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q0092 宗鏡錄-宋-延壽 (master)



宗鏡錄卷第十三


慧日永明寺主智覺禪師延壽集


夫前已明一心理事無礙。今約周遍含容觀
中事事無礙者。如法界觀序云。使觀全事之
理。隨事。而一一可見。全理之事。隨理而一一
可融。然後一多無礙。大小相含。則能施為隱
顯。神用不測矣。乃至欲使學人。冥此境於自
心。心慧既明。自見無盡之義。此周遍含容觀。
亦具十門。一理如事門。謂事法既虛。相無不
盡。理性真實。體無不現。此則事無別事。即全
理為事。是故菩薩。雖復看事。即是觀理。然說
此事。為不即理。釋云。由此真理全為事故。
如事顯現。如事差別。大小一多。變易無量。又
此真理。即與一切千差萬別之事。俱時歷然
顯現。如耳目所對之境。亦如芥瓶。亦如真金。
為佛菩薩比丘。及六道眾生形像之時。與諸
像一時顯現。無分毫之隱。亦無分毫不像。今
理性亦爾。無分毫隱。亦無分毫不事。不同真
空。但觀理奪事門中。唯是空理現也。故菩薩
雖復看事。即是觀理。然說此事為不即理者。
以事虛無體。而不壞相。所以觀眾生。見諸佛。
觀生死。見涅槃。以全理之事恒常顯現。是以
事既全理。故不即理。若也即理。是不全矣。如
金鑄十法界像。一一像。全體是金。不可更言
即金也。二事如理門。謂諸事法與理非異故。
事隨理而圓遍。遂令一塵普遍法界。法界全
體遍諸法時。此一微塵。亦如理性全在一切
[013-0484b]
法中。如一微塵。一切事法亦爾。釋云。一一事。
皆如理普遍廣大。如理徹於三世。如理常住
本然。例一切諸佛菩薩。緣覺聲聞。及六道眾
生。一一皆爾。乃至一塵一念。性相作用。行位
因果。無不圓足。三事含理事門。謂諸事法與
理非一故。存本一事。而為廣容。如一微塵。其
相不大。而能容攝無邊法界。由剎等諸法。既
不離法界故。俱在一塵中現。如一塵。一切法
亦爾。此理事融通。非一非異故。總有四句。一。
一中一。二一切中一。三一中一切。四一切中
一切。各有所由。思之。釋云。一中一者。上一
是能含。下一是所含。下一是能遍。上一是所
遍。餘三句。一一例知。四通局無礙門。謂事與
理非一即非異故。令此事法不離一處。即全
遍十方一切塵內。非異即非一故。全遍十方
而不動一位。即遠即近。即遍即住。無障無礙。
五廣狹無礙門。謂事與理非一即非異故。不
壞一塵。而能廣容十方剎海。由非異即非一
故。廣容十方法界。而微塵不大。是則一塵之
事。即廣即狹。即大即小。無障無礙。六遍容無
礙門。謂此一塵望於一切。由普遍即是廣容
故。遍在一切中。時即復還攝一切諸法。全住
自中。又由廣容即是普遍故。令此一塵。還則
遍在自內一切差別法中。是故此塵。自遍他
時。即他遍自。能容能入。同時遍攝無礙。思之。
七攝入無礙門。謂彼一切望於一法。以入他
即是攝他故。一切全入一中之時。即彼全一
還復在自一切之內。同時無礙。思之。又由攝
他即是入他故。一法全在一切中時。還令一
[013-0484c]
切恒在一內。同時無礙。思之。釋云。此上無礙。
猶如鏡燈。即十鏡互入。如九鏡入彼一鏡中
時。即攝彼一鏡還入九鏡之內。同時交互。故
云無礙。八交涉無礙門。謂一望於一切。有攝
有入。通有四句。謂一攝一切。一入一切。一切
攝一。一切入一。一攝一。一入一。一切攝一
切。一切入一切。同時交參無礙。釋云。一攝一。
一入一者。如東鏡攝彼西鏡。入我東鏡中時。
即我東鏡。入彼西鏡中去。一切攝一切。一切
入一切者。圓滿常如。此句。但以言不頓彰故。
假前三句句皆圓滿。九相在無礙門。謂一切
望一亦有攝有入。亦有四句。謂攝一入一。攝
一切入一。攝一入一切。攝一切入一切。同時
交參無礙。釋云。此與前四句不同。前但此彼
同時攝入。今則欲入彼時。必別攝餘法。帶之
將入彼中。發起重重無盡之勢。攝一入一者。
如東鏡能攝南鏡。帶之將入西鏡之中。即東
鏡為能攝能入。南鏡為所攝。西鏡為所入也。
此則釋迦世尊。攝文殊菩薩。入普賢中也。攝
一切入一者。如東鏡攝餘八鏡。帶之將入南
鏡之中時。東鏡為能攝能入。八鏡為所攝。南
鏡為所入。則一佛攝一切眾生帶之同入一
眾生中也。攝一入一切者。如東鏡能攝南鏡。
帶之將入餘八鏡中。攝一切入一切者。如東
鏡攝九鏡。帶之將入九鏡之中時。東一鏡為
能攝能入。九鏡為所攝。亦即便為所入也。此
句正明諸法。互相涉入。一時圓滿。重重無盡
也。今現見鏡燈。但入一燈當中之時。則鏡鏡
中各有多多之燈。無前後也。則知諸佛菩薩。
[013-0485a]
六道眾生。不有則已。有。即一剎那中。便徹過
去未來現在十方。一切凡聖中也。十普融無
礙門。謂一切及一普皆同時。更互相望。一一
具前兩重四句。普融無礙。准前思之。令圓明
顯現。稱行境界。無障無礙。深思之令現在前。
是以前九門。文不頓顯故。此攝令同一剎那。
既總別同時。則重重無盡也。又華嚴演義云。
夫能所相入。心境包含。總具四義。能成無礙。
一稱性義。二不壞相義。三不即義。四不離義。
由稱性故不離。由不壞相故不即。又如諸剎
入毛孔。皆有稱性。及不壞相義。今毛上取稱
性義。故知法性之無外。剎上取不壞相義故。
不遍稱性之毛。以一毛稱性故。能含廣剎。以
廣剎不壞相故。能入一毛。又內外緣起。非即
非離。亦有二義。一約內外共為緣起。由不即
故。有能所入。由不離故。故得相入。二約內外
緣起。與真法性。不即不離。此復二義。一由內
外不即法性。有能所入。不離法性故。毛能廣
包。剎能遍入。二者。毛約不離法性。如理而包。
剎約不即法性。不遍毛孔。思之。此事事無礙
觀。如群臣對王。各各全得王力。猶諸子對父。
一一全得為父。又如百僧同住一寺。各各全
得受用。而寺不分。若空中大小之華。一一遍
納無際虛空。而華不壞。則十方一切眾生。全
是佛體而無分劑。以不知故。甘稱眇劣。稟如
來之智德。反墮愚盲。具廣大之威神。而跧小
器。所以志公云。法性量同太虛。眾生發心自
小。如上無礙。但是一心。如海涌千波。鏡含萬
像。非一非異。周遍圓融。互奪互成。不存不泯。
[013-0485b]
遂得塵含法界。無虧大小。念包九世廷促同時
等事現前。此乃華嚴一部法界緣起自在法
門。如在掌中。爛然可見。又非獨華嚴之典。乃
至一代時教。難思之妙旨。十方諸佛無作之
神通。觀音祕密之悲門。文殊法界之智海。一
時顯現。洞鑒無疑矣。若非智照深達自心。又
焉能悟此希奇之事。如先德云。證佛地者。為
塵空無我無性是也。乃至稱理而言。非智所
知。如空中鳥飛之時跡。不可求依止跡處也。
然空中之跡。既無體相可得。然跡非無。此跡
尋之逾廣。要依鳥飛。方詮跡之深廣。當知佛
地。要因心相。而得證佛地之深廣。然證入此
地。不可住於寂滅。一切諸佛。法不應爾。當示
教利喜。學佛方便。學佛智慧。夫佛智慧者。即
一切種智。所以般若經中。以種智為佛。則無
種不知。無種不見。斯乃以無知知一切知。以
無見見一切見。如華嚴離世間品。十種無下
劣心中云。菩薩摩訶薩。又作是念。三世所有
一切諸佛。一切佛法。一切眾生。一切國土。一切
世間一切三世。一切虛空界。一切法界。一切語
言施設界。一切寂滅涅槃界。如是一切種種諸
法。我當以一念相應慧。悉知悉覺。悉見悉證。
悉修悉斷。然於其中。無分別。離分別。無種種。
無差別。無功德。無境界。非有非無。非一非
二。以不二智。知一切二。以無相智。知一切相。
以無分別智。知一切分別。以無異智知一切
異。以無差別智。知一切差別。以無世間智。知
一切世間。以無世智。知一切世。以無眾生智。
知一切眾生。以無執著智。知一切執著。以無
[013-0485c]
住處智。知一切住處。以無雜染智。知一切雜
染。以無盡智。知一切盡。以究竟法界智。於一
切世界示現身。以離言音智。示不可說言音。
以一自性智。入於無自性。以一境界智。現種
種境界。知一切法不可說。而現大自在言說。
證一切智地。為教化調伏一切眾生故。於一
切世間示現大神通變化。是為第十無下劣
心。如上微細剖析理事根源。方見全佛之眾
生。惺惺不昧。全眾生之佛。歷歷無疑。悟本而
似達家鄉。得用而如親手足。云何迷真抱幻。
捨實憑虛。辜負己靈沈埋家寶。高推上聖。
自鄙下凡。都為但誦空文。未窮實義。唯記即
心是佛之語。親省何年。只學萬法唯識之言。
誰當現證。既乖教觀。又闕明師。雖稱紹隆。但
成自誑。宗鏡委細。正為斯人。使了其義而識
其心。披其文而見其法。感諸聖苦口。愧先賢
用心。覽卷方知。終不虛謬。如高拂雲霧。豁覩
青天。似深入龍宮。親逢至寶。始悟從來未諦。
學處麁浮。可驗時中。全無力量。未到實地。莫
言其深。未至劬勞。莫言其苦。唯當見性。可以
息言。且諸聖所以垂言教者。普為生盲凡夫。
令不著生死。眇目二乘。令不住涅槃。夜視小
菩薩。令捨於權乘。羅縠。別菩薩。令不執教道。
此為未知有自心。即具如是廣大神德。無邊妙
用者。分明開示。令各各自知。十方諸佛。莫不
承我威光。一切異生。莫不賴我恩力。勸生忻
慕。進道弘修。破一微塵。出大千經卷。然後以
定慧力。內外莊嚴。發起本妙覺心。真如相用。
似磨古鏡。如瑩神珠。光徹十方。影透法界。無
[013-0486a]
令一小含識。不承此光。猶加善財。一生可辦。
又如龍女。親獻靈山。如來印可。故云我獻寶
珠。世尊納受。是事疾不。答言。甚疾。女言。以
汝神力。觀我成佛。復速於此。是知纔悟此法。
因果同時。成道度生。不出一剎那之際。如法
華經信解品云。疾走往捉。又譬喻品云。其疾
如風。豈滯多生抂修功行。有如是速疾念念
相應之力。而不肯承當。故諸聖驚嗟。廣為開
演。布八教網。備三乘車。大小俱收。權實並載。
提携誘引。密赴機宜。或見或聞。而前而後。悉
令入此一乘金剛寶藏。以為究竟。如方便品
中。引。十方三世諸佛。皆以無量無數方便。種
種因緣。譬喻言詞。而為眾生演說諸法。是法
皆為一佛乘故。是諸眾生。從佛聞法。究竟皆
得一切種智。則不可迷諸佛方便門。執其知
解。領成現之語。起法我之心。如般若經中。佛
言。我於一切法無所執故。得常光一尋。身真
金色。是以但於人法二執俱亡。一道常光自
現。還同釋迦。親證金色之身。所以諸佛教門。
皆為顯宗破執。依前住著。反益迷心。如熱金
丸。執則燒手。令甘露聖教。出苦良緣。若遇斯
人。有損無益。如方便品偈云。舍利弗當知。諸
佛法如是。以萬億方便。隨宜而說法。其不習
學者。不能曉了此。汝等既已知。諸佛世之師。
隨宜方便事。無復諸疑惑。心生大歡喜。自知
當作佛。故知若不習定學慧。且不知隨宜之
說。妄認為真。不可徇文。以為悟道。直如善財
登閣。龍女獻珠。當此之時。自然親見。應須剋
己辦事。曉夜忘疲。若問程而不行。家鄉轉遠。
[013-0486b]
似見寶而不取。還受貧窮。所以古德頌云。學
道先須細識心。細中之細細難尋。可中。尋到
無尋處。方信凡心是佛心。故知即於一念生
死心中。能信有諸佛不思議事。甚為難得。如
大涅槃經云。佛言。若有人。能以藕根絲。懸須
彌山。可思議不。不也世尊。善男子。菩薩摩訶
薩。於一念頃。悉能得量一切生死。是故復名
不可思議。


問。理唯一道。事乃萬差。云何但
了一心。無邊佛事悉皆圓滿。


答。出世之道。
理由心成。處世之門。事由心造。若以唯心之
事。一法即一切法。舒之無邊。以唯心之理。一
切法即一法。卷之無跡。因卷而說一。此法未
曾一。因舒而說多。此法未曾多。非一非多。有
而不有。而多而一。無而不無。一多相依。互為
本末。通有四義。一相成義。則一多俱立。以互
相持。有力俱存也。二相害義。形奪兩亡。以相
依故。各無性也。三互存義。以此持彼。不壞彼
而在此。彼持此亦爾。經頌云。一中解無量。無
量中解一。四互泯義。以此持彼。彼相盡而唯
此。以彼持此。此相盡而唯彼。經云。知一即多
多即一。又由彼此相成。資攝無礙。是故得有
大小即入。一多相容。遠近互持。主伴融攝。致
使塵塵現而無盡。等帝網以參差。故得事事
顯而無窮。若定光而隱映。又一多無礙之義。
古德以喻顯示。如數十錢法。此有二體。一異
體。二同體。就異體中有二。一相即。二相入。
又以諸緣。起法有二義。一空有義。此即自體。
二有力無力義。此望力用。由初義故約相即。
由後義故得相入。初空有義中。由自若有時
[013-0486c]
他必無。故他即自。何以故。由他無性。以自作
故。二由自若空時他必有。故自即他故。何以
故。由自無性。用他作故。以空有無二體故。所
以常相即。若不爾者。緣起不成。有自性等過。
二力用中。自有全力。所以能攝他。他全。無力
故。所以能入自。不據自體。故非相即。力用交
徹故。成相入。十數為譬者。復有二門。一異體
門。二同體門。就異體門中復有二。一者一中
多。多中一。如經頌云。一中解無量。無量中解
一。了彼互生起。當成無所畏。此約相說。二者
一即多。多即一。如經頌云。一即是多多即一。
義味。寂滅悉平等。遠離一異顛倒相。是名菩
薩不退住。此約理說。


問。既其各各無性。那
得成其一多耶。


答。此由法界實德。緣起力用。
普賢境界相應。所以一多常成。不增不減也。
次明一即多。多即一者。如似一即十緣成故。
若十非一。一不成故。何但一不成。十亦不成。
如柱若非舍。爾時則無舍。若有舍亦有柱。
即以柱即是舍。故有舍復有柱。一即十十即
一故。成一復成十也。


問。若一即十。此乃無有
一。若十即一。此乃無有十。那言一之與十。復
言以即故得成耶。


答。一即非一者。是情謂一。
今所謂緣成一。緣成一者。非是情謂一故。經
頌云。一亦不為一。為破諸數故。淺智著諸法。
見一以為一。


問。前明一中多。多中一者。即一
中有十。十中有一。此明一即十有何別耶。


答。
前明一中十者。離一無有十。而十非是一。若
此明一即十者。離一無有十。而十即是一。緣
成故也。二同體門者。還如前門。相似。還明一
[013-0487a]
中多。多中一。一即多。多即一。今就此門中說
者。前異體門言一中十者。以望後九故名一
中十。此門言一中十者。即一中有九故言一
中十也。


問。若一中即有九者。此與前異體門
中一即十有何別耶。


答。此中言有九者。有於
自體九而一不是。九若前異體說者。一即是
彼異體十。而十不離一。


問。一中既自有九者。
應非緣成義。


答。若非緣成。豈得有九耶。


問。
一體云何得有九。


答。若無九即無一。次明同
體門中一即十者。還言一者。緣成。故一即十。
何以故。若十非一。一不成故。一即十既爾。一
即二三亦然。


問。此中言自體一即十者。與前
同體一中十有何別耶。


答。前明自體中有十。
而一非是十。此明一即十而一即是十。以此
為異。


問。此明一體即十。為攝法盡不。


答。隨
智差別故。亦盡亦不盡。何者。如一若攝十。即
不為盡。若具說。即無盡也。


問。為攝自門無盡。
為攝餘門亦無盡耶。


答。一無盡。餘亦無盡。若
餘不盡。一亦不盡。若一成。一切即成。若一不
成。一切即不成。是故此攝法。即無盡復無盡。
成一之義也。於三四義。猶若虛空。即是盡。更
不攝餘。故名無盡。故知亦攝盡不盡也。


問。既
言一即能攝者。為只攝一中十。亦得攝他處
十。


答。攝他十亦有盡不盡義。何以故。離他無
自故。一攝他處。即無盡。而成一之義。他處十
義如虛空。故有盡。經云。菩薩在於一地。普攝
一切諸地功德。此宗鏡錄。是一乘別教。不思
議門。圓融無盡之宗。不同三乘教中所說。如
上一多無礙之義。不可以意解情思。作限量
[013-0487b]
之見。唯淨智眼。以六相十玄該之。方盡其旨
耳。則知融攝無邊。包含匪外。如法華神力品
云。諸佛於此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諸佛
於此轉于法輪。諸佛於此而般涅槃。又經云。
慈悲為佛眼。正念為佛頭。妙音為佛耳。香林
為佛鼻。甘露為佛口。四辯為佛舌。六度為佛
身。四攝為佛手。平等為佛指。戒定為佛足。種
智為佛心。金光明經疏云。法性身佛者。非是
凡夫二乘。下地之所能見。唯應度者。示令得
見。此即無身之身。無相之相。一切智為頭。第
一義諦髻。八萬四千法門髮。大悲眼。中道白
毫。無漏鼻。十八空舌。四十不共齒。弘誓肩。
三三昧腰。如來藏腹。權實智手。定慧足。如此
等相。莊嚴法性身佛也。牛頭初祖云。諸佛於
此得菩提者。此是心處得菩提。色處轉法輪。
眼處入涅槃。若爾者。身中究竟解脫。法身。常
在。淨土具足。更少何物。復更何求。初發心時。
便成正覺。此宗鏡中。所有智行主伴。皆同一
際。纔有信者。悉同法流。但如一圓鏡之中。無
別分析。如華嚴論云。此經法門。總是十方諸
佛。同行共行。更無新故。如大王路。發跡登之
者即是。無奈不行之何。一念隨善根。少分見
性。智慧現前。總是不離佛正覺根本智故。不
離普賢行故。如普賢一念中少分善心。總是
向法流者。故經云。聞如來名號。及所說法門。
聞而不信。猶能畢竟至於金剛智地。何況信
修者也。又云。此華嚴經中。解行法門。修學悟
入。必能成就十住法門。住佛種性。生一來
家。為佛真子。不同權教初地菩薩。以誓願成
[013-0487c]
佛。此華嚴經。直論實證位。不論誓願。為此教
門。總一時一際。一法界。無異念。前後情絕。凡
聖一性。不論情繫。應以無念無作法界照之
可見。若立情見。不可信也。設生信者。玄信佛
語。故非是自見。若自見者。情絕想亡。心與理
合。智與境冥。方知萬境。性相通收。若不如斯。
心常彼此。是非競作。垢淨何休。若也稱性情
亡。法界重玄之門自達。一多純雜。自在含容。
總別之門。圓融自在。於利生之法。善達諸根。
隨所堪能。悉皆成益。敬承親近者。皆能拔之。
所以稱性。故凡行一事。悉遍法界。若隨事作。
則有分限。如摩訶般若經云。欲以一食。供養
十方。各如恒河沙等諸佛及僧。當學般若波
羅蜜。欲以一衣。華香瓔珞。粖香塗香燒香。燈
燭幢幡華蓋等。供養諸佛及僧。當學般若波
羅蜜論。


問曰。菩薩若以一食供養一佛及僧。
尚是難事。何況十方如恒河沙等諸佛及僧。


答曰。供養功德。在心不在事也。若菩薩以一
食大心。悉供養十方諸佛及僧。亦不以遠近
為礙。是故諸佛。皆見皆受。是知但運一心。廣
大無際。功德智慧。二種莊嚴。六度萬行。無不
圓滿。則知一毫空性。法界無差。一微塵中。具
十方分。是以法華會上。十方佛國。通為一土。
分身共座。同證一乘。亦如華嚴教明。此土說
法。十剎咸然。仰先聖之同歸。令後學之堅信。
偶斯教者。莫大良緣。如秉大炬以燭幽關。炳
然見性。似駕迅航而渡深濟。倏爾登真。故云
一句染神。必當成佛二字經耳。七世不沈。所
利唯人。所約唯己。百福殊相。同入無生。萬善
[013-0488a]
異流。俱會平等。今宗鏡中。亦復如是。正直捨
方便。但說無上道。一切諸法中。唯以等觀入。
若執方便。廣辯諸乘。則失佛本懷。違於大旨。
如法王經云。若定根機。為小乘人。說小乘法。
為闡提人。說闡提法。是斷佛性。是滅佛身。是
說法人。當歷百千萬劫。墮諸地獄。何以故。眾
生之性。即是法性。從本已來無有增減。云何
於中。分別藥病。如是解者。即一切法。無非佛
法矣。


問。如何是一切法皆是佛法。


答。一
切法唯心。心即是佛。心即是法。


如學人問忠
國師。經云。一切法皆是佛法。殺害還是佛法
不。


答。一切施為。皆是佛智之用。如人用火。香
臭不嫌。亦如其水。淨穢非污。以表佛智也。是
知火無分別。蘭艾俱焚。水同上德。方圓任器。
所以文殊執劍於瞿曇。鴦掘持刀於釋氏。豈
非佛事乎。若心外見法。而生分別。直饒廣作
勝妙之事。亦非究竟。


問。心性本淨。寂照無遺。何假智光而為鑒達。


答。心是正因。雖然了照。以客塵煩惱所遮。若
無智慧了因。而不能顯。古德云。智照心原。即
是了因。如空與日。略有十義。以辯難思。一謂
日與空。非即非離。二非住非不住。三如日善
作破暗良緣。顯空之要。四雖復滅暗顯空。空
無損益。五理實無損。事以推之暗蔽永除。性
乃無增。空界所含。萬像皆現。六而此虛空。性
雖清淨。若無日光。則有暗起。七非以虛空。空
故。自能除暗。暗若除者。必假日光。八日若無
空。無光無照。空若無日暗不自除。九然此暗
性。無來無去。日之體相。亦不生不滅。十但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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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空。則乾坤洞曉。以智慧日。照心性空。亦
復如是。釋曰。一智與心。非即非離。云何非即。
以智是能照。心。是所照。能所異故。云何非離。
智是心之用。用不離體故。二非住非不住。云
何非住。智性離故。云何非不住。與心相應故。
三智能破客塵。顯了心性。四智雖去塵現性。
而心本無隱顯。五心雖本空。要盡客塵。方能
普現法界。六心雖清淨。若無智光。則為客塵
所蔽。七非心自空。不染客塵。塵若除者。要因
智光。八智無心不照。心無智不明。九客塵。雖
盡。本無來去。智雖起照。亦無生滅。十但得智
光。則心性湛然寂照。法界洞朗。究竟清淨。故
知萬法無修。策修而至無修。本性雖空。亦由
修空而顯空。今宗鏡所錄。深有所以。只為眾
生無智不修。而墮愚闇。不照心性。枉陷輪迴。
若不得宗鏡之智光。何由顯於心寶。且眾生
無漏智性。本自具足。以客塵所蔽。似鏡昏塵。
但能知鏡本明。塵即慚盡。客塵盡處。真性朗
然。如大涅槃經云。如大村外。有娑羅林。中有
一樹。先林而生。足一百年。是時林主。灌之以
水。隨時修治。其樹陳朽。皮膚枝葉。悉皆脫落。
唯貞實在。如來亦爾。所有陳故。悉已除盡。唯
有一切真實法在。所以一鉢和尚歌云。萬代
金輪聖王子。只者真如靈覺是。菩提樹下度
眾生。度盡眾生出生死。不生死。真丈夫。無形
無相大毘盧。塵勞滅盡真如在。一顆圓明無
價珠。
宗鏡錄卷第十三


      丙午歲分司大藏都監開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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