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e0074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唐-法藏 (master)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三


唐大薦福寺沙門法藏述


若依終教。地前留惑受分段身。於初地
中永斷一切煩惱使種。亦不分彼分別俱
生。於所知障中。又斷一分麁品正使。是故
地上受變易身至金剛位。餘義如下斷惑
中說。問若於地上不留煩惱。云何大悲同
事攝生。答若於地前及始教中。願智力劣故。
留煩惱助願受生。今此不爾。願智勝故
自在同生。問如說八地已還菩薩略有二
類。一悲增上。二智增上。悲增者。留惑受分段身故。智增者。伏惑受變易身故。此
義云何。答如此所說良恐未然。何者。若悲
增上其慧必劣。劣慧導悲悲應滯見。滯見
之悲豈名增上。縱悲智齊均。尚不名悲增
上。況以劣慧導悲而言增上。若智增上
其悲必劣。劣悲導智智應滯寂。滯寂之智
何名增上。以諸菩薩從初已來異凡小
故。悲智相導念念雙修。如車二輪。如鳥二翼。何得說彼有增減耶。當知由此始終二
教麁細異故。有二生死。非由悲智互增上
也。若言彼智增上者。有小乘習怖諸煩
惱故。永伏者。若於地前未證真如。可約
本習容有此類。以未純熟故。初地已上
行解純熟。同證同行同修同斷。如何得有如
是差別故起信論云。地上菩薩種性發心修
行皆無差別也。又此教中。地上變易寄位
[003-0492b]
不同有其四種等。亦如下指。若依頓教。一
切行位既不可說。所依身分亦準此知。廣如
大般若經那伽室利分說。若依圓教不說
變易。但分段身至於十地離垢定前。以至
彼位得普見肉眼故知是分段也。又如善
財等。以分段身窮於因位故也。問何故此
中不說變易。答如世界性等以上身分。甚極
微細出過諸天應同變易。但以此教不分
生死麁細之相。總就過患以為一際。至信
滿後頓翻彼際故不說也。餘準而知之。
第六斷惑分齊者。有云。若依小乘若依
三乘有二種義。一約位滅惑相。二寄惑
顯位相。初義者。若依始教具足三乘斷
惑差別。由此是其三乘教故。障有二種。謂
煩惱所知。先辨二乘斷煩惱障。於中有二。
先障名數後斷惑得果。初中煩惱有二。謂
分別俱生。總有十種。一貪二瞋三無明四慢
五疑六身見七邊見八邪見九見取十戒禁
取。於中四種唯分別起。謂疑.邪見.見取.戒
禁取。餘六通二種。五識得起初三。亦通分
別及俱生。由用意識中邪師等三因引故。
得有分別起也。意識具十種。四分別六通
二。末那唯四俱生。六中除瞋及邊見。以瞋
唯不善。此識有覆無記故。又以一類相續
緣第八識剎那剎那執我故無邊見。又以
後三見及疑籍三因生。此識無彼故不起
也。又由恒相續緣故。非第六所引不
同五識。是故唯四。其第八識總不起。唯是
異熟。無覆無記性故。此分別俱生皆通三界。
[003-0492c]
瞋唯欲界。以上二界煩惱。皆有覆無記性
故。其分別起者。欲界四諦各有十使。即為
四十。上二界除瞋諦別各有九。即有七十
二。并欲界合有一百一十二也。其俱生者
欲界具六。上二界除瞋各唯有五。合成
十六。通前分別總有一百二十八也。問何
故。前愚法小乘中。十使不通迷四諦。此中
即通耶。答此有二義。一以三乘中煩惱功力
漸漸寬廣故。障一切也。二又由迷等義
通一切境也。第二斷惑得果者。先斷分
別有其三人。一若從具縛入真見道。剎那
頓斷三界四諦分別煩惱得預流果。二若倍
離欲人。入真見道兼斷倍離欲。得一來果。
言倍離欲者。謂凡夫時欲界修惑九品之中。
伏斷前六故云倍離欲。入見道時即永
斷前所伏故。是以得彼果也。三若已離欲
人。入真見道兼斷九品得不還果。如瑜伽
說。入見道果者有其三種。隨其所應證三
果故。次斷俱生者。第六識俱生。九地各
有九品。又進修道人有其二種。一漸出離。
斷欲界九品中前六品盡得一來果。斷九
品盡得不還果。斷上二界盡得阿羅漢
果。二頓出離者。謂得初果已。即頓斷三
界。漸除九品即得阿羅漢果。更無餘果。
何者。以彼欲界九品修惑及上二界。總三種
九品各初一品。一時頓斷故云頓斷三界。
竪論九品一一別斷故云漸除也。若爾何
故有漸斷者。以於三界法不能頓緣故。
對法論云。頓出離者。謂入諦現觀已。依止
[003-0493a]
未至定發出世道。頓斷三界一切煩惱。品
品別斷唯立二果。謂預流果及阿羅漢果。
乃至廣引指端經等。如彼說。其末那煩惱行
相微細。前漸頓二人。皆與非想地惑一時頓
斷故。瑜伽云。末那相應任運煩惱。唯與非
想處共斷故。一時頓斷。非如餘惑漸次而
斷故也。問何故前愚法二乘無頓出離。此
中有耶。答為顯前劣故此超過。愚法二乘
無此勝智。顯彼教劣。方便漸引起彼勝欲。
令捨小從大故作此說。其論末那惑滅。
小乘無者唯準此知。此謂二乘斷煩惱障。
其所知障。諸趣寂者入無餘時一時皆斷。
唯此非擇滅也。其餘一切有斷不斷。慧解
脫人不斷。俱解脫人分有所斷。謂八解脫
障不染無知。修八勝解所對治故。如瑜伽
說。又諸解脫由所知障解脫所顯。由聲聞
及緣覺等於所知障心得解脫故。當知此
始教為引愚法漸向大故。安立此教。深勝
於彼。故所知障亦許分斷。然上所斷不同
愚法。以彼唯斷煩惱得故。此即不爾。斷
種子故直進菩薩斷惑者二障俱斷。又煩惱
障中。不同二乘約界分品。但於二障分
別起者地前伏現行。初地真見道時。一剎那
中頓斷彼種。其俱生中煩惱障。初地已去
自在能斷。留故不斷。何以故。潤生攝化故。
不墮二乘地故。為斷所知障故。為得大
菩提故。是故攝論云。由留惑至惑盡證佛
一切智。解云。惑盡者。是所知障盡。即由留
煩惱障起勝行故。得至此位證佛果
[003-0493b]
也。又梁攝論既云留種子。是故當知。煩
惱障種至金剛位。其所知障行相細故。正障
菩薩道。是故地地分斷。要至佛地方得總
盡。由此即說二障修惑俱至佛地故。對法
論云。又諸菩薩。於十地修道位中。唯修所
知障對治道。非斷煩惱障。得菩提時頓斷
煩惱障及所知障。頓成羅漢及如來故。其
末那俱生行相細故。亦同前至佛地盡也。
問其二障修惑諸識相應。地上現行有何同
異。答其煩惱障內第六識惑既盡。盡故留
彼。是故現種皆以智御用成勝行不起過
患。猶如毒蛇以呪力御不令死。不起過
患而成餘用。菩薩善巧留惑亦爾。故攝論
云。如毒呪所害等。是故當知。於彼煩惱或
現或種皆得自在。其第七識煩惱性非潤
生故非所留。行相細故。七地已還有時暫
現。以觀智有間故。其所知障皆後地惑於
前地起。或現或種以地地分斷故。問若爾
何故。有處說七地已還起有漏心等耶。答
若約第六識中煩惱障為有漏者。彼既留
惑故。即似有漏。若約所知障為有漏。即
實有漏。此二通十地。若末那煩惱即實有漏。
至於七地有無不定。以有時暫起有漏心
故。餘義準知。又此教中惑滅智起分齊者。
惑種在滅相時。智即在生相同時相返。
如昂即低低即昂等。廣如對法論說。又此
障法。以依識無性故。即空無分別。是其障
義。如維摩經云。五受陰洞達空無所起。是
苦義。今此障義亦準彼知之。若依終教。諸
[003-0493c]
聲聞於煩惱障尚不能斷。但能折伏。何況
能斷所知障。故彌勒所問經論云。一切聲
聞辟支佛人。不能如實修四無量。不能
究竟斷諸煩惱。但能折伏一切煩惱等。楞
伽經文亦如上說。問此說何故與前教不
同耶。答彼為引二乘故。未深說故。是故以
上就下說煩惱障同彼二乘至佛地智方盡。又以下同上。亦許二乘全斷惑障分斷
所知障。今此就實。以愚法二乘無廣大心
故。不究竟斷煩惱障。又亦可。前約三乘中
聲聞。此中約愚法故不同也。其菩薩人。於
二障中不分俱生及分別。但有正使及習
氣。地前伏使現。初地斷使種。地上除習氣。
佛地究竟清淨。然彼地前三賢位中。初既
不墮二乘地中。於煩惱障自在能斷。留
故不斷。為除所知障等故。是故梁攝論
云。十解已去得出世淨心。又云。十解心
已上名聖人。不墮二乘地故。仁王經云。
地前得人空而不取證等。又起信論得少
分見法身作八相等皆此義也。以此菩薩
唯怖智障故。修唯識真如等觀。伏斷波
障。然於煩惱障非但不怖不修對治。亦
乃故留助成勝行。初地已上斷於所知障
一分麁故。於煩惱障不復更留。是故二障
[003-0494a]
不分見修。至初地時正使俱盡。故彌勒所
問經論云。問曰。若聲聞人先斷見道所斷
煩惱。然後漸斷修道煩惱。何故菩薩不同
聲聞。答曰。菩薩之人無量世來。為諸眾生
作利益事。後見真如甘露法界。觀彼一切
諸眾生身。而實不異我所求處。是故菩薩見
修道中。一切煩惱能障利益眾生行故。即見
道中一切俱斷。此文為證。其末那煩惱。亦初
地斷麁後除殘習。故無性攝論云。轉染污
末那得平等性智。初現觀時先已證得。修道
位中轉復清淨。解云。轉淨者除習氣也。以
正使先斷故。後但云轉淨更不云斷也。若
云此是入真見道時暫伏不起非正斷
者。即不得言轉復清淨。以總未斷何名轉
淨。若依始教容如彼說。是故當知此教地
上但除習氣故。寶性論云。不淨者。一切凡
夫有煩惱障故。有垢者。以諸聲聞辟支佛
等有智障故。有點者。以諸菩薩摩訶薩等。
依被二種習氣障故。解云。論釋云地上。
名摩訶薩。故知但有習氣障也。此中習氣
從斷正使種子。無間方有習氣。何以故。未
斷已前無微薄故。種斷無間方有微薄故。
論說名無間生習氣。問云何地上煩惱使盡。
而得不墮二乘地耶。答智力勝故。智障正
使亦已斷除故。如始教小乘頓出利人斷
欲界惑六品盡時。上二界六品亦同斷盡
故。猶尚不得彼一來果。況此菩薩道力殊
勝。又況已斷智障使故。若地前及始教容
有彼失此中無也。又此教中正斷惑時智
[003-0494b]
起惑滅。非初非中後。前中後取故。云何滅。
如虛空本來清淨。如是滅。廣如十地論說。
又此教中煩惱等法。皆是真如隨緣所作。是
故不異真如。是煩惱義。如起信論說。又經
云。一切法即如如等。煩惱準此。是故當知。
與前諸教施設不同。宜應知之。


第二明寄惑顯位者。諸聖教說。略有一
十八門。一寄二障以顯二位。謂分惑智二
障。以顯比證二位故。梁攝論云。地前漸除
煩惱障。地上漸除智障。又云。十解已去得
出世淨心。又云。地前雖得人無我。以法無
我未淨故。人無我亦不清淨。又云。其人我
執前十解中已除。今唯滅法我執。又仁王經
云。習種性已入生空位。得聖人性故。本業
經起信論亦同此說。二寄皮等三惑顯三僧
祇故。梁攝論云。初僧祇斷皮煩惱。第二僧
祇斷肉煩惱。第三僧祇斷心煩惱。三以
此三惑。寄顯地地三心不同。如梁攝論三
十三僧祇中說。地地之中入心除皮。住心除
肉。出心除心等。四以二障麁細。寄顯三
位。如地持論云。二障三處通。謂地前地上
及佛地。五以染心麁細。寄於三位以顯三
身。如金光明經說。依諸伏道起事心盡得
顯化身。依法斷道依根本心盡得顯應身。
依勝拔道根本心盡得顯法身。有人解云。
伏道是地前起事心此是第六識。法斷道
是地上。依根本心是末那。以依緣賴耶識
本心故。勝拔道是金剛位。根本心是賴耶
識。六寄於三障直顯三身。故彼經云。煩惱
[003-0494c]
障清淨能顯應身。業障清淨能顯化身。智
障清淨能顯法身。七以迷三無性所起煩
惱寄顯三身。故彼經云。一切凡夫為三相
故。有縛有障遠離三身不至三身。何者
為三。一者思惟分別相。二者依他起相。三者
成就相。如是三相不能解故。不能滅故。不
能淨故。是故不得至三身。如是三相能解
能滅能淨。是故諸佛至於三身。解云。能解
者是所執性。但應知解故。能滅者染分依他
起性。應斷滅故。能淨者在纏真如修令淨
故。八寄四障以顯四位。此有二義。一約正
使寄顯地前四位四行四因四報。何者為四。一謂以闡提不信障使滅已。翻顯十信之
位成信樂大乘行為淨德因及鐵輪王報。
二以外道執我障。寄以翻顯十解位成般
若行。為我德因銅輪王報。三聲聞畏苦障。
寄顯十行位成破虛空定器三昧行為樂
德因銀輪王報。四獨覺捨大悲障。寄顯十迴
向位成大悲行為常德因金輪王報。又翻
前四障。所得四行即為佛子四義。翻初障
成信樂大乘種子為因。即如父也。二般若
為緣。即如母也。三顯破虛空定離小乘執
令法身堅固。如胎也。四大悲益生。如乳母。
具此四緣故。得從地前生在初地已上
諸佛家故名佛子也。又此四種和合。如車
輪能運能轉至解脫處。如聖王輪備有四
事。謂轂輞輻軸。如其次第四義應知。第
二以四障習寄顯地上四位四定四德四
報。一初二三地滅闡提不信習。即顯此一位
[003-0495a]
相同世間。又得大乘光明三昧成於淨德。
除因緣生死變易報。二四五六地滅外道我
執習。顯此一位相同二乘。得集福德王三
昧成於我德。除方便生死。三七八九地滅
聲聞畏苦習。顯此一位相同大乘。得賢護
三昧成於樂德。除有有生死。四十地至佛
地已還。滅獨覺捨大悲習。顯此一位因圓
果滿。得首楞嚴三昧成於常德。無有生死。
四德圓故。生死永盡故。云無有也。此上義
廣如無上依經.本業經.佛性論.寶性論.梁
攝論等說。又此四中。初二通二障。後二唯
智障。正使地前除。習氣地上淨。此文亦誠
證也。九於十地中為別相故。三地終心已
來。斷二障修惑正使皆盡。四地已去但有
微習。何以故。前三地相同世間。四地已
去是出世故。是故十地經三地末文云。一切
欲縛轉復微薄。一切色縛轉復微薄。一切有
縛轉復微薄。一切無明縛轉復微薄。諸見縛
者先已除斷。地論釋云。一切欲縛轉微薄
等者。斷一切修道欲色無色所有煩惱及彼
因。同無明習氣。皆悉微薄遠離故。諸見縛者。
於初地見道已斷故。解云。及彼因者煩惱
障種子也。無明習氣者所知障種子也。以二
障種子同時遠離故云同也。是故當知。二
障修惑正使種子此地皆盡。上來多分約終
教說。十又於十地。別相中。寄顯世間三
乘菩薩三位別故。仁王經說。前之三地斷三
界中色煩惱。四五六地斷三界中心煩惱。七
八九地斷三界中色習煩惱。第十地及佛
地斷三界中心習煩惱。解云。以三地終位
[003-0495b]
得上界定。極至四空定離下地色故云
斷色惑也。以四地已去得二乘無漏出世
間位故。於世間色心俱盡故。七地已去是
菩薩位。漸細於前故。寄滅於色心習氣。以
顯彼位也。十一於此菩薩位中。為顯自在
及未自在二位別故。七地已還寄滅三界色
心煩惱及彼果報。八地已去寄滅色心二
習無明故。本業經云。七地已還滅三界色
心二習果報。滅無遺餘。八地色習無明盡。九
地心習無明已滅除。十地二習無明滅盡。十
二依三無性論。寄滅二性以顯見修二位
差別。故彼論云。由見道故分別性即無。故
言不得。由修道故。依他性即滅。故言不
見。十三依雜集論等。以分別俱生二種煩
惱。寄顯見修二位差別。何以得知但是寄
位非實斷者。如分別我見籍三緣生。謂邪
師邪教及邪思惟。妄計即蘊離蘊等我。如佛
弟子雖居凡位。然依正師正教正思惟故。
非直不起即蘊等執。亦乃願樂於無我性。
此人豈斷已非入見道邪。若言雖無現
行然有種故非入見者。既無現行即應
入資糧加行。義既不爾。是故當知。為顯
見道無我理故。寄彼橫計顛倒麁惑。反以
顯之。又以任運所起煩惱細難斷故。翻顯
修位漸增差別。如實義者。但一煩惱有麁有
細。見位斷麁修位斷細。如末那煩惱。通二
位斷之。如無相論云。第二執識及相應法。
至羅漢位究竟滅盡。若見諦內煩惱識及
心法。得出世道十六心時。畢竟斷滅。餘殘
未盡但屬思惟。是名第二識。無性攝論亦
[003-0495c]
同此說。如上所引。故得知也。十四於分別
惑所籍三緣。寄顯地前三賢位別。謂十解等
除邪師等。如次應知。此約直進說。又以
邪師邪教所起。寄資糧位伏。以行相麁故。
邪思惟所起寄加行位伏。以行相細故。此
約迴心二乘。說。十五於俱生內六七識惑。
七地已來寄有現行。八地已去永伏不起。
此為寄顯入觀有間無間位異故。作此
說。十六又以六識煩惱寄至四地。末那煩
惱寄至七地。八地已去唯有所知障。此亦
為顯世間二乘菩薩位故。作此說也。
十七為顯十地至佛地差別故。以十一
無明返寄顯之。十八為顯地地真俗二智。
故。以二十二無明寄以顯之。如深密經云。
由此二十二種愚癡品及十一麁重。安立諸
地故。既云安立。故知寄顯也。此諸義廣如
瑜伽.對法.唯識攝論等說。上來多分約始
教說。已上諸門並是阿含門。寄惑反顯
位相差別。何以故。為護十地故。為令眾生
於十地中離慢執故。位相甚深極難了知。
寄惑顯位生淨信故。餘義準思可見。若依
頓教。一切煩惱本來自離。不可說斷及與
不斷。如法界體性經云。佛告文殊師利。汝
云何教諸善男子發菩提心。文殊言。我教
發我見心。何以故。我見除即是菩提故。
此文證之準知。若依圓教。一切煩惱不可
說其體性。但約其用即甚深廣大。以所障
法一即一切具足主伴等故。彼能障惑亦如
是也。是故不分使習種現。但如法界一得
一切得故。是故煩惱亦一斷一切斷也。故
[003-0496a]
普賢品明一障一切障。小相品明一斷一切
斷者。是此義也。又此斷惑分齊。準上下經
文有四種。一約證。謂十地中斷。二約位。謂
十住已去斷。三約行。謂十信終心斷。四約
實。謂無可斷。以本來清淨故。廣如經說。
又前三乘等諸門斷惑。若一障一切障。一斷
一切斷。即入此非。若隨門前後。是三乘等。
此約別教言。若約攝方便。前諸教所明並
入此中。以是此方便故。及所流所目故。餘
義準之。斷惑門竟。第七二乘迴心者。有六
種說。一或一切二乘皆無迴心。以更無餘
求故。如小乘中說。二或一切二乘皆迴心。
以悉有佛性力為內熏因故。如來大悲力
外緣不捨故。根本無明猶未盡故。小乘涅槃
不究竟故。是故一切無不迴心向大菩提
也。此約終教說。問如瑜伽顯揚論說諸識
成熟及不成熟中四句內聲聞獨覺入無
餘依涅槃者。阿賴耶識及諸轉識俱不成
熟。既本識轉識皆滅無餘。後生心以何為
因。無因而生果不應理故。答彼論依始
教門。引小乘故。所立賴耶行相麁顯。不從
真起。故說有滅。又為順小乘故亦許彼
涅槃非不究竟。故說入已不復起也。今
約終教中就實而說。既以根本無明熏如
來藏成梨耶識。彼二乘人。於此二法既俱
未斷證。何因得滅阿賴耶識。又由於彼
無斷證故。所得涅槃豈為究竟。化城同喻
應便有失。又由上四因故得生心也。問
如生心迴向時分齊云何。答由根不等故
[003-0496b]
去有遲疾。遲者經劫乃起故。楞伽云。味
著三昧樂。安住無漏界。無有究竟趣。亦復
不退還。得諸三昧身。乃至劫不覺。譬如昏
醉人酒消然後覺。彼覺法亦然。得佛無上身。
解云。此文但總相說。若差別說者。隨其利
鈍各別經時皆到阿耨菩提心位。如涅槃
經云。須陀洹人亦復不定故。經八萬劫即
能得到阿耨菩提心。乃至云。獨覺經十千
劫。得到阿耨菩提之心。解云。此明最鈍須
陀洹人受七生已方入涅槃滅心心法。如
入滅定。復經八萬劫乃得生心。受佛教
化即發菩提心。若於一身得第二果受
二生已即入涅槃。經六萬劫即能發心。若
於一身得第三果不還欲界即入涅槃。經
四萬劫即得發心。若於一身得阿羅漢
即現入滅定。經二萬劫即能發心。若獨覺
根利經一萬劫便能發心。此五人發心之時。
即入十信菩薩位。方名發阿耨菩提心。又
有義。前五人從凡得小果入涅槃後起迴
心修十信行。信滿心已堪入十住初發心
住已來。隨根利鈍各經彼劫。未必一向
在涅槃中經爾許劫也。如直往人既經一
萬劫修行滿足堪能發心。彼獨覺人根最
利故。亦似直往人經一萬劫。餘四鈍根。又
差別故時多別也。上來明遲者。若極疾者
如法華經云。我滅度後復有弟子。不聞是
經不知不覺菩薩所行。自於所得功德。
生滅度想當入涅槃。我於餘國作佛更
有異名。是人雖生滅度之想入於涅槃。而
[003-0496c]
於彼土求佛智慧得聞此經。唯以佛乘
而得滅度。更無餘乘。除諸如來方便說法。
此上並約終教說。三或一切二乘亦迴亦
不迴。謂決定種性者趣寂不迴。不定種性
者並迴向大。如瑜伽聲聞決擇中說。此約
始教引二乘說。四或非迴非不迴。以離
相故。如文殊般若等說。此終頓教說。五或
合具前四說。以是大法方便故。此約一
乘攝方便說。六或俱絕前五。此有二種。一
一切二乘悉無所迴。以望一乘皆即空無
可迴也。如經中如聾如盲者是。二一切二
乘等並已迴竟。更不復迴。如經中以普賢
眼見一切眾生皆已究竟者是。此並約一
乘別教說。問如一乘攝方便中迴心。與三
乘中迴心所得法門分齊云何。答若三乘中
迴心即入十信已去。順行菩提心及大悲
等法門。次第而去。若一乘中如下文。舍利弗
及因陀羅慧比丘等六千人。於文殊師利邊。
迴心即得十大法門及十眼十耳等境界。義
當即是解行身遍於五位法也。餘義如別
處說。第八佛果義相者於中有二。先明常
無常義。後明相好差別。前中若小乘佛果唯
是無常。以不說本性功德故。如佛性論云。
小乘以無性德佛性。但有修德也。若三
乘始教法身是常。以自性故。亦無常。以離
不離故。修生功德是無常。以從因緣生故。
是有為無漏故。亦得是常。以無間斷故。相
續起故。莊嚴論云。自性無間相續三。佛俱常
住等。若依終教有二義。先別明後總說。別
[003-0497a]
中修生功德是無常。以修生故。亦即是常。
一得已後同真如故。何以故。本從真流故。
無明已盡還歸真體故。梁攝論云。無不從
此法身流。無不還證此法身等。寶信論
起信論等盛立此義。如彼應知。又智論云。
薩婆若不與三世合。何以故。過去世等是
虛妄是生滅。薩婆若是實法。非生滅故。
解云。薩婆若此云一切智。即知佛地圓智
同真如故。非生滅也。又攝論云。猶如虛空
遍滿一切色際無生住滅變異等。如來智
亦爾。遍一切所知無倒無變異等。是故當
知。非直無間斷故以為常。亦即同真如
不變異常也。法身是常。以隨緣時不變自
性故。亦是無常。以隨染緣赴機故。何以
故。以諸功德既並同是真。是故起用唯是
真作故。起信論中。釋報化二身唯屬真
如用大攝。又論云。眾生心淨法身影現等。
又云。復次本覺隨染分別生二種相。與彼本
覺不相捨離。謂一者智淨相。二者不思議業
相。乃至廣說等。二總說者。由此法身隨緣
義故。是故功德差別得成。由不變義故。是
故功德無不即真。如舉體隨緣全相不變。
二義鎔融無障礙故。是故佛果即常即無常。
具足四句或非四句。隨義應知。問若爾
何故得說非一非異耶。答若始教中。以
真如遍故智證真如故非異也。有為無為不
同故非一也。若終教中。功德有二義。一緣起
現前義。以三無數劫功德不虛故。二無自
性義。以離真如無自體故。此中初義與法
[003-0497b]
身隨緣。後義與法身不變。是非異門。以舉
體全收故。又此初義與不變。後義與隨緣。
是非一門。以義差別故。是即不動非異。明
非一也。思之可見。若依頓教。以相盡離
念故。唯一實性身。平等平等不可說有
功德差別。亦不可說常與無常。若寄言顯
者。如經云。吾今此身即是法身。又經云。一
切諸佛身唯是一法身等。如是準之。若依
圓教。佛果常等義有三說。一約用。佛果既
通三世間等一切法。是故具有常等四句。二
約德。佛果即具四義。謂一修生。二本有。三
本有修生。四修生本有。圓融無礙備無邊德。
是故亦通常等四句。上二句義思之可見。
三約體亦通四句。謂此經中以不說為顯
故是常。與阿含相應故是無常。二義無礙故
俱有。隨緣起際故俱非。此上三義。若體即
俱體。乃至用即俱用。以體攝無礙故。皆有
常等無礙思之。二明相好差別者。若依
小乘。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是實法也。若三
乘中。或亦但說三十二相八十種好。是化身
之相。仍即空是相義。如金剛般若經對法論
等說。此約始教引小乘說也。或約報身
說八萬四千相。並是實德。此約直進及終教
等說。問何故智論等。於此化身辯金鏘馬
麥等往業所致。三十二相等亦各出因耶。
答為引二乘因下而說。現業果不亡故。
聖道斷惑非滅報故。如羅漢飱沙。金鏘
等亦爾。小乘以為實。始教即空說。以是方
便故。如大乘方便經說。其相好出因有二
[003-0497c]
義。一亦是方便為引二乘。即於此身示
勝因果。以實報身非彼所見故。二此等亦
即是實報相。垂在化中顯示現故。得出因
也。問何故攝論中說三十二相等。入法身功
德攝耶。答此亦有二義。一為迴二乘方
便漸說。真實法身恐彼難信故。以此功德
說為法身令易信受。以觀見故。二彼以
功德為法身故。攝在彼中也。此上並約
始教說。又三十二相等。即無生無性故。亦
即是真如法身。此約終教說。若依一乘。有
十蓮華藏世界海微塵數相。彼二相皆遍法
界。業用亦爾。所以說十者。欲顯無盡故。
如相海品說。又觀佛三昧經中。約此三乘
宗。分佛相好以為三段。故彼經云。略中略
者。我今為此時會大眾及淨飯王。略說相
好。佛生人間示同人事。同人相故說三
十二相。勝諸天故說八十種好。為諸菩
薩說八萬四千諸妙相好。佛實相好。我初成
道摩伽陀國寂滅道場。為普賢賢首等諸大
菩薩。於雜華經已廣分別。解云。此中三十
二相等。當略中之略。為人天二乘等。即當
初也。八萬四千等。義當但是略。為三乘菩
薩等。當次也。佛實相好如雜華說者。義當
廣說。即是指此華嚴相海品說。是一乘別
教相。即當終也。以雜華即是華嚴故。餘義
可知。第九明攝化分齊者。若依小乘中。唯
此娑婆雜穢處。是佛報土。於中此閻浮提是
報佛所依。餘百億等是化境分齊也。若三乘
中。法性土及自受用土。今此不說。其釋迦佛
[003-0498a]
隨他受用實報淨土。或有說在摩醯首羅
天化身充滿百億閻浮提是所化分齊。如
梵網經及對法論等說。當知此約始教說。
何以故。為二乘教以釋迦身為實報。今即
翻彼顯其是化故。於彼天別立實報。又
恐二乘不信界外有實淨土故。寄界內最
勝處說。其化身但充滿百億等。亦順彼說
也。或有說釋迦佛報土在三界外。如涅
槃經云。西方去此三十二恒河沙佛土。有世
界名無勝。是釋迦佛實報淨土。此約終教
說。以不隨下說故。為顯娑婆唯是化故。
是故當知。色頂之身亦非實報。或說化境
非但百億。如大智論中。以三千大千世界
為一數。數至恒河沙。為一世界性。又數
此至恒河沙。為一世界海。數此又至無
量恒河沙。為一世界種。數此又至無量
十方恒河沙。為一佛世界所化分齊也。此
亦約終教說。以攝化漸廣於前故。又唯
約須彌山世界說。以居此界故。未說樹
形等世界。故。非一乘也。或說釋迦報土在
靈鷲山。如法華云。我常在靈山等。法華
論主釋為報身菩提也。當知此約一乘同
教說。何以故。以法華中亦顯一乘故。其
處隨教即染歸淨故。說法華處即為實也。
如菩提樹下說華嚴處即為蓮華藏十佛境
界。法華亦爾。漸同此故是同教也。然未說
彼處即為十華藏及因陀羅等故非別教
也。或有說此釋迦身。即為實報受用之身。
如佛地經初說。此釋迦佛即具二十一種實
[003-0498b]
報功德。彼論釋為受用身也。此亦約同教
說。何以故。此釋迦佛。若三乘中但為化身。
若別教一乘。以為究竟十佛之身。今此方便
勸彼三乘。顯釋迦身非但是化。恐難信受
故。彼經中。為約說佛果深功德處。明佛身
隨教即權歸實。說為報身。即方便顯說華
嚴一乘法時此釋迦身亦隨彼教即究竟
十佛法界身也。是故以彼為同教攝也。或
有說此釋迦身即是法身。如經云。吾今此
身即是法身。此約頓教寄言而說。以相
盡離念故。若別教一乘此釋迦牟尼身。非
但三身亦即是十身。以顯無盡。然彼十佛境
界所依有二。一國土海圓融自在。當不可
說。若寄法顯示。如第二會初說。二世界海
有三類。一蓮華藏莊嚴世界海。具足主伴
通因陀羅等。當是十佛等境界。二於三千
界外。有十重世界海。一世界性。二世界海。
三世界輪。四世界圓滿。五世界分別。六世界
旋。七世界轉。八世界蓮華。九世界須彌。十世
界相。此等當是萬子已上輪王境界。三無量
離類世界皆遍法界。如一類須彌樓山世
界數量邊畔。即盡虛空遍法界。又如一類
樹形世界。乃至一切眾生形等。悉亦如是
皆遍法界互不相礙。此上三位並是一盧
舍那十身攝化之處。仍此三位本末圓融相
收無礙。何以故。隨一世界即約麁細有
此三故。當知與三乘全別不同也。第十佛
身開合者有二。先義後數。義中先約法身。
或唯真境界為法身。如佛地論五種法攝
[003-0498c]
大覺地。清淨法界攝法身。四智攝餘身。此
約始教說。或唯妙智為法身。以本覺智故。
修智同本覺故。如攝論無垢無罣礙智為
法身。金光明中四智攝三身。以鏡智攝法
身故。或鏡智合為法身。以境智相如故。
如梁攝論云。唯如如及如如智獨存名為法
身。此上二句約終教說。或境智俱泯為法
身。如經云。如來法身非心非境。此約頓
教說。或合具前四句。以具德故。或俱絕
前五。以圓融無礙故。此二句如性起品說。
此約一乘辯。次別約釋迦身明者。此釋
迦身。或是化非法報。如始教說。或有是
報非法化。如同教一乘及小乘說。但深淺為
異也。或是法非報化。如頓教說。或亦法亦
報化。總如三乘等說。或非法非報化。如
別教一乘。是十佛故也。數開合者或立一佛。
謂一實性佛也。此約頓教。或立二佛。此有
三種。一生身化身。此約小乘說。二生身法
身。謂他受用與化身合名生身。自受用身
與法身合名法身。如佛地論說。此約始教
說。三自性法身應化法身。如本業經說。此
約終教說。或立三身佛。如常所說。此通
始終二教說。或立四佛此有三種。一於
三身中受用身內分自他二身故有四。如
佛地論說。此約始教。二於三身外別立自
性身。為明法身是恒沙功德法故。是故梁
攝論云。自性身與法身作依止故。三亦於
報身內福智分二故有四。如楞伽經云。一
應化佛。二功德佛。三智慧佛。四如如佛。此
[003-0499a]
約終教說。或立十佛以顯無盡。如離世間
品說。此約一乘圓教說也。
華嚴一乘教義分齊章卷第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