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149 四分戒本如釋-明-弘贊 (master)



四分戒本如釋卷第七
明 廣州沙門釋 弘贊在犙 繹


【○五波逸提法開三 初總標 中別列 後結問。


△初總標】


「諸大德。是九十波逸提法。半月半月說。戒經中來。」


【釋曰。波逸提者。是墮落義。十誦律云。墮在燒煑覆
障八熱八寒地獄。根本律云。謂犯罪者。墮在地獄。
[007-0245c]
傍生餓鬼。惡道之中。受燒煑苦。又犯此罪。若不殷
勤說除。便能障礙所有善法。律攝云。波逸底迦者。
謂是燒煑墮惡趣義。又波逸底迦。伹目於墮。燒煑
指其墮處。雖復餘罪皆是其墮。依共許聲。斯得墮
稱。猶如瞿聲。目其行義。於人等處。行義亦通。眾許
瞿聲。於牛處轉。墮亦如是。故無有過。又諸學處。於
方便位。皆悉許有不敬聖教波逸底迦。據斯少分。
墮義皆通。


△中別列


○故妄語戒第一】


「若比丘。知而妄語者。波逸提。」


【釋曰。佛在釋氏赤澤國尼拘類園中。象力釋子。與
外道論。若不如時。便違反前語。若僧中問時。亦復
違反前語。外道梵志共生譏嫌。諸比丘白佛結戒。
知者。謂自心了知。非錯誤也。妄語者。謂對前人違
心異說。而作誑言也。是中妄語有其八種。謂不見。
不聞。不觸。不知。言我見聞觸知。若見聞觸知。言我
不見。不聞。不觸。不知。見。是眼識。聞。是耳識。觸。是鼻
舌身三識。知。是意識。此以六識束為四名。以眼耳
意三根性利。力用偏多。又能遠取境界。故各分為
名。鼻舌身三根性鈍。力用處少。又唯近取境界。故
合名為觸。此中犯者。說而了了者墮罪。不了了者
惡作。若說戒時。乃至三問。憶念罪。而不說者。得惡
作罪。比丘尼同犯。下三眾惡作。不犯者。據實說。意
[007-0246a]
有見聞觸知想。依想而說總有五種妄語。謂有妄語入波羅夷。如自稱得
上人法。有妄語入僧殘。如以無根棄罪謗他。有妄語入波逸提。如以無根僧殘謗他。及此中所犯。有妄語
入偷蘭遮。如說上人法不了了。無根謗不了了。有妄語入突吉羅。如說戒時三問。及此中不了了者。善見
律云。妄語者。口與心相違。亦名空語也。律攝云。意欲迷彼。一一說時。各各得罪。起心欲誑。得責心罪。乃至
發言。前人未解。咸得對說惡作之罪。語所言事。身亦表知。同得本罪。佛之弟子。言常說實。不應為盟自雪。
表他不信故。設被誣謗。亦不應作誓。律本云。時六群有小事至。便作咒詛言。我若作如是事。當墮三惡道。
不生佛法中。若汝作如是事。亦當墮三惡道。不生佛法中。佛言。不應爾。聽作如是語。若我作如是事南無
佛。若汝作如是事亦南無佛。若居士嚏。及來禮足。應咒願言長壽。若下座嚏時。應咒言無病。若上座嚏時。
應言和南


○毀呰語戒第二】


「若比丘。種類毀呰語者。波逸提。」


【釋曰。佛在給孤獨園。六群斷諍事。種類罵比丘。比
丘慚愧。忘失前後。不得語。諸比丘白佛結戒。毀呰
語者。謂口出毀辱之言。而訶罵於他。欲令彼羞恥
也。是中種類毀呰。有其七事。謂卑種。姓。行業。工伎。
犯過。結使。病患。種者。謂主殺人。除糞。竹師。車師等
卑種也。姓者。謂諸餘卑族。若本非卑族。習卑伎藝。
亦是卑姓也。行業者。謂販賣猪羊。殺牛。放鷹。網獵。
作賊。捕賊。守城。知刑獄等諸卑業也。工伎者。謂鐵。
木。瓦。皮。剃髮。作等。諸卑伎術也。犯過者。謂犯七犯
聚。波羅夷。乃至惡說也。結使者。謂瞋恨惱嫉。乃至
五百結使煩惱也。病患者。謂盲瞎禿躄跛聾瘂等。
乃至疥癩癕疽。及餘眾患所加也。此中犯者。以如
上七事。若面罵。汝是主殺人。乃至聾瘂人。若喻罵。
[007-0246b]
汝似主殺人。乃至似聾瘂人。若自比罵。我非主殺
人。乃至我非聾瘂人。如是毀呰餘比丘者。盡得墮
罪。不了了者惡作。若說善法面罵。喻罵。自比罵者。
了了不了了。盡惡作。說善法罵者。汝是阿蘭若。乞
食。納衣。乃至坐禪人。汝似阿蘭若等人。我非阿蘭
若等人。比丘尼同犯。下三眾惡作。不犯者。相利故
說。為法。為律。為教授故說。為親厚故說。或戲笑說。
失口說。獨說。夢說。誤說按僧祇。及薩婆多部。有輕毀心。縱與上種姓伎業說
之。亦得惡作。若輕毀餘四眾。及一切在家人。盡惡作罪


○兩舌語戒第三】


「若比丘。兩舌語者。波逸提。」


【釋曰。佛處同前。六群傳此屏語。向彼說。傳彼屏語。
向此說。遂至眾中未有鬬事。而生鬬。巳有鬬事。而
不得滅。諸比丘察知其故。白佛結戒。兩舌語者。謂
傳他彼此之言。令生鬬亂。為離間事也。是中犯者。
如上七事。隨以一事。向他言。某甲說汝是主殺人
種。乃至聾瘂人。說而了了者墮罪。不了了者惡作。
餘四眾得罪同上。不犯者。破惡知識。惡伴黨。破欲
壞僧。及非法非律羯磨者。破欲壞塔壞寺。及彼無
義無利。數數語等僧祇律云。若作念欲離別彼。彼離。與不離。盡波逸提。薩婆多論
云。傳四眾語。及一切在家人語。盡突吉羅。若不傳彼此語。但二邊說令離散者。突吉羅。十誦律云。若白衣
於寺中。欲作惡事侵惱比丘。應苦切語。令其折伏。若不折伏。不應直向王言。先語是惡人知識。次語王子
大臣等。若是人捨惡便止。莫令得事


○與婦女同室宿戒第四】
[007-0246c]


「若比丘。與婦女同室宿者。波逸提。」


【釋曰。佛處同前。尊者阿那律。至無比丘住處村。聞
有一婬女家。常安止客。即往寄宿。結加趺坐。繫念
在前。婬女於初夜後夜來求作夫。尊者不答。亦不
觀視。即脫衣來捉之。尊者湧身空中。婬女慚愧。著
衣合掌。向空再三懺悔。尊者下坐。為說妙法。得須
陀洹果。求受三歸五戒為優婆夷。諸比丘聞。白佛
結戒。婦女者。謂人女有知命根不斷。室者。有四周
墻壁障。上有覆葢。或前厰。而無壁。或雖有覆。而不
遍。或雖覆遍。而有開處。是中犯者。若比丘先宿。婦
女後至。或婦女先至。比丘後到。或二人俱至。若欹
臥。隨脇著地。及隨轉側。盡得墮罪。若與天龍神鬼
畜生女。及黃門二根人。同室宿者。盡惡作。若晝日
婦女立。比丘臥。亦惡作。餘四眾得罪同上。不犯者。
不知彼室內有婦女。若屋有覆。而無四障。或半障。
少障。若盡障。而不覆。或少覆。或半障。半覆。少覆。少
障。或露地。若行。若坐。若病臥。若為人捉縛等律攝云。若
女在閣上。苾芻在下。或復翻此。有梯除去。有戶牢閉。若不去梯。應安關鑰。或雖同室。以物遮障。使絕行路。
若不爾者。明相出時。咸得墮罪。若天龍女可見形者。及女傍生。同處宿時。咸得惡作。小女傍生。不堪行婬
者。無犯。若有父母夫主等為守護者。同宿無犯。五分律云。若同覆異隔。若大會說法。若母姊妹近親病患。
有有知男子自伴。不臥。皆不犯


○與未受具人三宿戒第五】


「若比丘。與未受大戒人共宿。過二宿。至三宿。波逸提。」


【釋曰。佛在曠野城。六群與諸長者。共在講堂止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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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群中一人。散亂心睡眠。轉側形露。長者見巳。譏
嫌調弄。諸比丘皆慚愧。白佛結戒。後諸比丘。以羅
睺羅未受大戒遣出在廁上宿。佛乃聽諸比丘與
未受大戒人共二宿。若至三宿明相未出時。應起
避去。若至第四宿。若自去。若使彼去。未受大戒人
者。除比丘。比丘尼。餘人是也。共宿者。謂同室而宿
也。室如上釋。是中犯者。若前後至。或俱至。脇著地
轉側。盡犯。若天龍神鬼畜生男。共過二三宿。惡作。
餘四眾得罪同上。不犯者。亦同上薩婆多論云。若不聽二宿。必有
種種惱事。及失命因緣。以憐憫心故。得共二宿。以護佛法故。不聽三宿。若共宿過二夜巳。第三夜更共餘
人宿。波逸提。以前人相續故。若共宿二夜巳。移在餘處過一宿巳。還共同宿。無過。若通夜坐。不犯。僧祗律
云。至第四夜時。當異房。若露地。露地風雨雪寒。當還入房坐至地了。若老病不堪坐者。當以縵障齊頂齊
掖。縵下至地。當用緻物作。不得容猫子過。若道行時。無帳縵者。彼未受具人可信。應語言。汝眠我坐。自欲
臥時。當喚使覺。我眠汝坐。若眠汝無福德。律攝云。至第三夜。令出宿時。不應遣出寺外。及離簷前。但可離
自房勢分。若恐惡苾芻為破戒緣者。應令求寂向善友房。此若無者。應共驅出罪惡苾芻。或自將求寂往
餘處宿。若自安居巳。不得往者。應生心念。為防護故。同宿無犯。若有難緣。無餘牀席。應疊七衣為四重。而
臥其上。以大衣疊安頭下。或用覆身。五衣以充內服。凡臥息時。右脇著牀。兩足重累。身不動搖。作光明想。
安住正念。情無嬈惱。衣服不亂。於睡知量。念當早起。初夜後夜。恒修善品。此是沙門臥息之法。若無病苦。
晝不應臥。病人雖過二夜共宿無犯


○與未受具人共誦戒第六】


「若比丘。與未受大戒人共誦者。波逸提。」


【釋曰。佛在曠野城。六群與諸長者。共在講堂誦佛
經。語聲高大。如婆羅門誦書無異。亂諸坐禪者。諸
比丘白佛結戒。未受大戒人如上釋。共誦者。謂同
[007-0247b]
句字讀誦經法也。同句者。謂二人同句誦。不前不
後。或先句誦。一人說未竟。第二人抄前而說。同字
者。謂二人共字誦。不前不後。或先字誦。一人未稱。
第二人抄前而說。經法者。謂佛所說。若聲聞所說。
仙人。諸天。所說。佛印可之。皆名為法也。是中犯者。
與未受具人共誦。若口授。若書授。了了墮罪。不了
了惡作。共天龍鬼子。及畜生能變者。說了了。不了
了。盡惡作。若師不教言。我說竟。汝可說者。師得惡
作。餘四眾得罪同上。不犯者。我說竟汝說。一人誦
竟。一人書。若二人同業同誦。乃至錯說僧按祗。十誦。五分。根
本。與本部同。不聽與未具人共誦經法。據戒因緣經。六群向沙彌說毗尼語。佛因制不得向未具人說一
句戒法。律攝中。意亦同之。謂此中法。與毗尼相應之法。善見律云。若法師所撰文字。共同誦者不犯。由是
應知。五篇七聚。惟比丘得聞。餘人非分。如王秘藏。非外官所同。若向未具人說。彼此俱損。復障出家。終身
不得受具。若誦經法。準律開遮。自知方便。五分律云。若教未具戒人經。並誦墮罪。並誦者。俱時誦。或授聲
未絕。彼巳誦。或彼誦未竟。此復授。句句墮罪。薩婆多論云。若二人俱經利。並誦無犯。不得合唄。律攝云。不
犯者。若口吃。若性急言。若同誦為正文句。若教授時先告彼言。汝勿與我同時而說。雖同無犯。若作吟咏
之聲而授法者。得惡作罪。若說法時。或為讚歎。於隱屏處。作吟諷聲誦經非犯。不應讚誦外書典籍。若為
降伏異道。自知有力。日作三時。兩分勝時。應學佛法。一分下時。應習外典。不應計年月以為三時。若作婆
羅門誦書節段音韻。而讀誦者。得越法罪。若方言國法。隨時吟咏為唱導者。斯亦無犯。若讀經者。前置高
案。用承經典。嚴設香花。說法之師。若他不請。輙為人說。得越法罪。五分云。聽學書。不聽為好廢業。為伏外
道故。聽讀外書。不聽隨書生見。不聽以佛語作外書語。犯者偷蘭遮。律本云。不聽以外道言論。雜糅佛輕。
聽隨國言音所解。誦習佛經


○向未具人說他麤罪戒第七】


「若比丘。知他有麤惡罪。向未受大戒人說。除僧羯磨。
[007-0247c]
波逸提。」


【釋曰。佛在靈鷲山中。時有行別住意喜比丘。在下
行坐。六群語諸白衣言。此等犯如是事。故僧罰在
下行坐。彼比丘及餘比丘聞皆慚愧。諸比丘白佛
結戒。時舍利弗。為僧所差。在王及人民眾中說調
達過。聞佛結戒。生畏慎心。佛言。僧差無犯。由是更
結除僧羯磨也。知者。謂自心了知他有是罪。非不
知也。他者。謂受具戒人。麤惡罪者。謂波羅夷。僧殘。
向未受大戒人說者。謂對彼陳說。彰露前人所犯
過也。除僧羯磨者。謂除大眾作法差遣說其過非
而無犯也。是中犯者。若說而了了墮罪。不了了惡
作。除麤惡罪。更以餘罪向未具人說者。惡作。自犯
麤惡罪。向未具戒人說。亦惡作。除比丘。比丘尼。以
餘人麤惡罪向未具戒人說。盡惡作。麤惡麤惡想。
墮罪。疑。得惡作。非麤惡麤惡想。及疑。皆惡作。餘四
眾得罪同上。不犯者。不知。若白衣先巳聞此麤惡
罪等十誦律云。若羯磨此比丘作說罪人。餘比丘說者惡作。若令向此人說。此處說。而向餘人餘處
說者。皆得惡作。若僧作隨意。隨時。隨所說罪羯磨者。說無犯。律攝云。羯磨差遣告眾知者。為遮損滅三寶
故。為遮破戒惡黨增故。令棄惡友近善友故。又為將護眾人心故。勿彼總謂同惡行故。亦勿總謂諸苾芻
等多犯戒行想覆葢故。又勿令其於白衣舍因斯更作無益事故。若於先不知俗家作不知想。疑。以他麤
惡而告語者。得墮罪。若於先知俗家。作不知想。疑。而語他者。得惡作。若他不知。作巳知想。無犯。若向尼說
巳麤罪者。咸得惡作。雖得羯磨。於巳知人。有私忿心。而向說者。亦惡作。由此應知。出家之人。所有言說。皆
為利益。不應私忿道說於他。薩婆多論云。寧破塔壞像。不向未受具戒人說比丘過惡。若說過罪。則破法
身故。若向說二篇罪名。得墮罪。說罪事。得惡作。說下三篇罪名罪事。盡惡作罪

[007-0248a]


○向未受具人說自證法戒第八】


「若比丘。向未受大戒人說過人法。言。我見是。我知是。
實者。波逸提。」


【釋曰。緣起如初篇妄語戒中說。此間別者。謂以自
實所證法。向未受具人說。故不入虗誑妄語也。過
人法者。即上人法。謂此聖利法。過一切凡愚之上。
無有能勝者。何言過人。不言過天。謂佛出於人間。
於人中結戒。以人中有波羅提木叉戒故。又人勝
於天故。以人能修習善法。多證聖道。諸天著樂。不
能勤修。是以但言過人。則巳過天矣。實者。謂自真
實證得此法也。是中犯者。若真實有此事。向未受
具人說。及以手印書相遣使。了了者墮罪。不了了
者惡作。若向非同意比丘說。亦得惡作。餘犯不犯。
俱如第四波羅夷說。於中別者。彼中得棄。此中得
墮。彼處得偷蘭遮。此中得惡作。斯為異相也。餘四
眾得罪同上薩婆多論云。若實得四果。乃至得不淨觀向他說。盡墮罪。若為名利故。言
我清淨持戒。實誦得三藏。及隨所誦經。隨所解義。隨能問答。向人說者。盡得惡作。五分云。泥洹時說不犯。
律攝云。對俗人現神通者惡作。若為顯聖教。現希有事。自陳巳德。或欲令彼所化有情心調服故。雖說無


○與女人過語說法戒第九】


「若比丘。與女人說法。過五六語。除有知男子。波逸提。」


【釋曰。佛在給孤獨園。迦留陀夷。與婦人耳語說法。
見者生疑。佛因結戒。後諸比丘畏慎。不敢為女人
說法。及有男子。復不敢過說。故更結五六語等言
[007-0248b]
也。女人者。謂能解知善惡之言。說者。謂口宣陳也。
法者。如上釋。過者。謂於五六語處。而更過多為說
也。五六語者。五。謂五陰。如說色無我。受想行識無
我。六。謂六根。如說眼無常。耳鼻舌身意無常。若更
有五六相應之法。名為五六語也。有知男子者。謂
是白衣。解知麤惡。不麤惡事。情無婬濫。可為證明
者。由對此人無邪說故。復息譏嫌故。若一切出家
人。不名證明。以事相同故。是中犯者。為女人說法。
應五。過五至六。應六。過六至七。了了。不了了。及餘
四眾得罪。悉同前戒。不犯者。齊五六語說。有知男
子前過說。若無有知男子前授五戒。及說五戒法。
授八關齋戒法。及說八關齋戒法。說八聖道法。十
不善法。十善法。及女人問義應答。若不解。應廣為
五分律云。若為女人說五六語竟。語言。姊妹。法正齊此。從坐起去。更有因緣還復來坐。為說不
犯。若說五六語竟。更有女人來。為後女人說。如是相續為無量女人說。皆不犯。若自誦經。女人來聽。若女
人問義。要使得解。過五六語皆不犯。毗尼毗婆沙論云。說布施福報。咒願。不犯。若說世間常事。突吉羅。得
為尼說法。一切足眾。以教誡法故。無過


○掘地戒第十】


「若比丘。自手掘地。若教人掘者。波逸提。」


【釋曰。佛在曠野城。六群與佛修治講堂。周匝自掘
地。長者譏嫌。謂釋子斷他命根。佛因制戒。彼便教
人掘地言。掘是。置是。佛更為結戒。地者。謂巳掘地。
未掘地。巳掘地者。謂地曾經被掘。蟲類隱散。草木
不生。義名不生地也。未掘地者。謂地未經被掘。或
[007-0248c]
曾被掘。時經四月。被天雨及餘水漬濕。蟲類草木
滋生如本。還名未掘地。義名生地也律攝云。若曾經掘。被天雨
濕。若餘水霑。時經三月。是名生地。若無雨濕水霑。時經六月。亦名生地。異此非生。按善見律。其地四分沙
石。一分土。及地被燒者。皆非生地。是中犯者。若用鋤。或以钁斵。或

以椎打。或以鎌刀剌。乃至指爪指傷。打橛入地。地
上然火。一切墮罪。若不教言。看是知是。惡作。餘四
眾得罪同上。不犯者。若語言。知是看是。若曳材木
竹。若籬倒地扶正。若反塼石。取牛糞。取崩岸土。取
鼠壤土。若除經行處土。除屋內土。若往來經行。若
掃地。若材築地。若不故掘。一切無犯。然比丘之法。
欲有所取。當作淨語。知是看是。令彼自知。自看。所
應掘。所應置處。不得直言掘是置是五分律云。下三眾無事掘
地惡作。若取燥土不犯。若比丘一一所須。語淨人言。汝知是。若不解。復語言。汝看是。若不解。復語言。我須
是。若不解。復語言。與我是。薩婆多論云。凡欲取菜草木。當遙言。某處有好者淨來。若到邊指示。犯也。僧祗
律云。若河邊坎上。以脚踏墮。踏踏墮罪。坎岸邊行土崩無罪。若土塊。一人不勝。破者墮罪。破減一人重者
無犯。若營事比丘。畏失塔物僧物。欲藏地中。若在露處生地。不得自掘。當使淨人知。若在覆處死地。得自
掘藏。釘栓拔栓亦爾。若死土被雨巳。不得自取。使淨人取。盡雨所洽際。然後自取無罪。掘半沙地惡作。純
沙無罪。石薑石糞。灰。準此應知。十誦律云。若掘泥處。乃至沒膝處掘取。隨一一掘惡作。若手畫地。乃至沒
芥子。隨一一畫惡作。若比丘作師匠。欲新起佛圖。僧坊。畫地作摸像處所。不犯。餘比丘畫者犯罪。若生金
銀等鑛處。若雌黃赭土。白墡土。生石處。黑石處沙處。鹽地。掘者不犯。根本律云。拔橛者惡作。若營作苾芻。
欲定基時。得好星候吉辰。無淨人。應自以橛釘地。欲記疆界。深四指者無犯


○壞鬼神村戒第十一】


「若比丘。壞鬼神村。波逸提。」


【釋曰。佛處同前。有一比丘修治屋舍。故自斫樹。佛
[007-0249a]
為結戒。壞者。斫。截。燒。煑。拗。拔。拉傷。之總名也。鬼神
者。非人也。村者。是諸草木。謂一切鬼神依之而住。
猶若人村。村有五種。所謂五生種。一者根種。謂諸
薑。香莩。雀頭香。黃連等。根所生者是。二者枝種。謂
楊。柳。菩提樹。貝多樹等。枝所生者是。三者節生種。
謂稱意華。羅勒。蓼等。節所生者是。四者虗中種。謂
甘蔗。竹。葦。藕根等。虗中所生者是。五者子子種。謂
子還生子者是。如穀麥豆芥等也戒因緣經云。有神依樹根。有依
樹枝。有依樹皮裏。有依皮裂中。有依樹蓓蕾。有依樹葉。有依華。有依果。一切藥草樹木。盡有神依住。食其
香故。是中犯者。於五生種若生。作生想。自斷。自炒。自

煑。及教他作。盡得墮罪。若生疑。及非生想。若非生
生想。并疑。自作教他。盡突吉羅若非生非生想。無犯。律略此句。準義
應有。此六境想。徧餘諸戒。例此應思。若生草木。及非生草木。境想應

為五句。自斷炒煑。及教他作。得罪輕重如上應知。
若打橛著樹上。以火著生草木上。及斷多分生草
木。皆墮罪。若斷半乾半生草木。惡作。若不言看是
知是。惡作。餘四眾得罪同上五分云。下三眾。無故殺生草木。突吉羅。準
此應知三眾有事不禁。無事即遮。生地例此亦爾。不犯者。言知是看是。斷

枯乾草木。曳材竹。正籬障。撥塼石。杖築地。草覆道
以杖披開。掃經行來住處。一切無故心誤斷。無犯。
不應不淨果便食。應作五種淨法巳。然後食。一火
乃至以火一觸。二刀淨以刀損壞。三瘡淨果上自有壞處。四鳥啄淨
鳥啄傷也。五不中種淨不任為種。或未成熟。是中初後二種。淨巳
都食。餘三應去子食。復有五種淨。一皮剝剝少皮也。二
[007-0249b]
剝皮都剝皮也。三腐爛壞。四破劈裂。五瘀燥自蔫乾。不應噉不
淨菜。不應自作淨。不應自手捉。令人作淨。應置地
使人作淨。作淨巳。不應不受便食律攝云。若蒲桃瓜果。總為一聚。
於三四處。以火拄之。此便為淨。若刀爪。一一皆須別淨。若自將刀等作淨者。食時無犯。淨時墮罪。五分律
云。若食根種。亦應五種淨。謂剝截破洗火。若食莖葉。應三種淨。謂刀火洗。若作淨時。應作總淨。於一聚一
器中。若淨一。名為總淨。若住處庭中生草。聽使淨人知。僧祗云。有國土作穀聚。畏非人偷。以灰火繞上作
識。即此為淨。如寺主有倉穀未淨。畏年少比丘不知法。使淨人火淨。至倉穀盡。比丘恒得語言舂去。不犯。
若有浮萍遍滿水上。不得以手撥開取水用。當覓牛馬等行處。若無此者。捉土塊打擲。作如是言。至梵天
上去。塊石下打水開處。得用無罪。若翻覆水中浮萍草。越毗尼罪。捉擲岸上。墮罪。若拾乾牛尿時。合生草
者。墮罪。摩得勒伽論云。以灰土若沙。覆生草。惡作。若語餘人言。取是果我欲食。得惡作。生果未淨全咽。得
惡作。若咬破墮罪。取木耳惡作。打熟果落惡作。打生果落墮罪。善見律云。若火淨巳後生芽。生芽處更淨。
非生芽處得食。若須華果。得攀樹枝下使淨人取不犯。不得令枝折。若樹高淨人不及。比丘得抱淨人取
不犯。若木倒笮比丘而不死。雖手中有刀斧等。寧守死不斫木掘土。以脫自命。何以故。掘土斫木得墮罪。
智慧人寧守戒而死。不犯戒而生。若樹押他比丘。得斫樹掘地。以救他命不犯。若人放火來燒寺。為護住
處故。得剗草掘土。以斷火。不犯。根本律云。若於生草及青苔地經行之時。起念令草損壞者。隨所損壞。皆
得墮罪。若但作經行心者。無犯。若拔地菌。得惡作。若缾瓨及衣服蓐席等。有青衣白醭生。作損壞心。皆得
惡作。令人知淨。方受用無犯。凡授事苾芻。為營作故。將伐樹時。於七八日前。在彼樹下。設諸祭食。誦三啟
經。耆宿苾芻應為咒願。說十善道。讚歎善業。復應告語。若於此樹舊住天神。應別求居止。此樹今為三寶
有所營作。過七八日巳。應使淨人而斬伐之。若伐樹時。有異相現者。應為讚歎施捨功德。說慳貪過。若仍
現異相者。即不應伐。若無別相應可伐之。婆沙論云。有三戒大利益佛法。不得擔。不殺草木。不掘地。若不
制三戒。一切國王。當使比丘作役。有此三戒。帝主國王。一切息心


○異語惱他戒第十二】


「若比丘。妄作異語惱他者。波逸提。」


【釋曰。佛在拘睒毗國。闡陀犯罪。諸比丘問時。即以
[007-0249c]
餘事報言。汝向誰語。為說何事。為論何理。為語我。
為語誰耶。是誰犯罪。罪由何生。我不見罪。云何言
我有罪。諸比丘白佛。佛令僧為作餘語白羯磨。而
與結戒云。若比丘餘語者。波逸提。僧既與制不得
作餘語。後便觸惱眾僧。喚來不來。不喚來便來。應
起不起。不應起便起。應語不語。不應語便語。佛復
令僧為作觸惱白羯磨。乃合此二事。而為結戒羯磨
文如律本。妄者。謂不如其事而答對之。異語者。即餘語

也。謂諸比丘如法問時。情生不忍。便作餘語報言。
汝向誰說。為說何事。乃至我不見罪。若僧未作白
前。作如是餘語者。盡惡作。若作白巳。作如是餘語
者。一切盡墮罪。惱他者。謂故心欲令前人生惱。喚
來不來。不喚來便來。乃至不應語便語。若未白前
如是觸惱僧者。一切盡惡作。若作白巳。如是觸惱
僧者。一切盡墮罪。若上座喚來不來。得惡作罪。比
丘尼同犯。下三眾惡作。不犯者。重聽不解。前人語
有參差。反問於彼。似作餘語。若彼欲為作非法律
羯磨。欲為二師親友作無利益羯磨。不與和合。喚
來不來。或欲知教。言莫來便來。若一坐食。或病。喚
起時。應言。大德忍我有如是因緣故不起。或有諸
難教莫起便起。若惡心問等不與說。或作非法律
無利益羯磨。教莫語便語等。如是似觸惱。皆不犯
僧祇律云。若僧中。問異。答異。得墮罪。多人中。二師。長老前。問異。答異。越毗尼罪。律攝云。若於僧伽。及尊重
類。稱理之教。垢心違惱。亦得墮罪。非稱理教。作違惱言。得惡作罪。若差知眾事。以垢惡心。應作不作。不應
[007-0250a]
作而作。皆得墮罪。無垢心得惡作。五分律云。若輕二師。及戒。一一墮罪。輕餘比丘惡作。乃至師教令掃地。
而不掃。教順掃而逆掃。皆惡作。根本律云。若苾芻見有獵人逐麞鹿等。來入寺內。彼問言。頗見有鹿從此
過不。不應答言見。若是寒時。報言。汝可暫入溫室向火。若是熱時。報言。汝可暫入涼室飲水。少時停息。若
彼云。我不疲倦。我問走鹿。即應先可自觀指甲。報彼言。我見指甲。若更問者。應觀太虗。報言。我見太虗。若
彼云。我不問指甲。及以太虗。然問可殺有情。於此過不。苾芻即應遍觀四方。作如是念。於勝義諦。一切諸
行。本無有情。即報彼云。我不見有情。此皆無犯


○嫌罵戒第十三】


「若比丘。嫌罵。波逸提。」


【釋曰。緣處如二篇無根謗戒中。摩羅子。為僧所差。
知僧臥具。及差僧食。慈地比丘於眼見耳不聞處。
譏嫌言。摩羅子有愛恚怖癡。諸比丘白佛結戒。後
復於耳聞眼不見處。罵言。有愛等。乃合此二事更
為結戒。嫌者。謂情懷不忍。而憎嫌譏毀於他。或對
面嫌。或屏處嫌。此中以對面為義。對面者。齊眼見
耳不聞處。而言有愛等也。罵者。謂出不善言。而呵
罵於他。或面罵。或背罵。此中以背罵為義。背罵者。
齊耳聞眼不見處。而言有愛等也。是中犯者。若面
嫌。若背罵。說而了了墮罪。不了了惡作。若上座教
汝嫌罵。若受教嫌罵。得惡作罪。餘四眾得罪同上。
不犯者。其人實有是事。恐後有悔恨。語令如法發
露。若戲笑語。獨語。夢語。錯語等按餘律。皆云嫌責僧所差人。得墮罪。
嫌責餘人得惡作


○敷僧臥具不舉戒第十四】


「若比丘。取僧繩牀。木牀。若臥具。坐褥。露地敷。若教人
[007-0250b]
敷。捨去。不自舉。不教人舉。波逸提。」


【釋曰。佛在給孤獨園。十七群比丘取僧坐具。在露
地敷而經行。不收攝便赴他請。即為風塵土坌。蟲
鳥啄壞。污穢不淨。諸比丘白佛結戒。取者。若自取。
若教他取。僧者。謂四比丘以上。此中繩牀等。謂是
僧物。僧物者。或為僧作。未捨與僧。或屬僧。謂巳入
僧。巳捨與僧也。繩牀者。有五種。謂旋脚。直脚。曲脚
入陛。無脚。木牀亦如是。臥具者。或用坐。或用臥。坐
褥者。是用坐也。露地者。無覆葢處也。敷者。安布也。
捨去者。謂離住處而去也。不自舉者。謂自不收攝
也。不教人舉者。謂不囑付他人為舉也。若有緣事
欲去。當囑付舊住比丘。或經營人。語言。我今有緣
事欲去。付授大德守護看。若都無人。當舉著屏處
而去。若無屏處。當安隱巳。持麤者覆上而去。若即
時得還應去。若疾雨疾還。不壞物。應往。若中雨中
行。及得還。應往。少雨少行。及得還。應往。是中犯者。
若不作如上方便而行。初出門時。墮罪。若一足在
門外。一足在門內。意欲去而不去還悔。一切惡作。
若二人共一牀坐。下座應收而去。下座意謂上座
當收。而上座不收。下座犯墮。復以非威儀故。得惡
作罪。上座意謂下座當收。而下座不收。上座犯墮。
若二人不前不後俱不收。二俱墮罪。若餘空繩牀。
木牀。踞牀。若几。浴牀。若臥具表裏。若地敷。若取繩
索毳紵。放在露地。不收便去。皆得惡作。若敷僧臥
[007-0250c]
具露地不收。而入房坐思惟。得惡作罪。餘四眾得
罪同上。不犯者。付授去。安隱去。即去即時還。如上
應知。若命難梵行難。聽不舉去。諸餘空牀等收巳
而去。若二人共坐。下座應收。若論法律時。相降三
臘。聽共坐木牀。相降二臘。聽共坐小繩牀。不應二
人同牀宿。除病。不應二人同被褥臥。更無餘者。聽
敷上。各別安氈臥。寒惟一被。聽內各別著襯身衣。
外乃通覆。違此得罪按律本。不舉僧物犯墮。若別人物。及自物。不舉得惡作。所
囑付人。要是比丘。餘者不堪。有緣事亦聽。婆沙律云。好持戒大沙彌亦得付囑之。律攝云。若無苾芻。應告
求寂。此若無者。囑近施主。無施主。應觀四方。密藏戶鑰方去。若於路中逢苾芻者。應須指的。告戶鑰處。若
路中許他為舉。來至寺內。初夜不舉。乃至明相出。不損而舉。得惡作。若損而舉者。墮罪。有五種人不堪囑
授。謂無慚愧。有讎隙。年衰老。身帶病。未具圓人。凡是僧伽所有衣服。不將餘物而襯替者。不合受用。其所
替物。亦非疎破。若用僧伽敷具有損壞者。不應不料理。其穿破處。應須縫補。若斷壞者。應為連接。若不堪
修補者。用充燈炷。乃至用填孔隙。令施福增。諸苾芻夜聽法時。不應與尼。及俗人。求寂。同一氈席。相近而
坐。有難緣者。非犯。無夏者。不應共三夏者同座。一夏者。不得與四夏者同座。二夏巳去。共大三夏者。皆得
同座。若白衣舍迮。雖親教師。同座非犯。於一牀上。聽坐至三人。若大木枮。聽坐二人。小方座者。但一人坐。
不應重壘木枮而坐


○僧房不舉臥具戒第十五】


「若比丘。於僧房中。敷僧臥具。若自敷。若教人敷。若坐。
若臥。去時。不自舉。不教人舉。波逸提。」


【釋曰。佛處同前。時有客比丘語舊住比丘言。我在
邊僧房中。敷僧臥具宿。後時不語主便去。臥具爛
壞。蟲嚙色變。諸比丘白佛結戒。僧房者。謂眾僧住
處。堪得容四威儀也。臥具等如上釋。若敷僧牀褥
[007-0251a]
枕。下至臥氈。去時應自舉。若囑付言。與我掌護牢
舉。若無人。不畏失。當移牀離壁。高支脚。枕褥置裏。
以麤具覆上。若恐壞敗。當以臥具等。置衣架上。豎
牀而去。是中犯者。若不作如上事而去。出界外時
墮罪。一脚在界外。乃至期去而不去。盡得惡作。若
擬即還。在外二宿。至第三宿明相未出。不自還房。
不遣人還語掌護物者。墮罪。餘四眾得罪同上。不
犯者。作如上次第事去。若時還不久。若有諸難緣。
不得自還。遣使還等。餘如上說善見律云。內房敷僧臥具。若無籬障
去。離一擲石外還。惡作。二擲石還墮罪。僧祇律云。若欲去時。房舍內當灑掃地令淨。褥枕曬令燥。語知牀
褥人知。若在俗家宿。去時應示語。若草敷者。去時應問此草欲安何處隨主人語安之。若主言。但去。我自
料理。應少歛一角而去


○強奪止宿戒第十六】


「若比丘。知先比丘住處。後來強於中間敷臥具止宿。
念言。彼若嫌迮者。自當避我去。作如是因緣。非餘。非
威儀。波逸提。」


【釋曰。佛處同前。時六群。及十七群在道路行。向無
比丘住處村。十七群語六群言。汝是我等上座。應
先去求住處。六群報言。汝等自去。我不求住處。時
十七群即往。自敷臥具止宿。六群後至。與論大小
次第。令起。彼不起即強在座間。敷坐具止宿。十七
群高聲言。諸尊莫爾。諸比丘聞。白佛結戒。知者。或
自了知。或他告知。顯非不知也。先比丘住處者。謂
彼比丘先在中止宿也。後來者。謂後至比丘恃勢
[007-0251b]
強為。即縱身於彼臥具上坐臥也。中間者。若頭邊。
若脚邊。若兩脇邊。臥具者。草敷。葉敷。下至地敷臥
具。念言者。生不善心。欲令他自避去也。彼若嫌迮
等者。謂其被迮苦所逼不樂。自當離我去也。作如
是因緣非餘者。謂作如上不善強緣。令他自避。非
異緣也。非威儀者。謂非比丘所應作。故得罪。是中
犯者。隨轉側脇著牀。波逸提。餘四眾得罪同上。不
犯者。先不知。若語巳住。若寬廣不相妨礙。若有親
舊人教於中敷。若病倒。若被繫閉等難僧祇律云。若住處少。
一比丘當一柱間敷牀褥。若後來眠他牀上。是上座者。應語言。長老不知世尊制戒耶。若是下座者。應訶
責。汝不善不知戒相。汝不知世尊制戒。云何後來眠他牀上。若比丘在他處經行者。見先比丘來。應避去。
若擾亂比丘。得墮罪。比丘尼得麤罪。餘三眾得越毗尼罪。俗人得越毗尼心悔。十誦云。若為惱他故。閉戶。
開戶。閉向。開向。然火。滅火。然燈。滅燈。梵唄。咒願。讀經。說法。問難。隨他不喜樂事作。得墮罪。律攝云。大小便
室。不依大小。在前至者。即應先入。洗足之處。須依長幼。僧伽器物。下至染器。在前用者。皆待事畢。不應依
年大小。奪先用者。亦不應器中安少染汁。作留滯心。讀誦經時。先來巳坐。不應依大小。令彼起避。僧伽剃
刀。用了應復本處。不應停留。此等不依行者。咸得惡作


○牽他出房戒第十七】


「若比丘。瞋他比丘不喜。僧房舍中若自牽出。教他牽
出。波逸提。」


【釋曰。緣處同前。十七群入寺掃灑房舍。敷臥具止
宿巳。六群後來強牽。瞋不喜。驅出房。佛為結戒。牽
出者。或以手牽出。或驅令自出。餘如上釋。是中犯
者。若牽多人。出多戶。多墮罪。若牽多人出一戶。多
墮罪。若牽一人出一戶。一墮罪。出多戶。多墮罪。若
[007-0251c]
持他物擲著戶外。若閉他著戶外。皆得惡作。餘四
眾得罪同上。不犯者。無恚恨心。隨次第出。若至第
三夜。遣未具戒人出。若破戒。見。威儀。若為他所舉。
擯。及應擯者。若以此故。有梵行命難。驅出如是等
人。無犯五分律云。若將其所不喜人來共房住。欲令自出。若出。若不出。皆惡作。牽餘四眾出。
惡作。尼牽上二眾出墮罪。牽下三眾出惡作。若牽無慚愧人。及欲降伏弟子。而牽出者。不犯。律攝云。若有
苾芻是鬬諍者。能令諍生。令諍增長。戒見軌式。多有虧損。如此之人。瞋而曳出。若無善心。亦得惡作。若於
非僧房處。曳出清淨苾芻。得惡作罪。若破戒人。大眾應共驅出。若恐鬬諍者。應為恐憒。持其衣鉢方便令
出。若於門徒。或於餘人。為訶責心。冀其懲息。牽出房時。無犯。然不應令出其住處。若無破戒罪。但難共語
者。應為拽韁法。而折伏之。應遣智人就彼開。諫令其息惡。而來懺謝。若巳近圓人。不行恭敬。不堪教誨者。
應與六物。驅令出去。若是求寂。與上下二衣。亦驅令去。若住處龍蛇忽至。應彈指語曰。賢首。汝應遠去。勿
惱苾芻。若告巳不去者。應持軟物。而羂去之。勿以毛繩等繫。勿令傷損。於草叢處。安詳解放。待入穴巳。然
後捨去。若棄蚤虱等。不可隨宜輙便棄地。應於故布帛上。觀冷熱而安置之。此若無者。應安壁隙柱孔。任
其自活。雜事云。壁虱。置青草中。此若無者。置涼冷處。若有餘蟲。可於所宜處安置。凡是生命。不應懸棄。令
其悶絕。律本云。不應多人住處。拾虱棄地。有老病比丘數數起棄虱疲極。聽以牙。角。竹。葦。木等。作筒。拾虱
著中。虱出。應作葢塞。以縷繫著牀脚裏安之。繹曰。不應久貯筒內。令其餓凍。可持出所宜處安置之。言拽
韁法者。謂暫捨置。不與共語同事。如惡馬難調。即應合韁杙而捨棄之


○重閣上坐脫脚牀第十八】


「若比丘。若房。若重閣上。脫脚繩牀。木牀。若坐。若臥。波
逸提。」


【釋曰。佛處同前。時比丘在重閣上住。在脫脚牀上。
坐不安詳。閣薄。牀脚脫。墮下止宿比丘上。傷身血
出。佛為結戒。房者。若僧房。若私房。謂是重閣之房。
按耶舍所譯戒本。房字上下。無若字。重閣者。謂重
[007-0252a]
房棚閣。立頭不至上者是。按此閣。應是朽薄不堅
之棚。或是竹葦草閣也。脫牀脚者。即是插脚之牀。
牀既脫脚。閣薄不牢。復不安詳。過由是生。若牀是
脫脚。閣牢無過。閣非堅牢。脚安細腰。或榍縛令固。
或以板支。此並非過。雖閣牢牀固。亦應安詳。然比
丘之法。行住坐臥。要須攝念庠審。若縱情掉戲。即
便獲罪。是中犯者。隨脇著牀。隨轉側。得墮罪。除脫
脚牀巳。若在獨坐牀。或一板牀。或浴牀。一切惡作。
餘四眾得罪同上。不犯者。坐旋脚。直脚。曲脚。無脚
牀。若牀支大。若閣上有板覆。若反置牀。若脫却牀
脚等。


○用蟲水澆泥草戒第十九】


「若比丘。知水有蟲。若自澆泥。若草。若教人澆者。波逸
提。」


【釋曰。佛在拘睒彌國。闡陀起大屋。以蟲水和泥。教
人和。佛因結戒。知者。或自察知。或他語知。水者。謂
河池井水。乃至漿醋等類。蟲者。謂於水中眼可見
者。或濾而後見也。澆者。漓也。亦是用之異名。用有
內外。內謂飲食之屬。外謂澆漓溉灌浣濯沐浴之
類。此間為外用故制。其內用如後戒禁。是中犯者。
知水有蟲。用澆泥草。或以草土棄擲著中。皆得墮
罪。蟲水蟲水想墮罪。蟲水疑。及無蟲有蟲想。疑。並
得惡作。餘四眾得罪同上。不犯者。不知有蟲。作無
蟲想。若蟲大。以手觸水令蟲去。若漉水灑地等若準
[007-0252b]
五分。及說一切有部。有蟲疑。亦得本罪。與本部不同。餘戒疑罪。例此應知。十誦律云。隨蟲死。一一墮罪。根
本律云。河池水處多有蟲魚。苾芻殺心。決去其水。隨蟲命斷。皆得墮罪。不死惡作。若於此水處堰之令斷。
下畔蟲死。得罪同前。律攝云。縱無蟲水。不應輙棄。得惡作罪。應須散灑。或向竇邊。齊一肘來。是其傾處。僧
祇律云。若比丘營作房舍溫室者須水。若池河井漉取滿器。看無蟲。然後用。若故有蟲。當重囊漉。諦觀之。
若故有蟲者。至三重。若故有蟲。當更作井。如前諦觀。若故有蟲者。當捨所營事。至餘處去。蟲生無常。或先
無今有。或今有後無。是故比丘日日諦觀無蟲便用。婆沙律云。欲作住處。先應看水。用上細㲲。一重作囊。
令持戒審悉者漉水竟。器中向日諦看。若故有蟲。應三重作囊。三重故有蟲者。此處不應住。凡殺生有三
種。有貪毛角皮肉而殺。有怨憎恚害而殺。有無所貪利。及無瞋害而殺。是名愚癡殺。此用有蟲水。是謂愚
癡殺生也


○覆屋過三節戒第二十】


「若比丘。作大房舍。戶扉窓牖。及餘莊飾具。指授覆苫
齊二三節。若過。波逸提。」


【釋曰。緣處同前。彼起大房。覆有餘草。復更重覆。過
三不止。屋便摧破。居士見嫌。諸比丘白佛結戒。作
者。若自作。若教他作。大房舍者。謂過量。及多用物
也。戶扉者。門扇也。窓牖者。穿壁以通明也。餘莊飾
具者。謂刻鏤彩畵。諸餘莊飾也。按西國所造室宇
臺觀。板屋平頭。壁泥石灰。覆以甎墼。或苫茅苫草。
及以板木。戶牖垣墻。圖畵彫鏤。種種奇製。嚴飾不
一也。指授者。教示也。覆苫者。葢屋也。覆有二種。謂
縱覆。橫覆也。齊二三節者。謂齊限二三重節度也。
若過者。謂越過限度。故得其罪。是中犯者。若指授
二節覆巳。第三節未竟。當去至不見不聞處。若不
去。第三節竟。墮罪。若捨聞處。至見處。捨見處。至聞
[007-0252c]
處。一切惡作。餘四眾得罪同上。不犯者。第三節覆
未竟。至不見聞處。若為諸難所阻。不得去者。無犯
按本部與十誦。至第三節覆未竟。捨去無犯。餘部至第四節。方成其罪。根本律云。若起墻時。是濕泥者。始
從治地築基。創起墻壁。應二三重布其模墼。過者墮罪。若是熟甎。及以石木。或可施主欲得疾成。雖過重
數。並皆無犯。因明房舍法。時五比丘。偏露右肩。右膝著

地。合掌白佛言。世尊。我等當住何等房舍臥具。佛
言。聽在阿蘭若處樹下。若空房。山谷。窟中。露地。𦮽
草積邊。林邊。塚邊。水邊。若敷草。或葉。若檀越為僧
作大講堂樓閣。及種種房。聽作。比丘欲作房。所須
一切聽與。聽作牀。作褥。作枕。若方枕。圓枕。三角枕。
聽作戶。戶樞。戶扇。關鑰。聽作嚮。嚮扇。櫺子。關扂。扂
安橫槩。有小沙彌聽房中安隔障。聽作大牀。小牀。
獨坐牀。須板與板。須地敷與地敷。聽作布薩大堂。
布薩時人多。應作長牀。長板。草座。若地敷草。或葉
坐。聽作經行長堂。若老病羸頓。聽索繫兩頭。循索
行。捉索手破。聽作捲。或竹筒穿索。捉筒經行。經行
疲極。應兩頭安牀。應別作洗足處。寺內聽作池。上
以屋覆。四邊作欄。聽別作安水屋。病比丘不應在
閣上。大房中住。應別作小屋。安便器。唾器。若牛羊
入寺。聽作壍障。以板木作橋。兩邊安欄楯。聽作渠
通水。或作井。應作井欄。上作屋覆。聽在屋邊屏處。
作浴室。應安戶開牕。上應開孔出煙。應作浴牀。以
甎石砌地。應別作安衣屋。煖水屋。安薪屋。入浴應
隨次坐。不應共白衣浴。若稱讚三寶者聽浴。聽四
[007-0253a]
種覆障而浴。若墻壁障。樹木。草障。水障。身浴。患寒
應別作然火堂。中安火爐。不應以男女形像文繡
莊校堂宇。聽用餘雜色禽獸文莊畵堂屋。備在標釋中。不應
盡形壽經營一房屋。若作極上大好房重閣堂。聽
十二年經營。六年內覆成。餘者隨大小量宜。經營
比丘。不應一切時。受僧營事房。聽夏三月竟。隨上
座分。不應處處取營事房。應九十日取一處住。營
事人不應在眾多人住處住。不應小小經營。便索
營事房。夏安居受所治房。不應復受餘房。即所住
房。作安居房。若僧房故壞。有異居士言。若與我者。
我當為僧修理。聽僧白二羯磨與。營事比丘。僧未
分房先出行。應曯人取。應指示取某處房。不應畜
白衣器。耕犂。若撈。不應作瓦坐牀。瓦斛。瓦升斗合
五分律云。不聽畜田宅店肆。有施者。聽眾僧受。使淨人知


○自往教尼戒第二十一】


「若比丘。僧不差。教誡比丘尼者。波逸提。」


【釋曰。佛在給孤獨園。大愛道比丘尼。請佛聽諸比
丘與尼教誡說法。佛勑阿難。隨次差上座往教誡。
為尼說法。時次當尊者般陀應往。然尊者所誦惟
一偈。至彼三番說一偈。三番入第四禪。彼諸羅漢
尼皆大歡喜。六群尼便調戲譏毀。尊者即昇虗空。
現諸神變。說法而去。時六群比丘自往教誡。乃說
餘事。不說正法。但說諸世論俗事等。六群尼極大
歡喜。大愛道往白佛。佛告諸比丘。自今巳去。當僧
[007-0253b]
中差教授尼人。白二羯磨。時六群即出界外更互
相差往。諸比丘白佛。佛言。成就十法者。然後得教
授比丘尼。因為結戒十法。如上六方便法中出。僧者。謂同一說
戒。同一羯磨。不差者。謂非僧中白二羯磨所差遣
也。教誡者。謂以八不可違法而教授之。一百歲尼
見初受戒比丘。當起迎逆。問訊。禮拜。請令坐。二不
得罵謗比丘。三不得舉比丘罪。作憶念。作自言。不
得遮他覓罪。遮說戒。自恣。及說他過失。比丘得說
尼過失。四從比丘僧求受失戒。五若犯僧殘。應在
二部僧中。半月行摩那埵。六半月當從僧求教授
人。七不應在無比丘處夏安居。八安居竟。當詣比
丘僧中求三事見聞疑自恣。如此八法。應尊重恭
敬讚歎。盡形壽不應違亦名八敬法。是中犯者。若僧不
差。或非教授日而往與說八敬法。得惡作罪。與說
餘法墮罪。若僧差往。應尅時到。尼亦尅時迎。尅時
不到。得惡作。尼至時不迎。亦惡作。尼當出半由旬
迎。供給所須。不爾者。得惡作罪。不犯者。如上眾僧
差往。若諸難阻不容尅時而至五分律云。若不差教誡尼。語語墮罪。
教誡餘二女惡作。若僧不差。為教授故。入尼住處。隨入多少步步墮罪。若一脚入門惡作。除比丘尼病。善
見律云。有八法堪教誡尼。一者持戒不犯。二者守護波羅提木叉。行無上法。三者威儀具足。不邪命自活。
不往五處。四者見小罪生怖畏心。五者堅持無退心。六者多聞。七者多聞堅固。八者分別說法初中後善。
純一清白梵行具足。正見無邪。誦二部戒。義字分明。音聲流利。為尼恭敬貴重。善能隨順說法。若不說八
敬。先說餘法。惡作。僧祇律云。教誡尼。不得從日沒。至明相未出。不得深猥處。不得露現處。當在不深不露
處。若講堂。若樹下。不得十四日十五日。及月一日二日三日。應從四日至十三日往教誡。不得教誡不和
[007-0253c]
合尼眾。到巳。應問比丘尼僧和合不。若言和合。應遣使呼來。若不得來者。應與教誡欲。不得偏教誡。不得
長語教誡。教誡者。若阿毗曇。若毗尼。根本律云。教誡。謂以戒定慧三學法。而教誡之


○教授尼至日暮戒第二十二】


「若比丘。為僧差教授比丘尼。乃至日暮者。波逸提。」


【釋曰。佛處同前。時尊者難陀。為僧所差教授尼眾。
而尊者好音聲。為說法時。聽者樂聞。遂至日暮。尼
出祇桓入城。城門巳閉。即依城壍中宿。晨旦門開。
在先入城。諸長者見。嫌謗。謂與比丘同宿。佛因結
此非佛弟難陀。為僧差者。謂眾僧中白二羯磨差。乃至
日暮者。謂日巳沒。時將入夜。非宜教誡之時。若此
教誡。名曰非時。是中犯者。若教授至日暮。得墮罪。
除教授。若授經。誦經。若問。若以餘事。乃至日暮。得
惡作。除比丘尼巳。若為餘婦女授經。乃至以餘事
至日暮。亦惡作。日暮日墓想墮罪。日暮疑。及不日
暮想。若不日暮。日暮想。及疑。皆得惡作。不犯者。日
未暮便休。若船濟處。說法尼聽。共賈客行夜說法。
若至尼寺中說法。若說戒日來請教授人。值說法
便聽律攝云。雖在時中。若諸尼眾立而不坐。或復營務紛擾未息。或身有拘礙。而為說法者。亦
曰非時。若施主本意請法師通夜說法。或尼寺近對城門。或城門不閉。或住處同在城中。或尼眾在白衣
舍。此皆無犯


○譏論他教尼戒第二十三】


「若比丘。語諸比丘作如是語。比丘為飲食故。教授比
丘尼者。波逸提。」


【釋曰。佛處同前。時比丘尼聞教授師來。往半由旬
[007-0254a]
迎。安處房舍。辦食牀座及洗浴處。六群不獲僧差。
心生嫉妒言。諸比丘無有真實。但為飲食故教授
尼眾。諸比丘白佛結戒。作如是語者。是譏毀之言
也。飲食者。謂正。非正食之總稱。乃四聖種之一也。
是中犯者。若言諸比丘為飲食故教授尼。為飲食
故教誦經授經。說而了了。皆得墮罪。不了了得惡
作。餘四眾突吉羅。不犯者。其事實爾。乃至夢語錯
說等僧祇律云。若言為醫藥者。得越毗尼罪。五分律云。若言為供養故教誡比丘。及下三眾。突
吉羅。若言比丘行十二頭陀。坐禪。誦。經作諸功德。皆為供養利故。語語突吉羅


○與非親里尼衣戒第二十四】


「若比丘。與非親里比丘尼衣。除貿易。波逸提。」


【釋曰。佛處同前。城中有一乞食比丘威儀具足。時
有尼見。數請與食。不受。此比丘後時得一衣分。欲
酬前請。意彼不受。即以衣與彼尼。輙便受之。此比
丘數數向人嫌責彼尼。諸比丘白佛結戒。非親里
者。謂非親里。則心無顧念。便不籌量比丘衣之有
無。得輙受之。衣者。十種如上說。除貿易者。謂共相
換易。不犯也。是中犯者。與非親尼衣。得墮罪。餘四
眾與非親。得惡作。不犯者。與親里。及共相貿易也
五分律云。若與破戒邪見親里尼衣。惡作。與非親里餘二女衣惡作。若為料理功業事。若為善說經法。或
為多誦經戒。與衣皆不犯。根本律云。若見遭難無衣服者與之。或因說法。或因受戒而施。無犯


○與非親里尼作衣戒第二十五】


「若比丘。與非親里比丘尼作衣者。波逸提。」


【釋曰。佛處同前。時有尼欲作大衣。持至寺中。迦留
[007-0254b]
陀夷即受之與裁。便作男女行欲像。尼來即襞衣
與之。語言。此衣不得妄解披看。亦莫示人。若白時
到。當著在尼眾後行。尼如其教。時到著衣後行。諸
居士見。拍手大笑。尼眾審知。白諸比丘。比丘白佛
結戒。非親者。謂由非親便無愛護之心。致有損減
作不饒益事。作者。謂縫割浣染也。是中犯者。與非
親尼作衣。隨刀截多小。及隨一縫一鍼。皆得墮罪。
若披看。牽挽。熨治。摩捫。捉角。挽正。安帖。若緣。若索
線。若續線。一切惡作罪。餘四眾突吉羅。不犯者。為
僧為塔作。借著浣染治還主五分律云。取衣時。便得惡作。】


四分戒本如釋卷第七



音釋



钁斵
上音匡入聲。下音捉。削也。



苦洽切。嵌字入聲。瓜刺也。



音掘。木段。即杙也。



同橛字。木入土也。



古猛切。音礦。



音者。赤土。



音善。白土。



於巧切。音凹上聲。拉折也。



音蠟。折也摧也。


蓓蕾
上音倍。下音壘。蓓蕾始華也。
[007-0254c]



音撲。



音六。



音吉。未燒塼坯也。



詩廉切。閃字入聲。編茅草葢屋也。



音牢。編竹木為之。即磨之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