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s0003 諸經要集-唐-道世 (master)




諸經要集卷第五


西明寺沙門釋道世集


受請部第七此有八緣




* 述意緣
* 供養緣
* 簡偽緣
* 聖僧緣
* 施食緣
* 食時緣
* 食法緣
* 食訖緣


述意緣第一



夫三寶平等。曠若虛空。無怨無親。事絕貴賤。
無適無莫。乃應檀心。故冥懷遣相。與空際而
為極。任時隨緣。共法界而等量。因既不窮。果
亦無盡。且俗儉財貧限約而施。物既有限心
[005-0039a]
亦局執。或計人以選德。或約行以簡濁。或取
相以別形。或觀容以驅陋。如是約人約財。
局心難記。有涯之福不信。無邊之報頗霑。故
昔有毘舍佉母。別請五百羅漢。如來譏呵。不
如僧次請一凡僧。得福無量。故知心無限極。
則福遍十方。財無多少。則心該法界也。


供養緣第二



如地持論云。菩薩供養如來。略說十種。一身
供養。二支提供養。三現前供養。四不現前供
養五自作供養。六他作供養。七財物供養。八
勝供養。九不染污供養。十至處道供養。若菩
薩於佛色身而設供養。是名身供養。若菩薩
為如來故。若供養偷婆。若窟若舍。若故若新。
是名支提供養。


若菩薩面見佛身及支提。而設供養。是名現
前供養。若菩薩於如來及支提。悕望心俱。歡
喜心俱。現前供養。如一如來三世亦然。及現
前供養如來支提。三世十方無量世界。若新
若故。是名菩薩共現前供養。


若菩薩於不現前如來及支提。及涅槃後。以
佛舍利起偷婆。若多至億百千萬。隨力所能。
是名廣不現前供養。以是因緣。得無量大
果。常攝梵福。於無量大劫不墮惡趣。無上
菩提眾具滿足。


若菩薩現前供養。得大功德。不現前供養。
得大大功德。共現前不現前供養。得最大大
功德。


若菩薩於如來及支提。手自供養。不依懈惰
令他作。是名菩薩自作供養。若菩薩於如來
[005-0039b]
及支提。不獨供養。普令親屬在家出家悉共
供養。是名自他共供養。若菩薩有少許物。以
慈悲心施彼貧苦薄福眾生。令供養如來及
支提。令得安樂而不自為。是名他作供養。自
作供養者。得大果報。他作供養者。得大大果
報自作他作供養者。得最大大果報。若菩薩
於如來及支提。以衣食雜寶。種種供養者。是
名財物供養。


若菩薩久來以財物供養。若多若少。現不現
前。自作他作。淳淨信心而作供養。以是善根。
迴向無上菩提。是名勝供養。


若菩薩自手供養如來及支提。不輕他人。不
放逸不懈怠。至心恭敬。不染污心。不於信心
勝人所現諂曲求財。亦不得以諸不淨物等
供養。是名無染供養。


若菩薩殊勝不染財物。供養如來及支提。若
自力得。若從他求。若如意得財。若化作身。若
二若三。乃至百千萬億身。悉禮如來。彼一一
身。化作百千手。彼一一手以種種華香。供養
如來及支提。彼一切身。悉讚歎如來真實功
德。饒益眾生。如是等名為如意自在力供養。
不待如來出現于世。何以故。住不退轉地
菩薩。於一切佛剎未曾障礙故。若菩薩不自
力得財。亦不從他求。而為供養。然於他眾生。
乃至十方無量世界。上中下心所作供養。菩
薩於彼一切供養。以淨信心勝妙解心周遍
隨喜。是菩薩以少方便。興大供養。攝大菩提。
乃至於一搆牛頃。於一切眾生。修四無量心
等。是名至處道供養。如來第一最上。比前財
物供養。百倍千倍。乃至算數譬喻不得為比。
[005-0039c]
如是十事。名菩薩一切種供養。如來法僧亦
爾。當知於此三寶。作十種供養。菩薩於如來
所。起六種淨心。謂福田無上心。恩德無上心。
於一切眾生無上心。如優曇鉢華難遇心。於
三千大千世界獨一心。於世間出世間法一
切具足依義心。以此六心少想供養如來法
僧。獲無量功德。何況多。


又瑜伽論云。何菩薩於如來所供養如來。當
知供養略有十種。一設利羅供養。二別供養。
三現前供養。四不現前供養。五自作供養。六
教他供養。七財敬供養。八麁大供養。九無染
供養。十正行供養釋文大同又優婆塞戒經云。佛
言。善男子。在家菩薩。若欲受持優婆塞戒。先
當次第供養六方。言。


東方者。即是父母。若有人能供養父母。衣服
飲食。臥具湯藥。房舍財寶。恭敬禮拜。讚歎尊
重。是人則能供養東方父母。是父母還以五
事報之。一至心憂念。二終不欺誑。三捨財
與之。四為娉上族。五教以世事。


南方者。即是師長。若有人能供養師長衣服
飲食。臥具湯藥。尊重讚歎。恭敬禮拜。早起晚
臥。受行善教。是人則能供養南方師長。是師
復以五事報之。一速教不令失時。二盡教不
令不盡。三勝己不生嫉妬。四將付嚴師善友。
五臨終捨財與之。


西方者即是妻子。若有人能供給妻子衣
服飲食臥具湯藥瓔珞服飾嚴身之具。是人
則能供養西方妻子。是妻子復以十四事報
之。一所作盡心營之二常作終不懈惰。三所
[005-0040a]
作必令終竟。四疾作不令失時。五常為瞻視
賓客。六淨其房舍臥具。七愛敬當則柔軟。
八儻使軟言教詔。九善能守護財物。十晨
起夜寐。十一能護淨舍。十二能忍教誨。十三
能覆惡事。十四能瞻病苦。


北方者即是知識。若有人能供施善友任力
與之。恭敬柔言禮拜讚歎。是人則能供養北
方善知識。是善知識。復以四事而還報之。一
教修善法。二令離惡法。三有恐怖時能為救
解。四放逸之時能令除捨。


下方者即是奴婢。若有人能供給奴婢衣食
病瘦醫藥。不罵不打。是人則能供給下方奴
婢。是奴婢復以十事報之。一不作罪過。二不
待教作。三作必令竟。四疾作不令失時。五主
雖貧窮終不捨離。六早起。七守物。八少恩多
報。九至心敬念。十善覆惡事。


上方者。即是沙門婆羅門等。若有供養上方
沙門婆羅門。衣服飲食房舍臥具病瘦醫藥。
怖時能救。飢饉世施食。聞惡能遮。禮拜恭敬
尊重讚歎。是人則能供養上方沙門等。是出
家人。復以五事報之。一能令生信。二教修智
慧。三教令行施。四教令持戒。五教令多聞。若
有供養是六方者。是人則能增長財命。能得
受持優婆塞戒。


又智度論云。諸佛恭敬法故。供養於法。以法
為師。何以故。三世諸佛。皆以諸法實相為師。
問曰。如佛不求福德。何故供養。答曰。佛從無
量劫中。修諸功德。常行諸善。不但求報。敬功
德故而作供養。如佛在世時。阿那律長老得
[005-0040b]
天眼前。盲無所見。而以手縫衣。時針紝脫。
便言。誰愛福德為我紝針。是時佛到其所。語
比丘言。我是愛福德人。為汝紝來。是比丘識
佛聲。疾起著衣禮佛足。白佛言。佛功德已
滿。云何言愛福德。佛言。我雖功德已滿。我深
知功德恩報力。故令我於一切眾生中得最
第一。由此功德。又為欲教化弟子。故語之言。
我為作功德。汝云何不作。如伎家百歲老公
而舞。有人呵之言。老公年已百歲。何用是舞。
老公答曰。我不須舞。但欲教子孫故耳。佛亦
如是功德滿。為教弟子作功德故。而作供養。
故佛乳母大愛道亡。四天王輿床送。佛在前
擎香鑪燒香供養。為報恩故。雖不求果。而行
等供養。唯佛應供養佛。餘人不知佛德。如說
偈言。


「 智人能敬智
 智論則智喜
 智人能知智
 如蛇知蛇足」



又頻毘娑羅王作佛供養經云。爾時摩竭國。
頻毘此云顏色娑羅此云端正往詣佛所。白世尊言。我典
此國界。所有資財。能有所辦。欲盡形壽供養
如來及比丘眾。衣被飲食床座臥具病瘦醫
藥。亦當勸率臣民使得蒙度。得離三塗永處
安隱。又雜寶藏經云。佛告諸比丘言。有八種
人。應決定施不須生疑。一父。二母。三佛。四
弟子。五遠來之人。六遠去之人。七病人。八看
病人。


又智度論云。諸菩薩無量無盡功德成就。以
一食供養十方諸佛及僧。皆悉充足而亦不
盡。譬如涌泉出而不竭。如文殊師利。以一鉢
[005-0040c]
歡喜丸。供養八萬四千僧。皆悉充足。而亦不
盡。復次菩薩於此一鉢食。供養十方諸佛。而
十方佛前飲食之具。具足而出。譬如鬼神得
人一口食。而千萬倍出。


又文殊師利問經云。菩薩為供養佛法僧。及
父母兄弟。得畜財物。為起寺舍造像。為布施。
若有此因緣。得受金銀財物。無有罪過。


簡偽緣第三



如賢愚經云。若有檀越。於十六種。具足別請。
雖獲福報。亦未為多。何謂十六。比丘比丘尼
各有八輩。不如漫請四人。所得功德福多
於彼。十六分中。未及其一。將來末世法欲
垂盡。正使比丘畜妻挾子。四人已上。名字眾
僧。應當敬如舍利弗目揵連等。爾時彌勒菩
薩。問眾僧言。若有檀越。請一持戒清淨沙門
就舍供養。所得盈利。何如有人得十萬錢。
時憍陳如尋即說言。假使有人得百車珍寶。
計其福利。不如請一淨戒沙門就舍供養。得
利弘多。舍利弗言。設令有人得一閻浮提滿
中珍寶。猶不如請一淨戒者就舍供養。獲利
彌多。目揵連言。正使有人得二天下乃至
滿四天下珍寶。其利猶不如請一清淨沙門
詣舍供養。得利殊勝。


又像法決疑經云。若檀越設食。並請眾僧。遣
人防門。遮障比丘及諸老病貧窮乞人。不聽
入會。徒喪飲食了無善分。


又普廣經云。四輩弟子若行齋戒。心當存想
請十方僧。不擇善惡持戒毀戒高下之行。到
諸塔寺請僧之時。僧次供養無別異想。其福
[005-0041a]
眾多無量無邊。若值羅漢四道果人及大心
者。緣此功德受福無窮。一聞說法可得至道
無上涅槃。


又十誦律云。鹿子母別請五百羅漢。佛言。無
智不善。若於僧中。依次請一人者。得大功德。
果報利益。勝別請五百羅漢。一切遠近無不
悉聞。


又請僧福田經。及仁王經。種種呵責不許別
請。若別請者是外道法非七佛法。


又梵網經云。若有檀越來請眾僧。客僧有利
養分。僧房主應次第差客僧受請。而先住僧
獨受。而不差客僧。房主得無量罪。畜生無異。
非沙門。非釋種姓。犯輕垢罪。


又智度論云。如有富貴長者。作樂供養眾僧。
白僧執事。我次第請僧於舍食。日日須請及
至沙彌。執事不聽沙彌受請。諸沙彌言。以何
意故。不聽沙彌。答言以檀越不喜請年少故。
便說偈言。


「 鬢髮白如雪
 齒落皮肉皺
 僂步形體羸
 樂請如是眾」



諸沙彌等。皆是大阿羅漢。如打師子頭。欻然
從坐而說偈言。


「 檀越無智人
 見形不取德
 捨是耆年相
 擇取老瘦黑」



上尊耆年之相者如佛說偈云。


「 所謂長老相
 不必以年耆
 形瘦鬢髮白
 空老內無德
 能捨罪福果
 精進行梵行
 已離一切法
 是名為長老」


[005-0041b]


是諸沙彌復作是念。我等不應坐觀檀越量
僧好惡。即說偈言。


「 讚歎呵罵中
 我等心雖一
 是人毀佛法
 不應不教誨
 當疾到其舍
 以法教語之
 我等不度者
 是則為棄物」



即時諸沙彌。自變其身皆成老年。


「 鬢髮白如雪
 秀眉垂覆眼
 皮皺如波浪
 其脊曲如弓
 兩手負杖行
 次第而受請
 舉身皆振掉
 行止不自安
 譬如白楊樹
 隨風而動搖
 檀越見此輩
 歡喜延入坐
 坐已須臾頃
 還復年少形
 檀越驚怖言
 如是耆老相
 還變成小身
 如服還年藥
 是事何由然」



諸沙彌言。汝莫生疑。平量是事。甚可傷愍。故
現是化。汝當深識之。聖眾不可量。如說偈曰。


「 譬如以蚊嘴
 猶可測海底
 一切天與人
 無能量僧者
 僧以功德貴
 猶尚不分別
 而汝以年歲
 稱量諸大德
 大小生於智
 不在於老少
 有智勤精進
 雖少而是老
 懈怠無智慧
 雖老而是少
 汝今平量僧
 是則為大失」



如欲以一指測知大海底。為智者之所笑。汝
不聞佛說。四事雖小而不可輕。太子雖小當
[005-0041c]
為國王。是不可輕。蛇子雖小毒能殺人。亦不
可輕。小火雖微能燒山野。亦不可輕。沙彌雖
小得聖神通。最不可輕。檀越聞是事已見是
神通。身驚毛竪。合手向諸沙彌言。諸聖人等。
我今懺悔。我是凡夫心常懷罪。今欲請問。於
佛僧寶中信心清淨。何者福勝。答言我等初
不見佛僧寶中有增減。何以故。如佛一時入
舍婆提城乞食。有婆羅門。姓婆羅埵逝。佛數
數到其家乞食。心作是念。是沙門何以來數
數。如負其債。佛時說偈言。


「 時雨數數墮
 五穀數數成
 數數修福業
 數數受果報
 數數受生法
 故受數數死
 聖法數數成
 誰數數生死」



婆羅門聞是偈已。大聖具知我心慚愧。取鉢
入舍盛滿美食。以奉上佛。佛不受作是言。我
為說偈故得此食。我不食也。婆羅門言。是食
當與誰。佛言。我不見天及人能消是食者。汝
持安置小草地若無蟲水中。即如佛教。持食
著無蟲水中。水即大沸煙火俱出。如投大熱
鐵。婆羅門見已驚怖言。未曾有也。乃至食中
神力如是。禮佛懺悔。乞出家受戒。漸漸斷結
得阿羅漢道。後摩訶憍曇彌。以金色上下寶
衣奉佛。佛勸施僧。能消能受。故知佛寶僧寶
福無多少。故說偈言。


「 若人愛敬佛
 亦當愛敬僧
 不當有分別
 同皆為寶故」



又法句喻經。世尊說偈云。


「 人道念有意
 無食自知少
[005-0042a]
 從是痛用薄
 節消而保壽」



又十誦律云。時王舍城中有居士。名尸利仇
多。大富多財。是外道弟子。此人每疑。沙門瞿
曇有一切智不。行到佛所白言。沙門瞿曇。明
日我舍食。佛以彼應度故。默然受請。時居士
到舍門外。開作大火坑。令火無煙焰。以沙
覆上。即入舍敷不織坐床。又以毒和食。心生
口言。瞿曇若是一切智人。當知此事。若非一
切智人。當墮此坑及中毒死。遣使白佛言。飲
食已辦。佛語阿難。令諸比丘。皆不得先佛前
行。時佛前行。比丘後入。尸利仇多舍火坑。佛
變作蓮華池。滿中淨水。既甘而冷。佛與僧皆
行花葉上入舍。坐不織床。變令成織。佛告尸
利。當除心中疑。我實是一切智人。居士見二
神力。信心即生尊重於佛。叉手白佛言。此食
毒藥。不堪佛食。佛言。但施此食。僧不得病。
佛告阿難。僧中宣令。未唱等供一不得食。是
佛呪願。婬欲瞋恚愚癡。是世界中毒。佛有實
法。除一切毒。以是實語故。毒皆得除。食即
清淨。眾僧飽滿竟。居士於佛前坐聽。即於
坐處得法眼淨。佛還已集僧告言。從今不得
在佛前行。及和上師僧上座前行。未唱等供
不得食也。又摩德勒伽論云。眾僧行食時。
上座應語一切平等。與使唱僧跋。然後俱食
此云等供是


聖僧緣第四



自大覺泥洹。法歸眾聖。開士應真。導揚末
教。並飛化眾剎。隨緣攝誘。見殊則同室天
隔應合則異境對顏。宋泰始之末。正勝寺釋
[005-0042b]
法願。正喜寺釋法鏡等。始圖畫聖僧。別坐
標擬。迄至唐初。亟降靈瑞。或足趾顯露。半
現於床間。或植杖遺跡。印陷於平地。所以
梁帝。聞而讚悅。敬心翹仰。家國休感。必祈齋
供。到永明八年。帝躬弗愈。雖和鵲薦術。而
茵枕猶滯。乃結心發誓。歸命聖僧。勅於延昌
殿內。七日祈請。供飯諸佛及眾聖賢。齋室嚴
峻。輕塵不動。七日將滿。方感靈應。乃有天香
妙氣。洞鼻徹心。映蔽熏鑪。無復芳勢。又足影
屣跡。布滿堂中。振錫清越。響發牖外。覩蹤聞
香。皆肅然魄聳。時有徐光顯等十有餘人。
咸同見聞。登共奏啟。於是齋坐既畢。而御膳
康復。所以遍朝歸依明驗神應。其後徐光顯
等。道俗數人。設齋奉請。並有徵瑞。聖人通
感。不可備載。


如昔有樹提伽長者。造栴檀鉢。著絡囊中。懸
高象牙杙上。作是言。若沙門婆羅門。不以梯
杖能得者。即與之。諸內外道。知欲現神通。皆
挑頭而去。賓頭盧聞是事。問目連言。實爾
不。答言。實爾。汝師子吼中第一。便往取之。
其目連懼佛教不肯取。賓頭盧即往其舍入
禪定。便於坐上。伸手取鉢。依四分律。當時坐
於方石。縱廣極大。逐身飛空。得鉢已還去。佛
聞呵云。比丘為外道鉢。而於未受戒人前。現
神通力。從今盡形擯汝。不得住閻浮提。於
是賓頭盧。如佛教勅。往西瞿耶尼。教化四眾。
廣宣佛法。閻浮提四部弟子。思見賓頭盧。白
佛。佛聽還座。現神足故。不聽涅槃。勅令為末世四部眾作福田。其亦自誓。三天下有
[005-0042c]
請悉赴。又阿育王經。海意比丘。從鑊乘空。為
王說偈云。


「 汝身同人身
 汝力過人力
 應令我知之
 為汝作神力」



王發心。請四方僧。說偈云。


「 有諸阿羅漢
 當來攝受我
 我請阿羅漢
 當悉來此處」



故依請賓頭盧經云。如天竺優婆塞國王長
者。若設一切會者。常請賓頭盧頗羅惰誓阿
羅漢。賓頭盧者字也。頗羅惰者姓也。其人為
樹提長者。現神足故。佛遏之不聽涅槃。勅令
末法四部眾生作福田。請時於靜處燒香禮
拜。向天竺摩梨山。至心稱名言。大德賓頭盧
頗羅惰誓。受佛教勅。為末法人作福田。願受
我請。於此處食。若新作屋舍。亦應請之。願
受我請。於此舍床敷上宿。若普請眾僧澡浴
時。亦應請之言。受我請於此洗浴。及末明前。
具香湯灰水澡豆楊枝香油。調和冷暖。如人
浴法。開戶請入。然後閉戶。如人浴訖頃。眾僧
乃入。凡欲會食澡浴。要一切諸僧。至心求解
脫。不疑不昧。信心清淨。然後可屈。近世有一
長者。聞說賓頭盧大阿羅漢受佛教勅為末
法人作福田。即如法施設大會。至心請賓頭
盧氍㲣下遍敷好華。欲以驗之。大眾食訖。
發氍㲣華皆萎黃。懊惱自責。不知過所從
來。更復精竭。審問經師。重設大會。如前布
華。亦復皆萎。復更傾竭。盡家財產。復作大
會猶亦如前。懊惱自責。更請百餘法師。求請
所失。懺謝罪過。如向上座一人。年老。四布悔
[005-0043a]
其愆咎。上座告之。汝三會請我。我皆受請。汝
自使奴門中見遮。以我年老衣服弊壞。謂是
被擯。賴提沙門。不肯見前。我以汝請欲強入。
汝奴以杖打我頭破。額右角瘡是。汝自為之。
何所懊惱。言已不現。長者乃知是賓頭盧。自
爾已來。諸人設福。皆不敢復遮門。若得賓頭
盧來。其坐處華即不萎黃。若新立房舍床榻。
欲請賓頭盧時。皆當香湯灑地。然香油燈。新
床新縟。縟上奮綿敷之。以白練覆上。初夜
如法請之。還閉房戶。慎勿輕慢窺看。皆各至
心信其必來。精誠感徹無不至也。來則縟
上現有臥處。浴室亦現用湯水處。受大會請
時。或在上座。或在中坐。或在下坐。現作隨處
僧形。人求其異終不可得。去後見坐處華不
萎。乃知之矣。述曰。今見齋家。多不依法但逐
人情安置凡人。全不憂佛及聖僧座。如前經
所說。施主先須預掃灑佛堂。及安置聖僧坐
處。洗浴潔身。燒上名香。懸繒幡蓋。散眾雜
華。手執香鑪。盡誠敬仰。奉請三寶及以聖僧。
十方法界一切聖凡。亦皆普請。受弟子請。降
屈聖儀。來臨住宅。合家大小。並共虔誠。預前
七日已來。發此重心。若是貧家。無好香華。復
無安置之處。然須臨時斟酌。未坐前先上好
處。安置佛座。掃灑如法。其次好處。安置聖僧
座。敷設軟物新白淨者。布綿在上。若施主心
重有感。食訖候看。似人坐處。即知報身來
赴。若無相現。但化身來。若全輕慢。報化俱不
至。其座不得綵畫錦綺綾羅金銀雜飾及散
華置上。雖是羅漢。然共凡僧。同受二百五十
[005-0043b]
別解脫戒。所以不受雜綵金銀等物。若是諸
佛菩薩大乘之人。非局出家相者。所以得受
種種供養。安聖僧座。及以獻食。亦不得越過
尺六高處安置。尺六已下。如法僧座則得。亦
不得作素形聖僧在座安置。儻報身自來。豈
可推却素像而坐。亦不得在寺將常住僧器
盛食。恐報身來。不可觸僧淨器而食。若用鉢
盂及俗盤器獻者。即通化報。最為如法。若有
聖僧錢還入聖僧用。將買鉢盂匙箸銅椀手
巾。及將買上好槃器。背上書題記之餘人
不敢雜用。日別隨家常食。每旦及午。盛食常
獻佛及僧。豈非好事。更有餘錢。買取一胡床
及一食單。食訖澡豆淨洗。置胡床上。以油
帊覆之。日別如是。表供養三寶心。常不絕大
得功德。若多得錢。即如西國寺法。及俗人舍。
空靜上處。為聖僧造房堂。隨四時冬夏安物
供養。若在夏內。堂內日別敷好淨席。儭身
單敷。銅盆銅瓶。澡豆淨巾。若至午前并獻
飯食。夜中然燈燒香。隨心量力。如法供養。若
至冬寒。安被厚氈炭火。湯水燈明隨時供養。
縱有餘長聖僧錢財。不得將入別僧。乃至常
住僧用。亦不得入佛法用。亦不得別作聖僧
形。數見有人索聖僧錢。綵畫佛形。及四壁
畫聖僧迦葉阿難等形。以賓頭盧羅漢聖人
現在不入涅槃。既不得聖僧囑授進止。豈得
互用浪將別入。若己用者。並須倍還。不還得
罪。故四分律云。許此處不得。異處得罪如似己物
他人不問己身餘人輒將作別用豈可得不。上來所述。並依經律聖意錄

之。不得不行。三寶物重不得互用。恐差之毫
[005-0043c]
毛失之千里。誠言不虛。省己用之。故梁武
帝時。漢國大德英儒。共請西域三藏。纂集聖
僧法用。翻出五卷。如前所述。略亦同之。


施食緣第五



如增一阿含經云。爾時世尊告諸比丘。眾生
之類有四種食。長養眾生。何等為四。所謂段
食。或大或小。更樂食念食識食。是謂四食。
彼云何段食。謂今人中所食。諸入口之物可
食噉者。是謂段食。云何更樂食。謂衣裳繖蓋。
雜香華熏火及香油。與婦人集聚。諸餘身體
所更樂者。是謂更樂食。云何念食。謂意中所
念所想所思惟者。或以口說。或以體觸。及諸
所持之法。是謂念食。云何識食。謂意之所知。
梵天為首。乃至有想無想天。以識為食。是謂
識食。以此四食流轉生死。


又增一經云。世尊告阿那律曰一切諸法由
食而存。眼以眠為食。耳以聲為食。鼻以香為
食。舌以味為食。身以細滑為食。意以法為食。
涅槃以無放逸為食。爾時佛告諸比丘。如此
妙法。夫觀食有九事。人間有四食。一段食。
二更樂食。三念食。四識食。復有五種。是出世
間食。一禪食。二願食。三念食。四八解脫食。
五喜食。是出世間之食。當共專念捨除四種
之食。求辦出世之食。


又正法念經云。若有眾生信心悲心。以種種
食施人。命終生質多羅天。受種種樂。命終得
受人身。大富饒財。常行正法。


又正法念經云。若有眾生見諸病人。施其湯
藥令離病苦。命終生欲境天。受五欲樂。從
[005-0044a]
天命終。若得人身大富多財。若見病人臨終
渴病。以石蜜漿若氷水施此人。命終生清
涼天。受天快樂。從天命終得受人身。常離
飢渴。


又涅槃經云。因曠野鬼神。為授不殺戒已。以
不食肉故。氣力虛弱命欲將終。佛告鬼言。我
勅聲聞弟子。隨有佛法處。悉施汝等食。若有
住處不能施者。是魔眷屬。非我弟子。真聲聞
也。然出眾生食時。須有分齊。若食他施主
食即須依五分律云。若與乞兒鳥狗等。並應
量己分內減施與之。不得取分外施比見道俗至於齋上施主
儉約不與妻兒先供眾僧將為福田僧等不費前食然有眾僧先自飽食已將他殘食施乞兒鳥犬等損他施主又自得
罪若減己分內將施與人任意多少不論限約也。又依十二頭陀經云。若

得食時應作是念。見渴乏眾生。以一分施之。
我為施主彼為受者。施已作是願言。令一切
眾生與福救乏莫墮慳貪。持至空靜處。減
一段著淨石上。施諸禽獸。亦如上願。正欲食
時作是念言。身中有八萬戶蟲。蟲得此食皆
悉安隱。我今以食施此諸蟲。後得道時當以
法施汝。是為不捨眾生。又灌佛形像經云。佛
告大眾。世人多有發意求所願者。布施之日。
不計少多。趣使充饒。事業畢竟。殘有餚饍噉
食不盡。皆當送與守寺中持法沙門。眾僧自
共分之。以出物時當望生福。不應各各競分
歸與妻子。是為種於石上。根株焦盡終無生
時。令以布施者餘福重以施僧。是為施一得
萬倍報。


又四分律。施僧粥得五種利益。一除飢。二除
[005-0044b]
渴。三消宿食。四大小便調適。五眼目精明。僧
祇律。施粥得十種利益。故偈云。


「 持戒清淨人所奉
 恭敬隨時以粥施
 十利饒益於行者
 色力壽樂辭清辯
 宿食風除飢渴消
 是名為藥佛所說
 欲生人天長壽樂
 今當以粥施眾僧」



又食施獲五福報經云。佛告諸比丘。當知食
以節度受而不損。佛言。人持飯食施人。有五
功德。令人得道。智者消息。意度弘廓則獲
五福。何等為五。一曰施命。二曰施色。三曰
施力。四曰施安。五曰施辯。何謂施命。人不
得食時。顏色憔悴不可顯示。不過七日奄
忽壽終。是故智者則為施食。其施食者則為
施命。其施命者。世世長壽生天世間壽命延
長不中夭傷。自然福報財富無量。是為施
命。何謂施色。人不得食時。顏色憔悴不可顯
示。是故智者則為施食。其施食者則為施色。
其施色者。世世端正生天世間。顏色暐曄人
見歡喜。稽首作禮。是為施色。何謂施力。人
不得食時。身羸意弱所作不能。是為智者
則為施食。其施食者則為施力。其施力者。世
世。多力生天人間力無等雙。出入進止力不
耗減。是為施力。何謂施安。人不得食時。心
愁身危坐起不定。不能自安。是故智者則為
施食。其施食者則為施安。其施安者。世世
安隱生天人間。不遇眾殃。其所到處常遇賢
良。財富無量不中夭傷。是為施安。何謂施
辯。人不得食時。身羸意弱口不能言。是故
智者則為施食。其施食者則為施辯。口說
[005-0044c]
流利無所躓礙。慧辯通達。生天世間。聞
者歡喜靡不稽首聽採法言。是為五福食之
報也。


又增一阿含經云。施有五事名為應時。一遠
來。二遠去。三病時。四冷熱時。五初得果苽。
若得新穀先與持戒精進人。然後自食。又施
有三法。一送食至寺名上。就舍供養名中。造
食乞施。發心供養名下。


又付法藏經云。昔過去九十一劫。毘婆尸佛
入涅槃後。有一比丘。甚患頭痛。薄拘羅。爾時
作一貧人。見病比丘。即便持一呵梨勒果。施
病比丘。比丘服訖病即除愈。緣施果故。九十
一劫天上人中。受福快樂未曾有病。最後生
一婆羅門家。其母早亡。父便聘妻。拘羅年幼。
見母作餅從母索之。後母嫉妬。即捉拘羅擲
置𨫼上。𨫼雖燋熱不能燒害。父從外來。見薄
拘羅在熱𨫼上。即便抱下。母於後時釜中煮
肉時。薄拘羅從母索肉。母益瞋恚尋擲釜中。
亦不燒爛。父覓不見。即便喚之。拘羅聞喚。釜
中而應。父即抱出平復如故。母後向河拘羅
逐去。後母瞋忿而作是言。此何鬼魅妖祥之
物。雖復燒煮不能令死。即便捉之擲置河中。
值一大魚。即便吞食。以福緣故猶復不死。有
捕魚師捕得此魚。詣市賣之。索價既多人無
買者。至暮欲臭。薄拘羅父見即隨買。持來
歸家。以刀破腹。兒在魚腹。高聲唱言。願父
安詳勿令傷兒。父開魚腹抱兒而出。年漸
長大求出家。得阿羅漢果。從生至老。年百六
十未曾有病。乃至無有身熱頭痛。由施藥故
[005-0045a]
得是長壽。五處不死。𨫼鑠不燋。釜煮不爛。水
溺不死。魚吞不消。刀割不傷。以是因緣。智者
應當作如是事。又雜譬喻經云。昔者舍衛國。
有一貧家。庭中有蒲桃樹。上有數穗。念施
道人。時國王先前請食一月。是貧家力勢不
如王。正懸一月。乃得一道人。便持施之。語
道人言。念欲施來已經一月。今乃得願。道人
語優婆夷。已一月中施。優婆夷言。我但施一
穗蒲桃。那得一月施耶。道人言。但一月中。
念欲捨施。則為一月。


食時緣第六



問曰。何名食時。何名過食時。答曰。依四分律
云。謂明相出時。始得食粥明相未出即是非時乃至日中。
案此午時為法。即是食時依僧祇律云過此午時影一髮一瞬草葉等即是非
。四天下准此皆同。故毘羅三昧經。世尊為

慧法菩薩說云。食有四種。平旦天食時。午法
食時。暮畜生食時。夜鬼神食時。佛斷六趣因。
令同三世佛。故日午時是法食時也。過此已
後。同於下趣非上食時。故曰非時也。十誦律
云。唯天得過中食無罪。又十誦律云。有閻浮
比丘。至西拘耶尼。用閻浮提時。拘耶尼比
丘。往餘三方。亦如是。若此間宿則用此間時。
若在彼宿則用彼間時。餘三方亦爾。故摩德
勒伽論問。頗有非時食不犯耶。答曰有。若住
北欝單越。用彼食時不犯。餘方亦爾。若在閻
浮。日正午時。北方是夜半。東方是日沒。西方
是日出。餘方互轉可知。


又薩婆多論云。釋時有四。一始從日出乃至
日中。其明轉熾。名之為時。從中已後至後
[005-0045b]
夜分。其明減沒。故名非時。二從旦至中。是作
食時乞不生慳。故名為時。從中已後至於夜
分。是俗人醼會遊戲之時。入村乞食。多有觸
惱。故名非時。三從旦至中。俗人作務婬亂未
發。乞不生惱。故名為時。從中已後事務休息。
婬戱言笑。入村乞食喜被誹謗。故名非時。四
從旦至中。是乞食時。得食濟身。寧心修道。事
順應法。故名為時。從中已後。宜依修道。非乞
食時。故名非時。


食法緣第七



如大遺教經云。比丘欲食時。當為檀越燒香
三唄。讚揚布施可食美食。又從上座教言。道
士各自出澡手漱口已。還各就座而坐。各說
一偈。以隨次起。不得踰越。


又增一經云。若有供者。手執香鑪而唱時至。
佛言。香為佛使。故須燒香遍請十方既知燒香本擬請佛。為
凡夫隔目覩不知。佛令燒香遍請十方一切凡聖表呈福事騰空普赴正行香作唄時一切道俗依華嚴經各說一偈云


「 戒香定香解脫香
 光明雲臺遍世界
 供養十方無量佛
 見聞普熏證寂滅」



又三千威儀經云。坐受香亦得為女人行香。
恐觸手染著。故開坐受若恐譏慢令懸放下亦得男子行香女人受香翻前即是
述曰。若得衣食不簡精麁。但得支濟身命令
得修道。便合佛意如膏車須油。何簡精妙但
令運轉得達前所。即是佳事。故雜寶藏經。世
尊說偈云。


「 此身猶如車
 好惡無所擇
 香油及臭脂
 等同於調利」



又智度論云。食為行道不為益身。如養馬養
猪無異。若初得食時。先獻三寶後施四生。故
[005-0045c]
華嚴經偈云。


「 若得食時
 當願眾生
 志在佛道
 為法供養」



又優婆塞戒經云。若自造作衣服鉢器。先奉
上佛。并令父母師長和上先一受用。然後自
服。若上佛者。以花香贖。凡所食噉。要先施於
沙門梵志。然後自食。正下食時復須作念。初
下一匙時。願斷一切惡盡。下第二匙時。願修
一切善滿。下第三匙時。所修善根。迴施眾生
普共成佛。若不能口口作念。臨欲食時。總作
一念亦得。故摩德勒伽論云。若得食時口口
作念。若得衣時著著作念。入房時入入作念。
若鈍根者總作一念。故華嚴經第六卷。菩薩
有一百四十願。凡所施為皆誦偈念。如此食
者。非有煩惱非離煩惱。理事會通。利生物善。
故增一阿含經云。施中上者不過法施。業中
上者不過法業。恩中上者不過法恩。若過飽
食。則氣急身滿百脈不通。令心壅塞坐念不
安。若限分少食。則身羸心懸。氣虛無固。故
增一阿含經偈云。


「 多食致患苦
 少食氣力衰
 處中而食者
 如稱無高下」



薩遮尼乾子經偈云。


「 噉食太過人
 身重多懈怠
 現在未來世
 於身失大利
 睡眠自受苦
 亦惱於他人
 迷悶難寤寐
 應時籌量食」



又五分律云。若月直監食人。欲知生熟醎酢。
得貯掌中舌舐甞之齋法經不許口甞者為無好心貪心甞故犯罪
[005-0046a]


述曰。所以出家之人。欲食之時。先以淨手從
他受者。為出家高勝。不同凡下故。須受已而
食。故薩婆多論。比丘受食。凡有五意。一為斷
竊盜因緣故自取而食亦同盜想二為作證明故儻有失脫不干比丘
為止誹謗故出家自取非是高勝四為成少欲知足故若當不受
非同儉素五為生他信敬心見受而食外道生信如昔有一比

丘。與外道共行止一樹下。樹上有果。食時將
到。外道語比丘云。上樹取果。比丘言。我戒
法中。樹過人不應上。又語比丘言。何不搖樹
取果。比丘言。我戒法中。不得自搖樹落果。外
道聞已。自上樹取果。擲地與之。語比丘言。取
果食。比丘言。我戒法中。不得不受而食。外道
下樹取果。授與比丘。外道既見如此。於一
果尚有如此法用。何況出世之法。外道遂
生信敬心。知佛法清淨不同外道。於是即隨
比丘。於佛法中出家修道。尋得漏盡。


又舍利弗問經云。佛言。外道梵志尚知受取。
況我弟子而不受食。但一切諸物不得不受。
唯除生寶及施女人。若作法者。猶應授與體
上之衣。若貯金器。受則制施。


述曰。一切僧食並須平等。無問凡聖上下均
普。故僧祇律云。若檀越須食多與上座者。上
座應問。一切僧盡得爾許不。答止上座得耳。
應言一切平等與。若言盡得者。應受。僧上座
法。不得隨下便食。待行遍唱等供已。然後得
食。上座之法。當徐徐食。不得速食竟在前出
去。應待行水。隨順呪願已。然後乃出。


又處處經云。佛言。中後不食。有其五福。一者
少婬。二者少臥。三者得一心。四者無有下風。
[005-0046b]
五者身得安隱。亦不作病。是故沙門知福不
食。


述曰。若於食長貪。增加煩惱。即須觀厭作不
淨之想。故智度論云。說厭想者。應當觀是食
從不淨生。如肉從精血水道生。是為膿蟲住
處。如蘇乳酪血變所成。與爛膿無異。厨人
污垢種種不淨。若著口中。腦有爛涎二道流
下。與唾和合然後成味。其狀如吐。從腹門入。
地持水爛。風動火煮。如釜熟糜。滓濁下沈。清
者在上。譬如釀洒。滓濁為𡱁。清者為尿。咽
有三孔。風吹膩汁。散入百脈。與先血和合。凝
變為肉。從新肉生脂骨髓。從是中生身根。從
新舊肉合。生五情根。從此五根生五識。五識
次第生意識。分別取相籌量好醜。然後生我
我所心等。諸煩惱及諸罪業。復次思惟此食。
功夫甚重。計一鉢之飯。作夫流汗。集合量
之。食少汗多。此食辛苦如是。入口即成不淨。
宿昔之間變為屎尿。本是美味。惡不欲見。
行者自思。如此弊食。我若貪著。當墮三塗如
是觀食。當厭五欲。譬如有一婆羅門。修淨潔
法有事緣故。到不淨國。自思我當云何得免
不淨。唯當乾食。可得清淨。見一老母賣白髓
餅。而語之言。我有因緣。住此百日。常作餅送
來。多與汝價。老母日日作餅送之。婆羅門貪
著飽食歡喜。老母作餅。初時白淨。後轉無色
無味。即問老母。何緣爾耶。母言。癰瘡差
故。婆羅門問。此何謂耶。母言。我大家夫人。
隱處生癰以麵蘇拊之。癰熟膿出。和合蘇
餅。日日如是。以此作餅與汝是以餅好。今夫
[005-0046c]
人癰差。我當何處更得。婆羅門聞之。兩捲
打頭。推胸乾嘔。我當云何。破此淨法。我為了
矣。棄捨緣事馳還本國。行者亦爾。著是飲食。
歡喜樂噉不觀不淨。後受苦報悔將何及。


食訖緣第八



如十誦律云。有比丘受他請食。默然入默然
去。諸居士呵責云。我等不知食好不好。諸比
丘白佛。佛言。從今食時。為施主唄讚呪願。不
知誰作。佛言。上座作。若上座不能。差次第能
者應作。故僧祇律云。上座應知。前人為何等
施。當為應時呪願。


又波離論云。出家僧尼白衣等。齋訖不用澡
豆末巨摩等用澡口者。皆不成齋。如過去有
比丘字蓮提。六十歲持齋戒不闕。唯一日食
用巨摩豆屑等成齋。若不爾者皆不成齋。此
經無目。依出要律儀云。巨摩者牛糞是也。若
依此經豈用牛糞淨口耶。舍法師傳記云。西
方俗人外道等。宗事梵天牛等。以此二事。能
生萬物養育人民。故將牛糞以淨道場。佛隨
俗法亦以為淨。然不用淨口耶。若依四分律
等。但護行住坐臥四種威儀。食五正食。四相
不乖便成齋法。不論澡豆淨口成齋。時節若
過威儀若失。縱用澡屑亦不成齋。又善見論
云。齋已吐食。未出咽喉還咽無犯。若出還咽
犯罪。又僧祇律云。食已若渴。佛令取一切穀
豆麥煮。不破者非時取汁得飲。若蘇油蜜及
石蜜。諸生果汁等。要以水淨得飲。若器底殘
水被雨湔。亦名為淨。善見論云。舍樓伽果漿。
澄汁使清。非時得飲謂藕根是摩德勒伽論云。沙
[005-0047a]
糖漿。亦得非時飲。僧祇律云。人有四百四病。
風大百一。用油脂治之。火大熱病百一。用蘇
治之。水大冷病百一。用蜜治之。雜病百一。隨
用上三藥治之。十誦律云。石蜜非時不得輒
噉。有五種人得非時食。謂遠行人。病人。食
少人。若施水處。和水得飲。五分律云。聽飢渴
二時得飲故知無病非時縱是石蜜蘇油等亦不得食之僧祇律云。胡椒蓽
茇。薑訶梨勒等。此藥無時食。和者聽非時
服。又四分律云。一切苦辛鹹甘等。不任為
食者。聽非時盡形作藥服。善見論云。一切樹
木。及果根莖枝葉等。不任為食者。竝得作盡
形藥服。


述曰。比見諸人。非時分中。食於時食。何者是
耶。謂邊方道俗等。聞律開食果汁漿。遂即食
乾棗汁。或生梨蒲桃石榴。不擣汁飲并子
總食。雖有擣汁。非澄使清。取濁濃汁并滓
而食。或有聞開食舍樓伽果漿。以患熱病。遂
取生藕根生食。或有取清飯漿飲。或身無飢
渴。非時食蘇油蜜石蜜等。或用杏仁煎作稠
湯。如此濫者非一。不可具述。若准十誦非
前遠行等五種之人。不得輒食。食便破齋。見
犯者多。故別疏記頌曰。


「 令月建清齋
 佳辰召無強
 四部依時集
 七眾會升堂
 蕭條清梵舉
 哀宛動宮商
 香氣騰空上
 乘風散遐方
 歎德研沖邃
 詞辯暢玄芳
 折煩呈妙句
 臨時折婉章
 緇素相依託
 財法發神光
[005-0047b]
 福田今夕滿
 恩慧導存亡」


諸經要集卷第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