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欽定四庫全書 史部六
華野疏稿 詔令奏議𩔖二奏議之/屬
提要
臣/等謹案華野疏稿五巻
國朝郭琇撰琇即墨人華野其字也康熙庚
戌進士官至湖廣總督此編乃其歴官奏疏
起康熙二十七年迄四十一年凡四十四篇
疏末多載原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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諭㫖葢琇所恭録而其後人彚刋以𫝊也琇初由吳
江知縣行取入臺即劾罷大學士明珠尚書
王鴻緒等
聖祖仁皇帝嘉其敢言洊擢左僉都御史進左都御
史後縁事鐫秩復起為湖廣總督在官四年
别以紅苗搶掠一事禠職歸葢當其彈抨得
實則拔擢以旌其忠當其貽悞封疆則罷斥
以明其罪仰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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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祖仁皇帝行政用人大公獨斷賞罰悉視其自
取而無一毫畸輕畸重於其間前者纂輯
五朝國史列傳
特命於明珠及王鴻緒𫝊中各載琇劾疏全文毋
庸刪削復頒示
綸音闡明其進退之由俾共知琇之罷官非由傾
軋百爾臣工仰承
誥誡已無不曉然共喻臣/等謹録琇此編並恭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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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奉
諭㫖冠諸巻端庶
彞訓昭然永垂成憲益共知所警勵焉乾隆四十
六年十一月恭校上
總纂官臣/紀昀臣/陸錫熊臣/孫士毅
總 校 官臣/陸 費 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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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隆三十七年十月二十八日奉
上諭國史館進呈新纂明珠列傳内所列郭琇紏㕘
各欵臚採不全於核實紀載之義未合明珠在康
熙年間身為大學士柄用有年乃竟不克自終漸
至植黨營私市恩通賂勢燄熏灼物議沸騰
皇祖叠申
誡諭期得以恩禮保全而明珠不知省改致為郭琇㕘
奏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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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其於平定三藩時曾有贊理軍務㣲勞不即暴示罪
狀然亦立予罷斥並未甞廢法姑容後雖量為録
用僅授内大臣之職距其身殁二十餘年不復再
加委任此實
皇祖恩威並用權衡纎毫不爽迥非三代以後所可幾
及而確核明珠罪案秖在徇利太深結交太廣不
能恪守官箴要不致如明代之嚴嵩温體仁輩竊
弄威福竟敢隂排異已潛害忠良舉朝側目而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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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誰何也即如明珠以現任閣臣而郭琇即以露
章臚欵抨擊甚力使明珠果能如明季諸奸之箝
制言路則郭琇矢口之間早已禍不旋踵即或深
謀修隙亦必多方狙伺假手擠排乃郭琇因此一
疏遂以鯁直受
知不及二年即由僉都御史洊擢都御史不聞明珠之
黨有能為之抑沮者雖其間亦曾因事論黜而我
皇祖鑒其政績風力由閒廢中擢為湖廣總督後因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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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搶奪隠匿不報削籍歸里其罪實由自致亦非
明珠之黨藉事以為報復今郭琇列傳具在可攷
而知也至扵明珠生平是非功過原不相掩我
皇祖慎持予奪之柄至公至明因物付物恭繹
聖諭仁至義盡一一適如其人之所自取即此可以窺
見萬一兹館臣裒輯明珠事蹟因檢閣庫未獲郭
琇劾章似由當日
留中不下遂據館中所存郭琇疏稿刋本撮載大凡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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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間刪削過多恐𫝊之既久或疑修史者有意曲
為隠諱於据事直書之㫖無當也因命於明珠𫝊
中全列郭琇㕘本俾天下後世得喻此事本末共
知我國家立綱陳紀朝宁肅清從無有宵小僉壬
如前代之得以怙權干政而我
皇祖聖明英斷刑賞持平實為執兩用中之極則朕禀
承
祖訓凡一切用人行政無不本此意為折衷用是剖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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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委宣諭中外仍命録載𫝊後使定論昭然永以
示𫝊信而垂法戒焉欽此
乾隆四十年三月二十六日奉
上諭國史館進呈所纂王鴻緒列傳于左都御史郭
琇劾鴻緒與髙士竒招納賄賂等案僅叙大畧而
郭琇原疏未經載入恐𫝊之後世其不知鴻緒輩
之罪狀者妄疑一劾即去或有屈抑其知者又疑
秉史筆之人意存袒䕶不肯顯暴其短豈朕特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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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修史傳之意乎夫王鴻緒髙士竒與明珠徐乾
學諸人當時互為黨援交通營納衆所共知如郭
琇所劾諸事並不為枉而我
皇祖不加窮究僅予罷退葢扵明珠念其曾有襄辦討
平吴逆之勞而王鴻緒髙士竒諸人則因文學尚
優宣力史館是以屢下
明詔剴切曉諭曲予矜全實由我
皇祖聖德然即以諸人事蹟而論雖有交結納賄之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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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止於暗為闗照不至勢燄薫灼生殺擅専如前
明嚴嵩輩之肆奸蠧國陷害正人此亦人所共知
也即如郭琇㕘劾明珠王鴻緒諸人後旋經
皇祖特加任用未聞有能稍事排擠者即其後郭琇於
總督任内因他事罷官亦由其自取並非諸人之
所能媒孽又實由我
皇祖聖明是郭琇原疏於諸人被劾欵蹟皆當據事直
書不必稍為刪節使天下後世曉然於王鴻緒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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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罪狀如此郭琇之鯁直如此其後之自取罪戾
如此並敬悉我
皇祖之仁智並用措置得中又如此既可令海内𫝊為
美談且足令朝臣共知鑑戒其於世道人心甚為
有益何必曲存隠諱乎其明珠本傳前已降㫖改
修外著交該館總裁將王鴻緒徐乾學髙士竒等
列傳覆加核訂所有郭琇等原劾諸疏悉載入𫝊
内另繕呈覽其餘有𩔖此者並著一體詳載以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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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而昭𫝊信焉欽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