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4d0204 文定集-宋-汪應辰 (WYG)


[021-1a]
欽定四庫全書
 文定集巻二十一
            宋 汪應辰 撰
 誌銘
  徽猷閣直學右大中大夫向公墓誌銘
紹興二十有三年三月辛亥徽猷閣直學士右大中大
夫致仕河南向公以疾終于家嵗七月庚申𦵏于臨江
軍清江縣建安鄉之金澤既而公之子以武夷胡宏所
[021-1b]
状公之行以来請銘某晚進公實屈折行輩與之交凡
公平生出處大節類多得于見聞者屬未及秉筆而遭
罹家難待盡山谷自分已矣既除喪公之子復以為請
乃次序而銘之距公之𦵏蓋十年矣公諱子諲字伯恭
世為開封人丞相文簡公之五世孫欽聖憲肅皇后之
再從姪也曾祖傳範汝州觀察使贈太尉諡惠節妣萬
年郡主趙氏東海郡君徐氏祖繪太子右贊善大夫贈
正奉大夫妣碩人曹氏太碩人李氏考宗明武徳大夫
[021-2a]
妣永國太夫人李氏公生而秀異自㓜凜然如成人敏
悟强識迥絶流輩元符三年以后復辟推恩補假承奉
郎明年后崩又以遺恩遷雄州防禦推官監濵州鹽酒
税東南建帥府幕屬自朝廷選除公鎭南軍節度推官
臨事不茍數與帥爭議可否府中畏服改宣議郎監儀
鸞司公恥與閹寺共事乞歸吏部改眞州司録事權知
開封府咸平縣豪民馬氏倚䕃犯法獄具上府尹盛章
方以圄空覬賞卻不受公直以聞詔許自論決章大怒
[021-2b]
劾公以修學市木不如其直請御寶特勒停久之復官
監杭州洞霄宮除淮南江浙荆湖制置發運司主管文
字淮南連年旱漕不通有欲浚河與江淮平者内侍主
其議無敢可否發運司檄公行視公以為運河高江淮
數丈河至江淮凡數百里欲通之使平萬萬無此理前
此有司率三日一啓閘復作澳以瀦水故水不乏比年
行直逹之法重以應奉往來啓閉無朝夕復何暇歸水
乎昔之堰閘往往不存今第修復故迹嚴其禁約則無
[021-3a]
患矣所條畫盡悉使者用其言漕復通朝廷嘉之遷秩
一等召對除淮南轉運判官陛辭力論財用所以不足
故且言伏見手詔應奉司所費皆從中出語未畢上曰
誠不欲費漕公對曰郡縣奉行惟恐不及豈知陛下聖
意所在因言朱勔挾應奉為姦至一大石用八百餘舟
公為欺謾莫敢誰何兵夫不可校虚實一綱所費毋慮
數千緡甫及官軍支請之期則奪之故其下籍籍嗟怨
上曰待委卿覺察公曰微臣疎逺付以此事則死無日
[021-3b]
矣上曰朕未嘗姑息此輩凡事直以聞即降御筆付公
云應奉綱悉從御前給外路不合支繼有㫖委公專一
覺察應奉騷擾違法者公旣至率以法繩之勔雖素横
亦少戢淮上帥守往往挾權貴為重公按治無所避宿
亳通海四州饑方移眞揚米賑之發運司乃言江淮米
賤乞均糴而淮南當四十萬斛公力論其欺罔取所在
實直以聞于是不悦者益衆俄罷去金人逼京師淵聖
卽位召公將以使軍前公曰李鄴已屈膝于金人乞先
[021-4a]
定相見之禮迺可往或謂公不能屈恐誤事乃已除京
畿轉運判官公上言國初運東南糧于京畿初無限量
元豐中嵗用百三十萬石以卸納稽滯始以百五十萬
為額崇寧初以六十萬入中都始以九十萬為額至宣
和末得十萬而已蓋二十餘年中兩浙漕臣皆權幸姻
舊止以入京六十萬較殿最而京畿使者不復究其本
末故兵食常不足乞自今兩浙殿最從京畿覆實是歳
十一月終已得七十萬其後京城再圍諸道兵集率賴
[021-4b]
其用除右司員外郎詳議戸房檢討官執政者不咸公
度不能從容其間引嫌不就乃以直祕閣為京畿轉運
副使且詔公相度漕計公言祖宗置發運司經制六路
財賦法令周密其為利甚博今轉搬廢而為直逹諸路
鹽課之利奪而歸𣙜貨糴本錢罷而為羡餘公私俱病
矣方時艱難舊法未易卒復欲且權宜救急請令發運
使副判官三員迭相往來周而復始其一在眞州主江
湖其一在泗州主淮浙其一在京主交納理欠在泗州
[021-5a]
者循例奏計皆從之一日急召對上曰朕昔在東宮聞
卿淮南之政今除卿開封尹公皇恐固辭迺以為直龍
圖閣兼淮南荆湖制置發運副使時京師已戒嚴帥范
䕫遣人清野時行擄掠公捕得數十人戮之以聞詔許
公以便宜行事今上以康王開大元帥府于河北公以
外路動息及所措置事募壯士逹奏于京師復以京師
平安及大元帥府行移檄東南八路以安人心詔監守
郡守勤王公糾合義士收集潰兵期以入援請元帥移
[021-5b]
軍曹濟約諸道同進詔復以金人議和勤王之師勿輕
舉衆疑惑不前公獨遣部將金汝翼由鹿邑至大康力
戰為敵所獲敵欲得李剛吳敏徐處仁宗澤及蔡京王
黼蔡靖王安中等家屬朝廷為之遣使四出公知非王
命執留不遣二帝北狩張邦昌僭位邦昌遣人持書至
廬州問其家安否公檄郡拘縻其家又遣人以偽詔詣
公止兵公以聞大元帥府復遣子澹請于大元帥宜處
分軍國事來勤王憤怒之兵帥諸將北渡河出敵不意
[021-6a]
襲之救二帝危急若失機㑹恐窺伺之徒内連外結未
易定也元帥至南都卽帝位欲留公自近公以二親在
東南乞補外乃復以為發運副使邦昌以三公平章軍
國事公乞致仕避之論者謂公在宿州嘗差宋良嗣者
權鈐轄不當奪職與郡未幾賞宿州守禦之勞良嗣預
焉亦遷公一官公辭曰前日以為非則今日不當以為
是時宰大怒御史遂言公有不法事按驗無一實猶降
三官知襲慶府丁開府憂明年奪喪知潭州力辭不獲
[021-6b]
命到官七日㑹遣戍襄陽衆憚行夜半縱火殺人公亟
命傳呼列炬登城飭持更者一如無事時于是賊所未
至按堵不動督厲牙兵斬首數百級比明皆遁急追襲
降之三日復遣戍無一敢喘者時建炎己酉也其冬敵
騎自鄧城南渡掠武昌入江西州縣皆望風降還抵長
沙境上或謂他州縣皆已下敵鋒不可當盍避諸公曰
是何言之不忠也使向之諸郡有一二能為國家守敵
其至此耶旣而敵騎傅城檄公使降公答書數責之登
[021-7a]
城誓衆激以忠義將士無不殊死戰雖殺傷相當而外
救不至凡八日城破公率衆入子城巷戰者二日乃焚
敵柵奪門以出軍于湘西郡人咸從公以忠義自奮無
一降者敵退公上章以失守自劾詔奪職罷免未幾朝
廷治州縣之投降者公之忠節始白賜詔奬諭復還職
任公乞持餘服至于四五不許時孔彦舟者縱兵大掠
西阻嶺嶠不能前鼓譟而下公遣兵撃走之有李冬至
者起兵于宜章㑹將官吳錫提精兵數千無所歸公招
[021-7b]
致之激勵討冬至汔平之有曹成者自江北縱掠入湖
南欲踰嶺公曰若使此輩得逞則湖嶺非王土矣當隨
以計破之迺屯于衡之安仁有兵才數千遣人諭成待
以善意給其糧成逡巡不果進公以事勢危急請兵于
朝請援于鄰路者相繼也皆不報幾百餘日賊率衆鼓
譟直抵屯下公以單騎入其軍衆皆羅拜公與約毋得
劫掠皆聽命擁公至道州賊以公不便于己復送公出
營公以討賊不效自劾旣不報且有召命公力辭復乞
[021-8a]
持餘服從之服除知廣州海賊與郡吏交通官府及兵
將動息輒先知之公合胥首詰責之能以實告則已不
然將不復生出獄矣胥大恐言其情于是盡得盗姓名
及所囊橐往來宿食處是後盗發輒得嶺海肅然未幾
以御史有言罷去公遂乞致仕繼丁永國憂服除一時
善類交章論薦詔落致仕知江州又改江東轉運使且
召對公奏曰昔漢高祖之取天下其謀先定于漢中蜀
先主之復漢祚其謀先定于莘野陛下圖中興之業而
[021-8b]
初無一定之論是以九年而功未就又曰君子小人之
進退否泰安危所繫今廟廊之上乃有附逆之人而欲
弭外患難矣上嘉奬再三進祕閣修撰時江東使者當
饋餉大將劉光世張俊軍凡軍中追求之非法者公隨
事裁抑㑹偽齊入寇光世軍合淝以乏糧為詞請退保
公晝夜倍道至合淝光世引兵欲出公直入城按簿書
具以見在泉榖與沿路綱運上聞以大義責光世光世
乃不復退進擊賊破之然以此與光世不恊求去詔移
[021-9a]
兩浙路初公卜居臨江名曰薌林至是入覲上親書薌
林字賜之進徽猷閣待制為都轉運使戸部侍郎公所
論事益衆一日進對上顧問至移時閣門以當進膳欲
奏而未敢有攝起居郎者遽出位彈奏公退卽待罪又
乞致仕詔以為無罪可待而公請不已除徽猷閣直學
士知平江府上賜舟親題曰汎宅時王倫自敵中與其
使者偕來公上疏以為禦戎之道自古人主不憚屈已
與之和親則有之未聞首足易位者宜卻而勿受且乞
[021-9b]
致仕甚力許之仍賜詔奬諭自是歸隱凡十有五年積
俸錢三百萬悉捐入郡學為養士藏書之費自卜葬地
後事皆豫備且自草遺奏率人所難言者享年六十有
八詔贈右正奉大夫娶范氏宗子博士&KR2832之女累封安
康郡太夫人男七人洛右朝奉郎澹左承議郎浯右通
直郎餘早世女七人長適右承議郎劉長福次適右從
事郎吳謙次適右宣教郎黄挾次適承務郎陳延世餘
不育孫男四人士伯士虎皆將仕郎次士彪士叔孫女
[021-10a]
六人長適進士韓籲次適右迪功郎劉荀次適將仕郎
韋相餘㓜公性至孝承顔養志必探其微李碩人没乞
囘郊祀任子恩加贈友愛諸弟先奏諸姪官然後及孫
置義莊以贍宗族貧者篤故舊親名賢與朋友交盡言
無隱周人之急不計其私而自奉甚約其見義必為如
恐不及置禍福于度外識慮精遠洞見物情盤錯之㑹
談笑剖析皆出人意表興利除害不計目前為政最嚴
而本于仁恕所致可紀甚多此特著其大者蓋自臨川
[021-10b]
王氏以其一家之學同天下立法令設爵禄以誘之天
下之士循誦習傳以為成説後之用事者持之益堅士
稍出意欲自激昻則摧沮擯斥甚則有不可測之禍故
家遺老雖有存者世俗往往指笑以為戒風聲氣習薫
灸漸漬大抵以委靡隨順為俗故利在閹寺在權臣在
賊盗皆從之有能于此卓然特立更閲夷險不為利疚
勢囘而屹然自㧞于流俗之中者豈非難哉方閹寺用
事趨附者惟恐後公以小官與之辨曲直不少屈未幾
[021-11a]
變亂迭起或乃甘心于汚偽他亦退縮奔竄為全軀保
妻子計公獨奮不量力攖其鋒蓋僅脱死如毛氂者數
矣旣而大臣專權以峻刑箝天下口非曲意阿附鮮有
免者公言一不合見幾而作超然物外自適其適于是
人始服公為不可及也元城劉公安世㑹謂公必有立
于世文定胡公安國謂公氣節忠鯁心向國家尊戴君
父狥公忘私正今日扶持三綱之人也由今觀之二公
之言益信銘曰
[021-11b]
顔跖之分曰義與利孰敺斯人學乃為利舉世靡靡偷
安茍活不有君子豈能自拔公以英姿輔之正論惟義
所在他無足問方時多艱馳騖其中如水萬折必歸于
東年五十餘謝事而歸惟介于石故能見幾知之固難
行亦匪易若公始終蓋可無愧我為此詩以示來裔後
有攷者尚論其世
  左奉議郎汪公墓誌銘
公諱喬年字房儒信之上饒人公自為兒嬉戲膝下時
[021-12a]
已能順適親意旣長操行益篤天性敏悟又能刻厲于
學在崇寧大觀間雖以習一經應試而徧觀他經及諸
子歴代史記往往浹洽規摹古人作為詩騷蓋不專于
舉子之業至舉子之文亦自成一家也㑹御史陳公師
錫來居于信公獨知所愛重朝夕敬請陳公為公言前
輩出處大節學問文章本末甚悉公益得以攷正焉于
是郡丞洪公芻監試進士得公之文而大竒之以為非
尋常舉子所及恨攷官拘于尺度僅能勿失而已其贈
[021-12b]
行之言以為汪子之文獨余知之璆琳瓊琚如也驊騮
騄駬如也設不長雄于二千人中猶當霸于一經也或
乃指其瑕而捨其瑜議其牝牡驪䮲而棄其千里何哉
然自是試輒不售至紹興五年始以特奏名進士對䇿
擢為第一歴池州建康府饒州教授自左迪功郎用舉
者再轉至左宣教郎又以從國信使出疆轉左奉議郎
池兵火之餘庶事草創時沿江猶未解嚴戍兵往來類
多託宿于學生徒解散學官備員而已先聖廟像摧剝
[021-13a]
棟宇傾圯公至卽白于州而更新之學故有邸舎為富
民冐占者數年至是皆攷究而簿正之其他所經畫甚
衆廩庫充牣養士至百人實自公始公平居雖食貧而
于貨錢出納物價低昂漫不訾省至其當官乃留意于
細碎如此其後二郡亦隨其窾隟補葺焉不求新竒也
接納後來訓誘不倦四方游學無所歸者病則臨視療
治死則任其後事以為常其歸自饒貧益甚荒郊敝廬
蔾藿塞徑或飦粥不繼而獨以書冊自娛紹興二十有
[021-13b]
五年正月乙亥終于家年七十有六公豈弟樂易不以
世俗細故蔕芥其中于人無怨尤雖有以惡聲至不校
也臨事接物一以誠信未嘗逆設機械喜賓客毎或斥
服用為食飲費聞人之過如不聞得人一善則稱道不
容口少以文字顯晚以年德尊而未嘗自居退然如不
足者故雖耄老而齒髪不衰耳目聰明亦其德性寛裕
致然也鄉里之士方喜公之康彊而不意其止此莫不
失聲歎息或至流涕有文集七十巻曾祖諱惠祖諱濟
[021-14a]
考諱皓贈右承事郎妣陳氏贈孺人其配鄭氏贈孺人
左宣教郎東陞之女男七人曰大忠某某女二人長適
進士鄭鍵次在室諸孤將以是年月日葬公于開化鄉
之横山奉公之治命以來請銘惟信之汪氏皆唐末自
徽來徙分散旣廣莫可攷也公于某有宗黨倍年之尊
而屈折輩行與之為友臨絶之音以銘見屬某其何敢
辭銘曰
嗚呼房儒其德之裕俛仰一世無怨無惡維心之亨豈
[021-14b]
曰不遇今其亡矣誰或起之有子七人尚其似之
  左朝散大夫直徽猷閣陳公墓誌銘
公陳氏諱璹字國壽建之建陽人曽祖譓贈奉直大夫
祖某奉議郎致仕考賓贈右朝請郎妣江氏太宜人太
宜人早寡惟一子教之甚嚴公亦自力于學中建炎二
年進士第左從事郎洪州觀察推官未赴權建之崇安
縣丞㑹金兵入且渡江諸將不能守潰兵有入閩者人
情洶洶縣令與諸佐官皆避之居民亦驚走公獨不動
[021-15a]
曰此官軍也當善待之旣至犒勞供億率過其望帖然
無敢譁又移文前路使儲峙以俟兵民舉安一路賴以
無他事建陽弓手王延勝等嘯聚燒縣舍殺主簿官軍
數不利使者專委公討捕公糾合民兵得千餘人迎戰
于麻沙克之賊所擄掠子女數百悉訪還其家以功特
授左承奉郎公初未歴任雖一時守領而遇事已能如
此監湖州梅溪鎭通判建康府連帥故執政强明過人
寮屬受成事惟謹公獨不茍從事有未安請問辯析詞
[021-15b]
順意篤帥毎幡然從之公初不語人也大將張公以樞
宻使視師卽建康治戰船欲以公提舉且曰事畢可轉
六七官矣公以其間曲折所當議者非一而共事者皆
難與語力辭不就張不樂數引他事相鐫譙公從容應
答略不以介意旣而張罷兵枋朝廷下有司攷覈其軍
中財用主者以委公謂公必不遺餘力公平心處之不
為己甚張始歎服授福建建安路司辟差參議官未赴
丁太宜人憂服除知饒州嵗大旱榖賈翔踴民匱于食
[021-16a]
公精意禱祠竭力賑濟時州縣不敢言災異公獨盡以
實聞所蠲弛租税甚衆除廣南西路轉運判官尋知靜
江府兼主管廣南西路經略安撫司公事靜江嵗于屬
縣科取秫米以供公庫又以逃亡租税均之保伍公至
始皆除之宿逋之在民者一不取而廩庫皆沛然有餘
蓋公所以理財者有道矣非如世之以掊克取辦也召
對除直秘閣知潭州兼主管荆湖南路安撫司公事未
幾改知廣州方秦丞相當國事士人在謫籍者雖其親
[021-16b]
舊不敢相誰何傾險急進者或窺伺中傷以為竒貨公
在嶺外所調䕶流人甚厚監司郡守例獻羡餘亦有黽
勉以避禍者公獨未嘗獻也其不為時俗所移類如此
旣召對蓋將有所屬任公議論復不合廣州之除非美
意也方待闕間而秦丞相薨詔以公知湖州未至改兩
浙轉運副使公雖苦足疾而治事精明如平時然以久
癈朝謁不自安得請主管臺州崇道觀進直徽猷閣以
寵之尋起知饒州已而疾益侵再得請以歸以紹興二
[021-17a]
十八年五月丁夘終于家年六十有二積官至左朝散
大夫娶詹氏翁氏張氏皆封宜人五子長照右修職郎
英州眞陽縣主簿奔公喪死于路焞右修職郎成都府
路鈐轄司幹辦公事次爚次炘次熺孫一人坦公姿貌
魁碩質性莊重于吏事尤精敏牒訴案牘一覽卽得要
領至其細微委曲皆洞見吏不能欺約束堅明未嘗以
卒伍輩持符至州縣而事皆如期其剖決逋滯伸理冤
結戢姦革弊所至皆可紀故世卒以吏事稱公然公守
[021-17b]
正持重不以進退得失為意其見義必為為必不可奪
使其進而立朝豈茍然已哉公之用于世旣不盡其才
而世之稱公者亦不盡也諸孤以三十年三月甲申葬
公于建陽之招賢里鑑原某嘗通判靜江府事亦時相
所不樂者公獨相知照焞以公行狀來請銘義不得辭
也銘曰
利不茍就害不茍避時難變化一斷于義隨所試用到
則有聲曽不一日立于朝廷才難固然知亦未易我為
[021-18a]
銘詩以告史氏
 
 
 
 
 
 
 
[021-18b]
 
 
 
 
 
 
 
 文定集巻二十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