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q0092 宗鏡錄-宋-延壽 (master)



宗鏡錄卷第七十三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八識之中。覆真習妄。何識造業。何識為因。
何識為依。成其妄種。


答。前五識取塵。第六
識為因。第七識計我造業。第八識為依。以此
生死苦果不斷。楞伽經偈云。如水大流盡。波
浪則不起。如是意識滅。種種識不生。釋云。謂
五識取塵。轉入六識。六識記法為因。七識攀
緣。六識。造善惡業。得未來生死。覆障八識。不
得顯現。若五識不取塵。即無六識。六識無
故。七識不生。七識不生故。則無善惡業。無善
惡業故。即無生死。無生死故。如來藏心湛然
常住。即是六七識滅。建立八識。又八識為五
六七識所依。與諸識作因者。即第六識心。諸
識依之。如水盡。則無波浪。六識滅。七識亦不
生。故云一念無明風。鼓動真如海。無明風盡。
識浪不生。則覺海性澄源源澄覺元妙。


問。
一切世間因果相酬。生死不絕。於諸識中。何
識為主。


答。生滅因緣。最初依阿賴耶識為
體。以意識為用。如是三世因果。流轉不絕。功
在意識。以是義故。意名相續識。起信論云。復
次生滅因緣者。謂諸眾生依心意識轉。此義
云何。以依阿賴耶識。有無明不覺。起能見能
現。能取境界。分別。相續。說名為意。此意復有
五種異名。一名業識。謂無明力。不覺心動。二
名轉識。謂依動心。能見境相。三名現識。謂現
一切境界相。猶如明鏡。現眾色像。現識亦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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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其五境。對至即現。無有前後。不由功力。四
名智識。謂分別染淨諸差別法。五名相續識。
謂恒作意相應不斷。任持過去善惡等業。令
無失壞。成熟現未苦樂等報。使無違越。已曾
經事。忽然憶念。未曾經事。妄生分別。是故三
界一切。皆以心為自性。離心則無六塵境界。
何以故。一切諸法。以心為主。從妄念起。凡所
分別。皆分別自心。心不見心。無相可得。是故
當知。一切世間境界之相。皆依眾生無明妄
念而得建立。如鏡中像。無體可得。唯從虛妄
分別心轉。心生則種種法生。心滅則種種法
滅。故釋云。通論五種之識。皆名為意。就本而
言。但取業識。以最微細。作諸識本故。如是業
識。見相未分。然諸菩薩知心妄動。無前境界。
了一切法。唯是識量。捨前外執。順業識義。故
名業識。心不見心。無相可得者。是明諸法非
有之義。入楞伽經偈云。身資生住持。若如
夢中生。應有二種心。而心無二相。如刀不自
割。如指不自觸。如心不自見。其事亦如是。若
如夢中所見諸事是實有者。即有能見所見
二相。而其夢中。實無二法。三界諸心。皆如此
夢。離心之外。無可分別。故言一切分別。即分
別自心。而就自心不能自見。如刀指等。故言
心不見心。既無他可見。亦不能自見。所見無
故。能見不成。能所二相。皆無所得。故言無相
可得。又一心隨無明動。作五種識故。說三界
唯心轉也。此心隨熏。似現雖有種種。然窮其
因緣。唯心作也。離現識。則無六塵境。反驗六
塵。唯是一心。故云。離心則無境等。


問。現有六
[073-0823b]
塵境。云何唯心。


答。以一切法。皆是此心。隨熏
所起。更無異體。故說唯心。


疑云。何作諸法耶。


答。由妄念熏故。生起諸法。故云從妄念起。亦
可疑云。法既唯心。我何不見。而我所見。唯是
異心。釋云。異心者。是妄念分別而作故。云妄
念生也。既境唯識。無外異法。是故種種分別
皆是自心。即塵無相。識不自緣。是故無塵識
不生。則心不見心矣。攝論云。無有別法能取
別法。能所既窮故。無相可得也。心生種種法
生。心滅種種法滅者。


瑜伽論問。諸修觀行者。
見遍計所執無相時。當言入何等性。


答。入圓
成實性。


問。入圓成實性時。當言遣何等性。


答。遣依他起性。以此當知。唯識觀成。則無有
識。楞伽經偈亦云。無心之心量。我說為心量。
此之謂也。若依此論。無明動真如。成生滅緣
起。無明風滅。識浪即止。唯是真如。平等平等
也。此境界離心之外。無體可得也。又亦即是
心故。復無體也。如鏡外無體。鏡內復無體也。
疑云。既其無體。何以宛然顯現。釋云。並是真
心之上。虛妄顯現。何處有體而可得也。疑云。
何以知心上顯現。釋云。以心生則種種法生。
以無明力。不覺心動。能現一切境界。則心隨
熏動。故云生也。若無明滅。境界隨滅。諸分別
識。皆滅無餘。故言心滅則種種法滅。此則心
原還淨。故云滅也。既心隨不覺。妄現諸境。則
驗諸境。唯。心無體也。又夫心者。形於未兆。動
靜無不應於自心。如詩云。願言則啑願。思
也。言。我也。謂人。或思已則啑。故知心應千
里。設有處遠而思者。我皆知矣。是以萬事唯
[073-0823c]
心先知。故得稱心靈。斯之謂也。如太山吳伯
武。與弟相失二十餘年。相遇於市。仍共相敺。
伯武覺心神悲慟。因問。乃兄弟也。


問。生滅
因緣。別以何為因。以何為緣。而得生起。


答。
古師釋云。生滅因緣。體相有二。一阿賴耶心體。
不守自性。變作諸法。是生滅因。根本無明。熏
動心體。是生滅緣。又復無明住地諸染根本。
起諸生滅。故說為因。六塵境界能動七識。波
浪生滅。是生滅緣。依此二義。以顯因緣。諸生
滅相。聚集而生。故名眾生。而無別體。唯依心
體。故言依心。即是阿賴耶自心相也。又真妄
和合諸識緣起。以四句辯之。一以如來藏唯
不生滅。如水濕性。二七識唯生滅。如水波
浪。三賴耶識亦生亦滅。亦不生滅。如海含動
靜。四無明倒執非生滅。非不生滅。如起浪猛
風。非水非浪。


問。賴耶既通動靜。不應唯在生
滅門。


答。為起靜以成動。無別有動體。是故靜
性隨於動。亦在生滅門中。非直賴耶具動靜。
在此生滅中。亦乃如來藏唯不動。亦在此門
中。何以故。彼生滅無別體故。如水作波。又起
信論說。無明為因。境界為緣。生三細之識。六
麁之相。則隨迷昧之緣。而沈六趣。始覺為因。
五度為緣。則隨悟解之緣。而昇一乘。又說。迷
則有過恒沙等妄染之法。即染緣生而淨緣
滅。悟則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即淨緣起而
染緣亡。然但一心所作。更無二原。義說逐悟
逐迷。實無能逐所逐。故論云。以一切法。皆從
心起妄念而生。凡所分別。皆分別自心。心不
見心。無相可得。如古德釋。波水之喻真如生
[073-0824a]
滅二門。以水濕喻心真如。以波動喻心生滅。
波無異濕之動。則無異真如之生滅。即水以
辯於波。不變性而緣起也。水無異動之濕。則
無有離生滅之真如。即波以明於水。下捨緣
而即真也。


問。記憶之事。定屬何法而生。


答。大乘說能記憶法。有三。一自證分。能記憶
見分。二別境中念。能記憶曾所更事。三識中
種子。能不妄生自現行。唯識疏云。如不曾更
境。必不能憶。如現行色。曾被見分緣者。後必
能憶。若不曾為相分緣者。後時必不能記憶
也。以能緣見分。於過去時及現在世。但緣相
分。不曾自緣。前已滅心。既過去已。今時見分
有何所以。能自憶持。以於昔時。不曾返緣自
見分故。既許今時心心所法。能自記憶。明由
昔時有自證分。緣於見分。證彼緣境。作量果
故。故今能憶。


問。生滅門中。有漏位內。約
教所論。有幾種生死。


答。略有二種。一分段。
二變易。識論云。一分段生死。謂諸有漏善不
善業。由煩惱障緣助勢力。所感三界麁異熟
果。身命短長。隨因緣力。有定劑限。故名分段。
二不思議變易生死。謂諸無漏有分別業。由
所知障緣助勢力。所感殊勝細異熟果。由悲
願力。改轉身命。無定劑限。故名變易。無漏定
願正所資感。妙用難惻名不思議。或名意
生身。隨意願成故。如契經說。如取為緣。有漏
業因。續後有者。而生三有。如是無明習地為
緣。無漏業因。有阿羅漢。獨覺。已得自在菩薩。
三種意生身。亦名變化身。無漏定力。轉令異
本如變化故。


問。論云。所知障不障解脫。無
[073-0824b]
能發業潤生用故。何用資感生死苦為。


答。
成二利故。更須資生。論云。自證菩提。利樂他
故。謂不定性獨覺聲聞。及得自在大願菩薩。
已永斷伏煩惱障故。無容復受當分段身。恐
廢長時修菩薩行。遂以無漏勝定願力。如延
壽法。資現身因。令彼長時與果不絕。數數
如是定願資助。乃至證得無上菩提。彼復何
須所知障助。既未圓證無相大悲。不執菩提
有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又所知障。障
大菩提。為永斷除。留身久住。又所知障。為有
漏依。此障若無。彼定非有。故於身住。有大助
力。若所留身。有漏定願所資助者。分段身攝。
二乘異生所知境故。無漏定願所資助者。變
易身攝。非彼境故。由此應知。變易生死。性是
有漏異熟果攝。於無漏業。是增上果。釋云。得
自在大願菩薩。已永斷伏煩惱障者。謂八地
已去菩薩。雖藉煩惱生死受生。不同凡夫及
二乘。說現及種潤。由起煩惱利益有情業勢。
方能感生死果。煩惱若伏。業勢便盡。故須法
執。助願受生。故已永斷伏。無容復受當分段
果。既有二利之益。觀知分段報終。恐廢長時
修菩薩行。遂入無漏勝定。勝願之力。如阿羅
漢延壽之法。資現身之因。即資過去感令身
業。令業長時與果不絕。既未圓證無相大悲。
不執菩提有情實有。無由發起猛利悲願者。
既未成佛。圓證無相大悲。一味平等之解。若
不執菩提可求有情可度。為實有者。無有因
由。可能起猛利大悲。及猛利願。以所知障可
求可度執為先。方能發起無漏業故。說業為
[073-0824c]
因。以是勝故。無明為緣。以疎遠故。非如煩惱
資有漏業。但緣義同。少分相似。又所知障。
障大菩提。正障智故。為永斷除此所知障。留
身久住。說之為緣。為所斷緣故。又此所知障。
能為一切有漏之依。由有此障。俱諸行法。不
成無漏故。此所依之障。若無。彼能依有漏。決
定非有。今既留身久住。由有所知障為緣。故
說此障。為於身住有大助力。說為緣也。此變
易生死。乃是菩薩成就非願。圓滿菩提。若
分段生死。即是凡夫妄心所造。念念耽著。入
大苦輪。無有休息。如大涅槃經云。佛告迦葉。
世間眾生。顛倒覆心。貪著生相。厭患老死。迦
葉。菩薩不爾。觀其初生。已見過患。迦葉。如有
女人。入於他舍。是女端正。顏貌繢麗。以好瓔
珞。莊嚴其身。主人見已。便問言。汝字何等。繫
屬於誰。女人答言。我身即是功德大天。主人
問言。汝所至處。為何所作。女人答言。我所
至處。能與種種金銀琉璃。玻璃真珠。珊瑚琥珀。
硨磲瑪瑙。象馬車乘。奴婢僕使。主人聞已。心
生歡喜踊躍無量。我今福德故。令汝來。至我
舍宅。即便燒香散華供養。恭敬禮拜。復於門
外。更見一女。其形醜陋。衣裳弊壞。多諸垢膩。
皮膚皴裂。其色艾白。見已問言。汝字何等。繫
屬誰家。女人答言。我字黑闇。復問何故名為
黑闇。女人答言。我所行處。能令其家所有財
寶。一切衰耗。主人聞已。即持利刀。作如是言。
汝若不去。當斷汝命。女人答言。汝甚愚癡。無
有智慧。主人問言。云何名為癡無智慧。女
人答言。汝舍中者。即是我姊。我常與姊。進止
[073-0825a]
共俱。汝若驅我。亦當驅彼。主人還入。問功德
天。外有一女。云是汝妹。實為是不。功德天言。
實是我妹。我與此妹。行住共俱。未曾相離。隨
所住處。我常作好。彼常作惡。我常利益。彼
作衰耗。若愛我者。亦應愛彼。若見恭敬。亦應
敬彼。主人即言。若有如是好惡事者。我俱不
用。各隨意去。是時二女俱共相將。還其所止。
爾時主人。見其還去。心生歡喜踊躍無量。釋
曰。功德天者。即喻於生。黑闇女者。即喻於死。
只是世間生死二法。諸惡之本。眾苦之原。賢
聖共訶。愚癡所蔽。主人見已者。心矚於境。
名為見也。即便問言者。以解觀生求生之實。
名為問。女人答言者。境對於心。義稱答也。功
德大天者。喻生是出相也。功德報主。具六識
光明。照六塵境界。名功德天也。繫屬於誰者。
應言屬惑業。我今福德者。宿修善因。今受天
報。名至我宅也。復於門外者。死捨身家。義云
門外。繫屬誰家者。緣應即死。無所屬也。我字
黑闇者。死是沒相。雖有五根。無所覺知。名
黑闇也。我常與姊。進止共俱者。即生即死。為
進止俱。主人即言。若有如是好惡事者。我俱
不用者。夫於生不喜者。見死則不憂也。爾時
主人。見其還去。心生歡喜踊躍無量者。證初
地時。離分段死。入歡喜地。故云歡喜無量。


問。唯有內識而無外緣。云何復說六處輪迴。
生死相續。


答。識論頌云。由諸業習氣。二取
習氣俱。前異熟既盡。復生餘異熟。諸業。謂福
業罪業不動業。即有漏善不善思業。思業之
眷屬。亦立業名。同招引滿異熟果故。此雖纔
[073-0825b]
起無間即滅。無義能招當異熟果。而熏本識。
起自功德。即此功能。說為習氣。是業氣分
熏習所。成。簡曾現業。故名習氣。如是習氣。展
轉相續。至成熟時。招異熟果。此顯當果勝增
上緣。相見。名色。心及心所。本末。彼取。皆二取
攝。彼所熏發。親能生彼本識上功能。名二取
習氣。此顯來世異熟果心。及彼相應諸因緣
種。謂俱業種二取種俱。是疎親緣互相助義。
業招生顯。故頌先說。前異熟者。謂前前生業
異熟。果餘異熟者。謂後後生業異熟果。雖二
取種受果無窮。而業習氣受果有盡。由異熟
果。性別難。招等流增上。性同易感。由感餘生
業等種熟。前異熟果受用盡時。後別能生餘
異熟果。由斯生死輪轉無窮。何假外緣方得
相續。此頌意說。由業二取。生死輪迴。皆不
離識。心心所法。為彼性故。釋云。此雖纔起無
間即滅。無義能招當異熟果者。雖現用無有
過去體。能招當來真異熟果。而現行之業當
造之時。熏於本識起自業之功能。功能。即習
氣。習氣展轉相續。至成熟時。招異熟果。相見
名色心及心所本末。彼取。皆二。取攝者。一者
相見。謂即取彼實能取。實所取。名二取。二者
取名色。色者。色蘊。名者。四蘊。即是執取五蘊
為義。前言相中。亦通取無為。以為本質故。今
此唯顯取親所緣。不能緣得心外法故。又變
無為之影相分。亦名所攝。不離心等故。三者
取心及心所。一切五蘊法。不離此二故。四者
本末。謂取親果。第八識。是諸異熟之根本故。
又總報品。故名本。餘識等異熟別報品。故名
[073-0825c]
末。即取一異熟也。五彼取者。即彼上四取也。
此諸取。皆是二取所攝。即是現行之取也。雖
二取種受果無窮。而業習氣受果有盡。由異熟
果性別難招。等。流增上性同易感者。二取種
子受果無窮。攝論說。習氣有盡。所以者何。由
異熟果。一者性別。與業性殊。不多相順。二
者難招。業雖招得。謂必異世果方熟故。業習
氣有盡。如沈麝穢草。有萎歇故。其等流果及
增上果。一者性同。體性相順。二者易感。同
時生故。此念熏已。即能生果故。二取種。易感
果也。何者為等流。何者為增上。增上寬。但
等流必增上。等流者。謂種子與現行及自種。
為俱生同類因故也。增上處無別體。即等流
性故。又是等流果。故性同。是增上果。故易感。
又種望現行。是增上。望自類種。是等流。業種
望彼現及種。皆異性故。但是異熟。前異熟
受用盡時。復不能生餘異熟果。意由感當來
餘生業等種子熟故。於今身中前異熟果受
用盡時。即是此身臨終之位。彼所熟業。復別
能生彼餘果起。即先業盡時。後果種熟時。其
異熟果而復得生。所以生死不斷絕也。由此
業果無斷。生死相續。輪轉無窮。何假藉心外
之緣。方得生死相續。此相續識。無有斷時。若
未觸途成觀。諦了自心。皆對境生疑。執有前
法。一切生死。盡是疑情。但了唯心。自然無咎。
若疑蛇得病。豈有實境居懷。猶懸砂止飢。但
是自心想起。如晉書樂廣傳。廣有親客。久闊
不復來。廣問其故。答曰。前在座。蒙賜酒。見盃
中有蛇。意甚惡之。既飲而疾。于時河南廳署。
[073-0826a]
壁上有角。角邊畫作蛇。廣意盃中蛇。即角影
也。復置酒前處。客豁然意解沈痾頓愈。又律
中四食章。古師義門手鈔云。思食者。如饑
饉之歲。小兒從母求食。啼而不止。母遂懸砂
囊誑云。此是飯。兒七日諦視其囊。將為是食。
其母七日後。解下視之。其兒見是砂絕望。因
此命終。方驗生老病死。皆是自心。地水火風。
終無別體。是以眾生耽著生死。二乘厭畏生
死。皆不了心外無法。為境所留。取捨雖殊。俱
非解脫。何者。眾生為生死。縛二乘被涅槃縛。
如楞伽經云。復次大慧。諸聲聞眾。畏生死妄
想苦。而求涅槃。不知生死涅槃差別之相。一
切皆是妄分。別有。無所有故。妄計未來諸根
境滅。以為涅槃。不知證自知境界。轉所依藏
識。為大涅槃。彼愚癡人。不知去來現在諸佛。
所說自心境界。取心外境。常於生死輪轉不
絕。


問。生死相續。由二取有支。我執名言二
種習氣。成異熟果者。其生死業先來後去。定
屬何識。


答。唯第八識。是諸異熟之根本。若
無此識。生死不成。由前七轉識有間斷。非主
故。此識亦名執持識。能執持種子根身。初一
念。有執趣結生相續義。即是界趣生義。此執
趣結生。不通果位。八地已上。不通執趣結生
也。今但取執持種子根身義。故名執持義。此
通一切位。此是生位。最初攬胎成體。乃至死
時。前諸識悉皆惛昧遷謝。唯異熟識。最後執
受身分。捨執受處。冷觸便生。壽煖識三不相
離故。冷觸起時。即是非情。雖變亦緣。而不執
受故。由此為凡為聖。常作所依。捨生趣生。恒
[073-0826b]
為其主。


問。生死依處。約有幾事。


答。生死
流轉所依事。有三。經云。有三種流轉。一是處
流轉。於三世處。由我分別。二是事流轉。由外
六處。由我取執。三如是而轉。諸業異熟。相續
流轉。


問。由二取習氣。成生死者。必因現行
功能。方成習氣。且現行何法。熏成生死。


答。
初因無明不了發業。次因情愛貪著潤生。故
云從癡有愛。則我病生。以癡愛故。則念念相
續。當知念即生死。經云。起一念善。受人天身。
起一念惡。受三塗身。故知日夜念念。造未來
生死之身。有何窮盡。安般守意經序云。彈
指之間。心九百六十轉。一日一夕。十三億意。
意有一身。心不自知。猶彼種大也。菩薩
處胎經云。一彈指頃。有三十二億百千念。念
念成形。形形皆有識。佛之威神。入彼微識中。
皆令得度。此識教化非無識也。


問。生死之
法是有是無。


答。非有非無。何者。若言是有。
一身內外地水火風。各各性空。未曾聚散。所
以無生之生。可說為。生。無滅之滅。可說為滅。
如菴提遮女師子吼了義經云。若能明知地
水火風四緣畢竟未曾自得有所和合。而能
隨其所宜有所說者。是為生義。乃至若能明
知地水火風畢竟不自得有所散壞。而能隨
其所宜有所說者。是為死義。若言是無。以染
淨真如不守自性。不覺隨緣。起幻生滅。故云
法身流轉五道。號曰眾生。如上所明。凡聖二
種生死。須知生死中道。方離斷常。是以生之
無生。真性湛然。無生之生。業果宛然。真性湛
然。不可執常。業果宛然。不可執斷。又復諸佛
[073-0826c]
出世。尚如空華亂生亂滅。況眾生顛倒生死。
但如妄夢。如狂醉。豈是實耶。融大師云。一切
凡聖。三塗已上。種智已還。皆妄想謂有。並是
夢中。如人夢中見在地獄。種種方便求脫。浪
生辛苦。但抖擻令覺。即一切事盡。無。如今
並是夢中所作。還受夢報。又如狂醉之人。恒
隨物轉。所以一切眾生。飲無明酒。臥五住地。
長劫惛然。孰有醒者。忽得見性之時。如同醉
醒。如經偈云。譬如惛醉人。酒消然後醒。得佛
無上體。是我真法身。又若入宗鏡中。頓明實
性。反觀世間生死。名相虛誑。猶如兒戲。復似
技人。然雖改換千差。一性宛然不動。如草堂
和尚偈云。樂兒本是一形軀。乍作官人乍作
奴。名目服章雖改變。始終奴主了無殊。
宗鏡錄卷第七十三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