憨山老人夢遊集卷第五十二
侍者福善 門人通炯 日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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示曹溪寶林昂堂主
嶺南自漢方通中國。始知有文物。六百餘年。至唐初
六祖起新州。得黃梅衣[犮/皿]。傳西來直指之道。是時始
知有佛法。開曹溪寶林道場。說法其中。自爾道蔭寰
宇。天下禪宗。皆以此為資始。何其盛哉。六祖滅後。肉
身雖存。而道場漸衰。至宋業三百餘年。則叢林大壞
極矣。時有子超禪師。蹶起而大振之。由是重興其道。
至若傳燈所載者。自六祖後。不多見其人。故道法雖
播於十方。而留心於根本地者寡矣。道場無開化主
人。而僧徒習世俗之業。頓忘其本。固其所也。由宋迄
我明萬歷中。又將五百年。道場之壞。尤甚於宋。僧徒
不遑其居。而法窟皆棲狐兔矣。丙申歲。老人至嶺外。
得禮祖庭。覩其不堪之狀。大為痛心而去。又五年庚
子。諸護法皆以法道為心。亟欲老人往捄其弊。至則
誓願。捨此身命。志為六祖忠臣孝子也。一時更新。百
廢具舉。此仗佛祖護念之靈。非人力也。於時僧滿千
眾。有懼僧徒之不安者。數人而巳。求其憂祖道不振。
後學無眼。法幢之不固者。獨昂而巳。至若知老人[懨-猒+火]
復之志。誓死之心。亦唯子而巳。嗟乎。是知法門之得
人為難也如此。於時老人初入曹溪。選諸僧徒。可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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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教之。眾中物色。亦唯子而巳。及老人住此。八年之
間。凡所經畫。為山門久計者。眾皆罔然。其所經心關
涉。鉅細無遺者。亦唯子而巳。及獅蟲破法。魔黨競作。
即前所稱為道場者數人。亦皆在網羅。求出之不暇。
求其苦心保護叢林。憂祖道之崩裂。深知老人建立
之恩者。亦唯子一人而巳。當是時也。苟非子砥柱中
流。委曲調護。曹溪卒無今日矣。及老人捨之而去。禪
堂無主。幾為獅蟲所食。非子挺身撑拄其間。不唯道
場破壞。後學無依。即老人中興一片苦心。竟付流水
矣。安望祖道之再振乎。是以老人別曹溪來。十年於
茲。子日夜苦思老人之復至。望法道之更新。念念含
悲。未甞一息忘之也。老人之南嶽而子隨至。既而老
人逸老匡山。子尋即遠來。見其感恩之心益篤。憂道
日深。且冀老人之復至。或望至人之將來。其誠葢難
以言語形容者。即古之忠臣孝子。憂國憂家。烈女節
婦。誓死無二心者。不是過也。適來山中。老人留之巳
久。其哀哀之心。請益不一。老人因而示之曰。子之志
固嘉。而子之思亦過矣。子未聞大道之替。雖佛祖亦
難逃於時節因緣。因緣聚會。葢不由人力也。且道與
時運。相為升降。殆不可強。即其人亦不易得也。諦觀
六祖入滅以來。今千年矣。其道徧天下。在在叢林。開
化一方不少。求其為祖庭而經理家法者。獨宋子超
一人而巳。子超之後。又五百年。志為祖道。力整頹綱
者。獨老人而巳。況在曹溪。有眾千人之中。求其憂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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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知老人者。唯子而巳。是則法門之人。以此為懷者。
豈易見哉。今老人示子最勝法門。所謂求人不如求
已也。且當六祖未出世時。只一賣柴漢耳。因有夙植
靈根。功夫醞藉巳久。一旦聞經一語。頓悟自心。遂得
黃梅衣[犮/皿]。豈不是今日寶林道場。乃六祖肩頭柴擔。
舂米腰石邊來。故有如此廣大光明。普天帀地。禪宗
一派。一言一句。皆從柴擔腰石邊流出。至今供養香
火。如生時無異。肉身堅固不壞。如現在說法無異。如
是福澤。亦從柴擔腰石邊來。此豈有心要求人而後
得也。子既有志。上憂祖道。何必求人應之。彼既丈夫。
我亦爾。且六祖悟的一段般若光明。人人有分。不欠
絲毫。如今只當憂自心之不悟。不必憂道場之不興。
若能了悟自心。則能攪長河為酥酪。變大地作黃金。
拈一莖艸。作丈六金身。以丈六金身。當一莖草。自然
具大神通。隨心轉變。任意施為。無可不可。如是。在我
全具。又何苦思癡癡。望他人來作我家活計耶。古人
要悟自心。在六祖巳前。都是當下一言便悟。更無做
工夫之說。六祖得黃梅衣[犮/皿]。大庾嶺頭。開示慧明道
人一則公案。後來便是做工夫。參禪的樣子也。從今
向去。教汝直將從前憂長憂短。望人的心。一齊拋却。
但當自已放下身心。拌了一條性命。單單一念。只求
悟明自心。將慧明一則公案。橫在胸中。重下疑情。晝
夜六時。行住坐臥。迎賓待客。應事接物。茶裏飯裏。拈
匙舉筯。一切不教放過。疑來疑去。定要見自已本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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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目。或提念佛話頭。要見者念佛的。畢竟是什麼人。
如此疑到似銀山鐵壁。疑不得處。忽然命根斷絕。疑
團迸破。自已本來面目。當下現前。是時方知念佛的
人。如十字街頭。見親爺一般。更不必問人。古人云。善
造道者。千日之功。亦有十年五年。或二三十年。或盡
生不悟。發願再出頭來。又或有二生三生。乃至十生
多生。不昧本願者。生死時長。常寂光中。了無去來之
相。且子年力尚強。果能決志。從前日做起。即十年二
十年能悟。今生尚遂我本願。即今不悟。賴有此參究
功夫。般若種子。就是再出頭來。猶是現成活計。縱遠
不過四五十年。打箇筋斗。如在目前。那時整頓自家
家事。有何難哉。捨此不憂。更憂別事。都是枉費心思。
妄想無益。不唯無益。且增無邊生死苦海。是豈不為
大愚癡者哉。老人此說。如棒打石人頭。如此做工夫。
則是老人時時在汝眉目間。放光動地也。
示曹溪旦過寮融堂主
天下叢林。為十方衲子行脚者之傳舍。以萬里雲遊。
跋涉登山。衝風冐雨。躡雪履冰。飢寒困苦。弔影長涂。
而莫知所止。故望一叢林。以求一夕之安。如窮子之
望父母廬舍也。萬一到處。主者。不得其人。漠然而不
加意。使飢者不得食。渴者不得飲。勞者不得息。病者
不得安。則其悽楚苦惱之懷。又將何以控告耶。從古
接待十方。叢林之設。深有見於此也。諸方四路。各有
退步。或有鄰峰里市。容可不得其所。而更之他。至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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嶺南曹溪道場。六祖肉身現在。海內衲子。所必往而
禮覲者。所至必數千里外。單單度嶺。特為此事。況冐
煙瘴之鄉。出九死一生之地。蠒足而至。此中可無接
待之設乎。老人未到曹溪之日。聞衲子至者。無安居
息肩之所。求其一飲一食。而不可得。率皆旋行託[犮/皿]。
僧房皆閉門而不納。即得米升合。又無炊鬻。皆拾薪
就㵎。或得一食而行。老人憂之。乃逐屠沽之肆。闢為
接待十方禪堂。別立齋廚。以便其食。所需皆取給於
內堂。必使周足。聽其飢者食。渴者飲。勞者息。病者調
理。污者澣濯。任其久近。隨其去來。是以業海而為樂
土矣。但求一主者不易得。且有即此而造地獄者。比
比也。或有獅蟲集此。以作魔撓。力不能制者。多未安
也。頃昂公來云。近得融公為旦過堂主。事事如宜。足
副建立之心。居三年如一日也。老人聞而喜曰。此老
人願力所至也。常思菩薩修行。以慰安眾生為本。當
思一切眾生。老者如父。少者為兄弟。一以孝順心而
敬事之。況在法門。有同體之誼。又非其他可比。苟能
以孝順心而敬事之。是則以佛心為心也。梵網戒經。
乃佛之心地法門也。首稱孝名為戒。所謂孝順三寶。
孝順師僧。孝順至道之法。若能受此戒。即入諸佛位。
是即以孝順為戒之本。戒為成佛之本。能行此行。即
是作佛之基。不用別求佛法矣。華嚴經云。菩薩布施
眾生。頭目身肉手足。有來乞者。隨與而去。且自慶曰。
彼來乞者。皆我善知識。為我不請之友。能成就為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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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功德。令我堅固菩提願力。由是觀之。則今十方來
者。皆我不請之友。融公若能以孝順心。恭敬供養。以
滿金剛戒品。為成佛種子。即此一行。全攝眾行。又何
捨此而別有玄玅佛法哉。融公能諦信老人。從此深
心以盡身命。供養十方。堅志不退。即是菩薩以頭目
手足。而施眾生。等無有異。求佛玅道。又何加於此。其
或未然。更將六祖本來無物一語。橫在胸中。久之。一
旦識得自已本來面目。是時則將六祖鼻孔。一串穿
却。乃見拈一莖草。即是巳建梵剎。唯恐十方雲水之
不早至。又何疲厭之有哉。嗟余老矣。愧不能再為六
祖作奴郎。公能體此。即是代老人常轉如是法輪也。
示曹溪沙彌達一
老人逸老匡山。寶林堂主昂公。𢹂沙彌達一。遠來參
謁。老人因示之曰。汝等當思何修何福。生在邊地。得
為六祖兒孫。朝夕親近祖師肉身。如現身說法無異。
何其至愚。如生盲人。不知日光所照已也。汝又何緣。
何幸得老人至。以金篦刮翳。開其盲瞑。始見天日。猶
然不知日光之照也。汝等當思六祖未至黃梅。但新
州一賣柴漢耳。一聞誦金剛經。應無所住一語。頓斷
歷劫生死根株。此豈由教習而然耶。良以佛性種子。
人人具足。未遇緣開發。如種在地。未得雨露之滋耳。
老人一向直示汝等。種種方便。皆得雨之功。但汝等
煩惱根深。難生智種靈苗。今遠來請益。猶是昔潤之
功也。從今要智種發生。則將六祖所悟無住一語。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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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參求。忽然心地發明。是時不但了却歷劫生死。即
六祖鼻孔。盡在你諸人手裏。把住放行。只由自已。如
此便如親侍六祖說法時無異。豈待更要老人打葛
藤。費婆心也。老人雖不在曹溪。汝只將當家一則公
案。說與同參諸沙彌等。人人都要如此做工夫。不可
一念放捨。如此即是老人常住此山。時時為汝諸人
說法也。此事不是兒戲。直要一片死心。下毒手拚命
根做將去。若是朝三暮四。一寒十暴。不但智種不生。
抑恐作焦芽敗種也。如是。不唯辜負老人。實辜負自
已。切不可空過時光。恐大限到來。一失人身。萬劫難
復。汝當深思自勉。勿忽。
示曹溪沙彌方覺
達摩西來。單傳直指之道。衣鉢六傳至曹溪。正法眼
藏。流布震旦。今千餘年。皆云曹溪一脈。如孔門之洙
泗。葢所係法門非輕也。予昔居東海時。每慨禪門寥
落。必源頭壅閼。嘗與達觀大師。議欲往𤀹之。期於匡
廬。未幾予弘法罹難。達師以予不果行。遂先獨往。至
其山。見其僧皆田舍郎也。止於檐下。信宿而歸。未幾。
余即以弘法罹難。 恩遣嶺外。時則以為佛祖神力
所攝也。師候予於江上。謂予曰。某先探曹溪矣。即六
祖復生。不能再振也。予曰。顧願力何如耳。及予度嶺。
居五年庚子。當事者以曹溪護法為心。力致予往。予
至則始於祖庭。及諸三門。百廢齊舉。其僧無論大小。
即諸沙彌。率皆樵兒牧豎。別修禪堂。設為清規。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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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從本業。如是者百餘人。惜乎般若之緣不深。老人
切示以佛法大義。領荷者希。第在威儀之間耳。老人
苦心八年。寺僧闡提作難。老人竟謝去之南嶽。諸沙
彌。如失乳兒。相繼而隨者不絕。如覺侍者。先候於南
嶽。今候於匡山。乃拈香請益。老人哀而謂之曰。汝等
生邊地。不聞三寶名。葢一難也。幸遇老人。為開導。又
何幸也。雖受化有緣。而卒不能深入佛法。是未種般
若之緣耳。汝等念我不忘。則信根既具。而佛法終有
時而入。所謂欲識佛性義。當觀時節因緣。汝今既知
捨離俗纏。脫然方外。此為入道正因。且又親近知識。
知其所難。則不當以妄想狂心。當面錯過。乃是知所
重也。若離俗緣。自以為無拘束。縱浪身心。徒事虗華。
耽玩山水。徒費草鞵錢。竟有何益。豈不為重增業苦
耶。汝今果能拌捨身命。志求大法。為生死大事。參究
向上。趂色力強健。三二十年。直欲發明自性不悟不
止。如此立行。乃是出家正行。方不負老人開導之恩。
亦不負千生萬劫。遇善知識之緣。亦不負出家。親近
六祖肉身。如生前無異。仍須發願。願弘祖道。以救道
場。以存法門之標準。如此操心立志。乃是曹溪的骨
兒孫。若更悠悠度日。執愚自是。以朝名山。禮祖庭。隨
喜道場。此是粥飯庸流。最下品人之行徑。饒汝行盡
名山。依然俗骨凡胎。毫無進益。豈不辜負自已。百千
萬劫之大因緣耶。汝諦思惟。慎無自誤。
題門人超逸書華嚴經後
此葢余壬寅孟冬。在寶陀山。題門人超逸。為弟子實
性補書華嚴經後。述其發心始末因緣也。余自蒙
恩度嶺。說法五羊。教化數年。緇衣中篤信歸依者。唯
菩提樹下數人而巳。數人中唯逸公與實性二人。同
志同行。同發大心。書大法性。不及半。遂蚤夭。獨逸竟
其業。噫。唯此不獨發心之難。即巳發心。而能有緣。遂
其志願者。尤更難也。故我世尊於法會中。歷言信法
之難。如云假使劫燒。擔負乾草。入中不燒。是不為難。
我滅度後。若持此經。為一人說。是則為難。由是觀之。
又不獨為信法之難。而持法之難。更有難於萬萬者
矣。顧此南[奧-釆+米-大+ㄎ]居海徼。其俗與中國遠。佛法始自達摩
航海。昔憩五羊。而跋陀大師。持楞伽來。先開戒壇於
法性寺。既而智藥大師。植菩提樹於壇側。為六祖大
師前茅。幾百年而跋剌三藏。持楞嚴經至。宰相房公。
為筆授時。則盧公起於樵斧間。佛法亦自唐始盛。其
根發於新州。暢於法性。𤀹於曹溪。散於海內。是知文
化由中國漸被嶺表。而禪道實自嶺表達於中國。此
所以相須為用。為度世之津梁耳。予度嶺巳十有二
年。憫祖道之荒穢。振曹溪之家風。以罪朽之身。以當
百折之鋒。可幸無恙者。六年於茲。賴佛祖之寵靈。諸
凡有序。草創法道之初。時在法會親炙於余者。獨超
逸通炯二人而巳。此足見教化之難。而得人誠難之
難也。逸自禮余。余往雷陽。走瘴鄉。理曹溪。往來奔走
無甯日。逸乃謹謹奉教。閉門却埽。書華嚴大經。以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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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課。且以餘力。求六祖戒壇故址。收贖而重新之。暇
則率諸同志。結放生會。每月有常期。漸達海濵。遵為
法式。實余唱之。而逸輩能衍之也。今余苟完祖庭。冀
休老以了餘生。逸又從余以遨遊盡生平。唯是不獨
發心之始難。而更成終之難也。然古所難而公獨易。
此非多世善根。於般若緣厚者。何易至此哉。回視實
性一息不來。便成永劫。即今求其見聞隨喜。現前種
種殊勝之緣。豈可復得。是則發心同而夙願異。故生
死殊途。幽冥永隔。吾徒有志於生死大事者。於此足
以觀感矣。以逸與性。同時請益書此經。其讚法之辭。
具於前部之首。今於逸所書。不得贅譚。獨申發心畢
竟始終之難如此。
題實性禪人書華嚴經後
我世尊毗盧遮那如來。初成正覺。於菩提場。演大華
嚴。名曰普照法界修多羅。說一切諸佛所證眾生自
性法門。故曰奇哉奇哉。一切眾生。具有如來智慧德
相。但以妄想顛倒執著。而不證得。若離妄想顛倒。則
一切智。無師智。自然現前。又曰。吾今於一切眾生身
中。成等正覺。轉大法輪。是以此經所詮。純以一味平
等大智。圓照法界為體。以一切聖凡依正。有情無情。
悉皆同等。一切眾生所作業行。不出諸佛自性法身。
一切妄想無明。貪瞋癡愛。皆即諸佛所證真如實智。
一切山河大地。鱗甲羽毛蠢動蜎飛。皆即毗盧遮那
普現色身。是知吾人日用。折旋俯仰。欬唾掉臂。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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飲食起居。皆即普賢玅行。不出毗盧遮那如來海印
三昧也。何況修習正行。而作白業者乎。第吾人日用
而不知耳。悲夫人者。迷此本有智慧。無明業流。沈淪
生死。往來六道。備受諸苦。不知其幾百千億。恒河沙
數世界。微塵劫矣。曾不自知返省。故我大師。以平等
大悲。捨自性法樂。出現世間。挺身三界。而開導之。深
入火宅。如長者之捄諸子也。然父之於子。其心不止
苟免災患而巳。實望全付家業。此本懷也。故先最初。
即說此經。頓示平等法界。直指眾生自性法身。令其
頓得無量法樂。故曰。譬若一微塵中。具含大千經卷。
書寫三千大千世界中事。有一智人。明見於中。遂剖
破微塵。出此經卷。拈示眾生。轉為利益。且一微塵者。
眾生妄想之心也。大千經卷者。乃眾生自性功德也。
明眼智人。乃諸佛菩薩大悲主也。剖微塵者。乃破諸
人妄想顛倒也。剖微塵之方。即諸佛所說一切經法
也。然法有頓漸。其餘諸經。皆漸剖之。此華嚴經。乃頓
剖之方。示諸佛所證廣大佛法寶藏。欲令眾生一眼
便見。一念頓得無量受用也。由是觀之。則吾佛之恩
德與眾生者。豈淺尠哉。嗟乎。自有佛法以來。此經流
布寰區。見聞不少。求其能知諸佛恩德者。幾何人哉。
吾佛滅度之後。從上諸祖傳佛心印。直指眾生佛性
者。皆我慈父克家之子也。唯我菩提達摩大師。特為
此事。航海而來此土。少林面壁。冷坐九年。被人毒害
數四。唯得二祖一人。即便抽身西去。六傳至我大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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禪師。起於樵斧之中。一聞經語。便走黃梅。負舂腰石。
竟得衣[犮/皿]南來。然被惡人加害不一。避難於獵人隊
中。十有七年。後際因緣時至。聊借風旛一語。震動人
天。始得剃髮披衣於法性菩提樹下。說法於曹溪源
頭。千七百員知識。從此一派流出。惟此廣大功德。皆
從我大師忍苦一念中來。豈非法王忠臣。如來慈父
真子者乎。至今授戒之壇基尚在。埋髮之道樹猶存。
凡在覆蔭之下。靡不安然於葢載之間。食大師之食。
衣大師之衣。求其知大師之恩。思大師之苦者。無一
人矣。悲夫。是可謂日用而不知也。余忝在大師末法
弟子列。弘法罹難。放遣雷陽。丙申度嶺過曹溪。瞻謁
大師。道骨儼然如生。慨其法道寥落。風俗隳頹。泣數
行下者久之。乃之戍所。是秋歸會城之青門壘壁間。
明年春。饑癘之死。白骨蔽野。收而之者萬計。乃為
津濟道場。延諸僧眾。越明年戊戌。荷戈之暇。乃引樹
下弟子數輩。為說無常苦空之法。既而註楞伽寶經
成。為其開示。又往樹下。為諸沙彌說四十二章經。則
聽者日益眾矣。弟子超逸實性。執香作禮而白余。願
手書華嚴經一部。以作苦海津梁。予為歡喜讚嘆。二
弟子即閉戶焚香。始於萬歷庚子。執筆首事。越明年
辛丑。實性奄忽而逝。所書經止二十七卷。其祖超珍。
復命實性之師明沾。究竟卒業。滿此勝緣。嗚呼。悲夫。
眾生流浪苦趣。往來六道者。如塵沙劫波。於中能遇
佛法。能發信心者。政若大海一眼之龜。值浮木孔。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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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得哉。今實性生此末法。仗此勝因。不動步而遊華
藏之天。一投筆即覩剎塵海會。覲毗盧於當下。圓行
海於多劫。即巳生非虗生。死非浪死矣。何況乘此津
梁。而遊不死不生之鄉者乎。壬寅孟冬。余將有雷陽
之行。超珍持性所書經至。乞子一言以紀其事。余冀
後之見聞者。因之而發信心。但能一念回光。即出曠
劫生死。是則實性。又以一毛端頭。出生廣長舌相。而
說眾生自性法門。不減毗盧遮那坐菩提樹。即此便
是法身常住也。
題曹溪諸沙彌書華嚴經後
大哉法界之經也。惟我本尊盧舍那佛。初成正覺。坐
阿蘭若法菩提場。金剛心地。入海印三昧。稱性所演
圓融無礙。廣大威德。自在法門。七處九會。不起而昇
圓滿十身。星羅法界。塵剎眾生。依正齊說。熾然無間。
不可思議之法也。曹溪六祖大師。秉單傳心印。西來
衣[犮/皿]。留鎮此山。是即法菩提場金剛地也。肉身現在。
是即舍那法身常住也。鐘鼓音聲。朝夕無間。是即剎
塵熾然說法也。嗟乎。其徒在座。如盲如聾。是為覿面
錯過久矣。予往蒙 聖慈。以萬里調伏。恩大難酬。因
誓捨此身。重整道場。為圖報地。諸弟子輩。全不知有
此事。無異聾瞽。予因選諸童蒙沙彌。教以習字。書寫
華嚴尊經。意將仗此大法因緣。以作金剛種子。果不
數年間。發心書者。可期十人。堂主昂公。乃昔所延教
師也。持來匡山。予見而歎曰。此即剖一微塵所出之
[052-0828a]
經也。觀其點畫。皆從金剛心中流出。況有最小沙彌。
願剌血而書之者。斯即吾佛所說。無師智。自然智。現
在前矣。予感激含涕。惜予不能為諸沙彌作究竟導
師耳。雖然。惟此即予心血所灑。若自茲以往。見聞隨
喜。發心興起。緣緣無盡。至未來際。將令曹溪弟子。人
人入此法門。即塵說。剎說。眾生說。熾然常轉此法也。
斯即舍那現在說法。六祖常住此間。即予死不朽矣。
欣躍何如。敬書始起因緣。以示來者。為發心地。又為
老人廣長舌也。
題曹溪沙彌血書普賢行願品
予往住曹溪。中興祖道。作養諸沙彌冀不墜西來之
業。不十年間。似有改觀。眾中沙彌某。發心剌血書寫
普賢行願品。以為終身誦持。老人喟然而歎曰。沙彌
識法者也。乃能剌血書寫此經。行此難行之大事。葢
法界緣起。不分迷悟。不屬聖凡。但有弘為。皆歸真際。
所謂山河大地。共轉根本法輪。鱗甲羽毛。普現色身
三昧。況此身血。從法界流滴入此經。豈不稱真法性
者乎。沙彌苟以如是書寫。如是持誦。盡命不懈。則心
心不出普賢行海。步步不離華藏道場。但當諦信不
疑。此外別無佛法。如是。則老人如法界而稱歎。亦未
能盡功德之量。如其自昧本心。動與法違。縱親見願
王。猶然重增業識耳。
常住清規
大師入山自二十八年九月二十日到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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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月初七日始。至初九日止。三日在殿精選合寺大
小僧行諷經讀書。初九日設立法華堂。卯時鳴鐘三
通。齊赴 佛殿。擺設不許延遲。仍要褊衫整齊。各帶
法華經一部。少則二人共之。俱在一時完備。不許違
誤。十三日設立義學三處。
* 東廊館十月十三日午時開
* 西廊館十月十三日寅時開
* 延壽館十月十三日巳時開
曹溪寶林禪堂十方常住清規
惟我六祖大師。說法曹溪。天下衲子歸之。祖設安居。
以容廣眾。此禪堂之設。最初之始也。至百丈大師。立
律條以約多人。此清規創初。所由立也。自此凡天下
叢林。皆有禪堂。以行清規。名為十方常住。雖千萬指。
如一人之身。頭目手足之相須耳。惟曹溪禪堂。自
六祖之後。今千年矣。久而遂廢。凡本寺僧徒。分煙散
火。居止不一。而清規不行。即十方衲子。禮 祖而至
者。茫然無歸。雖有祖庭之設。無復清修之業。甚至不
異編氓。豈禪源根本之地焉。老人蒙 聖恩度嶺。承
當道護法盛心。不忍 祖庭之零落。命寺僧延予。以
整理之。予至則苦心一志。以中興 祖道為心。除修
殿宇乃清寶林舊址。僧房填塞。遂捐資別買空地。移
僧房七所。闢成一區。復立內禪堂一座。以安常住僧
眾。立外堂一座。接納十方往來。除常住香燈外。別捐
已資。贖紫筍莊田。山園地土。以為供贍。名為十方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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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安居既就。四事既周。恐居是堂者。不能律身進道。
及堂中主者。不諳古德清規。事有差舛。言行乖違。有
壞法門。不唯有辜創立之心。實負龍天護法之意。凡
日用事宜。略設條例如左。賓主各宜遵守。以圖永久
光揚祖道。庶使法門不墜。道業可成。老人仰續 六
祖如綫之脈。亦稍攄其本願矣。凡我弟子。務宜守之。
慎勿輕忽。
* 佛說常住有二種。一常住常住。即今之寺。立住持以主之。稱曰長老。為一寺領袖。一十方常住。即今之禪堂。立堂主以主之。為十方領袖。故居是堂者。無論內外。皆稱十方。以發心修行。志超方外。非世俗比也。其清規禮法。如住持例。但住持與眾僧。有上下之分。若主禪堂法食均等者。則有師資之分。稱曰堂頭。如今之少林。若但掌禪堂事務。稱曰堂主。與眾有賓主之分。即今之諸方。凡在堂之僧。日用助道。四事因緣。皆實賴之。叢林一切大小事務。皆仗荷之。眾皆拱手而巳。非細事也。是須遞相恭敬。內外和合。以道為懷。勿妄生議論。以求過端。所處禮法清規。自有定例。務安分守成。勿妄增減。
* 禪堂之設不輕。堂主之任甚重。以十方眼目。指矚一人。直須言行端潔。以副眾望。故居是任者。務秉慈悲心。廣大心。軟和心。忍辱心。謙下心。以菩薩修行心。如橋梁。如大地。方堪荷負眾生。乃稱玅行。故凡日用飲食。與眾同甘苦。不得私自偏眾。滴水莖菜。以眾為
[052-0829a] 心。不得專任已意。以取譏謗。眾僧有過。當白堂中板首。婉言方便處之。不得遽出暴言麤語。任情呵責。不得苛刻佃民。以招怨謗。凡一應執事。務要斟酌賢否。不得妄用匪人。常住錢穀。當撙節浮費。不得過用。若係當用。宜與板首。預先商確可否。查書記簿。明開支銷。不得專任已意。
* 堂中歲計。即常住租課。每年不足三分之一。所欠甚多。並無實法。但憑大眾修行。以感龍天外護。俱在堂主一肩募化。萬一不足。大眾只宜同甘淡薄。不得過求豐美。妄貸債負。以累常住。
* 作務行人。苦心勞力。終歲辛勤。冬夏二季。必須量給單布。以助道心。但常住歲計不足。實難定規。是在堂主多方設處。否則不能以安行人。其堂中在單僧眾。理宜均等。但力所不及。勢難措辦。貸則返累常住。難以持久。若就八月會中。緣難一定。抑恐預有借辦。當即填還。今照所有施利。先除還所負。餘則斟酌多寡。量散堂中。以助道緣。難為定例。若更有餘者。存[貯-丁+一]以實常住。不致空虗。庶可持久。儻有施主專意布施。隨所發心。不屬常例。
* 堂中歲計。全在八月會中。施主齊集。所有齋僧布施。米則入庫。其有銀兩。當立櫃一具。簿一扇。書記請公正一人同掌。其有折米銀兩。即當據實眼同登簿。不得移作本色乾沒。其辦齋銀兩。亦登入簿儲積。日逐當眾支用。書記別登支銷簿。以備稽查。堂主不得
[052-0829b] 私自出入。其有念經拜懺銀兩。亦登入簿。以待會罷通融散眾。堂中不得執為已有。以在道場內外一力。故不得專。若外有送茶果之資。係堂主者。堂主自收入已。有送堂中者。及榜疏佛事等頃。是在堂中專執。施主專心。則聽公取。如越例而爭者。準清規例。據其所爭。照數倍罰。辦齋一供。如不遵者。不共住。
* 堂中坐單僧眾。俱係作養。本寺僧徒。離居不遠。切近親朋。但恐熟處難忘。不得時常託故回房。縱意妄為飲酒博奕。遊蕩嬉戲。或酣醉到堂。觸穢神明。輕欺禮法。犯者堂主白板首。重者不共住。輕者當眾罰跪香一炷。懺悔改過。若不遵者。亦不共住。
* 在堂僧眾。皆老人作養。以光 祖道。唯以修行為心。各宜謹守戒法。調練三業。制伏過非。勿使造業。不得聚首妄生議論。蠱惑正人。以啟事端。或勾引匪人。破壞常住。盜取什物。違者與犯者同坐。
* 堂中一切事務。及歲計周支。俱在堂主一力擔荷。以一人而肩眾事。誠難一一恰好。倘有差失。大眾亦當體亮。念其勞苦。不得求全責備。妄指過端。以生別議。若果有過差。當會同板首。就方丈中茶話。欵敘諫正。不得遽發麤言。以傷道體。
* 凡十方遠到衲子。俱在外堂旦過寮安歇。必須入堂問訊。板首即當領眾回禮敘謝。知賓欵茶。不得坐慢。取辠十方。若是知識法師。及高賢衲子。即白堂主。當延入內堂寢室安居。或經冬夏。務盡心恭敬供養。
[052-0829c] 大眾朝夕咨請法要。不得輕慢。以增罪過。若在旦過寮。借歇三五日者。其齋食皆出內庫。堂主務要時常經心檢點。勿使缺乏。當立寮主。以司接納。若內堂遇有辦齋。次堂亦當普請。
* 禪堂事務至簡。租課只就板首催取。或堂主親徵故執事不必多立。但知客一人。必不可少。以應答往來賓客。接待十方衲子。此職務在得人。如缺其人。即以堂中直日僧代管。客至必須欵留待茶。若施主專至者。必白堂主禮待。勿退信心。若十方衲子。亦須辨白賢愚。勿輕去留。
* 叢林公務。有事不分內外。一例普請。此天下古今之通規也。今本山道糧則施主親齋。莊租則佃民自送。打柴則行人入山。此外無多勞役。唯有溪邊運柴。園中料理蔬菜而巳。如遇普請堂中。止留直日一人看堂。其餘齊赴。不得躲避。違者罰跪香一炷。
* 天下叢林。無論內外。法屬同體。而在堂者。賴行人以助道業。行人施力用以資修行。其實勞者居多。非道心堅固者。不能久甘苦行。大段非世俗役使者比也。凡係常住公務。而禪堂板首。領眾指點作為。一一皆聽。不許抗違。若各人私事。非係熟情。不得私自驅用。即有務下行人叢雜。或致喧爭。及過費食物。或偏眾飲食。犯種種過者。先有典座。聽其約束。如不和合。聽堂主處分。照清規例。去留任理。堂中儻見有過者。亦當白堂主治之。不許徑自麤言辱詈。以致諍論。以
[052-0830a] 行人可否。皆堂主通達其情。非一偏可據。故其莊民。非公事不得擅用。
* 安務下行人。專在堂主檢點。安留堂中。不得私情。強留親友。恐有不法。破壞常住。以累舉者。事發有犯連坐。
* 在堂皆係作養本寺僧徒。今見叢林有緒。規模可觀。或有本寺後進之徒。素無德行。不服受業師長教訓。希圖安閒快意。假以入堂為名者。決不許入。或巳入堂。不守清規戒律。任情狂為。不隨眾禮誦。專一養嬾。或不時在外。仍行飲酒茹葷。全無慚愧。只託虗名。不務實行。攪羣亂眾者。堂中板首悅眾。請堂主同白住持。頭首。即遣出堂。不許久留。以傷眾德。如不遵者。住持當以法治。慎勿狥情。養成後害。
* 天下叢林。自有百丈清規。永為成法。伹本山禪堂。名雖十方。非諸方比也。以老人入山之初。切念 祖道衰微。僧失本業。老人志在中興。以人材為本。故始捐束修。以教習沙彌。及披剃則建禪堂以教修行。捐衣資以置供贍。種種苦心作養。無非上為 六祖。以續道脈。下接十方。以光叢林。今奈老人薄德。不能以滿本願。中道棄置而去。則立十方堂主。以代老人之勞。但一應所用。欠缺尚多。堂主縱體老人之心願。亦無老人之道力。恐有缺漏。不能周至。本寺頭首執事。耆舊大眾。各宜體亮。當念 祖庭。無禪堂。不足稱道場。無堂主。不能接十方。保多眾。若屬本寺。未免狥俗。
[052-0830b] 則不久而廢。是故本山與堂主。有賓主之義。各當以道為懷。賓主各盡其禮。不得任意苛責。以傷和合。則有壞叢林。以負老人建立之意。獲罪六祖。取譴 龍天。是當謹戒。
右上條件甚多。不能備悉。即此所列事宜。雖非古規。
乃切救時弊。就此寶林道場。苟能一一遵而行之。則
祖道之興。在此舉矣。幸勿視為尋常。輕而忽之。有負
建立之心也。凡在堂者。各宜勉之。
萬歷四十一年。十一月。十二日。中興曹溪寶林禪堂。
憨山老人。德清。書於十方常住。
憨大師曹溪中興錄序
歲庚子。余備兵南韶。念曹溪末法之湮。而佛界之幾
為廛闠也。悉逐諸屠酤亡賴。及所畜雛豚鴈鶩之屬。
戒僧徒永斷酒肉。即客至啜茗。或飯蔬食。庶幾稱清
淨道場。以無為肉身菩薩。慁造累劫。阿鼻惡業。諸僧
徒始而懍懍。既乃讚歎踊躍。若出湯火。而沃以清泠。
語具余粤遊草中。是時憨山大師。方演法五羊。遠近
緇素。仰若龍象。余將以入賀萬壽。行慮諸僧徒業習
難洗。末法且終就湮。就請大師來主是山。余從五羊
面叩之。謂寶林一片地。千古一大事因緣。非師孰與
肩任。師唯唯。送余及靈洲而別。迄今辛酉。余復以籌
海之命。入粤過寶林。荏苒二十餘年。真屈伸臂頃。而
師之去寶林。且八年所矣。睹所更建。條布犁然肅穆。
僧徒皆循循。披緇諷唄。視昔犢鼻荷鋤酣飽。目不識
[052-0830c]
之無字。巳恍若奪胎蛻骨。在三生前者。其跂慕師而
冀旦夕復來。不啻赤子之慕慈母。因索余數行。走匡
廬。強要師。無何。余蒙 聖恩。召還陪都。歸舟薄清溪。
未及曹溪者三舍。寺僧以師尺一。並所纂曹溪實錄
來。發函而首以夢幻泡影語相質。葢深有感於塵世
去來離合之無常也。及繙閱實錄。則種種皆有為法。
夫既云入妄想中。種種皆幻。則寶林曹溪亦幻。即梵
宇遺蛻衣[犮/皿]等。當無不幻焉。用此科條森列。米鹽纖
細。以煩僧徒。且實錄中。不以常住法為僧徒律令乎。
一切有為。皆常住法。而所云夢幻泡影。則不住法也。
夫有常住而後可以不住。有不住而後可以常住常
不住。有常住常不住。而後可以無住無不住。惟常住
而諸夢幻空不礙有。惟常不住而後諸法有不礙空。
諸僧徒由不敢侮法。入不泥法。斯於我師所纂實錄。
所譚夢幻。與所感去來離合空有。相攝而不相礙。是
即佛祖本來之旨。亦古德無盡之旨。余且與師向夢
幻泡影中權住幾劫。更作商量。師其函為一轉語報
余。天啟壬戌孟秋南京光祿寺少卿西浙祝以幽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