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l0010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唐-五百大阿羅漢 (T@NANZANG)





《阿毘達磨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


五百大阿羅漢等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智蘊第三中修智納息第四之二


或有一智攝一切智。謂法智非如法智以
智體是法故。或有二智攝一切智。謂有漏
智無漏智。或有三智攝一切智。謂法智類智
世俗智。或有四智攝一切智。謂前三智加
他心智。或有五智攝一切智。謂世俗智及苦
集滅道智。或有六智攝一切智。謂前五智加
[106-0547a]
他心智。或有七智攝一切智。謂八智中除他
心智。或有八智攝一切智。謂此中說法智
類智他心智世俗智苦智集智滅智道智。問
若此八智攝一切智。復有八智。謂法住智。
涅槃智。死生智。漏盡智。宿住隨念智。妙
願智。盡智。無生智。如是八智何智攝耶。答
隨其所應皆攝在此。謂法住智是知因智。
故知三界下中上果法所住因故。彼智即此
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集智。涅槃智是知滅
智彼智即此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滅智。死
生智即此世俗智所攝。尊者妙音說。死生
智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苦智。評曰。應知此
中前說應理。漏盡智諸有欲令緣漏盡法
故名漏盡智者。四智所攝。謂法類世俗滅
智。諸有欲令漏盡身得故名漏盡智者。
八智所攝。宿住隨念智世俗智所攝。尊者妙
音說。宿住隨念智六智所攝。即八智中除他
心智。緣過去法故。及除滅智。緣有為法
故。評曰。應知此中前說應理。妙願智世俗
智所攝。尊者妙音說。妙願智八智所攝。謂
十智中除盡無生智。是見性故。評曰。應知
此中前說應理。盡智無生智俱六智所攝。除
他心智非見性故。及除世俗智是無漏故。
由此八智攝一切智。


尊者僧伽筏蘇說曰。應說一智。謂決定智
以決定義是智義故。此決定智。有二差
別。一者有漏。二者無漏。若有漏者。由自
性故名世俗智。若無漏者。由對治差別
故。復立二種。謂對治欲界者名法智。對
[106-0547b]
治色無色界者名類智。即前三智若能知
他心心所法名他心智。又無漏智由行相
別復立四智。若於苦諦作四行相轉者
名苦智。乃至若於道諦作四行相轉者名
道智。問若決定智唯有一種或二或三。云
何此中立有八智。答以五事故立有八智。
一對治故立法類智。二自性故立世俗智。三
加行故立他心智。四行相故立苦集智。五行
相所緣故立滅道智。尊者左受作如是說。
對治四種愚故立有八智。四種愚者。一界
愚。二心愚。三法愚。四諦愚。對治界愚
故立法類智。對治心愚故立他心智。對治
法愚故立世俗智。對治諦愚故立苦業滅
道智。是名八智自性我物自體相分本性
已說智自性所以今當說。問何故名智。智
是何義。答決定義是智義。問若爾疑相應慧
應不名智。於所緣境不決定故。答彼亦是
智一剎那頃於所緣境亦決定故。然此聚中
疑勢用勝。令心於境多剎那中猶豫不決。
說名疑聚。如三摩地一剎那中於境恒住。
有時若與掉舉相應。令多剎那於境轉易
說名為亂。又如有情若多貪者說名貪行。
若多瞋者說名瞋行。若多癡者說名癡行。一
一非不有餘煩惱。此亦如是故無有失。譬
喻者說。若心有智則無無知。若心有疑則
無決定。若心有麁則無有細。然對法者所
說法相如鬧叢林。謂一心中。有智有無知。
有非智非無知。有疑有決定。有非疑非
決定。有麁有細。有非麁非細。阿毘達磨諸
[106-0547c]
論師言。許法俱生斯有何失。謂諸心所展
轉力生一心相應相用各別智。謂般若無知謂
無明非智非無知。謂餘心所法。疑謂猶豫。
決定謂智。非疑非決定。謂餘心所法。麁謂
尋。細謂伺。非麁非細。謂餘心所法。如諸色
法異類俱生。心所亦爾。故無有失。有作是
說。於所緣境重決擇義是智義。諸有漏慧
於所緣境無始時來數數決擇故皆名智。諸
無漏慧重決擇者皆名為智。唯無漏忍於四
聖諦。未重決擇故不名智。復有說者。由
二義故說名為智。謂證知義。及了知義。證
知義者。謂證知苦乃至證知道故名智。了知義者。謂了知自相續了知他相續故
名智。


已總說諸智所以一一所以今當說。問何故
名法智。答智體是法故名法智。問若爾餘
智亦體是法。何故不名法智耶。答雖一切
智體皆是法。而但於一立法智名如十八
界。十二處。七覺支。六隨念。四念住。四證淨。
四無礙解。三寶。三歸。皆體是法而但於一
建立法名。此亦如是故不應責。復次法智
但有一名。謂共名。餘智有二名。謂共不共
名。為簡別故說不共名。復次初覺知法故
名法智。後覺知法故名類智。復次若初
得法證淨相應智故名法智。此後所得故
名類智。復次於現見法。得現量智故名法
智。此後所得故名類智。復次欲界多有非
法煩惱。謂忿恨覆惱嫉慳等相應煩惱。若智
是彼近對治者名法智。色無色界無有如
[106-0548a]
是非法煩惱。對治彼者法智後生故名類
智復次若智六地所攝。能緣一地說名法
智。若智九地所攝。能緣八地說名類智。此
依有漏地說。復次若智六地所攝。能緣六
地說名法智。若智九地所攝。能緣九地說
名類智。此依無漏地說。復次若智對治十
八界十二處五蘊者名法智。若智對治十四
界十處五蘊者名類智。復次若智對治善不
善無記五蘊者名法智。若智對治善無記五
蘊者名類智。復次若智對治福非福不動
行者名法智。若智對治福及不動行者名
類智。復次若智對治段食婬欲愛者名法
智若智對治諸定愛者名類智。問何故名
他心智。答知他心故名他心智。問此亦知
他諸心所法。何故但名他心智耶。答以期
心故謂修觀者先起意樂。欲知他心由此
意樂。後知心時亦知心所。如人意樂本欲
見王。後見王時亦見臣等。復次諸法得名
由多緣故。謂或由自性得名。如諦如蘊
如世俗智。或由對治得名。如法類智。或
由加行得名如他心智等。或由相應得
名。如說。樂受等相應法。名順樂受等法。或
由所依得名。如眼識等。或由行相得名。
如苦集智。或由所緣得名。如念住等。或
由行相所緣得名。如滅道智故由加行
名他心智。復次以心勝故雖亦知心所。但
名他心智。如王來等。復次以心是大地故。
心所名大地法。復次證他心通無間道時
但緣心故。復次說心遠行獨行等故。復次
[106-0548b]
說心是前行等故。復次說心是增上王故。
復次說心是城主故。復次說心是依趣故。
復次說心能起善惡戒故。復次說心能引善
惡趣故。復次心是內處遍諸界地有所緣
故。復次心是所依非心所故。復次若心行處
心所隨故。復次若心調伏不調伏時。諸心所
法亦如是故。復次若心流散不流散時。諸心
所法亦如是故。由此等緣。此他心智雖亦知
心所。而名他心智問何故名世俗智。答知
世俗故名世俗智。問亦知勝義。何故但名
世俗智耶。答雖亦少分知蘊界處四聖諦等
諸勝義法。而多分知男女往來瓶衣車乘舍
林山等。世俗法故名世俗智。復次此世俗智
實無智相。而諸世俗共立智名。如非王種
但諸人眾。假想施設共立王名。復次此世俗
智一切有情展轉共許無有諍論。如僧上
坐如悅眾人眾所許故名為世俗。復次此
世俗智遍諸有情。緣一切境故名世俗。復
次此世俗智愚癡所依。繫屬愚癡是愚癡者
安立足處故名世俗。聲論者說此世俗智為
諸無知之所覆蔽。如器中物器所覆蔽故
名世俗。復次此世俗智為對治道之所變
壞。為愚癡者之所欣尚故名世俗。問何故
名苦智。乃至道智耶。答緣苦聖諦四行相
轉故名苦智。乃至緣道聖諦四行相轉故
名道智。問諸世俗智亦能緣。四諦各四行相
轉豈名四智耶。答若唯緣苦諦唯四行相轉
者名苦智。乃至若唯緣道諦唯四行相轉者
名道智。諸世俗智於四聖諦或一一別緣。
[106-0548c]
或二二合緣。或三三合緣。或四總緣。或緣餘
法。或復總緣所起行相。亦不決定故不名
苦智乃至道智。以雜亂故。復次若別緣四
諦各四行相轉。不與苦集同一縛者名四
諦智。諸世俗智雖亦有別緣四諦各四行相
轉。而與苦集同一縛。故不名四諦智。問此
與滅道不同一縛。何故不立滅道智耶。答
初不立故後亦不立。復次若別緣四諦各
四行相轉。能對治煩惱者名四諦智。諸世
俗智。雖亦有別緣四諦各四行相轉。而不
能對治煩惱故不名四諦智。復次若別緣
四諦各四行相轉。於四聖諦證見明了。不
為見疑無明所惑。不增煩惱不招三有。
定趣涅槃者名四諦智。諸世俗智。無如是
義故不名四諦智。復次若別緣四諦各四
行相轉。是聖性者名四諦智。諸世俗智。非聖
性攝故不名四諦智。


如是八智。界者他心智若有漏是色界。若無
漏是不繫。世俗智通三界。餘六智是不繫。地
者法智在六地。類智在九地。他心智在四
地。世俗智在十八地。謂八等至八近分靜慮
中間及欲界。餘四智。法智攝者在六地。類智
攝者在九地。所依者。法智唯依欲界起。他
心智唯依欲色界起。類智世俗智俱依三
界起。餘智法智攝者。唯依欲界起。類智攝
者。通依三界起。行相者法智類智俱作十
六行相。他心智無漏者。作道四行相。有漏者
作不明了行相。世俗智作十六行相。亦作
餘行相。苦集滅道智各作四行相。問諸苦智
[106-0549a]
皆作苦行相轉耶。答應作四句。或有苦智
非作苦行相轉。謂苦智作非常空非我行相
轉。或有作苦行相轉非苦智。謂作苦行相
轉苦智相應法。或有苦智亦作苦行相轉。
謂作苦行相轉苦智。有非苦智亦非作苦
行相轉。若唯取此種類者。謂作非常空非
我行相轉苦智相應法。若不唯取此種類
者謂除前相。如轉有四句已轉當轉應知
亦爾。如苦智對苦行相有三四句。對非常
空非我行相應知亦爾。如苦智有十二句。
集滅道智應知亦爾。如是總有四十八四
句。所緣者。法智類智俱緣四諦。他心智緣
他心心所法。世俗智緣一切法。苦智緣苦
諦。集智緣集諦。滅智緣滅諦。道智緣道諦。
念住者。他心智是三念住除身念住。滅智是
法念住。餘智通四念住。智者。此八智即是八
智。三摩地者。法智類智三三摩地俱。他心
智無漏者道無願三摩地俱。有漏者非三摩
地俱。世俗智非三摩地俱。苦智空無願三摩
地俱。集智集無願三摩地俱。滅智無相三摩
地俱。道智道無願三摩地俱。根相應者。世俗
智五根相應。餘智三根相應。謂樂喜捨。三世
者。此八智皆通三世。緣三世者。法智類智
世俗智皆緣三世及離世。他心智過去緣過
去。現在緣現在。未來生法緣未來不生法。
緣三世。滅智緣離世。餘智緣三世。善不善
無記者。世俗智通三種。餘智唯是善。緣善
不善無記者。類智緣善無記。滅道智唯緣
善。餘智緣三種。三界繫不繫者。他心智若
[106-0549b]
有漏色界繫。若無漏是不繫。世俗智通三界
繫。餘智是不繫。緣三界繫不繫者法智緣
欲界繫及不繫。類智緣色無色界繫及不繫。
他心智緣欲色界繫及不繫。世俗智緣三界
繫及不繫。苦集智緣三界繫。滅道智緣不
繫。學無學非學非無學者。他心智通三種。世
俗智唯非學非無學。餘智是學無學。緣學無
學非學非無學者。法類世俗他心智皆緣三
種。苦集滅智唯緣非學非無學。道智緣學無
學。見修所斷不斷者。他心智若有漏修所斷。
若無漏是不斷。世俗智是見修所斷。餘智是
不斷。緣見修所斷不斷者。法類世俗他心智
緣三種。苦集智緣見修所斷。滅道緣不斷。
緣名緣義者。法類世俗苦集智。通緣名義。
餘智唯緣義。緣自他相續非相續者。法類
世俗智緣三種。他心智緣他相續苦集道智
緣自他相續。滅智緣非相續。加行得離染得
生得者。世俗智通三種。餘智通加行離染
得。曾得未曾得者。他心世俗智通曾得未曾
得。餘智唯未曾得。


復次法智有四種。一於法初知故名法智。
二於法現知故名法智。三於法實知故名
法智。四於法出離知名法智。比類智亦有
四種。一以因比類知果。二以果比類知因。
三以身語業比類知心。四以所說法比類
知佛。他心智亦有四種。謂從四緣生亦能
為四緣。此智所智亦爾。世俗智亦有四種。
一知名世俗。二知縛世俗。三知假立世俗。
四知執著世俗。苦智亦有四種一知生苦。
[106-0549c]
二知流轉苦。三知熱惱苦。四知和合苦。集
智亦有四種。一知業。二知煩惱。三知愛。四
知事。滅智亦有四種一知三結永斷。二知
薄貪瞋癡。三知五順下分結盡。四知一切結
盡。道智亦有四種。一知從第八補特伽羅一
切學位諸有所作。二知降伏怨敵。三觀本所
作。四觀近盡漏。盡智亦有四種。一見所不
攝。二遠離空定。三非他心智。四加行遲緩。無
生智亦有四種。一因故。二果故。三相續故。
四補特伽羅。此中所說四法智等。汎釋經中
諸智差別。非皆即是法智等攝。復次應說十
智總為一智。謂法智皆以法為體故。應說
十智總為一智。謂類智皆是聖種類故應說
十智總為一智。謂決定智。以決定義是智
義故。應說十智總為一智。謂所知智知所
知故重審決故。應說十智總為一智。謂道
智道諦攝故。應說十智總為一智。謂願智能
滿所願故。應說十智總為一智。謂盡智煩
惱盡者身中得故。應說十智總為一智。謂無
生智不退墮故。云何法智。答於欲界諸行
諸行因諸行滅諸行能斷道所有無漏智。此
中諸行者。謂苦諦。諸行因者。謂集諦。諸行滅
者。謂滅諦。諸行能斷道者。謂道諦。能知欲
界如是四諦。諸無漏智總名法智。又於法
智及法智地所有無漏智是謂法智者。問何
故復說此耶。答前雖說能斷欲界諸行無間
道。而未說加行解脫勝進道。今欲說之。此
中法智者。謂三道法智。法智地者。謂三道法
智相應俱有等法。復次能斷道者。謂無間道
[106-0550a]
法智。法智者。謂餘三道法智。法智地者。謂四
道法智相應俱有等法。及四法忍品。復次能
斷道者。謂能斷欲界煩惱四道無漏法。法智
者。謂餘時所起所修法智。法智地者。謂彼相
應俱有等法。次後類智准此應知。他心智等
如文廣說。應知其相。法智乃至道智於八
智中一一攝幾。問何故作此論。答為止他
宗顯正理故。謂或有執諸法攝者。謂攝他
性不攝自性。如分別論者。為遮彼執欲
顯諸法皆攝自性不攝他性故。作斯論。
此中理趣如結蘊中已廣分別。答法智攝法
智五智少分。謂他心智苦集滅道智者。此中
總說法智攝法智。然法智在六地。未至定者
攝未至定者。乃至第四靜慮者攝第四靜慮
者。又法智有四種。謂四諦智苦智攝苦智
乃至道智攝道智。又法智在三世。過去攝
過去。未來攝未來。現在攝現在。過去未來
各多剎那一一自攝。即此法智攝他心智少
分者。謂他心智有有漏。有無漏。此唯攝無
漏。彼無漏復有法智品。有類智品。此唯攝
法智品。故說攝彼少分即此法智攝苦集滅
道智少分者。謂彼四智。各有法智品。有類
智品。此唯攝法智品。故說攝彼少分。類智
攝類智五智少分。謂他心智苦集滅道智者。
此中總說類智攝類智。然類智在九地。未至
定者攝未至定者。乃至無所有處者攝無所
有處者。餘廣說如法智。他心智攝他心智四
智少分。謂法類世俗道智者此中總說。他心
智攝他心智。然他心智在四根本靜慮初靜
[106-0550b]
慮者攝初靜慮者。乃至第四靜慮者攝第四
靜慮者。又他心智有有漏有無漏。有漏攝
有漏。無漏攝無漏此有漏者。有曾得有未
曾得。曾得攝曾得。未曾得攝未曾得。此無
漏者有法智品有類智品。法智品攝法智
品。類智品攝類智品。又此他心智通三世。
過去攝過去。未來攝未來。現在攝現在。過
去未來各多剎那一一自攝。即此他心智攝
法智少分者。謂法智在六地。此唯攝彼在
四根本靜慮者。又法智有四種。謂四諦智。
此唯攝彼道智。又彼道智。有別緣者。有總
緣者。有緣現在者。有緣過去未來者。有
緣自相續者。有緣他相續者。有緣心心
所法者。有緣餘蘊者。此唯攝彼別緣現在
他相續心心所法故說攝彼少分。如說。此
攝法智少分。說此攝類智少分亦爾。有差
別者。應說類智在九地。此唯攝彼在根本
四靜慮者。又此他心智攝世俗智少分者。謂
世俗智在十八地。此唯攝彼在根本四靜
慮者。又世俗智有善染污無覆無記。此唯
攝彼善者。又彼善者有別緣者。有總緣者
廣說如前。此唯攝彼別緣現在他相續心心
所法者。故說攝彼少分。又此他心智攝道
智少分者。謂道智在九地。此唯攝彼在根
本四靜慮者。又彼道智有別緣者。有總緣
者。廣說如前。此唯攝彼別緣現在他相續心
心所法者故說攝彼少分。世俗智攝世俗
智他心智少分者。此中總說世俗智攝世俗
智。然世俗智在十八地。欲界者攝欲界者。
[106-0550c]
乃至非想非非想處者。攝非想非非想處者。
又世俗智有善染污無覆無記。善者攝善者。
染污者攝染污者。無覆無記者攝無覆無記
者。又世俗智通三世。過去攝過去。未來攝
未來。現在攝現在。過去未來各多剎那一一
自攝。又世俗智攝他心智少分者。謂他心
智。有有漏。有無漏。此唯攝彼有漏者故。說
攝彼少分。苦智攝苦智二智少分。謂法類智
者。此中總說苦智攝苦智。然苦智在九地。
未至定者攝未至定者。乃至無所有處者攝
無所有處者。餘如前說。又此苦智攝法智少
分者。謂法智有苦集滅道智。此唯攝彼苦
智故說攝彼少分。如說。此攝法智少分。
說此攝類智少分亦爾。如苦智攝一智二智
少分。集智滅智應知亦爾。道智攝道智三智
少分。謂法類他心智者。此中總說道智攝道
智。然道智在九地。未至定者攝未至定者。
乃至無所有處者。攝無所有處者。餘如前
說。又此道智攝法類智少分者。如前苦智
攝法類智少分說。又此道智攝他心智少
分者。謂他心智有有漏有無漏。此唯攝彼
無漏者。故說攝彼少分。此中攝者。謂攝自
性。自性於自性實有可得。不離不脫常住
不空。恒為障礙故說為攝。


若成就法智乃至廣說。問何故作此論。答為
止他宗顯正理故。謂或有執。無實成就不
成就性。如譬喻者。為遮彼執顯成就性不
成就性決定實有。故作斯論。若成就法智於
此八智。幾成就幾不成就。答或三四五六七
[106-0551a]
八謂苦法智苦類智忍時。無他心智成就
三。有他心智成就四。此中三者。謂法智苦
智世俗智。四者。謂前三加他心智。若未離
欲染入正性離生者。爾時成就三。若已
離欲染入正性離生者。爾時成就四。後諸
所說准此應知。苦法智時。法智苦智成就
現在未來。即一智體以對治故名法智。以
行相故名苦智。世俗他心智成就過去未
來。苦類智忍時。增見增慧增道。非智非名。
爾時法智苦智世俗智或他心智。皆唯成就
過去未來。以現在無故。後諸所說准此應
知。苦類智集法智忍時。無他心智成就四。
有他心智成就五。此中四者。謂法類苦世
俗智。五者。謂前四加他心智。苦類智時增見
增慧增道增智增名。謂類智名此苦智。名苦
法智時已得故。集法智忍時增見慧道。非智
非名。集法智乃至滅法智忍時。無他心智
成就五。有他心智成就六。此中五者。謂法
類苦集世俗智。六者。謂前五加他心智。集法
智時增見慧道及智名。謂集智名此法智。名
苦法智時已得故。集類智忍集類智滅法智
忍時。增見慧道非智非名。所以者何。集類
智時所得集智名。不異集法智時所得集智
名故。爾時所得類智名。不異苦類智時所
得類智名故。滅法智乃至道法智忍時。無他
心智成就六。有他心智成就七。此中六者。
謂法類苦集滅世俗智。七者。謂前六加他心
智。滅法智時增見慧道及智名。謂滅智名滅
類智忍。滅類智道法智忍時增見慧道。非智
[106-0551b]
非名。所以者何。滅類智時所得滅智名。不
異滅法智時所得滅智名故。爾時所得類智
名。不異苦類智時所得類智名故。道法智
乃至道類智時。無他心智成就七。有他心
智成就八。此中七者。謂八智中除他心智。
八者。謂前七加他心智。道法智時增見慧道
及智名。謂道智名道類智忍。道類智時增見
慧道。非智非名。所以者何。道類智時所得
道智名。不異道法智時所得道智名故。爾
時所得類智名。不異苦類智時所得類智名
故。若成就類智乃至若成就道智。於此八
智成就少多。如文廣說應知其相。增見慧
道及增智名。如法智中應知其相。然成
就法智及苦智。以苦法智時為初成就。類
智以苦類智時為初成就。他心智以離欲
染第九解脫道。及無色界沒生色界中有結
生心為初成就。世俗智無初一切有情本成
就故。成就集智以集法智時為初成就。滅
智以滅法智時為初成就。道智以法智時
為初。法類苦集滅道智。從初得後。乃至未
般涅槃恒時成就。世俗智從不可知本際。乃
至未般涅槃恒時成就。他心智已離欲染
未生無色界未般涅槃恒時成就。是謂此
處略毘婆沙。


若修法智亦類智耶。乃至廣說。問何故作
此論。答為止他宗顯正理故。謂或有說。
善染無記法皆有修義。為遮彼執顯唯善
有為法得有修義。云何知然。如契經說。善
有為法應修非餘。所以者何。若法智者為
[106-0551c]
愛果故。精勤修習令漸增長。說名為修。唯
善有為法能得愛果。謂得世間可愛異熟增
上果故。亦得出世離繫果故。諸有智者精
勤修習。從下至中從中至上令速獲得所
求愛果。染無記法及善無為無如是用故不
名修。或有撥無未來修義。謂過去未來俱
無實體故。為遮彼執顯定實有過去未
來。現在能修未來善法。謂現在世勝善為
因。引起未來諸善法得。由得彼法故說彼
為所修。若無能修未來善者。則應無有
得果等義。謂得果等時現在唯有一智未來
修八智。現在唯有一行相未來修十六行
相。現在唯有一剎那未來修無量剎那。現
在或唯有有漏心心所法。未來修有漏無漏
心心所法。或有現在唯有無漏心心所法。未
來修無漏有漏心心所法。如是等事皆應不
成。復次諸佛證得大菩提時。現在唯有盡
智功德。若無未來修善義者。則應諸佛無
一切智。勿有此等大過失故。必應許修未
來善法。為遮此等種種異執。及顯正理故
作斯論。修有四種如前廣說。此中唯依二
修作論。謂得修習修。
《說一切有部發智大毘婆沙論》卷第一百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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