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m0006 中觀論疏-隋-吉藏 (CBETA)





第三本

3中觀論疏卷第三



釋吉藏撰




以此二偈歎佛下第二次明釋八不。開為二。
第一青目釋八不。第二龍樹自釋八不。就初
為二。第一總釋兩偈意。第二別釋二偈。初
問答釋第二偈。從不生者以下釋初偈。以此
二偈者標二偈也。歎佛略說第一義者釋二
偈意也。龍樹所以標二偈在論初者。有二種
[003-0034b]
意。一為歎佛。二明第一義。歎佛者歎能說之
人也。明第一義諦辯所說之法也。在義雖多
唯有人法。故標斯二。又歎佛者明教用也。辯
第一義者明教體也。教用謂顯正破邪。教體
即八不中道。又歎佛明二智中道。辯第一義
明二諦中道。又歎佛明說教意。辯第一義正
明說教也。二諦二智有二種之母。若二諦生
二智即二諦為生母。二智為子。故瓔珞經佛
母品二諦為母也。若二智說二諦即二智為
能說。二諦為所說二智為說母。智度論以波
若望佛具二種因。即是二母。波若望佛能生
於佛。即是生母。佛說波若佛是說母。然斯言
有離有合。若合而言之二偈俱歎佛。初偈歎
佛法身。法身即是中道。故涅槃經以中道為
佛。後偈歎佛應身。謂應身能為眾生演說於
教。又初之一偈明二身體。法身則俱離假實
生滅。應身則不生而生。非滅而滅。離實生滅。
故一八不具真應兩身。後偈歎佛能為眾生
說此二身。滅諸戲論令一切眾生得佛二身。
故二偈俱歎佛也。二偈俱第一者初偈法第
一。次偈人第一。初偈教體第一。次偈教用第
一。又初偈明諦第一。次偈明智第一。正意初
偈明中道。後偈明正觀及經。此並明佛之中
觀經也。佛因中發觀觀辯於心演之於口。故
云經也。若離而言之初偈正明第一義。次偈
正明歎佛。問初偈具明三種中道。何故偏言
正明第一義耶。答三種中道並是第一。以其
最上莫過故稱第一。深有所以目之為義。故
偈中云。諸說中第一。則知。不偏主真諦。又
[003-0034c]
云。八不雖具明二諦但第一義諦為本。故略
明第一義。是以觀十二因緣品初云。上以聞
摩訶衍入第一義。今欲聞穀聞法入第一義。
故諸佛雖依二諦說法意在第一義諦。又此
八不正是第一義悉檀。故名第一。智度論釋
第一義悉檀。而引中論八不。故知。八不是
第一義悉檀。問第一義悉檀是何等法。答南
方云。是真諦頑境。北土稱實相。亦是無知。今
明不爾。智度論云。緣是一邊。觀是一邊。因是
一邊。果是一邊。乃至中偏虛實並是二邊。第
一義悉檀非緣非觀非因非果。乃至非虛非
實。故論云一切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但無名
相中為眾生故強名相說。隨義目之對三悉
檀故名第一義。待偏稱中。形虛為實。能發
觀智稱之為境。生觀智之果。是故名因。故波
若是一法。佛說種種名也。問何故偏明第一
義悉檀耶。答三悉檀可破可壞。第一義不可
破不可壞。今欲明究竟不可破不可壞。最上
無過法。故明第一義悉檀也。又第一義悉檀
是本。由第一義悉檀故發如實觀。故有三世
佛。為眾生如實而說。故有十二部經及八萬
法藏。今欲令末世眾生棄末尋本。是故偏明
第一義悉檀也。師又云。此非世諦之第一義。
乃是中道第一義耳。故仁王經云。有諦無諦
中道第一義諦。所以明中道第一義者。雖牒
八不明二諦。為欲開不二道。若不為開不二
之道。諸佛終不說於二道。以道未曾真俗故
名為第一。問曰諸法無量者第二偏釋後偈。
所以知初問答釋後偈者答曰。略以八事破。
[003-0035a]
以八不破不八戲論。故偈云。善滅諸戲論。破
即滅也。此釋定宜用之。就初前問後答。問從
第二偈上半生。上云。能說是因緣善滅諸戲
論。問意云。戲論諸法無量。如外道九十六
內學五百論師。何故但說八事便能滅耶。此
問凡有二意。一者將法以徵不。法既無量。不
亦應然。如病多故藥亦應多。二者將不以徵
法。若不唯有八法亦應然。今何故法多不小
耶。若法多不少。則破病不盡申教未圓。又
有此問來者法門無量。云何止取汝所解八
事。欲釋一切大乘經耶。答曰法雖無量者。第
二釋法多而不少意也。在法雖多略說八事。
則病無不破。教無不申也。總破之言亦是偈
云。善滅諸戲論。諸是不一之名故也。不生
者下第二次釋初偈。即是釋八不文。此文有
二義故來。一者釋上總破一切法。以無生
無滅故餘六事亦無。則二不遍破一切法。況
復八不耶。二為釋八不文故來。就文為二周
解釋。山中舊云。前周就第一義門釋。後周就
世諦門釋。所以就二諦釋者。諸佛說法常依
二諦。八不既是佛說。亦是二諦。故就二諦
門釋也。前釋第一義。後釋世諦者。第一義為
本。世諦為末。故前釋其本。次釋其末也。問何
以知。前為第一義。後為世諦。答後云。世間現
見故則知。是世諦。後既是世諦。則知。前是
第一義諦。山中大學士道安法師處余年十
九聽之。彼人云。前第一義諦借生以顯無生。
故舉諸論師生以明無生。次世諦則借無生
以顯生。故云後次萬物無生也。舉萬物無生
[003-0035b]
欲顯成因緣生也。問上云。真諦破假生。俗諦
破實生。若爾前破諸論義師計生。應是破假
生後方是破實生也。答真諦則假實俱絕具
破二生。諸論師則假實俱立。故破諸論師計
生。則是明真諦中道也。初既假實雙破。後則
但破於實義。亦無失也。師又云。諸論師所計
生於如來即是第一義。如經云。一切世諦若
於如來即第一義諦。又二周釋八不。同破一
切有所得人顛倒定執。同申佛二諦中道。但
初周總釋。約為三根人作四對釋之。後周別
據一現事以解釋之。所以為異也。又初周直
釋。後周證釋。證釋者外人聞初釋不生而不
信受。故舉即目眼之事以顯釋之。故是證釋
也。又初周直明即事不生。次周明本來不生。
故後文據劫初明不生及以不來出等。興皇
有學士云。初周破諸論師實生明不生。就世
諦門釋。次周始得從性起假息假明於真諦。
故後就真諦門釋。就初作四對釋之。即為四
別。初對為二。前正釋不生不滅。次明攝法。就
初文二。前釋不生。次例明不滅。釋不生為二。
初牒不生章門。次釋章門。不生者標章門也。
諸論師下第二釋章門也。就文為二。前釋生
次釋不生。釋生為二。初總明諸論師所計。次
別出九計。問此論破迷大乘義。大乘人亦稟
八不。云何乃明其計生耶。答彼雖言學大乘
但作二諦定解。謂世諦自有生真諦自無生。
佛只說生者無生。而彼謂生異無生。故須破
之也。有所得人明生與無生。望無所得義並
皆是生。是故破生也。又有所得人不知無生
[003-0035c]
生。而作世諦生義不成。是故今破生也。又小
乘論師執諸法決定有生。不信大乘無生。則
障八不無生。今欲破於小乘障申八不無生。
是故破生。生病既去則無生不留。故五句一
無所依。問今申佛八不二諦中道。云何破諸
論師生辯真諦中道耶。答此可兩望之。若就
佛二諦中道。則明因緣生即是不生。故名第
一義中道。即顯非是異生而有不生。即生者
不生。故名不生。若就破迷教之病。則破諸論
師計生義不成。不生自屬外人。然後始得明
因緣生即是不生。名為第一義也。師又云。佛
只破眾生橫計生。故名無生。即名此為第一
義。何處離此生別有第一義。論主今只申佛
破生之教。故申第一義耳。亦言。破病故申教。
亦可即是申此破故名申教也。問諸論師有
幾種迷耶。答諸論師不知生無生。故迷第一
義諦。亦不知無生生。故迷於世諦。問今列
諸論師。與前八謬何異。答前八謬是外道所
計。為佛所破。今諸論師是內道學。為龍樹所
破。或謂因果一。或謂因果異者第二別列九
計。就此文雖正破是內迷。今具明內外所立。
以此論正破內傍破外故也。僧佉人謂因果
一體。衛世人執因果異體。勒沙婆明亦一亦
異。亦一猶是屬一。亦異猶是異。若提子明非
一非異。非一猶是異。非異猶是一。故此中
但列二家。則具含四執。佛法內根本二部。一
大眾部謂因果一。故變種子為牙。轉少為老。
二上座部明無轉變義。故種滅於前牙生於
後。少滅於前老生於後。則是因果異義。毘曇
[003-0036a]
同上座部義。成實同大眾部執也。或謂因中
有果或謂因中無果者僧佉明一。一猶是有。
衛世辯異異猶是無。上座明二世有。即是因
中有果。大眾明二世無。即是因中無果。毘曇
同上座。成實同僧祇。若言成實不同二世有
無者是義不然。成實論文唯有二世有無兩
品。故知。破有立無同僧祇義也。或謂自體生
他生共生者問自他之外既有共生。一異有
無何不爾耶。答互文現意也。外道計自性能
生眾生。眾生若滅還歸自性。自性即是世性。
此是從眾生種類還生眾生。外物亦爾。佛法
中如毘曇從性大生事大。成實從理大生事
大。並是從自性生義也。他生者十二門論云。
有外道。謂我自作五陰苦名為自生。或云自
在天作名為他生。毘曇人立所作因因果。一
法生時萬法不障。萬法生時一法不障。亦是
從他生義。成實云。學習頑境生於靈智亦是
他生。又二世有義有果性。是自體生。二世
無無有果性。一向假緣是他生義。共生者外
道尼揵子計。未有天地萬物。前有一男女。共
和合生於眾生。數人云。八相相扶共起。則
展轉相生。成實云。四微和合有柱。五陰和合
成人也。並共生義。或謂有生無生者有人言。
此是猶結上七計。七計不同不出有無。故總
結也。今謂不然。此文稱於或謂。則是別計。非
結上也。次解云。有即是有因。無是無因。眾
計既多不可具舉。是以最後以有因無因域
之。亦不同此釋。破如前也。今明可有兩義。一
者上七計明法體。此兩執辯生相。如薩婆多
[003-0036b]
及毘婆闍婆提計法體外別有生相。故言有
生。無生者僧祇及即法沙門部明法體外無
別有生相。故言無生也。又有生者計生相是
有為。如數論也。無生者計生相是無為。如
毘婆闍婆提也。二者上明果有無義。今明因
有無。或謂因是有法。以有為因能生諸法。因
是無法。以無為因能生諸法。故異有因無因。
無因乃是無有於因。今明以無為因也。問此
是誰義。答內外法中具有此執。外道中有二
師。如服水外道。計水能生一切萬物。即是從
有生也。口力外道計太虛能生四大。四大能
生藥草。藥草能生眾生。此從無生也。佛法中
亦有此計。如琛法師計諸法本來是無從無
生有。即是無生也。地論人計本有佛性。從此
能生萬物違順等用。謂從有生。又釋。以世
諦為體。真諦為義也。即有生也。真諦為體世
諦為義。謂無生也。如是等說生相皆不然者
第二釋不義。又開三別。一總非。二指後。三結
成不義。總非有三意。一明夫論無生者生宛
然而無生。亦無生宛然而生。外人既不識生
無生。豈識無生生。故生義不成。二者外人
既不識無生生。顛倒橫計有性實生。世諦之
中亦無此生。故云不然。三者此之九計自相
是非。如計一者破異執異者破一。則知。一異
並是虛妄。故皆不成。問佛破八計生辯無生。
龍樹破九計亦明無生。與佛何異。答經云。四
依出世當知如佛。以同悟無生故無異也。而
開師弟子不同者佛說無生。論主申無生。是
故異也。是事後當廣說者第二指後破。即是
[003-0036c]
釋無生義。通而為論二十五品並是明無生。
所以知然者破三相品云。求生相不可得。故
名無生。次破住滅云。當知住法即是無生。滅
義亦爾。故知求一切法不可得。即一切法並
無生。若別而為言。自他共三計指龍樹釋八
不偈破。因中有果無果指四緣偈破。因果一
異指因果品破。有生無生指三相品破。生相
決定不可得者第三結成不義。二諦中決定
無實性之生。故云決定不可得。問如此生相
云何不可得。答今且寄近事以曉遠旨。就此
中略破九家。若因果一則因自生因。果自生
果。米自生米。飯自生飯。若異者米飯無有兩
體。云何得異。若飯異米而飯從米生。飯亦
異土應從土生。若米異飯而生飯。土亦異飯
何不生飯。若米中已有飯。飯中已有不淨食
不淨物也。若米中無飯。雖復用米終不成飯。
又米中無飯而生飯者。亦無衣物何不生衣
物。若飯還從飯自體生。則不從米生。若米是
飯他而飯從米生。米中無飯自體。待誰為他
耶。若飯從飯體生。復從米生則二俱有過。若
言飯從本無生者。則轉無作有。若以有為因
從有生者。有因復從誰生。是故九計決定不
成。問外云決定有生。此是有生見。論主言決
定無生。應是無生見也。答論主懷中未曾生
無生。但為外人言決定有。求彼決定有無所
有。故言決定無生耳。不滅者此第二破滅。若
例上者亦應出諸論師種種計滅相。如九家
不異。但生義已出不待煩文。此文意非是別
破於滅。但明生無故即是無滅。凡有三意一
[003-0037a]
相待破生有故滅有。生無故滅無。二者當有
生時未有滅用。生義若廢則無生可滅。三者
以生類滅。無生計生既是虛妄。無滅計滅義
亦同然。以無生無滅故餘六事亦無下第二
次明攝法。攝法者非是別破六事。但明以無
生故即無有六。故攝六在無生之中。都是為
顯無生義。所以明無生義者。欲顯八不無法
不窮無言不盡。但明無生一句。尚無法不窮
無言不盡。況具明八不耶。即是釋上總破一
切法也。問云何無生滅即無六事。答二義。一
者生滅是有為。既無有為亦無無為。有為無
為無故一切法畢竟空。二者因果相生此是
世諦。世諦無故真諦亦無。二諦無故二智亦
無。故一切法空便無六事也。問曰不生不滅。
以總破一切法者。第二次釋不常不斷。前問
次答。問有四意。不生不滅已總破一切法者
此牒前也。何故復說六事者此問後也。前問
疑不太少。今問疑不太多。前問見所不多嫌
能不太少。即是見病多疑藥少。今問論主以
無生無滅故餘六則無。見少藥能治多病嫌
不太多。若然者前問答明不不少。此一問答
明不非多。即是折中說也。二者以後難前。今
明不生不滅已足。而更說六者。前八事雖足
亦應更說。若前八事為足不更說者今二事
以足。不更說六也。三者若言不生不滅足不
應更說六事。若更說六則六事不無。四者責
上說。上明無生義。為成為不成。若成不應更
說。若不成則諸法非是不生也。答曰為成不
生不滅者此答。明不生不滅於義實足。而更
[003-0037b]
說六者為成不生不滅義故耳。餘之三難可
以意知不須答也。就文為二。初標為成。次釋
為成。標為成者約法為言。無生已攝一切法。
故菩薩唯得無生法忍。實不須說六。更說六
者為人故說六耳。有人不受不生不滅者此
第二釋為成義。論主破諸法生滅明無生滅。
外人聞此便不肯受。論主破諸法斷常明不
斷不常。外人聞之則便生信。為成此人無生
信是故說六。所以然者彼謂諸法有因滅果
生。聞說不生不滅。即破其因果成闡提邪見。
是故不受。若聞因滅故不常。果續故不斷不
失因果。是故生信。此人謂不生不滅與不斷
不常異。故作此計也。問何人作此計耶。答
有二種人作如此計。一者僧佉衛世乃至若
提子等立有因果義。聞說不生不滅。則謂無
復因果。是故不受。若言因果相續不斷不常
則不失因果。所以生信。二者正是上九種論
師及五百部義。智度論云。五百部聞畢竟空
如刀傷心。畢竟空即是不生不滅。是故不受。
若聞因果不常不斷是故生信。預是得眾生
空。不得法空並作斯執。曇影法師述羅什言。
亦作此解。彼云。不生則無法可寄。不常則法
體猶存故受。無生難信不常易也。但須作此
一釋。更有異解者並不依文義。是人情自推
斥耳。若深求不常不斷即是不生不滅者。前
句出外人謂異。汝謂不生滅異不常不斷。是
故信一不信一耳。今不常即是不生。既信不
常。即應信不生。若不信不生亦不信不常也。
有三。初標即次釋即後結即。所以云深求者。
[003-0037c]
明外人所以謂異者。以不深求故也。若深求
之則知不異。何以故法若實有則不應無者
次釋即也。此釋意明所不無異故能不無別。
初句將滅配斷。法若實有不可令無。而前是
有後遂無者。當知是斷。前有今無即斷前有
今無即是滅。若斷即滅當知不斷即是不滅。
若前有性者此將生配常。前有生性當知此
生即是於常。故知。不常即是不生。此中以
體為性。下云。自性即是自體。是故說不常不
斷下第三結即也。問此文何故作斯釋耶。答
論其大意者法實有故墮斷常。亦實有故墮
生滅。不實故不斷不常。不實故有何生滅。故
知即也。問生滅云何是斷常。答若兼論斷常
者神不滅。更受後身為常。神滅不受後身為
斷。蓋是小乘中斷常耳。今大乘中纔起一念
有所得心即墮斷常。裁言有生即常。裁言有
滅即斷。如金剛波若云。若裁取人相即著我
人眾生。非但取人相著我人眾生。若起心取
法相即著我人。以佛弟子諱著我故舉來顯
之。有人雖聞四種破諸法下釋第三不一不
異。問青目何故作四對釋之。答詳青目意。初
破論師生明無生。顯無生破一切法盡。而後
更說三對法者。為上中下三種根緣。上根聞
不生不滅不悟無生。若聞不常不斷方悟無
生。中根聞不常不斷不悟無生。聞不一不異
方悟無生。下根聞六種並不悟。聞一切法根
本無來無出方悟無生。故知。初對正顯無生。
破病已周顯道事足。但為三根人故說餘六
不也。就初文為二。雖聞四種破法者領前破
[003-0038a]
也。猶以四門成諸法者此立後義也。此明不
受前四破立後之四法。是亦不然者第二論
主答也。又開四句。第一總非。凡有二義。一
者明今雖立後四。已漏前四門中故不應立。
二者前四既其虛妄。驗後四亦非真實。若一
則無緣若異則無相續者第二略破。釋上總
非。因果若一則不由因有果。亦不由果有因。
緣謂緣由義也。又因果既一但有於果更無
別因。故云一則無緣。緣猶是因也。異無相續
者牙與穀種異。而牙續穀者牙與樹異亦應
續樹。又因果若異因時未有果。則有所續無
能續。若有果時則無復有因。則有能續無所
續也。然異既無續。一亦無續。一既無緣異亦
無緣。穀與牙異豈是牙緣。若爾樹與牙異。應
是牙緣。成實師云。假有即實義。有異實義。今
問四微為成即實之柱。為成異實之柱。若成
即實之柱即是實義。有何因果相成耶。若成
異實之柱實與柱相離。云何相成耶。後當種
種破者第三指後品。破一異處處有文。破相
續現行業二品。是故復說不一不異者第四
總結。有人雖聞六種破諸法下釋第四對。此
中但標立而不出破者。一則例上可知。二去
來品近其文易見不煩破也。問來出中何故
不舉即事乃明根本耶。答此有深旨。上來六
不不其現事。而惑者不受。今欲窮其根本都
無來處無有出處。是故當知。無有生滅及以
一異也。問破來出中何故但明外道立義。答
此論正破於內傍破於外。以正破內故前三
對廣破。以傍破於外故後一對略破。又此是
[003-0038b]
點同破。成實師有流來反去之義。地論師有
乖真起妄之來息妄歸真之去。如此來去悉
同外道。今列外道即是破內。問云。何破彼義。
答汝若有眾生曾經得佛可言至本處。今既
未有得佛者。云何言還至本處。彼解云。眾生
本有佛性。本有如來藏。為生死作依持建立。
今斷煩惱故得佛。故是還至本處。今問。為佛
性自作佛。眾生作佛耶。若言眾生作佛者如
經云。昔時鹿王我身是也。為鹿至佛耶不至
耶。若至佛則猶是鹿。若不至佛鹿滅於前。誰
作佛。若佛性自作佛者眾生應不得佛。問經
亦云。從無住本立一切法。若了悟還歸無住。
乃至顛倒從空而起。了悟還原本淨。與外道
何異。答若必定作此解與外道亦無異。但今
明來無所從去無所至。蓋是不來來不去去
未曾二相也。復次萬物無生下第二周釋八
不。生起如前。問青目何所承。而作兩周釋耶。
答青目見論主因緣品一周就理解八不。去
來品一周就事釋八不。今影此意還作二周
也。二周異義上以具論。今更略敘之。前周
約為人釋。此周顯法釋。前周為人者無生一
句破病已周。顯道已足。但為人受悟不周故
須具說八不。此周顯法者直顯萬法是不生
不滅等也。釋八不即為八。初為二。前總標
總釋。次別標別釋。萬物無生總標也。問何故
唱萬物無生。答稟教之流安置無生義謬。今
欲周正無生。故唱萬物不生。問何人謬耶。答
五義。一者小乘不得法空。謂無為無生有為
有生。又小乘人計有為無為異。智度論云。聲
[003-0038c]
聞法中不說生死即是涅槃。唯大乘中說即
是耳。今破此病故云有為無為一切不生。二
者昔有不空假義。謂性實法是空故不生耳。
因緣假不空故有生。今破此病故性之與假
一切不生。三者心無之論謂心法不生耳。外
萬物有生。今破此病故云萬物無生。初周約
人辯無生。可是心無生。今明外物無生。故
知。心之與境一切物不生。四者空假名義謂
二諦異體。世諦自是生為體。真諦以無生為
體。但不相離故言即耳。今對此病故云一切
物即是不生。非是真不生也。五者真俗一體
者終起二見。若聞有生安世諦三假之中。若
聞無生即入真諦四絕之中。今泯其二見。若
聞生即須知無生。聞無生即須知宛然生。故
肇師云。道遠乎哉觸事而真。聖遠乎哉體之
即神。何以故下第二總釋無生也。乃舉世間
現見者。上標萬物舉境也。今釋舉智也。凡有
三義。一無生之言難信。故舉現釋之。令其
易解。然論主見無生者。此是現見生者無生。
既見生無生即見無生生。見生無生是方便
波若。見無生生是波若方便。外人不見生無
生。亦不見無生生。故無二慧也。二者智度論
云。諸論義師利智巧言。有能令無無能令有。
恐龍樹同之實是有生而言無生。是故今明
現見無生非妄談也。三者稟教之流聞說無
生望崖不習。是故舉近世事即是無生令取
信。為易習而行之。故云即目所見皆是無生。
汝可諦觀察之。如大品云菩提易得耳。以一
切法無生即得菩提也。問為是波若眼故見
[003-0039a]
不生。為是世間顛倒眼故見不生。答釋此語
始終凡有五轉。一者且開二轍。一者波若世
間眼故見萬物無生。顛倒世間眼自見穀生。
故以無生滅智照無生滅境。生滅智照生滅
境。無生滅智不見生滅境。生滅智不見無生
滅境。故師舊語云。聖見凡所不見。不見凡
所見。凡見聖所不見。不見聖所見。第二轉意
稟教之流聞於此言。便起二見。是故今明。波
若之與世間更無有二。若見世間不生即名
波若。見波若生便名世間。故波若世間更無
二也。第三轉意稟教之流聞向所說。便作一
解同於外道。猶如一人亦父亦子。亦同地論
師義。猶如一舍若有相心取則成妄想之舍。
若無相心取則畢竟空舍。是故今對此病。明
萬物未曾是波若及以顛倒。亦何甞生與無
生。約了悟名曰無生。於不了者目之為生。外
道有一人兩望成父子。地論有一物兩觀成
真妄。今不同此說也。第四轉意稟教之流便
謂。若約了不了故成波若之與世間。若然終
有一物可從二性。今對此病故明未曾有物
及以不物。於物者為物。不物者為不物耳。第
五轉意境既如此。在心亦然。未曾心未曾不
心。心者為心不心者為不心。故肇師云。心
生於有心。像出於有像。肇又云。聖人了達諸
法於外無數。於內無心。彼已寂滅。浩然大均
乃曰涅槃。問經中何處有世聞眼見語。而青
目引之。答華嚴云世間淨眼品。即是事也。世
間眼見劫初穀不生者第二別標別釋。即是
舉別釋總也。問現見眼見此有何異。答亦得
[003-0039b]
言異。亦得不異。言不異者現見如此。眼見如
此。欲令分明故重說也。言異者現見語總。眼
見語別。又現見語[貝*奈]。眼見語切。又現見舉境
就心。眼見偏就於心。又現見簡因緣。故成
論云。現見事中因緣無用。現見諸法無生。不
假因緣證據方無生也。眼見簡傳聞眼親。見
無生非傳聞所說。問既言現見無生。只應眼
見現穀無生。何故遠舉劫初。答有二義。一
欲窮生之本。本在劫初。本既不生。末豈生耶。
二者欲顯諸法先來無生。非今始無生也。問
何故舉穀耶。答世間共知。如云禾者二月種
八月就。以調和時生就故也。季歲稔祀載並
就禾立之。如禾下于為年。以一年知禾故也。
歲者穢也。一年必為禾所穢。故禾邊作之。一
年念得禾為稔。一年得禾以為祀。一年載禾
為載。又禾是資身本。顯無生是成法身本。何
以故離劫初穀今穀不可得者前總標無生。
此別釋無生。又開三別。初明不離故不生。第
二縱離即應生。第三明奪離故不生。此文難
明。講者多加以私意。遂不釋文致成紛謬。今
直釋之使煥然可領。不復得從諸異解也。此
文正是釋劫初穀不生。而舉今穀者將今穀
顯劫初穀不生耳。離劫初穀今穀不可得者。
此是因劫初穀有今穀耳。故不離。即是因義。
既因劫初有今穀。則今穀有因故今穀有生。
則知。劫初無因故劫初不生。意正爾也。若劫
初有因則不名初。既其稱初則無所因。無所
因故不生也。問云何釋眼見劫初不生耶。答
眼見今穀有因。故今穀有生。亦眼見劫初無
[003-0039c]
因。故劫初無生。此零然可解。第二句縱離
則應生者。離劫初穀只是不因劫初耳。若今
穀不因劫初而今穀得生者。亦劫初無所因。
而劫初應得生也。而實不爾第三句奪離。眼
見今穀不因劫初。而今穀畢定不生者。亦眼
見劫初無所因。則劫初亦畢竟不生也。問若
爾論主乃不許劫初生。許其今穀生耶。答今
因劫初。劫初尚不生。今豈得生耶。蓋是借今
以破古。古既去今亦不存耳。是故古今畢竟
無生矣。論文正爾。今就文外汎破之。古為
因今為不因今。如其因今既未有。今何所因
耶。又待後有初則後在初前。初在後後。若以
古有今即是一時。何名今古。又當古時未稱
為古。至今無復古。云何待耶。又若待今則應
在今。若不在今則不待今。又古因於今古無
自性。無自性是則無古。又古更有古則無窮。
無窮則無因。又古生今者為滅已而生。為不
滅生耶。滅則無古。誰生今耶。不滅則常。問若
無生應有滅有此一問者。可有四義。一者外
人歷法而立不必次第。第二無生對有滅名
㿲角並。三者本立有生。論主遂破生令不生。
則生便滅壞。故應有滅也。四者生是法始滅
是法終。既有物終。寧無物始。故致問也。答曰
即答四問。若外人歷法而立。內亦歷法而破。
若有無相對此猶是生滅相對。無生故無滅
可對。無有故無無可對也。生若前有生成可
壞生令滅。生本不成。何所滅耶。若有法始
可有物終。既無物始。何有物終。問曰不滅應
常者。成論者許相續是常。但非是實常耳。然
[003-0040a]
實常則是實病。假常則是假病。終是病耳。但
此問有總有別。總者上既明無生滅。即是常
也。別者若有滅可非常。既不滅則應常也。答
曰具詶總別。若有無常可得有常。既無無常
則無復常也。別答者應有四句。一以今難今。
二以古難古。三以今難古。四以古難今。但文
唯有二句。上兩番以今難古。此文以古難古。
若是常者種應不壞。現見種壞則古穀不常。
問曰不常應斷者問亦具總別。總者既無生
滅無常。亦無不生滅常。豈非大斷。別者若以
種壞言不常者。此之種壞豈非斷耶。總答意
云。若有於常可得言斷。竟無有常。何所斷耶。
別答若言斷者牙不應續。以互續故知不斷
也。問此與他實法不常相續不斷者。有何異
耶。答此是他用今義。非今用他。如百論說。續
故不斷。壞故不常。問若今他俱有。有何異
耶。答三義不同。一者此是兩彈。非是雙取。言
其不常者明其非是常。非謂是非常。斷亦爾。
若他人明不斷則便是常。不常則便是斷也。
二者此並是借外人義以破外人。借其種壞
破其常見。借其互續彈其斷見。不如常人有
假實道理。三者明不常不斷即是無生無滅。
而汝謂不常不斷為世諦。不生不滅為真諦。
故不同也。問曰若爾萬物是一亦有總別。無
生無滅無斷無常豈非萬物渾然為一。別意
既相續不斷便相續是一。答曰有四意。一者
穀若作牙則牙時無穀。如泥作瓶瓶時無復
泥。今現見牙時穀猶在。故知。穀不作牙也。二
者正破性義。穀守穀性不復作牙。牙守牙性
[003-0040b]
不轉作穀。若不守性則無穀牙。以無性故則
無法也。三者穀體若滅是則無穀。以何作牙。
穀若不滅常。是常法不得作牙。四者穀不
作牙。牙不作穀。故云不作。作猶是也。問曰若
不一則應異者問有兩意。一者若不許穀牙
相作。則穀牙有異。二者論主上借異破一。外
便謂有異。答四意。一者就名難之。牙名穀牙。
何得異穀。穀亦爾也。二者牙若異穀名穀牙
者。牙亦異樹應名樹牙。此是俱異難也。三
者牙若異穀牙從穀生。牙既異樹應從樹生。
此俱生難也。四者牙若異穀牙能生穀。牙既
異樹應能生樹。又責其異。若言異者牙在穀
外則有東西之別。又若言異者應在穀內如
果在器。既不如此。何名為異。問曰應有來者
釋不來不出。異三論師云。來應對去。但義
相兼。舉來兼去。顯出兼入。欲示破義無窮。故
云來出也。今謂可具兩義。一者相兼如上出
者還去至本處。宜以來兼去也。二者外人雖
聞六不而終謂有穀牙。以世諦之法不可無
故。是以最後兩不領其大要。必謂有牙。若不
從外來應從內出。是故次明不來不出。問叵
有計內出者不。答外人見種生於牙便謂內
出。見假水土時節人功而生故謂外來。又穀
牙是眾生業行所感為內出。復云。是那羅延
天所賜。故云外來。以諸外道事彼天者。謂世
間好物及男女等皆是彼天所賜。今破此事
故云不來不出。又計外來是外道無因生義。
計內出是內道有因生。如十二門論因果門。
果於因緣中畢竟不可得。是破內道計有因
[003-0040c]
義。亦不餘處來。破外道無因生義。凡論有生
不出斯二。是故最後兩不攝之。文易明也。初
之二不偏就古穀。明不生滅次一不偏就今
穀明不常。次一不偏就牙顯不斷。一異兩不
總約牙穀。來出二不偏約牙辯。問曰汝雖釋
不生。此是第二章論主自釋八不。問青目釋
與論主釋此有何異。答大意是同。略有三異。
一者青目具釋八不。論主但釋一不。二者注
人生起八不次第。論主直釋而已。三者青目
次第釋。論主括始領終。因緣一品明無生。釋
八不之始。去來一品明無去。解八不之終。此
中前問後答。問意有兩。一結前二生後。注
人所以作此問答者凡有三義。一者恐子本
不分。後人便謂偈與長行並是龍樹自作。欲
分令異故作此問。二者無生理深。恐不中詣
故注人自謙仰推龍樹。三者羅睺羅法師是
龍樹同時人。釋八不乃作常樂我淨四德明
之。今青目據破病而釋。今欲引龍樹證同故
生此問。又云。恐後不信注者之言。引龍樹證。
汝前雖破生明無生論主意何必然耶。今明
龍樹亦作此說。即我言可信。答曰諸法不自
生者。此下正是論主自釋八不。開為二章。第
一因緣一品釋八不之始。第二去來一品釋
八不之終。括始領終中間可類。釋八不之始
為三。第一兩偈舉四門釋無生。問曰阿毘曇
下。第二外人立四緣證有生。果為從緣生下。
第三破四緣顯無生。舊分不詣。故今正之也。
就兩偈為二。初偈開章門。第二偈釋章門。前
牒八不即是標方等之中心。今之兩偈吐龍
[003-0041a]
樹之妙悟。以龍樹撿四句生不得悟於無生。
既不受生亦不受不生。乃至不受亦不受。無
得無依名無生忍。今為眾生吐其所悟。故作
四句覓生不得也。然直讀此文未覺其妙。師
子吼以此偈歎佛。佛能悟四不生即是大覺。
又此四不生即是無相之相名為實相。凡有
二種四句。一無自相等四。二無為自相等四。
外道雖復破麁未能除細。若無此四句不生。
無猶得攝邪歸正明實相耶。問前有八謬。次
有九家。論主云何但破四句。答八謬不出有
因無因。三句破其有因。一句破無因。則攝八
在四。九計並計有因生。今三句破有因。則三
攝於九。問誰執自生等四句耶。答眾人立義
多墮此四。如牙有可生之自體故自生。可生
之理。可生之義。可生之性。猶是一例義耳。
雖有可生理復假緣生。即從他生義。有可生
理復假於緣即共生義。考此生遠由無明。無
明無因即無因生義。生既具四句。滅亦爾。如
或有可滅之理故得滅。是自滅義。若假治道
方滅是他滅義。有可滅復假治道謂共滅。從
來無滅因今始滅。是無因滅義。問何故不破
一異有無。而破自他共耶。答有三義。一者
下偈云。因緣所生法。我說即是空。亦為是假
名。亦是中道義。外人執自性則具失因緣中
假。若失其因緣中假則破一切法。是故命初
破自即識因緣。識因緣即是中假。乃至有佛
菩薩世間樂具也。二者破自即苞攝一切。以
一切諸法無出自者指自為他。自無即無他。
三者欲顯一切法本自無生。以一切法本無
[003-0041b]
其自體。是故諸大乘經皆明本自不生今亦
無滅。所以不破有無一異者。自體生是有。他
生為無。共生是亦有亦無。計一是自生。計異
是他生。今破自他共則攝得一異有無也。第
八有生第九無生還是有無。入自他門破。偈
為二。上三句正破於生。下一句結明無生。上
三句明無生即是中義。下明無生即是觀義。
為眾生說之。即是論。論主聞八不即如說行。
今此一偈即如行而說。自有中發於觀觀發
於中。中發觀者悟中道發生正觀。觀發中者
眾生見諸法是自是他。則非中道。今以觀撿
自他畢竟不可得。則是觀察中也。又上三句
明諸法無生。下句明無生忍。又上三句是境
界性。次句是觀智性。如是三波若等。萬義
可知。問云何不自生。答下長行自釋。此既是
龍樹偈首。宜寄之遊心。智度論釋無生品云。
以眾生無生故諸法無生。悟二種無生故名
無生法忍。眾生無生者依此四門求之不得。
是故無生。五陰內若有眾生自體。可從眾生
自體而生眾生。以五陰內無眾生自體。云何
從眾生自體而生眾生。又從眾生自體而生
眾生。是則眾生不假五陰。既假五陰。故知。
不從眾生自體生眾生也。不他生者。惑者既
聞不從眾生自體生於眾生則謂。假於五陰
而生眾生。五陰望眾生則便是他。故是從他
生義。今明。陰內若有眾生自體。可望五陰
為他。竟無眾生自體。誰望為他。故不從他生。
又五陰內無人假五方有。此是團空作有。又
五內無人假五成人。五中無柱何不成柱。又
[003-0041c]
五中無一能生一者。亦無有多何不生多。又
五狗無師子何不生之。不共生者。惑者聞向
二關求眾生不得。便謂陰內本有眾生自性。
復假五陰而成。故是共生。今明。若是共生
即合有二過。一從眾生自體生眾生過。二有
無自有他過故不共生。無因生者惑者既聞
眾生不從自體生。復不假五陰他生。若爾則
是無因而有眾生。是亦不然。尚不從此二因
生。豈得無因有眾生耶。以四處求眾生不得。
故名眾生無生。悟眾生無生名眾生忍。諸法
無生者今略據二法。一因成法如四微成柱。
類上四句責之不煩作也。二相待法如長不
自長。待短故長。長非自生。短中亦無長。故
不從他生。若短中有長則不名短。若自他共
有長者具前二過。一有自待長之過。二短中
有長之過。而長不自長。又不因短。不可無因
有長。故非無因生義。如長短既爾。生死涅槃
等一切法皆以四門求之不得。以四處求法
生不得。即是諸法無生。悟法無生名為法忍。
問論主何以但云諸法不生。不云人不生。答
法難破人易破。又法為人本。又此論正破內
人。內人多計有法。又是略示一途。問若執有
生四門求之不得。計有無生云何破耶。答破
有多門。一者還用生破。若四門有生可有無
生。四門生義不成。云何有無生乃至亦生無
生非生無生。五句自崩。如此了悟方是無生。
故智度論釋無生忍云。不生不滅非共非不
共是名無生法忍。二者既以四門求生不得。
還以四門求無生亦不得。若自無生應不待
[003-0042a]
生。以待生說無生。故知。非自無生。若待生
說無生便是從他無生。而生無生本無二體。
豈是他耶。共則有二過。無生不自因。復不因
於生云何有無生。以四門求無生不得。亦生
無生非生無生諸句壞。故於一切法心無愛
著。則悟無生忍。就此長行唯釋破四句生。未
解第四句結無生。至後偈長行方乃釋之。破
四句生即成四別。就破四句生有離有合。離
為四難。合成二關。四難者一理奪破。二二
體破。三失因緣破。四無窮破。合為二難者前
一為奪。後三縱關。無有從自體生者。佛法
大小乘無有從自體生。小乘云。至竟無能生。
用離等侶故大乘云。未曾有一法不從因緣
生。今既大小不攝。故直撥之。必待眾因者
上標奪。今釋奪也。又上明無自。今借不自以
破於自也。問何故言必待眾因耶。答外人但
謂從己體一因生。今奪之萬化藉於眾因。豈
獨從自己一因生耶。所言眾因者。一切諸法
有三種因。一正因謂穀子。二緣因謂水土。三
者生相因。既必待三因方乃得生者。豈從自
體生耶。若從自體生者第二縱破。縱汝從自
體生則有自體可從。有物從之。便成因果不
同能所兩別。何得稱自。問今但轉性牙成事
牙。寧有兩體。答若爾如隱名佛性。顯名法身。
但是一體。則不得稱從自體生。故得一體則
失其能從所從。不成生義。若有能生所生則
生義得成。而失其一體。若離餘因此第三失
因緣破。此文若從自體生者。前責其一體成
二體。今復破其二體責能生之體。為更有所
[003-0042b]
從為無所從。若更有所從則從從無窮。墮第
四難。若無所從即墮無因第三難。所生亦爾。
若更能生他即生生無窮。若不能生則所生
亦爾。此文若逈生者初難明無有自生必待
眾因。今明若不待因而自生者則失因緣。所
言餘因者如牙自從牙體。而生。則牙體以外
悉名為餘。穀則是其因。水土為緣。並不從此
因緣生也。若生更有生是則無窮第四無窮
難。無窮有五種。一遍從無窮。如穀內無牙能
生牙者。一切物亦無牙亦應遍從眾物生。二
遍生無窮。穀內無牙能生牙者。亦無眾物應
遍生眾物。三逆推無窮。牙既從穀。穀復從他。
四順推無窮。穀既生牙復生物。是則無窮。五
常生無窮。以自體常在生無息時。此中無有
遍生遍從二種無窮。若望更責二體則有逆
推順推兩無窮。逆推是因無窮。順推是果無
窮。若就自體常有則是常生無窮。既本有自
體而能生一牙者。此自體應更能生無窮牙
也。以自體只是自性自性不可改。則應常生。
如業品云。受於果報已則應更復受。汝若言
自體生牙竟即滅無者。既已有還無。則應本
無今有。體既本無今有。牙亦本無今有。何得
從本自體生。若本有自體則是常。常故常生
無窮也。此無因無窮二難具破由來二家義。
第一家釋無始無明云。以無有始於我者故
名無始。此立無明有始義。破云。第二念從第
一念生。可得有因。第一念既在初則墮無因。
第二家云。無明無有始。故云無始無明。若爾
第二念有始。初念復更從他生。此則無窮。自
[003-0042c]
無他亦無者。前自中具有四以為兩雙。初雙
自而非生。生便非自。次雙從則無窮。窮則
無因。他生亦然。他而非生如牛馬梨㮈。生而
非他如泥瓶蒲廗。既從於他。復有從。從則無
窮。窮則無因也。三論破他有三門。一總門。一
切法無非是自。自外無復有他。若破自即破
他。二相即。如他於他即是自。破自即破他。三
相待可解。共生則有二過。此破共有兩。一者
明無有共。本合自他名之為共。自他有故共
有。自他無故共無。二者縱有共生便合兩過
為共過也。無因者問何人起無因計。答鈍根
人多起有因見。利根推斥起無因見。又有所
得人計因即是無因。以其立因不成。雖言有
因即是無因也。問山門有無因義不。答他因
無因二唯是因。不得無因。不得無因豈成因
耶。今只因是無因。故因無因不二也。問無
因有幾種。答有二種。一者計無有於因。故名
無因。二者計有因是無因。如初章云。有有可
有。有是自有。故不因無也。破無因事有四過。
一常過。二理奪。三反並。四倒感果。常過者既
不因緣合而生。亦不從緣離而滅。不生不滅
故是常也。又虛空不從因而是常者。萬物不
從因亦應常也。是事不然者第二理奪破。道
理之中非是無因。故大論云。諸法實有因緣。
但愚癡故不知。如人從扇求風從木求火。豈
是無因。無因則無果第三反並破。因無故果
即無。亦應果有故因即有。若無因有果亦可
無果有因也。若無因有果者第四倒感果破。
理實應云無惡因得惡果。無善因得善果。而
[003-0043a]
今不得爾者。持戒之人無地獄因。應生地獄。
五逆之人無生天因。應生天也。復次如諸法
自性。此偈望前偈可為三義。一者為利根唱
四無生即解。今為鈍根重論不自生義。又三
偈可為三根。上根聞佛八不即悟。中根聞論
主唱四不生便解。下根待釋方悟。二者上破
非因緣自生義。故直云不自生。今破因緣自
生義。如毘曇有自性。而假緣生。故文云。如諸
法自性不在於緣。一切諸法自不出不假緣
自及假緣之自。故兩偈破之盡矣。三者初偈
正破自他等病生。後偈則申因緣假生。故長
行云。但眾緣和合故有名字也。問何故不言
初偈標章門。後偈釋章門。答青目不作標章
及釋章故也。今若作標章門釋章門者。此是
第二解釋章門。論主前開四句釋八不。謂以
論釋經。今此偈釋前偈。謂以論釋論。此偈
中但釋不自不釋餘三。所以然者龍樹牒八
不釋一。餘七可明。上雖標四解一餘三可領。
問何故爾耶。答有四義。一者欲顯一切法只
是無生。一切有所得並是生義。佛雖說八不
則束歸一無生。如常云生起為生。只滅始起。
何故非生。只生謝復是滅。故知。法起滅即是
生。又一切法中皆有心生。假令言四絕之理。
即有四絕心生。乃至聞想謂之言。即有想謂
心生。故於一切法中皆有心生。今破生則一
切想心不生。故悟無生法忍也。二者一切眾
生以有生故。則有老病死繫縛等。今若息生
則老病死便息。是故但明無生。三者生法既
無。餘七自壞。四者既開四門破生。餘七亦
[003-0043b]
類。今偈亦三義。一者欲明自攝一切法。若無
自體則一切法無。二眾緣中無自性。亦無餘
之三性。三無自可待。故無有三。如諸法自性
不在於緣中者。此文可以三義釋之。一約就
緣假破。二對緣假破。三並決破。就緣假破者
就眾緣內撿無有自。如五陰內無人四微內
無柱。尚無有自性。云何言從自性生耶。二對
緣假者借於緣自牙兩斥之。若有自性則不
假緣。若必假緣則無自性。三並決破者既本
有自體不假緣。有亦應自體本生不假緣生
也。而言如諸法者。若諸法實有性而言無性
者。則不如諸法。今實無性而言無性。故言如
諸法也。則顯外人計有自性不如諸法矣。又
還就汝五陰緣中。無有人體性。故云如諸法
也。以無自性故者下半非是破他。乃顯不須
破他耳。所以不須破他者以自無故他即無。
即詺此為破他亦得也。就緣中既無自性。指
自為他即無他性。指自他為共即無共性。指
有者為無即無無因性。此是切論無四句。並
就果門辯無四句也。若奢論待於人自故有
五陰之他。既無人自何所待故有陰他耶。合
人與陰名之為共。竟無人自陰他。云何有共
耶。人自因人復因於陰名為有因。竟無此二
因。云何有無因耶。又作一勢釋此偈上半借
緣破自。下半借自破緣。上半借緣破自。明
有眾緣則無有自。下半明無自故則無眾緣。
借緣以破自此是借有以破無。借自以破緣
借無以破有。故云自無故他亦無也。又一勢
釋此偈寄捲指顯之。捲由指有故捲無自性。
[003-0043c]
若言由指有捲故是他性者是亦不然。指望
捲不得是他。以更無別體故也。若捲望指為
他而捲由指。捲望柱是他應從柱有。故得他
則失自。得自則失他。又捲於捲是自而捲無
自性。指於指是自指亦無自性。無自性則無
指。云何以指而為捲他。長行為三。第一釋
偈本。第二顯偈意。第三追釋前一句。就釋偈
中前解上半次釋下半。諸法自性不在眾緣
中者。如人體不在陰中柱體不在微中也。但
眾緣和合故有名字者此有二。一為釋疑故
來。若五陰中無人體者。何故五眾和合有人
名。四微和合有柱名。既有別名。則知。別有自
性。在眾緣中。是故釋云。但眾緣和合故有
名字耳。眾緣中實無體也。二者此是借名以
彈四家義。一外道計五陰中有實人。二犢子
計我在五陰中。眼法在四大中。三毘曇人木
中有火性。四莊嚴云。眾緣和合別有假體用。
是故破云。眾緣和合但有名字。無體用也。在
體既無。名無所附。若破開善義云。汝五陰未
合時未有人用。亦合即有人用。此用屬眾緣。
何得離五別有人用。若別有用則是自性也。
自性即自體者。此句釋前章彈異計。前章破
自體。今文破性。恐人不解。復會之。偈中言自
性者。此是體性之性。非是理性之性。復有人
執體而避性。復有避性而執理。今明性體理
乃猶是異名耳。自性無故下釋下半。有二意。
一待自說他無自故無他。二者他即是自。無
自即無他。若破自性他性下第二顯偈意。應
有問云。章門偈既具標四。後偈何故唯釋自
[003-0044a]
他。不釋共與無因。答此問云。破自他即是破
共。不須釋共。有因尚可破。何況無因。故不須
釋無因也。又無因不無無。但無於因。故名無
因。竟不見有因。何所無因耶。破莊子自然義
云。汝因不自然得自然。則是相因。不自何名
自然。又問汝有不自然則自然理不遍。若無
不自然云何有自然。若言實是自然。但妄執
成不自者。是亦不然。即此妄執亦是自然。云
何有不自然。於四句求生不可得。此第三追
解初偈是故知無生。以前未結撮故未得釋
之。今標釋都竟始得解也。又欲發下救端。以
四句無生則生義盡矣。
中觀論疏卷第三




第三末中觀論疏卷第三


釋吉藏撰




問曰阿毘曇人云諸法從四緣生下。第二外
人舉四緣救義。此救從三處生。一者從八不
生。論主引經明八不無生。外人亦引經明法
從四緣生。生與無生俱是佛說。破則俱破。申
則俱申。若偏破生而申無生。亦應偏破無
生而申生。是故經云。寧起身見不惡取空。
不以是身見墮惡道中。又若破生則無世諦。
無世諦云何有第一義耶。二者從上如諸法
自性不在眾緣中生。外人云。以眾緣中有自
性故假緣得生。若無自性雖復假緣終不得
[003-0044b]
生。如涅槃經答瑠璃光難云。有漏之法以有
生性故生能生。無漏之法無有生性故生不
能生。佛大乘經親說有性假緣得生。汝何
故言性不在眾緣中耶。三者從最後長行末
生。若言四句求生不得故無生者。今亦明諸
法從四緣生故應有生也。問此論既稱破迷
大乘人。應大乘人引四緣救義。云何乃引毘
曇立耶。答關內影法師云。此偈為問。蓋是青
目傷巧處耳。所以然者論主直引四緣遍攝
眾師。破四緣生亦遍破眾師。但青目意局故
偏主毘曇。失在注人不應問也。今曲為青目
通者凡有八義。一者毘曇通大小。如阿含通
大小故。迦葉云方等阿含。又攝大乘論云。分
別大乘義是大乘毘曇。羅什云。吾若造大乘
阿毘曇有勝迦旃延子。以此推之則毘曇通
於大小。二者此是點同破。如前八不不來不
出。顯內若作此立則同外道。今顯大乘人若
執四緣實有生則同小乘。故有所得小猶是
外道。有所得大猶是小乘。三者部雖二十而
五部盛興於世。五部中薩婆多偏行於世。小
乘法中有三藏教。正量部偏弘於律。律是住
持佛法之本。上座部偏弘經。經是三藏根本。
佛滅後二百年中。從上座部出薩婆多部偏
弘毘曇。毘曇是真實法。故佛滅後三百五十
年。迦旃延解佛毘曇作八健度。六百年釋八
健度造毘婆沙。七百年為婆沙太廣故法勝造
毘曇。為法勝太略千年之間達磨造於雜心。
如此皆是薩婆多部毘曇義。故毘曇盛行。問
此部何故盛行。答此部明三世是有見有得道。
[003-0044c]
與凡夫心相應故世多信之。又時數應爾。前
五百年多說無相法。後五百年多說有相法。
故有正像二時。今是像法中故多學毘曇有
相法也。四者此部唯得人空不得法空。見諸
法有生不信諸法無生。故障大乘無生。如五
百部聞大乘畢竟無生如刀傷心。此皆是薩
婆多部之枝流。今破毘曇定實有生。則遍破
五百部也。問此部立四緣生有幾義。答有二
義。一者執小乘生撥大乘無生。大乘無生非
佛說。是調達作。余親聞彼僧云。大乘方等經
是龍樹道人作故不信也。二執小乘四緣疑
大乘經明無生。若言無生者經何故說從四
緣生。如上云。聞大乘法說畢竟空即生見疑
等也。五者此論破小乘生明諸法無生。即是
具申佛大小乘權實兩教。今求生不可得。即
知本性無生。故實有生是方便。無生是真實。
無生是真實即顯真實相。生是方便即開方
便門。故法華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故
知本性無生是真實義。我雖說涅槃是亦非
真滅。故知生滅是方便也。六者問此論何處
有斯文耶。答緣緣章云。真實微妙法此即可
信。隨宜所說不可為實。此分明釋法華也。七
者示破有次第。如百論初捨罪次捨福。今亦
爾也。外道障小乘故破外道而申小乘。小乘
障大乘故破小乘而申大乘。所以偏破毘曇
也。問不得法空小乘不信無生。故破生申無
生。如舍利弗毘曇明於二空。成實論等亦明
二空。應不被破。答無生有二種。一破生明無
生。二本性無生。小乘之人先有生拆之。方得
[003-0045a]
無生非本性無生。是故宜破。故大品云。若法
先有後無者諸佛菩薩即有過罪。問毘曇先
出可得洗之。成實後興應不被破。答但令病
同則便被破何論先後。若先論不破今迷則
古方不治今病也。八者小乘有二。一不可轉
入大。二可轉入大。今為可轉人即轉為大乘
人。故法華云。為聲聞說大乘。當知。聲聞是
迴小入大之人也。不可轉凡有二人。一聖人
謂斷惑已盡所得究竟。故不可轉。二凡夫保
小不受於大。又恐喪一生學業失於名利。如
此之人憎惡大乘以大乘好破之。故大乘人
不與聲聞而相違背。恒起憐愍心得神通智
慧。當除其小見也。問大乘人何故不出救義。
答有二種大乘人。一如方廣之流。聞無生乃
更增其執心。故不救義。二者有所得大乘若
聞無生便謂是真諦。若聞四緣生便言是世
諦。則起生無生二見。如此之流並入小乘救
內攝之。又有不空假生大乘人。但言空無性
實生不空假生。亦入小乘救攝。就立中有三。
一長行二偈本三解釋。長行有二。初立四緣
生。次斥無生。問阿毘曇是佛說。云何秤阿毘
曇人耶。此非毘曇人造作四緣。云何作此救
耶。答佛說四緣如炎如夢。故四緣是非緣。緣
雖緣非緣故不引佛說。今聞四緣作緣緣定
實而執。故名阿毘曇人。如呵迦旃延無以生
滅心行說實相法。生滅心猶是斷常心耳。又
小乘名為半字。以但得緣不得非緣故也。問
阿毘曇文前明六因後辨四緣。今何故不舉
六因但舉四緣耶。答毘婆沙中有種種釋。一
[003-0045b]
解云。四緣是佛說。六因非佛說。但迦旃延子
作六因解佛四緣義耳。六因既非佛說故不
引之。今欲引佛誠言以難論主。次解云。六因
亦是佛說。但文脫落。故應在增一阿含六數
法門說也。次解云。六因實是佛說。但佛散
說。旃延後集之耳。真諦三藏云。佛在天上說
六因經。諸天見旃延欲造毘曇故送將來。旃
延以宿命智觀知是佛說。然終不定。故不引
來也。第二偈本凡有三意。上半列四緣名。第
二一句明四緣用。四緣總攝有為無為。而但
生有為。故雜心云。從是六種因轉生有為法
也。更無第五緣者第三辨四緣體。以四緣攝
一切緣盡。即以一切法為體。故云更無第五
緣也。故此一偈立三義。謂名用及體也。又分
為二。三句立有生義。第四句明無生義。外人
云。我亦有無生義。所言無生者乃是無第五
緣生耳。非無四緣生也。第五緣生即品初八
謬是也。又言更無第五緣者。論主欲總攝一
切生義。凡有生者並在四緣之中。若四緣生
義不成即一切畢竟無生。故言更無第五緣
也。長行從後釋向。前偈中前列名。次用後體。
則自末至本。長行前體次用後名。自本至末。
各示一體也。又偈正舉四緣救義。前列名次
辨用後明體。長行示鉤鎖相生。故接後句文
仍即解釋。一切所有緣皆攝在四緣者。此有
二意。一者欲明無外道等所計之緣。二者欲
明佛經雖說種種緣並在四緣中。又如舍利
弗毘曇乃明十緣。亦攝四緣之內。地持十因
亦爾也。以是四緣萬物得生釋第三句。辨四
[003-0045c]
緣用也。因緣名一切有為法釋上半。列四緣
名也。此中帶出體以釋名。非正釋其名字。釋
四緣名為二例。初別釋二緣名。次總釋後二
緣。別釋初二緣者以初二緣體有廣狹故也。
因緣緣果俱攝三聚。次第緣果通二聚。若心
滅心生則緣果俱心。若心滅二定補處。則心
是緣而果是非色非心也。就心中更有除取。
所言除者除二世羅漢最後心。問此之二心
何故非也。答有人云。過去是已滅心。故非
也。現在是羅漢最後心。將入涅槃心無果可
生。故亦非也。有人約成實義有三句。一緣
而非果。即過去無明初念是也。二果而非緣。
即羅漢最後心也。三亦緣亦果。從無明第二
念已去至阿羅漢最後第二心。自此中間諸
心是也。今並不同此釋。今明。此文既稱阿毘
曇救。還用毘曇釋之。就文為二。初明所除。
謂簡非次第。二所取。辨是次第緣也。言所除
者二世羅漢最後心。但是次第緣果。無後心
可生。故非緣也。不言未來羅漢。數人未來世
亂凡聖心都無次第。故不說耳。智度論明次
第緣有三句。一是次第亦是次第緣。除過去
現在羅漢最後心也。二是次第不與次第緣。
即二世羅漢最後心是也。又未來欲生心心
數法亦是也。三非次第亦不與次第緣者。除
未來欲生心心數法。餘未來心心數法是也。
問二世羅漢無後果可生。云何名意根。答意
根當體立名。雖無後果可生得名為根。如地
雖不生草得名為。地次第緣從果立名無果
可生。故不名次第緣。緣緣增上緣一切法者。
[003-0046a]
第二總釋後二緣。以此二緣體無廣狹故總
釋之。但緣緣之果是心。增上緣果通於三聚
耳。問六因四緣云何開合。答有四句。因是親
義。六因即開親合疎。合疎者合三緣為所作
因。開親者開因緣為五因也。二緣門是疎義。
故四緣合親開疎。開疎者開所作因為三緣。
合親者合五因為因緣也。三俱開。即十二因
緣。因之與緣俱有十二也。四俱合。經云。略
說一有為法。婆沙亦然也。答曰。果為從緣生
為從非緣生下。第三破四緣生明無生義。問
為但破四緣生明無生。為明四緣生即是無
生。答具有二義。阿毘曇人不得法空。不知
諸法無生。謂有定性之生。此是不知第一義
諦。既不得第一義亦不知世諦。故毘曇執生
出二諦外。今破無此定性之生。故云無生。如
智度論云。問曰。欲學四緣應學毘曇。云何
乃學波若。論主答云。初學毘曇似如可解。轉
久推求即成邪見。是故須學波若。又若諸法
從四緣生誰復生四緣。若更有所從是則無
窮。若無所從而自生者法亦如是。以此推之。
故不應學毘曇也。又破諸小乘得法空義。雖
知無生不知四緣本自無生。拆生而明無生。
故今破之。二者今申假名四緣生義。良由諸
法從四緣生故是無生法。若定實即不假緣。
既其假緣即無性。無性故無生。又他若聞四
緣即言有生。若聞無生即無四緣。今須反之。
若聞四緣即知無生。亦聞真諦即須知有生。
問諸法既空。云何諸法從四緣生。答如水中
月雖空要從月從水生。雖從此二生而實無
[003-0046b]
生。一切法亦爾也。答曰下第三破四緣生義。
余聽師講及自講已來恒恨分此品文句不
好。既是舊說。不敢改之。今依論意宜別科也。
破中為三。第一破四緣能生果。果不從四緣
生義。第二明非緣不能生果。果不從非緣生
義。第三雙結二門。結果不從緣非緣生故無
果。果無故結緣非緣亦無。詳論文正爾。至後
當現也。就初又三。初三偈總破四緣生義。次
四偈別破四緣生。後一偈結破四緣生。前三
偈為二。初偈雙定二關。後兩偈俱設兩難。就
初雙定二關即為二別。上半定果明破果義。
下半定緣明破緣義。所以知爾者長行云。若
謂有果是果為從緣生。為從非緣生。明知。上
半定果明破果義。下半亦然。問外人前偈云。
四緣生諸法。即是立果從四緣生義。云何更
定為從緣為從非緣。答有三義。一者外人雖立
果從緣生不立非緣。今責其緣成非緣。即謂
非緣生義。今欲明緣與非緣並不能生。故須
雙定。此即是帶破定也。二者內人立果從緣
生。外道立果從非緣生。如八謬等。今欲遍
破內外故雙定二關。三者論主雙定兩關者。
大意欲使執生見摧無生義顯。不必須問答
相對也。又恐破緣不成緣轉執非緣。則逆防
人所以雙定。問緣非緣有幾種。答凡有三種。
一者一法名緣非緣。如責外人緣義不得成
於非緣。二者二法明緣非緣。如乳是酪緣非
是瓶緣。三者內外明緣非緣。內人立四緣是
緣。外道八謬是非緣。下半是定緣破緣。縱外
人是緣能生果。故就緣內責之。問為是二關
[003-0046c]
定一執。二關定兩執。答若外人但立緣能生
果。論主即開有無二關破其生果一執。若立
二世有無即設二關雙定兩計。長行為三。一
者雙定。二者雙非。三者雙釋。一定如文。二俱
不然者第二雙非。有三種二。並皆不然。一者
上半定果。下半定緣。則緣果二俱不然。二者
上半有緣非緣二。三者下半有果無果二也。
何以故下第三雙釋。發起後偈也。因是法生
果下第二兩偈俱設二難。講者多謂。初偈釋
前偈上半破緣。次偈釋前偈下半破果。蓋是
見近不見遠作此釋之。今明。初偈釋前偈上
半。明破果義。次偈釋前偈下半破緣義。問此
偈文正是難外緣成非緣。正是破緣。云何破
果耶。答須長觀偈意。外人云。果從緣生。是故
有果。破云。果未生時有緣果可從緣生。是故
有果。果未生時不名緣。云何果從緣生而有
果耶。果未生時非緣。非緣云何能生果而有
果耶。故是正破果矣。就偈為二。上半作緣無
定性破。下半作緣成非緣破。上半緣無定性
破得緣名而失前後。下半緣成非緣破得前後
而失緣名。故進退墮負也。上半有三意。一者
緣若有定性應不由果有緣。由果有緣無定
性。緣無定性是故無緣。二者破緣定在果前
義。汝由緣有果緣前而果後。亦由果有緣則
果前而緣後。三者破緣能生果義。汝由緣有
果緣生果者亦由果有緣。則果生於緣。下半
緣成非緣破。還翻上半三義。一者緣有定性
則不由果有緣。則不名緣應名非緣。二者若
果不在緣前而緣在果前。則緣不由果何得名
[003-0047a]
緣。三者若緣生於果果不生緣。則不由果有
緣。亦名非緣。此偈具得破數論大乘等前因
後果義。如毘曇云。報無記果未起時。云何名
善惡為因。大乘佛果未起時。云何名金剛心
萬行為因耶。又並之。未生果已名緣者生果。
竟應名非緣。又並。汝若未生果已名緣緣不
由果者。亦未有緣時已有果。果應不由緣也。


長行為二。一者釋此偈本。二者釋前章門
偈。釋此偈本為二。第一總釋。第二據事別
釋。總釋之中前釋上半緣無定性破也。諸緣
無決定者標無定也。何以故下釋無定也。緣
成由於果結無定也。以果後緣前故者有人
言。由果有緣則果墮在緣前。緣墮在果後。
有人言。緣成由果。此是由果有緣。故緣無
定性則緣不定前。果後緣前故此是由緣故
果。果無定性緣不定後。今並不然。自前已
來釋上半竟。從此文去方釋下半也。就釋下
半中此文即是牒外人義。若如上半所明緣
得成由自於果。則緣不在前果不居後。汝今
果遂居後。緣遂在前。所以牒之也。若未有果
何得名為緣者正舉下半破之。若果遂在後
緣自在前既未有果。何得名為緣。故上半得
成緣而失緣前果後。下半若得緣前果後則
緣成非緣。故進退屈也。如瓶下第二周據事
別釋。亦前釋上半。若瓶未生時者釋下半也。
是故果不從緣生者。此第二結此偈意即釋
前章門偈。結此偈意者上來二周責緣成非
緣。是故果不得從緣生。所以前章云。果為
從緣生義則不成也。何況非緣者。所以有此
[003-0047b]
文來為欲釋疑。疑云。章門雙定緣非緣。今
何故但破不從緣生。不破從非緣生。是故釋
云。緣尚不生何況非緣。無別非緣。但責外人
果未生時不名緣。故緣成非緣。緣尚不生非
緣豈生。即顯此偈不破非緣意也。果前於緣
中下第二偈次破緣。釋章門偈下半。就偈為
二。上半牒而呵。下半責而難。果前於緣中
者牒也。有無俱不可者非呵也。不可凡有五
義。一者本安有無置緣非緣中耳。緣非緣既
不生果。安有無置何處耶。二者上緣非緣既
不可。今有無亦不可。三者為外人密救前破
故生。上破云。得緣名即失前後。得前後即失
緣名。外救云。得緣名亦不朱前後。未有果
時而緣中既有果理。待於理果故得現緣之
名。即是現緣待當果。此是當現待。亦是因果
相待。是故二義俱成。為此一救故更研緣
中之果。為有為無。即是破其現因當果相待
之義。故二偈相成也。四者有無俱壞因果道
理。不稱可因果道理故云不可。五者不稱可
三寶故云不可。如涅槃云。若言因中有果。當
知是人謗佛法僧。若言無果亦有亦無非有
非無亦謗三寶也。前無為誰緣者責也。既其
無果不得稱為果緣。又不生非果復不得名
為非果之緣。此之一責無言可對。前有何用
緣者難也。若未有果可須緣。辨果已有。竟何
用緣耶。立無果家得緣用而失緣名。立有果
家得緣名而失緣用。是以二家俱不可。釋上
半也。破地論人云。本有阿梨耶者何用藉十
地緣修耶。破成實者本有涅槃何用修萬行
[003-0047c]
耶。若言本有於當者當與空未異耶。若異
空何用緣。未異空何能辨耶。長行為二。一
雙非。二雙釋。不生餘物故者此有三意。一
者泥中無瓶亦無餘物。若二俱無即二俱不
生。二者二俱是無二俱應生。三者俱無不
生餘物而生瓶者。亦可生於餘物而不生瓶。
問曰以總破一切因緣下第二別破四緣。曇
影法師云。龍樹論意無總別破。但前四偈
破因緣。後三偈破三緣。四偈破因緣為三。
初偈開章門雙定。次兩偈釋章門雙難。後一
偈結破也。問何故獨以四偈破因緣。後三偈
各破一緣耶。答次第緣冥昧世所希知。緣緣
增上疎而少計。故須略破。四偈偏破因緣凡
有五義。一者因緣在初。二者因緣攝因廣。謂
攝五因。一者相應因。心王與心數同起同緣
不相違背。二者共有因。心王心數與四相等
同時共起名共有因。三自分因。善還生善。惡
無記亦然。四遍因。十一偏使生一切煩惱。故
名為遍。五報因。善惡之法能生苦樂果報。為
報為因。攝此五因為緣故言因緣廣也。三者
因緣親密。三緣即疎。四者因緣事顯。五者眾
生多計。是以四偈破之。下三緣不爾。故但
一偈破也。問青目何所見聞開於總別。答見
下文云廣略眾緣中。即知結於總別。又見三
偈各破三緣。即知一偈別破因緣。影師云。青
目勇於取類劣於尋文。今撿智度論應如影
師所說。影師又言。假令有總別意者。因緣一
偈入於總中。下三偈各破也。今且依青目以
三偈為總。四偈為別。四偈破四緣為四章。第
[003-0048a]
一偈就有無門破。第二三時門破。第三實相
門破。第四無性門破。然此四門可有二義。一
者互用。二者合用。合用者四門共破一也。互
用者既得有無門破因緣。亦得有無門破次
第緣。既得三時破次第緣。亦得三時破因緣。
但逐義便。彼計泥能生瓶穀能生牙。是因緣
義。故宜以有無責之。彼計前心滅後心生為
次第緣義。宜以三時責之。彼計凡之與聖並
以心是能緣境是所緣。宜以實相絕於能所
責之也。彼計萬法有性能為他作緣。故以無
性門破。所言因緣者品初以釋。又解云。攝五
因為因緣故名因緣。有人言。親者為因如穀
子。疎者為緣如地水。故名因緣。又言。即因
是緣。但約義異。無而辨有。於果有親生力故
為因。果可生之義故緣也。偈中上三句總非。
下一句結破。所以總非者可有三義。一者前
偈已破有無。今不須破。故直非之。二者因緣
之法名為甚深。即是中道。豈得定有定無。彼
今乃計於有無不計因緣。此之有無乃因緣
家障。故但非之。三者有之與無乃是外道之
類。如二世有義可類僧佉。二世無義方類於
衛世。亦有亦無同勒沙婆部。問二世有無親。
是佛說。云何同外道耶。答外道前興已計有
無。今諸部後執。何名為異。若云異者今請責
之。既稱二世有者。為作因時方有果性。未
作因時已有果性。若作因時方有果性。未作
因時即無果性。當知。果性團無為有。即是二
世無義。若言未作因時已有果性。此是本來
常有如涅槃。又未作五逆已有五逆性。未作
[003-0048b]
十善已有十善性。問但有性未有事。有何過。
答後當破之。問若言二世無者因云何引果
起耶。若引果起即有果可引。何謂無耶。若引
無者無法是無。云何可引。故師子吼云。空
中無刺云何言拔。若言雖復是無而有有義。
今問有義。為出有異無。為未出有未異無耶。
若出有異無此即是有。何謂二世無耶。若未
出有未異無何所論有義。故知。兩計同彼外
道。長行為五。若緣能生果此牒也。應有三種
下第二三關定也。如前偈中說第三破也。然
破此三句只問其因內果之理耳。若因內有
果理。即是已出空已入有不須生。若無果理。
未出空未入有。與太虛兔角不異不可生。半
有同有半無同無。若不受兩半只是一理。理
有不得無。理無不得有。以相害故即有無俱
無。如是三種求不可得第四結也。云何言有
因緣第五呵。即釋偈第四句也。次第緣者第
二破次第緣。初立次破。釋次第緣有三家。第
一成論師云。四心次第。如識滅想生。識滅為
緣想生為果。第二毘曇人云。心王心數俱起
俱滅以俱滅為緣。俱起為次第也。第三異部
人云。善心滅還生善心。餘心亦爾。故名次第
緣。評家不許此說。若不善心還生不善即無
解脫也。但用前滅後生三世次第。不言三性
次第也。問色法亦前滅後生。何故不立次第
緣耶。答有三義故不立色也。一者心是神靈
之法有相開避義。色是無知無有此能。故不
立也。二者色得善惡並起其起即亂。心即不
爾。三者眾生多計心神是常。故今明心念念
[003-0048c]
生滅無有常也。問云何名次第緣耶。答五部
雖異同以前滅為緣。後生為次第。次第是後
果。以前滅心與後生次第果作緣故名次第
緣。後心非越次而生。即次第而生。故名次第
也。問叵有是心非次第緣不。答小乘義已如
上釋。大乘中常住佛果。及地論人自性清淨
心本來有義。非從前滅而後生。故是心而非
次第。若作始有義佛果因金剛滅而生者。亦
是次第緣家果。而非復次第緣也。果若未生
時下第二正破。今先敘破次第緣意。涅槃云。
諸行無常。是生滅法。生滅滅已寂滅為樂。此
偈名全如意珠。諸行生滅故無常。無常故苦。
苦故空。空故無我不淨。此談生死義周也。生
滅滅已即名為常。常即有我樂與淨。此說涅
槃究竟。故此一偈明義具足稱全如意珠。今
此偈破次第緣。正令悟生滅滅已。以求此心
生滅不可得故生滅便息。故知。此心本性不
生不滅名無生滅觀。稱之為常。以常故即我
樂淨。羅睺釋八不為四對。深有其意也。此偈
為二。上之三句破次第緣。下一句結破也。就
前破緣有離合兩破。合破者正以前心滅為
緣。後心生為果。難意云。後心未生即前不得
滅前則非緣。假使前滅滅名無所有。何得為
緣。是以二門俱無前滅為緣。既無前滅為緣。
豈有後生為果。言離破者上半就果門破緣。
下半就緣門破緣。果門破緣有三。謂果已生
未生生時並不得成緣。緣門破緣亦三。謂緣
已滅未滅滅時亦不成緣。今文相兼。果中舉
未緣即舉已已未相兼。緣果既有已未。即兼
[003-0049a]
第三時。所言果已起不須緣者。果若未生可
得須緣辨之。今果已起何用緣為。所言後果
未起前心不名緣者。前滅本為後果作緣。後
果未起與誰作緣。生時還同已未不須破也。
滅法何能緣此句就緣門破緣。亦三。所言已
滅不能為緣者。已滅是無無所有。不能為後
作緣。婆藪盤豆破薩婆多云。已滅之法能為
緣者。已死之鷄應能伺晨而不爾也。所言未
滅不能為緣者。本以前滅為緣。前既未滅。何
能為緣。又且有為之法無有未滅。故不名緣。
若未滅名緣亦應未生名果。未生不名果未
滅豈名緣。滅時還同已未不須破也。問前心
滅後心生即是緣義。所以然者前心礙後心
後心不得生。前心亦滅即後心無礙。故後心
是果前心為緣。答前心自滅非後心緣。後心
自生非前心果。此乃自滅自生。豈關前引於
後後詶於前耶。長行為二。初釋立次釋破。諸
心心數法於三世中次第生者初簡三聚法。
是次第緣故偏明心法也。而言心數法者簡
無別心數部。故明心心數法也。諸部有二。一
明有心數。二明無心數。無心數是成實佛
陀提婆之義。若以前生為王後起為數者。成
實亦得有之。今文正是立有心數義也。三世
中者正取三世次第。簡非三性次第。問諸部
無量。何故偏明此計。答此部盛行。故偏破也。
未來法未生下第二釋破。前釋三句正破。次
釋第四句結破。釋三句為二。前釋上半舉果
破緣。次釋緣門破緣。釋舉果破緣二門。一
就未生門破。二就已生門破。可具二義。一者
[003-0049b]
以二關責一家。果既未生現在與誰為緣。果
若已生即不須緣。次二關破二部義。未生破
二世無義。未生是無。與太虛不異。與誰為緣。
若已有即是生破二世有義。異大虛即是有
異無生。即是已生。何用緣耶。現在心心數
法無有住時下。釋第三句緣門破緣。此可有
二義。一者是破現在心不得為未來作緣。但
上就果門破。今就緣門破耳。二者前長行云。
心心數法於三世法中次第生。上破現在心
不得為未來作緣。今破過去不得與現在為
緣。不破未來與誰為緣者。數人未來法亂無
次第緣。故不破也。就文為三。第一就未門難。
二就已門。三就滅時門。就未門難有縱奪二
意。奪意云。現在法若有一念未滅。可許未滅
為緣。既無一念未滅。何得以未滅為緣。問諸
部亦有明心法是不滅耶。答上座部中有一
師云。色法亦生即滅。心法經十五剎那不滅。
今破此義也。若有住即非有為此第二縱破
也。縱有一念未滅即一念是常。一念非有為。
汝義無有一念常。是云何一念未滅。若滅已
此第二就已滅義破。亦兩。一正釋二取意。正
釋云。滅是無所有。無有力能引起後。故非緣
也。此句正順偈文。又正是破過去不得為現
在作緣也。若言滅法猶有此取意也。彼意云。
前心雖滅而有引後之力存。此是數人過去
冥伏有義。又是迦葉鞞義。作因不滅住過去。
待果起方謝。訶梨破之云。此是失已復失。又
是成實人成就過去義。破云。若前心引後之
力不滅者即是常。如前罪心不滅。即常是罪
[003-0049c]
心。便無有福。福常是福即無有罪。故云無
罪福也。又汝有此力附在何處。若附心體即
心體已滅。引後之力何所附耶。又若引後力
不滅。即力常心體自無常。即分一心為二半
常半無常也。又若續來不滅不滅是一。一那
是次第緣。又大論不出二意。若念念滅不自
固。則何能生後耶。若不滅則常。如地論真識
義。則無次第緣也。若謂滅時能與作次第緣。
此第三破滅時。文亦二。初取意次破。彼意云。
滅時為緣。非已滅未滅故二難壞矣。生時為
果。非已生未生故兩難不成也。問彼家云何
立滅時。答前心欲滅後心欲生。欲滅能動欲
生。欲生為欲滅所動。故欲滅為緣欲生為果。
滅時名半滅半未滅此第二破。文有三義。一
點同破。二徵經破。三防退破。點同破者雖
立滅時還同已未。故半滅為已。半不滅同未。
前乃是麁已未。今為細已未也。又欲滅已滅
即屬已分。欲滅未滅屬前未分。欲生已生屬
前已分。欲生未生還屬未分。又欲滅未滅後
果不得生。欲滅已滅無前為後緣後亦不得
生。欲生未生前為誰緣。欲生已生何用前緣。
成實義云。識滅時想生。想生時識滅。只是一
時。今問。若生滅兩時同是一時。亦生滅兩法
同是一法。即識想同是一識同是一想。若兩
法不可同一法。亦兩時不可同一時。若同時
而有兩法。即離法別有時。又常云。識滅即想
生。中間若空便是無心人。是故識想一時。今
問。識滅則想不得生。想生則識不得滅。以一
時故若一滅一生便是二時。常又云。心是體。
[003-0050a]
善惡是心上用。今問。心非善惡亦應心非能
緣。心是能緣心是善惡。彼答。心有時起善。有
時起惡。不當善惡。今並之心亦有時能緣。有
時不能緣。如小乘入滅定及入無餘。即不緣
大乘冥真即真即不緣也。汝若言心是善惡
者。既斷善惡亦應斷心。心畢竟不可斷。即心
非惡惡自惡。若爾解自解心非解。若爾緣自
緣心非緣。又如佛說下第二徵經破。向作兩
關破之彼必不受。故引佛經明一切有為法
念念滅。豈有欲滅未欲滅名第三滅時。問此
引何經破。答淨名云。汝今即時亦生亦老亦
死。無量義經云。又復觀察一切諸法。即時生
住異滅也。汝謂一念中無是欲滅者。此第三
防退破。恐彼聞引佛經明亦生即滅便改義
宗。是故還捉彼義防其退也。山中云。此是長
行第三涅槃破四相也。今明。此乃破滅時中
第三防退。非涅槃破四相也。所言欲滅未欲
滅者山中云。滅是滅相。不滅是生相。欲滅
是異相。不欲滅是住相。又解云。滅是滅相。不
滅是生住兩相。欲滅是滅相所相法。不欲滅
是生住所相法也。今依文並不如。此所言欲
滅不欲滅者明有為之法。一念生時便有二
義。一者始生。二者將滅。將滅之分名為欲
滅。始生之分名不欲滅。但不欲滅語通故汎
論四法。謂過去未來現在無為也。所以但釋
欲滅不欲滅者。外人聞引經破便欲避之。故
釋以示之。但釋此二法而汎論餘二。故不釋
餘二也。又四法釋四。二法釋四。四法釋四者。
欲滅者現在將滅分也。不欲滅現在始生分
[003-0050b]
也。滅者過去法也。不滅未來及無為也。二法
釋四法者如文。但取現在將滅為欲滅。除此
以外皆是不欲滅也。是故無次第緣下第二
結也。緣緣者第三破緣緣。今先敘破緣緣之
意。無始來常有此心。即有能緣所緣。淨名經
云。心有攀緣即是病本。何所攀緣。謂之三
界。云何斷攀緣。謂無所得。今求緣緣不可得。
即是斷眾生病本令得解脫也。前立次破。解
緣緣有五。一云。心是能緣。境是所緣。心境合
說故名緣緣。二解云。心是能緣。復緣前境。故
心名緣緣。第三解云。前境是緣。能生心緣。緣
能生緣故名緣緣。從境受名。四解云。緣緣者
是心緣之緣。即是果也。萬法為心緣作緣。從
果受名故云緣緣。根本集阿毘曇師作此釋。
何以知然。大品云。因次第緣增上。而次第
及增上既是果。則知。緣緣亦是果。故從果受
名。即此論云。無相無緣。無緣是無能緣。無相
明無所緣。故知。以心為能緣。萬法為能緣之
心作緣。故云緣緣。五解云。通別兩舉。所言緣
者是生心之緣。謂別緣也。此緣復是四緣中
之一緣是通緣也。故通別兩舉名為緣緣也。
偈破中上半舉佛說實相。下半明無緣緣。呵
外人也。問前破兩緣與今破何異。答前是縱
破。今是奪破。奪破者明實相法中無此緣緣。
諸法無性故無此增上緣。上縱破者縱有因
緣為有為無。縱有次第為滅不滅。又前是就
緣假。就彼外情求於因緣及以次第。今是對
緣假。以佛正法對破邪也。問前破二緣何故
曲碎窮之。今破二緣但總非耶。答本立四緣。
[003-0050c]
兩緣既壞後二易折。故但非之。又且前二緣
於義親密。故委悉破之。後二疎慢。故但總非
也。又破因緣故無境。破次第緣是破心。既無
心境云何有緣緣。今縱妄情言有故破之易
折也。又前後二門相成。上明。既不得前滅後
生。云何得緣境耶。即以前門成後。今明。既
不得緣境云何得生滅耶。即以後門成前。又
各逐義便。彼既立心前滅後生。宜一一就三
世中責之。今立能緣所緣。故引實相畢竟空
蕩之。問破次第緣與破緣緣云何廣狹。答常
住佛智亦緣境而非生滅。故緣緣廣也。問何
物是緣緣耶。答凡夫六識緣於六塵。聖人真
俗兩慧緣一切境。並是緣緣義。如諸佛所說
下第二破緣緣。上半牒正。下半破邪。真實
微妙法者此法絕於境智。以絕境故無境可
緣。絕於智故無有能緣。今引五事來證釋之。
一者華嚴云。正法性遠離一切言語道。一切
趣非趣悉皆寂滅性。豈有能緣所緣。二智度
論釋集散品云。緣是一邊。觀是一邊。離是二
邊名為中道也。三影法師云。夫萬化非無宗。
而宗者無相。此明無境。虛宗非無契。而契之
者無心。此明無智。故內外並冥緣觀俱寂。總
無境智也。四肇師云。法無有無之相。此明無
境。聖無有無之知。此辨無心。無數於外無心
於內。總結無境智。五攝嶺大師云。緣盡於
觀觀盡於緣。緣盡於觀者凡夫二乘有所得
大乘此諸緣盡於正觀之內。以正觀既生如
此之緣即不生故。云緣盡於觀。在緣既盡正
觀便息。故名觀盡於緣。非緣非觀不知何以
[003-0051a]
美之。強名為中強稱為觀。問若無能緣所緣
是實相者。今論主稟二諦教發生二智。則境
是能生智是所生。智為能照。境是所照。應非
真實也。答作如此解境智能所者亦被破。今
明。論主因緣境智境雖生而無發。智雖照而
無知。此境智即是非境智。故不被破。問現有
能緣所緣。云何言無緣緣耶。答既言能所則
不所。既言所能則非能。以能所是因緣因緣
即寂滅。故知無能所也。長行為三。初明無緣
緣。二釋疑。三結無緣緣。就初又二。初法說
次舉譬。法說之中前明緣緣。次明無緣緣。有
色無色者問何故列色無色等法。答即此色
是緣緣。求此色不可得。故無緣緣。而不無緣
緣義。今只明緣緣即是無緣緣。若無緣緣者
云何得言緣緣空耶。只言色空豈得無色方
空耶。若聞色自安置世諦。聞空置第一義。此
是空者自空。不空者自不空耳。則是斷常二
見。今只是有者不有。豈得無有。只明空者不
空。豈得無空。故知。空有不二。但破偏執定有
定無。故言非有非無耳。成論十四種色。五根
五塵及四大也。數人十一種色。謂五根五塵
及無作假色也。無色者心及無為等總名無
色。有形無形者形必是色。色未必形故數人
有三種色。一可見有對色即青黃等。二不可
見有對色謂五根等。三不可見無對色謂無
作色。三種色中可見有對是有形。餘是無形
也。有漏者數人有緣縛相應縛名為有漏。無
此二縛名為無漏。論人無相心名無漏。取相
心名有漏。有為無為者三相所切名有為。無
[003-0051b]
三相名無為。入於法性一切皆空者第二明
無緣緣。問既有入法性。應有出法性。答有
二義。就二門說之故名為出入。就差別門說
故名為出。就無差別門說故名為入。二者約
迷悟明其出入。以迷故名出。悟故名入。迷
故言出實無所出。悟故言入實無所入。故華
嚴云。一切眾生入真實無所入。亦一切眾生
出真實無所出也。問誰是出法性人。答如薩
婆多分別有色無色決定相者。即是出法性
人也。無相無緣者無相無所緣。無緣無能緣
也。譬如眾流下第二譬說也。從流入海。海是
流海。從海出流。流是海流。無有異流之海。無
有異海之流。若有異流之海則海非流海。若
有異海之流則流非海流。實法可信下第二
釋疑。疑有緣緣是佛說無緣緣亦是佛說。云
何以無破有耶。是故釋云。無緣緣是真實說。
有緣緣是隨宜說。所以用無以破有。問何故
就此偈明權實耶。答此偈有二意。一者引正
破邪。二者舉實顯權。偈既云真實微妙法。則
知。有方便隨宜法也。是故無緣緣下第三結
破也。增上緣者解有二家。一云。穀牙生時萬
法不障。是以穀牙得生長增上。故萬法為增
上果作緣。故云增上。此從果受名。次解云。穀
牙生時萬法於牙各有增上勝力。如地有勝
持空有容受。以萬法各有增上之力。故當體
受增上名也。增上緣有通有別。所言通者一
切法不障一法。故一法得生則一切法為一
法作緣。一法不障一切法。故一切法得生則
一法為一切法作增上緣義。但增上緣通為
[003-0051c]
無為。而果但是有為。又雖不相障而終取一
時因果及前緣後果。無有前後亂相生義也。
別者如眼識從眼根生眼根望識。但是別相
增上緣。若如成實云從勝受名。故云增上。如
空明等生而名眼識不名色識。以從勝受名
故名增上緣也。破增上緣者然緣緣具攝一
切法。若破緣緣則已破一切法竟。但縱外情
更復破耳。偈為二。上半破下半呵。破有三
意。一者緣果無性。由果有緣緣無性也。由緣
有果果無自性。即無自性即無法也。二者緣
果無定。如萬法不障牙。牙是果萬法為緣。今
牙不障萬法牙即是緣。萬法為果。故知緣果
無有定性。三善惡無定。如施不障人天。故
是善因者。施亦不障三塗施則是惡因。故無
定性也。故無有有相者一有是緣有。一有是
果有。恐外云雖無定性應有無性因果。故今
明。有性乃有因果。無性則無因果。下半呵者
說有是事故是事有此是牒。不然二字則呵
之。長行為三。初釋偈。二結無增上緣。三釋佛
立有四緣之意。初又三。前牒下半。何以故下
以上半釋破之。有相無故已下還取下半呵
之。是故無增上緣第二結也。問何故就十二
明無增上緣。答細論十二相生實具四緣。一
往麁論十二相生正是增上緣。故就十二破
增上緣也。又此論破四緣意欲顯十二無生。
上以破十二中三緣故。今破十二中增上緣
也。佛隨凡夫分別有無故說者。此釋破立之
意。論主破之經不應明有。經若明有而須破
者即是破經。故今明。若據理則無。但隨凡
[003-0052a]
夫分別故說有耳。佛說有無則明不二。汝但
見二故是愚人。論主了達無二名為智者。汝
見因緣能所二不信不二。即是破經。論主知
佛意說二為令悟不二。即是申經也。問此中
云何名分別有無耶。答若通約四緣則攝有
為無為之體。故名有無。若偏據增上緣明有
無者。有即是上是事有故是事有。無即是事
無故是事無。蓋是隨凡夫分別十二是有無
耳。十二本不生故不有。今亦不滅故不無也。
略廣眾緣中此第三一偈結破。上半結下半
呵責。青目意以前三偈總破為略。後四偈別
破為廣。古三論師不用青目注。而四偈破因
緣。三偈破三緣。此七偈破四緣。名之為廣。此
下四偈結破四緣名之為略。什公云。會指無
捲為略。散指亦無為廣。河西道朗師破四緣
為略。破六因為廣。曇影云。破四緣合生法
為略。四緣各生法為廣。依毘曇心法具從四
緣生。色法從二緣生。除緣緣及次第。非色非
心法有二分。若無想定滅盡定從三緣生。除
緣緣餘非色不相應行如色說也。下半呵云。
因緣中若無者。此是四緣中求果不可得言
無。非是因中無果之無也。今且依青目意結
上總別破者。發生下非緣決破意也。以廣略
就緣中求果不可得。當知緣中無果。以緣中
無果非緣亦無。若二俱是無則不應俱生果。
是以結破也。又所以結廣略者欲生下半呵
責故也。上雖破而未呵。夫欲呵者必須先騰
其失方得呵失。故上半騰失下半呵失也。又
有廣略者望十二門論意。上總別破並是廣。
[003-0052b]
今略廣則是略。以攝上總別為今略廣。今略
廣為上總別故也。若謂緣無果下自上來是
第一破四緣生果竟。今第二舉非緣決之。問
何故舉非緣決之。答四意。一者明非有非無
義。四緣中求果不可得。故不可言有。又不
從非緣出故則果不可無。破有無二見顯示
中道故也。二者欲斷執生之心。雖破四緣生
而意終謂果從四緣生。此心不去。故舉非緣
決之。令計生心畢竟盡。三者欲防外人起邪
見心。聞求四緣生果不得。便謂非四緣能生
果。是故今明非緣亦不生。四欲令外人悟緣
非緣不二。故俱破緣非緣生也。上半取意。意
云。雖略廣求四緣中果無。而果終從四緣生。
若果不從四緣生。離四緣外更無復法。當從
何處生耶。又眼見果從四緣中出。是故四緣
必定生果。又緣非緣終有異。非緣既不生。緣
則應生。下半舉非緣決者。四緣中無果非緣
亦無。則應等生。不爾應等不生。若等無而緣
生非緣不生者。亦應非緣生而四緣不生也。
問此舉何處非緣以決之耶。答從初至略廣
偈已來。破外立四緣偈上三句竟。今此一偈
破外人更無第五緣。彼謂世性等為第五緣。
故非緣中無果。所以今舉非緣決之。令知緣
與非緣一切不生。又難其四緣生成非緣。此
非緣亦不生果。又就四緣中互論緣非緣也。
若果從緣生此是破四緣中第三結破。開為
二別。初一行半結無所生之果。次半偈結無
能生緣非緣。一行半為二。初五句結破果不
從緣生。次一句結破果不從非緣生。五句為
[003-0052c]
二。初四句列果不從緣生。次一句結果不從
緣生。初四句為三門。第一句列所破門。第二
句列能破門。下半列呵責門。若果從緣生即
是上四緣生諸法。果即所生。緣是能生。總
舉一切能所也。是緣無自性列能破也。彼計。
以緣有生果自性果有從緣自性。上總別二
門求緣無能生之性。求果無所生之性。故云
無性。又緣由果有緣無自性。果由緣有果無
自性。又緣復賴緣緣無性也。又果生緣壞。緣
則改變。故無性也。下半呵云。從無自性生
者此意非是奪其自性。計其無自生。乃明都
無能生所生性。云何乃於無生法中計有生
耶。餘並如文。影師釋此二偈二意。初偈列品。
次偈結品。二云。初偈緣無故果無。後偈果無
故緣無。觀長行如吾釋也。長行破緣故說非
緣實無非緣法者。一意云。外人四緣攝一切
法盡。四緣以外無復非緣。而言有者蓋是橫
計有耳。二意云。以破汝緣故緣成非緣。何
處別有非緣而能生耶。問何以故緣非緣並
破。但破果不破非果。答內外同見一果故果
則無異。而內計從四緣生。外執從世性等生。
故有緣非緣也。
中觀論疏卷第三
[003-0053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