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23 阿毘達磨俱舍論-唐-尊者世親 (master)




《阿毘達磨俱舍論》卷第二十四


尊者世親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分別賢聖品第六之三


已辯住果未斷修惑名為預流生極七返。
今次應辯斷位眾聖。且應建立一來向果。
頌曰。


「 斷欲三四品
 三二生家家
 斷至五二向
 斷六一來果」



論曰。即預流者進斷修惑。若三緣具轉名家
家。一由斷惑。斷欲修斷三四品故。二由成
根。得能治彼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欲
有三二生故。頌中但說初後緣者。預流果
後說進斷惑。成能治彼諸無漏根。義准已
[024-0124a]
成。故不具說。然復應說三二生者。以有
增進於所受生。或少或無或過此故。何緣
此無斷五品者。以斷第五必斷第六。非
一品惑能障得果。猶如一間未越界故。
應知總有二種家家。一天家家。謂欲天趣
生三二家而證圓寂。或一天處或二或三。
二人家家。謂於人趣生三二家而證圓寂。
或一洲處或二或三。即預流者。進斷欲界一
品修惑乃至五品。應知轉名一來果向。若
斷第六成一來果。彼往天上一來人間而
般涅槃名一來果。過此以後更無生故。此
或名曰薄貪瞋癡。唯餘下品貪瞋癡故。已
辯一來向果差別。次應建立不還向果。頌
曰。


「 斷七或八品
 一生名一間
 此即第三向
 斷九不還果」



論曰。即一來者進斷餘惑。若三緣具轉名一
間。一由斷惑。斷欲修斷七八品故。二由成
根。得能治彼無漏根故。三由受生。更受
欲有餘一生故。頌中但說初後二緣不說
成根。義如前釋。如何一品惑障得不還果。
由彼若斷便越界故。前說三時業極為障。
應知煩惱亦與業同。越彼等流異熟地故。
間謂間隔。彼餘一生為間隔故。不證圓寂。
或餘一品欲修所斷惑為間隔故。不得不
還果。有一間者說名一間。即斷修惑七八
品者。應知亦名不還果向。先斷三四七八
品惑入見諦者。後得果時乃至未修後勝
果道。仍不名曰家家一間。未成治彼無
[024-0124b]
漏根故。若斷第九成不還果。必不還來
生欲界故。此惑名曰五下結斷。雖必先斷
或二或三。然於此時總集斷故。依不還位。
諸契經中以種種門建立差別。今次應辯
彼差別相。頌曰。


「 此中生有行
 無行般涅槃
 上流若雜修
 能往色究竟
 超半超遍歿
 餘能往有頂
 行無色有四
 住此般涅槃」



論曰。此不還者總說有七。且行色界差別
有五。一中般涅槃。二生般涅槃。三有行般涅
槃。四無行般涅槃。五者上流。此於中間般
涅槃故。說此名曰中般涅槃。如是應知。此
於生已此由有行此由無行。般涅槃故名
生般等。此上流故名為上流。言中般者。謂
往色界住中有位便般涅槃。言生般者。謂
往色界生已不久便般涅槃。以具勤修速
進道故。此中所說般涅槃者。謂有餘依。有
餘師說。亦無餘依。此不應理。彼於捨壽無
自在故。有行般者。謂往色界生已長時加
行不息。由有功用方般涅槃。此唯有勤修
無速進道故。無行般者。謂往色界生已經
久加行懈息不多功用便般涅槃。以闕勤
修速進道故。有說。此二有差別者由緣有
為無為聖道。如其次第得涅槃故。此說非
理。太過失故。然契經中先說無行。後說有
行般涅槃者。如是次第與理相應。有速進
道。無速進道。無行有行而成辦故。不由功
用得。由功用得故。生般涅槃得最速進最
[024-0124c]
上品道。隨眠最劣故生不久便般涅槃。言上
流者是上行義。以流與行其義一故。謂欲界
歿往色界生。未即於中能證圓寂。要轉生
上方般涅槃。即此上流差別有二。由因及果
有差別故。因差別者。此於靜慮由有雜修
無雜修故。果差別者。色究竟天及有頂天為
極處故。謂若於靜慮有雜修者。能往色究
竟方般涅槃。即此復有三種差別。全超半超
遍歿異故。言全超者。謂在欲界於四靜慮
已具雜修。遇緣退失上三靜慮。以初靜慮愛
味為緣。命終上生梵眾天處。由於先世串
習勢力。復能雜修第四靜慮。從彼處歿生
色究竟。最初處歿生最後天。頓越中間是全
超義。言半超者。從彼漸次生下淨居乃至
中間能越一處生色究竟。超非全故名為
半超。聖必不生大梵天處。僻見處故。一導
師故。言遍歿者。從彼漸次於一切處皆遍
受生。最後方能生色究竟。一切處死故名遍
歿。無不還者於已生處受第二生。由彼於
生容求勝進。非等劣故。即由此故不還義
滿。必不還生曾生處故。尚不生本處。況有
生於下。應知此謂二上流中由有雜修靜
慮因故往色究竟般涅槃者。餘於靜慮無
雜修者。能往有頂方般涅槃。謂彼先無雜
修靜慮。由於諸定愛味為緣。此歿遍生色
界諸處。唯不能往五淨居天。色界命終於
三無色次第生已。後生有頂方般涅槃。二
上流中前是觀行後是止行。樂慧樂定有差
別故。二上流者於下地中得般涅槃見不
[024-0125a]
違理。而言此往色究竟天及有頂天為極
處者。由此過彼無行處故。如預流者極七
返生。此五名為行色界者。行無色者差別
有四。謂在欲界離色界貪從此命終生於
無色。此中差別唯有四種。由生般涅槃有
差別故。此并前五成六不還。復有不行
色無色界即住於此能般涅槃名現般涅
槃。并前六為七。於行色界五不還中復
有異門。顯其差別。頌曰。


「 行色界有九
 謂三各分三
 業惑根有殊
 故成三九別」



論曰。即行色界五種不還總立為三。各分
三種故成九種。何等為三。中生上流有差
別故。云何三種各分為三。且中般涅槃分
為三種。速非速經久得般涅槃。由三火星
喻所顯故。生般涅槃亦分三種。生有行等般
涅槃故。此皆生已得般涅槃。是故並應名
為生般。於上流中亦分三種。超半超等有
差別故。然諸三種一切皆由速非速經久得
般涅槃故。更互相望無雜亂失。如是三種
九種不還。由業惑根有差別故。有速非速
經久不同。且總成三。由造增長順起生後
業差別故。如其次第下中上品煩惱現行
有差別故。及上中下根差別故。此三一一如
其所應亦業惑根有差別故。各有三別故
成九種。謂初二三由惑根別各成三種。非
由業異。後三亦由順後受業有差別故。分
成三種。故說如是行色不還業惑根殊成
三九別。若爾何故諸契經中。佛唯說有七
[024-0125b]
善士趣。頌曰。


「 立七善士趣
 由上流無別
 善惡行不行
 有往無還故」



論曰。中生各三。上流為一。經依此立七善
士趣。有上流法故名上流。由此義同且立
為一。何獨依此立善士趣。不依所餘有學
聖者。趣是行義。所餘有學皆行善業無差
別故。唯此七種皆行善業不行惡業。餘則
不然。又唯七種行往上界不復還來。餘則
不爾。故獨依此立善士趣。若爾何故契經
中言。云何善士謂若成就有學正見。乃至廣
說。諸餘有學若就異門亦可說為有善士
性。以諸有學於五種惡皆獲得畢竟不作
律儀故。不善煩惱多已斷故。立善士趣不
就異門約唯行善不行惡故。唯託勝因
往上界故。諸在聖位曾經生者。亦有此等
差別相耶。不爾。云何。頌曰。


「 經欲界生聖
 不往餘界生
 此及往上生
 無練根并退」



論曰。若在聖位經欲界生必不往生色無
色界。由彼證得不還果已。定於現身般涅
槃故。若於色界經生聖者。容有上生無色
界義。如行色界極有頂者。然天帝釋作
如是言。曾聞有天名色究竟。我後退落當
生於彼。毘婆沙師作如是釋。彼由不了
對法相故。為令喜故。佛亦不遮。即此已經
欲界生者及已從此往上界生諸聖必無
練根并退。何緣不許經欲界生及上生聖者
有練根并退。以必無故。何緣必無。經生習
[024-0125c]
根極成熟故。及得殊勝所依止故。何緣有
學未離欲貪無中有中般涅槃者。以彼聖
道未淳熟故。未易能令現在前故。所有隨
眠非極劣故。毘婆沙者作如是釋。諸欲界
法極難越故。彼尚有餘多所作故。謂應進
斷不善無記二煩惱故。及應進得若二若
三沙門果故。并應總越三界法故。住中有
位無如是能。前說上流雜修靜慮為因
能往色究竟天。先應雜修何等靜慮。由何
等位知雜修成。復為何緣雜修靜慮。頌
曰。


「 先雜修第四
 成由一念雜
 為受生現樂
 及遮煩惱退」



論曰。諸欲雜修四靜慮者。必先雜修第四
靜慮。以彼等持最堪能故。諸樂行中彼最勝
故。如是雜修諸靜慮者。是阿羅漢或是不
還。彼必先入第四靜慮多念無漏相續現前。
從此引生多念有漏後復多念無漏現前。如
是旋還後後漸減。乃至最後二念無漏次引
二念有漏現前無間復生二念無漏。名雜
修定加行成滿。次後唯從一念無漏引起一
念有漏現前無間復生一念無漏。如是有漏
中間剎那前後剎那無漏雜故。名雜修定根
本圓成。前二剎那似無間道。第三剎那似解
脫道。如是雜修第四定已。乘此勢力隨其
所應亦能雜修下三靜慮。先於欲界人趣三
洲如是雜修諸靜慮已。後若退失生色界
中。亦能如前雜修靜慮。雜修靜慮為三種
緣。一為受生。二為現樂。三為遮止起煩
[024-0126a]
惱退。謂不還中諸利根者。為現法樂及生
淨居。諸鈍根者。亦為遮退。彼畏退故。如是
雜修令味相應等持遠故。諸阿羅漢若利根
者。為現法樂。若鈍根者。亦為遮防起煩惱
退。雜修靜慮為生淨居。何緣淨居處唯有
五。頌曰。


「 由雜修五品
 生有五淨居」



論曰。由雜熏修第四靜慮有五品故。淨居
唯五。何謂五品。謂下中上上勝上極品差別
故。此中初品三心現前便得成滿。謂初無漏
次起有漏後起無漏。第二品六。第三品九。
第四品十二。第五品十五。如是五品雜修靜
慮如其次第感五淨居。應知此中無漏勢
力熏修有漏令感淨居。有餘師言。由信等
五次第增上感五淨居。經說不還有名身
證。依何勝德立身證名。頌曰。


「 得滅定不還
 轉名為身證」



論曰。有滅定得名得滅定。即不還者若
於身中有滅定得轉名身證。謂不還者由
身證得似涅槃法故名身證。如何說彼但
名身證。以心無故。依身生故。理實應言。
彼從滅定起得先未得有識身寂靜。便作
是思。此滅盡定最為寂靜極似涅槃。如是
證得身之寂靜故名身證。由得及智現前
證得身寂靜故。契經說有十八有學。何緣
於中不說身證。依因無故。何謂依因。謂諸
無漏三學及果依彼差別立有學故。滅定
非學亦非學果。故不約成彼說有學差別。
不還差別麁相如是。若細分析數成多千。其
[024-0126b]
義云何。且如中般約根建立便成三種。下
中上根有差別故。約地建立則成四種。往
初定等有差別故。約種性建立則成六
種。退法種性等有差別故。約處建立成十
六種。梵眾天等處差別故。約地離染成三
十六。色界具縛乃至已離第四靜慮八品染
故。約處種性離染根建立總成二千五百
九十二。云何如是。且於一處種性有六。一
一種性約離染門差別成九。謂隨何地具縛
為初乃至已離八品為後。如是六九成五
十四。以十六處乘五十四成八百六十四。
以根乘之復成三倍故總成二千五百九
十二。諸離下地九品染者。即說名為上地
具縛。為成一一地離染數等故。如是乃至
上流亦爾。總計五種積數合成一萬二千九
百六十。已辯第三向果差別。次應建立第
四向果。頌曰。


「 上界修惑中
 斷初定一品
 至有頂八品
 皆阿羅漢向
 第九無間道
 名金剛喻定
 盡得俱盡智
 成無學應果」



論曰。即不還者進斷色界及無色界修所斷
惑。從斷初定一品為初。至斷有頂八品為
後。應知轉名阿羅漢向。即此所說阿羅漢
向中斷有頂惑第九無間道亦說名為金
剛喻定。一切隨眠皆能破故。先已破故。不破
一切實有能破一切功能。諸能斷惑無間
道中。此定相應最為勝故。金剛喻定說有
多種。謂斷有頂第九品惑無間道生。通依
[024-0126c]
九地故說此定智行緣別。未至地攝有五
十二。謂苦集類智緣有頂苦集各有四行
相應有八。滅道法智各有四行相應有
八。滅類智緣八地滅一一各有四行相應
合三十二。道類智緣八地道總有四行相應
有四。以治八地類智品道同類相因必總
緣故。如未至攝有五十二中四靜慮應知
亦爾。空處二十八。識處二十四。無所有處二
十。以依無色無有法智及緣下滅滅類智
故。然緣下地對治道者。以同品道互為因
故。有說。此定智行緣別。未至地攝有八十種。
謂道類智緣八地道亦各別有四行相。應
由此於前增二十八。如未至攝有八十種
中四靜慮應知亦爾。空處四十。識處三十
二。無所有處二十四。復有欲令金剛喻定
智行緣別。未至地攝總有一百六十四種。謂
滅類智緣八地滅有別有總各四行相。應
由此於初增百一十二。如未至攝百六十
四中四靜慮應知亦然。空處五十二。識處三
十六。無所有處二十四。若就種性根等分別。
更成多種。如理應思。此定既能斷有頂地
第九品惑。能引此惑盡得俱行盡智令起。
金剛喻定是斷惑中最後無間道所生。盡智
是斷惑中最後解脫道。由此解脫道與諸漏
盡得最初俱生故名盡智。如是盡智至已
生時便成無學阿羅漢果。已得無學應果
法故。為得別果所應修學此無有故得
無學名。即此唯應作他事故。諸有染者所
應供故。依此義立阿羅漢名。義准已成前
[024-0127a]
來所辯四向三果皆名有學。何緣前七得有
學名。為得漏盡常樂學故。學要有三。一增
上戒。二增上心。三增上慧。以戒定慧為三
自體。若爾異生應名有學。不爾。未如實見
知諦理故。彼容後時失正學故。由此善逝
再說學言。如契經中。佛告憺怕。學所應
學學所應學。我唯說此名有學者。為令了
知學正所學無有退失名有學者故。薄伽
梵重說學言。聖者住本性。如何名有學。學
意未滿故。如行者暫息。或學法得常隨逐
故。學法云何。謂有學者無漏有為法。無學法
云何。謂無學者無漏有為法。云何涅槃不
名為學。無學異生亦成就故此復何緣不名
無學。有學異生亦成就故。如是有學及無學
者。總成八聖補特伽羅。行向住果各有四
故。謂為證得預流果向乃至所證阿羅漢果
名雖有八事唯有五。謂住四果及初果向。
以後三果向不離前果故。此依漸次得果
者說。若倍離欲全離欲者住見道中名為
一來不還果向。非前果攝。如前所說。修道
二種。有漏無漏有差別故。由何等道離何
地染。頌曰。


「 有頂由無漏
 餘由二離染」



論曰。唯無漏道離有頂染。非有漏道。所以
者何。此上更無世俗道故。自地不能治自
地故。自地煩惱所隨增故。若彼煩惱於此
隨增。此必不能治彼煩惱。若此力能對治
於彼。則彼於此必不隨增故。自地道不治
自地。離餘八地通由二道。世出世道俱能
[024-0127b]
離故。既通由二離八地染。各有幾種離繫
得耶。頌曰。


「 聖二離八修
 各二離繫得」



論曰。諸有學聖用有漏道離下八地修斷
染時。能具引生二離繫得。用無漏道離彼
亦然。由二種道同所作故。有餘師釋。以無
漏道離彼染時。何緣證知亦生有漏離繫
得者。有捨無漏得煩惱不成故。謂有學聖
以無漏道離彼染時。若不引生同治有漏
離繫得者。則以聖道具離八地。後依靜慮
得轉根時。頓捨先來諸鈍聖道唯得靜慮
利果聖道。上惑離繫應皆不成。是則還應
成彼煩惱。此證非理。所以者何。彼聖設無
有漏斷得亦不成就上地煩惱。如分離有
頂得轉根時及異生上生不成惑故。謂如
分離有頂地染後依靜慮得轉根時。無漏
斷得既已頓捨。彼地離繫無有漏得。而彼地
惑亦不成就。又如異生生二定等。雖捨欲
界等煩惱斷得而不成就欲界等煩惱。此亦
應然。故不成證。既說聖者二離八修各能
引生二離繫得。義准。異生用有漏道唯能
引起有漏斷得。并諸聖者用無漏道離見
斷惑及有頂修唯能引生無漏斷得。由何地
道離何地染。頌曰。


「 無漏未至道
 能離一切地
 餘八離自上
 有漏離次下」



論曰。諸無漏道若未至攝。能離欲界乃至有
頂。靜慮中間及四靜慮三無色攝。隨其所應
各能離自及上地染。不離下離已故。諸有
[024-0127c]
漏道一切唯能離次下地。非自地等。自地煩
惱所隨增故。勢劣故。已離故。諸依近分離
下地染。如無間道皆近分攝諸解脫道亦近
分耶。不爾。云何。頌曰。


「 近分離下染
 初三後解脫
 根本或近分
 上地唯根本」



論曰。諸道所依近分有八。謂四靜慮無色下
邊。所離有九。謂欲八定。初三近分離下三
染。第九解脫現在前時。或入根本或即近
分。上五近分各離下染。第九解脫現在前時。
必入根本非即近分。近分根本等捨根故。
下三靜慮近分根本受根異故。有不能入。
轉入異受少艱難故。離下染時必欣上故。
若受無異必入根本。諸出世道無間解脫前
既已說。緣四諦境十六行相義准自成。世
道緣何作何行相。頌曰。


「 世無間解脫
 如次緣下上
 作麁苦障行
 及靜妙離三」



論曰。世俗無間及解脫道。如次能緣下地上
地為麁苦障及靜妙離。謂諸無間道緣自
次下地諸有漏法作麁苦等三行相中隨一
行相。若諸解脫道緣彼次上地諸有漏法
作靜妙等三行相中隨一行相。非寂靜故說
名為麁。由大劬勞方能越故。非美妙故。說
名為苦。由多麁重能違害故。非出離故。說
名為障。由此能礙越自地故。如獄厚壁能
障出離。靜妙離三翻此應釋。傍論已了。應
辯本義。盡智無間有何智生。頌曰。


「 不動盡智後
 必起無生智
[024-0128a]
 餘盡或正見
 此應果皆有」



論曰。不動種性諸阿羅漢。盡智無間起無生
智。非更有盡智無學正見生。除不動法餘
阿羅漢。盡智無間有盡智生。或即引生無學
正見。非無生智。後容退故。前不動種性無
正見生耶。有正見生而不說者。一切應果
皆有此故。謂不動法無生智後有無生智起。
或無學正見。前說四果是誰果耶。此四應
知是沙門果。何謂沙門性。此果體是何。果
位差別總有幾種。頌曰。


「 淨道沙門性
 有為無為果
 此有八十九
 解脫道及滅」



論曰。諸無漏道是沙門性。懷此道者名曰
沙門。以能勤勞息煩惱故。如契經說。以能
勤勞息除種種惡不善法。廣說乃至。故名沙
門。異生不能無異究竟趣涅槃故非真沙
門。有為無為是沙門果。契經說此差別有四。
理實就位有八十九。皆解脫道擇滅為性。
謂為永斷見所斷惑有八無間八解脫道。
及為永斷修所斷惑有八十一無間八十一
解脫道。諸無間道唯沙門性。諸解脫道亦是
沙門有為果體。是彼等流士用果故。一一擇
滅唯是沙門無為果體。是彼離繫士用果故。
如是合成八十九種。若爾世尊何不具說。
果雖有多而不說者。頌曰。


「 五因立四果
 捨曾得勝道
 集斷得八智
 頓修十六行」



論曰。若斷道位具足五因。佛於經中建立
為果。言五因者。一捨曾道。謂捨先得果
[024-0128b]
向道故。二得勝道。謂得果攝殊勝道故。三
總集斷。謂總一得得諸斷故。四得八智。謂
得四法四類智故。五能頓修十六行相。謂
能頓修無常等故。於四果位皆具五因。餘
位不然。故佛不說。若唯淨道是沙門性。有
漏道力所得二果。如何亦是沙門果攝。頌
曰。


「 世道所得斷
 聖所得雜故
 無漏得持故
 亦名沙門果」



論曰。以世俗道得二果時。此果非唯以世
俗道所得擇滅為斷果性。兼以見道所得
擇滅於中相雜總成一果。同一果道得所
得故。由此契經言。云何一來果。謂斷三結
薄貪瞋癡。云何不還果。謂斷五下結。又世俗
道所得擇滅。無漏斷得所任持故。由此力
所持退不命終故。亦得名為沙門果體。此
沙門性有異名耶。亦有。云何。頌曰。


「 所說沙門性
 亦名婆羅門
 亦名為梵輪
 真梵所轉故
 於中唯見道
 說名為法輪
 由速等似輪
 或具輻等故」



論曰。即前所說真沙門性。經亦說名婆羅
門性。以能遣除諸煩惱故。即此亦說名為
梵輪。是真梵王力所轉故。佛與無上梵德
相應。是故世尊獨應名梵。由契經說佛亦
名梵亦名寂靜亦名清涼。即於此中唯
依見道。世尊有處說名法輪。如世間輪有
速等相。見道似彼故名法輪。見道如何與
彼相似。由速行等似彼輪故。謂見諦道速
[024-0128c]
疾行故。有捨取故。降未伏故。鎮已伏故。
上下轉故。具此五相似世間輪。尊者妙音
作如是說。如世間輪有輻等相。八支聖道
似彼名輪。謂正見正思惟正勤正念似世輪
輻。正語正業正命似轂。正定似輞。故名法
輪。寧知法輪唯是見道。憍陳那等見道生時。
說名已轉正法輪故。云何三轉十二行相。
此苦聖諦。此應遍知。此已遍知。是名三轉。
即於如是一一轉時。別別發生眼智明覺。
說此名曰十二行相。如是三轉十二行相諦
諦皆有。然數等故。但說三轉十二行相。如
說二法七處善等。由此三轉如次顯示見
道修道無學道三。毘婆沙師所說如是。若
爾三轉十二行相非唯見道。如何可說唯
於見道立法輪名。是故唯應即此三轉十
二行相所有法門名為法輪可應正理。如
何三轉。三周轉故。如何具足十二行相。三周
循歷四聖諦故。謂此是苦此是集此是滅此
是道。此應遍知。此應永斷。此應作證。此應
修習。此已遍知。此已永斷。此已作證。此已
修習。云何名轉。由此法門往他相續令解
義故。或諸聖道皆是法輪。於所化生身中
轉故。於他相續見道生時。已至轉初故名
已轉。何沙門果依何界得。頌曰。


「 三依欲後三
 由上無見道
 無聞無緣下
 無厭及經故」



論曰。前三但依欲界身得。得阿羅漢依三
界身。前之二果未離欲故非依上得理且
可然。第三云何非依上得。由理教故。且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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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依上界身無見道故。非離見道已
離欲者可有超證不還果義。何緣上界必
無見道。且無色中無正聞故。又彼界中不
緣下故。色界異生著勝定樂。又無苦受不
生厭故。非無有厭能得見道。教復云何。
由經說故。經言。有五補特伽羅。此處通達
彼處究竟。所謂中般乃至上流。此通達言
唯目見道。是證圓寂初加行故。由此見道
上界定無。
《說一切有部俱舍論》卷第二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