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q0092 宗鏡錄-宋-延壽 (master)




宗鏡錄卷第六十七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雖說我相起盡根由。皆是外道凡夫麁重
情執。如何是內教修行之人。微細法我之見。


答。法執難亡。更是微細。以法執為本。人執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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末。所以法愛不盡。皆為頂墮之人。圓證涅槃。
猶是我見之者。如圓覺經中。淨諸業障菩薩
白佛言。大悲世尊。為我等輩。廣說如是不思
議事。一切如來因地行相。令諸大眾。得未曾
有。覩見調御。歷恒沙劫。勤苦境界。一切功用。
猶如一念。我等菩薩。深自慶慰。世尊。若此覺
心。本恒清淨。因何染污使諸眾生。迷悶不入。
乃至佛言。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妄想
執有我人眾生。及與壽命。認四顛倒。為實我
體。由此便生憎愛二境。於虛妄體。重執虛妄。
二妄相依。生妄業道。有妄業故。妄見流轉。厭
流轉者。妄見涅槃。由此不能入清淨覺。非覺
違拒。諸能入者。有諸能入。非覺入故。是故動
念。及與息念。皆歸迷悶。何以故。由有無始。本
起無明。為己主宰。一切眾生。生無慧目。身心
等性。皆是無明。譬如有人。不自斷命。是故
當知。有愛我者。我與隨順。非隨順者。便生憎
怨。為憎愛心養無明故。相續求道。皆不成就。
善男子。云何我相。謂諸眾生心所證者。善男
子。譬如有人百骸調適。忽忘我身。四支絃緩。
攝養乖方。微加針艾。則知有我。是故證取。方
現我體。善男子。其心乃至證於如來。畢竟了
知清淨涅槃。皆是我相。善男子。云何人相。謂
諸眾生心悟證者。善男子。悟有我者。不復認
我。所悟非我。悟亦如是。悟已超過一切證者。
悉為人相。善男子。其心乃至圓悟涅槃。俱是
我者。心存少悟。備殫證理。皆名人相。善男
子。云何眾生相。謂諸眾生心自證悟所不及
者。善男子。譬如有人作如是言。我是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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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知彼人說眾生者。非我非彼。云何非我。我
是眾生。則非是我。云何非彼。我是眾生。非彼
我故。善男子。但諸眾生。了證了悟。皆為我
人。而我人相所不及者。存有所了。名眾生相。
善男子。云何壽者相。謂諸眾生心照清淨。覺
所了者。一切業智。所不自見。猶如命根。善男
子。若心照見一切覺者。皆為塵垢。覺所覺者。
不離塵故。如湯消氷。無有別氷。知氷消者。存
我覺我。亦復如是。善男子。末世眾生。不了四
相。雖經多劫。勤苦修道。但名有為。終不能
成一切聖果。此我法二執。經論偏治。助業潤
生。順情發愛。於六七識上。妄起端由。向根塵
法中強為主宰。固異生之疆界。為煩惱之導
師。立生死之根原。作眾苦之基址。壞正法之
寶藏。違成佛之妙宗。塞涅槃之要津。盲般若
之智眼。障菩提之大道。斷解脫之正因。背覺
合塵。無先於此。如上廣引。破斥分明。願斷疑
根。頓消氷執。則正修有路。功不唐捐。一念證
真。全成覺道。


問。不了唯識之徒。妄執我法。
聖教之內。云何復言。有我法等。


答。對機假
設。非同情執。假有二種。一者無體隨情假。多
分世間外道所執。雖無如彼所執我法。隨執
心緣。亦名我法。故說為假。二者有體施設假。
聖教所說。雖有法體。而非我法。本體無名強
名我法。不稱法體。隨緣施設。故說為假。又凡
聖通論。我有六種。一執我。謂分別俱生。在於
凡位。二慢我。謂但俱生。在有學位。三習氣我。
謂二我餘習。在無學位。四隨世流布我。謂諸
佛等。隨世假稱。五自在我。謂八自在等。如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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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得智為性。六真我。謂真如常樂我淨等。以
真如為性。圓中稱我。通後三種。


問。云何是
無二我義。


答。人我見。如六陰七情。畢竟無
體。法我見。猶乾城焰水。徹底唯空。如經論明
二無我者。一人無我者。梵云補特伽羅。唐
言數取趣。謂諸有情起惑造業。即為能取。
當來五趣。名之為趣。雖復數數起惑造業。五
趣輪迴。都無主宰實自在用。故名無我。二法
無我者。謂諸法體。雖復任持軌生物解。亦
無勝性實自在用。故言無我。


問。執有我見。
雖順所緣。是顛倒體。無我之心。成何勝善。


答。了二無我理。證會真如。則成佛之正宗。超
凡之妙軌。若論法利。功德難量。古德云。無我
之心。雖不稱境。違於緣故。名非顛倒。如緣真
如。作有如解。即是法執。若作無解。雖不稱如。
仍因成聖。釋曰。若作如解。即是法執者。若起
能解之心。即立所證之理。所境既立。迷現量
心。知解纔生。便成比量。皆為法執。失唯識
宗。所以華嚴經云。智外無如。為智所入。如外
無智。能證於如。則心境如如。一道清淨。廣百
門論云。識能發生諸煩惱。業能牽後有。如是
識心。緣色等起。無所緣境。識必不生。若能正
觀。境為無我。所緣無故。能緣亦無。能所既亡。
眾苦隨滅。證寂無影清淨涅槃。至此位時。名
自利滿。諸有本願。為利益他。住此位中。化用
無盡。亦令有識。住此涅槃。是故欲求自他勝
利真方便者。應正勤修空無我理。


問。涅槃
經。佛說有真我佛性之理。諸菩薩等。皆申懺
悔。我等無量劫來。常被無我之所漂流。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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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說無我者。莫不違涅槃之教不。


答。今言
無我者。謂破凡夫外道迷唯識理。妄執心外
實有我法。如外道所執。略有三等。一僧佉等。
執我體常。周遍。量同虛空。隨處造業。受苦樂
等。二尼乾子。執我其體雖常。而量不定。隨身
大小。有卷舒故。三遍出。執我體常。至細。如一
極微。潛轉身中。作事業故。餘九十種所計我
等。不異此三故。此等妄執。俱無道理。唯成五
見之邪思。豈同四德之真我。如涅槃經云。外
道言。如瞿曇說。無我我所。何緣復說常樂我
淨。佛言。善男子。我亦不說內外六入。及六識
意。常樂我淨。我乃宣說。滅內外入。所生六識。
名之為常。以常故。名之為我。有常我故。名之
為樂。常我樂故。名之為淨。夫真我者。是佛性
義。常恒不變。非生因之所生。具足圓成。唯
了因之所了。又如經云。爾時世尊。讚諸比丘。
善哉善哉。汝等善能修無我想。時諸比丘。即
白佛言。世尊。我等不但修無我想。亦更修習
其餘諸想。所謂苦想。無常。無我想。世尊。譬如
人醉。其心愐眩。見諸山河。石壁草木。宮殿屋舍。
日月星辰。皆悉迴轉。世尊。若有不修苦無常
想。無我等想。如是之人。不名為聖。多諸放逸。
流轉生死。世尊。以是因緣。我等善修如是諸
想。爾時佛告諸比丘言。諦聽諦聽。汝向所
引醉人喻者。但知文字。未達其義。何等為義。
如彼醉人。見上日月。實非迴轉。生迴轉想。眾生
亦爾。為諸煩惱無明所覆。生顛倒心。我計無
我。常計無常。淨計不淨。樂計為苦。以為煩惱
之所覆故。雖生此想。不達其義。如彼醉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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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轉處。而生轉想。我者。即是佛義。常者。是法
身義。樂者。是涅槃義。淨者。是法義。汝等比丘。
云何而言有我想者。憍慢貢高。流轉生死。汝
等若言。我亦修集無常苦無我等想。是三種
修。無有實義。我今當說勝三修法。苦者計樂。
樂者計苦。是顛倒法。無常計常。常計無常。是
顛倒法。無我計我。我計無我。是顛倒法。不淨
計淨。淨計不淨。是顛倒法。有如是等四顛倒
法。是人不知正修諸法。汝諸比丘。於苦法中。
生於樂想。於無常中。生於常想。於無我中。生
於我想。於不淨中。生於淨想。世間亦有常樂
我淨。出世亦有常樂我淨。世間法者。有字無
義。出世間者。有字有義。何以故。世間之法。
有四顛倒。故不知義。所以者何。有想倒。心倒。
見倒。以三倒故。世間之人。樂中見苦。常見無
常。我見無我。淨見不淨。是名顛倒。以顛倒故。
世間知字而不知義。何等為義。無我者。名為
生死。我者。名為如來。無常者。聲聞緣覺。常者。
如來法身。苦者。一切外道。樂者。即是涅槃。不
淨者。即有為法。淨者。諸佛菩薩所有正法。是
名不顛倒。以不倒故。知字知義。若欲遠離四
顛倒者。應知如是常樂我淨。釋曰。夫迷四
真實起八顛倒者。無非人法二我之見。為生
死之樞穴。作煩惱之基坰。成九結之樊籠。
開十使之業道。二乘雖斷人我。常被無我之
所漂流。外道謬認識神。恒為妄我所之輪轉。
所以上云。無我者。名為生死者。以昧一真我
之門。無大自在之力。我者名為如來者。達佛
性之妙理。承如實之道來。無常者聲聞緣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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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修生滅之妄因。證灰斷之小果。常者如來
法身者。入不動之真宗。契圓常之妙體。苦者
一切外道者。運無益之苦行。墮生滅之邪輪。
樂者即是涅槃者。斷二死之妄原。入四德之
祕藏。不淨者即有為法者。積雜染之情塵。成
夢幻之虛事。淨者諸佛菩薩所有正法者。乃
究竟之圓詮。履無為之至道。是以外道執有
我見。如蒸砂作飯。認妄為真。二乘證無我門。
似捉石為珠。以常為斷。俱不達無我之中。而
有真我。又常樂我淨者。但是一法。以心性不
變異故常。常故樂。樂故我。我故淨。以不了心
性常住故。心外別求妄有所作。作故無常。無
常故無樂。無樂故無我。無我故無淨。何者。以
無常遷變。純受其苦。寧有樂乎。既不得樂。恒
俱繫縛。不得自在。豈成我乎。既不見真我佛
性。長隨染緣。豈得淨耶。如上剖析。皆屬一期
教門。不可於此定執有無。迷於方便。如廣百
論云。為止邪見。撥無涅槃故。說真有常樂我
淨。此方便言。不應定執。既不執有。亦不撥無。
如是乃名正智解脫。


問。外塵無體。唯識理
成。正教昭然。妙旨非謬。今凡夫所執。多徇妄
情。以見聞之心。熏習之力。多執現見之境。難
斷纖疑。前雖廣明。猶慮未信。更希再示。以破
執情。


答。法性無量。得之者有邊。真如相空。
執之者形礙。如還原觀云。真空滯於心首。恒
為緣慮之場。實際居在目前。翻為名相之境。
起信鈔云。若是唯心。則不合有境。以心無相。
不可見故。既有所見。云何唯心。意云。一切法
從心起故。所起無體。即是一心。何用說見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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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見。根本是心故。又云。境本非善。但以順己
之情。便名為善。境本非惡。但以違己之情。便
名為惡。故知妍醜隨情。境無定體。既無自體。
曷有境乎。唯心之門。從茲明矣。故知佛為信
者說。不為疑者施。垢重障深。自生疑謗。遮輕
根利。頓入玄微。廣百論云。一切所見。皆識所
為。離識無有一法是實。為無始來數習諸見。
隨所習見。隨所遇緣。隨自種子成熟。若差別
變似種種法相而生。猶如夢中所見事等。皆
虛妄現。都無一實。一切皆是識心所為。


難。若
爾。大乘應如夢啞。撥一切法。皆悉是虛。不能
辯說一切世間出世間法。自性差別。是大苦
哉。我等不能隨喜如是大乘所立虛假法義。
以一切法。皆可現見。不可撥無現見法故。


答。
奇哉可愍。薄福愚人。不能信解大乘法義。若
有能見。可見所見。能見既無。誰見所見。以諸
能見。不能自審知自有體。亦不審他。於審察
時。能見所見皆無所有。是故不應執現見法。
決定有體。以迴心時。諸所緣境。皆虛假故。所
以者何。起憶念時。實無見等種種境界。但隨
因緣。自心變似見等種種境相而生。以所憶
念。非真實故。唯有虛假憶念名生。如曾更諸
法體相迴心追憶。故名為念。當憶念時。曾所
更境。皆無有故。能念亦無。而名念者。隨順慣
習顛倒諸見。假名施設。由此念故。世間有情。
妄起種種分別諍論。競執諸法自性差別。沒
惡見泥。不能自出。若無所見。亦無所聞。是則
一切都無所有。云何今時。編石為筏。


唯識論
問云。依信說有四種。一現見。二比知。三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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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四阿含。此諸信中。現信最勝。若無外境。云
何世人言我現見此青等物。


偈答。現見如夢
中。見所見不俱。見時不分別。云何言現見。諸
凡夫人。煩惱夢中有所見事。皆如夢中。如現
見色。不知色義。以後時意識分別。然後了知。
意識分別時。無眼等識。先滅故。以一切法。念
念不住故。以見色時無彼意識。意識起時無
彼眼識。


入大乘論問云。諸法體相。世間現見。
云何無耶。


答。凡愚妄見。此非可信。生滅之法。
皆悉是空。生滅輪轉。無暫停時。相似相續。故
妄見有實。猶如燈焰念念生滅。凡夫愚人。謂
為一焰。


中觀論問。汝雖種種門。破去去者。住
住者。而眼見有去住。


答。肉眼所見不可信。若
實有去去者。為以一法成。為以二法成。二
俱有過。夫肉眼者。是過去顛倒業因所成。如
牛羊眼。不辯方隅。實不可信。唯佛眼真實。只
可從實。不可憑虛。


又問。現見眾生作業受報。
是事云何。


答。如化人無有實事。但可眼見。又
化人口業說法。身業布施等。是業雖無實。而
可眼見。如是生死。作者及業。亦應如是。諸業
皆空無性。如幻如夢。


又問曰。世間人盡見諸
法。是有是無。汝何以獨與世間相違。言無所
見。


答曰。若人未得道。不見諸法實相。愛見因
緣故。種種戲論。見法生時。謂之為常。取相言
有。見法滅時。謂之為斷。取相言無。智者見
諸法生。即滅無見。見諸法滅。即滅有見。是故
於一切法。雖有所見。皆如幻如夢。乃至無漏
道見尚可滅。何況餘見。是故若不見安隱法
者。則見有無。


大智度論問。若一切諸法空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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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何以故。諸法有可見可聞。可嗅可嘗。可觸
可識者。若無而妄見者。何不見聲聞色。若皆
一等空無所有。何以有可見不可見者。


答曰。
諸法相雖空。亦有分別可見不可見。譬如幻
化象馬。及種種諸物。雖知無實。然色可見。聲
可聞。不相錯亂。與六情對故。諸法亦如是。雖
空而可見可聞。不相錯亂。詳斯論意。是約
世間凡情所見。以眼根對色塵。及中間眼識
三種和合。得稱為見。此根塵識。自性俱空。各
各不能生見。和合亦不能生見。但虛妄情識。
所對見聞不無。故經云。以凡夫見之為世諦。
以聖人見之為真諦。所稱諦者。審實不虛。故
稱為諦。世諦不無。執假為諦。真諦非有。證實
為諦。


問。一切內外諸法。皆有流類。於諸類
中。約有幾種差別。及隨類通別等義。


答。古
釋有五。一異熟類。一通。即一切草木。皆是初
青後黃。豈非異熟。二別。唯善惡二業。感異熟
果。二長養類。一通。即是一切皆有長養。二
別。唯是飲食睡眠。梵行等持所益故。三等流
類。一通。即一切自類相似。皆是等流。二別。唯
同類因之所生。四實事類。一通。即一切有體
諸法。二別。唯是無為。簡有為非是實事故。五。
剎那類。一通。即一切有生滅法。二別。唯是見
道初一剎那也。


問。有情所住。遍三界中。云
何維摩經云。七識處為種。


答。有情通凡至
聖。有六十二有情身。約依處有四十二居止。
若通門由業繫故。樂與不樂。並立居止。下在
七識心住之例。為識心唯樂於七處住故。四
十二居止者。八地獄。傍生。餓鬼。四洲。六欲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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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界十八無色有四。都成四十二居止。七識
處者。一種種身種種想。種種身者。欲界人天。
有尊卑上下也。種種想者。有苦樂捨三受想。
二種種身一想。種種身者。初禪梵王為尊。梵
眾為卑。故有種種身。一想者。有一戒取想也。
梵王自謂我能生諸梵。諸梵謂已從梵王生。
非因計因。是戒取。三一身種種想。一身者。二
禪地上。無尊卑上下也。種種想者。有喜樂想
也。四一身一想。一身者。三禪無尊卑上下也。
一想者。唯一樂想也。空識已上無身。唯有一
想。五空處。唯一空想。六識處。唯一識想。七無
所有處。唯一慧想。此上七識處。對治眾生計
識為我。樂住七處。以有漏五陰為體。第四禪
有無想定。非想地中有滅盡定。三塗之中能
受諸苦。識不樂住。故不說也。又第四禪。及非
想地。雖復滅識。不滅。假名眾生居。所以不立。
三惡趣中。為苦所逼。眾生不樂居。所以不立。


問。破外境空。立唯識有者。境從何而空。識
從何而有。


答。境隨情起。識逐緣生。情唯遍計
之心。緣是依他之性。緣法是有。依勝義之
門。情執本空。歸世俗之道。識論云。外境隨情
而施設故。非有如識。內識必依因緣生。故非
無如境。由此便遮增減二執。境依內識而假
立故。唯世俗有。識是假境所依事故。亦勝義
有。釋云。外境。是遍計所執。心外實境。由隨妄
情施設為假。體實都無。非與依他內識相似。
內識。體是依他故。必依種子因緣所生。非體
全無。如遍計境。彼實我法。猶如龜毛。識依他
有。故非彼類。此中色等相見二分。內識所變。
[067-0795a]
不離識故。總名內識。由此內識。體性非無。心
外我法。體性非有。便遮外計離心之境。實有
增減執。及遮邪見惡取空者。撥識亦無妄空
減執。即離空有。說唯識教。有心外法。輪迴生
死。覺知一心。生死永棄。可謂無上處中道理。


問。境唯世俗之有。識通勝義之門者。云何
為世俗諦。云何說勝義諦。


答。夫一切諦智。
皆從無諦而起。無諦者。即絕待真心。非是對
有稱無。故云絕待。猶如虛空。非對小空而稱
大空。從此無諦。立一實諦。此一實之名。是
對三權而名一實。待虛名實。此是對待得名。
又從此一實。對機約教。或分開二諦等。此二
諦者。約情智而開。如涅槃經云。如出世人之
所知者。名第一義諦。世間人知者。為世諦。仁
王經云。於解常自一。於諦常自二。所以仁王
雖分二諦。智照常一。涅槃本唯一諦。解惑分
二。斯則二而不二。不二而二。一二自在。為真
二諦。故昔人頌云。二諦並非雙。恒乖未曾各。
即其義也。生公云。是非相待故。有真俗名生。
梁攝論云。智障甚盲闇。謂真俗別執。然法相
務欲分析。法性務在融通。各據一門。勿生偏
滯。何者。若但分析而不融通。法成差異。若不
分析。事成混濫。又無可融通。則性相歷然而
非異。事理融即而非同。非異。非同。圓中妙理。
又境則不礙真而恒俗。智則不礙寂而常照。
意以心寂對於境真。心照對於境俗。以照對
俗。則心境非一。以寂對真。則心境非異。雖雙
融空有二境。寂照二心。終不得言。境則不礙
真而恒俗。智則不礙照而恒寂。境則不礙俗
[067-0795b]
而恒真。智則不礙寂而常照。中觀論偈云。若
人不能知。分別於二諦。則於深佛法。不知真
實義。金剛般若不壞假名論云。佛所說法。咸
歸二諦。一者俗諦。二者真諦。俗諦者。謂諸
凡夫。聲聞獨覺。菩薩如來。乃至名義智境。業果
相屬。真諦者。謂即於此。都無所得。如說第一
義。非智之所行。何況文字。乃至無業。無業果。
是諸聖種性。是故此般若波羅蜜中。說不住
布施。一切法無相。不可取。不可說。生法無我。
無所得。無能證。無成就。無來無去等。此釋真
諦。又說內外世間出世間一切法相。及諸功
德。此建立俗諦。又台教約四教。四證。三接。立
七種二諦。及五種三諦。如法華玄義云。夫經
論異說。悉是如來善權方便。知根知欲。種種
不同。略有三異。一謂隨情。二隨情智。三隨
智。隨情說者。情性不同。說隨情異。如毘婆沙
明。世第一法。有無量種。真際尚爾。況復餘耶。
如順盲情。種種示乳。盲聞異說而諍白色。豈
即乳耶。眾師不達此意。各執一文。自起見諍。
互相是非。信一不信一。浩浩亂哉。莫知孰是。
若世三說及能破者。有經文證。皆判是隨情
二諦意耶。無文證者。悉是邪見。謂同彼外道。
非二諦攝也。隨情智者。情謂二諦。二皆是俗。
若悟諦理。乃可為真。真則唯一。如五百比丘
各說身因。身因乃多。正理唯一。經云。世人心
所見。名為世諦。出世人心所見。名第一義諦。
如此說者。即隨情智二諦也。隨智者。聖人悟
理。非但見真。亦能了俗。如眼除膜。見色見空。
又如入禪者。出觀之時。身虛心豁。似輕雲藹
[067-0795c]
空。已不同散心。何況悟真而不了俗。毘曇云。
小雲發障。大雲發障。無漏逾深。世智轉淨。故
經偈云。凡人行世間。不知世間相。如來行世
間。明了世間相。此是隨智二諦也。若解此三
意。將尋經論。雖說種種。於一一諦。皆備三意
也。二正明二諦者。取意存略。但點法性為真
諦。無明十二因緣為俗諦。於義即足。但人麁
淺。不覺其深妙。更須開拓。則論七種二諦。一
一二諦。更開三種。合二十一種二諦。若用初
番二諦。破一切邪。謂。執著皆盡。如劫火燒。不
留遺芥。況鋪後諸諦迴出文外。非復世情圖
度。所言七種二諦者。一者實有為俗。實有滅
為真。二者幻有為俗。即幻有空為真。三者幻
有為俗。即幻有空不空共為真。四者幻有為
俗。幻有即空不空。一切法趣空不空為真。五
者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為俗。不有不空為真。
六者幻有幻有即空皆名為俗。不有不空。一
切法趣不有不空為真。七者幻有幻有即空
皆為俗。一切法趣有趣空。趣不有不空為真。
實有二諦者。陰入界等。皆是實法。實法所成
森羅萬品。故名為俗。方便修道。滅此俗已。乃
得會真。大品經云。空色色空。以滅色故。謂為
空色。不滅色故。謂為色空。病中無藥。文字中
無菩提。皆此意。是為實有二諦相也。約此亦
有隨情智等三義。準此可知。幻有空二諦者。
斥前意也。何者。實有時無真。滅有時無俗。二
諦義不成。若明幻有者。幻有是俗。幻有不可
得。即俗而真。大品經云。即色是空。即空是色。
空色相即。二諦義成。是名幻有二諦也。約此
[067-0796a]
亦有隨情。情智。智等三義。隨智小當分別。何
者。實有隨智。照真。與此不異。隨智照俗不同。
何者。通人入觀巧。復局照俗亦巧。如百川會
海。其味不別。復局還源。江河則異。俗是事法。
照異非疑。真是理法。不可不同。只就通人出
假。亦人人不同。可以意得。例三藏。出假。亦應
如是。幻有空不空二諦者。俗不異前。真則三
種不同。一俗隨三真。即成三種二諦。其相云
何。如大品明非漏非無漏。初人謂非漏是非
俗。非無漏是遣著。何者。行人緣無漏生著。如
緣滅生使。破其心還入無漏。此是一番二諦
也。次人聞非漏非無漏。謂非二邊。別顯中理。
中理為真。又是一番二諦也。又人聞非有漏
非無漏。即知雙非。正顯中道。中道法界。力用
廣大。與虛空等。一切法趣非有漏非無漏。又
是一番二諦也。大涅槃經云。聲聞之人。但見
於空。不見不空。智者見空。及與不空。即是此
意。二乘謂著此空。破著空故。故言不空。空著
若破。但是見空。不見不空也。利人謂不空是
妙有。故言不空。利人聞不空謂是如來藏。一
切法趣如來藏。還約空不空。即有三種二諦
也。復次一切法趣非漏非無漏顯三種異者。
初人聞一切法趣非漏非無漏者。諸法不離
空。周行十方界。還是瓶處如。又人聞趣。知此
中理。須一切行來趣發之。又一人聞一切趣。
即非漏非無漏具一切法也。是故說此一俗。
隨三真轉。或對單真。或對複真。或對不思議
真。無量形勢。婉轉赴機。出沒利物。一一皆有
隨情。情智。智等三義。若隨智證。俗隨智轉。智
[067-0796b]
證偏真。即成通二諦。智證不空真。即成別入
通二諦。智證一切趣不空真。即成圓入通二
諦。三人入智不同。復局照俗亦異。何故三人
同聞二諦。而取解各異者。此是不共般若。與
二乘共說。則深淺之殊耳。大品經云。有菩薩
初發心。與薩婆若相應。有菩薩初發心。遊戲
神通。淨佛國土。有菩薩初發心。即坐道場為
如佛。即此意也。幻有無為俗。不有不無為真
者。有無二故為俗。中道不有不無不二為真。
二乘聞此真俗。俱皆不解。故如啞如聾。大涅
槃經云。我與彌勒。共論世諦。五百聲聞。謂說
真諦。即此意也。約此亦有隨情。情智。智等三
義。圓入別二諦者。俗與別同。真諦則異。別人
不空。但理而已。欲顯此理。須緣修方便。故言
一切法趣不空。圓人聞不空理。即知具一切
佛法。無有缺減。故言一切趣不空也。約此亦
有隨情等三義。圓教二諦者。直說不思議二
諦也。真即是俗。俗即是真。如如意珠。以珠譬
真。用以譬俗。即珠是用。即用是珠。不二而
二。分真俗耳。約此亦有隨情。情智等三義。身
子偈云。佛以種種緣。譬喻巧言說。其心安如
海。我聞疑網斷。即其義焉。


問。真俗應相對。
云何不同耶。


答。此應四句。俗異真同。真異俗
同。真俗異相對。真俗不異而異相對。三藏與
通。真同而俗異。二人通真異而俗同。別。真俗
皆異而相對。圓。真俗不異而異相對。不同而
同。若不相入。當分真俗即相對。七種二諦。廣
說如前。略說者。界內相即。不相即。界外相
即。不相即。四種二諦也。別接通五也。圓接通
[067-0796c]
六也。圓接別七也。


問。何不接三藏。


答。三藏
是界內不相即。小乘取證。根敗之士。故不論
接。餘六是摩訶衍門。若欲前進。亦可得去。是
故被接。


問。若不接亦不會。


答。接義非會義。
未會之前。即論被接。判麁妙者。實有二諦。半
字法門。引鈍根人。蠲除戲論之糞。二諦義不
成。此法為麁。如幻二諦。滿字法門。為教利根。
諸法實相。三人共得。比前為妙。同見但空。方
後則麁。以別入通。能見不空。是則為妙。教談
理不融。是故為麁。以圓入通為妙。妙不異後
帶通方便。是故為麁。別二諦不帶通方便。故
為妙。教談理不融。是故為麁。圓入別。理融為
妙。帶別方便為麁。唯圓二諦。正直捨方便。
但說無上道。是故為妙。次約隨情智等判麁
妙者。且約三藏。初聞隨情二諦。執實語為虛
語。起語見故。生死浩然。無佛法氣分。若能勤
修念處。發四善根。是時隨情二諦。皆名為俗。
發得無漏。所照二諦。皆名為真。從四果人。以
無漏智。所照真俗。皆名隨智二諦。隨情則麁。
隨智則妙。譬如轉乳。始得成酪。既成酪已。心
相體信。入出無難。即得隨情情智智等。說通
別入通。圓入通。令其恥小慕大。自悲敗種。渴
仰上乘。是時如轉酪為生酥。心漸通泰。即為
隨情情智智等。說別圓入別。明不共般若。命
領家業。金銀珍寶。出入取與。皆使令知。既知
是已。即如轉生酥為熟酥。諸佛法久後。要當
說真實。即隨情情智智等。說圓二諦。如轉
熟酥為醍醐。是則六種二諦。調熟眾生。雖成
四味。是故為麁。醍醐一味。是則為妙。又束判
[067-0797a]
麁妙。前二教雖有隨智等。一向是隨情。說他
意語故。故名為麁。別入通去。雖有隨情等。一
向束為情智。智說自他意語。故亦麁亦妙。圓
二諦雖有隨情等。一向是隨智。說佛自智。說
佛自意語。故稱為妙。


問。前二二諦。一向是隨
情。應非見諦。亦不得道。


答。不得中道。故稱隨
情。諸佛如來。不空說法。雖非中道。第一義悉
檀。不失三悉檀益。大概判之。皆屬隨情為麁
耳。次明三諦者。妙却前兩種二諦。以不明中
道故。就五種二諦得論中道。即有五種三諦。
約別入通。點非有漏。非無漏。二諦義成。有
漏是俗。無漏是真。非有漏非無漏是中。當教
論中。但異空而已。中無功用。不備諸法。圓入
通三諦者。二諦不異前。點非漏非無漏。具一
切法。與前中異也。別三諦者。彼俗為兩諦。對
真為中。中理而已。圓入別三諦者。二諦不異
前。點真中道。具足佛法也。圓三諦者。非但中
道具足佛法。真俗亦然。三諦圓融。一三三一。
判麁妙者。別圓入通。帶通方便故為麁。別不
帶通為妙。圓入別。帶別方便為麁。圓不帶方
便最妙。約五味教者。乳教說三種三諦。二
麁一妙。酪教但麁為妙。生酥熟酥。皆是五種
三諦。四麁一妙。此經唯一種三諦。即相待妙
也。開麁顯妙者。決前諸麁入一妙。三諦無所
可待。是為絕待妙也。又明一諦者。大涅槃經
云。所言二諦。其實是一。方便說二如醉末
吐。見日月轉。謂有轉日。及不轉日。醒人但見
不轉。不見於轉。轉二為麁。不轉為妙。三藏全
是轉二。同彼醉人。諸大乘經。帶轉二說不轉
[067-0797b]
一。今經正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不轉一實。
是故為妙。諸諦不可說者。諸法從本來。常自
寂滅相。那得諸諦。紛紜相礙。一諦尚無。諸諦
安有。一一皆不可說。可說為麁。不可說為妙。
不可說亦不可說。是妙亦妙。言語道斷故。若
通作不可說者。生生不可說。乃至不生不生
不可說。前不可說為麁。不生不生不可說為
妙。若麁異妙。相待不融。麁妙不二。即絕待妙
也。


問。何故大小通論無諦。


答。釋論云。不破
聖人心中所得涅槃。為未得者。執涅槃生戲
論。如緣無生。使故破言無諦也。


問。若爾。小乘
得與不得。俱皆被破。大乘得與不得。亦俱應
破。


答。不例小乘。猶有別惑可除。別理可顯。故
雖得須破。中道不爾。云何破。


問。若爾。中道唯
應有一實諦。不應言無諦。


答。為未得者。執中
生惑。故須無諦。實得者有。戲論者無。又唯識
論。於真俗二諦名開四重。都成八諦。俗諦四
者。一假名無實諦。謂瓶盆等。但有假名。而無
實體。從能詮說。故名為諦。二隨事差別諦。謂
蘊界等。隨彼彼事。立蘊等法。三方便安立諦。
謂苦集等。由證得理。而安立故。四假名非安
立諦。謂二空理。依彼空門。說為真性。由彼真
性內證智境。不可言說。名二空如。但假說故。
勝義四者。一體用顯現諦。謂蘊界等。有實體
性。過初世俗。名勝義。隨事差別。說名蘊等。故
名顯現。二因果差別諦。謂苦集等。智斷證修。
因果差別。三依門顯實諦。謂二空理。過俗證
得。故名勝義。依空能證。以顯於實。故名依門。
四廢詮談旨諦。謂一實真如。體妙離言。已名
[067-0797c]
勝義。又真不自真。待俗故真。即前三真。亦說
為俗。俗不自俗。待真故俗。即後三俗。亦名為
真。至理沖玄。彌驗於此。又華嚴經。約其圓數。
立於十諦等。乃至一一法。圓融無盡。
宗鏡錄卷第六十七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