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i0268 佛說法律三昧經-吳-支謙 (CBETA)



No.631


《佛說法律三昧經》


吳月支國居士支謙奉 詔譯


聞如是:


一時佛遊於摩竭提國,與大比丘眾
俱,及諸菩薩、四部弟子、天人、龍神一切大會。


佛告眾會:「有法律三昧,菩薩學者當以和順
調其情性,深入微妙,不得輕慢。所以者何?未
深入者,不識三學功德厚薄,或以放恣,失其
本意。當知是輩有十二事,自墮大罪,終不可
悔。何謂十二?有人學道,不得明師,見聞未廣
而自貢高,欲求名字,謗菩薩法,以為不要,
妄造譁說言我師說,既已自墮復墮他人。此
如獼猴毒羹之喻,但欲害彼,不知還自殺。是
一自燒。


「有人學菩薩法藏,得聞深經,未曾問
師,不知義趣,自用隨意,及以輕慢成就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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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二自燒。


「有人已學深經,中道更墮弟子學
者,毀笑大道以為迂遠。是三自燒。


「有人學不
深入,但欲依道全保其命,不解道理,專行謗
訕深經大法。是四自燒。


「有人雖學,無有至意,
但欲容身,虛飾自可,得經好語,與非其人,令
到見者,諂意啤呲以為不然,聚踧偽骸,造
謗長短,欲望其譽。是為五自燒。


「有人頑闇,嫉
妬賢能,常懷毒心向講法者,不惟道德,但貪
利養。是六自燒。


「有始入學,從明師得決,不念
恩德,反有人工言:『我自知』,既不自解,亦不肯
復從師問經,此無反復,罪不輕矣。是七自燒。


「若已發菩薩意,欲學佛經道,隨師不久,禮節
未閑,聲聞師說,有權方便,未達其趣,妄飾虛
辭,非法解之,復以微意瞻師所行,自用為是,
遂失權慧,入魔羅網。是八自燒。


「學有畔棄。
何謂畔棄?謂從明師得解權慧,見深入者,不
數請問,中道懈怠,更懷毒心,念師所短,已墮
非法,不自覺知,違道失智,謂之畔棄。是九
自燒。


「有人以曉微妙權慧而更不敬,廢經輕
罪,為枝掖說,於屏處言:『師無所知。我已從學,
其說皆非。自今不當復與從事。』令無知者信
用其言,斯已自飲毒,復飲他人毒。是十
自燒。


「有人學道,從明師得深經。有信菩薩至
心行者,欲從求學,斷絕不與,呼為不賢。有
但聲聞,未曾見經,信戒未立,此人索經,為反
與之,便以俗語比方解之,轉相教誑,令真道
薄淡,自取大罪,復誤他人。是十一自燒。


「有人
雖學,無有至信,不識真偽,不畏于罪,曲媚豪
強,不解道者,隨毀佛法,誹比丘僧。此輩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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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墮八難,復增成人罪。是十二自燒。


「犯此
罪者,不可悔除。從三惡道出,則有所望。如是
十二輩難可度脫。」


佛告阿難:「吾故說是法律三昧。汝為人說,當
令了諦,護其意行,莫作小福如毫釐者,而
犯大罪如須彌也。長失三寶,却就惡道,無
窮竟者,但坐貪愛須臾之可,而致劇痛,斯難
言也。」


佛說是時,莫不感愧,學者悉入第六道
地。眾會皆起,同聲讚言:「佛為吾等及後學者
開現大明,令得慧眼。」俱前稽首,願以頂受。



言:「且聽!乃往久遠時,有菩薩名有道志,與十
四萬人俱,從違羅提佛發菩薩意。其輩中有
一人最高才,名賢行。時有道志事以為師,追
隨累劫,不失其意,堅行精進。後成作佛,字世
頭胞,而有道志遂從受決,餘人悉退墮弟
子行,于今在五道,尚未得出。」


阿難問言:「其
時輩人從見佛後,頗復得深經不?」


佛言:「皆
得,但不力學,不問中慧,不敬承師,輕人法者。」


阿難復問:「已發大意,何以墮落?」


佛言:「用四事
故:一者學本不知善權方便,輕慢師友,無有
一心,其意數轉;二者學不精進,無有道力,但
貪名譽,望人敬待;三者學所事師不念勤苦,
當得成就,虛飾貢高,無有至心;四者好學外
道,習邪見人,反持異術比佛深經,言道同等。
時十四萬人皆用是意故,後世轉退,去大道
遠;獨有道志志大心強,追事賢行,至其得佛,
果從受決。」


當說是時,天人百一十萬皆發
菩薩意。


賢者阿難言:「如佛所說,學當恭敬,
反以自恣,失大道本,可不慎哉!自今新學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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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法者,寧能別善、惡,不失善師友至竟者耶?」


佛言:「有,但少耳。多隨本意不可化者。」


阿難又
問:「凡人相說惡,寧自知惡不?」


佛言:「天下愚
人但見人惡,不自知惡;但自見善,不見人善;
稱己智者,皆非智也;自處明者,其悉甚矣;言
『我知經』亦以惑也;云『知大法』而不事師,不
可信矣!佛智廣大,不可測度。見聞少少,自以
為足,用自貢高,豈智者哉!唯有至學深入之
士、近善師者,乃為明智。愚者安知世有明智
人,乃別有賢愚耳。夫愚癡者但見人貢高,不
自知貢高。其自見過者,可與說善事;自見善
者,不可與語議。何則?皆自是故。能解難者,
可與論道,不者,但增其憍慢;自可者,不可為
說忍辱之事,會不能受;解道意謙虛者,可與
共講深經之要,不者皆縛;知微妙深入者,可
與共說無端緒事,不者猶疑。言『我知菩薩法。』
發言有貪著,言『我所入淨。』不自知污濁,適
始欲與,便言『已了』;能覺魔事,不知皆在魔羅
網中,如蠶作繭,還自纏裹。欲悉覺知、分別
內外深淺意者,當問久學成就菩薩,近善師
者,乃可了了覺魔事耳。」


佛言:「學不可不諦,
行不可不護,忘其本意,墮非法者,皆坐自用,
隨邪心故。諸不可行、不當行,輕犯大過墮惡
道者,皆以專愚,不承法令,為魔所中,致罪不
細。」


於是賢者舍利弗白佛言:「新發意者,實宜
自護。坐小可意而失大者,斯不少矣!昔我前
世有是意故,失大得小。雖欲悔之,無復及也。」


佛言:「本心不解,皆有是耳。」


舍利弗問佛:「何
謂人本、五陰本、六入本、十二緣起本及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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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種道本所入?何謂四諦本、弟子本、各
佛本、如來本?知之云何?曾聞佛言:『不解本
無,故墮小道。』願為新學分別說之!」


佛言:「善哉!
所問甚快!多所開發,欲聞者聽。」


於時會中皆
曰:「受教。」


佛言:「人本者,無從出,無所受,無作者,
無有主,無色,無識,不生,不滅。如是知本,失是
離本。


「五陰本者,無有住處,隨所著即為陰。
成敗如幻,一切無強。知如是者,計無有陰。


「六
入本者,猶如空野,以所更樂,謂之為入。其入
虛空,無積聚處。知本淨者,計無所入。


「十二緣
起本,無端緒,來無所從,去無所至。癡不可見,
所緣無際。至於老、死,如夢非真。如不起法忍,
是知本也。


「九十六種道本,所入皆從貪欲。六
十二見捨內取外。何謂捨內取外?身為化種,
虛而非真。求有萬端,貪不能捨。欲保安存,久
而要壞,生死不絕。


「四諦本者,亦無根莖。苦、習、
盡、道皆由觀解。見空淨者,為知諦本。


「弟子本
者,初觀世有,不解本無。厭生死苦,攝意觀法,
斷却五陰,守空,行淨,想滅,漏盡,便得解脫。是
為羅漢本。


「所入各佛本者,學作功德,不曉成
時。聞知有佛,欲得尊號,無有大悲,不曉善權,
呼身為有,持想視佛,樂淨守道,不親善友,雖
積功德如江河沙,猶無益於。不入權慧,不修
利及相好,半行不具,以覺因緣,便得成佛。
是為各佛本。


「所入如來本者,從發意來見身
皆空、諸法清淨;曉眾生本惠德所入,陰入種
持,一切本無;曉諸功德成時所入,如本立,如
有智,不起,不滅,無往,無來,不在泥洹,不離本
無,如虛空等不可動移。是為如來本所入。」
[001-0460a]


舍利弗言:「佛意實妙,非眾羅漢、各佛所知。我
輩初學,皆從縛著,志微學淺。承佛得度,心根
已滅。雖聞大道,無復學意。譬如野夫聞天子
事,暫快其耳,終不能效。雖人久處三惡道者,
出學大道,可成作佛;如我羅漢,無復心矣。為
菩薩者,誠快無量,已發大意,深入廣博,但當
精進諦護行耳。」


於是有菩薩名勇聲,白佛
言:「大道甚妙!非是世間才明所知,唯深入
者乃達其微。恐後三學——新發意菩薩及為弟
子、各佛行者,曚冥未寤,不別深淺,見聞少
小,自以為明,諍訟取勝,更以相惑。唯佛加哀,
為決大疑。其諸學者皆俱行禪,得道各異,何
用別知弟子、各佛、菩薩、大乘及諸外學、五
通仙人禪意云何?」


佛言:「善哉!善哉!大士欲
護一切,乃以此問。雖俱行禪,意趣不同。弟子
學者,聞有四禪,要約直心,可疾得道,不及知
餘深妙大法。畏苦厭身,一心思惟,取欲自度,
不念眾生,但守行滅,何如為滅。所施福德,持
戒精進,欲望泥洹,不知佛大慈泥洹所出入,
言:『泥洹一到,通四禪,得三活,生死斷,已度世。』
是為羅漢所入禪。


「各佛學者,從發意來不事
善友,言世間有,其行常著,何如為著?所作功德,
望欲得佛,言禪道如,不用餘行,亦不知佛
禪意。所向如來禪者,無意、無想、無見、無得、不
熟,曉了那中,繫意守淨,無為不曉,權慧法意,以
成得禪,見空因緣,解便得道,明過羅漢而不
及佛,無十種力、四無所畏及十八不絕法。是
為各佛所入禪。


「菩薩禪者,從發意來,不離明
師,學廣智深,曉了禪本。何謂曉了本?心法本
[001-0460b]
無,道亦無本、無著、無縛、無解、無行、無出、無
入、無捨、無取,現大智慧善權之行,不斷德本
及大悲意,修相好,嚴佛國,具十力、四無所畏
及十八不絕法,一切見、一切知無所不覺,故
號曰佛。佛用世間多貪亂意故,於樹下閉目
而坐,為現禪法,欲令解者以道縛意,亦隨所樂
各得其所。是為如來本所入禪。


「外諸小學、五
通禪者,學貴無為,不解至要,避世安已,持想
守一,瞑目縱體,內觀歷藏,存神道氣,養性求
昇,惡消福盛,思致五通,壽命久長,名曰仙人。
行極於此,不知泥洹,其後福盡,生死不絕。是為
外道五通禪定。」


佛言:「如弟子、各佛,雖得泥洹,為不知本。所以
者何?其學本謂世有道無,故壞五陰而取滅
度。唯如來為知泥洹本。所以者何?知俗與道諸
法本空,如本無住,不起,不滅,是為泥洹。佛意
如是,故曰如來;弟子、各佛名為滅盡。菩薩
當解深妙大法,明諦受學。雖離明師,心當清
淨,不可放逸。」


於是勇聲叉手白佛言:「得值佛
者,為難有也。大聖大慈所度無極。今蒙佛恩,
無所復疑。其欲學者,當受佛教。莫為不賢之
行,使魔得其便。如佛所言,終無有異。天魔官
屬莫能壞是清淨行者。」言已,即前稽首佛足。


是時諸天及人有二百一十萬,皆願樂立於
無所從生法忍。


賢者阿難白佛言:「此法律為
何等義?」


佛言:「是為剖決道意,釋人根本慧德
所入,分別弟子、各佛、菩薩學意所行,知諦知
不諦大要,名曰法律三昧。」


佛言:「阿難!其有
信解是經法者,皆於十方佛所聞善權已。」



[001-0460c]
說經訖,諸來會者皆歡喜,各前為佛作禮而
去。
《佛說法律三昧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