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15 法華文句記-唐-湛然 (master)




法華文句記卷第八之一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授記品



注家云:業似先違,心符後順,既拂殊音之
異,寧爽一味之果哉!故與記也。今云:事似
先違,心機本順,然諸菩薩豈無先違後順之
人,故知今記聲聞須除通釋。釋此品題,先
翻譯,次料簡。於中初「諸經」下先引經問中,
初文總舉問意,次「淨名」下別引三經,初引
《淨名》者,彌勒得記既為補處,必生兜率為
彼天主,彼諸天子預來修敬,彌勒因為說得
記由,由不退位;廣為天子說不退行,即不
退因也。乃被呵云「眾生諸法、賢聖與彌勒
如同記同,何獨彌勒?況如無生滅,何以得
記?」次「思益云」者,以記虛假願不聞名。《大
品》亦爾。


答中為八:初通答,次約二諦,三約
四悉,四「若通途」下正明今經,五「他經」下對於
他經以辨有無,六「元諸佛」下廣約四悉,七
「授記」下判能所異名,八「中根」下來意。


初文言
「此見須破」等者,意云有見須破、願記須與,
豈可專引《淨名》等耶?若約今經須具五
意:一破方便教所得近記,二破始記者生
染著心,三為顯衍門記無記相,四為未合
記者息希望心,五為宜聞破著得益者
[008-0296a]
故。衍門破小,義兼三教四門記相云云。



二諦者,四教並然,何得以真難俗?


三四悉
者,略同二諦,廣如下釋何得以一難三。


四正約今經,有五:一通別,二三因,三遲速,
四師弟,五懸記。應言現未但是文略,然此
五意須約今經以簡他經,或遲如聲聞、或
速如龍女。


五對他經辨有無者,又二,初
明今有,次「瓔珞」下辨無明有。又諸經為對
菩薩,多授法身究竟果記,今此品中秖記八
相,如前後說。「瓔珞八記」者,今經已眾無不
知者,故前四句中,今經唯有第三句,純顯
露故,於中不必在第七地,如不輕中一句
通記,故他經記深。後四句中,初句雖云遠
處不覺,化道同故亦非不覺,故今經有第
三句義同初三二句也。故知諸經實義未
暢。言「未得無著行及以七地」者,無著之言
應約通判,別圓教中初入地住已名無著,
或在別教約教道耳。入無功用方無著
故,據空觀成秖合在通。言「七地」者,在於
通教,以過二乘堪與記故。然論文中先列
四種聲聞,則退大應化與記增上決定不與。
有人救云,決定亦記。此亦不然。他計決定
即是定性永不發心,須指經文雖生滅想,
彼土得聞,彼義自壞,何須別求?但以滅想
者作凡夫釋,曲會經文令成己義。又《寶
性論》秖云聲聞出界根鈍不云根敗。言根
敗者,迦葉於方等即是其人。若至法華敗
根還復,若入滅者出界方生。生公云:「會理
無累豈容有國,雖曰無土而無不土,無
[008-0296b]
身無名而身名逾有,故國土名號應物而然,
引之不足耳。若得今意但云八相誘物。」斯
言蔽諸,《法華論》云:「二乘有佛性法身故與
記,非修行具足。」《論》言未足者,據極果耳。
豈可不修淨土行耶?據斯灼然更須供佛,
若緣覺人入聲聞數,即同聲聞,出無佛世
同決定性。


六從「元諸」下廣約四悉,總有十
重以成四悉。世界中二者,初約機應相對,
次單約物機,雖義云單終成機應,機感相
稱如歡喜也。為人中二者,初文改小入大
已生己善。「時眾」下眾願者,又有利他之善。
四對治者,初破菩薩退為小惡,次破欲發
小心之惡,次正破小惡,次破將欲證小之
惡。第三已證第四已入賢位,故異第二,若
對菩薩擊彼小人,餘經亦有。今明記小復
引小人,故唯今經。第一義二者,先正釋,次
釋疑,疑文可見。「然眾生」下釋者,為成第一
義意,前之三悉不必無生。又第一義中唯約
自記者,前之三悉或兼自他,如對治中一
向對他,為人中初一兼自他、後一唯他。初
世界中若將化主以對所記,亦唯在他雖
有此十,亦且約記二乘以說。佛記一句
及菩薩記等,此中未論。初迦葉頌中初四行
行因,次半行得果,次六行國淨,次半行佛壽,
次一行正像,次半行總結無劫國名。言「三人
記各有行因」至「數量如文」者,但旃延中無劫
國名,餘文並同。次須菩提中長行可見,偈中
初一行誡聽,次二行行因,次一行得果,次六
行半國淨,次半行佛壽,次一行正像,闕劫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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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旃延中長行如文,偈中初一行誡聽,次二
行行因,此三句得果,次三行一句國淨,闕佛
壽、正像。目連長行如文,偈中初四行半行因,
次一行半得果兼國名,次半行佛壽,次二行
半國淨,次一行正像。


釋化城喻品



因緣釋中為四:初約喻釋名,次以法合,三
「蘇息」下說化意,四「權假」下總結。初文者以大
涅槃非化作故不專禦敵,理性即故、具眾
德故。次合中初總標,「權智」下合神力所為,
「以權」下合無而歘有,「用教」下合化,「防思」下合
城。教無實故,故名為「歘」。言非敵譬見思
者,非寬敵急、見逼思遙,見親礙故,思不障果。
三說意者,蘇息施小引入顯大故,二酥名
引醍醐方入,是教道故,「故而言」下郤釋城也。
「權假」去結意者,辨異實故。於此四中立四
悉者,若通方義立從於權智,若從機說無
而欲見,見已生喜即世界益,得入蘇息即為
人益,防非禦敵即對治益,而言滅度第一義
益。若從能引權立,此城即世界化,為生小
善即為人化,且除見思即對治化,終引入
大即第一義化。次約教中,三藏菩薩全未發
足,是故不論。通教菩薩雖同至城,入而能
出不同小故,元出界故一脚入城,以大悲
故、不證有餘故,一脚不入。三界機緣名之
為子,久發心者義之如妻,通教以二乘為
惡道,別教以生死為險阻,至涅槃而不入,
故名「徑過」。不極之言對小以說,圓教言化
者在昔則斥奪,但云不堪,亦未曾云涅槃
[008-0297a]
是化。故至今教動執開權,方云是化,乃至
顯實,化乃成真,即寶渚故。故知藏通謂
極非化,別教非極非化,圓教非極是化,
亦可是極是化,亦可是極非化,與藏通
教言同意別。「今是」等者,亦從破計故且
云化。若開顯已無非真實,「本迹觀心不
記」者可比知。故應云本住三德涅槃之
城,迹入化城,若從化主迹示說化。


「問此」等
者,此人附《正法華》設此問也。《正法華》名
「往古品」,問者潛改云「宿世品」,故答中不違
問者以順正經可消今部。「又上根」下約三
時釋。言「探取」等者,其文雖在法說述成,述
成正為引起中根,故釋譬喻幼稚等文,皆
引用之。「若從」下自約當品,別論三時者,二
經俱具,正經從初不及今經處中之說,並
不云寶所者,如〈藥草〉中不云地雨,若〈信解〉、
〈譬喻〉題通意別,別在實故;〈藥草〉、〈化城〉題別意
別。


「問化城」等,可知。答中意者,此中文促無復
二味,但敘城後即向寶所。準此文意,說化
即是開權,開權即是顯實,顯實秖是說化,故
前約教中是圓教也,故應知是開顯之圓。又
「領解」下釋妨,以陳如記後方領故也。若記後
領,具領聞法及以授記,或文少等通有諸意。
「如今」下「云云」者,應出前漸後頓之相,具如
文中古今二同。


次偈七行頌前三義,初一行
頌所見事,次四行頌譬久遠,三二行頌結
今昔。《經》云「其佛」等者,一切八相垂迹之處
皆先破魔,準說《法華》亦應先漸。復云破魔
似同穢土,若準壽長復非穢土,故知同居
[008-0297b]
淨穢其相蓋多,故成道等不可全同此土三
藏,故知不可若引此土小教以消彼文。


問:
時諸梵天雨眾天華,其華如山、樹座猶下,其
相如何?




不思議事彼此不礙,列十方梵
文,正本中先四方、次四維、次上下,此則並是
隨譯者意,不知梵本次第如何?然正本列
數與此多異。


「相應」下「云云」者,皆據諸梵請
法偈文,亦與大小半滿意同,然彼佛說法
亦約五味,故依古難當謂示勸證。


「云云」者,
應略辨三轉之相。示者,謂此是苦乃至此
是道。勸者,謂苦應知、集應斷、滅應證、道應
修。證者,苦我已知不復更知,乃至道我已
修不復更修。「示」謂示其相狀,「勸」謂勸其令
修,「證」謂引己證彼。《大論》、《俱舍》諸文委釋。若
以大小經論轉法輪義同異之相盡著此中,
紙數盈百尚不可盡,意令知彼先小後
大同此土耳,故不多述。今辨諸門略示
同異,於中為四:初約所對,次「為聲聞」下約
所為,三「何故」下明三轉意,四「問」下料簡。初文
二:先對四法,次對三道,以四法中義類同
故。第三意中云「為眾生有三種根」者,聲聞乘
中自有此三,故於鹿苑取悟不同。《大論》、《婆
沙》亦云三根,上根聞初轉,中下準知。「問初
為」等者,既云聲聞自有三根,五人並是聲聞
根性,既具三根復有諸天,何意無三?「為生」
下答,人天通有三義故也。謂慧根道聞等不
同是三慧,悟有前後即三根,見修無學即
三道,色無色般義準亦有,但非因轉法輪
得耳。


次釋十二行者,為二:先雙標兩門教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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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下釋。釋中又六:先略釋,次「又教」下判能
所,三「十二」下判輪非輪,四「若作」下判教行,
五「教輪」下判名體寬狹,六「或通」下判通別。初
文中云「十二行」者,四諦各用示等為教,一
轉各生眼等為行。言「能所」者,四皆佛說故
云「能」,度入彼心故云「所」。言「是輪非輪」者,
輪以摧碾為義,唯教無行豈能摧惑?若不
摧惑亦無輪名。佛知機知時亦不無行而
徒轉也。今言非者,教從化生、行從受者,是
故行輪從受者得、功歸化主故從佛得,以
未盡理故重釋之。若作二輪教行相循共
能摧惑,況復教行俱由佛轉,是故教行俱得
名輪。但眼智等無別體故還指忍等,故
眼等行約於諦教而成十六,故三根人聞
三轉教,各生眼等成四十八。寬狹中云「教
輪」等者,是化他智但屬一權,則能轉唯一、所
轉十二,則能轉名狹體寬、所轉名寬體狹。「行
法輪」者,教是能詮、行是所詮,故行隨教並有
十二,雖俱十二寬狹則異。教定十二、行生
眼等,若以示等生於眼等,數同名異。次辨
通別中所言「或」者,不定辭也。或三人各聞三
轉,或一人前後聞三。初雖別簡,「今就」下正
釋。初轉法輪得見諦解,三乘之人方有十
二。


「所不」下簡不能轉者,又為二:初略示其
人,次「有解」下因茲通辨大小通別。初文二:
先正示人,次「夫轉」下明不能轉意。初文云
「沙門」謂佛法出家者,不因佛說尚不知名,
豈能轉耶?故法輪名唯從佛得。沙門尚爾,況
餘眾耶?有云:外道中出家者名沙門。若爾,
[008-0298a]
何故云「尚不能知」?當知以正況邪。「有解」至
「之意」者,今師有時作此解也,因此通辨非
初轉也。於中四:先明一代卷舒,次「小乘」下
辨一代體,三「十二」下辨名體同異,四「又三人」
下辨通別。初文者且從諦體以論卷舒,從
無舒四、卷四歸無,卷舒秖是開合意耳。具
如《玄》文七重二諦中說。言「大小」者,且約小
衍釋出體耳。委悉應約五味四教以明開
顯,具如《玄》文及以《止觀》辨體中說。三明名
體中云「十二因緣是別相」者,一者總離而為
三世,二者別離因二果五、因三果二,具如《玄》
文及《俱舍》等。四明通別為三:先約因緣,次
約四諦,三約六度。初文又二:初對三人,次
「無生」下明卷舒。初「三人」下通別可見。「相生傳
傳滅」者,舒則傳生、卷則傳滅,具如《玄》文以辨
興廢。次約四諦,但以二乘對菩薩者,但是
文略,亦應先明離合,次對三乘四教,後明
卷舒。三約六度中四:先明通小,次明通
凡,三「若爾」下釋疑,釋中但云二乘不云凡
夫者,二乘猶有分得故也。四「阿毘曇」下引
小證通。「寶雲經三乘毘尼」者,引事證通。「云
云」者,應具明所以。「脫子果兩縛」者,敘初顯
後。「俱解脫云云」者,應釋三脫相對三念處,
具如《止觀》第十卷。乃顯俱解脫人具足事
定名深妙耳。


「諸根」等者,文有二釋意者,初
釋即相似位。次釋云「入佛境界」者,即初住位。
具如《華嚴》十種六根。下文頌中云「分別真實
法」者,分別故始自色心終至種智皆不出
實相,故云「真實」。「八萬四千劫」下「云云」者,須
[008-0298b]
得具明時節之意,諸佛奚嘗不與定俱,但
由物機在十六子結緣齊限,故爾許時具
如次文所述者是。《正法華》云「入定經三十
萬劫」,不知法護所以所譯其數頓乖。「逢值有
三種」者,前二可知。第三既云但論遇小中
間之言,自望元初結小緣者耳。第三類人
未曾聞大,便即流轉,此人即以初聞小時
為初結緣,復於中間唯習於小,今遇王子
初且聞小。人見釋迦一代教中一分聲聞
未發心者,便即判云永滅無發,是則不
知如來長遠之化。


次問答,答中約四悉說,
文少不次,先對治,次為人,次樂欲,次第一
義。


問:
此經何文赴其樂短?


答:
龍女是。〈法師品〉
中雖無時節,計應非遠。小乘教中尚乃秖
云六十百劫出界,但經八六四二雖大小
有殊,猶在權教,故實教中六根五品一世可
期,乃至《金光明經》一生十地,故南嶽用《普賢
觀》意,云六根極遲不出三生,雖四悉赴機
隨好長短,論其自行終無端拱。準論即是
眾生意樂,意趣意樂正當四悉之初,仍少餘
三。若指他佛為平等者,終不及以四悉
意也。


問:
法華實教秖應實說,何故劫數猶短
說長?


答:
言權實者,論所行法時節,乃是誘
進疲夫。應知權教一向說長,如《婆沙》三秖
及諸大乘經無量劫,此則定不可短。雖實
教中有長有短,若依實道定短為正,如常
不輕輕毀之眾,秖經四千億佛皆悉得度,
豈有必經多塵劫耶?雖然長短在機,理豈
爾耶?既長短約人,但不篤自勤,何須論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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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長短耶?


「三乘通教有餘國」者,一家明義
以土對教,具如《止觀》及《淨名疏》。並有用教
橫竪二對,橫論土體與教相當,竪論約土
用教多少,則二乘人於彼有餘已成通人,
故云「通教有餘國」也。亦有於此已成通人,
謂從鹿苑至方等部,重入通教成無生人,
亦非更用此教斷惑。「教道」者化道也,教為
化道故云「教道」。「眾又清淨」至「立也」者,化道
欲畢由眾機熟,熟謂智斷二德具足,故清
淨言表煩惱盡故云斷德,正解屬智智必
照諦故云了達。諸禪之言義通智斷,界內
惑盡也。「四不壞信」者,《俱舍》二十五云:「證淨有
四種,謂佛、法、僧、戒,見三得法戒,見道兼佛
僧,法謂三諦全,菩薩獨覺道,信戒二為體,
四皆唯無漏。」《論》云「經說有四證淨,謂佛等
四,四是所證,見三諦時得法界二,見道諦
時兼得佛僧。」廣如《論》文。此全從小釋也,此
以鹿苑對涅槃時。次釋中「唯清淨一句在
小信解」去,具騰漸中二味教也。前釋應〈方
便〉、〈譬喻品〉意,次釋應〈信解品〉意。「若世無二乘」
等者,問意者準理,世無一人合永入滅,會
必歸大,何用施三?答意可見。世言入者,
但自謂耳。經文既云無有二乘而得滅度,豈
可必立定性者耶?「若中間」至「第二譬也」者,
此兩中間各有二意:若為菩提者,須已入
不退位,或是初心不必盡退;若住聲聞者,或
是初小,或是中途二類,俱須設化城譬。


「問此
中」等者,問〈化城品〉但云「始終隨逐」,何故無〈信
解〉中相失及譬品驚入等耶?若其無者,彼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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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逐。又亦應與中上永乖,何得以此而
例於彼?答中意者,用譬方法不同故也。文
不合用非意闕也,故云「而其意則通」。所言
「通」者,相失相見既是中根得悟已後領於今
日,未有大小化前名為背父,及明見父
不識之咎。譬中云驚入者,我雖背父而父
不捨恒思我機,機生之初故有驚入之義。
若論機應結緣已後,奚嘗不隨如今文耶?
此中既云中間相遇,乃至今日相見得度,故
知中間不無相失驚入,當知隨逐由驚入,
驚入故相見,相見由相失,各舉一邊大旨
無別。


次「問」者,既云隨逐不云失等,今既
得益那無不虛?答中意云開顯已多取信
為易,故不假用不虛譬也。又上為中下
未悟,今此迹事已周。「二十二番」者,準下疏
文問五處開權何異?答中具列五文處所,
故知此前但有四處,四處則有二十二番。五
佛章為一處,長行偈頌各五即十番也。〈譬喻〉
中開譬合譬各有長行偈頌,故有四番。〈信
解〉中領上開合,各有長行偈頌,又有四番。
〈藥草喻〉中亦有開合,各有長行偈頌,又有
四番。三四并十即二十二。略開但是動執
生疑,非正開顯。頌中雖有略頌等文,但屬
釋迦章中共為一意;法說雖有領解述成,
非正開顯;藥草疏中雖云先智次教總為
開合,若各立者則成多番,有何不可?是故
且依疏文為定。


釋五百由旬中先出他解,
「基師」中先述,次破云「今謂非別非通」者,七
地斷習非正別義,八地斷無明又非通義,
[008-0299b]
正似別接通耳。《論》云「初地見道,二地去入
修道」者,應知地前是伏別惑,登地是斷同
體見思。若不爾者,豈有大乘迴向而齊小
乘上忍?十住已斷界內惑盡,故《瓔珞》云:「七
心不退,何處煖位名不退耶?十行遍入十方
世界,頂法仍退,何能遍遊?忍無出觀之文,安
能法界迴向?」《瓔珞》初地三觀現前,如何初地
始入見道?請將四十心位,一一以消凡文,
伏斷義殊功用天隔。論中破外破小,本令
入正入大,焉存定性而令永滅?小乘自謂
住果,大判終無不生,故知滅後彼土得聞,
不可復依不聞之論。論宗既無開權之說,
永滅乃是蔽實之文,有定不定秖可用申斥
奪之經廢偏廢小權實之路永隔,具消此
意諸教自顯。


「有家云流來」等者,依攝大乘師
立七種生死,仍少有後無後,復合反出流
來,故但云四。具如《止觀》第七及記。彼文破
云割二死於荒外等,今文乃成割於四種,
故須更問,等是以生死為譬,何故合反出
流來。又無餘二中間即是方便生死。「有人難」
者,難向攝師。夫因果相當,準教以立因果
之稱,具如《勝鬘》,彼以五因對於二果,四住
即是分段之因,無明即是變易因也。汝於分
段果上既更立流來,於變易果中更開中
間,亦應四住無明各更別立。具如《止觀》中
破。


次引《大論》二文者,證生死但二。言「肉身」
者,四住未盡通名肉身。言「法身」者,且通界
外兩土,俱稱變易及法性身者是也。此證
二死,非論常身,此《大論》正文。當代大乘師,
[008-0299c]
豈過於龍樹,云阿羅漢須捨分段方入變
易。「有人云」下,此師所計似通教義,故云「二
國中間難過」,以六地與二乘齊,至此多墮
二乘地故。「難者」下他人難向所立義也。汝以
四百喻於七地,故須六地對於三百,三百
又以二乘功齊,既與二乘共行三百,至此
去住不同,何名共行?故下難云「不應得齊」。
「言六十劫」等者,聲聞極久六十劫,支佛極久
百劫。「二乘於佛道紆迴」者,明二乘人與行
菩薩道別,且取證故。「今謂」下破云「非通非
別」者,破其難者,二十二大僧祇故非通,六
地齊二乘故非別。二十二僧祇請檢《大論》,
此亦似別接通義也。「有人言」下別義不成,
不應七住已上為五百,如《大經》八萬劫到等
者,具如《止觀》第七記。具引《大經》三文,此師意
以發菩提心處是七住已上。言「如三根」等者,
此師意以三周得記為三根人,以同至《大
經》發菩提心處。言「五種人」者,指前《大經》四
果支佛,此五種人發心同三周人度於五百。
「此取」下破前所引,明八萬與三周不同,當
知此師全迷次位,亦全不識八萬之言,亦不
解二乘得記之位,亦不了於界內外教,若
挫若引其意各別,故須善識。


「難云」去,今文難
意。《經》云「為二乘人立於化城」,故云二地,豈
是度三乘而云菩薩至六地時等耶?三乘
之人不盡住城,縱入城已,亦不皆至,八六
四二發心方出。次「若五人」去縱難,縱有此義,
如《涅槃》中二乘人必至界外方度五百者,
義不盡然,故云「大經一意」耳。言「一意」者,經
[008-0300a]
存教道,被鈍根者,豈可悉然耶?又經雖三
文,但是一義,故云「一意」。然《大經》意令其弊
遠、逼令現發,豈可一向待界外耶?「此中」下
今家略解,此化城意元為此世先權後實之
人。「若五人」下明此五人。若於界外經於長
時皆自能進,非此中意;若法華前密進之人
為自進者,亦非此中意。準今經意待廢方
進,故不聞妙經自度自進者,亦失化城意,
即是失今經意也。今經意者,出在外界亦
須聞經,況此界耶?「有人云三界為三」等者,
具如《止觀》中破。破其二乘不待開權而自
顯實,名為輒行四百五百。「凡夫」等者,今家
雜列過二障、滅二見,離水火、免二獄,越
二邊、超自他,並至五百。「大品」下此立通義,
令知非實既是通義,故合二乘共為一百,
《論》文以二乘為四百故,若至法華更須
開之以為五百,五百須過,具如正解中說。


次引《大品》辨非故來,彼《大品》中明通菩薩
過二乘地,既未彰言此城是化,故知彼部
兼權顯實。若云化城即須引進,若引進者
須記二乘;既未記二乘,是故彼部城仍是
實。「既未論」下今文設徵,既未云城是化,即
未開權,若未開權應亦無實。何故?般若
已明實慧,實慧即是實所故也。答意者,顯實
語通開權局此十義。別中「行因六百劫」者,恐
文誤,應云「六十劫百劫」。聲聞六十、支佛百
劫,餘者可見。「火宅三車今為二百」者,今文假
立難也。何故?譬品三車須廢化城,但云二
百須進,意以二百但是二乘。「三根」下答。先
[008-0300b]
答三車者,三乘根性俱為火燒,俱求出宅
以喻三車。次「佛道」下答二百。言「佛道」者指
圓果也。故藏通二乘去佛果遠,是故須過
二乘二百方至佛果。言「佛乘非障」者,藏通
菩薩亦名佛乘,爾前皆進故云「非障」。又三藏
菩薩若據斷惑劣於二乘,三百須離豈二百
耶?但此菩薩已發大心,雖未斷惑且名佛
乘。人見佛乘便為一概,若爾,牟尼說法蘊
應已攝九會,五百阿羅漢應是四菩薩,世
品應說蓮華藏海,賢聖品應說四十二位,
定品應是楞嚴三昧,智品應是諸陀羅尼。若
法若眾既其不同,化主化事安能不別?如
是別相無量無邊不可具舉,菩薩求此乘
故,亦且名為摩訶薩耳。


「何故」下更難?何故界
內凡夫開為三百?界外聖人但為三百。此問
意者離分段界內應短,迷佛道界外應長,
如何却短?「此引」下答可見。「若爾」下更難。若也
今經是了義者,何故實少而言多?實多而言
少?「佛道」下答,界內雖少以有墮苦而難行,
界外雖多已住法性而易進。約行論難
易,非約地近遠,故所說者真了義也。


「問二
百是二乘難」等者,問意寶所總有五百由旬,
凡夫二乘俱須過之,不云須過菩薩,菩薩
應當非是難耶?「菩薩」下以菩薩重徵,若菩
薩非難,何故云「願賜我等三種寶車」?若俱須
車,則三人俱為三百所障,既得出已應同
二乘。「二百是障云云」者,先以通教答此難
意,凡夫須出界故三百是難,二乘須發心
故二百是難,菩薩已發心雖難而可度,菩薩
[008-0300c]
在凡時,同凡離三百,不共二乘證,不憂
二百難。若別教菩薩,初亦同凡夫,本期於五
百,圓人初發心,即名至寶所。「大論」下引論
辨別是通教意,當知共二乘,同至於四百,
今經獨在圓,一切權已廢,廢已一切開,無
非菩薩道,是故七方便,皆過於五百。故《大
論》通義,三乘所息處同皆名四百,菩薩至此
位能入界化物,故初發足處,復名為一百。
「此經」下明圓異通。五百之內位在菩薩名
菩薩道,過五百者名為果道開權顯實,藏
通菩薩是菩薩道,故云「即入佛道」。「云云」者,
應更明諸教佛道不同,然後開權論入不
入。


「今依」下方是正釋,親奉聖音尚云難知,
雖曰難知不出此三。「二險難」至「言惡道也」
者,導師意本令度五百,以三藏人自行曠
絕,三百生疲,導師立化。「一曠絕」等者,入城
多是三藏二乘,且云「無人」,據理通於通教
二乘,有人之言通指衍教,圓別二教非曠有
人,故有依無依俱行曠路,即藏通二乘。「有一
導師」至「六根淨」者,即十種六根,初住分得,
即十六子初結緣時,若諸方佛今日已前或
可亦在初住已上,今八方作佛唯在極果,
故釋慧明云三智五眼三明十力。經云「慧」
文云「智」,隨語便耳。然明慧等亦通初住真
因分成,以是故知通指今昔並名導師,俱
六根淨故。下釋中多種導師,並共在此。「所將
人眾」等者,上立難云何不立相失驚入?今
雖無其言似有其義,以所將之言其意尚
寬,與所將共即入義也,故云「別譬廣頌」等。
[008-0301a]


「第二白導師言」至「結緣之導師」者,此四導師,
第一通因果,第二唯在因,三四唯在果。言
「通途」者,通他人故。言「結緣」者,局我師故。
言「權智」者,取施小時。言「實智」者,取開權
時。四從時異,人秖是一並是王子,從始至
今。言「白結緣」者,初退已後小機欲生,名之
為「白」。示城之日通往及今,雖有餘三必
須通途常相隨逐。「感於法身」者,大機已滅小
機當生,故未見應佛、冥感法身,非冥非顯
應耳。「作化說化」者,前雖云化作一城,乃是
意輪,故知說化即口輪也。非意無以說,說
必身輪,身輪但據示為丈六,先須意輪不
謀而運,故知三輪未嘗暫離。「汝等勿怖」等
者,義含三轉文不次第者,且明化城具三
轉義,何必次第?「前至寶所」者,初今文正釋
義,在衍門約共菩薩。次「一說」下他人異解。
「若爾」下今文判此三乘中仍取菩薩,似同別
教從假入空。若引《勝鬘》但是通途論退大
者,故亦應云別義不成且一往耳。何者?別
中更無作二乘文。然《大經》中亦借二乘以
別別位,故且言之。「又說云」下他人釋。「大品」
下今師引《大品》、《淨名》判向一師。云「別接通
耳」者,「但入化城竟」,通也;「然後前進」者,別接
也。《大品》中明三種菩薩,皆云初發即是被
接,若二乘人顯無此事,淨名亦爾,與而言
之,似別接通耳。又二乘人聞菩薩不思議
法,仍取小果,秖於此座即被彈訶,及加說
大,故知從此密蒙被接。若準《玄》文,至般
若時冥成別人,故顯露接唯是菩薩,二乘
[008-0301b]
密得無處不通。若言至般若時成別人者,
仍是次第之密非不次第,不次第密處處顯
實,豈但別耶?


「但於今佛」等者,釋出其意。「亦
如今人」等者,非文正意,對退大等一往言
之,具足應如「從今現在」已下文是。言「今
現在」等者,指佛未開權前也。故知末代一
時得聞,聞而生信,事須宿種。「如涅槃中意」
者,即十仙等至法華中化道已足,故於涅槃
顯露教中取小果者,皆知真實。「大經三文」
者,然此三文其言小別其意大同,若至菩提
心,必至菩提涅槃,初一是因、後二是果,果
中既是智斷二德,故初發心菩薩可指初住
分得智斷。然經三文皆云八六四二,豈可因
果同經爾許時耶?此且一往故菩提涅槃並
通因果,若教仍權但至初住,縱至極果其
教亦權,豈必八六等方至極果耶?則與一
生八地生身得忍為妨。


「然過五百三義」者,先
列三意,次「菩提心」下釋成三意。菩提心即初
住菩提,行者即從初住起行,二文並在因,
即《大經》初文也。「得佛道」者,即二三兩文,即是
極位菩提涅槃。然須依理使寶所義通,此
亦何必以極果為寶所?雖有二意應從
初說,良由寶渚、菩提涅槃其名既通,故得
兩釋。故從圓義、從初發心,三義具足。「下文
云」下至「得佛道也」者,引今文證三義也。「何
故」下問。「二乘」下答,一往從果故佛度五百。
「免難大機發」者,以文狹故,準〈譬品〉可知。「大
經」下正判但至初住也。「此取鈍根」者,有二
義,一者五中前三人鈍,以住果故;二者五人
[008-0301c]
大乘根鈍,以教權故。故云若如三藏中至
豈須八萬與十千耶?驗知八萬等其教是權。
未至界外者尚於此生法華即發,豈定界
外必爾許耶?「云云」者,釋出教權須廢所以,
當知諸教長遠之位多是教道,豈有出界
聞勝應說,必須更經八六四二?雖爾若不
釋此開權妙經,豈可專輒汎有此說,今根
淺者便生疑謗。佛世尚經四十餘年不顯
真實,若除佛滅後及首楞嚴,謗亦成種,但
非故惱成種何疑?「漸入佛慧」者,此中文狹,
秖云滅化即至寶所,不云城中經諸味者,
準〈信解品〉文,理必須有。


「舊問」者,先立妨,
次「車何故」下列三問。答中先答有無者,初約
譬,次「理教」下約法。先譬者,今問車城二譬並
出三界宅,與三百俱譬三界,可由對車
使三界與涅槃有隔,可由對城使三界
望涅槃即逈。次約法者,城在界外如何執
教?即令理有長者說車,不應唯理教何
必無,然所譬之處是同,安得車隔城逈?長
者既其露地而坐,車亦應逈,其路既經三百
由旬,城亦應隔。若言其路曠絕名為逈者,
門宅俱燒何隔之有?既難法喻無可為憑。
何以有無不同而為答耶?今約法寄喻方
為通之,昔覆實明權,權隱於實故云車隔。
今彰灼說云城是化,故云逈地。豈有執教
取理令一理是有、執理取教令三教成
無?若爾車城俱有理教,咸是有無。


次「車三」
下答三一中亦先約譬,次約理教。先譬中
云「息處所樂三一不同」者,車可非息處,城
[008-0302a]
可非所樂。車既皆云運載,息其東西馳走;
城云快得安隱,令其樂於中止。次約法中
「盡無生智不異」等者,並是通義,失藏三乘及
別菩薩盡無生智不名為理,習盡不盡不
名為教,知見得否亦復如是。如何初立理
教,乃以智習釋之?況正當三藏二乘,唯以
通教答義,故不可也。應知通教三人各證
無生故三,三人同坐解脫床故一,是則人理
相望人三理一,三藏人理相望亦然。但菩薩
與二乘不得同坐解脫床耳。次「三家」下答
動靜者,城豈無造立之日,及須能通之路;
車可無作訖之時,及以所至之極。故知果
城為因車之所至,果車踐城路之能通。故
使索車即是求城,滅城即是等賜,二義無
別,何足辨殊?故釋仍闕先譬文也。「難云云」
者,意令準望餘文難之,略如向辨。順此
注意,故略論之。


次「今明」下正解,初斥有無,
從「三車」下斥三一。「問城與二使」下,破動靜,
破初文中言約眾生心為有者,一者本有,
二者中途。今約中途故二並有。又亦可云
元發大心,故無中以小接謂有。次約佛智,
先立句,次釋亦應更須翻倒說之。實智所
明說城為化故亦無,權智所明為子造車
故亦有。「云云」者,應須具明多種有無,約能
設教故俱有,約所證理故俱無;覆實故有,
開權故無;施權故有,廢權故無;俱是造作
故有,俱是化他故無。故知《法華》非但化城亦
是化車,皆逐便耳。化城正意為退大者,更
與上問對論同異,故今文云前路猶遠今
[008-0302b]
欲退還,上兩周未有此語,但云沒苦及以
所燒,此亦一往。亦可退大者利通上二周,
元小者鈍應在第三。「三車通今昔」等者,昔
指三味、今謂法華,故二教中俱有三車,但
昔正用、今述昔耳。又應以體外體內之名
以簡今昔。言「化城」等者,亦應更云化城唯
在今。言「教意」者,若不於今經以說教意,
不可輒云小果是化,正施小時云是實
故,故云未道是化;至今經中初設之時,即
云化作者,以是聲聞大機動時,得說教意
云城是化。故知化城在昔對人亦三,三車
在昔對理亦一。


「問化為三車」等者,問意者,車
城二果俱在涅槃,城有化名,車豈非化?忽
若許化,同異云何?答中一往二輪雖復小異,
論其施化大旨仍同。今從便易,通且從化、
說宜從教,又亦應云譬如幻士為幻人
說,車亦名化,而於中道說二涅槃城亦是
教,故知不可從譬互執。又約聲色者,亦暫
約喻車,亦通色說城,是教如前云云。


「問城
與」等者,問也。「使能」下答也。亦且一往城亦教
故,故下所列因緣四諦還是城家能詮教也。
城既有教城還是動,何故唯靜?「教通因果」
者,能詮因果故也,車城唯為果作譬也。故知
俱教並果,何須別途?「教通有為無為」等者,
亦約能詮有為無為耳。車城在果約無為
故,意亦如向令無各計,故更於權智廣破
定計五處,明開權中云雖各於教行人理
及知不知,且隨文相一往而說,故一一文皆
須並具四一,明如來知不知等也。


「今為汝
[008-0302c]
等作大導師」,為合多諸人眾者,此以能
將顯於所將。「說二涅槃」者下,此中三釋,具
如前文約煩惱生死及智。初文約惑,次文
約二乘是約智也,後文約生死。言「中道」下
「云云」者,二死中間名為中道。當知亦可作
空有二邊、共不共、真俗、權實、大小等說之。「如
文」下「云云」者,令引文耳。


「上懈退中三」,今略
不頌第一中路。又不頌第三不能復進,文
闕。重空三昧者,《大論》云:「無相無相乃至無願
無願」,觀心釋化亦須約圓。頌合譬中,經
云「為一切導師」,文云「合五百」者,即導師譬,
五百由旬從所行說。上頌開中不頌中路
者,亦是文略,應云亦不頌不進,今頌合
中路,又無餘二。「不縱不橫」具如《止觀》第二第
三及《玄》文三法。
法華文句記卷第八



法華文句記卷第八之二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五百弟子受記品



先標五百,故須作「受」字。「五百是數」等,非要。
「上二周」下問也。次「上為」下答也。亦具四悉,初
文世界三品異故,又「上來」下對治除嫌惡故,
又「默念」下為人生大善故,又「權實」下第一義
理非言念故。「上來何意」下但是釋疑,非四
悉數。「我等於佛」下述領不及,上中根聞譬,
具領五時及法身地,中止方便見勝應身,
[008-0303a]
如來猶斥領所不及;我今聞此雖欲領會,
豈能逾於四大弟子,當知所領之外不及處
多,是故亦云「所不能宣」。然聞迦葉、身子具
領,如來委述非全昧旨,但仰佛法高深,未
敢逾於先悟耳。「助宣我法」等者,若以本
望迹,豈不曾於過去佛所或助單半單滿
等,而必須滿中相帶及開等耶?對於今佛
出五濁世,宜引開權廢會等化,是故皆從
同類以說,如文殊引往光照東方,豈無餘
途引同例耳。「自捨」至「方便也」者,若據除佛
之言,補處亦應不測,既其不測,本迹難量,
何但曾於過去諸佛,亦可本與過去佛齊,
就過去佛本復難量,或當亦是過去佛師,
何但齊耶?言「七方便」者,且以偏圓相對論
耳。故知遠本冥寞良難,若爾,此是迹中本耳。
六波羅蜜互相收攝,具如《止觀》第二記。《大品.
富樓那品》六度互嚴。「在文可解云云」者,經文
相狀對義分明。又如諸文所列五時,純是
善道者於中亦有差品不同,若無女人必
無惡道,或時有女人亦無惡道,如阿閦佛
國雖有女人而無女事,無量壽國二種俱
無,不同之相不可具列,但以乘戒各有三
品互相交絡,略可準知。


「月藏第九法食」等者,
法食,聞法也。如安養界下品生人,在蓮華
中常聞彌陀、觀音說法。法喜食者,聞法歡
喜,正聞屬法食,聞已為喜食。禪食者,謂以
禪法自資,不須段食,或可法即是喜。《月藏》
第五,十善各十功德,亦與《淨名》十善是菩薩
淨土意同,故一一文末皆云後作佛等。彼第
[008-0303b]
五經〈信敬品〉云:「戒清淨平等,所謂十善業道
休息,休息殺生獲十功德。何等為十:一者
於諸眾生得無所畏,二者於諸眾生得大
慈心,三者斷惡習業,四者少病決斷,五者
長命,六者非人所護,七者無諸惡夢,八者
無怨,九者不畏惡道,十者命終生善道。若
能以此息殺善根,迴向菩提必到菩提,成
無上智,到菩提時彼離諸害仗,長壽眾生
來生其土。」下九並十,從「若能」已下去並同。
故菩薩因時行於不殺為淨土因,而自不殺、
教他不殺等四法具足,後成佛時十類眾生
同生其土。故《淨名》云:「十善是菩薩淨土,菩薩
成佛時命不中夭等眾生來生其土。」故《智論》
中菩薩行於一行,皆具四法方成淨因。


「身
子示嗔」等,具如《止觀》第二所引。文中正意語
示為凡夫外道,故云「三毒邪見」,但兼出於
示小乘習、示通二義,故更言之。「云云」者,令
具引事列行,兼諸聖者各有偏示。「陳如」等
者,


問:
若其居首別記,何不初周記耶?


答:

小緣別兩初不同,引物希向二意各異,垂
迹之法不可一準。


「譬說有二」至「顯實」者,皆
云領法譬者,故前開譬本中直作開權顯
實,則應三周及信解五百領解文也,三節開
文意在於此。言「譬如有人即二乘人」者,二
乘機耳。小機當起爾時猶大。醉有二義,與
前墮落中二義意同,初是幼稚譬著五欲,
但如法師常不輕等,或一句結緣,次是善弱
或五品初未入相似,故云弱耳。以由結緣
厚薄不同,遂名無明以為輕重,故云「醉有
[008-0303c]
二種」,當知貧人本來先醉,如蒙肴膳受已
而臥,三教助道猶如肴膳,更以異方便助
顯第一義也。肴膳食已便消,如方便教非
究竟益,往在大通佛所,未結大緣已前歷
諸味中並聞三教,及至法華雖聞圓頓,
但成結緣如繫珠也。「無價」至「真如智寶也」
者,此是約教,乃以了因而為繫珠。教中詮
理故云「真如」,教是智用故云「智寶」。約受化
者,教能生智亦名為智,寶有二義,俱是智
家之寶。「繫其衣裏」者,初結緣時具足二衣,
具慚愧故、有信樂故,方能結緣;退大墮惡
則無外衣,若約現無信樂乃似內衣亦無,
且據當時所繫內種仍存與本信俱,義如
內衣猶在,但是衣弊非全無衣,故親友示
還示衣裏,即是示本慚信時也。據此而言,
無衣繫身理亦無失。


「起已遊行」至「求於小
乘衣食」者,應更求於寶衣天饌,而但求於
纔蔽身之衣、劣充軀之食者,由向他國故
也。文中二釋他義皆成,若論有求今日稍
切,故云「厭苦」等。「若魔佛相望」等者,今日初
得小乘之他,且從大小以說,故知若往他
國求濟,非但衣食不充,亦迷所繫之寶,
示珠之友居本土故。「勸貿譬得記作佛意」
者,珠雖價直無數眾寶,必須貿易方有濟
用,了因內解雖復究竟,必以種易現,以昔
一解一切解而貿一行一切行,珠體不竭貿
亦無窮,故須更聽更修方顯寶之功用。如
《華嚴》中得摩尼珠,十種瑩治方能雨寶,解行
相稱方堪佛記,從是已後則具有寂滅忍
[008-0304a]
衣,首楞嚴食自行化他無量眾寶,無功用位
彼此不窮。


「三周皆有此意」者,若以繫珠望
上二周,法說但在佛樹者,初坐道樹思用
大時,以法說時未論往古;且據現文,若譬
周中在二萬億佛,彼亦未論塵點界故。然
上中二周豈不亦有於大通佛所曾繫珠
耶?如探領中尚領法身,豈止道樹?且約現
文耳。但由根利聞便信解,不假指昔,是
故末論。故前文中以發軫學小為中間,故
不唯在道樹時也。「某年」等言,亦唯在穢不
通二周。「無量佛寶」者,寶由貿得故,亦可
云得佛之寶,即利他也。


釋受學無學人記品



因緣初文應具四悉,學無學別即世界,見道
位即為人,脩道位即對治,無學位即第一義。
又得記即第一義。約教者,三教如文,「研如
來藏」去圓教。又如通序中釋若約觀心者,
六即之中究竟即為無學位,餘四名為學,理
即非學非無學。又六即者,通皆非學非無
學,分真已去而學而無學。「云云」者,如向略舉。


「二人在上數中」者,在多知識中列,今之得記
何為在此?答中總論得記,在千二百中仍
是下根中之上流耳。雖有多人所識,意為
引下根故也。若爾不答上問,問意何不
同上周,今答中但云下中之上,如何稱問?
然非上者,為引實故、四悉檀故。
法華文句記卷第八之二
[008-0304b]


法華文句記卷第八之三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法師品



釋此品者為二:先總釋,次別釋。初文二,先
釋五法師,次減數釋。初又二:初出經論以
辨離合有無,次判通別以結品名。初中二:
初依今經判五,次「大論」下出異釋名。對今
以辨離合有無,乃至如下減數以釋,故若
多若小俱名法師。初五法師者,未有一文
著一二等言,古今共立稱為五種法師故。
經論所立多少不同,所以此品但通名法師。
《天王般若》云:「受持此經有十種法:一書寫,
二供養,三流傳,四諦聽,五自讀,六憶持,七
廣說,八誦,九思惟,十修行。」十中第一是今
文第五,第四第六是今文第一,第五是第二,
第八是第三,第七是第四,流傳攝在廣說文
中,餘三並攝在憶持文中。彼經憶秖是受,《大
論》中分受持為二,則應不得單云憶持。
此「別論」下判通別以結品名,於中先分自
他以別師位。言「大經分九品」等者,元是別
義,且借以證五種法師。九品秖是熙連并八
恒,第四恒廣說,於十六分中解一分義。云
「前四無解」者,三恒并熙連,五恒八分,六恒十
二分,七恒十四分,八恒具足盡解其義,故
須應從能解一分義去,能為他說即是師
位。次「通論」下捨別從通,自他俱得受此
品名,從通義邊無有一句不任為師。



[008-0304c]
減數釋又四:謂四三二一,並是展轉束多
入少無非法師。云「如後」者,具如〈安樂行
品〉初釋四行是也。四既指彼,此應用四以
結品名,文無者略,已有前後中例可知。若
欲知者,秖是先判通別,次從通四以結品
名。束四為三又為三意:初三業,次三門,三
三法,一一皆先釋,次判通別以結品名。次
束三為二,謂自行、化他。云「不復記」者,準前
可解,亦是先釋,次判通別,以結品名。以此
自他既遍前三,故知自他亦有通別,別論各
別通論互通,自他皆互堪任故也。今通從化
他,故名法師品。


次束二為一者,謂「如來行
具一切行」者,此依《大經.聖行品》文,復有一
行是如來行,所謂大乘大般涅槃,涅槃秖是
三德祕藏,故今却以室衣座三以釋三德,
三德秖是一大涅槃,此大涅槃遍一切處,
遍一切法總名為一,先釋,次指廣。初釋中
為二:初通,次別。通者,一行通具室等三法。
別對為二:先對,次料簡。初文為九,於中並
以三法對諸法故,初對善惡及盪相也。次
「又慈忍」下福慧。「智慧是目」等者,亦應云目足
備者必有所依,所依具二故也。三「又慈悲」
下對斥偏邪,亦先釋,次引《淨名》證,勝於偏
邪勇修於圓。四「又慈悲」下破四魔,亦先釋,
釋中並須約於界外圓釋,次引證空也。「云
云」者,釋出其意。五「又慈悲」下明具二嚴,仍
為二釋,秖是翻倒前釋,準後望前前應云
慈忍也。六「慈忍故」下約譬破立等,具二例
前。七「又慈悲故何所」下約體用,用即離過。
[008-0305a]
八「出三諦」下約名,不同次第三諦,慈室包
含忍衣三昧。九「經言」下引經,無相是座。次指
廣,云「不可盡云云」者,具如《玄》文明圓五行
攝一切行,亦如《止觀》十乘十境橫豎遍收,及
破遍中橫豎法門,乃至四種三昧收一切行,
一切行秖是一行故為九文釋之。


次「問」下
料簡。初問者,準初釋品應云五種,準後減
數應云一法,何故但以衣座室三而對諸
法?答者,準事顯理須具三法,況依當文
應具三法,乃為眾說,故具事理二三方
可說法,故先事解,次事理合,三單約理。事
解如文。


合釋中言「三門」者,初二屬事,後一
屬理,事理並是所迷之境。初「約苦果」者,故
用慈悲門,苦須拔故。次「約結業」者,故用忍
門,依理離故。三「約諦境」,故用空門,善住空
故。第三單「約理」者,理即諦理,故約三諦,即
向第三具三諦故。言「云云」者,應以多種三
法對釋此三,令成圓融通暢自在,乃識此
文攝教遍相,故下總約教云「凡多種釋品
者皆約圓教」。


次「法者」下別釋。「法師」二字通貫
上來一切諸釋,以上諸法是師法故,故今
釋名亦約二種乃至五種。「若自」等因緣釋者,
初自他不同即世界,即自軌訓人也。自行成
就即生善,化他除惡即對治,自他俱得名法
師者第一義也。「凡多種」下約教,如向多種
不可餘釋。「洽」潤也。


「外凡」去今文正釋。
若爾,
與舊何別?


答:
今明為自他故、異聲聞故、自
行無有憂擯辱故、利他無鄙力劣弱故,
唯有退沒一分似舊,故云「未必」。


言「外凡」至
[008-0305b]
「不慮危苦」者,外凡五品欣弘通之福,聲聞一
向絕利物心,聞諸大士被眾擯棄,自顧觀
力未深,若不依之,內污淨觀、外招譏議,
失利人之道,故佛為說四安樂行令無是
患,遠彼十惱故云「不慮」。「且證且助」者,寶塔
證經故來,分身助開故集,由證由助因慕
流通。「又示通經方軌」者,著衣等三具如後說。
「因告」等者,本託藥王因茲告餘,此流通。初
「先告八萬大士」者,《大論》云:「法華是祕密付
諸菩薩」,如今下文召於下方,尚待本眷驗
餘未堪。「總別記」者,總與七百,別與劫國等,
「絓」乎卦切,挫也、
預也。「乃至一念」等者,明乘此念必得菩提。
遠因不亡藉茲而發,不同餘善是故簡之。
究而論之,必須盡行諸佛道法,二乘記已
尚經劫數,然曉其經旨與具足何殊?但自
行化他令始未耳。「聞一句一偈」者,通論但
云聞極少法,舉經功深,部內隨取一句一
偈;別論但今義合權實本迹十妙四一之流,
功福皆爾。然義通大小,故下引《增一》集云
「如四諦之流」,及下引四安樂行等,今亦準
之。言「皆與授記」者,必由此經成菩提故,
雖無劫國當得理同,此中容用別時意趣,
是故應須以聞約行廣明供養,宣通益他
內觀具足,具如《止觀》。豈可端拱唯仰初心?
「中上亦然」者,若不爾者,豈可上周唯在一
人,中周四人得記者耶?說寄在此、事乃通
彼,故云「亦然」。「見實三昧經」等者,第四云,先
記八部,次第五卷〈空天品〉空行諸天見諸八
[008-0305c]
部供養得記,即便供養悉皆得記,同名火
持。次〈三十三天授記品〉中,有八億忉利諸天,
見前諸天供養獲記,亦皆化為諸供養具,同
時得記名因陀羅幢,說如幻法。次〈夜摩天
品〉,有四億夜摩亦見諸天供養獲記,亦以
化事及以說偈供養佛已,同時得記,同名
淨智。言「拘翼」者,彼經無,恐誤。


「觀心者」,以一
實觀貫其所誦,故名為「一」,無一句偈不入
實者。「云云」者,應明一觀之相,乃至大師誦
經觀法,還約誦持以成觀相,細思。


「勸發四
意」者,一諸佛護念,二植眾德本,三入正定聚,
四發救一切眾生之心。下文亦以四法對開
示悟入,雖是迹要,若顯本已即成本要,具
如下辨。「喜心有二」者,橫豎二釋,又二:先正
釋,次融通。初自二:初豎論隨喜為三:初
即權而實,次「即於」下雙非,雙非雖不異於
向實,更能解實即雙非故。初「於一念」者,非
唯經於一念時須,指一心法名為一念。「信
佛知見」者,於初心中深信妙理,此理是已
佛知見境,境非權實,故曰雙非;以理望聞,
聞淺理深,故名為豎。此即初隨喜位相也。三
「又能」下於向雙非復更雙照,事理圓融即名
祕藏。「具煩惱」下雖未入品,亦可通證,具煩
惱性能知故也。煩惱望藏,藏深惑淺故亦
名豎。次「又若聞」下橫論隨喜者,還秖指向
不二權實,故云「若聞」等。四法橫論以釋隨喜,
謂一心,二法,三說,四人。初言「心」者,即以一
心望於餘心,名之為橫。此中一心無復餘
心,故下文云「即橫而豎」。「及一切法」者,以一
[008-0306a]
切心望一切法,亦名為橫。一心一法皆橫
緣故,法純是心,心純是法,故下結云「橫即是
豎」。此中自云皆是佛法,佛法理合橫豎不二。


「若欲」下次約說者能廣分別一一心法。「月四
月至歲」者,雖引意根之文,非即六根淨位,
今且約觀。「雖未」下約人可見。引大經者,此
初一念正當少聞多解,亦名少解多聞,故且
舉之以斥多聞不知義者。「後當更說」者,
在第六經。初云「上下品師」者,但約凡位以
判。「十種供養」者:一華,二香,三瓔珞,四末香,五
塗香,六燒香,七旛蓋,八衣服,九妓樂,十合
掌。音樂如前料簡。次「藥王」至「是人自捨清淨」
者,悲願牽故,仍是業生未有通應,願兼於
業,具如《玄》文眷屬中說,「如釋論有慧無聞」等
者,此偈及四法師偈,具如《止觀》第一記。故知
亦許為弘法故,於內教中廣習異義以
助正教。世有習俗典而云助正,反淪至
理。「當知是人」等者,如王使傳命,若赴主心
故得名使,得所遣名。初「經是」下釋如來能
遣,能遣是教。次「今日」下釋所遣,所遣是人。


「行
如來事」下釋所遣事,先約自行釋事,佛無
他事唯專照理。次「今日」下我今唯行如來之
事,真如是理、照即名事。「一如智」下約化他
釋,如來利物由境智合,還說此理以為化
事,故知大悲還依如理照如說如,名如來
事。「今日」下依此利他名行佛事。「佛則平等
惡不干逼等」者。
若爾,供佛無福何須供佛?
毀佛無罪何須制罪?


答:
實是,但為成校量
故。向云不論福田濃瘠,若從田論凡瘠聖濃,
[008-0306b]
故應毀供重於凡也。


「譬如」至「俱薄」者,亦約
初心易成壞說,若約田說義例可知。如八
福田看病第一,人多厭故看者福增,此乃約
心難易故也。若約田就事,豈一病人比於
大聖及妙法耶?如濟匹夫與獻主天隔,匹
夫恩不自蔽,主澤霑及萬民,四悉適宜不
可一準。然約此經功高理絕得作此說,餘
經不然。「為如來肩」等者,佛得權實及非權實,
我亦得之乃稱佛得,是則義當在佛肩背。
亦是用佛權實等法名在肩背,亦是眾生
常在肩背日用不知,餘經不然故須說之。
若不爾者,豈持經者盡為如來肩背荷擔?
是故此文須廢事釋。若迷今文權實施開,
縱作權實之名消之,亦未會此妙旨。《經》云
「應持天寶」等者,先舉人中上供,次以天寶
況之。尚以天寶奉獻,故云應持。況人中上
供?有人云:西方舉勝皆云天也。若爾,前云
人中上供即是天供,何重言之?


第二長行,初
「歎所持法」等者,前約能持即舉利他信毀
以取人,此明所持則舉人處因果以歎法。
於中先列五章,次明生起,故知人法處三
互相光顯方成因感果。「有師」下述他解。「經
歎法華」至「闕一節」者破也。但立過未以為
所校,即以法華為現為能,此師闕於所校
中今,故云「一節」。「云云」者,依下今文釋出現
節也。


「今初」等者,此正釋中,先列三時在法
華外,次「大品」下明三時不及法華,故以法
華人法永異眾經。若不爾者,破欲貶挫,法
華之妙毀在其中,何成弘讚?嘉祥猶然,況
[008-0306c]
復餘者?「大品」等帶具如《玄》文節節明五味者
是也。若不爾者,安知從昔未曾顯說?祕密
之藏不妄與人,多怨嫉等。「當鋒」者,《法華》在
前如大陣難破,《涅槃》在後如餘黨不難,初
當先鋒斯為不易。「此經具說」至「亦即是祕
密藏」者,初是開權,「亦即是」下顯實。權即是實
故云「亦即」。「如來」至「怨嫉」者,思宿惡為「怨」,
忌現善曰「嫉」;故障未除者為「怨」,不喜聞
者名「嫉」。今通論者,迹門以二乘鈍根菩薩
為怨嫉,五千起去未足可嫌;本門以菩薩
中樂近成者而為怨嫉,闔眾不識何得為
怪?今仍在迹意則可見。「理在難化」者,明此
理者意在令知眾生難化。「四信」等三力者,
文中二釋共顯一意,初對三德,次對三法,
故四信為行始,四弘為能導,大智為能開,
故此四信須約圓乘,謂一體三寶一念十戒,
方為圓門四弘之首。故次文云「信則信理,
理即法身,若有法身,即有理性一體三寶。」
「志願是立行」者,四弘大誓立一切行,法身約
所信,諸行約所引,眾善之根即般若是,故所
信中具足四法。既對三德從勝立名,若不
爾者,安為此界他方佛之所念?「初心棲此」
等者,此用所表如前荷負,若不爾者,色身
共宿乃至摩不淨頭,於理何益?生處、得道、轉
法輪、入涅槃等處,具如《止觀》第七化身八相。
此四相處尚應起塔,況復五師及此經所
在,即是法身四處皆應起塔,況經著塔中,
則為已有法身全身舍利,故引論證生法
二身各有全碎。「云云」者,令釋出四相,生身
[008-0307a]
全碎如釋迦多寶。法身二者,諸方便教,法身
碎也;法華一實,法身全也。四教五時委簡可
見。故知諸經全碎相半,唯此《法華》法身全身
更無餘法,皆入實故。注家云:向以人為魚
兔,故與丈六齊功,今以詞為筌罤,故與舍
利等妙。若其不簡詞之麁妙,還與色身齊
功,此經何殊《阿含》、《婆沙》?故知注家不曉持
者與法佛共宿,不知所持與法身界齊,故
十七名中名堅固舍利,碎身身界不受堅固
之名。


「巧度」者,如《止觀》第六記釋巧拙二度,
彼《大論》文通以衍門為巧,今別以一實為
巧。「則有二種」者,先列二文,「今言」下簡取初
意。「又望」下釋近當體。前約偏為遠,以圓為
近。次「今以」下消文正意,以一如實智為因,
趣於近遠二菩提果,故因明近果。「道前真如」
至「為了因」者,此以修得對彼正因,正中緣
了同成正因,修中正因同成緣了,約真之
緣了亦曰即真之緣了,並可云「真如緣了」,
全性為修即此義也。唯有此法世法不染,
魔不能壞、二乘不能滅,皆即是故。此乃以
博地為道前,發心已後為道中。於道中位
分之為二:初住已前為緣,登住已去為了,
一位分二故名為亦。妙覺證後名為道後。
與前小異對文別故。


譬中必須教觀二重
方盡其理,教觀相循共顯其妙,教觀若偏二
俱無力。初約觀中初總明觀,言雖通諸意
且在圓。「依通觀」下歷教明觀,祈體理同故
略三藏。「法華論」等者,水如佛性,取之不同
故云「次第」。即諸教觀相淺深不同,須了其
[008-0307b]
旨故云「當知」。約教中二,亦先總明,「三藏教
門」下,別約四味,今論漸初故初出三藏,華
嚴後明。前約觀中,已寄四教,故今更約味
以顯部妙,若《止觀》中復約四教,理亦如然。
《玄》文一切皆先四教。次引華嚴者,證獲水
同也。次「有人」去五家四解,三家並約五時
以釋,然取時不盡及不次第。於漸教中,初
家棄初及三,次家棄初二及第四,第三家
雖以《大品》在《淨名》後,亦棄前教並違五時。
生公與注者,全於法華中判,亦未全當,尚
為他破,故云「去佛遠近等」也。乃以前三師
同用五時為一解,生注二家同於法華為
一解,今師許此破意是故錄之。此師意欲
判前五師四解,即前三後二兩例破之,故前
三以諸經去佛遠,於法華後皆以佛果而
為清水,故知三師去佛遠也。一解近者,後
二師約法華論遠近,始自乾土終訖清水,
並在法華,若元依實教道理然也;若以實
對權理不全爾。「尋經」下今師和會,以前三
師指於前教無清水故,又用五時皆有
小失;其後二解但於法華中以論近遠,失
於開權,法華已前是所開故。今師二義約教
約味,約教即對前漸教中三教為麁,故須
更唯約法華中圓以釋。約味則對前四味中
未轉者為麁,至第五味教雖已轉,或行
未入,故須於第五味作遠近釋。是故二釋
闕一不可。


「問餘經」等者,他問前二釋中初釋
也。因向他人判前三師釋則諸教去佛遠,
準答文中具答遠近,亦應具問遠近二意,
[008-0307c]
約純菩薩及二乘人,準化元意,本求佛果
於昔未開,權機未轉故云未決。


次「問般若
何故遠」者?古來亦許般若能生阿耨菩提,何
故亦與諸經同遠?答意者,大旨同前,然分
二義,先約共菩薩同於二乘,未開權邊名
去佛遠。次「夫般若」去重順問答,般若非去
佛遠,能生法佛何遠之有?以具權實二慧
故也。故舉譬云如病人等。「病人」者,共般若
中新發心菩薩也。「兩健」者二慧也。由此二慧
令至菩提,故云「遍能遠去」。言「最勝」者,意
在不共,同於法華,故且云「勝」。故云法華開
權不異般若顯實,故開權與顯實左右異名,
法華還開般若中權入般若實也。故言不
異。及以異名,所以通論,則不共般若與法華
種智何殊?據帶不帶、開未開別,不無同異。
諸師全順今義,故但直錄而無所破。「菩薩」
下合譬,文既約法華為言,故可依前以為
二釋,釋開方便門中所以先廣引料簡者,
此迹門之大旨,此旨若傾將何流通?於中先
出光宅,次私破云「是破非開」者,由光宅云
廢除昔教,不云即是,故開義不成。又由光
宅語昔別指鹿苑,故知消釋言不容易,由
除之一字便為臧否。嘉祥亦云:「開二種之
方便、示二種之真實」,昔不云二是方便故
門閉,今云二種是方便故方便門開;今開
義善,成二乃違教。《經》云「佛以方便力示以
三乘教」,何嘗但二?今文尚五七皆開,何但三
耶?然此乃是未改時文,乃令後德混用。「河
西云直名三為方便」者,意云昔謂為實,無
[008-0308a]
入實之期,故其門尚閉;今稱為方便有進
實之望,故其門名開。還引〈方便品〉初云「佛
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故章安許之。故古人
立義采用實難。「有人」下言「十二八萬」者,秖是
十二部八萬藏耳。「私謂」至「非開義」者,印稟龍、
龍從遠,印既用教身兩種方便,故知破其
竊龍印之義,及將破義以解開門,何能異
於光宅義耶?故略破之。雖用教身且免
會二。


「問方便當體」等者,私假設斯問欲出
後答。私答中初正出二門,次「此二」下釋二門
中各有開閉。初云「當體」者,未有所通約
體外說,且以當教可入稱門。若云「為實相
門」者,約能通至實相以說。引「算砂觀海」者,
算砂如《釋籤》第四。觀海者,即新經六十七云:
「有城名樓閣,中有船師名婆陀羅,集諸商
人,為說一切海法門。」「此二門各有開閉」者,
能通當體法體不別,從今昔說,故昔閉今
開,實相亦爾。於中先明當體,次明能通,二
義各對真實以說,以實相亦有當體、能通
二義故也。初當體中雖亦名門,於實猶閉
故須明開,然但說三為方便,即須說一
為真實,相對論之故耳。「二者」下次釋能通,
即為實作門,準佛本意俱是能通,據物機
緣所解有二,諸鈍菩薩亦有能知三教能
通,但法華前機未會,是故在昔俱閉於今並
開,故亦與實對辨,豈能通方便開實相猶閉、
方便仍閉真實得開?此釋同河西實相亦二
者,向但直對方便故今委論,同於方便故
云亦也。「虛通」者,釋實當體為門,無礙名虛、
[008-0308b]
無壅曰通,故得全體成能通門,含受一切
無所隔礙,得名為門,遍一切處無非門
故,是則約實無通而通,故云「不二」及以「法
界」,法界即門名法界門,不同算砂當體門
也。二「能通方便作門」者,使方便至實故名
能通,若非實相之力,方便無由得開,故知
秖一實理從二得名,由虛通故令他所歸,
如赦體遍原罪無不釋。「劉虬」意者,初句正
明真實為方便作門,次句明三方便為真
實作門,言「非三」去明二門互開。故劉虬非
不與私釋稱會,但語略意沈經旨難顯。有
人云:他人立三章門,互為方便、互得為門,
若望注家,其詞甚繁其理混亂,雖然多言
少實不如守一。於中先列,次「如以」下釋,此
是釋〈方便品〉中附五時家三轉意也。但加
更互為門為異,唯釋初章餘二但列,初章
意者權為情壅,今既開權故云「通」也。實本
無三為物故三,故云「起」也。「乃至」下餘二例
者,於中先例,次「但不得」下說文意通塞。若
欲敘出第二例者,如以三一為非三非一
之門,由達三一通至雙非,即以三一為
雙非門,由雙非故起於三一,故非三非一
為三一門。第三準例亦應可見。次通塞者,
若能通能起可互論門,但不得以一為權
以三為實,用《勝鬘》文非今意也。下二章亦
然,但得更互為門。


次私破中但破初章,餘
二亦例於初章中,但破三為一門,未破一
為三門。初文兩重,初破門義,次以非因破。
初門義者,初句定中但定三通一句,破其
[008-0308c]
門義,但以不通遮之任自非門,亦應更
云:若其通者昔何不通,使至今耶?昔不通
者於昔非門。「若開」下至今即開,開已非三,
何得以三為一作門?顯他不知體內體外,
是故須破。準佛本意元為通一,故未開時
本來是門。彼未云開而言是門,是故須破。
故知三為一門尚自不可,一為三門何俟
別破?
若爾,《經》何故云「開方便門」?


答:
若從今
意,門雖未開,有可開義亦得名門。如本
是門,閉時豈非?但名閉門。開已無三,何妨
從昔以三為門。「又三非佛因」者,破意同前。
若未開者別尚非因,若其開已散心尚是。次
例破餘二,準初應知。「云云」者,若委破初章,
次半謂實為權門及下二章,煩碎義薄不
能具述。他既破己,依今乃可更立二句,破
他既壞立義自成,具如前釋。


「問方便」等者,
今設此問為欲開其四句義端,故今師前
文自有二句,為更得作餘二句不?「此有」下
答,具有四句,後之二句理無別趣,但寄名
義申釋句相。於中先指前二,次列後二句,
三「如名」下次引例釋,先列名義,「由方便」下即
以例釋,義是名下之旨,故得更互為門。於
中先釋方便,次「實相」下但以例釋。先例,次
「中論序」下引證,實名實義更互為門。「實」者義
也。「中」者名也。故寄中名以顯中義,即是名
為義門。文但舉一邊,亦應更云亦由實義
能應中名,以名非實不立,故舉實以引之。


「問得以三顯三」等者,方便真實秖是三一,方
便真實既為四句,三一亦例有後兩耶?「此
[008-0309a]
亦」下答。云「二如前」者,三為一門如以三顯
一,一為三門如以一顯三。「以三顯三」去釋
後二句,前之二句既以三一望於權實名
義相顯。若後二句,前雖名義相對義立,今不
得用名義以釋,但以法體相對釋之。於
中為三,先對釋,次「三一既不」下正判結,三
「以因緣」下修性相顯。初又二,標釋。初文但標
一句略不標以一顯一句。「言昔」下釋中具
含二句,又二:先示非,次「破此」下正釋。先示
非者,寄開顯說,破今昔異。於中初舉非相,
此尚不得三一互通,況能以三通三、以一
顯一?「故一」下結非。言「一非三一」等者,以其
三一既不相即,若不開者相顯不成,故一
非三家之一,三非一家之三。


次「破此」下依
今經正釋,先引「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證即
一之三,次引「汝等所行是菩薩道」,證即三
之一,即為一施三之一三,乃是開三顯一
之三一。前句騰昔,故云「分別說三」,次句顯
今,故云「是菩薩道」,昔教未說故三一尚隔,
不云相顯三是一三一是三一。由今說已
一外無三,此三為一家之三,即是以昔一
外之三,全成一家之三,故云「以三顯三」。既
開成一,三外無一,還是三家之一,即是以
昔三外之一,全成即三之一,故云「以一顯
一」。故知由體外之三顯即一之三,由三外
之一顯即三之一。次「三一既不」下判結,欲
開下文因緣三一,故先判之。言「三一既不
相異」者,判向開顯全屬因緣。言「因緣」者,
秖是感應化儀,亦名修得。


三「以因緣」下修性
[008-0309b]
合辨。「自性」者,即是性德,故性德三一,雖復
本有非修非作,乃由因緣即三而一,能顯
性德即三之一。又由性德即三而一,能成
因緣即三之一,亦由因緣即一之三,方顯
性德一中之三。復由性德一中之三,能施因
緣即一之三。是則因緣即三之一,顯自性
即三之一,名「以一顯一」;以因緣即一而三,
顯自性即一而三,名「以三顯三」。以性顯緣,
準說可知。下結文中三一互出者,以互顯
不互耳。以三顯三秖是以三顯一,以一顯
一秖是以一顯三,雖因釋妨妙盡根源,
尋一家教門,若迷斯旨徒費心神。


引十五
處明門者,雖列頭數亦復不知何者須開?
何者已開,門相如何?如其不判,徒列何益?準
今文意,十五門內但是方便悉皆須開,具如
隨文解釋者,是於中有違今所釋者亦應
破之,如引〈方便品〉智慧為門,此是同體權
智,豈得云為實作門?次「種種門」,此是權門,
而但云大乘教耶?次「唯有一門」下不專在
教。「所燒之門三界限域」者,豈可但云從限
域出?次「車在門外言三界」者,破亦同前。小
教為門未判燒等,在門外立分為二釋,云
正習盡但在通意,門側若大應已得大,猶
在門外亦如前者,與前兩釋並不相應。「門
內如前」者,意與前在門外同,前在二死門
外,今不可在二死之內。「開甘露門云大小」
者,是十方梵請文,或當如此,不知今在何
處、大小教耶?今文意者,本為開門不為數
門,本為解門不為知數,若數而簡之,簡
[008-0309c]
已開之數亦何咎?「昔說一切世間」下,更引意
根釋開顯意,為開古人所數諸門,資生於
昔尚非方便,於今顯已悉是真實,況復三
乘五乘等耶?「若門若非門」者,非門謂小乘理
教色香資生等,是門謂別教二觀為方便,從
初說故有門非門,於今一切無非通途。


「勸
修」者,住於三法,仍勸不懈怠,心然後說者,
故知此是觀行位中初二位耳。故勸弘圓經
以利於他,化功歸己至相似位,任運妙音
遍滿三千,不待勸也。於中三法相望名各
具三:初標慈悲,次「若就」下明一中具三,「修
如來」下標柔和,次「若就」下明一中具三,「若就
能坐」下無標,直明般若中三,雖復各具秖
是一三,三尚非三,豈離為九?是則菩薩常
觀涅槃,故勸弘經者而常觀之。願弘經者
觀而弘之,不觀能弘之心,焉曉所弘之理?
故佛令入我室、著我衣、坐我座,若無三
法何謂弘經?「安樂行」下引下品文同有是
利,故勸弘者依方法也。「上文」下引上文釋
成。「五事」者,如前利益中列第一遣化人等
五是也。
法華文句記卷第八之三



法華文句記卷第八之四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見寶塔品



此中四度云「見寶塔」,下文云「四番」即四悉
[008-0310a]
也。初世界中翻名有無三世不同,覩必歡喜
故是世界。言「經云佛三種身」者,借《普賢觀
經》也,既結此經故可證同。「當佛亦然」者,未
來有說《法華經》處,此塔還現、彼佛亦坐。本
論亦云「此經為三身菩提故。此經已說師
弟因果,故古佛證、集分身佛。」彼《華嚴經》加四
菩薩說菩薩因果,能加但是迹佛主伴,故不
假集佛,但云十方互為主伴,仍不云伴
是佛分身,但云眷屬而已。文中諸品皆云
「集諸菩薩」,注家云:道非存亡古今一揆。然
則裂地踊塔,以表雙林不滅更延,接影微顯
丈六非生,故云「見寶塔品」。今謂古佛塔今佛
坐,則表古今實道不生,未必預表雙林不
滅。一往觀之,謂今現佛入古滅佛之塔,表
滅不滅。今謂不然,古佛塔現示滅而不滅,
釋迦入塔示生而不生,不生不滅故並坐表
之。集分身召本屬,乃顯舍那非成,豈唯丈
六示滅他人?問云:大眾見塔為根為識?為
塔令見?廣約譬類以破自他,此深不曉經
之大旨,三周之後縱有凡夫咸殊凡見,然
《中論》觀法被末代鈍根,佛世當機何勞設此?
消經觀行理合如然。凡諸釋經若無通見,
致令後學不閑宗途;今正為證經旁論所
表。有人問:召古佛、集分身,身何故多,塔何
故一?今為答之,證經義足,故寶塔不多,合
多寶願,故分身不一。假令證經須集多塔,
塔豈不多?既能應現十方,信知塔亦非一,
故分身是化、塔亦宜權。今從所表,今佛一身
而集多身,密表迹用之非一;古佛多塔但
[008-0310b]
示一塔,顯表實理之不二,況從地在空及
諸校飾,悉非徒爾。「明顯此事」者,三世諸佛轉
法輪等,皆至法華出世事說,故今經文加
四支徵。「瓔珞」下為人者,以校量福為生善
也。「善吉問」等者,第九〈供養舍利品〉云:「佛因善
吉問供養全碎生法同耶別耶?佛廣校量
云:如供養一佛舍利起塔滿一四天下,不
如供養生身,由色身有舍利故。又起塔
滿大千供養色身,不如供養法身,由法
身有色身故。」當知見色不及聞經,以由
聞經有法身故,故經偏圓即法身全碎功
德不等。「頂王」等者,曾檢《大乘頂王經》及《方等
頂王經》各一卷,並未見此。難意者,教與舍
利時同益同,何得不等?答意者,舍利時等亦
生身之力。


「北地師」下破謬斥非,義當破惡,
即對治也。「云說經竟」者,意云正經已畢。「地
師」去表身不二,以稱理故屬第一義也。「釋
論」下證地師非。「師言」,南嶽也。雖云三身,意
將法報以斥地師。「無來」者不合東來,「無出」
者不應踊出。「巍巍」者,不應塔內。「應身」者,不
應唯此。「若即此」等者,如南嶽所述三身勝
相,若其直云多寶是法佛者,必不可也。尚
非應身,豈具三身?故知多寶是法身者,未
盡經旨。「秖是表示」等者,秖以釋迦等事表
理可也。故知非直來證乃表經常,故多寶
表法及具三身。多寶久滅今出證經,生不生
也;往昔滅度猶現全身,滅非滅也。既非生
滅,常住不移可表法身。釋迦入塔二身相
稱,如智稱境故可表報。分身表應文理自
[008-0310c]
成,如境智相冥故能起應。「三佛」至「而不一
異」者,能表三中各三故不一,所表三中皆一
故不異。又能表中三相別故不一,法體同故
不異。又所表中亦以體同故不異,以身別
故不一。又化道別故不一,共成此故不異。
總而言之,即三而一故不異,即一而三故
不一。「見寶塔」下「云云」者,於前四文明示四
相以消四文,略如前釋,四皆屬圓。


從「塔出
為兩」去,次約教本迹。初雙標兩義,次釋出
兩意。釋中又四:初正釋,次「若塔從地」下辨
同異,三「若塔來」下判顯密,四「今取」下釋妨。初
文又二:先明塔出,證前起後。次明在空,以
表二意。故二文皆以證前當約教,起後當
本迹。初證前中二:先約真實,次約大慧,以
此二是多寶證詞。初文三:初示三周無非圓
實,次辨廣略等,三示流通。初如文,次文者,
先略、次廣。初文者,既重述證秖可從略,故
但云「真實」,況處中及廣皆約所非,所非必
多、能非唯一,故三周中雖或四一、若十若
多,不出實相。次處中中言「八不」者,具如《止
觀》第六記引《中論》文。《中論》顯理故八不歎佛,
塔證中經亦八不歎實,故塔踊事復表八
不,以義同故,故云「塔從地」等。「又證」下示證
流通亦是真實。


問:
何不證序?


答:
二段既實其
序豈虛?
若爾,何不待至〈安樂行〉末、〈踊出〉初
耶?


答:
以〈法師〉中具明人法方軌,現未師弟因
果及以處所,天龍作護化人集聽,足辨弘
經故多寶出證,證已命覓弘通之人,故引
達多往以證今佛益而勸流通,舉持品人
[008-0311a]
以證弘者而勸流通。雖爾,未有始行弘通
之法,故重舉安樂行耳。故〈安樂行〉未關〈踊
出〉。


次約大慧者,「真實」者,通雖四一別在所
顯,故先歎大慧,次歎所說所顯之法。大慧
秖是種智,前已具釋,今但更與不共般若辨
同異耳。於中先問,次「釋論」下答,三「如一」下
譬。彼般若及此大慧俱能入故,妙法之言
一分通智。四「當知」下結二文意同。次「起後明
本」者,對迹明本可云本迹。於中為二,先
明所起之由。由塔出故請開,由塔開故
見佛,由見佛故請加,由得加故在空,由
在空故命眾,由命眾故聲徹,由聲徹故眾
至,由眾至故生疑,由生疑故得說。言「明
玄」等者,略舉經題玄收一部,故云「佛欲以
此妙法」等也。「久遠」下明能起所表,表於本
地三世益也。久滅今出故云「神通」,現益在
說故云「音聲」,誓願不休故盡未來,以此起
彼故名為「開」。


問:
經中但云「大慧真實」,有說
處證聞說故出,那云證前及起後耶?


答:

無理有,從此中出尋歎真實,故知證前,如
明起由即是起後。


次「在空中」亦初約教,「七
方便人」見理圓也。次「修得」下本迹也。亦先敘
迹,次「若發」下明本。觀心釋中既云「依經修
觀」,當知經經皆可修習,柰何章疏都不涉
言,故此宗徒行解無廢,消文理觀二義無
虧,冀懷道者尊之!尚之!每覩斯旨,恨已
所未霑,盤桓經思,頂戴永永。於中三,初明
三身各有能表及以所表,初明以觀為因、
得法身果,得法身時不獨法身,故云「境智
[008-0311b]
必會」。「如塔」下能表,「境智」下報身,「如釋迦」下能
表,「以大報」下應身,「如分身」下能表。次「由多寶」
下總舉能表,當知約觀持經方具三身。三
「普賢」下引證,得三種身,皆是方等大乘教也。


次「有人」下出舊分文,此下應云十六品,前
從彌勒問來但有十品,此是廬山龍意。「太
早云云」者,應敘上下文相分齊,以證此師
分文太早。如破光宅惟忖之例,此且據本
迹之名以破。然準此師意言約身者,以多
寶為本、釋迦為迹,前約說者,釋迦自說三
周開權及以流通,今所以從名破者,以此
師不知今經顯遠諸經所無,方望一代及
前迹門乃受本名,何須於此即云本迹?若
預密表意則可,然於此分文故成太早。「七
寶為塔」者,即七覺七聖財,七聖財謂聞、信、戒、
定、進、捨、慚,隨其教位明七深淺,既是佛塔
之七又證實經並用無作七覺七財,於無
作中尚須性德,何況修得。七覺聖財俱修得
故,雖分寶別,七寶即塔能所不別,然塔是
所依、嚴是能依。「高五百」等者,既塔所表須皆
圓釋,豎即因中望果,萬行一行一切行,酬
因果中萬德一德一切德,從始至終名之
為豎,當位具足名之為橫,凡一切行歷緣
對境諦緣度等,無不莊嚴從因至果,若橫
若豎皆須有體,方可名為萬善莊嚴。「地者」
止「住第一義空」者,然體無明即第一義空,
故無明無所破亦無所住,故第一義空即
無能住。無能住,故地既無破而破,空亦無
住而住。「種種」等者,定慧無多,對暗散說。又
[008-0311c]
定慧遍攝,故亦云多。具如《止觀》攝法中說。
「無量慈悲室」者,以龕為室故云「龕室」。重云
「亦是」者,重釋室也。室亦名舍,幢亦旛類,如
大長者中說。「垂寶」等者,從因至果,果德皆
籍因中萬行,由莊嚴故即能下化,如嚴復
垂。「四面」等者,即無作四諦也。由四諦四方道
風,吹四面四德之香,充而且遍,即是天然四
德之理,假修德以遠布。「平等有二」者,「法等」
者大慧所觀理也。「同得」者皆用因理以至
果也。若所觀理與眾生異不名大慧。「如是
如是」等者,「一如法相」者,歎佛所說稱於實
故,「二如根性」者,至第五時不差機故。


「先
答第二問」中,問初云地踊,此云東方者何
耶?答:東述本緣,踊申昔願,若所表者,方始
表開,地踊表顯。「告比丘」等者,驗具四眾非
不說法。「當是多寶」者,


問:
十方世界豈無一
佛不得開顯,不開顯者皆應發願,何獨多
寶?若不發願佛道不同,若發願者皆合聽
經。又諸佛化皆預照機,豈成佛竟不得開
顯方始發願?


答:
同與不同、開與不開、有願
無願皆是隨緣。若宜有願皆悉盡來,何慮
不集?後方發願亦是鑑物。「三變淨土由背
捨」等者,


問:
佛有楞嚴三昧之力,何以仍用小
乘事禪?又表破三惑,復非所治。


答:
是定聖
行攬因成果,果地事用無爽於理,即楞嚴
中具諸三昧,非昔因時見禪法界,豈背捨
等變過三千?然化佛事宜附小名,故《大論》
中亦是準小,故云欲得自在修勝處,欲得
廣普修一切,處若但小用唯於三千。又初
[008-0312a]
「一變」下表破三惑者,既楞嚴中即理之事,
不妨一一皆破三惑;況今三昧直論功用,
破惑乃是所表而已。表前破已表後更破,
如僧中與欲者,不必全同僧中法事、故云
「如」耳。多寶願力須諸佛集,復令時會知分
身多,故此諸佛為開塔集,集又不至但遣
侍者,傳問訊等狀如與欲,故諸侍者但申問
訊,無說欲辭。「大集若干諸佛與欲」者,於欲
色二界大空亭中,廣集十方一切諸佛。二十
一云:「南方有佛名曰金藏,彼諸菩薩見光
明已,問於彼佛。彼佛答云:北方世界有佛,
名釋迦牟尼,欲為大眾說法破大憍慢,遣
使從我索欲。我今與之。餘方亦爾,各令一
大菩薩與十恒沙諸菩薩等來此偈讚,亦
無別欲詞。」《大品》亦千佛同說。今已開權,次
欲顯遠,使諸佛道同,故令諸佛與欲。有人
問:眾俱在空,分身何故猶處於地?今答:時
眾已聞迹門開權,初入寂光之土,故以居
空表之;分身示迹,各有所化之土,故居地
以表之。又釋迦不久顯本,亦先居空以表
之,各有其致不須疑也。「爾時釋迦」下亦約
所表為開權者,多寶本為證經故來,應
令眾見,佛身表實、塔開表權,故開塔表
開權,見佛表顯實。有人於此立本迹者,不
然。本文在下,


問:
凡云本迹本應勝迹,望下
本門則釋迦顯本、舍那猶迹,何以迹勝而本
劣耶?


答:
此義不然。舍那是迹中之迹,自望本
時遮那為本,釋迦開已望迹成妙,舍那迹
妙,迹妙猶麁,具如《玄》文本門十妙。


《經》「見二」至
[008-0312b]
「加趺坐」者,《法華論》云:「為顯三身為成大
事」。「八萬二萬」者,八萬在〈法師品〉初,二萬在
〈持品〉之首,偈中「第二八行半頌分身佛集」者,
上文有七,今頌甚略仍不次第。初三行頌第
二應集,義兼大樂說欲見及以請集;次一行
頌土淨;次四行半頌諸佛同來。明難持中
《經》云「八萬四千皆不及」者,八萬之名不必全
大,具如《止觀》第一記引《俱舍》、《報恩》等經,乃至
十二部亦通大小,具如《玄》文說法妙中「但
令他得小六神通,亦未為難若立有頂」,此
約不得通者為況,故知圓經暫讀暫說,誠
為不易。「若有能持則持佛身」者,體宗用三,
衣座室三,即三身故。


釋提婆達多品



注四釋中唯無觀心,初因緣中但通語感
應,故云「生時」等也。


問:
惡人出世何名感應?


答:
令無量人不敢造惡。


「天熱」者,從事說耳。


問:
何無四悉?


答:
義立非無,見者喜其己身
不作,即世界。不作善生,即為人也。不作惡
邊,即對治也。無障果事,即第一義。


「因行」下
約教,理順即圓教,事逆即三教,唯圓教意逆
即是順,自餘三教逆順定故。本迹中言同眾
生病者,《大經》云「提婆達多必不破僧」。《報恩
經》云:「若有人言提婆達多實是惡人入阿鼻
獄者,無有是處。」《大雲經》云:「提婆達多不可
思議,所修行業同於如來。」諸新舊章皆云什
譯元無此品,並準齊宋錄云,上定林寺釋法
獻於于闐國得梵本來,瓦官寺沙門釋法
意,齊永明八年十二月譯訖,仍自別行。至梁
[008-0312c]
初有滿法師講經百遍,於寺燒身,乃以
此品置〈持品〉前,亦未行天下。至梁末有
西天竺國沙門拘羅那陀,此云真諦,重譯
此品置〈寶塔〉後。今謂若準《正法華》,西晉時
譯已有此品,則梵本不無。若觀所譯,全似
什公文體。若準嘉祥三義度量,一者外國
相傳,流沙已來多無此品,恐什公未見。今
謂什公親遊五竺,豈獨流沙?二者什公譯經
多好存略,如《智度》、《百論》之流。此亦不然,西
方好廣但略其重,豈可全除正文一品?三
云〈寶塔〉命人〈持品〉應命,以〈提婆〉間者,全成
剩經,何以安此?今文不云真諦重譯,復云
南嶽私安,若必真諦重譯不虛,何妨本譯江
東未有。以此驗之,乃成三人俱契經理,
望嘉祥三義,全不可依。涉法師云:「不合安
此,〈授記〉、〈調達〉應安〈授學無學記品〉中,後智
積後應安〈神力品〉內。」今謂若爾,于闐應將
兩握經來,法意乃有補接之過,若爾何不
〈學無學記〉無學將入千二百中,學人自為一
品,況提婆達多不云得果,那忽安置學無
學中?


「兩存兩沒」者,文云:此經是五年譯之。東
安法師云:七年三月十六日譯訖。慧遠經序
同。或云:弘始十年二月譯竟。不同之事未可
追尋。竺法護太康元年八月十一日譯訖,為
十一卷,名「正法華」,亦云八卷,出聶道真錄,
此兩存本也。次有沙門支道根,晉咸康元年
譯為五卷,名「方等法華」。外國沙門支彊梁
接,魏甘露元年七月於交州譯,彼沙門釋道
敷筆受為六卷,名「法華三昧」,出姚錄、魏錄。
[008-0313a]
武丘道亮云:「有五本,四如前,更有《薩雲分
陀利》本,既存於世,乃成三存。」「叡開九轍」者,
什譯纔畢叡便講之,開為九轍,時人呼為
九轍法師。一者昏聖相扣轍,即序品是。次有
七轍即是正宗,一者涉教歸真轍,為上根人;
二者興類潛彰轍,為中根人;三者述窮通昔
轍,中根領解;四者彰因進悟轍為下根人,即
化城授記;五讚揚行李轍,即法師品為如來
使;六本迹無生轍,即多寶品,多寶不滅釋迦
不生,多寶為本釋迦為迹,本既不滅迹豈
有生?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七舉因徵果轍,
即踊出壽量品,彌勒舉因徵果佛舉壽量因
果所由。八稱揚遠濟轍,即隨喜去訖,經屬流
通也。名目甚美而宗體不顯。叡公又有二
十八品生起,甚有眉目於今無妨,但品旨
未彰,而不的語遠本,但云因果,何成發
迹?「四瀆」者,江、河、准、濟。意云天下大同。「提婆
達多」至「為五逆」者,《俱舍》云:「殺父、殺母、殺阿羅
漢、破和合僧、出佛身血」。今初云「破僧」,略如前
目連緣中及《止觀》第一記。「出血」者,如佛在阿
耨達泉告舍利弗:「往昔世於羅悅祇,有長
者名須檀,財富七珍,子名須摩提。父命終
後其異母弟名修耶舍,須摩提設計不與
彼財分者,唯當殺之。便語弟言:詣耆闍崛
山,有所論說。弟即可之。即執弟手將至
懸崖,推弟崖底以石𡸠之,即便命終。佛告
舍利弗:爾時長者今大王是,須摩提者即我
身是,異母弟者即調達是。以是因緣,無數千
劫入餓鬼中,入𡸠山地獄,以殘緣故我於
[008-0313b]
耆闍崛山經行,提婆達多於高崖,舉石長
三丈闊丈六,以擲我頭。耆闍崛山神名鞞羅,
以手接石,小片迸墮傷佛母指,出於佛血。」
出《興起行經》。教阿闍世放醉象等,具如《釋籤》
第三。餘文可見。具列在諸經論。《俱舍.業品》
云:「五並業障攝,約處人除北,約人除扇搋,
四身一語業,三殺一虛誑,一殺生加行,無間
一劫熟,隨罪增苦增,入比丘分二,以為所
破僧。」言「若作」等者,如文,調達但有破、出、殺
三逆,兼放象、毒爪二殺方便,正兼方便且
云五耳。論有同類五逆,謂污母無學尼,殺
住定菩薩及有學聖者,殺有學聖者,殺羅漢
同類,奪僧和合緣,是破僧同類;破壞窣覩
波是出血同類。不以放象、毒爪為同類者,
彼是方便,非同類故。《入大乘論》問:彼提婆達
多世世為佛怨,云何而言是大菩薩?《論》答云:
若是怨者,云何而得世世相值?如二人行東
西各去步步轉遠,豈得為伴?此五逆緣當
因緣釋。「若作」下本迹者,前題注中又並略述
竟。「此品」下別明來意者,驗嘉祥三意,全無
所以。「可以意知」下「云云」者,應重敘文殊是遊
方大士,十方弘經乃至入海,唯常宣說《妙
法華經》,乃至一切大乘諸經,文殊皆為發起
之眾。


「度義」等者,《大論》始從十五終二十一,
廣釋六度,一一度中皆存眾釋,今攢其大
略。文相顯著者分為四類,亦非一處次第
列之。若欲委知,尋論本文。諸家取捨廣立
義門,雜引大小不任證據,不知何者是釋
迦所行具足,令一家立教則體相可識。迹示
[008-0313c]
四相本行唯圓,初三藏中二:一略釋,次分別。
初又二:先直明六相,次束十善以為六度,
以此六度屬世法故,且以世間十善而用
對之。次分別者,引《善戒經》自開三種,文中
先明對治即所治也。次相生者,約行次第。
果報中云「具」者,謂諸根具足,色謂端正、力
屬精進。「若言」下六各十者,名出《地持》、《華嚴》。
「月藏」下屬圓教者,於中先責世心,次令依
第一義以成波羅蜜者,謂但取初心一念
具足,則一色一香無非十度。「華嚴」下借彼
教道深位以證圓人初心,驗知《華嚴》存於教
道,別義明矣。若圓極說,豈至七地方具十
耶?故《地持》中念念具十,六之與十開合不
同,具如《止觀》第七記。若念念具十,何行何
念而不具十?一行一切行斯之謂也。經中以
持般若校量,過捨恒沙身者,乃以實行
對事捨說耳。若六皆法界此則不然,故不
可以三事皆空,及以次第出生諸行而比
之也。又此六度上下諸文非不略釋,觀其
文意隨事各別,若序中橫見,但是現相發
彌勒疑;文殊引古,種種之言為引同耳。過
去佛章為開五乘,菩薩之文六度甚略,《藥草
喻》中三菩薩位不語行相,意在辨於差與
無差,分別功德略舉五度為校量本,亦非
正意,故無行法。唯此中經文雖略列,而正
明行因趣果之相,故釋者委列,使一切行
會入一乘。


「三十二相」者,諸教所列修得不
同,多在教道;若實道者,但是發得不須各
修。如下龍女歎佛偈中,自非深達安能具
[008-0314a]
相,具如《止觀》第一見相發菩提心中已略辨
之。今文雖即具對四相,意在發得,故次文
云「實相是圓教相本,雖修發不等,相體多
同」。今文多在《大論》、兼在諸經,《法界次第》具
列名竟,今與彼文仍有同異,今剩有二相,
又足跟直、踝不現、項光、萬字、青髮,此五相《法
界次第》中無,《法界次第》中有丈光、喉中津液,
此二相今文則無。八十種好文亦不同,秖是
經論譯異。


「非胎卵濕化之化生」者,不同界
內四生中之化生,如諸天化生仍在父膝等
生,況同四趣中耶?今此忽然而有,如〈藥王〉
中云:「於淨德王家忽然化生」。「亦稱濕卵」等
者,但以蓮華在濕未剖如濕如卵,含在華
內義之如胎。《大寶積》云:「菩薩成就八法,於
諸佛前蓮華化生:一者乃至失命不說他
過,二者化人令歸三寶,三者安置一切於
菩提心,四者梵行不染,五者造佛形像安
華座上,六者能除眾生憂惱,七者於貢高
人常自謙下,八者不惱他人。」此一經雖爾,
以諸經論隨宜說耳。假使一切經論所列
生蓮華緣,並為今文聞品功德之所超過,故
華生雖同本緣各別。「云云」者,亦可釋妨,非
今文意。


「爾時文殊」下第三尋來。有人問:序中
在座,今云何海來者?今為答之。豈以凡情
而度聖境?不起此會於海化物,義亦何辜?
亦何在序一期益訖,去時豈要白知,來時大
利方生與眾自海而至,若例地踊菩薩讚
詞此經甚略,或當彼有廣文具有出會之
語,而傳至此者略耳。


問:
三千之外各四百萬
[008-0314b]
億無復大海,文殊何故仍云海來?


答:
事釋未
爽況不思議?今三義通之,一者既移天人
及變大海,從所移處來應無遠弊。二者海
眾縱移而龍宮不動,龍謂不動而所居已
變,從變而不變處來,有何不可?三者無緣
者被徙,有緣者今來,此不思議山海宛然令
眾不見,但是變見非謂改體,文殊既不起
而往,其土亦即穢而淨,故《淨名》云「移置他
土,都不使人有往來相」,此中乃使有往來
相,而本不移。故知應有機者則土變眾移
而尚來,其無緣者土復眾來而不至。所以理
雖無動、化事成規,故使所見不同來往時
異,菩薩化儀尚爾,豈佛設變同凡?


問:
不起
而往,何故云來?


答:
示彼此眾知經功力,識
稟教益故須云來,不往而往不來而來,皆
為利物何須此難?故知他土未必見來,彼
不見來此不見去,不來不去而移事灼然。
如淨名足指按地,是時大眾自見坐寶蓮
華,而土穢如故。


經中文殊所歎龍女,不出
弘誓定慧諸行。「智慧」下是慧,「深入」等是定,「慈
念」等是誓,「功德」下行也。下去諸文有此流例,
準此應知。正示圓果中云「龍女作佛」者,


問:
為不捨分段即成佛耶?若不即身成佛,
此龍女成佛,及胎經偈云何通耶?


答:
今龍女
文從權而說,以證圓經成佛速疾,若實行不
疾權行徒引,是則權實義等理不徒然,故胎
經偈從實得說。若實得者,從六根淨得無
生忍,應物所好容起神變,現身成佛及證
圓經。既證無生,豈不能知本無捨受,何
[008-0314c]
妨捨此往彼。餘教凡位至此會中,進斷無
明亦復如是。凡如此例必須權實不二,以
釋疑妨。


言「權巧」者,不必一向唯作權釋,秖
云龍女已得無生,則約體用而論權巧,非
謂專約本迹為權巧也,故權實二義經力
俱成。他人釋此,或云七地十地等者,不能
顯經力用故也。


釋持品



有本云勸持,義須俱存,隨題皆得,不及從
初,故文為兩段,若欲於此立四悉者,雙
釋似世界,二萬似為人,八十似對治,佛意
似第一義。故佛意言雙指兩段,尼請記中
應開此文為四,先二尼各有請及記,三諸
尼領解,四諸尼發誓。《經》云「姨母」者,《本行集》
云:「釋種善覺生於八女,時淨飯王兄弟四人,
各納二女。淨飯王妃,即摩耶、愛道。」摩耶生已
七日命終生忉利天,愛道是姨,故云姨母。


次問答。答中云「為引始行及開安樂行」者,始
行見諸大德,尚不能此土弘經,況我等耶?
是故須下〈安樂行品〉為始行之軌。豈得下
方未出,預云〈踊出〉所行?若爾,品初文殊應
問踊出菩薩當行何行,而但云於後惡世
等耶?忽聞踊出,時眾應問踊出是誰?


次偈
頌者,是孤起偈。諸菩薩等請護弘經,即是自
述弘經方軌,以由佛於〈法師品〉中說方軌
竟。〈寶塔〉慕覓用方軌人,〈達多〉引往用方軌
者,釋迦即是稟方軌眾,故云「以身為床坐」
等。〈持品〉即是惡世方軌,〈安樂行〉是始行方軌,
故云「住忍辱地」等,具如後品。若不爾者則
[008-0315a]
弘經無軌,無軌弘經斯無是處,如赤身入
陣自損不虛,被鎧之言應不徒設。


初十七
行被忍衣文三:初一行總論時節以明著
衣,「有諸」下九行別明所忍之境,三「我等」下七
行明著衣意。初如文,次文三:初一行通明
邪人,即俗眾也;次一行明道門增上慢者;三
七行明僣聖增上慢者。故此三中初者可忍,
次者過前,第三最甚,以後後者轉難識故。
初二如文。第三文中言「寶雲經第六阿蘭若」
等者恐誤,文在第五。


先釋名者,「阿」無也。「蘭
若」名諍,文中云事,有事故諍。今依經,先出
正行、次方辨邪。初文云住阿蘭若者不與
世諍,不近不遠便於乞食,有樹陰、多華
果、足淨水,無難事、不險阻、易登陟,獨無
侶、誦所聞云云。有王大臣長者等來尋詣
之,作是言:善來善來!若至住處應喚令
坐,若不坐勿獨自坐,若不就鄙座,應種種
安慰為其說法,若不樂廣說,應為略說等
云云。若不爾者,非蘭若行。凡居蘭若,為調
煩惱,自舉篾他非無諍行,未知端拱意在
何之?輕倨師友傲慢王臣,況令無識者謂
聖,使有眼者寒心,羅云之行永乖,空生之
德安在?但由心無內實,專以身營外虛,篤
論其道諸無所云,審如賓頭盧知七年失
國,及稠禪師進否為王,故起居適時安得一
向。《十住婆沙》明蘭若比丘乃至具五十法,方
堪止住,乃至十二頭陀各具十法,不然則
且尋師進道,何遽守愚。


「不應式」者,出家離
世割愛募道,應以五分而為正則,尚違
[008-0315b]
小乘之式,而反輕於大教者,尤害之甚。若
以此名而均於大,則圓乘三學二脫可以
自規,方應出家蘭若之式。「雖說」至「得活」等
者,謂著其所說不勤行之,專思自活,如
斯等輩名相似三學,矯三學、賊三學、詐三學,
而欲輕於通經者,故令弘者當著忍衣專
弘正法。有戒之人具增三學,方名增戒,守
一不行信知戒減,戒尚不行安行定慧?是
故須歷五分勘之。


三明衣意中,文引《中
阿含》第五黑齒比丘訴佛者,準彼《中含》第三,
明人有五去文相應也。彼經舍利子相應品
《水喻經》云:「佛在給孤獨,舍利子告諸比丘:
我說五陰惱有五緣。云何為五?」即以五喻
喻於三業。更檢第五經,人有五者秖是三業,
單善為三,俱善為一,俱惡為一,若更作雙
善為三句,即成八句。惡邊定無單雙者,單
善即是雙惡,雙善即是單惡,故不得有惡邊
句也。經中不作餘三句者,或舉五知八,
或是隨機。有文中初云身惡口意善者,恐
誤。準合喻中秖有單善,但應云身善口意
惡,口善身意惡,意善身口惡。故初喻云「納衣」
等者,此是身善口意不善,以合文云「念用
身淨棄於口意」。口善中喻者,披草避熱身
相不善掬水不稱,即意不善,水得到口且
名曰善,文云「若掬若手」者,秖是手掬耳。《切
韻》釋「掬」者,手取也。亦有單作匊。雖身口俱
醜,但為止渴故名意善。若欲喻三雙善
者,準單思之。喻三俱善者,池既寬涼入則
身善,不匊口善止渴意善。「婆沙第八云念
[008-0315c]
罵是一語」等者,《論》第十〈雜揵度智品〉中問曰:
行時得罵,云何觀察名句身等,令恚心不
生?答曰:或有說者,阿拘盧奢秦言罵,拘盧
奢秦言喚聲,我今不應念其阿字,若有阿
字是名為罵,若無阿字即是喚聲。當知西
方有三合聲,阿與拘盧奢合方成名句,乃
名為罵。彼方此方卑陋稱讚斯例甚多,如
云尸羅、羼提,於此未為端正之辭,彼方乃
是二波羅蜜。「又觀此罵字」等者,此方亦有顛
倒即成讚罵,如見客去,命云「去早」即名為
留,若云「早去」即名發遣,發遣是罵,留即是
讚。如正食遇客,若云「來早」即是罵也,若云
「早來」即是讚也。世人執覽定有前後,共為
讚罵,妄情聚積言聲本無。「又罵是一界少分」
等者,屈曲意思行蘊法處,法界少分所攝,此
借《婆沙》文為所觀境,乃用四句三假觀之,
以聲對於根識及空,推無自性,成就性相
方名即空。又罵既是聲,聲界有八,有執受無
執受大種為因,各有有情名非有情名、可意
不可意。有情身中所發音聲名有執受,眾生
語聲有詮表故。拍手等聲非詮表故,風林
河等名為執受。無執受中有情名者,所謂化
人語聲,雖無執受能詮表故,餘例思知。今
此罵聲既是有執受有情名不可意聲,但是
八中之一,然由計其初後而成名句。若言
聲界是罵,八方是罵,今猶無七云何名罵?
況復一中念念不住,聲入少分色陰少分。「罵
少」等者,觀我既是所罵之境,若罵色時即不
罵心,罵心之時即不罵色,形顯受等準此
[008-0316a]
可知。「成就自彼」等者,彼自攬聲以成名句
而謂是罵,我觀因緣念念不住,此觀因緣
也。「又罵是一字」去,觀相續也。「又能罵」去,對
推相待。「用空」者,通教也。故知借彼《婆沙》因
緣之境,一一推之便成即空,語略意廣,具
如《止觀》入空無生觀中已說。


「十七云凡聖俱
有三受」者,恐文誤,文在第十。文云:「亦有畏
懼者過於異生及以聖者,以有畏故即具
三受。」亦云五受,五受即憂、喜、苦、樂、捨。又有
五受全是三受,謂未得樂受已得樂受、已生
苦受未生苦受、不苦不樂受。但聖人不以心
受,故有凡聖之別,亦是借彼《婆沙》分別。四
聖為聖、六道為凡,十界不同以成別義。「今
經」去即圓教也。「念佛」者,觀受為法界,故云
「是念法佛」等也。由能觀別得諸教名,所觀
五受其相不別,故持經者應觀三受,故云
「能受諸惡行」等。「鎧」者甲也。
法華文句記卷第八之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