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q0175 禪宗指掌-清-行海 (master)


No. 1289
禪宗指掌
後學沙門 行海 述


第一篇



蓋聞。處俗者貴乎中庸之理。出塵者全憑般若之功。
處俗乖乎中庸。則事事失準。出塵不得般若。則必成
魔道。夫佛法大意。祇是明其中道第一義諦真空妙
理。若非得其般若根本大智。則不能了明第一義諦
真空妙理也。何為中道第一義諦。真空妙理耶。謂非
空非有。不斷不常。無得無失。無凡無聖。無生死。無涅
槃。總而言之。無一切世出世閒之法。乃至言語道斷。
心行處滅也。故楞嚴經云。但有言說。都無實義。金剛
經云。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般若經云。設有一法。過涅
槃者。我亦說如幻如化。云云所以然者。以其唯是獨
一真心故也。何則謂世出世閒。一切凡聖之法。皆不
出自我一真心故。故海意菩薩所問淨印法門經。第
七云。復次。佛告舍利子言。譬如耆婆醫王。普觀大地。
一切草木。無非是藥。修行般若波羅蜜多菩薩亦復
如是。觀一切法。無非菩提。釋曰。菩提者。即真心也。既
[001-0424c]
一切法皆是菩提。則一切法皆真心矣。既一切法皆
我真心。則不見一切法矣。故有云。識得自心。大地無
寸土。即此意也。既萬法皆是自已真心。豈大地非心
耶。大地即已。全為我之真心。豈更有寸土可得耶。非
但寸土不可得。乃至一微塵亦不可得也。若有一微
塵百分之一可得者。則唯心之義不成矣。如大地。一
切法亦然。如是方可稱為最上一乘真空妙理也。故
二乘拙度。析法明空。墮於偏空。不能即萬法而為自
體。教中斥為焦芽敗種。斷佛種性之徒。二乘尚爾。降
斯可知矣。問曰。上來所說。即萬法為自真心。則心外
無毫釐許法可得。此理甚明。皎然可見。巳無所惑。又
云非空非有等。其義何謂。請釋所以。答曰。空者無也。
今既稱一心。豈是空無耶。既惟一心。豈是有耶。夫稱
有者。須要二物相對。方可成有。謂能有所有。今唯獨
一真心。對何物而稱有耶。故云非空非有也。不斷者。
謂有一種。不悟自心真空妙理之人。聞說無人無我。
非色非空。及凡所有相。皆是虗妄等言。以不悟故。妄
謂法身同於虗無。頑空。墮於斷滅。故宗鏡錄九十二
云。若非色非空。都無分別。不見性之人。到此之時。全
歸斷滅。便同外道拘舍離等。已眼不開。昧為冥諦。以
冥寂闇昧無知。以為至極。從此復立二十五諦。迷真
實心。成外道種。或有禪宗。不得旨者。法學起空見人。
多拂心境俱空。執無分別。將狂解癡盲。以為至道。
今既稱一心。豈同彼虗無頑空斷滅之無耶。故云

[001-0425a]
不斷。不常者。謂有執著。五陰幻身以為真我。墮於常
見。流轉生死。及諸外道。執著五陰身中。有個真常之
我。以執著故。不得解脫。今既唯一真心。豈有二物成
執。而墮常見耶。謂凡有執者。必具二物方成執故。謂
能執所執。今唯一真心。故不能成執。墮常見也。故云
不常。無得者。既唯一心。豈有得耶。夫言得者。必有二
物相對。方可成得。謂能得人。所得物。今既唯獨一真
心。豈更有外物對待。而成其得耶。故云無得。無失者。
既稱唯一真心。獨露堂堂。有何所失耶。故云無失。無
凡等者。凡即六凡。聖即四聖。生死即世閒法。涅槃即
出世法。既十法界世出世法。皆即自心。豈更有生死
等法可得耶。故一切皆無矣。言語道斷。心行處滅者。
既一切世出世閒凡聖之法。空無所有。更有何法可
形具言耶。既唯獨一真心。豈更有第二法。為心所緣
耶。夫心不自緣。如眼不自見。指不自觸。刀不自割。必
有一法。為心所緣。心方得起。今唯一真心。更無別法
為心所緣。則此心無緣得起。而湛然不動矣。故云言
語道斷。心行處滅也。又上來。雖說一心之義。然亦無
心相可得。此依俗諦。不依真諦。以真諦中。言語道斷
故。若執實有真心可得。即是邪見。不合正理。問曰。既
云真心。為何又不可得耶。答。汝將誰得耶。曰。我將心
得。曰。汝將心得。即是以心得心。有是理乎。故文殊菩
薩云。我不求菩提。何以故。菩提即我。我即菩提。又經
云。刀輪害閻浮人頭。其失猶少。有所得心。說大乘者。
[001-0425b]
其罪過彼也。又起信論云。所言不空者。巳顯法體。空
無妄故。即是真心。常恒不變。淨法滿足。則名不空。亦
無有相可取。以離念境界。唯證相應故。


第二篇



有問曰。妙明真心。如何得知。答曰。若能悟空而不墮
斷見。知有而不落常見。即是無妄真心之謂。曰。請示
所以。答。略舉一喻。可以得知。譬如眼不自見。非謂無
眼。以有眼故。不墮斷見。以不見故。不落常邊。眼喻真
心。不見喻無妄。心不自見。故說為空。非無心之自體
也。真心絕待。可謂真矣。心不自見。可無妄矣。此理微
妙。最難究竟。非多集善根。聰明利智者。不能通達也。
客曰。誠如所云矣。


第三篇



夫參禪貴其善巧用心。若用心不巧。則多招愆尤。大
則橫遭魔事。癡狂失心。小則以假為真。認虗為實。以
致虗棄一生。而更難免善因反招惡果。可不慎乎。蓋
愚拙用心。有其多種。總在二處所攝。一者著有。二者
執無。此二種見。俱是外道所執。佛法之所不收。今人
參禪。雖知色身虗假。而復執著。靈性是實。謂之色身
之內。有個靈明覺照。思想分別心性。認為真實之我。
或執屏息妄想。一念不生。身同枯木。心等死灰。以為
真實究竟之處。此二皆為愚拙用心。甚可憐憫。譬如
壓砂取油。𤚲角求乳。縱經塵劫。終無一得。且認心性
為我者。知我者誰。若心性是我。知心性是我者又是
[001-0425c]
那一個。若二俱是我。豈不一身有二我耶。諸細思之。
故知心性非我也。又認一念不生為真實者。若一念
不生。則與木石何異。若與木石無異是真實者。則一
切木石。應可成佛。豈有此理乎。又者認著一念不生
為真實者。即是執著。執著即是生念。豈是無念乎。又
汝若言一念不生。亦不執著為真實者。則與無知愚
人無異。又何名為知禪知道者乎。思之思之。不可鹵
莽。如何是善巧用心處耶。謂纔舉一念如何是我本
來面目。只看這舉念的是誰。須知此舉念的。元即是
我自已舉也。豈他人乎。雖是我自已。而要無我可得。
無我可見。方是真我也。何也。我不得我故。我不見我
故。如眼不自見。刀不自割。思之。我若得我。有二我之
過故。謂若認著這舉念的即是我者。知舉念的是我
又是那一個。若二俱是我。豈非有二我耶。又若舉念
的不是我者。則落斷空。是亦不可。或離此舉念的之
外尋個我者。盡未來際不可得。此理最難明白。須是
誠心懇切。方有入處。若能知舉念的是我。而不落常
見之過。若知舉念的不是我。而不招斷空之尤。方是
善巧用心處。慎之。


第四篇



有問曰。本來面目是有耶。是無耶。因反問彼曰。汝現
在自已是有耶。是無耶。答曰。我現在自已是有也。問
曰。汝現在將何為自已耶。答曰。我現在。以見聞覺知
為自已也。問曰。汝現在以見聞覺知為自已者。知見
[001-0426a]
聞覺知是自已者是誰耶。答曰。知見聞覺知亦是我
也。難曰。知見聞覺知是汝。見聞覺知又是汝。若如是
者。汝豈非有二我耶。問曰。我現在自已是有。有如是
過。則我現在自已是無耶。反問彼曰。汝現在以何為
無耶。答曰。我現在以見聞覺知是無也。問曰。汝現在
能見聞能覺知否。答曰。能見聞能覺知。難曰。既能見
聞覺知。豈是無耶。汝若能知見聞覺知是我者。則不
復見有我及見聞覺知也。如金指鐶下爐鎔成本金。
則不復見有指鐶之相。汝若見有見聞覺知是我者。
則永失真我所在。如金復成指鐶。則失金之本相。故
古人偈云。知妄為妄。即妄是真。認妄為真。雖真亦妄。
思之。思之。更有一偈。知有難得無。知無難得有。有無
俱不著。說法獅子吼。


第五篇



有問曰。本來面目是有耶。是無耶。答曰。非有非無也。
問曰。如何是非有非無耶。答曰。若本來面目是有者。
是誰本來面目耶。答曰。是我本來面目也。問曰。汝是
誰耶。答曰。我是我自已也。問曰。本來面目是誰耶。答
曰。亦是我自已也。難曰。汝是汝自已。本來面目又是
汝自已。如是汝豈有兩個自已耶。是故本來面目非
是有也。問曰。如何是非無耶。答曰。有覺有知有見有
聞尚不是本來面目。何況無覺無知無見無聞虗妄
斷滅為本來面目耶。是故本來面目非是無也。問曰。
畢竟如何是本來面目。答曰。如眼不能自見故。不可
[001-0426b]
說是有也。以實有眼故。不可說是無也。本來面目亦
復如是。以不能自見故。不可說是有也。以實有本來
面目故。不可說是無也。思之。思之。


第六篇



一日靜坐。忽有一居士。排門而入。因問曰。汝是何人。
答曰。我名悟空。有事特來請教。久聞大師有云。知有
而不落常見。知無而不墮斷空。如何是知無而不墮
斷空之義。答曰。我今問汝。隨汝意答。汝今眼見色否。
答曰見。心著色否。答曰不著。如是耳聞聲。鼻齅香。舌
嘗味。身覺觸。意知法。汝心還著有聲香味觸法否。答
曰不著。到此之時。汝心中還有何見解。答曰。到此之
時。我心中一切無著。唯有無見在。曰。即此無見亦須
拋却。答曰。若此無見亦拋棄者。則我心中百無所得。
豈不落斷空耶。因喚彼云悟空。答曰諾。云。豈斷空耶。
彼乃曰善哉。多蒙指教。今日方知解空而不墮斷見
之義。其快何如也。再三拜謝而去。


第七篇



問曰。本來面目可得見否。答曰。不可得見。問曰。為甚
不可得見。答曰。本來面目是汝自已。汝自已又欲見
個本來面目。豈不是兩個本來面目耶。以是故本來
面目。不可得見也。思之。問曰。如何是我自已耶。答曰。
即今問者豈不是汝自已問耶。問曰。即將此問者為
我自已。可否。答曰。不可。問曰。為甚不可。答曰。問者雖
是自已。若認著自已。即成兩個自已了。謂問者是汝
[001-0426c]
自已。又認著問者為自已。豈非兩個自已耶。思之。


第八篇



問曰。本來面目。如何用心參耶。答曰。要不著外六塵。
內六根。中六識。參。是正用心處。問曰。如是。則無用心
處。如何用心耶。答曰。無處用心。方是正用心處。有處
用心者。皆是著相故。問曰。無處用心。豈不落空耶。答
曰。知落空者誰。曰。是我也。曰。此既是你。豈落空耶。問
曰。即將此知落空者為我。可否。答曰。不可。曰。為甚不
可。答曰。金屑雖貴。落眼成翳。


以上八條。皆為破斥斷常兩邊虗妄之執。直顯中
道法身真實之義。閱者。宜細心焉。



乾隆五十二年四月望日新刊。


板存常州府天寧寺禪堂。



光緒十九年四月八日甯鄞太白峯參契學人重鐫。


此抄本多所錯訛伏乞
明眼宏慈削正流通切禱。


新藏天童弘法禪寺般若堂。



「 假使頂戴經塵劫
 身為床座徧三千
 若不傳法度眾生
 畢竟無能報恩者
 唯有傳持正法藏
 宣掦教理施羣生
 修習一念契真如
 即是真報如來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