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f0014 盡言集-宋-劉安世 (WYG)





[010-1a]
欽定四庫全書
 盡言集巻十
            宋 劉安世 撰
  論都司官吏違法擬賞事
臣伏見尚書省吏額房㸔詳畢中書後省所條六曹寺
監吏人額禄文字都事時忱於司勲所定酬賞之外别
擬特㫖違法推恩其事已具臺章臣不復論竊聞近降
㫖揮改從司勲元議而舞文之吏尚仍舊職事繫綱紀
[010-1b]
須至論列檢准元祐元年十月十三日勅節文應三省
人吏除嵗終比較屬本省外其勞績合推恩依條送吏
部勘當上尚書省次第施行今來司勲既已勘當各已
指定酬賞而都司輒敢廢格旋擬特㫖所得恩例四人
獨優僥倖無憚莫甚於此且天下之事既有定法循常
進熟即可奉行惟是重輕可否之間規矩繩墨之外非
常之斷必歸人主是以進呈之日面取聖㫖大臣於此
猶不得專豈有胥徒乃可擅命冐昧公議欺罔執政違
[010-2a]
法亂紀漸不可長伏望聖慈詳察事理據今謬賞之人
除果無大過自來不為人所指目者並依司勲勘當推
恩且令依舊外其時忱蘇安静任永夀時惲四人姦惡
如此不可復留欲乞並與合得官悉令外補庶幾稍破
黨與不致亂政取進止
  第二
臣近具劄子論列尚書省都事時忱等四人舞文亂法
過冐厚賞乞行罷斥以破黨與竊聞時忱及任永夀已
[010-2b]
令外補外時惲蘇安静尚留公府物議未安須煩天聽
臣竊謂有司遷進數吏恩澤厚薄固未足論然尚書省
乃政本之地法度之所自出若容姦慝廢格條詔將何
以訓迪在位表率四方臣詢採衆言考驗實狀惟此四人者招權用事蠧弊非一今去留相半無以示懲而又
同罪異罰有害政體伏望聖慈深賜省察檢㑹臣前奏
事理特降㫖揮并蘇安静時惲悉令斥逐庶懲巨猾以
厲其餘稍存紀綱不累聖政取進止
[010-3a]
  第三
臣近嘗論奏尚書省都事時忱等違法冐賞乞行斥逐
雖蒙朝廷節次罷免而考之輿論皆謂行之未盡公議
尚欝臣不敢蔽輒具條析上取睿斷臣伏見今年三月
二十三日勅節文檢㑹吏部狀准都省送下任永夀等
狀重别㸔詳六曹寺監吏人額禄文字了當今參酌欲
任永夀候出職日循一資時惲候補充守當官日升四
名蘇安静與減二年磨勘時忱與減一年磨勘用為酬
[010-3b]
奬尚書省白劄子都司擬到時忱特減二年蘇安静特
與先次補轉都事任永夀選滿合注判司簿尉以封樁
戸房合循兩資乞換授擬特換本等班行依舊祗應時
惲擬升八名縁有勞績六次該升兩名累計十名擬免
試先次特補守當官校准元祐元年十月十三日敕節文今後應陳乞勞績各隨事大小施行不許併合就重
陳乞臣㸔詳任永夀未合出官故吏部擬定候出職日
循一資今來兼用封樁戸房轉官酬奬換本等班行即
[010-4a]
是併合就重其違法一也又敕節文人吏主行文書職
事當然若事成於已猶不可論功况於他人豈可冐受
其係專置局及東西府宿司行遣事畢即許量勞支賜
臣㸔詳蘇安静等所行吏額文字雖係置局盖因藉門
下中書後省已成之書覆行參校稍有損益既無絶異
之効止合量加賜與而減年換官升名特補惟其所欲
不顧條禁其違法二也又勅節文諸色人酬賞並由司
勲勘覆以防弊濫惟三省人勞績重則轉官輕則支賜
[010-4b]
自來不送司勲一面擬畫遂致陰廢正條漸増例優今
後應三省人有勞績合推恩送吏部勘當上尚書省次
第施行臣㸔詳任永夀等所乞酬賞元送吏部即合遵
守敕文量其勞効等第支賜而乃以減年循資升名之
類上尚書省至於都司則又棄而不用更擬特㫖倍加
優厚其違法者三也臣伏觀陛下即政之初深患三省
姑息之弊又因臺諫論列遂詔給事中中書舍人左右
司郎官同裁定聞奏是時取㑹到治平以前及熙寧後
[010-5a]
來條例參酌到合行裁損事件十有七條臣前所引元
祐元年十月十三日勅是也雖未能盡除蠧弊而近嵗
僥倖之風亦稍革矣臣竊謂朝廷所以治天下者莫大
於典刑陛下既命大臣出造法度以授有司如已善已
具則上下官吏所以遵守奉行猶有未也則當條陳其
事建乞改正今前件詔敕並無衝改不識有司安敢廢
格其尤不可恕者都司於吏部所定之外别擬特㫖假
人主非常之斷奉胥吏無厭之求此而不懲公道將廢
[010-5b]
伏望聖慈審察事理應都司違法官吏並行黜罷吏部
擬賞不當亦行責罰仍乞面諭大臣協心奉法無縱舞
文之吏以干至公之政天下幸甚取進止
  第四
臣近嘗論奏都司官吏違法擬賞乞賜黜罷今已累日
未聞㫖揮臣竊惟尚書省乃政本之地而左右司所以
副貳丞轄糾正省闥自行官制以來尤為髙選非聰明
守正不回之士孰宜居之乃者猾吏舞文妄干恩賞都
[010-6a]
司明知三省人勞績不許併合就重陳乞而公違詔勅
以任永夀時惲自列㣲勞遂於吏額房酬賞之外更用
别房恩澤換授特補以厭羣小之欲考之輿論皆謂永
夀輩雖憑恃城社僥倖茍得而可否之決法度存焉為
都司者誠能狥公滅私則予奪之際必合物議惟其陰
懷顧望奉法不謹是以典憲明具未嘗衡改而輒敢廢
格别擬特㫖以此論之姦吏之妄訴則法在都司之失
職則法忘不有顯黜恐無以為天下曠官之戒伏望聖
[010-6b]
慈檢㑹臣前奏事理早賜㫖揮施行取進止
  第五此一章與朱/光庭同言
臣等今早延和殿進對嘗論都司官吏違法擬賞罪不
可貸伏䝉面諭令臣等親至都堂理㑹者竊惟故事臺
諫官登對畢自持劄子於中書呈納故可以與宰臣以
下相見自垂簾聽政後來上殿臣僚止是封進劄子别
無名目可至都堂是以未敢奉詔㫖臣等竊謂朝廷所
以為天下之本者以有法度也陛下設官分職内外錯
[010-7a]
綜所以行法也又置臺諫之臣付以言責所以司察中
外之亂法者也今都司狥舞文之吏蔑棄典刑則是曠
官臣等見亂法之臣而不能正則是辜陛下之寄任方
二聖臨御仰成大臣之日正是謹守法度維持綱紀之
時而尚書省都司附下罔上廢格詔令若不按治恐無
以表率四方惟望聖慈深察事理早賜罷斥以伸公議
取進止
  第六留中/
[010-7b]
臣近已三次論列都司違法擬賞乞正其罪至今未䝉
指揮臣竊料陛下所以難於必行者豈非謂事連執政
恐傷大體是以聊屈衆論以安大臣之心乎臣雖甚愚
固已上體聖意然臣自叨諫列已踰二年前後奏章不
啻數百惟是明白的確為衆人所知者方敢以聞此則
愚臣之所自信而陛下之所深察也乃者任永夀等妄
干賞典臣所以不論執政而劾都司者盖遷補人吏非
大臣事而尚書省白劄子明稱都司擬到則是事由有
[010-8a]
司而起執政容或不知也惟是交結姦吏欺罔大臣蔽
匿三省專圖僥倖國家恩賞是以兩省諫官御史全臺
並皆論奏乞行按治而小人被劾遂非畏罪巧説執政
引咎自歸意望聖慈容貸以免已責又大言於搢紳之
間曰御史言杜常赴時忱之㑹而實未嘗有事皆誣捃
朝廷已寢而不行矣臣竊謂杜常曽與不曽造時忱之
門事跡曖昧言者得於風聞容有不審至於擬賞亂法
則文案具在昭如日星三尺童子皆知其姦不待言而
[010-8b]
後辨就如其説御史兼指杜常之私行雖或失實姑置
之可也諫官之䟽盖專論都司之曠職附下罔上罪狀
顯著豈可以御史一事之誤而并廢諫官可行之言乎
近日小人見公議之屈抑鼓舞抃蹈屢有得色臣忝備
言路義難緘黙謹以元祐元年十月十三日勅文并今
來違法之事隨其偏亂折以正論合為一奏具之别幅
敢冀陛下深賜省察出臣前後章付外施行臣亦不敢
必望朝廷責降都司官吏但以此輩既任其職而不能
[010-9a]
守陛下之法尚容居位何補於事若陛下粗以臣言為
是即乞批降㫖揮盡除外官或聖慮猶以為難則止令
罰金上使兩宫不失禮遇太臣之恩次俾諌官御史稍
舉職業下則罪人無所幸免而使羣小知朝廷有臣等
振肅紀綱保守法度今後稍有畏憚臣不勝激切俟命
之至取進止
  又第六
臣近已三次論奏都司官吏等違法擬賞乞正其罪至
[010-9b]
今未奉㫖揮臣聞羣姦被劾頗有遂非之論竊恐邪説
交亂公議須至條列以破其妄伏冀萬機之暇特賜詳
覽或粗有義理即早乞聖斷施行取進止
一檢准元祐元年十月十三日敕節文公府張置吏屬
主行文書檢勘差縁乃其本職自非鈎見隠伏事涉有
害豈可一一論功如編修㸔詳條例陳獻利害既如狀
施行即不當無賞如此之類理當推恩勘㑹治平以前
諸房亦有許㸃檢酬奬條例縁自熙寧後來之始用升
[010-10a]
名之法初但嵗終比較以為賞罰其後増累夸大各自
陳述未嘗比勘對理以至輕重不等至有頓升五六名
之例誠為過當契勘左右司見准朝㫖修完人吏功過
條例并已有元祐元年三月三十日條貫等三等以上
勞績者許比較今申明三省人吏㸃檢外司勞績等並
詳依舊施行其見修例册如有輕重過當仍逐事參酌
増損立為定例遵守施行
臣竊惟上條雖編修㸔詳條例有理當推恩之語縁下
[010-10b]
文却有増累夸大頓升五六名之弊又云左右司見脩
完人吏功過條例如有輕重過當仍逐事參酌増損聲
説立為定例即是未有正法今來司勲拘泥理當推恩
之文便將任永夀等定從優例臣以不見得左右司條
到例册雖據元條以熙寧後來升名之法指為過當已
令裁損而司勲尚以時惲升四名蘇安静等各減年磨
勘即是推恩已優與元初申請之意有不所合然而未
至太甚臣是以止乞薄責
[010-11a]
一檢准元祐元年十月十三日敕節文檢㑹熙寧十年
十月九日中書劄子應功過係兩事已上不得倂入髙
等各隨事髙下分為功過㸔詳上條所以約束不得併
用者為逐事之中有不該收使等第故令逐事各理豈
得併為一處顯是僥倖欲乞今後應陳乞勞績各隨事
大小施行不許併合就重陳乞
臣竊惟上條既已指合定今後陳乞勞績各隨事大小
施行不許併合就重即是已有定法後來自合遵守今
[010-11b]
司勲以任永夀吏額房酬奬候出職日令循一資都司
更以封樁房恩例累併就髙特換本等班行司勲以時
惲候補充守當官日升四名都司更以左選勞績併作
十名先次特補守當官顯是蔑棄典刑附下罔上臣是
以乞行罷黜
一檢准元祐元年十月十三日敕節文人吏主行文書
職事當然若事成於已猶不可論功况出他人豈當冐
受如開修運河大理獄空首末行遣皆出他司又自六
[010-12a]
曹勘當本曹止是經手行遣却等第支賜事屬無名今
後似此之類並不與推恩其係專置局及東西府宿司
行遣事畢即許量勞支賜
臣竊惟六曹寺監人吏額禄文字本係門下中書後省
删修成書尚書省止是覆行參較稍有損益正合引用
上條量行支賜而遂非者以謂此條止為本房人吏立
法如工房行修河禮房行大禮事畢之日方合支賜臣
以為不然何者六曹人吏若行本房公事自是職分當
[010-12b]
然豈得更别置局如邊事大理河防轉補之類文字壅
併期㑹敦迫又自有東西府宿司行遣之法今來尚書
省既創立吏額房之名抽差别房手分主行文字顯是
專置之局既已了畢止合支賜而減年換官升名特補
惟其所欲臣是以論司勲所定尚為太優而都司所擬
尤為亂法也
一檢准元祐元年十月十三日敕節文尚書司勲掌賜
勲定賞録用世勞定無法覆有法㸔詳官吏諸色人酬
[010-13a]
賞並由司勲勘覆以防弊濫惟三省人重則轉官輕則
支賜自來不送司勲勘覆却一面擬畫推恩遂致陰廢
正條漸増優例欲乞應三省人除嵗終比較屬本省外
其有勞績合推恩依條送吏部勘當上尚書省次第施

臣竊惟上條三省之吏應有酬賞所以必由有司者盖
欲稍抑僥倖之弊以存公道也今來任永夀等所乞賞
典既送吏部雖司勲未有正條所擬差厚而參酌比附
[010-13b]
猶為有説尚書省自合依法次第施行而都司不憚無
名更擬特㫖所得恩賞例皆増倍假人主非常之斷以
足姦吏之欲輕侮朝綱陵蔑公議此臣所以願陛下必
行之也
 
 
 
 盡言集巻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