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o0011 宋大事記講義-宋-呂中 (WYG)


[018-1a]
欽定四庫全書
 宋大事記講義卷十八
             宋 吕中 撰
 哲宗皇帝
  元祐九年/  紹聖五年/  元符三年/
   即帝位 太皇太后同聽政
元豐八年三月上即位太皇太后同聽政上甫十歲臨
朝莊嚴
[018-1b]
   廢罷新法等事皆從中出
元豐八年三月罷京邏卒罷開河役夫罷造軍器工匠
四月罷戸馬寛保馬限罷成都府利禄買馬罷在京東
西泗州物貨塲罷市易抵當汴河隄河岸司地課放市
易常平免役息錢罷賃地出限罰錢罷免行錢罷提舉
保甲錢罷錢粮提舉保甲官罷方田罷鄜延團將罷增置
鑄錢十四監十二月罷後苑作坊院
初詔司馬光吕公著於外未至遣中使迎勞太皇后手
[018-2a]
書問以今日設施所當先光未及條上已有㫖散遣脩
京城夫役止御前工作出近侍之無狀者敇中外無敢
苛刻暴歛廢罷等事皆從中出大臣不與
 母后臨朝三代之所未有高曹向孟之賢亦漢唐之
 所無也而宣仁聖烈皇后又母后之聖者與太任太
 姒匹休矣人皆謂新法之改出於司馬入相之時而
 不知公之未至也凡廢罷等事皆從中出非章惇蔡
 確之所抑亦非有待於司馬光吕公著之所教也
[018-2b]
   罷置等法
元豐八年司馬光言新法之弊陛下微有所改而逺近
皆相賀不可從三年無改父之說保甲免役錢將官三
事當今之急務釐革之所當先也
元祐元年立三司同取㫖法立戸部總財用法罷提舉
常平官復差役禁科舉用字說置春秋博士八月復常
平法罷青苗錢
初進說者以三年無改於父之道欲稍捐其甚者光乃
[018-3a]
毅然爭之曰先帝之法其善者百世不可變若王安石
惠卿所建非先帝本意者改之當如救焚救溺也况太
后以母改子非子改父衆議乃定或曰元豐舊臣有以
父子之議間於上則朋黨之禍作矣光起立拱手厲聲
曰天若祚宋必無是矣
 變熙寧之法者改神宗本年之悔太皇初年之盛心
 天下人心之公論也司馬光謂先帝之法善者雖百
 世不可改者若安石惠卿之所建非先帝意也改之
[018-3b]
 當如救焚拯溺也此正孔子三年無改於道之意也
 然謂太皇以母改子則他日章惇之徒必以子不可
 改父之說進者此紹述之論所由起也當時吕公著
 之言曰保馬之法先朝已知有司奉行之謬市易之
 法先帝尤覺其有害而無利福建江寧等路配買茶
 鹽俱非朝廷本意一切罷去則是當變之法皆出於
 神宗末年之意推此意而行之則無紹述之患矣吕
 公著又謂青苗之法但罷逐年比較則百姓自免抑
[018-4a]
 勒之患充役之法少取寛刺之數則無下戸虛納之
 患保甲之法只此農隙教習則不至有妨農之患更
 張之際當須有術不在倉卒此亦所謂在所當改而
 可以無改者耳推此意而行之則無反覆之慮矣故
 曰熙寧之小人不可以盡去而熙豐之法則不可以
 盡變去熙豐之小人不可以不急而變熙豐之法則
 不容以太急青苗均輸所可罷而僱役之法未可以
 遽罷也保馬戸所可罷而保甲之法未可以遽罷也
[018-4b]
 新經字說可廢而取經義先論策之意不可廢也然
 司馬光之變法如救焚拯溺四患未除死不瞑目至
 於言朋黨之禍則曰天若祚宋必無是事此又司馬
 光至誠至公之心質之天地而無愧也後世聞公之
 言可以流涕痛哭矣
   復差役法或又言不便
元祐元年復差役法惟衙門一役用坊塲河渡錢依舊
法募人不足計差蘇軾言免役差役各有利害免役先
[018-5a]
帝本意使民戸專力於農决不可變光不悅軾曰日者
魏公刺陜西義勇公為諫官言之甚力豈今日作相不
許軾盡言耶蘇軾范純仁馬黙皆以復差役為不便蔡
京知開封府即用五日限光曰人人如待制何患法不
行乎臺諫累䟽報罷安石罷相在金陵聞變其法夷然
不以為意及聞罷役法愕然失聲曰亦罷至此乎此法
終不可罷安石與先帝議之二年乃行無不曲盡後果
如其言
[018-5b]
 世率吳蜀之民以僱役為便秦晉之民以差役為便
 荆公温公不用周知四方風俗故荆公主僱役然差
 僱二役輕重相等利害相半非闗於民土地然也葢
 嘗推原二法之故矣夫差役之法行民雖有供役之
 勞亦以為有田則有租有租則有役皆吾職當為之
 事無所憾也其所可革者衙前之重輕耳官物䧟失
 勒之出官綱費用責之供農民之所不堪茍以衙前
 之役募而不差農民免任則民樂於差之法矣至僱
[018-6a]
 役之法行民雖出役之直而闔門安坐可以為生生
 之計亦無怨也其可去者寛剰之過敷耳實費之用
 所當出額外之需非所當誅茍以寛之數散而不歛
 下戸免需則樂於僱之說矣因其利而去其害則二
 法皆可行也然士大夫進用於熙寧之時以僱為是
 進用於元祐之時以差為得公心不立隨聲是非可
 嘆也善乎邵氏之言曰蘇軾范純仁温公門下士以
 差役為未便章厚荆公門下士以僱役為未盡雖賢
[018-6b]
 否不同各不私其所主若蔡京則賢如溫公暴如子厚
 皆足以欺之眞小人耳信哉斯言
   立科舉十法
元祐元年七月立十科舉法從光之請也曰行義純固
可為師表曰節操方正可備獻納曰智勇過人可備將
帥曰公正聰明可備監司曰經術精通可備講讀曰學
問該博可備顧問曰文章典麗可備著述曰善聽訟獄
盡公得實曰善治財賦公私俱便曰明習法令能斷奏
[018-7a]

 古人非無全才也然垂共工則不責以䕫之樂稷知
 播種則不任以契之教因所長而用之終其官而不
 徙此堯舜三代所以代天工也後世不以科舉取人
 始則一空言進之一旦命以獄訟已而畀以財賦已
 而責以禮樂任將帥則欲其為衛霍典州郡則欲其
 為龔黄一人之身無官不可也世豈有此人哉此司
 馬光所以有十科取士之法也
[018-7b]
   立户部總財用法
元祐元年立戸部總財用法光言戸部尚書舊三司使
之佐左曹𨽻尚書右曹不𨽻尚書天下之財分而為二
乞令尚書兼領之三月以李常為户書或疑常文士少
吏幹光曰使此人掌財計天下知朝廷非急於征利掊
克之風庶幾稍息
 以尚書兼領左右曹還國初三司之職也以李常為
 户部尚書此還國初用儒臣有才幹者掌邦計之法也蓋
[018-8a]
 自熙寧變法以來司農與三司變而為二司農之財
 多於三司之所蓄三司掌邦費司農掌聚歛遂使元
 豐官制之行分戸部為左右曹左曹即前日三司也
 右曹即前日司農也故温公謂天下皆國家之財而
 分張如此無專主之者誰謂國家通融措置公共愛
 惜者乎故令尚書兼領而諸州錢糓𨽻提舉三司者
 亦具報申戸部則天下利權一矣安石之分為二者
 葢以司農儲非常之用崇觀亦分而為二者葢以右
[018-8b]
 曹奉君上之欲此温公之慮也
   置理訴所以通下情
元祐元年置理訴使熙寧得罪者自言
 此固所以通下情伸寃枉也然熙寧以來所以得罪者
 不過言新法不便之人爾朝廷以詔一伸雪可也何
 必置理訴所哉置其自理訴所而元符間又有詳理
 訴局得罪凡八百人國家前日之屈固所以為今日
 之伸孰知今日之伸反所以為異日之屈者哉
[018-9a]
   復茶鹽法通商賑饑恤貧
元祐元年復茶鹽法許通商四月賑淮南饑賜上供米
十萬石蠲旱傷租二年出禁錢賜貧民
 此祖宗以仁立國之意暫息於熙寧而復續於元祐
 也使元豐紹聖相傳襲中間無元祐數年之澤則靖
 康豈至後日而始見哉
   絶内降
元豐八年嚴内降復奏法王巖叟言杜絶内降不可不
[018-9b]
防微太皇曰卿言極是然决不至有此
 章獻治朝之時内降之法正於外朝之紀綱宣仁臨
 朝之時内降之法正於内朝之紀綱不待正於外朝
 故為天聖之大臣難為元祐之大臣易
   回國論  疏陳十事
元豐八年詔公著侍讀逹先帝意用之入見陳十事一
畏天二愛民三修身四講學五任賢六納諫七薄歛八
省刑九去奢十無逸
[018-10a]
 熙寧之臣以天變不足畏人言不足懼祖宗不足法
 民怨不足矜謂暴虐為無傷謂厚歛為有益謂多慾
 不足害治何等議論如此觀吕公著一䟽十事所陳
 眞可以回慶厯諸公之議論矣
   求直言
元豐八年詔求直言從司馬光之所請也先是五月詔
求言其中有曰若乃因有所懷犯非其分或扇揺事機
或迎合已行上則徼倖希進下則眩惑流俗則出罰之
[018-10b]
行是亦不得已也光言人臣惟不上言上言則可以六
事罪之矣是始於求諫而終於拒諫也乞改前詔乃下
詔許中外實封言事
 自安石排舊臣而舊臣不敢言逐臺諫而臺諫不敢言編管
 監門而小臣不敢言置京師邏卒而亡卒不敢言下情不通
 久矣司馬光入相之初以開言路為第一義固所以
 痛掃十餘年言路之荆棘所以為改新法之根本也
 使言新法之不便者出於天下之公而非出於一人
[018-11a]
 之私庶可以無後日之患故范純仁之言曰郡縣之
 弊守令知之言路之弊監司知之茶鹽利局民兵刑
 法差役之弊提其局及受其寄者知之軍政之弊樞
 宻及將領者知之邉防之弊守邊者知之各使條陳
 某事利人可以興行某事勞擾可以簡省某事蠧害
 公私可以釐革葢惟其能盡天下之情斯能變天下
 之法以當天下之心也
   薦賢才
[018-11b]
元豐八年吕公著曰必欲實利及民莫若任人為急於
是薦孫固方正有學識范純仁勁挺有風力可充諫議大
夫等官李常清直有守可備御史中丞劉摯性資端厚
可充侍御史蘇轍王巖叟並有才氣可充諫官言事御
史又薦劉摯趙彦若傅堯俞范純仁唐淑問范祖禹六
人或處臺諫或侍讀必有禆益
 元豐之末上自朝廷之執政下至州縣之小吏非王
 吕之舊人則章惇之私臺也故司馬光吕公著之改
[018-12a]
 新法也既以開言路為先復以召正人為急葢正人
 既召則新法不患其不改吾觀元祐之人貶竄於元
 符紹聖以後禁固於崇觀之間而英風義氣至死不
 衰君子之澤未嘗斬皆元祐培植之功向使元豐之
 後即繼以紹聖則其不待靖康而後見也
   三㫖宰相
元豐八年五月王珪薨時號三㫖宰相上殿云取聖㫖既
奏云領聖㫖出外云得聖㫖也
[018-12b]
   相重臣
元豐八年以蔡確韓緽為左右僕射章惇知樞宻院司
馬光門下侍郎温公居洛十五年田夫野老號司馬相
公婦人孺子亦知其為君實也赴闕衛士以手加額曰
此司馬相公也争擁馬前呼曰公無歸洛留相天子活
百姓所在民遮道聚觀焉太皇聞之遣内侍勞公問政
 所貴乎大臣者非以其有過天下之才智也必其有
 服天下之德望也王安石所以變舊法之易者以其
[018-13a]
 虛名虚行足以取信於人司馬光所以改新法之易
 者以其居洛十五年天下皆期之為宰相也然安石
 權臣温公君之重臣矣
   侍大臣
元祐元年以司馬光為左僕射
 仲淹之事所以行之而遽變者以章德象為相而仲
 淹為叅政也司馬光所以能變新法於數月之頃者
 以光為左僕射而其權重也使天假之年得以盡行
[018-13b]
 其志則豈有後日之禍哉二年以吕公著為左僕射
   定官制
元祐元年立旦三司同取㫖法四月文彦博平章軍國
事序相臣之上
 國初相臣同心共濟進退百官經理大政皆與聞之
 自元豐官制既行維中書取㫖其權獨重葢出蔡確
 之私意自吕公著請三省同班奏事而後三省得同
 取㫖矣國初宰相平章事有至三相者自元豐官制
[018-14a]
 既行惟置二相元祐初司馬相公欲起文彦博居已
 之上乃以師臣之禮待之此元祐兼用祖宗之制也
 元祐行之非不善而繼之者有假是以行其奸章子
 厚任左僕射則廢分班奏事之制以為先帝之意故
 終不置右相此元祐之制而偏重左相之臣者也至
 京以太師總三省之政號為公相而使宰執居其下
 此又元祐之制而偏重公相之職者也法一而已君
 子用之以濟其善小人用之以濟其奸此愚所謂建
[018-14b]
 官之制不惟其名而惟其實不惟其官而惟其人信
 矣
   序官爵
元祐三年詔文臣繁御分左右自朝儀以上進上為左
餘為右明年詔朝儀以下並分左右紹聖罷之惟朝議
以上如故崇寧又詔朝議中散正議光禄分左右兩資
應轉者先右而後左
 元祐之分左右所以别晉品崇寧之分左右特以序
[018-15a]
 官爵耳
   舉諫官
元豐八年詔舉諫官時已除范純仁唐淑問朱光庭蘇
轍范祖禹為諫官章惇曰故事諫官皆兩制以上舉然
後執政擬今除目自中出不知陛下何從知之得非左
右所薦此門不可啟太后曰此大臣所薦非左右也
 熙寧初年之臺諫不同葢熙寧四年以君子而攻小
 人也四年以後以小人而攻君子也至元祐初年之
[018-15b]
 臺諫則以君子而攻君子也惟君子自相攻此所以
 啟紹聖之臺諫以小人而攻君子也愚故曰熙寧以
 前朝廷受臺諫之福熙寧以後朝廷受臺諫之禍者
 此也
   重監司
元豐八年十一月以鮮于侁為京東轉運温公曰欲救
東土之弊非子駿不可安得數十子駿布天下乎
 外臺正則州縣之紀綱正故范仲淹革弊於慶厯之
[018-16a]
 時首汰監司之不才者司馬改法於元祐之初惟先
 擇轉運使而已此可革前日提舉常平之擾而察青
 苗等之為弊也
   崇節概之士
元祐二年四月授陳師道官師道徐州人傳堯俞謂秦
觀曰吾將見之懼其不吾見也子能介我於陳君乎懷
金欲餽之及覩其貎聽其議論竟不能出留都不逾年
章惇欲一見不可得
[018-16b]
 張來秦觀黄廷堅陳師道四君子遊於蘇氏之門一
 世文章之傑然張文章之士耳秦之論事猶不及於
 三子則亦徒文章之士也而陳之節概猶過於黄是
 各有優劣也
   崇道學之臣
元豐八年六月程顥卒嘗曰一命之士茍存心於愛物
於人心有濟熙寧初除監察御史裏行前後進說大要
以正心懲慾求賢育才為先薦數十人以父表弟張載
[018-17a]
弟頥為首嘗赴中書議事安石方怒顥徐曰天下事非
一家私事願公平氣以聽安石愧屈又曰但作事順人
心誰不願從安石曰此則誠是顥章數十上其尤係教
化之本原者則論五覇及正學禮賢等篇是也竟以言
常平法不便出知扶溝縣為溝洫之法未及興功而去
曰以扶溝之地盡為溝洫必數歳乃成吾經畫十里之
地開其端後人知是利必有繼之者吾於扶溝興設學
校亦幾成而廢百里之地至狹也而道之興廢闗焉嘗
[018-17b]
曰新法之行吾黨激成之當時自愧不能以誠感悟上
心遂成今日之禍吾黨當與安石分其罪可也
 道之不明天實憫之篤生賢哲資禀特異元氣之㑹
 渾然天成天意固有所屬矣居言路十年充養備至
 人見其辭氣肅然不敢即也而和氣充浹見靣盎背
 遽色厲辭無有也人見其接物粹然若可易也而望
 之崇深截乎規矩凖䋲之不敢慢也局度清越世故
 若將凂焉而克勤小事雖鄙賤猥𤨏弗憚也立言路
[018-18a]
 言近而易知叩之則無窮出之則愈新也人隨其所
 見者不一而不知先生道積乎中固純乎而不雜也
 嘗究先生所以用力之地謂心不可以一事留學不
 可以一善止有適有莫戒其非天地之全客氣未消
 防其非義理之勝去新學之支離非釋氏之不相聯
 屬忌學者先立標凖斥記誦者之玩物喪志遊其門
 者如羣飲於酪各充其量故得先生之教者如顯道
 之誠篤公扶之端厚得先生之和者如惇夫之安恬
[018-18b]
 中立之簡易隨其所得固已自足名世矣元祐羣
 賢悉起散地先生獨有憂色使之協濟於朝以施調
 一之功安有紹聖報復之禍哉
 
 
 
 
 宋大事記講義卷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