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1d0041 儀禮析疑-清-方苞 (WYG)


[014-1a]
欽定四庫全書
 儀禮析疑卷十四
          翰林院侍講銜方苞撰
  士虞禮
特豕饋食
 曰特豕以别於吉祭也自小斂至虞皆直指其物而
 不言牲惟苞稱牲以兼羊豕文當然耳自小斂至祖
 皆用豚遣奠及虞始用豕蓋未啓以前不惟主人及
[014-1b]
 衆主人親者疏食水飲即遠兄弟姻賓執事者食可
 以肉而不忍飽也至遣及虞則執事者之勤甚矣必
 牲體充盈而後可給即用物之節而至敎亦存焉
 昬禮婦歸之明日以特豚饋子婦忠養之始也既葬
 而虞以特豕饋食追養之始也此先王制禮事死如
 生事亡如存之義過此以徃始有禴祠烝嘗之名而
 儀禮春秋吉祭但曰饋食兼明士大夫之祭自羮定
 始而無薦血燔膋之節耳
[014-2a]
側亨于廟門外之右
 吉祭合升而虞止一胖何也吉祭敷筵設同几祖妣
 共之虞則或父或母即並有喪亦一先一後故義變
 於吉非有惜於牲體也
設洗于西階西南
 以尸當盥於此敖氏謂以主人位於西階上未審其
 義
尊于室中北墉下當戸
[014-2b]
 吉祭尸或東面或南北面如尊於室中則無獻祝佐
 食之席位矣虞惟一尸故北墉下可並設兩甒吉祭
 衆賓衆兄弟有司執事者皆受獻與旅酬及無算爵
 必尊於室房之外乃便升酌虞所獻惟及祝佐食無
 室外之事且葬而反日中而虞人倦時促使尊於堂
 上則義無所取而不近於人情
兩甒醴酒酒在東
 凡喪奠皆醴酒並設蓋象親生時饌有所宜時有所
[014-3a]
 欲故孝子忠養不知神之所便於彼於此而隂厭所
 酌惟醴以朝夕常饋醴列漿飲中親没未久仍奉以
 人道也至即遠而吉祭則薦馨致味必以酒為宜矣
苴刌茅長五寸束之
 喪奠何以無苴柩未藏也初虞迎精而反主尚未作
 故設苴藉祭以示靈之所宜降也既祔後之朔奠則
 有桑主小祥後之練禫則有栗主無所用苴矣疏謂
 諸侯以下不立主非也尸在柩尚有重重既埋而無
[014-3b]
 主可乎若無主則二廟三廟可以不立矣宗子去國
 必載主祏故庶子無爵而居者望墓為壇而祭正以
 廟無主故也
匕俎在西塾之西羞燔俎在内西塾上
 以此知門之左右室皆中隔而内外並名塾也燔俎
 曰内西塾明匕俎在門外也鼎陳於門外故匕俎從
 設以俟升載牲爨在門外而燔俎乃在内塾者俟正
 俎既升然後以俎出受燔不相混也
[014-4a]
賓執事者如弔服
 虞之賓惟来執事者故特文以見之又以見反哭以
 前執事者皆賓與私有司至虞則賓或以官守不能
 皆留故取於兄弟以共其事也
婦人及内兄弟服即位于堂亦如之
 小斂後婦人即位於堂以尸在堂殯在西階上也既
 葬而仍朝夕奠之位何也主尚未作而遽入於房義
 無所處又迎精而反子婦之心悵愴惚愾仍若神之
[014-4b]
 陟降在庭且尸入當哭踊也既祔而主反於寢則朔
 奠薦新必即位於房中矣 主宜成於末虞既畢之
 後厥明奉以祔廟左傳祔而作主據入廟而言公羊
 虞而作主據刋木為主而言其實一也相隔僅一夕
 耳 以是知女賓即内兄弟及外宗送葬時必與衆
 子婦隨主婦之後註疏之誤即此可徴矣
祝免澡葛絰帶布席于室中東面右几
 戴記虞而立尸有几筵合之此經則初虞尚未作主
[014-5a]
 明矣如已作主則布几筵後宜有奉主入室之節
 特牲少牢饋食禮亦惟設几筵而無迎主主入之節
 康成註王制謂大夫士無主據此又據戴記祝取羣
 廟之主藏於祖廟主出廟入廟必蹕周旅酬六尸皆
 邦國禮故後儒不能辨正獨不思若無主則無為多
 立虛廟而庶人私祭高曾於寢亦無術以稽之無法
 以禁之矣記云重既虞而埋之又云殷主綴重焉周
 主重徹焉雖庶人必有重則雖庶人必立主此喪之
[014-5b]
 大綱也作主之節必已見於王侯公孤之虞迎主之
 節必已見於王侯公孤之祭而大夫士之儀數已附
 見焉如大夫相見大夫士庶人見於君見他邦之君
 侍坐於君子一切言視之法飲食之禮執玊幣之儀
 皆附於士相見禮是也若以經記無文遂謂古無是
 禮則謂諸侯入覲無及郊以前之禮事大夫士筮尸
 惟祭其祖而下不及禰上不及曾祖可乎
主人倚杖入祝從在左
[014-6a]
 凡吉祭祝先入而主人從祝之接神舊矣故先入以
 導主人也虞則人子以神事其親之始猶親在時朝
 夕御食不忍遽變其常故主人先而祝從也喪奠皆
 祝帥執事者設之主人惟要節而踊以如斬如剡之
 痛方切雖視薦徹猶恐閒其哀也虞為易奠之始故
 主人不親舉鼎不羞肵俎惟恐事益而哀心為之損
 也吉祭尸未入室設饌祝神祝酌奠者一主人再拜
 稽首者三虞則祝奠觶者再主人再拜稽首者三形
[014-6b]
 音未遠致其恍惚以與神明交於尸未入宜詳也敖
 氏謂無尸之祭亦主人先入以聘禮釋幣徴之則不
 然未知何據
佐食及執事盥出舉長在左
 惟喪祭之賓專為執事而来故上經云賓執事者如
 弔服此長謂執事之賓長也吉祭主人及佐食舉鼎
 主婦視爨設敦此時心絶志悲故一切不與
贊設二敦于俎南黍其東稷設一鉶于豆南
[014-7a]
 設敦與鉶主婦事也主婦方在堂東俟尸之入故贊
 代之
主人再拜稽首
 自斂奠至遣奠主人惟哭踊至是而後拜何也子事
 父母之禮莫詳於内則而朝夕奉養未嘗有拜即世
 子問寢視膳亦無拜禮惟始昬婦餕餘姑酳之婦拜/受姑亦拜送其初饋食亦無
 拜/禮蓋拜者君臣朋友饗燕之禮也大親不文故就養
 無方無所用拜未葬親之魄體尚在宫中不忍父母
[014-7b]
 而賓客之也至迎精而反則形已潛藏以神道事之
 故尸未入而隂厭為主人祭拜之始既設尸矣而復
 有厭祭何也頌所謂綏我思成記所謂入室僾然必
 有見乎其位周旋出戸肅然必有聞乎其容聲者正
 謂此時至尸入以後則升降進反拜獻揖讓之節繁
 而思其居處思其笑語如見於位如聞其聲者轉不
 能若是之誠壹矣曾子以祭必有尸不若隂厭為疑
 正為此也然則何以必立尸也日遠則哀敬漸弛故
[014-8a]
 禮有以故興物者執父母之書册桮捲必有動於中
 况設其裳衣而使人被服之則感痛倍深即生而未
 識其祖考者望其冠服亦將肅恭悵愾而思繼承之
 重矣又體祖考之情生時祭祀燕飲合食必與兄弟
 朋友獻酬渥洽而後盡其懽且下洽子姓旁及族婣
 而敎以親睦莫此為切也
命佐食祭佐食許諾鉤袒取黍稷祭于苴三取膚祭祭
如初祝取奠觶祭亦如之不盡益反奠之
[014-8b]
 此孝子躬祭於室中之始也鬼神依人而行故使祝
 佐食代祭冀迎精而反庶或陟降而馮之也喪奠無
 此禮尸柩尚在堂不忍使人代也吉祭隂厭無此禮
 僾見愾聞自致其恍惚可矣非若音容始隔不敢遽
 易朝夕御食之常也 祝接神佐食事尸尸未入室
 隂厭之事宜皆祝主之而以命佐食故再言佐食許
 諾以見代祝而執其事也尸入以後則佐食自共其
 職而祝詔之以其節故不復有許諾之文
[014-9a]
祝祝卒主人拜如初哭出復位
 薦食飲冀神之歆饗不宜哭於室中蓋出戸而後哭
 也加哭於出之上見饗祝時不哭乃抑哀而自强故
 甫出戸而嗚咽不自禁與獻尸畢復位而不遽哭異
 也
祝迎尸一人衰絰奉篚哭從尸
 尸亡者之親屬也以象神不可以哀弛其敬故使衰
 絰者奉篚以從而代之哭也哭而不踊以奉篚故也
[014-9b]
尸入門丈夫踊婦人踊
 奠之遣父母而賓客之所以為哀也虞之尸父母而
 神像之哀愠慕思之中變也吉祭主婦設豆敦鉶毛
 於室中以為隂厭至亞獻然後與尸接故位在房中
 虞則衆子婦衆女與父母舅姑之音容永隔一旦使
 人被其裳衣以象焉心絶志摧故隂厭之室事主婦
 不親而羣俟於堂視尸之入哭踊以致其哀而後獻
 薦於室中是以亞獻畢仍反於堂以俟尸之出而哭
[014-10a]
 踊以送之也
尸升宗人詔踊如初尸入戸踊如初哭止婦人入于房
 以此知喪禮有哭而不踊無踊而不哭也 尸入室
 婦人入於房以尸為先靈所馮也故尸謖又復堂上
 之位
主人及祝拜妥尸
 古人事死如事生廟中之神祝相主人以追養舊矣
 故吉祭惟主人拜妥尸虞而立尸則孝子以鬼享其
[014-10b]
 親之始亦祝接見於新尸之始故與主人同拜然則
 不於隂厭時拜何也時祝方告饗命祭且代神祭酒
 不得與主人同拜也
從者錯篚于尸在席上立于其北
 室中尊嚴而從者久立於尸左何也不忍遽異於生
 也婦人行動内御者必從母之尸有從者則父之尸
 不容有異非然則篚既奠從者當如宗人之立戸外
 佐食之無事則出矣吉祭則無此禮何也即遠而以
[014-11a]
 鬼享惟宜致其恍惚以與神明交而聚衆從者於室
 中義無所處
祝祝主人拜如初尸嘗醴奠之
 吉祭九飯主人拜尸亦不答説見特牲饋食
佐食舉肺脊授尸尸受振祭嚌之左手執之
 虞之異於吉祭者不設肵俎不備庶羞尸不食舉佐
 食不舉魚腊亞飯舉魚腊實於篚而不以授尸祝不
 侑主人不拜蓋以主人心絶志摧不得已而虞以安
[014-11b]
 神尸乃子屬與主人同憂惟九飯為饋食之大節不
 可减損不惟尸不忍食肺脊即佐食每飯舉魚腊以
 授尸祝每飯必侑使主人要節而亟拜亦不近於人
 情而於禮為虛故實篚之牲體亦不以歸於尸也
 張爾岐曰此肺脊至尸卒食佐食始受之實於篚中
 閒食時宜奠於豆
泰羮湆入自門
 入自門取諸鑊也飯以湆醬故湆必温是以無尸則
[014-12a]
 無泰羮湆也
尸飯播餘于篚三飯佐食舉幹尸受振祭嚌之實于篚
 吉祭尸食舉此嚌而不食播黍之餘則雖備三飯之
 數而食者少播者多明矣此尸之哀見於飲食者故
 特著之篚奠於尸左親播之為便而幹因自實焉後
 六飯並曰如初皆尸自播自實也魚腊尸不食故佐
 食以實於篚肺脊最貴嘗醴之後即舉之而卒食始
 授焉故受者因代為之實
[014-12b]
舉魚腊俎俎釋三个
 牲腊並七體魚七个佐食前所舉牲體四則留俎者
 惟臂臑肫三故腊亦舉四醴魚舉四个而留俎者亦
 三个以將改饌於室西北隅不可虛也舉者實於篚
 故留者曰釋 於亞飯舉魚腊見初飯不舉也於終
 三飯言俎釋三个見并舉初飯之魚腊實於篚而留
 於俎者惟三个也
尸卒食
[014-13a]
 吉祭拜妥尸而後尸啐酒告㫖嘗鉶告㫖九飯告飽
 者三祝三侑主人皆要節而拜虞拜妥尸而後嘗醴
 嘗鉶九飯壹與吉祭同而主人皆不拜蓋思親之痛
 方殷故事尸之禮宜畧也而尸亦不告㫖告飽祝亦
 不侑皆致其内心以助主人之哀痛也使葬日之虞
 尸即告旨告飽祝即三侑則不情吉祭主人設肵俎
 尸食舉九飯之牲體皆佐食受而加於肵俎虞則從
 者錯篚於尸左尸執舉而不食不受魚腊黍與牲體
[014-13b]
 自播自實於篚何也朝夕盥饋始變而為神享孝子
 之心愴焉恍焉如見親之容聲不忍遽用即遠之儀
 而設肵俎也尸於亡者非孫行則孫婦行猶如侍食
 於尊者受賜而捧持以歸故自播自實而不敢假手
 於佐食也舉尚不忍食手掬之餘黍尚不忍多食而
 播之篚况受魚腊以盡味乎凡此乃孝子之志人情
 之實聖人制禮所以循而達之也
反黍如初設
[014-14a]
 舉黍時佐食邇敦至是反其所
主人洗廢爵酌酒酳尸
 祭名饋食以食為主尸九飯畢而後主人進酒故義
 取於酳而不稱獻也主婦賓長則主於進酒故並曰
 獻
尸拜受爵主人北面答拜
 同一拜也吉祭曰拜送爵虞則曰答拜者沉痛惚荒
 不忍循獻酢之常儀惟見尸之拜而不敢不答焉耳
[014-14b]
 尸卒爵祝受而不相者不以送爵命主人也義正與
 此相發祭肝加於俎而不加於菹豆亦遭變而不忍
 用常儀
賓降反俎于西塾
 吉祭之肝加於菹豆將合摶黍以嘏主人也虞無嘏
 故仍加於俎而反之亞獻三獻之燔俎不反何也哀
 主人之遭閔凶而祭無嘏故特反之以見義也燔俎
 則俟禮終而與豆俎鉶籩同徹可矣
[014-15a]
尸卒爵祝受不相爵
 凡送爵未有不拜者主人哀痛方深無庸以呼唱為
 禮
主人拜受爵尸答拜
 尸亦稱答拜而不曰拜送爵與主人同憂戚也
主人坐祭卒爵拜尸答拜
 按雜記小祥之祭主人之酢也嚌之衆賓兄弟則皆
 啐之大祥主人啐之衆賓兄弟飲之而虞則主人卒
[014-15b]
 爵此禮以權制與喪疾飲酒食肉同義也蓋自初啓
 以至反哭哭踊無算宵旦靡寧故緣亡者之情憫孝
 子勞苦倦極而假神賜使一卒爵以少扶其氣體祥
 之祭則惟懼哀心之懈也故以嚴終焉虞惟祝佐食
 有獻何也哀痛方深不暇與賓兄弟為禮也
筵祝南面
 敖氏謂筵於北墉下尊之西似據少牢佐食戸内墉
 東北面比類而得之蓋佐食北面在墉東則祝南面
[014-16a]
 必負北墉尊既設於北墉之東則祝筵當在尊西佐
 食雖與祝同獻以其為同姓子弟故室中不得設席
 而牲俎亦陳於階間
主人獻祝祝拜坐受爵
 主人自飲之爵不洗而獻祝心絶志摧而與祝為小
 禮則不情又所承乃獻尸之爵示已與祝佐食皆受
 尸之賜而飲其餘瀝故不敢洗以致其私敬也吉祭
 亦不洗而獻祝義與此同
[014-16b]
佐食北面拜坐受爵
 士虞朋友不足則取於兄弟大功以下者佐食當以
 小功之兄弟故受爵北面而拜
受爵出實于篚
 出當作降
自反兩籩棗栗設于㑹南
 吉祭宗婦執兩籩戸外坐主婦受而設之虞則自反
 不忍遽變朝夕進食於舅姑之常而使宗婦傳致也
[014-17a]
 觀此而不曰拜送爵與尸自播黍實牲體之義益明
 矣
賓以燔從
 吉祭長兄弟以燔從當喪故以賓代
尸祭燔卒爵如初
 如肝之祭嚌而加於俎卒爵祝受而不相爵也
以虛爵入于房
 共祀事者祝與佐食為要求神侑尸禮莫重焉事莫
[014-17b]
 勤焉古者賓祭必夫婦親之主人繼尸而獻之主婦
 不可不從獻也
賓長洗繶爵三獻燔從如初儀
 亞獻三獻吉祭所以皆酢者體祖考之心凡有吉祥
 慶事必與子婦親賓共樂之然後快於心虞則主婦
 上堂入室悲不自勝賓亦為之惘然使尸抑哀而强
 致爵則酢者受酢者中皆不自得故廢酢乃所以達
 生者之情也觀此而主人獨受酢且卒爵為達亡者
[014-18a]
 之情而輔其病義益著矣
婦人復位
 吉祭婦人位在房中喪奠則位在堂上以尸柩在堂
 當要奠之升徹而踊也虞仍位於堂以要尸之入門
 入戸而踊也故尸入哭止則入於房三獻畢婦人復
 堂上之位以祝告利成主人哭則丈夫婦人皆哭尸
 出戸降堂出門皆踊如初也 葬日虞冀先靈之安
 於寢室也故尸入戸堂上之哭止虞既畢主人婦人
[014-18b]
 復堂上之位然後哭尸出戸然後踊恐室神之不安
 也尸不哭而使以篚從者代哭義亦然
祝入尸謖
 吉祭三獻爵止後主人主婦交獻酢虞則獻加爵旅
 酬皆廢禮當然也
從者奉篚哭如初
 以是知乃代尸而哭也尸出入衆主人婦人皆哭踊
 尸為主人之子行固宜與主人同哀者也以為尸而
[014-19a]
 止哭故要其節必使人代焉
祝前尸出戸
 以尸入戸祝從尸後故特著祝前以明其先導也凡
 導及詔相必於前從後則不能詔相周官寺人職凡
 内人弔臨於外立於其前而詔相之
出門亦如之
 凡尸出主人不拜送禮事既畢則仍子行也
祝反入徹設于西北隅
[014-19b]
 徹而設於西北隅亦索祭於祊之意又衆賓皆退祝
 執事者不宜獨留故惟獻祝之席與俎出而饌則俟
 主人之兄弟宗婦自徹
几在南厞用席
 厞隱蔽之意以饌不久停行當徹無庸一一巾冪而
 總以席蔽之也將祖徹奠巾席俟於西方則久停越
 宿之奠皆各加巾冪可知矣 註當為變吉又明東
 面不南面傳寫吉譌古又譌文賈疏又從而為之辭
[014-20a]
 固矣
祝薦席徹入于房祝自執其俎出
 以此知佐食雖與祝同獻而席不設也薦徹入於房
 本自房出也佐食之俎不在室故自徹者惟祝少牢/饋食
 禮佐食之俎設於階閒特牲禮佐食/受酢惟祭酒皆為同姓子弟之徴
宗人告事畢賓出主人送拜稽顙
 再言賓出前所出廟門也故主人出門則哭止而賓
 主人皆復未入時序列之位俟宗人告事畢然後賓
[014-20b]
 出大門而主人拜送於大門外也
虞沐浴不櫛記/
 葬日虞及日之未中而浴無暇更櫛斬齊之喪一也
殺于廟門西主不視
 反而亡焉失之矣哀慕方切不忍視殺又當以其間
 沐浴無暇也
主人在室則宗人升戸外北面
 宗人不入室佐食無事則出俾主人幽默以致其哀
[014-21a]
 誠是以僾然必有見乎其位也
尸謖祝前鄉尸還出戸又鄉尸還過主人又鄉尸還降
階又鄉尸降階還及門如出戸
 每還必先鄉尸者雖無辭若告尸以行與轉之節也
 前後皆以戸階門為節惟過主人不言地以下言降
 階則適當階上可知也再言降階而後言還者祝先
 降鄉尸立待尸之盡階而後還也
男男尸女女尸
[014-21b]
 廟祭設同几惟喪祭在寢可設女尸祔用嗣尸專指
 男尸而言也練祥禫於寢則皆有女尸可知
既饗祭于苴祝祝卒不綏祭無泰羮湆胾從獻
 世儒多謂古祭用尸不若後世無尸為安不知無尸
 則儀節不得不簡而羣義皆無由而見惟既葬日中
 而虞各致其哀而退尚若可行若時祭如此則與奠
 告無異於追養為率慢而不足以萃祖考之精神於
 親賓為涼薄而不足以盡十倫之義類矣
[014-22a]
主人哭出復位
 有尸則主婦亞獻主人復位而俟賓三獻婦人復位
 而俟至祝告利成然後哭尸出戸然後踊既無尸則
 出而哭同時而踊可矣
祝闔牖戸降
 有尸則主人復位而祝迎尸既無尸則事神之事畢
 矣於孝子徬徨周浹之心未能慊也故闔牖戸冀神
 之憺安而久留於斯以致其思成之慤焉
[014-22b]
男女拾踊三
 曰男女兼朋友與内外宗也有尸則尸入門而踊入
 戸而踊出戸出門亦如之無尸則總而為拾踊三者
 三也
祝升止哭
 以是知闔牖戸如尸九飯之閒哭無停聲也自小斂
 以後未有哭踊如此其久者大斂即代哭葬之前夕/亦代哭即踊無算亦要
 其節而後舉主人衆主人婦人哭踊正/禮未有三者三無停聲如此其久者蓋至無尸則
[014-23a]
 死者必惻然有隱而孝子之哀痛更深矣先王制禮
 皆所以效人情之實而不得不然者也
主人入祝從啓牖鄉如初
 復入於室僾見愾聞如親奉侍也如初久立於位洞
 洞屬屬如將失之也有尸則不復入者尸神像也悵
 焉愴焉惚焉愾焉親之容聲無時不刻著於心目而
 復入於室則煩且黷矣 隂厭之初主人入祝從在
 左西面此仍西面故曰鄉如初
[014-23b]
始虞用柔日
 葬日虞迎精而反不忍一日末有所歸也錯見傳記
 義極明著敖氏乃謂言用則非葬日又援祝辭夙興
 夜處以證之非也始虞宜用柔日則卜葬以柔日可
 知矣至祝辭乃云早夜不寧耳無以見虞之隔宿也
  外事用剛日内事用柔日鄭註以國中郊外言徴
 以郊用辛社用戊辰既不可通崔靈恩易為兵事廟
 祭考之詩書亦不盡合曲禮内事稱孝王某外事稱
[014-24a]
 嗣王某則冠昏告廟及四時之祭皆内事也賓戎祀
 外神皆外事也觀武成祭周廟用丁未柴望用庚戌
 可徴
哀子某哀顯相
 如稱亞獻之主婦則不得云顯稱三獻之賓長則不
 得云哀蓋謂衆子及嗣孫也弟副兄孫承祖皆天之
 顯道故曰哀顯相
敢用潔牲剛鬛香合嘉薦普淖
[014-24b]
 豕腊天產也黍稷地產也尸所飯惟黍故獨舉香合
 籩豆之薦陸産水草之和具備正所謂嘉薦普淖也
 辭意本不待釋而明註誤以曲禮剛鬛香合等為人
 君祝號而不知其為上下之通稱由此曲生支節義
 皆蒙混
明齊溲酒
 喪奠皆兼用酒醴象生人之飲也至虞則用明水和
 醴齊漸易而即吉雜記所謂以吉祭易喪祭此類是
[014-25a]
 也註謂以新水釀酒固失之敖氏謂溲酒為衍義亦
 未安
三虞卒哭他用剛日亦如初曰哀薦成事
 記本謂三虞則廟寢奠祭之哭至此而終而註乃謂
 别有卒哭之祭蓋惑於檀弓記文而不知彼記所云
 卒哭曰成事者乃舉卒哭以當三虞曰以吉祭易喪
 祭者蓋於是日丈夫脫絰帶婦人脫絰則祭之儀物
 必有異於初虞再虞如雜記虞與卒/哭祔異牢之類而非謂三虞後
[014-25b]
 别有卒哭之祭也知然者下記曰獻畢未徹乃餞餞
 而事畢則三虞外别無所謂卒哭之祭明矣且哀薦
 成事乃三虞之祝辭與初虞再虞正相對者不容别
 為臆説也 初曰祫事以當祔於祖告乃異日祫祭
 於祖廟之始事也再曰虞事魄體有歸得從先人於
 廟則靈魂可安也卒曰成事詰旦而祔禮終事備也
主人出即位于門東少南婦人出即位于主人之北皆
西面哭不止
[014-26a]
 即位後主人衆主人婦人皆哭無停聲以俟尸之即
 席也至此則親之靈魂亦將離其室矣故哀心之感
 更深
尸即席坐唯主人不哭洗廢爵酌獻尸尸拜受主人拜
送哭復位
 尸即席主人將有事故以敬抑哀既拜送則獻事畢
 哀心不能自抑矣曰哭復位者號泣而行别於即位
 而後哭也 三虞既畢而餞則喪祭既終而吉祭以
[014-26b]
 始故用吉祭之辭而曰拜送
祭酒卒爵奠于南方
 吉祭卒爵獻者拜尸答拜象祖考樂康嘉孝子之追
 養也虞以安神故承用其儀若餞則獻者哭男女衆
 賓皆踊而用從容獻酢之儀則悖人情而失禮義矣
主人及兄弟踊婦人亦如之
 餞在廟門之外惟獻者不哭而衆人之哭不止每獻
 畢男女齊哭踊與室中不哭不敢驚室神異也
[014-27a]
主婦洗足爵亞獻如主人儀無從
 主人獻而尸不酢主婦獻而燔不從以餞行理無淹
 久又舉於三虞之末不宜過繁且詰旦而祔事宜預
 治時亦不暇給也
賓長洗繶爵三獻如亞獻踊如初
 初獻尸卒爵主人及兄弟踊婦人亦如之亞獻主婦
 及婦人踊如初則主人及兄弟亦如之三獻則凡在
 列者皆踊哭之久踊之多幾與殯前啓後等哀親之
[014-27b]
 魄體既藏而靈魂亦將離其室也虞以安神故室中
 不哭餞以送神故號泣而從每獻必踊各以義起也
尸出門哭者止
 主人無送尸之禮以尸本子行也廟中則以神事之
 出門則仍兼子道無拜送之義祔仍虞尸則尸出門
 仍各反其次以待事也
入徹主人不與
 文立於丈夫説絰帶之後婦人説絰之前以見婦人
[014-28a]
 不與徹也吉祭設於室中堂上故主婦宗婦與諸宰
 並徹餞設於廟門之外則非婦人所宜有事故兄弟
 大功以下入徹而主人不與婦人則拜女賓後即自
 闈門而反其次矣
無尸則不餞猶出几席設如初拾踊三
 上記尸出門右几席既設賓出復位主人出即位於
 門東婦人出即位於主人之北故此記明雖無尸不
 餞而主人婦人及賓猶出也猶出斷句几席設斷句
[014-28b]
 則情事顯然註疏以猶出几席為句辭義俱不相貫
  尸先出則几席從之而後賓主人出無尸則主人
 主婦先出視几筵之設以致其哀慕曰拾踊三則賓
 亦出可知矣虞祔而退之賓義此於兄弟故與衆主
 人同踊
遂卒哭
 舊説卒哭謂卒去無時之哭非也記曰父母之喪哭
 無時本無分於久近如斬如剡之痛有動於中乃以
[014-29a]
 限於既祔而不敢哭非人情蓋自啓殯以後朝廟入
 壙哭踊無算反哭以後三虞及餞哭踊無算皆自是
 而終即既祔以後殯宫朝夕奠之哭亦自是而終也
將旦而祔則薦卒辭曰哀子某来日某隮祔爾于皇祖
某甫尚饗
 薦即餞也以音同而訛或記者即以餞為薦也末虞
 既畢將夕而後餞則餞乃虞之終故曰卒辭註蓋誤
 以此為卒哭之祝辭而謂别有卒哭之祭也獻畢未
[014-29b]
 徹而餞則不得别為一祭明矣將謂卒哭在餞之前
 不惟經記無文且其後尚有餞之哭踊不得謂之卒
 哭蓋前記至告事畢賓出而止後記别一人所為故
 始於死三日而殯終於小祥大祥吉祭凡禮事禮辭
 為前記所未備者則以所聞補之而特揭卒辭以見
 其他辭事之同也如一人所記則饗辭宜附於饗之
 下祔辭宜次於末虞之後何故言之無序若此 卒
 辭宜施於尸出門右設席置几時所以明餞神之義
[014-30a]
 為將祔之本也疏謂迎尸之前誤 敖氏謂既餞而
 復薦於寢無此禮義
女子曰皇祖妣某氏
 父母之心哀其魂魄無歸故祔之蓋必祔廟而後可
 比於殤與無後者從祖祔食也其祭至適若長為父
 後者而止與妾母之不世祭同但妾母於適孫止而
 庶子之子可承祀女子無歸者則不及再世耳
明日以其班祔
[014-30b]
 疏謂天子諸侯始有主士大夫無木主以幣主其神
 臆説也曾子問天子諸侯出師無毁廟之主乃以幣
 帛皮圭告於祖廟載於齊車惟受命於主故可以幣
 代耳廟既毁主猶藏之祏况無木主而專用速朽易
 蠧之幣乎 人壽以百年為極子死而已之父尚存
 者有矣父没而父之祖尚存未之有也萬有一然則
 士大夫無高祖之廟安得祔於中一以上哉禮窮則
 變必有以權制如妾祔於女君者以其事曠世不見
[014-31a]
 故經記無文耳
用嗣尸
 註稱虞祔尚質未暇卜尸近之而義未盡也祔與奠
 告之祭相類為新死者設尸像其進見於祖祖之尸
 不必設也人君月朔朝廟聘使/出入奠告皆不設尸為新死者設尸而改
 卜則悖矣故嗣用虞尸理當然也
孝子某孝顯相夙興夜處小心畏忌不惰其身不寧
 未葬以前耳目思慮瞬息不在於親則為失其本心
[014-31b]
 而無所畏忌又或昬忽懈惰則形色必違於禮故著
 之祝辭春秋傳叔向稱范武子之德曰其祝史陳信
 於鬼神無愧辭若主喪者及衆主人心無畏忌身實
 懈惰夙興夜寐無甚不寧而以此告於先靈能不怵
 然内愧而怍於族姻友黨乎先王制哭踊之節正薦
 告之辭皆所以振發人之本心而俾自循省也
用尹祭
 尹正也三虞皆以將祔告於新亡者至此乃正告於
[014-32a]
 祖而以孫祔乃祔祭之正也不必以脯曰尹祭詁
 劉捷曰虞祭側亨至祔特豕合升乃用吉祭之正禮
 耳
適爾皇祖某甫以隮祔爾孫某甫尚饗
 時祭必祫則饗辭宜備告如一世無尸可卜則獻薦
 之儀同於因事奠告而不設尸者其事則同於以某
 妃配而受獻者惟男尸也
中月而禫
[014-32b]
 註謂與大祥閒一月而禫記曰祥而縞是月禫則非
 閒一月明矣魯人有朝祥而暮歌者孔子曰踰月則
 其善也故曰三年之喪二十五月而畢又曰禫而從
 御吉祭而復寢古者祭必以仲月除喪之日與吉祭
 近者必一月遠者或二月三月故不以月計而惟以
 吉祭為斷後世因此定為二十七月非古制固然也
是月也吉祭猶未配
 母先父没而不配何也母之祔食於祖姑也久矣吉
[014-33a]
 祭與祔同月祖始祧廟始遷原亡者之心不忍遽改
 其舊故遲之又久而後配也用此知惟父没廟始遷
 母祔於祖姑則其祭也亦如女子子未嫁而死及反
 父之室與歸葬於女氏之黨者從祖祔食焉耳 周
 官大宗伯六享特揭饋食即指吉祭猶未配者蓋禘
 祫四時正祭外惟此為廟祀先王之吉祭而不與時
 祭同也大戴記言諸侯遷廟事畢乃擇日而祭焉宜
 上下同之
[014-33b]
 
 
 
 
 
 
 
 儀禮析疑卷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