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 1564 [cf. Nos. 1565-1567]
《中論》
釋僧叡序
中論有五百偈。龍樹菩薩之所造也以中為
名者。照其實也。以論為稱者。盡其言也。
實非名不悟。故寄中以宣之。言非釋不
盡。故假論以明之。其實既宣。其言既明。於
菩薩之行道場之照。朗然懸解矣。夫滯惑生
於倒見。三界以之而淪溺。偏悟起於厭智。
耿介以之而致乖。故知大覺在乎曠照。小
智纏乎隘心。照之不曠。則不足以夷有
無一道俗。知之不盡。則未可以涉中途
泯二際。道俗之不夷。二際之不泯。菩薩之
憂也。是以龍樹大士。析之以中道。使惑趣
之徒望玄指而一變。括之以即化。令玄悟
之賓喪諮詢於朝徹。蕩蕩焉。真可謂坦夷
路於沖階。敝玄門於宇內。扇慧風於陳枚。
流甘露於枯悴者矣。夫百樑之搆興。則鄙
茅茨之仄陋。覩斯論之宏曠。則知偏悟之
鄙倍。幸哉此區之赤縣。忽得移靈鷲以作
鎮。險陂之邊情。乃蒙流光之餘惠。而今而
後。談道之賢始可與論實矣。云天竺諸國。
敢預學者之流。無不翫味斯論以為喉
衿。其染翰申釋者。甚亦不少。今所出者。
是天竺梵志名賓伽羅。秦言青目之所釋
也。其人雖信解深法。而辭不雅中。其中乖
闕煩重者。法師皆裁而裨之。於經通之理
[001-0001b]
盡矣。文或左右未盡善也。百論治外以閑
邪。斯文袪內以流滯。大智釋論之淵博。十
二門觀之精詣。尋斯四者。真若日月入懷
無不朗然鑒徹矣。予翫之味之不能釋
手。遂復忘其鄙拙。託悟懷於一序。并目品
義題之於首。豈期能釋耶。蓋是欣自同之
懷耳。
《中論》觀因緣品第一十六偈
龍樹菩薩造梵志青目釋
姚秦三藏鳩摩羅什譯
「 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出
能說是因緣
善滅諸戲論
我稽首禮佛
諸說中第一」
問曰。何故造此論。答曰。有人言萬物從大
自在天生。有言從韋紐天生。有言從和合
生。有言從時生。有言從世性生。有言從
變生。有言從自然生。有言從微塵生。有
如是等謬故墮於無因邪因斷常等邪見。
種種說我我所。不知正法。佛欲斷如是等
諸邪見令知佛法故。先於聲聞法中說十
二因緣。又為已習行有大心堪受深法者。
以大乘法說因緣相。所謂一切法不生不滅
不一不異等。畢竟空無所有。如般若波羅蜜
中說。佛告須菩提。菩薩坐道場時。觀十二
因緣。如虛空不可盡。佛滅度後。後五百歲
[001-0001c]
像法中。人根轉鈍。深著諸法。求十二因緣
五陰十二入十八界等決定相。不知佛意但
著文字。聞大乘法中說畢竟空。不知何因
緣故空。即生疑見。若都畢竟空。云何分別
有罪福報應等。如是則無世諦第一義諦。
取是空相而起貪著。於畢竟空中生種種
過。龍樹菩薩為是等故。造此中論。
「 不生亦不滅
不常亦不斷
不一亦不異
不來亦不出
能說是因緣
善滅諸戲論
我稽首禮佛
諸說中第一」
以此二偈讚佛。則已略說第一義。問曰。
諸法無量。何故但以此八事破。答曰法雖
無量。略說八事則為總破一切法。不生者。
諸論師種種說生相。或謂因果一。或謂因
果異。或謂因中先有果。或謂因中先無果。
或謂自體生。或謂從他生。或謂共生。或謂
有生。或謂無生。如是等說生相皆不然。此
事後當廣說。生相決定不可得故不生。不滅
者。若無生何得有滅。以無生無滅故。餘
六事亦無問曰。不生不滅已總破一切法。何
故復說六事。答曰。為成不生不滅義故。有
人不受不生不滅。而信不常不斷。若深求
不常不斷。即是不生不滅。何以故。法若實有
[001-0002a]
則不應無。先有今無是即為斷。若先有性
是則為常。是故說不常不斷。即入不生不
滅義。有人雖聞四種破諸法。猶以四門成
諸法。是亦不然。若一則無緣。若異則無相
續。後當種種破。是故復說不一不異。有人
雖聞六種破諸法。猶以來出成諸法。來
者。言諸法從自在天世性微塵等來。出者。
還去至本處。復次萬物無生。何以故。世間
現見故。世間眼見劫初穀不生。何以故。離
劫初穀。今穀不可得。若離劫初穀有今穀
者。則應有生。而實不爾。是故不生。問曰
若不生則應滅。答曰不滅。何以故。世間現
見故。世間眼見劫初穀不滅。若滅今不應
有穀而實有穀。是故不滅。問曰。若不滅則
應常。答曰不常。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
眼見萬物不常。如穀芽時種則變壞。是故
不常。問曰若不常則應斷。答曰不斷。何
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斷。如
從穀有芽。是故不斷。若斷不應相續。問
曰。若爾者萬物是一。答曰不一。何以故。世間
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一。如穀不作芽
芽不作穀。若穀作芽芽作穀者。應是一。
而實不爾。是故不一。問曰若不一則應異。
答曰不異。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
萬物不異。若異者。何故分別穀芽穀莖穀
葉。不說樹芽樹莖樹葉。是故不異。問曰。若
不異應有來。答曰無來何以故。世間現見
故。世間眼見萬物不來。如穀子中芽無所
從來。若來者。芽應從餘處來。如鳥來栖樹。
[001-0002b]
而實不爾。是故不來。問曰。若不來應有出。
答曰不出。何以故。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
萬物不出。若有出。應見芽從穀出。如蛇
從穴出。而實不爾。是故不出。問曰。汝雖釋
不生不滅義。我欲聞造論者所說。答曰。
「 諸法不自生
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
是故知無生」
不自生者。萬物無有從自體生。必待眾
因。復次若從自體生。則一法有二體。一謂
生。二謂生者。若離餘因從自體生者。則無
因無緣。又生更有生生則無窮。自無故他
亦無。何以故。有自故有他。若不從自生。亦
不從他生。共生則有二過。自生他生故。若
無因而有萬物者。是則為常。是事不然。
無因則無果。若無因有果者。布施持戒等
應墮地獄。十惡五逆應當生天。以無因
故。復次。
「 如諸法自性
不在於緣中
以無自性故
他性亦復無」
諸法自性不在眾緣中。但眾緣和合故得
名字。自性即是自體。眾緣中無自性。自性無
故不自生。自性無故他性亦無。何以故。因
自性有他性。他性於他亦是自性。若破自
性即破他性。是故不應從他性生。若破
自性他性即破共義。無因則有大過。有因
尚可破。何況無因。於四句中生不可得。是
故不生。問曰。阿毘曇人言。諸法從四緣生。
云何言不生。何謂四緣。
「 因緣次第緣
緣緣增上緣
[001-0002c]
四緣生諸法
更無第五緣」
一切所有緣。皆攝在四緣。以是四緣萬物
得生。因緣名一切有為法。次第緣除過去
現在阿羅漢最後心心數法。餘過去現在心
心數法。緣緣增上緣一切法。答曰。
「 果為從緣生
為從非緣生
是緣為有果
是緣為無果」
若謂有果。是果為從緣生。為從非緣生。
若謂有緣。是緣為有果為無果。二俱不
然。何以故。
「 因是法生果
是法名為緣
若是果未生
何不名非緣」
諸緣無決定。何以故。若果未生。是時不名
為緣。但眼見從緣生果。故名之為緣。緣成
由於果。以果後緣先故。若未有果何得名
為緣。如瓶以水土和合故有瓶生。見瓶
緣知水土等是瓶緣。若瓶未生時。何以不
名水土等為非緣。是故果不從緣生。緣尚
不生。何況非緣。復次。
「 果先於緣中
有無俱不可
先無為誰緣
先有何用緣」
緣中先非有果非無果。若先有果不名為
緣。果先有故。若先無果亦不名為緣。不生
餘物故。問曰。已總破一切因緣。今欲聞
[001-0003a]
一一破諸緣。答曰。
「 若果非有生
亦復非無生
亦非有無生
何得言有緣」
若緣能生果。應有三種。若有若無若有無。
如先偈中說。緣中若先有果不應言生。以
先有故。若先無果不應言生。以先無故。
亦應與非緣同故。有無亦不生者。有無名
為半有半無。二俱有過。又有與無相違。無
與有相違。何得一法有二相。如是三種求
果生相不可得故。云何言有因緣。次第緣
者。
「 果若未生時
則不應有滅
滅法何能緣
故無次第緣」
諸心心數法。於三世中次第生。現在心心
數法滅。與未來心作次第緣。未來法未
生。與誰作次第緣。若未來法已有即是生。
何用次第緣。現在心心數法無有住時。若
不住何能為次第緣。若有住則非有為法。
何以故。一切有為法常有滅相故。若滅已則
不能與作次第緣。若言滅法猶有則是常。
若常則無罪福等。若謂滅時能與作次第
緣。滅時半滅半未滅。更無第三法。名為滅
時。又佛說。一切有為法念念滅。無一念時
住。云何言現在法有欲滅未欲滅。汝謂一
念中無是欲滅未欲滅。則破自法。汝阿毘曇
說。有滅法有不滅法。有欲滅法有不欲滅
法。欲滅法者。現在法將欲滅。未欲滅法者。
除現在將欲滅法。餘現在法及過去未來無
為法。是名不欲滅法。是故無次第緣。緣緣
[001-0003b]
者。
「 如諸佛所說
真實微妙法
於此無緣法
云何有緣緣」
佛說。大乘諸法。若有色無色有形無形有漏
無漏有為無為等諸法相入於法性。一切皆
空無相無緣。譬如眾流入海同為一味。實
法可信隨宜所說不可為實。是故無緣
緣。增上緣者。
「 諸法無自性
故無有有相
說有是事故
是事有不然」
經說十二因緣。是事有故是事有。此則不
然。何以故。諸法從眾緣生故自無定性。自
無定性故無有有相。有相無故。何得言是
事有故是事有。是故無增上緣。佛隨凡夫
分別有無故說。復次。
「 略廣因緣中
求果不可得
因緣中若無
云何從緣出」
略者。於和合因緣中無果。廣者。於一一緣
中亦無果。若略廣因緣中無果。云何言果
從因緣出。復次。
「 若謂緣無果
而從緣中出
是果何不從
非緣中而出」
若因緣中求果不可得。何故不從非緣出。
如泥中無瓶。何故不從乳中出。復次。
「 若果從緣生
是緣無自性
從無自性生
何得從緣生
果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以果無有故
緣非緣亦無」
果從眾緣生。是緣無自性。若無自性則無
[001-0003c]
法。無法何能生。是故果不從緣生。不從
非緣生者。破緣故說非緣。實無非緣法。是
故不從非緣生。若不從二生。是則無果。
無果故緣非緣亦無。
《中論》觀去來品第二二十五偈
問曰。世間眼見三時有作。已去未去去時。以
有作故當知有諸法。答曰。
「 已去無有去
未去亦無去
離已去未去
去時亦無去」
已去無有去已去故。若離去有去業。是事
不然。未去亦無去。未有去法故。去時名
半去半未去。不離已去未去故。問曰。
「 動處則有去
此中有去時
非已去未去
是故去時去」
隨有作業處。是中應有去。眼見去時中有
作業。已去中作業已滅。未去中未有作業。
[001-0004a]
是故當知去時有去。答曰。
「 云何於去時
而當有去法
若離於去法
去時不可得」
去時有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離去法
去時不可得。若離去法有去時者。應去時
中有去。如器中有果。復次。
「 若言去時去
是人則有咎
離去有去時
去時獨去故」
若謂已去未去中無去。去時實有去者。是
人則有咎。若離去法有去時。則不相因待。
何以故。若說去時有去。是則為二。而實
不爾。是故不得言離去有去時。復次。
「 若去時有去
則有二種去
一謂為去時
二謂去時去」
若謂去時有去是則有過。所謂有二去。一
者因去有去時。二者去時中有去。問曰。若
有二去有何咎。答曰。
「 若有二去法
則有二去者
以離於去者
去法不可得」
若有二去法。則有二去者。何以故。因去法
有去者故。一人有二去二去者。此則不然。
是故去時亦無去。問曰。離去者無去法
可爾。今三時中定有去者。答曰。
「 若離於去者
去法不可得
以無去法故
何得有去者」
若離於去者。則去法不可得。今云何於無去
法中。言三時定有去者。復次。
「 去者則不去
不去者不去
離去不去者
無第三去者」
無有去者。何以故。若有去者則有二種。若
去者若不去者。若離是二。無第三去者。
問曰。若去者去有何咎。答曰。
「 若言去者去
云何有此義
若離於去法
去者不可得」
若謂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不然。何以故。
離去法。去者不可得故。若離去者定有去
法。則去者能用去法。而實不爾。復次。
「 若去者有去
則有二種去
一謂去者去
二謂去法去」
若言去者用去法。則有二過。於一去者中
而有二去。一以去法成去者。二以去者
成去法。去者成已然後用去法。是事不然。
是故先三時中。謂定有去者用去法。是事
不然。復次。
「 若謂去者去
是人則有咎
離去有去者
說去者有去」
若人說去者能用去法。是人則有咎。離去
法有去者。何以故。說去者用去法。是為
先有去者後有去法。是事不然。是故三時中無有去者。復次若決定有去有去者。
應有初發。而於三時中。求發不可得。何
以故。
「 已去中無發
未去中無發
去時中無發
何處當有發」
何以故。三時中無發。
「 未發無去時
亦無有已去
是二應有發
未去何有發
無去無未去
亦復無去時
[001-0004c]
一切無有發
何故而分別」
若人未發則無去時。亦無已去。若有發
當在二處。去時已去中。二俱不然。未去時
未有發故。未去中何有發。發無故無去。
無去故無去者。何得有已去未去去時。問
曰。若無去無去者。應有住住者。答曰。
「 去者則不住
不去者不住
離去不去者
何有第三住」
若有住有住者。應去者住。若不去者住。若
離此二。應有第三住。是事不然。去者
不住。去未息故。與去相違名為住。不去者
[001-0005a]
亦不住。何以故。因去法滅故有住。無去則
無住。離去者不去者。更無第三住者。若有
第三住者。即在去者不去者中。以是故。
不得言去者住。復次。
「 去者若當住
云何有此義
若當離於去
去者不可得」
汝謂去者住。是事不然。何以故。離去法。去
者不可得。若去者在去相。云何當有住。去
住相違故。復次。
「 去未去無住
去時亦無住
所有行止法
皆同於去義」
若謂去者住。是人應在去時已去未去中
住。三處皆無住。是故汝言去者有住。是則
不然。如破去法住法。行止亦如是。行者。
如從穀子相續至芽莖葉等。止者。穀子
滅故芽莖葉滅。相續故名行。斷故名止。又
如無明緣諸行乃至老死是名行。無明滅
故諸行等滅是名止。問曰。汝雖種種門破
去去者住住者。而眼見有去住。答曰。肉眼所
見不可信。若實有去去者。為以一法成。
為以二法成。二俱有過。何以故。
「 去法即去者
是事則不然
去法異去者
是事亦不然」
若去法去者一。是則不然。異亦不然。問曰
一異有何過。答曰。
「 若謂於去法
即為是去者
作者及作業
是事則為一
若謂於去法
有異於去者
離去者有去
離去有去者」
如是二俱有過。何以故。若去法即是去者。
是則錯亂破於因緣。因去有去者。因去者
有去。又去名為法。去者名為人。人常法
無常。若一者則二俱應常二俱無常。一中
有如是等過。若異者則相違。未有去法應
有去者。未有去者應有去法。不相因待。
一法滅應一法在。異中有如是等過。復次。
「 去去者是二
若一異法成
二門俱不成
云何當有成」
若去者去法。有若以一法成。若以異法
成。二俱不可得。先已說無第三法成。若謂
有成。應說因緣無去無去者。今當更說。
「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是去
先無有去法
故無去者去」
隨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是去
法。何以故。是去法未有時。無有去者。亦
無去時已去未去。如先有人有城邑得有
所起。去法去者則不然。去者因去法成。去
法因去者成故。復次。
「 因去知去者
不能用異去
於一去者中
不得二去故」
隨以何去法知去者。是去者不能用異去
法。何以故。一去者中。二去法不可得故。復
次。
「 決定有去者
不能用三去
不決定去者
亦不用三去
去法定不定
去者不用三
是故去去者
所去處皆無」
決定者。名本實有。不因去法生。去法名
[001-0005c]
身動。三種名未去已去去時。若決定有去
者。離去法應有去者。不應有住。是故
說決定有去者不能用三去。若去者不決
定。不決定名本實無。以因去法得名去
者。以無去法故不能用三去。因去法故
有去者。若先無去法則無去者。云何言不
決定去者用三去。如去者去法亦如是。若
先離去者。決定有去法。則不因去者有去
法。是故去者。不能用三去法。若決定無去
法去者何所用。如是思惟觀察。去法去
者所去處。是法皆相因待。因去法有去者。
因去者有去法。因是二法則有可去處不
得言定有。不得言定無。是故決定知。三
法虛妄。空無所有。但有假名。如幻如化。
《中論》觀六情品第三八偈
問曰。經中說有六情。所謂。
[001-0006a]
「 眼耳及鼻舌
身意等六情
此眼等六情
行色等六塵」
此中眼為內情色為外塵。眼能見色乃至
意為內情。法為外塵。意能知法。答曰無也。
何以故。
「 是眼則不能
自見其己體
若不能自見
云何見餘物」
是眼不能見自體。何以故。如燈能自照亦
能照他。眼若是見相。亦應自見亦應見他。
而實不爾。是故偈中說。若眼不自見何能
見餘物。問曰。眼雖不能自見。而能見他。
如火能燒他不能自燒。答曰。
「 火喻則不能
成於眼見法
去未去去時
已總答是事」
汝雖作火喻。不能成眼見法。是事去來品
中已答。如已去中無去。未去中無去。去時
中無去。如已燒未燒燒時俱無有燒。如
是已見未見見時俱無見相。復次。
「 見若未見時
則不名為見
而言見能見
是事則不然」
眼未對色。則不能見。爾時不名為見。因
對色名為見。是故偈中說。未見時無見。云
何以見能見。復次二處俱無見法。何以故。
「 見不能有見
非見亦不見
若已破於見
則為破見者」
見不能見。先已說過故。非見亦不見。無見
相故。若無見相。云何能見。見法無故見者
亦無。何以故。若離見有見者。無眼者。亦
應以餘情見。若以見見。則見中有見相。見
[001-0006b]
者無見相。是故偈中說。若已破於見則為
破見者。復次。
「 離見不離見
見者不可得
以無見者故
何有見可見」
若有見見者則不成。若無見見者亦不成。
見者無故。云何有見可見。若無見者。誰能
用見法分別外色。是故偈中說。以無見者
故何有見可見。復次。
「 見可見無故
識等四法無
四取等諸緣
云何當得有」
見可見法無故。識觸受愛四法皆無。以無愛
等故。四取等十二因緣分亦無。復次。
「 耳鼻舌身意
聲及聞者等
當知如是義
皆同於上說」
如見可見法空。屬眾緣故無決定。餘耳等
五情聲等五塵。當知亦同見可見法。義同故
不別說。
《中論》觀五陰品第四九偈
問曰。經說有五陰。是事云何。答曰。
「 若離於色因
色則不可得
若當離於色
色因不可得」
色因者。如布因縷。除縷則無布。除布則無
縷。布如色縷如因。問曰若離色因有色。
有何過。答曰。
「 離色因有色
是色則無因
無因而有法
是事則不然」
如離縷有布。布則無因。無因而有法。世間
所無有。問曰。佛法外道法世間法中皆有
無因法。佛法有三無為。無為常故無因。外道
[001-0006c]
法中虛空時方神微塵涅槃等。世間法虛空
時方等。是三法無處不有。故名為常。常故
無因。汝何以說無因法世間所無。答曰。此
無因法但有言說。思惟分別則皆無。若法從
因緣有。不應言無因。若無因緣則如我
說。問曰。有二種因。一者作因。二者言說因。
是無因法無作因。但有言說因。令人知故。
答曰。雖有言說因。是事不然。虛空如六種
中破。餘事後當破。復次現事尚皆可破。何
況微塵等不可見法。是故說無因法世間所
無。問曰。若離色有色因。有何過。答曰。
「 若離色有因
則是無果因
若言無果因
則無有是處」
若除色果。但有色因者。即是無果因。問曰。
若無果有因。有何咎。答曰。無果有因世間
所無。何以故。以果故名為因。若無果云何
名因。復次若因中無果者。物何以不從非
因生。是事如破因緣品中說。是故無有無
果因。復次。
「 若已有色者
則不用色因
若無有色者
亦不用色因」
二處有色因。是則不然。若先因中有色。
不名為色因。若先因中無色。亦不名為色
因。問曰。若二處俱不然。但有無因色。有何
咎。答曰。
「 無因而有色
是事終不然
是故有智者
不應分別色」
若因中有果因中無果。此事尚不可得何況
無因有色。是故言無因而有色。是事終不
[001-0007a]
然。是故有智者。不應分別色。分別名凡
夫。以無明愛染貪著色。然後以邪見生分
別戲論說因中有果無果等。今此中求色不
可得。是故智者不應分別。復次。
「 若果似於因
是事則不然
果若不似因
是事亦不然」
若果與因相似。是事不然。因細果麁故。因
果色力等各異。如布似縷則不名布。縷多
布一故。不得言因果相似。若因果不相似。
是亦不然。如麻縷不成絹。麁縷無出細
布。是故不得言因果不相似。二義不然。故
無色無色因。
「 受陰及想陰
行陰識陰等
其餘一切法
皆同於色陰」
四陰及一切法。亦應如是思惟破。又今造
論者。欲讚美空義故。而說偈。
「 若人有問者
離空而欲答
是則不成答
俱同於彼疑
若人有難問
離空說其過
是不成難問
俱同於彼疑」
若人論議時。各有所執。離於空義而有問
答者。皆不成問答。俱亦同疑。如人言瓶是
無常。問者言。何以故無常。答言。從無常因
生故。此不名答。何以故。因緣中亦疑不知
為常為無常。是為同彼所疑。問者若欲說
其過。不依於空而說諸法無常。則不名問
難。何以故。汝因無常破我常。我亦因常破
汝無常。若實無常則無業報。眼耳等諸法念
念滅。亦無有分別。有如是等過。皆不成
[001-0007b]
問難。同彼所疑。若依空破常者。則無有
過。何以故。此人不取空相故。是故若欲問
答。尚應依於空法。何況欲求離苦寂滅
相者。
《中論》觀六種品第五八偈
問曰。六種各有定相。有定相故則有六種。
答曰。
「 空相未有時
則無虛空法
若先有虛空
即為是無相」
若未有虛空相。先有虛空法者。虛空則無
相。何以故無色處名虛空相。色是作法無
常。若色未生。未生則無滅。爾時無虛空相。
因色故有無色處。無色處名虛空相。問曰。
若無相有虛空。有何咎。答曰。
「 是無相之法
一切處無有
於無相法中
相則無所相」
若於常無常法中。求無相法不可得。如論
者言。是有是無云何知各有相。故生住滅是
有為相。無生住滅是無為相。虛空若無相。
則無虛空。若謂先無相後相來相者。是亦
不然。若先無相。則無法可相。何以故。
「 有相無相中
相則無所住
離有相無相
餘處亦不住」
如有峯有角尾端有毛頸下垂𩑶。是名
牛相。若離是相則無牛。若無牛是諸相無
所住。是故說於無相法中相則無所相。有
相中相亦不住。先有相故。如水相中火相
不住。先有自相故。復次若無相中相住者。
則為無因。無因名為無法。而有相.相.可相。
[001-0007c]
常相因待故。離有相無相法。更無第三處
可相。是故偈中說離有相無相餘處亦不
住。復次。
「 相法無有故
可相法亦無
可相法無故
相法亦復無」
相無所住故。則無可相法。可相法無故。相
法亦無。何以故。因相有可相。因可相有
相。共相因待故。
「 是故今無相
亦無有可相
離相可相已
更亦無有物」
於因緣中。本末推求。相可相決定不可得。是
二不可得故。一切法皆無。一切法皆攝在相
可相二法中。或相為可相。或可相為相。如
火以烟為相。烟亦復以火為相。問曰。若
無有有。應當有無。答曰。
「 若使無有有
云何當有無
有無既已無
知有無者誰」
凡物若自壞。若為他壞。名為無。無不自
有。從有而有。是故言若使無有有云何
當有無。眼見耳聞尚不可得。何況無物。問
曰。以無有有故無亦無。應當有知有無
者。答曰。若有知者。應在有中應在無中。
有無既破。知者亦同破。
「 是故知虛空
非有亦非無
非相非可相
餘五同虛空」
如虛空種種求相不可得。餘五種亦如是。
問曰。虛空不在初不在後。何以先破。答曰。
地水火風眾緣和合故易破。識以苦樂因
故知無常變異故易破。虛空無如是相。但
[001-0008a]
凡夫悕望為有。是故先破。復次虛空能持四
大。四大因緣有識。是故先破根本。餘者自
破。問曰。世間人盡見諸法是有是無。汝何
以獨與世間相違。言無所見。答曰。
「 淺智見諸法
若有若無相
是則不能見
滅見安隱法」
若人未得道。不見諸法實相。愛見因緣故
種種戲論。見法生時謂之為有。取相言
有。見法滅時謂之為斷。取相言無。智者
見諸法生即滅無見。見諸法滅即滅有見。
是故於一切法雖有所見。皆如幻如夢。乃
至無漏道見尚滅。何況餘見。是故若不見滅
見安隱法者。則見有見無。
《中論》觀染染者品第六十偈
問曰。經說貪欲瞋恚愚癡。是世間根本。貪欲
有種種名。初名愛次名著次名染次名婬
欲。次名貪欲。有如是等名字此是結使。依
止眾生眾生名染者。貪欲名染法。有染法
染者故。則有貪欲。餘二亦如是。有瞋則有
瞋者。有癡則有癡者。以此三毒因緣起三
業。三業因緣起三界。是故有一切法答曰。
經雖說有三毒名字。求實不可得。何以故。
「 若離於染法
先自有染者
因是染欲者
應生於染法
若無有染者
云何當有染
若有若無染
染者亦如是」
若先定有染者。則不更須染。染者先已染
故。若先定無染者。亦復不應起染要當先
有染者然後起染。若先無染者。則無受染
[001-0008b]
者。染法亦如是。若先離人定有染法。此則
無因。云何得起似如無薪火。若先定無
染法。則無有染者。是故偈中說若有若
無染。染者亦如是。問曰。若染法染者先後
相待生。是事不可得者。若一時生有何咎。
答曰。
「 染者及染法
俱成則不然
染者染法俱
則無有相待」
若染法染者一時成。則不相待。不因染者
有染法。不因染法有染者。是二應常。已
無因成故。若常則多過。無有解脫法。復次
今當以一異法。破染法染者。何以故。
「 染者染法一
一法云何合
染者染法異
異法云何合」
染法染者。若以一法合。若以異法合。若
一則無合。何以故。一法云何自合。如指端
不能自觸。若以異法合。是亦不可。何以故。
以異成故。若各成竟不須復合。雖合猶異。
復次一異俱不可。何以故。
「 若一有合者
離伴應有合
若異有合者
離伴亦應合」
若染染者一。強名為合者。應離餘因緣而
有染染者。復次若一。亦不應有染染者二
名。染是法染者是人。若人法為一。是則大
亂。若染染者各異。而言合者。則不須餘因
緣而有合。若異而合者。雖遠亦應合。問
曰。一不合可爾。眼見異法共合。答曰。
「 若異而有合
染染者何事
是二相先異
然後說合相」
若染染者。先有決定異相。而後合者是則不
合何以故。是二相先已異。而後強說合。復
次。
「 若染及染者
先各成異相
既已成異相
云何而言合」
若染染者先各成別相。汝今何以強說合相。
復次。
「 異相無有成
是故汝欲合
合相竟無成
而復說異相」
汝已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復說合相。合相
中有過。染染者不成。汝為成合相故。復
說異相。汝自已為定。而所說不定。何以
故。
「 異相不成故
合相則不成
於何異相中
而欲說合相」
以此中染染者異相不成故。合相亦不成。
汝於何異相中而欲說合相。復次。
「 如是染染者
非合不合成
諸法亦如是
非合不合成」
如染恚癡亦如是。如三毒一切煩惱一切
法亦如是。非先非後非合非散。等因緣所
成。
《中論》卷第一
[001-0009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