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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厯代制度詳説卷九 宋 吕祖謙 撰
田制
制度
井田小司徒乃經土地而井牧其田野九夫為井四井
為邑四邑為丘四丘為甸四甸為縣四縣為都以任地
事而令貢賦凡税斂之事 受田大司徒凡造都鄙制
其地域而封溝之以其室數制之不易之地家百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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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之地家二百畆再易之地家三百畆 民受田上田
夫百畆中田夫二百畆下田夫三百畆嵗耕種者為不
易上田休一嵗者為一易中田休二嵗者為再易下田
三嵗更耕之自爰其處農民户人已受田其家衆男為
餘夫亦以口授田如比士工商家受田五口乃當農夫
一人此謂平土可以為法者也若山林藪澤原陵淳鹵
之地各以肥磽多少為差民年二十受田六十歸田七
十以上上所養也十嵗以下上所長也十一以上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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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也 任田載師掌任土之法以㕓里任國中之地以
場圃任園地以宅田士田賈田任近郊之地以官田牛
田賞田牧田任逺郊之地以公邑之田任甸地以家邑
之田任稍地以小都之田任縣地以大都之田任畺地
代田武帝末年悔征伐之事乃封丞相田千秋為富
民侯下詔曰方今之務在於力農以趙過為搜粟都尉
過能為代田一畆三甽嵗代處古法也后稷始甽田以
二耜為耦廣尺深尺曰甽長終畮一畮三甽一夫三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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甽而播種於甽中其耕耘下種田器皆有便巧率十二
夫為田一井一屋故畆五頃用耦犂二牛三人一嵗之
收常過縵田畮一斛以上善者倍之過使教田太常三
輔大農置工巧奴與從事為作田器二千石遣令長三
老力田及里父老善田者受田器學耕種養苗狀民或
苦少牛無以趨澤故平都令光教過以人輓犂過奏光
以為丞教民相與庸輓犂率多人者田日三十畆少者
十三畮以故田多墾闢過試以離宫卒田其宫壖地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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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穀多其旁田畆一斛以上令命家田三輔公田又教
邊郡及居延城是後邊城河東𢎞農三輔太常民皆便
代田用力少而得穀多名田漢武帝時董仲舒説上
曰秦用商鞅之法改帝王之制除井田民得買賣富者
田連阡陌貧者無立錐之地又専川澤之利筦山林之
饒荒淫越制踰侈以相髙邑有人君之尊里有公侯之
富小民安得不困漢興循而未改井田法雖難猝行宜
少近古限民名田以贍不足塞兼并之路鹽鐵皆歸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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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去奴僕除専殺之威薄賦斂省徭役以寛民力然後
可善治也仲舒死後功費愈甚天下虚耗人復相食哀
帝即位師丹輔政建言古之聖王莫不設井田然後治
乃可平今累世承平豪富吏民貲數鉅萬而貧民愈困
蓋君子為政貴因循而重改作然所以有改者将以救
急也亦未可詳宜畧為限天子下其議丞相孔光大司
空何武奏請諸侯王列侯皆得名田國中列侯在長安
公主名田縣道及關内侯吏民名田皆無過三十頃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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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王奴婢二百人列侯公主百人關内侯吏民三十人
期盡三年犯者沒入官時田宅奴婢賈為減賤丁傅用
事董賢隆貴皆不便也詔書且須後遂寢不行 公田
孝宣地節三年詔曰郡國宫館勿復修治流民還鄉者
假公田貸種食孝元初元元年以三輔太常郡國公田
及苑可省者振業貧民江海陂湖園池屬少府者以假
貧民勿租賦 王田王莽更名天下田曰王田奴婢曰
私屬皆不得買賣其男口不滿八而田過一井者分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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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與九族鄉里犯令法至死制度不定吏縁以為奸天
下敖敖然陷刑者衆後三嵗莽知民愁下詔諸食王田
及私屬皆得買賣勿拘以法 均田後魏孝文太和元
年三月詔曰去年牛疫死大半今東作既興人須肄業
有牛者加勤於常嵗無牛者倍傭於餘年一夫制理四
十畆中男二十畆無令人有餘力地有遺利時李安世
上疏曰今雖桑井難復宜更均量審其經術令分藝有
準力業相稱細民獲資生之利豪右靡餘地之盈帝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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納之均田之制起於此矣九年下詔均給天下人田諸
男十五以上受露田四十畆婦人二十畆 後周文帝
霸政之初創置六官司均掌田里之政令分田數以定
田畆 隋開皇中發使四出均天下田 口分永業田
北齊武成帝河清三年詔令男子十八受田輸租調二
十充兵六十免力役六十六退田免租調京師四面諸
方之外三十里之内為公田受公田者三縣為遷户執
事官一品以下逮於羽林武賁各有差其外畿郡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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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第一以下羽林武賁以上各有差執事及百姓請墾
田者名為永業田 隋文帝令自諸王以下至於都督
皆給永業田各有差多者至百頃少者至三十頃其丁
男中男永業露田皆遵後齊之制 唐授田之制男年
十八以上者田一頃其八十畆為口分二十畆為永業
老及篤疾廢疾者人四十畆寡妻妾三十畆當户者增
二十畆皆以二十畆為永業其餘皆口分永業之田樹
榆棗桑及所宜之木皆有數田多可以足其人者為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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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少者為狹鄉受田減寛鄉之半其地有薄厚嵗一易
者倍授之寛鄉三易者不倍授工商者寛鄉減半狹不
給凡庶人徙鄉及貧無以𦵏者許賣世業田自狹鄉而
徙寛鄉者得并賣口分田已賣者不復授死者收之以
授無田者
詳説
天下之事不知而不行者其害淺知之而不得行者其
害深夫天下大利或藏於隠微之中智者不能謀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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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斷出於天下思慮之所不及此雖有堯舜之君禹
稷之臣猶必有所待於其後何者不知而不可强行也
舉天下之事智者能謀之勇者能斷之而儒者又世守
之非必堯舜禹稷之君臣而能行之然而有不得焉者
是可嘆也永惟厯代之田制上古有井田漢有限田名
田教代田建武之際有度田晉有占田後魏有露田齊
有給受田而唐有口分世業之田其法制或詳或略其
行之或逺或近其利或厚或薄然大要以為田之制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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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而惟其不知而不行之茍其知矣則未有不可行者
也今世學者坐而言田制然天下無在官之田而賣易
之柄歸之於民則是舉今之世知均田之利而不得為
均田按此下/原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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厯代制度詳説卷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