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q0092 宗鏡錄-宋-延壽 (master)



宗鏡錄卷第六十五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能所之見。則心境宛然。聖人知見。如何甄
別。


答。雙照有空。不住內外。似谷答聲而絕
慮。如鏡鑒像而無心。妙湛圓明。寂而常照。故
云常在正念。亦名正知。非是有念有知。亦非
無念無知。有無皆想。俱非正知。但無念而照。
名曰正知。若唯無念。寂而失照。若但照體。照
而失寂。並稱不正。正在雙行。還原集云。聖人
有二種用心。一不見一切物皆空。唯見於空。
不見一切物。二見一切物即空。了了見一切
有。不住於有。了了見一切空。不住於空。雙照
有無。分別宛然。而無念動。猶如明鏡。覩其色
像。一切皆於中現。用心亦爾。得其妙性起
照。照見一切。了了知無所知。了了見無能見。
無能。不廢常見。見性。既常。無一間斷。分明徹
照十方。淨無瑕穢。內外圓明。廓周法界。亦名
毘盧遮那無障礙眼。圓滿十方。照見一切佛
剎。即此義也。所以達人見聞。不落能所。既非
是有見。亦非無見。但不生二相。常合真空。是
以全色為眼。常見色而無緣。全眼為色。恒稱
見而非我。以色是所緣之境。眼是能緣之根。
今即是眼。故無緣也。又眼是我能見。今全為
色。正見之時。即非我也。則色心無二能所非
殊。所以影公頌云。法性不並真。聖賢無異道。
故大集經云。慧燈三昧者。即是諸法無二相
也。無二相者。不在有無。不出有無。夫有無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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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惑情所執。有無皆失。理。無惑計。有無皆真。
是知諸法。非實非虛。非空非有。若無於有。不
成於無。若無於無。不成於有。有無交徹。萬化
齊融。又約聖人親證見聞之境。有其四種。所
以大涅槃經云。約佛妙證。有四種聞。一不聞。
聞二不聞不聞。三聞不聞。四聞聞。台教釋云。
初入證道。修道忽謝。無所可有。名為不聞。真
明豁開。無所不照。即是於聞。故名不聞。聞證
得如是大般涅槃。無有聞相。故名不聞不
聞。證起惑滅。名聞不聞。寂而常照。隨扣則應。
名曰聞聞。初句證智。次句證理。第三句證斷。
第四句證應。若事若理。智斷自他。於初智證
之中。具足無缺。此一妙證。盡涅槃海。復次不
聞聞。是證了因。聞不聞。是證緣因。不聞不
聞。是證正因。聞聞。是證境界。乃至明四種。生
生。生不生。不生生。不生不生。亦同四種聞義。
一生生。是因緣所生法。二生不生。是我說即
是空。三不生生。是亦名為假名。四不生不生。
是亦名中道義。若能了此四生之無生。方達
聖人見聞之境。是以不取不捨。達一道之原。
非有非空。見諸法之實。如肇論云。且夫心之
有也。以其有有。有自不有。故聖心不有。有不
有有。故有無有。有無有故。則無無。無。無故。聖
心不有不無。不有不無故。其神乃虛。何者。夫
有也。無也。心之影響也。言也。象也。影響之所
攀緣也。有無既廢。則心無影響。影響既淪。則
言象莫測。言象莫測。則道絕群方。道絕群方。
故能窮靈極數。窮靈極數。乃曰妙盡。妙盡之
道。本乎無寄。夫無寄在乎冥寂。冥寂故。虛以
[065-0780c]
謂之。妙盡在乎極數。極數故。數以應之。數以
應之。故動與事會。虛以謂之。故道超名外。道
超名外。因謂之無。動與事會。因謂之有。謂之
有者。應夫有為。強謂之然耳。彼何然哉。故經
云。聖智無知。而無所不知。無為而無所不為。
此無相寂然之道。豈曰有而為有。無而為無。
動而乖靜。靜而廢用耶。而今之談者。多即言
以定旨。尋大方而徵隅。懷前識以標玄。存所
存之必當。是以聞聖有知。謂之有心。聞聖無
知。謂等大虛。有無之境。邊見所存。豈是處中
莫二之道乎。何者。萬物雖殊。然性本常一。不
可而物。然非不物。可物於物。則名相異陳。不
物於物。則物而即真。是以聖人不物於物。不
非物於物。不物於物。物非有也。不非物於物。
物非無也。非有所以不取。非無所以不捨。不
捨故。妙存則真。不取故。名相靡因。名相靡因。
非有知也。妙存即真。非無知也。故經云。般若
於諸法。無取無捨。無知無不知。此攀緣之外。
絕心之域。而欲以有無詰者。不亦遠乎。釋曰。
夫說有說無。是心之影響。豈當真實乎。若能
窮其靈智之原。極乎心數之表。則可妙盡其
道矣。自然真心無寄。不屬有無。不以有。故虛
以謂之。不以無。故數以應之。然此猶是強言。
則聖智無心於彼此。故云聖人不物於物。不
非物於物。不物於物。故名相靡因者。以不取
諸法。無法當情。則名相無因得起。不非物
於物。故妙存即真者。以不捨諸法故。無法可
捨。則見諸法之實性。湛然常住。妙體恒真。此
真實甚深般若。豈在即言審定。隨意思量。說
[065-0781a]
有說無。非有非無之所能及。故云此攀緣之
外。絕心之域。而欲以有無詰者。不亦遠乎。應
當妙證之時。自然明了。


問。此佛之知見。如
何開示悟入。


答。若約教。天台文句疏。配圓教
四位。開即十住。示即十行。悟即十向。入即十
地。華嚴記釋大意云。謂開除惑障。顯示真
理。令悟體空。證入心體。若禪門南北二宗釋
者。北宗云。智用是知。慧用是見。心不起名
智。智能知五根。不動名慧。慧能見。是佛知見。
心不動是開。開者。開方便門。色不動是示。示
者。示真實相。悟即妄念不生。入即萬境常寂。
南宗云。眾生佛智。妄隔不見。但得無念。即本
來自性寂靜。為開。寂靜體上。自有本智。以本
智能見本來自性寂靜。名示。既得指示。即見
本性。佛與眾生本來無異。為悟。悟後於一切
有為無為。有佛無佛。常見本性。自知妄想無
性。自覺聖智。是故菩薩。前聖所知。轉相傳授。
即是入義。海龍王經云。心不住內。亦不遊外。
識無所住。度於一切墮顛倒者。乃至見諸法
寂。觀諸法默。諸法寂寞。無行無處。諸法澹然。
無所成就。普觀諸法。皆已如是。如是觀者。是
為法觀。法觀如是。不見諸法之所歸趣。其有
見法而不觀者。不以見法而成觀也。無求無
曉。不知不見。是為見法。法華經云。不得諸法。
不知不見。亦不分別。是男是女。又昔人云。亦
無見。亦無聞。無見無聞真見聞。又肇法師云。
閉智塞聰。獨覺冥冥者矣。如是則默契寂知。
俱通宗鏡矣。所以首楞嚴經云。佛告阿難。吾
復問汝。諸世間人說我能見。云何名見。云何
[065-0781b]
不見。阿難言。世人因於日月燈光。見種種相。
名之為見。若復無此三種光明。則不能見。阿
難。若無明時名不見者。應不見暗。若必見
暗。此但無明。云何無見。阿難。若在暗時。不見
明故。名為不見。今在明時。不見暗相。還名不
見。如是二相。俱名不見。若復二相自相陵奪。
非汝見性。於中暫無。如是則知。二俱名見。云
何不見。是故阿難。汝今當知。見明之時。見
非是明。見暗之時。見非是暗。見通之時。見非
是通。見塞之時。見非是塞。四義成就。汝復
應知。見見之時。見非是見。見猶離見。見不
能及。云何復說因緣自然。及和合相。


問。聖
人見實相之妙色。惑情還見不。


答。唯見不
實。不見不實之實。如見杌為賊。不見杌也。又
如一真空理。見成二諦。若世人知者。名為世
俗諦。出世人知。名第一義。其所知處。未必懸
殊。其所知境。各從心現。如瞖目見明珠有纇。
淨眼觀瑩淨無瑕。美惡唯自見殊。珠體本末
如一。


問。眾生不見實色者。凡有所見。還成
妄不。


答。雖然不實。亦不成妄。如見杌為賊。
賊何所有。以無體故。華嚴經頌云。若能了邪
法。如實不顛倒。知妄本自真。見佛即清淨。起
信論云。雖有染心。而常恒不變。法藏和尚云。
眾生異見不妄。所以從凡願求佛地。若異見
妄。終不從凡趣真佛地。何以故。眾生界即佛
界。佛界即眾生界。是以從凡入聖。從聖現凡。
名字有差。一體不動。然此宗鏡錄。唯論一實。
如法華經以實相為體。此實之一字。雖普該
萬法。以是彼之體性故。統論其宗。即不簡真
[065-0781c]
偽。若以見解智證論之。則須分優劣。以情
懷取捨。智有淺深故。法華玄義云。夫正體玄
絕。一往難知。又邪小之名。亂於正大。譬如魚
目。混雜明珠。故須簡偽。即為六意。一就凡簡。
二就外簡。三就小簡。四就偏簡。五就譬簡。六
就悟簡。一就凡簡者。釋論云。世典亦稱實者。
乃護國治家稱實也。外道亦稱實者。邪智僻
解謂為實也。小乘稱實者。厭苦穌息。以偏真
為實也。如是等。但有實名。而無其義。何者。世
間妖幻道術。亦稱為實。多是鬼神媚法。此法
入心。迷醉狂亂。自衒善好。謂勝真實。立異動
眾。示奇特相。髑髏盛屎。約多人前。張口大
咽。或生魚臭肉。增狀哺食。或裸形弊服。誇傲
規矩。或直來直去。不問不答。種種譎詭詃誘
無智。令信。染惑著。已求脫叵得。內則病害其
身。外則誅家滅族。禍延親里。現受眾苦。後受
地獄長夜之苦。生生障道。無解脫期。此乃世
間現見。何實可論。鈍使愛論攝。若周孔經籍。
治法禮法。兵法醫法。天文地理。八卦五行。世間
墳典。孝以治家。忠以治國。各親其親。各子其
子。敬上愛下。仁義揖讓。安于百姓。霸立社
稷。若失此法。強者陵弱。天下燋遑。民無聊
生。鳥不暇栖。獸不暇伏。若依此法。天下太平。
牛馬內向。當知此法。乃是愛民治國。而稱為
實。金光明經云。釋提桓因。種種勝論。即其
義也。蓋十善意耳。修十善。上符天心。諸天歡
喜。求天然報。此法為勝。故言勝論耳。又大梵
天王說出欲論。即是修定。出欲淤泥。亦是愛
論攝耳。世又方術。服藥長生。鍊形易色。飛仙
[065-0782a]
隱形者。稱此藥方。祕要真實。此亦愛論鈍使
攝耳。二就外簡者。即是外道典籍也。若服藥
求知。聰利明達。推尋道理。稱此藥方。為勝為
實者。藥力薄知。不能鑒遠。觸藥則失。藥歇
則失。亦非實也。若此間莊老。無為無欲。天真
虛靜。息諸誇仙。棄世絕智等。直是虛無。其抱
尚不出單四見外。何關聖法。縱令出單四見
外。尚墮複四見中。見網中行。非解脫道。若外
國論力。受梨唱募。撰五百明難。其一云。瞿曇
為一究竟道。為眾多究竟道。佛言。但一究竟
道。論力云。諸師各各說究竟道。佛指鹿頭。汝
識其人不。論力言。識究竟道中。其為第一。佛
言。若其得究竟道。云何自捨其道。為我弟子
耶。論力即悟。歎佛法中。獨一究竟道。又如長
爪云。一切論可破。一切語可轉。觀諸法實相。
于久不得一法入心。釋論云。長爪執亦無見。
又云。亦計不可說見。如斯流類。百千萬種。虛
妄戲論。為惑流轉。見網浩然。邪智瀾漫。觸境
生著。或時襵牒。有無為有。無有為無。乃至有
非有非無為有。無非有非無為無。百千番牒。
悉皆見倒。生死諸邊。非真實也。大涅槃經云。
被無明枷。繫生死柱。遶二十五有。不能得脫。
即此義也。三就小簡者。聲聞法中。亦云離有
離無。名聖中道。大集經云。拘隣如沙門。最初
獲得真實之知見。然小乘不運大悲。不濟眾
生。功德力薄。不求作佛。不深窮實相。則智慧
劣弱。雖云離有離無。名聖中道。乃以斷常二
見邊真諦。為中道。無漏慧。名為見。證涅槃法。
名為知。雖斷見思。除滅分段。而住草庵。非究
[065-0782b]
竟理。對前生死有邊。即涅槃無邊。二俱可破
可壞。非真實道故。不名實相也。四就偏簡者。
諸大乘經。共二乘經人。帶方便說者。名字既
同。義須分別。如摩訶衍中云。三乘之人。同以
無言說道斷煩惱。中論云。諸法實相。三人共
得者。二乘之人。雖共稟無言說道。自求出苦。
無大悲心。得空則止。鈍根菩薩亦爾。利根
菩薩。大悲心。為物。深求實相。共實相者。智如
螢火。是故非實。不共實相。智如日光。是故為
實。大涅槃經云。第一義空。名為智慧。二乘但
空。空無智慧。菩薩得不但空。即中道慧。即此
慧寂而常照。二乘但得其寂。不得寂照。故非
實相。菩薩得寂。又得寂照。即是實相。見不空
者。復有多種。一見不空。次第斷結。從淺至深。
此乃相似之實。非正實也。二見不空。具一切
法。初阿字門。則解一切義。即中即假即空。不
一不異。無三無一。二乘但一即。別教但二即。
圓具三即。三即真實相也。釋論云。何等是實
相。謂菩薩入於一相。知無量相。無量相又入
一相。二乘但入一相。不能知無量相。別教
雖入一相。又入無量相。不能更入一相。利根
菩薩。空。故入一相。即假。故知無量相。即中。更
入一相。如此菩薩。深求智度大海。一心即三。
是真實相體也。華嚴不共二乘。但約菩薩。三
智次第得。亦非正實。不次第得者。是正實也。
若方等中。四人得三智。三人為虛。一人為實。
大品三慧。說三智。屬三人。前二不深求。淺而
非實。後一人深求一心三智。是故是實。此經
云。汝實我子。無復四三之人。十方諦求。更無
[065-0782c]
餘乘。但一實相智。決了聲聞法。但說無上道。
純是一實體也。大涅槃經云。一實諦者。則無
有有無。有無無二故。名一實諦。又一實諦。名
無虛偽。又一實諦。無有顛倒。又一實諦。非魔
所說。又一實諦。名常樂我淨。常樂我淨。無空
假中之異。異則為二。二故非一實諦。一實諦
即空即假即中。無異無二故。名一實諦。若有
三異。即為虛偽。虛偽之法。不名一實諦。無三
異故。即一實諦。若異即是顛倒。顛倒未破。非
一實諦。無三異故。無顛倒。無顛倒故。名一實
諦。異者不名一乘。三法不異。具足圓滿。名為
一乘。是乘高廣。眾寶莊校。故名一實諦。魔雖
不證別異空假。而能說別異空假。若空假中
不異者。魔不能說。魔不能說。名一實諦。若空
假中。異者。名顛倒。不異者。名不顛倒。不顛倒
故。無煩惱。無煩惱故。名為淨。無煩惱則無業。
無業故名為我。無業故無報。無報故名樂。無
報則無生死。無生死則名常。常樂我淨。名一
實諦。一實諦者。即是實相。實相者。即經之正
體也。如是實相。即空。即假。即中。即空故。破一
切凡夫愛論。一切外道見論。即假故。破三藏
四門小實。破三人共見小實。即中故。破次第
偏實。無復諸顛倒小偏等因果四諦之法。亦
無小偏等三寶之名。唯有實相因果四諦三
寶。宛然具足。亦具諸方便因果四諦三寶。何
以故。實相是法界海故。唯此三諦。即真實相
也。又開次第之實。即是圓實。證道。是同故。又
開三人共得實。深求即到底故。又開三藏三
實。決了聲聞法。又開諸見論實。於見不動。而
[065-0783a]
修道品故。又開諸愛論實。魔界即佛界故。行
於非道。通達佛道。一切諸法中。悉有安隱性。
即絕待明實。是經體也。五譬簡者。今借三
喻。正顯偽真。兼明開合破會等意。一譬三獸
渡河。同入於水。三獸有強弱。河水有底岸。兔
馬力弱。雖濟彼岸浮淺不深。又不到底。大象
力強俱得底岸。三獸喻三人。水喻即空。底喻
不空。二乘智少。不能深求。喻如兔馬。菩薩智
深。喻如大象。水軟喻空。同見於空。不見不空。
底喻實相。菩薩獨到。智者見空。及與不空。到
又二種。小象但到底泥。大象深到實土。別智
雖見不空。歷別非實。圓不空。窮顯真實。如是
喻者。非但簡破兔馬二乘非實。亦簡小象不
空非實。乃取大象不空。為此經體也。此約
空中共為真諦。作如此簡也。二譬頗梨如
意。兩珠相似。形類欲同。而頗梨但空。不能雨
寶。如意珠亦雨寶。頗梨無寶。以喻偏空。如意
能雨。以喻中道。此就有無合為俗。簡偽顯真。
今經體同如意也。又但約一如意珠為譬者。
得珠不知力用。唯珠而已。智者得之。多有所
獲。二乘得空。證空休息。菩薩得空。方便利益。
普度一切。此就含中真諦。簡其得失也。今
經如智者得如意珠。以為經體。三譬如鑛石
中金。愚夫無識。視之謂石。擲在糞穢。都不領
錄。賈客得之。鎔出其金。保重而已。金匠得之。
造作種種釵釧環璫。仙客得之。鍊為金丹。飛
天入地。捫摸日月。變通自在。愚人喻一切凡
夫。雖具實相。不知修習。賈客喻二乘。但斷煩
惱礦。保即空金。更無所為。金匠喻別教菩薩。
[065-0783b]
善巧方便。知空非空。出假化物。莊嚴佛土。成
就眾生。仙客喻圓教菩薩。即事而真。初發心
時。便成正覺。得一身無量身。普應於一切。今
經但取金丹實相。以為體也。就同而為喻。從
初至後。同是於金。凡夫圓教。俱是實相也。就
異為喻者。初石異金。次金異器。器異丹。丹色
淨徹。類若清油。柔軟妙好。豈同鐶釧。狀乖色
別。故不一種。此就與奪破會。簡其得失。引此
三喻者。前喻根性。根性有淺深。淺得其空。深
得其假。又得其中。次喻三情。初情但出苦。不
志求佛道。見真即息。次情歷別不能圓修。後
者廣大遍法界求。第三喻三方便。二乘方便
少。守金而住。別教方便弱上能嚴飾營生。圓
教方便深。故能吞雲納漢。今明此經實相之
體。如大象得底。堅不可壞。以譬體妙。圓珠普
雨。譬其用妙。巧智成仙譬其宗妙。如此三譬。
即是三德。不縱不橫。名為大乘。於大乘中。別
指真性。以為經體。六就悟簡者。夫法相真
正。誠如上說。行未會理。豈得名諦。徒勞四說。
逐語生迷。聞粖謂軟。聞雪謂冷。聞貝謂䩕。聞
鵠謂動。終不能見乳之真色。情闇夜遊。何能
見諦。叫喚求食。無有飽理。執己為實。餘是妄
語。此有彼無。是非互起。更益流動。云何名
諦。若欲見諦。慚愧有差。若苦到懺悔。機感諸
佛。禪慧開發。觀心明淨。信解虛融。爾時猶名
闇中見杌髣髴不明。人木蟲塵。尚不了了。若
能安忍。法愛不生。無明豁破。如明鏡。不動。淨
水無波。魚石色像。任運自明。清淨心常一。如
是尊妙人。則能見般若。金[鎞-囟+奐-大]抉眼。一指二指
[065-0783c]
三指分明。爾時見色。言有亦是。言無亦是。云
何為有。的的之色。與眼相應。諦諦之理。與智
相稱。名之為有。云何為無。無堅冷軟動之相。
名之為無。論云。一切實。一切非實。亦實亦
不實。非實非不實。如是皆名諸法之實相。如
舍利弗云。安住實智中。我定當作佛。為天人
所敬。爾時乃可謂。永盡滅無餘。是名真實見
體。故涅槃經云。八千聲聞。於法華經中見如
來性。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約理明無所作。
此是究竟之理也。約教無所作。聞此教已。更
不他聞也。約行無所作者。修此行已。更不改
轍。如是等種種無所作義。略而言之。隨智妙
悟。得見經體。當以隨智妙悟意。歷諸諦境中。
節節有隨情。隨情智。隨智種種分別。簡餘情
想。唯取隨智明見經體也。


問。唯識正理。我法
本空。眾生妄執我法二心。從何而起。


答。從
六七二識。緣識所起。唯識論云。諸心心所。依
他起故。亦如幻事。非真實有。為遣妄執心心
所外實有境故。說唯有識。若執唯識真實有
者。如執外境。亦是法執。然諸法執。略有二種。
一者俱生。二者分別。俱生法執。無始時來。虛
妄熏習內因力故。恒與身俱。不待邪教及邪
分別。任運而轉。故名俱生。此有二種。一者常
相續。在第七識。緣第八識。起自心相。執為實
法。二者間斷。在第六識。緣識所變蘊處界相。
或總或別。起自心相。執為實法。此二法執。
細故難斷。後十地中。數數修習緣法空觀。方能
除滅。分別法執。亦由現在外緣力故。非與身
俱。要待邪教及邪分別。然後方起。故名分別。
[065-0784a]
唯在第六意識中。有此亦二種。一緣邪教所
說蘊處界相。起自心相。分別計度。執為實法。
二緣邪師所說自性等相。起自心相。分別計
度。執為實法。此二法執麁故易斷。入初地時。
觀一切法。法空真如。即能除滅。如是所說一
切法執。自心外法。或有或無。自心內法。一切
皆有。是故法執。皆緣自心內法。一切皆有。是
故法執。皆緣自心所現似法。執為實有。然似
法相。從緣生故。是如幻有。所執實法。妄計度
故。決定非有。故世尊說。慈氏當知。諸識所緣。
唯識所現。依他起性。如幻事等。如是外道餘
乘。所執。離識我法。皆非實有。故心心所。決定
不用外色等法。為所緣緣。緣用必依實有體
故。釋云。若執唯識真實有者。如執外境。亦是
法執者。由是理故。但應遣彼心外之境。同兔
角無。能緣彼心。如幻事有。故少分不同。非謂
即心。亦名實有。又夫心外執我執法者。有其
兩種。一者如外道等。執離心等。別有一物。是
常是一名之為我。此乃是妄計所執。其體都
無。二者疎所緣緣。本質之法。能緣之心親緣
之不著。亦名心外。此是依他。其體是有。


問。
六七二識。執生我見。能起計處。於心內外。云
何有無。


答。論云。如是所說一切我執。自心
外蘊或有或無者。釋云。能緣緣不著處。皆名
心外。第七計我心外唯有。第六計我心外之
蘊。或是於無。論云。自心內蘊一切皆有者。親
所緣也。不問即離。計為我者。影像必有。故無
有少法能取少法。唯有自心還取自心。故皆
緣蘊。此皆辯我所依也。論云。是故我執。皆緣
[065-0784b]
無常五取蘊相。妄執為我者。結成前義。影像
相分。必是蘊故。緣此為我。義顯大乘親緣。於
無心不生也。成所緣緣。必有法故。論云。然諸
蘊相從緣生故。是如幻有。妄所執我橫計度
故。決定非有。又諸外道等。多於心王計為主
宰。作者受者。由不能知本無自性。隨緣流轉
故。大寶積經。佛言。迦葉。譬如咽塞病。即能斷
命。如是迦葉。一切見中。唯有我見。即時能斷
於智慧命。故知法我見者。違現量境。障法空
智。人我見者。為生死根。斷智慧命。不入宗鏡。
二患難消。


問。我法各以何為義。


答。我者。
是主宰二義。我有自在力。宰割斷力。義同我
故。主是我體。宰是我所。或是我用。法者。則
是軌持。軌謂軌範。可生物解。持謂任持。不捨
自相。


問。我是主宰義者。主宰二義。各屬何
識。須知有我之病原。方施無我之妙藥。


答。
主是俱生我。無分別故。屬第七識我。宰是分
別我。有割斷故。屬第六識我。


問。凡有施為。
無非我為主宰。云何言一切唯是識乎。


答。
西天外道。多執身有神我。故能使身動作。若
無神我。誰使身耶。龍樹菩薩破云。心是識相。
自能使身。不待神也。如火性能燒物。非假於
人。密嚴經云。阿賴耶識。恒與一切染淨之法。
而作所依。是諸聖人。現法樂住三昧之境。人
天等趣。諸佛國土。悉以為因。常以諸乘而作
種性。若能了悟。即成佛道。一切眾生。有具功
德。威力自在。乃至有生險難之處。阿賴耶識。
恒住其中。作所依止。此是眾生無始時界諸
業習氣。能自增長。亦能增長餘之七識。由是
[065-0784c]
凡夫執為所作。能作內我。諸仁者。意在身中。
如風速轉。業風吹種。遍在諸根。七識同時。如
浪而起。外道所計勝性。微塵。自在等。悉是清
淨阿賴耶識。諸仁者。阿賴耶識。由先業力。及
愛為因。成就世間若干品類。妄計之人。執為
作者。楞伽經云。觀諸眾生。如死屍無知。以妄
想故。見有往來。若離妄想。如彼死屍。無鬼入
中。是知人亦如是。但有四大。無人入中。



智度論問云。有出入氣。則是我相。視眴壽命
心。苦樂愛憎精勤等。是我相。若無我。誰有是
出入息。視眴壽命心。苦樂愛憎精勤等。當知
有我在內動發。故壽命心。亦是我法。若無我。
如牛無御。有我。故能制心入法。不為放逸。若
無我者。誰制御心。受苦樂者是我。若無我者。
為如樹木。則不應別苦樂。愛憎。精勤亦如是。
我雖微細。不可以五情知。因是相故。可知為
有。


答曰。是諸相。皆是識相。有識。則有出入息
視眴壽命等。若識離身。則無。汝若云我常遍
故。死人亦應有視眴出入息壽命等。復次出
入息等。是色法。隨心風力。故動發。此是識相。
非我相。壽命是心相應行。亦是識相。


問曰。若
入無心定中。或眠無夢時。息亦出入有壽
命。何以故。言皆是識相。


答曰。無心定等。識
雖暫無。不久必還生。識不捨身故。有識時多。
無識時少。是故名識相。如人出行。不得言其
家無主。苦樂憎愛精勤等。是心相應。共緣隨
心。行心有故便有。心無故便無。以是故是
識相。非我相。又云。復次四大。及造色圍虛空。
故名為身。是中內外入因緣和合。生識種。身
[065-0785a]
得是種。和合。作種種事。言語坐起去來。空六
種和合中。強名為男。強名為女。若六種是男。
應有六男。不可以一作六六作一。既於地種
中無男女相。乃至識種。亦無男女相。若各各
中無。和合中亦無。如六狗各各不能生師子。
和合亦不能生。無性故。


問。經說所有我見。
一切皆緣五取蘊起。實我若無。云何得有憶
識誦習恩怨等事。若實無我。憶識等事不成。
誰為主宰。


答。五蘊之法。約眾生界說。情有
邊事。以智推檢。五蘊俱空。經云。是身如聚沫。
不可撮摩。即色蘊空。是身如泡。不得久立。即
受蘊空。是身如焰從渴愛生。即想蘊空。是
身如芭蕉。中無有堅。即行蘊空。是身如幻。從
顛倒起。即識蘊空。五蘊既空。誰為主宰。所有
分別。是妄識攀緣。言語去來。唯風力所轉。離
情執外。中間唯有空性。故知我但有名。名亦
無性。名體俱空。我法何有。唯識論云。又諸
所執。實有。我體。為有作用。為無作用。若有作
用。如手足等。應是無常。若無作用。如兔角等。
應非實我。故所執我。二俱不成。又憶識等事。
皆從本識熏習之力而得成就。乃至所執實
我。既常無變。後應如前。是事非有。前應如後。
是事非無。以後與前。體無別故。若謂我用。前
後變易。非我體者。理亦不然。用不離體。應常
有故。體不離用。應非常故。然諸有情。各有本
識。一類相續任持種子。與一切法更互為因。
熏習力故。得有如是憶識等事。故寶積經偈
云。法同草木無覺知。若離於心不可得。眾生
自性無所有。一切諸法亦如是。若現在陰入
[065-0785b]
界。是念念不住。何以故。世法無有一念住者。
若有一念。是一念中住。亦有生住滅。是生住
滅。亦復不住。如生住滅中。有內外陰界入。是
內外陰界入。亦有生住滅。若如是不住者。即
是非我。非我所。又佛言。從本已來。無我無人。
無有丈夫。但是內心見有我人。內心起時。彼
已害我。即名為害。乃至是中。無有一法。和
合聚集。決定成就。得名為佛。名法。名僧。名父。
名母。名阿羅漢。定可取者。又頌云。俯仰屈申
立去來。瞻視言語中無實。風依識故有所作。
是識滅相念念無。彼此男女有我心。無智慧
故妄見有。骨鎖相連皮肉覆。機關動作如木
人。內雖無實外似人。譬如熱金投水中。亦如
野火焚竹林。因緣和合有聲出。華嚴經頌云。
菩薩一切業果報。悉為無盡智所印。如是無
盡自性盡。是故無盡方便滅。菩薩觀心不在
外。亦復不得在於內。知其心性無所有。我法
皆離永寂滅。彼諸佛子如是知。一切法性常
空寂。無有一法能造作。同於諸佛悟無我。大
集經云。若復有言。眼色因緣。故有我者。是義
不然。何以故。眼中無我。色亦如是。而和合中。
亦復無我。和合因緣。生於眼識。如是識中。亦
復無我。風中空中。悉亦無我。如是推尋。竟不
可得。此識但是十二因緣。猶環流轉。離十二
因緣。識不可見。但因識生名色。乃至則有衰
老。及以病死。如是等法。因眼識。生。而是眼識。
非東方來。南西北方。四維上下。亦復如是。所
因之念。生根識者。是念亦滅。眼識不住。第二
念中。亦不語念。汝住我滅。而是滅法。亦非復
[065-0785c]
去至十方面。亦復不專一處住止。是故諸法。
因緣故生。若離因緣。則不得生。因因緣生。因
因緣滅。如是因緣。名相續法。是故當知。實無
有我。而是因緣。亦無作者。無有受者。無有起
者。無他起者。是故無我。若無我者。我既是空。
我所亦空。何以故。然體性爾故。是故眼性無
我我所。無有積聚。非合非散。即生滅故。一
切諸法。亦復如是。是風因緣。亦入根中。左旋
右轉。清淨照了。彼風如幻。亦不可捉。又雖似
有能作所作。二事相成。但從緣生。俱無自性。
不知唯識之人。盡執為實我。如大涅槃經云。
佛言。比丘。譬如二手相拍。聲出其中。我亦如
是。
宗鏡錄卷第六十五


      戊申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