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0-1a]
子曰: 「孝子之事親也, 居則致其敬, 養則致其樂, 病則致其憂, 喪則致其哀, 祭則致其嚴。 五者備矣, 然後能事親。
事親者, 居上不驕, 為下不亂, 在醜不爭。 居上而驕 則亡, 為下而亂 則刑, 在醜而爭 則兵, 三者不除, 雖日用三牲之養, 猶為不孝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