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139 摩訶止觀義例纂要-宋-從義 (master)



止觀義例纂要卷第二
永嘉沙門釋 從義 撰


次明消釋體勢



文為二。初分科。次一者下。解釋。文為
二。

初明文體勢



為十。

初明法喻廣略



中云。若法略喻
廣等者。如文句記釋譬說周初願為四眾說其因緣。
文云。問。前法說中亦前三後一。聞既不悟。今還請於
前三後一。與前何別。答。言因緣者。即是前三後一始
末根由。故云因緣。四佛章略。釋迦稍廣。雖以五濁用
釋於權。始末未明。故使中根於茲不曉。譬說委明輪
迴之相。具列三車出宅之由。兼示索三與一之意。廣
[002-0017c]
敘等賜等子等心。此乃方酬因緣之請。故此即是法
說周略譬說周廣。故須展於法說周文。與譬說周文
相相稱是。故不可專守略法而壅廣喻之文也。然以
譬望法既分廣略。若以譬望合豈不然乎。故文句記
又云。然譬與合互有廣略。若譬略合廣。先攝合文來
對譬竟。至合更須委悉消之。若譬廣合略。世尊豈可
徒施悠言。須委消譬。合伹略對。又法略喻廣既爾。法
廣喻略準知。何者是邪。如五佛章開權顯實豈非法
廣。譬如優曇華豈非喻略。若止觀中法略喻廣。如第
一卷發心文後舉十種喻以譬滅惡生善德等。恐是
喻廣。故云譬如金剛從金性生等云云。又如第二卷
料簡第四三昧無勸修。文後舉西施等喻。亦恐是喻
廣之文也。然止觀中法略喻廣其文甚少。更請檢之
云云。法廣喻略其文稍多。今且舉一文以示之。如止
觀約餘門破法徧中云。上約無生一門豎修三觀。徹
照三諦破法徧。無量諸門望無生門。餘門是橫法廣。譬
如徑直重門此則名豎。齊並邐迆故稱為橫喻略。攢字
準文選張衡南都賦注中作左官切。故彼文云。攢立
叢駢。注云。言林木攢布也。若準玉篇韻集中。從手是
去聲。訓聚也。從木是平聲。謂木叢也。今依文選。故取
平聲。亦取訓聚之義。謂攢聚上文之廣法以對斯文
之略喻也。或開喻對法如如意珠等者。止觀陰境十
乘之初觀不思議境文末舉喻云。如如意珠天上勝
寶。狀如芥粟有大功能。淨妙五欲七寶琳琅。非內畜
[002-0018a]
非外入。不謀前後。不擇多少。不作麤妙。稱意豐儉。降
雨穰穰不添不盡。蓋是色法尚能如此。況心神靈妙。
寧不具一切法邪。輔行云。如意珠下。正譬妙境。即總
譬於前來理性.自他.橫豎及結成等。故今謂之開喻
對法也。即是開於如意珠喻。以對前來理性.自他.橫
豎.結成等不思議境之法也。如意珠者。第一義天天
然理體。即勝寶也。性無雜染名之為淨。無非佛法故
名為妙。在一剎那故云芥粟。能滿自他菩提妙果名
大功能。生一切願故名為欲。欲不出五。寶不出七。即
譬無作道品總持。真寶名琳。似寶名琅。非自性故非
內。非他性故非外。既非自他即無共離。非縱故不謀
前後。非橫故不擇多少。非權非實故云不作麤妙。觸
境斯現故云稱意豐儉。益物不窮故云降雨穰穰。非
本無今有故不添。非本有今無數不盡。或法別喻總。
如以大車喻於十法等者。止觀陰境十乘文後舉經
文大車喻之。輔行云。且順經文次第。不依十法次第。
今以十法隨對整足。大車高廣。不思議境也。幰蓋慈
悲寶繩交絡。即發心也。安置丹枕。枕有內外。若車內枕。
休息眾行。即安心也。若車外枕。或動或靜。動靜只是
通塞義也。破塞存通。即塞而通。其疾如風。即破無明。
是破徧義也。始自白牛終至平正。道品義也。又多僕
從。即正助也。遊於四方。即次位也。安忍離愛在次位
之初。安忍只是忍於五品違順令入六根。離愛只是
離六根中相似法愛。故知前七正明車體及以具度。
[002-0018b]
後三只是乘之所涉。若無所涉運義不成。是故十法
通名大乘也。故今謂之開彼總喻以對十法也。若以
善畫勝堂為喻。不須開對但略合而巳者。止觀第四
生起十乘文後舉喻云。譬如毗首羯磨造得勝堂。不
疎不密間隙容綖。巍巍昂昂峙於上天。非拙匠所能
揆則。又如善畫。圖其匡郭寫像偪真。骨法精靈生氣
飛動。豈填彩人所能點綴。次合譬云。此十重觀法橫
豎收束微妙精巧。初則簡境真偽。中則正助相添。後
則安忍無著。意圓法巧該括周備。規矩初心。將送行
者到彼薩雲。非闇證禪師誦文法師所能知也。輔行
云。以此一合通合兩譬。最後結中同結二人。然此合
說文約意廣。初合勝堂者。橫豎等合。不疎不密等從。
初則下合巍巍等意。圓下合非拙匠等。次合後譬者。
橫豎等合。匡郭偪真微妙等合。圖寫等從。初則下。合
生氣等。非誦文者。合填彩人。委消譬合之文具在輔
行。今不煩錄。若法喻俱總。如以虗空喻於法界者。止
觀第一.輔行第二引華嚴云。遊心法界如虗空。是人
則知佛境界。法界妙理非相無形。故喻虗空也。若法
喻俱別。則隨文對消等者。如止觀第一云。漸則初淺
後深。如彼梯隥。不定前後更互。如金剛寶置之日中。
圓頓初後不二。如通者騰空。為三根性說三法門。引
三譬喻隨文對消。具如輔行。可以意得故不煩引。


次明法等有無



中云。法喻合三互有互無者。若但有
法而無譬合。其文甚多。若伹有法譬而無合者。如向
[002-0018c]
所引漸則初淺後深如彼梯隥等是也。是故須知。但
可有法無譬及有法譬無合。終不可云有合無法譬
也。隨宜設用存沒適時者。意明法若易解則不須舉
喻。法若難明必假喻而顯。有合無合準思可見。故文
句記解舉譬文下注云云字者。以易解故不復合喻。
即此意也。


三明開合自他



中云。有對自開合如五略對十廣者。
五略但是十大章中第一大意自開為五耳。而止觀
云。生起五略顯於十廣者。即是對自而論開合也。輔
行云。生起五略顯於十廣者。對顯也。生起五略彰十
次第。五十不出自行因果化他能所有對他開合。如
以十廣對五重玄義者。輔行第四云。又此廣文亦與
五重玄義意同。五重則玄談教旨。今此則依經起行。
所以彼為釋經。此為成觀。是故次第稍異。於彼初釋
名者。即標名也。次體相者。即顯體也。攝法只明體所
攝法。方便下三即是明宗起教。是用偏圓判教。彼釋
法華理須分別。一代教門故教居後。分別前四此為
成觀。觀由解生名體偏圓。並屬於解由解立行。故次
解後方便正觀。行始為因行終為果。故次正觀以明
果報。宗是自行用是益他。由自行滿故能起教。旨歸
只是自他所契。故彼玄文引神力品。約教次第故名
用體宗。若引序品約行次第故名體宗用。今文正當
約行次第。但以教相在於宗前。前後之意如向所說。
有相攝開合如開上合下者。止觀第一云。若心若道
[002-0019a]
其非甚多略言十耳。或開上合下或開下合上。令十
數方足而巳。輔行云。舉略顯廣以要攝多。一道之內
非相無邊。故云甚多。言數方者。方猶法也。如華嚴中
凡諸法門以十為數。或開上合下等者。明開合也。上
謂二乘。下謂修羅。文合二乘。是故開下謂開修羅從
鬼畜出。開上合下準說可知。法華云六趣。淨名云五
道。以由修羅開合故也。


有義立開合。如攝法等開六
開四等。不出自他因果。及文四義。二意唯在一者。開
六即是攝一切理。攝一切惑。攝一切智。攝一切行。攝
一切位。攝一切教。開四即是六中一一皆開為四。即
是四教理惑等也。若就現六開四。即自他因果耳。不
出自他因果者。止觀云。事理解行因果自他等皆止
觀攝盡也。輔行云。實體止觀以為能攝。事理等六以
為所攝。所從於能故云攝法。雖辨偏圓次不次等。伹
明實體所攝法徧。豈所攝差降令體分張學四明者請讀斯文。
不須固執理體差別相相宛然。從事理下。略示向列六章攝相。略以

事等攝於六章。事即攝五。理但是理。解即是智。位通
因果。因復攝於理惑智行教他。但教餘並是自。自行
化他因果攝盡。此之六章文六義二。各有次第及不
次第。意唯在一。同是圓頓止觀攝故。而今文云。文四
義二者。四字恐誤。當為六字。或恐開四即是文四也。
文相盈縮者。即是開合也。後數必使至十者。後字誤
也。當為從字。十數如前十廣等也。言賖促者。即遠近
也。遠近即是長短。長短即是開合故也。
[002-0019b]


四明注文云云者



輔行云。注云云者。未盡之㒵。云者
言也。說文云。象雲氣在天迴轉之形。言之在口如雲
潤物。廣雅云。云者有也。下文尚有如雲之言也。如生
起五略顯於十廣文下注云云者。即以生起五略顯
於十廣次第。而五略十廣生起次第上文巳具。今若
重展則成文繁。是故文下但注云云耳。此即上文巳
具也。或餘部廣存者。如止觀第一以四種四諦橫豎
對土文下注云云者。即四土之義廣如淨名疏及一
家諸部。今但略對而巳。餘如諸部具存。故但注云云
也。或廣文非要者。如止觀中略列十種發心廣說下
注云云者。以今所列始從推理終至受苦。發菩提心
大綱略足。若更廣說於今非要。是故乃注云云字耳。
若消釋者須委的處所者。謂上文雖則巳具。及餘部
廣存。而消釋者必須委悉的辨上文餘部處所。豈可
通漫不知向方邪。撮略指示者。謂雖重展成繁。及廣
文非要。亦須撮略指示大綱。故輔行釋對土橫豎文
畢乃云出淨名疏也。又釋發心中云應知經論多少
不同。如十住婆沙但有七種發心。無量壽觀.報恩等
經亦有多發。優婆塞戒經有十種發心等。故法華文
句凡注云云兩字。而文句記多委的處所撮略指示。
即此之例也。若傳寫有闕須填者。亦如法華文句約
觀心解一時文下闕注云云兩字。記中乃云。觀心下
應注云云。文無者闕也。


五明破立存沒



中云。如破古師及破邪僻等者。破古
[002-0019c]
可解。破邪僻者。如陰境十乘大車文後云。今人只謂
捨惡取空是大乘。此空尚不免六十二見單複之惡。
何得動出為乘。設借為乘。只一禿乘。無法門具度。乃
至云乘邪見乘入險惡道是壞驢車耳。若破偏破小
破巳必立等者。別教教道巳還。並皆違於圓妙之理。
故須破之。是故謂之為成一家不思議理。即是破於。
皆墮性計。迷於圓理也。性計若亡妙理方顯。天台一
宗異於南北地攝等師。蓋由得於龍樹無生理趣故
也。故絕待止觀及不思議境中。廣破教道令成圓極。
即此意也。為逗一代不思議化者。即是破巳必立。如
化他不思議境等是也。故妙玄云。如來初出便欲說
實。為不堪者。先以無常遣倒。次用空淨蕩著。次用歷
別起心。然後方明常樂我淨。龍樹作論申佛此意。故
以不可得空洗蕩封著習應。一切法空是名與般若
相應。此空豈不空於無明。無明若空種子安在。淨諸
法巳點空說法。結四句相。此語虗玄亦無住著。如病
除巳乃可進食。食亦消化云云


六明長短不同者



文有長短耳。非義長短也。若義隨
於文。斯亦可矣。故下文云。別釋義長也。研五堅切磨也。
下革切考實事也。俟狀史切待也。如不思議境等者。輔
行云。文異義一。意非一異。以三諦法不出修性自他
故也。故不思議境文自有七。一理性境。二修德境。三
化他境。四結自他以成三諦。五舉喻。六明功能。七收
攝諸法以成觀境。所言等者。如輔行釋前六重。依修
[002-0020a]
多羅以開妙解之文是也。及破法徧者。始從第五卷
終至第七卷現行印本。故不思議境及破法徧其文甚長。
是以釋者必須觀歷初後尋求中間也。或結長就短
者。如輔行云。不思議境文異義一意非一異等是也。
演短令長者。即是開向三諦修性自他之義也。破法
徧中結長就短。不出橫豎及以一心也。演短令長亦
是開向橫豎一心耳。或總別二釋等者。如破法徧文
初云。今欲借別顯總。舉次而論不次。故先三義解釋
三義者先空次假後中也。輔行云。一家釋義。前總次別。後還結撮
歸於元意。意雖若是。為顯不二。還依章門橫豎解釋。
則於一中橫豎甄分淺深不亂。


七明法喻隱顯



中云。若法隱喻顯則求喻意以消法
者。如止觀云。初釋大意囊括始終冠戴初後。輔行云。
囊有括結收於一囊。章有大意擊於始末。釋名為始
旨歸為末。故知大意如囊有括。盛持結束十章之法。
又復大意冠十章音。冠初如冠冠於身。戴後如身戴
於冠。大意有發心。故冠初。大意有旨歸。故戴後。若法
顯喻隱則求法意以消喻者。如止觀第一發心文末
喻於結束顯示文云。故知明月神珠在九重淵內。驪
龍頷下。有志有德方乃致之。輔行云。言九重者。陽數
之極。是故舉之以喻最深。亦不須以此文配九。九但
顯深不勞別對。如其對者數則不便。又如止觀第四
云。如豬揩金山眾流入海。薪熾於火風益求羅。輔行
云。傳聞絕塵解云豬揩譬止解。眾流譬止行。薪熾譬
[002-0020b]
觀解。風益譬觀行。一往似得仍乖文旨。前以膏明譬
解行竟。此但譬行即昏而散即照而寂。但依二譬各
對止觀。此解為正。故豬揩等但譬止行。薪熾火等伹
譬觀行耳。此則求法意以消喻也。喻望於合隱顯例
然者。即喻顯而合隱。喻隱而合顯也。如止觀中善畫
勝堂譬合之文。輔行既云。然此合語文約意廣。當知
即是喻顯合隱也止觀輔行具引如前。如止觀第一舉父子路
人瞋打之喻。而今下文第七例中既云文中自合。瞋
以譬集。打以譬苦。當知乃是喻隱合顯也云云


八明問答迷解



中云。若迷問而不迷答等者。如止觀
第一問云。問前簡非併言非今顯是。何故併言是。答。
所言併是者。皆非縛非脫故。言併是通。皆上求故。輔
行云。有人云。此中問答。問前判是屬非文者。不然。若
準彼為。問應云。前既是非俱非。今那是非俱是。準今
答意意都不爾。答意但答取三菩薩。何曾復云是非
俱是。是故問中通云併非。不云具非併非。答中但云
菩薩俱是。不云九非俱是。若準他意。九非亦須俱是
故也。此即迷問而不迷答。則求答意以設問也。又如
止觀第五破見假明位文末云。問。何不直明別圓入
空破假。而明三藏通教等入空位為。輔行云。此是止
觀正文。讀者尚暗。或消文者唯云次第。或修觀者別
求圓融。但觀答文義理自顯。此亦求答意以設問也。
若迷答而不迷問等者。如止觀序中問云。教境名同
相頓爾異此問可解易為消釋。是故名為而不迷問。次答云。然同而不同
[002-0020c]
不同而同。漸次中六。善惡各三。無漏總中三。凡十二
不同。從多為言。故名不定此答難見故名迷合。委細消釋具如
輔行云云。則研問文以成答者。以由問中將同問異。
是故答中乃答十二不同也云云。或問從答生者。亦
如序中問云。此章同大乘。同實相。同名止觀。何故名
為辨差。輔行云。由前答異。將異問同。是故結云。何故
名為辨差。故知此問從前答生也。或孤然釋妨者。如
止觀第七破徧文末料簡云。問。瓔珞云。第三觀初地
現前。今云何說或在八地。或在初住。答。借義相成。或
借高成下故言八地。或借下成高故言初住。瓔珞明
別教故言初地。輔行云。次問答者重釋妨也。乃至云
此一門答拾遺故來。文亦非次。或因答作並者。如不
思議境文初。章安約十六番私料簡中云。若爾。煩惱
亦是諸法之本。元為治惑亦是觀初。病身四大亦是
事本。元為治病亦是觀初。何意不得亦通亦別。今謂
文中雖無並字。此即因答作並名辭也。又如妙玄第
一云。問。用是化他亦不須自行權實。答。欲以自利利
他故並。宗亦應然。欲以自行化他因果。是故應取他
也。答。化他因果不能致佛菩提。是故不取。並用他權
實亦不能令他至極。亦不應取。答。他宜須此。是故取
也。此則文中顯有並字也。或從答設難者。如止觀第
一問。小乘亦是佛說。何意言非。若言非者。不應言漸。
答。既分大小。小非所論。今言漸者。從微至著之漸耳。
小乘初後俱不知實相。故非今漸也。輔行云。問。小乘
[002-0021a]
亦是等者。重難前答。以前問云。初後俱淺。是何觀相。
答。小乘意非三止觀相也。故今乃重難前答。故云從
答設難也。或答順於問或答違於問者。知止觀第九
魔事境後料簡云。問。魔動竟。好法後起。為是法爾。寒
過春來邪。答。未必併然。自有過難。好法亦不發。魔是
惡緣所感。善是心力所致。釋論云。釋迦往昔在惡世。
世無佛。求法精進了不能得。魔作婆羅門。詭言有佛
云云。輔行次料簡中初問如文。次答意者先違問
答。故云未必併然。善惡緣別。次引釋論。即順問答。雖
順問答。此成不定。故不同於寒去春來。魔若去巳好
法來者。不必全爾。是故不同。又如止觀第一。問。集既
有四。苦果何二。答。惑隨於解。集則有四。解隨於惑。但
感二死。此亦順問而答也。又如止觀第二問云。過去
巳去。未來未至。現在不住。若離三世則無別心。觀何
等心。答。汝問非也。若過去永滅。未來未起。現在不住。
云何諸聖人知三世心。鬼神尚知自他三世。云何佛
法行人起斷滅見。此亦違問而答也。或答杜於問或
答開問端者。違即不順於問。杜則蔽塞於問。不通來
難也。如止觀第二。問。初觀破用合受名。第二觀亦破
用。亦應言二諦邪。答。前觀巳受二諦名。後雖破用更
從勝者受平等名也此答乃是開下問端也。問。第三觀亦破用。
何不更從勝受名。答。前兩觀有滯故更破更用。第三
觀無滯。但從用受名。不得一例此答乃是杜塞來〔向〕也


九明舉例消文



中云。如六度之文或語勢兼含應以
[002-0021b]
教定之者。如止觀明隨自意三昧。歷諸善中明六度。
及對治助開中明六度為治。又明六度攝法等。其間
或有語勢兼含。是故應以四教定之。使夫六度之文
各成一教之類。即三藏一類乃至圓教一類也。故輔
行云。圓教亡三語似於通。須簡同異使教相別。通教
但以能所財物為三。別教約三亡於十界藥病授藥
等三。圓教約三亡於空假中三。又若以能所財物之
三而為所亡。三教能亡。觀行別者義亦可然。通教即
空而為能亡。別雖緣中用空不別。圓教即用不思議
空。即此正是亡於三諦。乃至無著智慧亦須料簡。六度
既爾諦緣亦然。故止觀第一約四諦顯。是中明四教
四諦。又云。總說名四諦。別說名十二因緣。亦開四種
十二因緣。又止觀禪定境中亦明因緣發相云云


十明以教定法



中云。隨其教體以立義宗者。體謂四
教之體格也。亦體式也。又體相也。即當體之體耳。或
名偏意圓從體以定者。即所依體也。故止觀第二云。
諸經赴緣。偏舉一法以示義端。如首楞嚴偏舉止邊。
止具一切法不減少。亦名秘密藏。智度.法華偏舉觀
邊。觀具一切法不減少。涅槃舉三法具足法亦不多
亦名秘密藏。輔行釋云。名偏意圓云云。則是經論名
雖偏舉於一。意乃圓具一切。體具融攝斯之謂矣。輔
行釋偏圓中大小俱名方便云。豈以方便名同而令
大小理一。況復大中仍須簡擇。乃至權實亦復如是。
是故方便種種不同。如三藏教一向是小。全是方便。
[002-0021c]
況三藏教復有初入名為方便。故有體外體內等別。
具如疏文釋方便品。不與淨名報恩方便品同。如華
嚴經有壽量品。不與法華壽量品同。故此即是隨其
教體以立義宗也。宗者本也要也。又輔行云。又婆沙
中處處皆云法性實相及法身等。如是等名與大乘
同。是故應須以義判屬。所以四教俱空假中。而隨教
門所詮各別云云


次明義體勢



文為二。初標科。次解釋。文為十。

初明部


體本意


中云。如法華玄雖諸義之下皆立觀心等者。
通則七番共解五章。第六謂之觀心。即聞即行起精
進心。釋籤云。隨聞一句攝事成理。不待觀境方名修
觀。別則五重各釋之中。如初釋名迹門十妙。初境妙
中十如十二因緣及四諦境。皆列四科。初正釋。次判
麤妙。三開顯。四觀心。二諦三諦一諦無諦略而不說。
境妙既爾。智妙巳去存沒可知。故釋籤云。觀心乃是
教行樞機。仍且略點寄在諸說。或存或沒非部正意。
故縱有施設託事附法。或辨十觀列名而巳。又云。今
此正意論於教門。是故觀法文相稍略。又云。意在教
相故觀法存略耳。是故今云。然文本意明五重玄義
出諸教上。則教正觀傍也。然今文云。託事興觀義立
觀心。釋籤乃云。託事附法如何會通。應知託事名有
通別。通則或託事境之事。或託法相之事。今文從通
是故但云託事興觀。釋籤從別。故分事法兩種之殊。
若託感應神通等事。即是託於事境之事。若託四諦
[002-0022a]
五行等事。即是託於法相之事。或辨十觀。乃是汎示
約行之名耳。三種觀法事理二觀。下文當辨。義立觀
心者。妙玄云。隨諸事釋一一向心為觀。觀慧彌成於
事無乖。如火益薪事理無失法相差別名之為事。觀心冥寂名之為理。即
文字無文字。不捨文字別有觀行。須知此皆於其教
門事相之上。酙酌所以明其觀行。故云義立耳。以非
從行。唯於萬境觀一心故。名為義立也。教中則以權
實本迹為主等者。前十四品以權實為主。故以五味
八教以簡於權。若不約於五味八教以簡。焉知四味
七教為權為麤。醍醐圓頓為實為妙。故釋籤云。今文
諸義凡一一科。皆先約四教以判。則三教為麤後一
為妙。次約五味以判。則四味為麤化儀四教在四味攝醍醐為
妙。又釋籤解種種道云。兩教因人。別教教道五時八
教故云種種。又輔行云。五時八教一期始終。今皆開
顯束入一乘。輔行又解種種道云。四時七教盈縮不
云云。並以世界塵數以簡於迹者。前十四品為迹
門。後十四品為本門。迹門化城喻品但舉一三千大
千世界塵數為喻。本門壽量品乃舉五百千萬億那
由他阿僧祇三千大千世界塵數為喻。故玄文中凡
論久近。並以此等世界塵數以簡。方知大通乃是近
迹。壽量久成名為遠本。若本迹交互參雜不分。權實
平聲呼遠遺失莫辨。是則無由以顯本迹二門待絕
二妙。今經既然昔教可解。約教約部兼但對帶。以此
之類尋求可知矣。若今止觀縱用諸教者。即前所謂
[002-0022b]
散引諸文該乎一代也。意在十法以成妙觀者。即前
所謂雖有四教八教皆為顯於圓頓一實也。為顯實
理者。即觀正也。傍通諸教者。即教傍也。止觀約眼智
顯體。文後云。如此解釋本於觀心。實非讀經安置次
比。為避人嫌疑。為增長信幸。與修多羅合故。引為證
耳。故云。復為生信傍引諸經也。又如偏圓文中云。觀
心往推法相應爾。而人多不信。今用涅槃五譬釋成
此意云云


次明觀教同異



中云。既約法華應須八教者。以無四
時八教不能顯於醍醐圓妙故也。文句記云。若消諸
諸經其文稍通。若釋法華無頓等八舉止失措。又云。
今經於八為屬何邪。若非超八之如是。安為此經之
所聞。又云。比竊讀者尚云天台唯藏等四。一何昧哉。
一何昧哉清涼觀師華嚴疏中以天台在古來約於四教例中之所攝屬。頓等四教
是佛化儀者。化物之儀式也。藏等四教是佛化法者。
化物之法門也。文句記云。頓等是此宗判教之大綱。
藏等是一家釋義之綱目。輔行云。又此八教用各有
意。藏等四教是教門法式法門體式。頓等四教是敷置引
即是儀式。如來權巧善達物機。頒宣藏等以為頓等由說
圓別等法門乃成頓漸等儀式。或開或合開漸為四等如第七例中。宜盈宜縮多少
隨宜。故華嚴宜圓別乃至般若宜通別圓。又盈縮者。如下文引妙玄約於十二部九部明之。名雖

有八用必不俱結示開合盈縮等意。依法起觀觀則有四者。止
觀偏圓中云。為一實施三權。權實相對則有四種止
觀也。止觀正行既有四種。方便亦然。故方便文初云。
[002-0022c]
若依漸次即有四種方便云云。故二十五方便十乘
觀行並通四種也。漸既異別更加不定故觀則有六
者。輔行云。頓人行解俱頓。漸人解頓行漸。不定解頓
行或漸頓。有人云是別者。都不見文旨。又云。復應思
擇漸初雖復知圓。不同但中。及十行中時長行遠。略
知此二巳異別教。故知此三知圓理同而行相小別。
開權顯實會藏等三者。止觀偏圓中云。諸佛即一大
事出世。元為圓頓一實止觀而施三權止觀。權非本
意意亦不在權外。只開三權止觀而顯圓頓一實止
觀。故佛本意唯佛乘是者。佛乘即是圓頓止觀。事不
獲巳為實施權。今既開三權顯於一實。漸及不定元
又知圓。故佛本意唯一妙乘。今方通暢。吾祖既乃親
承妙悟。故說摩訶止觀妙行所以。謂之今文。隨教雖
復若八若四。本意唯為成一佛乘也。諸家迷此。將何
以明一佛乘邪。


三明觀門準則



準者均也平也。則者體也法也。隨機
逗物雖立四門。教法體度體謂體式。度謂法度無生為首者。輔
行云。初依教門途轍。大體一切且以無生為首。故止
觀破法徧初云。然破法徧須依門經論說門不同。或
文字為門。如大品明四十二字是也。或觀行為門。如
釋論明修三三昧緣諸法實相是也。或智慧為門。如
法華明其智慧門是也。或理為門。如大品明無生法
無來無去是也。依教門通觀。依觀門通智。依智門通
理。理若為門復通何處。應知教等悉依於理。能依既
[002-0023a]
乃是門。所依何得非門。雖無所通徧通一切乃是妙
門也。餘三門置之。今但說教門。前三教四門破法不
徧則不須說。今說圓教四門皆能破徧。復置三門。且
明空無生門。無生門能通止觀。到因到果。又能顯無
生。使門光揚。何者。止觀是行。無生門是教。依教修行
通至無生法忍。因位具足。淨名三十二菩薩各說入
不二門。皆是菩薩從門入位。而無生為首維摩經云。會中有菩
薩名法自在說言。諸仁者。生滅為二。法本不生。今則無滅。得此無生法忍。是為入不二法門。大品

明阿字門。所謂諸法初不生。此證無生門通止觀到
因。其義可見無生門通果。今不具錄。亦如文句記釋阿若憍陳
如中云。所以釋陳如中教相約觀其義廣者。以最初
故。若聞阿字解一切義下去。諸聖雖隨事別論。其觀
行不出無生。如頭陀抖擻乃至密行。亦何出於智斷
無生。故下去文準此可知。故止觀破徧中亦以無生
為首。故今略示大綱。若於阿若權實始終不迷。欲以
圓觀消今經中五佛三周本迹流通。無非無生之大
體也。則能兼識一代觀境。故於名下略示方隅。只如
世人為子立號尚有所表。況諸聖者豈應徒然。若不
爾者。則唐設無生之名。永無無生之旨。大小混濫權
實杳冥。此一既然。餘例準此。若消法相為成行解等
者。意令學者臨文不可忘於圓頓佛乘正行之大體
耳。思之可見。


四明會異考同



會者通也。考者校也。若一切異名皆
入一實名為通會者。通謂通塗。通總不分種種殊異
[002-0023b]
故也。如止觀第二云。眾名皆圓。諸義亦圓。輔行云。既
開前來一切名義。圓外無法故云皆圓。文云。開前諸
名同一實相云云。此即通塗開會。一切異名別說皆
入實相妙理名為通會也。如會隨入悉者。止觀第一
發心中云。然四隨四悉名異義同。今說之四。隨是大
悲應益四悉。是憐愍徧。施蓋左右之異耳。隨樂欲偏
語修因所尚。世界偏語受報間隔。蓋因果之異耳。便
宜者。選法以擬人。為人者。觀人以逗法。蓋欣赴不同
耳。輔行云。然四隨去。別會通也。此且重舉通名耳。今
說之下。正會通名。以大悲故。隨順物機得四隨名。以
憐愍故。徧施法藥得悉檀號。大悲憐愍一體異名。隨
樂欲下。次會別名。樂欲是欣慕。故云從因。世界是陰
入。故云從果。世界以間隔為義。樂欲即所好不同。因
果雖殊其義是一。便宜是辨能赴之法。宜被何人。為
人是觀所被之人。人欣何法。觀人必擇所宜。選法必
擬堪被。能欣所赴共成一義。餘二名同不須別會。言
異耳者。會義巳同。文猶異耳。止觀異名等者。止觀第
二釋名中有四科。第三會異中云。諸餘經論或名遠
離。或名不住不著無為寂滅不分別禪定棄除捨等。
如是一切皆是止之異名。或名知見明識眼覺智慧
照了鑒達等。如是一切皆是觀之異名。所以者何。般
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解脫亦爾。多諸名字。亦如虗
空無所有不動無礙。又止觀自相會者。止亦名觀亦
名不止。觀亦名止亦名不觀。輔行云。會諸經論皆成
[002-0023c]
止觀。故諸經論所有異名並是寂照之異名耳。初般
若下。是觀異名。即般若德。解脫下。即止異名。是解脫
德。如虗空下。是止觀不二異名。即法身德。故知諸經
雖復多名不出止觀。及以不二。故知只是三德異名
耳。名為別會者。別會諸名皆是異號也。罄盡者。罄即
盡也。準諸文中應云罄無不盡。所謂罄盡無不盡者。
乃至法門亦具通別二會之意者。即是三德四德等
一切法門也。如止觀釋名四科中第四通三德文後
料簡云。問。三德四德其意云何。答。通論三德。一一皆
常樂我淨。大經云。諸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
佛亦常。法即法身。佛即般若解脫。故作通解也。大經
云。因滅是色獲得常色。受想行識亦復如是。則法身
皆常樂我淨。二德亦然。若依一種轉色成法身。法身
常樂。轉識想成般若。般若即淨。轉受行成解脫。解脫
則我。文依念處轉識成常。轉受成樂。轉想行成我。轉
色成淨。是則通別各有二解。輔行云。初問意者。三德
四德俱在涅槃。云何同異。次答意者。三四似別俱在
涅槃。涅槃不殊三四不別。是故會通令識不二。於中
復有通別二會。初通會者。三德一一皆具四德故名
為通。通復二解。次若依下。復轉五陰及四念處以成
四德。別別相對故名為別。是則別對亦有二解。又如
十乘名十法門亦有通別。如下第五以一例諸文中
引之云云。又如止觀歸大處中云。旨歸三德寂靜若
此。有何名字而可說示。不知何以名之。強名中道實
[002-0024a]
相法身非止非觀等。亦復強名一切種智平等大慧
般若波羅蜜觀等。亦復強名首楞嚴定大涅槃不可
思議解脫止等。當知種種相。種種說。種種神力。一一
皆入秘密藏中。輔行云。旨歸三德下。會異名也。三德
既得徧收諸法。是故須會一切異名。當知下。結也。相
即法身。說即般若。力即解脫。三德皆言種種者。一一
德中具一切法。更互相收。故云種種。雖云種種。不出
三德一祕密藏。何但法門三德攝盡。化儀所表亦不
出三。如華嚴中遮那即法身。舍那即般若。釋迦即解
脫。乃至涅槃雙樹四枯即般若。四榮即解脫。雙非即
法身云云。文如輔行釋煩惱境十乘文末會異名中
云。亦名等者。會前煩惱十乘觀法異名令同前觀。煩
惱即是法界。亦名行於非道。乃至不斷而入涅槃等。
即是會前十觀異名。廣說異名總有三番三十六句
即是涅槃.般若.法身三番各有三十六句也


又如破偏度入名為通會者。偏字誤也。當為徧字。止
觀云。以無生門如上等法度入餘門。輔行云。豎門三
諦度入。橫門門門三諦。故使橫門無橫不豎。以豎望
橫無豎不橫。是故今文度入諸門要而言之。即是以無生門中觀陰界
入十法成乘度入餘門也。當教當門名為別會者。止觀云。問。無生

一門申一切佛法。復何用餘門。答。法相如此。二義相
須。人人不同。各各自行應須餘門。如華嚴云。我唯知
此一門。即是各說入門。門則無量。此則諸門各各不
同。名之為別也。如大小經論凡所立名等者。亦如釋
[002-0024b]
籤引中含云。諸比丘歎身子所說妙中之妙。然舍利
弗伹說事中行忍方便。不損他境。名妙中之妙耳。又
云。佛告比丘。莫求欲樂極下賤法。為凡夫行。亦莫自
苦。苦非聖行。離此二邊則有中道成於眼智。又云。歷
一切法皆云不空。豈以如是妙中之妙中道不空等
名能定法體。是故須以名下之義而簡別之。今尚不
取別教教道通教含中。況三藏教離斷常中。及阿含
中離苦樂中等邪。又約部者。尚不取帶二對三兼一
之中。況但空偏假而為妙邪釋籤云。況伹空偏假寧是經體。準此可知。故釋
籤第五云。不同通教但空偏假。袠直一切正作帙。書帙也。亦謂之書衣

也。槩古代切平斗斛木也。甄居延切察也辨也分也。尚不
可以偏教小乘濫於圓妙。豈可以邪外世典齊於內
教真常邪。如諸外人尚為大自在天立三身等者。輔
行第四云。塗灰外道亦計大自在天具足三德。云法
身充滿法界。報身居自在天三目八臂。即摩醯首羅
是也。化身隨形六道。豈可以此邪外妄計三身三德
之名體。同內教真常宗極三身三德邪。西方既爾此
土準知。如老子所計玄中之玄玅中之玅我有三寶
等。豈可便同佛理邪。莊生計於自然等。委如止觀輔
行辨之云云。故云不可尋通名等者。止觀第二明體
相中有四科。初教相中云。夫止觀名教通於凡聖不
可尋通名求於別體。故用相簡之。輔行云。名即是教。
故云教相。但前釋名。名通凡聖大小偏圓。不能尋之
求於別體。別體不顯。欲捨偏從圓無由能致。今明此
[002-0024c]
章分其相別。教家之相故云教相。言通別者。如大經
云。佛言。須陀洹者名為逆流。迦葉難言。若如是者。阿
羅漢乃至佛亦得名為須陀洹邪。佛乃至須陀洹亦
名佛邪。迦葉正以通名難於別體。以逆流名通一切
故。若言所斷三結名須陀洹。乃至三十四心名為佛
者。則名體俱別。前止觀名其名既通。今以別體甄於
通名。故不必須名體俱別。又如成論止觀異時。薩婆
多宗止觀同時。雖有同時異時之言。豈可以彼同時
為圓異時為別。是故須以教相簡之。是以考同出異
者。結考同也。會異令同者。結會異也。若異若同同入
一極者。對異言同。今既會異。同亦叵得。故得異同同
入一極。一極尚無。同異寧立。


五明以一例諸者



止觀第十云。復次言不念。不同世
人取著一異定相一念。乃是非一非異而論一耳。輔
行云。復次下。定前一念以成觀境。又有二義。一者以
禪為境不同世心。二者即此境心復須離著。乃至云
此中一文即今文云不同世人取著一念。及第一卷佛法界屬可思
一字恐誤。當為五字。現行印本在第四卷。十乘之初先明思議境。始從地獄終至佛界。云觀此法能度所
度皆是中道實相之法畢竟清淨。誰善誰惡。誰有誰無。誰度誰不度。一切法悉如是。是佛法因果。乃至云猶是
思議之境。非今止觀所觀。輔行云。巳聞思議十界歷別。示此十界同在一心。則一心中十界可識。故可思議中
此是地獄乃至佛界。無說而巳。說必次第十界歷歷麤細不違人見。注云。非今所用。便棄思議別求不思議者
遠矣。故下諸文釋思議境。或至九界而止。或時至佛法界。佛界實是不可思議。在九界後亦云思議。如此文中
思議境後明佛界云。觀能度所度等究竟圓極豈過於此。而言思議者。意如向說。此即今文云思議境立佛法
界也。第三卷初地即是初住止觀云。別教因中有教行證人。若就果者。但有其教
[002-0025a]
無行證人。何以故。若破無明登初地時。即是圓家初住位。非復別家初地位也。初地尚爾。何況後地。輔行云。初
地入住此為正文。於教道文不須疑也。此即今文云如教證二道也。第四卷以思議釋

不思議止觀明二十五方便。棄五蓋中引大品云。一切法趣欲事等。仍釋之曰。趣即是有。有能趣所趣
故即辨俗諦。欲事不可得即是明空。空中無能趣所趣故即辨真諦。云何當有趣非趣即是辨中道。當知三諦
只在一欲事耳。今更廣釋令義易解云云。輔行云。故大品下引經示相。次釋經意中上略次廣。初文略者只是
三諦。三諦只是趣等三耳。略即不可思議。不可思議難見故。從今更下。廣約思議以示不可思議相。下去諸文
皆先明思議次撮思議成不思議。上來諸文皆先次第次明不次。唯此一文後以思議釋不思議。故知前後廣
略相顯。但在通理。文相何恒。人不見之。隨文生想。逐語迷文。便於此部而欲簡擇。此文可修彼非修者。未見今
家始終大體。識大體巳。簡與不簡旨在其中。故於略文善須曉意。然今文云。前明可思議後明不可思議者。恐
誤。應云前明不可思議後明可思議。即是以思議釋不思議也。第五卷不思議明一

心任運具於三千止觀問云。一念具十法界。為作念具。為任運具。答。法性自爾。非作所成。輔
行云。一念具十。為復任運恒具十界。為待遇緣作意現起名具十邪。法性自爾者。凡聖法性皆悉自爾。自爾只
是自然異名云云。乃至下文正釋不思議境中。仍指前文云。故妙境初文章安料簡云。法性自爾非作所成。故
知章安深領玄旨。言玄旨者。即了修具全是性具。乃違性具即空即中。一家觀門永異諸說。良由觀具。具即是
假。假即空中。別教教道從初心來。但云次第生於十界。斷亦次第。故不觀具。或稟通教即空但理。或稟三藏寂
滅真空。如此等人何須觀具。尚不識具況識空中。是故輔行前文謂之。故知具一切法即是於假。良由於此。又
何但輔行諸文皆然。人不見之。便將具法俗假之義濫作空中理體而說。遂立三諦皆有十界三千世間。播在
筆舌以誘愚叢。哀哉傷哉。然今文云一心具法者。即輔行云一心任運具於三千也。及下約十

禪修觀中云。行人觀法極至正助止觀第十觀禪定境明十乘中第七對治
助開文後作如是說。然彼伹云極至於此。於此即是正助故也。彼文又云。若不悟者是大鈍根。大遮障罪。更造過
失。故重明下三種意耳。輔行云。始從觀境終至助治。觀法巳足。下之三番意如文說。又次位者。正為防濫。餘之
二法䇿淺令深。當知並非正觀之體。餘文準望陰入亦應可見。及魔境後明陰入十

乘度曲入別入止觀云。復次通用一意為觀者。行人根鈍。先解通意度曲入別。中論品品別意而
俱會無生。通別互舉得意相成也。輔行云。復次通用下。結觀通別十乘觀法有通別二意。一以陰境十法冠下
[002-0025b]
九境。名之為通。只是一法不思議觀。人根鈍故開對十法。先了通意節節入別。境境皆然。觀法易了。故引中論
通別為例。言度曲者。曲謂音曲。以通入別如世絃管。絃管不殊而曲各異。如是七文今文伹列於五。
即以等字等於第六第七也。檢驗諸部。唯一處出。若尋文者。請以

例諸。故今謂之部內唯有一文說之。以此一文而均
上下。使處處文義通徹昭然。所謂一文既然。他皆準
此故也。


六明名義通局



中云。如置毒譬。經中唯譬五道不同
等者。止觀第三偏圓文中引大經云。置毒乳中。徧於
五味。皆能殺人。此譬豈不譬於不定。輔行云。經師子
吼難云。眾生之身。六道差別。云何而言佛性是一。佛
言。譬如有人置毒乳中。乃至醍醐皆悉有毒。乳不名
酪。乃至醍醐。名字雖變毒味不失。若服醍醐亦能殺
人。實不置毒於醍醐中。佛性亦爾。雖徧五道受別異
身。而是佛性常一不變。問。經譬五道。今譬五味。云何
得同。答。人必約法。大經約人。徧五道身宿種不斷。於
五道中毒發不定。今以五道聞法歷味義不相違。既
約聞教必歷五味。即諸經初八部等是。方等亦有地
獄眾來。故經以一五以譬二五於理無傷。五味唯喻
一代五時濃淡。濃淡雖殊皆從牛出者。恐誤也。應云
五味唯喻一代五時相生。相生雖殊皆從牛出。故釋
籤云。此五味教相生之文。在涅槃第十三聖行品末。
佛印無垢藏王菩薩竟云。譬如從牛出乳乃至醍醐。
譬從佛出十二部經乃至涅槃。又云。下文義立五味
譬從佛出妙玄第七云。若依涅槃。初後兩昧從牛而出。若從牛出乳巳如向引。若從牛出醍醐
[002-0025c]
者。輔行引涅槃第八云。雪山有草名曰肥膩。牛若食者純出醍醐。妙玄云。若以義推。中間三昧亦應從牛而出。
何者。凡犢噉凡草但能出乳。不噉忍草故不出四味。良犢調善不高不濕。酒糟麥[麩-夫+戈]五味圓滿具足在牛。但聽
飲噉隨𤚲而出。若噉凡草𤚲即出乳。噉下忍草𤚲即出酪。噉中忍草即出生酥。噉上忍草即出熟酥。噉上上忍
草即𤚲出醍醐。妙玄第十判教中云。初頓未必純教法身菩

薩。亦有凡夫大根性者。即有兩義。當體圓頓得悟者。
即是醍醐。初心之人雖聞大教。始入十信最是初味。
初能生後。復是於乳。何者。雖言是頓。或乘戒俱急。或
戒緩乘急。如此業生無由自致。必須應生引入七處
八會大機扣佛。譬忍辱草。圓應頓說。譬出醍醐。又頓
教最初始入內凡仍呼為乳。呼為乳者意不在淡。以
初故本故云云。又約行者大機稟頓。即破無明得無
生忍行。如醍醐。又雖稟此頓未能悟入。始初立行。故
其行如乳。若望小根性人行又如乳。何者。大教擬小。
如聾如瘂。非巳智分。行在凡地。全生如乳。以此義故
頓教在初亦名醍醐。亦名為乳釋籤云。一從所證理極得醍醐名。二得乳
名。復從二義。一大行之始。二小機未轉。先列二義。次何者下。釋小未轉之相。次開漸者。佛本

以大乘擬度眾生。其不堪者尋思方便。趣波羅柰於
一乘道分別說三云云。故涅槃云。從佛出十二部經。
從十二部出修多羅。正與此義相應。譬如從牛出。乳
從乳出酪。其譬不違。漸機於頓未轉。全生如乳。三藏
中轉。革凡成聖。喻變乳為酪。即是次第相生。為第二
時教。不取濃淡優劣為喻釋籤云。言不取濃淡者。只是小機於華嚴如乳。非酪
濃於乳。次就益不益料簡云。若華嚴為乳。三藏為酪。此

則方便味濃大乘味薄。釋此為三。一取用益為論。如
[002-0026a]
貴藥非病治。賤藥是病宜。貴藥非宜。徒服無益。初說
華嚴於初心。未深益於漸機。亦未轉於二緣。如乳。若
漸機稟三藏。能斷見思三毒稍盡。即轉凡成聖。如變
乳為酪。不可以用益。謂賤勝。不用益。謂貴劣。華嚴亦
如是。於小如乳。於大如醍醐。少分譬喻不可全求釋籤
云。以華嚴為乳。但取機生。未堪入大。復在五味最初而說。是故華嚴分喻初味。二如良醫有

一祕方。具十二藥。三種最貴。善占病相盈縮所宜。終
不乖候謬有所治。佛亦如是。圓方妙治具十二部。無
問廣記最為甚深。菩薩智利具足全服。二乘病重以
九為劑。此若不縮於病無益。於不縮為乳。於縮為酪。
此取相生次第為譬。不取濃淡淺深釋籤云。不以味濃為乳。味淡為
酪。故知自約次第相生為譬。全用在初故如乳。縮用居次故如酪。三約行人心者。說

華嚴時。凡夫見思不轉。故言如乳。說三藏時。斷見思
惑。故言如酪。至方等時。被挫耻伏不言真極。故如生
酥。至般若時。領教識法如熟酥。至法華時。破無明開
佛知見。授記作佛心巳清淨。故如醍醐云云。請詳玄
籤之文。豈非但有五味喻於一代五時相生。而無五
味喻於五時濃淡。高麗所錄四教儀云。問。將五味對
五時教。其意如何。答。有二。一取相生。所謂牛譬於佛。
五味譬教。乳從牛出。酪從乳生。二酥醍醐次第不亂。
故譬五時相生次第。二取濃淡。所謂二乘根性在華
嚴座。不信不解不變凡情。故譬其乳。次至鹿苑。聞三
藏教。二乘根性依教修行。轉凡成聖。故譬轉乳成酪。
次至方等。聞彈斥聲聞。慕大耻小。得通教益。如轉酪
[002-0026b]
成生酥。次至般若。奉勑轉教心漸通泰。得別教益。如
轉生酥成熟酥。次至法華。聞三周說法得記作佛。如
轉熟酥成醍醐云云。此則高麗誤以相生謂之濃淡
也。余昔集於諸文解釋。高麗所錄四教之文亦未曉
此。今因消通義例之文。遂詳究玄籤。故辨之如上耳。
今文從義處處徧入或定不定等者。止觀偏圓文中
又引大經第六明五昧證三藏教。引三十二明五味
證通教。引第九明五味證別教。引二十七明醍醐證
圓教。故引五味以證四教即是定也。若證不定。即向
所引置毒乳中徧於五味皆能殺人。止觀又云。一切
眾生心性正因譬之於乳。聞了因法名為置毒。正因
不斷如乳四微。五味雖變四微恒在。是故毒隨四味
味味殺人。眾生心性亦復如是。正因不壞。了因之毒
隨正奢促處處得發。或理或教或行或證。乃至具約
華嚴時等。圓及前三論理教等四種發毒皆名不定。
輔行云。譬昔聞了因隨味能發。言五味者。汎云味變
仍能殺人。非謂法華名第五味。法華名定。非不定故。
此是法華巳前約行五味。今此文中但約機緣有不
定相。故非全約法華前文。眾生下。合。言奢促者。理教
行證遞論奢促。約時約行兩種五味。隨其近遠遞論
奢促。乃至云。若佛未出。若聞華嚴總名不定。總得名
乳。何者。凡夫全生。道理如乳。華嚴約時。復名為乳。於
華嚴中四法復判五味發者。聞教如乳。發觀行如酪。
發相似如二酥。增道如醍醐。問。增道是定。何名不定。
[002-0026c]
答。次第增道名之為定。若超證者名為不定。亦可聞
教及觀俱名乳。發相似位中兼於三味。則七信巳前
名之為酪。八信巳上名為二酥。又妙玄位妙中引大
經五味證四教巳。又引大經云。譬如有人置毒乳中
則能殺人。乃至醍醐亦能殺人。此譬兩用。一通約漸
頓。明不定教處處皆得見佛性也。二約行不定。行人
心行譬之如乳。實相智慧譬之以毒。毒有殞命之能。
智有破無明之力。久遠劫來說實相毒。殞於凡夫心
乳。毒慧開發不可為定。或於初味或於後味發。不得
次第往判。故言置毒乳中。乃至醍醐徧五味中悉有
殺義。釋籤云。教行兩意相須而釋。歷頓漸教義之如
教。一一教中隨行淺深毒發不定。復名約行。故今文
云。故用置毒則有兩種醍醐殺人。若用五味則有兩
種乳不等。教之與行名置毒兩種。定與不定名五味
兩種。又置毒兩種或行或人等云云。然置毒兩種非
無乳等。五味兩種非無醍醐。綺文互現。是故置毒伹
言醍醐。五味兩種但言乳耳。


七明開拓句法者



拓字手承物也。袥字開也。或四如
四種三昧等。或六如破徧中引大經不生生等六句。
或三十六如觀煩惱境中明三德各有三十句。乃至
百千如從空入假破法徧中明見思重數有百千萬
品等。


八明束散前從



文相非一故曰凡諸。結亦是束。散不
異開。或前或後乃逐意便耳。如止觀不思議境中明
[002-0027a]
三種世間十如是法。結歸一心以成三千。輔行云。如
前所釋本在一心圓融三諦前結。既巳開釋後開。恐人生
迷。故重結之令入一念後束。自餘文相束散前後。準此
思之。不煩具示。


九明行理交映



交者互也。映者顯也。於中為四。初正
明交映理有權實者。藏通二教明界內真諦權理也。
別圓二教明界外中道實理也。行有親疏者。巧拙不
同也。權實二理之行各有巧拙親疏故也。故三藏教
生滅是界內疏拙之行。通教無生是界內親巧之行。
別教無量是界外疏拙之行。圓教無作是界外親巧
之行。而界內外巧拙親疏復名傍正。是故名為親正
疏傍也。廢權入實者。上明理有權實。蓋約真中而辨。
今明廢權入實。乃約偏圓而言。即捨偏歸圓名廢權
入實也。理無種種者。廢巳更無前三偏真但中種種
不同也。故止觀第一明發大心約四諦顯是中料簡
云。問。法性是所迷。何故二。何故四。答。法性隨權實是
故二。法性隨根緣是故四。輔行云。開權顯實唯一法
性。為實施權故分權實。於權實中取解根別。故使權
實各具利鈍。應知權實各具利鈍。故有親疏巧拙傍
正。然輔行云。開權顯實唯一法性。而今乃云廢權入
實。理無種種對喻。雖分開廢前後。約法開廢亦非異
時。故得互舉以彰圓妙。行有淺深者。約圓理之行自
論六即淺深也。又止觀序中明三種止觀前淺後深
是漸次止觀。淺深前後更互是不定止觀。若爾。初後
[002-0027b]
俱深豈非圓頓止觀。說理則泯彼階差者。理性寂
滅一法叵存。是故說理則亡泯於淺深階差也。談行
必積功方達者。住前之行歷內外凡。名為積功。入於
初住到清涼池。名為方達。此約似因分果而說。若約
真因滿果而言。則以初住巳上乃至等覺名為積功。
入於妙覺名為方達。止觀妙行。近期初住遠期妙覺。
即此意也。故釋籤云。故久研此因。因顯名果。久研豈
非是積功乎。故此久研積功。不可濫作別教次第經
歷塵劫而說也。然今止觀正以住前為積功。初住為
方達耳。以住上功德自然流入。非今止觀所被故也。
以理融行者。行若無理未免差殊。故以理融通方乃
相攝。一行一切行。一切行一行。即此意也。以行綜理
者。理若無行不能顯明。故以行錯綜方乃識理。易繫
辭云。錯綜其數。陸德明釋文云。綜宗統切。正義云。錯謂
交錯。綜謂綜聚。今謂一行一切行。交錯綜聚方能顯
於妙理周徧也。諸位無濫方可免失者。六即之位簡
辨。方免叨濫之愆也。豈可尚深偏求一句者。斥於清
涼觀師但乃庶幾頓頓之深。偏求止觀文中一句而
棄妙行始終大體也。故下斥云偏指文中一句兩句
以為頓頓。義同頑境體心踏心。況以二十五法而為
前導。十乘十境以為正修者。輔行云。用前諸解方堪
進行。復以此解導於方便。事理融即乃名妙解。依此
妙解以立正行。如此解行取於妙理尚猶難當。況欲
偏指部內一文。何由可階圓真妙位。當知未見融通
[002-0027c]
之意。故須善曉前諸大章。鉤鎖冠帶收攝文旨。擥入
一心。仍須十法和合成乘。一一調試境境研覈。借使
未悟可為妙因云云。故知行理相融方有所至者。結
示交映也。故第五云現行印本文在第四。照潤導達等者。輔行
云。照潤下。續舉四譬以譬相資。解如日照。行如雨潤。
照潤均等萬物可成。行解無偏眾德可備。解如商主
導行。若商人達有導有達寶所可期。行解具足實相
非遙。解淨於行行則無瑕。義之如瑩。行嚴於解。解則
可喜。義之如飾。彼此互資。故云交絡。一體下。重以此
譬譬前三譬。雖曰互嚴不二而二。恐疑行解如照潤
等猶是異體。故約一實而論行解互相匠導。還顯於
實。如體二手只是一體不二而二。還能淨體二而不
二。


然義解下。次勸預了文旨必須出沒開合先令妙境
周圓者。妙境即是不思議境。理具十界十如三千世
間也。出沒即是盈縮興廢也。開合即是與因緣等諸
境開合也。先令即是預了文旨也。周圓即是具足無
減也。然第四卷初明觀陰成不思議境文中。雖則但
舉十界三種世間十如是法以成三千。而十如境必
與因緣四諦境等而論出沒開合故也。若不爾者。豈
十界十如妙境與十二因緣境等有異邪。此非消釋
文相之時欲出理具十界三千十如文旨。必須預了
諸境有出有沒有開有合。先令十界三千十如妙境
周圓具足無減也。故妙玄明諸境開合中云。先用十
[002-0028a]
如為首。何者。此經命章絕言稱歎十如。今更說五境
云何同異邪。十二因緣與十如論開合者。名異故言
開。義同故言合。如是相合行.有兩支。如是性合無明.
愛.取三支。如是體合識.名色乃至老死七支。如是力
還是無明等三支。如是作還是行.有二支為苦作業。
如是因還是行.有二支為苦作因。如是緣還是無明
等三支能潤業取苦。如是果還是行有之習果。如是
報還是行有之業招名色等報云云。此用思議十二
因緣合六道十如耳。其次用不思議十二因緣合四
聖十如及四種四諦.七種二諦.五種三諦.一諦.無諦
等開合之相。廣如玄文卒難筆錄。又此止觀禪定境
中用十二因緣。妙境文中亦以十如對十二因緣。既
許對於十二因緣。豈不得對四諦等邪。故知並是開
合之義也。言出沒者。妙玄問云。諸境理既融會。何意
紛葩更相拘入邪。答。如來觀知十界性相。有成熟者。
未成熟者。大機未熟不令起謗。小機若熟不令失時。
隨其所宜應單應複。偏圓相入而成熟之。聞即得益。
華嚴雖具鑑十界。兩界熟故。別圓二種而成熟之。鹿
苑亦鑑十界。二乘性相熟故。用生滅而成熟之。方等
亦鑑十界。四界熟故。用四種相入而成熟之。般若亦
鑑十界。亦四界熟故。用三種相入而成熟之。法華亦
鑑十界。一性相熟。但用一圓諦而成熟之。若無善巧
方便出沒即是盈縮調熟。云何境智而得融妙邪。譬如𦘕
師尚能淡入五彩作種種像。況佛法王於法自在而
[002-0028b]
不能種種間入調伏眾生邪。故此出沒開合方乃顯
於妙境周圓矣。又如大章第二體相四科之中第三
境界二諦三諦有離合等。即今所謂出沒開合也。可
以斥偏邪者。偏邪即是別教教道巳還也。故迦葉菩
薩云。我等未聞涅槃四德之前悉名邪見之人。即此
意也。可以顯異意者。如下文云。次明所立異於諸家
是也。可以立宗徒者。徒字恐誤。應作途字。如金錍云。
若不善余一家宗途。未可委究行門始末。宗者旨也。
途者道也。宗旨途道不出依解立行方便正修也。作
此徒字即金口祖承。今師祖承之人耳。是故不斥偏
邪無以進於圓行。不顯異於諸家無由立於本宗途
道也。


若消文下三示消文格式。言鉤鎖者。相連接續也。一
道豎進者。即十乘文勢生起次第。鉤銷相連不料亂
也。洮土刀切。水名。又清汰也。字應作濤。徒刀切。濤汰也。鍊即甸切。治金也。前後以顯
行相者。即是十乘始終互相映顯以成眾寶之車也。
文從以一觀境巳去。即洮鍊前後之相也。輔行云。觀
法非十。對根有殊。雖復根殊。但是一不思議觀。觀不
思議境乃至離愛不離境。故又云。妙境為九乘本。稱
本修九方堪入位。是故名為以一觀境冠於下九。冠
去聲者束也。依前妙境發菩提心起四弘誓。復依弘誓
安心破徧乃至正助。故輔行釋安心文云。若不安心
無所剋獲。故次正願而明安心。初妙境中一念具足
無作四諦。故四弘中依無作諦而發弘誓。今以能安
[002-0028c]
安於所安。能所相稱名為妙行。既安心巳廣能利物。
填初誓也。欲利眾生先須斷惑。填次誓也。欲利眾生
復須習法。填第三誓也。分分證實。填第四誓也。至究
竟位四誓方滿。若其然者。從此安心乃至正助通名
填願。是故今云以一弘誓通及諸行也。以一安心徧
該始末者。良以依願而立安心。然而所安即初妙境。
能安即是寂照止觀。止觀之言通於破徧及通塞等。
是故名為徧該始末也。止觀云。上善巧安心則定慧
開發不俟更破。若未相應。應用有定之慧而盡淨之。
故言破徧耳。輔行云。上善巧。下約上安心對辨破否。
若巳安於諦。定慧巳發彼即是破。何須至今更須論
破。次若未下。正明破意。由未安故若未破故。今更論
破。又云。前以定慧處於法性故名為安。今以準教四
句推責不安之心故名為破。止觀又云。今不思議一
境一切境。一心一切心。橫豎諸法悉趣於心。破心故
一切皆破。故言破徧。輔行云。一境一切境。指前不思
議境。一心一切心。指前發心安心。依此論破故名破
徧。故云破徧只是安心加行也。新譯經論乃以方便
名為加行。今云加行意則不然。但是於前正觀之上
增加其行名為加行耳。輔行云。所以立此通塞一門
檢彼破徧令塞得通。使彼破門於通無塞云云。既檢
破徧。然而破徧復是第三安心加行。故檢破徧即兼
安心。是故通塞只是上之二法細門。細必對麤。若唯
用破徧。恐於通起塞則於塞無通。故名為麤。今乃檢
[002-0029a]
彼令塞得通。故名為細。於茲入理故名為門。以一道
品調停陰入者。道品有四。一當分。二相攝。三約位。四
相生。前三雖是道品而非調停。第四一種乃名調適。
故止觀云。上來雖破法徧識通塞。若不調停道品何
能疾與真法相應。輔行云。於上破徧及以通塞。若不
悟者由無調停。止觀又云。今一念心起不思議。即一
切種十界陰入不相妨礙。若觀法性因緣生故一種
一切種。則一色一切色。若法性空故一切色一色。則
一空一切空。法性假故一色一切色。一假一切假。法
性中故非一非一切雙照一切。亦名非空非假雙照
空假。則一切非空非假雙照空假。觀受觀心觀法以
至八正。文廣不錄。輔行云。今一念去正釋念處。先更
牒前不思議境為念處境。既一一界各具十界故不
相妨前總立陰名。觀既不悟故離為四而調停之。法
性因緣去正示念處觀。四文皆以一念百界千如三
千世間攝成三諦。方得名為無作念處。故知前來境
等五法並依於陰。乃至覺道亦復如是。說之則四法
先後。觀之則不出一念。於一念中有總有別。又為約
法相令具足故。及示識心以為境首故。先於破法徧
後例於餘陰。以為通塞道品之本。若欲顯於不可思
議。還須約於一念心辨。則具觀於陰界入等一切皆
然。正助只是助開前四者。止觀引釋論云。三三昧為
一切三昧作本。輔行云。先剋出所助之體。故云為一
切三昧作本。故四種三昧必依圓教不思議三三昧
[002-0029b]
為本。此即前六名為正行。正行不顯良由有遮。今云
前四者。且置妙境及以發心耳。若通而言之。應云助
開前六也。次位通為上之七門以除濫過者。輔行云。
既用前七以為所修。二世善發入位不定。或未入位
未得謂得。恐極下根生重罪故。故須明位令行者識
之。免於上慢之過。故知次位正為簡濫也。安忍離愛
上八功能者。輔行云。安忍只是忍於五品違順二境。
令入六根離愛。只是離六根中相似法愛。又次位者。
只是行之所階。恐行者生濫。故於次位中別出五品
六根清淨勸勵行者。令離障離愛耳。入初住時轉名
十大者。輔行云。今依菩薩戒疏以十法成乘豎對十
信。復以十法橫入十信。言豎對者。今文初信以對於
境。次修慈悲以對念心。善修寂照以對進心。善修破
徧即入慧心。善修通塞即入定心。善修道品入不退
心。善修正助入迴向心。善修諸位入護法心。善修不
動即入戒心。善修安忍即入願心。言橫入者。一一信
心各具十法。故瓔珞云。一信有十。十信有百。又四念
處云。五品各有十法成觀。五品尚爾十信可知。所以
十信各具十法。故至初住轉名十大。初住尚爾乃至
妙覺則可知矣。言十大者。謂理大。願大。莊嚴大。智斷
大。徧知大。道大。用大。權實大。利益大。無住大。次第以
對十法成乘。釋名對義亦應可解。良者。文選注云。實
也。


四若不下。斥失意之者。文皆可見。
[002-0029c]


十明教觀折攝



文為三。初標。次釋。文為二。初釋教折
攝。止觀第十明諸見境中云。夫佛法兩說。一攝。二折。
如安樂行不稱長短。是攝義。大經執持刀仗乃至斬
首。是折義。雖與奪殊塗俱令利益。若諸見流轉須斷
令盡。若助練神明迴心入正皆可攝受。輔行云。攝謂
養見研心。折謂破無遺芥。故引二經以證折攝云云


一切經論不出此二。見心亦爾。如前進退二種解者。
亦是折伏攝受二義止觀前文引淨名經斥聲聞人同諸外道。文中自云。進退解之
不可一向。輔行解云。進退解者。引證二乘不可一向名之為見。挫同諸見為進依本。二乘為退二乘被斥。同諸
見者。取其不見中道理邊。外見尚以為侍。何況二乘。若撥若取乃是抑掦之言。是故不可一向名見。又

一切聖教不出四悉。故四悉中世界.為人即攝受意。
對治即是折伏意也。藥珠二身破法立法二種方便。
如是等例即此二義如是等例者。即今文中所列權實理事因果四門四悉。隨教隨
機約人約部等是也。或攝權折實者。如止觀第七明助道中云。

又佛初欲大化。諸佛不印。若思方便即稱善哉。如富
家子病應用黃龍湯。父母豈惜好藥。宜強服之耳。服
巳病差。佛有本願令眾如我。豈惜大乘。事不獲巳。逗
機對治助道開門義亦如是。此約未堪用大名為折
實。宜先施小名為攝權耳。攝權折實既爾。歎實折權
反此可知。即如淨名挫同外道豈非折權。襃美於大
豈非歎實。方等既爾般若準知。若法華中。前文所引
且明攝受非無折伏。故云頭破作七分也。大經折伏
非無攝受。故云住一子地也。委如法華文句中說。次
釋觀折攝中言觀一境歷一心者。對色名心。望觀名
[002-0030a]
境。心即是境。但綺文互舉耳。故下文云。以心為境
。或折為無常或融為理性者。如輔行釋偏圓中云。

先觀於色既皆無常。觀心亦爾。過去剎那感今剎那。
況今剎那復對外境因緣故有。是故念念皆悉無常。
如是推時何但識於色心無常。進推心念本來非有。
乃見法性真如常住。如前所明不定教相。若觀無常
又觀無常即見佛性。即此意也。若觀幻化及以假等。
亦復如是。是故前文不定觀中。若觀因緣又觀因緣
即是佛性。須知此文自有兩意。一者現在習圓成不
定人。謂元知圓理或時且觀因緣生法。次復重觀因
緣生法成即中觀即見佛性。如三止觀中云。或指世
界為第一義。或事或理。即其相也。二者發圓宿習。如
於現在但觀生滅。後復數數觀於緣生即見佛性。又
如法華文句云。觀住於境。或住無常境。或住即空假
中等境。又觀靈鷲無常。復觀靈鷲是三德云云。又淨
名玄云。修中觀時以二觀為方便得入中道。是以權
智折伏。以實智攝受。若觀中道而發二乘。是以實智
折伏。權智攝受。若觀二諦還發二觀。即以權折伏。以
權攝受。若觀中道還發中道。即以實折伏。以實舉受。
又若善將四隨用心如止觀中三十六番。即是觀心
折攝意也。三故此下。結。以理觀之者。理謂道理也。使
元意有在者。元者本也。在者存也。不失本意是故云
也。如前教中。逆化是折。順化是攝。又如觀中。折為無
常是折。融為理性是攝。宜即是攝。治即是折。樂即是
[002-0030b]
攝。厭即是折。餘準思之可以意得。


此四十條下第三結略例廣。大槩者猶大綱也。即粗
略也。餘不盡者。如輔行解色香中道乃約十義評無
情有佛性。及第十卷明先用小其意有十等。即其例
也。


○第四大章總別例



文為三。初牒名。大章總別前巳辨之。十章十境下。次
略列。謂十章之總別。十境之離合。十乘之立意也。同
異即是總別離合之同異也。然十境離合.十乘立意。
只是大章之中第七正修耳。故牒名中伹言大章總
別。任運收得十境離合.十乘立意也。


初十立大章下三廣釋。文為三。初釋十章總別。文為
二。初通指十門準分別中十門不同者。止觀第一卷
分別十章云。今十章幾真幾俗幾非真非俗一門。幾聖
說聖默非說非默二門。乃至第九門云幾廣略非廣略。
第十門云幾橫豎非橫豎。輔行云。始從真俗終至橫
豎。略以十門分別十章。若無十門分別十章。恐人不
知十章豐富云云。具如大意與九而弁皮變切。周時冠名耳。此非
今文之意也。應作辨字。皮免切。別也判也。同異者。即指止觀解釋十章真

俗等同異也。故初七章及第九章是即俗而真。第八
果報是即真而俗。第十旨歸是非真非俗。乃至第九
云。大意一章是略。餘八章是廣。旨歸一章是非廣非
云云


次初釋下。別明廣略。文為二。初正明。初釋大意既云
[002-0030c]
五略等者。即止觀中解釋十章之初文也。故止觀云。
解釋者釋十章也。初釋大意囊括始終冠戴初後。意
緩難見。今撮為五。謂發大心等乃至云生起五略顯
於十廣。輔行云。撮下九廣以為五略示九章旨。故云
大意。又九章皆大略述彼意。故云大意。故此五略皆
大為名云云


次若爾下。就廣更開。文為二。初總示。又為二。初明準
例更開。又為二。初總示。若如上以大意五略對下九
廣以為二門。準此為例。故今亦可從於第二釋名巳
去乃至第九起教等更開為十章也。次如法華下。例
同玄文。今既從於釋名巳去更開十章。故得引於玄
義十妙而為類例。以十妙之文亦是釋名一章開之
為十故也。然此引例且從一往。以彼釋名十妙例今
釋名巳去更開十章耳。


今此為對下。次辨本文十章所以。文為二。初正辨。以
大意是略。餘八是廣。旨歸是非廣非略。故以大意共
為十章也。禪門下。次例禪門亦然者。以禪門中亦以
大意共為十章故也。言禪門者。以禪為門故云禪門。
即禪波羅蜜次第禪門也。又止觀云。禪是門戶詮次
云云。故次第禪門亦開為十章。一大意。二釋名。三明
門。四詮次。五法心。六方便。七修證。八果報。九起教。十
歸趣。故彼十章亦但至於修證。餘三略無。於修證中
說亦未盡云云


若欲下。次別明。文為二。初正明。中間八章更開為十。
[002-0031a]
即向所謂釋名巳去更開十章也。止觀第三體相中
云。粗寄四意顯體。一教相。二眼智。三境界。四得失。輔
行云。體是所顯。眼智教相即是能顯云云。故開第三
顯體文中出於眼智教相二章。則是中間八章自離
為十也。如五重玄義下。次引合為例。文為二。初明合
八為五。輔行云。又此廣文亦與五重玄義意同。五重
則玄談教旨。今此則依經起行。所以彼為釋經。此為
成觀。是故次第稍異於彼。初釋名者廣中之初故云初耳。即標
名也。次體相者。即顯體也。攝法只明體所攝法是故今云
合攝法入體相中。義當顯體也。方便下。三即是明宗是故今云合方便。正觀果報共
為一宗也。起教是用偏圓判教是則宗體二章有合耳。名用教三章無合也。彼

釋法華理須分別一代教門。故教居後。分別前四此
為成觀。觀由解生。名體偏圓並屬於解。由解立行故
次解後。方便正觀。行始為因。行終為果。故次正觀以
明果報。宗是自行。用是益他。由自行滿故能起教。故
彼玄文引神力品約教次第。是故謂之名用體宗。若
引序品約行次第。是故乃云名體宗用。今文正當約
行次第。伹以教相在於宗前。前後之意如向所說。



今存下。明存本十數。今存十數者。存於止觀本文十
章之數也。故離五為八者。離於向來合八章為五重
玄義。而仍本為八也。更加初後者。初謂大意。後謂旨
歸也。則數整足者。十章之數無減也。


次釋十境離合。文為二。初標。次互發下。釋文。為二。初
通示開合。又為二。初明十數正是離開互發。至九雙
[002-0031b]
十數者。止觀云。互發有十。謂次不次。雜不雜。具不具。
作意不作意。成不成。益不益。久不久。難不難。更不更
三障四魔九雙七隻云云。應知此是十境互發九雙
七隻之十數耳。止觀既云七隻。今文乃云三障四魔
一雙者。輔行云。前九相對故云九雙。後二不對但云
七隻。七隻只是三四一雙。十中一一皆徧十境。又前
之九隻正辨互發。後一伹是收攝十境判屬魔障耳。
故此十境若非三障即是四魔者。止觀云。陰入病患
是報障。煩惱見慢是煩惱障。業魔禪二乘菩薩是業
云云。陰入正是陰魔。業禪二乘菩薩等是行陰名
為陰魔。煩惱見慢等是煩惱魔。病患是死因名死魔。
魔事是天子魔云云。又十境者亦是為成十數故具
示爾者。應知此是單論十境之數耳。與向互發十雙
之數乃單複有異也。故下章安問云等者。今從大師
正明十境互發之文。故得指後章安料簡謂之下也。
然此但引章安問文不引答詞。故彼答云。譬如大地
一。能生種種芽。數方不廣略。令義易明了。是故言十
耳。輔行云。私料簡中都有十六番問答。初一問答總
問諸境。何故但十。如陰入境。諸陰不同。煩惱種別亦
復無量。諸病諸業乃至兩教二乘方便正行。三教菩
薩諸位不同。故云法若塵沙境何定十。次答意者。實
如所問。法性如地。種子如境。觀行如雨。發如抽芽。略
以數法且至於十耳。


今於下。次明展轉相合。二乘菩薩但合為一方便境
[002-0031c]
則但有九者。止觀云。此十種境。始自凡夫正報。終至
聖人方便。輔行云。此十下判境位也。前八在凡可見。
後二言在聖人。方便者。既是圓教實道方便。故方便
望實名實。為聖圓。是聖法。令成極聖人得聖法。故云
聖人。故知十境位並在凡。又云。後二借使未觀巳成
方便云云。二乘菩薩既乃合為一方便境。并前八境
則是伹有九境也。若以煩惱入於六蔽習因相中則
但有八者。業相境中明業相發。明善相發則約六度。
明惡相發則約六蔽。然而所發若見諸相乃名報果。
由昔因故亦名報因。若不見相但是起心名為習因。
又能牽果亦名習果。六蔽習因既約心說。煩惱復是
昏煩之法惱亂心神。故以煩惱境入於業相境中。六
蔽習因則合煩惱境入業相境。故於前九境則但有
八也。若以煩惱及業并陰入境為三道境則但有七
者。於前九境若以煩惱及業并陰但合為一三道境
者。而更兼於病患為二。魔事為三。禪定為四。諸見為
五。上慢為六。方便為七。以二乘菩薩先巳合為一方
便故。則伹有七境也。或依前八復以慢入煩惱境中
亦伹成七者。止觀云。慢為法界者還是煩惱耳。觀慢
無慢。慢大慢非慢非不慢。成秘密藏。入大涅槃。輔行
云還是煩惱者。略判同異。別說則慢有於八種。此屬
增上煩惱中利鈍。不專增上。今從通說亦屬煩惱是
故云也。然則前八巳合煩惱入於業相。今云或依前
八。復以慢入煩惱境中者。謂以慢入於巳合之煩惱
[002-0032a]
耳。故此煩惱巳合在於業相境中。六蔽習因然雖巳
合。且從本受名。故不妨云煩惱境也。亦如向七乃以
煩惱及業并陰合為三道。亦是巳合之煩惱耳。若以
見慢入世禪攝則伹有六者。亦依前八。又以見慢二
境入於世禪攝之。是則但有六耳。然禪境中開為十
門。今但語其根本世禪耳。以得根本世禪多起見慢。
故以見慢入世禪攝。何者。禪有觀支因生邪慧。逸觀
於法僻起諸倒。邪辯猛利則生諸見。又計四禪以為
四果。未得謂得復生上慢。見慢既乃因禪而生。故以
見慢入世禪攝也。又以病患入陰入攝則但有五者。
良以有於陰入界身乃生病患。是故病患全是損害
陰入界身。故以病患入陰入攝則但有五也。四魔三
障者。如前巳引之。若伹以發不發相對則但成二者。
止觀云。陰入境常自現前。若發不發恒得為觀。餘九
境發可為觀。不發何所觀。若但以一所觀為言則但
有一者。發與不發雖然有二。若乃望於能觀妙觀。是
則但名一所觀耳。


開合雖爾下。次明隨相必開。文為二。初結前生後。開
合雖爾者。結前也。開即為十。前文既云。今於十內豈
非是開。又云若更合等。故今乃云開合雖爾也。又前
乃是於開論合故云開合也。今明發相等者即生後
也。今明發相氣類不同是故為十者。將所發九境對
陰入而論故為十耳。此即於合論開也。言氣類者。借
喻以顯境法也。氣謂氣候。類謂種類。如陰陽等六氣
[002-0032b]
及二十四氣之不同。種類之差別也。次以陰下。正明
開相。以陰對九陰非發得是故別立者。以陰對九乃
是存十。即前所謂今於十內也。非謂以陰對九是前
發不發之二也。文中雖云陰非發得。此但辨其陰境
在於九境之初。是故別立為一耳。二乘菩薩雖同方
便發心異故者。此明於前所合二乘菩薩兩境為一
方便。今則仍舊開之以為兩境也。二乘伹期出苦。菩
薩乃兼濟群生。是故名為發心異也。煩惱起重習因
輕微者。此乃約於輕重。開前所合煩惱入於六蔽習
因仍舊為二也。煩惱起重者。止觀云。今觀發作隆盛
起重貪瞋。何者。生來雖瞋諫曉則息。今所發者咆勃
可畏。生來倒想乍起乍滅。今所發者鬱然不去。生來
欲色抑制可停。今所發者不簡死馬況其匹類。此惑
內發強梁熾盛。若見外境心狂眼暗。習因輕微者。止
觀云。內心苦痛是殺習。內心沈重是盜習。內心煩躁
是婬習。故知六蔽習因輕微也。展轉互通故名為道。
此諸發得三皆現起者。此是開前所合煩惱及業并
陰入境為三道一境。今仍舊為三境也。展轉互通故
名為道者。如輔行解成論十不善業道品云。業必以
煩惱為能通。必以當苦為所通。文雖舉業義巳具三。
今謂業道具三既爾。煩惱與苦具三準知。此諸發得
三皆現起者。現即發也。既三皆現起故須開為三矣。
慢與煩惱濫別者。此是開前所合慢入煩惱境中仍
舊為二也。前文合於慢入煩惱既從通說。故今約開
[002-0032c]
須從別言。若但約合則是濫別。故云慢與煩惱濫別
反顯。今開則無所混也。禪中未必一向發見者。此即
開前合於見慢入世禪攝仍舊為三也。既云未必一
向發見。慢則準知。故不煩文。何者。止觀云。通論見發。
或因禪發。或因聞發。見發既乃所因不定。是故今云
禪中未必一向發見。發見既爾。發慢準知。何者。以上
慢一境未必因禪故也。故止觀明十境生起次第云。
若識見為非息其妄著。貪瞋利鈍二俱不起。無智之
者謂證涅槃。輔行云。若識下明見後生慢。乃至云此
但通舉上慢之相。既從見後生慢。故知上慢未必因
禪也。又止觀云。小乘亦有橫計四禪為四果。大乘亦
有魔來與記。並是未得謂得增上慢人。輔行云。從小
乘下別出大小各有其相。又輔行釋諸見境後云。增
上慢者。如得未到謂無生忍四禪比丘等。乃至徧於
大小諸位未得謂得。並名增上。以此明之。上慢一境
未必獨因世禪而生也。病雖是陰陰不必病者。此是
開前所合病患入陰入攝仍舊為二也。何者。良以病
必病於陰身。而其陰身不必有病故也。以自有人生
來無病。是故前以病患合入陰境所攝。且從病必病
於陰身而說耳。今從陰身不必有病。故開之為二也。
病雖有業非業相現。病雖有魔巳屬魔境者。此伹因
便辨於病患境中有業有魔之相耳。不涉開前所合
之義也。又此亦是釋疑之文。何者。或有疑云。病有業
病。莫是業相境邪。故茲釋之云耳。又有疑云。病有魔
[002-0033a]
病。亦是魔境邪。故又釋之云耳。故病患境明病起因
緣有六。一四大不順。二飲食不節。三坐禪不調。四鬼
神得便。五魔為。六業起。言魔為者。止觀云。與鬼病亦
不異。然鬼但病身殺身。魔則破觀心破法身慧命。起
邪念想奪人功德。故與鬼為異。亦由行者於坐禪中
邪念利養。魔現種種衣服飲食七珍雜物即領受。歡
喜入心成病。言業病者。止觀云。或是先世業。或今世
破戒動先世業業力成病。若鬼魔二病。此須深觀行
力及大神呪力乃得差耳。若業病者。當內用觀力。外
加懺悔。乃得差耳。病雖有業非業相現者。以業相境
因修止觀能動諸業。是故善惡業相乃現。此與病中
業病。或是先世業。或今世破戒動先世業業力成病。
所由不同。發相復異。是故謂之病雖有業非業相現
也。病雖有魔巳屬魔境者。以魔境中云。若邪想坐禪
多著時媚。又云。復次內射不入當扇檀越師僧父母
同學弟子放十八箭十八箭如止觀輔行明之。不應受著著則成
病。又云強輭等箭初射五根。有三過患。一令人病。二
失觀心。三得邪法。病有種種相。從眼入者病肝。餘根
可知。身遭病苦心則迷荒喪禪致死云云。此與病患
境中第五魔病大意是同。故今謂之病雖有魔巳屬
魔境也。二及三四發相頗分者。頗者偏也。此恐誤也。
應作叵字。不可也。然今文意。但取訓不耳。何者。若但
為二及以三四。則成所發之相。不分煩惱病患業魔
禪見上慢二乘菩薩等別。是故不可但合為二及以
[002-0033b]
三四也。況但為一最為通漫者。況者擬也。合之以為
二及三四尚乃所發之相不分。況但合之為一。豈非
混沌者乎。故云最為通漫也。是故隨相必須開十者。
總結上文。合必隨其相貌不同開之為十矣。又前文
云。此諸發得三皆現起者。煩惱及業屬發可知。陰亦
發得者。輔行云。下之九境不發無修。何故十境皆云
修發。答。此須分別。若觀陰發陰是通修通發。觀陰發
九是通修別發。若觀煩惱發下八境是別修別發。若
觀煩惱而生陰解是別修通發云云


次明下。三釋十乘立意。文為二。初敘意。分科言下文
云。橫豎該羅十觀具足者。今釋十境離合文畢。即明
十乘立意之相。準文次第合云上文。以由橫豎該羅
十觀具足之文。乃是二十五方便之初故也。輔行云。
橫豎下明觀境功能。十境橫豎如第五卷初。十雙互
發由境發故。觀法縱橫復名橫豎。至第五卷當更委
明觀橫豎相。今探文意者。探者取也。遠取謂之探也。
亦以從於十境離合文畢。即明十乘立意之相。故得
謂之今探文意也。


次總別下。隨科釋義。文為二。初指記中具明前三。總
別二釋橫豎四句具如記中者。輔行云。言橫豎者。此
之十法有通有別。別者如不思議境。窮實相底名豎。
包十法界名橫。發心上求名豎。下化眾生名橫。又上
求下化名豎。依境發誓名橫。安心徹理名豎。六十四
番名橫。破徧惑窮名豎。諸門相望名橫。通至寶所名
[002-0033c]
豎。檢校塞著名橫。道品至後名豎。品品相望為橫。無
著入住為豎。離似三法為橫此即今文第二別釋也。此單約圓
乘為解。若望偏乘名橫名豎。亦如橫豎顯非橫豎。若
不思議非橫非豎能作橫豎而云橫豎此即今文第三橫豎四句
釋也。又總論者。在一一位十自相望為橫。一一至極當

法漸深為豎。又亦可云。前之七法名橫。次位去名豎
此即今文第一總釋也


附文下。次明今文委釋後二。文為二。初明附文來意
法相。釋文為三。初總明來意。仍指本文十法生起又
名為豎。生起如文者。如止觀之文也。故云既自達妙
境。即起誓悲他。次作行填願。願行既巧破無不徧。徧
破之中精識通塞令道品進行。又用助開道。道中之
位巳他皆識。安忍內外榮辱。莫著中道法愛。故得疾
入菩薩位。此即生起如文又名為豎也。一一法中各
含多意又名為橫。具如本文隨義別釋者。如十乘本
文隨義別釋中初釋不思議境有七。一明性德境。二
明修德境。三明化他境。四結自他事理以成三諦。五
舉如意珠等為喻。六明功能。七明收入一心總為觀
境。發心巳去乃至離愛。本文之中各有多意。尋文可
知不煩具錄。


次今搜下。別釋附文。各為五例。文為二。初總明。搜者
索也求也。言覽略者。即今文中所立十乘各為五例
也。言知廣者。即知止觀十乘之廣文也。言雖有小小
多少不同者。反顯無於大大多少之異也。何者。文雖
[002-0034a]
廣略意實該收。是故云爾。


次別示。文為十。初明妙境五中言一為示三千在一
念故者。止觀云。夫一心具十法界。一法界又具十法
界百法界。一界具三千種世間。百法界即具三千種
世間。此三千在一念心。若無心而巳。介爾有心即具
三千。輔行云。夫一心下。結成理境。如前所釋本在一
心圓融三諦即止觀前文約三義讀十法界以成三諦之義。而輔行中消文畢巳乃云。心性
不動假立中名。亡泯三千假立空稱。雖亡而存假立假號。即此之謂也。既巳開釋即止觀約
三義讀十法界文後。遂乃開釋十種五陰.十種眾生.十種國土。三十種世間各具十如等。輔行云。次釋境中所
攝法相。先明三種世間。次明一一世間皆具十如等。即此之謂也。恐人生疑。故重結

之令入一念即輔行云。夫一心下。結成理境。即止觀云。夫一心具十法界等文也。當知
身土一念三千。故成道時稱此本理。一身一念徧於
法界。乃至云。故至止觀正明觀法。並以三千而為指
南。乃是終窮究竟極說。故序中云。說巳心中所行法
門。良有以也。請尋讀者心無異緣云云。今謂妙境五
中一為示三千在一念故者。即釋籤云。俗則百界千
如。真則同居一念也。何者。色心不二門云。攝別入總。
一切諸法無非心性。一性無性三千宛然。且總在一
念別分色心。色心不出十界百界三千世間。既知色
心別巳。故攝別入總。則曉十界三千之別不出一念
剎那之總。須知此總即是圓心。此別即是三千世間。
圓心三千總別只是不思議假。妙假相攝。良由空中
真性。真性是理。妙假是事。又此真性亦名中道。妙假
亦是複俗之義。故此事理真俗兩意。收束諸文罄無
[002-0034b]
不盡。文句記云。若非圓心不攝三千。若非三千攝則
不徧。記文自指具如止觀第五文中。故三千總別咸
空假中。一文既然他皆準此。是知一念與夫三千相
即融攝。良由空中真性若非空中真性。而一念心及
以三千何能融攝猶如帝網重重無盡邪。故輔行云。
能了妄念無一異相空中真性也。達此無相具一切心三
千具足。方能照於一多相即不思議假也。又如南岳止觀
問云。體用無二。只可二諦相攝。何得世諦還攝世事。
答曰。今云體用無二者。非如攬眾塵之別用成泥團
之一體。但以世諦之中一一事相即是真諦全體。以
是義故。若真諦攝世諦中一切事相得盡。即世諦中
一一事相亦攝世諦中一切事相皆盡。又淨名疏問
云。何得小室容諸大座。答。世諦有二。一者思議。則小
不容大。二者不思議。小則容大。如尺面之鏡。大像亦
現。當知此與色心不二門中妙假總別互相融攝。厥
意元同。故釋籤云。俗則百界千如。真則同居一念。良
由於此。是則百界千如之俗。若非同一真如之性。如
何攝之同在一念。以由同一真性之故。方得千如之
俗同居一念之中。一念不少三千不多。一多相即不
其然哉。復須了知今之真俗即是複俗單真之義。故
釋籤云。但云相即言濫於通。應從意說。意以一切趣
中為真。與百界千如及千如本空為俗而論相即。故
知單真複俗之義乃是約於中邊明之。以合二邊名
為複俗。中道名為單真故也。故止觀中釋於五陰假
[002-0034c]
名世間。具明十界假實之異。國土世間始自地獄依
赤鐵住。終至如來依寂光住。若如釋籤自他不二門
云。自行唯在空中。利他三千赴物。此乃約於事理而
明。故自行唯在空中屬於寂光之理。化他三千赴物
乃是三土之事。今止觀中與彼則異。何者。十界假實
所依國土。既乃始自地獄赤鐵。終至如來依常寂光。
當知三土假實依正。即釋籤云百界千如也。如來依
於常寂光住。即釋籤云及千如本空也。故此乃是複
俗之義。若乃雙非三土寂光。方是釋籤云一切趣中
為真耳。故輔行釋十界假實國土依正。十如文畢乃
引淨名疏中四土相望十種差別。以消天器飯色不
同。前九正當今文世間之義也即今止觀三種世間之文也。一同
居自異。二同居與方便不同。三方便自異。四方便與
實報不同。五實報自異。六實報與下品寂光不同。七
與中品寂光不同。八與上品寂光不同。九諸土總對
寂光不同。十諸土非垢寂光非淨第十即是雙非三土常寂光也。故中
道之真諦雙非四土如天器。三土寂光之複俗如飯色有異。若將寂光如天器。三土如飯色有異。即釋籤云自
行唯在空中。利他三千赴物。故知三千義有單複。單則三土。複兼寂光。而止觀妙境中三千世間既該四土。當
知即是複俗三千也。前九正明諸土不同不同即是複俗差別也。第十但

明諸土體耳土體即是中道。非三土非寂光也。土雖差別不異寂光。
寂光雖寂不異諸土非三土外別有寂光。非寂光外別有三土。今文不論
諸土體者止觀文中不明中道非三土非寂光也。此指止觀開釋十種假實國土。三種世間。十
如是等複俗之文耳。非謂指於止觀約三義讀十法界以成三諦之文也。何者。以約三義讀十法界成於三諦。
而三諦中心性不動。假立中名之德。中道之真。即能攝之體。與淨名疏第十明諸土非垢寂光非淨是同故也。
[002-0035a]
若前九種諸土差別乃空假之複俗。是所攝之三法。即亡泯三千假立空稱。雖亡而存假立假號也。故亡泯三
千文具二義。二者寂光之理亡泯三土之事。名亡泯三千。即亡泯三千假立空稱也。二者中道之真亡泯四土
之複俗。名亡泯三千。即淨名疏中第十明諸土非垢寂光非淨也。為成世間差別義

為成百界千如之三土。及千如本空之寂光複俗間差之義故也。故輔行云。凡言俗者隔別為義。含
於有無義攝凡小。有此之異故名為俗。若不爾者。如何解於止觀中明三種世間該攝十界及以四土是世俗
間差之義邪。況復輔行解釋三種世間文。初乃云。次明境

中所攝法相。故知所攝即是複俗。能攝乃是中道之
真也。是則今文妙境五中。一者為示三千世間在一
念故。乃是為示三千世間複俗差別同一中道之真
故。方乃在於一念之總也。是知三千複俗差別若非
同一中道之真。何能在於一念之總。輔行謂之夫一
心下結成理境。良由於此。又金錍中野客問云。如何
能攝依正因果百界三千依正只是因果之法耳。故輔行云。十如只是因果之法。相至因
緣以屬於因。果報屬果荊谿答曰。一家所立不思議境。於一念

中理具三千。既云一念理具三千。豈非三千複俗同
一中道之真。故在於一念邪。故知一念理具三千。即
今文云為示三千在一念也。由是明之。輔行中云。故
至止觀正明觀法。並以三千而為指南。乃是終窮究
竟極說。故序中云。說巳心中所行法門者。正是以三
千複俗差別同一中道之真。在於一念之總。而為指
南極說耳。何者。以金錍云。一家所立不思議境。於一
念中理具三千。而能徧攝依正因果。全依法華實相
之理。必具諸法以成三千。結示經旨正在於斯。是則
法華諸法實相於四句中言四句者。一權。二實。三亦權亦實。四非權非實。乃
[002-0035b]
是第三亦權亦實耳。諸法亦權也。實相亦實也。而方
便品但是第三亦權半句之所收耳。何者。良由非實
無以立權。非權無以顯實。權既有於顯實之功。所以
如來稱歎方便。故三種方便中祕妙方便乃是亦權
諸法相性等耳亦權諸法相性等十。若約事理分之。則是三千三土之事。若約真俗分之。
則是百界千如及千如本空四土之複俗。今正取四土三千之複俗以明止觀三千世間為指南耳。故

為實施權意在於實。開權顯實意在於權輔行問於不思議中
但明四聖。何法不攝。何必須明六道法邪。答。為實施權。從實開出。今欲示實何得不論。總約一化有五意說。一
者為示人天路故。二者為令厭輪邊故。三者為知菩薩自誓悲他境相故。四者為知不可思議境所攝法故。五
者為欲令知性惡法門徧故。今文正在第四第五兼用第二第三。今謂輔行且以四聖對於六道而為料簡。若
約真俗明之。應以十界四土而為不可思議境所攝之諸法耳。而秘妙方便既是即

實之權輔行云。既云諸法。故實相即十。既云實相。故十即實相。今取實相即十為即實之權耳
故不談三千則攝法不徧輔行云。於一念心不約十界收事不徧。不約三諦攝
理不周。不語十如因果不備。無三世間依正不盡。今取十界四土三種世間複俗之義以明所攝之法。顯於止
觀以三千為指南極說耳。法華經旨既在於斯。是故吾祖靈鷲親

承。大蘇妙悟。還以此旨而為觀境故文句記釋方便品乃是第三亦權
半句即實之權。而為今經方便品竟又復示云。若見此意常默常說言行無違。還以此旨而為觀境。使彼觀境
昭然可觀。又云。境據假顯且存其數。思之思之。欲令妙境攝法周徧照然可

觀。故說止觀不思議境十界四土三千世間複俗差
別同一中道真諦雙非。故在殺那。所以名為於一念
中理具三千而能徧攝依正因果。故今謂之為示三
千在一念也。而輔行云。並以三千而為指南乃是終
窮究竟極說者。斯蓋荊谿深達吾祖用於法華開顯
之旨。以即實之權而為三千妙境耳。故引章安序中
[002-0035c]
文云。說巳心中所行法門。良有以也。是則吾祖最後
終窮究竟極說王泉寺說止觀乃是最後故也。一念三千而為指南。
正約中道雙非之單真具於四土之複俗耳。如來最
後開顯既明即實之權而為秘妙方便。吾祖終窮極
說亦談性具之俗而為妙境三千。章安既乃深領幽
旨。於是序云。說巳心中所行法門。荊谿又復洞曉玄
關。所以記云。並以三千而為指南。驗知吾祖靈鷲親
承理無差惑。而章宗荊谿善順傳弘。自荊谿之後失
斯妙義者多矣。余昔甞學四明之說。遭其惑亂。乃謂
三諦皆有三千名為指南究竟極說。今方始解即實
之權性具之俗是妙境三千為指南極說耳。四明自
昔不閑吾祖用法華經旨以即實之權性具之俗為
不思議境一念三千。輒便破云。若謂止觀不思議境
一念三千是俗諦者。豈可大師以俗諦為極說。荊谿
以假法為指南邪。敬請四方青眼之人觀此破辭。則
知四明失於一家所傳之道矣。悲哉悲哉。


止觀義例纂要卷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