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k0110 優婆塞戒經-北涼-曇無讖 (T@SONG)



《優婆塞戒經》卷第六


北涼中印度三藏曇無讖譯


五戒品第二十二



善生言:「世尊!何等之人得三歸依?何等之人
不得三歸?」


「善男子!若人信因、信果、信諦、信有
得道,如是之人,則得三歸。若人至心信不可
敗,親近三寶,受善友教,如是之人,則得三歸。
優婆塞戒,亦復如是。若能觀是優婆塞戒多
有無量功德果報,能壞無量弊惡之法;眾生
無邊,受苦亦爾,難得人身;雖得人身,難具諸
根;雖具諸根,難得信心;雖得信心,難遇善友;
雖遇善友,難得自在;雖得自在,諸法無常。我
今若造惡業,因是惡業獲得二世身心惡報。
以是因緣,身、口、意惡即是我怨。設三惡業不
得惡報,現在之惡亦不應作;是三惡業、現在
能生弊惡色等,死時生悔。以是因緣,我受三
歸及八齋法,遠離一切惡不善業。


「智者當觀
戒有二種:一者、世戒,二者、第一義戒。若不依
於三寶受戒,是名世戒,是戒不堅,如彩色無
膠;是故我先歸依三寶,然後受戒。若終身受,
若一日一夜,所謂優婆塞戒八戒齋法。夫世
戒者,不能破壞先諸惡業;受三歸戒,則能壞
之,雖作大罪,亦不失戒。何以故?戒力勢故。
如有二人同共作罪,一者受戒,二不受戒,
已受戒者犯則罪重,不受戒者犯則罪輕。何
以故?毀佛語故。罪有二種:一者、性重,二者、
遮重。是二種罪,復有輕重。或有人能重罪作
[006-1064a]
輕,輕罪作重,如鴦掘魔受於世戒,伊羅鉢龍
受於義戒;鴦掘魔羅破於性重不得重罪,伊
羅鉢龍壞於遮制而得重罪。是故有人重罪作
輕,輕罪作重,是故不應以戒同故得果亦同。
世戒亦有不殺、不盜,義戒亦有不殺、不盜;至
不飲酒,亦復如是。如是世戒根本不淨,受已
不淨,莊嚴不淨,覺觀不淨,念心不淨,果報不
淨,故不得名第一義戒,唯名世戒;是故我
當受於義戒。


「善男子!後世眾生身長八丈,
壽命滿足八萬四千歲,是時受戒,復有於今
惡世受戒,是二所得果報正等。何以故?三
善根平等故。或有說言:可得斷命處乃得戒者。
是義不然!何以故?夫禁戒者,悉於一切可
殺、不可殺中得,一切可殺、不可殺者無量無
邊,戒之果報亦復如是無量無邊。善男子!
一切施中,施無怖畏最為第一,是故我說五
大施者,即是五戒。如是五戒,能令眾生離五
怖畏,是五種施,易可修行,自在無礙,不失財
物,然得無量無邊福德。離是五施,不能獲得
須陀洹果,乃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善
男子!若受戒已,當知是人為諸人天恭敬守
護,得大名稱,雖遭惡對,心無愁惱,眾生親
附,樂來依止。阿那邠坻長者之子,雖為八千
金錢受戒,亦得無量功德果報。善男子!為
財受戒,尚得利益,況有至心為於解脫而當
不得?


「善男子!有五善法圍遶是戒,常得增長,
如恒河流。何等為五?一者、慈,二者、悲,三
者、喜,四者、忍,五者、信。若人能破慇重邪見,心
無疑網,則具正念,莊嚴清淨,根本清淨,離惡
[006-1064b]
覺觀。善男子!若人能遠五惡事者,是名受戒,
遠離一切身、口、意惡。若有說言:離五戒已度
生死者。無有是處。若善男子!若人欲度生死
大海,應當至心受持五戒。是五戒中、四於
後世成無作戒,唯愛難斷故不得成;以是因
緣,婬欲纏綿,應當至心慎無放逸!若有說言:
更有無量極重之法,過去諸佛何緣不制,而
制於酒?善男子!因於飲酒,慚愧心壞,於三惡
道不生怖畏,以是因緣,則不能受其餘四戒,
是故過去諸佛如來制不聽飲。若有說言:如
來已說酒多過失,何故不在五戒初說?是義
不然!何以故?如是酒戒,名為遮重,不名性
重;如來先制性重之戒,後制遮重。


「善男子!如
來先說白、黑月中各有三齋,隨外道故;諸外
道輩常以此日供養諸天,是故如來說有三
齋。善男子!如因帳窓,帳勒不墮,三齋之
法,亦復如是。眾生若有發心受持,終不墮於
三惡道中。善男子!有人若欲施時,供養三寶
時,若坐禪時,若修善時,若讀經時,供養父
母時,當先立制,我若不作,要自剋罰;是人
福德,日夜增長,如恒河流。如是五戒有五種
果:一者、無作果,二者、報果,三者、餘果,四者、作
果,五者、解脫果。若有具足受持五戒,當知
是人得是五果。若優婆塞常能出至寺廟僧
坊,到已,親近諸比丘等,既親近已,諮問法味;
既問法已,當至心聽;聽已受持,憶念不忘能
分別義;分別義已,轉化眾生,是名優婆塞自
利利他。


「若優婆塞不能習學如是所說,輕慢
比丘,為求過失而往聽法,無信敬心,奉事外
[006-1064c]
道,見其功德,深信日、月、五星、諸宿,是優婆塞
不名堅固如法住也。若優婆塞雖不自作五
惡之業,教人作者,是優婆塞非如法住。
若優婆塞先取他物,許為了事,是優婆塞非
如法住。若優婆塞典知關津,稅賣估物,是
優婆塞非如法住。若優婆塞計價治病,治已
賣物,是優婆塞非如法住。若優婆塞違官私
制,非如法住。若優婆塞自不作惡,不教他作,
心不念惡,名如法住。若優婆塞因客煩惱所
起之罪,作已不生慚愧悔心,非如法住。若
優婆塞為身命故,作諸惡事,非如法住。若優
婆塞雖得人身,行於非法,不名為人。若得信
心,能作福德,善修正念,觀一切法皆是無常、
無我我所,於一切法心無取著,見一切法不
得自在,生滅苦空無有寂靜;人身難得,雖得
人身,難具諸根;雖具諸根,難得正見;雖具正
見,難得信心;雖得信心,難遇善友;雖遇善友,
難聞正法;雖聞正法,難得受持;能如是觀,是
名人身。若人能觀欲界無常,乃至非想非非
想處皆悉無常,以是因緣,不求三惡乃至非
想非非想處。如是觀已,見三不堅,以不堅身
易於堅身:禮拜供養,來迎去送,自手施與,親
執福事,是名以不堅身易於堅身。以不堅財
易於堅財:能自食用亦以布施,供給病瘦行
路之人,供養沙門、婆羅門等貧窮下賤,是名
以不堅財易於堅財。以不堅命易於堅命:修
於六念、慈悲喜捨,證四真諦,善能觀察生老
病死,明信善惡業之果報,定知恩愛當有別
離,一切眾生不得自在,未得聖道,生死力大,
[006-1065a]
一切世樂常與苦俱,雖復受之,心不染著,猶
如寒月求火自煖,雖復為之,終不作惡。修忍
二施以潤眾生,深觀苦樂其性平等。凡所發
言,言則柔軟,善化眾生,令如法住,遠離惡友,
心無放逸,飲酒、博弈、射獵之事悉不為之,是
名以不堅命易於堅命。


「善男子!若得人
身,多饒財物,兼得自在,先應供養父母、師長、
和上、耆舊、持法之人,供給遠至、初行之人,疾
病所須。言則柔軟,多有慚愧,不偏信敬有德
一人,見有賢聖持戒、多聞,能以舍宅、飲食、臥
具、衣服、病藥而供養之,深言僧中多有功德,
修習向道得須陀洹果,乃至能修向阿羅漢,
得阿羅漢果,修金剛三昧、電光三昧。觀如是
已,平等奉施。如是施已,得無量福,是故我於
《鹿子經》中告鹿子母曰:『雖復請佛及五百阿
羅漢,猶故不得名請僧福。若能僧中施一
像似極惡比丘,猶得無量福德果報。何以
故?如是比丘雖是惡人,無戒、多聞,不修善法,
亦能演說三種菩提,有因有果,亦不誹謗佛
法僧寶,執持如來無上勝幡,正見無謬。』若供
養僧,即是供養佛、僧二寶;若觀佛法功德
微妙,即是具足供養三寶。若人施時不求果
報,即是供養無上菩提,具足成就檀波羅蜜,
修菩提道,能得未來無量功德,亦能自利及
利益他。能修慈悲,為破他苦,自捨己樂。未得
菩提,心無憂悔,雖聞菩提久遠難得,而其內
心初無退轉,為諸眾生無量世中受大苦惱,
亦不疲厭。樂如法行,不求世樂,樂處寂靜出
家修道,未得出家,雖在家居,如解脫人不作
[006-1065b]
眾惡,得三種戒——戒戒、定戒、無漏戒。


「善男子!菩
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家。出家菩薩如法
修行,是不為難;在家菩薩如法修行,是乃為
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纏繞故。」


《優婆塞戒經》尸波羅蜜品第二十三



善生言「世尊!云何菩薩趣向菩提,其心堅固?」


「善男子?菩薩堅固,具足四法:一者、受大苦時
終不捨離如法之行;二者、得大自在,常修忍
辱;三者、身處貧窮,常樂施與;四者、盛壯之年,
常樂出家。若有菩薩具足四法,趣向菩提,其
心堅固。


「菩薩具足如是四法,復作是念:『是菩
提道初根本地,名之為戒。如是戒者,亦名初
地,亦名導地,亦名平地,亦名等地,亦名慈地,
亦名悲地,亦名佛跡,亦名一切功德根本,
亦名福田;以是因緣,智者應當受持不毀。』
復次,智者又作是念:『戒有二果,一、諸天樂,二、
菩提樂;智者應當求菩提樂,不求天樂。』若受
戒已,所不應作而故作之,所不應思而故思
惟,懈怠懶墮,樂於睡眠,念惡覺觀,邪命惡
願,是名污戒。若受戒已,心生悔恨,求人天樂,
多諸放逸,不生憐愍,是名污戒。若畏貧窮,若
為恐怖,若為失財,若畏作役,若為身命,若為
利養,若為愛心而受禁戒,既受戒已,心生疑
惑,是名污戒。


「善男子!若人不樂久處生死,深
見過罪,觀人天樂、阿鼻獄苦平等無差,憐愍
眾生,具足正念,為欲利益無量眾生使得成
道;為具無上菩提道故,為如法行故,受持是
戒,心不放逸。能觀過去未來現在身口意業,
知輕知重。凡所作事,先當繫心修不放逸,作
[006-1065c]
已、作時亦復如是修不放逸。若先不知,作已
得罪,若失念心亦得犯罪,若客煩惱時暫起
者亦得犯罪,若小放逸亦得犯罪。是人常觀
犯輕如重,觀已生悔及慚愧心,怖畏愁惱,心
不樂之,至心懺悔。既懺悔已,心生歡喜,慎
護受持更不敢犯,是名淨戒。


「善男子!有智
之人,既受戒已,當觀三事不作惡行:一者、自
為,二者、為世,三者、為法。云何自為?我自證知
此是惡事,知作惡業得如是果,知作善業得
如是果。所作惡業無有虛妄,決定還得諸惡
之果,所作善業亦無虛妄,決定還得諸善之
果;若是二業無虛妄者,我今云何而自欺誑?
以是因緣,我受戒已,不應毀犯,當至心持,是
名自為。云何為世?有智者觀見世間之人,有
得清淨天耳、天眼及他心智,我若作惡,是人
必當見聞知我;若見聞知,我當云何不生慚
愧而作惡耶?復觀諸天具足無量福德,神足、
天耳、天眼,具他心智,遙能見聞,雖近於人,人
不能見。若我作惡,如是等天當見聞知,若是
天等了了見我,我當云何不生慚愧故作罪
耶?是名為世。云何為法?有智之人,觀如來
法清淨無染,得現在利,能令寂靜度於彼岸,
能作解脫,不選時節。我為是法故受持戒,我
若不能先受小制,云何能得受大制耶?破小
制已,增五有苦,若至心持,增無上樂。我受身
來所以未得證解脫者,實由不從過去無量
諸佛如來受禁戒故;我今受戒,未來定當值
遇恒河沙等諸佛世尊。深觀是已,生大憐愍,至心
受戒,受已堅持,為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利
[006-1066a]
益無量諸眾生故。


「善男子!若在家,若出家,若
三歸,若八齋,若五戒,若具足,若不具足,若一
日一夜,若一時一念,若盡形壽至心受持,當
知是人得大福德。善男子!若受戒已,修三善
業——多聞、布施、修定,修善供養三寶,是則名為
莊嚴菩提。若受戒已,能讀如來十二部經,是
名無上大法之藏,勤加精進,欲得具足尸波
羅蜜。如是戒者,今世受已,後雖不受,成無作
戒。善男子!有戒非波羅蜜,有波羅蜜非戒,
有戒有波羅蜜,有非戒非波羅蜜。是戒
非波羅蜜者,所謂聲聞、辟支佛戒。是波羅蜜
非是戒者,所謂檀波羅蜜。是戒是波羅蜜者,
如昔菩薩受瞿陀身時,為諸虫獸及諸蟻子
之所唼食,身不傾動,不生惡心;亦如仙人為
眾生故,十二年中青雀處頂,不起不動。非戒
非波羅蜜者,如世俗施。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
住尸波羅蜜時,所受眾苦,誰能說之?有人若
受小小戒已,少欲知足,不能憐愍諸苦眾生,
當知是人不能具足尸波羅蜜。若能修忍、三昧、
智慧,勤行精進,樂於多聞,當知是人則能增
長尸波羅蜜,莊嚴菩提,證菩提果。如是戒者,
無量眾善故,無量果報故,無量戒禁故,以
是因緣,莊嚴菩提。


「善男子!菩薩摩訶薩既受
戒已,口不說惡,耳不樂聞,不樂說世,亦不樂
聞,終不放心在惡覺觀,不親惡友,是故得名
寂靜淨戒。菩薩若見破戒惡人,不生惡心,為
設種種善巧方便而調伏之;若不調伏,當生
憐愍,不為身命破戒捨戒。食已、先修慚愧之
心,不放逸心,為治身命,如療惡瘡。若入村落,
[006-1066b]
如刀刺林,攝護諸根,修集正念,觀察可作及
不可作,不生放逸。若人作福亦因於我,若人
作罪亦因於我,是故我得大供養時,不應生
喜,得衰苦時不應生瞋。得少供養,應作是念:
『我今信、戒、施、聞、智慧,如法住少,故得如是微
少供養,是故我今不應生於愁苦之念。我
為二事受他信施:一者、為增他福,二者、為增
自善;是故若得少物、惡物,不應生惱。』久住
遲得,輕罵已得,爾時復當深自責其身:『是我
宿罪,非眾生過,是故我今不應生惱。』若受戒
已,為他作罪,亦應說言如是所作實非是道。
何以故?十二部經不說諸惡為菩提道,是
故我今獲得雜報。若能如是深觀察者,當知
是人則能具足尸波羅蜜。


「善男子!若有人能
攝護諸根,身四威儀不作諸惡,能堪眾苦,不
作邪命,當知是人則能具足尸波羅蜜。若於
輕重戒中等生怖畏,雖遭惡時,不犯小戒,不
令煩惱穢污其心,修集忍辱,當知是人則能
具足尸波羅蜜。若離惡友,令諸眾生遠惡邪
見,知恩報恩,當知是人則能具足尸波羅蜜。
若為善事不惜身命,罷散自事,營成他事,見
罵詈者不生惡心,當知是人則能具足尸波
羅蜜。若見如來所開之處,如本持之,護眾生
命,不惜財命,乃至命終不犯小戒,雖得微妙
七珍之物,心不生貪,不為報恩以善加人,為
憐愍故受持禁戒,既受持已,善發大願,願
諸眾生悉得淨戒,當知是人則能具足尸波
羅蜜。


「善男子!菩薩二種:一者、在家,二者、出
家。出家菩薩具尸波羅蜜是不為難;在家具
[006-1066c]
足,是乃為難。何以故?在家之人多惡因緣所
纏繞故。」


《優婆塞戒經》業品第二十四



善生言:「世尊!諸佛如來未出世時,菩薩摩訶
薩以何為戒?」


「善男子!佛未出世,是時無有三
歸依戒,唯有智人求菩提道,修十善法。是十
善法,除佛無能分別說者,過去佛說流轉至
今,無有漏失,智者受行。善男子!眾生不能
受持修集十善法者,皆由過去不能親近諮
承佛故。


「善男子!一切眾生皆有雜心,雜心因
緣有雜煩惱,雜煩惱故造作雜業,雜業因緣
受於雜有,雜有因緣受於雜身。善男子!一
切眾生得雜身已,見於雜色;見雜色已,生惡
思惟,是惡思惟名為無明;無明因緣,生於求
心,名之為愛;因愛所作,名之為業;是業因
緣,獲得果報。有智之人,能破析之,由內煩惱、
外有因緣,則能繫縛;修十善已,則能解之。是
故如來初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時,分別
演說十善之法:因十善故,世間則有善行惡
行、善友惡友乃至解脫,是故眾生應當至
心分別體解十善之道。若有風雲,為持大水、
阿修羅宮、大地、大山、餓鬼、畜生、地獄、四天王
處乃至他化自在天處,悉因眾生十善道
故。轉輪聖王所有四輪:金、銀、銅、鐵,七眾受戒
求三菩提,亦由十善業因緣故。是十善業
道因緣故,一切眾生內外之物,色之與命,皆
有增減,是故智者應當具足修十善道。


「若諸
眾生少、壯、老時,春、秋、冬、夏所起煩惱,各各別
異,小、中、大劫所起煩惱,亦復如是各各別異。
[006-1067a]
眾生初修十善業時,得無量命,色、香、味具,因
貪、瞋、癡一切皆失。是十惡業道因緣故,時節、
年歲、星辰、日月、四大變異;若人能觀如是事
者,當知是人能得解脫。眾生皆由苦因緣故
則生信心,既得信心能觀善惡,如是觀已修
十善法。意行十處,故名十道。


「身三道者,謂殺、盜、婬;口四道者,惡口、妄語、兩
舌、無義語;心三道者,瞋妬、邪見;是十惡業
悉是一切眾罪根本。若諸眾生異界、異有、異
生、異色、異命、異名,以是因緣,應名無量,不但有
十。如是十事,三名為業,不名為道;身、口七事,亦
業亦道;是故名十。是十業道,自作、他作、自他
共作,從是而得善、惡二果,亦是眾生善惡因
緣;是故智者尚不應念,況身故作?若人令
業煩惱諸結得自在者,當知即是行十惡道;
若有能壞煩惱諸結不令自在,是人即是行
十善道。若人始設方便,若先不思惟,當時卒
作,是人不得業所攝罪。是故智者應當勤修
十善業道,證四真諦,亦復如是。作期為惡,若
失期者,亦不得罪。是故智者應修十善,因是
十善眾生修已,增長壽命及內外物。煩惱因
緣故,十惡業增;煩惱因緣故,十善業增。


「善男子!是十業道,一一事中各有三事:一
者、根本,二者、方便,三者、成已。根本者,若有他
想,有眾生想,若以疑心斷其命根,若動身作
相,或口說殺,是名根本。求刀、磨利、買毒、作
索,是名方便。殺已手觸,稱量捉持,若自食
噉,若與人食,得物用度,任意施與,歡喜受樂,
無有慚愧,心不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
[006-1067b]
名成已。歡喜是他財有,亦作他想,若自往取,若遣
人取,若以疑心移置異處,是名根本。若壞
垣牆,諮問計數,置梯緣牆,入舍求覓乃至手
觸,是名方便。若得物已,負擔藏避,任意施
與,賣用句遺,歡喜受樂,無有慚愧,心不悔
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若是婦
女,繫屬他人,起於他想,若以疑心作非梵行,
是名根本。若遣使往,若自相見,若與信物,
若以手觸,若軟細語,是名方便。若事已竟,
遺以瓔珞,共坐飲食,歡喜受樂,無有慚愧,心
不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若於
大眾捨離本相,若於三時若二時中,虛妄說
之,是名根本。若於先時,次第莊嚴,搆言語端,
或受他語,起往彼說,是名方便。若事成已,受
取財物,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
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是妄
語中,雜有兩舌,能壞和合,是名根本。若說他
過及餘惡事,言和合者必有不可,若離壞
者則有好事,是名方便。和合既離,受他財物,
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悔恨,自
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若變容色,惡口
罵詈,是名根本。若問他罪,莊嚴辭章,起去
到彼欲說是惡,是名方便。若罵詈已,還受他
物,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悔
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若說欲
事、非時之言,是名根本。若歌、若頌、無義章句,
隨人所憙,造作百端,是名方便。若教他已,還
受財物,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
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於他
[006-1067c]
財物,生貪欲得,是名根本。發煩惱心,是名方
便。作已得財,任意施與,歡喜受樂,復向餘說,
無有慚愧,不生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
名成已。若打罵人,是名根本。若捉杖石,問其
過罪,是名方便。打已生喜,受取財物,任意施
與,歡喜受樂,無有慚愧,不生悔恨,自讚其身,
生大憍慢,是名成已。若誹謗業、因果、真諦、賢
聖之人,是名根本。若讀誦、書寫、信受邪書,讚
歎稱譽,是名方便。受已、向他分別演說,增其
邪見,受取財物,任意施與,歡喜受樂,無有慚
愧,不生悔恨,自讚其身,生大憍慢,是名成已。


「或復有人,於十業道一時作二:妄語、兩舌。或
一時三:所謂妄語、兩舌、惡口。又復有三:所謂
邪見、惡口、妄語。如是說者,即是無義,是名為
四。瞋之與貪,不得一時。其餘八事,可得一時。
云何一時?六處遣使,自作二事:一者、婬他妻
婦,二者、謂無業果;先作期要,一時得業。是十
惡業,或得作色無無作色,或有作色及無作
色。若無方便及成已者,則得作色無無作色;
若有莊嚴及成已者,則得作色及無作色。是
十業道有輕有重:若殺父母及辟支佛,偷三
寶物,於所生母及羅漢尼作非梵行,妄說壞
僧,是名為重。


「善男子!是十業道,各有三種:
一、從貪生,二、從瞋生,三、從癡生。若為貪利故
害命者,是名從貪;若殺怨家者,是名從瞋;殺
父母者,是名從癡。劫盜他財,亦復三種:自
為己身、妻子、眷屬,貪他財物而往劫奪,是名
從貪;盜怨家物,是名從瞋;劫奪下姓,是名從
癡。邪婬亦三:若為自樂行非梵行,是名從
[006-1068a]
貪;婬怨眷屬,是名從瞋;於所生母作非梵行,
是名從癡。妄語三種:若為財利自受快樂,
是名從貪;為壞怨故,是名從瞋;若畏他死,是
名從癡。兩舌三種:為財利故,是名從貪;為
壞怨故,是名從瞋;破壞和合邪見之眾,是名
從癡。惡口三種:為財利故,罵詈婦兒,是名從
貪;故向怨家說所惡事,是名從瞋;說他往
昔先人過罪,是名從癡。無義語亦三種:若為
歡樂,歌叫諠譁,是名從貪;為勝他故,歌叫諠
譁,是名從瞋;為增邪見歌叫諠譁,是名從癡。
從貪生者,是名為妬;從瞋生者,是名為恚;從
癡生者,是名我見。


「修十善巳,一一事中得三
解脫。是十惡業決定當得地獄果報,或有餓
鬼,或有畜生;餘果則得人中短命,貧窮乏財、
婦不貞廉,有所言說人不信受,無有親厚,常
被誹謗,耳初不聞善好之言,能令外物四大
衰微,無有真實,惡風暴雨,爛臭敗壞,土地不
平,無有七寶,多有石沙荊棘惡刺,時節轉變,
無有常定,果蓏少實,味不具足。若欲破壞如
是等事,應當至心修行十善。是十善法,三天
下具,或有戒攝,或非戒攝;北欝單曰唯有四
事;地獄有五;餓鬼、畜生、天中具十,非戒所攝。
欲界六天無有方便,唯有根本、成已二事。


「夫
業道者,一念中得。如其殺者,可殺、俱死,是則
不得根本業果。若作莊嚴,事竟不成,唯得方
便,不得根本。作莊嚴已便得殺者,得根本罪。
如其殺已,不追成已,無無作罪。若殺者一念
中死,可殺者次後念死,殺者不得根本業
罪。若遣使殺,使得作罪,口勅之者得作無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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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若惡口勅,亦得作罪及無作罪。若其殺已,
心善、無記,亦得作罪及無作罪。


「若有說言:過
去已滅,未來未生,現在無住,云何名殺?一念
不殺,微塵不壞,若一不殺,多亦不能,云何言
殺?是義不然!何以故?雖復現在一念不殺,
能遮未來使不起故,故得名殺。以是義故,
不可以見一處無殺,舉一切處悉便無殺。有
人刺手則便命終,或有截足而命全者。頭則
不爾,刺截俱死。若有作已得大罪者,是名
業道;三業自得,七業自他。若無作者,亦無無
作。


「或有說言:身業三事有作無作,口不如是。
是義不然!何以故?若口無作、無無作者,口
勅殺已,不應得罪,是故口業亦應有作及以
無作。心則不爾,何以故?賢聖之人不得罪故。
何因緣故名作、無作?是業墮於三惡道故,
生於人中壽命短故,所有六入常受苦故,餘
果相似根本正果,或有相似或不相似。受果
報時,在活地獄、黑繩地獄,餓鬼、畜生、人中三
處受於餘果。若於一人作殺莊嚴,作莊嚴已,
有二人死,當知唯於本所為人得作無作。


「若
有說言:色是無記,命亦無記,如是無記,云
何殺已而得殺罪?是義不然!何以故?如是
身命是善惡心器,若壞是器,遮於未來善惡
心故,是故得罪。若王勅殺,侍臣稱善,是王
與臣罪無差別;獵亦如是。若有垂終,其命餘
殘有一念在,若下刀殺,是得殺罪;若命已盡
而下刀者,不得殺罪。若先作意規欲撾打,
然下手時,彼便命終,不得殺罪。若作毒藥與
懷妊者,若破歌羅邏,是人則得作無作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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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自刑者,不得殺罪。何以故?不起他想故,無
瞋恚心故,非他自因緣故。


「或有說言:若心
在善、不善、無記,悉得殺罪,猶如火毒,雖復善
心、不善、無記,觸食之者悉皆死者。是義不然!
何以故?世間有人捉火不燒,食毒不死,非惡
心殺,亦復如是不得殺罪,如諸醫等。


「或有說
言:婆藪仙人說呪殺人、殺羊祀天,不得殺罪。
是義不然!何以故?斷他命故,癡因緣故。若
見人死心生歡喜,當知是人得成已罪。見他
殺已,心生歡喜,出財賞之,亦復如是。若使他
殺,受使之人到已,更以種種苦毒而殺戮之。
口勅之者,唯得作罪,受使之人,兼得二罪,作
以無作。


「若發惡心奪取他物,是人亦得作無
作罪。若數時取,若寄時取,因市易取,亦得
偷罪。若自不取、不貪、不用,教他令取,是人
亦得作無作罪。若欲偷金,取時得銀,出外識
已,還置本處,是人不得盜罪。若欲偷
金,得已即念無常之想,心生悔恨,欲還本主
而復畏之,設餘方便還所偷物,雖離本處,不
得偷罪。奴僕財產,先悉生意與主同共,後生
貪想輒取主物,取已生疑而便藏避,復思是
物同共無異,雖離本處,不得偷罪。若人行路
為賊所劫,既至村落,村主問言:『汝失何物?
我當償之。』若說過所失,取他物者,是得偷罪。
若有發心,施他二衣,受者取一,云不須二,輒
還留者,是得偷罪。若人發心,欲以房舍、臥具、
醫藥、資生所須施一比丘,未與之間,更聞他
方有大德來,輒迴施之,是得偷罪。若取命過
比丘財物,誰邊得罪?若羯磨已,從羯磨僧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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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未羯磨,從十方僧得;若臨終時,隨所與處,
因之得罪。若偷佛物,從守塔人王邊得罪。若
暴水漂財物、穀米、果蓏、衣服、資生之物,取不
得罪。若於非時、非處、非女、處女、他婦、若屬自
身,是名邪婬。唯三天下有邪婬罪,欝單曰
無。若畜生,若破壞,若屬僧,若繫獄,若亡逃,若
師婦,若出家人,近如是人,名為邪婬。出家之
人,無所繫屬,從誰得罪?從其親屬、王所得罪。
惡時亂時虐王出時,怖畏之時,若令婦妾出
家剃髮,還近之者,是得婬罪。若到三道,是
得婬罪。若自若他,在於道邊、塔邊、祠邊、大會
之處作非梵行,得邪婬罪。若為父母、兄弟、國
王之所守護,或先與他期,或先許他,或先
受財,或先受請,木泥、畫像及以死尸,如是
人邊作非梵行,得邪婬罪。若屬自身而作他
想,屬他之人而作自想,亦名邪婬。如是邪
婬亦有輕重,從重煩惱則得重罪,從輕煩惱
則得輕罪。


「若有疑心,若無疑心,若見、若聞、若
覺、若知、若問、不問,異本說者,是名妄語。若言
不本見聞覺知,亦是妄語,不名具足。若破相
說,無覆藏相,是非妄語。若異音說,前人不解,
亦是妄語,不名具足。若顛倒語,若發大聲不
了了語,若有所說前人不解,亦是妄語,不名
具足。兩舌、惡口,若壞前人,不壞前人,作已得
罪。無義語,亦復如是。如是七事,亦道亦業;其
餘三事,是業非道。何以故?自不行故,妨於自
他得大罪故。


「或有說言:一切微塵次第而住,
亦念念滅,滅已無住,若無住者,尚無有作,況
有無作?是義不然!何以故?世間之法,有因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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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無因無果。如面水、鏡則有像現,離面無像。
作亦如是,從身有作,從是作法則出無作,如
面水、鏡則有像現。譬如有人,發惡心故則惡
色現,發善心故則善色現,作以無作,亦復如
是。若因善業得善妙色,若因惡業得麁惡色,
作以無作,亦復如是。若以念念常滅無有作
無作者,如先所說燈、河等喻,雖念念滅,以二
諦故,說作無作。微塵雖復次第不住,亦復不
破世諦法也;正以微塵次第得名。


「父母、羅漢,
其有殺者,得無量罪;父母羅漢及以他人,陰、
界、入等等無差別,所以得罪,以是福田,報
恩田故。如說二字不得一時,然此二字終不
和合,義不可說,雖念念滅,亦名妄語,不破世
諦。猶如射箭,雖念念滅,因於身業微塵力故,
到不到處;作以無作,亦復如是。如舞獨樂,雖
念念滅,因於身業微塵力故而能動轉;作以
無作,亦復如是。如旋火輪,雖念念滅,因於身
業微塵力故,火得圓匝。初發心異,方便心異,
作時心異,說時心異,眾緣和合故得名為作,
以作因緣生於無作;如威儀異,其心亦異,不
可得壞,故名無作。從此作法得無作已,心雖
在善、不善、無記,所作諸業無有漏失,故名無
作。若身作善,口作不善,當知是人,獲得雜果。
若身善業有作無作,口不善業唯有有作無
有無作,當知是人唯得善果,不得惡果。是故
經中說七種業有作無作。如人重病,要須眾
藥和合治之,若少一種,則不能治。何以故?其
病重故。一切眾生亦復如是,具諸惡故,要須
眾戒然後治之,若少一戒,則不能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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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婆塞戒經》卷第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