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13 地持論義記-隋-慧遠 (master)




地持論義記目次





* 卷第一上下
* 卷第二上下
* 卷第三上
* 逸失
* 卷第三下

* 釋方便處戒品之餘
* 釋方便處忍品第十一
* 釋方便處精進品第十二
* 釋方便處禪品第十三
* 卷第四上

* 釋方便處慧品第十四
* 釋方便處四攝品第十五
* 釋方便處供養習近無量品第十六
* 釋方便處菩提分品第十七止如說行十一門中第三菩提具
* 卷等四下
* 卷第五上
* 逸失
* 卷第五下

* 釋次方便處住品第四之餘
[003-0195b]
* 釋持畢竟方便處生品第一
* 釋畢竟方便處攝品第二
* 釋畢竟方便處地品第三
* 釋畢竟方便處行品第四
* 釋畢竟方便處建立品第五



地持論義記目次No. 704
地持論義記第三之下
隋淨影寺沙門釋 慧遠 述


自下次明修學之儀。於中初明受持之相。菩薩所犯
無無餘下重復分別持犯之義。前中有四。一從正受。
二作是思下明專護持。三若有所犯如法悔中犯巳
能悔。第四若無如法人下善淨心受。此猶是前自性
戒中四德成也。但彼第二善淨心受。今為第四。前中
復四。一受前方便。二欲於我下正明受戒。三智者三
說授彼戒下明後方便。四於餘律儀最勝巳下校量
顯勝。前方便中有遠有近。初至聽許是遠方便。作是
請下是近方便。遠方便中具應有二。一受者方便。從
[003-0195c]
師乞戒。二授者方便。觀察其人堪與不堪。為說持犯。
今伹明受者方便。授者方便略不具論。就此受者方
便之中。欲學律儀攝善攝生標別所學。在家出家定
其受人。發菩提願是得戒因。要先發願方便受戒。故
說願心以為戒因。同法巳下是得戒緣。同法菩薩標
其戒師。同習大乘故名同法。下顯師德。巳發願者師
心立也。彼願先起名為起發。有智巳下師德具也。言
有智者能知戒法。言有力者能說戒法。善語善義顯
前有智。能通聖教名為善語。明開戒法名為善義。能
誦能持顯前有力。身心有力故能誦持。以誦持故堪
能說也。是菩薩所先禮足下乞戒方便。先禮身乞。作
言口乞。戒師是中有二方便。一心方便。觀察其人堪
與不堪。二口方便。具為宣說持犯之相。令彼受者自
量巳心堪以不堪。此師方便。如後持戒方便中說。故
此不論。作是請下是近方便。初明受者受戒方便。爾
時智下明其戒師授戒方便。前言請巳牒前起後。


下正求戒。於中有三。初佛菩薩前恭敬作禮敬其所
學。二念其功德起軟中上清淨心者念其所求。念彼
功德。起願求心。求心轉增名軟中上。不雜餘想名淳
淨心。此心即是得戒之因。三於智者下正明受儀。於
智者前謙敬長跪。在佛像前身業方便。智者是師。事
合歸禮。佛像表證。理必須對。作是言下口業方便。語
巳念下意業方便。於中有三。語巳念住長養心者起
要期心。要期斷惡攝善攝生。名養淨心。我今巳下起
[003-0196a]
得戒想。戒師授我。即便得之。去得不遙。故云不久當
得無盡律儀戒也。當得無量攝善戒也。當得無上攝
生戒也。此三通名大功德聚。念巳嘿住起受說心。上
來第一受者方便。下明戒師戒師授者方便。不起亂
心意方便也。專心授法情無異緣。名不亂心。若坐若
立身方便也。作是言下口方便也。初言法弟汝是菩
薩不。問其人也。對佛為師。一切菩薩同學佛法通名
兄弟。智者前學。義說為兄。受者後習。義稱為弟。受法
之弟故云法弟。若不對佛。別自相望。授者是師。受者
弟子。為接其人使令心喜。故喚為弟。是菩薩不叩問
其人。以此戒法唯被菩薩。故今問言是菩薩不。受者
是中應答言是。發願未者問其心也。要發心者方名
菩薩。前言菩薩巳知有願。何勞重問發願巳未。釋言
菩薩行德非一。直有悲心亦名菩薩。未必有願。故須
問之。下答言有。從上至此受前方便。下正授戒。於中
初先牒其所求三聚戒法。此諸戒下嘆勝令受。三世
同作住受戒也。三世同學學持戒也。汝能受下正明
受戒。汝能受也答能受也。第二第三彰其授儀。何故
三說少不慇至。多則煩廣。故遺廣略一儀三耳。


自下第三明後方便。於中有六。第一戒師為之啟白。
二由白故佛菩薩前咸有相現。三由相現同皆覺知。
四由覺知起愛念心。五由愛念增其功德。六所為既
竟同禮而去。初啟白者。為使受者知佛菩薩一切咸
知。愧而堅持。三說授巳牒前起後。受者不起受者儀
[003-0196b]
也。爾時智下授者儀也。爾時智者。舉啟白人正啟白。
先白菩薩。以同學故。後白諸佛。以本師故。白菩薩中。
初先身禮。然後口白。就白佛中。十方諸佛第一大師
知見學者。標所白人。於一切下須白所由。由能知見
故須啟白。於一切生現知見覺知此受者。於一切法
現知見覺知所受法。如是白下正是白辭。為增其心
故為三白。第二段中。如是受竟結前起後。次第巳下
正明相現。法有相者。戒法力故。佛菩薩前或有香臺。
或有妙華。或復出聲種種相現。爾時十方乃至從某
受菩薩戒。是第三段由相覺知。起子想下是第四段
由知愛念。令善增下是第五段由愛善增。如是白下
是第六段竟巳禮去。此六合為後方便也。


自下第四校量顯勝。於中於明上能過下。木叉巳下
明下劣上。前言菩薩所受律儀於餘最上。總對顯勝。
此乃菩薩所受三聚通名律儀。同離惡故。望餘凡夫
二乘律儀。此最上也。下別顯之。攝無量德行廣故勝。
三聚圓備。名攝無量無邊德也。從真心起。依真故勝。
菩提之心能破情相。歸窮自實。名真實心。戒依是生。
所以最勝。一切惡治治廣故勝。律儀戒者能治一切
殺生等過。攝善戒者能治一切不攝善過。攝生戒者
能治一切不攝生過。一切眾生。一切惡行。無出此三。
皆能對治。是故最勝。下劣上中木叉不及。明小劣大。
攝一切德釋不及也。


上來第一從他正受。自下第二專精護持。於中初明
[003-0196c]
持戒方便。從他受巳極淨心下正明持戒前方便中
有近有遠。受戒巳後起心護持。名之為近。未受戒前
須作方便。起後持戒。名之為遠。今先明近。有智不從
一切受下明遠方便。近中思惟如法者行非不行者。
持戒心也。功德增者。嘆益勸持。持戒功德踰過前受。
故曰轉增。間修多羅摩得勒伽應當持者。正勸護持。


自下第二遠方便中。文別有二。一明戒師內心方便。
觀察受者堪以不堪。二明戒師口業方便。為說持犯。
令彼受者自量其心堪以不堪。就初段中智者不從
一切受戒。總以標舉。此名戒師以為智者。不得輙從
一切求者與受戒也。下別顯之。於中初就功德之行。
明應不應。不飲酒下就智慧行明應不應。前功德中
初明不應。後明應從。前不應中句別有八。初有三句
無行方便。後五無行。無方便中。言不信者是第一句。
不信何等。謂聞戒法不能信也。不須第二。須猶欲也。
不思第三。無思量也。無正行中。約對五度以分別障。
初明檀障。所言慳者恡惜巳物。貪者巳下求欲他財。
對財初著以為貪。求財無厭名為多欲。取無齊限名
不知足。次明戒障。言破戒者是其業非。今未受。云何
巳得有戒可破。釋言雖未受菩薩戒。或時先受七眾
戒法。於中毀犯名為破戒。若破彼戒。明亦不能護菩
薩戒。故今簡之。慢緩不護當作罪過。情無惡憚名為
慢緩。不避犯緣稱曰不護。次明忍障。內心不忍名為
瞋恨。瞋據當時。恨據後也。身口暴卒名不堪忍。次精
[003-0197a]
進障。一向不修名為嬾惰。此精進障。行而中癈說為
懈怠。此精進垢。次明禪障。睡眠沉也。樂說掉也。如是
等人悉不從受。總結不應。下明應從。修善乃至𤚼乳
頃者。據近言耳。多則彌善。少極至此。得從受。幾時名
為𤚼牛乳頃。以手一捋名𤚼乳頃。非謂𤚼於一牛乳
竟方名𤚼頃。此極少善云何從受。然彼未受巳能自
起如是善心。明知受竟亦堪護持。故得從受。上就功
德。下就智慧明應不應。先明應從。乘前便故。後明不
應。就明應中不飲酒者明離癡緣。不愚癡者明無癡
體。此簡凡夫。下簡小乘。深義能入稱不怯弱。廣教能
受名不少聞。此明有解。不謗菩薩修多羅者明其有
信。然亦不謗菩薩毗尼摩德勒伽。伹修多羅三藏之
首。就初言耳。如是等下總結應也。下明不應。於中初
言誹謗違逆。不說不教正明不應。誹謗無信違逆不
欲。不向說者不說教法。不教義者不教行法。何以故
下問答顯之。何故問也。菩薩正應化攝眾生。何故不
說復不教義。下顯其意。於中三句。一明彼人無信無
智二種覆故。聞而誹謗。故不得說。二如是下明謗有
損。得罪無量。故不得說。謗罪廣多。不可直陳。故舉受
福以反顯之。然菩薩戒。無惡不離。無善不修。無生不
度。是故受者功德無量。謗者翻此罪寧不多。三乃至
下彰謗者得罪分齊。一謗巳後。乃至未捨惡言惡見
惡覺巳來。常得是罪。惡言口語。惡見惡覺是心謗也。
謗心穴徹名為惡見。始心思量名為惡覺。要作要期
[003-0197b]
斷此諸惡。方得遠離如是大罪。無心斷來運運常生。


上來戒師內心方便。自下戒師口業方便。於中有三。
一教戒師為受戒者說持犯相。二菩薩有四波羅夷
下廣明持犯。三此事起菩薩戒下結嘆引證勸物修
學。就初段中先教為說摩德勒伽持犯之相。以此論
中持犯相具。故偏教說摩德勒伽。次明說意。為令受
者進否巳心。如是人下總結應受。


第二段中初為說重。後為說輕。就前重中初總。次別
後重分別。住律儀戒有四波羅夷。是初總也。於中略
以三門分別。一約三聚定其所在。今此四重何聚所
攝。當知此四攝善戒収。云何知此非是律儀。前文釋
言律儀戒者如七眾戒。七眾法中。未曾說此為波羅
夷。明知非是律儀戒攝。云何知此非攝生戒。準勝鬘
經。明知非是彼經初明。於所受戒不起犯心。是律儀
戒。次四攝善。後四攝生。攝善戒中所防四過猶此四
重。故知此四是攝善戒。非攝生戒。相狀如何。彼中第
一於尊不慢。彼所除慢。猶此第四癡慢心犯。但彼對
人。此中對法。有斯異耳。彼中第二於生不瞋。彼所除
恚猶此第三瞋恚心犯。彼中第三於他不癡。彼所除
癡猶此第一貪癡心犯。彼中第四內外不慳。彼所除
慳猶此第二慳惜心犯。準彼驗此。定知此四是攝善
戒。二就三聚料簡有無。問曰何故律儀攝善所防之
惡皆有重法。攝生中無。釋言行修有兼有正。就心以
論攝生為正。餘二為兼。菩薩之意正為生故。就行論
[003-0197c]
之。律儀攝善是以正行。攝生為兼。今就行論。律儀攝
善是正行故。違之過深。故說為重。攝生兼行。違之過
輕。故不名重。有無如是。三釋其文。今言菩薩住律儀
者。名攝善戒為律儀也。然下文中三聚戒法通名律
儀。非獨名彼律儀戒法以為律儀。何故如是。律儀正
以防過為義。三俱防過。是故三聚俱名律儀。律儀通
故。今名攝善以為律儀。波羅夷者此名無餘。犯此法
者。於佛法中事同死人。更無餘善。故曰無餘。


何等四下第二別也。初問。次辯。後總結之。四中初一
貪癡心犯。第二慳犯。於中有二。一者財慳。二欲聞下
是其法慳。第三瞋犯。惡言口也。手打身也。瞋恨意也。
第四是其癡慢心犯。謗菩薩藏是謗正法。說相似下
是立邪也。


於四巳下重復分別。於中有五。一彰犯分齊。二不能
增下釋波羅夷無餘之義。三以軟中下明犯輕重有
失不失。四無有頓下明失分齊。五菩薩失巳堪更受
下寄對顯異。就初段中。言一一犯名波羅夷何況四
者。彰犯分齊。四中犯一。巳名無餘。何況具犯。此與律
中犯一一法名波羅夷。其言相似。自下第二釋波羅
夷無餘之義。不能增廣現法莊嚴。現無行也。亦不能
長現在淨心。明無願也。由犯此四。現在不能增廣福
慧嚴菩提行。復無淨心。心行俱無故曰無餘。自下第
三明犯輕重有失不失。初明輕中犯而不捨。後明上
犯。犯而失戒。就中先明上犯失戒。後辯上相。謂數毀
[003-0198a]
犯。言是功德是上犯也。然犯有四。一輕微心犯。二中
容心犯。三重心犯。四異見心犯。依前三心數數毀犯
而無慚愧。歡喜愛樂言是功德。此四犯中。第一犯者
非波羅夷。是後四十二戒所攝。第二為下。第三為中。
第四為上。自下第四明失分齊。無有頓犯捨菩薩戒。
如比丘比者。此明菩薩於四重法。增上煩惱。單犯一
法即便失戒。與彼比丘捨道之時捨戒相似。無有頓
犯四重法竟方始失戒。如彼比丘捨道捨戒。自下第
五寄對顯異。初明受異。後明捨異。菩薩失戒堪任更
受。非如比丘。是受異也。比丘犯重不失禁戒。何須更
受而言不得。然比丘戒犯雖不失。後遇餘緣捨此律
儀。若欲更受。先犯成難。是故不得。菩薩犯時雖復失
戒。後受還得。何故如是。聲聞之人一形期果。要須身
器極淨方得。若曾犯重。後雖欲受。業障深重。是故不
得。菩薩為欲多身求果。微善亦去。是故得之。又菩提
心滅罪勝治。此心生時重罪消滅。故得發戒。二乘心
劣。不能滅罪。故不發戒。有二緣下明捨異也。於中先
明大小差別。後釋其文。大小別者。大乘有二。小乘有
四。大乘二者。一捨菩提願。二上煩惱犯。小乘四者。一
捨道捨。三命終捨。三斷善捨。四二形生捨。菩薩何故
無捨道捨。以其通受七眾法故。菩薩何故無命終捨。
本受戒時。要期乃至成菩提故。斷善根捨菩薩同之。
猶是增上煩惱犯也。菩薩何故無二形捨。所受通防
一切形故。聲聞何故無退心捨。聲聞戒法被於凡下。
[003-0198b]
凡下眾生善心未立。進退難依。是故不可隨心說捨。
何故復無上煩惱捨。聲聞戒法約相而制。但犯四重
制罪齊等。不可隨心。上犯便捨。中下不失。以其所制
不隨心故。別相如是。次釋其文。於中先明菩薩捨相。
無捨身下約對辯異。前中初言二緣失戒。總以標舉。
下別顯之。捨菩提願壞本故捨。戒依願生。如草依地。
今捨本故所以失戒。增上犯者障重故失。約對辯中
但明菩薩無命終捨餘略不論。無有捨身受身失者。
異形不失。乃至十方異處不捨。不捨願下舉非新得
明本不失。


上為說重。下次說輕。輕中有二。一總舉戒令人識知
謂犯不犯染不染等。就下所說四十二中。皆初明犯。
後明不犯。復就犯中有染不染。故今總舉令人知之。
惡心違法名之為犯。善心順法名為不犯。犯有輕重。
重者從於染汙心起。名為染汙。輕者不從染汙心起。
名不染汙。染有階降。是故說為軟中上也。二廣分別。
廣中具有四十二戒。初三十一是攝善戒。後之十一
是攝生戒。前攝善中。初七檀戒。次六是其尸羅之戒。
次四忍戒。次三是其精進之戒。次三禪戒。後八慧戒。
就檀戒中。初一對上以明敬施。後六對下以明攝施。
前中先犯。後明不犯。犯中有二。一明犯相。二若不恭
下辯輕異重有染不染。就犯相中。於一日夜明犯時
也。長則太奢。短則不及。故以一日一夜為限。若佛巳
下明犯境界。境謂三寶。若佛在世若佛塔廟是佛寶
[003-0198c]
也。若佛巳下是法寶也。法及經卷是其小法。理及行
藏名之為法。教名經卷。修多羅德是其大法。若比丘
下是僧寶也。比丘聲聞大菩薩眾是菩薩僧。若不少
下明其犯相。若不供養乃至一禮是身犯也。不一偈
讚是口犯也。乃至不能一念淨心是意犯也。是名為
犯眾多犯者結其犯相。一罪起時多罪隨生名眾多
犯。此義云何。一罪起時種類相續運運罪生。障此覆
藏復有罪生。展轉覆藏復有罪生。故名多犯。上明犯
相。下明輕重染不染義。不敬懶惰懈怠之心違勝供
養名為染汙。依此起犯名為染汙。忘誤心輕名不染
汙。依此起犯名非染汙。上來明犯。下明不犯。入淨心
者。初地以上永不犯也。如不壞淨者。小乘法中見諦
巳上名不壞淨。彼於三寶得不壞信。常能依法供養
三寶。將彼類顯淨心菩薩。故曰如也。淨心菩薩乃過
於彼。麤況相似。故說為如。


自下六中初一財施。次一法施。次有二戒財施攝取。
下有兩戒法施攝取。初財施中先明其犯。後明不犯。
犯中明染不明不染。第二法中還初明犯。後明不犯。
犯中初染後明不染。染中初言上坐有德應敬問法。
起犯緣也。年夏高巳名為上坐。智德過巳名為有德。
此二種人同名應敬。言同法者是下人也。同行佛法
故名同法。憍慢瞋恨是犯心也。還對前二。於上不恭
說為憍慢。於下忿怒名為瞋恨。通則義齊。不起巳下
明犯相也。不起不讓對上明犯。於前上人身不起敬
[003-0199a]
口不讓坐。所以成犯。問請不答對下明犯。於前下人
問訊不詶。請法不答。所以成犯。是名下結。下明不染。
懶怠無記忘誤等心。不同瞋慢故非染汙。不專用意
所以是犯。若諸戒中䇿勤為主。懶惰之犯即名染汙。
若以將護攝化為主。懶惰之犯便名不染。應當知之。
上來明犯。下明不犯。若重病者自身重病。若亂心者
餘事牽心。不覺前人問訊請法。眠作覺者。菩薩實眠。
前人謂覺。此等問請不答不犯。此對犯中問請不答。
明不犯也。若上坐下對前犯中不起不讓。明不犯也。
於中七句。前三為法不禮不犯。後四為人。前三句者。
一見上坐說法定論不禮不犯。二自說法聽法定論。
雖見上坐不禮不犯。三於他人說法眾中定論眾中
不禮不犯。後四句者。一護說者心。二令彼調伏。三護
多人意。四護僧制。相顯可知。


次下兩戒財施攝中。初明檀越敬施輕財瞋慢不受
敗彼施福所以成犯。後明檀越奉獻重寶瞋慢不受
失彼施善所以成犯。前中初犯。後明不犯。犯中明染。
略無不染。檀越來請乃至眾具起犯緣也。瞋慢心者
起犯心也。不受不住是犯相也。來施不受請去不往
所以成犯。是名下結。下不犯中句別十二。第三狂者。
謂彼狂施得不受也。餘悉可知。第二攝中明犯不犯
染及不染。染中檀越以金銀等是犯緣也。瞋慢犯心。
不受犯相。是名下結。不染可知。不犯有八。初言狂者。
施主狂施不受不犯。第二受巳生貪著者。自護煩惱
[003-0199b]
不受不犯。三施主生悔不受不犯。四施主生惑不受
不犯。疑無果報故云生惑。餘悉可知。


下法攝中。初明善人求法不施所以成犯。後明惡人
棄捨不化所以成犯。就初攝中明犯不犯染及不染
就前染中。眾生欲聞是犯緣也。瞋恨無嫉是犯心也。
不為說者是犯相也。是名下結。不染可知。下不犯中
句別有十。第二病者。自巳有病不堪為說。第三狂者。
彼人狂亂得不為說。餘悉可知。下就惡人明應攝中
明犯不犯。就明犯中。先辯後釋。辯中先染。後明不染。
染中初言凶惡犯戒是犯緣也。一向罪人名為凶惡。
雜惡眾生名為犯戒。瞋恨犯心自捨遮他是犯相也。
是名下結。不染可知。何以故下釋以成犯。不犯可解。


次下六門。是尸羅戒。於中前四自修戒行。後二依戒
攝取眾生。就前四中。初明正戒。第二正命。三正威儀。
第四正見。就正戒中單明其犯。略無不犯。文別有三。
一對聲聞明其應同。二又復遮下明應異者菩薩不
同。三若嫌恨下明一向同所以成犯。前應同中先舉
同法。次結應同。後釋同意。從初乃至信者增廣舉同
法也。如來波羅提木叉中明立制處。所謂如來戒經
中也。毗尼立遮正舉制法。護眾生故乃至增廣明立
制意。佛本為護眾生不信。故立制法。令未信者因之
生信。巳信增廣。制意如是。如戒經中為十利故世尊
結戒。此猶是彼十中二也。由立制法。比丘依之。物見
尊敬。故今世俗未信生信巳信增廣。此舉同法。同聲
[003-0199c]
聞學正結應同。下釋同意。何故問也。大小應異。何故
同學。下釋同意。初先舉小。後將況大。前舉小中。初言
聲聞乃至自度。越勝舉劣。越彼菩薩自度度他。超舉
聲聞自度之德故曰乃至。乃至不離護他。令不信者
信信者增廣。越自舉他。彼雖自度。而所修行不但自
護。乃至不離護於眾生。令不信者覩巳生信信者增
廣。此舉小也。何況巳下將小況大。顯必應同。彼但自
度。猶尚護他順行制法。何況菩薩第一義度。寧不護
他。同行制法。言意如是。第一義度是勝義也。菩薩兼
度度中最勝。是故名為第一義度。


自下第二明其不同。於中有三。一明少利少方便等
菩薩不同。不能廣受檀越多施令成施福。名為少利。
不能為人廣有乞求。名為少作。不能積財廣攝眾生。
名少方便。二何以故下問答辯釋。何故問也。少欲知
足應是道理何故不同。下對釋之。聲聞自度應住少
者。簡小異大。非菩薩下簡大異小。故不應同。此文猶
隱。若具為文。應言菩薩自度度他非應住於少利少
作少方便也。既知如此量非在先。遠牽成文。言亦可
解。三為生故下廣顯不同。先舉其事。後結不同。五篇
戒中唯三十事有同不同。餘者皆同。就三十中。十一
不同。餘者同學。何者十一。一從非親居士乞衣。二非
親居士自恣施衣。三王臣送寶。良以菩薩自得受畜。
故無索寶催切之過。四純黑臥具。五純白臥具。六者
不滿六年臥具。七不帖坐具。八自受寶物。九乞鉢。十
[003-0200a]
自乞縷使非親里織師織。十一過前求雨浴衣。此皆
不同。餘者皆同。初離衣宿及六宿衣。何故同者。菩薩
亦有捨衣法故。長衣長鉢月望之衣安居施衣及七
日藥何故同者。菩薩亦有說淨法故。非親里尼浣染
故衣浣染羊毛何故同者。增長染過生譏嫌故。勸一
居士讚二居士何故同者。護世嫌故。野虫臥具何故
同者。多惱眾生生世嫌故。自持羊毛何故同者。須順
威儀令他敬故。販賣買寶何故同者。息世嫌故。勸雇
織師何故同者。自增貪過生世嫌故。奪比丘衣何故
同者。惱眾生故。迴僧施物其過深重。理然須同。具辯
如是。今此略明九種不同。從非親里居士乞衣是一
不同。及自恣與是二不同。當觀施主堪不堪者。聲聞
法中有二知足。一施主知足。二受者知足。然今無有
受者知足。但觀施主堪與不堪。不得過於施主知足。
鉢亦如是。是三不同。此明菩薩得多受也。言自乞縷
織師織者。是四不同。畜憍奢耶臥具坐具即有四種。
純黑臥具。純白臥具。不滿六年臥具。不帖坐具。通前
為八。金銀亦受。通前為九。上來廣舉不同之事。如是
等下結明不同。此是第二明應異者菩薩不同。


自下第三明一向同所以成犯。於中初明嫌恨故同
犯而染汙。後明懶怠犯而非染。


就正命中還初明犯。後明不犯。犯中明染。略無不染。
身口諂曲總明犯相。下別顯之。若現相者是身諂也。
現諂威儀名為現相。毀呰求利是口諂也。讚餘毀此
[003-0200b]
望得其利名為毀呰。為貪利故說巳於彼餘施主邊
大得利養。望此施主學彼施巳。名為因利以求利也。
此前名為未起者起。住邪命下於巳起者不能捨離。
是名下結。不犯可知。


正威儀中明犯不犯染及不染。掉動不靜高聲嬉戲
是犯相也。掉動是身。不靜是意。高聲是口。令他喜樂
犯之所為。作是緣下牒以結之。作是令他喜樂因緣。
所以成犯。不染可知。不犯有七。第四他好為攝彼者。
有人好戲。菩薩為之令彼愛樂攝以道也。第五為欲
斷彼故者。有人多戲。菩薩先同。後示其過令彼斷除。
餘悉可知。


就正見中單明犯相。略無不犯。犯中明染。不明不染。
染中有四。一明犯心。二明犯相。三牒前結之。四釋犯
儀。作如是見是犯心也。作是說下是犯相也。於中初
言菩薩不應樂涅槃等申巳所見。何以故下釋巳所
見。作是說下牒以結之。何以故下釋犯所以。何故問
也。菩薩常自願在諸有。今還說此。何故明犯。下釋有
三。一且明聲聞厭樂之心不及菩薩。二謂聲聞下解
釋聲聞不及所以。聲聞自利。是故不及。菩薩普為。所
以為勝。以普為故。疾願離過速求菩提利眾生也。三
彼習下明不及相。彼習不染勝阿羅漢。就劣況勝。地
前菩薩始習不染。初地巳上成就不染。然彼地前始
習不染。巳能畢竟令過不起勝阿羅漢。何況終成。故
說聲聞不及菩薩。成就有漏離煩惱者釋顯前勝。二
[003-0200c]
輪煩惱地前未斷名成有漏。染伏不起名離煩惱。羅
漢雖斷三毒猶行。是故菩薩勝彼羅漢。如經中說難
陀習貪舍利習瞋。如是等也。


前四自行。下二攝他。初對善人不能離過如法攝取
所以成犯。後對惡人不能苦切逼而伏取所以成犯。
就初戒中。明犯不犯染及不染。染中初至亦不除滅
是犯相也。不護不信是口過也。不護譏毀是身過也。
此二明於未起不護。亦不除者先犯不悔。若實有下
牒以結犯。就不染中。實無不除非染汙者。雖自無過。
為淨他心理須悔滅。而不除滅。所以成犯。以實無過
無覆罪心所以非染。不犯可知。下攝惡中明犯不犯。
犯中觀生應以苦言是犯緣也。恐憂不為所以成犯。
是名下結。以無惡心故名非染。不犯可知。


次四忍戒。第一他惱返報故犯。第二犯他不懺故犯。
第三他懺不受故犯。第四久結不捨故犯。初中單明
犯而染汙。報罵口也。報瞋意也。報毀還口。與罵何別。
當惡名罵。過惡稱毀。是名下結。第二可知。第三戒中
明犯不犯染及不染。他懺犯緣。嫌恨犯心。不受犯相。
是名下結。餘悉可知。第四可解。


次下三戒是精進戒。於中初一明利他行。相顯可知。
後二自利。初明睡眠惛沉故犯。後說世事悼動故犯。
相顯可知。


次三禪戒。隨修始終分為三種。初一據始明以瞋慢
不受師教。所以成犯。第二修時五蓋覆心不自開學。
[003-0201a]
所以成犯。第三修成取味為德。所以成犯。於禪愛著
名為味禪。此是煩惱妄見為德。故成犯也。此三可知。


次下八戒是般若戒。於中前五對法明犯。後之三戒
對人明犯。前中初四習學失儀。後之一戒聞深誹謗。
就前四中。初之兩戒大小相對明學失儀。後之兩戒
邪正相對彰學失儀。就前二中。初偏學大。後偏習小。
就學大中明犯不犯。犯中明染略無不染。見是犯心。
說是犯相。不應聽者不應聞也。不應受者不應思也。
不應學者不應修也。菩薩何用聲聞法為。明前三種
不應所以。是名下結。以有異見言不應學故成染汙。
何以故下釋犯所以。不犯可知。第二戒中明犯不染。
餘略不論。於菩薩藏不作方便無學心也。棄捨不學
無學行也。此明捨大。學聲聞法明專習小。此犯相也。
是名下結。何故前者學大棄小犯成染汙。今此習小
全不學大犯成非染。前由見心宣說菩薩不應學小
是故染汙。今此戒中以學失儀所以成犯。由無異見
故非染汙。何故前者偏有見心。今此無之。世人多說
菩薩不應學聲聞法。故前有見。世間無說菩薩不應
學菩薩法。故此無見。次二戒中。初之一戒棄內習外
所以成犯。後之一戒習外生愛所以成犯。就初戒中
明犯不犯。犯中明染不犯有三。一能速受。二於佛法
久學深知習外不犯。久學不忘是聞慧也。若思知義
是思慧也。於法具觀是修慧也。得不動智是證智也。
三日日下樂學以儀故得無犯。菩薩善外愛樂不捨
[003-0201b]
不作毒想是名犯者是第二門。隨知生愛。所以成犯
上來四門習學失儀。次下一戒於深誹謗。就此戒中
明犯不犯。犯中明染。文別有四。一明犯緣。所謂三寶。
初至實儀是法寶也。菩薩法藏是教法寶。深義實義
是理法寶空理名深。有理名實。諸佛菩薩無量神力
佛僧寶也。二誹謗下明其犯相。先明謗法。誹謗不受
總明謗法。言非利益別謗理法。非如來說別謗教法。
是亦不能安樂生者。謗佛菩薩無量力也。三是名下
結。四或自心下明所犯由。或因自思。或隨他謗。下不
犯中文別有三。一勸捨解心勸生信心。二不諂下教
捨解心教生信心。三自處下牒其所教結成不犯。就
初段中。聞甚深義不生解者勸捨解也。應起信者勸
生信也。第二段中。不諂曲心作如是學我大不是盲
無慧目教捨解心。於實心中起如是意故曰不諂。如
來慧眼隨順說下教生信心。於中初先仰信如來。諸
佛如來照理之智名為慧眼。隨理起說名隨順說。此
說乃是餘契經外名有餘說。云何起下自識捨謗。第
三段中自處無知。牒前文中教捨解心。念巳無目名
處無知。如來見法正觀正向。牒前文中教生信心。理
是如來慧眼所見。名為如來現知見法。前觀此法是
佛所說名為正觀。前者自誡云何起謗名為正向。以
信順故於戒不犯。由捨解故非不解謗。


自下三戒對人明犯。初由貪恚自讚毀他所以成犯。
第二瞋慢聞說不聽所以成犯。第三高慢輕毀他說
[003-0201c]
所以成犯。初戒可知。第二戒中明犯不犯染及不染。
初聞說處決定論處起犯緣也。瞋慢犯心。不聽犯相。
是名下結。不染可知。就不犯中句別十一。初不解者
自身不解說者語也。亦可說人無知解也。病及無力
自導巳也。彼倒說者。彼說不正得不往也。護說心者。
說者畏巳得不去也。數聞巳受巳知義者。明巳於彼
所說法中先巳知也。若多則下明巳更於其餘經中
溫學無暇得不往也。若多聞者廣聽餘法。是聞慧也。
若聞持者依聞起思。若如說下依法起修。依法起觀
名如說行。進習止業名修禪定。若鈍根者。自巳鈍根
難往無益得不往也。難受持者。巳於餘法受持艱難。
多用功力無容去也。後之一戒相顯可知。


自下十一攝生戒中。初二同事。次一愛語。次四布施。
後四利行。就同事中初戒明其樂事中同。就此戒中。
明犯不犯染及不染。住律儀者。名攝生戒為律儀也。
見生所作是其犯緣。瞋恨犯心。不同犯相。下別顯之。
思量諸事為事始也。下行路等正明所作。若行路者
威儀事也。興利田牧勞生事也。和合諍訟利益事也。
吉會是其隨俗事也。福業是其修善事也。餘悉可知。
第二戒者苦事中同。就中亦有犯及不犯染及不染。
見病犯緣。瞋恨犯心。不往犯相。是名下結。就不犯中
句別十一。鈍根難悟難受持者。自巳鈍根受持艱難。
自所作業多用功力無容瞻視。不往不犯。次一愛語。
相顯可知。次四施中。初一報恩。第二無畏。第三財施。
[003-0202a]
第四法施。相顯可知。利行四中。初之一戒無德善人
方便隨順。相顯可知。第二有德稱讚令喜。於中亦明
犯與不犯染及不染。就不犯中令起惱者。由嘆起貪。
或起瞋等。聞嘆喜過名為溢喜。聞嘆自高名為起慢。
由嘆縱逸起不善業名起非義。皆得不嘆。言是實德
似非德者。如說菩薩行非通道。實是勝德。相似非德。
若稱嘆者令多眾生習起不善。是以不嘆。言實善說
似非善者。如經宣說貪欲是道恚癡亦然。如是一切
實是善說相似非善。若稱嘆者增人惑情。故得不嘆。
第三一戒易調惡人隨過治罸。初先明犯。相顯可知。
下明不犯。不可治者。彼有勢力不可治也。不可語者。
彼性暉戾語則轉增。不可誨者。彼無慚耻設語不改。
起嫌恨者。聞增瞋也。若觀時者。觀巳自無善伴時也。
恐起鬪者。因治罸彼更舉他事。餘悉可知。


自下一戒難調惡人神力攝取。初先明犯。相顯可知。
下明不犯。更起染者。由見神變於所作罪謂當道理。
更起染著不肯捨離。得不為現。餘悉可知。從上有四
波羅夷法訖來至此。大段第二廣明持犯。


自下第三結嘆引證勸物修學。初言此事起菩薩戒。
是結嘆也。此上所明持犯之事。依之能生菩薩戒行。
名為起戒。佛處處下引說證成。佛處處說律儀攝善
攝生戒者明經合論。此是摩德和合說者彰論扶經。
論與經同。名和合說。下勸修學。當勤受持勸修學也。
起敬專學教修學也。上來第一持戒方便。自下第二
[003-0202b]
正明護持。從他受巳所持法也。欲學菩提利生心者
持戒心也。極淨欲學持律儀心。菩提心者持攝善心。
攝善求果名菩提心。利生心者。持攝生心。專精護持
持戒行也。


上來第二專精護持。自下第三犯巳能悔。若有所犯
如法悔者。總勸悔也。此一切犯突吉羅攝辯其罪名。
突吉胡語。此云惡作。當向巳下廣教懺悔。於中初明
對人悔法。若無如下責心悔法。對人悔中有總有別。
向大小人如法悔者是其總也。大小雖異。同是行人。
故得對之。能解語者。要有知解。解人語義方得對也。
能受悔者。要有戒行。堪受人懺方得對也。以增上下
是其別也。別中初明上犯失戒不可悔除。次明中犯
向多人悔。後明下犯向一人悔。就中犯中。中煩惱犯
標別所悔。三人若過定所對人。少至三人。多則益善。
長跪合掌突吉羅懺。稱先罪名懺悔儀也。大德巳下
懺悔辭也。捨毗尼者。背法起過名捨毗尼。非全捨戒。
餘如比丘突吉懺者。懺辭不盡指同餘說。比丘懺中。
今向大德發露懺悔不敢覆藏。懺悔則安樂。不懺不
安樂。憶念犯發露。知而不覆藏。大德憶我戒身具足
清淨布薩。受懺者云汝識罪不。懺者云識。受懺者言
當自責心勿復更作。今少此言故指彼也。問曰比丘
突吉羅中何者是其對人悔法。今指彼乎。謂破僧中
方便罪等對人悔也。就下犯中懺法同前。及餘犯者。
及餘四十二輕戒也。責心悔法相顯可知。問曰責心
[003-0202c]
但懺下犯。通悔中品。準下受中無師得戒。今此懺中。
但令重心理亦俱滅。若無如是具德人下是第四段
善淨心受。於中初言無具德人應自受者。總舉自受。
如經中說。千里無人方得自受。下別教之。整衣服等
是前方便。作是言下正明受辭。餘如前下是後方便。
謂餘啟白如前說也。


上來廣辯受持之相。下重分別持犯之義。初先明犯。
後論持義。犯中有二。一明菩薩犯非無餘堪任更受。
二軟中上下明犯輕重。就初段中。菩薩所犯無無餘
者。正明菩薩犯非無餘堪任更受。聲聞犯重不得更
受名曰無餘。菩薩得受是故無彼無餘犯也。如世尊
下辯明菩薩須受分齊。瞋犯更受。貪犯不須。如世尊
說瞋犯更受非貪欲者。引說以分。問曰前說四重法
中亦有貪犯。上言失戒。云何今言非貪欲犯。貪有二
種。一者貪財犯而失戒。二者貪色犯而不失。前據財
貪。此就色貪。兩言不違。問曰貪財亦是失戒。何故世
尊偏言瞋犯。釋言貪財無他覺利於生必瞋。是故猶
名瞋犯失也。當知此下論主釋經。以顯須受之分齊
也。當知此意總以勸知。下別顯之。愛生能作一切所
作。故佛宣說非貪欲犯。利生是其菩薩所作。愛物能
為。故曰能作。非作巳下釋前瞋犯應更受也。非作更
受直立道理。瞋眾生下就過顯之。不度自他當無終
益。不作所作現闕交利。如是不作牒以結之。自下第
二明犯輕重。軟中上犯如四攝品者。上文宣說持犯
[003-0203a]
相中。舉犯不犯染及不染。軟中上犯勸物以知。然犯
不犯染及不染前巳具辯。軟中上犯。上來未解。故今
牒之。指四攝品。今雖指彼。就下求之都無此相。當應
更指餘經論中四攝品也。亦可此言指前所說四攝
之行為四攝品。前文之中。分四攝行以為十一。第十
門中明犯輕重。九品不同菩薩治罸。今指彼也。


下明持中先明樂住。後明苦住。樂中有四。一數。二名。
三釋。四結。具三樂住是舉數也。次列三名。行修圓滿
名方便具。護戒心純名淨心具。過修善因現獲勝報
助戒緣成名本因具。次廣釋之。方便具中戒不穿漏
受體完也。淨身口等持行淨也。淨身口意明攝對治。
不犯發露明離諸過。未起不為名不數犯。巳起能除
名發露惡。是名下結。就淨心中初求心淨。不懈怠下
明行心淨。前求淨中始終分三。為法出家不為身命
始心淨也。伹求佛法不為身命。為義巳下明行淨也。
戒能義利名之為義。既出家巳為義為禪不為財也。
為沙門下終心淨也。此即是慧。沙門慧體。涅槃慧果。
但為此果不為非義。魔天五欲是其非義。菩薩不求。
行心淨中。不懈未退明攝善也。自分不懈。勝進不退。
不雜惡下明離惡也。不雜眾惡不善之法明離業也。
不雜煩惱離煩惱也。受有巳下離苦果也。未來之苦
名為受有。熾燃苦報三途苦也。生老病死人天苦也。
斷因離果名為不雜。不雜之言該此諸句。是名下結。
本因可知。具三正下牒以總結。
[003-0203b]


與此違下翻樂明苦。上來廣釋一切戒竟。是名下結。
是名略說廣說一切是結前也。前文之中有略有廣。
初就在家出家分二名之為略。後分三聚謂之為廣。
是名略說結前略也。是名廣說結上廣也。此一切戒
分為難等是開後也。謂下六門皆就一切隨義分矣。


就難戒中初牒舉數。前門分二。此增說三。下諸門中
隨次漸增。下別顯之。於中初門捨樂專持所以為難。
二忍苦堅持所以為難。三常能具持所以為難。一切
修行修善法也。一切正受止惡法也。此二受。法下明
持行。憶念不亂順前善法。盡壽巳下順前止法。一切
門中初牒舉數。次列四名。前三自利。後一利他。言正
受者對緣始發。言性戒者過習今成。如須陀洹性戒
成就。言習戒者以本修故今更能起。言方便者四攝
行也。下釋可知。善人戒中初牒舉數。後辯其相。前四
專持。後一能悔。就前四中初一自利。後三利他。一切
行中初牒舉數。六種七種一向略說。十三種者。前門
說五。今增為六。增六說七。六七合論故有十三。言一
向者。前六修分。後七成分。從修向成故云一向。下別
顯之。先明前六。六中前三據修分別。後之三門就行
分別。前三修中。初一明其始心寬廣。第二明其正修
無罪。欲樂苦行二俱離者。愛著五欲名為欲樂。邪見
苦身名為苦行。正修離此故曰無罪。第三明其終成
堅固。於中有四。一不為在家五欲所動。謂於喜處常
不還戒。五欲適情名為喜處。見過深厭故不還戒。二
[003-0203c]
不為出家利養所動。三不為外道邪論所動。四不為
煩惱諸纏所動。不能侵欺不微損也。亦不能奪非全
失也。就此四中初一受堅。後三持堅。是名下結。後三
行中三聚戒別。通前六也。


就律儀中嚴成總舉。當知戒嚴總顯其相。謂聲聞下
就人別指。菩薩所受相同彼也。律儀結名。此是第四。
攝善第五。攝生第六。就後七中。初之三種當相以分。
後之四種約果以別。言順戒者順善戒也。不順戒者
離惡戒也。此二是受護隨持戒。守禁名護。護隨前受
故曰隨護。就後四中。大人報者律儀果也。由離惡故
得佛如來相好之報。故下文言三十二相無差別因
皆是持戒。故今舉果以別其因。次有兩句。攝善戒果。
增意是定。善趣是慧。出世聖道名為善趣。非謂三有
人天善趣。攝善得此。是故舉果以別其因。利生報者
攝生果也。


就除惱中初牒舉數。次釋。後結。釋中有五。一自思惟
不欲令他八事惱巳。言八事者。身三口四加手石等
即為八也。二加我下以巳方便。他不欲我不欲。始不
欲也。言不喜者。八事現前心不喜也。如我既然。彼亦
如是。三云何下以理自遮。四以是故下結志不為。五
作是思下如念捨離。是名下結。


就明此世他世樂中。初牒舉數。次釋。後結。下解此世
他世樂義。釋中分戒以之為四。自餘五度各別為一。
故有九也。良以此中以戒為宗。故就戒中偏分為四。
[003-0204a]
前二自行。後二利他。亦可前二就法分別。惡法則遮。
善法則開。後之兩門對人分別。善者則攝。惡者則伏。


就後五中。檀俱戒者離不施過。餘者例然。如是下結。
下解此世他世樂義。現修之時得行愛味名現法樂。
來獲勝報名後世樂。清淨戒中初牒舉數。次釋。後結。
釋中前九修戒方便。後一行成離過清淨。就前九中
初五自分。後四勝進。就自分中初一正願。次二正修。
後二正行。初善受戒為沙門等不為身命故名正願。
為求學果名為沙門。為求佛果名為菩提。次二修中
初離不及。後離太過。不退起疑。離不及也。悔巳所修
名起疑悔。不過持戒起非處疑。離太過也。修過巳分
心則掉動不能入法。便生異想。言無聖道名非處疑。
後二行中。初一集善離懈怠者離精進垢。不樂睡眠
離精進障。日夜精進顯前離怠。成就善法顯前不樂
睡眠言也。後一離過。所謂離於放逸過也。如前說者。
如前護持律儀戒中成就五種不放逸也。下勝進中
初一正願。次一正行。次一正修。後一正解。亦名正見。
正願可知。


就正行中差別有三。一正威儀。二者正業。三者正命。
就威儀中。攝持威儀威儀始也。善於威儀威儀成也。
就正業中。所作眾事方便修習作業始也。善如法下
作業成也。就正命中。正命具足攝對治也。諂等悉離
離諸過也。就正修中。離二邊者修得中也。離樂及苦
顯前離邊。世俗欲樂外道苦行菩薩悉離。正解可知。
[003-0204b]
上來九門修戒方便。第十所受不缺減者戒行成也。
此十下結。


上來廣釋。自下第三結嘆顯勝。是名戒聚是總結也。
得菩提下是嘆勝也。於中有四。一遠得菩提。二乃至
下近獲五利。三如前下能為三事。四所作下總嘆顯
勝令物愛求。就初段中。得菩提者總明得果。滿是尸
羅得菩提者釋得所由。第二段中。乃至未成得五利
者總以標舉。下別顯之。前三是其行報福利。為佛念
者現在修時佛常護念。終時喜者死時無悔。捨身巳
下後報殊勝。後二明其行德福利。戒度成者戒行成
也。性戒成者戒心成也。第三段中句別有三。一攝九
為三。二明三聚能為三事。三雙結之。就初段中。先牒
前九。後攝為三。第二段中。三種為三總以標舉。次別
顯之。言律儀戒令心住者。律儀防非。心不從惡。學戒
不捨名為心住。餘二可知。是名下結。是名菩薩一切
事者是總結也。所謂下別。現法樂住結前律儀令心
住也。身心不倦具佛法者結前攝善自成法也。成就
生者結前攝生成眾生也。此名三聚以為三事。下雙
結之。是名菩薩一切戒者結前九種為三聚也。是名
戒福結前三聚為三事也。自下第四結嘆顯勝中。無
餘廣也。無上勝也。三世同學嘆其要也。


論本第六



○忍品第十一



忍品者。由持戒故不惱眾生。故次明忍。廣辯忍義故
[003-0204c]
云忍品。


就此品中初問。次釋。後總結嘆。云何問也。釋中初先
開列章門。後廣辯釋。前開門中。有九舉數。性等列名。
言自性者忍行體性。言一切者忍行之相。忍相非一
故云一切。言難忍者忍行殊勝。忍心決定難忍能忍
故名為難。一切門者攝行寬廣。一切忍行攝入此門
名一切門。言善人者忍行純善。善心修忍故名善人。
一切行者忍行具足。一切緣中成就忍行故名一切。
言除惱者忍行功能。修此忍時能除物惱名除惱忍。
此世他世樂者忍行利益。修此忍行能令自他現未
獲慶故名此世他世樂。清淨忍者忍行離過。修時無
罪故名清淨。下廣解釋。釋自性中初問。次釋。後總結
之。釋中四句。依思力者。依現思力能安忍也。若性忍
者。由過久習今能忍也。


此二忍性。下二忍因。一切諸忍依無貪者。貪愛巳身
逢違則忿故依無貪。純一悲者依無瞋也。無悲憐物
遇違便怒故依悲也。一切忍中初問。次釋。後總結之。
釋中兩番。一隨人分二。二隨行分三。此二各三牒前
開後。次列三名。他不益者。他人加損能堪忍也。安苦
忍者。因修致惱能安忍也。法思忍者理中忍也。於八
解處審觀名思。思心住法名法思忍。下廣釋之。


解初門中先牒。後釋。釋中先明他不饒益。作是學下
對之修忍。前中初言久來大苦明巳性苦。由性苦故
他逼生惱是故明之。久遠深苦無聞重苦。他不饒益
[003-0205a]
現前迫者。正明他人不饒益也。下修忍中。先修三觀
自調巳心。後習五想對緣能忍。何者三觀。一以業自
責。二又我下以智自開。三又聲聞下以大自解。前中
初言作是學等。往業自責去其瞋心。云何去瞋。苦藉
因緣。過業為因。他逼為緣。因強緣弱。因是我作不能
自責。何為偏得瞋他弱緣。作是學者忍意難成。故須
學也。是我自業過惡招者。略明現苦由其往因。本作
罪因得今日苦重復顯之。今若巳下懼增後苦生其
忍心。第二段中我身及彼俱是行苦直出道理。下明
修忍。彼無智等恕彼愚短不生瞋心。我有智下以智
自開生其忍心。第三段中。聲聞自利舉小例大去其
瞋心。況菩薩者以大自解生其忍心。自下第二更於
眾生修習五想。心難調故。於中有三。一略。二廣。三釋
忍義。就初段中。如是思巳牒前生後。修五想者略以
標舉。於怨親下略明修益。怨親中人違順分別。下中
勝品優劣分別。若苦若樂就報分別。有德無德行業
分別。如是能忍總結修益。第二廣中初問起發。次列
五名。五中初一共凡夫想。中有三門共二乘想。下一
菩薩不共之想。本親想者。觀生本親故能安忍。法數
想者。觀生但是五陰法數。無人可瞋。無常想者。觀生
法數性是無常。惱者巳謝現無可瞋。言苦想者。觀生
法數體是大苦。唯合憐愍不應瞋也。攝取想者。觀生
可愍理宜攝取不應瞋也。下廣釋之。本親牒初。下釋
有三。一修想方便。二於怨憎下親想成就。三依本親
[003-0205b]
下想成能忍。


第二門中法數牒前。下釋有三。一修想方便。二如是
思下法想成就。三依法想下想成能忍。就初段中。先
觀所有因緣行者觀生無性。唯從過去業因緣行之
所集起名因緣行。觀生唯是因緣行攝故云行數。數
者猶是流例之謂。如出家者名為僧數。此亦如是。言
法數者。現求眾生唯是五陰諸法之數故云法數。此
明所有。下觀所無。初一無字遍下諸句。所謂無我無
生無命乃至無諍。


第三門中無常牒前。下釋亦三。一修想方便。二如是
思下無常想成。三依無常下想成能忍。無常有二。第
一正修無常之想。言生所起一切悉是無常死者觀
性無常。有為諸法生相集起名生所起。於中亦有住
異等想。就初說生。性是無常盡壞之法故云死法。於
上復有不益事者觀事無常。二智者下以理自遮不
應惱彼。


第四門中苦相牒前。下釋有三。一修想方便。二正思
下苦想成就。三依苦相下想下想成能忍。前中有二。
一觀眾生齊具三苦。先觀具力。後況不具。三乘聖人
神變自在名為大力。尚不離者總明具苦。標勝擬劣
故說為尚。三苦恒隨稱曰不離。三苦體狀故名三相。
所謂下別。三苦名義廣如別章。言變易者猶是壞苦。
遷壞名變。況不具者。凡夫無力名為不具。聖尚不離
況此凡下。二作是學下以理自遮不惱於彼。
[003-0205c]


第五門中攝想牒前。下釋有三。一起攝想。二如是思
下攝想成就。三依攝想下想成能忍。前中兩句。初起
攝想。二不應下以理自遮不應惱彼。


自下第三總釋忍義。云何問也。言不瞋者內心不瞋。
言不報者身口不報。此據當時。不懷恨者後無結恨。
是名下結。


安苦忍中初牒前門。次釋。後結。釋中有三。一修觀方
便。二如是思下忍觀成就。三一切苦下觀成能忍。前
中先舉無益之苦久來虗受用以自誡。後舉有益理
必須忍。就無益中。昔來求欲為諸苦因生大苦者。總
明求欲能生大苦。因求致惱故名求欲以為苦因。因
是能生無量大苦。所謂下別。皆是下結。彰彼大苦皆
由癡故久處不覺。下明有益理必須忍。今修樂因無
量悉忍過重自要況復小苦。以重況輕顯必能為。上
來修觀。如是思時覺慧具者忍觀成也。覺知先來無
益之苦名為覺具。知有益苦理必須受名為慧具。一
切苦下對緣能忍中初總。八種下別。雖受眾苦要當
安下總以結嘆。初總可知。第二別中八種舉數。依等
列名。言依處者。謂乞食等四依處也。世法處者衰惱
事也。在世必有名世法處。威儀處者。謂行住等四威
儀也。攝法處者求法行也。隨戒處者持戒行也。方便
處者修善行也。起修善巧故名方便。利生處者化他
行也。諸所作者營世業也。此等皆是生忍之所故悉
名處。下廣顯之。依中先牒。次釋。後結。釋中有二。一明
[003-0206a]
依處。二明能忍。就明依中謂四依處總以標舉。盡形
乞食著糞掃衣樹下而坐病服陳棄。此四是其起行
所依故名為依。下別顯之。依法出家憑依人也。得比
丘分依行體也。戒者是其比丘之因名比丘分。若得
巳下正辯依相。但明乞食。若得麤者弊惡苦也。不恭
敬者輕慢苦也。留難不時留礙苦也。下明能忍。


就世法中初牒前門。次釋。後結。釋中先明世間之法。
後明能忍。明世法中有九舉數。次列九名。前四違緣
合故生苦。後五順緣離故生苦。前四猶是世八法中
四違法也。世八法者。一利。二衰。三毀。四譽。五稱。六譏。
七苦。八樂。八中初二是其身法。財榮潤巳名之為利。
打縛等事名之為衰。次四口法。當善而論說以為稱。
當惡而談說以為譏。過善而讚說之為譽。過惡而說
謂之為毀。後二意法。此八種中順法易忍故此不論。
衰譏毀苦違心難忍今偏舉之。就後五中。前二依果
盡壞生苦。後三正報衰滅生苦。壞法壞者。資生樂具
性是壞法遇緣壞也。盡法盡者。向猶質在此全盡也。
後正報中老法老者。內報性是衰老之法。時至便老
名老法老。病死亦然。下結。


就威儀中初牒前門。次釋。後結。釋中先明威儀差別。
後明能忍。明威儀中有四舉數。次列四名。下辯其相。
若行若坐除去陰障不非時臥。就行就坐明疲極苦。
臥床坐床草葉敷者。就坐就臥明其所依麤弊苦也。
略不明住。因此巳下明其能忍。是名下結。
[003-0206b]


攝法牒前。下廣釋之。有七舉數。次列其名。寶供為一。
德供為二。諮法為三。廣說為四。妙嘆為五。獨靜巳下
以之為六。憶念巳下以為第七。初一攝福。後六攝智。
供養三寶名寶供養。後六智中。前四攝聞。次一攝思。
後一攝修。就聞慧中供養有德從之求法。名德供養。
此一是其求法方便。諮受正法正聞法也。此二自利。
下二利他。廣為說者初為說也。妙音嘆者嘆令受也。
就思慧中。獨靜思惟思慧始也。稱量思次。觀察思成。
就修慧中。憶念攝受修止觀者學定慧也。此七種法
總以結之。方便修者起明第六方便處也。依前七法
進學所行名方便修。所起眾苦悉能忍者。總明前苦
皆能忍也。


就隨衣中初牒。後釋。釋中先明隨戒差別。後明能忍。
就隨戒中有七舉數。下別顯之。第三捨除不如法行
心正念者。謂離殺盜邪婬等也。餘悉可知。如是等下
總結能忍。利生牒前。略說十一顯其相也。如前說者
如戒品說。同事有二。愛語有一。布施有四。利行有四。
通合十一。因是下結。所作牒前。下釋可知。雖受巳下
總以結嘆。是名巳下總結安苦。


法思忍中先牒。後釋。釋中初言於法正釋。善觀開覺
是總釋也。正釋據始。於法觀察簡是去非故云正釋。
善觀為次。如法照知名為善觀。開覺為終。於諸法中
開解覺悟故名開覺。於八下別。別中初言八處深念
略標舉也。所謂下廣。先廣八處。三寶為三。寶義為四。
[003-0206c]
神力為五。因果為六。得義為七。方便為八。所知行處
總結前八。此等皆是解心所知故名所知。證心行處
名為行處。又復解下廣前深念。有二舉數。久修快淨
列其二名。久遠修習世間解也。得快淨智出世智也。
亦可久修是其教解。淨智是證。


上來廣釋。自下第三總結一切。是名一切是結前也。
於二分別為難忍等是開後也。謂於在家出家二中
開為難等。難中初門。有三舉數。前門說二。今說增三。
下諸門中隨次漸增。下別列名。初下劣者備含多種。一
位分下。二德業下。三年夏下。四卑下謂妻子等。五者
賤下謂凡庶等。餘二可知。一切門中初問舉數。後廣
分別。前三對巳違順分別。後一對巳階降分別。下中
上者備含多種。一者就位分下中上。二就德業分下
中上。三就年夏分下中上。四就尊卑分下中上。五就
貴賤分下中上。六就惱事分下中上。善人忍中初問
舉數。後廣分別。前二自利。後三利他。自中初一見忍
福利。於中初總。次別。後結。見忍大利是初總也。謂修
下別。於未來世不多結恨無怨憎苦。不多乖離心多
喜樂無愛別苦。死時無悔生善趣等無求不得苦。無
有惡法求離不得故無悔恨。無有善果求而不得故
生善趣及天上也。善趣人道。天上天道。如是下總以
結之。此初門竟。


自下第二忍利他中教他為一。歎忍為二。隨喜為三。
通前五也。一切行中初問舉數。前六修分。後七成分。
[003-0207a]
合為十三。下廣分別。先廣前六。六中初一畏苦故忍。
次有一門念生故忍。與樂名慈。拔苦稱悲。親厚顯前
慈悲深也。親愛顯前親厚極也。下有四門求菩提忍。
於中初二善趣地忍。願樂菩提欲滿羼提接善心也。
願樂菩提是求果心。欲滿羼提是求因心。第二受法
離過行也。忍力出家受法方便。常具受持正受法也。
自下結之。是出家忍結忍出家。名受法忍結具受戒。
次一性忍是種性上。種性具是足種性地。先修現住
是解行地。亦可種具足其性種。先修現住是其習種。
是名下結。次一正念是初地上知法無生生空觀也。
見離言法法空觀也。是名下結。與理相應名正念忍。


次明後七。不益忍者此猶是前他不益也。一切忍者
猶是向前安苦忍也。此之兩門對境分別。次二約就
時處分別。一切處忍就處明也。一切時忍就時辯也。
下有三門就具分別。相顯可知。


除惱忍中初問舉數。次廣。後結。下釋除惱。廣中前三
對人分別。言苦求者苦人來求菩薩能忍。後二惡人
菩薩能忍。言㐫暴者一向惡人。出家犯戒是雜惡人。
下有五句化益分別。五種堪忍總標舉也。下別顯之。
此五還對前三眾生以明化益。苦生為除對前苦求
為除苦也。後四通對㐫暴雜惡以除惡也。言求法者。
自始求法。法次法向。自依法行。此二是其利他方便。
廣說口益。營助身益。此二正化。精進堪能總結五也。
是名八種通以結之。下總解釋除惱之義。所患為惱。
[003-0207b]
為除違緣逼惱苦也。此即是前苦求為除所少堪益。
為除順緣不足苦也。此即是前不善眾生為說助也。


就明此世他世樂中初問舉數。次廣辯釋。後解此世
他世樂義。下總結之。初段可知。第二廣中住不放逸
忍行所依。般若實慧是不放逸。菩薩住此故能堪忍。
堪忍巳下對緣明忍。自苦有五。他苦有四。合為九也。
自中五者。一忍寒熱。二忍飢渴。三忍蚊蝱。四忍風日
眾毒所觸。五忍身心疲弊之苦。他中四者。所謂生老
病死苦也。於此諸苦能忍饒益。如是忍下解釋此世
他世樂義。先就自論。後就他說。相續可知。是名下結。


清淨忍中初牒舉數。次釋。後結。釋中前八修習忍行。
次一忍因。後一離障。就前八中初六自忍。後二助他。
就自忍中。無返報者當時不報。不起恚者後無恚恨。
無怨想者永絕餘想。言常饒益向如本者。非直無想
加欲益之。此文是倒。若正為文。應言常益如向本心。
指本為向。菩薩本心欲益眾生。雖逢損惱猶起益心。
如向本心後如是也。於不饒益軟語謝者。謂於他人
不益巳者軟言謝也。由我無巧令彼惱我故須謝之。
彼來懺謝菩薩忍受。下助他中不忍有患故須悲之。
修忍有德故須敬也。倍敬佛者。佛無煩惱起忍不難。
彼具煩惱而能堪忍用力過佛故倍敬也。第九一門
修忍之因。以悲深故能起忍也。後一離障相顯可知。
如是十種以結之。


上來廣釋。自下第三結嘆顯勝。從性至淨廣大無量
[003-0207c]
結嘆行廣。大菩提因依見必得結嘆行能。


○精進品第十二



精進品者。由忍住緣便能無間䇿修善法。故次忍後
明其精進。廣辯此義名精進品。


就此品中初問。次釋。後總結嘆。釋中初先開列九門。
後廣辯釋。前開門中有九舉數。性等列名。名同前釋。
下廣釋之。性中初問。次釋。後結。釋中有四。一明其體。
二辯其能。三明所離。四明所起。是菩薩心是其體也。
蓋乃是其精進心數通名心矣。堪能巳下乃至不斷
是其能也。於中四句。堪攝為一。是自利行。利安為二。
是利他行。此二一對就行分別。熾燃為三。明其頓修。
不斷為四。明其常修。此二一對據修分別。亦不顛倒
是所離也。精進發動喜入邪中故明不倒。正智俱故
不顛倒也。起身口意是所起也。謂精進心起身等業。


就一切中初問。後釋。釋中兩段。一隨形分二。二隨行
分三。此二各三牒以舉數。次列其名。三中初一起願
精進。弘者是大。誓者是願。依精進心發生大願。名弘
誓精進。後二是其起行精進。攝善法者起自利行。攝
眾生者起利他行。下廣釋之。解弘誓中初牒。次解。後
結。下嘆。初牒可知。解中先起精進心數。是精進體。下
起弘誓。堪被誓鎧略明弘誓。誓心難壞如似被鎧。故
從喻稱名為被鎧。我為一下廣明弘誓。為一眾生所
為極少。百千大劫為一日夜時之極長。在地獄中苦
之極重。至成佛者所趣極遠。斯乃菩薩過重自要。況
[003-0208a]
復巳下以重況輕顯必能為。是名下結。像類下嘆。嘆
中有二。初嘆始況終。二嘆誓能。就前嘆中像類菩薩
牒弘誓人。始起願心未有真行。巳似菩薩故云像類。
弘誓精進牒前誓心。起少解下嘆始況終。少解少信
巳能長養無量勤性。是嘆始也。於大乘法麤信微解
名少信解。依此信解起弘誓心。名為長養弘誓。能與
無量勝慧為本。名為無量開覺之性。能與無量勝修
為本。名為無量勤方便性。況復成就是況終也。於大
乘中少解少信。巳能如是長養無量開覺勤性。何況
信解究竟成就。下嘆誓能。如是弘誓精進菩薩牒前
誓人。為菩提故利生不難正嘆誓能。


攝善精進牒第二門。下釋有二。一明精進為攝諸度。
相顯可知。二隨修分七。先總舉數。次廣分別。後歎顯
勝。然此七種行實同時。隨相以分非無階降。於中初
三種性行德。次一解行。次一初地。次一在於二地巳
上。後一在於八地巳上。種性三中初一離惡。後二攝
善。就離惡中不動列名。下別顯之。別有三種。一煩惱
不動。二異論不動。三諸苦不動。下攝善中初一功德。
後一智慧。就智慧中得明處者。謂於無量五明處法
智攝在心故名為得。此世諦智安住正念第一義智。
方便具者解行行也。解行能為出世方便究竟名方
便具。下釋其相。所當得義不顛倒道隨順得者。無上
菩提是當得義。十地是其當義家道。道中不邪名不
顛倒。解行攝取當義家道名隨順得。正精進者初地
[003-0208b]
行也。契證正道名之為正。起願趣果名為精進。下釋
其相。義饒益者自分行也。真行潤巳名義饒益。所當
得義成就願者精進願也。無上菩提是當得義。初地
願求名成就願。言熾燃者二地巳上修道行也。修道
無間故曰熾燃。常勤方便釋顯其相。言離慢者八地
巳上成就行也。以離功用分別心息名為離慢。心不
自舉釋顯其相。


上來廣釋。下嘆顯勝。於中四句。一明精進疾滿諸度
能得菩提。二一切下明菩提行由精進成。菩提是果。
行由因也。三是故下結嘆顯勝。四世尊下引說證成。
利生精進。列數指前。難精進中初問舉數。次釋。後嘆。
釋中初一專修故難。第二門者常修故難。第三門者
善修故難。先釋。後結。釋中六句。平等為一。修心得中
分別為二。正智不邪德具為三。行德圓成不緩不急
為第四門。顯前平等。不倒為五。顯前分別。義益為六。
顯前德具。下嘆顯勝。依此精進。能利眾生故為悲因。
能入實義故為慧因。一切門中初問舉數。次列四名。
捨染離惡。生淨修善。此二一對行修分別。淨業修福。
增智起慧。此二一對行德分別。下廣可知。就善人中
初問舉數。後廣分別。初四世間。後一地上。就世間中
隨修始終故分四種。於中初一起願廣大。言無不作
一切欲者是廣欲也。謂於一切廣大欲中無不作矣。
方便不息是常欲也。次一不下發修務勝。下顯其相。
行不頓成所以若中。漸學彌高所以若上。從中至上。
[003-0208c]
故曰長養。次一不懈攝行不退。於中八句。不懈為一。
自分䇿勤。勇猛為二。勝進不退。此二對一。熾燃為三。
明其專修。長久為四。明其常修。此二一對。下重顯之。
精進為五。顯前不懈。不退為六。顯前勇猛。不息為七。
顯前熾燃。不壞為八。顯前長久。次一不倒巧觀求出。
前三正是世間所行。此明方便趣入出道。言不顛倒
義饒益者舉其所求。出世正證名不顛倒。行利成就
名義饒益。方便攝者能求行也。解行發修趣求彼義
名方便攝。勤方便者出世行也。趣佛無間名勤方便。
速疾菩提顯其相也。


一切行中初問舉數。次釋。後結。釋前六中初先牒前。
次釋。後嘆。釋中初二修義分別。初常後頓。次有兩門
對因分別。初對過因。後對現因。下有兩門修分分別。
初一自分。後一勝進。不動精進自分堅也。下別顯之。
苦觸不動行不動也。不向餘義願不動也。人天二乘
名為餘義。菩薩不向。不知足者勝進無厭。限量不喜
釋顯其相。下牒嘆勝。成六牒前。慇勤巳下是嘆勝也。
始心專精故曰慇勤。正修不動名堪堅固。終成不退
名於諸法不可壞也。釋後七中初先牒舉。次釋。後結。
釋中初一起欲方便。後六正修。與欲俱者精進之心
與欲俱也。下釋其相。言慇勤者是精進心。欲願菩提
是樂欲心。是二相隨故名為俱。後六修中攝為三對。
初二一對修分分別。前一自分。後一勝進。等具足者自
分具也。下釋其相。諸餘煩惱染汙心住舉劣顯勝。諸
[003-0209a]
餘眾生情與惑俱名染心住。菩薩於善等心住者辯
勝過劣。於善等住故勝餘生。言勝進者求勝行也。下
釋其相。諸餘煩惱上煩惱住舉劣顯勝。性使之結直
名煩惱。麤起之惑名上煩惱。諸餘眾生與彼惑俱無
心欲斷名為心住。斷彼煩惱如救頭燃辯勝過劣。準
前類之。文少不足。若具應言菩薩精進斷彼煩惱如
救頭燃。次二一對解行分別。初解。後行。求精進者求
法生解。明處求故釋顯其相。謂求五明學精進者依
法起行。下釋其相。彼如是法。五明處中內論法也。隨
其所應起法次者。隨巳所宜起修行也。此二如前力
性品說。後二一對行利分別。前一利他。相顯可知。後
一自利。自正方便攝善行也。護精進者離過行也。是
名下結。上來釋竟。如是十三釋巳總結。除惱及樂。指
同忍說。彼前忍中除惱有八。一苦求不惱。二㐫惡人
堪忍不惱。三雜惡者堪忍不惱。四為除苦。五者求法。
六法次法向。七廣宣說。八所作營助。此同彼也。又前
忍中所明此世他世樂者有其九種。一忍寒熱。二忍
飢渴。三忍蚊蝱。四忍風日。五忍疲極。此為前五。後復
於彼生老病死四種眾生堪忍攝化而以為四。通前
說九。今說同彼。


就清淨中初問舉數。次列其名。十中前三是世間行。
後七出世。就前三中隨順行始。隨過修治故曰隨順。
修習行次。欲趣出道。依於教授教誡法中精勤修習。
專著行終。由前修故出世相現。隨相起求情無實怠。
[003-0209b]
故曰專著。就後七中。初三見道。次三修道。後一在其
無功用道。就見道中言善攝者。於出世法善修相應。
故曰善攝。時具足者。於前攝時具足修也。分別相者。
於前修時分別知也。次修道中。言不退者始心不怯。
言不壞者正修不動。言平等者終成得中。無功用中
言回向者。法水中趣順菩提故曰回向。下廣釋之。就初
門中。為斷煩惱隨應修治總釋隨順。隨患所應教修
治也。如愛下別。如是下結。第二門中初簡前門。次釋。
後結。非成初業是簡前也。修五度行在始名初。今非
彼也。謂心住下正解修習。依法奉修名為心住。教授
教誡此句是總。下別顯之。修習方便。是前教授集善
行也。調伏方便。是前教誡離惡行也。是名下結。第三
門中。非習精進方便心住是簡前也。修精進者是前
總明。教授巳下是前釋相。教授教誡是前門中教授
教誡。言方便者是前門中修習方便調伏方便。言心
住者是前門中謂心巳住。此非彼也。然是初業彰初異
後。世間終心專所行。與彼出世為始方便。故云初業。
於是巳下正解專義。解行是其出世方便。菩薩於是
出世方便勤修曰專。恒習名常。並學稱頓。是名下結。
就初以結故云專著。第四門中。因諸所尊攝法緣也。
若多聞力攝法因也。不倒巳下正明攝法。始觀不邪
名不顛倒。正證相應名心安住。是名下結。第五門中
如是不倒牒前起後。止時修止舉時修舉捨時修捨
正顯相也。是名下結。第六門中止舉捨相牒前起後。
[003-0209c]
三昧住起常善觀者正顯其相。名止舉捨以為三昧。
入時名住。出時名起。於此住起皆悉善知不謬分別。
是名下結。第七門中第一勝妙不住法也。第一甚深
不思議者證道法也。言無量者助道法也。菩薩方便
不自輕者於前勝妙不自輕也。不怯弱者於前甚深
不怯弱也。不少勝進生足想者於前無量能廣修也。
是名下結。第八門中初釋。後結。釋中四句。一守根門。
二食知量。三少睡眠精進方便。四正智心住。正智是
觀。心住是止。四中前三攝修方便。後一修成。下牒結
之。三摩提具牒前三句。前三定因名三摩具。精進成
者結前三句。定因成也。正義饒益牒結第四正智心
住。是名下結。第九門中不緩不急平等修者調停等
也。一切法便平等修者齊具等也。是名下結。第十回
向相顯可知。


上來廣釋。自下第三釋巳結嘆。從性至淨得菩提者
略時得果。依是滿下釋得所由。


○禪品第十三



言禪品者。由精進故善一其心。故精進次後明禪定。
廣明禪定義故云禪品。


就此品中初問。次釋。後嘆顯勝。釋中初先開列九門。
後廣辯釋。前開門中有九舉數。性等列名。亦如上釋。
下次釋之。性中初問。次釋。後結。於菩薩藏是禪法也。
聞思前行是禪因也。禪定是修。聞思是解□後修故
曰前行。世出世下正是禪體。世出世間就位辯體。世
[003-0210a]
俗八禪名為世間。無漏理定名為出世。一心安住當
相辯體。或止分下約修辯體。止謂修止。觀謂修觀。此
二同類。修習止觀或俱分者。樂住止觀。此義如前力
性品說。一切禪中初問。次釋。後結總嘆。釋中兩分。一
隨位分二。地前世間。地上出世。若隨義別。世俗淨定
名為世間無漏出世。問曰何故戒忍精進隨形分二。
禪不如是。釋言戒等修起在相故隨形別。定成在內
形別難分故隨位矣。後慧亦爾。二隨行分三。有三舉
數。次列三名。現法樂者法顯在心名為現法。證法適
神名現法樂。亦可現在證法適神名現法樂。依如毗
曇。初禪創捨五欲樂故偏名現樂。成實法中。二禪巳
上方名現樂。離覺觀故。如彼成實四修定中具廣分
明。今則通矣。出生德者出生自德。利眾生者生利他
德。下廣釋之。


釋初門中。離一切妄身心止息捨相趣寂。修理定故
離一切妄。修事定故身心止息。捨五識中隨事紛動
名身止息。離意識中取法之亂名心止息。第一寂下
證寂滅相。第一寂滅定體成也。理定除妄名舉心息。
事定除亂名捨味著。及一切相捨味著者遠離染障。
謂離下地諸使煩惱。及一切相遠離修障。所謂語言
覺觀等也。是名下結。


第二門中初明出生大乘功德。後出小乘。就大乘中
所生眾多說為種種。所生微細名不思議。所發淵深
稱曰無量。所處寬廣故曰無邊。上來嘆勝。十力種性
[003-0210b]
所攝三昧出其所嘆。菩薩所成無量三昧能為力因。
名十力性。所攝三昧。彼三昧下寄對顯勝。及所生下
明其出生二乘功德。此亦是其菩薩功德與二乘同。
是故名為二乘功德。言解脫者謂八解脫。言除入者
謂八除入。一切入者十一切入。無礙慧者謂四無礙。
此等諸義廣如別章。此應具論。無諍智者常觀物心
不與他覺。言願智者是捷疾智。隨願能知名為願智。
勝妙德者總以結之。是名下結。


利生禪者牒第三門。有十一種。如前說者。如戒品說。
依布施下別就施中具明十一。類餘皆爾。問曰忍進
指前便捨。何故禪中重辯十一。以禪是其生德本故。
問曰何故偏就施中明其十一。施中備有財法無畏
攝行寬廣彰具顯故。依布施者是布施攝。眾生作下。
就前施中明具十一。初二同事。所作與同樂事同也。
為除苦者苦事同也。如所應說是愛語也。次四布施
知恩報恩施也。護諸恐畏憂苦為解無畏施也。給施
所須是財施也。如法畜眾是法施也。下四利行。能隨
順者無德善人能隨順也。實德嘆者有德嘆者有德
嘆者有德善人能讚嘆也。等心伏者易調惡人能折
伏也。神力怖者難調惡人神力怖也。是名下結。


就難禪中初問舉數。後辯其相。一於禪體自在故難。
二出生廣德所以為難。三得果廣大是故為難。


一切門中初問舉數。後列其名。有覺觀者是初禪也。
喜俱二禪。喜通前二。初禪以用覺觀別竟。今云喜俱
[003-0210c]
為別後也。一心禪體。此一心體與喜相應故曰喜俱。
下皆同爾。樂俱三禪。樂通前三。初二禪中用覺觀喜
別之巳竟。今云樂俱為別後也。四禪巳上同名捨俱。
此是捨受。非是行捨。八禪之義廣如別章。


善人禪中初問舉數。後辯其相。不味禪者根本淨禪。
後四禪果四無量也。定與此合故名為俱。


一切行中初問舉數。次釋。後結。釋中先明前之六種。
善禪為一。所謂淨禪無漏禪也。無記化化以為第二。
所謂十四種變化也。廣如別章。此應具論。此二一對
就性分別。止分為三。觀分為四。此二一對隨相分別。
自利為五。他利為六。此二一對行利分別。次明後七。
七中初三所生分別。出生神通生五通也。名義兩緣
起於智慧。慧能知教說為名緣。慧能了義說為義緣。
止舉捨三約修分別。現樂下一當體分別。世俗八諦
名現法樂。合理之淨名第一義。是名下結。


除惱禪中初問舉數。後廣可知。


此他世中初問舉教。後廣分別。九中初三化業差別。
神通身業。隨說口業。教誡意業。心行授與故說為意。
次有三句化益差別。為惡眾生亦惡趣者身業益也。
失辯眾生以辯益者口業益也。失念眾生以念益者
意業化也。下有三句化事差別。造不倒論化物生解。
技術饒益化令得樂。息惡放光化令離苦。


清淨禪中初問舉數。後廣分別。十中初二就位分別。
世俗淨定名為世間。此就世俗清淨禪中辯明第九
[003-0211a]
清淨禪義。是故名為清淨淨禪。下諸句中重淨例爾。
不味不染顯前淨也。離貪愛故名為不味。捨餘煩惱
說為不染。出世淨者無漏禪也。就出世淨明清淨義
故名出世清淨淨也。次三約修始終分別。方便淨者
定前方便。根本淨者正得禪體。上勝進者依前根本
能勝入也。次下兩句出入分別。入住起力是順入也。
初入名入。正住名住。出定名起。入出自在故名為力。
捨復入力是逆入也。前從定起說以為捨。還復入中
故云復入。出入自在故名為力。下有三門生德分別。
初句發通。後二生智。智中初言離一切見見道智也。
二障斷者修道智也。所謂煩惱智障斷也。


上來廣辯。自下第三結嘆顯勝。無量禪者結明行廣。
下嘆行能。得大菩提總顯行能。依是得下重復顯之。
明德決定巳得當得彰其要也。


地持論義記卷第三之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