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i0305 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宋-知禮 (master)




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卷第三


宋四明沙門知禮述


三簡十法十。初簡三德三。初標。二正料
簡二。初斥偏三。初三藏。太子五陰久修五分
雖未無漏得名法身。在二德前。樹下真明方
有般若。三十四心者。十六心破見十八心斷
愛。若頓證羅漢及辟支佛。此之二人皆一時
得三十四心。羅漢但斷正使。支佛分侵習氣。
若樹王下用三十四。頓斷正習一時俱盡。是
故此心獨在菩薩。解脫在後其相可見。此之
三法。以漏無漏存亡不同。故異而且縱。此
教經部名為阿含。釋論明文以摩訶衍對三
藏為小。婆沙翻數此論廣說四階成佛。阿含
唯經。婆沙唯論。三藏之名具經律論。此三所
說。但有三義全無德義。何者。終歸灰斷故無
常德。非大涅槃故無樂德。無八自在故無我
德。不斷五染故無淨德。二通教。通詮體觀。
法本不生非證後空。此為法身。是故本有。境
雖本有。須依此境體破見思。正習盡處正是
般若。故屬現有。果縛盡時方是解脫。故屬
當有。此之三法。空境無知般若有照。如幻色
心盡方名脫。故云異而且縱。前代成論師。見
乾慧等十地中二乘證果。謂是小教所明人
法俱空。乃取此義釋所弘之論。意謂小教探
明大乘。故妙玄云。舊云。成論探明大乘。又
[003-0024b]
云。成論師秖見共般若意不見不共意。即此
義也。故知彼師。不知藏實是三藏空門與衍
門永異。又不知衍門真諦含於但中及不但
中。今就彼不知及鈍菩薩。故無四德。三別
教。前破真諦乖圓別者。蓋違本經別分四德
對於三身。故云乖別。若以彼說四教收之。
既談四德非前藏通德既不融非後圓教。雖
收屬別。然非別教通方之說。故云一途。問真
諦立云。般若解脫各具二德。今何斥云無德
可稱。答若就別論。二各具一。亦可名德。今以
圓斥。隨有所闕德義不成。何者。若般若照境
故常。破暗故淨。若無樂我。乃是有苦之常淨。
不自在之常淨。豈成德耶。若解脫無暗故樂。
廣遠故我。而無常淨。斯乃無常之樂我垢染
之樂我。豈成德耶。既德有增減則法不高廣
焉。稱經王無量甚深耶。二顯圓。具如前說。三
勸生圓解。四德殘缺非經之王。縱橫可思非
佛所護。有念心眼皆是牛羊。無緣知見方可
論道。二簡三寶。相從者。從佛說法。從法有
僧。從是三寶于今不絕。皆由歸佛稟法成僧。
故曰相從。復名階梯者。蓋喻等級非相亂也。
此明別體四果之僧。定不成佛。其猶下級不
成上級。又樹王下迷真輕者。見如幻佛說無
生法。三乘因地皆能斷結。有異三藏菩薩因
中。全不斷惑。眾即空故名理和僧。雖異三
藏。而其三乘共證之理既是偏空。亦無四德。
若華王世界成盧舍那。雖通圓別。今就鈍根
迷中重者不知即性。作修成解。是故佛寶
從報彰名。法寶但名無量四諦。既非無作。故
[003-0024c]
從多數受河沙名。稟法之僧雖純菩薩。且非
發心便成正覺。故四十一位分於賢聖。此之
三寶。佛是僧果。僧是佛因。法是因果。所修所
證實僧成佛。佛現權僧。永異階梯高下不改。
然從別相未是同體。言同體者。三寶一體。此
體覺了名佛。此體不覺名法。此體和合名僧。
迷悟因果其體不分。一人一念無不具足。故
華嚴三歸以體解大道為佛。深入經藏為法。
統理大眾為僧。三雖在果而是一體。三寶若
此方與三德無二無別。是金光明所譬三寶
也。三簡三涅槃。般涅槃那翻為安樂。故凡聖
大小皆有涅槃。若世人適意亦是涅槃。若外
道不知非想非非想定十種細想。及無想天
第六心心數法。暫爾不行。故皆計為永寂涅
槃。若染欲心伏名方便涅槃。若二乘菩薩論
得未得。是三藏涅槃。若三乘同盡子果兩縛。
是通教但空共小涅槃。簡不但空不共二乘。
今就共論故無四德。若中道理智。及同緣示
滅三種涅槃。此有得意及不得意。其得意者。
一必收二三皆圓具。即成圓教大般涅槃。是
今所喻。今就失意互不相關者。故屬別耳。若
言等者。即地論師也。但以實相名為性淨。修
因所成為方便淨。不明緣因薪盡火滅隨機
涅槃。既但二種攝義不周。即非三德圓融涅
槃。故非今經所喻之法。四簡三身二。初簡
偏二初明藏通但二無三二。初三藏。樹王下
佛為真身者。非即事而真。是證真之身故名
真身。神變為應亦非無謀。全是作意。三藏之
中唯明此二無法報應三身之說。證真現變
[003-0025a]
皆從析法觀智所成。二通教二。初正明但二。
此教雖云即事而真。但即偏空非佛性真。真
無實體非任運應。此教及藏但詮二諦。未明
三諦。是故論身唯二無三。二徵釋真身。欲示
即真先詢色相。若爾者。領前也。事即真空
方是佛體。是則丈六非是真佛。又作人形
復非鹿馬。究論丈六為是何身。答中二意。初
意是應。次意是真。初云應同人像者。以此
丈六非愛業感。自己辦地誓扶餘習。潤神通
生。與物結緣淨佛國土。群機既熟出現王宮。
故知丈六是神通身。應同人像。然未盡理故
云一往。故又一下正示真身。剋分大小理在
空中。今以即空為真身者。猶屬於小故例大
乘。秖以中智所合之理便為法身。豈離色心
別論中道。今但空真亦即人像全體是空。色
心不生色心不滅為真身也。依身起變名為
應身。是故此教唯有二身。二明別教雖三且
異。若其互融那分虛實。驗其所立體相各別。
三身不圓故今不用。二顯圓三。初明三身皆
實三。初正明體實。理體既實理智豈虛。實理
實智冥故起用。用豈不實。三既相即二乃非
虛。二引經類顯。淨妙欲境作死壞觀。雖是假
想能治貪心虛有實益。例乎應身非生現生。
故非本體。益物不虛故名為實。三取意結成。
二明四句俱融。圓說三身舉一即三。各有四
句。何者。若別分之。報身真證故實。應身假說
故虛。法身平等遮照皆雙。雙照故亦實亦虛。
雙遮故非實非虛。三身互具四句皆融。當細
揀之三明增減自在二。初約義立身二。初問意
[003-0025b]
者。以金光明譬三身者。所譬之身可增減不。
二答二。初明義立無咎。就題三喻。故立三身
以為所喻。對喻雖爾。若其得意多少不拘。
或增至四身。或減至一二。若蕩名數亦可說
無。二明經意本通。若增若減悉在經文。釋
迦牟尼是第三身。種種示現義當第四。開應
出化是四身義。文中出字合在應下。佛真等
文義雖具三。今就現文得名二身。諸佛雖有
二三四身。以一真法收無不盡。故唯一身。
善寂大城寂亦空也。既無諸數即無身義也。
二以身用譬二。初問意者。譬有三字可顯三
身。約何道理令譬增減對多少身。二答意
者。譬雖三字義有盈縮。若四身之譬文義宛
然。若為二者。乃合光明而為一用。對於金體
以為二譬。顯於二身若為一者。取正捨旁從
本除末。唯以一金對於一身。無身譬者。以
無貪為金。此金無質為世至寶。可譬無身數
量都忘。是出世間第一義寶。楊震等者。東
觀漢記。楊震為東萊守。道經昌邑。昌邑令
王密是震所舉秀才。夜懷金上震曰。無人知。
震曰。天知地知我知子知。已有四知。何謂無
人。遂不受。此蓋貴乎不貪。即以不貪為金也。
故知世金有名無實。五簡三大乘。因緣六度
者。三藏教中自立大乘。十二因緣是支佛乘。
對聲聞為大。六度菩薩對二乘為大。此是三
人各有所乘。即羊鹿牛。雖立大名。用別於小。
而其同趣偏真之果。是故名別。其義同也。通
教菩薩與二乘人同無生觀。同斷同證永殊
三藏三因大異。故云三乘同乘一乘。此一
[003-0025c]
既共二乘所證。驗非中道也。別教詮中獨為
菩薩說理隨得。而理乘但是所契之境。隨乘
但是能契之智。得乘但是自他之行。三乘隔
異互不相融。非圓乘義三種者。即藏通別。所
說乘相都是圓教得乘之中得機之義。故云
得乘方便所攝也。若正法華說羊鹿牛三車
之外。更有象車。即妙法華中三車之外大白
牛車也。牛名同故一乘難顯。致使他宗於菩
薩乘不分權實。今據正經象名不濫。乃彰圓
教是一佛乘。若羊鹿牛秖是得乘得機所攝。
彼之象乘是今所譬。圓教三乘但云理乘者。
欲顯隨得皆即理故。圓教智行是姓本具。
修而無修。是故文中就理立稱。華嚴四乘者。
彼部雖無小機稟教。何妨說於三乘麁淺顯
圓佛乘。六簡三菩提請觀音等者。三菩提翻
為正道。彼經論益通於三乘。是故發心有其
三種。即聲聞緣覺菩薩也。三皆破惑故名清
淨。皆離邪倒故名正道。既共二乘。非圓實智
故。是方便菩提所攝。若緣真如佛智神通。
發心為非依。文殊問經發心為是者。乃辨三
心隔別圓融為是非也。何者。若緣真如理則
發真性菩提心。若緣佛智則發實智菩提心。
若緣神通則發方便菩提心。三既不融。是故
為今化他方便菩提所攝。義不高廣非今所
譬。若無發是發即理之智。是圓實智。一發
一切發不思議假。是圓方便。非一非一切而
一而一切。即邊之中。是圓真性。即一論三即
三論一。此與三德無二無別。是今所譬。須
知文殊問經三種圓發。非離真如佛智神通。
[003-0026a]
但非三處各發一心。若於一處圓發三心。故
名為是。如摩訶止觀發大心中云。諸經明種
種發菩提心。列於十種。謂推理發菩提心。覩
佛相發心。覩神通聞說法。遊土視眾。見修行
見法滅。見起過見受苦。於此十緣發菩提心。
而於十處皆生四解。以圓對三而分是非。以
此例彼。豈不然耶。是知緣於三處各發不融。
正屬別教故為所簡。三一互具發者屬圓。故
為今用。七簡三般若。初為世人不知般若是
畢竟空三智具足。謂是忘寂不照諸法。故順
世情以斷滅問。設生後答。俾乎學者識般若
體是三智眼。然此眼智有次不次。故先列次
顯後不次。其次第者。即是前空次假後中。各
一眼一智。智則觀於三境分明。眼則見於三
諦審實。分明故審實。審實故分明。因修止
觀果發眼智。次第三種一一皆然。二眼二智
偏空偏假。中眼中智雙遮空假。雙照空假。若
三止三觀一心圓修者。必三智三眼一心圓證。
觀一切法一相寂滅相。中智也。行類相貌皆
知。二智也。三智既圓五眼斯具。以法眼攝肉
天二眼。是故五眼與三智齊。般若若此能知。
能見諸法邊底。那云忘寂不別諸法。若於忘
寂不生邪慢。則與汝是聲聞曲見。若以此心
壞於因果生邪慢者。則須奪之。是尼犍子斷
滅之見。尼犍此翻離繫。蓋此外道專守空見。
或裸形自餓謂離繫縛也。八簡三佛性。先斥
三性各在一位體不通融。非圓三性。次引諸
經明三性圓具。華嚴既云一具無量。豈緣了
正有所虧耶。大品一心萬行乃至涅槃寶藏
[003-0026b]
無缺。皆是三性圓足之文。理性名字觀行相
似分真究竟。位位皆即三佛性也。淺深明昧
宛然。一一即三無缺。九簡三識。若分三識。陀
那屬聲聞。梨耶屬菩薩。菴摩屬佛。此乃教道
分張次第斷相。若菴摩是本性。無明迷故生
業轉現。名阿梨耶。復執見分起我見我愛我
慢我癡。名阿陀那。此乃三識次第起相。皆是
教道。非今所譬。若欲圓論。須依攝論金土
及染三不相離。則於聲聞菩薩及佛三人心
中。皆具三識。大師猶恐尋此喻者。作真妄二
法相合而解。謂除土存金。至佛唯有菴摩羅
識。故據大經依智不依識而為問端。為欲答
出三識。乃是三智異名。則上喻陀那是方
便般若。染喻梨耶是觀照般若。金喻菴摩
是實相般若。至佛究竟三種淨識。豈但一耶。
然若不知性具染惡。安令七八土之與染至
果不滅。又道前等者。地前名道前。皆依煩惱
及以生死。故八心王通名為識。佛果為道後。
轉依四智菩提種子。是故八識轉名四智。轉
第八識為大圓鏡智。轉第七識為平等性智。
轉第六識為妙觀察智。轉前五識為成所作
智。故云。轉依即是智慧。注未詳者潛斥之意
耳。以彼所明道後轉依。熏成種子轉成智慧。
不言八識性是妙智。斯是唯識一途教道。非
今所譬。然是菩薩所造之論。不欲顯言。故但
注未詳。如諸文中破古多云。此語難解。故
知未詳不異難解。十簡三道。前解釋中雖云
三道與三德等無二無別。而未分別界內外
相。雖於界內十二因緣明不思議。未明界外
[003-0026c]
三障即理。示障既淺深理難彰。今的辨之令
皆究竟。故設問曰。界外云何。答中引寶性論。
界外四障對十二緣。體狀宛爾。此之三道。不
就隔生唯論當念。故起信論明不覺即心動。
說名為業。動則有苦。果不離因。不覺即煩惱。
動即是業。此動即苦。是故結云。果不離因。斯
是變易生死之相。界外三乘同有此障。今明
即障全體是德。三障乃是三德異名。即金光
明所喻法也。四附文釋二。初標二二釋三。
初對前顯勝二。初總對上義辨。前作譬釋。
蓋為古師不知三字從法得名。謂是譬喻。及
其解釋何曾洞曉所譬法門。真諦最優尚乖
圓別。因果不通不稱法性。況諸師邪。大
師見昔譬法不周。是故同他用譬擬法。略譬
十種三法。廣譬一切法門。橫竪該收無法不
備。顯於法性無量甚深。若作譬釋合當如是。
然而大師深知三字是法非譬。從茲自立附文
當體二種解釋。其中附文含於二義。一直名
理。二從事用。若當體釋唯從理立。今欲依文
先貶譬釋多是義推。不及依文顯然可解。二
別約四事辨。初之二句總舉四事。以己情下
釋出四事。初三兩句約情智明親疎。住前觀
智皆名為情。況人師推度。是故言疎。初住已
上證理名智。況今極果三業隨智。故云用佛
口說。是故言親。二四兩句約彼此釋遠近。以
彼凡世金光明義。例此出世三種法門。是故
言遠。即此經文聖言詮召。理性事用不假他
求。是如言近。豈可下結責四事。二正明附
文二。初委明所附文相二。初通論諸品名事
[003-0027a]
名是理名。事是事用。諸品之中或單或複名
事分明。故非髣髴一文而已。二的示一部文
相三。初正示諸文。別序文云。是時如來游於
無量甚深法性諸佛行處。過諸菩薩所行清
淨。是金光明諸經之王。既在法性定中而便
唱言。是金光明諸經之王。是之一字即指法
之辭。不指法性。更指何物為金光明耶。故知
三字。直名深廣法性不從譬喻。此文最顯。
故云創首標名彌為可用。壽量品放大光明。
雖無金字。既是佛光佛身金色。此金身光明
全從法性金光明起。即事用也。懺悔品中夢
見金鼓其明普照。即光也。讚歎品王名金龍
尊。奉貢金鼓讚佛。此等皆從金光明理。起於
種種金光明事用也。若空品中言尊經者。金
以可尊可重為義。光明既是即體之用。豈不
尊耶。此乃名於金光明理為尊經也。四王品
內六番問答。重重名事具載其文。又人王燒
香供養經時。香蓋金光遍照十方諸佛國土。
文云。皆是此經威神力故。二明通三世。信
相所夢既是佛世即現在。龍尊屬過去。可見
香蓋遍滿。是佛滅後供養經時。屬於未來。
由金光明法性深廣。故得事用三世遍通。三
結遍一經。二結示無量甚深二。初正結示。手
擎香爐一處起煙。十方佛剎皆有雲蓋。悉放
金光。又金龍往劫發金光明願。信相現在感
金光明相。人王未來作金光明佛事。若名若
事。亘三世為縱。遍十方為橫。此等既是即理
之事。故稱法性金光明理無量甚深也。二勸
審思。理名事用重重標示。佛意令人解金光
[003-0027b]
明理事不二。如何講者不附經文釋其題目。
順情推喻棄親逐疎。故勸識者。審今依經立
名之意也。三例同諸經二。初例指事立名。
稻稈事者。佛見枯株稻稈。即說十二因緣生
滅。因名稻稈經。象步事者。即無所希望經。一
名象步經。諸經所說既即指其事。以立經名。
此經盛說金光明事。何不即以此事立名。却
謂金是世寶體有光明。堪喻三德。豈非彰灼
違佛旨耶。二例以經名事。又如諸經說稻
稈等。便即名為稻稈經事。此經盛說金色光
明。何得不名金光明經事耶。此乃以經名
事。意令以事名經耳。現行即本象步經下等
字誤。諸舊書本皆作事字。方是以經名事也。
五當體釋二。初標。言當體者。當謂主當。體即
法性。謂法性主體名金光明。此對譬喻以彼
顯此。則三字名從他而立。非是法性自體之
名。今據經文見三字名。直名法性。即前所
引佛游法性。便即唱云是金光明。經既不云
如金光明。驗非譬喻。大師深解經家之意。
故立三字是當體名。又與經中諸文符契。
問今當體釋亦是依經。全同附文那分二釋。
答前斥譬釋但是義推無有一文。無而強用
有而不遵。今當體釋若不依文則成自斥。故
知此釋非不依經。得為兩釋者。蓋有兼獨。何
者。以此部中重重舉名重重說事。既附文釋
題。須名事雙附。事即事用。謂金色光明也。名
即理名。直召法性也。如創首標名驗是召理。
此乃前釋雙兼名事。雖復雙兼。而其理名未
曾顯說。讓今當體委陳其相。是故兩釋雖通
[003-0027c]
依經。而當體釋獨在理名。二釋二。初反常情
立今正義二。初敘古寄俗名真。大師欲定經
題三字是法性名。且為常情。執於真諦本無
名字。一切名言皆是世諦。聖人談真。蓋寄世
名名真無名。故引成論證真無名。此義若成
則金光明名須從譬立。故今順理反此常情。
二明今則真名俗二。初對他略立。他師本立
真諦無名俗諦有名。今特翻云。俗本無名隨
真立名。即是寄於真名名俗無名也。問今之
破立若真若俗有名無名。為是何教二諦相
耶。答凡論二諦須辨三番。一隨情二諦。二隨
智二諦。三隨情智二諦。即情智相對合明二
諦。此之三番有總有別。所言別者。則於教
教各明三番。隨情則凡位自論二諦。隨智則
聖位自論二諦。隨情智則聖位二諦。以隨智
故合為真諦。凡位二諦。以隨情故合為俗諦。
此乃四教各論三番也。言總論者。以前三教
及諸凡夫。是可思議法。故總束為隨情二諦。
圓教始終是不思議法。故總束為隨智二諦。
隨情二諦併名俗。隨智二諦併名真。故名隨
情智二諦。今云真諦有名者。即是圓教始終
二諦。以不思議故但名真諦。此之真諦具一
切德。本有一切真實名義。故云真諦有名。
言俗諦無名者。即前三教及諸凡夫所有二
諦。以可思議故但名為俗。此俗虛假淺狹。
故無真實名義。故云俗諦無名。今之所論。乃
是聖人仰則圓教隨智真名。俯立凡夫隨情
俗號。二稱理委示二。初約義委示。若論大聖
則真名俗有何時節。今舉劫初立名事顯。成
[003-0028a]
劫之始尚似空劫。故云廓然。萬物雖立皆未
有名。諸大聖人所證真法。具足一切究竟名
義。乃應生其中俯順凡情。見於萬物有淺近
義。乃則真法深遠名義。立於世諦淺近之名。
如世道路有少能通。乃則如理究竟之道。名
於世間淺近之道。如世珍寶凡情所貴。乃則
如理究竟可貴之寶。名於凡情可重之寶。網
之與響皆悉如然。問如靈鷲山劫劫皆有。乃
是聖人以昔名今驗知萬物。皆是以昔而名
於今。今那忽云則真名俗。答大聖常以五眼
等照。四悉被機。若但緣過現不則真法。則聖
唯有肉天二眼無餘三眼。但用世界無於三
悉。其實不然。不以二相見諸佛土。鑑機即照
理。照理即鑑機。何有一事不則真法而施為
耶。故知不妨將昔名今。而若今若昔所有名
字皆從真立。如此方名聖人立法。二引教誠
證五。初引華嚴則真立俗。聖見出世真如理
中。本具耕田作井真實義故。乃教眾生耕世
間田。作世間井也。二引大經真具名實。諸
佛菩薩雖則真法俯立俗號。但順眾生淺局
之情。立名召物。能召之名雖法真立。而其所
召無真實義。何者。如依真名道其實不能
遍通諸法。故云世諦有名無實。唯有如理
究竟不壅。通達一切。故云第一義諦有名有
實。如依真名寶無可重義。且世七珍但於穢
俗心生愛重。若廉潔之士視如糞土。況三乘
人耶。唯有如理諸佛尊重。如依真名網。豈有
該羅萬有之義。唯真如理遍該生佛。羅罩十
方。如依真名響。豈能一時遍應眾緣。唯有如
[003-0028b]
理。無思無作。十界機扣一時普應。故云世諦
有名無義。第一義諦有名有義也。三引大論
隨理立名。若第一義理不具名義。如何隨之
立乎名字。則真名俗其意昭然。四引淨名事
由理造。所引經文大意明於從理造事。而所
造事有修性迷悟。故妙樂明法性無住本立
一切法。具有四重。謂理則性德緣了。事則修
德三因。迷則三道流轉。悟則果中勝用。今明
聖人仰則真法俯立俗號。蓋由證悟真如之
理。理具諸法不守一性。故則此理立世俗名。
故不可以三道流轉為所立法。正當第四果
中勝用為所立法。五舉誠教勸物生信。二用
今義立當體名。前破古立真諦無名。顯於今
立真有名義。廣引經論證真有名。此義既成。
乃知經題金光明字從當體立。是法非喻。故
約當體釋三字題。文三。初明經從當體立名。
題稱金者。可重為義。彰於法性妙絕難思。諸
佛所師最尊最重。光者照了為義。彰於法性。
當體覺照。偏一切處無不明了。明者應益
為義。彰於法性。當體即是無緣慈悲。隨對即
應拔苦與樂。當知法性金光明義義方究竟。
如來入定游歷法性。知此法性究竟可重。究
竟照了。究竟能益。即依三義唱三字名。直以
此名名於法性。固非寄託世金光明以為喻
也。既知三字是法非譬。乃是一種三法之名。
法性當體名金光明。法性當體名法身般若
解脫。乃至法性當體名苦惑業。既十三法皆
常樂我淨。此金光明一一皆具常樂我淨。彼
諸三法不縱不橫。此金光明亦不縱不橫。則
[003-0028c]
與一切微妙三法無二無別。前順諸師。用世
金三義。譬於法性十種三法及一切法。今當
體釋。以金光明直名法性。則前十種及一切
法。並為金光明三種法門之眷屬也。二明人
從所證立稱。經題三字。既是法性三種法門。
故菩薩分證此三法門從法立名。佛乃究竟
此三法門。從法立名。以此驗之。三字之名彌
彰當體。三二問答料簡人法二。初覈人二。
初以能仁立妨。二約通別為酬二。初明別稱
允同諸佛。釋迦牟尼雖是別稱。此別具通。
豈釋迦文不證三法。從通證故允同諸佛。從
別因緣名為釋迦。二辨通名皆具三法三。初
引一文明同具金之三義。無量菩薩唯讚釋
迦。而所讚德允同諸佛。即金色明耀是佛法
體。具金光明三種妙德。則與諸佛無二無別。
非借世金有光明用。比類於佛。問前云。法性
具於可重照了應益三種義。故名金光明。故
以此名還名法性。此中既云金色明耀。乃是
色法。豈是法性三種之義。前就義辨。今就色
辨。云何同是三種法門。答前之三義皆絕思
議名第一義。今文讚色不縱不橫名微妙色。
此色此義相去幾何。真善名色與第一義空。
辭異體同。楞嚴經云。性火真空。性空真火。起
信論云。智性即色性。色性即智性。又復應知。
今讚色身金色明耀。是解脫德。解脫必具法
身般若。須了二德不離色身。即色非色非色
非非色。金色微妙。即非色非非色名中道色。
法身也。耀是非色般若也。明是應色解脫也。
不得此意。寧於色身。讚三法體允同諸佛
[003-0029a]
耶。二引二文明同證性之三法。釋迦牟尼允
同諸佛。則一切三法無不同等。且舉當經及
華嚴經二處三法。示其同相。此二三若同則
一切不異。體即法身同也。意既是智智能合
體。即應身同也。事謂事用。即化身同也。共一
法身。復言一身者。牒上法身與智俱一也。十
力四無所畏。及六通三達。一切法門體通三
德。若從所證即法身德。若從能證即般若德。
若用化物即解脫德。今文既以一身一智示
於二德。故力無畏的在化用。須屬解脫。此
二三法對金光明者。乍似以法而對於喻。其
實不然。以前引教定此三字是法非譬。故今
以其三身三德。類金光明三種法門。彰於諸
佛皆同證得。恐謂是譬。故文結示非假世金
寄況佛法。三引文定此經題非從譬立。言妙
寶者。名金為寶。皆以可重為義。並是當體得
名。此法性寶具足光明。即是照了應益之義。
非借世寶為譬喻也。二研法二。初設執
譬問。以附文釋及當體釋。並據經說。雙附
理名及事用故。得名附文。獨附理名乃稱當
體。是故二釋皆依經文。故今設問。舊但從譬。
何得矯異而依於文。矯強也。亦詐也。謂強依
經文詐顯異義。二約雙存答二。初答雙存。
今釋經題存於二意。一順佛語。故依文釋。二
對古師。故作譬釋。言對古者。因見三師不善
用譬。所譬不周乖違法性。故作譬釋。具顯法
性深廣之義。而對形之。如此用譬雖無經據。
存之有益。是故二途不偏廢一。汝專執譬則
棄親逐疎。我今雙存則親疎俱得。二被二根。
[003-0029b]
即釋伏疑。恐人疑云依文二釋既甚親切。何
須復存譬喻一釋。故以被根利鈍為答。存譬
釋者。為鈍根人。以根鈍故不能直解。金光
明字是法性名。欲被此根。乃以三字為世間
金有光明用。三不相離。比擬一切圓融三法
也。若依文二釋。為利根人。以根利故。能解性
具一切名義。知其能譬世金光明本無名義。
聖則真法而作其名。故云。利人即法作譬。尚
知即法作譬。豈須以譬擬法。故引當經二文
為證。住法性故即金光明而得見佛。故知法
性與金光明釋迦牟尼。名異體同。見則俱見。
此證利人解於三字是法性名也。然經所被
非純利根。故空品云。為鈍根故起大悲心。佛
說茲典。既被二根。故通經者釋三字題。亦須
兩說。赴其利鈍。復貶從譬如守株指。褒依文
者懸解兔月不守株指。二觀行釋。此文及前
一番問答。并後重明帝王之義。在昔清敏二
師云。得舊本無此等文。乃謂後人添製耳。今
原略本。直是往人不能深解境觀之說。故輒
除削。以今驗昔昧者可知。復恐大師頻講此
經。其觀行門有時不說。帝王之義進不亦然。
故前文云。或說不說俱亦無妨。記錄隨時或
圓或缺。致有一處存乎略文。以其觀道對境
用心。意趣難見。與夫教義或少不同。淺識之
流既闇廣文。忽偶略本便生封滯。形于章句
廢此觀心。予於早歲出釋難扶宗記。救茲正
義。彼徒抗論因數窮邊。於是妄破之義皆為
蕩盡。近有孤山圓師。既審所承能破義墮。經
十餘載別搆四意重斥斯文。一謂詞鄙。二謂
[003-0029c]
義疎。三謂理乖。四謂事誤。今慮後學遭其眩
亂。故不獲已引而釋之。彼破詞鄙曰。吾觀其
詞也。繁而寡要質而少文。苟留心翰墨者讀
之。則知其言非向者之言。知其筆非向者之
筆。則真偽可辨矣。豈待潛心佛學能斷其是
非乎釋曰。詞之巧拙將何準憑。情若謂非。
妍亦成醜。良由昧此觀心深義。翻將無礙之
辯。以為輕鄙之談。又復此文委明觀行。曲
示心要。故其詞尚實不尚華也。況諸部中文
質相間其例甚多。不欲援據。苟執片言而害
正義。斯蓋攻於細務而不明於大用也。若義
疎等三。既其各有所破之處。待至其處一一
對論。文為二。初標。對前教義即當解行兩門
意也。前約譬顯十種三法。附文雙附理事二
文。當體獨彰理性之號。雖皆深廣微妙圓融。
然是約教談於佛法。生人信解。故大師云。
今時行人既無智眼。當以信解分別同異。如
前生起十種三法。而有兩番。前番約教後番
約觀。約教則為顯三德。次第生起九種教法
終至三道。約觀則始翻三道。次第生於九
種觀法。終會三德。故解釋十法及料簡十法
既為生解。並順約教生起之次。金論觀法為
成行故。所明十法乃順約觀生起之次。故知
前位後番生起。意在今之十法成觀。又今觀
解十種三法。不獨成行兼資深解。何者。以就
觀門研心具法。故使十法圓融之義。轉更分
明。是知大師為成智眼。故立觀釋。是故標云
觀心釋名也。又復應知前當體釋。定金光明
三字之名非譬是法。今附十種三法之觀。皆
[003-0030a]
研法性金光明也。是故十處皆標三字並非
譬喻得此意已尋茲文者。方可略見觀心旨
趣。
金光明經玄義拾遺記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