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3f0054 少廣補遺-清-陳世仁 (master)


[001-1a]
欽定四庫全書
 少廣補遺
             海寧陳世仁撰
 少廣補遺第一篇
  凖本章平立方員開三角及諸尖一十二法
   一平尖
置倍實平方帶一縱開之得本數之底數與其徑數
   二立尖
[001-1b]
置六倍實立方法開之内闕一縱所得之數溢於本數
之底與徑數一數
   三倍尖
除原實末必五數進一十除之得本數之底數
   四方尖尖内諸自乗數依/根數序次相併
置三倍實先開立方次以立方根開平方一半平方一
次除半方根得本數之徑數與其底數
   五再乗尖尖内諸立方依/根數序次相併
[001-2a]
置實二除之於除得數内復減原實平方開之繼以開
得數為實帶一縱方開之得原數之底數 從底數逆
數至尖數偶者得底所對之前數數竒者得自尖及底
之中數中數與底相乘對數加一五數於數之次亦與
底相乘所得數為本數徑數
   六抽竒平尖
置實以帶一縦方開之得本數徑數亦得本數逆數至
尖所對之前數以得本數底數
[001-2b]
   七抽偶平尖
置實平方法開之得本數徑數亦得本數逆數至尖自
尖數至底之中數以得本數底數
   八抽偶數立尖本尖内層數及層内諸數/偶者盡去之抽竒法反之
以前方尖法開之得本數徑數亦得本數自尖數至底
之中數以得本數底數
   九抽竒數立尖
三倍置實立方法開之闕一縦以所得數減一得本數
[001-3a]
徑數亦得本數逆數至尖所對之前數因得本數底數
   十抽竒偶數方尖
前立尖法開之得本數底數以底數逆數至尖得自尖
及底之中數或平分數因得本數徑數
   十一抽偶再乘尖
二除原實闕半縦平方法開之方之所得之數即得徑
數平尖抽偶法收之得本數之底數
   十二抽竒再乘尖
[001-3b]
二除原實平方法開之方之所得之數即徑數平尖抽
竒法收之得自底至尖一之中分數倍之得本數之底

 少廣補遺第二篇
  開抽竒抽偶立尖
   一本尖内層數偶者去之
置原數十之而加二為實立方帶平方法開之次除半
平方闕一縦所得數溢於本數底倍於本數徑各一數
[001-4a]
   二本尖諸層内數偶者去之
原數就位十之而加五為實立方法開之所餘數及半
方根者五除方減一即本數之底與徑數 立方帶平
方法開之所餘數及半平方又半方根者五除方得本
數徑數復減一即本數底數
   三本尖内層數竒者去之
一十二倍置實立方帶平方法除之餘實就方根増一
數取縦其方之根視本數底數及本數徑倍數各溢一
[001-4b]
數其縦之限視本數徑數及本數底半數各朒一數
   四本尖諸層内數竒者去之
原數就位十之而加五為實立方法開之闕一縦者所
得數減一以五除之即本數之底與徑數 立方帶平
方法開之所餘數及半平方又半方根者五除方得本
數底數復減一即本數徑數
 少廣補遺第三篇
  準本章帶縦諸方開三角及諸尖之半積為三角
[001-5a]
  帶一鈍角形 諸尖先得徑數以法算得底數
   一平尖
徑之半平方加半縱減原實為正實 以徑除正實得
數徑數加之
   二抽竒平尖
徑之平方加一縦減原實為正實 徑除正實得數倍
徑加之
   三抽偶平尖
[001-5b]
徑之方減原實為正實倍徑除正實得數徑數加之
五除減一取之
   四立尖
徑之立方一平方三及倍徑為數六而一之減原實為
正實徑竒者徑除正實得數次置徑加一而二除之
為半平方加半縦併徑除正實之數半平方加半縦法
開之復置徑減一亦二除之與開得數併之 徑耦者
半徑除正實得數次置徑二除之而加一為平方并半
[001-6a]
徑除正實之數平方法開之復置徑二除之減一與開
得數併之
   五方尖諸數自乗依根/數序次相并
四因原數為正實置徑倍之取其立方與三平方及
又倍徑為數六而一之減先得正實為次得正實 徑
除次得正實得數以徑之加一為平方併之方法開之
開得數復置徑減一相并二除之
 少廣補遺第四篇
[001-6b]
  開三角及諸尖之半積先得徑數以法算得底
  數
   一抽偶立尖本尖内層數/偶者去之
置徑倍之取其方與立方又半平方闕一縦為數一十
二而一之減原實為正實 徑竒者徑除正實得數以
徑之半平方加半縦并之半平方加半縦法開之開得
數復置徑減一并之 徑偶者半徑除正實得數徑之
加一縦方并之加一縦方法開之開得數置徑減一并
[001-7a]

   二抽偶立尖之二本尖内層數及諸層/内數偶者皆去之
置徑倍之取其立方與三平方及又倍徑為數二十四
而一之減原實為正實 徑竒者以徑除正實得數次
置徑加一而二除之為平方并徑除正實之數方法開
之開得數五除之減一與徑之減一之數并之 徑偶
者半徑除正實得數次置徑二除之又置徑二除之而
加一各為方以并半徑除正實之數復減一而二除之
[001-7b]
帶一縦方開之開得數五除之而加一與徑之減二之
數併之
   三抽竒立尖本尖内層數/竒者去之
置徑倍之而益一取其方與立方為數復置徑倍之而
益二與徑之減一相乘得數併之一十二而一之減原
實為正實 徑竒者以徑除正實得數以徑之益一數
為半平方帶半縦并之半方帶半縦法開之開得數徑
之減一并之 徑偶者半徑除正實得數以徑之益一
[001-8a]
數為帶一縦方并之帶一縦方法開之開得數以徑之
減一并之
   四抽竒立尖之二本尖内層數及諸層/内數竒者皆去之
以徑之立方及三平方與倍徑為數三而一之減原實
為正實 徑竒者以徑除正實得數次置徑加一而二
除之為帶一縦方并徑除正實之數帶一縦方開之開
得數二因之復置徑減一并之 徑偶者半徑除正實
得數次置徑二除之而加一為兩平方併半徑除正實
[001-8b]
之數減二而以二除之帶二縦方法開之開得數復二
因而以徑加之
   五抽竒偶方尖諸自乗數依根數/竒偶序次相并
置徑倍之取其立方與三平方及又倍徑為數六而一
之減原實為正實 徑除正實得數次置徑加一為平
方并之方法開之開得數置徑減一并之
 少廣補遺第五篇
  開抽偶立失之半積合失内竒偶諸層取層内數
[001-9a]
  偶者去之先得徑數以法算得底數
   其一得徑偶
徑之立方與三平方及倍徑并之一十二而一之減原
實為正實 以半徑除正實得數復分半徑竒偶御之
 半徑竒者置半徑加一為方而二除之以并半徑除
正實之數復二除之平方開之方之所得之數五除減
一與半徑減一之數并之 半徑偶者置徑四除之復
置徑四除之而加一各為方以并半徑除正實之數減
[001-9b]
一而二除之帶一縦方開之方之所得之數五除減一
與半徑并之 如得正實之後或半徑除之不盡與雖
盡而并别數平方帶一縦方開之不得者設别法如下

如前取徑之立方與三平方及倍徑并之一十二而一
之復置徑益二而二除之取其數為平方減一與前數
并之減原實為正實 半徑除正實得數分半徑之竒
偶御之 半徑偶者置徑四除之而益一為平方以半
[001-10a]
徑除正實之半并之平方開之開得之數五除減一與
半徑并之 半徑竒者置半徑益三而二除之為方復
置半徑益三而二除之轉減一為方合之以并半徑除
正實之數減一而二除之帶一縦方開之方之所得之
數五除減一與半徑益一之數并之
   其一得徑竒
置徑減三而取其倍數及其立方與三平方并之六而
一之減原實之倍數為正實 置徑減一而二除之為
[001-10b]
法分法之竒偶御之 法竒者法除正實得數有餘實
之不及法者别存之次置法減一為方并法除正實之
數以方開之餘實之不及方者法因之而折半若前有
剰實者亦折半并之以平方開之 偶者法除正實得
數有餘實之不及法者别存之次置法二除之復置法
二除之而減一各為方倍之以并法除正實之數減一
而平方開之餘實之不及方者法因之而折半如前有
剰實者亦折半并之以平方開之 凡餘實因半法不
[001-11a]
可方者前一方所商未善也退方根别商之 餘實之
方二因之而減一為正方與前方較其贏絀若正方絀
者徑之減一之數并之也其絀以法之加二其贏以法
為準
 少廣補遺第六篇
  開抽竒立尖之半積合尖内竒偶諸層取層内數
  竒者去之 先得徑數以法算得底數
   其一得徑偶
[001-11b]
置半徑之立方與三平方及全徑并而十之一十五而
一之以其數減原實為正實 半徑除正實得數分半
徑之竒偶御之 半徑竒者置半徑加一而二除之為
帶一縦方倍之并半徑除正實之數復加倍以帶二縦
方開之開得數置半徑減一并之 半徑偶者置徑四
分之為帶一縦方復置徑四分之而加一亦為帶一縦
方并半徑除正實之數皆倍之平方開之若原徑過四
以上者置徑減四而二除之數并之 上法如有不合
[001-12a]
或得正實之後半徑除之不盡與雖盡而并别數平方
帶二縦方開之不得者設别法如下條
置半徑之立方與三平方及全徑并而十之一十五而
一之復置半徑益一為帶一縦方并之損二為數以減
原實為正實 以半徑除半正實得數分半徑之竒偶
御之 半徑竒者置半徑加一而二除之復加一而為
平方并半徑除半正實之數皆四因之平方開之開得
數半徑減一并之 半徑偶者置全徑四除之益一為
[001-12b]
帶一縦方并半徑除半正實之數皆四因之帶二縦平
方開之開得數半徑并之
   其一得徑竒
置徑減三折半而取其倍數及其立方與三平方并而
十之一十五而一之減原實為正實 復置徑減一折
半為法視法之竒偶分御之 法竒者以半法除正實
得數有餘實之不及法者别存之次置法減一為帶二
縦方并之帶二縦方法開之餘實之不及方者倍法因
[001-13a]
之若前有剰實者四因併入而開帶二縦方其視前方
贏絀之數法之加一為率 法偶者半法除正實得數
有餘實之不及法者别存之次置半法與半法之減一
各為帶一縦方加倍并之平方法開之其餘實之不及
方者倍法因之若前有剰實者四因併入而開帶二縦
方其視前方贏絀之數絀者以法之加二贏者以法為
率 凡餘實因倍法不可為帶二縦方或為之不及率
者前方所商未善也退方根别商之末方較前方絀者
[001-13b]
置徑之減一并之
 少廣補遺第七篇
  準本章多乘方以立尖形律餘尖得四法
   一方尖準立尖
    如數一 一四 一四九
一十二倍置實帶一縦平方法開之開得數益一復方
之所得數溢於本數之底與徑一數
   二抽偶方尖準立尖
[001-14a]
三倍置實闕半縦平方開之帶一縦方法收之得本數
底加一以二除之之數與本數徑數
   三抽竒方尖準立尖
三倍置實帶一縦平方法開之開得數益一復方之得
本數底二除益一與本數徑益一數
   四立尖還準立尖
    如數一 一一二 一一二一二三
六倍置實帶一縦方開之開得數益一倍之仍除帶一
[001-14b]
縦方得本數底與本數徑溢一數
 少廣補開尖法設如
  第一準本章平立方圓開三角及諸尖計一十二
   條
   平尖設如 原數六
倍數一十二 帶一縦方根三
  尖之實 一 二 三
   立尖設如 原數十
[001-15a]
六因數六十 闕一縦立方根四 減一得三
  尖之實 一 一二 一二三
   倍尖設如 原數七
二除數三五 末五進一十除得四
  尖之實 一 二 四
   方尖設如 原數十四
三因數四十二 立方二十七 平方九 半平方四
五 半方根一五
[001-15b]
  尖之實 一 四 九
   再乘尖設如 原數三十六
二除數十八 内復減原實餘一四四 平方根十二
 帶一縦方收得三 三數逆至尖得中數二二乘三
得六
  尖之實 一 八 二十七
   再乘尖又設如 原數一百
二除數五十 復減原實餘四 平方根二十 𢃄一
[001-16a]
縦方收得四 四數逆至尖得對數二 加五數於對
數之次得二五四因二五得十
  尖之實 一 八 二十七 六十四
   抽竒平尖設如 原數十二
𢃄一縦方根三 對數三全數六
  尖之實 二 四 六
   抽偶平尖設如 原數九
平方根三 中數三全數五
[001-16b]
  尖之實 一 三 五
   抽偶數立尖原註本尖内層數及層内諸數偶
   者去之設如 原數十四
方尖法開之得三 中數三全數五
  尖之實 一 一三 一三五
   抽竒數立尖原註尖内層數及層内諸數竒者
   去之設如 原數二十
三因數六十 闕一縦立方根四 四減一得三 對
[001-17a]
數三全數六
  尖之實 二 二四 二四六
   抽竒偶數方尖設如原數三十五
六因數二百一十 闕一縦立方根六 六減一得五
 全數五中數三
  尖之實 一 九 二十五
   又設如 原數五十六
六因數三百三十六 闕一縦立方根七 七減一得
[001-17b]
六 全數六對數三
  尖之實 四 十六 三十六
   抽偶再乘尖設如 原數一百五十三
二除數七六五 闕半縦平方根九 復方之三 中
數三全數五
  尖之實 一 二十七 一百二十五
   抽竒再乘尖設如 原數二百八十八
二除數百四十四 平方根十二 復方之𢃄一縦三
[001-18a]
 對數三全數六
  尖之實 八 六十四 二百一十六
  第二開抽偶抽竒立尖
   木尖内層數偶者去之設如 原數二十二
加二得數二百六十四 立方二百一十六 平方三
十六 半平方闕一縦十二 方根減一得五折半得

  尖之實 一 一二三 一二三四五
[001-18b]
   本尖諸層内數偶者去之設如 原數六
就位加五得數九 立方八 半方根一 方根五除
得四 四減一得三
  尖之實 一 一 一三
   又設如 原數十
就位加五得數十五 立方八 平方四 半平方二
 半方根一 方根五除得四減一得三
  尖之實 一 一 一三 一三
[001-19a]
   本尖内層數竒者去之設如 原數三十四
加二得數四百零八 立方三百四十三 平方四十
九 餘縦二八一十六 方根七減一得六縦限二益
一得三
  尖之實 一二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五六
   本尖諸層内數竒者去之設如 原數十六
就位加五得二十四 闕一縦立方根三 方根減一
以五除之得四
[001-19b]
  尖之實 二 二 二四 二四
   又設如 原數十
就位加五得數十五 立方八 平方四 半平方二
 半方根一 方根五除得四減一得三
  尖之實 二 二 二四
  第三準本章𢃄縦諸方開三角及諸尖之半積似
  三角𢃄一鈍角形
   平尖設如 原數二十四 徑三
[001-20a]
減六得十八 三除十八得六 加三得九
  尖之實 七 八 九
   抽竒平尖設如 原數十八 徑三
減十二得六 三除六得二 加六得八
  尖之實 四 六 八
   抽偶平尖設如 原數二十七 徑三
減九得十八 六除十八得三加三得六 五除六減
一得十一
[001-20b]
  尖之實 七 九 十一
   立尖設如 原數三十一 徑三
減一十得二十一 三除二十一得七 七加三得十
 半平方加半縦開十得四 四加一得五
  尖之實 一二三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五
   又設如 原數二十五 徑二
減四得二十一 加四仍二十五 平方根五
  尖之實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五
[001-21a]
   方尖設如 原數五十 徑三
四因數二百 減五十六得百四十四 三除百四十
四得四十八并十六得六十四 平方根八并二折半
得五
  尖之實 九 十六 二十五
  第四開三角及諸尖半積
   抽偶立尖原註本尖内層數偶者去之設如
   原數四十九 徑三
[001-21b]
減二十二得二十七 三除二十七得九并六得十五
 半方加半縦除十五得五并二得七
  尖之實 一二三 一二三四五 一二三四五
  六七
   又設如 原數二十一 徑二
減七得十四 復加六得二十 𢃄一縦方根四併一
得五
  尖之實 一二三 一二三四五
[001-22a]
   抽偶立尖原註本尖内層數及諸層内數偶者
   皆去之設如 原數五十 徑三
減一十四得三十六 三除三十六得十二并四得十
六 平方根四 五除方根四減一得七并二得九
  尖之實 一三五 一三五七 一三五七九
   又設如 原數四十一 徑二
減五得三十六 并五仍四十一 四十一減一而二
除之數二十得𢃄一縦方根四 五除四加一得九
[001-22b]
  尖之實 一三五七 一三五七九
   抽竒立尖原註本尖内層數竒者去之設如
   原數六十七 徑三
減三十四得三十三 三除三十三得十一并十得二
十一 半方𢃄半縦開之得六并二得八
  尖之實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五六 一二三
  四五六七八
   又設如 原數三十一 徑二
[001-23a]
減一十三得十八 并十二得三十 𢃄一縦方根五
并一得六
  尖之實 一二三四 一二三四五六
   抽竒立尖原註本尖内層數及諸層内數竒者
   皆去之設如 原數六十二 徑三
減二十得四十二 三除四十二得十四并六得二十
 𢃄一縦方根四 二因四得八并二得十
  尖之實 二四六 二四六八 二四六八十
[001-23b]
   又設如 原數五十 徑二
減八得四十二 并八仍得五十 五十減二而二除
之得二十四 𢃄二縦方根四 五除四加二得十
  尖之實 二四六八 二四六八十
   抽竒偶數方尖設如 原數一百五十五 徑
   三
減五十六得九十九 三除九十九得三十三加十六
得四十九 平方根七并二得九
[001-24a]
  尖之實 二十五 四十九 八十一
   又設如 原數二百 徑三
減五十六得百四十四 三除百四十四得四十八并
十六得六十四 平方根八并二得十
  尖之實 三十六 六十四 一百
  第五開抽偶立尖半積合本尖竒偶諸層取層内
  數偶者皆去之
   先得徑偶設如 原數一百 徑六
[001-24b]
減二十八得七十二 三除七十二得二十四并八得
三十二 二除三十二得十六方之得四 五除四減
一得七并二得九
  尖之實 一三五 一三五 一三五七 一三
  五七 一三五七九 一三五七九
   又設如 原數五十 徑四
減十得四十 二除四十得二十 二十并五得二十
五減一而半之得十二 𢃄一縦方根三倍三得六
[001-25a]
六減一得五并二得七
  尖之實 一三五 一三五 一三五七 一三
  五七
   先得徑偶次條設如 原數六十六 徑四
減十八得四十八 二除四十八得二十四半之得十
二并四得十六 平方根四 五除四減一并二得九
  尖之實 一三五 一三五七 一三五七 一
  三五七九
[001-25b]
   又設如 原數一百二十七 徑六
減四十三得八十四 三除八十四得二十八并十三
減一得四十 二除四十得二十𢃄一縦方根得四
五除四減一并四得十一
  尖之實 一三五 一三五七 一三五七 一
  三五七九 一三五七九 一三五七九十一
   先得徑竒設如 原數一百六十三 徑七
倍數三百二十六 減二十得三百零六 三除三百
[001-26a]
零六得百零二并四得百零六 平方開百得十存餘
實六加五得九 平方開九得三 五除三減一與前
方十較之合贏絀率 五并六得十一
  尖之實 一三五 一三五七 一三五七一三
  五七九 一三五七九 一三五七九十一 一
  三五七九十一
   又設如 原數二百零三 徑七
倍數四百零六 減二十得三百八十六 三除三百
[001-26b]
八十六得一百二十八餘剰實二 一百二十八并四
得百三十二 平方開百二十一得十一餘實十一以
一五因之并前剰實之半不可方 退方根商一百得
方十餘實三十二 三十二加五得四十八并前剰實
之半得四十九末方得七 五除七減一與前方十較
之合贏絀率得十三
  尖之實 一三五七 一三五七 一三五七九
   一三五七九 一三五七九十一 一三五七
[001-27a]
  九十一 一三五七九十一十三
   又設如 原數九十一 徑五
倍數一百八十二 減四得一百七十八 二除一百
七十八得八十九并二得九十一減一得九十 平方
開八十一得九餘實九方根得三 五除三減一與前
方九較之合贏絀率并四得九
  尖之實 一三五 一三五七 一三五七 一
  三五七九 一三五七九
[001-27b]
   又設如 原數七十五 徑五
倍數一百五十 減四得一百四十六 二除一百四
十六得七十三并二得七十五減一得七十四 平方
開六十四得八餘實一十不可方 退方根商四十九
得七餘實二十五方根得五 五除五減一與前方較
之合贏絀率得九
  尖之實 一三五 一三五 一三五七 一三
  五七 一三五七九
[001-28a]
   法外設如 原數四十一 徑三
倍數八十二 平方商六十四得八 餘實十八折半
得九方之得三 五除三減一與八較之合贏絀率并
二得七
  尖之實 一三五 一三五七 一三五七
  第六開抽竒立尖半積合本尖竒偶諸層取層内
  數竒者皆去之
   先得徑偶設如 原數一百二十四 徑六
[001-28b]
減四十得八十四 三除八十四得二十八并十二得
四十倍之得八十 𢃄二縦方根八 八并二得十
  尖之實 二四六 二四六 二四六八 二四
  六八 二四六八十 二四六八十
   又設如 原數一百 徑四
減十六得八十四 二除八十四得四十二并八得五
十倍之仍得一百 平方根十
  尖之實 二四六八 二四六八 二四六八十
[001-29a]
   二四六八十
   先得徑偶次條設如 原數一百五十四 徑
   六
減五十八得九十六 三除九十六得三十二半之得
十六 并九得二十五四因二十五得一百 半方根
十并二得十二
  尖之實 二四六 二四六八 二四六八 二
  四六八十 二四六八十 二四六八十十二
[001-29b]
   又設如 原數八十二 徑四
減二十六得五十六半之得二十八 二除二十八得
十四并六得二十加四倍得八十 𢃄二縦方根八并
二得十
  尖之實 二四六 二四六八 二四六八 二
  四六八十
   先得徑竒設如 原數一百九十六 徑七
減十六得一百八十 一百八十減五得一百二十
[001-30a]
一百二十并八為百二十八𢃄二縦方開百二十得十
存餘實八 六因八得四十八𢃄二縦方根得六與前
方較之合贏絀率 六併六得一十二
  尖之實 二四六 二四六八 二四六八 二
  四六八十 二四六八十 二四六八十十二
  二四六八十十二
   又設如 原數一百六十六 徑七
減十六得一百五十 一百五十減五得一百并八得
[001-30b]
一百零八 𢃄二縱方開九十九得九餘實九以六因
之不可為𢃄二縦方 退方根商八十得八餘實二十
八以六因之得一百六十八 𢃄二縦方商百六十八
與前方較合贏絀率得十二
  尖之實 二四六 二四六 二四六八 二四
  六八二四六八十 二四六八十 二四六八十
  十二
   又設如 原數一百十二 徑五
[001-31a]
減四得一百零八一百零八併四仍一百十二平方開
百得十餘實十二 四因十二得四十八𢃄二縦方根
得六較前方合贏絀率六併四得十
  尖之實 二四六 二四六八 二四六八 二
  四六八十 二四六八十
   又設如 原數九十四 徑五
減四得數九十 并四仍九十四 平方開八十一得
九餘實十三以四因之不可為𢃄二縦方 退方根商
[001-31b]
六十四得八餘實三十 四因三十得百二十𢃄二縦
方除之較前方合贏絀率得十
  尖之實 二四六 二四六 二四六八 二四
  六八 二四六八十
   法外設如 原數四十四 徑三
五除四十四得八十八 帶二縦方商八十得八餘實
以二因之不可復為帶二縦方 帶二縦方商六十三
得根數竒 商四十八得根數六餘實四十 二因四
[001-32a]
十得八十除帶二縦方與前方較之合贏絀率得八
  尖之實 二四六 二四六 二四六八
  第七準本章多乗方依立尖形推餘尖
   方尖準立尖設如 原數二十
一十二因數二百四十 帶一縦方根十五益一數十
六 復方之四減一得三
  尖之實 一 一四 一四九
   抽偶立尖準立尖設如 原數四十六
[001-32b]
三因數一百三十八 闕半縦平方根十二 復帶一
縦方之三 五除三 一得五
  尖之實 一 一九 一九二十五
   抽竒方尖準立尖設如 原數八十
三因數二百四十 帶一縦方根十五益一數十六
復方之四 四減一得三倍之得六
  尖之實 四 四十六 四十六三十六
   立尖還準立尖設如 原數十五
[001-33a]
六因數九十 帶一縦方根九益一數倍之得二十
復除帶一縦方四 四減一得三
  尖之實 一 一一二 一一二一二三
 少廣補開尖法覈原
  開正尖全積二十法設各就本尖用之
   平尖法一之一 尖一
倍數二 帶一縦方根一
   立尖法一之二 尖一
[001-33b]
因數六 闕一縦立方根二 減一得一
   倍尖法一之三 尖一
二除數五 進五作十除得一
   方尖法一之四 尖一
因數三 方體一 方面一 半方面五 半方根
   再乘尖法一之五 尖一
二除數五 減原實餘四 平方根二 復除帶一縦
方一
[001-34a]
   抽竒平尖法一之六 尖二
帶一縦方根一 對數一全數二
   抽偶平尖法一之七 尖一
平方根一
   抽偶立尖法一之八原註尖内層數及層内諸
   數偶者盡去之 尖一
因數三 方體一 方面一 半方面五 半方根五
   抽竒立尖法一之九原註尖内層數及層内諸
[001-34b]
   數竒者盡去之 尖二
因數六 闕一縦立方根二 減一得二之對數
   抽竒偶數方尖法一之十 尖一
因數六 闕一縦立方根二 二減一即一
   又尖四
因數二十四 闕一縦立方根三 三減一數二
   抽偶再乘尖法一之十一 尖一
二除數五 闕半縦平方根一 復方之亦一
[001-35a]
   抽竒再乘尖法一之十二 尖八
二除數四 平方根二 復帶一縦方之一 對數一
全數二
   抽偶立尖法原註尖内層數偶者去之二之一
    尖一
加二數十二 方體八 方面四 半方面應闕一縦
今闕 二減一得一
   抽偶立尖法原註本尖諸層内數偶者去之二
[001-35b]
   之二 尖一
就位加五數一五 方體一 半方根五 五除一得
二減一復一
   又尖一 一
就位加五數三 方體一 方面一 半方面五 半
方根五 五除一得二 二減一復一
   抽竒立尖法原註尖内層數竒者去之二之三
    尖一二
[001-36a]
加二數三十六 方體二十七 方面九 縦限視本
數徑數及本數底半數應朒一數今空 三減一數二
   抽竒立尖法原註本尖諸層内數竒者去之二
   之四 尖二二
就位加五數六 闕一縦立方根二 二減一得一以
五除之復二
   又尖二
就位加五數三 方體一 方面一 半方面五 半
[001-36b]
方根五 五除一得二 二減一亦一
   方尖準立尖法七之一 尖一
加二數十二 帶一縦方根三 三益一得四復方之
得二 二減一即一
   抽偶方尖準立尖法七之二 尖一
倍數三 闕半縦平方根二復帶一縦方之一 二因
一減一亦一
   抽竒方尖準立尖法七之三 尖四
[001-37a]
三倍數十二 帶一縦方根三益一得四復方之得二
 二減一以二因之亦二 減一亦一
   立尖還準立尖法七之四 尖一
因數六帶一縦方根二 二益一得三倍之得六復
除帶一縦方得二 二減一即一
 
 
 
[001-37b]
 
 
 
 
 
 
 
 少廣補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