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q0092 宗鏡錄-宋-延壽 (master)



宗鏡錄卷第四十六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欲顯正宗。先除邪執者。約外道小乘諸古
師等。謬解唯識正理。凡有幾種。


答。不達唯
識真性。邪執蓋多。宗鏡所明。正為於此。如唯
識論云。復有迷謬唯識理者。或執外境如識
非無。或執內識如境非有。或執諸識用別體
同。或執離心無別心所。古德云。或執外境如
識非無者。此即有宗。依十二處教。執心境
俱有。是第一義。論云。或執內識如境非有
者。釋曰。此破清辯依密意空教。撥識亦無。論
云。或執識用別體同者。釋曰。即大乘一類菩
薩。言八識體唯是一也。如一水鏡。多波像生。
論云。或執離心無別心所者。釋曰。此即經部
覺天所計。以經言士夫六界。染淨由心。無心
所故。雖於蘊中亦有心所。但於識上分位假
立。無別實有。慈恩大師釋護法菩薩唯識論
中。略有四種。一清辯順世。有境無心。二中
道大乘。有心無境。三小乘多部。有境有心。
四邪見一說。都無心境。又四句分別。一有
見無相。謂正量師。不作相分而緣境也。二有
相無見。謂清辯師。三相見俱有。餘部及大乘
等。四相見俱無。即安慧等。大乘起信論云。
對治邪執者。一切邪執。皆依我見。若離於我。
則無邪執。是我見有二種。云何為二。一者
人我見。二者法我見。人我見者。依諸凡夫說
有五種。云何為五。一者聞脩多羅說如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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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畢竟寂寞。猶如虛空。以不知為破著故。即
謂虛空是如來性。云何對治。明虛空相是其
妄法。體無不實。以對色故。有是可見相。令
心生滅。以一切色法本來是心實無外色。若
無色者。則無虛空之相。所謂一切境界。唯心
妄起故有。若心離於妄動。則一切境界滅。唯
一真心。無所不遍。此謂如來廣大性智究竟
之義。非如虛空相故。二者聞脩多羅說世間
諸法。畢竟體空。乃至涅槃真如之法。亦畢竟
空。從本已來自空。離一切相。以不知為破著
故。即謂真如涅槃之性。唯是其空。云何對治。
明真如法身自體不空。具足無量性功德故。
三者聞脩多羅之藏無有增減。體備一切功
德之法。以不解故。即謂如來之藏。有色心法
自相差別。云何對治。以唯依真如義說故。因
生滅故。染義。示現說差別故。四者聞脩多羅
說一切世間生死染法。皆依如來藏而有。一
切諸法。不離真如。以不解故。謂如來藏自體
具有一切世間生死等法。云何對治。以如來
藏從本已來。唯有過恒沙等諸淨功德。不離
不斷。不異真如義故。以過恒沙等煩惱染法
唯是妄有。性自本無。從無始世來。未曾與如
來藏相應故。若如來藏體有妄法。而使證會永
息妄者。則無是處故。五者聞脩多羅說。依如
來藏。故有生死。依如來藏。故得涅槃。以不解
故。謂眾生有始。以見始故。復為如來所得
涅槃。有其終盡。還作眾生。云何對治。以如來
藏。無前後際故。無明之相。亦無有始。若說三
界外。更有眾生始起者。即是外道經說。又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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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藏無有後際。諸佛所得涅槃。與之相應。則
無後際故。法我見者。依二乘鈍根故。如來但
為說人無我。以說不究竟。見有五陰生滅
之法。怖畏生死。妄取涅槃。云何對治。以五陰
法自性不生。則無有滅。本來涅槃故。復次究
竟離妄執者。當知染法淨法。皆悉相待。無有
自相可說。是故一切法從本已來。非色非心。
非智非識。非有非無。畢竟不可說相。而有
言說者。當知如來善巧方便。假以言說。引導
眾生。得其旨趣者。皆為離念歸於真如。以念
一切法。令心生滅。不入實智故。但是不了正
因緣。皆成外道。所執。有四。一不知有情業緣。
執之為道。或執自然。二不知共業所感空劫。
執為渾沌之氣。三不知空後成劫。執為清濁
兩分。四不知上界有情下生。執為天地變化。
故知見網難出。邪解易生。如止觀細推。觀諸
見境者。非一曰諸。邪解稱見。又解知是見
義。推理不當。而偏見分明。作決定解。名之為
見。夫聽學人。誦得名相。齊文作解。心眼不開。
全無理觀。據文者生。無證者死。夫習禪人。
唯尚理觀。觸處心融。闇於名相。一句不識。誦
文者守株。情通者妙悟。兩家互闕。論評皆失。
大約邪見有三。一佛法外外道者。本原有三。
一迦毘羅外道。此翻黃頭。計因中有果。二
漚樓僧佉。此翻休睺。計因中無果。三勒沙婆。
此翻苦行。計因中亦有果亦無果。又入大乘
論。迦羅所說。有計一過。作者與作一。相與
相者一。分與有分一。如是等名為計一。優樓
佉計異。迦羅鳩馱計一異。若提子計非一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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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一切外道。及摩迦羅等計異。皆不離此四。
從三四外道。派出枝流。至佛出時。有六大師。
所謂富蘭那。迦葉姓也。計不生不滅。末伽梨
拘賒梨子。計眾生苦樂。無有因緣。自然而爾。
刪闍夜毘羅胝子。計眾生時熟得道。八萬劫
苦盡自解脫。如縷丸。線盡自止。阿耆多翅舍
欽婆羅。欽婆羅。麁衣也。計罪報之苦。以投
巖拔髮代之。迦羅鳩馱迦旃延。計亦有亦
無。尼犍陀若提子。計業所作。定不可改。二附
佛法外道者。起自犢子方廣。自以聰明讀佛
經書。而生一見。附佛法起。故得此名。犢子讀
舍利弗毘曇。自制別義。言我在四句外。第五
不可說藏中。云何四句。外道計。色即是我。離
色有我。色中有我。我中有色。四陰亦如是。
合二十身見。大論云。破二十身見。成須陀洹。
即此義也。今犢子計我。異於六師。復非佛
法。論諸皆推不受。便是附佛法邪人法也。
或云。三世及無為法。為四句也。又方廣道人。
自以聰明讀佛十喻。自作義云。不生不滅。如
幻如化。空幻為宗。龍樹斥云。非佛法理。方廣
所作。亦是邪人法也。三學佛法成外道。執
佛教門而生煩惱。不得入理。大論云。若不得
般若方便。入阿毘曇。即墮有中。入空。即墮無
中。入毘勒。墮亦有亦無中。中論云。執非有非
無。名愚癡論。倒執正法。還成邪人法也。若學
摩訶衍四門。既失般若意。為邪見火所燒。四
成邪人法。乃至若於觀支。忽解。無明轉。即變
為明。明具一切法。或謂無明不可得。變為明。
明何可得。此不可得。亦具一切法。或謂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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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之明。亦可得亦不可得。非可得非不可得。
一門即三門。三門即一門。此解明利。所破無
不壞。所存無不立。無能踰勝。亦復自謂是
無生忍。如此解者。是圓教四門見發也。又
大乘四門皆成見者。實語是虛妄。生語見故。
涅槃是生死。起貪著故。多服甘露。傷命早夭。
失方便門。墮於邪執。故稱內邪見也。又此土
振旦。亦有其義。周弘正釋三玄云。易判八卦
陰陽吉凶。此約有明玄。老子虛融。此約無明
玄。莊子自然。約有無明玄。自外枝派。祖原出
此。今且約此以明得失。如莊子云。貴賤苦樂。
是非得失。皆其自然。若言自然。是不破果。不
辯先業。即是破因。禮制仁義。衛身安國。若不
行用。滅族亡家。但現世立德。不招後世報。是
為破果不破因。若言慶流後世。并前。則是亦
有果亦無果也。約一計即有三行。一謂計有
行善。二計有行惡。三計有行無記。如玄理分。
應爾。富貴不可企求。貧賤不可怨避。生無
足欣。死何勞畏。將此虛心。令居貴莫憍。處
窮不悶。貪恚心息。安一懷抱。以自然訓物。作
入理𠱚。此其德也。德有多種。若言常無
欲觀其妙。無何等欲。忽玉璧。棄公相。洗耳
還牛。自守高志。此乃棄欲界之欲。攀上勝出
之妙。即以初禪等為妙。何以得知。莊子云。
皇帝問道觀神氣。見身內眾物。以此為道。似
如通明觀中。發得初禪之妙。若言諸苦所因。
貪欲為本。若離貪欲。即得涅槃。此無三界之
欲。此得滅止妙離之妙。又法名無染。若染於
法。是染涅槃。無此染欲。得一道微妙。妙此諸
[046-0686a]
欲。欲妙皆無。汝得何等。尚不識欲界欲。初禪
妙。況後欲妙耶。若與權論。乃是逗機漸引。覆
相論欲妙。不得彰言了義而說。但息誇企之
欲。觀自然之妙。譣詖之行既除。仁讓之風斯
在。此皆計有自然而行善也。又計自然。任運
恣氣。亦不運御從善。亦不動役作惡。若傷神
和。不會自然。雖無取捨。而是行無記。行業未
盡。受報何疑。若計自然作惡者。謂萬物自然。
恣意造惡。終歸自然。斯乃背無欲而恣欲。違
於妙而就麁。如莊周斥仁義。雖防小盜。不
意大盜。揭仁義。以謀其國。本以自然息欲。
乃揭自然而為惡。此義可知也。已上外道及
內道執見。有二。並決真偽者。一就所起法並
決。二就所依法並決。一今通從外外道四句。
乃至圓四門外道見。通韋陀。乃至圓門三念
處。三解脫。名數是同。所起見罪。繫縛無異。譬
如金鐵二鎖。又從外道四句。乃至圓門四見。
名雖清美。所起煩惱。體是污穢。譬如玉鼠二
璞。又從外道四句。乃至圓門四見。雖同研
鍊。有成不成。譬如牛驢二乳。又從外道四句。
乃至圓門四見。有害不害。譬如迦羅鎮頭二
果。所計神我。乃是縛法。非自在我。各執己是。
餘為妄語。互相是非。何關如實。自謂真道。翻
開有路。望得涅槃。方沈生死。自言諦當。終成
邪僻。愛處生愛。瞋處生瞋。雖起慈悲。愛見悲
耳。雖安塗割。乃生滅強忍。雖一切智。世情推
度。雖得神通。根本變化。有漏變化。所讀韋
陀。世智所說。非陀羅尼力。非法界流。雖斷
鈍使。如屈步蟲。世醫所治。差已更發。八十八
[046-0686b]
使集海浩然。三界生死苦輪無際。沈著有漏。
永無出期。皆是諸見幻偽。豈可為真實之道
也。二約所依法異者。一切諸見。各依其法。三
外外道是有漏人。發有漏法。以有漏心。著於
著法。著法著心。體是諍競。非但因時捉頭拔
髮。發諸見已。謂是涅槃。執成見猛毒增鬪盛。
所依之法非真。所發之見亦偽也。此雖邪法。
若密得意。以邪相入正相。如華飛葉動。藉
少因緣尚證支佛。何況世間舊法。然支佛雖
正。華葉終非正教。外外密悟。而其法門但
通諸見。非正法也。皆由著心於著法。因果
俱鬪斷奠。是邪法生邪見也。若三藏四門。是
出世聖人得出世法。體是清淨。滅煩惱處。非
唯佛經是正法。五百所申。亦能得道。妙勝定
云。佛去世後一百年。十萬人出家。九萬人得
道。二百年時。十萬人出家。一萬人得道。當知
以無著心。不著無著法。發心真正。覺悟無常。
念念生滅。朝不保夕。志求出要。不封門生
染而起戲論。譬如有人。欲速見王。受賜拜職。
從四門入。何暇盤停諍計好醜。知門是通途。
不須諍計。如藥為治病。不應分別。速出火宅。
盡諸苦際。真明發時。證究竟道。畢竟無諍。無
諍則無業。無業則無生死。但有道滅。心地坦
然。因果俱無。鬪諍俱滅。唯有正見無邪見也。
復次四門。雖是正法。若以著心。著此四門。
則生邪見。見四門異。於修因時。多起鬪諍。譬
如有人。久住城門。分別瓦木。評薄精麁。謂南
是北非。東巧西拙。自作稽留。不肯前進。非門
過也。著者亦爾。分別名相。廣知煩惱。多謂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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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要名聚眾。媒衒求達。打自大鼓。竪我慢
幢。誇耀於他。互生鬪諍。捉頭拔髮。八十八使
瞋愛浩然。皆由著心。於正法門而生邪見。所
起煩惱。與外外道。更無有異。論所計法。天地
懸殊。方等云。種種問橋。智者所訶。人亦如
是。為學道故。修此四門。三十餘年分別一門。
尚未明了。功夫纔著。年已老矣。無三種味。空
生空死。唐棄一期。如彼問橋。有何利益。此由
著心。著無著法而起邪見。次通教四門。體是
正法。近通化城。前曲此直。巧拙雖殊。通處無
別。如天門直華。餘門曲陋。不住二門。俱得通
進。若數瓦木。二俱遲壅。若不稽留法門。若
因若果。俱無諍著。是名無著心。不著無著法。
不生邪見也。復次以著心著此直門。亦生邪
見。或為名為眾為勝為利。分別門相。瞋愛慢
結。因此得生。譬如以毒內良藥中。安得不死。
以見著毒入正法中。增長苦集。非如來咎。利
根外道。以邪相入正相。令著無著。成佛弟子。
鈍根內道。以正相入邪相。令無著有著。成邪
弟子。豈不悲哉。別圓四門。巧拙利鈍。俱通
究竟涅槃。因不住著。果無鬪諍。若封門起
見。則生煩惱。與漚樓佉等。以此而觀。如明
眼人。臨於涇渭。豈容迷名而不識清濁也。輔
行記釋云。金鐵二鎖者。大智度論云。譬在囹
圄。桎梏所拘。雖復蒙赦。更繫金鎖。人為愛繫。
如在囹圄。雖得出家。更著禁戒。如繫金鎖。今
借譬此內外生著。在獄鐵鎖。如外計。逢赦。金
鎖。如內計。金鐵雖殊。被縛義等。佛法雖勝。見
繫無差。玉鼠二璞者。璞者。玉也。鄭重玉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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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得者。與其厚賜。周人聞之。規其厚賜。周
人風俗。名死鼠為玉璞。乃將詣鄭。鄭人笑之。
其人悟已答鄭人曰。楚人鳳凰其實山鷄。以
楚王重鳳。有不識鳳者。路有擔山鷄者。問
之曰。此何鳥。擔者知其不識。乃戲曰鳳凰。
其人謂實。便問擔者。販耶。答販。問幾錢。答
萬錢。用價買之。擬欲上王。得已便死。楚王
聞之。愧而召問。王亦謂實。乃以十萬錢賜之。
故知周鄭之體。淨穢永殊。無著如鄭。起見如
周。名同體異。此之謂也。有於三藏乃至圓教
四門之名。義如璞。起於見愛。其如死鼠。牛
驢二乳者。又論云。餘處或有好語。亦從佛
經中出。若非佛法。初聞以好。久則不妙。譬
如驢乳。其色雖同。抨但成糞。故佛法外道語。
同有不殺慈悲之言。搜窮其實。盡歸虛妄。今
此亦爾。外計雖有有無等言。研覈無實。盡是
虛妄。佛法大小一十六門。雖云有無。但破執
心。自歸正轍。故云有成不成。於外起計。如驢
乳。藏等起計。如牛乳。乳名雖同。其體永別。見
名雖等。所執各異。外雖除執。無理可成。藏等
離著。自入正轍。又大智度論云。謂佛教。如牛
乳。修得解脫。如抨得酪生熟酥等。外道教。猶
彼驢乳。本非出酪之物。外道之教。無解脫味。
故抨驢乳。但成屎尿。依外道教行。但招苦果。
無所成益。迦羅鎮頭二果者。大涅槃經云。善
男子。如迦羅林。其樹眾多。唯有一株鎮頭迦
樹。二果相似。是果熟時。有一女人。悉皆拾取。
鎮頭迦果。唯有一分。迦羅迦果。乃有十分。女
人不識。持來詣市。凡愚不識。買迦羅迦。噉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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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終。有智人輩。聞是事已。問是女人。汝於何
處得是果來。女人示處。諸人即言。彼方多
有無量迦羅迦樹。唯有一株鎮頭迦樹。諸人
知已。笑而捨去。經譬僧伽藍清濁二眾。今借
以譬內見外見。二見名同。有害不害。如外見
發。說無因果。歸於邪無。若內見起。猶執大
小經論所詮。害謂損其善根。故知或名同體
異。不可雷同。或名異體同。應須甄別。邪正既
辯。玉石俄分。不濫初修。深裨後學。又華嚴
演義云。此方儒道玄妙。不越三玄。周易為真
玄。老子為虛玄。莊子為談玄。老子道德經云。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注云。一
者。沖和之氣也。言道動出沖和妙氣。於生物
之理未足。又生陽氣。陽氣不能獨生。又生陰
氣。積沖氣之一。故云一生二。生積陽氣之
二。故云二生三。陰陽含孕。沖氣調和。然後
萬物阜成。故云三生萬物。次下又云。萬物負
陰而抱陽。沖氣以為和。上來皆明萬物自然
生也。莊子宗師篇云。在太極之先。而不為高。
在六合之下。而不為深。先天地生而不為久。
長於上古而不為老。注云。言道之無所不在
也。故在高為無高。在深為無深。在久為無
久。在老為無老。無所不在。所在皆無也。又
云。知天之所為。知人之所為。注云。知天之所
為者。自然也。意云。但有知有為。皆不為而
為。故自然也。今斷云。若以自然為因者。斷義
也。即老子意。由道生一。道是自然。故以為
因。是邪因也。又若謂萬物自然而生。即莊子
意。則萬物自然。無使之然。故曰自然。即無
[046-0687c]
因也。如烏之黑。即莊子文。涅槃經意。周易
云。一陰一陽謂之道。陰陽不測謂之神。釋云。
一謂無也。無陰無陽。乃謂之道。一得為無者。
無是虛無。虛空不可分別。唯一而已。故以
一為無也。若有境。則有彼此相形。有二有三。
不得為一故。在陰之時。而不見為陰之功。在
陽之時。而不見為。陽之力。自然而有陰陽。自
然無所營為。此則道之謂也。今斷云。若以陰
陽變易能生。即是邪因。又一者無也。即是
無因。若計一為虛無自然。則皆無因也。則人
自然生。應常生人。不待父母等眾緣。菩提自
然生。則一切果報。不由修得。又易云。寂然不
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禮云。人生而靜。天
之性也。感物而動。性之欲也。後儒皆以言詞
小同。不觀前後本所建立。致欲渾和三教。但
見言有小同。豈知義有大異。是知不入正宗。
焉知言同意別。未明已眼。寧鑒名異體同。所
以徇語者迷。據文者惑。恐參大旨。故錄示
之。且如外道說自然以為至道。不成方便。仍
壞正因。佛教亦說自然。雖成正教。猶是悉檀
對治。未為究竟。以此一例。其餘可知。又直饒
見超四句。始出單四句。猶有複四句。具足四
句。且單四句者。一有。二無。三亦有亦無。四
非有非無。複四句者。一有有有無。二無有無
無。三亦有亦無有。亦有亦無無。四非有非無
有。非有非無無。而言複者。四句之中。皆說有
無。具足四句者。四句之中。皆具四故。第一
有句具四者。謂一有有。二有無。三有亦有
亦無。四有非有非無。第二無句中具四者。
[046-0688a]
一無有。二無無。三無亦有亦無。四無非有非
無。第三亦有亦無具四者。一亦有亦無有。二
亦有亦無無。三亦有亦無。亦有亦無。四亦有
亦無。非有非無。第四非有非無具四者。一非
有非無有。二非有非無無。三非有非無。亦有
亦無。四非有非無。非有非無。上四一十六句。
為具足四句。第四絕言四句者。一單四句外。
一絕言。二複四句外。一絕言。三具足四句外。
一絕言。有三絕言。上諸四見。一一皆有八十
八使相應。是見即外道見故。若約佛法。歷四
教四門。各生四見。又一種四門。各一絕言。
如是一一六各有八十八使。六十二見。百八
等惑。百法鈔云。破邪執者。即二邊之邪執。
總有三種二邊。一外道斷常二邊。如有外道
一向執常。即四遍常論等是。此即常見邊。又
有外道一向執斷。即七斷滅論是。此即斷見
邊。第二小乘假實二邊。或有小乘一向執假。
即一說部等。執一切法但有假名。而無實體。
即是著假邊。又有小乘一向執實。即薩婆多
及犢子部等。執諸法皆實。即是著實邊。第
三大小乘空有二邊。即小乘有部等。執心外
有法。是著有邊。大乘清辯菩薩等。撥菩提
涅槃悉無。即是著空邊。顯中道者有二。一
假施設中道。二真實中道。真實中道有三。一
者。能證淨分依他。是其妙有。智起惑盡。名
曰真空。妙有真空。正處中道。二者。能證有為。
是其妙有。所證真理。名曰真空。妙有真空。正
處中道。三者。唯於法身上說本來實性。名為
妙有。即此實性。便是真空。妙有真空。正處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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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二假施設中道者。即佛於後得智中。而假
施設。亦有三種。一者。不斷不常中道。謂佛
經中。說有異熟識為總報主。此陰纔滅。彼陰
便生。即不是斷。此破外道斷常二邊。又說
生滅不定。名曰無常。即是不常。二者。不假不
實中道者。謂佛經中。說一切色心從種而生
者。即是不假。依此分位。或有相形。即是不
實。稱實而談。正處中道。此破小乘假實二邊。
三者。不有不無中道。即經說我法遍計。即是
不有。依圓妙有。即是不無。離有離無。正處中
道。此破大小乘空有二邊。是以欲執二邊之
情。即背中道之理。纔作四句之解。便失一乘
之門。須知非離邊有中。亦非即邊是中。若離
邊求中。則邊見未泯。若即邊是中。中解猶
存。是以難解難知。唯深般若。執之如大火聚。
四邊不可觸之。了之若清涼池。諸門皆可入
矣。故知法無定相。迴轉隨心。執即成非。達之
無咎。如四句法。通塞猶人。在法名四句。悟入
名四門。妄計名四執。毀法名四謗。是知四句
不動。得失空生。一法無差昇沈自異。又唯
心訣破一百二十種見解云。或和神養氣而
保自然。或苦質摧形而為至道。或執無著而
椿立前境。或求靜慮而伏捺妄心。或刳情滅
法以凝空。或附影緣塵而抱相。或喪靈原之
真照。或殞佛種之正因。或純識凝神。受報於
無情之地。或澄心泯色。住果於八難之天。或
著有而守乾城。或撥無而同兔角。或絕見而
居闇室。或立照而存所知。或認有覺。是真佛
之形。或傚無知。同木石之類。或執妄取究竟
[046-0688c]
之果。如即泥是瓶。或忘緣趣解脫之門。似
撥波求水。或外騁而妄興夢事。或內守而端
居抱愚。或宗一而物像同如。或見異而各立
法界。或守愚癡。無分別而為大道。或尚空見。
排善惡而作真修。或解不思議性作頑空。或
體真善妙色為實有。或修沈機絕想。同有漏
之天。或學覺觀思惟。墮情量之域。或不窮妄
性作冥初之解。或昧於幻體。立空無之宗。或
認影像而為真。或捨虛妄而求實。或詺見聞
性為活物。或指幻化境作無情。或起意而乖
寂知。或斷念而虧佛用。或迷性功德而起色
身之見。或據畢竟空。而生斷滅之心。或執大
理而頓棄莊嚴。或迷漸說而一向造作。或據
體離緣而堅性執。或忘泯一切而守己愚。或
定人法自爾。而墮無因。或執境智和合。而生
共見。或執心境混同。亂能所之法。或著分別
真俗。縛智障之愚。或守一如不變而墮常。或
定四相所遷而沈斷。或執無修而祛聖位。或
言有證而背天真。或耽依正而隨世輪迴。或
厭生死而喪真解脫。或迷真空而崇因著果。
或昧實際而欣佛厭魔。或著隨宜所說。而守
語為真。或失音聲實相。而離言求默。或宗教
乘而厭自性之定。或弘禪觀而斥了義之詮。
或鬪奇特而但顧出身。俄沈識海。或作淨潔
而唯求玄密。反墮陰城。或起殊勝知解。而斡
肉為瘡。或住本性清淨。而執藥成病。或尋文
採義而飲客水。或守靜居閑而坐法塵。或起
有得心。談無相大乘。或運圖度想。探物外玄
旨。或廢說起絕言之見。或存詮招執指之機。
[046-0689a]
或認動用而處生滅根原。或專記憶而住識
想邊際。或安排失圓覺之性。或縱任虧入道
之門。或起身心精進。而滯有為。或守任真無
事。而沈慧縛。或專計念勤思。而失於正受。或
傚無礙自在。而放捨修行。或隨結使而恃本
性空。或執纏蓋而妄加除斷。或保重而生法
愛。或輕慢而毀佛因。或進求而乖本心。或
退墮而成放逸。或語證相違而虧實地。或體
用各據而乖佛乘。或欣寂而住空。失大悲之
性。或泯緣而厭假。違法爾之門。或著我見而
昧人空。或迷現量而堅法執。或解不兼信而
滋邪見。或信不具解而養無明。或云人是而
法非。或稱境深而智淺。或取而迷物性。或
捨而乖即真。或離而違因。或即而亡果。或非
而謗實。或是而毀權。或惡無明而背不動智
門。或憎異境而壞法性三昧。或據同理而起
增上慢。或貶別相而破方便門。或是菩提而
謗正法輪。或非眾生而毀真佛體。或著本智
而非權慧。或迷正宗而執化門。或滯理溺無
為之坑。或執事投虛幻之網。或絕邊泯迹。違
雙照之門。或保正存中。失方便之意。或定慧
偏習而燋爛道芽。或行願孤興而沈埋佛道。
或作無作行。修有為菩提。或著無著心。學相
似般若。或趣淨相而迷垢實性。或住正位而
失俗本空。或立無相觀而障翳真如。或起了
知心而違背法性。或守真詮而生語見。服甘
露而早終。或敦圓理而起著心。飲醍醐而成
毒。已上略標一百二十種見解。並是迷宗失
旨。背湛乖真。揑目生華。迷頭認影。若敲氷而
[046-0689b]
索火。如緣木以求魚。畏影逃空。捫風捉電。苦
非甘種。砂豈飯因。皆不能以法性融通。一旨
和會。盡迷方便。悉入見纏。不達正宗。皆投見
網。綿密難出。如曲木曳於稠林。勢猛力強。
猶𤀹河漂於香象。所以天魔外道。本無其種。
修行失念。遂派其原。故知但有所重所依立
知立解。絲毫見處不亡。皆成外道。如華嚴經
頌云。以法無性故。無有能了知。如是解諸
法。究竟無所解。以法無自體。憑何作解。如
辯兔角之大小。了龜毛之短長。理事俱虛。可
取笑於天下。情塵自隔。實喪道於目前。如華
嚴論云。見在即凡。情亡即佛。祖師云。不用求
真。唯須息見。法華經云。此法非思量分別之
所能解。圓覺經云。若以思惟心。測度如來圓
覺境界。如將螢火燒須彌山。終不能著。斯皆
是有作世俗之心。豈能探無作出世之旨。如
先德云。俗務者。非但執耒運斤。名為俗務。坐
馳五塵六欲。即是世務又專念。空無相願。亦
是世務。又念蒼生塗炭。慈悲慰拔。亦是世
務。若能念念於無念。非念非無念。一心中
覺。方非世務。是以若實悟宗之人。尚不得。
無見無解。豈可更隨言執意。而起有見有解
乎。如大法鏡經云。若諸菩薩。隨言取義。不
如正理思擇法故。便生二十八不正見。謂初
相見者。謂聞大乘經中。所說。一切諸法。皆無
自性。無生無滅。本來寂靜。自性涅槃等言。不
善密意。但隨此言義。便生勝解。謂佛所說一
切諸法。定無自性。定無生等。執著如是無性
等相。是名相見。彼執著。如是無性等相。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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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謗三自性。謂遍計所執自性。依他起自性。
圓成實自性等。是知若謗此三性。則撥真俗
二諦等一切法。所以有無二見。為諸見本。若
能斷於諸見。自然以宗鏡相應。華手經云。爾
時世尊。告舍利弗。所言正見。為何謂也。舍
利弗。其正見者。無高無下。等觀諸法。乃至
又正見者。無一切見。何以故。諸有所見。皆是
邪見。無一切見。即是正見。佛藏經云。佛言。
一切諸見。皆從虛妄緣起。舍利弗。若作是念。
此是正見。是人即是邪見。舍利弗。於聖法
中。拔斷一切諸見根本。悉斷一切諸語言道。
如虛空中。手無觸礙。諸沙門法。皆應如是。又
云。佛言。舍利弗。諸佛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唯是一義。所謂離也。何等為離。離諸欲諸
見。欲者即是無明。見者即是憶念。何以故。
一切諸法。憶念為本。所有念想。即為是見。見
即是邪。是以若能離見。即成諸佛。十方稽首。
萬類歸依。如中觀論云。瞿曇大聖主。憐愍
說是法。悉斷一切見。我今稽首禮。又夫遠
離二邊。住於中道者。約華嚴經釋。略舉四種
以等一切。一者染淨。約惑。二者縛脫。通惑業。
三者有無。通事理。四者一異。約心境。何以有
此。謂成菩提。既離細念妄惑盡。已。顯現法身
智慧純淨。若為此見。未免是邊。故經云。若有
見正覺。解脫離諸漏。不著一切世。此非證道
眼。今了於惑。體性本空。復無所淨。故離二邊。
又染淨交徹。故無住著。是曰離邊。縛脫者。
謂昔常被惑業繫縛。流轉無窮。今謂菩提。釋
然解脫。若為此見。即是住邊。菩薩智了本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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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縛。於何有解。無縛無解。則無苦樂。故得離
耳。有無通事理者。若昔謂惑有。今了惑空。
昔謂心空。今知妙有。又真樂本有。失而不知。
妄苦本空。得而不覺。今日始知空者妄苦。有
者涅槃。若如是知。並未離邊。又煩惱業苦。
本有今無。菩提佛身。本無今有等。皆三世有
法。菩提之性。不屬三世故。三世有無。皆是邊
攝。真智契理。絕於三世。故離有無之二邊等。
一異有二。一者。心境不了則二。契合則一。亦
成於邊。二者。生佛有異。今了一性。亦名為邊。
今正覺了此中無有二。亦不有無二。若善見
者。如理安住。故離此邊。今一契菩提。一切都
寂。故云遠離。義淨禪師云。瑜伽則真有俗無。
以三性為本。中觀乃真無俗有。實二諦為先。
般若大宗。含斯兩意。致使東夏則道分南北。
西方乃義隔有空。如上所說。或諸凡夫執有
著空。情見非一。四倒八邪之執。五謗二見之
愚。或諸賢聖判教分宗。智解亦別。三時八教
之道。五性十宗之科。未顯圓文。或得或失。
若入宗鏡。正解分明。體用相含。心境交涉。空
具德而徹萬有之表。事無礙而全一理之中。
又若究竟欲免斷常邊邪之見。須明華嚴六
相義門。則能任法施為。自亡能所。隨緣動寂。
不壞有無。具大總持。究竟無過矣。此六相義。
是辯世間法。自在無礙。正顯緣起無分別理。
若善見者。得智總持門。不墮諸見。不可廢一
取一雙立雙亡。雖總同時。繁興不有。縱各具
別。冥寂非無。不可以有心知。不可以無心會。
詳法界內。無總別之文。就果海中。絕成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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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旨。今依因門智照。古德略以喻明。六相
義者。一總相。二別相。三同相。四異相。五成
相。六壞相。總相者。譬如一舍。是總相。椽等是
別相。椽等諸緣。和同作舍。各不相違。非作餘
物。故名同相。椽等諸緣。遞互相望。一一不同。
名異相。椽等諸緣。一多相成。名成相。椽等諸
緣。各住自法。本不作故。名壞相。又椽即是舍。
為椽獨能作舍。若離椽。舍即全不成故。若得
椽時。即得舍故。所以椽。非是少力。共成。皆
是全力故。舍既即是椽。餘瓦木等總並是椽。
若却椽即舍無故。舍壞。故不名瓦木等。是故
瓦木等。即是此椽也。若不即椽者。舍即不成。
椽瓦木等皆不成。今既並成。故知相即耳。椽
即瓦木等。一椽既爾。餘一切緣例然。是故
一切緣起法不成。即已成也。別相者。椽等諸
緣。別於總故。若不別者。總義不成。由無別時。
即無總故。以因別而得總故。是故別者。以總
為別也。如椽即舍故。名總相。即是椽故。名別
相。若不即舍。不是椽。若不即椽。不是舍。例
如若不即總不名別。若不即別。不名總。


問。若
相即者。云何說別。


答。只由相即。是故成別。若
不相即者。總在別外。故非總也。別在總外。
故非別也。同相者。椽等諸緣。和同作舍。不相
違故。皆名舍緣。非作餘物。故名同相。總相唯
望一舍說。今此同相。約椽木等諸緣說。雖體
各別。成力義齊。故名同相。若不同者。椽等
諸緣互相違故。皆不同作舍。舍不得有。故
即是斷也。若相違不作舍。而執有舍者。無
因有舍。故即是常也。異相者。椽等諸緣隨
[046-0690c]
自形類。相差別故。


問。若異者。應不同耶。


答。
只由異故。所以同耳。今既舍成。同名緣者。
當知異也。又因同不異故。方說於諸法異耳。
是以經云。奇哉世尊。能於無異法中。而說諸
法異。前別相者。俱椽等諸緣。別於一舍故。今
異相者。椽等諸緣。遞互相望。各各異故。若
不異者。壞本緣法不成舍故。即是斷。若壞緣
不成舍。而執有舍。無因有者。即是常也。成
相者。以諸緣各住自法。本不作故。舍義得成。
若椽作舍。即失本椽法故。舍義不得。成壞
相者。椽等諸緣各住自法。本不作故。是壞義。
若椽作即失椽法。失椽法故。舍即無椽。不
得有舍。是斷也。若失椽法而有舍者。無椽即
無因。無因而有舍。即是常也。是故真如一
心為總相。能攝世出世間一切法故。約攝諸
法得總名。能生諸緣成別號。法法皆齊為同
相。隨相不等稱異門。建立境界故稱成。不
動自位而為壞。又云。一總相者。一合多德
故。二別相者。多德非一故。三同相者。多義
不相違故。四異相者。多義不相似故。五成
相者。由此諸義。緣起成故。六壞相者。諸緣
各住自性。不移動故。此上六相義門。是菩薩
初地中觀。通世間一切法門。能入法界之宗。
不墮斷常之見。若一向別逐行位而乖宗。若
一向同失進修而墮寂。所以位位即佛。階降
宛然。重重鍊磨。本位不動。斯則同異俱濟。理
事不虧。因果無差。迷悟全別。欲論大旨。六相
還同夢裏渡河。若約正宗。十地猶如空中鳥
跡。若約圓修。斷惑。對治。習氣非無。理行相
[046-0691a]
資。闕一不可。是以文殊以理印行。差別之道
無虧。普賢以行會理。根本之門不廢。如上
微細擇見真實識心。可謂教觀相應。境智冥
合。正助齊運。目足更資。則定可以繼先德
之後塵。紹覺王之末裔矣。
宗鏡錄卷第四十六


      丁未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