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2m0055 大清律例-清-三泰 (master)


[021-1a]
欽定四庫全書
大清律例卷二
 諸圖
  六贓圖      納贖諸例圖
  過失殺傷收贖圖  徒限内老疾收贖圖
  誣輕為重收贖圖  五刑圖
  獄具圖      喪服圖
[021-2a]


[021-3a]


[021-4a]


[021-5a]


[021-6a]


[021-7a]


[021-8a]


[021-9a]


[021-10a]


[021-11a]


[021-12a]


[021-13a]
 
 
 
 
 
 
 
 
[021-13b]
 
 
 
 
  按此凡各受杖贖銀計算無異惟已役徒一月有/ 八釐七毫五絲者七釐五毫者六釐八毫七絲
   五忽者六釐五毫者六釐二毫五絲者其不同/何也蓋徒之全贖原有差等也
[021-14a]


[021-15a]


[021-16a]
 
 
 
 
 
 
 
 
[021-16b]
  此贖與老幼婦人收贖不同彼徒流皆直照徒年
   限收贖此徒流皆折杖照杖收贖
  按圖内已論決之笞杖徒流全抵剩罪俱無異即/未論決之笞杖准贖亦無異惟未論決之徒流
   折杖既毎一等折杖二十則杖六十徒一年者/當於原杖六十之上加杖二十似不應折杖至
   一百二十不知徒罪起於一年杖數起於六十/折杖之法即視其原杖之數徒一年者原杖六
   十將徒一年亦折杖六十合之原杖六十得一/百二十徒一年半者原杖七十將徒一年半亦
   折杖七十合之原杖七十得一百四十徒二年/者原杖八十將徒二年亦折杖八十合之原杖
   八十得一百六十徒二年半者原杖九十將徒/二年半亦折杖九十合之原杖九十得一百八
[021-17a]
   十徒三年者原杖一百將徒三年亦折杖一百/合之原杖一百得二百此徒罪折杖之法也過
   此以往即入於流罪三流原杖總皆一百流二/千里者較徒三年加一等徒三年折杖一百則
   流二千里應折杖一百二十合之原杖一百得/二百二十流二千五百里較流二千里又加一
   等流二千里折杖一百二十則流二千五百里/應折杖一百四十合之原杖一百得二百四十
   流三千里較流二千五百里又加一等流二千/五百里折杖一百四十則流三千里應折杖一
   百六十合之原杖一百得二百六十此流罪折/杖之法也凡被吿之人本係近流而誣入逺流
   未決者俱准此科算若被吿之人本係笞杖及/徒罪而乃誣入流罪未決則不論逺近三流准
   徒四年皆以一年為剩罪蓋徒五等至三年而/止今准徒四年則比滿徒多一年即比滿徒多
[021-17b]
   二等每一等折杖二十應折杖四十連滿徒之/折杖一百原杖一百共該折杖二百四十内將
   告實或笞或杖或徒之本罪照數除去外餘下/折杖不及一百俱收贖若過一百則決杖一百
   外所剩杖/數收贖
[021-18a]


[021-19a]


[021-20a]


[021-21a]


[021-22a]


[021-23a]


[021-24a]
 
 
 
 
 
 
 
 
[021-24b]
 
 
 
 
 
 
 
大清律例卷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