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29 法華經玄贊決擇記-唐-崇俊 (master)



法華玄贊決擇記卷第二
抗州天竺寺沙門 崇俊 撰
楊州禪智寺釋 法清 集疏


疏第二明經宗旨者。宗主也。尊也。崇也。旨趣也。此經
所奉。意尊何法。而為宗旨。然以一乘等宗。捨權就實
為旨。釋中先通明教宗。後別彰此宗。就前中。先敘古。
後述今。


疏此方先德第四宗也者。敘古釋也。五聚法者。謂
色心心所不相應無為。聚謂聚集。色心等法。名聚在
一處。或云。五聚者。即五蘊也。以蘊是積集義故。今此
不然。且五蘊者。不堪無為。以此宗中。且執無為。為其
實有。故色心等五聚。義將為勝。


疏且古經論何宗者。下述今中。初問。後釋。此初也。
然今問云。據斯經論。於前曰宗。復是何攝。意明古人。
立前曰宗。不攝此等。舍利弗阿毗曇者。即是論名。梵
網六十二見經。簡大乘梵網經也。
[002-0147b]


疏然文殊問經二十二宗者。下釋中。先引大小教
文。後正立宗義。此初也。然小乘二十部。文殊問經云。
有二十部。云何分別部。云何根本部。佛言根本二部。
一摩訶僧祇。老少同會。共集律故。二名體毗履部。老
宿共集。此律一百年後。此二部起。於二百歲中。僧祇
出七部。一名執一切語言。二出世間語言。三高物棃
柯。是律主姓。四多聞智故。五只底柯。六東山。七北山。
此三所居。此七從僧祇。展轉相生。非一時俱從僧祇
出。於百歲中。從體毗履。出十一部。一一切語言。二雪
山。律主居之。三名犢子。是姓。四名法勝。五名賢胄。此
二是名。六一切所貴。為人重故。七芿山。是處。八大不
可棄。律主初生。母棄於井。又追尋之。雖墮不死。九法
護。名也。十迦藥毗。姓。十一修妬路。執此義故。此十一
且展轉生。合二十部。偈云。摩訶僧祇部。分別出有七。
體毗履十一。是謂二十部。十八部及本二。悉從大乘
出。無是亦無非。我說未來起。以疏指文。殊恐不委所
由。故引之爾。然宗輪說。如是傳聞。佛薄伽梵。般涅槃
後。百有餘年。云聖時淹。如日久沒。摩竭陀國俱蘇城。
王號無憂。統攝瞻部。惑一白蓋。化給人神。是時佛法
大眾初破。謂因四眾共議大天五事不同。分為兩部。
一大眾。二上座。乃至布薩時。竟夜鬪諍紛紜。城中士
庶。乃至國王。來自和諍。僻用律文。行籌滅諍。用多人
語。賢聖眾中。耆年雖多。與僧數少。大天明內。耆年雖
少。而眾數多。遂分二部。一上座部。二大眾部。然初結
[002-0147c]
集。界內界外。巳分兩部。至此大天時。因諍而分。論云。
後即於此二百年。大眾部中。流出三部。一一說部。此
部執世出世法。皆無實體。同一假名。二說出世部。此
執世間從顛倒起。但有假名。出世非倒。皆是真實。三
鷄胤部。上古有仙。染鷄生子。是此之族也。次第二百
年。大眾部中。復出一部。名多聞部。真諦云。佛在世時。
有一羅漢。名祠皮衣。昔作仙人。披衣以祠天故。後出
家巳。隨佛說法。皆能誦持。佛未涅槃。遂住雪山坐禪。
不覺佛巳涅槃。至佛滅後第二百年。從雪山出。見大
眾部所弘義淺。其甚驚恠。更為具足。誦出淺義。及以
深義。深義中有大眾乘義。次第二百年。更出一部。名
說假部。慈恩云。世出世法。皆通假名及以真實。不同
一說說出世。次二百年滿。有一出家外道。捨邪歸正。
亦名大天。大眾部中。出家受具。多聞精進。居制多山。
與僧重詳五事。因茲乖諍。分為三部。一制多山。制多
翻為靈廟。佛於一世。初生。成道。轉法輪。涅槃四處。皆
有靈廟供養。此山即靈廟處也。二西山住。三北山住。
即制多山。西山北山也。其上座部。經爾許時。一味和
合。三百年初。有少乖諍。分為兩部。一說一切有。亦名
說因部。二即本上座部。轉名雪山部。言一切有者。有
有二種。一有為三世實有。二無為離世實有。言雪山
者。上座從眾為說因所依。轉入雪山。又云。既為他依。
師宗微弱。乍似雪風。次於三百年。從說一切有。流出
一部。名犢子部。此上古有仙。染犢生子。此之種也。次
[002-0148a]
於三百年。從犢子流出四部。一法上部。有法可上。故
以名焉。二賢胄部。孟部主賢。徒眾是胄。胃苗族故。三
正量部。刊正邪謬。四密林山部。山有密林。林主居之。
次於三百年。從說一切有部。復出一部。名化地。部主
昔日曾作國王。化雪霑地上。後捨出家。從本為名。次
於三百年。從化地部。流出一部。名法藏部。自稱我習
採菽氏師。或名法密。慈恩云。是部主名也。三百年末。
從說一切有。出一部。名飲光。亦名善歲部。梵云迦葉
波。此翻飲光。上古有仙。身光極盛。飲蔽餘暉。是此之
𧜟。又云。亦是部主。身光飲飲光也。至四百年初。從一
切有。復出一部。名經量部。亦名說轉部。自稱我以慶
喜為師。立義依經。故執有種子。墮在相續。轉至後世。
故名說轉。名修妬路。即契經也。大乘二者。勝義此空
應理圓實。或云有相無相。前義為勝。


疏今依文別教有八者。下立宗義。先明宗義。後義
引文判釋。前中。初總。次別。後結。此初也。


疏教但有三假實者。別說也。雖多說有等者。攝云。
意說依圓二性名有。不說遍計亦是有收。故不違空。
雖多空說等者。是說遍計是空。不說依圓亦是空攝。
故不違有。現通假實者。過去未來一向無體。若現在
法在蘊門。稱義積聚。名之為實。若麤若細。皆有積聚
之義。乃至極取亦有聚義。猶如粟麥。各在一處。如中
邊論。非一及總略是蘊義。應知。若在處界門。名之為
假。是依積聚。及緣積聚。要集多法。方成依緣。名之為
[002-0148b]
假。勝義皆空者。即龍猛菩薩。下至清辨論師。無相教
說。勝義一切皆空。世俗是有。掌珍頌云。真性有為空。
如幻緣生故。無為無有實。不起似空華。乃至不立三
性唯識等。應理圓實者。即慈氏如來。乃至護法菩薩。
依深密等。顯了言教。說勝義諦非空。辨中邊論。慈尊
頌曰。虗妄分別有。於此二部無。此中唯有空。於彼亦
有此。故說一切法。非空非不空。有無及有故。是則契
中道。然三性中。遍計性無。依圓是有。成實論義當第
四宗者。為此論。若其大乘。不同攝大乘等。若判入小
乘。復破雜心等論。古來大德。於此二宗。豈分大少。今
時類例。故此明之。


疏雖至外義莫過此八者。此結也。攝云。問七八兩
宗。義顯可悉。餘之六種。智二十部各攝幾耶。答初宗
攝六。謂犢子法上賢胄正量密林經量等部。第二攝
四。復一切有多聞雪山飲光等部。第三攝七。復大眾
鷄胤制多西山北山化地法藏等部。餘三如名各攝
自部。攝其等者。自部之中。本末有失。故等等之。前三
其等。文意可悉。問四阿含等。六宗之中。各是何攝。答
阿含即是第三宗攝。收帝論第二法有宗攝。毗曇梵
網。入第一宗。四分亦第三宗義。思屬可悉。故不繁言。


疏華嚴云之教者。下引文釋中。初引文。後此經亦
當下。屬當收攝。無量義經等者。並明涅槃體。不生滅
者。顯離因緣。不去不來者。顯離三世。無此先彼者。顯
一義也。無傳無失者。顯常義也。一切無相者。顯自體
[002-0148c]
也。半滿二教。滿宗所收者。攝云。問莊嚴遠塵。即是小
果。被彼何非半教所收。答經唯被小。名為半教。今既
不爾。故非半教。若爾。亦應有作不攝。答通明小義。何
非有作。餘義如下當說。


疏雖知當廣分別者。別段此經宗旨也。攝釋廣敘
諸師。立此經宗。既巳辨非。故今說。有人於此因談教
體。今亦不論。至一乘章。當知自委。


疏第三解經下得名者。於中先解經名。後解下目。解
經名中。初翻名解義。後正釋得名。然此經中下是。藏
云。然經部類多種不同。略為七別。一一會之經。同為
一部。如十地等經。二多會共為一部。如華嚴之類。三
經之初分。而為一部。如六卷泥洹。四具足二分。以為
一部。如大般涅槃。五略本以為一部。如小品經等。六
廣本以為一部。如大下之流。七一下以為一部。如觀
世音之例。今此法華。於七種中。是具足本。若依梵文。
法華是略說。有六十偈。


疏梵本無別白字者。攝云。奔荼者。義當白華。梵題之
中。不別言白。問若據梵本。但奔荼利迦。亦無別蓮字。
何但乃無別白耶。答今釋不然。梵本四種蓮華。即當
此。問四色之華。於中合彼。更無別翻。即呼奔荼利迦。
為白蓮華。有云。如此方言。雪色即表白也。此經下有
七白。一蓮華。二光。三白牛。四疊。五拂。六玅音乘白蓮
華。白銀為葉。七普賢白象。故西域傳。佛說餘經時。現
紫磨金色。靈山說法華時。變為白銀色。有所表也。問
[002-0149a]
薩字既通正玅。何故。羅什法護取義不同。答攝云。隨
取皆得。薩言既含正玅兩義。譯主隨意。取以標名。不
可於中強定優劣。問智度論云。陸生中須曼華為第
一。水生中青蓮為最上。今者何故。取下白華。喻上玅
法。答青華形相乃玅。喻如來之眼。白華眾色為勝故。
以碎其於斯經。欲顯於此經義明白。故諸法本故。


疏然此經中名為法華者。下正釋得名中。先辨義。
後斷料簡。前中三解。初以行果。次以教理。後約四法。
此初義也。多依因果等者。正取因果。名為法華。理智
者。即涅槃菩提。因果之中。皆有理智。與辨中邊等者。
攝云。此遮伏難。難一乘體。即是無上乘。中邊論中。無
上乘者。境行果三。而為其體。何故。今此唯四行果。故
會意云。三種無上。即行境果。今雖行果。義亦攝境。故
不違也。恐有未明。今更略辨。三無上者。謂正行所緣。
及以修證。且正行無上。是一乘行。彼證無上。是一乘
果。合此二種。即所緣無上。所緣者。即境也。能詮之教
名權等者。攝云。法性離言。由佛愍生。於後得智。方便
施說能詮之教。為有情說。故但能詮皆權方便。此釋
不取教為一乘之所以也。


疏若依論解者。下第二以教理二。為法華義。文相易
見。


疏總攬諸文玅法蓮華者。下第三義中。初彰四法。
後喻顯明。然即法藉喻明下是。上來三乘等者。攝云。
此斷身手有力文。所以然者。在所燒門。未出宅故。出
[002-0149b]
宅巳後。名離分段。自在不繫。方與車名。


疏無所依等者。有云。爾後如來初成道時。三乘之人。
未出火宅。猶后分段。如來之心。悲智所誘。語言門外
有三種車。汝等出來。吾為汝等。造作此車。二乘聞此。
乘言教車。出火宅時。但得羊鹿。既證諦理。迴心巳後。
受變易生。遂從父索先許之車。爾時其父。各賜諸子
等一大車。二乘且得大其教車。方得車名。若菩薩大
子。出宅巳後。證於初地。得彼後得無漏之智。證二空
理智。爾時方名得與牛車。故知門外即名得車。


疏無上義同義不知義者。論釋開佛知見。名無上義。
雙歎菩提涅槃二種無上。示佛知見。名為同義。示同
一切。令證涅槃。悟佛知見。名不知義。是報身智。勸令
修學。且略配釋。廣如下明。


疏下云諸法以其宣者。即以真理。為諸法寂滅之
相。即下經云。世間相常住。


疏由此總其故也者。此總結上。教理行果。名為法
華。兼遮釋成。難云。據論說云。蓮華二義。出水開敷。如
次理教。今者四法。總名法華。教理二種。義即無違。行
之與果。如何得有出水開敷之義。故今釋云。由此大
乘教理行果。但有出水蓮華之德等也。秘賾者。手不
及故名模。模不及故名釣。釣不及故名賾。意顯此性
雖深。此教能契也。


疏叶幽機之玄旨理也者。叶謂和也。亦合也。


疏尅上乘之奧乘行也者。尅謂能也。取也。
[002-0149c]


疏菡萏者。切韻荷花也。作此菡萏字。說文作𧂄大坎反
若作此萏下感反。萏𧂄芙蕖。華未發為萏𧂄。巳發為芙
蓉。准爾雅。荷芙蕖。註云。別名芙蓉。江東呼荷。其莖茄。
音加。其葉[蕸-巨-匚+几]下加反其本蔤。註云。莖下白蒻。在泥中者。
其華菡萏。其實蓮。謂房也。其杯[卄/隅]。五后反。其中的。注
蓮中子也。的中薏音憶。注中心苦也。


疏舉蘤者。切韻為委反。花也。


疏然觀注意當分別者。自下聊簡中。初總聊簡。得
六釋分別。此初也。攝云。總重料簡。文有二意。一云。方
便品初。至唯行果二。以名蓮花。總是第一取行果二。
并會不取教理所以。所以之中。而有兩節。初會方便
品初。說有教理。次云。故無量義經等。顯教理二不被
二乘。於中復二。初明非正。後唯菩薩。思可悉。二云。又
復此經至名蓮花等。即斷取教等四種。如文易了。蓮
花二義。至第二疏。如彼廣明。又有說云。然正唯取行
果。以為法華。若爾如何會前經論。通於教理。且會經
云。言二甚深者。意留真聖。拂其假聖。非取此二。以為
法華。惡人既無。万說開云。故取行果。以為法華。會論
者有二。初云。無量義經。名蓮華者。顯彼二乘說教觀
理。成漸悟故。非正為彼故。不以教理名法華也。又會
彼無為菩薩說。即教理為法華。此經為聲聞。令修行
得果。故以行果。為法華也。或云巳下。並重釋前三解。
即此一段之中。解法華義。或取二法。或唯四義中間
上下總。有云。翻聊簡。應細尋之。合真聖者同取一乘
[002-0150a]
者。即舍利弗等。實證聖果。名為真聖。今從定起。失彼
不知。驚動彼心。令問一乘。是義故曰也。令假聖者避
席而去者。即五千之輩。增上慢人。未得謂得等。故名
假聖。令從座起。避席而去。教行並開敷等者。此釋外
難。難云。論說蓮華。出水開敷。喻於理教。今之四法。總
名蓮華。理教可爾。行果二種。與論有違。故此釋之。教
行並開敷。理果俱出水。不作此釋。即違論意。


疏若但以真如於此者。下六釋分別中。此且先辨
古非。即淨法師也。若但以真如。為玅法之體。理即不
然。以蓮華二義出水開敷。即具教理。今唯真理。名為
玅法。乃生開敷之義。故言喻寬法狹。況論釋名者。攝
云。設外人云。我依論者。設縱依論。猶𨷂一義。況復本
論。無但解彼無量義經十七名中蓮華之義。非釋此
經。


疏法即是玅是蓮之華者。下六釋分別。


疏大法之玅是依主釋者。攝云。但是大乘。悉得名大。
玅唯在此。簡餘大乘。故云之玅。更助一解。大法即是
此經。玅者善也。好也。將善好義。屬著此經。故言之玅。


疏玅法如蓮華非相違釋者。本舉蓮華。以喻玅法。
華之功能。不異於法。故成持業。此解與常稍別。若淄
州云。此意言玅法。即如蓮華。有開敷等義。此中不擬
相違釋。是故不言及并與也。哲云。玅法如蓮華者。將
法喻蓮華。具四義。不作別解。地中蓮華。及教中玅法。
故成持業。以蓮華不別異故。故非相違。
[002-0150b]


疏若理為玅依主釋者。理謂所詮之理。經即能詮
之教。能詮之教。從所詮以得其名。是依主釋。如文字
般若。以所詮是般若故。能詮文字。亦名般若。教依於
理。名依主釋。應云玅法蓮華之經。餘者思准。


疏玅法是教持業釋者。謂是教法。外是業用。此教
能有外業用。故舉彰體。故云玅法蓮華。此釋意者。玅
法之上。有如華之用。然體是故法。名持業。攝云。准疏
教法相對四釋。然行與果既亦玅。以二對經。釋亦無
生。疏據便摡。而亦無遇。別釋綺互。思之可悟。


疏依順體義宗輪記者。依宗輪疏云。立名有四種。
謂教理行果。四各有三。且教三者。一無義言。如四吠
陀論。婆羅門誦之。音聲清雅。甚自可愛。但尋其義。都
無理趣。如彼論云。我巳飲甘露。成就不死藥等二耶
妄言。如九十五種外道。亦說因果。但明耶僻。故名耶
妄。三如法言者。如佛所說。因果道理。說苦集是世間
因果。滅道為出世因果。道理相解。不乖僻故。名如法
言。理有三者。一增益義。如諸外道。於非戒法。橫計我
法等。二損減義。如諸邪見。及斷見等。三順體義。如佛
教法。有即說有。無即說無。離斷常見。故名順體。行有
三者。一順世因。如在於俗。事君忠。事父教等。二耶僻
因者。謂妄計諸耶戒學等。三處中因者。如佛法行。離
苦樂邊。離耶求邊等。果有三者。一諂詐果。如曲從令。
以取榮祿等。二虗妄果者。如諸外道。妄計無想。以為
涅槃等。三出世果者。謂佛教法。報令眾生出於生死。
[002-0150c]
證於涅槃等。由依教理行果。有耶正故。立如是名。令
捨耶歸正。又為得四清淨。故明四總名。一教清淨。二
義清淨。三便清淨。四所得清淨。如次立彼。教即初中
後善等。理即離彼增益損減等。行離苦樂等。果離非
世間眾苦所依。諸或所染。故名清淨。又為依詮悟理。
依理起行。由行得果。若無能詮。無由悟理。若不悟理。
有邪分別。邪分別故。造之諸苦行。諸苦行故。感諸苦
果。今依正教。能顯正理。既證正理。能起正行。由正行
故。能得勝果。故依於四。以立其名。由教故生於聞慧。
依理生思。依行生脩。因此得果。故攝大乘云。聞等薰
習。無果生非道理。又有三類。一依人。二依法。三依法
喻。或單或雙。綺互不定。何故如此。依人名者。令知修
六和敬故。依法名者。令知了義不了義。黑法大法等
故。依法喻者。為鈍根故。廣略明故。說處說事。皆法中
收。法名寬故。准於義。諸教立名。雖有眾多。不出於此。
通論諸教。立名不同。總開六例。一依六釋通別。二教
理行果通別。三人法通別。四法喻通別。五三寶通別。
六讚毀通別。或合為二。所謂人法。於前六中。據其通
別。復有多類。如依六釋。或唯一。或通二三四五六等。
或唯一。必帶二釋。如涅槃經之體。既通能詮所詮。有
持業及依主釋。或通三釋。如成唯識論大乘阿毗達
磨雜集論等。有通依主持業有財。如正法念經等。即
通持業依主隣近。餘可准知。或可無有具六釋者。若
依教理行果四名。通有十五。別則有四。二二合有六。
[002-0151a]
三三合有四。四合有一。遺教無量義大恩智涅槃經。
如次教理行果四單名也。其合者。如解深密經等。教
理合。大方廣菩薩十地經。教行合。稱讚佛功德等。教
果合。如信力入。即經理行合。如來入一切佛境界。理
果合。如來求佛本業經。行果合。餘可准知。法人單合。
法喻單合。甚多可知。人喻合。如菩薩瓔珞本業。人法
喻合。如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廣經。三寶單合者。阿
閦佛經四分戒經說無垢稱經。三寶如以。如來功德
莊嚴。佛法合名。佛大僧經。佛僧合。菩薩戒經。法僧合
名。阿難問佛事吉凶經。三合名名。巳上總是立名不
同。


疏序下等義釋訓者。如應法師。經者釋也。有人云。
疏主別有法華經音訓一卷。此解為定。今見有本。藏
云。外國名䟦渠。此云稱為下。


疏其法師下可悉者。攝云。問既通依主持業二義。
何不入彼不定名耶。答雖有二義。然觀經意。取人法
師。故不入彼不定數內。或云。雖依人法。然論其體。皆
是一義。故可但在一義名中。彼安樂等二下。義或一
二。故名不定。此不如是。故一義中攝。


疏能所為名者。攝云。分別者。能分別。屬於人。功德者。
所分別。屬於法。


疏第四顯經下廢立者。按寶唱錄云。秦弘始七年。三
月十六日。於長安大寺。什公所譯。秦錄云。十年二月
六日譯。遠法師序云。下弘始八年譯。又復此經。僧叡
[002-0151b]
筆受。此下有四。一天授下。二屬累品。三觀音偈。四隨
朝譯。


疏案此經塔品後者。下明天授。就中。初明譯者不
同。後辨古今解異。此初也。沙門道慧宗齊錄云者。謂
道慧法師作宗齊二時錄。宋是劉裕。齊是蕭成道。于
闐國者。此云飲乳國。往昔之世。彼國有一神廟。廟前
有二童子。從地涌出。前有乳池。從地涌出。此小童子。
飢即就喫。長成巳後。其力當千。後有天分。征代諸國。
自在為王。子孫承嫡。代代不絕。故名飲乳國。


疏什公本無未可者。此敘古辨非。古即藏也。有其
兩意。古傳解云。等者初意也。彼云。所以然者。小乘之
流。皆謂諸方等經。並是調達所作。是以諸國。或有𨷂
乏。羅什既在龜茲。不見此品。故不翻之。若爾法獻等
者。非初定也。又有解云。等者第二意也。即取捨等者。
非第二意也。彼更有一釋。羅什譯經。觀察機情。每多
存略。若具翻智度論。則七倍於此。恐難尋求。故略為
百卷。如翻百論。無益此土。故存五十。故正法華經。凡
十卷。刪彼煩文。略為七軸。此意全非疏略不引。


疏釋道安皆有者。下敘今中。初商略過非。後申正
解。此初也。五失三不易者。晉襄陽檀溪寺釋彌天。摩
訶鉢羅若波羅蜜經抄序云。譯胡為秦。有五失也。一
者。胡語盡倒。而使從秦。一失本也。二者。胡經尚質。秦
人好文。儔可眾心。非文不合。二失本也。三者。胡經委
悉。至於歎詠。丁寧反覆。或三或四。不嫌其煩。而今裁
[002-0151c]
斥。三失本也。四者。胡有義說。正似亂乨。適說向語。文
無以失。或千五百。刈而不存。四失本也。五者。事巳全
成。將更傍及。反騰前辭。巳乃後說。而悉除此。五失本
也。又三種不易。何者。然彼若途三達之心。䨱面所演。
聖必因時。時俗有異。而刪古適今。一不易也。愚智天
隔。聖人叵階。乃欲以千載之上取言。傳使合百王之
下末俗。二不易也。阿難出經。去佛未久。尊者大迦葉。
令五百六通。迭察迭書。今離千年。而近定量截。彼阿
羅漢。競競若此。此生死人。平平若此。豈將不知法者
勇乎。斯三不易也。洗茲五失本三不易。譯胡為秦。詎
可不慎乎。正當以不關失言傳令知會通耳。何復嫌
夫匠之得失乎。是乃未所敢知也。有本作失。傳寫者
非。今此略。學尋上。當知悉。


疏又天授下脫錯故者。申正解也。


疏又此經中前也者。下明囑累。先敘古也。藏云。諸
經囑累品。多在經末。此經安神力品後者。依於梵本
及法華論。又即秦地新翻法華。並安囑累品。在於經
末。今明羅什善解秦言。玅得經旨。安囑累品。在神力
後。必有深致。總有三意。釋其所以。一玅音被誡。二禮
贈何偏。三付囑弘宣。尋文可悉。


疏上來所說乍雖可爾者。下明今中。先難古。後但是
先放下。正解。


疏三諸教不同者。如維摩等經。囑累品亦在經末。何
故此經獨居前說。
[002-0152a]


疏四二事乖角難者。囑累品中。令分身還。立穢被誡。
囑累品中。亦令塔還。觀音奉珠。何為分二。故知乖角。


疏又文殊海會華現者。攝云。此引文誤。誤引玅音
來此之文。文殊文云。爾時文殊師利至靈鷲山。意取
詣山。以為證也。設取玅音。何為非證。答他說玅音。來
此之時。此以成穢。正合有山。何得為證。故不取也。又
云。玅音來日有華。顯海會將至。經中不說有華先現。
應云願者。入也。至也。海會至於靈山。所乘華座。即為
華也。非要願前華至。隨後身來。方名為預。若作此解。
文不謬矣。此解與上攝釋有別。


疏上見下故者。攝云。問下根不知上根之事。變土既
佛。玅音何見。豈可佛下玅音為上。答穢土為下。本為
二乘及凡夫等。隱劣為淨。所以玅音得兼見本。若爾
何故。其為分身。變為淨土。答為驚二乘。令生欣慕。若
不爾者。佛恒居淨。何須變乎。


疏又觀音普門品者。下觀音偈。就中兩說。尋文可知。


疏此乃經家結集為偈者。具足玅相尊。偈答無盡意。
此兩句經。合是長行。然結集家。見斯文少。復承前及
後。皆是於偈。故束為偈。若不爾者。云何而其偈答無
盡。此即偈故。或寫經者。勒而為偈。亦為經家。


疏如勝鬘亦應通者。此引證成。彼經云。王及夫人。
與勝鬘盡。略讚如來無量功德。即遣內又奉盡。至阿
踰闍國。入其宮內。敬授勝鬘。勝鬘得盡。歡喜頂受。讀
誦受持。生希有心。向旃提羅。與說偈言。我聞佛音聲。
[002-0152b]
世所未曾有。所其真實者。應當修供養。仰唯佛世尊。
普為世間出。亦應垂哀愍。必令我得見。即生此念時。
佛於空中現。普放淨光明。顯示無比身。勝鬘及眷屬。
頭面接足禮。咸以清淨心。歎佛實功德。如來玅色身。
乃至是故我歸依。降伏心過惡。及與身四種。巳到難
伏地。是故禮法王等。彼既如是。此亦如然。是故經家。
結集為偈。


疏如巧獵師善取羆熊者。如巧獵師。精知羆性。於其
穴內。必不嚙人。要將出穴。方始嚙之。故巧獵師。持刀
入穴。初雖被羆所獲。欲出乃煞於羆。故初損後益。小
獵師等。不能如是。


疏有頌違理者。攝云。問梵文元有。今無違本。云何
乃言不違理耶。答亦是本脫。違何道理。有本言損。有
解云。如良醫等。雖有於損。亦不乘於利益之宗。設有
處言。菩薩不害於人。亦何違理。據彼畢竟。名為不害。
非全不損。損有益故。有云。觀音普門。乃是字文。同闍
那崛多。於益州龍泉寺。為譙王字文儉譯。故知合有。


疏隨時所添經者。下約隨時所譯。以論廢立。


疏文既相違故知差升者。攝云。此意說云。無本問者。
是莊嚴幢。偈中何故。答為盡意。又元祗問。無盡意長
行。乃言無盡。意通觀世音願海。告幢菩薩。乃至說偈。
即是佛告無盡意也。豈不問答。人有差牙。


疏又彼經成理者。藥草喻下。然論中釋名為兩喻。
本破執乘為一。今隨所添性。加其後半。乃云乘同日
[002-0152c]
光喻。如何成破。此乃轉增其疾。故知相違。


疏四從三逆者。攝云。若從第四。隨時所添。違前二性。
一論三本。


疏語渲神功律溟䆳理者。佛說一乘神玅功德。經云。
我設是方便。令得入佛慧。津濟上根。冥契深理。


疏持經之力不簡怨親者。於提婆處求性。是不簡怨。
玅莊嚴王於二子處受法。是不簡親。


疏古今相即者。彼時玅莊嚴王。今華德菩薩。是淨德
夫人。今光照莊嚴相菩薩是。淨藏淨眼藥上是。


疏第六釋經本文者。釋本文二。初總科判。後分釋本
文二。初總科判。後別分釋。前中。初古。後今。古有三師。
如文可見。


疏吉藏師云流通分者。此師就三收中。各開兩章。
序下證行發起。十五品半為正宗中。方便品下九下。
明乘權實。後六品半明身權實。十一下半明流通中。
神力下前四判。明讚證流通。屬累下後七下。明付屬
流通。


疏雖有此判不釋其所由也者。有人解云。淨意取七
喻三半等為宗。其十無上。既言餘殘。修多羅至普賢
末。亦有無上之義。故不取之。其乘半等。至不輕下。與
眾生授記。唯一乘故。自後更無半等之義。因此略明
古來分判。且光宅法師。分為三分。與吉藏同。又南岳
思禪師。二處三會。處分淨穢。穢土再說。故會有三。三
者。一信初下。至寶塔品半云。善男子。戒華往如。如世
[002-0153a]
空。釋迦牟尼佛所。并供養多寶如來寶塔。此十一半。
是穢。二從此下至囑累。十一半。是淨。三從藥王盡經
還穢。問若至寶塔方淨。何故偈云。以是因緣。地皆嚴
淨。答望見穢。此望見爾。或因華蔽醜。而非變也。反稠
禪師有三。一別。初會三歸一。為三分。二通。就當時聞
說悟解。為三分。會三歸一。三者初一下亦序。方便下
至分別功德下。五度校量偈。如來為正說。從阿逸多
若有聞佛壽命長遠解其義趣下。為第三流通。第二
三者。從經初至退坐一面。為序。二爾時世尊四眾圍
繞。至普賢末。至三千大千世界微塵等。諸菩薩具普
賢道。為正宗。明當時說法曉悟時眾。三從佛說是經
時下。名流通。又關中云。經分三收。從初至安樂。此十
三中。明三因為一因。二從涌出至屬第。此八辨三果
為一果。三從藥王至終。此六初三人為一人。斯則蕩
其封異之情。泯其分流之滯矣。更有科判。恐繁不述。
然取序正流通三分為勝。攝云。按佛地論釋佛地經。
開有三分。雖釋一經。可為通軌。餘經亦有三分勢故。
又道安法師。判大小乘經。皆有三分。故取三世。雖取
三分。三分之中。而有多類。至於優劣。如疏所斷。


疏若不說一乘指南者。此破淨法師也。不爾。有何
所以。以十九品。為正宗也。若取權益。為正宗者。古遵
所立。乃成指南。指南者。有人云。漢時諸人。皆作指南
車。並不得體。或指東指西。唯張平子。作獨指南也。又
案盡中指南車。起於黃帝。帝與蚩尤。戰於𣵠鹿之野。
[002-0153b]
蚩尤作大霧。岳士迷方。帝作指南車。以示四方。


疏持品雖授非正宗者。此通難解釋。思而可知。


疏讚證受命付令行故者。此有五義。一讚量流通。謂
法師一品。由讚法師之德。今生敬量名讚。二證信流
通。謂寶塔品。佛地證信。提婆下自身證信。三受命流
通。即持下下八下經。是稟佛受命。即是持下。若欲受
持。須離毀傷。要修四安樂行。法既易持。學者從斯。由
地涌出。眾類既起。故有壽量山生。由聞佛德。獲福無
邊。故有分別功德下。自聞佛壽功德無邊。若能隨喜。
福亦不少。故有隨喜功德山。由作法師。獲多功德。故
有法師功德。法師功德。既是不少。毀法師者。獲罪無
邊。故有常不輕下。四付屬流通。謂如來神力品。及囑
累下。將欲付囑。舌舒證信。故有神力下。眾既信巳。正
囑流行。故有囑累下。五令行流通。謂藥王品下六品。
令行苦行等是。疏證之果因者。攝云。之者助詞。意明
令彼證得於果及與得因。


疏示相付屬稟命行故者。此有三流通。一示流通。即
神力下是。二付囑流通。即囑累品是。三稟命流通。謂
下山經文是。稟受佛命。而修行故。


疏論說序品者。下別分釋解。初序分。先引論。後七中
分二下。科釋。


疏山城圓滿皆序者。然論但舉山城。顯勝餘故。獨
得序名。餘之六種。非不序也。如言色有十一。唯眼所
見。獨得色名。據實皆色。亦如七喻火宅。獨得譬喻之
[002-0153c]
名。問仁王經等。亦於王城鷲嶺。何故此言獨勝。答彼
不具七故。


疏二眾成就者。餘經雖亦有眾。非必具四。此經具四。
獨得勝名。


疏所依說法無故者。結跏趺坐。入無量處。是依止
定。天雨華地振動等。是器世間。爾時會中比丘等。是
眾生世間。此之三種。餘經無。所以其勝。攝云。問與眾
成中威儀何別。答聽說二別。


疏見能照照境所等萬者。光明能照一萬八千。是所
照境。光中所見六趣眾生等事。名為所照。


疏七中分二標勝者。此科釋中。先科判。後如是我
聞下。正釋文。有云。此七成就。總有五對。一通別對。即
今疏中。初二為通。後五為別。二證信發起對。三未來
現在對。四阿難如來對。五經後經前對。皆以初二後
五。而為對也。所言經前序者。即序品。是正宗前。經後
序者。如是我聞等。是佛說經後。方教置故。餘者可
知。


疏說之所由者如經說者。世尊入涅槃時。阿難
悲泣。阿泥樓豆謂阿難曰。一切有皆。皆是無常。莫如
凡夫與有悲惱。又佛世尊。三僧祇劫。難行苦行。所集
法寶。悉付屬汝。止止。若愁悶忘失如來真甘露味。有
情漂溺於苦海中。憑何解脫。汝可問佛未來世事。徒
悲何益。阿難對曰。我今懷憂。知何啟問。樓豆爾時教
問四問。佛滅以何為師等。佛一一答。且答第一。以戒
[002-0154a]
為師。問何故以戒為諸比丘等師。答華嚴經云。戒是
無上菩提本等。又諸佛以戒為衣服。菩薩以戒作珠
瓔。苦海以戒為船筏。長宵以戒為燈明。戒是正順解
脫本。戒是無上真城。戒光能破無明闇。戒珠能令濁
水清。答第二問。依四念觀處住。言四念者。謂身受心
法。此之四法通理事二觀。如無行經說。事觀者。通二
乘菩薩。觀身不淨。是身念處。觀受皆苦。是受念處。觀
心無常。是心念處。觀法無我。是法念處。言不淨者。有
五種。一種子不淨。謂攬父母精血。乘因識種。以成身
分。名種子不淨。智度論云。是身種不淨。非餘妙寶物。
不由白淨生。但從穢道出。二住處不淨。於胎藏間生
藏之下。熟藏之上。故論云。是身為臭穢。不從華開生。
亦不從瞻匐。又不出寶山。三自體不淨。三十六物。以
成其身。故論云。地水火風質。能變成不淨。傾海洗此
身。不能令清潔。四相不淨。謂九孔常流。故論云。種種
不淨物。充滿於身中。常流出不止。如漏囊物。五究竟
不淨。氣絕巳後。膖脹爛臭。甚成可惡。故論云。審諦觀
此身。必歸於死處。難御無返復。背思如小兒。修此觀
者。能除淨倒。其觀受是苦者。受謂樂受。凡夫愚倒。妄
想分別。於苦受中。妄生樂想。若行者觀審樂受。悉皆
是苦。修此觀時。除其樂倒。其觀心無常者。無常有三。
一生分無常。觀八識心生位初起。二滅分無常。了八
識心滅分巳滅。三俱分無常。知八識心剎那不住。修
此觀者。對治常倒。其觀法無我者。於陰界入中。一一
[002-0154b]
求之。畢竟無我。此有二種。一無分別。二無俱生。此觀
成時。能除我倒。上總說事觀。言竟言現觀者。若行者
見身如虗空。是為身念處。若見諸受內外空。是為受
念處。若知心但有假名字。是為心念處。若行者不得
善。不得不善。是為法念處。答第三問。言梵壇者。謂梵
天中。若非法者。諸梵天將此人置壇上。不與語治之。
又云。然語法通欲色界。此二界以語為樂。不語為惱
故。與不語治之。故方論有十七地。一有尋有伺地。二
無尋唯伺。三無尋無伺。尋即麤。是覺也。伺即細。是觀
也。然尋伺語言加行。凡欲語言。必先心中。有尋伺方
便。然發於言。論云。欲界及初禪。有尋有伺地。若中間
禪。無尋唯伺。二禪巳去。無尋無伺。問何故阿難。但申
四問。不增減耶。答戒能心進。可以為師。念處破倒。依
之修學。梵法默然。能伏惡人。初明正行。次明正解。次
明除障。此之三門。必依聖教。由斯所問。不減不增。不
破生死病。要具四事。一須亦醫。二求玅藥。三識觸犯。
四善經方。四義如次。佛大醫王。滅度之後。此四為要。
是故問之。又此即是三寶不屬。以戒為師。即當佛寶。
惡性比丘。既調伏巳。眾得和合。即僧寶不屬。除二法
寶。念住即通理行二法。結集教法。理等不屬。果法自
成。是故四義。更無增減。後結集時。阿難依命。意如是
等。攝云。問按大衍經。佛報母恩。天上所說。如是等其。
佛臨寂滅。方乃教置。時既懸隔。何以會通。答始終為
論。始從天上。爰至金棺。重起與說。總為一經。即如華
[002-0154c]
嚴大般若等。此類非一。又問。然大悲經。優波離教阿
難問。大術經等。阿尼樓豆教問。何故不同。答二人教。
互舉其一。


疏定之所以者。又按智度論等中。外道經初。先標兩
字。所謂阿憂。然劫初之時。本無文字。後梵王下來而
施設。有七十二字。以訓於世。教化眾生。後時眾生轉
薄。梵王因茲吞噉。在口兩角。各有一字。一是其阿。阿
之言無。二是其嘔。嘔之云有。以此二字。置於廣主經
首。陰流諸經。欲使初中後相與俱告。乃至說時。告義
不成。所以爾者。以其無有。時處可信。佛經不爾。但置
如是等句。冠之經前。末代觀其緣起。以為可信。有云
阿字同前。憂之其吉。無所不吉。故名吉無。攝云。問經
由說。為簡外道。置如是等。或亦佛言。何不置簡。答古
有解云。戒等之法。為內信說。不假須安。經通為俗。故
置如是。彼云。此釋不然。如遺教經等。既通於俗。何無
如是。此類非一。實義合有。略故無也。准諸廣律。有如
是等。復有六種。明定所以。一如手。二如䈥。三如乳。四
如財。五如根。六如刀。言如手者。華嚴經云。如人有手。
入寶山中。自在取寶。有信亦爾。入佛法中。自在取無
紛法寶。言如䈥者。如人用師子䈥。以為琴絃。音聲一
奏。一切餘絃。皆悉師滅。若人發一念信心。一切煩惱
惡業。皆悉消滅。言如乳者。如人稱取牛馬諸乳。置之
一器。若將師子乳。一渧投之。一切諸乳。悉皆變為清
水。若人發信心。一切惡魔。諸罪障業。皆變為清淨法
[002-0155a]
水。言如財者。譬如世間財物。皆益眾生色身。信心亦
爾。能益行者慧命。言如根者。如世樹根。能生華葉。信
心亦爾。能生菩提華菓。言如力者。如世壯人。能伏剛
強。信心亦爾。能摧一切惡不善法。


疏須具十德起三玅觀者。十德者。一謂親近善友。乃
至求佛智慧下疏自引。三玅觀者。一厭離有為。二求
於菩提。三深念有情。是為三也。


疏攝大乘之大者。此是偈煩。恐有未知。謂是長行。依
無性攝論第七云。清淨增上力者。謂善根力清力。此
即說有善根力者。若大願力。名增上力。此定說有大
願力者。有善根力故。能除伏所治。有大願力故。常值
善知識。堅固心昇進者。雖遇惡友方便破壞。終不棄
捨大菩提心。現世當來所修善法。運運增上。終無退
減。如是當時具善根力。及大願力。大菩提心。堅固不
退所修善法。念念增進。不生喜足。煩舊而巳。齊是名
為最初修行。三無數劫。攝云。有人判為總有四力。今
觀頌定。但祇有三。第四力者。准於釋文。似結於前。非
是別明心進之力。然設取者。理亦無失。然疏之意。取
三力也。何以為證。答即次云。善根為體等。如次三力。
如文可悉。


疏有信根信力者。煗頂二信巳前。名之為根。可有屈
故。忍世第一巳去。名之為力。不可屈故。


疏三通玅真之證淨者。通即通達。通達見道真理。而
能證得彼淨信也。攝云。問云何不壞。答能信之心。堅
[002-0155b]
固無動。即前論云。深固根本。於餘生中。亦不可引。無
虗誑故。設在餘生。於佛善說法毗奈耶。畢竟無轉。故
名證淨。


疏荷至德信生者。至德謂菩提涅槃。及大乘因行。
嘉者善也。以捨為牙者。象以其牙。指噬諸物。捨喻其
牙。能棄惡法。以念為頸者。由頸不斷。為相續。由其念
故。令其善心而不斷絕。以慧為頭者。由有其頭。故能
為導。由其慧故。能作前導。簡擇善惡。是慧功能。自利
利他。喻於兩肩。擔集善法。


疏聖七財之無胎者。無胎者。初始義也。


疏善九因之俶落者。亦初始義也。故爾雅中。有十九
章。初釋詁章首云。初裁首。其肇祖元胎俶落。權輿始
也。今云俶落。是一數也。前言元胎。亦是一數有釋云。
俶落者。俶謂春之初。萬物之始生。落謂秋之初。萬物
之始凋。舉春秋之二時。攝冬夏之兩節也。九因者。所
謂欲作意觸受定慧解脫出離。然信為欲依。故有九
因。今之言信者。九因之初也。下雖具釋。恐初未悟。故
先列之。


疏生死泥者。攝云。異熟果如土。煩惱若水。業類和泥
人。


疏智論文云無所得者。彼論云。一切諸法。唯信得
入。如有四人。一有眼無手。至寶山中。金石雖辨。無手
可擎。不免空反。二有手無眼。雖至寶山。不別好惡。信
手而取。金礫不定。三無手無眼。雖行玉山。無所希取。
[002-0155c]
四有手有眼。到彼山中。簡寶而取。內外眷屬。永離貧
窮。初喻有智無信。即世智辨聰。外道等也。三喻有信
無智。或遇大乘。或遇邪見等。三喻無信無智。第四可
知。


疏宣尼云兵食信三信不可棄者。論語第六。子貢問
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矣。子貢曰。必不得巳而去。
於斯三者何先。曰去兵。曰必不得巳而去。於斯二者
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無信不言。注云。死者。古
今常道。人皆有之。治邦不可失信。大車無輗等者。論
語第一。子曰。人而無信。不知其可也。注云。人而無信。
其餘終無可也。大車無䡚。小車無轍。其何以行之哉。
大車牛車也。䡚者。轅端橫木以縛厄。小車四馬車也。
轍者。轅端上回釣衡也。玉篇云。輗音魚雞反。礙車輪
為䡚也。[車*冗-几+且]古䡚字。轍魚厥反。轅端持衡也。


疏疑裏哀誠之信者。傳隱公第一傳。三年鄭武公
莊公。為平王卿士。注卿士王卿之執政者。言父子秉
周之政也。傳王貳于虢。注虢西虢云也。亦仕王朝。王
飲分政於虢。不復專任鄭伯也。傳鄭伯怨王。王曰無
之。故周鄭交質。王子狐為質鄭。鄭公子忽為質於周。
注王子狐。平王子。傳王崩。周人將卑虢公政。注周人
遂成平王本意。傳四月鄭祭足。帥師取溫之麥秋。又
取成周之禾。注四月今二月也。秋今之夏也。麥禾皆
未就。言取者。蓋芟踐之也。溫今河內溫縣也。成周洛
陽縣也。傳周鄭交怨也。傳君子曰。信不由中。質無益
[002-0156a]
也眼恕而行。要之以禮。雖無有質。誰能問之。苟有明
信。㵎谿沼畤之毛。注谿亦㵎也。沼池也。畤小渚也。毛
草也。傳蘋蘩蘊藻之葉。注蘋大萍。蘩皤蒿。蘊藻聚藻
也。傳筐筥𨪆釜之器。注方曰筐。員曰筥。無足曰釜。有
足曰𨪆。傳潢汙行潦之水。注潢汙停水。行潦流水。傳
可薦於鬼神。可羞於王公。註羞進也。傳而況君子結
二國之信。行之以禮。又焉間質。註通言盟約彼此之
情。故云二國。傳風有采蘩釆蘋。註釆蘩釆蘋。詩國風
也。義取於不嫌薄物也。傳雅有行葦泊酌。註詩大雅
行葦篇。義取忠厚也。泊酌篇。義取雖行潦可以供祭
祀。傳照忠信也。註明有忠信之行。雖薄物皆可為冊
也。又蘊藻之葉者。先師云。蘊者音溫。此草名。節中生
細葉。紅東多有。古人云。蘊者謬也。書云。天行不信。則
不能成歲。地行不信。則草木不大。春之得風。風不信。
則其華不成。夏之得暑。暑不信。則其物不長。秋之得
霜。霜不信。則其糓不堅。冬之得寒。寒不信。則其地不
剛。四時之化。猶不能以不信成物。無於人手。故君忠
不信。則國政不安。父子不信。則家道不睦。兄弟不信。
則情不親。朋友不信。則其交易絕。夫可與為始。可與
為修者。其唯信乎。信而又信。重襲於身。則可以暢於
神明。通於天地矣。


疏正釋其文者。於中。初別解義。後總釋文。前中。初如
是。後我聞。


疏如是之言依四義轉者。准彼論中。曲分為七。何故
[002-0156b]
言四。即初二後一。釋中或字下是。由三是助。故言四
也。如是而思等者。思意業。作身業。說即語業。


疏眾生三疑者。攝云。准此合在立所以中。疏主隨於
古。安釋名內。然諸古人。皆置立所以中。且如揩維摩
疏。即是其事。今攝云。隨古安釋名內。恐不如然。應疏
主自意。亦可別有。古人安釋名內。若道氤般若疏。亦
置在立所以中。


疏注法華言如是者。劉虬注也。攝云。端者首也。序
也。有本云瑞誤也。亦同二十唯識所說。展轉增上力。
二識成決定義。


疏注無量義經者。有云。慧表法師。後秦人也。


疏[王*正]公論謗者。人云。[王*正]誌師也。梁朝八公僧一數
也。離五謗者。一如言此經因果。是決定有。名增益謗。
二如其此經因果決定無。名損減謗。三如其此經因
果亦有無。名相違謗。四如其此經因果。非非有非非
無。名戲論謗。離此五謗。名為如是。


疏光宅云轍甘者。攝云。此中意云。若不先指所聞
之經。即言我聞。我聞於何。為欲彰其自聞。所以先標
如是。光宅寺名。在潤洲江寧。梁武之世。雲法師也。不
欲斥其名。故以寺標人焉。俗姓周。三[昜*斤]足僧。是一也。
二莊嚴慧旻。三開善藏。


疏由此同說可信者。乃重結成。依三寶釋。


疏以上合有一十五釋者。開三類。合五謗。離三寶。為
十五也。若開五謗。一一釋義不周。且如第一離增益
[002-0156c]
謗。然不能遮損減等謗。故總合五。義方周圓。釋具如
疏。今更略明。且開中云。如世有符印。則無開而不過。
經以五事。印其首者。亦令斯道無難。而不通矣。如者。
當理之言。言理相順。謂之如。是者。無非之稱。此目如
來一切說也。安法師云。有無不二為如。如非有無為
是。如無所如。是無所是。故云如是。智者云。以文為如。
以理為是。文以巧詮為如。理以無非為是。問為明阿
難信。為明餘人信。答有信心者。則入佛法。蓋是通勸
一切信受。非局在阿難。


疏言我聞者大我也者。此正解中。先標配屬。後從
問諸佛說法下。問答正辨。假施設我者。謂二乘人。多
分作彼四念處觀。執為究竟。不識真理。欲破彼執。令
知理體。有此四德。然此理德。數若恒沙。且說四者。為
破二乘四種倒故。對倒說四。故云假說。不同前二等
者。攝云。非外道故。不同於初。非極果故。不同第二。由
無我執。有自在德。名為大我。即阿難也。如世說言。不
自伐功。其功更大。由悟無我。自在踰增。故名大我。又
問何以得知無我。得名大我。答涅槃經云。怜愍世間
大醫王。身及智慧俱寂靜。無我法中有真我。是故敬
禮無上尊。


疏二順世間者。為化我眾生。而隨順彼。故稱我也。此
中言說易故等四義。依事論說。若准智論。四悉檀中。
依世界悉檀。說我無過。即當四中順世間故。又云。世
間語言。有三根本。一見。二慢。三名字。前二不淨。後一
[002-0157a]
通淨。一切凡夫。三種語言。見道學人。二種除見。今依
第三。說我無失。


疏有三阿難者。攝云。亦如帝釋千名。非即身多。舊人
解云。有三阿難。文殊師利。時大乘阿難。於鐵圍山間。
結集大乘三藏。餘二阿難。集二三藏。疏不取此。又問。
處處經論。皆云菩薩聲聞。各有三藏。無獨覺藏。故無
九藏。何故此中。有三阿難。持三乘藏耶。答據實三乘。
各有三藏。以獨覺乘教法不多。餘處皆合菩薩藏說。
但言六藏。此約別論。故三乘藏異。可有九也。


疏多聞聞持並持者。攝云。按佛地論釋云。無量經
典。初中後分。皆能聽受。故名多聞。隨所聞義。皆能憶
持。令不忘失。故名聞持。數習文義。令其堅住。是故說
名其聞積集。如次聞思修三慧也。或云。多聞者聞慧。
聞持者。思修二慧。其聞積集者。總談。前釋為勝。


疏若言阿難聞或非親聞者。今言我聞。明知阿難。指
自稱我。若言阿難聞。將謂餘人。傳言此經從阿難。為
簡斯事。故曰我聞。又如世間言。我見聞者。一切知此
人自指。若稱名字。非相識者。便為稱他。故言我也。有
義有同名者。謂其彼聞。


疏今癈耳別故名我聞者。總指五蘊假稱我者。不
言耳別。故名我聞。


疏雖依大乘為聞者。所言聞者。且小乘宗。二十八
多師。耳聞非識。經部耳聞是假。譬喻師說。心心所法
和合能聞。依大乘宗。如疏所說。其意者何。以大乘聞
[002-0157b]
者。多緣具足。方始名聞。且耳定聞。須藉八緣。若小乘
則不爾。因此便明昭等諸識具緣多少。且眼等五識。
准小乘而有三類。以五四三緣方生。若據大乘。與彼
有別。且如肉眼。九緣方生。謂空明根境作意。此之五
種。同小乘說。若大乘者。更加四依。謂根本染淨分別。
八七六識。如次配三。及自種子。九緣方生。若是天眼。
除明空二。若耳識八緣。不緣明故。若鼻舌身三。但七
緣起。除前所除。更除空。以至於境。方能取故。若第六
意識。依五緣生。謂根境作意根本。及能生種也。若七
八二識。名四緣生牙為俱有依。並無根本。隨自所取。
即為所緣。并作意種子四地也。此中意者。唯明耳識
具緣方聞於聲。故言根識心所。對境和合。方名為聞。
餘者乘義便明。學者應悉。


疏然根五義勝於識等者。攝云。一所依勝。二作能生
勝。三相續勝。四自在勝。五莊嚴勝。又按對法論云。又
由六相。耳於聞聲中。最勝非識等。何等為六。一由生
因。耳能生彼故。亦由彼處。聞依耳故。三由無動轉。耳
常一類故。四由自在轉。不待緣合。念念生故。五由端
嚴轉。由此莊嚴所依身故。六由聖教。如經中說。耳能
聞聲故。如是所說六種相貌。於識等中。皆不可得。


疏以二為門熏習在總者。聲與耳為門。耳與意為門。
名句依聲。熏在第八藏識之中。即第八識為其總
也。


疏因聞所成總名為聞者。謂因耳意等。聞熏成種等。
[002-0157c]
此因聞所成。總名聞也。


疏癈別耳意總名我聞者。問何須癈別。而說於總。答
若不言我。不顯自他。耳通一切。是誰耳聞。又復聞時。
非唯耳等。待緣極多。若一一陳。遂成煩廣。若唯說一。
義用不周。顯和合聞。總標假者。


疏諸餘佛土見等者。如上生經。彌勒入首楞嚴三
昧。故於光明。光明之中。即般若等現。亦如招手。前人
解意。此即依色立名句等。若依香立。即香積是依。味
者。如淄澠二水。勞薪所欲等。皆是依觸。三者。如相怜
知意等。此等皆約少分而說。然名句文。多分唯依聲
立。亦不相違。有人因此廣明其相。香積佛立。但以身
香為佛事。光明幢世界。以光明為佛事。見光明即悟
道。楞伽或有世界。動眉為佛事。點眼動眼。動頭磬頦
彈指。或虗空等。此一一為一佛世界佛事。眾生見聞
此巳。各證悟道。華嚴經有觸為佛事。善財童子。行百
二十城。尋善知識。有人報言。彼大城中有女。名和修
蜜神。汝可於彼受法。乃至到彼從門。而女問有何事
來。答願求玅法。問汝能受我種種使不。答能。此女掌
中。羅綺芬芳。珠翠交皎。其女端正。世所無雙。語善財
言。願求玅法。當提我手。童子不肯。便走出去。自念我
本求法。何故逢此婬女。障我道耶。又更念言。我但制
心不起即得。却迴參禮。於窻中。見其室內。一切諸佛。
皆在其中。女喚童子。向床前提手巳。自然證得無量
無邊甚深法藏。復令提臂等。一一皆得如前法藏。
[002-0158a]


疏問為佛說者。下問答分別。


疏佛唯有三法智悲者。顯佛因中行二利行。今感
此果。初二自利果。後一利他果。或大智通二。思之可
知。問言唯定等。證無文義。既但三法。應無色身。答有
二種。一云。亦無有所見者。亦唯能見識之變矣。如文
義等。二云。佛離戲論名等。故無依願大悲。變現色身。
令總覩益。故非戲論。色身故有。然按佛地唯識。前義
為本。


疏隨墮八時體性者。八時者。法苑云。隨世俗說。日
夜八時。或詮辨諸法。八囀聲時。又薦福三藏云。隨樂
欲時。何所以者。解云。一瑟吒。此云樂欲時。隨能聽者。
樂欲聞法時。識心之上。文義顯現。若頞瑟吒。此云八
時。攝論梵本云。一瑟吒。明是樂欲。以聲相近故。古人
遂譯一瑟吒。為八時也。問兩筒三藏。並親步祇園。目
覽梵典。忽焉一義。解成楚越。答二俱無失。何觀天竺
一物名義含多。且如五釋。即有千號。前釋據歷時聲。
而文義起。故云八囀八時。後解依自慕法。而教體生。
乃云隨樂。隨樂欲直非者。攝云。約教相明。長行名直。
煩名非直。從所詮名。名詮自體。稱為直說。句詮主外。
其非直說。或云。十二分教中。別相契經。應頌記別。名
為直說。以未委其故。餘名非直。義周至故。聚集顯現
者。此約聞者心識之上。有直非直文義之相。於心識
上。聚集顯現。或可聞法之時。有率爾等五心。連帶解
生。聚集顯現。
[002-0158b]


疏薄伽梵前大乘品者。無性釋云。或依德邇。或共
了知。謂彼巳能善入大乘。或即於此巳極善入。故名
巳能善入大乘。此顯巳得諸陀羅尼辨才功德。於大
乘義。能持能闡者。攝云。謂彼菩薩內有善入解大乘
教義。道德行迹。迹是安足之處。德是絕名之所。由內
有德。故名善入。德名外彰。名煩惱了知。謂彼巳能
等者。釋前德迹。或即於此等者。釋前共了。陀羅尼辨
才。如次顯上德迹共了。總由此德。名為善入。餘文可
悉。又體大者。甚深高廣。無上故大。又世親云。薄伽梵
前者。顯有所敬故無異。其餘義大分同無性解。不能
別引。


疏彼增上生故作是說者。攝云。談實菩薩不說法聞
者。為其菩薩為說。約此故其。增上生也。


疏譬女天等者。攝云。女人於天或鬼神處求乞論呪。
此人夢中雖無耳說。於意識上。論呪顯現。故知夢人
意識。不能分別鬼神所說論呪。所見論呪。明自心現。


疏故經亦言一字者。攝云。按大般若。佛告善現等
云。我曾於此。不說一字。汝亦不聞。當何所解。何以故。
甚深般若言說等。皆遠離故。由此於中。說者聽者。皆
不可得。又新華嚴頌云。諸佛無有法。佛於何有說。但
隨甚自心。謂說如是法。


疏如母嚙指子生喚解者。依汝南先賢曰。蔡順。字仲
君。平興人。少喪父。母養有甘口之物。不敢先甞。至婚
家飲須㕸。順恐中毒及甞㕸。母病㾾出膿。以口吮。遭
[002-0158c]
飢人民相食。順取椹。赤黑異器。為賊所得。欲煞之。見
椹異。因問之。順曰。黑者遺母。賊遣不煞。順出取薪。有
客來急欲見。無人可報。母嚙其指。順即心動。棄薪走
歸。所居井桔[棉-巾+幸]柱。歲久欲擗。在母上。於是憂愁不敢
動搖。母終。棺樞在堂。而舍傍人失火。草屋相連。火將
至。順伏母棺號哭。火越屋燒東家。順母生畏無暴雷
電。順走達家。曰順在此。母亡三年。妻不見其面矣。又
搜神記曰。曾子從仲尼在楚。而心動辭歸問母。母思
之。自齧其指。孔子聞之曰。祭之誠也。精感萬里。故劉
向曰。父母之於子。子之於父母也。異體而同氣。若樹
木之有心。草莾之有華實也。神出乎中。而應乎心。兩
精相得。豈得言哉。攝云。問若實不說。如何說云。我所
說法。如手中葉等。各為增上緣。令他得益。如手中葉
等。名為說也。


疏謂餘相續緣故者。攝云。即說法者。是聽法者。餘
相續即身自心之所說之法。種種不同。名為差別。令
餘了別。翻准應悉。問若佛實說。經何復云。不說一字。
答諸佛法同。離於諸佛所說法外。無法可說。名不說
也。或云。一切諸法。皆如為性。真如離言。名不說法。又
無如外法可說。故總名不說。又云。如眼等法。性自本
有。不由說巳而方有故。故云不說。


疏如末尼天皷無思而作故者。此喻如來無思而說。
此但喻說家。且末尼無思雨寶。眾生實得受用。如來
無思而說。阿難實得聽聞。
[002-0159a]


疏此中二解解釋者。攝云。不說法家會說文。說法
之家會不說文。


疏說此如是我聞者。下總釋經文。皆離增減異分過
失者。謂如此說。而作彼解。謂如彼說。而作此釋。皆異
本分增減過也。今則不然。故云爾也。問如佛成道二
十年後。何難方始出家。云何諸經皆言我聞。答佛重
為說。何以得知。菩薩處胎經。具廣分別佛所歷問。所
說不聞令聞者。何言不聞。佛次第為說。阿難得佛覺
三昧。悉能受持。聞既佛重說。何故智度論云。阿難將
昇高座。說經之時。向佛涅槃方。而說偈言。佛初轉法
輪。爾時我不見。如是展轉聞。昔於波羅奈。為五比丘
眾。轉四諦法輪。答然智論文。隨轉理門。作如是說。又
佛初在。為彼五人說。後更重為阿難再說。云展轉聞。
亦無失。若爾。何故入大乘論云。阿難持法不盡。明二
十年前法皆不持。又引中阿含說。釋提桓因語鬱多
羅言。尊者戒得他心。觀閻浮提一切眾生。無有盡能
受持佛法。唯除尊者。餘不能了。以是因緣。當知阿難
非悉能持。又首楞嚴經中。佛為淨月藏天子說。阿難
所持少不足言。不受持者。乃有無量。乃至廣云。復滿
十方微塵世界。皆如阿難。不能盡持。亦復如是。答據
佛未加未重為說。故作是言。又解首楞嚴經。據所悟
未說之法。云不能總持。如是言未說。如林中葉等。又
若此處所說之法。阿難能持。於餘十方清淨土說。阿
難不持。又云。本願力故。過去於長者供養誦經沙彌。
[002-0159b]
今得總持。龍樹讚云。面如淨滿月。眼如青蓮華。佛法
大海水。流入阿難心。長者緣如下說。又准報恩經。佛
入世俗心。令阿難知。又依觀佛三昧海經第五。阿難
見佛聞法。說菩薩行。即憶過去九十億佛所說經藏。
此經下云。自聞授記等。即時憶念過去無量千萬諸
佛法藏。通達無礙等。而說偈言。世尊甚希有等。問有
無量大菩薩。何故唯付阿難持法。答諸菩薩等。各各
忩務。莊嚴眷屬。調伏自身。不能宣通。阿難寫瓶有寄。
所以傳燈是屬。又復阿難常隨如來。人天所識。傳必
生信。諸菩薩等。形異處疎。非眾皆識。或容不信。問諸
經皆云如是我聞。何故溫室經云。阿難曰。吾從佛聞。
藥師云聞如是等。答隨方置言。其義無別。如是阿難。
昇座說經巳。大眾謹言無常力大。無常力大。如是等
法。我於佛所。親自聽聞。今者乃言我聞如是。又聞中
云。我聞者。將欲傳之於未聞。若有聞而不傳。便是徒
設。不在能說。貴在能傳。可謂道貴兼忘者也。癈我從
聞。聞從佛來。明出非巳心。故經傳歷世。玅軌不輟也。


疏此有二義者。下明時中。初標釋。後簡通。梵云三摩
耶。此云時也。然佛說眾經。前後多時。今者正指說此
部時。於一時中。在其處說。如真云。我於一時。在迦尸
國。我於一時。在恒河岸尸首林等。


疏一法王無別故者。攝云。問說聽究竟。共相會遇。
義旨無殊。何故分二。答初約說聽所為事畢。雖多剎
那。總名一時。後依說聽感應時。同名一時。問設不就
[002-0159c]
彼說聽究竟。而言一時。復有何過。答如初說字。次談
於名。後方言句。乃至部等。時皆有異。云何一。故知依
彼事畢稱一。故佛地論云。說聽究竟。總名一時。若不
爾者。字名等。聽說時異。云何言一。


疏一道理時者。問道理與唯識。二時何別。答道理時
者。謂觀境有酬前引後。三世行相。道理也。唯識時者。
但取識上所變境現起三時之相。有酬引等。故有別
也。


疏如夢所見都無實境者。攝云。無性攝論所引頌
云。處夢謂經年。寤乃須臾頃。故時雖無量。攝在一剎
那。又問說聽一念生巳即滅。如何識上聚集解生。答
雖唯一念。然前之聞者。熏習成種。後識心上。連帶解
生。是故文義聚集顯現。


疏唯意所緣所攝者。今此時者。唯是第六意識所
緣。非餘眼等五識所得。故言唯意所緣。是不相應。假
實有殊。依多法立。故行薀收。非餘薀攝。處界准知。若
獨緣時。不兼彼所依法。所變相分。與是同種。獨彰境
收。若兼實緣。相質同種。然今此時。於百法內。屬不相
應所攝。


疏此之一時總名一時者。下簡通中。初簡。後通。初
中。先總。後別。此總也。意云。此云一時。不得定約剎那
等立。但取聽者感佛為說。事緒終訖。總名一時。


疏不定約剎那非剎那者。下別也。然有四別。如文
可知。意云。今此一時。不得定約剎那而立。由根性或
[002-0160a]
鈍。說者時長。於一剎那。猶尚未悟。故曰也。


疏亦不定約四時不遍故者。不得定約四六時等
中之一時也。有人云。四時者。春夏等四也。六時者。晝
夜各三。即今六時禮佛是也。八時者。西方立三際。熱
雨寒。一際四月。三四成十二。一際之內。有四黑月四
白月。即為八時。此土立春秋等四時。一時合三月。與
西方不同。亦可晝夜八時也。十二時者。多是平且寅
等。十二時也。恒二天下同起用故者。俱舍頌。夜半日
沒中。日出四洲等。釋云。北方半。東方正沒。此州日中。
西州日出。如是展轉。次第可知。問如日此方正中。東
西兩邊。俱有光明。何得言恒二天下起用。答東邊正
沒。西邊正生之時。州增故唯言二。


疏然諸經中四十年等者。此通中。先會通。後問答。
會通中。初按文難。後正通釋。此按文難也。若言不得
約相續四時六時。及成道後時節而說者。何故。經中
即有如是等義。攝云。問頗有唯說剎那時耶。答有。華
嚴等云。何以一音。即其事也。問疏何不言。答示方隅
爾。或一音言。而含多義。謂一剎那。或一無法並名一
音。故疏不言。


疏雖有是說總說一時者。通釋也。意云。經中雖有
相經等時。仍非總說法時。故今一時。但是總時。


疏問處中總言一時者。問答也。攝云。所變之土。不
過二種。故可定知。眾生根性。萬品不同。故難准也。又
長甘三藏解有三種。一分收流轉時。二不思議變易
[002-0160b]
時。上二種生死。三假名時。假名時有三。一迦羅時。二
三摩耶時。三世流布時。迦羅時者。此云別相時。如制
戒律。大戒時聞。小戒時不聞。出家時聞。在家時不聞。
國王得聞。餘人不得。三摩耶時者。此云破邪見時。謂
五部阿含。九分達磨。不簡白黑。一切得聞。世流布者。
即是世人語法。如言一時在恒河岸等。今依破邪見
及世流布時。名一時。若依真諦。時有十義。一佛出世
時。如輪王出世。七寶一時可得。法王出世。法寶一時
可聞。二說正法時。佛說正法。狂聾眾生。得惶悟時。三
聽正法時。四思正法時。所謂思根簡偽取真。五修正
法時。六持正法時。七下善種時。所發菩提心。八成熟
善根時。謂聞如是修行。離諸放逸。九解脫善根時。所
謂聞法思法修法。具此三緣。十心平等時。心若高下。
聽法不入。若能拔沉柳浮。念智平等。方便聞正法。名
心平等時。具此十義。故名一時。


疏梵云佛陀者。下教主中。初廣釋義。後略判文。今顯
主尊下。是就前料簡。思准可知。下並如斯。不復委曲。


疏覺有三義者。未滿故者。攝云。又按般若第三百六
十五。總有八釋。今舉後三義。即三覺。一於三世法及
無為法一切種相無漏智轉。二如實聞覺一切有情。
令離顛倒惡業眾苦。三能如實覺一切法相。所謂無
相。故名佛陀。如次配疏三覺無失。華嚴經第六偈云。
於實知真實。非實知非實。善解真實際。故號為正覺。
此略不舉覺他義也。
[002-0160c]


疏佛地論名為佛者。一切智者。根本智。一切種智
者。後得智。能自開覺。是自利智。亦能開覺一切有情。
是利他智。如睡夢。無分別智。如蓮華開。有分別智。又
云。此總標本後二智也。一切智一切種智者。總也。能
自開覺。如睡夢覺。別明根本也。亦能開覺一切有情。
如蓮華開者。後得智也。次疏釋二智中。皆具牒。此根
本言空理。真無分別。對後得有。事俗後得也。


疏一切智者師所知障得者。此一切智一切種下。
各有二句。總為三對。明本後智。初對自體得名。其次
二利得名。第三從喻得名。如文。睡夢智者。謂於夢中。
見種種境相。若至寤時。了諸相非實。此如本智。證理
之時。唯自了知諸境如幻。餘人不知。未證理時。如夢
中也。如蓮華開者。謂後得智如蓮華開敷。觀者見於
臺實華葉等異。其後得智亦爾。為諸有情。說種種法。
令他知也。如所有色者。攝云。一切真俗諸法自性。名
如所有。如所有者。指斥言也。此諸法性。智悉能知。舉
境顯智。名如所有。總相而言。師煩惱障得者。謂一切
智中。有二種差別。而言之屬煩惱障得。下一切種智。
准而知之。盡所有也者。攝云。一切真俗所有諸法。差
別之義。名盡所有。盡所有者。指斥言也。此差別法。智
悉能知。舉境顯智。名盡所有。又問如唯識云。由屬儥
生煩惱障故。證真解脫。由師礙解所知障故。得大菩
提。何故。其屬煩惱。得根本智。答彼論初云。約別障說。
若論通義。二障俱能障於菩提真。又問何故後得偏
[002-0161a]
屬所知。本智別屬煩惱。答以根本智唯屬理。成言屬
煩惱得。若後得智能屬事。或云屬所得。且據一邊。理
實俱通。屬二得也。


疏准諸經佛名者。攝云。案佛地論云。佛具十德。何
故佛教傳法者。一切經首。唯置薄伽梵名。謂此一名。
世咸尊重。故諸外道。皆稱本師。名薄伽梵。又此一名。
總攝眾德。餘名不爾。是故經首。皆是此名。然具六義。
六義如下自引。依真實。諸佛有十義。一覺勝天皷。天
皷有四德。一能覺悟。諸天賊來言來。賊去言去。佛即
不爾。能令眾生覺三煩惱。若生知生。若滅知滅。二天
皷能護天眾。能破脩羅。佛即不爾。能救三苦。能破四
魔。三天皷能令諸天受五欲樂。佛即不爾。能令眾生。
受出世樂。四天皷能令諸天生貪著心。佛即不爾。能
令眾生生出世心。二不由他悟。無師知覺一切法故。
三屬二無知。一煩惱障無知。二所知障無知。四巳過
眠夢。凡夫眠而不夢。唯煩惱。二乘亦眠亦夢。有無明
及妄智故。佛不眠不夢無無眠。捨妄解故。五猶如蓮
華。日光照觸。蓮華即開。十地行成。佛智自發。六性淨
無染。七具三義。所謂三身。八具三德行。謂般若法身
解脫。九具三寶性。所謂同體三寶。十自知令知。以智
慧力。照真如境。名為自知。復以慈悲力。說十二部經。
令他知也。若無性攝論。亦具十義。六義如佛地。更加
破四魔。依三摩地。能破煩惱魔。依精進慧力。能破薀
魔。依諸神足。能破死魔。依慈等持。能破天魔。若依真
[002-0161b]
經。名為婆伽婆。婆伽云破。婆名煩惱。能破煩惱。名婆
伽。


疏應化非真法身也者。攝云。問按天親論。但云應
化非佛非說。不言法身而能說法。引斯為證。恐乖論
旨。答引彼意。證應化非真。非真說法。不以彼文證法
佛說。若示引之。而何所益。答即說應化非佛非說。故
知法佛可名真佛。故彼論云。非非法者。真如無我。相
實有故。一切聖人。依真如法。清淨得名。故知法佛名
為真佛。佛既名真。合名真說。故疏引彼稱讚大乘。而
以為證。


疏十八圓滿者。佛地論云。住最勝光曜。七寶莊嚴。放
大光明。普照一切無邊世界。是第一顯色圓滿。無量
方所。玅餝間烈。第二形色圓滿。周圓無際。其量難測。
第三分量。超過三界所行之處。非三界愛之所行故。
非諸繫業異熟果故。第四方所。勝出世間善根所起。
第五思。最極自在。淨識為相。第六果。如來所都。第七
主。諸大菩薩眾所雲集。第八輔翼。無量天龍人非人
等。常所翼從。第九眷屬廣大。法味喜樂所持。大乘法
味喜樂為命。第十住持。作諸眾生一切義利。即度四
攝等。第十一事業。滅諸煩惱灾橫塵垢。第十二攝益。
遠離眾魔。第十三無畏。過諸莊嚴如來莊嚴之所依
處。謂過一切菩薩莊嚴。第十四住處。大念慧行。以為
遊路。謂思慧名念。聞慧名大慧。脩慧名大行。第十五
衢路。大止玅觀以為所乘。乘定慧及遊三慧。路往所
[002-0161c]
趣園。第十六乘御大空。無相無願解脫。為所入門。第
十七門。無量功德眾所莊嚴。大寶華王之所建立。大
宮殿中人。紅蓮華之中最勝。名大寶華王淨土。依此
長時相續。無有間斷。第十八依持。以為頌曰。顯形量
所因。果主翼眷屬。持事攝畏處。路乘及門依。


疏由此劬師羅無盡者。此判佛身應物而現。非定
一也。劬師羅者。攝云。按經音義。此云玅音。然新譯云。
具史羅。此人身長三尺。甞聞世尊身丈六。不生信心
云。佛既長大。我身若此。如何得度。佛知根熟。至彼化
之。現身三尺。長者至門首。還見世尊身長三尺。遂發
勝心。欣求出離等。五百婆羅門者。裸形塗灰。亦名離
繫外道。見佛不捨衣服。不生信心。謂是貪著名利。非
脩道者。於後世尊知根熟可化之。遂現塗灰不著衣
服。婆羅門見巳。而生信心。今此世尊。與我無別。遂於
佛所。而得度脫。無邊菩薩者。此無邊身菩薩。聞佛身
長丈六。遂觀佛頂相。乃至盡於上界。亦不能得見。又
智度論說。如佛初轉法輪時。應時菩薩從他方來。欲
量佛身。上過虗空無量佛剎。上華至世界。見佛身如
故。即說偈言。虗空無有邊。佛功德亦爾。設欲量佛身。
虗勞不能盡。上過虗空界。無量諸佛土。見釋師子身。
如故而不異。佛身如金山。演出大光明。相好自莊嚴。
猶如春華敷。住小聖之凡夫者。二乘之人。名為小聖。
四善根前。及餘一切凡夫三類。總名凡失。但見丈六
也。攝云。又按西域傳云。有婆羅門。聞釋迦佛身丈六。
[002-0162a]
常懷疑或。未之信也。乃以丈六竹杖。欲量佛身。恒於
杖端。出過丈六。如是增高。莫能窮實。遂投杖而去。因
植根焉。林竹脩篠。破山滿谷。因號斯處。為杖林焉。


疏今顯主尊意心者。略判文也。初標佛者。以佛是
能說法人。教是所說之法。為顯佛既最尊。說教定勝。
故初標佛。欲令眾生生喜心也。又云。依智度論第二。
五種能說。一佛。二聖弟子。三諸天。四神仙。五變化。今
標佛說。故教定勝。令生喜心。


疏遊化居止安處者。此解住字也。


疏古人因此未可也者。此引古辨非也。藏法師云。
住者。今取能住為住。故住義屬佛。住有二種。一者身
住。二者心住。身住有四。一化處住。十方諸佛。各有國
土。二異住。三世諸佛。多栖止伽藍。三未捨壽分住。未
答魔王啟請。壽命無量。由答啟請。則唯留八十。餘皆
捨之。四威儀住。謂行住坐臥。悉名為住。二就內德論
住。亦有四種。一者天住。謂住布施持戒等。二梵住。謂
住四無量心。三聖住。住空無相無願三昧。四佛住。佛
力等果地眾德。如來具此內外八住。即是無住而住。
住無所住。住名雖同下非斥也。


疏羯尼迦樹者。此無正翻。相傳云。似此槐樹。枝葉亦
相似。然即不是槐樹。但相似耳。


疏火坑毒飯欲害佛佛處者。勝密者宗止信。外道深
著邪見。諸梵志曰喬答摩國人尊敬。遂使我徒。無所
恃賴。汝今可請至家飯食。門穿火坑。滿中縱火。棧以
[002-0162b]
朽木。覆以燥土。凡諸飯食。皆雜毒。若免火坑。當遭毒
食。勝密承爾。便設毒食。城中之人。皆知勝密。於世尊
所。起惡害心。咸皆勸請。願佛勿往。世尊告曰。無得懷
憂。如來之身。物莫能害。於是受請而往。足履門閫。火
坑成池。清瀾澄鑒。蓮華彌漫。勝密見巳。憂惶無措。謂
其徒曰。以術色免火。尚有毒食。世尊飯食巳訖。為玅
法。勝密聞巳。謝名歸依。出西域記。


疏靈鷲山者。真諦婆沙云。釋迦本行菩薩道時。為化
物故。受鷲身。養育父母。求食供養。有長者見知其因
緣。每日令至家中取食。一切諸鳥。亦得供養。鷲令請
鳥。報施主恩。諸錯解乃偷他物。逸施主家。後王知至
山。鳥為說法。王甚歡喜。又送供養。因鷲鳥住。名鷲山
焉。


疏自山麓者。糓梁傳曰。林屬者。守山林吏。或云即山
脚足也。


疏一謂退凡同住者。攝云。凡有二義。一未得聖者。
名之為凡。有經說云。王宮人等。並得初果。二謂非王
宮人親屬。凡庶名凡。


疏至迦蘭陁竹園者。過去有王。出城遊戲。睡此樹下。
毒蛇欲螫。於其樹上。有迦蘭陁鼠作聲。王便驚覺。乃
見毒虵。欲來螫王。因鼠得免。乃封此樹。為迦蘭陁。池
樹及林。因此名焉。如西域記。又云。過去有迦蘭陁鳥。
於此養育父母。野火欲來。入池濕身滅火。以救父母。
以慈孝故。因此傳名。
[002-0162c]


疏𠰘城者。𠰘字。旦致反。


疏罹灾者。罹字音籬。


疏無憂者。阿育王也。即未主怨曾孫。


疏波吒釐者。西域記云。波吒釐城者。在殑伽河南七十
餘里。荒蕪雖久。基趾尚存。昔人壽無量歲時。號拘蘇
摩補羅城。唐言香華宮城建乎人壽數千歲。更名波
釐子城。初有波羅門。高才愽學。門人數千。傳以受業。
結學徒等。相從遊觀。有一書生。俳佪悵望。間疇謂曰。
夫何憂乎。曰盛色方剛。羈遊履影。歲月巳積。藝業無
成。[厂@既-旡-日+口*頁]此為其。憂心彌劇。於是學徒。戲言之曰。今將為
子求娉婚親。乃假立二人。為女父母。遂各坐波吒釐
樹。謂女聲樹也。採時菓。酌清流。陳婚姻之緒。清好合之
期。假女父攀華枝。以授書生曰。斯嘉偶也。幸無辭焉。
書生之心。欣然自得。日暮言歸。懷戀而止。學徒曰。前
言戲耳。幸可同歸。林中猛獸。恐相殘害。書生遂留。往
來樹側。景夕之後。異光燭野。管絃清雅。帷帳陳列。俄
見老羽。䇿杖來慰。須有一嫗。携引小女。并嬪從盈路。
袨服奏樂。翁乃指少女曰。此君之弱室也。酣歌樂醼。
經七日焉。學徒𩓙為獸害。往而求之。乃獨坐樹蔭。若
對上客。於是告與同歸。辭不從命。後因入城。拜謁親
故。說其始末。聞者驚駭。與諸友人。同往林中。咸見華
樹。是一大宅。僮僕役駈馳往來。而彼老翁。徒客按對。
陳饌奏樂。賓主禮備。諸友還城。具告遠近。[莫/月]歲之後。
生一男子。謂其妻曰。吾今欲歸。不忍離阻。適復留止。
[002-0163a]
接寄飄露。其妻既聞。具以白父。翁謂書生曰。人生行
樂。詎必故鄉。今將築室。宜無異志。於是使役之徒。功
成不日。香華舊城。遷都此邑。由彼子故。神為築城。自
爾之後。名波吒釐子城焉。


疏古人有說皆謬也者。此古敘。昔摩伽陀王。生一大
子。一頭兩面四臂。諸國聞之。皆來慶賀。見其異相。遂
諫於王。令棄山中。有羅剎女。收而養之。後問其母。我
父是誰。此答言。我非汝母。王及夫人。是汝父母。具說
棄由。太子便嗔。有大勢力。乃取千王。囚一城內。而欲
煞之。有末王。白言太子。我父母乃妻子。不敢言辭。我
有和上。是辟支佛。願放辭也。太子許之。速疾歸國。見
辟支佛。求受五戒。受訖即來。而就於死。太子問言。汝
去憔顇。今何怡悅。王乃報言。前未受戒。恐死巳後。墮
於惡道。憂做憔顇。今巳得戒。不墮惡道。是故怡悅。太
子問言。其戒是何。小王答言。謂不殺等。太子謂受。小
王為受。便即報言。汝今受戒。是我弟子。如何欲煞。如
是千王。破此淨戒。若從汝亦累於我。是遂放而不煞
之。太子云何各欲還國。中有王言。我等不死。皆由小
王。今須報恩。可立為主。我等事之。於是諸王不復歸
國。千王住故。名王舍城。即疏云。置千王於此者。是此
後也。准諸經論。更有六緣。一摩伽陀國王有子。一頭
兩面四臂。時人以為不祥。即時裂其身首。棄之曠野。
羅剎女鬼。名閻羅。還合其身。而乳養之。後大成人。能
併諸國。王有天下。取諸國王。萬八千人。置此五山中。
[002-0163b]
以大勢治閻浮提。閻浮提人。因名此中。為王舍城。二
云。摩伽陀王。先所住城。七被火燒。王問其故。有云。宜
應易處。王即更求住處。後見此處。五山周迊。其狀如
城。即就居之。以王先住。名王舍城。三云。古王婆藪。厭
世出家。妄證天祠。煞生無罪。陷入地獄。王子廣車嗣
位。恐作大罪。不知何計。空聲告曰。見希有處。應作王
舍。後因獦逐鹿。見此五山。而便城焉。此上三緣。出智
度論。四云。婆藪王子。初共人民造舍。即為鬼神壞三。
唯留王舍。如是至七。太子言。但更造屋。悉題王舍。於
是免焉。五云。輪王出世。代代相承。住此城中。因住此
城。名王舍城。六云。昔有四天。共攢乳海。覓得甘露味
分。於此五山。起舍守之。七日後方乃分之。是故名為
王舍城。此後三緣。真諦云。出律毗婆沙。若善見論云。
其城縱廣三百由旬。有八億萬戶。有八萬聚落。故最
大也。攝云。問古人所說。非無典據。如智度論。律毗婆
沙。仁王等經。說各異故。何得總撥為謬說耶。答設彼
等說。皆敘彼俗。不正說也。故疏不取。


疏王都既在利緇素故。此釋難也。難云。山城二處。
何不舉一。要兩雙彰。故此釋云。如文可見。意者。遊化
城中。居止在山。利益緇素。故曰也。若准攝云。山佛自
化。城化王化。舉自化處。顯利於緇。說他化處。明益於
素。


疏論云序分成就者。下引論釋。於兩義中。皆先舉論。
次即解釋。前義之中。從故城乃摩揭下。是疏釋。後義
[002-0163c]
之中。從俱蘇摩城下。是疏釋。下皆准知。


疏或教玅出二乘故者。攝云。前解山城。俱喻教理。
此即別配。山同出水。城喻開敷。思之可悉。


疏般若通貫遠矣者。舉例釋成。般若通貫五門者。
謂實相等五種也。舍衛豐其四德者。一曰財寶。二玅
欲境。三饒多聞。四豐解脫。以舍衛國。豐其四德。故般
若經。多在此說。問般若有五。舍衛四德。四五不同。何
成表意。答即四德中。含德五種。何者。一財寶。即文字
般若。二多聞。是觀照。三五欲。是境界。四解脫。是實相。
眷屬通有。且如觀照。起時即有遍行別境等心所。或
具四五蘊。名為眷屬。然此配者。但以義類而說。無別
教文。金生麗水等者。此明真在提河而說。亦有所表。
文義易見。


疏古說此經居穢土者。自下會違。意云。此經上下。
說處既多。何故經初。偏標王舍耆闍崛山。然將會釋。
先列說處。就中先列古。後敘今。此引古也。古說。此經
合有四處。如疏所列。攝云。疏雖不說。准理而言。既處
有四。即說有三。初二同疏。三者。屬累品後。居穢土說。
故成三矣。今解處三下。是敘今也。


疏今標創會化身者。此會釋也。意云。今標創會。欲
令三乘欣樂同故。顯佛悲深等。故曰也。


疏眾成就以五門解釋者。下眾成中。初總分別。後從
藏經明眾成下。別科釋。


疏說時方人令生信故者。時謂說教之時。方謂處所。
[002-0164a]
即某處等。人謂徒眾。即與大比丘等。


疏因緣之經令除法慢者。十二分教中。因緣經有三。
謂請因事因犯制戒。此中意取因請故說。若不待請。
而即說者。恐生慢法之心。今者欲明能語之人。故列
此眾。


疏菩薩請引及果利之者。攝云。此釋外之難。難意
云。一乘正逗聲聞。鶖子可請。既不彼於菩薩。二聖何
陳。故今答云。因利益故。所以請也。由讚壽量及持經
等。分別等品證不同。既有斯利。菩薩故請。或云。雖為
菩薩說行及果。三根因此得聞。故名因亦利之。或云。
答本請一乘之境。佛說一乘。正逗彼根。菩薩請行及
果。佛讚行果令答證。故言因亦利之。


疏答凡夫大乘者。謂二乘性也。種善根未得聖巳
前。是答凡夫。攝云。定性之人。遠塵離垢。不定性者。發
菩提心。


疏凡夫菩薩者。謂發菩提心。齊地前巳來。是菩薩
凡夫。得無生法忍。攝云。然無生忍。初地亦得。今所明
者。非初地。若初地忍。即令凡夫菩薩得。既言聖者。故
知餘地。


疏故為三機說斯玅法者。三機者。答菩薩及以凡夫。
雖舉二凡。俱是凡故。或從答凡夫及菩薩凡夫巳來。
此之二類。各有三品。名為三機。機不同。尋文可解。


疏當時眾集眾生發意者。當在會眾。為引當時不
在會眾。今遣發心。今經中結集陳者。為欲引攝今時
[002-0164b]
眾生。令發意也。


疏兩實二權者。答在穢土中為實。菩薩在報土中為
實。故名兩實。菩薩在穢為權答在淨土亦權。故言二
權。


疏此眾二徒差別故者。攝云。徒者徒轍。有此相對
之徒轍也。二二合之。總成三對。如次可悉。或云。顯序
品眾及一經之眾。有二徒轍也。故序品十五眾。合為
一。多寶分身。合為一。多寶分身。合為一。後之四眾。各
別為一。便成六也。以此六眾。如其次第。配聞法證法
等六句。二二合故。名為二徒。問何因以多寶分身。合
為一耶。答且如僧三人巳上。方成眾義。多寶侍者。唯
有智積一人。以少從多。故合為一。又自餘諸眾。品品
各別。多寶分身。同在一品。故合為一。此淨法師。作此
配屬。疏主密意。語少含多。作斯略說。


疏一三乘求彼者。仁王經云。復有八百萬億大仙
緣覺。問何故此經仁王。二教有異。答諸說不同。一云。
秘密即有。顯現即無。故智度論云。佛法二種。一者秘
密。二者顯現。轉法輪。三乘人各得其果。是秘密眾。然
仁王有者。依秘密說。法華言無。依顯現眾。故不相違。
又云。獨覺有二種。一者本性。獨出無俱。二者先是答。
後成獨覺。如五百仙人。一時出者。如舊婆沙三十二
說。解云。經各據一人。亦不相違。有說獨覺自有二種。
一[燐-火+角]角喻。獨出無二。當知如佛。二者部行。多人並出。
此有二種。一是緣覺性。如五百仙人。二是答種性。亦
[002-0164c]
是五百仙人。故新婆沙第三十云。五百仙人者。多是
答種姓。解云。既說多言。故知仁王八百萬億仙人者。
多是緣覺種性。而言出無佛世者。依多分說。此依仁
王疏說。下有此妨。准此而釋。更不復述。


疏三界無無色亦有者。彼經云。思緣放光。照三界
眾生。問何故不同。答諸宗不同。薩婆多及經部等。唯
有四蘊。故無能照及所照法。摩訶僧祇部。具十八界。
故有所照及能照法。今依大乘中陰經說。如來至無
色界。無色眾生。禮拜世尊。又本業經云。如來說法會
中。無色諸天。來入會中。故知無色具能所照。又仁王
經云。寶華上至非想非非想天時。無色界雨無量華。
如空而下。依瑜伽。無色界中。唯有法處定所生色。解
云。依瑜伽者。作如是說。如所引諸經。皆依法處色說。
此亦依仁王疏敘。


疏陀羅尼經亦來者。即尊勝經。炎魔王。於夜分來。
或餘經陀羅尼。更別有來。


疏後宗次第者。攝云。問前第三門。所列名字。與此第
四。何故不同。答此眾多互立一名。由此多寶為聽證
來。分身諸佛為證開集。前後互明。故無失也。


疏初眾之中後者。淨云。諸經列眾。各各不同。或有
列大。不列小。如華嚴等。或有列小。不列大。如般若等。
或有大小俱列。如大品等。或大小俱不列。如勝鬘等。
即今此經。大小俱列。問何意不同。答此等不同。或隨
魔略。或對所為。或實有無。理非一例。又諸經列眾。前
[002-0165a]
後不同。今此法華。先列聲聞。後列菩薩。疏有四解。如
文可知。若依佛地論。總有八釋。四與疏同。然文所列。
復不次第。今應配屬。學者須知。故佛地論云。一生疑
異。即聲聞於大乘教。疑非佛說。故今先列。一一令聞。
二決定異。不定性若聞說大乘。是究竟法。生希有心。
決定求大。三際慢異。答得無學。謂為究竟。生憍慢心。
聞佛說巳。輕慢則除。四恒隨異。同疏第二。五形同異。
同疏第一。六離深異。同疏第三。七恭敬異。同疏第四。
八淨信異。答先列。欲令眾生於若所生淨信心故。


疏總談無數人等者。此疏釋也。論中但其數成就
者。謂大眾無數。不別標言萬二千人等。或有本作合
字。即是論合。別標萬二千人。或作名字。筆誤也。


疏依乞等為名者。亦是釋也。比丘乞食。須具五義。
智度論云。一為利養故。改裳威儀。詐現失相。二為利
養故。自說巳身所有功德。三為利養故。強占相吉凶。
四為利養故。高聲現威。令人畏敬。五為利養故。說巳
昔日所得利養。激動人心。發令行施也。


疏求覺利有情為菩薩者。釋也。非是此經可列。䟦
陀婆羅菩薩。此十六是上生經說。然彼經中。但言復
有菩薩摩訶薩。名䟦陀婆羅。與其眷屬十六菩薩俱。
不列餘之字。問此引成中第一。若修小乘。引與第四
威儀一定。有何差別。兄第一第二。答菩薩修行相對。
三四兩句。意辨菩薩答身形相對。菩薩隨類現身。答
一定無改。故有差別。
[002-0165b]


疏然本論中顯故者。謂本論中。雖標二歎。但總如
言。而不牒十六十三。別名以易知故。次下論有十六
等名者。但是牒經而釋也。雖有標無牒。而言不標者
牒。言總意別。


疏明其四眾不說者。釋也。雖各禮佛下。通難解也。
准而當知。


疏然明經眾成中者。下別科釋。初科判。後別釋。如文
可思。


疏一處解脫者。此文有七。義擇共也。攝云。問心觀
佛。希聞玅旨。同一見解。八聖道同。餘可知矣。


疏真諦三釋萬二千人者。一勝大。如說大王。雖年
幼小。而言大者。以其尊勝故也。二體大者。如說大山。
山無勝劣。以體高廣。故名體大。三數大者。如說大軍。
軍無勝劣。亦不高廣。以其數眾。故名為大。此舉三喻。
以釋於大。比丘亦爾。脩菩薩道。高極無上。即是勝大。
位難測故。則當體大。眾非一故。即是數大。


疏今合為六者。攝云。非是全取前之二三。取前五解。
加名稱大。而為六釋。除智論初。然可總為七。取智論
初。九十五種外道之中。最為大故。藏云。作此經有五
義大。一者眾大。謂萬二千。二者位大。皆是阿羅漢。三
德大。諸漏巳盡。四名大。其名曰下。五識大。眾所知識。


疏梵云苾蒭訛云比丘者。苾蒭者。上好藥草。此草生
處。縱逢天旱。亦常滋茂。傍諸草木。亦能數榮。比丘亦
爾。若一人持戒。令無量人受諸果報。縱逢難事。亦無
[002-0165c]
憂畏。


疏四云淨命命故者。離耶命故。名為淨命。四邪者。
智論云。一仰口比丘。所謂仰觀星宿日月博蝕。因茲
得食。以資身命。二下口比丘。謂耕田種作。治生愽易。
為此下業得食。三方口比丘。謂國通致使命。四方往
來。因茲得食。以供身口。四維口比丘。謂占相卜問呪
術等事。因此得食。號曰維口。小術不正。稱之維口。即
以貪嗔所發三業。名為邪命。而有頌云。俗耶見難除。
由恒執異見。道耶命難師。由資具屬他。此上五名。從
初出家。漸次而修。乃至師或。思可知矣。攝云。問比丘
之名。含於乞義。諸餘乞者。應名比丘。答比丘之名。具
於五義。餘不具五。不名比丘。


疏理事二和合得眾名也者。謂同證一真理。違淨相
書。名為理和。同戒見利等。無違背故。名為事和。


疏三人巳上得僧名者。法苑云。梵云僧伽。此云眾也。
然三人巳上。皆是僧體。從多義故。彼國之法。一名名。
二為身。自三巳上。名為多。如辦法事。四人方成。一人
白言。大德僧聽。所和三人得名僧故。若四是僧。豈能
白者。而自白耶。欲顯和合。從多人故。自三巳上。皆得
名僧。若辦事僧。即四人五人十人二十人等。


疏經有六句究竟者。下歎德。先標列。後解釋。此初
也。新翻及舊論者。攝云。唐三藏所譯般若等經。名為
新經。此經之先譯。名舊。且言新經。實餘古經。有十六
者。問論釋於經。何故經論數不同耶。答言常眾無會
[002-0166a]
不集。處處歎之。故羅什略歎其德。天親欲示解一經
歎德。令識眾德。歎德之意。故廣說也。問何故諸經歎
德。增減不同。答有二釋。一者譯主具略不同。二集法
者。歎有多少。以歎德皆是結集置故。


疏論有三釋者。下解中。先依論釋。後總料簡。然三門
中。皆先依論。後釋經文。尋者息。


疏上上起名上上起者。或以下釋上。或以上釋下。
總名上上起。且如第二諸漏巳盡。釋第一句阿羅漢。
上句羅漢是所起。名起上。即是起得名上起。下句諸
漏巳盡是能起。名為起上之起。故名為上起。如是類
例非一。名上上起。此以下釋上如是。若以上釋下。且
如以第二句諸漏巳盡。釋三第三無復煩惱。此即上
句是能起。名起上。即是起名為上起。下句是所起。名
起。是起之上。如是類例亦非一故。名上上起。然疏下
自釋。今為初略示。


疏即是論言羅漢者。此引文釋成。即唯識等論也。
謂唯識論。應義有三。今言應巳永害煩惱賊。故名羅
漢。即是一義。引此意者。成前但師。現行諸漏。名為阿
羅漢。攝云。問無學之人。種現俱盡。何不雙以第二三
句。釋第一耶。答八地巳上。頓悟菩薩。亦名羅漢。若實
種盡。方得應名。即八地非羅漢攝。今顯通彼。故以漏
盡。釋羅漢也。因此略明梵名不同。然羅漢有三名。一
名阿盧訶。二名阿羅漢。三名阿羅訶。即殺賊應供不
生。如次而配。若對因中而說。因名怖魔。至果稱煞賊。
[002-0166b]
因中名乞士。至果名應供。因中名破惡。果中名不生。
今此煞賊等三名。皆果中稱也。


疏煩惱現行名之為漏者。此釋漏名。且雜集第一
云。令心連注。流散不絕。故名為漏。此復云何。依外門
流注。故立無明漏。令心連注流散不絕。異漏義也。若
俱舍云。稽留有情。久住生死。或令流轉。於生死中。從
有頂天。至無間獄。由彼相續。於六瘡門。泄過無窮。故
名為漏。若依世親。述經部云。若善釋者。於諸境界。流
注相續。洩過不絕。故名為漏。


疏欲界見道欲漏者。此出欲漏體。欲界見道四十
等者。謂欲界分別煩惱。迷四諦下起。一諦有十。故成
四十。問何緣如此。答然迷諦相。有總有別。總謂十種。
皆迷四諦。何以然耶。苦集是彼因依處故。滅道是彼
怖畏處故。言因依處者。一是因。二是依處。故對法論
云。苦集二諦。皆是一種煩惱因緣。又為依處。是故迷
此因緣依處。起諸耶行。言滅道是怖畏所。性不隨順。
增長十種。但起迷拔。猶豫等事。故對法論云。由煩惱
力。樂著生死。於清淨法。起懸崖想。又諸外道。於滅道
諦。妄起種種顛倒分別。是故十或。皆迷滅道。起諸耶
行。及諸煩惱。皆二緣故。若據別迷。二唯迷苦。八通迷
四。身是二見。唯果處起。今取總迷。故十煩惱。皆迷四
諦。言并忿恨等二十隨惑者。唯識論頌曰。隨煩惱謂
忿。恨覆惱嫉慳。誑諂與害憍。無慚及無愧。掉舉與惛
沉。不信并懈怠。放逸及失念。散亂不正知。問此二十
[002-0166c]
何名隨煩惱。答是煩惱分位差別。及等流性故。名隨
煩惱。若忿等十。及妄念不正知放逸等。假染心所。是
前貪等差別分位。名隨煩惱。若無慚無愧掉舉惛沉
散亂不信懈怠。此等雖有別體。是前根本之等流性。
亦名隨煩惱。由根本為因。此得有故。


疏言十六大隨者。然二十隨中有三品。謂下中上。忿
等十或。名小隨。以自類相生各別起故。非不與他中
大或俱。行位局故。名之為小。無慚無愧。此名曰中隨。
以自類得俱行通。忿等唯遍不善位局。後八但得中
名。若掉舉等八。自得俱生。但染皆遍。得俱生故。不可
名小。染皆通故。不得名中。二義既殊。故八名大。今云。
十六者。色無色界。各有掉舉惛沉不信懈怠放逸失
念散亂不正知。故成十六。


疏三界合有名無明漏者。一界各有五光明。三界
合論。故成十五。依瑜伽八十九云。諸欲界繫一切煩
惱。唯除無明。說名諸欲。色無色二界所繫一切煩惱。
唯除無明。說名有漏。於彼三界所有無智。總攝為一。
立無明漏。若依小乘。四十一總為欲漏體。謂欲界繫
根本煩惱。有三十一。并十纏成四十一。至五十二物。為
有漏體。謂上二界根本煩惱。名二十六。五部或中。各
除嗔癡兩界。合論成五十二。三界名五無明。合成十
五。為無明漏。問何以上二界。合為有漏。答一同無記性
故。二同內門轉故。三同是定地。由此三義。二界合一。


疏合離合廢立者。欲漏名離。有漏名合。此二漏中。不
[002-0167a]
取無明。名癈。別更為漏名。故曰也。


疏具四生地者。謂胎卵濕化也。


疏一生一煩惱者。一生。即唯化生性。煩惱。即唯有覆
無記性也。


疏通相應不共為前二所依者。然無明有二。一相應。
二不共。若貪等俱者。相應無明。非貪等俱者。名獨行
無明。又不共無明。復有二種。一恒行不共。唯在第七。
二獨行不共。即第六識中。獨頭起者。是也。為前二所
依者。此無明漏。能為前欲有二漏所依處也。


疏以具十一殊勝事故者。攝云。按緣起經說。一所緣
殊勝。遍緣染淨故。二行相殊勝。隱真顯妄故。三因緣
勝。或業生本故。四等起勝。等能發起能引所引。能生
所生。緣起法故。五轉異勝。隨眠纏縛相應不共。四轉
異故。六耶行勝。於諦起增益及損減行故。七相狀勝。
微細自相遍憂相轉故。八作業勝。作流轉所依事。作
寂正能障事故。九障礙勝。障礙勝法及廣法故。十隨
轉勝。乃至有頂。猶隨轉故。十一對治勝。二種玅智。所
對治故。以此無明。具於相應不共。乃至具十一殊勝
事等。故離諸惑。而別立漏。


疏下界煩惱多緣欲起者。攝云。略云欲界。而有三欲。
一飲食欲。二睡眠欲。三婬欲。為此勝故。故得欲名。


疏由疏由現種或無故得真自在者。現謂諸漏巳盡。
種謂無復煩惱。由此二種無故。故名得真自在。


疏巳離定障名心解脫者。攝云。問定障是何。答理實
[002-0167b]
諸染。能障定者。皆名實障。然依勝說。異族生受。名勝
定障。領下劣法。不上進故。問定既雜障。何乃名為心
解脫耶。答定是心所。以所從王。名解脫。隣近釋也。或
定令心住於一境。定得心名。又問慧解脫人。定障不
屬。而於何得入見道。唯識論言。託勝所依。故入見道。
答有二解。一云。依近分定。而入無漏。得近分定。不要
屬障。一云。亦得四根本定。亦屬定障。言示現者。示能
得屬或定等障。非餘定障。亦不能屬。


疏離性障故者。煩惱體性空是障。故名性障。此持業
釋。


疏彼相應心心解脫者。彼謂彼前無明貪愛等。若
未離彼無明等或。相應心王。而未離縛。由離無明貪
相應心王。而得離縛。故名心解脫。


疏由離此二證獲無為者。由離性定二障。證得無為。
且有二種。今雖不得擇滅無為。由伏定障。得非擇滅。
理亦無失。以此定障。是所知障收。故離定障。得非釋
也。


疏遠能見者離縛者。離相應者。王之體。而非是縛。
與相應或。同時而起。遂被相應煩惱繫縛。名相應縛
相應即縛。持業釋也。所緣縛者。如五塵境。體非是縛。
彼能緣心體是其縛。縛彼境時。名所緣縛。所緣之縛。
依主釋也。故俱舍論頌云。世諸玅境非真欲。真欲謂
人分別貪。玅境如本住世間。知者於中巳除欲。又云。
相應即見分。所緣即相分。由此見相。熏成惑種。故名
[002-0167c]
為縛。


疏以離現行諸漏二縛者。謂離相應所緣二縛所以
得名無復煩惱。問諸漏但說現行。無煩惱者。即無種
爾。自有離現。而不屬種。如何說言。由遠離能見所見。
名無煩惱。答此唯歎羅漢。不說餘人。故無現時。必無
種也。


疏或復笋[牛*子]二見者。此不以第二句。釋第三句。能
見者。能執我心。所見者。所執我相。若離我執根本。即
所執我相。不於當情識心上現。猶如懸鏡高堂。像於
中現。鏡喻能見我心。像喻所見我相。若在鏡時。像必
於中而現。若除鏡巳。像必不生。以無鏡巳。像必不生。
以無鏡故。因何而起。此亦如是。若離能執我心。即所
執我相。亦乃不現。


疏前諸漏盡相違者。此會違也。且外云。以無我見
等。釋無煩惱。與前論漏巳盡第二句。釋無煩惱何別。
故此會云。前諸漏盡。據總說無煩惱。今言無煩惱者。
據別無我見。以我見為本。一切煩惱。因此而生。是故
約無我見而釋。亦不相違。


疏如相應事以成辦故者。攝云。能證或滅諦。諸心心
所。名曰相應。如者。指斥之詞。由為如是相應之事。巳
成辦故。所以名為辦辨所辦。又云。如相應等。是舉喻
也。更有餘釋。繁而不敘。


疏此有九結立為結者。雜集第六云。當知此中。宣
說諸結。若相。若用。若位。辨結差別。言相者。愛結。謂三
[002-0168a]
界貪。恚結。謂於有情苦。及順苦法心法損害。即唯欲
界嗔恚。慢結謂七慢。即慢過慢等。無明結。謂三界總
有十五無明。為無明結。見結。謂薩迦耶見及邪見邊
見。取結。謂見取戒取。疑結。謂於諦猶豫。及三寶疑惑。
嫉結。謂躭著利養。不耐他榮。發起心姤。慳結。躭著利
養。於資生具。其心恡惜。此後二種。並是隨煩惱中數。
言用者。謂有此者。不猒三界。由此展轉。不善現行。善
不現行。由此能招未來世苦。與苦相應言位者。謂於
後世苦果生位。依瑜伽八十九云。有九種。方能和合。
故立九結別。一依在家品。可愛有情非有情數。一切
境界貪愛纏事。二即依此品。可惡有情非有情數。一
切境界嗔恚纏事。三依有情數憍慢纏事。若四五六。
依惡說法。諸出家品。三種耶僻。勝解纏事。謂依聽聞
不正法故。依不如理耶思惟故。依非方便所攝脩故。
如是差別。即為三種。七於善說法律無勝解纏事。八
依出家品智貧窮事。九依在家品財貧窮事。問纏中
何以嫉慳二種。偏立結名。答依俱舍云。以嫉慳二。唯
不善性。又此嫉慳。唯自在起。不隨從他。唯自力起。故
名自在。由二義勝。故於纏中。別立為結。又云。由七義
故。一數現行故。二為賤貧因。嫉為賤因。慳為貧因。三
遍顯隨惑故。謂遍顯[威/心]歡。隨煩惱也。四惱亂出家在
家部故。謂出家於法教。嫉慳惱亂。在家於財物。嫉慳
惱亂。五或惱亂天阿素洛故。謂天帝釋有甘露味。阿
素洛有女色。天慳味嫉色。阿素洛慳色嫉味。便興鬪
[002-0168b]
諍。六或惱亂人天勝趣故。七惱亂他及自。部者。眾也。
謂慳惱自眾。嫉惱他朋。由上七義。故曰也。然九結中。
五是鈍使。二是利使。


疏由成上諸句自在位者。此心自在。由具上來諸
句。得心自在位也。攝云。問既由諸句。名心自在。何名
單釋。答疏主總談。由具上句。至心自在。不同餘句。取
他來釋。


疏准論有三單釋等者。問今上上趣。以上下相釋。而
得名焉。三單二不釋。何名上上起。答言上上起者。從
多分而論。或是彼類。亦得其名。有人以下起上等。皆
作四句。且上下起四句者。一准下非上。如第二句釋
第一句等。二准上非下。如第二句釋第三句等。三亦
上下。如得真自在等。四非下上可知。又隣次隔越。作
四句。一隣次非隔越。如第二句釋初句。二隔越非隣
次。如第四句釋第二句等。三俱句。如第五六釋第七
句。第六是隣。第五隔越。又如第九第十釋第八句等。
四俱非。可知。又單複作四句。一是單非複。如第二句
釋第一句。二是複非單。如第五第六釋第七。三俱句。
如第四句以第二三釋。又以第四句釋第二句等四
句等。四俱非。可知。


疏今依此經文者。此下釋經文也。


疏故入十地得阿羅漢名者。釋現行漏盡之義。釋羅
漢名之所由。謂頓悟菩薩。於十地中。俱生惑種並在。
得名羅漢。證知此中諸漏巳盡。但是現行。且偏據一
[002-0168c]
義亦不屬種。


疏或總漏盡別執亦亡者。總漏謂相應所緣二練。即
第二句。別者謂執我見。由有我見。諸漏得生。今者煩
惱。意取我見。由諸漏盡。我見隨亡。故遠二見。名無煩
惱。二見謂能執所執我相也。攝云。此當句自及所以。
遮於外難。前諸漏盡。據總煩惱。此無復言。約別我執。
雖俱現行。總別有異。故二分種。此順前解。無復煩惱。
第二釋也。


疏由斯生死九結煩惱者。生死流轉。名為重擔。由
屬生死。名棄重擔棄。重擔故。逮得巳利。此即當句自
釋。非是將彼論中。棄重擔義。釋逮得巳利。


疏由上漏盡自在者。由諸漏巳盡。至界諸有結。此
之四句。見道脩道煩惱俱盡。由離此煩惱故。心便自
在。性事障者。事障即是定障。由定障。由定為本。能起
神通。神通之事。而得自在。名離事障。


疏三應入聚落或故者。攝云。如鬱頭藍子。雖得非
相非非想定。然未自在。後入王宮。為欲境或。先諸神
通。即其事也。


疏應一向引進脩故者。攝云。問既號無學。何進脩。
答二乘究竟道。欣大菩提故。若爾定性應不進脩。答
亦樂利他。練根除障。總言進脩。故理無爽。


疏九應引空望行者。此第九第十十一。是三解脫門。
觀四諦下十六行相。十六行相。義如下明。


疏於三界禪不生愛味故者。攝云。問禪唯色界。其二
[002-0169a]
者何。答無色亦得名禪。禪者。此譯名靜慮。能生一切
諸功德故。亦義名為功德聚林。故智度論十八說云。
禪者。四禪四無色等諸禪定。若不爾者。禪波羅蜜。攝
定不盡。問經論何不說彼而為禪。答色界具支。無色
不具。故得名別。理實通有。


疏應如實知功德故者。且如異生之類。各各乘業。
而別生。諸趣各異。各為異生。入見道巳。同一望道。同
觀一理。同一佛法。名曰同生。今於此同生之中。得究竟
極果。故云波羅蜜多答。謂於小乘。到彼岸故。得此果
巳。廣度眾生。令同者於巳得功德故。攝云。准疏意云。
化諸眾生。令同羅漢所得巳利。名曰同生。此釋應善。


疏第修行別意者。此辨別也。第八修行不息。第十
二。於禪不者。意云。初進修諸行。於禪不著。捨劣趣勝
故。後即屬諸結。於禪定等。為不味著。


疏有為可說異故者。謂真如依性相離言。言語道
師。名不可說。非謂有為。即是可說。詮彼自相。亦不及
故。約彼共相。且言可說。


疏一攝取得功德者。攝云。問云何名得。答然疏意云。
由成二句。是以能得諸功德故。故名為得。


疏五攝取所應作勝功德者。攝云。問猶修供養。云何
名為巳作所。答自德滿故。名巳作所作。為報佛恩。更
脩供養。


疏後句過上下界者。欲界名下。色無色界名上。何以
如是。答定散不同。故分上下。
[002-0169b]


疏八攝取上之功德者。問何故此句。上之起門中。第
十四。說正智解脫。其是無為。第二總別相門中。第十
三。正智解脫。即謂神通。今此上之功德中。即為無為
果。諸德之中。最上上故。有此不同。答上上起門中。約
彼所證。說是無為。若約能證。正智還是有為。第二總
別想門中。約彼正智之上。能起神通。化眾生故。問何
故二處。俱言解脫。答前據或亡。名為解脫。此據境事。
神通不權。名為解脫。故前二種。俱名解脫。今第三門
中。言無為者。此約正智。證無為果。歎此無為果。諸德
之中。最上上故。


疏九攝取眾生功德者。問此中明至心自在。與前
二門中。明心自在之位。今第三門。約外化邊。名為自
在。前之門約自利說。此第三門。約自利利他說。


疏成唯識中生故者。下屬簡中。先引文。後從上之
起門下。配釋。此初也。


疏攝取事門唯俱解脫者。此意云。唯識所說。三種
應義。通俱慧解一切羅漢。今此攝取事門。既說十種
功德。即唯俱解脫羅漢。以此狹故。不攝三也。前二門
中。義通一切羅漢。故偏配之。問前二門中。不說十德。
既通一切羅漢。即彼二皆應攝三。何故。初門攝二。第
二攝一。答隨義顯故。作此配之。初門既其諸漏巳盡。
盡諸有結。即是應永害賊。無分段義。第二門中。自說
應受飲食臥具等故。以此相類。故作此配。


疏又上上起門分段者。生之起門。以漏盡故。名羅
[002-0169c]
漢等。多是漏惑。故配應害煩惱賊。總別相門論中。明
十五種應義。中云應受飲食等故。配堪受玅供。攝取
事門論中。明有為無為十種功故。配無分段生。此門
配屬依多分說。非全有此相也。


疏宗義配之非理定等者。謂宗徒道理。且如是配。非
謂論家。及真實理。決定如此。之乃人情屬當為准的。


法華疏決擇記第二



文治五年巳酉九月二十三日午尅。於東勝院西房。
資養病痾之身。拋萬事書寫畢。執筆信遍。


同六年戌正月十七日午尅於北戒壇一交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