KR6e0020 華嚴經疏注-唐-澄觀 (master)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
清涼山沙門 澄觀 述
晉水沙門 淨源 錄疏注經


第二古今違順。曲分為二。先敘此方。後明西域。

初。諸釋雖眾。略敘數家。勒為五門。


一立一音教。謂如來一代之教。不離一音。然有二
師。一後魏菩提流支云。如來一音。同時報萬。大小
並陳。二姚秦羅什法師云。佛一圓音。平等無二。無
思普應。機聞自殊。非謂言音本陳大小。故維摩經
云。佛以一音演說法。眾生各各隨所解。上之二師。
[002-0620c]
初則佛音具異。後則異自在機。各得圓音一義。然
並為教本不分之意耳。


第二立二種教。自有四家。
一西秦曇牟讖三藏。立
半滿教。即聲聞藏。為半字教。菩薩藏。為滿字教。隋
遠法師亦同此立。斯則文據涅槃。蓋是對小顯大。
通相之意。未於大中。顯有權實。亦含半滿。
二隋
遠法師。立漸頓二教。謂約漸悟機。大由小起。所設
具有三乘。故名為漸。若約頓機。直往於大。不由於
小。名之為頓。此雖約機說有漸頓。而所說法。不出
半滿。
三唐初印法師。亦立二教。一屈曲教。謂釋
迦經。以逐機性。隨計破著故。如涅槃等。二平道教。
謂舍那經。以逐法性。自在說故。如華嚴經。又此二
教。略有四異。一主異。謂釋迦化身。與盧舍那十身
異故。二處異。謂娑婆界木樹草座。與華藏界中寶
樹寶座等異故。三眾異。謂為聲聞及菩薩說。與唯
菩薩及極位同說異故。四說異。謂局處之說。與該
通十方之說異故。此約化儀以判。然華嚴雖有隨
諸眾生。各別調伏。皆是稱性善巧。一時頓演。涅槃
等雖說一極。或對權顯實或會異歸同。一切如來
或說不說。故云屈曲。約釋迦為主。則未顯十身。十
身為主。必具釋迦。娑婆之處。未融華藏。華藏之處。
必融娑婆。略云四異。異實有多。誠如所判。但於屈
曲之內。未顯法之權實耳。
四齊朝隱士劉虯。亦
立漸頓二教。謂華藏經名為頓教。餘皆名漸。始自
[002-0621a]
鹿苑。終於雙樹。從小之大故。然此經。如日初出。先
照高山。即是頓義。慈龍降雨。以證漸義。於理可然。
漸約五時。以下當辨。


第三立三種教。亦有三家。
一南中諸師。同立三教。
謂於前漸頓。加不定教。由漸中先小後大。而央掘
經。六年之內即說。為遮此難。故立不定。謂別有一
經。雖非頓攝。而明佛性常住。即勝鬘。金光明等。是
為偏方不定教也。漸中開合。諸師不同。或但分為
二。即是半滿。或分為三。即武丘山岌法師。謂十二
年前。見有得道。名有相教。十二年後。齊至法華。見
空得道。名無相教。最後雙照一切眾生佛性。闡提
作佛。名常住教。此與唐三藏三時之教大同。至敘
西域中說。真諦三藏。依金光明。立轉照持三輪之
教。亦大同此。而時節小異。謂七年前說四諦。名轉
法輪。七年後說般若。具轉照二輪。以空照有故。三
十年後。具轉照持。以雙照空有。持前二故。或分為
四。即宋朝岌法師。謂於前二時。無相之後。常住之
前。指法華經。為同歸教。以會三歸一。萬善悉向菩
提故。或開為五。然有二家。一道場慧觀等。於無相
之後。同歸之前。指淨名思益等。為抑揚教。
二者。
即前劉公。不開抑揚。而有教之初。取提胃經。為人
天教。上來諸師。皆於漸中。約時開異。若不加不定
之教。則招難尤多。以初有大故。雖加不定。猶有妨
難。略顯五時之妨。餘可例知。初明十二年前。為有
[002-0621b]
相者。自違成論。成論云。我今正明三藏中實義。實
義即空。又阿含中云。無是老死。即法空也。無誰老
死。即生空也。又智論云。三藏中明法空為大空。摩
訶衍中。明十方空為大空。皆顯小乘巳有二空。若
云第二時說空者。十二年後。方制廣戒。豈唯說空。
又智論云。從得道夜。乃至涅槃。常說般若。豈前不
說空。若云第二時中未顯常住者。實相般若。豈無
常耶。涅槃亦說佛性。亦名般若。是知實相般若。即
是正因佛性。觀照即為了因。又般若離四句。何曾
存空。般若不壞四句。豈無妙有。是知大小各有四
門。而但言初有次空者。各得一門之意耳。若云第
三時中但名抑揚亦非常者。淨名云。佛身無為。不
墮諸數。觀身實相。觀佛亦然。豈無常耶。般若亦云。
二乘智慧。猶如螢光。菩薩一日學智。如日之照。豈
非抑揚。若云第四時中但顯同歸。亦未明常者。壽
量品云。常住不滅。又方便品云。世間相常住等。豈
無常耶。五以涅槃為常住者。當教可爾。而涅槃之
時。亦有小乘之見。如阿含中說如來涅槃之相故。
若以人天為初者。提胃雖說戒善得道。皆通三乘。
故彼經云。提胃得不起法忍。又違密迹經中。第二
七日。說三乘故。然上五時等。皆以約時剋定。則有
所乖。揀去不定。從多分說。亦有理在。二後魏光統
律師。承習佛陀三藏。亦立三教。謂漸頓圓。初為根
未熟者。先說無常。後方說常。先空後不空等。如是
[002-0621c]
漸次。故名為漸。二為根熟之輩。於一法門。且足演
說常無常。空不空等。一切具說。更無由漸。故名為
頓。三為於上達分階佛境之者。說於如來無礙解
脫。究竟果德。圓極祕密。自在法門。故名為圓。此亦
約化儀。說有前後耳。意明今時堪受頓者。必昔曾
受化。故云根熟。上達之言。義兼地前。分階佛境。即
謂地上。於理亦通。
三隋末唐初。吉藏法師。依法
華第五。立三種法輪。一始見我身。聞我所說。即皆
信受。入如來慧。即根本法輪。二除先修習學小乘
者。即枝末法輪。三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
即攝末歸本法輪。此判全約化儀。據法但有大小。
然法華。為於一類開顯本末。若將定判一代聖教。
收義不盡。以法華之前亦有大故。豈般若等。皆為
枝末。又無量義云。佛一切時說大小故。


第四立四教者。略有四家。
一梁朝光宅法師。依法
華第二。立四乘教。謂臨門三車。即是權教三乘。四
衢等賜。即實教大乘。以臨門牛車。亦同羊鹿。俱不
得故。並無體故。諸子皆索故。是知三皆虗指。以為
方便。此則前三是三乘。後一是一乘。無乖教理。若
唯說法華為實。則抑諸般若。及諸大乘了義之經。
是知昔大亦有權實。法華但會昔權故。說三皆虗。
言昔實。不為方便。故不會之。若約會權歸實。即是
會三為一。若破小顯大。即是會二歸一。若開權顯
實。則三是一。更無別一。故彼經云。汝等所行是菩
[002-0622a]
薩道。先所出內。是子所知。若廢權立實。義說為四。
如攬三點。以成一伊。點別非伊。伊具三點。昔三既
別。實不兼權。今一全兼。成四無爽。若依昔未顯說
一切具有如來知見。根敗之種。今並說成。則今昔
有異。於文有據。義亦極成。
二陳隋二代天台智
者。承南岳思大師。立四教云。一三藏教。此教明因
緣生滅四真諦理。正教小乘。傍化菩薩。二者通教。
通者同也。三乘同稟故。此教明因緣即空無生四
真諦理。是摩訶衍之初門。正為菩薩。傍通二乘。大
品云。欲得聲聞乘。當學般若波羅蜜等。然教理智
斷。行位因果皆通。淺深不同。於共般若。唯共於淺。
三別教。別即不共。不共二乘人說故。此教正明因
緣假名無量四真諦理。的化菩薩。不涉二乘。故聲
聞在座。如聾如盲。不名不共。而云別者。兼欲揀非
圓故。以一因迥出。一果不融。歷別而修。不得因果
圓融故。四圓教。圓以不偏為義。此教正明不思議
因緣。二諦中道。事理具足。不偏不別。但化最上利
根之人。故名為圓。華嚴經云。顯現自在力。為說圓
滿經。無量諸眾生。悉受菩提記等。別則教理等皆
別。圓則教等皆圓。又此四教。由三觀起。從假入空。
析體異故。有初二教。從空入假。從假入中。有別教
起。三觀一心中得。有圓教起。又此四教。不局定一
部。一部之中。容有多故。又更以四種化儀收之。謂
頓。漸。不定。祕密。頓漸同前岌公。後二。謂一音異解。
[002-0622b]
若互相知。名為不定。互不相知。即名祕密。此師立
義。理致圓備。伹三藏教名義似小濫。以餘三教。亦
有三故。所以爾者。良以智論之中。多詺小乘。為三
藏故。成實論中。亦自說云。我今欲說三藏中實義
故。初對舊醫戒定慧故。立此三事。條然不同。異後
三教。通教意融三故。別教依一法性。而顯三故。圓
教三一無障礙故。所以不名小乘教者。此教亦有
大乘六度。菩薩三十四心。斷結成真佛故。故藏通
別圓之義。四教互有。而覈其定實。餘三不成。唯成
當教中義耳。但判華嚴兼於圓別。以就登地巳上。
約寄位行布。為別義故。名異義同。亦無大過。

唐初海東元曉法師。亦立四教。一三乘別教。如四
諦緣起經等。二三乘通教。如般若深密經等。三一
乘分教。如梵網經等。四一乘滿教。如華嚴經等。然
三乘共學。名三乘教。於中未明法空。名別相教。說
諸法空。是為通教。不共二乘。名一乘教。於中未顯
普法。名隨分教。具明普法。名圓滿教。然此大同天
台。但合別圓。加一乘分耳。自言且依乘門。略立四
種。非謂此四徧攝一切。故無有失。
四賢首弟子
苑公。依寶性論。立四種教。論云。有四種眾生。不識
如來藏。如生盲人。一者凡夫。二者聲聞。三者辟支
佛。四者初心菩薩。言四教者。一迷真異執教。當彼
凡夫。二真一分半教。當彼二乘。三真一分滿教。當
彼初心菩薩。四真具分滿教。即當彼識如來藏者。
[002-0622c]
初教。謂諸外道。迷於真理。廣起異計。二謂小乘。於
真如隨緣不變二分義中。唯說生空所顯之理。故
名為半。如涅槃半字。三謂但得不變。不得隨緣。故
名一分。而雙辨二空。故名為滿。四由具隨緣不變
二義。故名具分。廣如彼說。然今判聖教。那參邪說。
若對教主。應如此方先立三教。或如西域分內外。
及六師等。又依涅槃。為半滿者。後二既滿。不應復
有一分之言。既但得不變一分。豈名為滿。又涅槃
半滿。豈唯約二空。豈彼不說妙有。而訶空耶。故其
所立。未為允當。


第五立五教。略有二家。
一波頗三藏立。一四諦教。
謂四阿含等。二無相教。謂諸般若。三觀行教。謂華
嚴經。四安樂教。謂涅槃經。說常樂故。五守護教。謂
大集經。說守護正法事故。此釋名局。以觀行等。皆
互有故。
二賢首所立五教。至下當知。


第二敘西域者。即今性相二宗。元出彼方。故名西
域。謂那爛陀寺。同時有二大德。一名戒賢。二名智
光。
戒賢遠承彌勒無著。近踵護法難陀。依深密等
經瑜伽等論。立三種教。以法相大乘。而為了義。即
唐三藏之所宗師。謂佛初於鹿苑。轉四諦小乘法
輪。說諸有為法。皆從緣生。以破外道自性因等。又
緣生無我。翻外有我。然猶未說法無我理。即四阿
含等是。第二時中。雖依徧計所執。而說諸法自性
皆空。翻彼小乘。然於依他圓成。猶未說有。即諸部
[002-0623a]
般若等經。第三時中。就大乘正理。具說三性三無
性等。方為盡理。即解深密經等是。故於彼三時。初
墮有邊。次墮空邊。俱非了義。後時具說徧計性空。
餘二為有。契會中道。方為了義。此依深密所判。


二智光論師。遠承文殊龍樹。近稟青目清辨。依般
若等經。中觀等論。亦立三時教。以明無相大乘。為
真了義。謂佛初鹿苑。說小。明心境俱有。次於中時。
為彼中根。說法相大乘。境空心有。唯識道理。以根
猶劣。未能全入平等真空故。後第三時。為上根。說
無相大乘。辨心境俱空平等一味。為真了義。又初
漸破外道自性等故。說因緣生法決定是有。次漸
破小乘緣生實有之執故。說依他似有。以彼怖畏
此真空故。由存假名。而接引之。後時方就究竟。而
說緣生即空。平等一味。此三次第。如智光論師般
若燈論釋中。引大乘妙智經說。然此二三時。並不
能斷一代時教。以各有據互相違故。各別為於一
類機故。深密經意。為於一類。餐般若者。聞平等空。
撥無因果。不了空有無二。故第三時。為其分析於
一法上空有之義。其妙智經。則以一類。聞說三性。
迷唯識者。未能忘心。觀緣起者。定謂似有。故今總
忘心境。即事而真。得斯意者。則不相違。
然欲會
二宗。須知二宗立義。有多差別。略敘數條。一者一
乘三乘別。二一性五性別。三唯心真妄別。四真如
隨緣凝然別。五三性空有即離別。六生佛不增不
[002-0623b]
減別。七二諦空有即離別。八四相一時前後別。九
能所斷證即離別。十佛身無為有為別。且初二義
者。由性有五一不同故。令乘有三。一權實。如法相
宗意。以一乘為權。三乘為實。故深密三時教中。初
皆不成。次一向成。是為若過若不及。皆非了義。第
三時中。有性者成。無性不成。方為了義。故云普為
發趣一切乘者。亦初二卷中。皆云一乘是密意說。
故知是權。又勝鬘經。以一乘為方便故。大般若五
百九十三中。善勇猛菩薩言。唯願世尊。哀愍我等。
為具宣說如來境智。若有情類。於聲聞乘。性決定
者。聞此法巳。速能證得自無漏地。於獨覺乘。性決
定者。聞此法巳。速依自乘而得出離。於無上乘。性
決定者。聞此法巳。速證無上正等菩提。若有情類。
雖未巳入正性離生。而於三乘性不定者。聞此法
巳。皆發無上正等覺心。深密第二。大意同此。又云。
一切趣寂聲聞種性補特伽羅。雖蒙諸佛施設種
種。勇猛加行。方便化導。終不能令當坐道場。證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又十輪第九。亦說三乘各定
差別。皆以性定五故。故楞伽中。佛告大慧。有五種
種性。一聲聞乘性。二辟支佛乘性。三如來乘性。四
不定乘性。五者無性。大莊嚴論。及瑜伽論。皆同此
說。善戒地持。雖但說二種性。一有種性。二無種性。
亦云。無種性人。無種性故。雖復勤行精進。終不能
得無上菩提。但以人天善根。而成熟之。無性瑜伽。
[002-0623c]
亦同此說。若法性宗意。則以三乘是權。一乘為實。
法華經云。十方國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
除佛方便說。又云。初以三乘。引導眾生。然後但以
大乘。而度脫之。以性唯一故。故云。諸佛兩足尊。知
法常無性。又第三云。一相一味。究竟涅槃。常寂滅
相。涅槃亦云。佛性者。名為一乘。師子吼者。名決定
說。決定宣說一切眾生皆有佛性。凡是有心。定當
作佛。三十三又云。一切眾生。同有佛性。皆同一乘。
一解脫。一因。一果。同一甘露。一切當得常樂我淨。
是名一味。又法華第三云。我滅度後。復有弟子。不
聞是經。不知不覺菩薩所行。自於所得功德。生滅
度想。當入涅槃。我於餘國作佛。更有異名。是人雖
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於彼土。求佛智慧。得聞
是經。唯以佛乘。而得滅度等。智論九十五。亦同此
說。明知趣寂決定迴心。法華論中。四聲聞內。決定
及增上慢。此二根未熟故。菩薩與記。方便令發心。
既云未熟。明必當熟。方便令發。即菩提心。不可不
順巳宗。判為論錯。入楞伽第二第四第七。皆同說。
二乘無實涅槃。但是三昧力故。後必當得無上菩
提。法華論中。意亦同此。皆是假說涅槃。故云三昧。
勝鬘亦云。言諸二乘得涅槃者。是佛方便。又無上
依經。寶性佛性二論皆說。入滅二乘。於三界外。更
受變易。密嚴經中。二乘畢無灰斷永滅。如是經論。
其文非一。永寂聲聞。必無明矣。涅槃第九菩薩品
[002-0624a]
中。廣明闡提斷善。不能發心。當文即云。彼一闡提
雖有佛性。而為無量罪垢所纏。不能得出。如蠶處
繭。此則有而非無。又云。或有佛性。一闡提人有。善
根人無等。則知無有無種性人。況前引楞伽五性。
自迷其文。彼經第五性云。五者無性。謂一闡提。此
有二種。一者焚燒一切善根。即謗菩薩藏。二者憐
愍一切眾生界。即是菩薩。若有眾生不入涅槃。我
亦不入。大慧白言。此二何者。常不入涅槃。佛言。菩
薩常不入涅槃。非焚燒一切善根者。以知諸法本
來涅槃。不捨一切諸眾生故。此意則明菩薩入而
不入。既云菩薩常不入。非闡提者。則明闡提後必
入矣。況經自云。復以如來神力故。或時善根生耶。
莊嚴第五。無性亦有二種。一是時邊。二者畢竟。時
邊。謂蹔時之無。即前闡提。畢竟。謂永無。即大悲菩
薩。是知前來所引。大般若。深密等經。皆是未說法
華之前。就其長時。云定性無性。非永定永無。諸論
隨佛方便成立。故云定無耳。故寶性佛性等論皆
說。以一闡提。謗大乘因。依無量時。說無佛性。非謂
究竟無清淨性。若謂法華是第二時教。為引不定
二乘故。說一切悉皆成佛。而猶未說定性不成。故
名密意。非了義者。何以自判法華。為第三時教。誰
敢判於法華。為不了耶。妙智經中。及梁攝論。成立
正法中。皆以一乘。居三乘後。故真諦三藏部異執
記云。三十八年後。說解節經等。無量義云。四十年
[002-0624b]
後。說法華經。明知法華居後。故經云。臨欲終時。若
不信法華居後。涅槃臨終。居然可信。豈不亦以一
乘一性。破三五耶。若以般若為第二時。法華為第
三時。於理即通。復自違深密第三時中。普為發趣
一切乘者。以法華破三故。明知深密三時。不能定
斷一切聖教。以未居最後故。且約顯一類義。故分
三耳。義如前說。若將法華望之。應有四時。以一乘
教。破前三乘故。若謂佛性有二。一者理性。二者行
性。理性定有。行性或無。斯言可爾。涅槃云。或有佛
性。善根人有。闡提人無。即是行性。或有佛性二人
俱有。即是理性。然涅槃依於理性。明其等有。故云。
凡是有心。定當作佛。不言凡是有行。定當作佛。若
謂理性定有。容趣寂不成。則違教理。是知。闡提不
作佛者。以作佛非闡提故。乃抑揚當時耳。若謂法
華入滅後信一乘。即是變化權聲聞者。權必化實。
無實化誰。又豈不誤於一類怯弱好滅眾生。是知。
趣寂皆是法華前意耳。又勝鬘經云。若如來隨彼
所欲。而方便說即是一乘。無有二乘。二乘入於一
乘。一乘者。即第一義乘。此意明隨欲方便。而說二
乘。明知。即是一乘。無有二矣。不曉此意。將上方便。
連下一乘而讀之。輒斷一乘以為方便。惑之甚矣。
又彼經中。廣破二乘云無涅槃。又云。此經斷一切
疑。決定了義。入一乘道。豈說一乘。以為方便說。有
方便之言。尚在法華之前。況復無耶。法華云。此經
[002-0624c]
難信難解。佛現在世。猶多怨嫉。況滅度後。誠哉斯
言。若保執三乘五性。不信一乘一性者。深為可愍。
故百喻經第二中。王改聚落五由旬。為三由旬喻。
以喻方便於一說三。後人但信於三。不信於一。即
其事也。
上約二宗各別所據。則互相違反。若會釋
者。亦不相違。謂就機則三。約法則一。新熏則五。本
有無二。若入理雙拂。則三一兩亡。若約佛化儀。則
能三能一。是故競執是非。達無違諍。大集五部雖
異。不離法界。涅槃各說身因。佛許無非正說。
餘義
次下當會。古今違順竟。


第三立教開宗分二。一以義分教。二依教分宗。

初以義分教。教類有五。即賢首所立。廣有別章。大
同天台。但加頓教。今先用之。後總會通。有不安者。
頗為改易。言五教者。一小乘教。二大乘始教。三終
教。四頓教。五圓教。
初即天台藏教。
二始教者。亦名
分教。以深密第二第三時教。同許定性二乘俱不
成佛。故今合之。總為一教。此既未盡大乘法理。故
立為初。有不成佛。故名為分。
三終教者。亦名實教。
定性二乘。無性闡提。悉當成佛。方盡大乘至極之
說。故立為終。以稱實理。故名為實。上二教並依地
位漸次修成故。總名為漸。
四頓教者。但一念不生。
即名為佛。不依地位漸次而說。故立為頓。如思益
云。得諸法正性者。不從一地至於一地。楞伽云。初
則為八地。乃至無所有何次等。不同前漸次位修
[002-0625a]
行。不同於後圓融具德。故立名頓。頓詮此理。故名
頓教。天台所以不立者。以四教中皆有一絕言故。
今乃開者。頓顯絕言。別為一類。離念機故。即順禪
宗。
五圓教者。明一位即一切位。一切位即一位。是
故十信滿心。即攝五位。成正覺等。依普賢法界帝
網重重主伴具足。故名圓教。如此經等說。若約所
說法相者。初小乘中。但說七十五法。伹說人空。縱
少說法空。亦不明顯。但依六識三毒。建立染淨根
本。故阿含云。貪恚愚癡是世間根本等。未盡法源。
故多諍論。部執不同。二始教中。廣說法相。少說法
性。所說法性。即法相數。說有百法。決擇分明。故少
諍論。說有八識。唯是生滅。依生滅識。建立生死及
涅槃因。法爾種子有無永別。是故五性決定不同。
既所立識。唯業惑生。故所立真如。常恒不變。不許
隨緣。依他起性。似有不無。非即無性真空圓成。說
經空義。但約所執。既言三性五性不同。故說一分
眾生決不成佛。名生界不減。真俗二諦條然不同。
非斷非常。果生因滅。同時四相。滅表後無。根本後
得。緣境斷惑。義說雙觀決定別照。以有為智。證無
為理。義說不異而實非一。既出世智依生滅識種。
故四智心品為相所遷。佛果報身有為無漏。如是
義類廣有眾多。具如瑜伽雜集等說。三終教中。少
說法相。多說法性。所說法相亦會歸性。所立八識
通如來藏。隨緣成立。不生滅與生滅和合。而成非
[002-0625b]
一非異。一切眾生平等一性。但是真如隨緣成立。
依他無性即是圓成。一理齊平。故說生界佛界不
增不減。第一義空該通真妄。真非俗外。即俗而真
故。雖空不斷。雖有不常。四相同時。體性即滅。緣境
斷惑。不二而二。有能所斷。二而不二。說為內證。照
惑無本。即是智體。照體無自。即是證如。非智外如
為智所證。非如外智能證於如。世出世智依如來
藏。始本不二。則有為無為非一非異故。佛化身即
常即法。不墮諸數。況於報體。即體之智非相所遷。
如是義類亦有眾多。次第對上。如楞伽等經起信
等論。若會上二宗。廣如別說。四頓教中。總不說法
相。唯辨真性。亦無八識差別之相。一切所有唯是
妄想。一切法界唯是絕言。五法三自性俱空。八識
二無我雙遣。訶教勸離。毀相泯心。生心即妄。不生
即佛。亦無佛無不佛。無生無不生。如淨名默住顯
不二等。是其意也。五圓教中。所說唯是無盡法界。
性海圓融。緣起無礙。相即相入。如因陀羅網重重
無際微細相容主伴無盡。十十法門各攝法界。義
分齊中當具宣說。
二依教開宗。宗乃有十。如經宗
中辨。


第四總相會通。曲分為二。先通會諸教。後會化儀
前後。今初諸德立教。各自所據。今雖立五。亦會取
諸說。略有五重。一或總為一。謂唯是如來一大善
巧攝生方便。一音所演。則前之二師立一音者。不
[002-0625c]
失道理。二或開為二。此更有三。一對小顯大。初是
半字。後四皆滿。則無違二藏等言。二對權顯實。則
前二是三乘。後三為一乘。則不違法華四乘。三者
三四二教。雖則泯二異前。而對三顯一。曲巧順機。
後一直顯本法。一向不共。如智論說。此同印公平
道屈曲。三或分為三。初一小乘。次一三乘。後三一
乘。或唯後一是不共一乘。智論指此以為不共。大
品等經共二乘說故。此三亦順四乘。又梁論第八
云。如來成立正法有三種。一立小乘。二立三乘。三
立一乘。第三最勝。故名善成立。此亦同妙智經。真
諦三藏部異執疏第二卷中亦同此說。四或分為
四。此亦二門。一中間三教存三泯二。別故開之為
四。一別教小乘。如四阿含等。二同教三乘。如深密
等。三同教一乘。如法華等。四別教一乘。如華嚴經。
二約歷位。無位開漸及頓。故分為四。總合二三。以
為漸教。餘皆如名。五或分為五。如前所立。以漸中
有始終故。然取多分。略指數經。實非局判。以一經
中容多教故。第二化儀前後者。今辨如來一代時
教。略啟十門。一本末差別門。二依本起末門。三攝
末歸本門。四本末無礙門。五隨機不定門。六顯密
同時門。七一時頓演門。八寂寞無言門。九該通三
際門。十重重無盡門。初中本末同時。始終一類。各
無異說。然有三位。一若小乘中。則初度陳如。後度
須䟦。中間亦唯說小益小。如四阿含經及五部律。
[002-0626a]
二若約三乘。則始終說三。通益三機。如密迹經等。
三若約一乘。則始終唯為圓機。說於圓極。如華嚴
等。其中不通小乘。復說九世。該於前後。更無異說。
然此三類。依於此世根性定者。常聞如上一類之
法故。佛所演各通始終。更無前後。
二依本起末門。
此有五類。謂初為菩薩說大。二為緣覺。三為聲聞。
四為善根眾生。五為邪定。如出現品日照高山及
三千。初成喻中。廣辨其相。皆明先大後小。約法名
從本起末。以於一佛乘。分別說三故。十八本二。皆
大乘出故。約機各是一類之機。非約一機前後大
小。
三攝末歸本門者。依無量義。初時說小。次說中
乘。後時說大故。法華亦云。初轉四諦。深密妙智。雖
復二時。三一不同。皆先小後大。
四本末無礙門者。
謂初舉照山王之極說。明非本無以垂末。後顯歸
大海之異流。明非末無以歸本。故本末交映。與奪
相資。方為攝生之善巧矣。是故通論總有五位。一
根本一乘。如華嚴經。二密意小乘。三密意大乘。四
顯了三乘。上三如深密。五破異一乘。如法華。上之
四門。圓通無礙。是則前後即無前後。無前後之前
後耳。五隨機不定門者。此上四門。初門明三類機。
始末常定。次門明五類機。異時常定。第三門明一
類機。自淺之深。第四門明二類機。初機聞頓。後機
從淺至深。更有一類不定之機。或從小乘。次入三
乘。後入一乘。亦有從小直入一乘。或多類機。隨聞
[002-0626b]
一句。異解不同。
六顯密同時者。若異聞互知。是顯
不定。若互不相知。即是祕密。密顯同時。亦無前後。
七上來諸門。一時頓演。八從初得道。乃至涅槃。不
說一句。九此上諸門。盡通三際。十上之九門。隨處
隨時。重重無盡。皆無前後。後之二門。正是華嚴境
界。融取前八。亦不離華嚴之用。


大方廣佛華嚴經疏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