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r0179 金剛經靈驗傳-日本-淨慧 (master)



金剛般若經靈驗傳卷下



李岡


[003-0518a]


唐兵部尚書李岡。得疾暴卒。唯心上煖。三日復蘇云。
見一人引見大將軍。蒙令坐。索案看云。錯追公。有頃
獄卒擎一盤來。中置鐵丸數枚。復舁一鐺放庭中。鐺
下自然火出。鐺中銅汁湧沸。煑鐵丸赤如火。獄卒進
盤。將軍以讓岡。岡懼云飽。將軍吞之。既入口。舉身洞
然。又飲銅汁。身遂火起。俛仰之際吞並盡。良久復如
故。岡乃前問之。答云地下更無他饌。唯有此物。即吸
食之。若或不飡。須臾即為猛火所焚。苦甚與此。唯與
寫佛經十部。轉金剛經千卷。公亦不來。吾又離此。岡
既復生。一依所約。深加敬異出報應記


智藏



梁智藏。吳郡人。住鍾山開善寺。遇相者謂曰。法師聰
明葢世。惜命不長。止三十一耳。時年二十有九。於是
罷講。探經藏得金剛經。竭誠誦讀禮佛懺悔。晝夜不
輟。至期忽聞空中聲曰。汝壽本盡。以般若功德力得
倍壽矣。後見前相者。驚異莫測。藏陳其故。始知經力
不可思議出緇門崇行錄


李丘一



唐李丘一。好鷹狗畋獵。萬歲通天元年任楊州高郵
丞。忽一旦暴死。見兩人來追。一人自云姓叚。時同被
追者百餘人。男皆著枷。女即反縛。丘一被鎖前驅。行
可十餘里。見大槐樹數十。下有馬槽。叚云。五道大神
每巡察人間罪福於此歇馬。丘一方知身死。至王門。
叚指一胥云。此人姓焦名䇿。是公本頭。遂被領見。王
[003-0518b]
曰。汝安忍無親。好殺他命以為已樂。須臾即見所殺
獸禽皆為人語云。乞早處分。焦䇿進云。丘一未合死。
王曰曾作何功德。云唯曾造金剛經一卷。王即合掌
云。冥間號金剛經最上功德。君能書寫其福不小。即
令焦䇿領向經藏令驗。至一寶殿。眾經充滿。丘一試
抽一卷。果是所造之經。既迴見王。知造有實。乃召所
殺生類。令懇陳謝。許造功德。丘一依王命。願寫金剛
經一百卷。眾歡喜盡散。王曰於去。焦䇿領出城門云。
盡力如此。豈不相報。丘一許錢三百千。不受。與造經
二十部。至一坑。䇿推之。遂活。身在棺中。唯聞哭聲。巳
三日矣。驚呼人至。破棺乃起。旬日寫經二十卷了。焦
䇿來謝。致辭而去。尋百卷亦畢。揚州剌史奏其事。勅
加丘一五品。仍充喜州招討使出報應記


于昶



唐于昶。天后朝任并州錄事參軍。每至一更後即喘
息流汗。二更後愈。妻柳氏將召醫工昶密曰。自無他
苦。但晝決曹務。夜判冥司事。力不任耳。每知有災咎。
即陰為之備。都不形言。凡六年。後丁母難。持金剛經。
更不復為冥吏。因極言此功德力。令子孫佩轉。後為
慶州司馬。年八十四將終。忽聞異香。非代所有。謂左
右曰。有聖人迎我往西方。言訖而沒出報應記


裴宣禮



唐裴宣禮。天后朝為地官侍郎。常持金剛經。坐事被
繫。宣禮憂迫。唯至心念經。枷鎻一旦自脫。推官親訪
[003-0518c]
之。遂得雪免。御史任植同禁。亦念經獲免出報應記


吳思玄



唐吳思玄。天后朝為大學博士。信釋氏。持金剛經日
兩遍。多有靈應。後稍怠。日夜一遍。思玄在京病。有巫
褚細兒言事如神。星下祈禱。思玄往就見。細見驚曰。
公有何也。鬼見皆走。思玄私負知是經。乃倍加精勵
日念五遍。兄疾。醫無効。思玄至心念經。三日而愈。思
玄曾於渭橋見一老人。年八十餘。著麤縗服。問之曰。
為所生母也。思玄怪之。答曰。母年四十三時。有異僧
教云。汝欲長壽否。但念金剛經。母即發心口念兩遍。
本一百七十。及鄰母誦過百歲。今遵母業巳九十矣
出報應記


薛少殷



河東薛少殷。舉進士。忽一日暴卒於長安崇義里。有
一吏持牒云。大使追引。入府門。既人見。官府即鮮于
叔明也。少殷欲有所訴。叔明曰。寒食將至。何為鏤雞
子食也。東面有一僧。手持寶塔扇雙開。少殷巳在其
中。叔明曰。日某方欲上事和尚。何為救此人。乃迫而
出。令引少殷見判官。及出門之西院。閽者入白。逡巡
聞命素服乃入。所見乃亡兄也。敘泣良久曰。吾以汝
未成名。欲薦汝於此。分主公事。故假追來。非他也。少
殷時新婚。懇不願住。兄曰。吾同院有王判官。職居西
曹。汝既來此。可以一謁而去。乃命少殷於西院見之。
接待甚厚。俄聞備饌。海陸畢備。未食。王判官忽起顧
[003-0519a]
見。向者持塔僧曰。不可食。食之則無由歸矣。少殷曰
飢甚奈何。僧曰唯蜜煎姜可食。乃取食之。而王判官
竟不至。僧曰可去矣。少殷復出。詣兄泣且請去。兄知
不可留。乃入白官府。許之。少殷曰。既得歸人間。願知
當為何官。兄曰此甚難言。亦何用知之。懇請乃召一
吏取籍尋閱。不令見之。曰汝後年方成名。初甚當極
西得之。次歷畿赤簿尉。又一官極南。此外吾不得知。
臨別。兄曰。吾舊使祇承人李俊。令隨汝去。有危急即
可念之。既去。每遇危際皆見其僧前引。少殷曰。弟子
素不相識。和尚何乃見護如此。僧曰。吾為汝持金剛
經故相護爾。雅醒具述其事。後年春果及第。未幾授
秘書省正字。充和蕃判官。及迴改同官主簿。秩滿遇
趙昌為安南節度。少殷與之有舊。求為從事。欲厭及
南之官。昌許之曰。乘遞之鎮未暇有表。至江陵。當以
表請。及表至。少殷尋以丁母憂。服除。選授萬年縣尉。
時青淄卒吏與駙馬家僮鬪死。京兆府不時奏德宗
赫怒。時少殷主戒唐。一日乃貶高州雷澤縣尉。十餘
年備歷艱苦。而李俊常有所護。及順宗嗣位。有詔收
錄貶官。少殷移至珪陽。與貶官李定同行過水勒馬。
與一從人言。即李俊也。云某月日巳足。拜別而去。少
殷曰。吾兄言官止於此。李俊復去。將不久矣。李定驚
慘其事。因問。具以告之。數日而卒出前定錄


盧弁



盧弁者。其伯任湖城令。弁自東都就省。夜宿第二谷。
[003-0519b]
夢中見二黃衣吏來追。行至一所。有城壁。入城之後。
欲過判官。屬有使至。判官出迎。吏領住一舍下。其屋
上有蓋。下無梁柱。下有大磨十枚。磨邊有婦女數百。
磨恒自轉。牛頭卒十餘。以大箕抄婦人置磨孔中。隨
磨而出。骨肉粉粹。苦痛之聲所不忍聞。弁於眾中見
其伯母。即湖城之妻也。相見悲喜。各問其來由。弁曰
此等受罪云何。曰坐妬忌以至於此。弁曰為之奈何。
伯母曰汝素持金剛經。試為我誦。或當滅罪。弁因持
經。磨遂不轉。受罪者小息。牛頭卒持叉來弁所。怒曰
何物郎君來此誦經度人作事。弁對曰。伯母在此。卒
云。若惜伯母。可與俱去。弁遂將伯母奔走出城。各歸
就活。初弁唯一小奴同行。死巳半日。其奴方欲還報。
會弁巳蘇。後數日。至湖城。入門遇伯設齊。家人見弁
驚喜還報。伯母迎執其手曰。不遇汝。當入磨中。今得
重生。汝之力也出廣異記


鉗耳含光



竺山縣丞鉗耳含光者。其妻陸氏。死經半歲。含光秩
滿從家居竺山寺。有大墩。暇日登望。忽於墩側見陸
氏。相見悲喜。問其死事。便爾北望。見一大城。云所居
在此。邀含光同去。入城。城中屋宇壯麗。與人間不殊。
傍有一院。院內西行有房數十間。陸氏處第三房。夫
婦之情不異平素。衣玩服具亦爾。久之日暮。謂含光
曰。地府嚴切。君宜且還。後日可領兒子等來。欲有所
囑。明日不煩來也。及翌日。含光又往。陸氏見之。驚愕
[003-0519c]
曰。戒卿勿來。何得復至。頃之有緋衣吏。侍從數十人
來入院。陸氏令含光入牀下。垂氈至地以障之。戒使
勿視。恐主客有犯。俄聞外呼陸四娘。陸氏走出。含光
初甚怖懼。後稍竊視。院中都有二十八婦人緋衣。各
令解髻。兩兩結投釜中。冤楚之聲聞乎數里。火滅乃
去。陸氏徑走入房。含光見入。接手牀上。良久悶絕。既
窹。含光問平生齋菜誦經念佛。何以更受此苦。答云
昔欲終時有僧見詣令寫金光明經。當時許之。病亟
草草遂忘遺囑。坐是受妄語報。罹此酷罰。所欲見兒
子者正為造金光明經。今君巳見。無煩兒子也。含光
還家。乃具向諸子說其事。悲泣終夕。及明。往視巳不
復見。但荒草耳。遂貨家產得五百千。剌史巳下各有
資助滿二千貫文。乃令長子載往五臺寫經。至山中
遍歷諸臺。未有定居。尋而又上臺山路之半。遇一老
僧謂之曰。寫經救母。何爾遲廻。留錢於臺。宜速還寫
金剛經也。言訖不見。其子知是文殊菩薩。留錢而還。
乃至舍寫經畢。上墩又見地獄。因爾直入。遇閉門。乃
扣之。門內問是誰。鉗耳贊府即云是我。久之有婦人
出曰。貴閤令相謝寫經之力巳得託生人間。千萬珍
重。含光乃問夫人何故居此。答云。罪狀頗同。故復在
此爾出廣異記


王陀



唐王陀。為陰陽府果毅。因病遂斷葷肉。發心誦金剛
經。日五遍。後染瘴疾。見群鬼來。陀即急念經。鬼聞便
[003-0520a]
退。遙曰。王令追汝。且止誦經。陀即為歇。鬼悉向前。陀
乃昏迷欲絕。須臾又見一鬼來云。念經人。王令權放
六月。既寤。遂一心持誦。晝夜不息。六月雖過。鬼亦不
來。夜聞空中有聲呼曰。汝以持經功德。當壽九十矣。
竟如其言出報應記


王令望



唐王令望。少持金剛經。還卭州。臨溪路極險阻。忽遇
猛獸。振怖非常。急念真經。猛獸熟視。曳尾而去。流涎
滿地。曾任安州判司。過楊子江。夜風暴起。租船數百
艘相接盡沒。唯令望船獨全。後終亳州譙令出報應記


何澋



唐何澋。天授初任懷州武德令。常持金剛經。至河陽
水漲橋倒。日巳夕。人爭上船。岸遠未達。欲沒。澋懼。且
急念經。須臾近岸。遇懸蘆。攀緣得出。餘溺死八十餘
出報應記


張玄素



唐張玄素。洛陽人。少持金剛經。天授初任黃梅宰。家
有厄難。應念而消。年七十遘疾。忽有華蓋垂空。遂澡
浴與家人訣別。奄然而卒出報應記


田氏



易州參軍田氏。性好畋獵。恒養鷹犬為事。唐天寶初
易州放鷹於叢林棘上。見一卷書。取視之。乃金剛經
也。自爾發心持誦。數年巳誦二千餘遍。然畋獵亦不
輟。後遇疾暴卒數日。被追至地府。見諸鳥獸周廻數
[003-0520b]
畝。從已徵命。頃之隨到。見王問罪何多也。田無以對。
王令所由領往推問。其徒十人至吏局。吏令啟口。以
一丸藥擲口中。便成烈火遍身。須臾灰滅。俄復成人。
如是六七輩。至田氏。累三丸而不見火狀。吏乃怪之。
復引見王。具以實白。王問在生作何福業。田氏云。初
以畋獵為事。王重問。云。在生之時。於易州棘上得金
剛經。持誦巳二千餘遍。王云。正此滅一切罪。命左右
檢田氏福簿。還白如言。王自令田氏誦經。纔三紙。廻
視庭中。禽獸並不復見。誦畢。王稱美之云。誦二千遍。
延十五年壽。遂得放還出廣異記


李惟燕



建德縣令李惟燕。少持金剛經。唐天寶末。惟燕為餘
姚郡參軍。秩滿北歸。過五丈店。屬上虞江埭塘破水
竭。時中夜晦瞑。四廻無人。此路舊多劫盜。惟燕舟中
有吳綾數百疋。懼為賊所取。因持一劒至船前誦經。
三更後見堤上兩炬火自遠而至。惟燕疑是村人衛
已。火去船百步便却復廻。心頗異之。愈益厲聲誦經。
亦竊自思云。火之所為。得非金剛經力乎。時塘水竭
而塘外水滿。惟燕便心念塘破當得水助。半夕之後
忽聞船頭有流水聲。驚云塘闊數丈何由得破。久之
稍覺船浮。及明河水巳滿。對船所一孔大數尺。乃知
誦金剛經之助云。惟燕弟惟玉。見任處州別駕。見其
兄誦經有功。因效之。後泛舟出峽。水急櫓折。船將欲
敗。乃力念經。忽見一櫓隨流而下。遂獲濟。其族人亦
[003-0520c]
常誦金剛經。遇安祿山之亂。伏於荒草。賊將至。思得
一鞋以走。俄有物落其背。驚視乃新鞋也出廣異記


孫明



唐孫明者。鄭州陽武人也。世貧賤。為盧氏莊客。善持
金剛經。日誦二十遍。經二十年。自初持經便絕葷血。
後正念誦次。忽見二吏來追。明意將是縣吏。便縣去。
行可五六里。至一府門。門人云。王巳出巡。吏因閉於
明空室中。其室從廣五六十間。蓋若蔭雲。經七日。王
方至。吏引明入府。王問汝有何福。答云持金剛經巳
二十年。王言此大福也。顧謂左右曰。昨得祇洹家牒。
論明念誦勤懇。請延二十載。乃知修道不可思議。所
延二十載以償功也。令吏送還舍。其家殯明巳畢。神
雖復體。家人不知之也。會獵者從殯宮過。聞號呼之
聲。報其家人。因爾得活矣。天寶末。明活巳六七年。甚
無恙也出廣異記


三刀師感應傳中巳雖載之。詳略不同。故再揭之



唐三刀師者。俗姓張。名伯英。乾元中為壽州徤兒。性
至孝。以其父在頴州。乃盜官馬往以迎省。至淮陰。為
守遏者所得。剌史崔昭令出城腰斬。時屠劊號能行
刀再斬。初不傷損。乃換利刀罄力砍。不損如故。劊者
驚曰。我用力砍至其身。則手懦。不知何也。遽白之。昭
問所以。答曰。昔年十五曾絕葷血誦金剛經十餘年。
自胡亂以來。身在軍中。不復念誦。昨因被不測罪。唯
志心念經爾。昭歎息舍之。遂削髮出家。著大鐵鈴乞
[003-0521a]
食。修千人齋供。一日便辨。時人呼為三刀師。謂是起
敬菩薩出廣異記


宋參軍



唐坊州宋參軍。少持金剛經。及之官。權於司士宅住。
舊知宅凶。每夕恒誦經。忽見婦人立於戶外良久。宋
問汝非鬼耶。曰然。又問。幽明理殊。當不宜見。得非有
枉屈之事乎。婦人便悲泣曰。然。言身是前司士之婦。
司士奉使。其弟見逼。拒而不從。因此被殺。以氈裹屍
投於堂西北角圂廁中。不勝穢積。人來多欲陳訴。俗
人怯懦。見形必懼。所以幽憤不達凶惡。驟聞執事以
持念為功。當亦大庇含識。眷言枉穢。豈不憫之。宋云。
已初官位卑。不能獨救。翌日必為上白府君。其鬼乃
去。及明具白掘地及圂。不獲其尸。宋誦經。婦人又至。
問何以不獲。答曰西北只校一尺。明當求之。以終惠
也。依言乃獲之。氈內但餘骨在。再為洗濯。移於別所。
其夕又來拜謝。歡喜謂曰。垂庇過深。難以上答。雖在
冥昧。亦有所通。君有二子。大者難養。小者必能有後。
且有榮位。兼言宋後數改官祿。又云。大媿使君。不知
何以報答。宋見府君具敘所論。府君令問已更何官。
至夕。婦人又至。因傳使君意。云。一月改官。然不稱意。
當遷桂州別駕。宋具白其事。皆有驗。初宋問。身既為
人所殺。何以不報。云。前人今尚為官。命未合死。所以
未復云也出廣異記


劉鴻漸


[003-0521b]


劉鴻漸者。御史太夫展之族子。唐乾元初遇亂南徙。
有僧令誦金剛經。鴻漸日誦經。至上元年客於壽春。
一日出門忽見二吏云。奉大尉牒令追。鴻漸云。初不
識大尉。何以見命。意欲抗拒。二吏忽爾直前拖曳。鴻
漸請著衫。吏不肯放。牽行未久。倐過淮。至一村。須臾
持大麻衫及腰帶令鴻漸著。笑云。真醋大衫也。因而
向北行。路漸梗澁。前至大城。入城有府舍甚嚴麗。忽
見向勸讀經之僧從署中出。僧後童子識鴻漸。徑至
其所。問十郎。郎何以至此。因走白和尚云。劉十六郎
適為吏追。以誦經功德豈不徒彼救之。鴻漸尋至僧
所虔禮求救。僧云。弟子行。無苦。須臾吏引鴻漸入詣
廳事。案後有五色浮圖。高三四尺。廻旋轉動。未及考
問。僧巳入問。浮圖變成美丈夫。年三十許。云是中丞。
降階接僧。問和尚何以復來。僧云劉鴻漸是已弟子。
持金剛經功力甚至。其筭又未盡。宜見釋也。王曰。若
持金剛經。當願聞耳。因令跪誦。鴻漸誦兩紙訖。忽然
遺忘。廳西有人手持金鉤龍頭幡。幡上碧字書金剛
經布於鴻漸前。令分明誦經畢。都不見人。但餘堂宇
閴寂。因爾出門。唯見追吏。忽有物狀如兩日來擊鴻
漸。鴻漸惶惧奔走。忽見道傍有水。鴻漸欲止而飲之。
追吏云此是人膏。澄久上清耳。其下悉是餘皮爛肉。
飲之不得。還矣。須臾至舍。見骸形臥在牀上。心頗惆
悵。鬼從後推之。冥然如入房戶。遂活。鬼得錢乃去也
出廣異記
[003-0521c]


釋祖南



宋釋祖南。居南嶽之雲峰。剌血書阿彌陀經五百卷。
金剛經一百卷。法華經十部。終二十七年皆用血書。
末年血乾骨立。念佛聲不絕。一日在方丈坐化。眉間
迸出舍利。隨取隨生出法華持驗記


釋明勳



明釋明勳。徽人。原名胡文柱。天啟時為中書舍人。以
不從魏璫書經。命褫官。至丙戌忽患人面瘡。痛不可
忍。辛卯冬暈絕恍惚。聽瘡作人言曰。予梁時盧昭容
也。在雒陽宮中遭賊戕命。今巳六百餘年。尚滯鬼籍。
而君即當日戕予者。今既轉身為男子。當書法華等
經以自敕救予。文柱哀祈。住痛即書。時居儀真立具
紙筆書法華.華嚴.金剛.楞嚴等經及水懺。每書時痛
輒止。停筆復痛。踰年書經完。患遂愈。丁酉夏遇堆山
於德度。詳述斯事。伹未辨為蕭梁為朱梁。李太史明
睿.王子猷定諸人題䟦亦皆不及審定。堆山曰。此朱
梁也。蕭梁時雒陽屬魏。且昭容亦唐官人位號。乃擁
護昭宗而被害者。若非朱友珪即氏叔琮耳。遂訂而
題其冊。見薛公宷。今堆山道者。米筆記。按堆山考據
最悉。但如此則梁昭容應作唐昭容。或胡君憒絕中。
唐梁聲近而訛。未可知也周石續志


房翥



代州房翥。曾勸一老人念佛。其老人得生西方。入冥
見閻羅王。乃再放還世。汝當生淨土。翥有一萬遍金
[003-0522a]
剛經願。兼敬禮五臺。此心未遂。未欲往生出瑞應刪傳


孤元軌



唐貞觀五年。有隆州巴西縣令孤元軌者。信敬佛法。
欲寫法華.金剛.般若.涅槃等。無由自撿。憑彼土抗禪
師撿挍。抗乃為在寺如法潔淨寫了下󳞥。還歧州莊
所。經留在莊。并老子五千文同在一處。忽為外火延
燒。堂宇是草覆。一時灰蕩。軌于時任憑翊縣令。家人
相命撥灰覔金銅軸。既撥灰。開其內諸經宛然如故。
潢色不改。唯箱󳞥成灰。又覔老子。便從火化。于時聞
見之者鄉村遠近莫不嗟異。其金剛般若經一卷。題
字焦黑。訪聞所由。乃初題經時有州官能書。其人雜
食行急。不獲潔淨。直爾立題便去。由是色焦。其人現
在。瑞經亦存京師西明寺主神察。目驗說之出法苑珠林


壽昌禪師



謹按狀師諱慧經。號無明。撫州崇仁裴氏子。初產難。
祖父誦金剛經。遂得娩。因名經師。生而頴異不羣。形
儀蒼古。若逸鶴淩空。天性澹然。無嗜好。九歲入鄉校
便問浩然之氣是個甚麼。師異之。居恒若無意於人
間世者。秊十七。遂棄筆硯。慨然有向道志。秊二十一。
偶入居士舍。見案頭金剛經。閱之輒終卷。忻然若獲
故物。即與士言其意。士奇之。師由是斷葷酒。決出世
志。父母聽之。時邑之蘊空忠禪師說法於廩山。遂往
依之。即其本名曰慧經。執侍三載。凡聞所教不違如
愚。嘗疑金剛經四句偈。一日見傅大師頌曰。若論四
[003-0522b]
句偈。應當不離身。師不覺灑然。因述偈。有遍界放光
明之句。以是知為夙習般若熏發也出壽昌語錄


龔德莊



秘書省校書郎龔德莊。初罷官靈壽。來歸京師。居新
門裏。時方上元山東劉野夫與德莊善。偶折簡來約
十四日可盡室往觀。君慎勿出。略相候欲欵語。德莊
素敬憚其人。為獨守屋廬二鼓矣。而野夫不至。方假
寐。家人輩尚未還。俄火自門而燒。德莊伹捉誥牒而
走。一夕而燼數百家。明日迹其屋灰炭中得金剛般
若一卷。略無損處。開視明鮮如新。德莊少豪逸。嗜酒
色。不甚信內典。豈夙世善根不思議力。以茲發感悟
之歟。觀者彭凡.鄒正臣.劉棐。僧希祖.德洪。政和元年
上元後一日出石門文字禪


周縉



杭州周縉。頗知書。聚二三童子講習市中。日誦金剛
經甚謹。童子閔生觸飜佛前燈油染於經。杭之民俗。
凡經像幣汙輒投濤江。縉因束以紅𦦨。倣其後行之。
時元之大德庚子也。越三年癸卯。經忽還於舊所。半
為潮沙所裹。而紅燄如故。縉驚喜。與吳門僧儉拂去
沙塵。其粘綴者逐番分折之。徧請叢林開士題識左
方。後八十一年當國朝洪武庚申。經入沙門宥悌之
手。復重加裝𥚚。即南屏山中請濂說贊。贊曰。


至誠動物。靡間毛髮。此感彼應。如磁引鍼。況乎契經。
世雄所說。至心受持。昭答如響。昔周氏子。朝夕嚴事。
[003-0522c]
經有染汙。投諸江潮。閱三春秋。忽返元所。經實紙成。
難同鉄石。非金剛力。焉能不壞。經無羽足。不能飛行。
非金剛力。誰挾而至。由此而觀。佛語所至。百神訶衛。
無能損者。然而此經。觚翰所假。雖載佛言。靈從何起。
世之法藏。所摸經文。充棟汗牛。未聞皆驗。應知萬法。
實本一心。由心誠故。而經應之。心靈經靈。理無疑者。
是知此心。其大無外。其小無內。神通妙用。一一具足。
不假外求。有能精進。入在上乘。證妙覺位。亦無留難。
今因贊經。推而達之。欲作佛者。此心即是。善思念之。
慎勿退轉出宋景濂護法錄


尼淨真



尼淨真。住長安積善寺。納衣乞食。一生無瞋。講金剛
經十萬遍。專精念佛。顯慶五年七月染患。語弟子曰。
五月內十度見阿彌陀佛。又兩度見極樂世界寶蓮
華上童子遊戲。又有聖僧五度授記曰。我當作佛。又
曰。吾得上品往生。跏趺而終。經宿却醒。語弟子曰。吾
得菩薩位也。遍歷十方供養諸佛。言訖而終。光照於
出瑞應刪傳


王氏女



宋吉安王氏女。日誦彌陀.金剛.觀音諸經。念佛求度。
母死既殮。惡血滴瀝。女發誓云。若我孝心。願臭氣不
作。言訖流血即止。父娶後室。與同修淨業。後得疾。請
僧說淨土觀法。忽索衣吉祥而臥。攬觀音手。所執幡
寂然不動。母篩灰於地以驗受生。見灰中出蓮花數
[003-0523a]
出袾宏往生集


黃婆



宋潮山黃婆。持金剛.法華。專心念佛。忽患痢疾。但飲
水不食。隣菴僧善修夢婆來謂曰。將往西方。越二日
婆西向念佛。端坐而化。遠近皆見紅霞覆婆之屋
袾宏往生集


孫大玕居士



大明孫叔子。法名大玕。自幼警敏端確。年十二隨父
鏡吾居士奉四十八願彌陀像入雲棲。因受五戒。歸
而斷葷血。息交遊。罷呫嗶。矢志念佛。誓取金臺。而勤
苦不惜身命。俄而見兩比丘持蓮花。以一心淨土印
可。復見化人誦金剛經一晝夜。乃矍然起坐曰。彌陀
觀音皆來迎我。結金剛拳印大。呼阿彌陀佛數聲。泊
然而寂。時萬曆辛亥十一月十一日也。有淨土十二
時歌傳世。詳具吳太史西生傳中出袾宏往生集


附錄



金剛是喻。最堅最利。萬物不能加損。而能壞萬物者。
般若是法。此云智慧。智有決擇之功。慧有照了之用。
又智照諸法實相。慧了諸法無生。然有體有用。肇論
云。諸法實相謂之般若。即金剛體堅。經云。信心清淨
則生實相。又云。設化眾生謂之漚和。即金剛用利。經
云。我應滅度一切眾生。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又
云。涉有未始迷虗。故常處有而不染。經云。不應住色
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又云。不厭有而觀空。
[003-0523b]
故觀空而不證。經云。應無所住而生其心。乃體外無
用。用外無體。一念之力。權實雙彰。不同二乘人空慧
眼。故喻如金剛。波羅蜜。此云彼岸到。喻涅槃妙心。若
有我法二執。則有分段.變易二種生死。名為此岸。乘
般若之舟楫。渡我法之中流。離二種生死此岸。到菩
提涅槃彼岸。故名波羅蜜。問曰。真般若者。清淨如虗
空。無知無見。無作無緣。今釋迦出世說法利生。令眾
生離我法。斷生死。修般若。證涅槃。然後如來示寂。則
凡聖能所生滅修證皆是妄情。何名真般若也。答曰。
不然。佛真法身。猶若虗空。應物現形。如水中月。水清
月現。月亦不來。水濁月昏。月亦不去。經云。不可以身
相得見如來。則應化非真實也。又云。譬如有人。身如
須彌山王。佛說非身。是名大身。此報身不可得也。又
云。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此法
身無所得也。佛既無得。法豈可說。所以世尊談經三
百餘會。說法四十九年。未嘗說著一字。淨名云。三轉
法輪於大千。其輪本來常清淨。經云。若見如來有所
說法。即為謗佛。無法可說。是名說法。能化既爾。所化
亦然。煩惱本空。我法何有。既無二執。奚用斷除。如兔
角龜毛。名實俱妄。經云。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
壽者相即是非相。所言法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譬
如幻瞖妄見空花。瞖若除。空花奚有。眾生煩惱妄見
生死。煩惱若除。生死安在。如皮既不存。毛何所附。圓
覺云。生死與涅槃。凡夫及諸佛。同為空花相。經云。一
[003-0523c]
切眾生即非眾生。我法所照之境。般若能照之心。我
法本空。誰為所照。既無所照之境。則無能照之心。能
所雙忘。修即無修。經云。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
修一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
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煩惱與菩提。
生死及涅槃。皆對待之辭也。然離煩惱得菩提。斷生
死證涅槃。乃隨他意語。非如來稱性之談。以般若智
照。煩惱本空。菩提焉有。生死原寂。涅槃安寄。放光云。
菩提有所得耶。答曰不也。亦有亦無得耶。答曰不也。
非有非無得耶。答曰不也。然則都無所得耶。答曰不
也。以無所得而得也。是故得無所得也。肇云。眾生非
眾生。誰為得之者。涅槃非涅槃。誰為可得者。經云。實
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實無眾生得滅度
者。般若能證之智。涅槃所證之理。修即無修。則無能
證之智。證即無證。則無所證之理。忘能所。滅影像。盤
山云。光非照境。境亦非存。光境俱忘。復是何物。化緣
既畢。入滅歸真。如薪盡火滅。法華云。若見如來常在
不滅。不能生難遭之想。恭敬之心。是故如來雖不實
滅而言滅度。譬如醫師為治狂子故。實在而言滅。故
云。常在靈鷲山。及餘諸住處。楞伽云。無有涅槃佛。無
有佛涅槃。遠離覺所覺。是二悉俱離。莊生云。適來。夫
子時也。適去。夫子順也。安時而處順。哀樂不能入也。
指窮於為薪。火傳也。不知其盡也。經云。無所從來亦
無所去。故名如來。此則滅無所滅也。然則涅槃虗而
[003-0524a]
無相。般若寂而無知。本無生死起滅。亦無煩惱縛脫。
以如如智。契如如理。理外無智。智外無理。理智雙泯。
絕言絕思。是以釋迦摩竭掩室。淨名毗耶默然。空生
岩中晏坐。帝釋滿空雨花。豈曰無辯。辯所不能言也。
經者。常也。三世諸佛不易故。又云徑也。通凡入聖之
路故。因空生請問經名。世尊答云。是經名為金剛般
若波羅蜜。乃至然佛說法分為五時般若。即當第四
時。又般若分八部。大般若.放光般若.光讚般若.道行
般若.小品般若.金剛般若.實相般若.摩訶般若.此即
大般若中第五百七十七卷。又外有六譯。後秦羅什.
後魏菩提留支.陳朝真諦.隨朝笈多.唐初玄奘.大周
義淨。今所傳即秦譯也明西淅海鹽宗福菴沙門如觀所述金剛般若波羅密多
經筆記首題釋


金剛般若經靈驗傳卷下

No. 1634-A




金剛經之靈驗。 和漢古今所傳。豈毛楮悉所舉哉。
今夫 和朝之感應。散在乎諸書者且置。唯於異域
書中局見所及者。不分緇素。不論前後。隨得記之。題
曰金剛般若波羅蜜經靈驗傳。因與感應傳及新異
錄併鋟梓以遺世之同志云。
[003-0524b]


旹 貞享五戊辰載八月下澣 沙門妙幢淨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