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c0174 般若心經釋要-明-智旭 (master)


No. 555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釋要
明菩薩沙彌 智旭 述


【此直指吾人現前一念介爾之心即是三般若也。
夫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但以生法太廣。佛法太高。
初心之人惟觀心為易。是故大部六百餘卷。既約
佛法及眾生法。廣明般若。今但直約心法顯示般
若。然大部雖廣明佛法及眾生法。未嘗不即心法。
今文雖直明心法。未嘗不具佛法及眾生法。故得
名為三無差也。以吾人現前一念介爾之心。虗明
洞徹。了了常知。不在內外中間諸處。亦無過現未
來形迹。即是觀照般若。以吾人現前一念介爾之
心。炳現根身器界。乃至十界。假實國土。平等印持。
不前不後。同時頓具。即是文字般若。蓋山河大地
明暗色空等一切諸境界。性無非文字。不但紙墨
語言為文字也。以吾人現前一念介爾之心。所有
知覺之性。及與境界之性。無分無劑。無能無所。無
是非是。統惟一法界體。即是實相般若。實相般若。
非彼岸非此岸。達此現前一念之實相。故生死即
涅槃。名波羅蜜。觀照般若。亦非彼岸非此岸。照此
現前一念即實相。故即惑成智。名波羅蜜。文字般
若。亦非彼岸非此岸。顯此現前一念即實相。故即
[001-0879a]
結業是解脫名波羅蜜。是故此心。即三般若。三般
若祗是一心。此理常然不可改變。故名為經。依此
成行。三世諸佛菩薩之所共遵。故名為經。說此法
門。天魔外道不能亂壞。故名為經。】


「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波羅蜜多時。照見五蘊皆空。
度一切苦厄。」


【要知山下路。須問過來人。故舉觀心行成者為榜
樣也。觀者能觀之智。即一心三觀。通名觀照般若
也。自在者。繇證實相理諦。於諸境界得大解脫也。
菩薩翻覺有情。乃自利利他之號。智契實相。則自
利滿足。智宣文字。則利他普徧。故名菩薩。此明能
行之人也。深般若波羅蜜多者。三智一心中得。權
教三乘所不能共。故名為深。此總明所行之法也。
時者。追指曠劫以前而言。從此一得相應。則直至
盡未來際。終始不離深般若矣。照見者。別明能觀
之智。即觀照般若。五蘊者。別明所觀之境。即文字
般若。皆空者。別明所顯之諦。即實相般若。五陰無
不即空假中。四句咸離。百非性絕。強名為法耳。度
一切苦厄者。自出二死苦因苦果。亦令法界眾生
同出二死因果。即是行法之效。亦即波羅蜜多也。】


「舍利子。色不異空。空不異色。色即是空。空即是色。受
想行識。亦復如是。舍利子。是諸法空相。不生不滅。不
垢不淨不增不減。是故空中無色。無受想行識。無眼
耳鼻舌身意。無色聲香味觸法。無眼界。乃至無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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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無無明。亦無無明盡。乃至無老死。亦無老死盡。無
苦集滅道。無智亦無得。以無所得故。」


【此廣釋五蘊皆空之境諦。而觀照自在其中。以非
觀照不能了達此境諦。故夫心者。不起則巳。介爾
有心。則必頓現根身器界。名為色蘊。則必領納諸
苦樂境。名為受蘊。則必取相施設名言。名為想蘊。
則必生滅遷流不停。名為行蘊。則必了了分別諸
法。名為識蘊。是知隨其所起介爾之心。法爾具足
五疊渾濁。今以甚深般若照之。了知色惟是心。別
無實色。一切根身器界。皆如空華夢物。故色不異
空。空亦惟心。別無異空。設有一法過涅槃者。我亦
說為如幻如夢。故空不異色。既云不異。巳是相即。
猶恐封迷情者。尚作翻手覆手之解。故重示云色
即是空空即是色。謂隨拈一微塵色體。即法界橫
徧豎窮。故即是空。所謂全事即理。無有少許理性
而不在此事中。即此微塵所具真空全理。還即頓
具法界全事。故即是色。所稱全理即事。無有少許
事相而不在此理中。斯則當體絕待。更無二物。既
於色蘊了達此實相巳。受想行識例皆可知。又恐
執迷之人。謂此五蘊實相。從照見生。故更申示之
曰。是五蘊諸法。當體即是真空實相。本自如斯。非
實相生而五蘊滅。以五蘊本自不生不滅。故名為
空相耳。又恐迷者。謂此五蘊空相雖非生滅。而有
垢淨。謂凡夫隨於染緣則垢。聖人隨於淨緣則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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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更申示之曰。凡夫五蘊亦即空相。聖人五蘊亦
即空相。何垢淨之有哉。又恐迷者。謂此五蘊空相。
雖無垢淨而有增減。謂凡夫迷。故生死浩然為增。
德相隱覆為減。聖人悟。故照用無盡為增。惑業消
亡為減。故更申示之曰。迷時亦只此諸法空相。悟
時亦只此諸法空相。何增減之有哉。既向五蘊發
明此妙諦巳。遂即廣歷一切差別法相。融絕聖凡
情見。而曰是故空中無色乃至亦無得也。然所謂
無色乃至亦無得者。豈俟融絕而後無哉。良以本
無所得故也。本無所得名之為諦。了此無得名之
為觀。而總不離五蘊為所觀境。若境若諦若觀。又
總不離現前一念介爾之心。一心宛具三義。諦即
實相。觀即觀照。境即文字。不縱橫並別。亦非一異。
故名為深般若也。】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蜜多。故心無罣礙。無罣礙。故
無有恐怖。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三世諸佛。依般
若波羅蜜多。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故知般若
波羅蜜多。是大神呪。是大明呪。是無上呪。是無等等
呪。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虗。」


【此徧舉菩薩諸佛為證。而明此深般若。真能度一
切苦厄。所謂過去諸如來。斯門巳成就。現在諸菩
薩。今各入圓明。未來修學人。當依如是法。非惟觀
世音也。無罣礙。則結業即解脫。究竟方便淨涅槃。
無恐怖。則苦果即法身。究竟性淨涅槃。遠離顛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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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想。則煩惑即智明。究竟圓淨涅槃。依實相般若。
得真性菩提。依觀照般若。得實智菩提。依文字般
若。得方便菩提。菩提是如如智。智必冥理。涅槃是
如如理。理必契智。故影略而互言之。此深般若。即
大神呪。具妙用故。即大明呪。智照相故。即無上呪。
實相體故。即無等等呪。無有一法能等此心。此心
能等一切諸法。令其同歸實相印故。此之心呪。的
的能除自他分段變易諸苦因果。真實不虗。應諦
信也。】


「故說般若波羅蜜多呪。即說呪曰。


揭諦揭諦。波羅揭
諦。波羅僧揭諦。菩提薩婆訶」


【前之顯說既指般若即呪。此之密說。須知呪即般
若。然顯說而又密說者。顯密各具四悉檀益故。正
以不翻為妙。不宜穿鑿。】
般若波羅蜜多心經釋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