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66 攝大乘講疏卷第五.第七-- (master)




攝大乘論疏卷第七



事善知識即是生行解力。□□□□□云
已入決定信樂□□□□正思惟力亦名加
行力。由無量宿世所習因力故。得承事諸佛
為修道□□緣。由值佛聞法生正思惟起決
定信樂。得此所信之法精進勤修即是加行。
信樂位乃通。今所正成處在十迴所信樂。即
三種佛性義如前釋。


釋論曰非惡知識等所轉壞者。二乘是惡知
識。所不壞菩薩信樂心。已成心不可轉動等。
即天魔外道種種方便不能令大乘心轉。


論本云由善成熟修習增長善根是故善得福
德智慧二種資糧者。此第四依止力。由修加
行力故得成熟福慧資糧圓足得入初地。即
是初地依止亦攝持。由資糧能持成初地。若
登初地即是唯識觀成故得入。言善成熟修
習增長善根者。善修五義。一無分別能行所
行及所為行。二無著修。謂不著因報因報恩
寺。三不觀修。謂不觀有因果及能行所行乃
至因果等之相也。四者無可機嫌修。謂攝理
又自無微細過失。又能可他心稱機得益也。
[007-0990c]
五迴向修。悉用眾行施眾生。復為四生迴向
無上菩提窮實際迴施眾生果。具此義故名
善修也。成熟修有四義。一長時修。二無間修。
三恭敬修。四無餘修。研令增進名修習也。


論本云是故善得福德慧智二種資糧者。若
約六度論之。施戒忍定為福德。般若為智慧。
精進通二種。隨所策功德則屬功德門。策慧
則屬慧攝也。


論本云諸菩薩修於何處入唯識觀者。下第
三明入界章。正明觀智之境。後釋可見。此問
有二意。一問境。二問位答中此章即答境問。
第四章方答示位也。


釋論曰此法名唯識觀持亦名境界者。唯識
觀能持此境令現前。此境又正能持成唯識
觀也。唯識觀所境界不出此四句。若不識此
四句亦不能得入唯識觀理故。唯識觀所攝
法所緣境界並不出此四句。法者一有見。二
有相。即似法義顯相。三意言分別。四大乘法
相所生。前相見悉是意識。分別所作離此無
別法為二也。


釋論曰大乘法相為因故得生者。明此意言
分別是正思惟。正思惟中有見有相皆由先
稟大乘法聞熏習生故言大乘法相為因得
生。


釋論曰此中顯境界時謂意言分別者。離覺
觀分別無分境界故。以意言分別為境界體。


釋論曰顯現境界相謂有見有相者。意言分
別有何相類。此分別不出相見二法為境界
相。後句尋因不異前。
[007-0991a]


釋論曰此意言分別有四位者。此下第四入
位章即答前第三章位處。問明唯識觀有四
位並以意言分別為體。作諸法理事等解了
一切是識分別。謂有見相等實唯一識耳。然
四位雖同入唯識觀。實有淺深大異。就此章
為四段。初標位。二釋示位相。三明位處境界
相。四結示其體相。


論本云願行地入位隨聞信樂故者。論本先
列四位名。後以四義釋之。釋論具舉前後文
悉謂字隔之後方合釋也。四位例爾。文言隨
聞信樂故。謂於所聞唯識理生信樂者觀智
未好成。故地前表是信樂位也。


論本云見道謂如理通達故者。於信樂位唯
識觀未成。即入初證菩提見住心與理成一。
即是無分別智。亦即是真般若。此智未成俗
觀。最後見境無相始是唯識觀成。即是生緣
盡故是無相。相盡故識無生。緣即是無生。以
此二名真實。真實本對相生既無復相生對。
故成無性。性即真般若。依藉本願仍起。後得
般若方見俗中唯識義分明。故名通達也。


釋論曰此意言分別如顯現相通達實不如是
有但唯識者。此明見分別性空。意言分別所
顯現相即是分別性。此實非有唯識量耳。即
無相性也。


釋論曰此識非法非義非能取所取者。此明
觀依他性本緣境生識名識。為能取所取之
境既無相故識非能取性。既是見非塵又非
所取也。既非能所取識即無生。無復他我彼
此故非法非義離如。既無法即是如故即入
[007-0991b]
三無性理。爾時不見識唯是一如。是前後方
便中正見唯識義耳。


釋論曰如此觀察能對治一切三障者。修位
有二種。一大分。以初地為見位。二地以上為
修位。八地以上為究竟位以功用究竟故。二
細分位。位中皆有三位。入住滿亦入住究竟
亦言入住出。此三位亦為見修究竟也。約修
道有進趣義有增明義。所以能治一切障。言
一切三障者。謂皮肉心三也。煩惱業報亦三
也。解脫定智亦三也。有如此故言一切三障
也。亦得上中下品數為三也。


釋論曰此修道與見道不異由智由境故者。
見修二道雖淺深不同。同得無分別智同得
觀三無性理。故言此義不異。釋論略示五義
異相。初可見。第二云除三乘通障名見道但
除菩薩障名修道者。二乘人但斷見修惑是
果障未斷因。即用無明初品為因也。即為凡
夫性者。為凡夫惑之本性能生見修惑故。即
是見修惑本。今斷初地障即是斷三乘根本
之因。故言三乘通障。三乘所斷者。十行五
心中已斷修惑盡。六心以上但伏斷無知。無
知即見修道惑本也。地上斷法我障。亦有義
中說二乘斷惑。以七地來猶見二諦二相義
強故言二乘。非三界斷四惑住二乘也。釋第
三云觀未圓滿無退出義名見道觀未圓滿有
退出義名修道者。見道與真相應永成一義。
所以明無退出。修道恒從方便入理恒更出
俗作唯識斷惑進行故言退出。見理與事真
俗恒竝。今互舉一邊取。解第四云觀通境名
[007-0991c]
見道者。即真如為通境。修道是緣真俗兩義
故是通別。見道但取見理義也。解第五云事
成名修道。以至功用究竟地能得無功用位
故名事成。


論本云究竟道中謂出離障垢最清淨故者。
八地無功用位為究竟。釋論二種位如前釋
之。


釋論曰此位最清淨智慧生處故者。無功用
智任運不作意自無相即是清淨智慧。及地
地滿亦是清淨智慧也。


釋論曰最微細障滅盡無餘故者。約□此大
小分位並當分惑盡處無餘。


若人入此四位緣何境界下。第三示境。此後
除真如無分別。就俗中智境一切唯有識。四
界者即三界無流界合四也。


釋論曰一切法以識為相真如為體者。從何
以故以下第四段依俗諦一切法雖復異真唯
有識故。以識為相證真為悟。唯有境智無差
別之真如。其外無別法。異如者俗如幻免無
別體故。不異真如即以如為體。若作隨妄生
義即是識息妄無生即如。故一切法悉以真
如為體。無離此如為體也。


釋論曰若方便道以識為相若入見道以真如
為體者。方便道唯見識有體。除識外悉如夢
塵並無所有。識隨妄塵故生。既智塵無所有
則不生即如也。若入見道是如理真智見識
無生。無生即如如無復異法。故以真為體。如
此等行是入四位之相也。


釋論曰因此方便菩薩得入四位者。此下第
[007-0992a]
五釋入方便道章。即是入處方便。因藉此四
善根與本方便修令增長能資唯識觀令得入
初地。就章有三。初釋論標入方便。二問。三
答。釋論釋問意示八處持四善根為方便故
得入四位也。然八處中前六處為方便。後二
為資糧。並為入因也。仍即示四善根義。如入
人章釋。次第三答中更為三。初示所持之善
根。即前四力。二示能持善根之行有八處。三
者捉八處廣解釋之。


論本云由善根力持故者。此明善力。不出四
種力。八處持此令增進故唯識觀成也。


論本云由有三相練磨心。即為八中三處。滅
除四變障即八中第四處。緣法義為境即第
五處也。無間修定慧是第六也。恭敬定修慧
為第七處。無放逸修即第八處。此八處並是
修學處。由修此故成熟四種善根力。八處次
第淺深相成。初三種練磨心為三。初牒章門。
二釋三練磨心意。後以三行偈更結之。釋論
復解之也。


釋論曰一輕賤自身等退屈心者。此下第三廣
解釋方便釋。此明聞菩提廣大甚深難修難
得故心退屈。約如理為甚深。約如量義為
廣大。攝法盡故難修。由文修行方便得故言
甚深。為深故難得。治此心有三義。一明無定
處所。隨並得引□處修皆得。二明人道。是道
器即是同類修皆得。三明無定時節。隨能勤
修並得。引此為例作此解磨練心治第一退
屈心。


釋論曰二輕賤能得方便退屈心者。菩薩作
[007-0992b]
此心。施等是菩提資糧。若離菩薩意欲不可
得。我等云何能行此行。即是退屈心。為治此
心者。明引三世菩薩是我等類。皆能修施等。
以信樂為正意。正意為方便。具三義能平等
生長六度。具三種信樂。即三種佛性如義章
廣。為正意能行六度等。具生長平等三功能。
出離障垢。故行施等行不足為難得。此等正
意六度圓滿自然得菩提。退屈心則滅也。


釋論曰最難可得者。三義。一者須長時修。二
所修微妙精細。三所修眾多也。至十地三
十大劫阿增祇修行除無有生死最後一剎那
心。此難思量故生退屈。觀前有四種定心。一
思。二了。三證。四除。先尋思一切法唯有識。
既尋思已決了知一切法唯有識。決定明了
已後證知唯識。證知唯識止除外塵未除識
體。後更尋思塵既無相。識則無因緣不得生。
復不見識體故名除心。此除心與真如相隣。
由此心在障不得真證。心即是解脫道。除則
是無礙道。過此後心與理一無有心境之異。


釋論曰亦應可得此義難思者。所障有眾多
功德智慧。能障止剎那心者。說可得此義難
思。我今猶在四種生死。去金剛除心猶遠。所
障有多能障亦應有多。若說不可得此亦難
思。有疑心故生退屈。後即舉例為對治心者。
明凡夫二乘修有礙善根成各得果不差。何
況我今修圓滿無礙善而當不得果耶。夫無
有施戒修三品修即定也。止有正體無三品
修名偏。具三品即財法無畏等施為圓修。捨
命而得果。為死墮即轉凡成聖。不捨命為移
[007-0992c]
位。


釋論曰於十地中好生長福德智慧二品善法
故名圓滿者。此二義。一約諸地。地地中具足
六度行為圓滿。二以真俗具足為圓滿。真解
為智。俗解為福。常住具四德自在為無礙。法
身圓德義為富樂。應身利他上行人能變以
此為行。法樂自在為如意。化身取色形義相
好音聲才辯為可愛。後結意可解。復以三行
偈重結前三練磨心義。今顯現可見。意如前
可解。釋第二偈兩句顯三義者。諸勝菩薩反
所信樂三種佛性等並為增上緣。善心為同
類因。施等行戒出世法為等流果也。


論本云由滅除四處障故者。此即牒前八處
中第四。除四障者。一邪思惟。二邪意及疑。三
法我我所執。四明滅。此四障大略也。


釋論曰數觀生死過失涅槃功德此觀但愛自
者。由心分別於無二理中見有彼此得失。不
能平等他故成邪思惟也。第二邪意及疑並
明。於二諦三性等法相道理生信及決了心
故滅邪意及疑者。明於聞思境界中是無法
並隨心成。而執法體是有名法我執。復明此
法有用名法我所執。又譬如執有涅槃謂集
諦無生寂靜為體者。集諦是苦因。有則是
生。謂言無生故是邪執。即是菩薩道為涅槃
因。謂因為果。豈非邪執。又譬如執涅槃用謂
能離三苦者。能離苦此乃是道。能離苦道是
涅槃因。因能離苦。涅槃是果。果時又已無苦。
而謂始是能離苦則濫因。豈非邪執。次第四
解分別執。明定散並緣內境不緣外。見境無
[007-0993a]
相見識無生故能滅分別。此一有長行偈。後
偈釋論解不異前也。


論本云緣義為境者。此八處中第五。如釋論
牒前論本來為章門復問答解釋之。以聞熏
習為生因答第一問。思慧為長因是方便答
第二問。生後時思等慧。依此聞慧數思惟為
長令堅住故名攝。正思惟即為長因。或似正
教為聞慧境。或似正教所證義顯現為思慧
境。後明覺觀思惟即是意言分別。復有見可
解。


論本云由四種尋思謂名義自性差別假立尋
思者。此即八處中第六處。即無間修。得無間
名者。方便轉勝修之相續無有間隙之惡無
記間善心故名無間修。以名義二為本。名義
自性名義差別成四者。能目一切物之言為
名。所目一切法六識境十八界等為義。名義
自性者。此二名義唯以言說為自性也。差別
者。如說五陰十八界即是立名義。名義為本
有種種義為差別。如色受等各別不同為自
性。於一一陰一一界中復有種別不同。如色
中有種種色。一切皆爾。名為差別言說。唯見
名義自性言說除外更無所有故言言說為自
性也。名義差別言說唯見名義差別言說者。
名義是當體。差別是其別義。當體既是言說
其差別義故亦唯有言說。四處度疑決了說
名尋思。此並唯假言說為義故立餘三為相
應。以三目義即屬義。由數習次第相續三故
生解假立法妄想生解故名相應。名義互為
客者。得義時未識名。如見人不識性。故知不
[007-0993b]
同。以名多。如一人有多名無多體故知不同
體。三名不定故。知人猶子等故不同體。又一
名目多義。如前名目九也。故不同。此明一時
不同。又前有人後方立名。又知如文有人道
後此道名為人。此通名前文有定後方有人
也。此明前後不同。又知識此人姓名來文不
識其人體相。故名義不同體。後□五陰譬。如
五陰是行聚即是無常之名。猶於相續中有我
執。則知名無常猶於義計常。故知不同體。故
名義互為客也。然若無數習次第無倒三義
則無相應義也。而通明此義顯不同者。以各
不同是分數各別法即是無常故有此說也。


論本云由四種如實智名義自性差別如實智
四種不可得故者。此下明第六資糧。就章為
三段。初辯恭敬修。二辯無放逸修。三釋疑
辯住處及境界。初明恭敬修三。前明四如實
智。二辯唯識方便觀。三明唯識真正觀。第
一四實智中又三。初總標。二者一一別釋。三
總釋結成也。論尋思如實智。並在十迴終心
出位。諸地方便將入位。尋思在煗頂。如實智
在忍世第一法位。然論此二章並得為方便
資糧。今取去真觀。遠者為方便。近者為資
糧也。然前四尋思知四是假言說未達四法
無所有。能了了達四法實無所有不可得故
成四如實智也 次別解。第一名尋思所引
如實智者。實為欲引眾生出世故立世間萬
物名字。若不立名則無人識色等類法。則不
能起增益執。乃至互相教示。豈能解出世理。
故借世法引令出世。如前令入依中明人法
[007-0993c]
通別二相。悉是假借為入理證耳。皆悉無所
有。次義尋思所引如實智。明義離一切言說
不可說。次明色非者無體不可說。色似色顯
現不說。非色法有無亦爾。法有三義不可說
故。是第二如實智。次第三明自性言說尋思。
唯有言說。由自性言說此類非其自性。如其
自性顯現者。菩薩達其如變化等譬。非類似
類現。是名自性尋思所引第三如實智。又言
甚深義為境界者。緣無相及依他識為境界。
次釋第四差別言說無有二義者。此明一切
名義差別言說無二。言及說所說並無所有
故無二。由可言體不成熟故即分別性無體
也。由不可言體成熟故即真實也。次差別言
說無二成第四如實智也。次更總明四義從
先已說名及義下。是總結之明智是假言說。
度疑決了等說名尋思。因此尋思菩薩觀名
義等二無所有是如實智。次入此已解下。是
方便唯識觀。四種通達分善根依止者即四
定。後文自釋之。次後次第明不見名義自性
差別。依釋可見也。由四尋思四如實智為二
方便遣外塵復何方便及境界得入真觀者。
此下第三問唯識真觀。前是方便相似解耳。
還研此入真。意言分別此四法故生起 此
四法既無所有。意言無復所分別諸生緣既
盡。意言分別之識亦不得復生起。此即是入
真觀。亦見無相性為真見。唯有識達餘法悉
無所有名入唯真觀也。四種三摩提者。此四
是法無我中四觀依止。非前人無我中四種。
煗頂忍世第一方便。是先得等四定也。後章
[007-0994a]
自釋之。釋論曰。此下明八處中第八處。無放
逸修。即章第二段。就此有問答。問答即辯法
譬兩說。分文為二段。一法說。二譬說。法說中
為二。初略示三量智意。二廣釋三量義。


論本云但入唯量者。此明俗觀成唯有識體
量。後雖明相見種種。若不顛倒識上變異成
相見二及種種則唯識義不成。以無識生緣
故識不得生。若有實色唯識義又不成。以變
異為二而無二體唯一。


釋論曰此二法一是因一是果者。塵是因。生
義得成又不失能取所取之識故。識是果。此
就緣緣。作語根是識因。識是果。此就增上
緣明義。若約變異義。識是因。根塵並是果。以
根塵從識家種子作因緣生也。離識則無塵
等故也。


釋論曰又一是所依一是能依者。根塵是所
依。識是能依。從識變異種生為根塵。亦得言
根塵能依。識是所依也。


釋論曰此二法由無始生死來數習故速疾是
故於一時中有種種相貌起者。若就俗諦體
唯識為量。為成識義故開成相見二法。廣見
有六識相有六塵識。各有無量塵識故言種
種相貌。八識一時起及前後論之彌無量種
別。雖復為種實唯是識量也。


釋論曰名義各有三為六者。此下論本文第
二更廣釋法說義正明入識唯觀有三種。初
明唯量者六相為義。次尋名無所有者。名本
目義義無所有故名無義者。所因即六塵以
諸塵為義。塵無所有此名空。無所因名何義。
[007-0994b]
又此名為自有義為當無義若有義義無所
有故名無義者。若除有物可得有於有家之
無。既無有於有法有。何有家之無耶。故
亦無義也。次義自性差別二法如釋論可見。
不釋之。次第二明相見現如釋論解。作取
能所取義既不成。始達於一識上作自分別
為相見二法有。次第三釋論解種種相貌觀
云。於一時中能觀種種相貌。無相無生名入
種種相貌。觀者無相無生為本。從法來至
法本極處方達種相貌觀成也。若不達理體
於顛倒事相解終不成好解也。次明入三性
譬者。此答第二如何法問更為二。初有三
十四行文行譬行合釋之。二者從如此菩薩
由入似義下三十三行文法說顯成前譬也。
譬即借小乘事相以為譬。譬如闇中不了藤
謂為蛇。蛇譬分別性事中有。藤譬俗中有
識。是依他性。而藤以事檢之無自體但有四
微。四微譬安立中有真實性。然蛇本來是無。
由闇不了見藤橫謂為蛇也。一切眾生不了
別俗中唯有識。於識上作根塵等解。此根
塵實無所有。如藤上本無有蛇也。次明藤無
自體。假說四微為藤。如達四微時即不見有
藤。合譬如於真中不達一如無相。於如上橫
倒見分別性根塵。如見蛇時不見藤。根塵既
無所有。即見無相性。是約分別性無所有分。
見真如見唯有識。即見依他性。見藤時無蛇。
未明四微緣識即無生見即無相無生。即是
俗識見真實性。如見四微時無藤。本為對俗
識立真如。俗既空無所對。真亦絕待第一義
空。如見四微亦無所有唯空。即是真實性成
[007-0994c]
無性性。即非安立諦。無於二諦三性等也。


論本云如此菩薩由入似義下。第二法說更
顯前譬。論文初論文顯次第入三性義。第二
既論文明由入真實性捨唯識想。第三明意
言分別是先聞法種類。四段明無塵。五明生
緣盡識無生。後段釋結可解也。


釋論曰復次是時無有一塵品類而非菩薩而
了別者。既久習研釋精識反覆熟觀已竟。雖
無別體不無識法為相識義也。但此識法本
無二相。分別為二相。實一識為體。是諸法本
故。於末始得明了後得入真竟。後出觀時方
是精識諸法。故無一法而不善達知也。


釋論曰無分別智是名者。此第三段辨菩薩
住處境界釋疑也。此為二。初答兩問住處及
境界。第二更重辯菩薩通別境界為二。初長
行辯通名。二偈辯通別兩名。此下言名者。名
本身能表法體為名。又名本定體無分別智
能證理與理成一。即是定自體之名能起後
智立教能長章。一切法相是一切表章之根
本。故立無分別智為一切差名。


釋論曰復次名者謂究竟者。即是真諦是為
第一義諦名。是相應之理極果法故言究竟
名。真即表究竟極理故為究竟名也。亦即法
界者。法界通一切法。皆如無有二相故言通
於一切法。一相無有差別。境智無異相也。


論本云無分別智得證得住真如法界者。明
不分別一切俗中一切相生等者。相即俗變
異事生是識即俗體。由不取此別相故得入
住法界。
[007-0995a]


論本云是時菩薩平等平等者。此下第二明
通別平等境界義。此中但明二種平等。依如
釋論可見。具十種者。一義自性平等。二無言
說行相平等。三無生平等。四因緣不起平等。
五畢竟寂滅平等。六離諸虛境平等。七一切
行無取捨平等。八一切法離相平等。九離妄
相境界如幻如化平等。十妄想境界有無無
二平等。略示其名耳。釋論自作兩番釋偈十
名義。今略示其前後同異大相。第一法名。初
番云。謂色受等眼耳等。此五陰五根等。後即
除五陰但明五根故異。第二明人名。初番云。
謂信行法行等。此即利鈍二種相似聖人。後
即我眾生等。此通一切凡夫異前。第三法名。
同取十二部正教義同。第四義名。亦同是正
教所詮義。第五性名。初謂無義文字。後即明
十四。此亦同。十四是音。二十五是字。合有
三十九。而言七者。二字同標章結句以相成。
所以止三十七。身解義意如涅槃記中釋也。
第六略名。初謂眾生等通名。後即有為無為。
此即後番通內外根無為等。前但有為論正
報名耳。第七廣名。前謂眾生各有別名。後謂
色受等。即五陰空等成眾生法六大則異也。
第八不淨名。前後同凡夫。第九淨名。前明
聖人等。後明須陀洹等。此略同。第十究竟名。
亦同是果上極處名呼為究竟名。地地皆亦
隨分究竟義。但成自利利他。皆有隨分也。


釋論曰究竟名謂緣極通境出世智及出世後
智一切法真如境者。緣極通境二種智所緣
真如。目此境為究竟。欲顯此究竟理與二乘
[007-0995b]
所緣有異。用緣極通境以目二智示是此二
智境。次論本結前可解。


釋論曰如此謂方便次第時節捨得者。方便
即八處持善根初後自有次第淺深時節。即
有方便。正觀等三諦觀等捨分別得。即得真
智得證真如無得之理也。後可見也。


論本云由入此相得入初歡喜地者。此釋第
七資糧果章。就章為三。初總標。二別釋八果。
三結示於見道得此八果。總標文可解。第二
別釋中釋第一勝時果云。捨凡夫二乘位始
得菩薩真位。前十解中雖名聖。未得不二之
真聖猶故。是假名菩薩。未得斷凡夫性以身
猶未得常住法身故。同凡夫二乘各名差別
妄想法為身故也。初地得理無二法身智無
二常住法身方是真聖位。異地前假名也。釋
第二云。捨自愛名歡。生他愛名喜者。除貪
瞋故不愛惜自身。能行大捨心恒歡悅。由除
嫉妬故不憎惡他。見他得利益心恒慶憙。方
便中有此力故名方便。果正智得理不二之
時。無喜不喜之相。昔著我愛。今自他不異故
不復愛自憎他。所以令他不達此理者復生
悲欲令達之故。


釋論曰未曾得大用及出世心者。大用由證
法身起應化身是大用。無分別智是出世心。
今始得之。是故生喜也。第三地者名勝果。正
釋地體義等。後當廣釋自見。釋第四勝通達
果云。三義。一由得四依。依法不依人等四依
者。一依法。是法門即是詮教。人是能示詮之
人。藉人求皆捨人不依人而往也。二依義。義
[007-0995c]
是文下所依以。此所依以即得利益。語止是
指示令取義。住語即執詮為病不應依也。三
者依智不依識者。智是達理能離生死法。識
是隨生死起惑遇種種生死後有。四者簡依
了義經者。細有了不了義。依文判了義。依理
判不了義。若不能如此則自在生疑則不能
得理。豈能利他。依理判了義經則能成就二
利也。二者明通法界十重。從初通達乃至上
地皆善通達者。此十即十地觀境十功德。若
理觀從初地達一功德即達十皆善通達。若
就差別義。取法界即不達二地功德。分別中
有分別倒惑故通達為難也。三約四方便。如
文可見。前後說處多也。第五明生佛家者。即
真如無生之家也。無明能生眾生生死無實
體如但有外相貌無實體也。今生法身中故
不為無明㲉所苞裹也。又佛子五義者。一願
樂無上乘為種子者。由信樂故得多聞熏習
為種子。二般若為母者。母有能生子義。若非
無分別智則不脫生死。何得生如來家。智
不令諸惡執□之。惡執□之則有無明。無明
則能生生死。般若生即是無生生也。故離分
別得無生生。故是生如來家也。三以定為胎
者。胎能含養兒滿十月故生。由定能含養眾
行故無分別智生。即是佛子生。四大悲為乳
母者。乳母能資養兒。大悲利他即復資養成
我眾行。若不為利他則同二乘。豈成大行。故
大悲如乳母養子也。五諸佛為父者。一者子
藉父遣體生。二者父又能訓誨令子成長。三
者又為外蔭護等。明佛子從佛性法身生即
[007-0996a]
是體也。三身又訓誨令成長義。二身師義可
見。法身為自體常住。師既師自體義亦得是
無師智也。又不令惡法侵損。是外蔭護也。


釋論曰恩養果有四種一廣大二最極三無邊
四無倒者。平等令一切得解脫故名廣大。悉
令得入無餘涅槃故名最極。利益無限量盡
一切眾生故名無邊。凡所利益稱根性無不
如理故名無倒。由證如同以如為體不見有
眾生異我故得眾生心平等。由得大悲同有
利他用故得菩薩心平等。由同法身及法界
為體異故得法佛心平等。第七第八二果
如釋論大憙可見。後第三結名菩薩見道者
有三方便。謂如實智者正是此時除障。何
以然。由見名義自性差別四種畢竟無所有。
唯見識分別作此解。所解脫無所有為無相
性。能解心亦不得生。無相無生即得解脫果。
了因即無分別正體智。此智為不生道。四如
實智是對治道正滅障也。應除是俗諦。二
性可解。除滅者即為已滅。已滅惑即理顯現。
理顯現即三無性。一切法悉本來無二相。故
除生死得法身。皆由唯識觀成。若不達此義
則不識大乘要行也。


論本云復次何故菩薩入識觀者。下釋第八
二智用章。此問如釋論解可見證。就此章為
二。前明無分別智前後入唯識觀定其方便
體相用。次明二智用。就唯識觀中又二。初明
未得初地之前觀。次明已得地更起後觀。言
方便者即是唯識。若正智止有一如名更生
惑常為不生道也。
[007-0996b]


論本云由緣極通法為境者。釋論解有四德。
明智體照境。即通法有四品。此就境有廣狹
論之。苦但心最狹。無常通色心已居次廣。無
我又廣。而止通大乘相用。無性就理體論之
最廣。故言極通境。由唯識觀為門能令通達
諸法本故。於一切法無不通達微細。後方便
作唯識觀。雖明無倒一義義兼得後三。既從
無分別智生。又更生勝品智。豈得無前三
義。


論本云為除滅共本阿梨耶識中一切有因諸
法種子者。此下第一明二智用。用有二。前明
唯識觀有自利用。二明得後智利他用。自利
有三。一者除障。二立因。三得果用。此文正明
滅障用。通滅因果事可解。由七識是惑染六
識有煩惱作業故。是種子因緣之本。而本識
是緣中最勝。是增上緣。能生六七識作業。復
能受薰持種子作根依持生故也。六塵是生
種子緣可見也。


論本云為生長能觸法身諸法種子者。此第
二立因用。諸法即六度。由唯識觀轉六度令
成出世故是證法身因也。


論本云為轉依者。此第三明得佛法用。即明
三德四無畏。後結為成除障立因得果三用
入唯識觀。次第二明後智正體。既得真無分
別般若竟。此義如資糧章後分釋。今後智用
是出世間智。此智照一切法無倒。又為他解
說。為此二用故修無分別後智。云何修智。於
入真觀前時熟修聞思二慧。是修後智義達
諸法入真後時出俗見妄法始更明了也。
[007-0996c]


釋論曰內相外相內外相者。本識為內。塵為
外。成身根為內外。於自為內。於他為外。又根
塵相對為內外。識通內外。後智見生死同幻
化可解。從正體智生故言清淨。清淨本所流
故也。


釋論曰故不可依見聞覺智相判諸法為實有
者。此顯應依智不依識。識著倒相。智則見清
淨善達倒夢境是無所有也。五明義如前後
更廣解之。


釋論曰相違不實不定名偏者。依文符理為
不相違。真實及不實。為不可動名定。違理差
機為相違。闇心妄說為不實。前後改轉為不
定。


釋論曰處時相濫名倒者。隨位高下十方地
處高下為說為隨處。隨所宜機動時節說即
有益名隨時。隨大小乘所宜法相法門等相
故言隨相。


論本云是時正入唯識觀位中者。此下明第
九二智依止章。就此為三。初總標四種能所
依止為問。次別釋四能依所止義。後結示之。
就總明有四種三摩提。是四種通達分善根
止者。四定為所依止。體燸頂忍世第一法。四
智是能依止。此四種智即為四種通達分善
根也。釋論解云。為明應入處故。言唯識觀中
者應入處即三無性真如。約此處觀方始見
唯識明了能所依止後自別解。由四善根有
四依止故善根成能證無差別理。


釋論曰樂觀無塵義故名為忍者。此第二別
釋。具明忍有四義。一欲樂義。由能忍安受無
[007-0997a]
生理故二不可壞義。由境真實智寂靜故。三
智助義。四簡擇義。後二義明其功能也。


釋論曰此忍未離三相謂觀善成就惑污清淨
未隨意修習者。猶見有成就相染污相清淨
相所以未能隨意修習故成下品。次後第二
別釋四依止。第一光得三摩提者。光是智名。
因定得此智。定從所得之智立名故稱光得。
定都四名。一者名三摩提。此云等安。謂能平
等安置於心不令散亂高下。即是心法令心
於一境法等攝住離於沈浮。二持訶那。舊言
禪那。此翻為智生。以能引生智惠故也。又翻
為善思。能善思量生六通慧故。又人心不高
下顛倒不噉味故名善思。三者稱三摩拔提。
此翻等俱至。心不高下為等。心境不相離為
俱。在於觀中緣境為至。故言等俱至。四奢摩
他。此翻寂靜。已離下地惑。惑通無復用故名
寂靜。前三名通流無流悉得立之。唯無流定
得此奢摩他名也。


釋論曰若具五分五智此定名三摩提者。五
分者初定光得為自分三定通行為自分定無
間為自分念分通四定為第五分。一定中皆
有五義故得三摩提名。四定別名從強者受
稱也。又五分者。取八聖道中正定為三摩提
體。正見正覺正語正業正命此五為分。由正
見見邪相而捨。見正相而取。乃至見邪命而
捨。見正命而取。由正見捨五種所對治。故立
五種。能對治為助定分也。五分智者。一自性
分智。是無流勝善成熟故言自性分智。二人
分智。此定非惡人所習。智人所讚。此智亦依
[007-0997b]
內起。是智為至人之氣分因故為人分智。三
清淨分智。我此定寂靜美妙。已捨道所對治
惑滅故為清淨分智。四果分智。現世安樂住
未來感安樂涅槃果。是果家之小分智故言
果分智。五念分智。此定憶念出入觀熟修不
忘入出觀相故言念分智。約分起五智分三
十七助道法。如釋論解。又四善根者。即是四
定所發燸頂忍世第一四位即能資生於果。
故為善根也。第二定釋論明已離三相故是
最上品者。已離成就相染污相清淨相等三
種分別惑故成上品也。即四尋思上品次隣
四如實智解三種頂行。第三云是進際者。凡
人至山頂進則成飛仙。似聖人進入忍位。世
第一法即取真智成真聖故是進退際也。第
三定四如實智中名通行從理得名。釋論意
可解也。釋第四定止取通行一剎那定為無
間定。此定是最後法。釋論可見也。又前釋非
安立諦義云。此諦通一切法無有差別故名
非安立者。立法為差別中二相之彼此故立
法示他非安立諦。一切法同一如相無有異
者。同此如相故言通一切法無差別也。後第
三段結為入非安立諦觀前方便。若得見道
無生智即為正相應道也。


論本云若菩薩如此入初地已者。此下釋第
十二智差別章。就此為四。初明得見道為修
道依止。二明修道依見道成真聖行。第三簡
二見道異相。四以偈結重顯前義。初明見道
依止者。以修道中一切行並為聖行者。由得
見道故。由作唯識觀通達真俗故。得見道為
[007-0997c]
依止故是聖行。


論本云云何菩薩修習觀行入於修道者。此
下至更修加行文來第二明修位觀行體相有
問有答。釋論作三意解此中答即為三復次
 釋論曰此云何凡問十義者。指後第五勝相。
解十地中具明此十義。今但列所問十義名。
然雖復具有十義亦無分別明科段但有義意
耳。而已復作三番釋。云何下文略示大意。十
義者即明修道中大相境。一者相。即修道中
境行體相。二次第者。即從淺至深從方便入
理。三修者。即是長時修四修無分別等五修
等一切觀行。四差別者。於一切行中各有無
量義相貌不同故言差別。五攝相助者。即道
品及世間散心萬行並為助道也。六攝相礙
者一切障並攝之轉令成助道分。七功德者。
即明法界十功德能生長方便行之功德也。
八更互觀察者。諸萬行更互相顯。如初地有
十度。以檀義獨顯。乃十地智亦然也。更互助
法同相成。九名者。是義表定能顯一切法體
故是名也。十淨不淨者。具真俗三性。以依
他隨分別為不淨。不分別者故淨也。次釋修
習觀行。如釋論可見。論本明入修道。釋論明
依止見道入初地者。初地有入住出三僧祇
修行。明重修同修道故也。次答中釋論作三
復次來解之。此中問止一云何。由答中有總
略出其有三義意。釋論作三義來釋之耳。後
更釋文也。初番解釋初明三慧境。此中明十
地異聲聞十地者。一受三歸地。二信地。三信
法地。四內凡夫地。五學信戒地。六八人地。
[007-0998a]
七須陀洹地。八斯陀含地。九阿羅漢那含地。
十阿羅漢地。次明三慧功能。次明後得二無
倒。次明長時等四修。次明由轉依故行成真
聖道也。後明為得三身具自他利益故更修
加行。復次云何下。第二復次約六義為問者。
此中但有答文中有六意。故知總明一云何
中有六問。一明三慧界。二明三慧功能。三
明修位因果。即後智望前為果。望後時修慧
則為因。可見。四明四修。五明依止。即依轉。
六明勝用。即得三身成滿自他兩用。復次云
何。第三總問修位次第者。初總答問。云從初
修心乃至修位究竟以答問。然後更還舉三
慧境乃至三身為次第釋之。由境生智。由智
功能故能攝持境。故成次第。次出其體相示
因果。次成滿四修。次明轉依。是自利為四
德本。次復明得三身二利義。復次論本云佛
廣說所安立法相於菩薩十地者。此更重舉
前文釋證成其意。此即三慧境。釋論曰。合如
所說雖有眾多法門。論其真實唯是一境。聞
慧能達此。次思慧能合觀真俗通別二境。修
慧但在極通境真中。此行並是真聖行。異地
前行也。次後智作世等可見。初地證得真如
法身始是自利用成。八地無功用自利成。九
地始 應身利他成。十地得化身利他用化
二乘凡夫下品人始成就。而猶有微細礙著
未自在不及佛也。就感他佛者。凡夫二乘始
行菩薩感化身訖。十迴趣初地以上悉感應
身。初地得證法身也。方便淨土中感應身受
法樂為進道緣。以行成入理即體證法身成
[007-0998b]
常住果也。


釋論曰聲聞見道是他道菩薩見道是自道
者。次第三辯大小乘見道異相。二乘見道心
境異。所行道與能觀心異故是他道也。菩薩
見道境智唯一。無復境智二相故言是自道
 釋論曰此依止在道方便中即思修二慧者。
通方便中福慧助成正道故名依止。


釋論曰此涅槃非是道果是道住處者。不明
修道所得究竟果名涅槃故。是道住處非是
道果。顯菩薩以慈悲般若為體。不著生死涅
槃。離真俗相。道住此無相法中即名無相法
即無住處樂故名涅槃。


釋論曰道有下中上上即是十地者。下即聲
聞。中即獨覺。上即菩薩十地。此十地是真常
道也。


釋論曰此十地出離四種生死為通功能者。
依本識起方便行免界外四種生死。十地體
並是真如。菩薩正是真智故通免生死也。


釋論曰所居之土無有五濁如頗梨柯等者。
無五濁即無五人。一凡夫。二外道。三聲聞。四
獨覺。五下位。下意行菩薩等五並為穢濁不
得入十地中淨土也。頗梨柯者即水精。此體
清徹。能徹見彼邊物義。故借以表土。土即唯
識智為土體□□□頗梨柯世界 釋第九生
如來家者。以見真如證法身為如來家 釋
第十法輪三義名轉者。一能上下平行者。上
即行進趣勝位。下即化他也。平行即修觀。未
得能得者令得勝法入勝位。已得能守者令
不退失也。三能從此至彼者。能以我功德智
[007-0998c]
慧與他。隨根性機宜令彼得我解。復得傳化
他故言從此至彼 第十一得果異。二乘有
十力等。後智果中廣釋。此未解之方便入見
道修道究竟。即第四段道。又四行五言偈。後
更承五行七言偈。為顯前義令開顯易見。前
四偈中一偈明四尋思方便及正觀四如實智
方便。次一偈正明四如實智故得入非安立
諦即三無性第一義理唯自證知。次復兩偈
顯所入出無礙法師別論取來證成之如偈。
後釋論結示之可見也。此後五偈釋論結顯
義。一明資糧道。二加行道。三見道。四明究竟
道。釋資糧中又言單名生複名長菩薩唯複
無單故生長一時者。十度但進故生長一時
也。


釋論曰此福及慧有二種功用一能助道二能
成道體者。道有轉成勝品義則成道體。劣品
有轉滅義。由帶相而是善故能資助成道。道
成劣相即滅故不成道。


釋論曰由定後心觀察諸法是故於法心得決
定者。在定中已證見法義。出觀後此心從定
心生。以達法本故觀察諸法心猶決定。


釋論曰又菩薩備修五明於度量方便具足自
能故於思惟心得決定者。一因明亦為內明。
以善解外道所明一切身內諸法精識立破相
名明。以立義破義皆有因故也。二者聲明者。
若善毘伽羅論好識音聲差別之相名聲明。
三者外明者。善識達身外事一切六塵世間
事相為外明。四醫方明者。善識業病疲病及
治病時等等故也。
[007-0999a]


五者工巧明者。一切諸方道述國計治生田
園等悉屬工巧明也。菩薩既具故思惟中心
得決定也。


釋論曰菩薩能化能證故名能了者。是所證
自分現前為證。未達之處將現證處比度得
解為比。


釋論曰知此義類但以分別為因者。為化分
別眾生故說真俗二諦皆由分別故起。故以
分別為因也。


釋論曰已於義類及分別心決定故者。由加
行道已得無相性分證見真於二諦義類無所
有心決定。由五明於思惟分別識法心決定
 釋論曰離顛倒及變異二虛妄故名真者。內
心是顛倒。外塵有為法為變異。由心至故著
變異成生死。真如理無內外法。故離顛倒及
變異等相也。


釋論曰是諸法第一性故名法界者。約諸法
辯自體法為法性。廢法辨自體是第一並真
無偽。是生道因之性故名為法界。具含三身
故。三身是法界自他二用也。


釋論曰同見一味無有差別者。見如來大小
乘教雖顯多種法門。皆為成就真如一味無
差別之理。一即法界之法身也。


釋論曰一切染污法熏習種子是過聚性體
者。惑業果報三品不淨法種子並是過失法
故言過也。有無量種子並在本識中故名聚
體。是生死不淨品之根本生因故名為性。離
如來大乘正教不能令解。離無分別智不能
滅者。此是一切染污法微細種子。一切染法
[007-0999b]
依止此作因緣生故言染法。此依止中無量
種子聚在中故言稠。悉與本識體無異相不
可分別故名密。


釋論曰如阿伽陀藥者。此無藥翻之。此藥能
治一切病。亦如如意寶能除一切。此亦能除
一切病也。可得名無賈良藥。亦為無比良藥
也。


釋論曰所說理勝及所得果勝者。一乘道理
無性非安立諦等理。果即大涅槃為勝也。又
明大乘通三乘中菩薩為大。又待小得大。一
乘者無二三乘唯是一故。無相待之乘為真
實勝乘也。無分別智以法界為根。體為知根。
從知未知根生故。又名有根。有未知欲知根
從如實智生。又論緣因解性生亦名有根。能
生後智及進後加行智故。亦名有根。有當體
名有根。何以然。得此智故餘智滅。智依此智
故更生上地功德智慧故是根也。餘可見。
攝大乘論義記第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