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3-1a]
欽定四庫全書
皇朝通典卷八十三
刑四/
詳讞
臣/等謹按我
朝紀綱整肅刑讞最詳律法例條既已屢經修定至
内外刑官審擬各案俱於年終覆奏時恭候
睿裁無非矜慎用刑惟平惟允所謂辟以止辟而刑期
[083-1b]
無刑者至詳且盡矣然猶慮有司奉行未當弗克
深體
聖懐言明察或失之嚴務矜恤又或失之寛於
上心之鑒空衡平而輕重視人自取者未有得也故自
列聖以來
訓飭諄諄往覆詳盡我
皇上教戒庶司隨時隨案示之以大中至正之榘不下
數千萬言用能詰奸慝除暴亂雪寃抑釋矜疑刑
[083-2a]
罰清而民服詳讞之效也謹依次編輯於左至於
内外問刑官有能批駁覆審及委審接辦而究出
實情以成平反信讞者多䝉
特恩奬擢風示百司並列在刑章以昭
國家祥刑之至意焉
天命元年十一月置理政聽訟大臣五人扎爾固
齊十人凡有聼斷之事先經扎爾固齊十人審問
然後言於五臣五臣再加審問然後言於諸貝勒
[083-2b]
衆議既定奏明三覆審之恐尚有寃抑令訟者跪
上前更詳問之二年七月禁止私行聽斷九月
勅諸貝勒詳審罪犯
天聰五年七月
勅審事先取見證口供六年八月
諭八固山額真悉心審斷罪犯
崇徳五年閏正月分遣固山額真往各處審理寃
獄
[083-3a]
順治二年二月飭内外刑官察審滯獄閏六月
勅刑官研審監候罪犯四年定重犯臨決稱寃之例凡犯
人反異原招或家屬代訴稱寃即再與推鞫事果
屈枉即同原審官改正如囚犯明稱寃抑不為伸
理者分别失入故入論罪十年四月以天旱
命内外各衙門清理獄案六月
諭朕於政事最重刑獄奏讞本章必再三覆閲每有改正
但慮日有萬幾或一時不及致詳死者不可復生誤者
[083-3b]
不可復改此悔此怨咎將誰歸朕志存愛育於飢寒為
盜之民尚許自首遐方未服之衆廣示招徠况於有職
朝臣無知黎庶豈肯陷以刻深致滋寃濫以後問刑衙
門議事大臣問擬人罪務期詳審真情引用本律一切
鉤索羅織悉宜痛革又不得借口故出以致漏網務平
心守法使人不寃以㡬刑措之治又復秋決
朝審例八月定直𨽻秋審遣刑部司官㑹同督撫審
決之例三法司定審擬死罪議同者合具勘語不
[083-4a]
同者各具勘語之例十一年七月
勅各省詳勘見審重囚以可矜可疑者奏聞定奪八月令
各省刑官將已結未結大獄嵗終造冊進
呈十月
諭凡重囚經三法司定議後議政王貝勒大臣再行詳議
十二年六月
諭朕覽法司奏章議決重囚日五六人或十餘人念兹愚
氓兵戈災祲之後復罹法網深可憫惻爾等刑名衙門
[083-4b]
將現監未結重案悉心清理原情準法務求平允但不
得故縱市恩仍傳諭各省督撫申戒所屬不得羅織刻
覈負朕好生至意十一月
諭三法司核擬死罪必面同研審不得但用文移往復定
凡遇卹刑之年未經差官審録者督撫不得竟自
審決十三年十月
諭上年暫停秋決今年朝審應決人犯甚衆但其中情罪
輕重不同或仍有可矜可疑者當行減等著多羅安郡
[083-5a]
王岳樂同索厄費揚古額巴黒蔣赫徳科爾坤車克圖
海胡兆龍再加詳審分别確議十五年十月定各省秋
審分别應決緩決並可矜可疑三項於霜降前奏
請
定奪之例十七年十二月定嚴冬盛暑清理刑獄之例
臣/等謹按刑者所以卹民命也我
世祖章皇帝矜恤羣黎首重庶獄爰書所定反覆再三開
自新之途廣招徠之路吏無織羅獄鮮繫纍刑措
[083-5b]
之風臻於上理書所稱好生之徳洽於民心者於
斯見矣
康熙元年三月定録供不全引律不確之禁四年
十月刑部議霜降後冬至前續到案件該督撫即
陸續審明具題照例辦理如已過冬至該督撫題
明仍行監候俟明年秋審七年十月定
朝審獄冊法司人各一冊查閲九年正月
命刑部詳勘盜案三月以天旱
[083-6a]
諭問刑衙門一切獄訟務期平允得情速審速結勿得株
累無辜久淹羈禁十一年六月
命大學士㑹同三法司詳審重囚謹按十七年五月復以/天時炎暑舉行是例二
十五年六/月亦如之十二年八月
諭刑部嗣後朝審㑹議緩決可矜可疑諸案仍如常啟奏
外其情實重犯别用黄冊彚列罪狀及司名並犯人旗
分佐領年貌姓名開列於前其情罪仍分晰開載於後
十一月定秋審冊籍限七月十五日以前到部之
[083-6b]
例十四年五月以天旱
命内大臣㑹同三法司詳審重囚謹按七年五月八年六/月並以雨澤愆期
十命内大臣㑹同刑部詳審重四嗣十六年六月十/ 八年四月二十五年閏四月二十六年四月二
八年閏三月悉/如是年之例十六年七月定各省秋審繕冊送
京覆覈之例十二月定盜案已滿三年歸秋審完
結之例十七年定秋審事件止照原題定擬勿得
將案内牽連及被害之人重提質審十八年三月
詳審自首同行為盜而非手刄人者應從依律論
[083-7a]
罪之議四月以天旱
命内大臣㑹同三法司詳審重囚遣司官分往直省㑹同
撫臬審録二十年正月
諭三法司帝王以徳化民以刑弼教必聽斷明允擬議持
平乃能使民無寃抑可幾刑措之風近覽法司章奏議
決重犯甚多或愚民無知身蹈法網或由教化未孚或
為饑寒所迫以致習俗日偷愍不畏法每念及此深為
憫惻在外督撫臬司及問刑各官審理重案有律例未
[083-7b]
諳定擬失當草率完結者有謬執已見改竄供招深文
羅織者有偏私索詐受囑狥情顛倒是非者有一於此
民枉何由得申以後著嚴加申飭内外問刑各衙門務
期原情準法協於至當不得故縱市恩亦不得苛刻失
入加意詳刑副朕欽恤民命之意二十一年六月
命刑部清理獄囚凡應速結事情即為歸結謹按二十五/年六月照此
例/行二十二年三月
諭刑部問刑衙門期於審鞫精詳讞決平允而後民情悅
[083-8a]
服寃抑畢伸近見爾部審理大小事件每多草率因循
瞻狥舛錯如聽訟之時兩造是非自應分别定案因意
有偏私往往不問曲直勒令和息或逼撤原狀含糊完
結以致奸頑倖免良善含寃至於審員謬執已見聽斷
不公或更改口詞圖遂私意或恐嚇犯證不令直供或
妄肆株連稽延月日或怠玩疎忽茍且告竣此等弊端
難以枚舉嗣後堂司各官俱著洗心滌慮一切刑名事
務令情法允協無枉無縱以副委任之意二十三年四
[083-8b]
月
命大學士尚書等審理刑部重犯二十四年十一月
敕法司詳審秋決人犯二十五年六月
命内外法司詳審重囚果可矜疑照例減等七月
諭刑部刑獄民命攸闗聴斷雖貴精詳而案牘務無留滯
庶事得速竣民免株連向來凡朔一二日及齋戒日期
不理刑名因而案件間有停積恐聽審人犯久候拖累
覆核事件遷延滋弊嗣後遇前項日期除循例不行刑
[083-9a]
外其餘照常章疏事件仍行審理啟奏務期獄無稽緩
案得早清以副朕明慎用刑之至意二十七年十月定
御史詳閲供招限三日説堂之例三十六年十一
月髙陽縣民張三等坐盜論罪
上以情有可疑遣官覆審張三等實非真盜釋之三十七
年十一月
上遣内地官員教導䝉古王等審理彼處盜案㑹同聽斷
並
[083-9b]
諭加意鞫訊不得妄殺無辜三十九年九月
諭州縣取原供時雖不得情亦必飾詞以詳上司覆審然
後到部即有寃抑部内何由周知凡為州縣者遇刑獄
之事初次不能審出實情及上司批駁後審出不妨改
正若明知已誤又復隠諱則必致有寃抑矣又定部駁
審案另委員覆審將原審不明之官議處例四十
七年二月
上遣户部侍郎穆丹審浙江大嵐山賊案恐賊犯妄扳平
[083-10a]
人富户貪官奸役借行嚇詐
親書諭㫖令察審時毋得恐嚇良民以致失所並
諭除賊犯正身外株連人等用刑尤宜謹慎南人愚弱一
遇嚴刑即行招認不復得脱矣五十年七月刑部察審
山西民陳四等聚衆搶擄一案奉
㫖此案部議甚謬陳四等供稱康熙四十四四十五兩年
因本省歉收不能度日於康熙四十六年自山西帯婦
女及親戚一百三十餘口逃荒至陜西康熙四十八年
[083-10b]
至河南由河南流移湖廣貴州此等言語顯係欺誑
自朕巡陜西等省以來每年俱係大有陳四等何曽遭遇
饑饉若果係流移饑民自應徒步荷擔沿途乞食為何
乗騾馬手執刀鎗器械繞行各省且如許人衆飄流數
載每日口糧若干喂馬草料若干俱從何處得來謂之
流民可乎部議將陳四等妻子各發回原籍安置伊等
離家多年發回無産業度日更撥何處地畝與之耕種
於此等處並不詳審濫援今年四月釋放監禁罪人之
[083-11a]
例朦混議奏可乎尋定陳四斬決為從陳六等三十六
人及婦女三十六口分别發往伯都訥寧古塔墨
爾根黒龍江給披甲人為奴各該省督撫並經過
之地方府州縣各官降革有差五十三年十月
勅刑部秋審奏章毋得繁複定秋審緩決之案照舊聲明
情由五十五年七月定㑹審八旗命案之例五十
七年八月定部駁審案督撫徇庇不行改正處分
五十九年十月
[083-11b]
諭朝審情實人犯内有遇赦免者有不應赦免者若不詳
察分别則明年或遇赦詔將伊等於赦詔前混行正法
殊屬可矜著九卿科道㑹議除照常不赦罪犯外其餘
逐一詳覈分别具奏
臣/等謹按斷獄之弊有二或失之嚴或失之縱在
酷吏以深文周内為能而矯枉過正者又復故為
寛大立意姑容不知寛縱之害與酷虐等其民之
死於狎玩與死於網羅無二致也我
[083-12a]
聖祖仁皇帝哀矜庶獄務持明允不使奸頑倖免良善含
寃真以仁育以義正者矣
雍正元年正月
諭直省大小獄訟民命所闗國家各設按察使以専掌之
一切州縣申詳至爾司而獄成凡督撫達部題奏事件
皆由爾司定案任豈不重與國家定律所以弼教非以
厲民是故嚴立刑書防其或罹於法及至斷獄又條分
縷晰思以曲全其生今或情例相違牽合文法以納民
[083-12b]
於網或有兩例並見輒上下其手以自遂其私安得無
寃獄哉夫折獄憑口供而平反憑案卷今法吏不求得
情惟求完結州縣案卷之申詳於爾司者多鍛鍊口供
附於律例冀免爾司之駁查爾司之詳督撫督撫之揭
部院者又加文致冀免三法司之駁查口供案卷如是
寃抑何從平反咎在聽斷之初心原非欲必得其情也
今既釐剔宿弊歸於明允毋得因循故事自墮奸欺至
納賄出入人罪於法尤重爾司其正已率下使法無枉
[083-13a]
撓庶幾刑措之風六月復熱審舊例二年三月
敕部臣詳慎刑獄四月定各省秋審具題法司照
朝審之例三覆具奏六月刑部等衙門奏准兩廣總
督孔毓珣奏生員陳為翰打死何壯深擬絞監候
秋後處決奉
上諭此事尚未審得實情何壯深係陳為翰種地交租之
人斷無先動手打陳為翰之理陳為翰定係劣衿倚仗
威勢將何壯深踢死此事著交與巡撫李紱務必審出
[083-13b]
實情具奏若不審出實情朕必另行遣官往審再將陳
為翰考取増生之學道與現管之教官一併查奏從前
朕因僧人係皈依佛教行善之流豈可毆人致死曽特
降諭㫖著定治罪之例夫皈依佛教之人尚不可任其
毆人致死况在聖門讀書之人乎既讀書而欺凌百姓
毆人致死實大有玷於斯文不可照常人例論嗣後有
生員欺凌百姓毆人致死者作何加等治罪之處該部
㑹同九卿定議具奏旋經三法司奏此案該撫仍照鬭
[083-14a]
毆殺人例擬絞監候具題應改為斬監候奉
㫖朕駁審陳為翰一案該撫審出實情仍照前擬具題而
該部又欲駁重朕籌之再四若依部駁恐將來督撫等
俱有意迎合而事情委曲有所未盡若仍照該撫所議
又恐將來督撫等堅執前見不肯改易朦朧結案二者
皆於法不得其平朕重慎讞獄期於盡善無弊此案著
九卿等㑹同詳議尋議照鬬毆殺人律擬絞監候七月
諭嗣後具題案内有一人而兩案犯罪前案罪輕後案審
[083-14b]
明從重歸結者至後案題結之日仍將前案輕罪叙入
然後就本案重罪按律定擬如前已擬重罪後案罪輕
亦必將前案重罪聲明仍歸前案定擬如有數案犯罪
者亦必將各案所擬俱簡明叙入最後題結本章内三
年正月
命刑部清理獄囚十月
命法司詳閲緩決招冊又
諭刑部今年情實人犯招冊朕細加閲看將其中情罪有
[083-15a]
一綫可原者已降㫖分别發落緩決人犯招冊昨亦逐
一閲看見九卿所定尚有未協著將原冊細心酌量於
數日内候㫖十一月
諭嗣後遇有盜案務將案内之悍惡實在為盜及被人誘
脅或迫於饑寒要非素行為盜之處一一分註明白於
疏内聲明候定五年六月河南巡撫田文鏡題胡大保
强行雞姦致死人命擬斬立決法司改擬監候奉
㫖不肖惡徒因雞姦不從勒死人命有何可矜疑而反從
[083-15b]
未減若以其未成姦而改為監候則視雞姦為重而轉
視人命為輕矣有是理乎田文鏡具題之案經朕御覽
者尚敢意為輕重若此則凡外省咨文由部自行定奪
者其輕重任意又可知矣嗣後督撫咨文到部而各部
駁詰非理者准該督撫宻摺奏聞八月
諭刑部李茂卿打死胡君彩一案若非爾部駁令覆審則
兇犯李茂卿脫然無罪而屍親胡君星反坐以誣告擬
流不惟是非失實亦且寃抑莫伸矣今駁回覆審該撫
[083-16a]
将一切實情審出李茂卿擬絞監候方成信讞似此定
稿司官若不量加奬勵則將來辦事實心之員何由鼓
勵嗣後此等事件司官能細心究核駁令覆審改正者
應量加議叙若有妄行苛駁者亦當加以懲戒六年正
月
敕審擬罪案毋得律例兩引九月
命大學士三法司九卿㑹同詳查各省緩決人犯確議分
别具奏其特㫖治罪之案亦令詳查妥議七年五月
[083-16b]
諭朕慎重刑獄秋審朝審悉令三覆奏聞今思每日所進
本内有擬以極典及斬絞立決之犯其情罪俱屬重大
律無可寛然朕猶欲慎審而後置之於法此後如此等
本章已閲過票簽交與本房者著批本官照三覆奏之
例進呈三次候朕再加詳閲然後批發八年十月
諭各省命案其應輕應重朕確有所見者即降㫖定奪若
其情罪在疑似之間而擬罪在可輕可重之際朕心不
能即定者方交與九卿定議以期平允乃往往見九卿
[083-17a]
定議概以減等發落覆奏如此則朕何不即令減等而
必多此曲折乎向後務期權衡允當寛嚴適中以副朕
明罰敕法之至意十一年二月以天旱
諭刑部大小事件應完結者完結應改正者改正種種弊
端徹底釐剔務期正本清源毋再因循玩忽六月定法
司親赴㑹審及
朝審秋審之例九月
諭刑部曰諸臣所進招冊俱經細加斟酌擬定情實但此
[083-17b]
内有一線可生之機爾等亦當陳奏在前日定擬情實
自是執法在此刻勾到商酌倘有可寛又當原情斷不
可因已定情實欲符前奏難於更改遂隠黙不復再奏
執法原情總歸於大公至正而已十月
諭各省秋審有不應緩決之案經九卿改情實者甚多如
各省督撫臬司執法科罪而九卿核情平反或九卿㨿
法定議而朕酌奪從寛如此方合政體豈有執法之官
而任意於法外徇縱者乎今九卿雖行改正然不明白
[083-18a]
曉諭督撫臬司或謂九卿定擬務從苛刻稍存迎合之
意遂以可矜可疑之案概以情實奏讞其流弊尤不可
言著將改正各案逐一查明通行申飭俾後悉心定擬
稱朕明刑欽恤之至意十二年九月
諭嗣後秋審案件有應改而不改及不應改而妄改者從
重議處若意見或有不同准兩議陳奏請㫖定奪即衆
人皆同而一人獨異者亦准陳奏十三年閏四月禁革
各省秋審陋習
[083-18b]
臣/等謹按五刑之制合理準情一成不易我
世宗憲皇帝明罰敕法惟允惟平於淫凶之徒則立致典
刑而其中有一綫可原者則必至再至三以期無
枉不以衆惡而不察不以獨異而見非整飭憲章
掃除宿弊其要總歸於天理人情之至而已矣
九月
皇上御極十月
敕法司詳察直省獄詞擬罪未妥者另議奏聞
[083-19a]
乾隆元年四月定委驗屍傷州縣官實能往驗輙
委佐貳等官者議處例三年三月以天旱
命刑部將拘禁枷號人犯分别詳審四月
命王大臣㑹同刑部詳審不赦罪囚及屢經緩決人犯
四年八月禁州縣訟詞不得混行批委鄉地查覆
十月
諭河南秋審各案九卿從該撫所擬情實内改入緩決
者十六起可矜内改入緩決者十五起夫讞獄貴得
[083-19b]
其平必合平人心之同方不愧明允之義雖其間所
犯情罪不一彼此輕重之間亦有介於疑似者内外
大臣意見不能一轍然一省改輕改重者至三十餘
起則非人心之大同可見矣可傳諭尹㑹一向後辦
理刑名必揆情度理務期允當以成信讞五年三月
定承審官失出失入經上司駁回按律改正免其
糾㕘若固執原擬另委别員審出或已經咨題完
結後復查出照例議處如委員逢迎遷就後經發
[083-20a]
覺亦照例議處九月
諭盜賊中狡猾者多平日窩夥不肯實供每誣扳素封
之家及向有嫌隙之人以圖陷害而捕役索詐弊端
百出縱審出誣扳實情准予省釋而被拘候審已不
勝擾累矣各省臬司為刑名總滙當檄行所屬凡盜
賊供扳窩夥必先訊有確據方可拘挐隨到隨審如
係誣扳立即省釋並將誣良之盜賊先行重懲以免
再有誣扳七年九月
[083-20b]
諭節烈之婦祀於其鄉所以旌善端化樹之風聲也其
致死本婦之犯法無可貸是以乾隆五年福建秋審
蕭充一案該撫擬情實九卿改為緩決朕曽降㫖申
飭葢以烈婦之死由於該犯之調戲若輕入緩決非
所以重名教而端民俗也今值九卿秋審之時其在
蕭充以前定為緩決之案此畨無庸改為情實其在
乾隆五年以後此等案件各省多入情實九卿執法
自不得輕擬但强姦未成本婦因調姦而羞忿自盡
[083-21a]
其中情形不一朕辦理勾到之時自有權衡如果有
一綫可寛仍當免勾既經一次勾到之後下年即可
改為緩決如係停止勾決之年入情實者下年不得
即改緩決十一月
諭今年朝審秋審情實案件因兩年停刑是以勾決者
較往時為多此皆九卿公同議定之成讞朕於刑部
進招冊之後逐加詳閲及勾到時又與大學士刑部
堂官等再三推究凡有一綫可生者姑且從緩必求
[083-21b]
其生而不得然後置之於法在朕心惟期至當至平
並非有意從嚴但恐外省督撫見今年勾決之
人稍多遂妄臆朕意在嚴承辦刑獄相率而趨
於苛核則大違朕之本懷若見此諭或見以朕
意在寛相率而流於姑息則更非明允之道特
頒此㫖諭各省督撫知之八年七月定熱審人
犯臨期稱寃即改正具題令法司再行確勘
之例十二年八月
[083-22a]
諭貪婪侵盜之員上侵國帑下朘民脂實屬法所難宥
是以國家定制擬以斬絞重罪使共知儆惕因律内
載有分年減等逾限不完仍照原擬監追之語至秋
審時概入緩決外而督撫内而法司習為當然初不
計二限已滿既入秋審自當擬以本罪在本犯亦恃
其斷不擬入情實以致心無顧忌不知立限減等原
屬法外之仁至限滿不完則是明知不死更欲保其
身家此等藐法無耻之徒即應照原擬明正其罪嗣
[083-22b]
後此等二限已滿照原擬監追之犯九卿於秋審時
核其情罪應入情實者即入於情實案内以彰國法
朕於勾到日再為酌奪十四年十月改定秋審三覆
奏之列又定審職官罪案另冊進
呈之例十六年十月九卿㑹核湖廣秋審本内斬犯
滕有伯原擬情實以其救母情切改入緩決奉
諭滕有伯棍格致斃大功服兄從前三法司按律擬斬
立決經朕降㫖改為監候是該犯救母情切之處已
[083-23a]
邀格外寛典矣若於秋審時復擬緩決僅虚予以重
辟罪名久且入於輕減之列是乃輕視倫紀豈明刑
弼教之意此端一開將使挾讐干犯者轉以父母為
起釁之由得肆其毒手愚民益無畏懼嗣後由立決
改擬監候人犯俱應入於情實勾到時即或原情免
勾下次亦應仍入情實或情節果輕免勾數次之後
遇特㫖寛減則可耳十七年二月廣東巡撫蘇昌審
題曲江縣民陳茂昌戳傷小功服叔陳丙林身死
[083-23b]
擬斬立決聲明該犯救母情切致傷服叔刑部照
例夾籖請
㫖奉
諭陳茂昌著即處斬此案陳丙林與陳氏互毆已受多
傷該犯勢非危急託言救䕶輙將服叔戳斃前經降
㫖以父毆叔而子助父以斃叔不得謂救父此正母
毆叔而子助母以斃叔不得謂之救母也蘇昌率請
聲叙著交部察議又刑部查奏命盜等案因贓跡未
[083-24a]
眀監候待質者共五十七案奉
諭嗣後内外問刑衙門各宜迅速辦理應緝挐者上𦂳
緝挐應定擬者即行定擬勿致塵案日積若本非難
結之案承審各官不能審出實情惟以監侯待質為
遷延時日之計且冀得邀免處分希冀録叙該堂官
督撫察出即嚴行㕘處九月
諭各省由立決改監候人犯均係服制攸闗其改擬監
候已屬原情酌減若秋審時入於緩決則減之又減
[083-24b]
殊非慎重倫常明刑弼教之意是以上年降㫖令概
入情實此其中情節多端但散在各省招冊中有勾
決者有未勾決者或未悉朕輕重權衡反滋疑議著
該部將此等案犯彚為一冊先期進呈候勾其有應
宥者亦可即予減等發落十八年五月
敕法司讞獄迹涉兩是者不妨各抒所見候朕酌奪九
月
命大學士㑹同刑部覆勘歴次秋審情實未勾案情十
[083-25a]
月
諭向來外省辦理刑名每存姑息之見即有闗倫常亦
多遷就率謂釁由死者或作兇徒以無心架格或兩
相凑合用力過猛此婦寺之仁究之展轉達部仍歸
按律定擬即如山西省陸三傑因受分田宅蕩賣無
餘乗父病垂危仍索分田地伊叔陸應唐忿責用小
刀扎傷陸三傑額顱陸三傑奪刀回扎致斃胞叔陸
應唐悖倫滅理莫此為甚乃該撫本内所叙案情則
[083-25b]
云陸三傑用刀恐嚇陸應唐搶刀勢猛以致扎殺等
語是陸應唐反為應死之人矣承辦之府縣臬司及
該撫豈不知陸三傑罪在不宥而習慣自然以書吏
取供故套為當然不知改正則實有可矜情節者將
致魚目不明矣著嚴飭行嗣後如仍有似此者從重
議處
臣/等謹按刑所以弼教况人倫之至大者乎若託
以救母情急之説即得邀末減誠有如
[083-26a]
聖諭所云此端一開將使挾讐干犯者轉以父母為起
釁之由得以肆其毒手愚民益無畏懼矣我
皇上維持風化凡有闗於倫常之案若藉詞巧飾如十
七年陳丙林一案則立正典刑亦有涉於情急救
䕶如十六年滕有伯一案則改為緩決而入於秋
審情實又以此中情節多端散見各省招冊中或
予勾或停勾恐未悉輕重權衡反滋疑惑
特諭部臣於秋審時將各省似此類者彚為一冊先期
[083-26b]
進
呈候勾其有可宥者即減等發落至是復
敕示中外嚴遷就迴䕶處分書吏取供故套於人心風
俗之源弼教明刑之意至詳且備矣
十九年閏四月定重罪案犯未准部覆一體入秋
審之例又兩廣總督班第奏擬私雕假印之犯照
光棍為首例斬決奉
諭私雕假印固屬藐法但所犯止於撞騙財物按律斬
[083-27a]
候已足蔽辜乃照光棍為首例擬斬立決存心觀望
大失輕重之宜著嚴行申飭二十二年六月
諭律載鬬毆殺人均應擬絞而案情輕重逈異如係彼
此互毆致斃正與鬬毆律意相符若其人並未還毆
而逞兇肆毆以致殞命其去故殺一間耳即如刑部
審擬李四毆傷張氏身故縁張氏索欠詈罵該犯拳
毆跌地復連踢重傷致死張氏索欠不與而罵人之
常情並未與毆而李四直不欲償其宿逋毒毆斃命
[083-27b]
即謂釁起一時情非故謀安得謂之鬬毆殺乎嗣後
如遇有此等情節較重者秋審時俱當擬入情實或
有類此而情輕者即量從寛典亦祗可歸入緩決斷
不應在可矜可疑之例庶兇徒知儆正辟以止辟之
意九月
諭嗣後官犯無論情實緩決概行粘簽聲明十二月部
議官犯李春明因買地𦵏親發掘義塚應擬絞監
候補入本年秋審情實奉
[083-28a]
㫖情實官犯令補入本年秋審此専指貪酷敗檢侵虧
狼籍及有心狡詐不盡臣職者而言若此等尋常私
罪非法難姑待者可比李春明著監候以俟明年秋
審嗣後有似此者該部照此辦理著為例二十五年
五月部議題覆江蘇廵撫陳宏謀審擬故殺小功
服母姨之蔣汝才斬候不足蔽辜並未將該撫原
擬駁回另審遽行改擬斬決完結奉
諭朕憶前因法司改輕改重之條曽經分别降㫖該部
[083-28b]
於此案所辦殊未合例如前㫖云督撫等擬罪過輕
而部議應從重者自應駁令再審今該部以該犯既
竊其衣復害其命與竊賊臨時殺死事主者同科罪
應斬決而該撫僅擬斬候不足蔽辜正與由輕適重
應行駁審之㫖脗合無疑至後條所云如擬罪過重
而部議從輕者若情節顯然該部所見既確即改擬
題覆不必駁審是乃専指由重適輕而言使其中有
情節未明者固當駁回另審且此等非謀逆大案不
[083-29a]
容姑待者比即俟另審題覆亦未為遲此本著照例
駁審十月
諭秋審情實招冊内有案犯定讞時已逾該省熱審之
期而九卿秋審即提入本年冊内請勾者此雖該犯
情罪重大法無可緩但朕詳閲招冊見其中情罪等
差尚有應行區别者如一人連斃二命暨妖言惑衆
傳習符咒並官員侵漁帑項勒斂民財之類非殘忍
已極即有闗於民俗官方自不得不早正典刑以昭
[083-29b]
炯戒至尋常謀故等案定案限期適在秋審後此亦
時㑹偶值自可令其幸延一年之生何必亟亟為也
朕辦理庶政從不預存成見惟斟酌情理期適當於
協中之治而已十一月酌定秋審緩決人犯解審二
次後如情罪無可更定者止叙由詳報具題不必
復行提審其曽擬情實未經勾決之犯及前擬情
實并緩決人犯内情可矜疑者仍照例三次飭提
觧省二十六年九月法司㑹審廣西省命犯陳布
[083-30a]
統案内之從犯陳父悔部議改入情實副都御史
竇光鼐以陳父悔毆傷鄧亞弄實非有心致死簽
商紛駁且欲將故殺之陳布統改入緩決刑部以
立意兩擬經大學士遵
㫖詳核秉公定擬具奏得
㫖陳布統雖防竊起釁而一聞黄父亦放火燒村之語
有意連戳斃命實屬故殺其應情實何疑至陳父悔
之加毆鄧亞弄骨折其傷雖重要非有心致死即令
[083-30b]
改入情實朕亦不即予勾刑部所議原未免過當乃
竇光鼐因欲争一緩決輒轉輾自生枝節以㑹讞大
典不肯平心商確徒用筆舌相攻任意謾罵不持有
乖政體而分門樹幟之風尤不可不防其漸尋奉
㫖交部嚴察議奏刑部堂官並著察議二十七年閏五
月
敕問刑衙門臨事詳察案情勿逞已見増改舊章十月
諭今日勾到河南省情實招冊内有智洪義因父智順
[083-31a]
被趙二毆死趙二已擬絞候智洪義藉言報讐輒殺
其子趙倉律擬斬候九卿及閣臣以趙二業已減流
將智洪義可否改入緩決之處夾簽聲明意雖近似
於事理猶未剖晰至當儒生拘牽春秋復讐之説如
唐陳子昻甚至欲以一時旌誅並行固為乖誕即韓
愈栁宗元號稱善駁大率不越以其父死於法不死
於法為斷殊不知其父已死於法則固無可復之讐
即不死於法亦必其相鬭而殺者其情固可矜而其
[083-31b]
死無可寛亦無可復之讐也乃其子仍推刄讐人之
胷亦豈春秋之法所當予此在唐代刑政懈弛其說
尚不能無弊况我朝百餘年來明罰敕法審慎周詳
豈可使生殺不闗讞司而一介不逞之徒竟爾私行
報復其可乎且智洪義謀殺趙倉時毆死其父之趙
二尚以論抵在監其時智洪義不得有復讐之説也
以謀殺核擬情實自為辟以止辟之意苐統核前後
縁起智順既為趙二毆死而智洪義又復抵償趙倉
[083-32a]
則是智姓兩命而趙姓一命於事㑹所致稍覺情有
未平朕是以悉心研究將該犯停勾然使徑行改入
緩決則無以杜私復之源而與謀殺本律亦大相背
戾該犯本年雖已停勾其下次秋審仍應入於情實
俟將來年久或遇恩例減等之事再酌量辦理二十
八年七月湖北歸州民李作椇家被盜知州趙泰
交挐獲贓盜張洪順臬司沈作朋據犯狡供將該
犯釋放承問官坐以誣良律完結未幾州民趙啟
[083-32b]
賢家被盜知州秦鑅挐獲贓盜張洪貴及前案釋
放之張洪順沈作朋陞任藩司迴䕶前案並欲消
弭後案督撫等扶同朋比隠匿不報事
聞
特遣大臣前往詳勘昭雪將前後兩案承辦各官並挐
解來京治罪奉
諭沈作朋實屬罪魁立即正法愛必逹䕶非欺罔周琬
朋比為奸本均應正法但以案中尚未寃及人命故
[083-33a]
從寛改為監候二十九年四月
諭前經降㫖各省遇有子孫蔑倫重案令各該督撫於
審擬定讞後一面奏聞即一面正法原因該犯情罪
重大不使稍稽顯戮但事闗重辟其中情偽多端亦
不應輕率完結即如廣東遂溪縣監生梁舉朝毆死
陳國英之母張氏初經該縣管惟木妄斷屍子陳國
英録供詳報及該督蘇昌委員覆審始究出梁舉朝
自行毆死狡稱陳國英格斃實情幸而獄蕪枉濫若
[083-33b]
非悉心研鞫遽爾加之寸磔即使事後别經訪出而
其人已罹極典豈不竟抱竒寃不白耶嗣後如遇此
等重案不可不倍加詳慎該督撫等務須親提人犯
再三確審以成信讞母得僅憑州縣供詳致滋寃抑
十月申定民間詞訟州縣審斷後復赴上司具控
不得仍令原問官辦理之例三十年四月廣寧令
奎福素患痰疾蒞任赴府知府富察善聞其逋欠
甚多不令管理倉庫奎福回署疾作自戕奉天府
[083-34a]
府尹耀海恐富察善不蕪逼抑請與扶同驗報之
錦縣令哲成額解任質審得
㫖允行越半月而奎福傷痕平復復行自戕身死耀海
續㕘知府是否有意窘廹請交部嚴訊
上以奎福業已在官看守傷痕平復復自尋短見其非
因富察善抑迫致死已明因
命富察善哲成額仍照舊任事其失察及防守不嚴各
罪交部議處十月改定雲南景東蒙化二府同知及
[083-34b]
浙江玉環同知承審命盜等案照各省直𨽻州解
道覆勘之例三十一年四月蘇州府同知段成功
在山西陽曲縣任内虧空帑項巨萬巡撫和其𠂻
受賄卓薦並於其陞任時囑令屬員代為彌補至
是段成功以縱容家人書役藉查水利婪贓肆擾
為巡撫莊有恭㕘劾時莊有叅方䝉
恩擢尚書協辦大學士將離任新撫明徳為和其𠂻昆
弟莊有恭瞻顧明徳親族含糊具題
[083-35a]
上覽疏中有該縣抱病被朦字様察知其狀罷莊有恭
任
遣侍郎㑹同總督髙晉詳審得實段成功斬決和其𠂻
秋後處決莊有恭擬斬監候其餘降革示懲六月
山西民雷正宇與雷士俊酒後忿争拾磁盤碎片
擲打誤中雷宗乾殞命雷正宇與伊父雷令仁商
揑雷士俊用刀扎死仵作亦以刀傷混報經平遙
令李玳馨以傷口參差究出實情刪去揑供申詳
[083-35b]
定案巡撫彰寳以該犯審解時屢次狡辯謂李玳
馨刪供所致請予革職
諭曰地方官辦理讞牘於𦂳要情節自不容妄有増刪
致滋疑竇若此等兇犯狡賴之供定案時刪去以省
繁混自與妄改初供逈别豈可過事苛求不分涇渭
耶令寛貸之九月
諭前勾到秋審情實官犯内湖南省饒佺以其迴䕶已
過業已予勾嗣因閲看浙省招冊内諸暨縣書吏侵
[083-36a]
糧一案知縣黄汝亮即行正法知府髙象震承審迴
䕶侍郎四逹等審擬發往軍臺効力因思兩案情事
相類而同罪異罰不足以昭平允特命速諭該撫將
饒佺暫停處決一面令刑部詳查髙象震供詞與饒
佺案情逐細核較再行降㫖今據奏髙象震因生員
陳駒控告書吏侵糧經巡撫批發親審乃並不詳細
根究隨即轉詳復因錢名標等俱未到案心存成見
一時迴䕶前詳遽將原告陳駒詳請斥革至饒佺則
[083-36b]
明知印串較冊浮多恐干失察處分欲圖迴䕶授意
知縣改換印串以符徴冊㡬至重犯漏網實屬骩法
欺䑃是髙象震與饒佺雖俱係迴䕶而情罪逈不相
同髙象震承審時受人朦混不能審出實情繼復固
執已意仍照前詳率結昏憒無能尚屬無心之過發
往軍臺効力已足蔽辜若饒佺授意改串則因袒䕶
舞弊屬員曲為狥縱有心欺罔於法實無可貸著該
撫仍將饒佺即行處決秋讞為明刑大典朕披覽招
[083-37a]
冊必詳慎再三以協大中至正之法從不預設成見
輕重悉視其人之自取也三十三年二月奉
上諭阿思哈奏各省秋審請照京師按冊覆讞之例停
其提犯到省一摺所見甚是而其中尚有計議未盡
周到之處盖此等罪犯案情久經督撫臬司確核詳
定及秋審屆期不過循用故事就招冊分别情實緩
決可矜三項而在省過堂從不聞有聲屈平反之事
徒令展轉提解自應酌議停止以省具文第各屬成
[083-37b]
案頗繁研究務宜詳慎若概免提解而執法之司惟
知抱牘從事於貌稽辭聽之義猶屬未協朕意從古
按部録囚原有舊典在督撫統轄全省臬司亦刑名
總滙勢難親臨州縣一一按問至本管道府職司既
専而分轄地方亦不甚遼逺若令於每年審録之前
巡歴所屬逐案審勘其情罪允符毫無疑議者自可
彚冊具申上司間遇有獄成未孚臨時呼寃之犯亦
祗什伯中之一二仍應據實另繕招冊將本案犯證
[083-38a]
一併解送司院覆訊是於減除陋習之中兼寓慎重
詳刑之意立法庶為盡善至道府録報各冊無論情
罪與原案有無異同俱令加結備案以杜徇庇屬員
及有心翻駁諸弊於責成尤有専屬其應如何酌定
條例著該部詳議尋部議嗣後道員巡歴皆以冬季
為期於所屬業經定案應入秋審人犯即率同府
州縣一一研訊詳加覆勘其定案在該道巡歴以
後應行續入者每年亦屬無多仍令該道於秋審
[083-38b]
前率同知府就案按臨補行審勘其各犯情節如
審與定案時並無異同即加結申送督撫臬司查
核其有情罪未協臨時呼寃之犯訊非揑詞翻異
者即另繕招冊將本案犯證派委妥役解送司院
聽侯覆審該道府亦出具印結備案倘有事本寃
抑而徇庇屬員不為辨明及案無可疑而有心翻
異者經該督撫查出嚴㕘議處如該督撫不加覺
察别經發覺一併議處至本管道員或另有要辦
[083-39a]
案件不能分身親歴者令該督撫酌撥鹽糧各道
或别屬事簡道員前往代行審録出具切實印結
申送其各省之直𨽻州知州及並無知府統轄之
㕔員並照知府辦理惟直𨽻本州案件應専聴本
管道員覆勘六月貴州按察使髙積奏稱黔省離
京遙逺審題事件約須半年始得接准部咨道員
巡歴所屬係每年冬季相距秋審為期甚逺計巡
歴之後陸續接准部咨尚多逐起核知補行往勘
[083-39b]
則道屬州縣多寡逺近不等前案甫臨後案即續
不惟往返紛繁且恐臨期草率伏思案經撫臣核
題其何時得准部咨原可按限約畧扣筭預行道
府覆勘請嗣後凡經撫臣審題約計次年四月初
旬以前可准部咨者由臬司查明於每年十月内
開列名單移行該道府於各季巡歴之時逐加研
訊造冊申送督撫臬司仍由臬司核明如預訊各
案内間有未准部咨及部駁覆審俱照例扣除知
[083-40a]
㑹道府歸入下年秋審部如其請並於所有逺省
分如有情形相似者亦准其一體辦理至距京較
近省分文書徃來迅速即當年正二月核題之業
尚可接准部覆入於秋審勢不能盡於嵗前十月
巡歴之時預行扣筭覆勘應仍照原奏遵行又該
按察使稱黔省所屬惟遵義一府無親轄地方其
餘貴陽等十二府均有屬府分管之處一切案件
俱係知府自行承審與直𨽻州無異若仍令隨同
[083-40b]
道員覆勘難免迴䕶請將貴陽等十二府親轄地
方應入秋審各案循照直𨽻知州之例専聽道員
按臨研鞫毋庸知府㑹訊部亦如其請三十四年
十二月廣西民盧將聘黄寧嫜為妻尚未成婚盧
將捉姦將姦夫毆斃廣西巡撫以黄寧嫜雖係盧
將聘定之妻究未過門婚配律例内並無未婚之
壻許其捉姦之文盧將因捕捉未婚妻之姦夫致
死未便照本夫捉姦致死姦夫律科斷將盧將照
[083-41a]
罪人不拒捕而擅殺律擬絞監候部以聘定已有
夫婦之名姦情許以捉獲為據若本夫聞知聘定
之妻與人通姦非當場現獲則事屬無憑控告既
難白之當官休棄又無以折服妻族是未婚之夫
聞姦往捉固出於勢之所不能已而亦為情理之
所應然倘姦夫業經脱逃或已就擒獲輒復逞兇
毆斃固難寛其擅殺之罪而事係登時毆由追逐
若此等情即應許捉姦之親屬尚得援照捉姦各
[083-41b]
條問擬而已聘定之夫竟同凡論殊失平允例内
並無已經聘定尚未過門成親之妻本夫捉姦將
姦夫殺死明文外省問擬易致參差請嗣後凡有
聘定未婚之妻與人通姦本夫聞知徃捉將姦夫
殺死審明姦情屬實除已離姦所非登時殺死不
拒捕姦夫者仍照例擬絞其登時殺死及登時逐
至門外殺之者照依本夫殺死已就拘執之姦夫
引夜無故入人家已就拘執而擅殺律擬徒例擬
[083-42a]
徒其雖在姦所捉獲非登時而殺者即照本夫殺
死已就拘執之姦夫滿徒例加一等杖一百流三
千里如姦夫逞兇拒捕為本夫格殺照應捕之人
擒挐罪人相鬬致死者律得勿論今盧將應改照
本夫殺死己就拘執之姦夫引夜無故入人家已
就拘執而擅殺律擬徒例杖一百徒三年奉
㫖依議三十五年三月奉
上諭據巴彦弼等奏烏嚕木齊傭工人楊奉隆與鐵舖
[083-42b]
夥匠楊元戲耍誤將鐵銼搪傷李剛越日身死將楊
奉隆依因戲耍誤殺旁人照因鬬毆而誤殺旁入律
減一等杖一百流三千里一摺雖係按例定擬但思
戲殺與鬬殺所因縱有不同至於誤殺旁人則情罪
本無區别今鬬毆誤殺之例既問擬絞候而因戲誤
殺者何以獨得減等擬流從前定例原未允協夫戲
殺雖屬無心而既已因戲戕其生即不得不比例擬
抵正所以重民命而慎獄情且以尋常而論則與甲
[083-43a]
相戲固與乙無干而既致誤殺則甲與乙有何分别
若多一誤殺旁人末減之例是於兇犯過存姑息而
死者不可復生揆之情理豈為得平况此等案犯秋
審時斷不至入於情實俟數次緩決後原可邀恩減
等何妨照鬬毆律問抵暫繫囹圄而必遽為開脱耶
著刑部另行改擬具奏以昭平允所有此案應擬罪
犯即照新例辦理五月奉
上諭阿爾泰題㕘茂州知州張齡度於張元瓏縊死驗
[083-43b]
報不實一本已降㫖革職發審此案張元瓏自縊由
楊焯等拴繫所致張齡度檢驗時既未得實且於長
隨衙役等滋事處概未查出致被屍弟控告經知府
劉建吉知州黄叔顯覆審始將拘鎻移屍各情節逐
一訊出據實詳報殊屬可嘉各省委員查審事件其
因挾嫌報復遇事苛求者尚少而於原審官素相交
好曲為袒徇顛倒是非者頗不乏人即平日漠無闗
涉而狃於官官相䕶之見意持兩端希冀調停了事
[083-44a]
者更比比而是最為吏治民生之害劉建吉等獨能
力破惡習俾案内實情盡行發露自當予以奬叙用
示風勵向來刑部司員於外省題結審案自能駁正
得當者即交部議叙至各省派委覆審之員如果秉
公持正不徇情面亷得案情者尚未定有叙録之條
當亦酌倣其意使人知所勸其作何量予議叙之處
著該部詳晰定例具奏所有劉建吉黄叔顯即照新
例行尋部議嗣後各省案件經督撫兩司派員覆審
[083-44b]
除細小事情及原審官所擬罪名不甚相懸者無
庸置議外如原問官將案外無辜鍜鍊成獄或本
案重犯竟令漏網或罪應斬絞輕議遣發以下罪
名或原犯罪止軍流遽擬重辟出入懸殊生死失
當經委審官悉心研鞫究出實情按律更正應令
該督撫將係何員亷實駁正之處隨案聲明申請
議叙臣部照刑部司員之例准其紀録一次至該
管道府直𨽻州知州本有審轉之責者無用概請
[083-45a]
議叙若該委員等因有議叙之條附㑹交飾致故
意苛求仍令該督撫查明題㕘又或案件重大委
審多員亦應仿照刑部祗將主駁之員聲請叙録
其餘毋庸濫擬列入致開倖邀議叙之端此案潼
川府知府劉建吉綿州知州黄叔顯覆審茂州命
案不徇情面將前審官未經審出拘鎖移屍各情
節逐一訊出據實詳報應即照此例各准其紀録
一次奉
[083-45b]
㫖依議閏五月奉
上諭據徳福奏審擬安仁縣倉書劉本忠等盜用空白
印文揑欵誣揭一案將該犯劉本忠疑絞請㫖即行
正法所擬未免過當劉本忠因與同房書役俱被該
縣長隨斥辱素有嫌隙輒用印紙揑欵造詳誣䧟本
官情節原屬可惡但此等胥吏作姦自當依律科斷
初非身犯逆惡及强盜光棍等案犯不容少稽顯戮
者可比即隠匿文書告言人罪者定擬絞候以事理
[083-46a]
較重列入本年秋審情實已足以示懲儆若亦予以
立決於情法既未得其平且恐内外問刑衙門因此
妄生揣摩轉相比附甚非弼教協中之義此案著交
刑部俟該撫題疏到日另行改擬具奏並將此通諭
中外知之六月奉
㫖刑部等衙門議覆西安巡撫文綬審擬焦喜財聽從
老趙氏致死王磨折兒將焦喜財擬以凌遲處死老
趙氏擬以杖徒不准收贖一本朕初閲時焦喜財致
[083-46b]
死王磨折兒係聽從老趙氏主使事由祖母逼勒勢
不由已其罪或可量從末減及檢核案情則焦喜財
因老趙氏將使女張女子許給為妻即哄誘王磨折
兒掀入井内并用石塊塌斃是其幼主王磨折兒之
死實縁該犯貪圖得妻所致律以雇工人謀殺家長
凌遲處死實屬情真罪當法無可寛至老趙氏問擬
杖徒法司議以不准收贖雖已較該撫原擬加重而
原情定罪究不足蔽辜葢定例祖父母故殺子孫原
[083-47a]
因子孫先有違犯尊長情事或子孫不肖或一時激
怒是以照律科斷今王磨折兒年幼並無過犯而老
趙氏偏愛伊女圖分財産將寡媳小趙氏縛毆空屋
欲令絶糧餓斃經王磨折兒咬繩潛逸情甚可憐老
趙氏轉慮其記讐起意致死不惜伊夫伊子永絶宗
嗣其忍心慘毒豈得復以尋常尊長之律定擬似此
闗係倫常風化之事若不示之懲創將明刑弼教之
義謂何焦喜財著即依議凌遲處死其老趙氏著發
[083-47b]
往伊犁給厄魯特為奴餘依議並將案内情節及改
定罪名之處通諭中外知之三十六年八月奉
上諭永徳奏監生段興邦威逼佃户周徳先父子五人
投塘服毒身死照例擬發邊衛充軍請將田畝斷給
一半與周徳先之孫一摺已批交該部議奏矣段興
邦以田土細故輒揑詞控告佃户復用言恐嚇致周
徳先父子五人先後自盡實屬豪强兇惡僅擬軍罪
豈足蔽辜據稱現咨部核結刑部作何核議或准或
[083-48a]
駁曽否咨覆完結而向遇威逼一家三命之案部中
作何定擬有無分别另辦若果悉以軍罪問擬於理
豈為得平著傳諭大學士劉統勲等即行查明覆奏
至永徳明知段興邦之情罪較重仍照常擬以充軍
咨部完結轉以科斷田産末節専摺陳奏貌似嚴懲
而意存輕縱未免近於取巧豈封疆大臣實心任事
之道永徳著傳㫖申飭十二月奉
上諭刑部等衙門議覆河南巡撫何煟審擬林朱氏與
[083-48b]
林朝富通姦商謀買藥毒死伊媳黄氏一本將林朝
富照該撫所擬定以斬候係屬按律定擬其林朱氏
擬發伊犁等處給厄魯特兵丁為奴之處雖比該撫
原擬發駐防兵丁為奴稍為加重而核其情節實不
足以蔽辜凡故殺子孫定例原以子孫先有違犯或
因其不肖一時忿激所致是以照例科斷若其中别
有因事起意致死情節較重已不得復援尋常尊卑
長幼之律定罪從前是以改擬發遣為奴成案具在
[083-49a]
若林朱氏因與林朝富通姦為媳婦黄氏撞見始則
欲汚以塞其口黄氏不從復慮其礙眼商謀藥死其
亷恥盡喪處心慘毒姑媳之恩至於已絶不但無長
幼名分可言又豈可僅照發遣完案俾得靦顔存活
使倫常風化之大閑罔知懲創而堅貞之烈婦無人
抵命含寃地下將明刑弼教之謂何嗣後凡遇尊長
故殺卑幼案件内有似此等敗倫傷化恩義已絶之
罪犯縱不至立行正法亦應照平人謀殺之律定擬
[083-49b]
監候秋審時入於情實以儆無良而昭法紀著將此
通諭中外知之所有林朱氏一案即著三法司照此
改擬具題完結三十七年九月奉
上諭刑部奏河南羅山縣民潘九思與王李氏通姦主
使王李氏勒死伊子王孟隆一案該撫何煟將王李
氏照平人謀殺加功律擬以絞候於情理未妥請改
發伊犁為奴一摺部駁甚是上年河南省林朱氏因
姦謀汚伊媳黄氏不從用藥毒死一案其處心積慮
[083-50a]
慘毒非常姑媳之恩已絶是以降㫖照平人謀殺之
律定擬為淫兇傷化者示儆至此案王李氏聽從姦
夫謀死伊子其淫賤殘忍固不足齒於人類但母子
為天性之親與姑媳之義以人合者本屬有間若以
子死之故令其母繯首抵償於情理究為不順何煟
援照林朱氏因姦殺媳成案問擬未免拘泥失當部
議照鮑楊氏謀殺伊子之案擬發伊犁給與兵丁為
奴自屬允協著照部議完結併通諭中外知之十月
[083-50b]
奉
上諭本日三法司核覆熊學鵬審擬管闗織造寅保家
人髙尚徳踢死徐二一案該撫原擬髙尚徳逞兇踢
斃平民擬絞即行正法經法司核擬髙尚徳縁徐二
漏税爭釁被踢身死與無故毆斃平民不同應仍以
鬭殺律絞候所駁甚是已依議行矣髙尚徳踢斃人
命自有應得罪名但徐二原係漏税之人因不服忿
爭脚踢致斃與倚勢逞兇毆斃平民有間按鬬殺本
[083-51a]
律定擬已足蔽辜熊學鵬並不細核案情擬以立決
實屬過當立決不待時之犯原因罪惡重大法難姑
待如强盜罪無可原及謀叛大逆及邪教妖言之類
自不容少稽顯戮至如近日錢度之案以大員敗檢
婪贓數逾累萬逈出情理之外非盡法處治不足示
懲若髙尚徳所犯與數者絶不相類何至遽擬立決
看來該撫因前奏未將寅保是否知情故縱或係失
於覺察之處分晰聲叙曽經降㫖令其悉心研審因
[083-51b]
而體㑹錯誤殊不思封疆大吏於刑名案件竟不揆
事理之輕重率用私意窺測致引斷失律可乎熊學
鵬著交部議處朕於一切讞牘虚公審擬應寛應嚴
原不預存成見其中原擬過輕經朕敕部另議或原
擬過重復駁令改議者各就案犯真情反覆推究務
期一一公當皆隨其人之自取正如鑑空衡平物來
順應初非先有意向則各督撫又何從為之揣摩况
一涉揣摩則事理已不得其平復何以稱弼教協中
[083-52a]
之意各該督撫等惟當就案原情盡破私心遷就之
見使庶獄悉歸明慎以副委任將此通諭知之三十
八年十二月奉
上諭昨據刑部題覆巴延三審擬李治國扎傷石通致
死一案以該犯救母情切照例兩請減等並聲明獨
子家無次丁例得留養核其情節李治國因伊毋髙
氏被同母異父之石通拉走擦傷手腕脊背李治國
恐母年老傷重用刀嚇扎以致石通殞命實係救母
[083-52b]
情急已照議減等發落矣例載救親情切一條原因
父母彼人毆打勢在危急伊子聞聲救䕶實有迫不
得已情狀因致傷人其情實有可原是以向例於疏
内聲明兩請候㫖若其父母與人尋釁鬬毆其子踵
至從而加功致斃人命是父子逞兇共毆並非情急
救䕶豈可不嚴究實情照律論抵若復巧為援引開
脫竟使濟惡兇犯倖逃法網何以昭敕法乎又獨子
養親一條定例必先查核死者並非獨子而兇犯實
[083-53a]
在家無次丁方准聲請亦須核其情節本輕又毫無
别故始可照例援請至其中案情稍重雖經聲請不
准留養者前經朕以此等尚非謀故重情常赦不原
曽降㫖俟其拘繫經年馴其桀驁之氣量為末減亦
不必於定案時将命案正犯遽行開釋是於明慎用
刑之中更寓法外施仁之意第恐愚民無知恃有留
養之例凡係獨子動輒輕身鬬狠易罹法網是隨案
辦理留養非惟無益而且害之與其急於縱釋而民
[083-53b]
輕犯法何如稍加慎重之轉得矜全乎嗣後遇此兩
項案情務須確核罪由審酌至當妥協辦理毋得意
存姑息以副明允協中之意將此通諭知之三十九
年正月奉
上諭李侍堯查奏掲陽縣賊匪爬城起釁縁由一案據
稱該縣先有陳阿髙等聚衆結盟經廵撫徳保核審
擬以絞候發回監禁匪徒林阿裕等與陳阿髙交好
探知罪名已定起意糾匪潛謀刦獄縱放乗該署縣
[083-54a]
交卸之際約期舉事潛匿城外適遇民人洪阿四攜
眷探親見而驚散幼子落後遂被殺死匪衆夤夜爬
城聞地保聲喊始行逃逸等語林阿裕等敢於潛謀
刦獄情罪實屬可惡已交李侍堯即速嚴審從重定
擬矣此案皆由陳阿髙擬罪過輕匪徒見其久繫囹
圄遂爾潛謀滋事皆身罹重典使陳阿髙犯案時即
行正法林阿裕等無隙可乗轉得杜其奸謀亦可全
其軀命所謂辟以止辟用意正復如此及查核原案
[083-54b]
則陳阿髙之問擬絞候尚屬徳保比例加重是此係
舊定之例原未允協夫以插血定盟謂不分人數多
寡殊屬顢頇失當豈有十人内外多至四五十人者
可漫無區别乎即如陳阿髙一案結盟至四十餘人
之多又係該犯起意聚衆且陳阿髙年僅二十二嵗
案犯較其年長者尚多而衆皆推之為首即屬匪黨
渠魁更非序齒結拜兄弟者可比自當另定條例以
示懲創所有陳阿髙罪名已諭令李侍堯歸於林阿
[083-55a]
裕等案内從重定擬至嗣後遇有此等案件如何另
行定擬之處著刑部詳悉妥議具奏尋部議嗣後凡
異姓人但有插血訂盟焚表結拜弟兄者照謀叛
未行律為首者擬絞監候為從減一等若聚衆至
二十人以上為首者擬絞立決為從者發雲貴兩
廣極邊烟瘴充軍其無插血盟誓焚表事情止序
齒結拜弟兄聚衆至四十人以上為首者擬絞監
候為從減一等若年少居首並非依齒序列即屬
[083-55b]
匪黨渠魁擬絞立決為從發雲貴兩廣極邊烟瘴
充軍如序齒拜數在四十人以下二十人以上為
首者杖一百流三千里不及二十人杖一百枷號
兩個月為從各減一等奉
㫖依議十一月奉
㫖失察逆匪王倫等邪教聚衆謀為不軌之地方文武
各員内藩臬兩司為通省大吏不能先時查察以致
逆匪不法滋擾其咎固無可辭但究係統轄之員與
[083-56a]
該管道府有間布政司國泰按察使孫廷槐著加恩
從寛革職留任兖沂曹道松齡兖州府知府福森布
濟東泰武道宋文錦東昌府知府季世法同知鍾翔
鳳前任東昌府知府胡徳琳均係専管大員王倫於
三四月間即有謀逆情形而皆漫無覺察實乖職守
除胡徳琳已於另案革職外松齡等著照部議革職
仍著該部𢃄領引見至陽榖縣張克紳係守土之員
非典史微員可比賊至不能保禦城池竟若置身局
[083-56b]
外當與把總孫雲龍等同罪僅擬發邊逺充軍此係
前明部臣左袒文員之弊斷不可行張克紳著改照
守邊將帥失陷城寨律擬斬監候以昭平允仍著該
部明白回奏餘依議朕辦理功罪賞罰一秉大公從
不肯少有偏倚如逰擊趙福之殺賊陣亡知縣沈齊
義等之罵賊死節即加以旌揚而張克紳之失城苟
免亦不能曲為寛貸悉視其人之自取無絲毫成見
於其中也將此通諭中外知之
[083-57a]
[083-57b]
皇朝通典卷八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