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15 法華文句記-唐-湛然 (master)



No. 1719 [cf. Nos. 262, 1718]
法華文句記卷第一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序品初



言「文句」者,文謂文字,一部始終,故云文即
是字,為二所依;句謂句讀,義通長短,故云
名詮自性、句詮差別。此亦不論色行等體,
今但以句而分其文,故云文句。古之章疏,
或單題疏,或單題章。章謂章藻,《詩》云:「彼都
人士出言成章」;亦云章段,分段解釋成若
干章。疏者,通意之辭,亦記也。又疎音即疏
通、疏條、疎鏤也。今並不云者,意如向說。



下注中六難意者,此用下文法說歎法希有
中「諸佛興出世,懸遠值遇難,正使出于世,
說是法復難,無量無數劫,聞是法亦難,能
聽是法者,斯人亦復難」。章安於經聞法能聽
二難之中,義開為四,謂傳譯等,合成六難。
然聞法中正在時會,及以阿難義通像末,故
藉傳譯則可得聞。佛出已難,出仍不值,故
經多劫聞者尚難,況修行開悟、說記流通?於
中初二約主約味,三四歎教歎行,五六自
幸省己。故初二在佛,三四屬師,五六斥己。
故三雙中,一一皆悉先通次別,且初二中出
世猶通,通一代故,次說則別,別在今經;次
三四中,初傳譯師通一切教,次教詔師別我
所承;次五六中,聞講仍通與他共故,一遍記
別唯屬己故。故三雙中從寬向狹,是故後
[001-0151b]
後狹於前前。故自佛出來,乃至聞於自悟
者說一遍記故,故記佛乘最為甚難。


言主、
味者,主興不易,復經四味方演此經,故知
初二誠為不易。言歎教者,傳譯不易,經涉
山海,雖至此土,民主道合、國無諸難,方可
傳故。言歎行者,稟承南岳證不由他,宿
植所資妙悟斯發。言自省者,自幸得聞,謙
已輒記。故《玄.序》云:「江陵稟受玄旨,建業方
聽經文,補接纔成一遍而已」,況二十七聽、
六十九治,始末四十餘年,乃成第七修補復
難。於傳譯前加結集難,合為八難,以結
集時亦假王臣大眾和合,若魔若外令不得
便。添謂添破古師及引經論,謂斥非以顯
是;削謂削其繁長及成文體,使文約而義
豐。破古不全我已,加彼異見故但云添;
削乃唯在於已,初記繁芿故須云削。故《玄.
序》云:「或以經論誠言符此深妙,或標諸師
異解驗彼非圓」。


「留贈後賢」者,《玄》文〈序〉云:「斯
文若墜,將來可悲」;《涅槃》云「若樹若石」,斯經
稱「若田若里」,後代行者知甘露門之在茲。


「共
期佛慧」者,自非靈岳親承、道場契悟,搜一
代教旨、顯五味宗極,將何以為後賢佛慧之
基址耶?故佛慧之言,須開三教果頭之權
實,發四味兼帶之大小,則人理教行之有
歸,開示悟入之無異,方是今經之佛慧耳。


問:
諸經中圓,與此何別,而必須云開方是佛
慧?


答:
圓實不異,但未開顯。初心之人謂圓
隔偏,須聞開顯諸法實相。若已入實但論
增進,權人至此一向須開。


「委釋」等者,別解
[001-0151c]
題名方七八卷,以初名中總三法故,三法
始末亘一部故。何者?一部之中莫過本迹,
本地總別超過諸說,迹中三一功高一期,故
一中之三永殊前教,即三之一不與他同,
即迹而本壽量方譚,即本之迹具在今說。且
如迹中體非因果,依之以辨因果,因果取
體方有勝用,如是三法並由開顯。若不先
了能開之妙,將何以明所開之麁?故對迹
辨本理須分判,所以釋題不可率爾。題下
別釋理非容易,以由釋題大義委悉,故至
經文但粗分章段。題名「文句」良由於此。故
但分文句則大理不彰,唯譚玄旨則迷於
起盡,若相帶以說則彼此無歸,故使消釋
凡至大義,並指《玄》文名體宗用、三一總別、
寄行約教。故知全迷《玄》文大旨,而欲以文
句消經,固蔽理觀深微而但以事相釋義,
言弘斯典者遠矣!今問弘經者,為名利壅
己、為大悲益他?自行暗於妙宗,何殊無目
而導,彼此俱迷、自他咸沒。又妙法之唱非唯
正宗,二十八品俱名妙故,故品品之內咸具
體等,句句之下通結妙名,教行人理彼此相
攝,使妙旨不失稍似弘通,衣座室誡思之自
克。然遍列事難不可恒爾,今隨義便廣略
適時。故〈方便〉、〈安樂〉、〈壽量〉、〈普門〉並是本迹之根
源,斯經之樞楗,必須委簡,餘則隨宜。


「序者」
下,一部大名已指前釋,一品別號此下略申。
叡公亦有二十八品生起次第,今家隨釋準
意可知。然品品初通有四意,謂釋名、來意、釋
妨、釋文。釋名必須因緣等四;來意、釋妨或有
[001-0152a]
或無。或釋名中即帶來意,有妨須釋何例
然耶?又釋名與義更互有無,故釋名一種,或
於義前別釋,或帶名以釋義,縱於義前別
釋,還將別以貫義。名義若顯則一品可從,
故使品品全同部旨,如是釋者,方鏡於迷
途;徒自云云,此彼淆混。若得此意,至下
易知。


今初釋名。云「訓庠序」等者,先釋字訓,
次釋字義。然釋訓中復似從義。庠謂安庠,
學舍養宮並非今意。《爾雅》云:「東西牆謂之
序,別內外也。」此可借用以釋別序。如
由別序方異諸經,通序異外亦可兼用,
所以初用字訓正從別序,故云階位等也;
兼用安庠,即非忽卒越次意也。亦二序共
有。若對辨者,必先證信後發起故,必先發起
後證信故,必先二序後方正故,二序各有,
前後亦爾。故光宅生起,非全失理,但闕
表報,是故斥之。故階位之言義兼通別,問
答之語不關於通,先瑞後問次第故爾。彌
勒、文殊即賓主也,若問若答皆庠序故,伏疑
伏難賓主存焉。


「經家」下,從字義釋。三義分
二,次通二別。二序之中通復冠別,二序俱
首通最得名以冠於下,冠即是首,故云冠
首。是則二十七品方名為經,以序從正通
名經也,故云妙法蓮華經序品。


言「由述」者,
瑞疑由也,問答述也。文中不以疑念對由
述者,亦可兩兼,謂發語宣疑亦可云述;
集眾亦可以為遠由,疎故且置。


言「哢引」者,
以譬顯也。講哢家之引故名哢引。亦可正
哢亦得名引,如歌引舞序義可知。故正說
[001-0152b]
如哢、二序如引,故引亦歌也。謂譚述也,亦
引發義。古人章疏以胤音之,便作胤釋。又
迷章草以哢為呼,以胤為徹,魚魯之謬自
古有之,徹字則成兩重之誤。


「具此三義」者,
品兼通別故須具三。


「品者」,序名在別,品
義則通下去諸品,以通從別不復更釋,故
但釋別以置於通。此中先翻名、次釋義、後
明立品所以。所言義者,釋品字義,非品
題義,故字義則通、題名從別。


言「義類同者」,
諸品咸然。聚者是誰,故出其人。初汎指他
經,如〈心地品〉佛自唱也。如《大論》者,即論
所述《大品》一部。結集之家本唯三品:一序,二
魔事,三囑累。言「譯人」者,亦指《大品》本唯三
品,什公偽秦弘始五年四月二十三日譯訖,
乃依四意以類加之,成九十品,謂人義法
事。人如樓那,義如觀空,法如三假,事如
魔事,亦如《大經》純陀哀歎等。又非譯者但
補助譯人,即謝公加也。準知諸經非佛自
唱,及以集者並譯人添也。次正出今經。如
〈藥王品〉云:「佛告宿王華,若有人聞是藥王
菩薩本事品,能隨喜讚善者」等。又云:「宿王華!
以此藥王菩薩本事品,囑累於汝。」乃至云:「若
有女人持是品者,盡是女身後不復受。」
〈妙音品〉末集經家云:「說是妙音來往品時,四
萬二千天子得無生法忍。」〈普門品〉末經家亦
云:「佛說是普門品時,八萬四千眾生,皆發
無等等阿耨菩提。」乃至〈陀羅尼〉、〈嚴王勸發品〉
末皆然,故云等。


「譯人未聞」者,今經所無,若
無集家之言,及無佛自唱語,似屬譯人以
[001-0152c]
文中諸品先足,當知並是集者所置,信無
譯人明矣。故今經自餘諸品,多是結集者所
置,以無聞品益故,故品後無結耳。


以通
從別應具四釋,以通序中句句皆存因緣
等四,別序時或闕於一兩,故釋序字闕於
四義。若二序相對,義立亦可,二序不同世界
也。別序發起欣慕,即為人也;通序證信除疑,
對治也。二序序正,第一義也。約教等三,具如
釋三段中是也。若別約通序者,五義不同
世界也。通皆除疑對治也,通皆生信為人
也,通皆序正第一義也。餘三及別序,準此可
知。


「佛赴緣」下,欲分節經文,先辨分文有無
得失。於中四:先、汎引諸經論,次、古講者之
失,三、明品非章段,四、汎示分節。初文者,全
非分文。次、古失者,古來講者多無分節,至
安公來,經無大小始分三段,謂序、正、流通。
「殆」者危也。非今正意,亦幾也幾,巨依切,近也,《西京賦》
云「人生幾亡」。言「起盡」者,章之始末也。若分
節已,大小各有總別起盡。三、「又佛說」下,意明
立品但從義類不從文相,故貫散二相不
可立品,亦非分節。四、「增一」下,經論亦有分
節之例,況末代弘經須識賓主,故小乘三藏
各有所開。《增一.序》云:「阿難說經無量數,今
且總略為一聚,我今分之為三分,契經一
分,律二分,阿毘曇經為三分。契經今當為
四段,初名增一,二名中,三名曰長多,《瓔珞》
雜經在後為四分,乃以四含名為四段」,故
今承此借為分節。


「律開五部」者,佛滅度後
一百年間毱多持法,所化眾生不相是非,但
[001-0153a]
為一部不毘尼藏,即八十誦。一百年後毱多
有五弟子,各執一見不能均融齊一,遂分
一藏以為五異,如析金杖不失金用。今
分文亦爾,雖分為多段,知大旨本一,以所
分對本,故云及也。


「阿毘曇開六足」者,文中
自引《阿含》六度,非《六足論》,如《增一》云:「菩薩
發起大乘法,如來說此種種法,人尊說六
度無極,布施、持戒、忍精、進禪、智慧力如月初,
逮度無極覩諸法」,佛說種種不出此六,
亦似分章意也。若《六足論》,全非今意。如云:
一、《集異門足》,一萬八千偈,舍利弗造;二、《法蘊
足》,有六千偈,大目連造此二論唐三藏譯;三、《施設足》、一
萬八千偈,迦多演尼子造。唐三藏將來未譯,
此三論佛在世造。四、《識身足》,有七千偈,提婆
設摩造,即佛滅後百年。五、《品類足》,佛滅後三
百年,世友造。六、《界身足》,有六千偈,三百年末
亦世友造。迦多演尼子造《發智論》,以前六義
少如足、《發智》義多如身,則足前而身後分義
不便,況此六論並唐三藏將來,隋時未有,
不合指之。況無分節之相中破云:前之三
論既在佛世,如何却與佛滅後論為足?未
必全然以身攝足耳。又《成論》云:「如六足阿
毘曇說」者,指六足阿毘曇論,故不對《發智》
為身,謂根性等者略列揵度,揵度西音此
云法聚。以分一部為八聚故,謂業、使、智、
定、根、大、見、雜。文云根性道定者,根性是根,
道即是智,但略舉三,餘如向列。《大論》「問:八
揵度誰造?六分阿毘曇從何處出?答:佛在無
失。滅後百年,阿輸柯王會諸論師,因生別
[001-0153b]
部,有利根者盡讀三藏,欲解佛經作八揵
度,後諸弟子為後代人,不能全解作略阿
毘曇,其初造者即迦旃延。」


「天親」下,次引今論
有七功德、五示現等,以例分章。七功德者,論
云:「此法門初第一品明七種功德成就:一者
序成就。二者眾成就。三者從為諸菩薩說大
乘經去,欲說時至成就。若說《無量義經》,即
欲說《法華》時至也。四從說是經去,名所說
法隨順威儀住成就,以入定故名威儀住。五
從放光去,名依止說因成就,由放光故見
他土說。六從彌勒疑念去,名大眾欲聞法
現前成就,由問故答,故云欲聞。七從文殊
答問去,名答問成就。」論云:「於序成就,又有
二種,一者、一切法門中勝,謂如是等」,驗知論
主全許一部為法門中勝,方指如是等為
一切法門中勝,一切法門即一代教,不然如
何消釋一切之言?既一代教中最為其上,具
如〈藥王品〉中歎教文也。下六成就各有分節。
五示現者,論亦云五分:一歎法勝妙分。二從
吾從成佛去,歎法師功德分。三從爾時眾中
去,智眾定疑分。四從佛告舍利弗去,定記
分。五從舍利弗諸佛出五濁去,斷疑分。


「河西」
下,正明分節。河西如本傳,江等瑤即吳興小
山寺具如別傳


「光宅轉細」者,如東安法師唐東陽永安寺曠法師
講三論及《法華》等諸經,並著章疏。貞觀十三
年正月十五日入滅,反屈三指,即第三果人
也。著《法華疏》四卷。初云:自梁陳已來解釋
《法華》,唯以光宅獨擅其美,後諸學者一概雷
同。雲師雖往文藉仍存,吾鑽仰積年,唯見
[001-0153c]
文句紛繁、章段重疊,尋其文義未詳旨趣。
今對雲義以研法實,大師專破,良有以也。
故知雲公望前轉繁,今家處中無彼二失,但
存大旨不事繁碎。


「重雰」下,章安斥古。雰者,
猛雪重霧也,能翳太虛之清氣,使三光隱而
失曜。故碎亂分文,失經之大道,三軌隱而靡
用。津者,濟渡處也。若細分碎段,非求經旨
者所宜,如在歧道有問路者,不答問者
所之,而廣譚逵經,故非問者之要。曇鸞,北
齊人,斥云:細科經文如煙雲等為疾風所
颺。颺者,風飛也。隱翳太虛雜礪等者,準彼
應作條例字,謂科條如塵,或是轉其言借
勢用語,非全同彼故。砂石精者曰砥音止、麁
者曰礪,雜塵隨颺同其煙翳。


言「若過」等者,
以此望古進退俱失,是則曇鸞亦未全許
碎擘經文。廬山龍兩解,前云身方便等者,
意云,自〈寶塔〉已前說權說實,亦以《法華》前
權為言方便,至《法華》為言真實也。從〈寶
塔〉下,古佛現全身、今佛集分身,古身命今
身、今身詣古身,二身俱處塔,表法今古同,
身方便也。壽量久成塵點尚倍,中間被拂伽
耶非真,身真實也。道理必然,偏立成失,前
可無身後豈無說,但依權實本迹,任運俱
收身說,若但語身說則本迹事昏,但譚本
迹乃身說自顯。故〈壽量〉中云「或說己身,或
說他身」,故身說具足。方便已下說必有身,
何須致惑?第二釋中《玄》文廣破,以今二門
各有因果故也。


「齊中興印」者,中興,寺名具如別傳
玄暢以迹門流通中〈達多〉、〈持品〉,及將本門〈壽
[001-0154a]
量〉後流通中〈神力〉等,共為果分,果在本門。
又分護持,護持即是流通異名,故不可也。


「又
有師」去,此師意以正宗為體,但在迹正,不
知却以本門之正反為流通,而云受持功
德,迹與昔教容可有同,本與前經一向永
異,翻將永異混亂流通,故不可用。


有師四
段,但合二三為正,甚符經文;但闕立本
迹二門,各有三段意耳。其名既闕,義恐不
周。光宅二十四段者,具在彼疏云云者,象
氣之分散,如雲在天非可卒量也。意言下
未說者尚多如雲,下去皆爾。已下有列光
宅分文者,多分與今大同小異。


「蘭菊」者,章
安破計也。佛赴機說當時稱會,後代分節
寄茲顯理,固執成諍進退俱非,縱有異同
彼彼蘭菊,仍許得意者為言,縱不全違聖
心,終是人之情見,若粗得通用,不須苦諍,
恐失四益。《易》云「其臭如蘭」者,古人一向以
氣為臭。


「天台」者,章安對古,故別云也。天台
之名具如《止觀》記、今記等者,雖復兩存,且
用初意,故云從前。


「問一經云何」等者?問意
既存兩釋,問後何妨?所以二釋之中不專
後釋者,以本正前立流通故,且一往耳。


「答
中云華嚴處處集眾」等者,處會具如《釋籤》
所引,每一會處皆先序次正,以住處莊嚴
義當於序。言「集眾」者,如〈妙嚴品〉、〈名號品〉、〈光
明覺品〉及一一會,皆先集眾,意明一經具
多別序。「阿含篇篇如是」者,此明一經多通
序也。彼四《阿含》各合多小經以為一部,每
一小經不出一紙半紙,唯《長阿含.遊行經》文
[001-0154b]
獨有兩卷。又有大本經自為一卷,一一經
首皆安五義。既以阿含而為通號,故以部
內小經為篇。「大品前後付囑」者,明一經內
有多流通,故第二卷中有〈累教品〉,為前付
囑;第二十七有〈囑累品〉,為後付囑。準彼三
經,二序何妨?言「不安五義」者,釋伏難。難云:
若爾,何不同彼《阿含》?今本門亦安如是等
耶?釋意者,雖申今經本門非首,然須更釋
《阿含》之妨,《阿含》多通序,本門亦應然,然《阿
含》兼別經是故非次首,亦得安五事。今經
同一經故但別無通,是故但以《華嚴》為例。
故《阿含》緣起各別,今經緣起不殊,是故本門
不安五義。「迹門但單流通」者,以迹望本、以
本例迹,本門非首但安別序,迹門非後但
單流通,故但有勸持、無囑累也。故從〈法師〉
至〈安樂行〉,凡有五品,明弘經福深以勸流
通。若本門中先以滅後五品去三品半為
勸持流通,從〈神力〉去凡有八品,明囑累流
通,迹門之後經既未竟,非流通、次未須付
囑。言「云爾」者,如後消文。


言帖釋者,但今
通途消經尚異諸見,況法華部又異諸經,
故一一句四意消釋,仍恐後來不達四意,
預為四重消釋四意。言「得意」者,至消文
時,或四釋不備但存一二,餘者比知。


次釋
四意所以中初問意者,若略但一廣應無
量,既非廣略二途不成。匪者非也。何故唯
作此四釋耶?


答中一文具有二意,一者總
明四義所以,二明四中一一所以,兩義咸
得以為處中,一者唯四不多不少。次「因緣」
[001-0154c]
下,明一一不失不差,故一雖處中仍須至
四,四攝義足故不須過;假使過此攝在四
義,故四及一並名處中。如十妙等,一一妙中
亦具四意,十亦入四猶名處中,今秖須此
四,故得名中,故初意云廣則等也。若無初
意尚不殊外計,況因緣語通通於一化,始
自地獄終乎佛界,中間頓漸若教若味,故
須知今大事四悉非餘感應,開顯四悉一道
無外,久遠四悉諸經所無,觀心四悉一觀遍
收,人理等四準說可見。以此四悉通於始
末,約教等三亦須遍述,意則可知。若無次
意不辨偏小,故以四八簡開廢等,望昔
部教今方真實,一切能詮無復異稱,故須明
之以彰妙典,無第三意誰知逈出。一期教
中所譚身土,中間今日無非迹施,指彼大
通猶如信宿,先愚密教復迷迹身,至此方
袪守株尚昧,無第四意將何以辨能詮教
功?將何以為久成行本?故一一句入心成
觀。故云「觀與經合非數他寶」。方知《止觀》一
部是法華三昧之筌罤。若得此意方會經
旨,總斯四義方可略顯一部旨歸。故云「略
則意不周」,當知二三尚略,一何能逮?處中至
四令義易了,故一一句得斯四義,則使句
句咸異諸教,則《法華》之義誠為不難,故云
易了。


次「因緣」下,明一一別釋,於中初是因
緣;次「若十方」下,是約教;次「若應機」下,是本迹;
次「若尋」下,是觀心。初因緣者,初文正釋,始從
如是終至而去,無非真實感應道交,故知
今經感應妙也。《法華》已前小及鈍根一向無
[001-0155a]
機,理是而迷故名雖近,機生未契故云不
見。慈亘始末名善根力,事理不同故名為
遠。無謀而會故云自通。故爾前感應妙道未
交,諸部異同教主優劣、被物漸頓施設不同,
一一無非感應意也。雖通名感應,顯益未
周;雖通名四悉,淺深差別。若兼若獨盈縮
不馴,來至《法華》方成一味。言無機者,反
以昔無而釋今有。


「慈善根」下,正明今感故
有,今應舉遠而通明時不差,無緣慈遍何
擇遠近?但無機謂遠、有感必通,諸佛不來、
眾生不往,機應相稱故曰道交。慈善根力者,
相通事別,其事略如《止觀》第六記引《大經》十
四〈梵行品〉,諸佛神變皆慈為本,故一切法皆
由慈立。故經云「若有人問誰是一切法之
根本,當言慈是」。故以感應攝一切法。


次「夫
眾生」下,疑問意者,既云四義乃曰處中,秖
因緣一義尚機眾應眾,其義更廣,何名處中?
義似過四,故云更也。所言眾者,即五乘九
界等也。


次「大經」下,答意者,四尚處中,一廣何
爽?故事廣義中亦名處中,故引《大經》,門雖
無量神通攝盡,神通即是應之異名,對感即
名,感應故也。然神通之名義兼大小,感應
之稱唯局在大,大中通於地住已上,今此正
當極果用也。故神通之稱一名攝諸,尚得
名略,義非廣略豈不處中?能應既然,所應
準此,故設應雖眾不過於慈,求脫雖多詎
出於感,故感應二字處中明矣。


次「若十方」下,
約教中先舉廣出妨;次「今論」下,釋出處中。
初出妨者,感應二名雖即處中,通論化事,
[001-0155b]
十方六塵教法彌廣,是則約教處中不成。次
釋者,今論娑婆唯稟聲教,雖有顯密若開
若廢,望彼諸土亦名處中,是則令前聲教
感應處中更明。「則甘露門開」者,則言乃表唯
聲益故,實相為甘露,諸教為其門,門無開
閉、理非通塞,此土入者不假餘塵,由之通
理故曰門開。言「依教」者,應云聲教,但是
言略,雖有滅後色經,乃至名句行蘊所攝,
淨名香飯及以法行思惟悟等,並以金口聲
教為本,不少不多故云明矣。


約本迹者,
亦先舉廣辨妨;次「從須置指」下,釋出處中;
次「故肇」下,引肇證成。初文者,應機舉前因
緣,設教舉前約教,機多教異其迹必廣,當
知本迹不名處中。若準門開之言,則唯圓
處中,已如前說,今將本望迹中間今日,聲
教感應開已復施,廢竟還設故云權實。一代
尚廣況實成後,中間施化對機差別。言「淺
深」者,權實理定、淺深義通,故重言之。次明
處中者,前以聲教望於感應,故將娑婆而
對十方,則娑婆聲教處中義足。今欲論一
本故却對多迹,迹多雖廣如指一月眾影
自歸,豈以能指四指有四,令所指一月非
一?故置迹尋本處中明矣。次引肇者,但借
其言不用其事。肇用融公九轍,九轍未當,
引者如何?故彼本迹無生轍云「多寶不滅、釋
迦不生,多寶本也、釋迦迹也。本不滅、迹不
生,不生不滅本迹雖殊不思議一。」豈得以
多寶之本,垂於釋迦之迹?若借彼顯今,以
久為本、望今為迹,本迹雖殊不思議一也。
[001-0155c]


次明觀心者,亦先舉廣辨失;次但觀下,正
明處中。初尋迹等言語前三意,有解無行
何益自他?迹遍十方故名為廣,本指最初
故名為高,徒尋他果之高廣,何益己因之
該深?若以信行為乘,及知常住遠壽,尋他
高廣有何不可?但設教顯本本令契理,故
不契理名數他寶。《華嚴》經偈具如《止觀》記及
《釋籤》,但觀心故,達己心之高深,見己本也;
以理攝故,達己心之該廣,見己迹也。一念
心起徹實相底故名為高,具足諸法故名
為廣。又即權而實故名為高,即實而權故
名為廣。若非此觀但感前三應,則教下須
開、果權須廢,故教被會名為有窮,權觀須
改機非妙感,是故機成親能有感,觀成入
位己利非他,是故觀心具上三意,況入位
有本、垂迹設教,三義具足何得不用?故觀
心處中,雖則四意展轉相生,以前前為廣、
後後為中,但存當分皆名中故。故此四意
從事名殊,應以後後轉入前前,總而論之
不逾感應。但初名感應者,且捨通從別,
以無下三麁妙莫辨,是故四悉淺深未分,
故得聲教方辨感應權實不等,會歸圓極
教之功也。雖知圓極並在今經,猶覆久成
而迷其本,若拂迹應咸由本垂,開迹中感
應,即本地感應,本迹秖是一妙高廣,雖知高
廣機成由觀,觀成有感真感應也。故知感應
通貫下三,況復一一展轉相攝,理雖相攝事
必甄分。


「三引證」者,初證感應;「又云」下,證教相;
「壽量」下,證本迹;「譬喻」下,證觀心。初文先引,
[001-0156a]
「若人天」下,釋。初言因緣者,即感應之別名,名
異義同故得為證,但因緣名通不局能所,
故《止觀》第一云:「或因於聖、緣於凡,或因於
凡、緣於聖,縱無強弱亦可互為。何者?從機
則機親而應疎,從應則應親而機疎,故使
更互受名不同。」但感應之名不可互立,大
事因緣雖在迹門,據理應須雙指本迹,
但佛出世正為顯實,故且從迹。又復讓下
本迹故也。釋中先舉非;次「實相」下,顯是。
初舉非中所以不簡三教菩薩,唯斥人天
小乘者,具如《玄》文。從難從要,下去例然。言
「不成機感」者,非今經之廣博實相因緣
故也。次顯是中,既以實相一大對簡小
理,其義即足,故不暇開等兼等簡之,既
得云大亦應云深。言「佛指此為事」者,理
不名事,但佛欲以此理化人,故名為
事,能化所化故云因緣。


次證教中,初正引;
次「當知」下,結教意;三「大經」下,重引。初正引
者,種種之言義兼一代,若在他部意未
必然。「佛道」者,別指今教,故自此已前意歸
於此。次結意者,微謂諸教初心人天小善,
著謂諸教果德,權實微著皆為獨顯,故云
筌蹄。種種之言及以微著,必須八教方顯四
味為醍醐,筌蹄是;故筌蹄並譬能通,權教
權部並為一實魚免而施設也。或作蹏。《蒼
頡篇》云:「取免具也」。《莊子》云:「得免忘蹄」。作此
「蹄」字,今時俗依之,《說文》作「罤」。若言蹄是足
者,能詮不成。若言蹄是迹者,其義亦疎。尋
迹得免,義豈爾耶?今須從義以罤為正。次
引《大經》者,引彼《大經》重證今部,則以一
[001-0156b]
實為第一義,麁軟須指四味權實。


引證本
迹中三:初約師,次約弟子,三結。初文又二:
初正引本文;次「方便」下,引迹文。以迹中此
文密示本意故也。若顯露說即迹中本迹,下
文顯已通得引用。「弟子」者,亦是舉資密顯
於師,弟子尚非實小,驗知師非近成,利根
縱其已知,須待彌勒扣發,見本眷屬聞說
不疑。言「云云」者,廣在下文,兼斥古今諸
師,尚不知師之本迹因果特出諸教,況弟
子耶?又弟子之本諸經容有,如文殊、觀音等
也。師之久本出自今經,證觀心中先引。次
「當知」下,結意。初文者,事論秖是信身子說,
義當見佛。汝所說者必從佛聞,能聞之人
必是聲聞菩薩故也。故聞汝說即是見佛
等也。次結意者,所聞是法,於能觀心即名
為佛,義當見佛,心所即是弟子等也。即於
己心識三寶一體其理宛足,具如聞說已下
文是。


注「云云」者,將向觀義,對聞說已下
文唯在一念。又若具足,應約因緣、約教本
迹以明觀心,則有三觀對境因緣,諸教理
觀三寶境本觀迹,及施開等思之可見。


「示
相」者,唯約今經示四種相,雖始自如是
終乎而去皆用四意,但文勢起盡用與不
同,如釋通序則句句須四,通貫正宗及流
通故;若釋正宗則本迹各三,義通四種;若
釋流通還須具四,通收正宗。又正宗中迹
門既闕久遠本迹,所以借用體用本迹,則四
名不闕。又序中約教須觀文勢,或須以五
時分別,則教在其中;或須以諸教分別,則
[001-0156c]
將時以判。正中約教則一向明開,本中約教
則不從教判,但點遠本遠妙自彰。若解斯
文則一部經心如觀指掌,四意消釋無勞
再思,故今且寄三段大文通示其相,既了
通已還將此意委悉別消。初因緣中未暇
歷品,且示三段即種、熟、脫。然種等三亦須
約於序等三法以辨因緣。若唯序等則無
階降過未因果,若唯種等聞無所從,以種等
三於序等三,所從得益不同故也。且如序
中通序在滅後,別序通過現,若佛在世別
序五中節節益異,如說《無量義》密得種等
三益不同,故覩定見光覺動蒙華,乃至問
答亦有種等三益可知。正中本迹諸品不
同,故通別序至佛滅後,被流通人勸持誦
說,亦有種等,況正宗耶?故寄此兩三方曉
因緣。


初約種等者,須寄教相方分有無,
故諸教因緣長短不等。如三藏人三祇百劫,
秖云自修六度肥功德身相好莊嚴,與物
結緣為種熟脫。通教初心自行,近從七地留
惑潤生,與物結緣云初下種。兩教入滅無
未來化,但成佛時而熟脫之。教權理權非今
經意,別教初地尚能具之,何況果滿?別教雖
具教終是權,況復能有本因遠種,今經本迹
二門施化並異他經,此文四節良有以也。故
四節中唯初二節,名本眷屬。初第一節,雖
脫在現,具騰本種故名本眷屬。今不云是
本者,以同在今始脫故也。本種近脫者,以
彌勒不識發疑故來偏得本名,然現脫者若
未得佛智,猶未能知種,今出其意耳。於
[001-0157a]
中為二:初明種等三,次明序等三。初文四:
初正明因緣;次「雖未」下,釋疑;三「其間」下,約
三世九世以釋因緣;四「何以故」下,引證三
世九世因緣。初文即是四節示相,初之一節
本因果種,果後方熟王城乃脫。


次「復次」下,本
因果種,果後近熟,適過世脫。指地踊者,故知
地踊云本眷屬者,乃是本種近世始脫;既彌
勒不識,非極近也。次中間種,昔教熟今日
脫。


次「復次」下,今日種未來熟未來脫。此四節
者且取大概,本因本果訖至中間近世今日,
竪深橫廣何但四節,乃至未來永永不絕。若
不爾者,現果無因現因無果,還同灰斷化
無始終,故知節節重重無極,而終以佛乘
三段為本,而以人天三教助顯。


「雖未」下,釋
疑也。今明因緣,準文次第且合在迹。探
約本地中間者,正兼本迹示一部相,取
後文意、取化儀意。次約「三世九世」者,具
如《止觀》第一記引《華嚴》、《瓔珞》,故知盡未來際
三世九世種熟脫三,是則念念三密、念念三
九、念念三段、念念逆順、念念身土,一一不
同一一入實。


四引本文證者,證三世
也。若有三世即有九世,九秖是三故且通
證大體三世,念念三世準例可知。神通屬
過去,通義其實通於三世,對餘二別故。師
子是現、威猛是未,為令知佛化緣遠故,
還引本文舉遠攝近以證四節。


「以如是」下,
約序等三。初文先通指二序,故云序分通
無可表故。「眾見」下,別指別序,為生正之由,
故云眾見希有。「顒顒」者,仰也。「佛乘機」下,正宗。
[001-0157b]
三「非但」下,正明正宗為流通之本。三段既其
俱生種等,則知字字句句會會味味,世世念
念常為眾生,作一佛乘種熟脫也。


此文且
從今部大判,如今釋迦說此經時,通五別
五無非因緣,即證信之因緣,發起之因緣。又
通五和合之因緣,別五次第之因緣。故從序
至正於得脫者,故云開示悟入。降此之外
餘皆種熟,故未脫者益在流通,故云遠霑妙
道,並是此經之感應。


言「後五百歲」者,若準
《毘尼母論》,直列五百,云:第一百年解脫堅固,
第二百年禪定堅固,第三百年持戒堅固,第
四百年多聞堅固,第五百年布施堅固。言後
五百最後百耳。有人云:準《大集》有五五百,
第一乃至第四同前,唯第五五百云鬪諍堅
固。言後五百者,最後五百也。若單論五百,
猶在正法。雖出論文其理稍壅,然五五百
且從一往,末法之初冥利不無,且據大教
可流行時,故云五百。故序等三莫非感應。


「又示教相者」,教家之相故云教相,五味分
別為顯醍醐,通論聖言被下,俱名為教。今
教別有顯實之功,故名為相。又別約三段
示醍醐相,故名為相。故於三段各簡偏小,
此且通作一種三段,讓下本迹,是故未分
二種三段。


問:
若爾,與向因緣三段何別?


答:


前直寄三時對感應人,以明種等;今委辨
所說用淺深法,故略約四教以簡三段,究
而言之,還是因緣妙三段耳。況觀心本迹咸
屬因緣,委簡教相具如《玄》文,先約相待以
判麁,次約絕待以辨妙。


問:
通序五義、別序
[001-0157c]
華地,此等是事,何得三段俱名示教?


答:
通論
皆是正說前相,別論唯問答是教,且從通說
無不表教,故文簡云非為人天作序等
也。


「二乘」,三藏也。「即空」,通也。「獨菩薩」,別也。「正
直」等者,開權教也。正及流通準此可見。「螢
光」者,《大品》云:「菩薩一日行般若,如日照世
勝螢火蟲」。此斥三藏,故指燈炬以譬通教。
燈如二乘,炬如菩薩,雖同般若不無明
晦。道種智是別。如星月者,地前如星、登地
如月。故星雖有明光不及遠,令遠見故;
凡智雖照不及聖明,其心遠故;月不及日
帶教道故。亦應更明三智三諦次不次等,
以顯教相,於此非急。「楊葉」等者,《大經.嬰兒
行品》意也。今文略出人天者,然嬰兒在小
義通諸教,且從極小故指人天。但彼經喻
從頓向漸,初云不能起住來去語言,圓嬰
兒也。大字者,藏也。不知苦樂等,通也。下作
大小等別也。啼哭等,人天也。經既通以小
善為嬰兒,故圓因位亦名嬰兒。經云:「半字
者,謂九部。滿字者,謂《毘伽羅論》」,此云字本。
河西云:「世間文字之根本,雖是外論而無
邪法,將非菩薩之所造作,故譬衍門十二
部經。」古人唯知衍門一大,今則不然,簡共
別後唯以圓門而為滿也。依義不依語,斯
之謂矣。
法華文句記卷第一
[001-0158a]


法華文句記卷一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次示本迹者」,為二:先法,次譬。初法為五:先、
指本因所稟;次、「但佛」下,指本果所說;三、中間
行化;四、今日所說;五、未來所說。自從本因所
稟莫非真實三段,雖俱真實本不可多,
故下三文咸同一本因果真實三段教相。此中
正簡久本真實,是故云也。然以本因所稟亦
是彼佛迹說恐無窮,故但在今佛因果為
本,據理非不稟餘佛化,因緣約教既指今
佛,故明本迹。且廢於他,故指今經壽量為
釋迦本,不得更指前佛所說。前佛復有前
佛,故云無窮,唯指一佛則無斯過,降茲一
本餘皆是迹。


問:
恐墮無窮唯論釋迦,今欲
論諸佛展轉稟教,終有一佛在初無教,無
教為本有何無窮?若許有窮,墮無因過。


答:
拂迹求本,本求所說以獲實利,縱有最
初不同今初,何益行解耶?


問:
若許有最
初無教,何須稟今佛之教?


答:
無教之時則內
熏自悟,有教之日何得守迷?如百迷盲俱
不知路,一迷先達以教餘迷,餘迷守愚不
受先教,誰之過歟?且驗釋迦一化得益難
思,況復爾前益難稱紀,寧不稟教?然終成
無益之論,不可以此為窮,以無益於稟
教者故。又十方世界亦有嗅香覺觸瞪視而
得悟者,豈以聲教求其初耶?


「師子奮迅未
來永永」者,奮迅具二義,左右如現前却如
[001-0158b]
未,故下疏文云「釋此句者應具二解,即現
未也」。今存後解故云未來,前存前解故云
現在。「譬大樹」者,總譬前三節為拂遊中本
迹故也。言「云云」者,以易解故不復合喻。


「次示觀心相者」,先總、次別。總中有二重:一、
約修行;二、約法門。行謂所行法即所用,行
必先戒次定後慧,用必先以慧擇後方定戒,
定為戒本故戒復居後。又觀心者,如《玄》文
中,或約行相、或約法門、或從觀境,故銷文
例之亦對三分,義當觀心。次別意者,三分
各三。初戒三者:方便如序,白四如正,結竟
如流通。言前方便者,單白已前皆方便也。
定三分者:二十五方便為序,入觀坐儀為正,
行住歷緣為流通;亦可以習學為序,自行
為正,教他為流通。餘二悉爾。次更約善
入出住等,此依經列,若從三分則入序、住
正、出為流通,慧三亦爾。從文從義次第不
同,三分應云空序、中正、假為流通。言「而退」
者,經末但云「而去」,去秖是退。「但準望」等者,
盡令用四其辭則難,但令不失旨。「如共
轍鹹會」,「鹹」字恐誤,秖應單作,或恐如流入
海一同鹹味,文體語倒,故知不必皆用四
意。又觀心一文,除〈安樂行〉中修攝其心等,餘
皆義立。又本門雖本,但〈壽量〉一文正明本迹,
餘亦義立。又前迹門準部有故,是故義立。後
本門中除〈壽量〉已,理合有故是故義立。又
觀心文序及流,通準望正宗理須義立,於
正宗中唯〈安樂行〉理定須故,餘皆義立。迹門
正說既云開會,若迷觀境開權顯實,及本
[001-0158c]
門中增念佛觀增道損生,及流通中隨喜不
輕三昧所依、諸行所託,一切不成以觀心名
通,於觀等中間三即結緣,當機通用觀故,
影響發起化功。若成成分證觀,所以觀心一
文人謂最寬,於理甚要。況今大師且為成
於初心學者,始從如是以至而去,覩異文
識一觀,亦識昔經文同觀異及文觀俱異,亦
識當教文觀俱同兼等開等準例可識,是故
必須觀心以釋。又因緣釋隨其義勢,須分
今昔。


先釋序中,先對辨通別,次正釋通序。
初文又二:先分二文,次正辨異。中云「通序
通諸教」者,亦可云通序通諸部,別序別一
部;亦可云通序通諸經,別序別一教。今經
部教唯在一教,故且以教對經言之。又通
序名通而體別,別序事別而義通,義通故通
有別序,體別故別在今經,故知今經通別俱
別別在佛乘,以如是等不關諸經,方可得
名正家之序。正名序家之正,故一家相承三
段可識。故釋如是竟一部炳然,不然豈有送
客之序而敘遊山,禪祖碑文而譚律頌,故須
摩頂至足皆是一身,豈以通途之言能消通
別二序?若不異者,發起徒施。於中先標離
合。云「或五六七」者,五者如文,合佛及處;六
則離佛及處;七則離我與聞。


初通序元起,
由阿泥樓逗令阿難問佛,具如《止觀》第六
記。


次略解五義,謂「法體」等者,略釋意顯故
先明之。下廣釋中縱有兼釋,但旁通耳。初
云「所聞之法體」者,下文四釋雖通指一部,
別在正宗、流通,亦可兼於別序,則懷疑、答
[001-0159a]
問及無量義,通名聞故。雨華動地從所表
說,通皆表聞,故始末一經為所聞體。云「聞
持和合」等者,因緣會也。通論五義無非因
緣,如前通辨四意中說。又下總結五義云
「皆因緣」也。今且從別,約時義強,獨標和合,
聞持之言唯在阿難,和合之語義通兩向,由
機會故聞持和合。「次第相生」者,且約一往,
若聞如是等及化主居初,亦可通用。


次「又
如是」下,廣釋。先釋「如是」。初因緣中世界即是
歡喜,故云不諍,諸佛皆然未足別顯;若約
今經,先施次開方名不諍,事在約教故今
未論。今引諸佛以異顯同,亦世界義。「舉
時方」者,如是可信良有時方,即說如是得
益時處,方則崛山猶通於昔,時顯別味令
處非通,即生實信,方是今經為人悉也。「阿
漚」者,阿無、漚有,一切外經以二字為首,以
其所計此二為本,部內所明不出所計,故
立如是對破外人不如不是。故準下約教
外典全無,故云破惡。《百論》云:「外曰:汝指何
為善法耶?內曰:惡止善作。外曰:汝經有過
初不吉故;我經不爾,初後皆吉。內曰:凡一
切法有於三種,謂自、他、共。以汝吉法無自
等故,故我先破有無自生及他、共等。」故計
有無為自他等,名之為惡,故我經先止。

爾,《中論》具破四句,彼何不破自然?


答:
計自
然者有無中攝,亦有自然有無不攝,且從
一途,故《中論》云:「從因緣生尚不可,況無因
緣?」自然易破故但況之。但四計義通,若唯
破外尚未離小,安會今經?且引論文成
[001-0159b]
破惡義。若依今經尚破兼帶之惡,何獨外
耶?


第一義中且通指道邊,未分深淺,故知
凡四悉文,非不己破諸教淺深,意在且明
歡喜等四,故更須教分判異同。又釋序中
前之三悉多分約事,第一義中或已入實,或
且通方。又前三悉望圓實邊,名之為事。於
前三教或亦在理,若正宗中咸隨本文。此
四悉檀文在大論,初明說經緣起中總有
二十三。


復次於中先問,有何因緣而說是
經?答中云第一義故,乃別指衍門為第一
義,因即釋出前之三悉,且指三藏論云,四
悉檀攝八萬四千法藏,故今通用,具如《玄》文
以開十門。又《淨名》前玄總有十卷,因為晉
王著《淨名疏》,別製《略玄》,乃離前玄分為三
部,別立題目,謂四教六卷,四悉兩卷,三觀兩
卷,彼兩卷中文甚委悉。


言「甚廣」者,一須大師
所說,二謂所攝意多。況今經如是,須歷八
教以明四悉,方顯今經唯一如是第一義悉,
故云甚廣。又諸家異釋動即三四紙來,多在
因緣而第一義尚少,況復約教、本迹等耶?



教中初「經稱」者,在《付法藏》中,此付法藏亦名
「付法藏經」,於中為三:初、通解;次、別責;三、「且
依」下正釋。初文又四:初、通舉三世佛經為
本;次、引昔佛八教;三、引今佛教同;四、舉今
經表異。初三世者,先舉過現例當,正用
過未例現,或正引過以準今,故指先佛八
教。言八教者,將藏等四入頓等四,則四味
中如是各異,況頓漸中祕密不定?四教通塞
一一不同,先了不同如是不一,方識《法華》
[001-0159c]
如是不異,施及開廢準例可知。一切諸佛
垂於五濁,無不皆然,故云「亦爾」。餘如《玄》
文。次「諸經」下,舉今經表異者,又二:先法,次
喻。《法華》超乎一期教表,若將今教以對昔
教,教既差別部又不同,兼但對帶、權實遠近
具知進否方曉今經,如是既然他皆準此,
安得以諸師一匙,而開於八教眾戶?攢於
古師眾釋,不出因緣一意,故云一匙。況一
兩師寧開八教?況約教等三信古今冥寞?


「又
佛阿難」下,立法別責。又四:初立法通者,若二
文不異為如,二如下所詮為是,八教皆然。
次「今阿難」下,舉今經阿難以責:今經於八
為屬何耶?若非超八之如是,安為此經
之所聞?三、「不可以」下,結責,故云「不可以漸」
等,略舉漸偏,理須具明祕密、不定,及簡
頓部。諸師既不知八教異今,故二文傳
詮不如不是。四、「傳詮」下結過。「此義」等者,
勸勉也。若得今意不勞再詳,其理自審。


三、
「且依」下,正釋。又三:初、約漸教者,避繁文故,
寄漸明四。次、「若頓」下,釋頓等三。三、「敷八教」
下,結責古師。初文又二:初、約傳詮相對以
釋;次、「若動」下,直約所詮觀諦以釋。於所聞
時具能所故,亦是以理結略前釋,是故四
釋皆以如為名。又前以文契理,名之曰如,
乃指所詮稱文為是;此以智如境為如,如
通二真,故前兩教俗對偏真,後之兩教俗
對中真,兩文各二隨義消之。故前約傳詮
一一文中,皆約諦與文字,故能詮既同,驗
知所詮理當,故所傳所詮皆所聞體。故初二
[001-0160a]
教皆以文字為俗、所詮為真,但有即不即
異,乃辨二教傳詮不同;後二教皆以能詮
對所詮三諦以說,亦即不即異。以四例四
亦應可見。若不爾者,豈以阿難傳佛無詮
之教?故彼文理相稱之法,是我所傳,故下方
云聞等也。言「云云」者,應更以是對向四
文,及以漸中具教多少,準前可知。次、「頓」等
三者,言頓與圓同,且從少分,以彼兼別今
且從勝,故云圓同。應更云頓中別教與漸
中別同,不云漸教有同異者,漸既離四,
舉圓即攝諸部中圓,三教即是諸部中異,故
但更對餘之三教。不定中云「更互」者,並約
漸頓四教說之,深淺相望故云前後。「祕密
不傳」者,降佛已還非所述故,尚非阿難能
受,豈弘教者所量?又阿難非不傳祕,赴機
之密非所傳耳。故祕密所用全是顯教,是
故傳祕秖名傳顯。三、「敷八教」下,結責者,《華
嚴》云「張佛教網亘法界海,漉天人魚,置涅
槃岸」,故知佛教不出於八,所詮無外故云
法界,教網既亘於法界,涅槃必遍於偏圓,
岸唯果地一如,教必權實本迹,天人機具眾
教,漉至究竟涅槃。故諸師偏釋不可獨張,
比竊讀者尚云天台唯藏等四,一何昧哉!一
何昧哉!是故須知消經方軌,頓等是此宗判
教之大綱,藏等是一家釋義之綱目,若消諸
教但用藏等,其文稍通。若釋《法華》無頓等
八,舉止失措,故又舉喻責云「接四箭」等。故
《大經》「迦葉菩薩問云:云何智者觀念念滅?佛
言:譬如四人皆善射術,聚在一處各射一
[001-0160b]
方,念言我等四箭俱射俱墮。復有人念,及其
未墮,我能一時以手接取。佛言:捷疾鬼復速
是人,如是飛行鬼、四天王、日月神、堅疾天展
轉疾前,無常過此。」今借接四以喻八教未
敢稱當,況古一兩如驢鼈耶?若深得是意
入文自融。言「云云」者,應舉八教以合譬
意,況若不識開權拂近,徒知八教經旨未
分?所以今文多不云開者,以《玄》文具故。
又開顯圓與兼帶圓,二理無殊,故云頓與
圓同等。故不定、祕密義各含四,顯之與密、定
與不定,相對論故。


次約本迹者,文雖未至
證信義通,已如前說。又為五:初、通舉十方
三世;次、通舉三世;三、獨舉釋尊;四、正約傳
詮;五、更明示迹。初二既通,一本難定,故「且
約」下,唯指釋迦。次「又阿難」下,約於傳詮,師弟
相望義立本迹。「又師弟」下,顯阿難本。故五文
中正用第三、第四,顯今如是。初云「橫豎」者,
十方為橫、三世名豎。十方諸佛各自有豎,
非今文意,故「且約」下的出今佛,過去一本、餘
皆屬迹。師弟中亦指久本,餘屬迹中本迹
而已。重明者,欲述本地亦為師弟故也。故
云「非始今日」,當知空王時亦非阿難本也。


次「觀心」者,前之三釋並是所觀,故云觀前也。
悉檀是前因緣,教是前約教,迹是前本迹,等
取三釋各具諸義,本雖久遠,圓頓雖實,第
一義雖理,望觀屬事故咸成境,故對三為
觀便成四釋。於中又三:初、通立觀相;次、引
文證成;三、約文顯四。初文言「即通」者,具足
應云緣生即空,即指前三皆緣生故。況前
[001-0160c]
緣生境通三諦,從即空邊且判屬通,應知
空觀通於一切。空假成別者,地前從別證
道必同,亦通亦別者,凡通聖別故也。凡通前
教、聖局證中故,空假仍通、中方別故。地前
空假通於所非及以所照,登地別在能非能
照,真實故也。此是別家對他通別,若唯別教
與前永殊。「非通非別」者,無非法界故。雙非
辨別與前復殊,此中既以因緣教迹而為
觀境,不可復以藏通觀觀,是故但寄通別
四句,寄約教義暫分別之。又為成四句,故
借別教離為兩句,故第四句即是今經之妙
觀也。次、「下文云」去,引〈譬喻品〉證成觀相。三、
「信則」下,更約觀心成因緣等,而釋經文一
心即具感應等四。信機見應者,於一心中
能信如機、覺心如應。言「淺深」者,義當判教,
信實相心不同於權,實相之深不同餘淺。
「又信」下,約觀論本,則妙教為迹、所詮為本,
見實相本即見經中師資之本,以主及伴
俱得實故。以龍陀久成,從所證為本。言「龍
陀佛」者,真諦云:「須菩提是東方青龍陀佛」。有
引《大寶積》云:「舍利弗成佛號金龍陀」,未檢。
指此則知一切聲聞咸然,故見空生、身子之
迹,則識一切聲聞之本。「又聞經」下,乃以觀
心釋成觀心,能覺之心名佛,即此覺心名
慧,亦即覺心通數具足,即此覺心與弘誓
俱,名慈心淨。「約心」下,結。


次、「若釋」下,判同異。
先明去取;次「當知」下,正判。所言「他」者,即他
部也。於前四味唯除鹿苑顯露無圓。所言
「同」者,但云今圓同彼圓故,應云兼帶復成
[001-0161a]
異也。又言「異」者,彼無久本,諸經亦有體用
等本迹,名同體異,從體異邊故云異也。應
知亦可通用四釋,但知諸經無久遠本義
則可矣。「云云」者,此之四釋對於部教關涉處
多,故因緣等四望於前經,各有施開兼帶等
別,故所傳亦別。


次釋「我聞」中三:初、辨互異;
次、「今例」下,準例如是;三、「大論」下,正釋。初因緣
中先明世界,初引論釋,云「耳根不壞等」者,
先舉根塵,根即清淨四大,處者塵也。非餘
闕緣故云可聞,雖復可聞須發意識,故云
「欲聞」。更藉諸緣故下,總云眾緣和合,但除
空緣也。


次問答中有人不許滅後色經,唯
云名句屬於行蘊,若其全不許見,經初盡
合改聞,當知皆先眼耳所得,次方流入想
行。若使一字一、聲眼耳二識不俱,則名句文
皆不成就,和合之言不可欺也。


所言「主」者,
總舉識心,即世流布,仍藉阿難願力及以如
來宿誓,滅後眾生有機,方乃能令和合成
聞,故且以我是眾緣主,眾緣和合我方能聞,
故云我聞。文舉緣具故但云聞,因緣和合
即世界也。「無學飛騰說偈」者,佛初入滅,諸
阿羅漢皆說偈云:「已度凡夫恩愛河,老病死
家已破裂,見身篋中有四蛇,今入無餘般
涅槃。」諸在林中者又說偈言:「佛已寂滅入
涅槃,諸滅結眾皆隨去,世界如是空無智,
癡瞑道增智燈滅。」於是飛騰各說偈言:「咄哉
諸有苦,輪轉如水月,不堅如芭蕉,亦如幻
影響。如來大雄猛,功德超三界,猶為無常
風,漂流而不住。」「佛話戶夬切文殊結集」者,《大論》
[001-0161b]
云:「文殊結集諸大乘經,亦皆先稱如是等五」,
經論二文並生戀慕之善。諸阿羅漢戀慕之
極,故皆隨去。佛指闊二寸。三疑者,前眾疑已
下文是。若此三,佛皆應自說,並不合云聞,
是故云「聞三疑皆遣」,遣疑即破惡故也。「第
一義中無我無聞」者,如陳如云第一義諦
無聲字等。「古來」下,通斥舊也。於因緣中前
三尚自不周,況第一義、況約教等三耶?「凡夫
三種我」者,見我即利使中我。「慢我」者,雖通
一切利鈍凡夫,然諸凡夫皆於己身以立宰
主,雖非外計並屬見思。若學人所伏唯屬
鈍使,雖無見我思惟未盡,故云二種。「世名
我」者,世流布一凡聖共有,但聖無前二,今亦
不暇辨見修相,付在餘文。「十住婆沙四句
稱我」者,即有等四句,故彼第一卷〈地相品〉「問
云:云何為無我?」而說偈言,總有八行半偈,
最後云「是故我非我,亦我亦無我,非我非無
我,我所非我所,亦我亦我所,非我非我所,是
皆為邪論」,故離四句方名無我。今但云無
我乃是即我無我,不云析破故在通教。


問:
論釋別地:何判屬通?


答:
登地已去諸觀具足,
但云即空義在通攝,況復地前義當通教。


引大經者,經云:「阿難多聞士自然能解了,
是常與無常」,常無常義同我無我故也。不
二登地雙照地前,照與分別名異義同,圓
教極故義兼權實以勝攝劣,故望一代,五
味既別所聞不同。「正法念中三阿難」者,與《集
法傳》三人大同。


問:
《正法念》與《阿含》二經並小,
如何證四以傳四教?


答:
小中一人既分四種,
[001-0161c]
今演小令大、以大擬小,何不傳四?況復名
通義圓,於理無失。小在三藏,通乘共故亦
名為雜,況通菩薩利鈍復雜?


「云云」者,一人四
德以用對教及開顯等,義如常說。


「空王」等者,
於佛亦是迹中本迹,若於阿難或未是實
本,主尚晦迹、弟子未彰,故亦不云空王劫
數。言「云云」者,應具對上因緣等四以明我
觀,亦應須寄因緣等四辨次不次,此文已
當約教觀心,心境相對因緣觀也。真妙望餘,
本迹觀也。以心觀心,觀心觀也。


釋聞因緣
不分四悉,但通結云因緣。若欲分者,初是
世界,「舊解」下為人,「報恩」下對治,「此文」下第一
義。初問,次「大論」下答。中言「集法」者,然結集
之言通有三處:謂一千、七百、五百。一千正當
最初結集。七百即是佛滅百年,因於跋闍擅
行十事,舍那迦那白於七百,七百乃往毘
舍離國,重結毘尼舉跋闍過。言五百者,四
百年後,因迦昵吒王請僧供養論道不同,
因此五百往王舍城更集三藏。今此從初,
廣如諸文。展轉從他,自他別故,聞不聞異。
未聞者樂欲,已得聞者生喜,並世界也。三
昧是善及能聞力,新舊兩聞因聞善生。言佛
覺者,秖是佛加,覺力如佛,故名佛覺三昧。
已證非從佛聞,故云自能,用本願力為持
佛法生後代善,故舊解理當判屬為人。「報
恩經」者,第六佛求其為侍者,許已,仍求四
願:一、不受故衣;二、不受別請;三、不同諸
比丘,須見即見;四、二十年中佛所說法重為
我說。佛粗示言端阿難皆解,智速根利強
[001-0162a]
持力故。又「密說」者,辨異覺力及重說故,己
知他不知,名之為密。又《大經》「佛告文殊:阿
難事佛二十年,具足八種不可思議。一、不
受別請;二、不受故衣;三、不非時見佛;四、
見一切女人不生欲心;五、持一切法不曾
再問,唯除問於釋種被殺;六、知佛所入定;
七、知至佛所者受益不同;八、悉能了知佛
祕密法。」「胎經」者,舉初況後也。胎相尚聞況
後諸經?「面如淨滿月」者,出《育王經》,此中亦
用前之四名,及《大經》四句。然《大經》顯圓,今
乃義開豎約四教,隨名便故不復次第,亦
應具消四聞所以令順教意。本迹末「云云」
者:一、本事高難量;二、本理深難思;三、本迹
化莫測,具如釋如是中,觀心中不聞。「不聞」
下「云云」者,應具用上四,且對次第分屬四
人,具如昔經我聞故也。若依今文,用妙觀
故。「妙觀」下注「云云」者,開麁顯妙以明絕待。


次釋「一時」。初引肇意者,「啟」初開也。「運」合宜
也。「嘉」善也。佛化大運必稱物機,故云善會。
稱機秖是因緣和合,稱機歡喜故云世界。
此中世界即屬此經,不同餘文異餘時故。
引《大論》文明生世善、治世惡。明二悉者,
寄示相耳。復是論中釋一時文,故且引之。
然此直云時,彼方兩解,若云迦羅即是實
時,若云三摩耶即是假時。《論》「問:天竺釋時
凡幾種?答:凡有兩稱別者如向迦羅二字以淺易
故,三摩耶三字重難說故,若除邪見不說
二字,即是假時。若內弟子依時食護明相,
即用實時。」當知秖是一時二別,故聲難易耳。
[001-0162b]
是故外人計時為實,而說偈云:「時來眾生
熟,時去則催促,時能覺悟人,是故時為因。」
故須破邪說三摩耶。故今文中以實時示
內生善,假時破外斷惡。「第一義」下「云云」
者,道合之言正當嘉會,所發善根言通意別,
須約教味以判偏圓,則四味三教權人理
等,雖有道合仍須開顯,故下約教仍存四
別,此下中等亦如《大經》四因緣智,今經之言
亦略開等,本時自行唯與圓合,化他不定亦
有八教。


言「前諸」者,指向四教皆在迹中。



心下應注「云云」,文無者闕。此之麁妙各有
觀與境合,名為一時。相即觀者,今經觀也。
若將此觀約前三文,例說可知。


次釋「佛」字。
因緣中亦秖應釋覺,而但云時處等者,明
覺之感應時及處耳。非其時處不感佛興,
時處異故當世界也。劫初劫盡是極長極短
極苦極樂之時,餘三天下富壽無我,非感佛
緣,多病是減極,三小災起謂刀、疾、飢,疾居
其中故略云病。《俱舍》云:「刀、疾、飢如次,七日
月年止,長壽時樂重舉劫初,短壽時苦重
舉劫盡」。「東天下」去,舉不興處也。並由壽定
樂定、保樂保常,不成機緣故不感佛。此
仍且約人中處耳。若論天上,小乘亦有得
小果者,如梵王得三果等。若准《華嚴》,四天
王及化樂天并無色處並不感佛;餘經非無,
但除難處。言「富壽」者,東名勝,身勝南洲,故
富壽亦爾。西名牛貨,以牛為貨,故云多牛
羊也。北名俱盧,此云勝處,亦云勝生,於四
洲中有情處貨皆最勝故。南名贍部,從樹
[001-0162c]
為名,於南洲中但舉初後中間亦有六四
二萬,且云八萬是減初也。百年是方極,故
後減之。初則彌勒也,今減方極則釋迦也。「未
見果」等,明感佛緣,雖略云地亦應云時。「離
車」等者,《大經》二十六云:「佛為離車說不放
逸。離車云:我等自知是放逸人。何以故?若
不放逸,如來世尊應生我國,何故棄我出
摩竭提?時婆羅門子名曰無勝,語離車言:
頻婆大王已獲大利,佛出其國,猶如大池
生大蓮華,華雖在水水不能染。佛亦如是,
雖生彼國,世法不染。汝迷五欲不知親
近,名放逸人,非佛出彼名為放逸無勝者阿逸多
汝耽五欲,縱生汝國,汝亦不見。」故此時處
亦據多分,舍衛三億非關苦樂。「摩竭提」者,
此云不害,劫初已來無刑殺故;至阿闍世
截指為刑,後自齧指痛,復息此刑。佛當生
其地故吉兆預彰,所以先置不害之名。「日若
不出」等者,《大論》文也。日喻佛興,池喻摩竭,
華喻物機。佛若不出,已未二善皆悉不成。
未者下種,已者熟脫,然合喻中且約世間有
漏善法,故舉剎利等況出世善,故輕繫地
獄尚因佛出,乃有一念厭惡之因,後方得
離,況復人天?故論云:「若持五戒,釋迦文佛
在汝家中」。四姓舉二且從勝說。對治中斷
有頂種,即斷三界惡故,故名破惡。


問:
為人
但至有頂,對治何故破三界惡?


答:
真諦事
理,於中道理,俱名為事。若前二教,不得用
此以為破惡,以讓理故;今此圓教,故得用
之。


言「三乘」者,即攝三教,以菩薩乘攝別
[001-0163a]
教故。言「餘不能感」者,約八相化,必出世機
方能感佛,示九道身雖是感佛,不名佛
化,故非感佛。「善斷」之言在無漏智,「種」謂能
生,垂盡非想復墮三惡,名為還生;一去不
來故名為永。第一義中既云法性,煩惱即
菩提,故云無動。生死即涅槃,故云無出。佛
無苦集已住法性,雖無動出,不動而動,
動法性山示斷生因,故名為動;不出而出,
出生死海化九道生,故名為出。此前皆謂
實動實出,至此方知非生而生、無動而動,則
前二教及別地前但屬三悉,引入今經第一
義故。


約教中,先釋,次「故經云」下引證。前明
因緣說感應相,今既約教,約四極果初成之
相故並云覺。又自覺覺滿則據於初,覺他
通於初後。西云佛陀,此云覺者知者,對迷
名知、對愚說覺,名同對別並屬自覺;故約
四諦,即以自覺而能覺他,故云亦也。「總相
別相」者,總謂無非無常,別即觀四念處,謂
三界繫及四聖諦,此別莫不皆觀無常。「老
比丘」者,從後異故,以通教佛亦可云老,而
云帶者辨異前教,如《阿含》云「佛臨涅槃,如
老比丘詣純陀舍」。「三十四心」者,八忍、八智斷
見,九無礙、九解脫斷思,斷伏不同,具如《止
觀》第三、第六記,具在《婆沙》、《俱舍》及諸《阿含》。此
教求作餘釋,不得一念相應斷餘殘習,作
三十四心釋終無其理,具如《大品》第十地。
「別佛」具如《瓔珞》及諸大乘五十二位初地斷
無明者是。「圓佛」具如《華嚴》初住斷無明者
是。然小乘中立二無知,染污無知無明為
[001-0163b]
體,不染無知劣慧為體,謂味勢熟德數時量
耳。然四佛皆云自覺覺他者,秖是當教自行
滿位,覺智不同化境寬狹,是則遍搜大小乘
教,唯有此四成道之相,具如《玄》文因果兩妙。
他釋但有自覺等三,既無四教各具三義,
如何分別大小教主?與而言之不出二教。
若云坐蓮華藏,或云三世諸佛,皆色究竟
成無上道,並別佛相。若隱前三相從勝而
說,非謂太虛名為圓佛。別佛既云單論,即
是隱前二相,如目連不窮其聲等。若《法華》
已前三佛離明,隔偏小故,來至此經從劣
辨勝即三而一,他迷一家所明四佛者,以
棄舊譯經論故也。如四階成道,三乘共位,
瓔珞賢聖,華嚴融門,此四成道不可孱齊。
以由設迹不同隱實覆本,故開權顯本
方知不殊。又諸教中各有五人說經,如《大
論》云:「佛及聲聞天仙化人」,及《華嚴》中加諸菩
薩。又有眾生器世,而皆以佛為教主也。然
準《大論》下四印定,即名佛說。又《華嚴》中剎
說塵說,菩薩被加亦無印述,餘三佛力通得
名經,故《大論》中所破并能通具四教。若得
實意,方知四佛體同用殊。講《華嚴》者,皆云
我佛。讀《唯識》者,不許他經,故至今經乃
知指昔,唯佛究盡斯言有在。次引經者,《像
法決疑》中通佛云大身小身者,以云帶老
比丘故。


約本迹中初寄本中體用,故云本
一迹三。「中間」下,次明迹中應化勝劣。他受用
報皆在迹也,但生滅之言多在應化,唯本地
四佛皆本者。準例而言,則迹中體用俱迹,本
[001-0163c]
地體用俱本,具如《玄》文本因果妙等料簡中
說。


觀心中覺秖是智,六即判之。有本無「云云」
者,或是脫落。應先辨藏通至別圓中,方乃
得云偏圓二覺,然次第中亦可攝得藏通
二佛,或略之耳。若望前三境智,因緣佛也。
藏等四觀,四教佛也。中望空假,本迹佛也。己
心即是觀心佛也。


次釋「住」中全用《大論》,恐
他不曉,故初標云能住所住,若但身土但成
世界,心法相依方成三悉。他人唯許身依
於土,乃成佛心無所依法。忍土者,《悲華》第
五云:「何因緣故名曰娑婆?是諸眾生忍受三
毒及諸煩惱故也。」能所異故名為世界。故《大
論》云:「住者四儀住世今文世界」。復有三種:一者
天住,謂欲天,今云十善;二者梵住,即色天,
今云四禪,但名異耳今文為人;三者淨住,即三果
已去,今云三三昧者。論云:「入三三昧即得
初果」。三三昧為對治者,以為三明近對治
門,具如《止觀》第七記。《論》又云:「布施持戒善心
為天住,四無量心為梵住,前從果、此修因三三昧為
聖住,聖住秖是淨住耳。」論又有四住,天、梵、聖、
佛。更加佛住,即今文中《首楞嚴》是,故今四住
收論文盡。若以教收,四教並有前四悉義,
四佛並為第一義天;但前二佛不得云用
《首楞嚴》耳。


問:
若爾,今釋佛住,何以三悉但
約欲色及以三果,能住所住俱非佛耶?


答:

從通以趣別,二將勝以攝劣。言從通者,
從廣之狹。言從勝者,佛依王城必攝欲
色及以三果。有人斥云:今釋住王城,何以
引於天梵等住?此人不曾讀《大智論》,此是
[001-0164a]
彼論釋住正文。論具二意如向所述,若秖
以色身住土以釋住名,則大菩薩神無方
所,便無所住,況復佛耶?故《普賢觀》常寂光
土是佛住處,豈王城耶?故下約教皆以涅槃
而為所住,次約教中涅槃皆是所住之法,並
約第一義也。


釋前二佛皆云有餘無餘者,
巧拙雖殊所滅不異,後兩祕藏證道亦一。「前
三佛」下判麁妙者,別教證道雖妙,從教道
故判麁。言「能所」者,若約理判如向所說,
若約事判秖是依正他受用土,故判為麁。若
約中理,雖俱祕藏亦是從教。今經是圓復
須開顯,故名妙住。本迹中言「三藏佛應涅
槃」者,應字平聲,若據灰斷即應入滅,入滅
本也。由慈悲故所以住世,秖名住世以為
垂迹,此佛報生無別理本,通佛扶習此從
因說,以六七地入空為本,以誓扶習利
他為迹,果同三藏故從因說。別圓同云「熏
法性」者,教證小殊,然皆因時起四弘誓冥
熏法性,但明法性即離不同,智斷雖殊法
性無別。「當知」下,總判前文以明本迹。本迹
莫不皆由慈悲,前四俱迹故須更云本佛
住也。「以慈悲」下,判既開迹已豈別有本。


次約
觀中以智為佛,智住無常及空假中,前直
相對故四觀不同。次約住意,故云「以無住
法住於境中」,故無住之言通於四教。麁智
謂住,於理實無,若在圓中便成絕待。「王城」
者,準《西域記》,此城崇山四周以為外郭,東
西長南北狹,周一百五十里,子城三十里,宮
城北門是調達放醉象處,東北是身子逢馬
[001-0164b]
勝得初果處,東北十四五里至鷲峯山,是
說《法華》等經處。斑足緣亦出《仁王》,論中又
有異釋。論「問:如王舍城,迦毘羅、波羅奈並
有王舍,何故此城獨得名耶?答:有人云,是
摩伽陀國王子一頭兩面四臂,時人以為不
祥,裂其身首棄之曠野。有羅剎女名曰闍
羅,拾取合之而乳養之。後大成人能兼諸
國,乃取諸王八萬人下去同今疏文。」《楞伽》又云:「昔
有王遊獵,馬驚入險乃絕居人,共㹀師子
居而行醜行,生息長大名曰斑足,後紹王
位領七億眾,食肉餘習非肉不餐,後乃食
人,所生皆是羅剎。」餘與今文大同。四非常
偈者,秖是四無常偈,具如《止觀》第七卷記。
言「得空平等」即是初地者,彼既共教,小即
初果,大即乾慧或在見地,別即歡喜,與《大
經》梵行意同。


若爾,何故聞無常而悟大耶?


答:
已聞般若復聞非常,恐其吝國,正助合
行因得大益。


此約斑足緣異故屬世界。千
王取血等,雖失小國迭知大國,生善屬為
人也。百姓排舍以免燒惡,即對治也。斑足
得道,第一義也。注「云云」者,《大論》與諸經所
出既多不可盡具,雖多不出四悉,約教中
四見,然辨土橫豎具在《淨名疏》,即如下文
純諸菩薩等。「例知」者,以娑羅例王城也。本
迹、觀心在後者,後與山文合明觀心,後文
仍略俱不出本迹;若例上,下應云本住王
三昧三德之城,迹居忍土之王城耳。「梁武」等
者,字應作睢,其鳥似鷹,云似鴟者,或恐
誤。樂而不淫哀而不傷,雌雄各居欲交俱鳴,
[001-0164c]
交已各去故以之類皇妃也。《詩》云:「關關睢
鳩,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述。」今江東人
呼為鶚,好在江洲。梁武意謂睢形近鷲,故
引之耳。此屬世界也。又解「山峯」下,為人,覩
者生悅故也。又云去對治,能藏惡故亦當
治惡。又解去第一義,三乘聖居是第一義。次
辨五峯及後問答,但是第一義中釋疑及
分別山相,非四悉攝。又《增一》三十一云:「佛
在靈鷲告諸比丘,久遠同名靈鷲,更有別
名,汝等知不?亦名廣普山、負重山、仙人窟山,
恒有羅漢菩薩得道,及神通諸仙所居,有
五百辟支佛住。如來欲下,先令淨居天子來
此告令,令此土淨。却後二年佛現此間,支
佛聞已燒身入滅。何以故?世無二佛、國無
二王,一佛境界無二尊號。」此山高下亦復不
等。四十七云:「俱留孫佛四日四夜行至山
頂,那舍佛三日三夜,迦葉佛二日二夜,釋迦
牟尼須臾至頂,並以羅閱祇人行也。時漸
末,山漸下故。」文闕本迹,應云本住三德大
涅槃山,迹居靈鷲。又本迹各有靈鷲,〈壽量〉
云:「常在靈鷲山」,本也。


約觀中,先解王舍中
初立觀境,言「心王造舍」者,識陰為王,造業
諸心必有心所,今欲消王,且以善惡心王
以對無記之舍,故云王造。「若析」下,四觀,此
示觀解異於他經,應如《止觀》十乘十境,下
去皆爾,故注「云云」。後兩重云「若觀」,即後二教
觀也。亦須分別相別不同,具如《止觀》,不可
即具。約山作觀亦先立觀境,正當觀陰,具
如《止觀》第五去文。別圓觀中既云山即法性,
[001-0165a]
正因法身餘之二德準諸文說,故知此觀
不同他見。所以又約山為觀者,山城雖殊
同是依報,是故約之以觀正報。又諸觀境不
出五陰,今此山等約陰便故,以諸文中直
云境智。「自住其中」等者,以《大經》及此經意
共為自他,定慧力莊嚴即自住其中,以此
度眾生即安置諸子。「云云」者,亦應於此以
辨二觀同異之相,方便正修簡境及心,并
對前二以辨權實等,乃至四觀亦須開顯
等也。


次釋「中」字,既在山城之中,因緣等四
具如彼釋,今但消「中」字義耳。欲更說之,先
約所表以具四悉:常好中道,赴欲也;升中
天、中日降,為人也;中夜滅,對治也;說中道,
第一義也。諸教皆有中道,但有有體無體之
殊。本迹者,觀圓理本中也,示離斷常迹中
也。今經是開顯之中,若約觀者,即空即中,
具二中也。
法華文句記卷第一



法華文句記卷第一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列眾中,初辨次第。言「多爾」者,亦有經中
菩薩後列,各有所表。如《華嚴經》不列聲聞,
純無雜故。舊解者多是光宅,與《大論》意同
故無別破,但總結云似兩解耳。注「云云」
者,事似因緣須具四悉,義似約教復須
論八。事即身也,故云親疎,義即諦理,故云
[001-0165b]
涅槃等,形服異故即世界。親者生善,疎者破
惡,不親不疎即第一義。於有義中既以三
諦,以諦對教則四可識,於藏等四辨漸等
四,其義可知。又兩二義並欣涅槃,及四菩
薩並不欣不著故皆居中,唯詣實理兼能
利人,故居中求宗超彼凡聖。若以入中
為菩薩,即指別教地上、圓教始終。注家云:
聲聞學疎敦之於內,菩薩道親忘之於外,此
但得事而失義,似迹而迷本。況復觀心、因
緣耶?約本迹中,此經列眾超出群經,故人天
二乘能引之人本非下地,所引之眾堪通別
記,語通意兼,故云內祕。皆大薩埵,既能迹引
二邊判非凡小,故云薩埵。菩薩濫本故且
不論,應知亦且約體用論也。觀解後「云云」
者,亦應更約因緣明觀諸教開顯及本迹
觀。


釋列聲聞,準《法華論》以八義故,先列
聲聞:一、為顯親聞後不謗故;二、攝不定性
迴心入大故;三、除尊貴慢非究竟故;四、常
隨佛故;五、形儀同故;六、令內眷捨欲故;七、
令菩薩敬故;八、令眾生信故。然《論》中八義
唯第二一半獨屬今經,以不定性此土得
故,仍少一半,若定性者彼土得故、未來得
故;餘之七義論眾前後,通諸經故。以第二
義入餘七中,使七一一皆有第二,方令八
義全在今經。若依今意更有三義:欲別記
故、別開權故、先顯本故,故令餘義永殊昔
教。故論文意諸經多爾,所以通釋。今使諸教
雖共復殊,方等先列,以四義故:欲斥奪故、
欲密引故、令體信故,令味變故。般若亦
[001-0165c]
四:欲洮汰故、欲委業故、密引進故、成熟
酥故。故知《論》文通前二味,如向各四,又異
前後。《論》又云:先僧次尼亦有八義:一、男尊女
卑;二、入道先後;三、師弟不同;四、傳法能不;
五、結集進退;六、同住得不;七、多少推讓;八、得
歎有無。此八全通前之三味,多在酪教。若
準同是聲聞,仍少第二意也。於今別中唯
除委業,準義仍有,以同比丘聞轉教故
也。故委業時非全無分,自餘諸義並同比
丘,於五味中漸教當眾其義不異。


次出舊
解,云大小名聞者,意云:名即己名、聞即他
聞,所以名大故聞大、名小故聞小。今但依文
故,破其無據。言「依文」者,但約所列多少以
明所識多少。前列萬二千,又云眾所知識;
後云二千,又無知識,縱以名聞用釋知識,
後文全無,何小之有?況復大小一向無憑。初
釋類中先通釋五字,次「釋論」下別釋四義,比
丘合故。初通釋中五字通收諸有德者,所與
之徒既標於大,豈唯異於下眾而已。於比
丘中其例復多,四門三脫析體通智辨空之
例,秖得且云高譽德行,何可具論?今云如
貴類之班輩也。次別釋四義者,初「釋論」下別
釋「與」字,初文即因緣釋。若於此七為四悉
者,時處世界,戒是為人,心見對治,道脫第一
義。若準前三,在昔教者則七義唯三,道脫
等俱屬對治意也。圓教七一俱屬圓四,約
教雖別究竟唯圓,雖七而同故七名一,一
即共也。四教不同通在五味,具如諸經不
可遍述,且準歎德在三藏教者,同感佛
[001-0166a]
時、同鹿苑處、同別脫戒、同一切智心、同無
漏正見、同三十七道、同有餘脫、為同聞人,
入通序時已得記者,全成圓人七一故也。
同妙感應時、同見妙依處、同得究竟戒、同
證種智心、同無作正見、同圓實道品、同不
思議脫,得授記已即同菩薩,安得復以聲
聞歎德?豈結集者謬抑德耶?故知在四味
時隨味而變,經家從本列在聲聞,故依本
歎。若不仍本,焉知聲聞有權有實,實者得
記知有所從,聞《法華》時大小別故,故約教
判須通始終,故三教七,或本是三,或是轉
入。初約三藏一七一者,生滅同故。通教二
者,分利鈍故,利兼圓別,應云三七,且通
總說同為一例。別云為無量者,自行化他
橫豎皆四門,門門四悉入者不同。圓教一者,
發心畢竟二不別故。說者應於四教細明,
乃至教味先判後開。「若未」下一句約本迹釋,
亦約體用論本迹耳。別無聲聞,但云藏、
通,若通含別亦可論之,是則略也。又時處
二事且約教論,故云三藏中時處且一;若從
元初得道時處,或多人共處,略如今文;或多
人多處,或一人多處,如《阿含》中多時處也。


問:


至此那得二種聲聞?


答:
亦從初說,具如《玄》
文,廣歷諸味難轉易轉。又有不歷析法元
是通人云云


「直明兩意」下,欲明開顯,先更辨
異。所言異者,且置七同,更於藏通七中辨
異,則三異四同。何者?時處等四不可不同,
如所會、所依、所稟、所證;若心等三,安能不別?
別修、別見、別行故也。此仍一往,亦可戒法從
[001-0166b]
別各各得故,解脫從人各各證故,是則五別
二同。又若從人亦可俱別,今釋共義不合
論之。義分三四乃成旁耳,是故且從七
同以說,別教同異準說可知。次「若至」下正
明開顯。「法華論」者,明被開者有權有實,未
開具四、開已唯一,今加佛道據新入者。《論》
中四者,決定、增上、退大、應化。《論》自釋云:「後二
與記,前兩不記,根鈍未熟故」。且約此會,即
經中云「生滅度想」,決定性也。若彼得聞、《論》
中未說,天親豈可迷經文耶?經云:「而於彼
土得聞是經」,《論》且一往據現說耳。是故今
師但除上慢,即五千起去者是。雖從座去
仍判於涅槃中。若四依邊得聞,故上慢者
亦非不聞,已聞略開及在後故,但不可
云此會得記,種、熟、脫三始終無廢,故準今
文,遠近相望四種俱得。今云「住果」,兼於決
定及退菩提,住果變異故分二教,是故二種
總立住果。又「佛道」者,準經義立。若爾。佛道
應化各有別圓。


問:
應化與佛道何別?


答:

化約垂迹全語舊聖,佛道約利他語新記
者。又應化從身,佛道從說,佛道有令他之
言,且云利他,應化有發起之義,且云垂迹。
既以聲聞為名,在昔則無應化佛道之稱,
在今則無住果決定之名。增上慢中豈無應
化?四攝同事安隔此耶?況復《論》中決定上慢
同云未熟,不可上慢亦根敗也。他云:未者
不也。應人未死名為不死,下種未生名為
不生,故上慢、決定二俱可發,是決定義。又此
中引論似本迹釋,應化本也,餘三迹也。化
[001-0166c]
為餘三無異途也,唯闕觀心,即前兩教七
一境也,後二教七一觀也。又時處,戒境也。心
見,等觀也。


「聲聞義浩然」者,貴人、非論。然用
教者云大乘聲聞,未為通曉,今云應化從
本以說,據眾全在小乘中也。言「浩然」者,
藏通八門門門四種,門門各有佛道應化,
迹在前教復同前數,據本復應地住地住
及行向地,上慢所濫復同前數,他無約教
今昔本迹權實開合等釋,但云住果及方便
等,是故貴云以證涅槃者。言「云云」者,具如
向辨。


釋「大」者前,以「共」釋「與」。阿難共彼萬二
千者,非直共人應共人七,七中並大故云
與大。與既四釋不同,大義理須準彼。又前
與字義兼時等,今釋大字,唯在具七之人
復兼多勝。又釋與字義兼能所,今釋大字
唯在於所,此從阿難指他為大,此中初引
論文,《大品》在小,心未轉故。


次今師意,亦具
三文,以一一文皆兼《論》中三義故也。以此
三義通兼四悉,大即世界,多即為人、對治,
勝即第一義也。應具明三念與外人異,及
以三念對大多勝之所以也。還將三念以
對四悉,具如《止觀》第十記。「四韋陀」者,如下
第五經疏及《止觀》第十記。


次約教中牒前初
釋判屬三藏,準前文故但云所敬等前。從
「今明」下應義通偏圓,以前文中且對外釋,
故云三藏。次「大者」下約後三教,初明多義,
但是約事,後三不可更加其數,但約所知
以釋其多,故前通釋大、多、勝三各具三義,
故此後後漸優於前。約別圓者,昔則從初、
[001-0167a]
今從得記,別存教道。言「大力羅漢」者,羅漢
中大,即無疑解脫也。


次本迹中初述本三,次
「迹來」下述迹中三:初明本大,次「本得」下明
本勝,次「先已」下明本多。「咨嗟」者,謀事也。謀
而方嗟,非輒爾故。言「勝幢」者,借《大品》文。言
「超諸外道」者,準理應云超諸偏小,但所
超雖近、能超則遠,於理亦成。次迹中初示
愛見即在乳味,故此五味通萬二千,若權
若實皆經歷故,今從權者故云迹也。「久矣」
下「云云」者,各有久本,隨本長短中間設化,
今日亦在釋尊諸味。


觀心中先直對三,次
雖約中具大、多、勝,亦應更約空、假各三。
言「一心一切心」者,心境俱心各攝一切,一
切不出三千故也。具如《止觀》第五文。若非
三千攝則不遍,若非圓心不攝三千,故三
千總別咸空、假、中。一文既然,他皆準此,故向
五味義通上下,文寄此中。


釋比丘,引肇公
者,在《淨名疏》,什及四子並在偽秦,故曰秦
言。肇有四義:一、淨命乞士,二、破煩惱,三、能
持戒,四、怖魔。什公分之,一始三終。具二魔
怖者,終中前二為怖魔因。引論者闕能持
戒,破惡秖是破煩惱耳,故但三義而次第不
同。及通初心令魔怖等,故破惡之言且
在身口非不斷惑。既並在初,令什義壞,
豈以持戒破惑必在於終?又復肇公但翻
其名而云名含,不云初後,今之學者安令
魔怖耶?「五繫」者,具如《止觀》第五記。「一田」等
者,田即農也。應云在家四種如法,更加工
也。「涅槃寶梁」下,明經義略,雖復不具三義
[001-0167b]
四義,破惡為本。今明此三義應通初後者,
義當約教兼斥肇什,今非但以《論》文通
後,復通諸教,況《論》但成因緣一釋。若於此
中立四悉者,怖魔即世界,乞士即為人,破
惡即對治,出界即第一義。「依經家」等者,義必
通初、證信必後,向釋乞士中以「求」釋「乞」,乃
以離邪歷境求定等為三藏教者,未能
於境即理故也。故至通教方云求真破障
理等也。別教言八魔十魔者,破惡既深釋
魔須遠,具如《止觀》第八記。圓教中非不破
八破十,但以實相為正、破惡屬旁,怖魔亦
然。本迹中此諸比丘深淺莫測,故未可定
判其位。「迹示五味」者,若不約五味,非今經
比丘。「桎梏」者,上質音,足械也。下古沃反,手械
也。二諦如桎梏,大慧如解縛,運念為無住,
望境為無著,故不著境智出二死家,乞士
怖魔準釋可見。「云云」者,中觀既然,空、假及以
次不次等對教可見。


「眾者」,以一萬二千事
法和故。若作四悉者,初是世界眾和合故;
「佛常」下為人,生物善故;「釋論」下對治,簡惡
人故;「此中」下第一義,在真實故。言「事和」等
者,僧界法等俱屬事故。「法和」者,如前七共
同真理故。「九十人三明」者,《中含》二十九文
同「舍利子問佛,五百比丘中幾三明?幾俱解
脫?幾慧解脫?」佛答如文。「三明」者,即無疑解
脫,具如《止觀》第七記。「淨命」具如《止觀》第四記。
「五方便」者,四念處及四善根,五停非正觀法
故。「苦法忍」去者,世第一後有十六剎那,第一
心去即名真實。「偏圓五味」者,五味不出偏
[001-0167c]
圓,偏圓不出四教。言「今正是等」者,當證信
時已獲記故。「引諸眾生」下「云云」者,具如《玄》
文七二諦中委約五味,以明教意出其相
狀。


次約觀中云「若異」等者,以依今經成
觀法故,若不依中道慧命觀行,故名破十
戒僧,不解究竟波羅蜜相,一心十戒詮量之
律,名愚癡僧。五品六根名慚愧僧。初住已
去名真實僧。亦合注「云云」,歷前二諦十戒
等及約四教,遍作觀相。


二明數中直爾舉
數,即是因緣,亦可於中義立四悉:數異,世
界也;聞數生善,即為人也;破惡入真,準例可
見。不論約教者,教別數同故無異釋,若隨
數生解即是教殊。


問:
凡諸列眾及得道者,何
故其數必全無缺耶?


答:
《大論》釋大數五千分
中云:「若過若減皆存大數」。


本迹中云「本是」等
者。


問:
凡言迹者,皆先有本,豈萬二千元皆
是大權?若爾,則唯有能引而無所引。


答:

實如然,但欲均用四義故云皆有,然本不
同事須分別。若已入圓位,能引之人成於
發起、影響二眾,灼然本是菩薩,降斯已外曾
發大心,亦名菩薩。元住小者,則是大經未
曾發心,尚名菩薩,此中具有退大、應化及元
住小,退大住小得記之後並堪為同聞。


問:

周授記人數不多,其不在會令為轉說,此
等又非同聞眾限,何故此中云萬二千?


答:

周之中正數雖少,如舍利弗得記之時,四眾
八部即其流也。故三周中亦有應化與實行
者同時得記。故《論》中云:「退大、應化二種與
記」,即其意也。如菩薩眾但列八萬,分別功
[001-0168a]
德記數蓋多,故知大小二眾列同聞眾,不可
望得記者也。


約觀中界入一一各十界者,
正當妙境,諸文但寄能觀觀耳。山城雖約
陰為所觀,亦未結成不思議境。又將數入
理數即成境,境觀相對俱名法門。又境據
假邊且存其數,空中尚無其數安有?然必約
假以立空中,觀亦如是。


明位中亦從初說
猶名羅漢,準後皆成大菩薩也。即約教中
圓位人也。於中先翻名者義當因緣,次攬
因緣以成初教。初因緣中初明有翻中,《阿
跋經》能所雙標,應謂能應之智,真即所應之
理,以智應理之人故云應真。次《瑞應經》雖
似雙標,意指能證,真是所證,證真之人故
曰真人,三義如後釋。次無翻中三,初從果
釋,「或言」下從因,三,「若論」下判名所從。初云
「後世田」者,世秖是有,具如《止觀》第六記。「九
十八使」者,八十八上加十思惟。若作四悉
者,初明有翻,即世界也;於無翻中,通因是
為人,所從是對治,從果是第一義。


約教中
言「不賊」者,猶從二乘得名故也。若於圓
別尚名為賊,是故須殺。「不生於生」者,取
無為證生於界外,不生是生故不令生。供
彼所應名為供應,如《阿含》中佛至阿蘭若
語比丘等,具如《止觀》第四記。復應更分前
之兩教能殺法異,後之二教不賊亦殊。「皆歎
初地初住德」者,前有翻家以三為名,次無
翻家以三為義,義即是德,故約教中以三
為德;若準入位不定,具足應云地住已上
降佛已還,即約別圓歎本據復。


次約本迹
[001-0168b]
中二重,初約小三義,次約大三德。前寄迹
名以申本迹,次約本名以通至迹,欲明名
通義別故也。若約體用釋者,前釋從用以
明體,後釋從體以立用。又前釋三義以通
昔,後釋三德而唯今。若久遠本迹四俱是
迹,今兼二重是故大小俱立本名,義勢無
盡故注「云云」。所以本是平等大慧無破不
破,方能示迹諸教不生;本證解脫無賊不
賊,方能示迹諸味殺賊;本得法身非應不
應,方能示迹為應供耳。


觀心中先直以三
德對三觀釋,以三德是境義可通觀,次歷
觀以對釋名中三義,故一一觀皆具殺賊等
三。前本迹中則先對釋名,次對三德;今先
對德,次對三名。於中先空、次中,中又二:先
釋三義,次引經證以指供養,歎名字觀行
位人功德深也。引方等文,具如《止觀》第二
記。「下文云」等者,〈法師品〉云:「佛告藥王:若有
惡人以不善心,毀呰在家出家讀誦《法華
經》者,其罪甚重」,具如下文。「八風」者,利衰毀
譽稱譏苦樂,四違四順,佛尚久離無明違順,
況人間耶?「失好時」者,若生憂苦失道合時。
「大損」下「云云」者,所以引方等及此經者,此
二即是名字觀行不生等故,乃至一切觀行
之文皆應引之,但於此中觀行位便故。



中引「法華論」等者,彼《論》乃約一十六句,俱
有三門,一、上上起門,以後釋前故。二、總別
門,以皆是阿羅漢一句名總;下諸句釋上,
故下名別,今先準《論》用總別門,不用《論》文
諸句,但依《妙經》五句以釋,仍合五句以為
[001-0168c]
三德。三、攝取事門,《論》中具列一十六句以釋
對事,《論》文但是將十六句以釋五句,不云
經闕,故十六句今文不用,從初別故,是故
總約昔教歎也。「三漏」者,一、欲漏,謂欲界一
切煩惱除無明;二、有漏,謂上兩界一切煩
惱除無明;三、無明漏,謂三界無明。引二論
一律者,《成論》約失利義通因果,《律》專在因,
《毘曇》唯果,以失利故因果俱失。「良由」下重
釋三失,明失所以。初釋失利由於業因,即
《成論》意也。次「造諸」下釋因招果即生死苦,因
即《律》文,果即《毘曇》。次「亡身」下重釋三句,由
上三過失於三德,墮生死故亡法身,造業
故失慧命,失道故喪重寶。意云,經中諸漏
一句即是煩惱,失道等三相由而有,同名漏
故所以引之。漏相如何?故於此下廣辨見
思,下諸句下皆破古人以釋三德不當,亦
應可見。


「煩惱」下釋次句。初句約因果相對,
此句一向在因。「使」等者,使即九十八也。通
為能使,墮落生死以為所使。「流」即四流,謂
欲有見無明,「扼」名同流,「纏」即十纏。《俱舍》云:
「纏八無慚愧,嫉慳并悔眠,及掉舉昏沈,或十
加忿覆」。「蓋」謂五蓋。「逮得」者,「逮」及也。正為除
惑,故功德云及。言「智斷功德」者,由前殺賊
成斷功德,斷必具智功成己利,由己利故,
故堪應供。次「盡諸有結」等者,舉因果俱除
明心得自在。「羅漢但應結盡」等者,有盡者
非今所歎,故云但是因中說果。有謂報在
二十五有生處、盡在不久者,縱如迦葉待
後佛出,亦不名久。若羅漢皆以邊際定力
[001-0169a]
持此報身入變易者,佛身何故入涅槃耶?
若言佛身權示,彼教何文云權示耶?一切
羅漢若至法華無不迴心,何故除四大羅
漢十六羅漢,餘皆入滅。肉身菩薩得無生
者,應皆不滅。心自在句釋於上句,二脫必
漏盡、因盡必果亡,慧脫雖退此生必得,俱解
脫人必有慧故,故云具足。故以煩惱為賊、
生死為生,所以古人不了斯旨,故致謬也。
故知句五德三法秖是一。依《論》總別釋竟。



若依《論》用上上起門者,《論》意以初句釋羅
漢句竟,乃至以第五句釋第四句,餘不復
釋,準此乃以下下展轉釋上,故得名為上
上起門;是則五句望羅漢句,亦成總別及
上上起。本迹中初明五句是本三德,次「迹示」
下指二乘五句三德是迹,初還依古為不生
德,故本住祕藏示羅漢三德,涅槃是總以
對不生,即初二句,煩惱字是煩惱盡句,漏流
字是諸漏盡句,「不復」下釋上二句,明離二
邊即本不生,「法身」下釋本己利,上二句雖
總舉涅槃,今明涅槃是己之利,故須別述。
此中二句,上句明修、下句明性,修性相對,智
斷對法身修三德也。「實相」兩字,性法身也。「功
德」兩字,性二德也。本利修性具足,示具二乘
三德。「得王」下明本迹四五二句,亦依古師
為殺賊德,破有即第四句,我性即第五句,
由煩惱賊破故也。「王三昧」者,《玄》文釋二十五
三昧各具四義:一、諸有過患,二、本法功德,三、
結行成,四、慈悲破有。本地功德久已成就,
本三德也。過患即是賊等三也。本三具足即
[001-0169b]
結行。成本時應供是破有也,今却用古義
者,以無大失故也。故知已盡亦是不生,盡結
義通殺賊。「八自在我」,亦名八神變,具如《止
觀》記及《釋籤》中。


約觀心中亦具五句,初是
初德二句,「能觀」下次德一句,「正觀」下第三德
二句。「雖有煩惱」等者,重釋第三德中二句也。
初釋初句,「不斷」下釋次句,「如無煩惱」結盡
也,「而入涅槃」自在也。約名字觀行俱得名
為如無煩惱入涅槃也。


列名中初總為五:
初、現數,次、立名意,三、證立意,四、消釋意,五、
用義意。引證中多引《阿含》者,如《增一》中列
四眾名,各有偏好以引同類。「一一四釋」下
「云云」者,即因緣等四不復更列,然諸聖因緣
多寄初教,以是感應之始故也。故諸聖初
因並在外道,為破外故,在釋種中為調
伏故,為導為主而將引之,是故具明入胎
立行眷屬師友。若逆若順能化所化;縱有始
終計不轉者,亦為後來得破之由,顯諸聖
者迹不徒設,一一無非感應故也。故四悉
義一一應知。故彼《增一》比丘中列百人,有立
齋建福,有營建房舍,有能調伏外道,有善
供給疾病,有遊行教化,有息事端拱,有好
著好衣,有弊外無恥,有食無厭足,有語言
麁獷。尼中列五十人,如拘曇彌尼頭陀苦行,
耶輸陀羅降伏外道。俗中二眾亦各有偏好,
但諸聖因緣,今文則略、《大論》具存,事迹雖別
皆是大權。


「陳如」中,初是世界,「願」去為人,「行」去
對治,「太子」去第一義。此第一義仍在昔教,但
以教簡進否無在,隨事轉釋令順四悉,下
[001-0169c]
去皆然。「其先事火」者,雖事火者多,非初得
道火不成德,故初得道得照燒名,破暗因
滅、物滅果亡,初雖未亡後必亡故,如人墮
巖。「無知乃是知無」者,梵音倒耳。所知之無
即真諦也。故引二諦中真也。次引二經一
論者,本際秖是所知真諦,願者出《因果經》,
即佛為菩薩時本願先度,次「又迦葉」下即是
己願。「夫巨夜」下為陳如興類也。生死如世
夜,日出故令覺。「日光」者,諸大羅漢及諸菩
薩,故明星日光並破己身之大暗也。「入山
學道」等者,《中含》五十六《羅摩經》云:「佛在鹿母
堂,告諸比丘,有二種求,一者聖求,二非聖
求。聖求者,安隱涅槃。我為童子時年始十
九,往阿羅羅迦摩羅所。問言:依汝法行梵
行可不?答言:無不可。云何此法自知證?仙
言:我度識處得無所有處。即往遠離處修
證得已,更往仙所述己所得。仙問:汝已證無
所有處耶?我之所得汝亦得耶?即共領眾。
又自念:此法不趣智慧、不趣涅槃,寧可更
求安隱處耶?是故更往欝陀羅羅摩子所
云:我欲於汝法中學。彼答:無不可。問曰:
知自證耶?答:我度無所有處得非相定,我
久證得。便修得之,乃至領眾等。復念言:此
法不至涅槃。即往象頭山鞞羅梵志村尼連
禪河邊,誓不起,即得無上安隱涅槃,道品成
就四智具足。次念:誰應先度?念已寧可先
度二仙。空中云:二仙已終經於七日。我亦
自知。念曰:應度欝陀羅羅摩子。天又告言:
終來二七。我亦自知。因復念曰:昔五人侍我
[001-0170a]
勞苦。念已觀於五人在波羅奈,念已便往。
五人遙見自相約勅:沙門多求好食粳糧及
[麥*酋]酥蜜,麻油塗身;今復來至,汝等但坐,預
留一座莫請令坐。及至到已,語曰:卿欲
坐者便坐。五人破制,於中求水者、敷座者。
坐已先教二人,三人持食來六人共噉。次
教三人,二人持食來六人共噉。而便語之:
有二種行,一著五欲,二著苦行,離此二邊
是名中道。次為五人說譬喻,次為說四諦,
五人得無漏。」多論說佛為三二人說法去
住不等者,由三是父親、二是母親,欲彰乞
食事辦故也,及知說法不空。準《婆沙》中日
初分為二人,則六人共食,日後分為三人,
則五人共食,以佛性離非時食故。爾時未
為弟子制非時食,經三月教化,或云四月,
餘如論文。云「三父親」者,謂馬星、摩男、拘利,
餘是母親。「初見佛道相」等者,初見在陳如,
為後人前相,應云,佛如鼓、機緣如椎、法輪
如聲。「初聞」者,五人俱初,陳如初悟故云初
聞。「香」,道品也。昔機如身、法輪如香。初悟名
「服」,「甘露」滅理也。「法流」即初果,「登真」即見諦。
《分別功德論》云:「佛最長子即陳如也。最小子
者即須跋也。」今未受化是故不論。


約教中
應辨教殊但明觀異,從觀判教理易分
故,故委以觀而分別之。況萬二千陳如居
首,無生乃是諸觀之宗,欲令聞名識行例
人知心。故大師歎古章疏云:「恨不見其
面,但恨不見其人;今見其文則見其心
矣。」今如是等雖不見人,乃見其智。初、三藏
[001-0170b]
教人不了像虛,故用《阿含》「盲」為譬也。初總
立譬境智,次、「頭等」下譬境因果,如六分和
合成身,如和合成業,業託父母如形對像
生,像必不實,由謂實故令後陰起。盲如無
生智,不見如不取。三、「若開眼」下明生不生。
於中初由取因故果生,次「若閉眼」下喻不
取因故果不生,鏡是助因得果,復由執心
緣之,方助於因而生於果,下文準此。於
中二:先總、次別。初總標不生,次「不見」下總
列因果不生。次「故阿含」下別中三科,為二:初
觀陰,次入、界。初觀陰中二:先明陰生為境,
次「若能」下無生觀智。初又三:法、喻、合。法中義
帶總別二境,謂因計色淨餘四皆淨,樂等
亦爾。是則五陰皆淨常等即總境也。此中想
行應云乃至受,識應云乃至想行,文且一
往。次觀中三:初正明用觀,次「既知」下明觀
成破惑,三「如是」下準因破果。初文又三:法、
喻、合。應知鏡譬若不對盲,本在衍門亦可
通用,具如《止觀》第五記。初法中二:釋、結。釋
二:先、別。次「又能」下總。悉皆無常等,知色中
少「無我」字。「是為」下,結。「如盲」下,譬;「是為」下,合。
次「既知」下明觀成破見,此中即破二十身
見。次「如是」下準因破果中有法、喻、合。


次觀
入界中先雙標入界,次正釋。釋中先更寄
此便明因緣,故知前陰即念處觀屬四諦
也。於中亦先大海以喻境生,次「云何」下以
苦種喻觀不生。初境中先約入,次以界例。
初約入中先約眼色二入廣明,次「耳鼻」下
舉十入例。初約眼色中具列十二因緣,初
[001-0170c]
無明中喻文在《阿含》中。「五皰」者,手足及頭,例
中少五塵。次觀中二:初入,次以界例。入中
二:先明眼色,次以十入例。初眼色中三:初
略明不生,次「云何苦」下反以生釋,三「若知」下
正明用觀。初略觀中乃以臭種用喻因緣,
既以貪恚念欲為苦種,牙即無明。又以取
塵善惡為臭汁,蠅蛆是行,此二不生故十
不生。「阿若最初」下,結,如文。


通教觀中以境
即故不先立境。亦先陰,次入界。陰中亦先
總,次「又觀」下,別。總謂總以鏡像喻五,別謂
五喻各別譬五,並先喻次合。初總中先約
色陰,次以四例,亦如於巾求兔叵得。人之
與鏡皆云幻者,因緣各從因緣生故,實因
實緣和合所生尚自如幻,況幻因緣所生非
幻?如巾如藥於兔名實,兔於巾藥名之
為幻,鏡像亦然。況今先見因緣如幻,像非
幻耶?細推具如《止觀》第五。今且略辨令知
觀別,故不廣論。今亦具有二空,次「觀根塵」
下觀界入,亦更寄界入以明因緣,故云無
明等。於中又二:先推根塵無明,次「煩惱」下
推三世即十一支,各有喻合。初喻中云「根
塵聚落」者,文在《大經》二十一,復以機關釋
成根塵和合義也。經云:「譬如有王以四毒
蛇盛之一篋,令人養飴瞻視臥起,若令一
蛇生瞋恚者,我當準法戮之都市。其人聞
已捨篋逃走。王時復遣五旃陀羅拔刀隨
之,密遣一人詐為親友,而語之言:汝可
來還。其人不信投一聚落,都不見人求物
不得,即便坐地。聞空中聲:今夜當有六大
[001-0171a]
賊來。其人惶怖復捨之去,乃至路值一河
截流而去云云。」合云:「蛇若害人不墮惡道,
無三學力必為五陰旃陀羅害,若不識愛
為詐親誑,觀於六人猶如空聚,群賊住於
六塵六入,欲捨復治煩惱駛流,應以道品
船栰運手動足過分段河,十住未免唯佛
究竟。」經文本喻三乘始終,今喻通教聲聞觀
法。言「機關」者,機謂機微,可發之義,關謂
關節,假人而動。故凡結身口皆由意動而
成作業。既云聚空,即本空也。言「云云」者,界
文乃略,具足如前三藏教明。一往且然,若委
修觀非此可了。


次別觀中亦先喻境智,「若
欲」下起行也。初中先立境智,次「青」下明境
體量,三「皆於」下結意。初立中先境、次觀。境
中初云「鏡喻法界」者,通以迷悟事理始末
自他同依一法界也。真如在迷能生九界,
即指果佛為佛法界,故總云十。是故別人
覆理無明為九界因,故下文中自行化他皆
須斷九,九盡方名緣了具足,足故正因方
乃究顯。次體量者,此中但以青等八法喻
十界者,或離或合隨便為言,故合二乘及
以人天,復略修羅仍開菩薩,亦可初地為
佛法界,諸文開合隨義準知。又「青黃」等,別人
初心與藏不別,故得借用《正法念》喻,但加
長短等耳。言「皆於鏡中」者,不出法界。法界
不出迷悟,迷悟不出於心。次起行又五,先
示自行化他分齊,以別教中無性德九故
自他斷,別修緣了而嚴本有常住法身。次「依
於」下依境起行,亦指但理為九界覆而為
[001-0171b]
所依,法界秖是法性,復是迷悟所依。於中亦
應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無明覆理能覆
所覆俱名無住,但即不即異而分教殊,今背
迷成悟專緣理性而破九界。三「次第」下明
因滅。四「若無」下明果滅。五「生亦」下總結因果
雙明不生,即界內外二生不生,俱不生也。
化物橫辨,文闕不論。


次圓觀者,先喻、次合。
喻中言「觀鏡」者,一法界也。「團圓」者,理境智
也。觀即是智,團圓是境。次「不觀」下明觀相。
「背」即無明,「面即」智明。「鏡」十界因,「形」十界緣,「像」
十界果。又鏡明性十界,像生修十界,故形像
修性皆具十界,並不出於法性理鏡,見明
形像修性本如,鏡內外一離於三教分別情
想,總以不二無分別智,依理通泯心境明
暗,故云不觀。觀境不殊、理無明暗,故云「非
背」等。約修得說故云「不取」等。次「但觀」下結
意中,但是總略出其觀相,不謀而照但觀
團圓,無始終故,故無際畔,本有故無始,常
住故無終。明暗如前。無一異者,雙非像無
像也。「不取」下,合也。初不取者,泯前十界。「善
惡」六界也。以六對小故云邪正,以菩薩佛
用對於小,故云大小,一切並泯故皆云無,
不復分別若性若修。「但緣」下泯前心境,以
法性實相即是三諦三觀,一切佛法之大都,
若泯若照無非法性,法性之體離泯照故
全泯照是。「觀煩惱」下,明觀體秖觀三道。生
即苦道。三道即是三德。於中初總明立觀,
從「陰入界即法身」去,教用觀法。本觀理是
不觀染除,染體自虛本虛名滅,故妙體滅
[001-0171c]
不立除名,障體即德不待轉除,故云生即
無生。次「解脫即業」等結成無生。次「是三」下複
疎總結。次「況變易」等者,以重況輕,界內重
障尚即妙德,況界外輕耶?今仍約底下三道,
若具論者,應約諸三法也。此中圓觀不同
藏別先境次觀者,若法若喻皆不二故,語雖
似通觀境別故。


所以釋陳如中教相約觀
其義廣者,以最初故。「若聞阿字解一切義」
下去,諸聖雖隨事別,論其觀行不出無生,
如頭陀抖擻乃至密行,亦何出於智斷無生?
故下去文準此可知。言「云云」者,應具須十
乘十境及方便等,全指《止觀》一部文也。故《止
觀》破遍中亦以無生為首,故今略示大綱。
若於阿若權實始終不迷,欲以圓觀消今
經中五佛三周本迹流通無非無生之大體
也,則能兼識一代觀境,故於名下略指方
隅。秖如世人為子立號尚有所表,況諸聖
者豈應徒然?若不然者,則唐設無生之名,
永無無生之旨,大小混濫權實杳冥,此一既
然餘例準此。


本迹中初約五味正示本迹,
此中阿字顯遍八教。次「眾生」下勸物思齊,
則五時功畢。次「非本」下明不思議體用功畢。
「故下文」下引開迹證,種種之言亦不出五
時八教。又隨本長短凡經幾度?為五時八
教示不生來。引《阿含》者,引迹證本,寄迹
中本迹示其尊卑,本地高下非此可悉故。
《雜含》三十一「佛在舍衛,夜暗天小雨,時告阿
難言:汝以蓋覆燈隨佛後行。阿難受教至
一處,世尊微笑。阿難白佛。佛言:非無因緣,
[001-0172a]
汝今持蓋隨我而行,我見梵王持蓋燈隨
陳如後,帝釋持蓋燈隨迦葉後,乃至毘沙
門天王持蓋燈隨劫賓那後。」所以偏於通
序中如是乃至諸聖弟子具四釋者,以「如
是」通指一部,「我聞」能聞一部,時處、教主必
無異途,咸是斯經之大略,況諸弟子在大在
小,若顯若晦、為主為伴,示訥示辯、有屈有
申,厭外欣內背大向小,引小入大會偏
歸圓,自因之果,皆為眾生作種熟脫、去來
今益,所歷既多時處不一,良由機緣生熟
未等。今既咸會,以昔望今,令成今教人法
俱美,故用四釋令了機應,從外至內,後入
《法華》本迹兩門先後悟入,皆藉引導影響發
起,隨聞一句若人若法,皆成化儀悉可為
觀,故於一人遍須眾釋,況令後代聞名起
行,稟教識體思迹覩本,尋其因緣廣照
始末。若得此意,於一人所、於經一句,可以
為上求境、可以識下化機,可以曉聖者化
儀、可以了凡眾稟益,可以達名義同異、可
以知行等理殊,可以知隨聞成觀、可以解
迹本人法,可以信化事長遠、可以仰聖恩
難報,可以知眾生難化、可以知會理至
難。他不見者謂為繁芿,況得今意?凡聞諸
經一法一事一人一行,則解十方三世佛事,
唯除淨土餘塵施化,況復亦以比丘思之。故
知諸土諸佛用教現身雖復不同,然思修
之門其理無別。
法華文句記卷第一
[001-017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