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c0067 金剛經破空論-明-智旭 (master)


No. 479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空論
姚秦三藏法師鳩摩羅什 譯經
皇明菩薩沙彌智旭際明 造論



「 稽首實相三般若
 本離四句及百非
 滿分修證福慧尊
 性修慈誓冥加被
 為治羣盲惡取空
 欲申如實不空義
 不空徧破眾戲論
 順悉檀故名破空」



論曰。此歸命請加以申造論立名之旨趣也。稽首
者。首至地也。由意篤敬。動身發口。即是三業翹勤
供養也。實相者。非有相.非無相.非非有相.非非無
相.非有無俱相。離一切相。徧為一切諸法作相。故
名實相。此實相者。即是般若波羅蜜體。體自寂照。
不可思議。如理而照。照不異寂。即名觀照般若。如
理詮寂。寂詮即照。是名文字般若。夫實相者。為觀
照體。為文字體。夫觀照者。照於實相。照於文字。夫
文字者。詮於實相。詮於觀照。此一非一。舉一即三。
此三非三。言三即一。為令眾生頓悟諸法自體性
故。但舉實相。冠三般若。以實相體。統諸法故。此之
[001-0133b]
實相。本自非有。亦復非無。非亦有無。非非有無。實
相離四句故。觀照文字亦離四句。四句既離。百非
目絕。以彼百非。總不出四句故。此實相三法。不可
思議。非修非證。而為一切修證之本。滿修證者。謂
諸如來。稱性而修。稱性而證。因果理窮。無可加故。
分修證者。謂諸菩薩。全性成修。全性作證。如入大
海。漸次深故。福名福德。慧名慧行。實相非福。而為
一切福德之聚。稱性緣修。是成性福。實相非慧。而
為一切慧行之本。稱性真修。是成性慧。依於文字。
則有實相之福。福亦實相。具足福慧。依於觀照。則
有實相之慧。慧亦實相。具足福慧。實相體尊。是故
福慧修證。成兩足尊。
復次。實相非福慧。則不名尊。
以一切眾生。皆悉具足實相體故。福慧非實相。亦
不名尊。以一切權小。縱有種種福慧。不成無上大
菩提故。由性具義。妙修得成。由妙修義。性德方顯。
若但舉修德。不舉性德者。則眾生與佛。條然隔別。
生不能感。佛不能應。若但舉性德。不舉修德者。則
佛與眾生。一味平等。佛非能加。生非所加。今以眾
生性中諸佛修成之慈誓。加被諸佛性中眾生本
具之修德。能拔一切戲論苦。能與一切實相樂。性
與性冥。修與修冥。性與修冥。修與性冥。性修不二。
生佛體同。是故得成加被義也。復次行人。若身身
業。若口口業。若意意業。當體即是實相。惟其當體
即實相故。則無能禮.所禮差別之相。達此能所性
[001-0133c]
非能所。非能所性。徧為一切能所而作依止。無有
一能一所而非實相全體大用。是故三業得為能
感。諸佛得為所感。諸佛得為能應。行人得為所應。
此即歸命請加之旨趣也。
次申造論立名旨趣者。
問曰。從上佛祖經論巳足。何須更造此論。答曰。為
治羣盲惡取空故。一切眾生。生無慧目。不能得見
實相真體。亦復不知觀照。不知文字。猶如羣盲。不
見乳色。隨語生解。聞鶴謂動。聞雪謂冷等。聞此經
者亦爾。經本破一切相。令達實相。而諸羣盲。但聞
破相。便執非相。取著於空。成惡知見。破壞俗諦。撥
無因果。是以佛言。寧起有見如須彌山。莫起空見
如芥子許。而彼不知實相。雖復永離一切幻妄之
相。體性不空。以其無始以來。常恒不變。具足過恒
沙等性德之用。蓋不惟為種種萬行之所莊嚴。而
具萬行無非性具。無非性起。趣舉一行。無非實相
全體大用。無分無劑。互徧互融。體即法界。義如是
故。
問曰。如是義者。即巳徧破一切戲論。所謂若有
見戲論。若空見戲論。若亦有亦空見戲論。若非有
非空見戲論。單四見戲論。複四見戲論。具足四見
戲論。廣說乃至一百八見。種種見網諸戲論等。無
不破盡。何故立名為破空耶。答曰。順悉檀故。名為
破空。悉檀有四。一.世界悉檀。為令眾生得歡喜故。
二.為人悉檀。為令眾生生善根。故三.對治悉檀。為
令眾生滅愛見故。四.第一義悉檀。為令眾生入深
[001-0134a]
理故。今治惡取空見。名為破空。即順對治悉檀義
也。復次。於對治中。仍具四悉。所謂自有眾生聞破
空論而生歡喜。復有眾生。善根增長。愛見消滅。證
入實相。如是種種為益不同。以是因緣。須造論也。】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



「 體是至寶相不壞
 用能破物性常然
 以喻般若三非三
 通別咸成度無極」



論曰。此一經之總題也。以對餘經。則名為別。以對
經文。復名為通。若別若通。所詮無二。故曰咸成度
無極也。金剛者。喻也。般若波羅蜜者。法也。金中之
剛。故名金剛。此寶貴重。以喻實相般若。諸法中尊。
其相堅固。物不能壞。以喻觀照般若。愛見莫侵。其
用猛利。能破一切。以喻文字般若。能斷眾疑。復次。
實相尊重故。觀照文字亦復尊重。觀照不壞故。即
是實相文字不壞。文字斷疑故。即是實相觀照斷
疑。譬如體是至寶。故不為一切所壞而能破一切
也。不為一切所壞。故能破一切而稱至寶也。能破
一切。故名為至寶而物莫能壞也。一體三義。混之
愈分。三義一體。派之愈合。實相常住為體。體即法
身。觀照契理為宗。宗即般若。文字斷疑為用。用即
解脫。總此三法為名。借此三義為喻。此之三義。其
性常然。諸佛菩薩。不能令增。一切眾生。不能令減。
非悟非迷。無彼無此。惟其不屬迷悟。故徧為迷悟
作依。惟其性無彼此。故依之成彼成此。
梵語波羅
[001-0134b]
密。此翻彼岸到。亦翻度無極也。迷實相而為苦道。
迷觀照而為煩惱。迷解脫而為結業。是以非此說
此。說名生死無極之海。悟苦道即法身。悟煩惱即
觀照。悟結業即解脫。是以非彼說彼。說名度無極
也。復次。前五度對波羅蜜。各有四句料簡。般若惟
三句。一者。非般若非波羅蜜。有為諸福德是。二者。
是般若非波羅蜜。相似諸智慧是。三者。是般若是
波羅蜜。此經所顯三般若是。更無是波羅蜜非般
若句。以五度若非般若。不能到彼岸故。以五度若
到彼岸。咸名為般若故。故但說般若。即為具說六
度萬行。當知六度萬行。皆如金剛。離句。絕非。而非
斷滅。】


「如是我聞。一時佛在舍衛國祇樹給孤獨園。與大比
丘眾千二百五十人俱。」



「 第一義諦無聲字
 亦無時處主伴等
 為利眾生轉法輪
 六種成就而證信」



論曰。實相之體。名為第一義諦。非能信.非所信.非
能聞.非所聞.非三世所攝.非方隅所收.非主非伴.
非一非多。而能所.時處.主伴.一多。咸依實相而得
成就。是故若知第一義諦非種種。而種種無非第
一義諦者。則不壞假名而達實相。可與信入此經。
即通序而成別矣。】


「爾時世尊食時。著衣持鉢。入舍衛大城乞食。於其城
中。次第乞巳。還至本處。飯食訖。收衣鉢。洗足巳。敷座
[001-0134c]
而坐。」



「 衣食行坐事即理
 一切毗尼皆佛行
 一一行中見實相
 護念付囑善應知」



論曰。末世甫欲趣向大乘。學深般若。便輕忽一切
毗尼細行。輒云大道不拘小節。大象不由兔徑。豈
思如來大聖。法中之王。而著衣持鉢。乞食趺坐等。
一一咸同比丘威儀。曾無稍異。故知全事即理。設
欲捨壞色三衣。而空談慚愧忍辱之衣。何不并癈
人間六味。而空談法喜禪悅之味乎。昔高峰妙禪
師室中垂問云。大修行人。當遵佛行。因甚不守毗
尼。蓋一切毗尼。無非佛行。安得名為兔徑小節。既
是不遵佛行。豈名大修行人。須知即一著衣。便具
慚愧忍辱功德之衣。即一飯食。便具禪悅法喜出
世之食。即一行乞。便知如來行慈悲行。即一趺坐。
便知如來坐法空座。是故一一行門無非實相。能
令根熟菩薩。見諸如來與其同行。得悟實相。名善
護念。令根未熟菩薩。依此法律。正住增長。進趣實
相。名善付囑也。由此得名為發起序。】


「時。長老須菩提。在大眾中。即從座起。偏袒右肩。右膝
著地。合掌恭敬而白佛言。希有。世尊。如來善護念諸
菩薩。善付囑諸菩薩。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應云何住。云何降伏其心。」



「 證實施權善鑒機
 護念付囑故希有
 發心應住降伏心
 般若相應此應問」


[001-0135a]


論曰。以三義故。歎為希有。實相般若。難證難入。惟
佛窮底。故為希有。巳證實智。為物施權。權實不二。
故為希有。知彼羣機。有熟未熟。熟善護念。未熟付
囑。於一切時。一切行中。具斯二利。故為希有。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者。此翻無上正等正覺。乃一切
種智之果。發心者從因趣果之勝心也。入理般若。
名為住。應云何住。是問住果。云何降伏其心。是問
淨因。夫無上菩提。雖名為果。體即非果。發無上心。
雖名為因。體即非因。非果非因。實相法身寶也。應
住是觀照。不壞宗也。降伏是解脫。斷惑用也。故名
般若相應問也。】


「佛言。善哉。善哉。須菩提。如汝所說。如來善護念諸菩
薩。善付囑諸菩薩。汝今諦聽。當為汝說。善男子善女
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應如是住。如是降伏
其心。唯然。世尊。願樂欲聞。」



「 契理契機故善善
 聞慧具足諦應思」



論曰。自有契理而不契機者。如說大法。小機不堪。
自有契機而不契理者。如說世善。不出生死。盡理
而言。若非契理。決不契機。以理非權實。能權能實。
權實皆理。如甘毒皆藥故。若非契機。亦決不契理。
以說不當機。便成非量。如藥無貴賤。起病者良故。
聞慧具足者。有聞無慧。如有燈無目。不見實相。有
慧無聞。如暗室中坐。亦不見實相。誡令諦聽。為具
足聞慧故。為引起思慧及修慧故。】
[001-0135b]


「佛告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降伏其心。所有
一切眾生之類。若卵生.若胎生.若濕生.若化生.若有
色.若無色.若有想.若無想.若非有想非無想。我皆令
入無餘涅槃而滅度之。如是滅度無量無數無邊眾
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有我
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



「 廣大第一常不倒
 四心亦即三迴向
 如是誓願善降心
 能會一心三般若」



論曰。廣大心者。亦名無邊心。謂所緣境遍。即是橫
亘四生。豎窮三界。四生為能住。三界為所住。依殻
曰卵生。如魚鳥等。含藏曰胎生。如人畜等。假潤曰
濕生。如蟲蟻等。倐現曰化生。如諸天等。有色者。欲
色二界。無色者。空等四天。於四空中。空處識處。名
有想。無所有處。名無想。有頂眾生。名非有想非無
想。第一心者。亦名最上心。所謂我皆令入無餘涅
槃而滅度之。此非小乘無餘涅槃。功德施菩薩論
云。無餘涅槃者何義。謂了諸法無生性空。永息一
切有患諸蘊。資用無邊希有功德。清淨色相。圓滿
莊嚴。廣利羣生。妙業無盡。天台疏云。大乘以累無
不盡。德無不圓。名無餘也。常心者。亦名愛攝心。經
云。如是滅度無量眾生。實無眾生得滅度者。論云。
菩薩慈愛一切眾生。同於巳故。眾生滅度。即我非
他。是名愛攝。今謂此之經文。應依論釋。蓋一切眾
生。雖復無量。總不離我同體心性。是故名為自性
[001-0135c]
眾生。須知實無心外眾生得滅度者。非不滅度自
性眾生。令證無餘涅槃樂也。夫眾生之界。本即大
涅槃界。由迷妄故。生死浩然。譬如瞖目。妄見空華。
今令覺悟本滅即名為度。非有此岸可離。非有彼
岸可到。若不達一切眾生即我心性。便生彼我之
心。不能愛攝。若不達一切生死體即涅槃。便生難
度之心。不能盡未來際。行菩薩道。故實無言。為遮
心外計有眾生。及遮心內計有生死實法。非謂都
不誓度自心如幻眾生。不顛倒心者。亦名正智心。
經云。若菩薩有我相等。即非菩薩。四相是顛倒心。
有則名非。無則名是。以失顯得也。宰主名我。形相
名人。眾緣和合名眾生。相似相續名壽者。即十六
知見之四。略舉以顯補特伽羅妄執。此執若無。名
得正智。四心亦即三迴向者。菩薩所修三種迴向。
謂迴自向他。迴因向果。迴事向理。今廣大心。即迴
自向他義。第一心。即迴因向果義。常心.不顛倒心。
即迴事向理義。以此誓願善降伏心。令因清淨。則
會一心三般若性。迴自向他。會解脫性。喻如能破
一切。迴因向果。會觀照性。喻如物莫能壞。迴事向
理。會法身性。喻如體即至寶。】


「復次。須菩提。菩薩於法應無所住。行於布施。所謂不
住色布施。不住聲香味觸法布施。須菩提。菩薩應如
是布施不住於相。何以故。若菩薩不住相布施。其福
德不可思量。須菩提。於意云何。東方虗空可思量不。
[001-0136a]
不也。世尊。須菩提。南西北方四維上下虗空可思量
不。不也。世尊。須菩提。菩薩無住相布施。福德亦復如
是不可思量。須菩提。菩薩但應如所教住。」



「 一切無住是應住
 資生無畏法三檀
 一二三攝六度滿
 如虗空住是所教」



論曰。前問及許。皆先住而後降者。從實智起權智
也。今答中。先降而後住者。從權智入實智也。以無
所住法。住般若中。熾然修行六波羅密而不取相。
是故能令少施與虗空等。施有三種。一.資生施。即
檀波羅蜜。二.無畏施。即尸羅孱提二波羅蜜。三者.
法施。即毗離耶.禪那.般若三波羅蜜。不住六塵者。
不著其因。不取其果。不著因者。不見我為能施。人
為受施。物為所施。以若我.若人.若物。因緣無性故。
如幻如夢故。惟心所現。因心成體。體即法界故。不
取果者。不為貪求未來殊勝色等諸果報故。不住
相者。相秪是六塵若因若果。蓋現前所有六度妙
行。本皆實相舉體所成。是故隨舉一行。本即實相
全體大用。譬如舉海成漚。舉漚攝海。而諸眾生住
於相故。妄自計果計因。觀大觀小。若能稱性而住。
不住諸相。譬如芥子中空。與十方空。性無二無別。
以空非內外.彼此.方隅.形相。更無小空異大空故。
無相之福。其福乃大。非謂無福。不住塵相。名如教
住。非無應住。是故善破惡取空見。】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身相見如來不。不也。世尊。不
[001-0136b]
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說身相。即非身
相。佛告須菩提。凡所有相。皆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
即百如來。」



「 如來果德不思議
 身相非相即實相
 不離諸相說非相
 於佛三身如是見」



論曰。准餘諸論。自此以下。皆為問答遣疑也。恐有
疑曰。菩薩施時。不住於相。云何致成果時福相。故
逆問曰。可以身相見如來不。尊者巳達法身真理。
隨即答曰。不可以身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所
說身相。即非身相。葢實相不變隨緣。說為身相。隨
緣不變。即非身相。此則巳悟報化非真。不離於真。
佛迎其解而廣之曰。凡所有相。皆是虗妄。不惟取
報化修德之相。名為虗妄。即復取法身性德之相。
亦是虗妄。若見諸相非相。如達全波即水。無別波
相。全漚即海。無別漚相。則不於法身外。別取報化
相。亦不於報化外。別取法身相。而頭頭法法。皆是
如來一體三身矣。】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得聞如是言說章句。
生實信不。佛告須菩提。莫作是說。如來滅後。後五百
歲。有持戒修福者。於此章句能生信心。以此為實。當
知是人。不於一佛二佛三四五佛而種善根。巳於無
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聞是章句。乃至一念生淨信
者。須菩提。如來悉知悉見是諸眾生得如是無量福
德。何以故。是諸眾生。無復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
[001-0136c]
無法相。亦無非法相。何以故。是諸眾生。若心取相。即
為著我人眾生壽者。若取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
何以故。若取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是故不應
取法。不應取非法。以是義故。如來常說。汝等比丘。知
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捨。何況非法。」



「 持戒修福有智慧
 善根深故福德多
 佛眼所見佛智知
 離我法執度波岸」



論曰。不住相施為清淨因。諸相非相為清淨果。超
情離見。誰能信樂。尊者因此致疑。佛答釋云莫作
是說者。不定之辭也。若無三種善根。雖在佛世。實
信不生。若有三種善根。雖後後時。能生淨信。三善
根者。一持戒.二修福.三有智慧。
一.持戒者。功德施
云。過去生中見無量佛。咸供養故。供養有三種。一.
給侍左右。二.嚴辦所須。三.詢承法要。能守護故。名
曰尸羅。謂能善守六情根故。彼復有三。一.能離尸
羅。離於十不善業故。二.能作尸羅。作於菩提分業
故。三.能趣尸羅。趣於第一義諦故。
二.修福者。功德
施云。種無貪等三善根故。質直柔和及智悲等。
三.
有智慧者。了知生法二俱空故。知生空者。即是無
我人等相。知法空者。即是無法相。亦無非法相。雖
云二空。秪是一理。不取則我.法本空。一取則二俱
成著。此三善根。前不兼後。後必具前。前二為助。後
一為正。若無正信。則助善福微。若無助善。則正信
不發。由根深故。福乃無量。佛智所知現量而知。非
[001-0137a]
比知也。佛眼所見。照窮因果。非肉眼也。世有侈談
無相。而尸羅福德。置諸罔聞者。妄謂不著戒相。不
知全墮破戒相中。妄謂不著福相。不知全墮眾罪
相中。是以如來殷勤鄭重。特申誡云。何以故。若取
非法相。即著我人眾生壽者。蓋凡夫未達戒之與
福。當體即是無相。而欲別求無相戒福。不知一撥
戒福法相。便墮非法相中。既取非法。生執宛然。欲
會二空。愈趨愈遠。故曰法尚應捨。何況非法。猶佛
頂所云。尚無不殺不盜不淫。云何更隨殺盜婬事
也。非法相如病。法相如藥。病盡藥除。何更取病。非
法相如此岸。法相如筏。巳度彼岸。尚捨於筏。豈更
作此岸事。若未到彼岸。秪應痛捨非法此岸。不應
輙捨法相之筏。若巳到彼岸。還來度生。秪須用法
相之筏。亦不須用此岸之非法。或於此岸示作警
策。如婆藪調達等。又當別論。然今行人。幸自捫心。】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耶。
如來有所說法耶。須菩提言。如我解佛所說義。無有
定法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亦無有定法如來可
說。何以故。如來所說法。皆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
法。所以者何。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 法若可得及可說
 即是有為非實義
 所說非是無因緣
 順於賢聖無為證
 無為差別義應知
 譬如丈尺虗空等」



論曰。若復度彼岸時。法與非法皆捨。云何世尊得
[001-0137b]
菩提法。有所說耶。為遣此疑。故設此問。尊者深會
佛旨。故隨答言。無上菩提。超情.離見。即是究竟彼
岸。不但無非法相。亦無法相可得。故云。無有定法
名無上菩提。所證既超情離見。所說亦超情離見。
故云亦無有定法如來可說。何以故。實相彼岸。雖
復言語道斷。心行處滅。不可取說。而如來以四悉
檀因緣故。亦可得說。但所說法。由其隨順四悉檀
故。所以一文一句。罔不超情.離見。離過.絕非。而皆
不可取.不可說.非法.非非法也。葢不惟如來所證
所說。超情離見。離過絕非。即一切賢聖所證。亦皆
超情離見。離過絕非。以一切賢聖同入無為法故。
既曰無為。云何差別。須知無為無差別。差別不離
無為。譬如虗空非丈.尺。丈尺顯虗空。又如入海漸
次轉深。海非深淺。淺深皆海。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則非斷無明矣。奈何執性奪修。許即不許六耶。】


「須菩提。於意云何。若人滿三千大千世界七寶以用
布施。是人所得福德。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何以故。是福德。即非福德性。是故如來說福德多。若
復有人。於此經中受持。乃至四句偈等。為他人說。其
福勝彼。何以故。須菩提。一切諸佛。及諸佛阿耨多羅
三藐三菩提法。皆從此經出。須菩提。所謂佛.法者。即
非佛.法。」



「 法施具足二莊嚴
 財施非因故非勝
 應知法施離取著
 取著不名為受持」


[001-0137c]


論曰。此以財施福德。與法施為格量也。財施雖多。
於三檀中。但屬資生。今能受持。為他人說。須具三
種善根。如前所明。當知具足二莊嚴也。又財施。若
非般若為導。則彼修癡福者。名為第三世怨。以其
增長生死。不動不出。故云即是非福德性。但是對
少說多。多則有限。法施出生佛果功德。是出世因。
其福極勝。既作此格量巳。仍恐末世隨語生解偏
執此經。以為佛法不復更修餘福。故復告云。所謂
佛法者。即非佛法。蓋受一非餘。是名魔業故也。又
復應知。既一切佛法皆從此經出。則一切法。皆即
此經。譬如金作種種器具。則種種器具皆金。故知
六度萬行。無非般若。若妄計此般若別是一法。獨
勝餘法者。則便成非法矣。言乃至四句偈者。明其
極少。隨以少文而攝全義。堪名一偈。無偏指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須陀洹能作是念。我得須陀洹果
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須陀洹名為入流。而
無所入。不入色聲香味觸法。是名須陀洹。須菩提。於
意云何。斯陀含能作是念。我得斯陀含果不。須菩提
言。不也。世尊。何以故。斯陀含名一往來。而實無往來。
是名斯陀含。須菩提。於意云何。阿那含能作是念。我
得阿那含果不。須菩提言。不也。世尊。何以故。阿那含
名為不來。而實無不來。是故名阿那含。須菩提。於意
云何。阿羅漢能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不。須菩提言。
不也。世尊。何以故。實無有法名阿羅漢。世尊。若阿羅
[001-0138a]
漢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即為著我人眾生壽者。世
尊。佛說我得無諍三昧。人中最為第一。是第一離欲
阿羅漢。世尊。我不作是念。我是離欲阿羅漢。世尊。我
若作是念。我得阿羅漢道。世尊則不說須菩提是樂
阿蘭那行者。以須菩提實無所行而名須菩提是樂
阿蘭那行。」



「 以無為法有差別
 四果智斷皆無生
 無諍離欲最寂靜
 無所行故如是行」



論曰。此即釋上一切賢聖皆以無為法而有差別
之疑也。疑曰。既稱無為。那有差別。既有差別。那是
無為。今明四果同證無為。不妨差別。雖有差別。皆
證無為。故大品云。須陀洹若智若斷。是菩薩無生
法忍。乃至阿羅漢若智若斷。是菩薩無生法忍也。
須陀洹此翻預流。亦翻逆流。言入流者。入即是預。
約聖法流言之。入亦名逆。約生死流言之。理實無
入無出。無逆無順。但以背覺合塵。假名為出法性
入生死。背塵合覺。假名為逆生死預法性耳。無所
入者。無為法性。無能所故。非六塵故。眾生無始以
來。迷情妄見。不脫六塵境界。乃至非想非非想定。
秖是意家微細法塵。若見道十六心滿。無漏智生。
不見有少許法相可得。爾時初預無為聖流。於無
為中。尚多差別。
今時暗證之徒。不達法相。每取空
寂以為究竟。能所宛然。輒言無能無所。大似靈龜
曳尾。轉掃轉多。不知彼所取空。不出二種。一者。逼
[001-0138b]
拶功極。忽令世界身心平沉不現。如擊石火。似閃
電光。瞥爾乍覩空寂。名豁達空。二者。平日習聞真
空言教。不解真空旨趣。於習坐時。捨生取滅。念念
希求空寂勝境。由功深故。空境現前。名變相空。此
二種空。皆法塵攝。乃是定中獨頭意識所現相分。
於須陀洹所證無為。永非其分。以彼分別我執種
子全未斷故。譬如認驢鞍橋。喚作阿爺下頷。豈不
謬哉。是故末世狂禪。往往證此二種空後。方更破
戒破見。自誤誤他。若實預流。云何破戒。破戒巳非
預流。云何濫叨極聖。而云無罪無果報耶。斯陀含
名一往來。謂欲界九品思惑。前六品盡。餘有三品。
故一往天上。一來人間。便得漏盡。言實無往來者。
如瓶中擎空。本無出入故。阿那含名為不來。謂欲
思巳盡。即於上界入般涅槃。不復來生此欲界中。
言實無不來者。彼界不增。欲界不減。如瓶貯空去。
此本瓶地虗空不減少故。阿羅漢名無著。亦名應
供。亦名殺賊。亦名不生。三界諸惑永斷盡故。實無
有法名為不生。若有不生法可得。則能所宛然。四
相全在。故尊者復述自行為證。夫有欲則有諍。有
諍則名喧雜。非真寂靜。若有得有行。即便有欲有
諍。云何得名無諍離欲。故不思議經云。佛問文殊。
汝得不思議耶。文殊答言。不也。世尊。我即不思議。
云何以不思議得不思議。故知大小雖殊。冥會是
一。故得援四果以證般若。末世禪講。各以有所得
[001-0138c]
心自是.非他。熾然諍競。其違二空甚矣。】


「佛告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昔在然燈佛所。於法有
所得不。不也。世尊。如來於然燈佛所。於法實無所得。」



「 悟無生忍獲授記
 無生無性無所得
 是故了無所得時
 方堪無上菩提記」



論曰。四果既不可得。無生法忍亦不可得。云何說
言佛於然燈佛時得無生法忍耶。為斷此疑。故言
於法實無所得。實無所得。是名無生法忍。設有少
法可得。皆是誑妄。譬如演若之頭。衣裡之珠。決定
非從他得。然不得言無頭無珠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菩薩莊嚴佛土不。不也。世尊。何以
故。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



「 四種佛土皆惟心
 心淨土淨離造作
 迷心嚴土嚴非嚴
 知土惟心嚴自在」



論曰。無生法忍既無所得。攝取佛土。教化眾生。亦
復無所得耶。為斷此疑。故云莊嚴佛土者。即非莊
嚴。是名莊嚴。夫土有四種。一.常寂光土。即自受用
處。二.實報土。三.方便土。四.同居土。即化眾生處。而
皆不離自心。若自心無明究竟永盡。即莊嚴常寂
光土畢竟清淨。若為攝化自心菩薩眾生故。莊嚴
實報土令得清淨。若為攝化自心二乘眾生故。莊
嚴方便土令得清淨。若為攝化自心六凡眾生故。
莊嚴同居土令得清淨。所化眾生。既非性外。所取
佛土。豈離自心。故淨名云。隨其心淨。則佛土淨。實
[001-0139a]
非離於心性。別有外依報境可莊嚴也。是故諸佛
心內種種眾生。還依淨心之業。隨其修力。生於眾
生心內諸佛土中。所謂五濁障輕。生同居淨。體法
斷惑。生方便淨。圓妙三觀。生實報淨。究竟智斷。生
寂光淨。如此能化.所化。能生.所生。皆惟心故。性離
造作。若達心外無土。淨心即是淨土。終日莊嚴而
無莊嚴之相可取。亦無莊嚴之法可著。是名真實
莊嚴佛土。能於一心性中。施設四種淨穢等土。橫
豎示現。種種自在。若不達惟心。妄謂心外有土。可
施莊嚴。則是有相有為。塵非常住。故云即非莊嚴
也。】


「是故。須菩提。諸菩薩摩訶薩。應如是生清淨心。不應
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應無所住而生
其心。」



「 生心無住二非二
 了無二義名淨心
 淨心六度淨土因
 是故菩薩應修學」



論曰。此承上離相莊嚴之土。而正示離相莊嚴之
行也。應如是生清淨心者。即是三檀六度妙行之
心。以其不住色等六塵。故名清淨。但誡令勿住六
度。非教令不生心也。終日生心。終日無住。終日無
住。終日生心。惟生心故無住。惟無住故生心。說雖
有二。義實非二。了此方名淨心。必尅淨土妙果。所
以六祖一聞此語。頓悟真乘。後世承言滯句。罕達
深宗。惟幽溪師般若融心論。頗窺堂奧。今應略述
[001-0139b]
其意。言無住者。不住諸有為相也。言生心者。生六
度萬行心也。自有生心而不能無住者。事度菩薩
是也。自有無住而不能生心者。藏通二乘是也。自
有先生心而後無住者。藏通佛果是也。自有先無
住而後生心者。出假菩薩是也。自有無住非生心。
生心非無住者。別教地前是也。自有即無住而生
心。即生心而無住者。別教地上及圓教名字位去
是也。別教雖界外法。於此二義。始猶分二。後方不
二。惟圓教行人。從始至終。了達非二。是故圓觀最
為淨土真因。
復次。一切凡夫。妄於三界種種取著。
恒住六塵。究竟推之。心境遞遷。何嘗有住。是謂理
即無住。一切二乘。妄於偏真。灰心泯智。離分段生。
盡理言之。變易全在。何嘗不生。是謂理即生心。圓
人了知住即無住。無生即生。從此故有名字無住
生心。乃至究竟無住生心。復次。言無住者。不住生
死。不住涅槃。不住二邊。不住中道。故名無住。言生
心者。生上求心。生下化心。生折伏心。生攝受心。徧
於法界。窮於三際。故名生心。今人聞空。便取於空。
尚非無住少分之旨。況生清淨心耶。】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於意云何。是身為
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
身。」



「 妙高山王勝一切
 而不取我是山王
 報佛非身亦如是
 無分別故名大身」


[001-0139c]


論曰。若不取一切法者。云何諸佛得成徧滿自在
身耶。為斷此疑。故言非身是名大身。古論云。如須
彌山王。勢力高遠。故名為大。而不取彼山王體。云
我是山王。以無分別故。受樂報佛亦如是。以得無
上法王體故。名為大身。而不取彼法王體。云我是
法王。以無分別故。復次。須彌山王。止是片喻。以彼
山王。非餘山故。佛以法界為身。非如山王對小說
大。一切諸法皆即佛身。是名大身。】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於意云
何。是諸恒河沙。寧為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
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
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三千大
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佛
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
句偈等。為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功德施云。此之勝喻。何不先舉。以諸凡夫未見真
實。先為廣說。不生信解。漸次聞之。乃生信故。復次。
受持福多。以十三種因而得成福。所謂。處可恭敬
故。人可尊崇故。一切勝因故。彼義無上故。越內外
多故。勝佛色因故。超內施福故。同佛出現故。希能
信解故。難有修行故。信修果大故。信解成就故。威
力無上故。世尊何故慇懃說此諸因相耶。以諸眾
生行資生施。求財位果。不持正法。斷諸苦因故。】


「復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
[001-0140a]
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論曰。此即處可恭敬也。以是轉法輪處故。】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
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即為有佛。若
尊重弟子。」


【論曰。此即人可尊崇也。領納無違曰受。終始不忘
曰持。對卷曰讀。離卷曰誦。最上第一希有法。即菩
提也。成就故可尊崇。非果而果。即為有佛。非因而
因。即為尊重弟子。謂文殊普賢等。私謂何況有人
等。是人可尊崇。經典所在等。是法可貴重。以文字
住世。能傳實相因果法故。亦可分為二種福因。】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云何奉
持。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為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
字。汝當奉持。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即
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論曰。此即一切勝因也。遵修為奉。任弘為持。金剛
般若。破惑。惑無不盡。照理。理無不顯。體即非破非
顯。以般若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非別有法名般若
故。一切諸法皆般若故。如是奉持。能於世出世法。
究竟達其本末邊際。名波羅蜜。】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所說法不。須菩提白佛言。
世尊。如來無所說。」


【論曰。此即彼義無上也。以般若波羅蜜中。文字性
離。不可以文字而說取故。故云四十九年不說一
[001-0140b]
字。所謂終日說而無說。非以默然。為不說也。若不
了無上義。即彼默然。亦意言故。】


「須菩提。於意云何。三千大千世界所有微塵。是為多
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須菩提。諸微塵。如來說非微
塵。是名微塵。如來說世界。非世界。是名世界。」


【論曰。此即越內外多也。微塵。指依報言。世界。指眾
生言。微塵非微塵。則微塵不多。而持經福多。名越
外多。世界非世界。則眾生不多。而持經福多。名越
內多。復次。凡愚不了諸法惟心。謂微塵積為世界。
世界析為微塵。不知微塵非微塵。云何可積為世
界。世界非世界。云何可析為微塵。惟般若菩薩。了
知微塵.世界無實性故。故云即非微塵.世界。了知
無性之性。即是微塵.世界之實性故。故云是名微
塵世界。斯則空有雙明。遮照不二。所以福德超勝
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見如來不。不也。世
尊。不可以三十二相得見如來。何以故。如來說三十
二相。即是非相。是名三十二相。」


【論曰。此即勝佛色因也。若據藏佛三十二相。積百
福成一相。治大千盲人愈為一福等。則以積福為
因。然使不達法身應本。不達性具相好。則應化身
相。終歸無常。豈可以此見如來耶。般若菩薩。深知
法身非相。具一切相。隨拈一相。皆即剎塵相海。不
可思議。安得定作相解。故云即是非相。是名微妙
[001-0140c]
淨法身。具相三十二。相相皆法界也。】


「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恒河沙等身命布施。
若復有人。於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為他人說。
其福甚多。」


【論曰。此即超內施福也。七寶乃至國城妻子。名為
外施。今施身命。名為內施。內施福德。雖復倍多。以
格持經。終不能及。以施身未必永斷身因。持經法
施。能斷自他生死因故。】


「爾時。須菩提聞說是經。深解義趣。涕淚悲泣。而白佛
言。希有。世尊。佛說如是甚深經典。我從昔來所得慧
眼。未曾得聞如是之經。」


【論曰。此即同佛出現也。佛興於世。薄福難逢。此經
亦然。預聞者少。須菩提隨佛覺悟。於此正法。昔尚
不聞。是故希有。同於佛現。】


「世尊。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信心清淨。即生實相。當知
是人。成就第一希有功德。世尊。是實相者。即是非相。
是故如來說名實相。」


【論曰。此即希能信解也。聞慧清淨。登圓五品。名為
得聞。思慧清淨。垢落根淨。名信心清淨。修慧成就。
分破分顯。名生實相。任運決至大菩提果。名為成
就第一希有功德。實相無生。而言生者。猶大品所
明。諸法不生。而般若生。蓋解諸法本自不生。即是
無生觀智現前。說名為生也。實相即是非相者。非
有相。非無相。非亦有亦無相。非非有非無相。以要
[001-0141a]
言之。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離即離非。是即非即。故
名實相。】


「世尊。我今得聞如是經典。信解受持。不足為難。若當
來世。後五百歲。其有眾生。得聞是經。信解受持。是人
即為第一希有。」


【論曰。此即難有修行也。末世障深。故信解受持。倍
為希有。】


「何以故。此人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所
以者何。我相即是非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是非
相。何以故。離一切諸相。即名諸佛。」


【論曰。此即信修果大也。設復計有少許我人等相。
決不能信此經。設於此經信解受持。決能了達我
人等相。當體即是無相。如翳盡華亡。華處即是空
處。非滅華而取空也。是故離一切華相。亦離別取
空相。即名諸佛證大果矣。】


「佛告須菩提。如是。如是。若復有人。得聞是經。不驚不
怖不畏。當知是人甚為希有。」


【論曰。此即信解成就也。疏云。一往怛愕名驚。心膽
怯弱名怖。深惡前事名畏。又驚是始行。怖是二乘。
畏是外道。又初聞經不驚。次思議不怖。後修行不
畏。】


「何以故。須菩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即非第一波羅
蜜。是名第一波羅蜜。」


【論曰。此即威力無上也。據功德施論云。經曰。須菩
[001-0141b]
提。如來說第一波羅蜜。須菩提。此第一波羅蜜。如
來說。彼無量諸佛亦如是說。釋曰。云何名第一。無
與等者故。云何無與等。一切佛法中威力最勝故。
一切諸佛同演說故。今經無諸佛同說之文。直云
即非第一波羅蜜。是名第一波羅蜜。當知第一波
羅蜜。統一切法。無有一法獨是第一。亦無一法而
非第一。如轉輪王之所統御。一切皆是輪王境界。
設無輪王。則無所統。設無所統。亦不名輪王也。齊
此是明十三種因。持經之福。多於寶施。以頌攝曰。


「 處尊人重經同佛
 一切勝因義無上
 越內外多勝色因
 超內施福同佛現
 希能信解難修行
 果大成就威無上
 是故受持說此經
 沙界寶施福非類」


「須菩提。忍辱波羅蜜。如來說非忍辱波羅蜜。是名忍
辱波羅蜜。何以故。須菩提。如我昔為歌利王割截身
體。我於爾時。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相。何
以故。我於往昔節節支解時。若有我相人相眾生相
壽者相。應生瞋恨。須菩提。又念過去。於五百世作忍
辱仙人。於爾所世。無我相.無人相.無眾生相.無壽者
相。是故須菩提。菩薩應離一切相。發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心。不應住色生心。不應住聲香味觸法生心。
應生無所住心。若心有住。即為非住。是故佛說。菩薩
心不應住色布施。須菩提。菩薩為利益一切眾生故。
應如是布施。如來說。一切諸相。即是非相。又說一切
[001-0141c]
眾生。即非眾生。」



「 忍即般若離四相
 三施六度亦復然
 是故應生無住心
 利益一切如幻眾」



論曰。若佛法中惟般若第一。何必更修餘行。為遣
此疑。故言忍辱即非忍辱等。以般若攝一切行。一
切行皆是般若故也。遂引往昔妙行為證。言無我
相等者。直是了達生空。不起我人等想。亦非頑然
無想。設使頑無分別。則是愚癡。癡心作因。瞋念還
起。縱令竟同木石。終非般若妙智。今以正慧觀察。
了知人我本空。故於惡王起大慈悲。興大誓願。乃
至成佛最先度之。須知五百世中為忍辱仙。修持
般若。其來久矣。是故一切菩薩。皆應如此離相發
心。言離相者。即是不住六塵等相。言生心者。即是
常發大菩提心。若心有住。即為非所應住。既達無
住。應行三檀妙行。蓋不可因於布施。而遂取著六
塵。尤不可希心無住。而遂息其三施。以菩薩之法
為欲利益一切眾生故也。又恐人生於空見。謂。既
云離一切相。如何行施利生。故釋之曰。如來說一
切諸相。當體即是非相。不是撥相而別求非相。又
恐人生於有見。謂。既云利益眾生。如何無眾生相。
故釋之曰。又說一切眾生。即非眾生。此正欲人行
即相離相之施。利無生幻生之眾也。】


「須菩提。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
異語者。須菩提。如來所得法。此法無實無虗。」
[001-0142a]



「 不偽無虗必當理
 非妄始終能具照
 證法無實亦無虗
 以是因緣應諦信」



論曰。若諸佛離一切想。證法無性。世間以何相故
而信知耶。為斷此疑。故言是真語等。真是不偽。譬
如世人。為名利故。未證言證。即是偽語。如來不爾。
現證無上大菩提故。實是無虗。譬如世人。貪鄙矯
妄。雖曾獲通。自知巳失。有人來問。但云先得。即是
虗語。如來不爾。於大菩提無退失故。如者當理。譬
如世人。修得四禪。心暫不生。相同寂滅。便向人說。
我證涅槃。名不當理。如來不爾。真實證於大涅槃
故。不誑者非是幻妄。譬如愚夫。於乾城.幻事.鏡像.
水月及陽𦦨等。非有計有。妄生取著。種種言說。名
為誑語。如來不爾。證法實相。是第一義真現量故。
不異者始終無二。譬如術士。於過未事。以其伎能。
懸遠推測。或然不然。或應不應。則有異語。如來不
爾。大圓鏡智。普照三世。洞悉始末。無有遺餘。觀彼
久遠。猶若今日。盡未來際。悉見悉知。所說事理。皆
無異故。復次。如來所得法。即是一切法之實性。實
性無性。無性之性。乃為實性。設於一切法有所取
著。則實語是虗語。以其生語見.法見。不知實性本
無性故。若於一切法無所取著。則虗語是實語。以
其不生語見.法見。了知無性即實性故。故云此法
無實.無虗。如此五語。如此妙法。應諦信也。】


「須菩提。若菩薩心住於法而行布施。如人人闇。即無
[001-0142b]
所見。若菩薩心不住法而行布施。如人有目。日光明
照。見種種色。」



「 發心修行及慧照
 三事互資無先後
 如日與色及光明
 展轉相資成見義」



論曰。若法無生無性。非實非妄。即是諸佛第一義
身。何故菩薩須行施等。既巳熾然行施。云何復云
不住法耶。為遣此疑。遂說明闇二喻。取相則闇。達
理則明。此以目喻所發之心。種種色喻三施萬行。
日光喻般若妙慧也。推此喻意。若不發心。則雖常
居般若萬行光明境中。亦無所見。譬如日光明照
諸色。而無目者終無所見。又無萬行。則發心般若
亦為虗設。譬如無種種色。用目與日何為。今為行
施菩薩而說。故但舉二喻耳。】


「須菩提。當來之世。若有善男子.善女人。能於此經受
持讀誦。即為如來。以佛智慧。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
得成就無量無邊功德。須菩提。若有善男子.善女人。
初日分。以恒河沙等身布施。中日分。復以恒河沙等
身布施。後日分。亦以恒河沙等身布施。如是無量百
千萬億劫。以身布施。若復有人。聞此經典。信心不逆。
其福勝彼。何況書寫受持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以
要言之。是經有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如來
為發大乘者說。為發最上乘者說。若有人能受持讀
誦。廣為人說。如來悉知是人。悉見是人。皆得成就不
可量.不可稱.無有邊.不可思議功德。如是人等。即為
[001-0142c]
荷擔如來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何以故。須菩提。若
樂小法者。及彼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之凡外。則於
此經不能聽受讀誦。為人解說。須菩提。在在處處。若
有此經。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所應供養。當知此處。
即為是塔。皆應恭敬作禮圍遶。以諸華香而散其處。


復次。須菩提。善男子.善女人。受持讀誦此經。若為人
輕賤。是人先世罪業。應墮惡道。以今世人輕賤故。先
世罪業。即為銷滅。當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
提。我念過去無量阿僧祗劫。於然燈佛前。得值八百
四千萬億那由他諸佛。悉皆供養承事。無空過者。若
復有人。於後末世。能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於我
所供養諸佛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乃至算數
譬喻所不能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於後末世。
有受持讀誦此經。所得功德。我若具說者。或有人聞。
心即狂亂。狐疑不信。須菩提。當知是經義不可思議。
果報亦不可思議。」



「 受持讀誦即如來
 成就功德佛知見
 大事大時不能及
 以是大乘最上乘
 荷擔菩提小不堪
 經處即塔應供養
 銷滅夙業證菩提
 永超值佛昔功德
 具說能令淺識疑
 義及果報難思故」



論曰。此廣顯受持功德果報也。初總示云。受持讀
誦。即為如來。以其深悟實相。了知一切眾生。與佛
無別。始從名字。終至究竟。位位皆即佛故。次云以
[001-0143a]
佛智慧悉知悉見等。謂知見其從因尅果。此生餘
生。一切諸功德也。次以八種殊勝顯其功德。一者。
大事大時所不能及。恒河沙身。是名大事。經無量
劫。是名大時。雖如此施。猶故不及持經福德。以此
施門。五通菩薩亦能為之。未若此經。正斷無明漏
故。二者。此經如來為發大乘.最上乘者說。不是三
乘共。般若教名為大乘。於大乘中。惟為圓頓菩薩。
名發最上乘者。三者。如是人等。即為荷擔無上菩
提。以其受持讀誦。廣為人說。紹隆佛種。使不斷故。
任持運行。猶如荷擔。四者。樂小法人不能受說。何
況著我凡夫。著見外道。故皆不堪。五者。在處有經。
即為是塔。法身舍利。具足在故。六者。銷滅夙業。轉
重令輕。不復墮惡道故。七者。當得菩提。以業既銷。
菩提之體自明淨故。八者。超於如來昔時值佛功
德。以如來昔在然燈佛前。雖值多佛。尚存有所得
心。未達無相。不蒙授記。是故不及持經功德。見然
燈佛。悟無生忍。爾時方與般若恒相應故。具此八
種殊勝。故具說者。淺識之人必不能信。但總結云
義不可思議。果報亦不可思議也。】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心。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佛告須
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
者。當生如是心。我應滅度一切眾生。滅度一切眾生
巳。而無有一眾生實滅度者。何以故。須菩提。若菩薩
[001-0143b]
有我相人相眾生相壽者相。即非菩薩。所以者何。須
菩提。實無有法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



「 發心應住及降伏
 亦無發住及降者
 不於心外有一法
 如是具顯清淨因」



論曰。此重遣菩薩心中微細我.法二執。令盡淨無
餘也。前文具明二空實義。寧有不盡。此重問者。略
有二意。一者。義既如此不可思議。豈容湊泊。則諸
菩薩發菩提心。畢竟云何應住。云何降伏其心。二
者。既言發心。便謂我能發心。既言住無所住。便謂
我能無住。既言降伏其心。便謂我能降心。我法宛
然。如何得與般若相應。此則特為鈍根再求方便。
佛仍告云。發菩提心者。當生如是心。乃至即非菩
薩等。所以酬其畢竟如何應住降心之請。次又答
云。實無有法發菩提心。則是蕩其我能發心.無住.
降伏之執也。蓋發心者。秪是全性起修。全修在性。
心相尚不可得。豈別有法令心得發。心無心相。則
我執何存。發無實法。則法執何有。情累既淨。般若
現前。既非妄有。亦豈但空。離句絕非。因清淨矣。】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於然燈佛所。有法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不。不也。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佛於
然燈佛所。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佛言。如
是。如是。須菩提。實無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
菩提。須菩提。若有法如來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者。然燈佛即不與我授記。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
[001-0143c]
迦牟尼。以實無有法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是故
然燈佛與我授記。作是言。汝於來世當得作佛。號釋
迦牟尼。何以故。如來者。即諸法如義。若有人言。如來
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實無有法佛得阿
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如來所得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於是中無實無虗。是故如來說。一切法皆
是佛法。須菩提。所言一切法者。即非一切法。是故名
一切法。須菩提。譬如人身長大。須菩提言。世尊。如來
說人身長大。即為非大身。是名大身。」



「 因無所得果亦然
 無法可得得授記
 諸法非法名佛法
 大身非身名佛身」



論曰。若言實無有法發菩提心。云何而有授記作
佛。得菩提果之事。為遣此疑。故明因既無法可得。
果亦無法可得。惟其了無所得。方堪授記。設有少
法可得。便不與諸法如義相應。云何而可授記作
佛耶。言諸法如義者。一切諸法。本原真如。性相常
住。不變不異。今不過如法自性。來成正覺。故名如
來。若言如來得證菩提。此是世俗言說。非實義也。
以如來所得菩提。秪是即心自性。如外別無可增。
故無實。真得不顛倒覺。覺諸法之自性。故無虗。又
菩提非一切法。故無實。一切法皆即菩提。故無虗。
又一切法皆即菩提。故菩提無實。菩提非一切法。
故菩提無虗。一切法皆是佛法者。以法界無外故。
法界不變常隨緣故。故言一切法。法界隨緣常不
[001-0144a]
變故。即非一切法。法法皆是不變隨緣。隨緣不變。
法界性故。是故名一切法。證此法界。名為法身。法
身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非別有身。故非大身。法界
為身。故名大身。此正圓滿菩提歸無所得之妙莊
嚴果也。】


「須菩提。菩薩亦如是。若作是言。我當滅度無量眾生。
即不名菩薩。何以故。須菩提。實無有法名為菩薩。是
故佛說一切法。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須菩提。若
菩薩作是言。我當莊嚴佛土。是不名菩薩。何以故。如
來說莊嚴佛土者。即非莊嚴。是名莊嚴。須菩提。若菩
薩通達無我.法者。如來說名真是菩薩。」



「 能度所度不可得
 能嚴所嚴亦復然
 無我無法善通達
 真因清淨宜修習」



論曰。此承上廣明無得妙果。而勸修無得真因也。
蓋不但無心外眾生可度。無心外佛土可嚴。即此
心性之中。求一能度所度能嚴所嚴實法。了不可
得。以能.所之性。秪是即心自性。無有少許我.法而
可得故。如此通達。即名真實菩薩。非謂有能通達。
有所通達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肉眼不。如是。世尊。如來有
肉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天眼不。如是。世尊。如
來有天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慧眼不。如是。世
尊。如來有慧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法眼不。如
是。世尊。如來有法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來有佛眼
[001-0144b]
不。如是。世尊。如來有佛眼。須菩提。於意云何。如恒河
中所有沙。佛說是沙不。如是。世尊。如來說是沙。須菩
提。於意云何。如一恒河中所有沙。有如是沙等恒河。
是諸恒河所有沙數。佛世界如是。寧為多不。甚多。世
尊。佛告須菩提。爾所國土中。所有眾生。若干種心。如
來悉知。何以故。如來說諸心皆為非心。是名為心。所
以者何。須菩提。過去心不可得。現在心不可得。未來
心不可得。須菩提。於意云何。若有人滿三千大千世
界七寶以用布施。是人以是因緣。得福多不。如是。世
尊。此人以是因緣。得福甚多。須菩提。若福德有實。如
來不說得福德多。以福德無故。如來說得福德多。」



「 五眼具足成菩提
 了了見於恒沙界
 心即非心福非福
 是故能所恒寂然」



論曰。上明清淨真因。畢竟無我.無法。則佛境界。為
有為無。為遣此疑。故顯如來五眼。不有而有。眾心
福德。不無而無。有無互彰。巧遮戲論。夫五眼者。能
照之知見也。眾生諸心及施福者。所照之境界也。
以前例後。則能照既有。所照安得獨無。以後例前。
則所照既無。能照安得獨有。特以如來五眼。凡愚
之所不達。以不達故。妄計為無。今故特明其有。顯
非斷空。眾心福德。凡愚之所取著。以取著故。妄計
為實。今故特明其無。顯非有性。言五眼者。次第為
語。肉眼同人。見現前色。天眼同天。見障外色。慧眼
示同二乘。見於真空。法眼示同菩薩。見於俗諦。佛
[001-0144c]
眼不共三乘。見於第一義諦。若圓融為語。一眼一
切眼。一切眼一眼。通照三諦。無有遺餘。是故亦知
爾所國土差別。亦知爾所眾心差別。亦知差別即
非差別。亦知爾所福德。亦知福德非實。若差別非
差別。福德非福德者。當知五眼即非五眼。若一無
礙妙智。分別說為五眼者。當知一法界中。分別說
有種種世界。種種眾心。種種施因。種種福果。亦為
不錯不謬矣。依假名說。能照.所照。皆悉歷然。依實
義觀。所無別所。能無別能。故曰恒寂然也。】


「須菩提。於意云何。佛可以具足色身見不。不也。世尊。
如來不應以具足色身見。何以故。如來說具足色身。
即非具足色身。是名具足色身。須菩提。於意云何。如
來可以具足諸相見不。不也。世尊。如來不應以具足
諸相見。何以故。如來說諸相具足。即非具足。是名諸
相具足。」



「 色身相好離分劑
 應見如來淨法身」



論曰。若佛境界離有離無。色身相好寧復非有。為
遣此疑。故明具足即非具足。欲令即於色身相好。
達其無分無劑。得見如來淨法身故。淨法身者。法
界為體。不局丈六及四八故。彼丈六身及四八相。
一一皆即相好之海。不可但作丈六四八觀故。】


「須菩提。汝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有所說法。莫作是
念。何以故。若人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不能解
我所說故。須菩提。說法者。無法可說。是名說法。」
[001-0145a]



「 說無可說性自離
 解說非說始免謗」



論曰。色身相好。既非具足。說法度生。豈無語言分
劑耶。云何眾生得承如來言說。而解諸乘。為遣此
疑。故云若言如來有所說法。即為謗佛。以不能解
我所說故。我所說者。無有少許法相可得。無所說
相。無能說相。以諸法性。無聲字故。以諸聲字。性非
聲字。即是無性法故。此中無法可說一語。具遮二
謗。一者為遮有法可說謗故。二者為遮總不說法
謗故。謂說即非說。非以杜口為無說故。】


「爾時。慧命須菩提白佛言。世尊。頗有眾生。於未來世。
聞說是法。生信心不。佛言。須菩提。彼非眾生。非不眾
生。何以故。須菩提。眾生.眾生者。如來說非眾生。是名
眾生。」



「 是法難信亦有信
 以諸眾生非生故」



論曰。此重疑信受者難也。然眾生原非實有眾生
之性。但一念迷惑。假名眾生。一念了悟。當體即佛。
佛與眾生。皆依俗諦言說建立。而終非有實性也。】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佛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為
無所得耶。佛言。如是。如是。須菩提。我於阿耨多羅三
藐三菩提。乃至無有少法可得。是名阿耨多羅三藐
三菩提。復次。須菩提。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
多羅三藐三菩提。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
切善法。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所言善
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須菩提。若三千大
[001-0145b]
千世界中所有諸須彌山王。如是等七寶聚。有人持
用布施。若人以此般若波羅蜜經。乃至四句偈等受
持讀誦。為他人說。於前功德。百分不及一。千萬億分。
乃至算數譬喻所不能及。」



「 智無所得法平等
 善法非法成菩提
 全性起修修即性
 是故持說功德多」



論曰。若第一義佛境界。色相.言說皆不可得。法身
體性豈亦然耶。為遣此疑。故曰。我於無上菩提。乃
至無有少法可得。以是法平等。無高下故。請稍證
之。一切法者。秪是六塵。色無高下者。譬如一恒河
水。魚龍視為窟宅。修羅視為刀杖。人間視為清泉。
餓鬼視為膿血。二乘了其本空。菩薩知其差別。佛
眼知即法界。而恒河水性無高下。隨諸眾生妄見
不同。當知一切諸色。亦復如是。聲無高下者。譬如
一呪。魔外聞之恐怖。佛子聞之安隱。又如魔以惡
聲怖佛。反成讚詠。而北朝敗衂。風聲鶴唳。皆為晉
兵。當知一切諸聲。亦復如是。香無高下者。譬如世
間沉檀。蠅蚋聞即遠去。幻士廁室。佛坐便成香殿
等。味無高下者。譬如目連鉢飯。母揣便成火炭。饑
世馬麥。佛受便如甘露等。觸無高下者。譬如闇中
捫膝。怖為他人。龍雨刀杖。變成天華等。法無高下
者。譬如為名利發菩提心。是三塗因。為斷邪殺婆
羅門。轉增功德等。是故一切諸法。其性平等。本無
高下。隨眾生心妄見高下。而高下悉皆無性。達此
[001-0145c]
無性。名為無上菩提。非別有少法可得也。既顯示
菩提無所得巳。乃的示妙修之要云。以無我無人
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即得無上菩提。蓋不
達無我而修一切善法。止成人天偽果。不修一切
善法而但證我空。止成二乘小果。妄言我.法俱空
而恣行惡法。則為闡提獄種。惟以無我修一切善。
正所謂應無所住而生其心。故即得無上菩提也。


夫是法平等無有高下。即境妙也。無我人眾生壽
者。即智妙也。修一切善法。即行妙也。三法成乘。故
得菩提。而又言善法即非善法等者。為遣疑故。恐
有疑云。既無少法可得。云何復修一切善法。此善
法者。獨非法耶。今釋之曰。善法即非善法。以善是
對惡之名。因於惡法。假名善法。若非對惡。無善名
故。以諸善法。惟心所修。心既不有。善亦性空。不可
得故。以諸善法。互具一切善惡諸法。性不定故。如
布施.持戒等。雖是善法。而名利矯飾心修之。是三
塗因。人我勝負心修之。是修羅因。著相計果心修
之。是人天因。出世滅苦心修之。是二乘因。利益眾
生心修之。是菩薩因。法界平等心修之。是無上因。
如是差別。有無量故。以諸善法。體即法界。實相無
相。不思議故。結云是名善法者。即是對惡因緣故。
惟心空寂故。出生十界故。全體法界故。如此善法。
全性所起。故名為修。全修即性。故無實法。至圓至
頓。了義了義。持說功德。豈財施所可較哉。】
[001-0146a]


「須菩提。於意云何。汝等勿謂如來作是念。我當度眾
生。須菩提。莫作是念。何以故。實無有眾生如來度者。
若有眾生如來度者。如來即有我人眾生壽者。須菩
提。如來說。有我者。即非有我。而凡夫之人以為有我。
須菩提。凡夫者。如來說即非凡夫。是名凡夫。」



「 知生非生如是度
 說我無我亦復然
 凡亦非凡性自空
 是故假名皆不壞」



論曰。前明眾生即非眾生。如何復有經言。無量眾
生。以佛為善知識。解脫諸苦。為遣此疑。故云實無
眾生如來度者。以第一義中。佛與眾生皆無性故。
以同體大悲。不於心外有眾生故。若實有眾生異
於如來。是所度者。如來即有我等四相。須知如來
雖復有時說我。但是假名。實非有我。而凡夫聞語
起見。自生執著耳。又恐轉計凡夫是實有法。故隨
釋云。即非凡夫。以聖凡皆是假名。從來無實性故。
言是名凡夫者。但是不壞假名而巳。】


「須菩提。於意云何。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不。須菩提
言。如是。如是。以三十二相觀如來。佛言。須菩提。若以
三十二相觀如來者。轉輪聖王即是如來。須菩提白
佛言。世尊。如我解佛所說義。不應以三十二相觀如
來。爾時世尊而說偈言。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
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



「 如來不可以相觀
 遣著應知離四句」



論曰。諸相非相。前巳重重發明之矣。茲復設此問
[001-0146b]
者。意欲具遣一切句故。不曰見如來。而曰觀如來
者。以如來即諸法如義。則三十二相獨非諸法。獨
無如義可觀耶。故須菩提即順答曰。如是如是。以
三十二相觀如來。然諸佛法身。畢竟四句皆離。若
直以三十二相而觀。則轉輪聖王。亦可為如來矣。
豈知如來法性身哉。尊者解旨。尋答不應。佛乃以
偈述成。但舉一隅。若欲具足說者。即色聲求。固是
邪道。離色聲求。亦是邪道。亦即亦離求。非即非離
求。均是邪道。據諸論本。皆有二偈。前一偈同。更一
偈云。如來法為身。但應觀法性。法性非所見。彼亦
不能知。則文義俱全矣。】


「須菩提。汝若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故。得阿耨多
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莫作是念。如來不以具足相
故。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須菩提。汝若作是念。發
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說諸法斷滅。莫作是念。
何以故。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法不說斷
滅相。」



「 四句皆離相好圓
 發心終不說斷滅」



論曰。若如來不可以色聲求。乃至四句皆不可得。
將無畢竟斷滅相耶。為遣此疑。故曰莫作是念等。
須知如來惟其離四句故。所以無邊相好皆得具
足。設但如轉輪聖王。則捨身之後。相好即滅。反成
斷滅相矣。】


「須菩提。若菩薩以滿恒河沙等世界七寶持用布施。
[001-0146c]
若復有人。知一切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菩薩勝前菩
薩所得福德。何以故。須菩提。以諸菩薩不受福德故。
須菩提白佛言。世尊。云何菩薩不受福德。須菩提。菩
薩所作福德。不應貪著。是故說不受福德。」



「 第一義忍此得成
 無著無貪福最勝」



論曰。知法無我。得成於忍。此般若功成也。由其不
貪不著。故福德無與等者。若有所受。便有分劑。】


「須菩提。若有人言。如來若來.若去.若坐.若臥。是人不
解我所說義。何以故。如來者。無所從來。亦無所去。故
名如來。」



「 如來無去亦無來
 果德究竟不生故」



論曰。若第一義無福可取。何故餘經作如是說。如
來福智資糧圓滿。坐菩提座。趣於涅槃。為遣此疑。
故云是人不解我所說義。以真如無別處所。可從
彼來。生死無別處所。可從此去故。以有緣則現。譬
如水清月現。月實不來。緣盡則隱。譬如水濁月隱。
月實不去故。】


「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以三千大千世界碎為微
塵。於意云何。是微塵眾。寧為多不。甚多。世尊。何以故。
若是微塵眾實有者。佛即不說是微塵眾。所以者何。
佛說微塵眾。即非微塵眾。是名微塵眾。世尊。如來所
說三千大千世界。即非世界。是名世界。何以故。若世
界實有者。即是一合相。如來說。一合相。即非一合相。
是名一合相。須菩提。一合相者。即是不可說。但凡夫
[001-0147a]
之人貪著其事。」



「 微塵世界有非有
 碎非可碎合非合
 如來果德不可說
 一切譬喻無能喻」



論曰。上明如來無所從來。亦無所去。但以有緣則
現。緣盡則隱。恐有疑云。佛真法身。譬如世界。佛應
化身。譬如微塵。復有疑云。迷涅槃成生死。如碎界
為塵。悟生死成涅槃。如合塵為界耶。故今釋云。微
塵即非微塵。世界即非世界。乃至一合相即非一
合相等。蓋法身應化。原非世界微塵可比。生死.涅
槃。亦非碎塵.合界可喻。然即此微塵。便非微塵。即
此世界。便非世界。碎無可碎。合無可合。但凡夫妄
生貪著耳。】


「須菩提。若人言佛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須菩
提。於意云何。是人解我所說義不。不也。世尊。是人不
解如來所說義。何以故。世尊說我見人見眾生見壽
者見。即非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是名我見人見
眾生見壽者見。」



「 智者應知四見離
 說有非有解實義」



論曰。此結顯四見本離。以為修行般若之方便也。
恐有疑云。佛破我人眾生壽者。為其有故。若本無
我人眾生壽者。何用破為。譬如無病。何須用藥。今
明四見即非四見。所以可破。如病非實病。所以可
醫。翳非實體。所以可抉。但了四見本非四見。譬如
了病非實。便可安心調理矣。正宗分竟。】
[001-0147b]


「須菩提。發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心者。於一切法。應
如是知。如是見。如是信解。不生法相。須菩提。所言法
相者。如來說即非法相。是名法相。」



「 如是知見及信解
 法相非相故不生」



論曰。此付囑流通也。如是者。廣指上文所說也。知
見者謂證時。信解者修學時。正修學時。不生法相。
以法相即非法相故。但依俗諦。說名為法相耳。】


「須菩提。若有人以滿無量阿僧祗世界七寶持用布
施。若有善男子.善女人。發菩提心者。持於此經。乃至
四句偈等。受持讀誦。為人演說。其福勝彼。」



「 無量世界寶施福
 不如發心持說勝」



論曰。此較量流通也。發菩提心。巳為大難。持說此
經。倍為希有。蓋不發菩提心者。不堪持說此經。發
心而不持說此經。無以圓滿。稱性福聚。今由發心
及持說。故非施福所及也。功德施論云。何故復說
受持之福。欲令眾生畢竟信故。】


「云何為人演說。不取於相。如如不動。何以故。一切有
為法。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應作如是觀。」



「 如理演說不取相
 觀察有為體相故
 如是六喻或九十
 性即無住大涅槃」



論曰。此流通方法也。欲弘通此經者。須是不取於
相。如於真如。常不動故。言不動者。即是不動空有
等法。一切諸法。約真諦邊。一切皆空。約俗諦邊。一
切皆有。十界皆空。故非偏空。此空即具一切法。名
[001-0147c]
為真如。十界皆有。故非偏有。此有即泯一切相。亦
名真如。今以如智如於如理。故不取偏有相。不取
偏空相。而空有等法皆得不動。又正演說時。不掛
一元字脚。以文字相。即解脫相。故不取演說相。亦
不離文字而別取默然相也。何以故下。重示般若
觀門。一切有為法者。舉所觀境。即指陰處界等。豎
窮十界。橫亘色心。以要言之。種種假實國土。總名
有為。以是隨染淨緣成故。如夢幻泡影等者。示觀
察門。此譯止有六喻。他譯九喻。謂星.翳.燈.幻.露.泡.
夢.電.雲。大品十喻。謂幻。𦦨。水月.虗空.響.乾城.夢.影.
鏡像.化。然法數雖殊。理致惟一。
今略為三釋。一附
事釋。二次第釋。三圓融釋。附事釋者。夢幻泡影。是
無我觀。如露如電。是無常觀。色陰如夢。覺時不可
得故。受想如幻。隨心變現故。行陰如泡。虗妄生滅
故。識陰如影。無有實性故。色法如露。不久停故。心
法如電。起即滅故。二次第釋者。譬如夢等。因緣妄
有。一切有為。亦復如是。因緣妄有。無實體性。譬如
夢等。當體即空。一切有為。亦復如是。當體即空。非
滅故空。譬如夢等種種變現。一切有為。亦復如是。
種種變現。假名無量。譬如夢不異睡。幻不異本。泡
不異水。影不異質。露不異濕。電不異光。一切有為
亦復如是。不異實相。三圓融釋者。即一心三止三
觀也。即止而觀。故一切皆夢幻等。即觀而止。故一
切夢等。悉皆如如。由此一心圓止觀力。則知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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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皆即無住大涅槃性。依此演說。即是金剛般
若波羅蜜也。】


「佛說是經巳。長老須菩提。及諸比丘.比丘尼.優婆塞.
優婆夷。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聞佛所說。皆大歡喜。
信受奉行。」



「 三事清淨故歡喜
 二利具足成受行」



論曰。此流通相貌也。一.能說人清淨。佛證金剛般
若體故。遠離名利諸過患等。二.所說法清淨。無上
正法實相印故。離於有無諸戲論等。三.聞者得解
清淨。持戒修福。有正智慧。不驚不怖不畏。能深信
故。不復取著法.非法等。自利成就。名信受。轉化無
盡。名奉行也。


「 般若實相不思議
 如是妙義如大海
 仰承三寶勝威力
 演說此中一滴相
 抉諸生盲空見膜
 令見實相如金剛
 迴茲福利施羣生
 同成究竟度無極」


金剛般若波羅蜜經破空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