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9-1a]
欽定四庫全書
皇朝通典卷九
食貨九/
户口丁中
臣/等謹按户口之制所以騐生民之聚散以徵治
理之得失而夫布口算之則亦國家維正之供與
田賦並重者也
國家定鼎之初即行編審之法嗣後五年一舉丁增
[009-1b]
而賦亦隨之
聖祖特頒恩詔自康熙五十年以後滋生人丁永不加賦
民生
熙宇世享寛閒此自古郅隆之世貽休樂利所不能
如
今日之盛者也至直省丁徭多寡明代舊制有分三
等九則者有一條鞭徵者有丁隨地派者有丁隨
丁派者我
[009-2a]
朝
列聖相承次第改隨地派俾無業貧民永免催科之累休
養生息百有五十餘年化行俗美家室盈寧而且
西陲底定二萬餘里編審安插數十百萬户版章
式廓荒陬僻壤樂利恬熙尤書契以來所未見之
盛事也若夫八旗壯丁生齒日盛既庶且繁審編
之規載於㑹典尤宜特書兹恭輯通典謹以類從
合為一卷以昭大同之治
[009-2b]
順治元年
王師入闗百户危列宿上言天津到海避亂之民萬有
一千餘户宜令有司撫綏安插兵部侍郎金之俊
亦請諭各鎮道臣招徠土寇歸順者悉令州縣編
置牌甲於是制編置户口保甲之法其法州縣城
鄉十户立一牌頭十牌立一甲頭十甲立一保長
户給印牌書其姓名丁口出則注其所徃入則稽
其所來寺觀亦給印牌以稽僧道之出入其客店
[009-3a]
令各立一簿書寓客姓名行李牲畜及徃來何處
以備稽查三年
詔天下編審人丁凡軍民驛竈醫卜工樂諸色人户並以
原報册籍為定惟年老殘疾逃亡故絶者悉行豁
免若一户全不附籍及將他人隠蔽或隠漏自己
成丁人口並増減年狀妄作老幼廢疾者分别罪
之五年定三年編審一次令州縣官照舊例造册
以百有十户為里推丁多者十人為長餘百户為
[009-3b]
十甲城中曰坊近城曰廂在鄉曰里各有長凡造
册人户各登其丁口之數授之甲長甲長授之坊
廂里長坊廂里長上之州縣州縣合而上之府府
别造總册上之布政司民年六十以上開除十六
以上増注凡籍有四曰軍曰民曰匠曰竈各分上
中下三等丁有民丁站丁土軍丁衛丁屯丁總其
丁之數而登黄册督撫據布政司所上各屬之册
達之户部户部受直省之册彚疏以聞以周知天
[009-4a]
下生民之數十年定外省流民附籍年乆者與土
著之民一例當差新來者五年當差十一年申隠
匿揑報之律十三年更定五年編審一次十四年
定州縣官編審户口增丁二千名以上者各予紀
錄十五年定編審丁册於次年八月内咨部州縣
官借名科派者罪之十七年定以户口消長定州
縣官殿最例十八年總計直省人丁二千一百六
萬八千六百口
[009-4b]
康熙五年以廣西西隆州西林縣改歸内地停其
編丁十年定各省貧民攜帶妻子入蜀開墾者准
其入籍十七年定安徽浙江江西湖廣福建廣東
衛所屯丁照州縣人丁例一體編徵二十四年總
計直省人丁二千三百四十一萬一千四百四十
八口二十五年以原定編審限期太寛胥役得以
任意作弊乃更定一年歲底造報二十五年各省
編審缺額人丁令該撫陸續招徠於下次查編補
[009-5a]
足二十七年定奉天入籍例凡身入奉天府版籍
應順天文武鄉試中式及出仕之員解任者即令
於奉天居住毋許居住原籍及他省違者分别議
處二十八年以四川松建等衛所地處極邊屯丁
無幾建叙二㕔所豁山多土瘠舊例銀米並徵人
丁載在銀米之内與雲南等省衛所不同俱免其
編審二十九年定入籍四川例是時川省民少而
多荒地凡他省民人在川省墾荒居住者即准其
[009-5b]
子弟入籍考試如中式後囘原籍及别省居住者
永行禁止三十三年停陜西西鳯二府編審三十
五年清查雲南省兵丁之兄弟親屬餘丁編入丁
數三十六年以四川新設㑹理州原係畨夷所轄
無籍可稽免其編審又定浙江匠班銀𣲖入地丁
徵収例時浙省匠班户籍雖存人丁已絶其實徵
七千四百九十餘兩令派入通省地丁徵収三十
九年令湖北山東各省匠班銀兩均照浙江之例
[009-6a]
四十年以四川東川府僻處極邊免其編審五十
年總計直省人丁二千四百六十二萬一千三百
二十四口五十一年
諭朕覽各省督撫奏編審人丁數目並未將加増之數盡
行開報今海宇承平已久户口日繁若按見在人丁加
徵錢糧實有不可人丁雖增地畆並未加廣應令直省
督撫將現今錢糧册内有名丁數勿增勿減永為定額
自後所生人丁不必徵収錢糧編審時止將増出實數
[009-6b]
察明另造册題報朕凡巡幸地方所至詢問一户或有
五六丁止一人交納錢糧或有九丁十丁亦止一二人
交納錢糧詰以餘丁何事咸云蒙皇上宏恩並無差徭
共享安樂優游閒居而已此朕之訪問甚晰者前雲南
貴州廣西四川等省遭叛逆之變地方殘壞田畆抛荒
自平定以來人民漸增開墾無遺山谷﨑嶇之地已無
棄土由此觀之民之生齒日繁朕固欲知人丁之實數
不在加徵錢糧也今國帑充裕屢歲蠲免輙至千萬而
[009-7a]
國用所需並無不足故將見徵錢糧册内有名人丁永
為定數嗣後所生人丁免其加徵但將實數造册具報
豈特有益於民亦一盛事也直省督撫及有司官編審
人丁時不將所生實數開明具報者特恐加增錢糧是
以隠匿不報豈知朕並不為加賦止欲知其實數耳㝷
議定嗣後編審人丁據康熙五十年丁册定為常
額其新増者謂之
盛世滋生人丁永不加賦至五十五年
[009-7b]
恩詔復申明之五十三年編審甘肅無業貧民俱入丁册
准其免納丁銀五十五年嚴地賣丁留之禁五十
六年停州縣増丁議叙並嚴私行科派之律六十
年總計直省人丁二千七百三十五萬五千四百
六十二口内滋生人丁不加賦者四十六萬七千
八百五十口
雍正元年定直𨽻所屬丁銀攤入地糧内徵収例
嗣是各省丁銀俱照例次第更改時山西等省民
[009-8a]
人有因先世在明建文末不附燕兵被害者其子
孫編為樂籍浙江紹興府有與樂籍無異者曰惰
民向例均不得為良是年俱削除令改業與齊民
同二年總計直省人丁二千四百八十五萬四千
八百一十八口四年定江南浙江福建三省搭棚
居山之棚民廣東省搭寮居山之寮民俱令州縣
照保甲之例按户編查入册五年
諭江南徽州府之伴當寧國府之世僕及丁户僕役無據
[009-8b]
者均照樂籍惰民例開除為良六年川陜總督奏
湖廣廣東江西廣西等省人民挈家入川逃荒者
多請設法安插
諭去歲湖廣廣東並非甚歉之歲江西廣西並未題成災
何逺赴四川者如此之衆此皆本省大小官吏平日全
無撫綏以致百姓失所尚何以靦顔任職乎但此等逺
來多人良奸莫辨若不行稽查必轉為良民之擾其令
四川州縣將入川人户逐一稽查籍貫果係無力窮民
[009-9a]
即留川令其開墾所有牛種口糧目前將公項給發即
著落本籍州縣官賠補下九卿議尋議定赴川民人有
願囘籍者量予盤費口糧其願在川開墾者量人
多寡分給荒地五六十畆或三四十畆給以牛種
口糧各府州縣稽其姓名籍貫造册申報該督撫
咨查原籍今將本户居址造册報覆七年
諭粤東蜑户以船為家捕魚為業粤民視為卑賤不容登
岸居住跼蹐舟中甚為可憫蜑户本屬良民且輸魚課
[009-9b]
與民相同安得强為區别著有司通行曉諭准其於近
水村莊居住與齊民一同編列甲户不得欺凌驅逐是
年以廣西寧明東蘭二州改土為流免其編審八
年以江南蘇州常熟昭文二縣丐户族居沿海久
陷沉淪准其削除丐籍同列編氓九年停止廣西
歸順州編審十一年滇省緬寧地方改土為流其
編審亦令停止十二年總計直省人丁二千七百
三十五萬五千四百六十二口十三年議准廣西
[009-10a]
宜山縣龍門司接界之索潭等大村歸流土民彚
入宜山縣版籍至福建臺灣彰化縣向化生畨亦
令彚入彰化縣册籍
乾隆元年
詔減福建臺灣等處丁銀從乾隆元年為始永著為例
復
諭甘省平慶臨鞏四府及秦階二州所屬新編人丁應
完丁銀均攤入地糧漸次補額俟補足之後即行停
[009-10b]
止永不加賦並將康熙五十七年伏羌通渭秦安㑹
寜岷州衛地震傷亡額缺之丁銀俱著查明豁免定
湖北江夏等十九州縣攤納之重丁及福建龍巖
州之寧洋縣福寧府之夀寧縣延平府之南平縣
著照通省中則毎丁徵銀二錢俱以乾隆二年為
始又以漳州府之平和縣汀州府之清流縣延平
府之永安縣丁銀加倍令督撫定議減免至滇省
軍丁一項歴年惟按册載老丁名字徵収是年㮣
[009-11a]
予豁免三年除雲南土官莊奴院奴等丁銀先是
雲南麗江府原屬土府於雍正二年加設流官其
時清查田畆户口有土官莊奴院奴等類二千餘
名俱無田糧願自納丁銀以比齊民每名編為一
丁迨滇省民丁改為隨糧派納而夷丁不得與有
糧之户一例攤派輪納維艱至是豁免並免雲南
鶴慶州及所轄之觀音山驛站丁銀又准福建臺
灣府合畨社向化生畨附入臺屬版圖五年户部
[009-11b]
奏言每歲造報民數若俱照編審之法未免煩擾
直省各州縣設立保甲門牌土著流寓原有册籍
可稽嗣後只將土著造册申報可得户口實數從
之令寄寓奉天人民願入籍者聽不願者限十年
内囘籍十年定山西太原交城寧鄉渾源河曲等
州縣丁銀分别攤入地畆其陽曲等二十州縣仍
地丁分辦内有屯丁徭銀之處即攤入屯地徵收
又定粤省在臺灣民人情願挈眷居住者編入丁
[009-12a]
册十一年停止江西婦女編審江西向有鹽鈔一/項分給小户計口
納鈔行編審婦女之法後/鹽鈔亦攤入地糧故停止十四年總計直省人丁
共三千六百二十六萬一千六百二十有三户丁
萬有七千七百四十九萬五千三十有九口十五
年定奉天沿海地方官稽察内地流民毋許偷越
出口例二十三年更定保甲之法凡紳衿之家與
民一體編列聽甲長稽查其餘往來商賈鹽場煤
窯以及旗民雜處村莊苗疆寄籍内地者俱令同
[009-12b]
土著一體編入保甲稽查約束是年總計直省人
丁共一萬九千三十四萬八千三百二十八口二
十六年定畨界苖疆禁例凡臺灣流寓民人自去
年停止搬眷之後不准内地民人偷渡亦不得與
畨人結親即已娶生子者禁止往來畨社其民人
無故擅入苗地及苗人無故擅入民地均照偷越
例治罪二十七年定内地流民潛入寧古塔之禁
其現在查出寧古塔種地流民於吉林烏拉伯都
[009-13a]
訥等處安插編入里甲是年總計直省人丁二萬
四十七萬二千四百六十一口二十八年定江西
安徽浙江等省棚民稽查之例凡棚民有室家者
准其𨽻籍編入其單身賃墾之人令於原籍州縣
領給印票及認識親族保領方許編入保甲安插
准其租種至現在單身棚民已經種地者責取具
有家棚民保狀編入無者令囘本籍二十九年總
計直省人丁二萬五百五十九萬一十七口三十
[009-13b]
一年定
京師五城所屬村莊照直省州縣例編聯保甲三十
二年定新疆造犯積年無過准入民籍例原犯死
罪減等者定為五年軍流改發者三年均安插昌
吉河東舊堡給地耕種輸糧是年總計直省人丁
共二萬有九百八十三萬九千五百四十六口三
十三年添設湖北鄖陽新開地界保甲三十四年
定阿勒楚喀拉林流民入籍例於伯都訥地方毎
[009-14a]
户撥給空甸墾種二年輸糧謹按吉林寜古塔伯/都訥阿勒楚喀拉林
等處自乾隆二十七年清查現在流民安插耕種/後申禁毋許無籍流民再行潛往私墾是年吉林
將軍傅良疏奏查出流民二百四十户自雍正四/年至乾隆二十二年陸續存住在乾隆二十七年
定議之前故/令一例安插三十六年定削籍樂户惰民蜑户九
姓漁户丐户等報捐應試例自改業之人始下逮
四世本族親支皆係清白自守者准報捐應試是
年總計直省人丁二萬一千四百六十萬三百五
十六口三十七年定四川户口人丁額數歸入地
[009-14b]
畆奏銷例停止編審之法
諭據李翰奏請停止編審造册一摺所見甚是令丁銀
皆攤入地糧而滋生人户又欽遵康熙五十一年
皇祖恩㫖永不加賦則五年編審原屬具文無禆實政况
各省民穀細數俱經該督撫於年底専摺奏報户部
核實具題付之史館紀載是户口之歲増繁盛俱可
按籍而稽更無籍五年一次之另行查辦徒滋紛擾
著永行停止三十八年禁各省増攤新墾民屯地畆
[009-15a]
丁糧時浙江巡撫陳輝祖疏請將新墾丁銀隨年
攤徵部臣議准并請令各省督撫就本省情形酌
籌疏奏
上以户口繁滋自地無遺利安得復有未闢之曠土廣
為墾種陞科即或瀕河沿海之區間有東坍西漲其
數甚微若以新墾民屯地畝復將丁銀隨年攤納是
與小民較及錙銖尤非惠下卹民之道
諭令直省辦理丁糧悉仍其舊毋庸另議更張四十年
[009-15b]
定重犯緣坐子孫發遣者不准援輕罪有職人員
於戍所免其為奴另户當差之例又申編查保甲
之令四十一年總計直省人丁共二萬六千八百
二十三萬八千一百八十一口四十二年定雲南
近邊照内地保甲之例四十五年總計直省人丁
共二萬七千七百五十五萬四千四百三十一口
四十八年總計直省人丁共二萬八千四百三萬
三千七百八十五口
[009-16a]
八旗户口
國初定編審八旗人丁毎三年一次凡各旗壯丁及
已成丁者令各佐領稽查入册隠匿者罪之其置
買人丁及新成幼丁誤編入别佐領者退囘初定
壯丁三百名為一佐領後改為二百名至八旗新
添壯丁毎旗編佐領三十逃亡缺少者於諸王貝
勒貝子等府壯丁内撥補又定家丁壯丁首先登
城者准其開户至旗員子弟俟十八歲登載部册
[009-16b]
後方准分居
順治元年定凡旗下漢人有父母兄弟妻子情願
入旗同居者地方官給文赴部入册不准帶田地
投獻三年行漢人投充旗下之禁九年定内府及
諸王府官員有勞績素著者准其開出府佐領各
歸所屬佐領十七年准官員子弟有職任者不拘
歲數㮣許分户
康熙四年定滿洲蒙古佐領内餘丁多至百名以
[009-17a]
上聽其分两佐領十三年定八旗毎佐領編壯丁
一百三十四名餘丁彚集别編佐領或餘丁僅百
名以上者令該旗王貝勒貝子公等酌騐無誤披
甲當差者出結送部亦准編入佐領二十三年
諭八旗滿洲䝉古每旗均設佐領百員
雍正二年嚴開檔之人越佐領認户之禁四年
諭上三旗定設漢軍四十佐領下五旗定設漢軍三十佐
領又令八旗都統及直省駐防都統將軍等將新舊壯
[009-17b]
丁逐户開明並編審各官姓名保結送部除人丁
騐實准其開除五年申造編審丁册之令毎尸書
另户某人某官無官者則曰閒散某上書父兄官
職名氏傍書子弟兄弟之子及户下若干人或在
籍或他往皆備書之至各省駐防旗員兵丁及外
任文武各官子弟家屬著該將軍督撫查明造册
附入該旗佐領册内嗣後三年一次編審俱如此
例七年定八旗壯丁年至十五以上該管官查無
[009-18a]
假冒方准入册十二年令旗員子弟隨任在外者
十八歲以上皆歸旗當差肄業
乾隆三年定滿洲䝉古八旗投充奴僕於直省本
無籍貫及帶地投充人本籍年逺難考者均准其
開户不得放出為民例六年復定八旗造丁册之
例凡編審各佐領下已成丁及未成丁食餉之人
皆造入丁册分别正身開户户下各書三代履歴
其户下人之祖父或契買或
[009-18b]
盛京帶來或帶地投充及乾隆元年以前白契所買
分别注明至外省駐防及外任文武各官子弟家
口先期行文該管官大員照式造册二本一留部
一付該旗覆核附入各佐領册内又定八旗開户
養子有因出兵陣亡及軍功列一等二等改為另
户者别行記檔例又定投充俘獲入旗之人後經
開户及旗人抱養民人子為嗣或因親入旗或良
民之子隨母改嫁入旗或旗下家奴開户及旗下
[009-19a]
家奴過繼與另户為嗣已入另户檔内後經首明
者亦别記檔案令該旗造册三本一存旗一咨户
部一咨呈宗人府存案不得與宗人聯姻七年
諭八旗漢軍其初本係漢人有從龍入闗者有定鼎後
投誠者有緣罪入旗與三藩户下歸入者内務府王
公包衣撥出者以及召募之礮手過繼異姓并隨母
因親等類先後歸旗情節不一其中惟從龍人員子
孫皆係舊有功勛無容另議更張其餘各項人等或
[009-19b]
有廬墓産業在本籍者或有族黨姻屬在他省者朕
欲稍為變通以廣其謀生之路如有願改歸原籍者
准其與該處民人一例編入保甲有願外省居住者
准其前徃此内如有世職仍計其承襲不願出旗者
聽之所有願改歸民籍及願移居外省者限一年内
具呈本管官查奏如此屏當原為漢軍人等生齒日
多籌久遠安全計出自特恩後不為例此朕格外施
仁原情體䘏之意非逐伊等出旗亦非為國家糧餉
[009-20a]
有所不給可令八旗漢軍都統等詳悉曉諭八年又
諭前降諭㫖八旗漢軍人等有願改歸民籍及移居外
省者准其具呈本管官查奏原指未經出仕及㣲末
之員而言至於服官既久世受國恩之人其本身及
子弟自不應呈請改籍朕亦不忍令其出旗嗣後文
職自同知等官以上武職自守備等官以上不必改
歸民籍十二年令八旗漢軍人等願在外省居住者
在京報明該旗在外呈明督撫不拘逺近任其隨
[009-20b]
便散處該督撫咨明該旗毎年彚奏一次二十一
年定八旗别載册籍及養子開户之人皆准出旗
為民例二十五年申定清釐旗檔之例凡另户旗
人不許抱養民人子及家人子為嗣民人之子自
幼隨母改嫁旗人者該旗詳記檔案俟成丁後令
其為民旗下家人之子隨母改嫁另户者民人之
子隨母改嫁旗下家人者及家人抱養民人之子
者均以户下造報八旗投充户口旗檔内有名者
[009-21a]
造丁册一分送部一分發地方官存案如有事故
頂充於丁册内聲明報部行該地方官注册至伊
等親族不在旗檔者責令地方官逐一清查編入
里甲又定跟役軍功出户之例凡官兵跟役有能
臨敵奮勇前進者本人及父母妻子俱准出佐領
為另户二十六年申定八旗漢軍京官自主事以
上旗員自五品以上俱不准改歸民籍其父在旗
子願為民或子在旗而父願為民亦不准改籍其
[009-21b]
餘願出旗者在京報明該旗咨送編入民籍並准
一體考試二十八年更定滿洲蒙古人等逃走在
一月以内自行投囘及拏獲者連家屬派發伊犁
賞給步軍當差漢軍在一月内投囘者免罪拏獲
者分别次數治罪如逃走至三次及一月之外滿
洲䝉古將旗檔圏銷照例發遣漢軍照民人犯流
罪例安插為民同妻削除旗檔二十九年定軍功
另户之例凡八旗另記檔案養子開户内未經出
[009-22a]
旗之人或因軍營著績或因技藝出衆䝉
恩作另户者其父母子弟及親弟兄俱准作另户三十
一年申定迷失幼丁之例凡八旗迷失幼丁在十
五歲以下者該管官咨部知照各旗及步軍統領
衙門都察院順天府一體查緝獲日咨旗認領不
更治罪如在十五以上者照逃人例辦理其在十
五歲以前失迷十五歲以後始行投囘者如係素
好游蕩不肖性成者仍照逃人例如實係愚䝉幼
[009-22b]
穉本無惡習者奏明請
㫖又奉
諭向來八旗遇有流徒罪名均以枷責發落嗣因旗人
漸染惡習竟有不顧顔面甘為敗類者曾降㫖令將
旗人流徒案件滿洲則按其情罪公私輕重分别問
遣折抵漢軍則均斥為民照所犯定例發遣原以示
之儆懲用挽頺風此専指情罪重大者而言非謂尋
常事件亦不加區别也至包衣漢軍則皆係内務府
[009-23a]
世僕向無出旗為民之例與八旗漢軍又自有别尤
不應混行援引乃刑部問擬徃徃未能畫一嗣後務
詳核犯案情節如實係寡亷鮮恥有玷旗籍者不但
漢軍當斥為民依律發遣即滿洲亦當削其名籍投
畀逺方其尋常罪犯及因公獲譴無論滿洲漢軍仍
照向例折枷鞭責三十九年定
盛京續查遺漏人丁准乾隆二十七年例作為另户
四十三年改定編審烏拉打牲壯丁停派京員例
[009-23b]
令該將軍就近編審造册交部向例户部派旗/員筆帖式編審四
十四年定黑龍江遣犯滋生人丁挑取壯丁例其
有情願囘籍者聽其不知原籍及另住旗人家奴
均選取壯丁在於齊齊哈爾黑龍江城墨爾根各
官莊耕種納糧其餘入於各城舊官莊册内備挑
補缺四十六年定滿洲駐防人員囘京就養之例
凡駐防官員有年老退休無依倚之人京中尚有
子嗣欲就養者令呈明該將軍自備資斧囘旗
[009-24a]
[009-24b]
皇朝通典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