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q0092 宗鏡錄-宋-延壽 (master)




宗鏡錄卷第八十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入此宗門。云何了一切法如化。


答。以萬
法無體。名相本空。無而忽有。名之曰化。如華
嚴經十忍品云。佛子。云何為菩薩摩訶薩如
化忍。佛子。此菩薩摩訶薩。知一切世間。皆悉
如化。所謂一切眾生意業化。覺想所起故。一
切世間諸行化。分別所起故。一切苦樂顛倒
化。妄取所起故。一切世間不實法化。言說所
現故。一切煩惱分別化。想念所起故。復有
清淨調伏化。無分別所現故。於三世不轉化。
無生平等故。菩薩願力化。廣大修行故。如來
[080-0856c]
大悲化。方便示現故。轉法輪方便化。智慧無
畏辯才所說故。菩薩如是了知世間出世間
化。現證知。廣大知。無邊知。如事知。自在知。
真實知。非虛妄見所能傾動。隨世所行。亦不
失壞。譬如化不從心起。不從心法起。不從業
起。不受果報。非世間生。非世間滅。不可隨
逐。不可攬觸。非久住。非須臾住。非行世間。非
離世間。不專繫一方。不普屬諸方。非有量。非
無量。不厭不息。非不厭息。非凡非聖。非染非
淨。非生非死。非智非愚。非見非不見。非依世
間。非入法界。非黠慧。非遲鈍。非取非不取。非
生死。非涅槃。非有非無。有菩薩如是善巧方
便。行於世間。修菩薩道。了知世法。分身化往。
不著世間。不取自身。於世於身。無所分別。不
住世間。不離世間。不住於法。不離於法。以本
願故。不棄捨一眾生界。不調伏少眾生界。不
分別法。非不分別。知諸法性。無來無去。雖無
所有。而滿足佛法。了法如化。非有非無。佛子。
菩薩摩訶薩。如是安住如化忍時。悉能滿足
一切諸佛菩提之道。利益眾生。是名菩薩摩訶
薩第九如化忍。故知善不善法。從心化生。以
無作之因。受忽有之果。故六祖云。思惡法。即
化為地獄。思善法。化為天堂。毒害化為畜生。
慈悲化為菩薩。乃至皆是自性變化。


大智度
論問云。若一切法皆空如化。何以故有種種
說法別異。


答曰。如佛所化。及餘人所化。雖不
實。而有種種形像別異。夢中所見種種亦如
是。人見夢中好惡事。有生喜者。有生怖者。如
鏡中像。雖無實事。而隨本形。像有好醜。諸法
[080-0857a]
亦如是。雖空而各各有因緣。如佛此中說。於
是化法中。有聲聞變化。有辟支佛變化。有菩
薩變化。有佛變化。有煩惱變化。有業變化。又
云。如化者。化主無定物。但以心生。便有所作。
皆無有實。人身亦如是。本無所因。但從先世
心。生今世身。皆無有實。以是故諸法如化。


問。
不應言變化事空。何以故。變化心亦從修定
得。從此心作種種變化。若人若法。是化有因
有果。云何空。


答。如佛說。觀無生從有生得
脫。依無為從有為得脫。雖觀無生法無。而可
作因緣。無為亦爾。變化雖空。亦能生心因緣。
復次空不以不見為空。以其無實用故言空。
以是故言諸法如化。故知一切法。皆從心生。
悉如幻化。雖幻化不實。亦可作善惡之因緣。
受昇沈之報應。不可生於斷見。但了體虛。
莫生取捨。


問。凡有相法。皆從變化。心無形
相。云何化現。


答。心本是化。理不思議。從心
現心。如化起化。佛地論云。心化唯二。一自身
相應。謂自心上化現種種心。及心法影像差
別。二他身相應。謂令他心。亦現種種心。及
心法影像差別。此並相分。似見分現。有義。定
力能令自心解非分法。名化自心。加被有情。
令愚昧者。解深細法。令失念者。得正憶念。名
化他心。然心無化。無形質故。如論說言。心
無形故。不可變化。又說化身無心心法。此就
二乘。及諸異生定力而說。彼定力劣。不能化
現無形質法。諸佛菩薩不思議定。皆能化現。
若不爾者。云何如來現貪瞋等。云何聲聞
及傍生等。知如來心。云何經說化無量類。皆
[080-0857b]
令有心。云何此論說諸化意業。云何經說有
依他心。但諸化色。同實色用。化根及心。但有
相現。不同實用。又就下類。故作是說。若爾。云
何不化非情。令心相現。非情已是心等相分。
云何復令有心相現。若心相現。則名有情。非
非情攝。是故化心。但說二種。一自身。二他身
化等。


問。此一心門。理無異轍。約機對法。教
有多門。於一法中。名字差別。或名佛性。或稱
如來藏。云何成藏義。云何名佛性。


答。如來
藏者。是真識心。是真心中。具有一切恒沙佛
法。如妄心中。具有恒沙染法。是心與法。同一
體性。故名如來藏。即一切眾生有如來藏。能
為佛因。名有佛性。如睡心中有覺悟性。如黃
石中有金性。白石中有銀性。如是一切世間法
中。皆有涅槃性。此性即是眾生自實。故名為
我。我即佛性。隱則名為如來藏。顯則名為法
身。


問。若眾生自實。名為佛性。覺此性故。名
為佛者。但了一性。即契本原。云何教中。或說
二三四五種等佛性不同。


答。大涅槃經云。
正因佛性。眾生心是也。又云佛性者。不名一
法。不名十法。不名百法。不名千法。不名萬
法。未得菩提時。一切善惡無記。皆名佛性。故
知未得菩提時。一切諸法。尚非名數。豈況悟
了。更說二三。然雖開合。一性無差。約本末因
果。而分多種。佛性論云。佛性有三種。所謂
三因。三種佛性。三因者。一應得因。二加行
因。三圓滿因。此三因。前一因則以無為如理
為體。後二因則以有為願行為體。三種佛性
者。應得因中。具有三性。一住自性性。二引
[080-0857c]
出性。三至得果性。此三性復成三藏。一所攝
藏。二隱覆藏。三能攝藏。一所攝為藏者。佛
說約住自性如如。一切眾生是如來藏。言如
者。有二義。一如如智。二如如境。並不倒故名
如如。言來者。約從自性來。來至至得。是名
如來。故如來性。雖因名應得。果名至得。其體
不二。但由清濁有異。在因時為違二空。故起
無明。而為煩惱所雜。故名染濁。雖未即顯。必
當可現。故名應得。若至果時。與二空合。無復
惑累。煩惱不染。說名清淨。果已顯現。故名至
得。所言藏者。一切眾生。悉在如來智內。故名
為藏。以如如智。稱如如境故。一切眾生。決定
無有出如如境者。並為如來之所攝持。故名
所藏。眾生。為如來藏。二隱覆為藏者。如來自
隱不現。故名為藏。言如來者。有二義。一者現
如不顛倒義。由妄想故。名為顛倒。不妄想故。
名之為如。二者現常住義。此如性。從住自性
性。來至至得。如體不變異故。是常住義。如來
性住道前時。為煩惱隱覆。眾生不見。故名為
藏。三能攝為藏者。謂果地一切過恒沙數功
德。住如來應得性時。攝之已盡。若至果時。方
言得性者。此性便是無常。何以故。非如今得。
故知本有。是故言常。雖說三因佛性。但是一
性。何以故。正因是本有。以眾生不覺。故為客
塵所蔽。如金在礦。金體不現。要假其功。方成
金用。此正因佛性。亦復如是。在纏不現。處煩
惱礦中。須先假了因智慧。知有開發。次藉緣
因。方便助顯。方成大用。緣用雖分。體恒一味。
不動眾生性。而成佛性矣。以住自性之理。在
[080-0858a]
凡而即真。以引出性之事。成果而不虛。以
應得之文。處染而何失。以至得之道。證聖而
無疑。又因自性有。故能引出。應得至果。剋證
非虛。如大涅槃經云。一闡提等。定當得成。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善男子。譬如有人。家
有乳酪。有人問言。汝有酥耶。答言。我有。酪實
非酥。以巧方便。定當得故。故言有酥。眾生亦
爾。悉皆有心。凡有心者。定當得成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以是義故。我常宣說。一切眾生。
悉有佛性。又經論通明四種佛性。初因性。即
染淨緣起。二因因性。即內熏發心。三果性。即
始覺已圓。四果果性。即本覺已顯。又初隨緣
隱顯。二徵起淨用。三染盡淨圓。四還原顯實。
又初自性住性。即正因。二是引出佛性。即了
因。三四皆是至得果性。即緣因。又初二因中
理智。後二果中理智。因果雖異。智不殊理。契
同無二。唯一心轉。絕相離言。無不包融。故名
佛性。又涅槃疏云。涅槃正性有五。一正性。非
因非因因。非果非果果。二因性。十二因緣。三
因因性。十二因緣所生智慧。四果性。三藐三菩
提。五果果性。大般涅槃。雖復分別。只是一法。
又古釋有三種性。一理性。謂真如。二行性。謂
無漏種子。三隱密性。即塵勞之疇。三性隱顯
雖分。一體凡聖共有。又約常住隨緣。而分二
種佛性。一常住義。經云。其藥本味。停留山中。
如常不輕菩薩。敬四眾等。以此佛性。混煩惱
而不污。顯菩提。而不淨。以常住不變故。所以
菩薩。不敢輕一小眾生。以佛性不壞故。二隨
緣義。經云。隨其流處。成種種味。如常慘菩薩。
[080-0858b]
愍四眾等。以真心不守自性。舉體隨緣。而作
人法。經云。法身流轉五道。號曰眾生。以眾生
隨緣失性。不覺不知。所以菩薩。常生悲慘。又
眾生佛性。皆有二義。一是所依佛性。如上二
義。一是常住。二是隨緣。二能依雜染。一緣成
似有義。二無性即空義。由染法有即空義故。
所依佛性。常淨不變也。由染法有似有義故。
所依佛性。隨緣成染也。故知以眾生無性即
空故。在凡不凡。以法身隨緣故。處聖非聖。又
以眾生緣成似有故。聖不是凡。以法身常住
不變故。凡不是聖。則真俗一際。染淨恒分。凡
聖兩途。生佛無異。如是鎔融。方明一心佛性。


古德問。一切眾生。佛性常住。為現為當。


答。
三世皆常。


問。若現常者。眾生即佛耶。


答。如胎
中子。豈不同父姓。若問父姓寧責耆少。又佛
性非當現者。只見此理。不可推當。修道乃得。
不可言現。只見此理。則約理無差。修道乃得。
則隨事不濫。又涅槃經明六盲摸象。各說異
端。雖說不諦。亦不離象。如各執五陰空大
等六法為佛性。雖說不著。亦不離六法。如頭
足之中。既無有象。不可即也。頭足之外。亦無
別象。不可離也。非即非離。非內非外。而得言
象。眾生佛性。亦復如是。非即六法。非離六法。
非內非外。故名中道。名為佛性。若取六法為
佛性者。乃是眾盲之佛性。若離六法為佛性
者。如指虛空為佛性。如諸婆羅門所謗。為仙
預所害。取不即不離中道為佛性者。如大王
智臣。所見佛性。十地經云。眾生身中。有金剛
佛性。猶如日輪。佛者是覺。人有靈知之覺。今
[080-0858c]
第一義空。與之為性。故名佛性。非情無覺。但
持自體。得稱為法。今真性與之為性。故名法
性。故云假說能所。而實無差。云何無差。同一
性故。外典亦云。天地萬物。同稟陰陽之元氣也。


問。夫言佛性。境智俱收。故云菩提菩提斷。
俱名為菩提。說智及智處。俱名為般若。云何
教中云。在有情數中稱佛性。在無情數中稱
法性。


答。在心稱佛性。在境稱法性。從緣雖
別。能所似分。約性本同。一體無異。如瓶貯醍
醐。隨諸器而不等。猶水分江海。逐流處而得
名。一味真心。亦復如是。凡聖境智。一際無差。
所以法王經云。一切眾生。一心佛性平等。等
諸法故。只為真心不守自性。隨緣轉動。於轉
動處。立其異名。古德云。譬如珠。向月出水。向
日出火。一珠未曾異。而得水火之名。以珠體
是一。能應二緣。且如月為水緣時。月中未曾
無火性。日為火緣時。日中未曾無水性。何以
故。二性相冥故。但緣水火。事有優劣。故使二
性。冥伏不現。各從自體。得水火名。非全無性。
真如一心。亦復如是。在有情中名佛性。在無
情中名法性。一如未曾異。而得法佛之名。以
真如體一能應二緣。且如有情正為佛緣時。
有情未曾無法性。無情正為法緣時。無情未
曾無佛性。何以故。二性相冥故。但猶色心。事
有優劣故。二性冥伏不現。各從自體。得法佛
名。非全無性。清涼記云。法性即佛性者。故經
云。知一切法。即心自性。若以心性為佛性者。
無法非心性。則不隔內外。而體非內外。內外
屬相。性不同相。何有內外。然迷一性。而變成
[080-0859a]
外。外既唯心。何有非佛。所變無實。故說牆壁。
言無佛性。以性說相。無非性矣。如煙因火。煙
即是火。而煙欝火。依性起相。相翳於性。而相
即性。如水成波。波即是水。境因心變。境不異
心。心若有性。境寧非有。況心與。境皆即真性。
真性不二心境豈乖。若以性從相。不妨內外。
若以外境而例於心。令有覺知。修行作佛。即
是邪見外道之法。故須常照。不即不離。不一不
異。無所惑矣。故知佛性。非內非外。隨物迷悟。
強說昇沈。又今為遮妄執一切無情有佛性義。
就計此義。自有淺深。一謂精神化為土木金石。
梟獍負塊。以成於子。情變非情。非情變情。斯
為邪見。不異外道眾生。計生草木有命。故不
可也。若說無情同一性故。則稍近宗。亦須得
意。彼本立意。約於真如自體遍故。真實之性
無有二故。涅槃經說。第一義空。為佛性故。一
切法中有安樂性。攝境從心。無非心故。色性
智性。體無二故。如是等文。諸經具有。今謂此
釋。太即太過。失情無情。壞於性相。若以涅槃
第一義空。該通心境。涅槃可以簡於瓦礫。言
無性耶。今直顯正義。謂性與相。非一非異。情
與非情。亦非一異。故應釋言。以性從緣。則情
與非情異。一如涅槃簡去牆壁瓦礫等故。二
無覺不覺者。真性之中。無心境故。三無非覺
悟。以無情性。融覺性故。


故起信論。問云。若諸
佛法身離於色相者。云何能現種種色相。



曰。即此法身。是色體故。能現於色。所謂從本
已來。色心不二。以色性即智故。色體無形。說
名智身。以智性即色故。說名法身。遍一切處。
[080-0859b]
今取二性。相即互融之義說耳。百門義海云。
謂覺塵及一切法。從緣無性。名為佛性。經云。
三世佛種。以無性為性。一切處隨了無性。即
為佛性。不以有情故有。不以無情故無。今獨
言有情者。遍世勸人為器。常於一毛一毫之
處。明見一切理事。無非如來性。是開如來性
起功德。名為佛性。是知六道四生。山河大地。
情與非情。皆同一性。如世尊最後垂示。應盡
還原品三告之。又經云。爾時世尊。如是逆順
入。諸禪已。普告大眾。我以甚深般若。遍觀三
界一切六道。諸山大海。大地含生。如是三界。根
本性離。畢竟寂滅。同虛空相。無名無識。永斷
諸有。本來平等。無高下想。無見無聞。無覺無
知。不可繫縛。不可解脫。無眾生。無壽命。不生
不起。不盡不滅。非世間。非非世間。涅槃生死。
皆不可得。二際平等。等諸法故。閑居靜住。無
所施為。究竟安置。必不可得。從無住法。法性
施為。斷一切相。一無所有。法相如是。其知是
者。名出世人。是事不知。名生死始。汝等大眾。
應斷無明。滅生死始。又復告大眾。我以摩訶
般若。遍觀三界有情無情。一切人法。悉皆究
竟。無繫縛者。無解脫者。無主無依。不可攝持。
不出三界。不入諸有。本來清淨。無垢。無煩惱。
與虛空等。不平等。非不平等。盡諸動念。思想
心息。如是法相。名大涅槃。真見此法。名為解
脫。凡夫不知。名曰無明。作是語已。復入超禪。
從初禪出。乃至入滅盡定。從滅盡定出。乃至
入初禪。如是逆順。入超禪已。復告大眾。我以
佛眼。遍觀三界一切諸法。無明本際。性本解
[080-0859c]
脫。於十方求了不能得。根本無故。所因枝葉。
皆悉解脫。無明解脫故。乃至老死皆得解脫。
以是因緣。我今安住。常滅寂光。名大涅槃。如
上真實慈父。廣大悲心。不可思議三告之文。
或有偶斯教者。可以折骨為筆。剝皮為紙。刺
血為墨。而書寫之。不可頃刻暫忘。剎那失
照。且如第一文云。遍觀三界一切六道。諸山
大海。大地含生。如是三界。根本性離。畢竟寂
滅。第二文云。遍觀三界有情無情。一切人法。
悉皆究竟。第三文云。遍觀三界一切諸法。無
明本性。性本解脫。是以遍法界內。盡十方中。
若有情。若無情。若有性。若無性。山河大地。草
芥人畜。不在三界。不出三界。不隨生死。不住
涅槃。皆同真如一心妙性。如是信解。頓入一
乘。更無祕文。能出斯旨。離此有說。皆是權施。
誘引提携。咸歸宗鏡。


問。既云一切眾生。皆有
佛性。云何涅槃經云。或有佛性闡提人有。善
根人無等。


答。一切眾生。實有佛性。經約善
惡無記理果等。互說有無。薦福疏云。今准經
明佛性。略有五種。謂善不善無記。及理果等。
今言一闡提有。善根人無者。此是不善佛性
也。然善根人。有其二種。一是離欲善根人。
離欲斷一切不善故。二是五住已上。五住已
上。無不善性故。此之二人。俱無不善性也。善
根人有。闡提人無者。此是善佛性也。闡提斷
一切善。故云無也。二人俱有者。理及無記
也。二人俱無者。俱無果性故。涅槃經云。如
來佛性。則有二種。一有。二無。有者。所謂三十
二相。乃至無量三昧。是名為有。無者。所謂如
[080-0860a]
來過未諸善不善無記業因果報煩惱。五陰十
二因緣。是名為無。乃至闡提佛性亦爾。是則
上從于佛。下至闡提。皆有有無二性。非全無
性。是知但約三性及果。而論有無。若言理性。
尚無凡聖。豈說有無。則約理無不具者。所以
生法師云。夫稟質二儀。皆是涅槃正因。闡提
含生之類。何得獨無佛性。蓋是此經度未盡
耳。故生法師。忍死十年。以證斯旨。及涅槃後
分到後。果有斯文。遂踞師子座。因而坐蛻。


問。如上決定說一切眾生有佛性者。眾生既
具。云何不免沈淪。


答。眾生雖具正因。而無
緣了。所以圓覺經云。未出輪迴而辯圓覺。彼
圓覺性即同流轉。若免輪迴。無有是處。故先
德頌云。圓成沈識海。流轉若飄蓬。是以真如
本覺。不守自性。以無性故。但隨緣轉。如云法
身流轉五道。故號眾生。應須以善巧方便。發
之。以智照。助之。以良緣。了了見時。方逃境縛。
如起信鈔云。且夫真之與妄。皆依一法界心
所說。蓋以此心。本來有體有用。即用之體。則
蕩然空寂。即體之用。則了然覺知。以無始時
來迷故。於空寂之處。確然根身塵境。於覺知
之處。則紛然分別緣念。故肇論云。法身隱於
形㲉之中。真智隱於緣慮之內。然其形㲉緣
念。元來體空。空寂覺知。元來不變。不變之真。
元來隨緣。體空之妄。元來成事。非因造作。法
爾如斯。眾生身心。現今若此。即約此義。以明
染淨緣之義相也。大涅槃經云。佛告。善男子。
如汝所言。若一闡提有佛性者。云何不遮地
獄之罪。善男子。一闡提中。無有佛性。善男子。
[080-0860b]
譬如有王。聞箜篌音。其聲清妙。心即耽著。喜
樂愛念。情無捨離。即吉大臣。如是妙音。從何
處出。大臣答言。如是妙音。從箜篌出。王復語
言。持是聲來。爾時大臣。持箜篌置於王前。而
作是言。大王當知。此即是聲。王語箜篌。出聲
出聲。而箜篌聲亦不出。爾時大王。即斷其弦。
聲亦不出。取其皮木。悉皆拆裂。推求其聲。了
不能得。爾時大王。即嗔大臣。云。何乃作如是
妄語。大臣白王。夫取聲者。法不如是。應以眾
緣善巧方便。聲乃出耳。眾生佛性。亦復如是。
無有住處。以善方便。故得可見。以可見故。得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一闡提輩。不見佛性。
云何能遮三惡道罪。善男子。若一闡提。信有
佛性。當知是人。不至三惡。是亦不名一闡提
也。以不自信有佛性故。即墮三惡。故名一闡
提。是知一切眾生。雖有正因。不得了緣枉沈
生死。為不知故。甘稱下凡。為不聞故。不親善
友。常迷智眼。豈有了因。恒習惡緣。何成善
本。今為未聞者。廣搜祕藏。發起信心。為未知
者。直指心原。了然無滯。為已聞者。智慧開發。
萬善資熏。為已知者。一向保任理行成就。
有斯深益。豈厭文繁。普望後賢。廣重傳授。


問。佛性若定有無。即成斷常之見。如何體會。
理合正因。


答。非一非異。能契一乘之門。亦
有亦無。不謗三因之性。如大涅槃經云。佛言。
善男子。若有說言。一切眾生。定有佛性。常樂
我淨。不作不生。煩惱因緣。故不可見。當知是
人。謗佛法僧。若有說言。一切眾生。都無佛性。
猶如兔角。從方便生。本無今有。已有還無。當
[080-0860c]
知是人。謗佛法僧。若有說言。眾生非有如虛
空。非無如兔角。何以故。虛空常故。兔角無故。
是故得言。亦有亦無。有破兔角。無破虛空。如
是說者。不謗三寶。


問。教說一心佛性之理。
有何因緣。獲何善利。


答。佛眼諦觀。正理不
謬。若人決定信受。則除五種過失。生五種功
德。佛性論云。如來為除五種過失。生五種功
德故。說一切眾生悉有佛性。除五過失者。一
為令眾生離下劣心故。有諸眾生。未聞佛說
有佛性理。不知自陰必當有得佛義故。於此
身。起下劣想。不能發菩提心。二為離慢下品
人故。若有人曾聞佛說眾生有佛性故。因此
發心。既發心已。便謂我有佛性。故能發心。作
輕慢意。謂他不能。為破此執。故佛說一切眾
生。皆有佛性。三。為離虛妄執故。若人有此慢
心。則於如理如量正智不得生顯。故起虛妄。
虛妄者。是眾生過失。過失有二。一本無。二
是客。一本無者。如如理中。本無人我。作人我
執。此執本無。乃至故知能執。皆成虛妄。由於
此執。所起無明。諸業果執。並是虛妄。無。受者
作者。而於中執有是虛妄。故言本無。二是客
者。有為諸法。皆念念滅。無停住義。則能罵所
罵。二無所有。但初剎那為舊。次剎那為客。能
罵所罵。起而即謝。是則初剎那是怨。次則非
怨。以於客中。作於舊執。此執不實。故名虛
妄。若起此執。正智不生。為除此執。故說佛性。
佛性者。即是人法二空所顯真如。由真如故。
無能所罵。通達此理。離虛空執。四為除誹
謗真實法故。一切眾生過失之事。並是二空。
[080-0861a]
由解此空故。所起清淨智慧功德。是名真實。
言誹謗者。若不說佛性。則不了空。便執實有。
違謗真如。淨智功德。皆不成就。五離我執故。
若不見虛妄過失。真實功德。於眾生中。不起大
悲。由聞佛說佛性故。知虛妄過失。真實功德。
則於眾生中起大悲心。無有彼此。故除我執。
為此五義因緣。佛說佛性生五種功德。一起
正勤心。二生恭敬事。三生般若。四生闍那。
五生大悲。由五功德。能翻五失。由正勤故。翻
下劣心。由恭敬故。翻輕慢意。由般若故。翻妄
想執。由生闍那俗智。能顯實智及諸功德故。
翻謗真法。由大悲心。慈念平等故。翻我執。乃
至由般若故。不捨涅槃。由大悲故。不捨生死。
由般若故。成就佛法。由大悲故。成就眾生。
是以若了一切眾生皆有佛性。自然不謗不
慢。無失無違。何者。以眾生妙故。皆不可思議。
如佛在竹林中說法。授白鴿鳥。劫國名號八
相之記。諸大菩薩等。皆申懺悔。咸云。若智
未齊如來。我等自此已後。更不敢稱量眾生。
寶。堅和尚云。我。見老鵶在生槃上迴頭轉腦。
便。全體見渠法身。又有俗官入寺。與盤山和
尚登殿。問云。此雀兒還有佛性不。師云有。
問。既有佛性。為甚麼向佛頭上阿。師云。是
何不向鷂子頭上阿。


問。佛性於五眼中。何
眼能見。


答。涅槃經云。佛眼見故。而得明了。
以佛眼見一切美惡差別等事。悉皆不動。為
見性故。維摩經云。善能分別諸法相。於第一
義而不動。此是心鑒無礙為眼。非取根塵所
對。是以肉眼見麁天眼觀細。慧眼明空。法眼
[080-0861b]
辯有。佛眼觀不二相一實之理。華嚴經離世
間品說十眼。所謂肉眼。見一切色故。天眼。見
一切眾生心故。慧眼。見一切眾生諸根境界
故。法眼。見一切法實相故。佛眼。見如來十力
故。智眼。見諸法故。光明眼。見佛光明故。出
生死眼。見涅槃故。無礙眼。所見無障故。一切
智眼。見普門法界故。又慧眼所見。無法可見
故名為見者。見法空故。名為慧眼。非獨慧眼
能見。五眼俱現。如是五眼。照如千日。十方之
中。無處不見。於一切處。地平如掌。無諸穢惡。
若有可見。即是生盲。何以故。無所有故。當知
無空。色空俱遣。又見一切塵全是眼。更不可
見。聞一切聲全是耳。不復更聞。所以云。一切
聲是佛聲。一切色是佛色。又云。離心之外。更
無一法。縱見內外。但是自心所見。無別內外。
此無過也。乃至若了塵時。塵。全是知也。終不
以知知於塵。即有所知也。若知於無知。不異
知也。今塵即知。不復更以知及不知。知於無
知。但無能所之知。非無知也。此方顯無知
也。經云。顯現一切法。各各不相知。見亦如是。
又聞者。圓教明我。我即聞故。能聞所聞。皆法
界故。故使我外更無別聞。是以若見若聞。若
知若覺。皆一心故。華嚴經云。所見不可見。所
聞不可聞。所知不可知。一心不思議。


問。五
眼凡聖共有。則眾生具佛眼。如來有肉眼。云
何唯佛眼能觀。十住菩薩等。不見佛性。


答。
以十住菩薩。有行有住故。所以不了了見。若
見性了了證實之時。不見。已外。更有菩提可
行可住。以十住位。緣觀未盡故。心有所在。心
[080-0861c]
有所在。故有所不在。是故不能覺一切法。至
佛位息緣。真心平等。無處不在。無不在故。無
有一法在於心外。亦無一心在於法外。心與
法界。同體照明。故覺一切。又此心性。是真實
了知義。遍照法界義。以本有為所照。以淨
眼智明為能照。如涅槃經云。見性肉眼。即名
佛眼。大涅槃經明二種見佛性。一相貌見。二
了了見。相貌見者。謂登地菩薩。方便權智。識
變似空。名相貌見。了了見者。謂地上菩薩。
根本正智。親證真理。不變相緣。名了了見。即
是親證。相貌見者。比量知。了了見者。現量
得。


問。既云佛眼能觀佛性。如何教中又言。
我以五眼不見。三聚眾生。狂愚無目而言見
耶。


答。若約實相體。性遍法界。以實相無相
故。則不可見。若論照用。相遍法界。以無相之
相。亦可得見。又五眼圓照三諦之理。諸境
分明。雖云洞鑒。未必是有。雖云不見。未必是
無。斯乃無相之相。不觀之觀。當知相中無相。
只勿相。觀中無觀。只勿觀。體萬物而自虛。同
一道之清淨。豈同執實隨塵。作能所斷常之
見耶。


問。夫佛眼者。皆是圓修圓證方具。十
住菩薩。尚未分明。云何無明。煩惱凡夫。尚未
得天眼。云何得同佛眼。


答。如來五眼。眾生
悉具。非待證聖方有。涅槃經云。若學大乘
人。雖是肉眼。而名佛眼。二乘雖具天眼。不名
佛眼。又云。見如來性者。雖有煩惱。如無煩惱。
若實明宗見性。即肉眼而明佛眼。以智照為
眼故。台教約五。品初位中。以凡夫心。同佛所
知。用所生眼。齊如來見。若論明味淺深。即
[080-0862a]
落修證。今直論見性。即無前後。所以鴦崛摩
羅經偈云。所謂彼眼根。於諸如來常。具足
無減修。了了分明見者。止觀釋云。彼是九
法界眼根也。於如來常者。九界自謂各各非
真。如來觀之。即佛法界。無二無別。無減修者。
觀諸眼即佛眼。一心三諦。圓因具足。無有缺
減也。了了分明見者。照實為了了。照權為
分明。三智一心中。五眼具足圓照。名為了了
見佛性也。見論圓證。修論圓因。又具足修
者。觀於眼根。捨二邊漏。名為檀。眼根不為二
邊所傷。名為尸。眼根寂滅。不為二邊所動。名
為羼提。眼根及識。自然流入薩婆若海。名為
精進。觀眼實性。名為上定。以一切種智。照眼
中道。名為智慧。是為眼根具足無減修。無減
故。了了分明。見眼法界。乃至彼意根。於諸如
來常。具足。無減修。了了分明見。於一一根。即
空即假即中。三觀一心。名無減修。證慧眼法
界。佛眼一心中得。名了了見。皆如上說。根既
如此。塵亦復然。一切諸法。亦復如是。是為圓
教調伏諸根。滿足六度。此則究竟調伏。究竟
滿足。如是助道。助究竟道。當知六度。遍能調
伏一切諸根也。又若論差別者。則諸天是報
得。二乘是修得。我此宗門。非報非修。是發得。
五眼。以本圓具故。若悟佛乘人。雖具煩惱性。
能知如來祕密之藏。即肉眼而名佛眼。二乘
人。雖證滅修道。具漏盡通。即天眼而為瞖眼。
所以志公云。大士肉眼圓通。二乘天眼有瞖。
融大師云。不取天眼等五通。造事外道。唯取
入理凡夫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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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鏡錄卷第八十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