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c0034 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釋-唐-無著菩薩 (master)



No. 1513 [No. 1511, cf. Nos. 1514, 1512]
《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釋》
卷上


無著菩薩造頌 世親菩薩釋
三藏法師義淨奉 制譯


「 此經文句義次第,
 世無明慧不能解,
 稽首於此教我等,
 無邊功德所生身,
 具如斯德應禮敬,
 彼之足跡頂戴持,
 覺轅難駕彼能乘,
 要心普利諸含識。」



經云「能以最勝利益」者,此據成熟菩薩。「能以
最勝付囑」者,此據未成熟菩薩。云何於諸菩
薩最勝利益?復何者是最勝付囑?為答此問,
頌曰:


「 勝利益應知,
 於身并屬者,
 得未得不退,
 謂最勝付囑。」



謂於菩薩身中為其利益,亦能令彼菩薩益
其所有相屬伴類,名最勝利益。於彼身中令
其佛法成熟攝聚故,即是利益彼身,亦令化
餘有情所有堪能皆成就故,是於屬者能為
利益。如是應知,於得未得所有功德,能為彼
作不退之因。由於善友而親委寄,是名以勝
付囑而相付囑。此中得而不退者,欲令不捨
大乘;未得不退者,令於大乘更趣殊勝。諸有
發趣菩薩乘者,應云何住?為答此問,頌曰:


「 於心廣最勝,
 至極無顛倒,
 利益意樂處,
 此乘功德滿。」



此明何義?若菩薩作此四種利益意樂,始是
[001-0875b]
發心住於大乘具此意樂,方可名為功德圓
滿。云何為四利益意樂?一、廣大;二、最勝;三、
至極;四、無顛倒。經云「諸有發趣菩薩乘者,當
生如是心,廣說乃至如是一切」,此明廣大利
益意樂。「我皆令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者,此
明最勝利益意樂。「雖度如是無量眾生乃至
不名菩薩」,此明至極利益意樂。此何意耶?欲
明所有一切眾生悉皆攝同菩薩,己身由斯
但是寂滅,己身無別有情也。若作別有眾生
不為己想者,此即不名菩薩。若攝為己體,即
是至極不捨,是故名為至極意樂。「若菩薩有
我想、眾生想、壽者想、更求趣想者,則不名菩
薩」,此明無顛倒利益意樂。此即由依有身見
故我等想生,為令正斷是不顛倒,次下當顯
諸有發趣菩薩乘者應如是修行。經云「菩薩
不住於事應行布施」如是廣說。此中何意?以
一施聲而總收盡六到彼岸耶?答曰:


「 六度皆名施,
 由財無畏法,
 此中一二三,
 名修行不住。」



為明此六咸有施相,此之施性由財無畏法,
財施由一謂是初施無畏;由二謂是戒忍,於無
怨讎戒也及怨讎處忍也不為怖懼故;法施由三,謂
是勤等,由其亡倦勤也、了彼情已定也、宣如實法
慧也。此是大菩薩修行之處,即是以一施聲收
盡六度。經云「菩薩不住於事,應行布施」如是
等者,此中何謂不住性耶?頌曰:


「 為自身報恩,
 果報皆不著。」



言「不住於事」者,此顯不著自身、不住隨處。「應
行布施」者,此顯不著報恩於利養恭敬等。求
[001-0875c]
恩望益之處事有多途,故云不應隨處生著
而行布施。「不住於色」等者,謂不著果報。問:何
須如是行不住施耶?頌曰:


「 為離於不起,
 及離為餘行。」



由顧自身不行其施,為欲離其不起心故,莫
著自身速應行施。由望恩心及悕果故,遂捨
正覺菩提果性,為於餘事而行惠施,是故當
捨求餘行施。次下當說攝伏心。其事云何?


「 攝伏在三輪,
 於相心除遣,
 後後諸疑惑,
 隨生皆悉除。」



經云「菩薩如是應行布施乃至相想亦不應
著」,此顯所捨之物及所施眾生并能施者,於
此三處除著想心。次明布施利益。或有難云:
既於施等離其相狀,如何當獲福德利益?為
答此故,說生福甚多。問:何故宣說於修行後
不彰福利,於攝伏下方始言之?答:為顯若人
不著相想,方能行彼不著施也。從此已後所
有經文,皆為除遣後後疑惑。於此便有如是
疑生。問:若不著於法而行施者,如何為求正
覺勝果行惠施耶?為答此疑,經云「於汝意云
何?可以勝相觀如來不」,如是廣說。頌曰:


「 若將為集造,
 妙相非勝相,
 三相遷異故,
 無此謂如來。」



若謂如來是由施等因緣所造,於有為相中
得最勝性者,便見如來有其勝相。若望如來
真如之性,即無此勝相,是故不應以勝妙相
觀於如來,由彼法身是非集造之所顯故。次
云「何以故?如來說彼勝相三相遷異故,由此
勝相即非勝相」,此中意說三相之體是遷流
[001-0876a]
故。「妙生!所有勝相皆是虛妄,是故應以勝相
非相觀於如來」,此意欲明從因生法是虛假
故無。此謂如來由彼全無三種相故,由離此
相即以無相為相。「若於是處無生住滅變異
之性可了知」者,此顯如來不是有為造作之
性因緣所成。如是明解如來性已,雖為佛果
而行布施非著法施,即是除去疑情。次下妙
生重生疑念:若由如是行無住施者,即因
極甚深;復說如來是無為性,即是果極甚深。
如何末代得有信者,令彼果報不虛棄耶?為
斷此疑,頌曰:


「 因與果甚深,
 於彼惡時說,
 此非無利益,
 由三菩薩殊。」



縱於末代而有菩薩具戒、具德、具慧,由此說
法果利不虛。頌曰:


「 由於先佛所,
 奉持於戒學,
 并植善根故,
 名具戒具德。」



經云「然彼菩薩非於一佛而行恭事,非於一
佛植諸善根」,此顯於先佛所為持戒故,而行
恭敬承事及為種諸善根,如其次第即是具
戒、具德。次明具慧人,頌曰:


「 能斷於我想,
 及以法想故,
 此名為具慧,
 二四殊成八。」



此明我想有四、法想亦四,故成八想。頌曰:


「 別體相續起,
 至壽盡而住,
 更求於餘趣,
 我想有四種。」



我想四者,謂是我想、有情想、壽者想、更求趣
想,四種不同。此於別別五蘊有情自生斷割,
為我想故,見相續起作有情想薩埵是相續義,乃至壽
[001-0876b]
存作壽者想,命根既謝轉求後有作更求趣
想。法想四者,頌曰:


「 皆無故非有,
 有故不可說,
 是言說因故,
 法想有四種。」



法想四者:一、法想;二、無法想;三、想;四、無想。
此謂能取所取諸法皆無故,法想不生,即無
法想。彼之非有法無自性,空性有故非無法
想。即彼非有有非有性,非言所詮故非是想,
是言說因故非是無想。由想力故,雖非言顯,
而以言說故有八義不同。由我及法八想斷
故,名具慧人。何意此義但於具慧而說,非具
戒、具德者何?答:為顯實想有差異故。何者是?
頌曰:


「 由彼信解力,
 信故生實想,
 不如言取故,
 取為正說故。」



由此義故,說彼之後而云「是人乃能聞此經
典生一信心」,由具慧者不如言而取,及由隨
順勝義智故,取為正說故,名為實想。為斯
理故,說彼之後便云「不應取為法、不應取為
非法,不應如言所說將以為法,亦復不即
執為非法」,由此是能隨順勝義智,取為正說
故。即是經云「聞說是經生實信不」。經云「妙生!
如來悉已知見是人」等者,為顯何義?頌曰:


「 佛了果非比,
 由願智故知。」



彼具戒等人所有果報,佛非比知,然由願智
現量而了。若不言見,或謂比知;若不言知,恐
是肉眼等見,是故知見並言。何故世尊作如
是語?頌曰:


「 為求利敬者,
 遮其自說故。」


[001-0876c]


彼具戒等,為求利養恭敬,自說己德,便生念
曰:「如來既遙鑒我,為此無宜自說。」


經云「妙生!彼諸有情當生當攝無量福聚」者,
此目何義?謂是令其福聚當生,又是彼福當
能相續熏習不斷。言「有我執」等者,意說有隨
眠性,非有現行執。


經云「是故如來密意宣說筏喻法門。諸有智
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此中有何密意?頌
曰:


「 證不住於法,
 為是隨順故,
 猶如捨其筏,
 是密意應知。」



謂於經等法非增上證所住處故,即得證已
應捨彼法,如到彼岸捨棄其筏;於增上證是
隨順故,應須收取,如未達岸必憑其筏。是名
密意。一筏之上有其取捨,故名為密。若是自
餘非順證法,理須捨故。次後更為除疑。何者
是?上文云「不應以勝相觀於如來,彼從無為
所顯性故」,若如是者,復如何說釋迦牟尼如
來證於無上正等菩提,乃能宣揚所有法教?
由斯道理,彼非正覺,亦不說法。答此疑故,頌
曰:


「 化體非真佛,
 亦非說法者。」



由有三佛:一、法身佛;二、受用身佛;三、化身佛。
言釋迦牟尼佛者,即是化身,此乃元非證覺,
亦不說法度生。文云「何以故?佛所說法」等者,
為遮總撥一切說法之事故,云「化體非真佛,
亦非說法者」。然非總無,頌曰:


「 說法非二取,
 所說離言詮。」



如是二種,謂法性、非法性,非耳能聽、非言能
[001-0877a]
說。是故應知,非法、非非法此據真如道理而
說。彼非是法,謂是法無為其性故。復非非法,
由彼無自性體是有故。何故但言所說之法,
不言能證之人?答:但言所說,能證義顯,由非
不覺得有所說。


經云「以諸聖者皆從無為之所顯故」者,為明
說此法因,由諸聖人並從真如清淨之法所
顯現故,名無為所顯,是故彼還說無為法。凡
所有事言不能宣者,此即豈能取也?彼之自
性非是言說所行處故,明此即是非言說性。
何故此中無有簡別,總說聖者不唯言佛?答:
為明聖人皆從真如清淨所顯。由有全淨、一
分淨故,隨其所應,故無有過。又說福差殊,欲
何所顯?答:法雖實是不可取性及不可說,然
而有益。頌曰:


「 自受為他說,
 非無益集福。」



何故經云「世尊!此福聚者則非是聚,是故如
來說為福聚福聚」?頌曰:


「 福不持菩提,
 彼二能持故。」



言福於菩提不能持負故,二於菩提是能持
故,頌意如是。何謂為二?謂自受、為他說。經云
「既自受已,於他演說」。未了此言將述何義?由
其聚聲梵云塞建陀,有其多義,或是聚義,或是肩義,或是分段義。若依此方譯之為聚,但得積聚義,遂無餘
義。此中且據二種,此為昔人不解梵音,又譯之為趣,深成遼落。又復須知,此聚義、肩義、解時極難也有二種

義:一是聚積義;二是肩荷義。猶如在肩能持
於擔,為此名肩為聚。由斯理故,彼福積聚說
為福聚。由其不能持荷菩提,說為非聚,即非
肩義是積聚義。此二是菩提因,福乃甚多。問:
何故此二能持菩提?為顯斯義,故,經云「何以
[001-0877b]
故?妙生!由諸如來無上菩提從此經出」等。何
故菩提言出、諸佛言生?頌曰:


「 得自性因故,
 此餘者是生。」



言菩提者即是法身,此是無為性故,名為自
性。是故此二是得彼之因,非是生因。若望此,
餘受用化身是生因故。由此親能持菩提
故,生福甚多。為顯此義,經云「何以故」等。何故
此是能成立因?頌曰:


「 唯是佛法故,
 能成最勝福。」



言「如來說為非佛法」者,此顯所覺之法唯佛
能證,由不共性是故最勝,此是最勝福因性
故招福極多,意明此是能成勝福之親因。上
經云「聖人皆是非集造之所顯示,為此諸聖
於彼證法不可取不可說」者,諸預流等聖人
並悉取其自果,如何此成非所取性?於其所
取而宣說者非不可說性。為遣疑故生起後
文,即彰非所取所證理善成就。頌曰:


「 不取自果故,
 非可取可說。」



由是無為所顯性故,彼於六境無有少法可
得,既無可預名為預流。乃至阿羅漢亦無有
法,理皆同此。無為之法體無可取,為此聖人
於自果不取不說。若聖人作如是念:我得果
者,即是有其我等執者。意說有隨眠惑,非是
現行,由非彼證現觀之時有我等執而云我
得。何意妙生自說得阿羅漢?為令一分有情
知已親證故。又復自說得無諍住者,為顯身
與勝德相應,為欲令他生勝敬信故。為何意
趣而云妙生都無所住,而說我得無諍住得
無諍住?頌曰:
[001-0877c]


「 解脫二障故,
 說妙生無諍。」



障有二種:一是煩惱障;二是定障。於斯脫故,
不住二障,為此再言。此言二無諍性,即是諍
之非有。次復起疑言:世尊昔於然燈佛所有
法可取,彼亦為他說其法要。以此而言,如何
得成無取、無說?為答斯難,故云「實無有法是
如來所取」。此有何意?頌曰:


「 在然燈佛所,
 言不取證法。」



此言世尊在然燈佛所,亦不以言取其證法。
頌曰:


「 由斯證法成,
 非所取所說。」



若言諸聖皆是無為所顯,彼法不是所取亦
非所說者,如何諸菩薩取嚴勝佛國土耶?又
受用身如何自己取為法王、世間於彼將為
法王?為遣疑故,方生下文。此中意者,頌曰:


「 智流唯識性,
 國土非所執。」



由彼實無佛土嚴勝是可取事,除從諸佛淨
智所流唯識所現,此即不能有所執取。若言
實有形質是可取性,我當成就國土嚴勝者,
斯誠妄語,如來說彼不是嚴勝,由此說為國
土嚴勝。此有何意?頌曰:


「 無形故勝故,
 非嚴許嚴性。」



言「莊嚴」者,此有二義:一是形相;二是勝相。此
最勝者,是第一義,此由無形質故。佛土莊嚴
非是莊嚴,以彼不是真莊嚴故,是故說此以
為最勝,勝法集此故名最勝。若執有佛土形
勝莊嚴,云我當成就彼,即便於色等境界有
住著心。為遮此見,故有不住文生。所云受用
身佛如何自己取為法王、他亦爾者,為答此
[001-0878a]
難故,將受用身同妙高山。此文欲顯何義?頌
曰:


「 譬如妙高山,
 於受用無取。」



如妙高山王,獲得勝大尊主性故,名為妙高,
而不自取為山王性,以山無分別性故。受用
身佛亦復如是,具法王性,由獲勝大尊主性
故,名為勝大,而不自取其法王性、我是法王,
以無分別故。如何得是無分別耶?為顯斯義,
文云「如來說為非身」,由彼非有說名有身。此
有何意?頌曰:


「 非有漏性故,
 亦非是因造。」



然受用身非有漏性故,由此非有說為有身,
皎然純淨自體有故。亦非是因造,由此有身
非是仗他因緣生故。何故於先顯福德性已
說其喻,今何更說?頌曰:


「 為顯多差別,
 及以成殊勝,
 前後福不同,
 更陳其喻說。」



前明三千世界,喻顯福多;今說無數三千,彰
其更廣。何故於前不言斯喻?為受化者所樂
不同,先少後多,意在於此。前福差別不明成
立之因,為於菩提無有荷持之用;今欲顯其
能立因相,更將別喻隨事而言。
《能斷金剛般若波羅蜜多經論釋》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