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55 大清律例-清-三泰 (master)


[060-1a]
欽定四庫全書
大清律例卷二十二
 兵律
  郵驛
 遞送公文
  凡鋪兵遞送公文晝夜須行三百里稽留三刻笞
   二十每三刻加一等罪止笞五十其公文到鋪
   不問角數多少鋪/司須要隨即附籍/遣兵遞送不許等
[060-1b]
   待後來文書違者鋪司笞二十○其鋪兵遞送
   公文若磨擦及破壞封皮不動原封者一角笞
   二十每三角加一等罪止杖六十若損壞公文
   不動原/封者一角笞四十每二角加一等罪止杖八
   十若沉匿公文及拆動原封者一角杖六十每
   一角加一等罪止杖一百若事干軍情機密文
   書與漏泄/不同不拘角數即杖一百有所規避而沉
   拆者各從重論規避罪重從規避/沉拆罪重問沉拆其鋪司不告
[060-2a]
   舉者與犯人同罪若已告舉而所在官司不即
   受理施行者各減犯人罪二等○其各縣鋪長
   專一於槩管鋪分往來巡視提調官吏毎月一
   次親臨各鋪刷勘若有姦/弊失於檢舉者通計公
   文稽留及磨擦破壞封皮不動原封十件以上
   鋪長笞四十提調吏典笞三十官笞二十若損
   壞及沉匿公文若拆動原封者鋪/長與鋪兵同罪
   提調吏典減一等官又減一等府州提調官吏
[060-2b]
   失於檢舉者各遞減一等
 條例
  一無印信文字不許入遞
  一各鋪司兵若有無籍之徒不容正身應當用强
   包攬多取工錢致將公文稽遲沉匿等項問罪
   不分軍民俱發附近充軍其提調官該吏鋪長
   各治以罪
  一各省驛站遞送公文令管站官各立印信號簿
[060-3a]
   上站號簿用下站官印於每月底彼此移明查
   考倘有沉匿稽延等情即行詳報該管上司據
   實題叅不得故為容隱其沉匿平常公文馬夫
   照鋪兵律治罪提調官吏依律遞減若事干軍
   情機宻文書而沉匿者不計角數馬夫杖六十
   徒一年提調吏典杖一百革役司驛官革職如
   有所規避者從重論
  一馬上飛遞公文如有遺失除將馬夫照例治罪
[060-3b]
   外該地方官一面詳報該管上司一面逕報原
   發衙門查核補給
[060-4a]
 邀取實封公文
  凡在外大小各衙門官但有入遞進呈實封公文
   至御前下司被上司非理陵/虐亦許據實封奏而上司官令人於
   中途急遞鋪邀截取回者不拘遠近從本鋪鋪
   司鋪兵赴所在官司吿舉隨即申呈上司轉逹
   該部奏聞追究邀截/之情得實斬監侯邀截進/表文比此其鋪
   司鋪兵容隱不告舉者各杖一百若已告舉而
   所在官司不即受理施行者罪亦如之○若邀
[060-4b]
   取實封至六部察院公文者各減二等下司畏/上司劾
   奏而邀取/者比此
[060-5a]
 乘官畜産車船附私物
  凡因公差應乘官馬牛駝驘驢者各衙門自撥官/馬不得馳驛而
   行/者除隨身衣仗外私駝物不得過十斤違者五
   斤笞一十每十斤加一等罪止杖六十不在乘/驛馬之
   條/○其乘船車者私載物不得過三十斤違者
   十斤笞一十每二十斤加一等罪止杖七十家
   人隨從者不坐若受寄私載他人物者寄物之
   人同罪其物並入官當該官司知而容縱者與
[060-5b]
   同罪不知者不坐若應合遞運家小如陣亡病/故官軍及
   軍民官在任/以理病故雖有私/帶物件不在此限
 條例
  一漕船旗丁每船准帶土宜一百石頭舵二人每
   人准帶三石水手無論人數准其共帶二十石
   其回空船隻舵水人等准帶梨棗六十石沿途
   過淺盤剥責令自備脚價例外多帶者照數入
   官監兌糧儲等官水次先行摉檢督押糧道及
[060-6a]
   府佐官員沿途稽查經過儀徵淮安天津等處
   聽趲運鎮道官盤詰經盤官員徇情賣法一併
   叅治多帶問違制徇情賣法問聽從囑託事/已施行受財問枉法出錢之人問行求
  一漕運船隻除運軍自帶土宜貨物外若附搭客
   商勢要人等酒麫糯米花草竹木板片器皿貨
   物者將本船運軍并附載人員依律治罪貨物
   入官其押運官有犯交部議處附載人員依違/制運軍與運官
   有贓問枉法無/贓止問違制
[060-6b]
  一沿河一帶陞除外任及内外公差官員若有乘
   坐在官船隻一/事興販私鹽二/事起撥人夫三/事并帶
   去無籍之徒辱罵鎻綁官吏勒要銀兩者督撫
   巡河巡鹽管河管閘等官即便拏問干礙應奏
   官員奏請提問其軍衛有司驛遞衙門若有懼
   勢應付者叅究治罪三事不備不引此例/止一事依本律論
[060-7a]
 鋪舎損壞
  凡急遞鋪舍損壞不為修理什物不完鋪兵數少
   不為補置及令老弱之人當役者鋪長笞五十
   有司提調官吏各笞四十
 條例
  一急遞鋪每一十五里設置一所每鋪設鋪兵四
   名鋪司一名於附近有丁力糧近一石之上二
   石之下者㸃充須要少壯正身與免雜泛差役
[060-7b]
   每鋪置備各項什物十二時輪日晷牌子一箇
   紅綽屑一座并牌額鋪册二本上司行下一本/各府申上一本
   遇夜常明燈燭鋪兵每名合備什物夾板一副
   鈴&KR0008一副纓鎗一副油絹三尺輭絹包袱一條
   箬㡌簑衣各一件紅悶棍一條回册一本
[060-8a]
 私役鋪兵
  凡各衙門一應公差人員於經過/所在不許差使鋪兵
   挑送官物及私己行李違者笞四十每名計一
   日追雇工銀八分五釐五毫入官
[060-9a]
 驛使稽程
  凡出使馳驛違限常事一日笞二十每三日加一
   等罪止杖六十軍情重事加三等因而失誤軍
   機者斬監/候若各驛官故將好馬藏匿及/推故不
   即應付以致違限者對問明白即以前應/得笞杖斬罪坐
   驛官其遇水漲路道阻礙經行者不坐○若驛
   使承受官司文書誤不依原/行題寫所在/公幹去處錯
   去他所而違限者減二等四日笞一十每三日/加一等罪止笞四十
[060-9b]
   事干軍務者不減若由原/行公文題寫錯者罪坐
   題寫之人驛使不坐
 條例
  一凡官員因軍務差遣及自軍前赴京齎奏軍情
   倘經過地方不照依勘合火牌糧單隨即供應
   驛馬廩給不為豫備公館以致遲誤者按遲誤
   事情巨細將本城長官及所派催辦驛馬糧餉
   官俱題叅交部察議擬罪若長官他出不在本
[060-10a]
   城而有遲誤者其委託怠玩亦不得免罪仍交
   部察議
  一各處水馬驛遞運所夫役巡檢司弓兵若有用
   强包攬不容正身著役多取工錢害人攪擾衙
   門者問罪不分軍民俱發附近地方充軍其官
   吏通同縱容者各治以違/制罪若不曾用强多取
   工錢者不在此例多取工錢問求索/計贓依不枉法論
  一凡齎奏不騎驛馬違限十日以内者免罪十日
[060-10b]
   以外係常事笞三十密事笞四十
[060-11a]
 多乘驛馬
  凡出使人員應乘驛船驛馬數外多乘一船一馬
   者杖八十每一船一馬加一等若應乘驢而乘
   馬及應乘中等下等馬而勒要上等馬者杖七
   十因而毆傷驛官者各加一等至折齒以上/依鬬毆論
   驛官容情應付者各減犯人罪一等其應乘上
   等馬而驛官却與中等下等馬者罪坐驛官本
   驛如無上等馬者勿論○若出使/人員枉道馳驛及
[060-11b]
   經驛不换船馬者杖六十因而走死驛馬者加
   一等追償馬匹還官○其事非警急不曽枉道
   而走死驛馬者償而不坐○若軍情警急及前
   驛無船馬倒换者不坐不償亦究不倒/换緣由
 條例
  一勘合之外如敢多給一夫一馬許前途州縣據
   實揭報都察院糾叅倘容情不揭别經揭報一
   併治罪其差使至境硬派民間牲口者從重治
[060-12a]
   罪
  一凡指稱勲戚文武大臣近侍官員姻黨族屬家
   人名目虛張聲勢擾害經過軍衛有司驛遞衙
   門占宿公館索取人夫馬匹車輛財物等項及
   姦徒詐稱勢要衙門乘坐黒樓等船隻懸掛牌
   面希圖免税誆騙違法者徒罪以上俱於所犯
   地方枷號一個月發近邊充軍杖罪以下枷號
   一箇月發落索取財物問求索希圖免税問匿/税誆騙違法問詐稱見任官家人
[060-12b]
   於所部/内得財
  一凡馳驛官員縱容差官跟役毆罵驛官驛夫或
   並無急務走死驛馬並額馬既足故行越站以
   及索詐財物者該地方官驛官一面申詳上司
   一面具報該部察究得實官員革職差官人等
   拏送刑部從重治罪若無勘合火牌謊稱公差
   支取夫馬船隻及索詐財物者亦俱拏送刑部
   從重治罪其不照依所定程途枉道擾驛者係
[060-13a]
   官交該部議處差役杖一百
  一水驛一應差船如有派撥埠頭扣尅官價入己
   者計贓照侵盜錢糧例問擬各衙門鄉親來往
   並書吏人等濫捉民船輒用旗鎗燈籠假借本
   管官官銜者照無官而詐稱有官律杖一百徒
   三年
[060-14a]
 多支廪給
  凡出使人員多支領廩給者計贓以不枉法論分/有
   祿無/祿當該官吏與者減一等强取者以枉法論
   官吏不坐多支口/糧比此
 條例
  一各處地方如遇外國人入貢經過驛遞即便察
   照勘合應付不許容令買賣連日支應違者按
   律治罪若街市鋪行人等私與外國人交通買
[060-14b]
   賣貨物入官犯人問罪枷號一箇月發落貨物/若不
   係違禁引違制若係禁貨引為外/國收買違禁貨物例發近邊充軍
[060-15a]
 文書應給驛而不給
  凡朝廷調遣軍馬及報警急軍務至邊將若邊將
   及各衙門飛報軍情詣朝廷實/封文書故不遣使
   給驛而入/遞者杖一百因而失誤軍機者斬監/候
   若進賀表箋及賑救饑荒申報災異取索軍需
   之類重事故不遣使給驛者杖八十失誤軍機/仍從重論
   若常事不應給驛而故給驛者笞四十
[060-16a]
 公事應行稽程
  凡公事有應起解官物囚徒畜産差人管送而輒
   稽留及一切/公事有期限而違者一日笞二十每
   三日加一等罪止笞五十若起解軍需隨征供
   給而管送兼稽/留違限者各加二等罪止杖一百
   以致臨敵缺乏失誤軍機者斬監/候若承差人誤
   不依題寫去處錯去他所以致違限者減本/罪
   等事干軍務者不減或笞或杖或/斬照前科罪若由公文題
[060-16b]
   寫錯而違/限者罪坐題寫之人承差人不坐
 條例
  一各處有司起解在逃軍犯及充軍人犯量地遠
   近定立程限責令管送若長解縱容在家遷延
   不即起程違限一年之上者解人發附近正犯
   原係附近發近邊原係近邊發極邊地方各充
   軍
  一夫役工匠人等遇有緊要差使傳集公所立待
[060-17a]
   應用如不遵官長約束為匪不法逞刁挾制因
   而率衆颺散以致誤差審明為首者擬斬監候
   為從均枷號一箇月杖一百倘係偶爾違禁干
   犯賭博鬬毆等事並未挾制官長颺散誤差者
   仍按本律治罪
[060-18a]
 占宿驛舎上房
  凡公差人員出外幹辦公事占宿驛舍正㕔上房
   者笞五十正㕔上房待/品官上客
[060-19a]
 乘驛馬齎私物
  凡出使人員應乘驛馬除隨身衣服/器仗外齎帶私
   物者十斤杖六十每十斤加一等罪止杖一百
   驛驢減一等所/帶私物入官致死驛馬/者依本律
 條例
  一奉差員役至頭站時該驛員即將應背之包稱
   准觔數開明印單遞送前途其每夜住宿之站
   該驛員詳加查估如果照例裝載即於印單填
[060-19b]
   寫某站驗明並無重包字様日間所過驛站驗
   單應付如前站徇隱重包經後站察出詳報該
   差員役照律治罪徇隠驛員一併議處
[060-20a]
 私役民夫擡轎
  凡各衙門官吏及出使人員役使人民擡轎者杖
   六十有司應付者減一等若豪富庻/民之家不給/雇錢
   以/勢役使佃客擡轎者罪亦如之每名計一日追
   給雇工銀八分五釐五毫○其民間出錢雇工
   者不在此限
 條例
  一凡内府官員執事之人及各部院衙門官員人
[060-20b]
   等並無印信慿據詐欺索取民夫等項該地方
   官即行拘拏一面申報該督撫具題一面申報
   該部審實係官革職係領催執事人等拏送刑
   部從重治罪拏首之地方官交部議叙
  一凡兵部勘合欽差大臣及督撫入境學差試差
   知府下縣盤查及他縣奉督撫差委盤查者准
   其動用民夫其餘槩不准用倘有違例妄索者
   着該管官即行揭報督撫題叅若該管官違例
[060-21a]
   濫應發覺之日照例治罪
[060-22a]
 病故官家屬還鄉
  凡軍民官在任以理病故家屬無力不能還鄉者
   所在官司差人管領應付車船/夫馬脚力隨程驗所/有
   家/口官給行糧遞送還鄉違而不送者杖六十
 條例
  一縣丞以下等官叅革離任或告病身故實係窮
   苦不能回籍者該督撫於存公項内酌給還鄉
   路費每年造册報銷
[060-23a]
 承差轉雇寄人
  凡承差起解官物囚徒畜産不親管送而雇人寄
   人代領送者杖六十因而損失官物畜産及失
   囚者依本/律各從重論損失重問損失/輕則仍科雇寄受雇受
   寄人各減承差/人一等○其同差人自相替者放
   者各笞四十取財者承替取放者/貼解之物計贓以不枉
   法論若事有損失者亦依損失官物及失囚律
   追斷不在減等之限若侵欺故縱各依本律替/者有犯管送人不知情不
[060-23b]
   坐/
 條例
  一起解人犯每名選差的役二名管押兵丁二名
   䕶送若兵役派不足數及雇人代解許兵役互
   相稟報本管官知㑹原派衙門查究補派若兵
   役知而不舉將兵役及承派之書吏弓兵俱杖
   一百革役其經由前途文武各官按批查㸃有
   缺少及代解等弊即詳報督撫將原派官弁叅
[060-24a]
   處其缺少頂替之兵役照承差起解囚徒雇人
   代送律杖六十革役如前途各官隱匿不報别
   經發覺題叅議處
[060-25a]
 私借驛馬
  凡驛官將驛馬私自借用或轉借與人及借之者
   各杖八十驛驢減一等驗計/日追雇賃錢入官
   若計雇賃錢重於私借/之罪者各坐贓論加二等
 
 
 
 
[060-25b]
 
 
 
 
 
 
 
大清律例卷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