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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仕學規範卷二十八 宋 張鎡 撰
涖官
向敏中丞相判西京有僧暮過村舍求宿主人不許求
寢於門外車箱中許之是夜有盜入其家携一婦人
并衣踰牆出僧不寐適見之自念不為主人所納
而強求宿明日必以此事疑我執詣縣矣因亡去夜
走荒草中忽墜眢井而踰牆婦人已為人所殺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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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中血汙僧衣主人蹤迹捕獲送官不堪掠治遂自
誣云與婦人姦誘以俱亡恐敗露因殺之投尸井中
不覺失脚亦墜於井贓與刀在井旁不知何人持去
獄成皆以為然敏中獨以贓仗不獲疑之詰問數四
僧但云前生負此人命無可言者固問之乃以實對
於是密遣吏訪其賊食於村店有嫗聞其自府中來
不知其吏也問曰僧某獄如何吏紿之曰昨日已笞
死於市矣嫗歎息曰今若獲賊如何吏曰府已悞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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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獄雖獲賊不敢問也嫗曰然則言之無害彼婦人
乃此村少年某甲所殺也吏問其人安在嫗指示其
舍吏往捕并獲其贓僧始得釋
錢冶屯田為潮州海陽令時郡之大姓某氏火迹其來
自某家吏捕訊之某家號寃不服太守刁湛曰獄非
錢令不可冶問大姓得火所發牀足騐之疑里仇家
物因率吏入仇家取牀足合之是仇家即服曰火自
我出故遺其跡某家者欲自免也某家乃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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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髙調福州長溪尉縣媪二子漁於海而亡媪某氏為
仇告縣捕賊吏皆難之曰海有風波安知不水死乎
雖故為仇所殺若不得尸則於法不可理髙獨謂媪
色有寃不可不為理也乃隂察仇家得其迹與媪約
曰十日不得尸則為媪受捕賊之責凡宿海上七日
潮浮二尸至騐之皆殺也乃捕仇家伏法髙端明殿
學士襄之弟也
錢惟濟留後知絳州氏有條桑者盜强奪之不能得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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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斫其右臂誣以殺人官司莫能辨惟濟引問靣給
以食而盜以左手舉匕筯因語之曰他人行刄則上
重下輕今下重上輕正用左手傷右臂也誣者引服
蘇渙郎中知衡州時耒陽民為盜所殺而盜不獲尉執
一人指為盜渙察而疑之問所從得曰弓手見血衣
草中呼其儕視之得其人以獻渙曰弓手見血衣當
自取之以為功尚何呼他人此必為姦訊之而服他
日果得真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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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適丞相嘗為審刑院詳議官梓州妖人白彦歡能依
鬼神作法詛咒人有死者獄上請讞皆以不見傷為
疑適曰殺人以刄尚或可拒今以詛也其可免乎卒
以重辟論
馬亮少保初以殿中丞通判常州吏有亡失官物者械
繫妻子干連十百人亮一切縦去許其自償所負不
踰月而盡輸之
薛顔大卿知耀州有豪姓李甲者結客數十人號沒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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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或不如意則推一人以死鬭數年為鄉人患莫敢
發之顔至大索其黨㑹赦當免特放甲流海上餘悉
籍于軍
范純仁丞相知河中府時録事參軍宋儋年㑹客罷以
疾告是夜暴卒蓋其妾與小吏為姦也純仁知其死
不以理遂付有司案治會儋年子以喪柩歸移文追
驗其尸九竅流血睛枯舌爛舉體如漆有司訊囚言
寘毒鼈胾在第幾廵豈有中毒而能終席耶必非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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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命再劾之乃因客散醉歸寘毒酒盃中而殺之此
蓋罪人以儋年不嗜鼈而為坐客所并且其後廵數
尚多欲為他日飜異逃死之計爾
程顥察院知澤州晉城縣時有冨民張氏子其父死未
幾晨起有老父在門曰我汝父也來就汝居具陳其
由張氏子驚疑莫測相與詣縣請辨之老父曰業毉
逺出治疾妻生子貧不能養以與張氏某年月日某
人抱去某人見之顥謂曰嵗久矣爾何說之詳也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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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曰某歸而知之書於藥法册後因懷中取册以進
其記曰某年月日某人抱兒與張三翁顥問張氏子
爾年幾何曰三十六爾父在年幾何曰七十六謂老
父曰是子之生其少年四十人已謂之三翁乎老父
驚駭服罪
歐陽曄都官知端州有桂陽監民爭舟相毆死獄久不
决曄出囚坐廷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訖還于獄獨
留一人留者色動曄曰殺人者汝也囚不知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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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吾視食者皆以右手持匕汝獨以左今死者傷右
肋此汝殺之明也囚泣曰我殺之不敢以累他人
程顥察院初為京兆府鄠縣主簿民有借其兄宅以居
者發地中藏錢兄之子訴曰父所藏也令言無證左
何以决之顥曰此易辨耳問兄之子曰爾父藏錢幾
年矣曰二十年遣取千錢視之謂曰今官所鑄錢不
五六年則遍天下此錢皆爾父未居前數十年所鑄
何也其人遂服令大竒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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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思永侍郎為益州路轉運使時攝成都府事蜀民以
交子貿易多置衣帶中而盜以𤓰甲間挾刄伺便㣲
取之至十百而不敗民甚病之思永捕獲一人使盡
䟽其黨悉黥𨽻諸軍盜以衰息
張詠尚書知江寧府有僧陳牒出慿詠據案熟視久之
判送司理院勘殺人賊翌日群官聚㕔不曉其故詠
乃召問為僧幾年對曰七年又問何故額有繫巾痕
即惶怖服罪蓋一民與僧同行於道中殺之取其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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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戒牒自披剃為僧也
燕肅侍郎知明州俗悍輕喜鬭肅推先毆者雖無傷必
加以罪後毆者非折跌支體皆貸之於是鬭者為息
葛源郎中初以吉州太和簿攝吉水令他日令始至猾
吏誘民数百訟庭下設變詐以動令如此數日令厭
事則事常在吏矣源至立訟者兩廡下取其狀視有
如吏所為者使自書所訴不能書者吏受之往往不
能如狀窮輒曰我不知為此乃某吏敎我所為也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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捕劾致之法訟以故少吏亦終不得其意
周沆侍郎嘗為河東轉運使自慶歴以來河東行鐡錢
民多盜鑄吏以峻法繩之抵罪者日繁終不能禁沆
乃命髙估鐵價盜鑄者無利不禁自息
胡向少卿為袁州司理參軍時有盜七人皆當死向疑
其有寃乃留訊之則二人者果不同謀始受其庸而
中道被脅以行卒得免死
李應言諌議為侍御史時鄆州民傳妖法者其黨與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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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餘人捕者欲邀功賞而誣以不軌命應言往按其
事止誅首謀數人餘悉全活之
王延禧朝議初為岳州沅江令嵗饑盜起親獲十餘人
𧷢皆應死法得遷官延禧歎曰是皆良民窮而為盜
令既無以業之又利其死以為己功亦何忍哉諭被
盜者悉裁其贓盜得不死延禧王黄州孫也已上出/折獄龜
鑑/
仕學規範卷二十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