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07 瑜伽論記-唐-遁倫 (T@JIA)




瑜伽論記卷第五之上論本第十三至第十五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十三


上來釋攝經宗要竟。自下釋雜義經。文分為
[005-0400a]
二。初十一。復次別引經釋。後以四法攝持聖
教。初經明身心遠離引如實覺。第二經善修
止觀覺了所知。第三經等持非等至等善
巧中。文分為三。初引經標。第二兩復次釋經
四句。第三云何為住下別釋十四句經。其等
愛下倒翻不等愛為一句故成十四句。調善
句下。有行拘執法性拘執釋調善中句。此二
標文非釋經句。其四句中初復次以定相對
為四句。其等持名目十一種。先舉第一三三
摩地。對等至四法中以作四句。次如是以下
例等持中餘十功德又。等至六中餘二。一一
皆相對亦作四句。謂諸三摩地中空無相等。
最殊勝故緣境遍故。偏得其名。諸等至中勝
處遍處能成變化。滅盡定無想。無心寂靜。故
偏舉之。二偏句中初舉滅盡標無想。後舉遍
處例勝處。影略顯故其義可知。第二四句中
唯作初二句。等持善巧非等至善巧者。謂於
等持名句文身善知差別。非於能入等至。諸
行狀相差別等者。此說善巧三慧為性。約彼
等持能詮名句差別之中有巧不巧。等至則
就入出有巧不巧。對辨可知。前四句約別體
等持等至入出作用善巧不善巧異以明。此
等二四句約彼等持等至體一義異以作。三
藏云。西方有此義。三昧等名說為等持。三昧
體性名為等至。故作二句。乃至未從諸佛所
聞等者。謂於等持非善巧有三義。一未從佛
聽聞。二未於第一菩薩所聽聞。三未自證得
第一究竟。故於定教不能善巧。上一未字下
貫三處。景云。或以初地名第一究竟。或第十
[005-0400b]
地名第一究竟。於不定地分別體相所攝者
散境也。此是定地不同類法故。思惟散境名
出定也。定所作者謂飲食等者。此是出定所
應作事。由至此時應出定故。所緣相者謂分
別體。由緣此故能入諸定者。諸有漏法名分
別故。定所緣名分別體。相分離見無別性故。
或此所緣以五法中分別所現相體為所緣
相。由所得定過此已上不能知故等者。此說
三度下不知上。決擇中云。依四定通知無色
界人心者。約大菩薩說故不相違。引發謂能
略攝廣文句義者。此聞持力攝廣義。云何等
愛謂慚愧愛敬等者。此謂定前起十二種法。
一慚二愧乃至十二樂。以此為方便心便得
定。此中三藏云。等是等至愛是定方便心。愛
等至勝功德故名為等愛也。景云。慚愧等並
是隨順正法。等愛者是正義理正愛也。基云。
於此十二平等愛故名為等愛。方便有二。一
趣增減二道。二止舉捨。如前三十二相中已
說。第四分別靜慮經中文有四。一引經標。二
略釋四轉。三廣釋相。四結成。此中四轉當知。
二時顛倒等者。基師釋。四轉者一有漏三摩
地趣進時顛倒。二有漏定趣退時顛倒。三有
漏定正退失無倒。四無漏定進時無倒。或初
二於進謂退名為顛倒。初於有漏定進時謂
退。後於無漏定進時謂退。故皆名倒。論說。第
二於三摩地退時顛倒者。修進無漏趣退有
漏時謂顛倒。後二退時謂退名為無倒。初於
有漏定實退時謂退。後無漏定退有漏時謂
退於有漏定。退時謂退中文有三復次。一由
[005-0400c]
愛味故退。二由慢毀故退。三由貪誑故退。第
二無倒翻初無倒應知。其相者謂得無漏定
將失有漏定時。如實知退。是名無倒。第
三無倒有漏定退時知退。第四無倒無漏進時
知有漏退。此中第四與前第二有差別者。前
修無漏方便猶未證得謂退曾得定。今第四
正得無漏有漏不行謂之為退。故成差別。景
云。第二無倒翻初無倒。云何應知其相者。前
退方便定。後退根本定。故云翻前。此後二退
並據異生伏惑還退。由依如是至安立四轉
者。謂由依如是興衰二無倒故安立四轉。故
結也。第五分別四撿行。經中文有三。一引經
標。二略顯撿行相。三廣顯示。所撿行即四
分淨定為所撿。能撿察即三慧。此即一人
具修四種。劣分等四。如次配順退等四。解釋
如文。第六於六境不受想無想。經中此諸法
若實若有都不領受者。不受境自相也。尚不
受想者尚不受六境之想。何況無想者亦不
受彼無想也。下云無有眼相釋尚不受於想。
不受自相釋都不領受。不受無想釋何況無
想。言由厭壞故威勢映奪乃至然有其想者。
謂無漏定數厭壞遂於眼等無有事想。唯有四
諦諸理相起。不受無想者。想與無想皆悉不
受。由不思惟一切相故有空二想皆悉不受。
故於滅盡真如理中思惟寂靜。此中意說離
諸相想名無想者。無分別智正證如時。前苦
樂等相亦皆離。之想與無想一切皆離。故離
相想名為無想。又說安住滅盡定等者。此據
彼滅定諸想所生。釋上經文尚不受想何況
[005-0401a]
無想。第七釋四趣道經者。初異生時得根本
靜慮。後時聞法能引見道。亦名依增上心修
彼無漏增上慧也。彼第二人依未至定得於
初果。欲頓斷九地修惑趣證羅漢。從初果伏
欲界修惑。得有漏根本定等名引修道。以有
漏退名修道故。亦名依增上慧修增上心。第
三行者名為俱得奢摩他毘鉢舍那雙雜轉故
者。此人凡時先伏欲界修惑。而能起初根本
定。後依未至定入諦現觀得第三果。得入根
本靜慮名為進引增上心慧。亦引修道。故下
結云。第二第三引修道故。第四行者先得有
漏靜慮。後聞法故得入見道證第三果名引
修道。如是邊斷所餘修惑。亦引道證阿羅漢
引無學道故。下結云第四趣道為俱引故。道
理此人亦是依增上心引增上慧。然不同初
人但引見道。以俱引三道故別為第四。第八
釋四淨勝經中有三。初標淨勝經。次釋淨勝
義。三釋淨勝相。謂所得所證所引戒等者。所
得者謂若圓滿法。所證者謂若攝受法。所引
戒等者謂發勤精進未滿令滿。四淨勝者。一
尸羅。二三摩地。三見。四解脫。此中所得所
證所引戒等言皆通四淨勝也。圓滿攝受牒
釋。發勤精進未滿令滿是所引戒定見。解脫
體故不牒釋。又所得者戒所證者定見。所引
者解脫。戒等者等定見解脫。又所得者
戒。所證者定。所引者慧及解脫。略無解脫知
見。亦可慧及知見俱名正見具攝五蘊。下
文云何。初一為戒。其等持見解脫各二云
何。隨應配釋。雖住具戒等四句六支。如聲聞
[005-0401b]
地廣說。戒定二種異生位名圓滿。得其聖位攝
受。定中有二。一離欲時前六作意未得根本
未名圓滿。若得加行究竟果時得根本定名
圓滿。二得下三定未名圓滿。若得第四乃名
圓滿。解脫在有學位。未圓滿無學位名圓滿。
不時解脫名攝受解脫。定障及事障所得擇
滅名解脫。第九釋心清淨行苾芻思惟五相
經中。諸惡不善欲等尋思等者。諸不善欲恚
害尋親里國土不死尋所曾經樂等。七種尋
伺皆為障體。略有三種補特伽羅等者。總標
三品尋思。差別成五。下別釋之。第一耎品尋
思行者。思惟因果等諦相故令七種尋滅。依
中品尋思分成二種。一見尋思過患。二不念
思惟令七尋滅。依上品尋思亦分成二。一非
初即令一切不行。要當方便漸漸制伏。二若
猶未能伏便生厭怖。多思惟故令七尋滅。第
十釋蕩塵經中文有三。初引經問。二釋三陶
練喻。三舉法合。如金性內所有生金下。是發
心出家名初陶練。在資糧道位得靜慮等。是
次陶練入聖位已。是後陶練故論說言不
為有行之所拘執。依惠根伏令根姓顯。根除
煩惱立陶練名。第十一釋於三相思惟經中
三相者。一止二舉三捨。一向修止舉在定加
行。於緣起等不正思擇。不思擇故心不正定。
不能現觀不盡諸漏。成阿羅漢數思惟捨便
思緣起乃至漏盡道成滿故。上十一段別引
經釋。後一復次以四正法攝持聖教有三。一標
二別三釋。遠離者入定處。所修習者所修定
惠。修果者謂所得解脫所離二障有無為果。
[005-0401c]
云何已習奢摩他下釋此第三。一切有執者
則是法執。執一切有。滅此法執名為滅界。此
中所說三界。與下決擇所說有異故。彼亦說
斷見惑盡名為斷界。斷修惑盡名離欲界。斷
餘一切有漏法盡名為滅界。小論中說八結
斷名斷界。受結斷名離欲界。餘有漏事滅名
滅界。無乖諍者。大意欲明佛及弟子以見同
故所說義同。文句不異共相隨順無有乖諍。
佛法久住利樂處廣名等潤洽。非如外道起
見立義不同文句差別。若義若句若文不說
名。舉初後以貫中故。第一句者。所謂前句乃
至即以此句而問。第二等者。此略明於句平
等潤洽。景泰備基所傳大同。如尊者阿難於
五百苾芻中以此初句問一比丘。復以初句
問第二比丘乃至五百。彼皆答言如是如是。
乃名師弟義句無乖平等潤洽互相隨順。
下文反顯設於初一依蘊而問等者。設於初
人依蘊無常而問。第二人所次問界無常
者。便不得名於第一句平等潤洽。今準廣
論引契經云。慶喜往問名上座得解脫義。名
上座答修二法。則得解脫三界之果。慶喜次
問名上座五百弟子別答。不違上座。往問如
來。如來答如名上座解。斷諸行故名為斷界。
離諸行故名為離界。滅諸行故名為滅界。廣
於彼論。此名上座及彼弟子見同如來答慶
喜問。平等潤洽教義隨順無毫釐違。故名無
諍。


境位四中。自下第二釋非等
引位。釋論云翻前易了。體即欲界全上二界
[005-0402a]
中一切散法。然觀此論文意十二不定中。第
七是上界前五作意。第九第十是上界七作
意。第八是上界染法。此地不唯翻前地。是亦
通上二界一切散法。文分為二。初問起標。後
隨別釋。此十二種決擇。六十三廣說差別建
立所由。謂依初不定地於安住心應正取相。
謂青瘀相等。此說五識性不定故於境馳流。
貪等生起為止息故觀青瘀等而安住心。即
以此義西方二說。一云五識唯是有漏性不
定故。經如來十八不共法中無不定心故。論
亦說。言十五界唯有漏故。故知如來無有五
識。其成所作智或第六識或第七識。二云。五
識亦通無漏。如來五識恒在定故。言如來無
不定心故華嚴云。眼根入正受耳根三昧起
等。論依二乘異生者說十五界有漏自性不
定非依餘位。於中有說。成所作智身菩薩修
道則現在前。有說。佛地方得初起。如唯識第
十佛地第四等釋。或有闕輕安故非定地。謂
欲界繫諸心心法等。六十三云。依止此故為
得作意應勤修習。此言意說。為得上界作意
應勤修習欲界善心。或厭闕輕安欲界散地。
為得上界輕安地作意。應勤修習。唯識兩
說。有義欲界無輕安以此文為證。言善十一
通一切地者。通有尋伺等三地俱有故。有義
欲界亦有輕安。彼定加行亦得定地。彼亦微
有調暢義故。除定加行餘欲界心皆闕輕安
名不定地。非一切無。說善十一通一切地即
九地故。餘十不定地。如六十三釋。


前二定散一對。上已明訖。
[005-0402b]
自下釋後二有無心為一對。文分為二。初問
標五門。後別釋。地施設建立中唯依初五地
辨地建立非依餘者。三藏解云。約實而言。十
七地中五識意地有尋有伺無尋唯伺聞思二
及有心地。如此七地屬有心地。無心無餘此
之二地唯無心地。定非定地。無尋伺地。修所
成地。聲聞獨覺菩薩三地。有餘依地。如此八
地通於有心無心二地。雖有此義。論主據略
故對五地辨心有無。景又解云。此之五地前
已解訖。故就此五分別有心無心。已外未說
故不對料簡。雖復三摩呬多非三摩呬多前
已解說。而此二地尋伺已有尋伺等三地中
攝。故不別論。基云。但依地體五識意地有名
有心無名無心辨有無心。相猶未顯。未知九
地何處義成舉地體性。於有尋等地三相之
中以辨有心及無心者。則知九地二位差別。
亦知定非定地何者有心何者無心。故更不
須依定非定地辨有無心。三慧三乘六地諸
行有心無心不出前門有無餘依。此第四第
五門中辨有心無心非有身位有無心別故。
有無心唯依五地。有尋有伺地中無心睡眠
無心悶絕不名無心地者。以睡眠悶絕無心
不定故。無尋無伺地中無想定等定無心故。
又睡眠悶絕依主識說名有心地。無想定等
依客識說名無心地影略說故。又依隨轉理
門以辨無心。薩婆多說悶睡有心故。然決擇
分復依五義辨有心地。由七種因辨無心地。
唯依地體以辨有心。依此第三生與不生建
立無心。彼說七因。此八因者。此開根境彼合
[005-0402c]
名緣闕。此八因緣非一法具。凡說諸生不生
法也。闕作意者。諸心心法若同時無作意則
不得生。亦可若無前念作意後心不生。景師
評云。後解應是。若取同時作意則諸心法無
不生時。以心聚中恒有作意故。此中既言八
因故其心或生或復不生。將知必取前導作
意後心方生。若無作意欲取色等後心不生。
自有先無作意對境則生。如作意者定忽爾
聞聲等。以從多分說作意生。如六十三釋。分
位中。無心睡眠者。上座部說睡眠有二。一心
睡眠引有心法。二色睡眠則睡眠時有長養
色。大乘睡眠通有無心。第一義建立中無餘
涅槃賴耶永滅者。若爾眾生界有增減不。解
云。處處經論皆言眾生界不增不減。以眾生
無始舊有非新有故。無增而有無量。定性二
乘入無餘時墮非生數。理亦有減。以從多故
說言無減。如海一滴。但涅槃經等先尼問身
為在煩惱前。煩惱為在前。若身在前。云何說
言因煩惱故方得有身。若煩惱在前誰之所
作住在何處。佛答先尼。煩惱與身雖復一時
俱無前後。要因煩惱得有身終不因身而有
煩惱者。雖復外道就始有為難。佛還就彼無
始而答。故知無增也。又依無上依經說。眾生
界是如來藏。眾生共有是無為故。據如此義
說眾生界不增不減。彼經意依真起妄立眾生
界。故說真如名眾生界。二乘雖入無餘諸蘊
滅盡。而此界體常存不滅。據如此義說眾生
無增無減。若彌沙塞部云。眾生在前煩惱在
後。若爾無因云何得有眾生。解云。如苦類忍。
[005-0403a]
初無自分因云何得生。彼無自因而得生起。
此亦應爾。今此文相。定性永滅。終不成佛。涅
槃經等無不成佛者。立教分齊各有所據。楞
伽經說。諸聲聞經於多劫入涅槃界。耽三昧酒
長時醉臥。後從彼起發大心者。古師以證無
有畢竟入無餘永滅者。基云。依攝大乘論化
聲聞。非實如此也。


上之九地辨三乘境。自下六地辨
三乘行。初三通行。三乘皆能修三惠故。後三
別行。應機隨法成自乘故。又初三是方便行。
後三根本行。又初三所學行。後三所成行。聞
謂聞惠聞緣教故。以此為因所成諸法名聞
所成。即以彼惠及相應法并聞所緣若文若
義并所得果為此地體。前作意中聞唯緣法
者少緣義故。此地文分為三。初結前問後標
起論端。次問列五明處名。後隨別釋。謂若略
說於五明處乃至讀誦憶念者。此顯於五明
教所生聞惠此中三藏二說。一云。此聽聞等
是生得惠也。義同小論受持教法生得心故。
一云。六識相應聞惠為體。惠有三品。下名生
得。中上二品並名聞惠。基復兩釋。一云謂覺
惠為先聽聞。後時意地領受讀誦及憶念等
方是聞惠。其五識初覺惠并聽聞及俱意識
聽聞讀誦是生得惠。不明了故。二云覺惠為
先者。是生得惠。若聽聞若領受若讀誦若憶
念俱是聞惠俱時五識雖非正聞惠。由從意
地方便聞惠所引發故。因聞所成明了心者。
亦是聞惠。設雖意地領受讀誦等不明了者。
皆生得惠。又於依止名句文身義中無倒解
[005-0403b]
了者。謂於五明處義覺惠為先。所起聞惠。若
薩婆多聞惠一向依教。思惠或依教或離教。
修惠一向離教。如三人學浮等。俱舍破云。思
惠依教不異聞惠。若思離教不異修惠。云何
取別。彼論釋云。聞思雖俱依教。聞不簡擇思
能簡擇。是故有異。修惠離教。今大乘中三惠
皆取教法。然聞思簡擇不簡擇異。由於定前
聞思教法。次則修惠入定緣法及義。第三別
釋五明處中。初辨內明處。文有二。初標四門。
後隨別釋。四門者。一事施設者。謂三藏攝事
施設建立。事謂事義。謂經律論義差別故。又
是諸所詮義所依之體事故。立事名。二想差
別施設者。謂能詮名。由名句文皆從想生故
名稱想。又西域呼名多呼為想。又名等無體
隨聲假立。隨其想解號為能詮。故說名等稱
之為想。三攝聖教義相者。謂諸聖教所詮之
義能攝聖教。四由佛教所應知處相者。謂從
二數佛教所詮事增益。乃至十種佛教所詮
事。名佛教所應知處相。第三以理攝教。第四
以教顯理。素怛纜者。此云契經。毘奈耶云
調伏。摩怛履迦云本母。集諸經義論議明之。
出生諸經別所詮義故名本母。則舊所云修
多羅毘尼摩得勒伽。想差別中。有四嗢柁南
。初嗢柁南有十二門。第二嗢柁南有十
四門。第三嗢柁南有九門。第四嗢柁南有
十門。句謂六內處等者。詮法自性名名。詮法
差別稱句。今詮法差別。是故名句。以寬攝狹
名在其中。句有五謂處中等。若八字生是處
中句。此即四句三十二字名室路迦。經論文
[005-0403c]
章多依此數。無問長行及與偈頌。但滿三十
二字。舊名首慮。六字已上生是初句。二十六
字已下生是後句。若減六字生是短句。過二
十六字是長句。無量境界在十方處所三世
時分故。皆言無量。四眾中。唯明男子四眾。無
鄔波斯迦。又鄔波斯迦索迦所攝。但從在家
眾中戒為性。故別離出之。三十七道品四沙
門果無諍願智六神通等。如聲聞地釋。大乘
五事四尋思如實智三性三無性。如決擇分
釋。四真實五種大乘五無量不思議威德勝
解等如菩薩地釋。六內處境界下。十四門法
名聲聞地法。大乘五事下。有十四門功德。是
大乘法。補特伽羅空補特伽羅無我法空性
法無我有差別者。空謂所空自性。無我謂無
其用及差別義。又空謂二空理。無我謂所執。
或翻此說故二差別。處中觀行者。謂如般若
經及中邊論等說。非一向空非一向不空。遠
離增減妙契中道故也。五相大菩提自性者。
顯揚第八云。謂過二乘所得轉依體。功能者。
謂十自在。一壽.二心.三眾具.四業.五生.六
願.七勝解.八神力.九智.十法。方便者。謂四
種變化。一現菩薩行變化化根未熟者。二現
如來變化化根已熟者。三現攝聲聞變化。四
現調伏獨覺變化。轉者有二。一暫時於諸有
情末解脫成如來教化轉不休息。二究竟佛
難思德為諸有情作利益事轉不休息還者
彼論名滅還涅槃故。此亦有二。一暫時於已
解脫有情佛暫示現入般涅槃。二究竟謂煩
惱習氣及苦永滅。五種大乘中。顯揚第八云。
[005-0404a]
種子者。即菩薩地種姓品。趣入者即發心
品。次第者即住品。正行者即餘諸品。正行
果者即大菩提建立二品。最初發心謂菩提
心。由有種子悲愍有情是趣入菩提。波羅蜜
多是諸地次第。攝眾生事是大乘心行。自他
相續成就是正行果。二利果滿是佛德故。又
最初者謂種子。發心者謂趣入。悲愍有情者
謂次第波羅蜜多。攝眾生事者即正行。自他
相續成就者謂正行果。此順菩薩地品配釋
此文。釋五無量亦如顯揚第八。真實義隨至
真如及智者。謂真如遍一切法。故言遍至。又
無分別正智。亦緣遍至真如。故名隨至。又佛
種智名不可思議威德勝解無障礙智。七識
住如初帙中解。又第十四卷自有文。三清淨
性一自體清淨性者。道前真如自體清淨。猶
是自性住性。二境界清淨性者。住在道中。則
是引出性。是證智所緣。名境界清淨。三分位
清淨性者。則是道後至得果性。謂無垢如。四
道理謂因果相待證成法爾。假施設中。初於
法假立有情。後依圓成能取所取相上假立
諸法。或於唯識相假立諸法故。藏護者。景云。
謂即喜樂愛習著彼阿梨耶。云何思釋謂一
行者。如對法云以一法行歷諸法故。謂以一
法與餘法一一互相問。除此法更以第二法
與餘法互相問。如是一一一切當知。婆沙
云。以一問一。以不相以問不相。以不世定名
為一行。順前句者。謂法中隨取二法更互相
問。依止前法以答所問。以狹問寬順前句故。
順後句者。謂即二法展轉相問。依止後句以
[005-0404b]
答所問。以寬問狹順後句故。一切狹體必即
寬故。自有寬體非是狹故。或於所問應二句
答應三句答應四句答。此中從寬以明唯說
四句。體有寬狹或不同故。寬狹義同應述可
答。亦名如是答。所問不如理答言不爾名無
事答。亦名遮止答。廣如對法第十五卷。彼云
分別顯示決擇者。謂於如所說蘊等法中。隨
其所應作一行順前句順後句二句三句四句
述可句遮止句等。論決擇者。謂依八何八若
之詞問答決擇一切真偽。又若婆沙九十七
卷。廣明小四句中四句大四句及如是句等。
其二十八對二門。五三門等。皆如決擇分六
十五等說。於中心心所法名有所緣相應。有
行相有所依。餘可知也。四行跡法。謂苦速通
等。至下當釋。四法跡。謂三學跡即無貪無
嗔正念正定。三種繫屬。初根互相屬。次識根
互相屬。後根境互相屬。十六種攝。如決擇分
五十四及對法第五中說。五相應亦如對法
第五決擇五十四說。見聞覺知。瑜伽第三九
十三對法第一等釋見聞覺知義。顯揚第十
八說。色界無覺後起言說。無色都無。謂生彼
界故無彼言說。六種次第。流轉次第者。謂
嬰孩等十時流轉次第。或十二因緣次第。成
所作次第者。謂出家受具修七方便得見道
等。宣說次第者。謂四正斷。一剎那中具其四
用以辨次第。非四現行前後有異。或宣說諸
法標釋次第。生起次第者。謂十時分或芽莖
等生起次第。現觀次第者。謂真相見道前後。
六十三等現觀前後次第。等至者謂九次第定。
[005-0404c]
八種所作一滅依止者。能與滅惡為依止。轉
者謂與善生為依止。遍知謂知善巧。遍知苦
集緣生等法生厭離故。喜樂者謂喜樂滅道。
四種所緣。如對法第十一卷。一遍滿所緣有
四。謂有分別影像。無分別影像。事遍際。所作
成就所緣。二淨行所緣有五。謂多貪多嗔多
癡憍慢尋思五種觀行差別。三善巧所緣五。
謂蘊界處緣起處非處善巧所緣。四淨惑所
緣有三。謂麁靜等相真如四聖諦也。四種九種瑜
伽下聲聞地對法第九等說。方便瑜伽以作意
勝解惠為性。三事觀者。有相謂所緣事。尋伺
是能緣事。四行觀如對法第九及聲聞地說。
六事差別所緣觀。一義者苦無常等差別義。
在見道前方便。二事者謂諸事作用集有生苦有因
等。三相者謂滅諦體相。四品者謂諸法上中
下品。或三乘道諦有品類故。次上三種在見
道位。五時者在修道在見道後時而起故。或
觀三世。六道理者謂在無學道。或事者蘊界
處等。時者三世。道理謂四種道理。五種教授
者。一教教授授與教法。二證教授授與理法。
三次第教授授觀行法門。四無倒教授授前
三種應機無亂。五神變教授授與神通令化眾
生。內明四門中第三明攝聖教義相。中有十
法五對。聖教意合斷惡修善返流盡源以為
其義。善有能修所修能證所證。惡有現行及種
伏斷之義。此中初能作所作二俱善法。次過
患染污苦集諦法。三有障有順謂煩惱善法。
四有真有勝無為有為諸無漏法。五有順有得
謂世間出世間法。應習應斷及斷已現行法
[005-0405a]
者。景云。未斷位中有漏善法是所應修。以有
麁重名為應斷。即此善法斷麁重後仍現行
者。名為斷已現行法。基云。應習謂善法。應斷
謂染污法。斷已現行謂無覆無記。自下第四
明佛教所應知處相中有二。初增十法門。後
結之。初即為十段。初明三種。一有情門。即
住有三。要依有情方有情非情。因及果。染
與淨。生死涅槃。有為無為等。增二門等所明
諸法。故初明三種。一有情門。增二法門有二
十四對。又有二法能令有情內正作意外聞
他音等者。此內作意外聞他音。是二因緣由
二法故。今此二因緣現入現觀。當諸根熟。於
如來所說所有甚深經者。謂解深密等三性顯
了教。相似甚深空相應經者。謂般若等與此
甚深經相似。緣性者圓成實性。緣起者依他
起性。


第十四卷


增三有三十種門。言十相者。謂壞生命等者。
壞字通以下十惡業。義相關故。約之以明門
種根三以為初門。雜穢語名壞。所為事業者。
於正事業不正而說名綺語故。三門中。泰云。
捨七善色名業毀壞。壞無貪嗔生善意樂名
意毀壞。壞慈悲等諸方便性名方便壞。基云。
前之七種作業毀壞者。外彰身語而作業故。
其次二種意樂毀壞者。無貪無嗔正意樂故。
最後一種方便毀壞者。正見乃是正智因故。
言三根者。景云。貪嗔癡三能生十業道門故。
基云。此說十業以貪嗔邪見為加行隨應為究
竟。或此偏明意三業道。備云。問邪見業道非
[005-0405b]
不善根。何屬三根。此有三釋。一說邪見雖非
根從多名為根。二說邪見與癡根俱起故相
從名根。三說第三根者即是無明。由貪嗔癡
故十業究竟故立為根。不約十業攝為三根。
第二門文為二。初明三法依四處生三尋。後
因辨內法四種。初中欲貪為因生死增長名
邪法種。依四處所者。一自身利等四種白法。
二怨。三中。四親。四白品者。謂利譽稱樂。四
黑品者。衰毀譏苦。一於己利等生欲尋思希
獲不失故。二於怨中品生恚尋思乃至欲令
彼命斷故。三於親友品生害尋思但損惱故。
婆須密論第二卷。利衰二種。若依有情以十
七界十一處五蘊為性。除聲疎不成質故。若
於非情以四界四處一蘊為體。如前除聲。依
鞞婆沙十八界十二處五蘊為體。依非情六
處為體。五塵及四相故。依經部師俱舍論說。
衰無別體。失物名衰故。今約能失者辨衰故。
以十八界為體。翻衰明利亦十八界為性。稱
毀譽譏。婆須密論體皆是聲。薩婆多名句文
身。今合以聲名句文為體。苦樂二種。體即是
受。如佛地論雖辨其相而不出體。煩惱趣者。
能趣果故。即是欲有邪梵行求之所因起。此
則約煩惱以辨三求。以下約人以辨三求。故
成二門。三威勢中。約通勝故但說業有中生
有威。亦可異熟中攝王趣有及生本死有。三
無明中。皆言前際者。發業無明名為前際。潤
生無明名後際故。三衰退。謂異生有學以說
未究竟聖。故知有學皆有三退。謂有病老及
死退。三高舉中預流果支者。若依婆沙預流
[005-0405c]
果支有四種法。一近善友。二聞法。三如理思。
四隨法行。此中總說名果支。下增四中說明
四證。預流支義同婆沙。三言說所依為絕相。
不可言說。非如三世有為有生滅等種種差
別。故能生說。又有三相能攝一切色法自相
等者。文分為二。初辨色入分為三相。謂顯色
形色表色。二於自處所已下。因論生論汎明
諸色總有十色及定地色者。問何故不說欲
界無作等。答廢假論實故且不辨之。景云。若
得淨定乃至未滿變化心果者。若依正理有
三種心。一是淨定。二是通體。三是通果。謂彼
化心及天眼耳。於此三心化色十四化心。大
乘宗說並是色繫。於中四心欲界所化者化
相分。隨於見分俱色界繫。然與欲界有情化
異本質令他識變。言內化心境界者。依淨定
作變化色解為化引他心。心未得之間當淨
定心。所有諸色當知是淨定境。淨定是起化
因。亦名為化色。十四化心定外是散心。簡於
彼名內化心。即此淨定所現之色亦名未滿
變化心果。若起化心則名已滿變化心果。十
八界內似欲界而非欲界。是上界相化心相分
故。其若無漏心變似三界相。名為三界實非
三界。是無漏故。如是佛所化作亦爾。若爾化
人所化相餘人得見以不。解云。雖非見他所
化作塵。然由他所化塵增上力故。前人得變。
方似化人所化相現。若爾香味且是上界繫
耶。似香味實非香味。致令有上界香味。亦無
妨難。即準此義似欲界而非欲界。如是似十
八界而非十八界。唯是法界所攝。備云。色有
[005-0406a]
三相。一有對有見則顯形表。二有對無見則於
自處障餘五色根相。三無見對則定境界
一切境色。當知一切三相總有二種。一十色
則前二相。二定色則第三相。八解脫中初三
解脫所緣境色。未入正實果心前所緣境。故
名未滿。泰云。從淨定起於通果。通果心為引
實化心。故修方便時想心所化色。當知此色
俱是內化心境法處所攝。未能令他明見化
塵。通果之心名未滿心。其所顯色亦是未滿
化心之果。若從通果心起滿足化。
所化諸色。能令他見聞覺知故。即實化
十色所攝。隨能變心開界繫地。基述二釋。一
云此三種色總攝一切色盡。一有見有對。謂
顯形表是。此中表名作用者。作表示用故。二
無見有對色。謂五根餘四塵色。論云於自處所
障礙餘色等下。是總結上二色。言當知一切
總有十色。三無見無對色。故云及定地色。今
明三色屬自身者。故唯說彼修方便者所有
諸色。即是內化心境。亦是未滿化心果。若
正通果所變化色亦屬他人。故此不說。又若
得淨定是通果色。修方便者。是彼因色。彼通
果色即內化心境。彼方便色即未滿化心
果。境是心果故。二云三相者。唯色處中顯
形表三最勝偏說。於自處所障礙餘色者。乘
前後明十一種色。三法觀身語意無常性者。
由入出息色身動轉故身是無常。由尋伺故
音語得起故語是無常。由想思故意得行世
故意是無常。三舉罪者則見聞疑。三欲中。多
用功力依緣諸欲謂現前住所有諸欲者。下
[005-0406b]
四欲天欲多依現前諸緣生起。用功念想方
從彼生。或復由業異熟用功方始成熟故。三
覺悟者三亦三惠。如次配屬。雖後三乘皆具
三惠而約相增故爾也。三眼者。法眼亦入慧
中故。此明三乘因果同有。不說佛眼故。若依
華嚴有十眼。三種心一境性。如其次第即初
習業已習行已超度三種作意相應定。又初
是聞思惠第二修惠世間三惠相應定也。第
三超度者。分別智相應定也。又聞思修相應
等持能生無漏真智見故。行謂能緣。相謂境
體。行所行相故名行相。此通無漏等持。義釋
無分別智無行相故。或行解相狀故名行相。
此依有漏三惠位定釋。對治外道以水除垢。
辨三淨業者。則身語意三淨業也。言不淨生
處超越因故者。三惡趣八無暇名不淨生處。
二淨業名超彼因。三牟尼業者即三善業。三
法除不正尋中。謂由他所誹毀乃至所起慚
愧及愛敬者。於他所誹毀生愧顧他羞恥故。
於自所誹毀生慚顧己羞恥故。退失大利深
識因緣。倍生慚信名為愛敬。即於三寶無愛
敬故名失大利。或於三處各能起三。不須別
配。三種最勝無上者。一智無上。謂三智中無
我智為根本。初二智為方便。由此三入諦觀
故偏說。二行無上。謂四行跡。三解脫無
上。謂不動心解脫。於世間出世間解脫有學
無學解脫時解脫。其不動心解脫最無上故。
三明者。由愚前際諸法因緣故起常見。愚於
後際果法相績故起斷見。愚諸煩惱盡處涅
槃故起邪見。為離此三愚立三明也。增四中
[005-0406c]
有四十六門。亦有相違為一門故。念住者。
體即是惠。由相應念惠方住境故。言有四法
能攝一切所知及智者。一切諸法不出身受
心法故。一切智惠不出四念住體。以一切智
皆緣身等四境起故。四種縛者。景云。略五蘊
為四境。四境則是縛。以境界相能縛心故。能
緣煩惱名麁重縛。論云執取縛者。以彼色身
為賴耶執取。此所執取作境縛心名執取縛。
亦可色境能繫執取之心名執取縛。此論下
文則說末那為相縛者。末那內縛賴耶相而
起名為相縛。當知心於身由執取縛所縛者。
心於色身生執取時。即為彼身境界所縛。言
於受由內領受縛者。受為境界生執取心。執
彼三受定能領納。後以受念住治。言於色等
境界相由了別縛所縛者。總執識蘊了別前
境及想蘊取境界相。即為彼識蘊及想蘊
為境所縛。後以心念住為治。言即於所說
身等由貪嗔等大小煩惱執著縛所縛者。執
行蘊中大小煩惱緣身等生。即彼行蘊為依
生縛。後以法念住為治。基云。四縛者。拘礙其
心故名為縛。非心要是煩惱縛性。由心依執
身為自體身便縛心。由心俱受深領所緣便
縛俱心。由心了別色等為境界。所了別境乃
拘於心。即由如前身等三法相應煩惱俱染
惱心故名為縛。觀四為境深生厭患立四念
住。所依內身縛能依心。能緣俱受五分位別
常與心俱。所了境界縛能了心。及諸煩惱雜
染俱心。故立四縛。又有四種欲勤為先乃至
能得善法及能增長者。即四正斷。斷現行諸
[005-0407a]
不善法者。是律儀斷。斷彼繫者謂斷斷。未生
惡法名彼繫故。能得善法謂修習斷。及能增
長謂防護斷。又有四種為欲住心乃至觀察
諸法者。此解四神足。義有兩重。一以定體為
神。作用難測故。欲等為因生定名足。約彼四
足取所生定。第二依定功德名神。難測量故。
欲勤等四所生定體與彼所生功德為足。又
有四種心定心住者。簡別散地名心定。內住
一境名心住。四種所知真實則是四諦。四種
想為先戲論縛者。依七有想故除有頂。捨無
量唯言除欲貪者。同大智度論如第十二卷
記中會。又有四種至樂修正道者。此解四聖
種。此中乃至心離散亂。是釋三聖種。次樂斷
煩惱修正道者。第四聖種。次明四種預流支。
即是四不壞淨信戒二為體。又明四預流支
還同婆沙。四智者。謂一緣欲界名為現見。
即是法智。二非現見即是比智。第三等
智。四他心智。基公解云。有漏他心智不知無
漏心。亦不知彼能緣自證分等。不知彼能知
智。謂自心不自見故。無漏他心智能知有漏
無漏心亦知能知智。佛智後三分通能知自
故。然未必作道四行。亦未必通餘人。今解言
有漏他心通智不知無漏心者。此據二乘而
作是說。菩薩有漏他心智亦能知無漏心故。
智度論第四十卷云。菩薩未成佛。云何知聲
聞辟支佛無漏心。答曰。汝聲聞法中爾。摩訶
衍法中。菩薩得無生法忍斷結使。世世常不
失六神通。以有漏他心智能知無漏心。何況
以無漏他心智。又大乘中菩薩他心智通知
[005-0407b]
三界無漏。一切心心法皆能通達。如十地論
中說。生者人中心小。欲天心廣。色天無色界
二解脫心乃至無量。如經小心廣心無量心。
菩薩以他心智如實念知。問曰。何故不說知
四無色心。但言二無色解脫。答上二空心非
無邊非無量故。故不說。次則四諦智。又有四
法能盡上漏等者有三說。一云即四法跡。於
七方便見道修道無學道中。能盡上漏為足
跡故。二云。四跡者。一得有漏惠則七方便。二
見道位已缺諸煩惱及業果事。三修道位無
餘永斷諸煩惱事。四無學道無餘永斷諸煩
惱事。如所得道轉更修習諸煩惱事。通上三
處除有漏惠三云一。有漏惠是加行道。二缺諸
煩惱無間道。三缺諸事解脫道。除諸麁重及
果法故。四為無餘斷諸煩惱事故。如前所得
轉更修習是勝進道。四護者。泰師云。約最勝
子釋論。離不平等名為命護。飲食知量名為
力護。思擇修習二力即煩惱護也。正離加行
無分別智是正方便。基師釋。一命護者。不惜
身命護持正法。或護他命根而不損壞。或護
自正命不起惡業。二力護者。謂護智惠摧眾
魔怨。或護身力為利益他。或護五力摧怨不
屈。心煩惱護者。護諸煩惱不染污心。為護正
法起諸煩惱。驅遣惡人壞正法者。正方便護
者。善巧方便習行正法。又有四種能得正見
乃至專注一緣者。泰云。此應四法跡。由無貪
無嗔正念三種故行時清淨。由後正定住時
清淨。應勘釋論。基云。於境不順不貪也。於境
不違不嗔也。正知而行不癡也。此之三種行
[005-0407c]
緣諸境行正行時清淨。專注一緣正念也。此
後一種住時清淨也。景云。前三散心緣境名
行時清淨。後之一種則住止定名住時清淨。
四行能證明及解脫者。由念力故得宿命明。
由眼得死生智明。由惠得漏盡明。又後一依
身故證二解脫身者。則五蘊之身。四者輕等
動性者。基云。謂風能造與所造輕相似故名
輕等。由風性動故名輕等動性也。次即四
食。四法為識足跡。謂四識住。基師解。見已趣
向五根色。取為所緣六境色。所依境界俱有。
如次配根五塵法處。今亦可所依五根境界
者。五塵及墮法處色。俱有建立者。識與根
境不相離而建立也。四種希求之愛者。有無
有愛合為第四。不了涅槃應煩惱得。而執身
斷即是涅槃。遂計自身齊此無有。愛身無有
名無有愛。四法能令作不應作。所謂貪嗔怖
無明。四問記論者。謂一向記等四論。人四記
者。於法實相。如問如來法身是真覺性等。應
一向記。言爾顯了。問人果勝劣。應分別記。望
天為劣望餘為勝。隱密非顯了。問義亦非一
向問。問人勝劣。應詰問記。汝何所方如是展
轉觀彼曲意返詰無窮。問實有情作者受者。
應捨置記。法四記者。於法實相問真如常耶。
應一向記。問諸有情身中業果其異熟當定
生耶。潤惑盡者異熟不生。潤惑未盡者異熟
當生。觀其諂意問請說法。但應返問不應開
釋。問蘊實法當為有無耶。應捨置記。記謂記
別。記別解說故。汎論置記有二種。或有言說。
或無言說。有言說者。若言汝問此不應記。雖
[005-0408a]
復有言以遮止故。名為置記。或有默然於理
得勝。亦名置記。如婆秀羅默然不答奢提羅
事。四種攝眾方便者。即是攝事。布施愛語
利行同事。如次配之。四死如前第五卷解。復
有四清淨道一非功用根圓滿等者。此即四
行跡。謂苦遲通。苦速通。樂遲通。樂速通。如
次配之。鈍根名遲。利根名速。未至及無色地
名苦。定惠一偏故。根本靜慮名樂雙道轉故。
雖未至地名有喜樂。未圓滿故但名為苦。功
用根者。謂練根也。然菩薩地依凡聖差別與
此不同。乃至聲聞地當辨。四清淨道中。如婆
沙說。對法名正法調伏名毘尼。今此不舉對
法者。前二大分多是佛說。第三雖有佛說然
多是聖弟子說。故此文中略不舉也。一樂而
非利益等者。生死饒益名樂。出世饒益名利。
等義差別準知。謂諸國王及祠祀主馬祠祀
者。其諸國王恒懷憂懼討怨敵等。能令自他
俱任苦故。其祠祀主雖極自在。自殺馬等以
為祠祀。能令自他俱苦非福。四種語失者。謂
虛誑離間麁惡雜穢。增五中有二十四種五
門。五種諸欲麁重隨逐行聚是有漏五蘊。相
違即是無漏五蘊。五種失利養因行等。景
云。此明失利因。若於是處受用利養者。謂檀
越家。護此處所不聽餘僧往彼。即是家慳。
若從彼得者。是第二從施主。即施主慳。若
所得物者。是所施物慳若所為得者。為由名
聞故得。第四名聞慳。若如是得者。依諸等例
普得施物。護惜此處名處所慳。次總結言於
此諸處心生吝惜者。謂於前五處生吝惜故。
[005-0408b]
於現在中失其利養及於未來五失利養。泰
云。若得利養如國家處。若從彼施主得。若所
得財物等。若所為如持戒得。若方便如求請
等。基云。此即成實論所說五慳。若於是處
受用利養即是處慳。若從彼得者即是家
慳亦名施主慳。若所得物者即施物慳。若所
為得者即稱讚慳。若如是得者謂法慳。住處
慳者。獨我住此不用餘人入。設有餘人我恒
為主。家慳者。獨我有此家不用餘人入。設有
餘人來於中我最勝。施物慳者。我獨取此物
不用與餘人。設與餘我獨多勝。稱讚慳者。獨
稱讚我。勿讚餘人。設讚餘人勿令勝我。法慳
者。獨我能知諸經教義。勿令餘知。設有能知
皆疎於我。今復判此五慳為失皆因行者。有
通有別。通而言之五皆失二世利反背涅槃。
約別而談前四是失利養因行。後一是背涅
槃因行。又有五法令修行者。先毀淨戒等
者。即是五蓋。初二毀淨戒。後三毀多聞虧
止觀。不能領受是惛眠蓋。忘失是掉悔蓋。不
定是疑蓋。亦可由貪欲嗔惠二蓋故毀淨戒
多聞。由惛眠掉悔二蓋故虧止觀。由疑蓋闕
善軛。下分體者。若薩婆多下分有二義。一是
眾生下謂身見戒取疑。二是欲界下謂是貪嗔。若
依大乘如此論說有二種下分。不同於彼依見
道下分說。三結者。不越惡道故。邊見隨身見。
見取隨戒取。邪見隨疑生故。說根本三即攝
末六。癡相通三界。嗔貪增在欲。唯說貪恚
即攝愚癡。不越下界故。故但說五為下分
結。又由身見不趣解脫。由戒禁取迷正趣邪
[005-0408c]
路。由疑疑於正道。故於解脫障。唯說初三為惡
趣因。五上分中無差別結者。景云。分貪為二
故。言無差別。基云。依界辨結不依人故名無
差別。餘之三種依人辨結名有差別。由無差
別結取上分生。由有差別結不捨上分生。五
種不信敬等者。景云。一於大師不信敬。次於
所說三學正法不信不敬足前為四。五於同
梵行者不信不敬。謂正覺發者正教授者正
教誡者同梵行者。基公亦同之。泰云。一於佛。
二於法。三於行。四於僧。五於友。言正覺發者
等者。若依基師釋云三同梵行。今解上三如
次一和上二阿闍梨是。同梵行者。謂同學也。
五種邪行者。一於怨起嗔。二於親破壞。三常
欲令生憂苦作不饒益事。四壞自尸羅。五行
三惡行。此中二種等流過患者。以嗔怨故多
諸怨敵。以壞親故親友乖離。以作不饒益事
令生苦故種種憂苦恒現在前。此三後世等
流果。一種現法等流過患者。壞自戒故臨終
多悔。一種後法異熟過患者。行三惡行故後
墮惡趣。時節愚者。愚於時節剎那生滅無常
計常。分位愚者。愚三受分位。於苦計樂。自性
愚者。愚五蘊性無我計我。第四規求利養。
第五求活命。名五所治法。二勝行者者。一定
勝行。二智勝行。定勝行有四。一因聞依諦聖
言論故正解法義。二因廣大言音讀誦經典。
三因為他闡妙義。四在空間處審諦思惟。如
於因聽聞因廣大音等。正解法義當知亦爾。
智勝行者思惟對除上品貪欲。是為第五。義
當毘曇五種解脫。五種修觀行者等。信菩提
[005-0409a]
涅槃為二。意樂無間殷重修習正智為第三
即聞思惠也。奢摩他為第四。毘鉢舍那為第
五即修惠也。後三名方便具足。又由成就如
前所說意樂方便等者。此一復次與前於涅槃
菩提猛利信敬等同。然此據生現觀有勝功
能。故後別說。次明五不還。二於初靜慮初受
生已得般涅槃者。對法論說生色界已聖道
現前。此依先未離色界欲者說。非定唯爾。聲
聞地中當廣分別。問對法等說中般有三類。
隨彼得果已便般無餘。何故餘四不還得有
餘已非即入無餘。中般三類何故隨彼三類得
有餘已便入無餘。答由餘四般生結起結二
俱未盡。生有時長其勢強故。初得有餘已非
即入無餘。中般不還生結已盡。起結雖在其
勢微弱。況中有生其勢但七日。故彼羸
劣得有餘已便入無餘依。若依涅槃經說。中
般有四種心。謂受生心命終心學心無學心。
學二心般涅槃謂學心非學非無學心。遠法
師云。實是無學心證涅槃而言學心者。此從
因說。又云無學心證有餘。命終心趣無餘。景
云。無礙道力得有為無為果。故學心證阿賴
耶作命終心入無餘。故云非學非無學心。基
復解彼云四種心中二是涅槃二非涅槃者。以
無學心入有餘依。以第四心入無餘依。前二
非故。又此論下說故入無餘依要先入無相
定。即此無學心第六意識也。其非學無學
即第八識也。若入滅定方入涅槃。唯有此故。
五種修觀行者。欲恚害有無為三。色無色等
至第四涅槃相為第五也。增六中合有十六
[005-0409b]
門。謂依六相宣說八種有情事差別等者。謂
六根六境六識六觸六受六想六思六愛也。
我所依事差別六根也。境界事差別六境也。
自性事差別六識也。執為我自性故。受用因
事差別六觸也。是受因故。受用事差別六受
也。隨說事差別六想也。言說因故。作用事差
別六思身也。希望事差別六愛身也。亦是
六欲以於愛非愛事希望欲為自性。於如是
等事差別等下。明依六相宣說八事。我依眼
等是初相。我於色等境是第二相。其計識為
我名自性事差別。通根境等中一一應說。由
觸及受是第三相。依一相說觸及受事有如
是名。乃至隨起言說是第四相。造作一切法
非法行是第五相。於可愛事乃至不住損減
是第六相。非愛事中未得希不合。設合希不
住。設住希損減。景云。於如是等事差別中下
重辨八種六相起之次第。又於寶學有六輕
蔑等者。於三寶中應信不信。於三學中應得
不得。由惡語故全無所得謂增上戒。退失一
切所有善法者。即應信不信應得不得。平等
分位者。貪取順緣故。又有六種最極清淨等
者。即六恒住。又有六法乃至謂四大種空界
識界者。色所依謂大種。非色所依謂識界。行
動所依謂空界。故唯說六以成有情。由此初
言是諸色根及所依處隨其所應之所依止。
三處難超越等者。此有二義。一云所治有三。
能治有三故名六法。一云此取六對治。謂四
無量即為四。無相等持為第五。我慢永盡為
第六。六法能斷諍根本者。即六和敬。如毘
[005-0409c]
尼說。威德究竟者。前五通亦在異生有學而
未盡漏。故言攝威德。後一在無學漏盡位。故
言攝究竟。準智度論漏盡通菩薩亦有。今且
約二乘而作是說。略有六種能障諦現觀法
者。謂前增五門中三愚起三倒即為三。規求
利養為第四。希望壽命為第五。五與前同。此
中差別者下釋第六障。前所無故。言是故說
此在明分中非在解脫成就分中者。成就分
謂加行道。明分者是資糧道。創求無漏惠明
故在明分。起此六障非成就分。又見道後名
明分。加行道名成就分。今此但障見等明分
非障成就分也。障諦現觀故。又人天身是下
明入聖位是上明故。從人天得入聖者名從
明入明。人天明中起此障非入聖後成就位
起。謂如前說五種取相者。於增五門無常苦
無我相。於食惡逆相。於命中夭相。於趣涅槃
行戒也。趣資財行施也。趣生天行者修也。六
法名無上者。一見大師。二聞正法。三得淨信。
四隨學學處。五於大師所起隨念行。六於大
師所敬事供養。增七合十五門。念通二品者。
前有因有具聖正三摩地中念是定分。後增
八中正念正定名為修定等。此云通二。修生
於定。念隨定增。明記止觀。理通定惠定障解
脫非煩惱障解脫故建立身證等者。其定障
體有二師義。安惠等云。三性心中並有法執。
於中有說。世親菩薩緣起論說無明通三性
故。有漏三性心俱無明為無漏定障體。諸散
非善心俱無明為有漏定障體。護法等釋不
然。瑜伽等說無明有二。謂不善及無記。瑜伽
[005-0410a]
等不說無明有善性故。定障無明是所知障。
雖二心有而無記性欲界八心中異熟生所
攝。對法第二說有二種應斷法。謂諸煩惱性
及所依受。煩惱斷故建立擇滅。二受斷故建
立不動及想受滅。即顯定障異熟生受及俱
無明等以為自性。領受下劣不能進修。於勝
定中諸硬澁性。此說別行。若染心俱一切皆
是。二十七賢聖中。此七為初總果。餘二十種
依別建立。故唯說此七。又三因緣七種行故等
者。趣入安住攝受名三因緣。正見正思惟名
初趣入因緣。正語業命名安住因緣。正精進
念名攝受因緣。由此三因七道支故令心內
定心空正一緣。七聖財所生之樂者。謂信戒
慚愧聞捨惠如次配之。七魔品力隨其次第。
翻七聖財。又有七種涅槃所對治法等者。於
初衰損有一對治。體謂貪欲。第二衰損有二
對治。一於道。二於道果心不信解。於第三衰
損有四對治。謂懈怠失念心亂惡惠。此七因
二不善根起故名品類。七識住中。身異類下
是第一身異想異。當知與此下是第二身一
想一。梵世已下是第三身異想一。第二靜慮
以下是第四身一想異。文略不說無色下三。
問光音先後生異有怖不怖者。亦應第三靜
慮先後生異見下水災。亦應有怖不怖耶。解
云。火災從下向上地見生怖。水從上向下雖
見不怖。若依婆沙評曰。怖別有自性。是心所
攝唯在欲界。乃至羅漢亦有怖。唯除如來。問
曰。若爾何故火劫起時色天有怖耶。答曰。彼
於厭假怖名。故無有失。然此瑜伽第十八
[005-0410b]
云。驚怖是恚品者。此約欲界怖而作說也。七
麁重者。即七隨眠。又有七法諍事止息者。
即七滅諍法。一現前毘尼。二憶念毘尼。三
不癡毘尼。四自言持毘尼。五不見罪相毘尼。六
多不見罪相。七如草敷地。即如次配下七
種違犯諍事。此七毘尼滅四諍。所謂言諍不見
諍事諍。廣如律說。


第十五卷


增八中合有十門。懈怠施者。謂來求施不遍。
不往施。唯待來求。不隨所欲者。是怖畏施。怖
自貧苦。顧戀施者。是家法施。謂習先人故行
布施。希望者。是期報施。期他報己。故今世與
輕慢過者。是報恩施。昔與我則今還報彼。
不為恭敬福田故施。名為輕慢。或恃己富貴
起陵蔑心。為我走使故與希求富樂者。為求生天
福樂故施。求他知聞者。此求名施。無過施中。
謂向涅槃求資糧施。為往善趣求道器施。四
處八時差別明懈怠中多食已下。有十六句。
兩句合作一時可解。八種可愛生處者。即昔
名八福生處。言人卑惡種類等者。除國王已
下富貴人等四因緣故。於人趣中建立如來
四眾者。一最增上故。謂國王即剎帝利。二
世間福田故。謂婆羅門。以多淨行世許為福
田。三用財不由他。謂大長者四棄諸世財。謂
諸沙門。此皆佛有名如來眾。三因緣故於天
趣中建立四眾者。一依地邊際建立二眾。謂
一四大王眾天居持雙山頂及須彌山頂等
故。二三十三天居須彌頂故。二欲界邊際建
立魔眾。三語行邊際建立梵眾。八解脫中淨
[005-0410c]
不淨非二色第一捨勝解是名第三者。由淨
解脫有三種想。一展轉相待。二展轉相入。此
二通觀淨不淨色。平等觀故名捨勝解。三展
轉一味想。唯觀光明不作淨不淨名非二色。
第一捨勝解平等觀光明最勝位故名第一捨。
此三解脫至不與一切異生共有者。第十二
卷已引成文許異生得。今說勝者故言不共。
此五勝解乃至最勝住者。此文但說微微心
能引滅定。與第八解脫不同。薩婆多義前說
別引空引往還神通識引無諍等德。此即說
通引究竟定滿。故不相違。又若觀諸色乃至
而修習者者。是牒八勝處經。謂三解脫下。釋
彼經文。前依初修勝處為果。今說又修勝處
為因。如理智中解脫為果。故三勝處為方便
因。若觀諸色等者。泰云。八勝處定並觀定色
故名若觀色。定心內色似定外色故。云所如
觀。三解脫前雖有八勝處。而於三解脫並名
方便。八望三解脫為方便道。故隨解脫云三
勝處。此中在於定心觀定外所似色。然定內
色不同定外色種種觀故。經中名勝知勝見
定。名現語故名為智惠。有尋求故名為見。如
觀勝定內色時知見尋思了別定內似色類
定外色。亦即是尋思了別定外色。故云亦
爾。備云。初修八解脫時。前方便有三勝處。然
非八勝處中三勝處。故不言八。基云。觀諸色
者謂前四勝處。若如所觀者謂後四勝處。如
前已觀境差別觀色故。其八勝處而後成滿。
三解脫為因。故說三勝處是三解脫方便道
攝。非唯三也。此中觀外諸色乃至若勝者牒
[005-0411a]
經。謂觀非三摩地所行現所得色者。此釋前
經觀大小諸色義。在定前加行聞思位中作
此種種色觀故。由緣三摩地至故名為勝者。
釋定中得勝名所由。緣一類色不同。定前雜
緣大小。故名為勝。或非三摩地色有大小相。
是本質色。由緣三摩地乃至故名為勝是緣
定中色。唯一類緣故名為勝。是前種種本質
之影像故。前加行心有種種境相故不勝境
不得勝名。三摩地中境唯一類心無異相故
名為勝。已尋思已了別者。初時後時了別異故。如
是於外所想乃至觀諸色亦爾者。此釋聞思位
准同定中所引止觀若知若見於彼色亦初尋
思及後了別。剩明餘宗解脫等因分別。若薩
婆多八解脫一向是因。十遍處一向是果。八
勝處亦因果。是故從解脫入勝處。勝處入遍
處。若依成實遍處一向是因。勝處亦因果。解
脫一向果。是故攝論云究竟非無漏等。四句
義當成實宗。謂因非究竟果為究竟。以空觀
為無漏。有觀為有漏。十遍處一向是因。一向
有觀。八勝處初作有觀。是前遍處所生之果。
以作空觀是後八解脫因。八解脫者。一向空
觀一向是果。四句即成。謂勝處中初觀是究
竟非無漏。後觀是無漏非究竟。八解脫為俱
是。遍處為俱非。泰云。若約勝義。四空及微微
五種勝解。心微微故能引滅定。若約解脫。微
微即是有頂解脫所攝。總而言之。前七亦得
名為勝解。第八唯解脫不名勝解。勝解是心
所有法故。九有生處即九有情居。第一帙中
已釋。十無學法五蘊攝者。戒蘊攝語業命。
[005-0411b]
定蘊攝念定。惠蘊攝正見思惟精進。加餘二為
十。此中景云。正見智差別者。以空觀為正見。
緣有名正智解脫者。取勝計數為體。若依攝
論第九勝相結文云。已明解脫似說無為解
脫。依攝論明五分法身未有而有則是有為。
基云。解脫即勝解數。正見謂緣事惠解脫知
見謂緣無為惠。第二醫方明文相可解。第三
辨因明處中分二。初總問答標。後別顯釋。
謂觀察義中諸所有事者。所建立法名觀察
義。能隨順法名諸所有事。諸所有事即是因
明。為因照明觀察義故。別釋有二。初舉頌列
名。後隨別釋。論體者。謂言生因立論之體故。
處所者。謂證義者等論議處所。論所依者。
謂真能立。似現比義為言依。其所成立亦是
所依。莊嚴者。謂能破等。墮負者。謂似立似
破。出離者。將興論時自安處法。多所作
者。由具上六能多所作。准論體性有三。初標
六門。次隨別釋。後問答辨。言論者以音聲為
性。言說是體。言音者是相。言詞是用。是三差
別。又由音聲起句名文。如次別故立三差別。
尚論者。諸是世間與理相應所有言論為世
忻尚所應聞者。皆名為尚論。諍論毀謗
論是言論起所因惡緣。諍論有四。一因諸欲
起。二欲侵奪無攝受欲起。三惡行所起。四依
諸見起。言無攝受欲者。泰云。於歌舞等唯欲
觀看故行相侵。不欲屬己。若於倡女左右等
所為暫受用故行相侵。亦不欲攝為己妻妾
及奴僕等己有。名無攝受諸欲雨眾見等者。
依西國法一年三時名為三際。從正月十六
[005-0411c]
日訖盡五月十五日名為熱際。以於此時時
極熱故。從五月十六日訖盡九月十五日名
為雨際。以於此時天多雨故。從九月十六日
訖盡正月十五日名為寒際。以於此時時極
寒故。僧佉本因雨際時生所以名雨。雨之徒
侶名為雨眾。諍論因事所生。謗論因言所起。
順正教導二論是言論起所因善緣。此二何
別。景云。前據派立法門道理。。後
正對機教導令學。又順正論為引近機。教導
論者成於久學。基云。順正論是戒學善緣。教
導論是定惠善緣。最後二論應修習者順正
理故。中間二論應遠離者。勿耽惡事及起惡
言而興論故。為欲斷除興言亦爾。亦即是彼
修習攝。初二種論應分別者。性通善惡應修
斷故。論處所有六於王家者。有德國王平均
識達。於彼可論。翻此不能。執理家者。平均識
達善斷事家。大眾中者。眾有平均識達者故。餘
三可解。論所依中有三。初標十種。次隨別釋。
後問答辨十種次第。別釋有二。一所成二能
成。所成立義有二自性差別等者。此中宗等
名為能立自性差別為所立者。自世親前宗
名能成。從陳那後宗名所成。邁法師云。理實
宗亦能立。就立中能所不分物情無寄。故陳
那後宗名所立。基公解云。此有三重。一云宗
言所成立義名為所立。故此所立而有義言。
其宗能詮之言及因等言義皆名能立。其宗
之言因喻成故雖亦所立。此下文說為先顯
示自所愛樂宗義故亦所立非定所立。能成
義故猶如於因喻皆能成故但名能立。所詮義
[005-0412a]
決定唯是所立。獨名所成。二云諸法總聚自
性差別若教若理俱是所立。此但名義隨應
有故。總中一分對敵所申。若言若義自性差
別但名為宗則名能立。雖別宗亦是所立能
立總故得能立名。故陳那等宗名所立。與瑜
伽等理不相違。瑜伽等說宗非一向唯能立
故。三云自性差別合所依義名為所立。唯能
依合宗說為能立。總立別故。非此總宗定唯
能立。對敵合申因喻成故亦是所立。由非定
所立故得能立名。陳那但以共許因喻成他
未許。他未許者唯是合宗宗。為所立。自性
差別但是宗依。所望義殊不相違故。能成立
中文有其二。初標列八門。後隨別釋。第三引
喻者總也。同類異類者別也。於總況法別引
於一同品異品為二喻故。對法十六中以因總
辨而不別開。於喻之中亦唯申總。但以能成
有八數不可乖。於成義中更加合結。此論以
合結不離因喻故不別開。彼以成義增明。故
別離立。不相違也。陳那以合結不離於喻能
立除之。對法以合義重增故別離為能立。引
喻總別增減亦然。又立論之者現量等三。
疎有悟他古名能立。立敵之者親唯自悟。故
陳那等不為能立。不相違也。立宗中。各別攝
受自品所許者。此是總文也。攝受者是自意
樂義。品是宗義。故顯揚第十一云自宗所
許。此中意說依二所立。立論各別。隨自意樂
自宗所許故說名宗。此中三釋。一云以言對
理。取依義別詮名為各別自宗所許。二以別
對總。取依總之別言及義二名自所許。三以
[005-0412b]
合對離。取能依不相離性合以為自宗所許。
立宗依離義以為所立。故此文總。或攝受論
宗者。依自所師宗對異師敵而立自宗。不
爾便有相符極成。若自辨才者。由自辨才立他
宗義。隨自意樂不顧論宗。唯此二種是正所
宗。若遍所許。若自同宗。若承傍義准非別攝
受非隨自樂故非真宗。立已成故非本成故。立
此宗時。若輕蔑他若從他聞。若自覺悟真實
而申宗趣。此三名立宗因緣。或成自宗或破
他宗。此二句汎舉一切立宗意不過此故。
或制伏他釋上成立自宗。或摧屈於他釋上
破他宗。成自破他皆為悲愍故。後三句釋前
二意故。後十句分為三類。初二句是立宗體。
次三句是立宗因緣。後五句立宗意。辨因者
謂為成熟所立宗義者。是別因。如說所作性
故證聲無常等。依所引喻同類異類等者。是
通因。通能成立向前宗義。故舉喻等六種道
理助所作性因義成宗。引喻者乃至比況言
論者。如立聲無常因云所作性。欲令敵論於
因生信。後舉瓶等世間共許易了之法。以比
況之令因得立。故云諸所作者皆是無常猶
如瓶等。故所引喻為因所依。此文是總。下舉
同類異類別明二喻。相狀相似者。如見現牛
犎角等相似過去牛自體相似者。如彼青葉
色以青為體後見青衣亦以青為體等。故言
相似。三四可解。因果相似者。善因樂果惡因
苦果。能成所成展轉相似。邁云。自世親前則
以瓶等物體為喻。無常同聲故名為同品。從
陳那後瓶之與聲既全殊。況亦四塵一塵何
[005-0412c]
成同品。故瓶無常與聲無常義有均等。故名
同品。現量文有三。一標二釋三問答辨。相似
生者乃至已生已等生若生若起等者。三藏
兩釋。一云過去名已生。現在名已等生。未來
名為若生若起。一云過去已生即名若生。現
在已等生亦復名若起。景云。以欲界根對自
界塵。同在一界故言相似。色界根對色界境
亦爾。言已生者。據根及境有用時說。言已等
生者與識同起。若生者中有。若起者生有。亦
可若生者時生。若起時起依前已生等明其根
境相似義。故言相似。泰云。已生上地故云已
生。取於同分彼此相似生故云已等生。若中有
生。若生有起。基云。於過去世異熟增上果名
已生。等流果名已等生。等是相似義故。住現
在生名若生。住未來名若起。覆障所礙謂黑
闇等者。此有三種。一黑闇謂闇色。二無明
暗癡故迷境。三不澄清色暗謂壁障等。若瑠
璃等名澄清色則非覆障。雖隔可見。或色相
殊勝者。景云。如見第一女色其心惑亂不分
明。基云。日光威勢眼見不覩色相勝故。或復
相似者。如豆在豆聚心生疑。或內所作者。
即下所明如目眩等。三時極遠。如初帙中
解。今勘彼第三卷。但明二種。略不論時極遠
也。非已思應思現量者。已思應思多是比量。
或非量攝。今非此二故名現量。纔取便成取
所依境者乃至其病若愈名為已思等。景云。
四塵實法病人四識。纔取即得成境。非已思
應思故是現量。藥有除病功能。病人意識思
量。此藥今療我疾已愈未愈。是其比量。基云。
[005-0413a]
其能依止謂藥威勢此非現量。威勢所依
色香味觸。任運纔取。便是所取威勢之所依
止。此為現境。能取之者名為現量。言藥之所
有大勢威德病若未愈名為應思等者。此藥
功能病未差來常應思慮。其病若愈名為已
思思已息故。此應思已思二作用境非現境
體。能緣彼思亦非現量。返顯前說纔取便
成取所依境。能緣彼心是名現量。此中建立
境界取所依境非已思惟非應思惟等者。謂
外實地等為定境本質者。是建立境界取所
依境。建立定心影像境故。此現境體能取之
心說名現量。地等諸界貫前方便。解若未成
名應思惟等非現境體。能取彼心非定現量。
返顯建立境界取所依境名為現境。數錯亂
謂醫眩者於一月處見多月像者。此中景釋。
眼根識同取多月。以是錯亂故非現量。是故
五根五識有量非量。不得皆是現量所攝。今
解眼識及同緣意識俱取一月而不明了。故
復尋求意識錯亂取多月。眼識等雖不明了
而實緣一。是故五識但是現量。此中非不現
見等三種名現量者。入正理說。此中現量謂
無分別。若有正智於色等義離名種等所
有分別現現別轉。故名現量。諸部不同。此論
與因明亦別。觀此文說。世間亦有清淨現量。
故淨定心亦現量攝。非要約境體。五俱意等
名現量體。解比量中。執持自相比知道俗者。
執持衣體等相比知是道。持冠冕等比知是
俗。現見彼自體故比類彼物不現見體者。如
現見一象比類餘象不現見者。如以現在比
[005-0413b]
類過去者。如見彼人現在修善比知過去已
曾修善。或以過去比類未來者。既知現修善
人過去修善。即以此人過去曾習比知來生還
能修善。正教中不可記法尋求記別者。如俱
舍等云於十四不可記法尋求記別謂為可記
或安立記者。初記自體後記差別。初總記有
後曲別示。如執一切樂受皆貪所隨眠等者。
依增隨眠雖別如是。非三隨眠互不隨增。故
執唯爾名違法相。又離漏三受非三所增。若
執皆增便違法相。或於有相法中無差別相
建立差別等者。景云。有為名有相法。有為齊
四故名無差別。而強安立一分有四相。一分
無四相差別之義。有差別相立無差別者。有
為無為其性差別立無差別。下指事云。如於
有為無差別相於無為中亦建立者。如彼有
為有生住滅無差別相。於無為中亦復建立。
言於無為法無差別相於有為法復立者。於
無為中無生住滅。於有為中亦復建立。備云。
於無為法無差別相者。可言於無為法有差
別。勘於草本文亦如此。將問三藏。三藏云應
錯。問答辨中一不決定故二同所成故者下。
此第二復次釋立同類所以。此言意顯因於
宗過名為不成。於同異喻過名為不定。於宗
喻過名曰相違。不決定故者則六不定也。因
於同異喻相違故不能決定成其宗義。同所
成者即四不成四相違也。本立共因擬成宗
果。因既帶似理須更成。若更成之與宗無別。
故名同所成也。似同異喻亦在此攝。不相違
中決定故者。真因真喻定成宗故異所成者。
[005-0413c]
即真因喻無諸過失。體能成故異於所成。其
相違者即似因似喻及似現似比不能為量。不
相違即真因等及真現比能為量體聞思惠
等緣至教智。論莊嚴中分二。初明五種莊嚴
論者德圓滿故。後明二十七種稱讚功德。若
具此者名稱讚功德。言已善已說已明者。景
師釋云。已善者釋前愛樂。已說者釋前讚誦
受持聽聞思惟。已明者釋前純熟修行。基師
云。讀誦受持名已善。聽聞名已說。曾聽聞故
堪為他說。思惟純熟名已明。今解讀誦受持
名已善。聽聞思惟名已說。純熟等名已明也。
義善者謂引發勝生定勝者。世善能引增上
生道。出世善能引決定勝道。多眾者謂大施會
眾。雜眾者謂八部眾。大眾者謂國王王子眾。
執眾者謂執理眾即斷事家諦眾者謂諸實
語眾。或諸聖眾已見諦者。善眾者謂沙門眾
或樂法義。多雜二眾論六處所中合名大眾。大
眾者即彼王家。執眾者即執理家。諦眾者
即彼賢哲者。善眾者即彼善解義及樂法義
者也。而不嚵速者。他正語時中路即言名嚵。不
徐中理名速。論墮負中非義十種。基公釋云。
無義者無義理。違義者違正道理。損理者
損二諦理。與所成等者能立帶似。應可成立。
非真理故即前問答中同所成故也。成立能
成者以因成因以喻成喻。雋法師云。非義雖
十總判為二。一者本句則前五種。二者釋句
則後五種。後五種句如次釋前五故。第四彼
聲明處有二。初長行及頌開列六門。二依門
解釋。法施設建立謂名身句身文身等者。出
[005-0414a]
聲明體。及五德等者。由彼聲體具五德故方
成聲論。勝能詮聲。聲論者說。謂名句文體
即是聲。聲性是常音響是無常。無常之
響顯於常聲。若知常聲名曰聲明。義施設建立
者。聲明所詮之義。以彼聲明依能詮所詮而
建立故。又說六種中差別相應義者。諸法同
類互得相應體差別故。轉義者。如於一法無
量義門差別而轉。如急色法可見不可見等
諸義別轉。補特伽羅施設建立謂立男女非男
女等者。依此三類立聲差別。先俗所傳蘇漫
多聲中有此三類。一八補盧沙是男聲體義。二
悉底履是女聲體義。三如納逢去聲素迦是非
男非女聲體義。復有穩聲。如涅履題勢。此
之四種各有八轉。一一轉中皆有一名二名
多名。如是則有九十六聲。或復建立初中
上士聲相差別者。若依後俗底彥多聲有十
八轉非世所用。此言三類謂上士下各有三
聲。如小兒為下士。未有所識不知自他有善
有惡。但汎出聲。如庸庸之士名中士。唯見
他有善惡而不自知。廣達之士名上士。唯內自
省應作而作不應作而不作。此三士聲各目
一體二體多體三積成九。今言初中上士
即三種八轉中各有三故。過去過去殊勝等
者。近過去名過去。遠過去名殊勝。未來亦爾。
現在長時名現在。現在剎那名殊勝。處所根
栽施設建立者。如樹根栽樹之根本。故聲根
本名曰根栽。即是字也。出聲處所名為處
所。出聲所故本聲明也。謂劫初起。梵王創造
一百萬頌聲明。後命惠減。帝釋復略為十萬
[005-0414b]
頌。次有迦單設羅仙略為一萬二千頌。次有
波膩尼仙略為八千頌。此上四論總名處所。
今現行者唯有後二。前之二論並已滅沒。字
體根栽聲明論有三百頌。波膩尼仙所造略
成聲明頌為一千頌名為聲明略本頌。後有八界論有八百頌。名為
因緣。又有聞釋迦論一千五百頌。又有溫那
地論二千五百頌。此五聲明並名根栽。能與
根本處所聲明為生智解所依本故。然護法
菩薩造二萬五千頌名雜寶聲明論。西方以
為聲明究竟之極論盛行於世也。相續者是
聲明中合聲合字法為一品。是第一分。名
號者。劫初時梵王於一一法皆立千名。帝釋
後減為百名又減為十名。後又減為三名。總
為一品。是第二名號品名號分。總略者。是聲
明中根本略要。彼益者。是次中略之令物生解
名為彼益。宣說者是廣宣說。謂略中廣。是後
三品即後三名。上來五分即是五品。是本
聲明之分品故。合名所處。若界頌者。謂字體
三百頌名界。波膩尼仙所造。聲明一千頌名
略本頌。即此頌也。等者。謂八百頌八界論
字因緣。并千五百頌聞釋迦論及二千五百
頌溫那地論。故名為等。第五工業明處中。生
成工業者。謂養六畜成資生故。或教生修成禮
儀防那工業者。謂織繡等。此方女工龜茲
西方多男作。故存本音名為防邪。男聲呼之。
和合工業者能知鬪訟等。成熟工業者。謂成
熟飲食。
瑜伽論記卷第五之上終
[005-0414c]


瑜伽論記卷第五之下論本第十六至第十九


釋遁倫集撰


論本卷第十六


思謂思慮即遍行思惟意識。俱因
思生慧。名為思慧。今取因思慧所成諸法。體
通五蘊為此地體。文分為二。初標列三門。後
隨別釋。自性清淨者。明思慧體。簡生得善。故
名清淨。思擇所知者。思擇一切所應知法。思
擇諸法者。思擇佛經長行及頌諸要法義。
遠離一切不思議處者。謂置記境及非已分
諸地證境。能善了知黑說大說者。泰云。無
所稟承所發言說名為黑說。有稟承如從佛
菩薩處聞說者名為大說。基云。外道邪說
及諸惡說名黑說。內道正說及諸善說名大
說。於法少分唯生信解等者。謂非已分少所
知解處名法少分。但應信解不應謗故。若於
已分少所知法應以慧觀察。第二段思擇所
知中。文分為三。初總問答體。次別略問答體。
後隨別釋。別釋為三。初釋有法。次釋無法。後
雙辨二。有法有二。初標五門。後隨別釋。自相
有法文分為三。初標列。次別釋。後結成。勝義
相有。謂即真如根本智得。非安立相。相狀相
有。即依他性。現在相有。唯現在世非於去來。
現在有中要具四義。方是自相有法。謂諸假
法略有三種。一聚集假如瓶盆等。二相續假
於三世立一有情於今不斷我即是彼。三
分位假謂不相應等。今非此三故自相有。一
[005-0415a]
於是處名可得者。謂依他性後得智證雖離
名言。以名詮之與名相順。非如真如不順於
名故名可得簡圓成實性。二事可得者。簡所執
性。雖有其名無體事故。三此名於此事非不
決定者。簡分位假。此名唯目於此事故。如
所見青等名定目彼。非如熱病見青謂黃。熱
病差時其名不定。迷亂故然名不決定。亦如
瓶破成瓦即去瓶名。以無常故名不決定。四
此名於此事無礙隨轉者。謂色等名若聚若
散名常隨轉非如瓶等於聚集處其名隨轉於
離散處名即退還。返顯名於此事無礙隨轉。
即簡聚集假。現在相有者。簡相續假。若現已
生為未來因為過去果。方是自相有法。共相
中文亦有三。謂標釋結。種類共相者。五蘊種
類雖體各別積聚義同總名為蘊。蘊為共相。
成所作共相者。景云。因雖善惡漏無漏別。辨
果義同俱名一種成所共相。基云。謂三業六
識。思體雖殊善有漏同。皆感愛果。名所作共
相如是等類。一切行共相者謂無常者。今據
此文但無常觀即非現量。以是共相觀故。故
集量論。說現量唯取自相境故。故彼論說五
識賴耶散心緣境自相。是其現量。意識中若
是定心雖緣有為作無常觀。一一別證諸行
體上無常。是故現量皆自相境。戒賢論師云。
如四善根觀五蘊無常。總於五蘊上有一無
常相當觀心現。如以一縷總括眾華。此即五
蘊共一無常相。此非現量。若如見道觀五蘊
無常則有五箇無常相當觀心現。以一觀心
有其五解別證五蘊無常亦是自相境。西方
[005-0415b]
有釋云。如小乘見道但觀無常所顯真如是
勝義自相。故是現量。若散心緣共相法不知
自相。如遠見火之煙。比知有火。以不知彼
火熱自性。亦不知彼是何等火草火糞火等。
釋假相有法中。文分為四。初總略問答標。二
問答列名。三隨別釋。四總結成。屬主相應言
論者。說分位假。遠離此彼言論者。說聚集假。
謂說宅之門等。景云。以此顯此言論謂石之
圓油之滴燬之焰亦說聚集假有。若說飄之
鼓是說假風謂有塵風亦是聚集假有。以彼
顯彼假謂佛授德友衣服等。亦說聚集假有。
基云。以此顯此者。以此物還周備顯於此物。
以彼顯彼者。以餘物別顯於餘物。遠離此彼
者謂非前二如宅之門。以此顯此中地之堅
乃至風之動皆於實相處轉。燬之焰等皆於
假相處轉。燬者假火之別名。炎熾名燬故。以
彼顯彼中。佛授等有情假。飲食等是法假。遠
離此彼中。宅之門等。宅大門小。非周備以此
顯此自體。亦非離宅而別有門。亦非以彼更
顯於彼。故是俱非。百之十十之三者。問曰。何
以不言十之一十之二耶。解。且據顯處說也。
眾共施設言論有六種者。此中舉識及五遍
行各別相狀。意顯共相假法不離實法。此亦
各別所取自相是實有法。六種所取共相假
法。增益自相可起相狀言說自性名共施設
言論如瓶盆等。故唯識言假謂增益非實相
有。於六所變各附已體真實自相而增益故。
雖別境等所取相狀亦可共立假言。然此六種
定遍境故不說餘境。眾人共施設所起言論
[005-0415c]
必依此六相狀。非說此六相狀定是假有。然
唯識說作意能了事之總相及餘心所所取
別相。此中即說通二境也。或此但舉能取總
境故說作意所取能起於識。不爾便違顯揚等
論說總取境名心亦別名心所故。然六十五
說一種假。謂若有法待餘依所餘施設自相
名為假有。如待依蘊施設有我。待依色等相
事假立色等。待五塵等立舍宅等。待蘊相事
立生老等。乃至待諸色不轉假立虛空如是等。
對法等或說二假。謂待名言想境或待此。餘
想境。大品經說三假。謂名假受假法假。唯識
亦說三假。謂聚集相續分位。成實論說有四
假。謂因生假。相待假。相續假。緣生假。此論
第一百說有六假。謂聚集假。因假。果假。所行
假。分位假。觀待假。此中及顯揚十八復說有
六。言論生起處名假。可解也。亭者亭縣之舍。
邏者壁障。流轉因中。由此種子者業種也。由
此熏習者名言種。也由此助伴者無明愛取
也。彼法流轉者生老死也。還滅因中。諸行
還滅者。有漏三性行滅滅界也。雜染還滅者。
見修煩惱斷斷界及無欲界。此舉滅諦。所有
一切能寂靜道。謂能寂靜前二還滅諸無漏
道。此無漏道能般涅槃能趣菩提及彼資糧
并其方便等者。景云。謂近資糧道并遠方便
道。能為助伴能生聖道能辨涅槃。相從亦名
還滅因。基云。及彼資糧即資糧道。并其方便
即加行道。能生者謂彼道能生種。能辨者謂
能辨涅槃現行無漏道故。對法第九說若資
糧道若加行道見道修道及無學道皆名道
[005-0416a]
諦。此說還因唯攝前四。又釋此中資糧方便
皆無漏道。是無間道前遠近加行故。不同對
法前能寂靜道是無間道故。若廣分別如思
因果中應知其相者。景云。指修所成地名為
修果。亦可指後決擇名思果。備云。難解思果
將問三藏。三藏云。若不見得。論廣說果相處
應知其相。若不得者因五相中並說果相應
知其相。亦可有尋伺地廣辨因果文名為思
果。約有法即以前五因如次得五果。基云。決
擇思慧地說。因果思議者如有尋有伺地已
說。此即指前本地分及決擇分兩處有尋有
伺地具明染淨因果故。所觀無法中。若遠離
性者。牛中無馬等性。若非有性者。此人蘊界
處。非有彼人蘊界處性。不和合性者。謂三性
諸漏無漏法。彼此互無和合性者。勝義無
者。諸世俗言所說自性。依勝義諦皆非有故。
下文合釋五種有無性中分二。初總標後別
釋。言第四是不二相等者。生老等相名差別
相。與所依法無別體故名不二相。事相所識
相等者。即前六種言論中眾共施設言論也。
如來滅後若有若無等不可宣說者。景云。此
說化身計為如來。如來滅後若有無等不可
宣說。諸外道計解脫神我名曰如來有三身
別。若有若無。即不可說事。又前依體無。此依
體妙。故名甚深。五種無性翻五有性如應當
知。第三大段。思擇諸法。文分為二。初標後釋。
思擇素怛覽義者。素怛覽藏依此論說十二
分中多分攝七分。除緣起譬喻本事本生此
四毘奈耶藏攝。緣起自性故。餘三眷屬故。又
[005-0416b]
除論議阿毘達磨藏攝故。依七分中除單誦
伽陀諷誦經。餘六分教。是所思擇素怛覽義。
單誦伽陀。是所思擇伽陀之義。此有三種。勝
義伽陀者明無我理。意趣伽陀者釋伽陀意。
如四意趣等。體義伽陀者。景云。謂明諸法體
性差別。基云。謂明伽陀中體性義理。就勝義
伽陀中。文分為二。初舉經頌。後隨別釋。頌有
四十四中。泰師云。大判為二。初有十六頌。顯
雜染品所觀。後有三十八頌。顯清淨品能觀
無我云云。備師云。初有十一頌。明人無我。次
有五頌。明雜染差別所依時分。後有二十八
頌。顯清淨品如實觀時得清淨云云。今依景
基兩師所判開為十二。初九頌明無有情我
及作用體義諸法。二有兩頌明在家出家雜
染自性無明貪愛。三有五頌。明雜染品依因
時分。四有四頌明自共相及二諦觀。五有兩
頌明三種三法無和合義。六有一頌明同性
心所相應非異性等。七有兩頌依二諦理明
人法有無。八有一頌明作者受者一異不可
說。九有五頌釋通疑難。十有五頌。明集生苦
諦解脫等。十一有一頌明阿賴耶識譬如池
派流。十二後七頌。顯示解了解脫遍知及縛
遍知。初九頌中。文分為三。初之五頌正明無
我及作用。次三頌半重明法無作用。後有半
頌顯法從緣生自然而滅。長行釋中文分為
二。初總釋頌意。後別牒釋之。對治增減邊執
者。執有我用名為增益。撥法性無名為損減。
此依三乘通境界說。不說法增及真如減。別
牒釋中。若隨義釋成十二段。如是半頌遮遣
[005-0416c]
別義所分別我者。破離蘊我。諸法亦無用等
者。破即蘊我。諸蘊我用亦都無故。此顯不取
微細多我便能對治等者。景云。謂了知唯十
二有支蘊界處流轉法。不執真實多我。故除
宰主等執。基云。說諸蘊等多微細法便能對
治宰主等執。不依一身執有微細多實我故。
成唯識云。我應如蘊非常一故。此若無者云
何建立內外成就等者。次下有六云何。皆乘
前起後問。此意問言我若無者云何立內外。
第二問云。若一切空云何得有能觀空者所
觀空境。第三問言。能所觀皆空云何得有凡
聖差別。景又加解亦可破彼聖者犢子部計
有我性及破異生計我並是顛倒。第四問云。
凡聖若無云何得有能教所化彼此差別。第
五問云。若無能教所化云何得有染者淨者。
此中初答法假非真。次答人法非實。後三唯
答我無第。六問答法無之用如其次第宰
主作者俱無所有者。謂無任持無主宰也。無
驅役者無作者也。第三段中差別所依因及
時分者。對法論說謂於因時有能引所引。於
果時有能生所生。引因位名因熟變位名果。
此二名時分。故此說言有因諸法有因眾苦。
前七俱為有因故名有因諸法。後二為眾苦。
然愛取有為有因故名有因眾苦。非內亦非
外等頌中至能生雜染者。此中意顯五頌明
雜染品依因時分中。初二頌明煩惱業生雜
染。下之三頌明依過現諸行能生雜染不依
未來而生雜染。初七句意明未來不生雜染。
後五句明依過現能生雜染。謂不依未來內
[005-0417a]
根外塵而生雜染。行未生故。於過現世可得
生行。故云有時而可得也。反顯未來無時可
得。又釋未來在未來生染不可得。未來至現
在生染有時得。設行已生即由此相無有分
別者。此釋頌言設諸行已生由此故無得。謂
設於過現已生行中作前不在內外中間不生
之觀。由此觀故尚無分別。不得生於三種雜
染。未來無相故無分別者。釋頌未來無有相。
謂說未來相都無有都無分別而生雜染。如
此如是當來決定不可知故者。此結未來定
難知故不生雜染。若不如是分別異類或時
可得者。若不如是分別未來異過現類。或時
有疑未來有引生諸雜染可得。若於過去即
可分別如此如是曾有相貌可分別故者。此
釋頌中過去可分別能生雜染。非唯曾更而
可非分別乃至生諸雜染者。此釋頌中分別
曾所更非曾亦分別。此言意顯非唯過去曾
所更境而可分別生諸雜染。現在諸境未曾
更者未曾更故。雖不分明取其相貌。然隨過
去曾得種類。此現新境亦可分別生諸雜染。
結文可知。行雖無始然始可得者。無始時來
常隨逐起。是故無始。新新生起故始非無。第
四段中。有四頌。初一頌半明自相觀。日親者
佛也。喬答摩此云日炙。故呼佛為日親。次
半頌明共相觀。後兩頌明二諦觀。初三句勝
義諦觀。後五句世俗諦觀。法無實用故無有
實癡。無實有情故無有實癡者。故上三句癡
不能癡癡亦不能癡彼者。非餘不愚者能有
其癡此則名勝義諦觀也。世俗諦觀中愚
[005-0417b]
癡非無。非不愚者起可說有癡及有癡者。第
五段有兩頌。釋中。說業為所隨識為能隨。果
隨因故。勝義中無。又三世三業說不和合非
於一世。又一世三業無實相應非無假法。若
彼與此更互相應。如福等行無有和合者。更
互相應說和合義。福等行三世三業決定無
相應義。第六段一頌釋中。心相應亦爾。無實
相應隨轉之性。非無假法。又相應者謂同性。
不相應者謂別性。非同性者或不相應。非異
性者或非不相應。由此故知無實隨轉性。以
上釋初二句。又非一切心或相應或不相應者。
釋下二句。於相應中又非一切定與一切相
應。若此時不相應亦非定不相應。於勝義諦
中無實相應不相應義故。第七段有兩頌。依
二諦理明人法有無。中初一頌依世俗諦明
心隨轉因緣。次半頌依勝義諦明我體無。後
半頌明依世俗諦有作受果。流謂相似。相似
果續故。無斷謂不相似。不相似果生故。此顯
等流果及餘三有為果。第八段有一頌。明人
物一異性不可得。唯有因果差別生故。第九
段有五頌釋通疑難中。又此因道無有斷絕
頌中四句如其次第釋此四難者。一者難言
若無有我後有應斷初句答言因道不斷故。
二有難言。果應頓俱生答此難言。和合作用
轉非頓非俱作用合故。三有難言若無實我
應從一切一切得生故。次答言從自因而生
自無他因有不生故。四有難言。既無有我誰
攝受所作生死等作用故。此答言。及攝受所作由
因不斷果生立假者能攝受所作實我故成
[005-0417c]
無。由此名為四句如次。初頌顯示乃至不可
見者。景云。此約末那所緣我境名自內證。此
末那執我行相難知名為無色不可見。基云。
經說色相為尋思故。難說示他故。不可見者。
所證色自相性離言說。以尋思境不稱自相
名為尋思難為示他。第十段有五頌明集生
苦中。顯彼我見由集次第發生苦者。貪愛正
是集自體故。即內貪境名貪愛緣。能生苦故
皆名為集。我見及苦俱名當苦因緣。我見體
亦是苦。第十一段一頌明阿賴耶識譬如池
流派此顯不一義。楞伽經說如海遇風緣境
等風所擊等頌明不異義。故彼此文義無乖
返。又此據本末義彼據體用義。二義皆成不
一異義。第十二段有七頌。顯示解了解脫遍
知及縛遍知中。文分為二。初又法行者。總
釋七頌。解了縛遍知者。二別釋七頌。別釋中
有二。初一頌明解了縛遍知。餘六頌明解了
解脫遍知。於中初一頌明所離惑。即是末那
與四惑俱同生同滅非先亦非後者。金剛道
起染意四惑俱時而斷。故無先後。又非先者
末那與惑恒俱生故。非後者即與彼惑俱時
滅故。後釋符順長行也。次兩頌顯解脫性。泰
云。即彼末那先與惑俱時。非四惑染污性故。
即說四惑俱時末那解脫四惑故。非彼末那
與惑俱生。已後斷惑時別有所餘清淨意生
異前染意。備云。別有第六意識生起治末那
心及惑故。第六意識自有。惑無惑雖異而性
清淨遂名解脫。基云。先染污無名為解脫。非
意後淨得解脫名。二乘之意唯染污無。所淨
[005-0418a]
無故能淨意亦無。非要意淨名為解脫。次一
頌釋有餘涅槃。次一頌顯無餘涅槃。後一頌
顯無實數取趣生死涅槃。第二段釋意趣伽
陀中。文分為三。初結前生後標其請者。次舉
伽陀。後隨別釋。五十一頌。中文分二。初一頌
梵王請舉問。後五十頌世尊答。請問有二。上
半讚下半請。請有三。一問學體。二問學數。三
問學法。如次配請頌中學及所學并修學文。
就五十頌答中有二釋。若以文段。此卷二十
二頌即為二十二段。後卷有二十八頌釋分
為十九段。至後卷當配合。五十頌若以義科
分之為二。初一頌答學體學數。所餘頌答當
修學。就答當修學中分為十四段。初一頌學
方便。第二有一頌學次第生起。第三一頌學
次第清淨差別。第四一頌。學所得果。第五一
頌。學漸次因緣別總修習。第六有三頌。總叡
者次第為後果因。第七次有三頌。明學成敗
共與不共。第八有一頌。明正邪學。第九一頌。
辨三學離障成滿。第十有一頌。明受差別。
第十一一頌。明學純雜可得。第十二有二十
一頌。純明戒學遠離清淨。第十三有九頌半。
純明定學遠離清淨。第十四有三頌半。純明
慧學究竟清淨。怖多所作懈怠眾生者。樂聞
略故怖修學多。雖有六度萬行但說三學。以
三學名攝一切行。非顯了說故名密意。如是
六支顯示四種尸羅清淨者。初一是受後五
是持。望持為本故是所依根本。初句是總。由
初受戒名為安住。後五持戒攝之為四名為四淨
。如文所列。此六支義前雖略明。至聲聞
[005-0418b]
地廣說。顯示四趣三有者。持戒得欲界人天
善趣。定學得上二界天趣。慧學得涅槃趣。如
此四趣合為三所。別解脫戒成就得生欲界
所。心學得生上二界所。慧學得證涅槃所。此
言顯示世出世間二道所得者。前三趣二所
世間道所得。後一趣一所出世道所得。二安
住二種一能趣涅槃等者。景公解云。戒能安
戒及安心學。心學安心學及安慧學。言顯示
中間乃至能為二種安住因緣者。定慧同時
共有律儀能為定慧安住因緣。言顯示最上
一種能為涅槃安住因緣者。三學慧勝斷惑
證滅能為涅槃安住因緣。基法師釋。顯示最
初增上戒學乃至安住因緣者。此釋二安住
二種漸次為因緣。初義謂增上別解脫戒能
安住靜慮戒及增上方便定心。方便定心復
能安住根本定心及增上修慧。是名初安住
二種因緣。別解脫戒引生定戒及定故。初方
便定引生根本定及修慧故即此中間慧定
俱時所攝靜慮戒學能為無漏定慧二種安住
因緣。是名第二安住二種。言中間者。初戒定
後所生定慧在無漏定慧之前因。故名中間。
顯示最上一種能為涅槃安住因緣者。釋一
能趣涅槃漸次為因緣義。因緣義通上兩句
故。無漏慧一種三中最上。亦是二因緣所生
極果。名為最上。顯示修習若別若總隨其所
應者。釋上純雜而修習義。別修三學名純總
修三學名雜。若行趣不淨者別影顯趣淨。亦
趣於善趣者影顯趣惡趣。初一不共者。初戒
學可修唯有一。不假定慧亦得成故。中不離
[005-0418c]
初者。第二定學不離戒學修方便得成。上不
離二者。第三慧學必具初二。若阿羅漢三學
已滿超彼一切。此後顯示受持戒相者。下二
十一頌戒學清淨相。唱令家者謂屠羊等者。
西國之法。有造惡者令彼將預罪人巡歷
唱告此人造作如此等罪。謂屠羊等倡穢家
者。婬女家等旃荼羅及羯恥那家者。謂旃荼
羅即根本執惡。依執惡家更作極惡名羯恥
那如屠兒名執惡。依執惡執刀杖等名羯恥那。
此即典獄之類。又解。羯恥那家此名堅勤家。
如其出離亦無惡作等者。泰云。出家名出離。
悔名惡作。於諸小罪見大怖畏。此釋如其出
家亦無所悔乃至不犯小罪故曰無悔。設作小
罪如其能悔後亦無犯云云。如其惡作亦無有
犯者。悔作善少而無有犯。非太沈太浮等頌
釋者。謂遠離劣惡作者非太沈。離非處惡作
者非太浮。遠離失念故住正念。究竟時謂根
本。方便時謂眷屬。於此二時修行梵行皆得清
淨。此頌顯五支戒義。五支者。如雜心偈云。根
本眷屬淨。不為覺所壞。攝受於正念。隨順涅
槃道。下釋云。根本淨者。謂離根本業道。眷屬
淨者。謂離前後惡業。不為覺所壞者。謂離貪
瞋害覺。攝受於正念者。謂攝受佛法僧念。隨
順涅槃者。謂迴向於菩提。雖次第前後不同。
而文相具有。謂言非太沈太浮者。即是不為
覺所壞。恒善住正念者即是攝受於正念。根
本眷屬淨者如文即同。而修行梵行者即是
隨順涅槃道。首律師云。一一諸戒各具此五
支。又云受為根本。此之五種是隨戒善。依受
[005-0419a]
而起名為支也。亦可支名為因。皆有成是果
之能。以為支。


第十七卷


若依初文段。此卷論於此分卷為第十七卷釋前二十八頌為十九段。
初一頌為一。次兩頌為一。次一頌為一。次兩
頌為一。次有十頌各一。次兩頌為一。次兩頌
為一。次兩頌為一。。次兩頌半
為一。次三頌半為一。若依後義科。下二十八
頌分三。初十五頌明增上戒。次有九頌半明
增上定。後有三頌半明增上慧。應發勤精進
者被甲也。常堅固者加行也。勇猛者無退也。
不言無足精進。此明修因不說彼果故。不言
無下精進者。被甲加行於善初修。無退一種
於苦能忍。攝善離苦此二已周。略無無下故
但說二。如瑜伽八十九廣說其相。五支不放逸
者。三世精進即為三支。一一世中作意為先
名先時所作。即加行作意為第四。及與精進
作意俱時諸心心所身語業等為第五支。杜
多功德者。即舊頭陀也。即少欲知足離著之
義。此翻名為除棄亦名抖擻。遠離眷屬貪欲
即發露惡也。因貪欲生故名眷屬。遠離多欲
不知足因者即得衣服等麁妙皆歡喜。遠離
多欲不知足障淨學因者。少隨世務麁弊亦
隨轉名離多欲。受杜多功德為寂離煩惱者。
名離障淨學因。為修梵行資持壽命有所受
者。釋應量而受義。以所得利轉招利故者。釋
得已不輕毀。毀此所得少轉更招多利。五種
惡見者。即五利煩惱也。不受信施頌中。不
貪著利養恭敬是總意。不執惡見是第二句。
[005-0419b]
不虛受施是第三句。不謗正法是下半頌。
文亦總。或恐加害瘡皰者。堅執惡見。虛受信
施。毀謗正法。貪後世欲。生惡見因。此五名瘡
皰。因受信施貪利恭敬因所生故。習近順定
諸臥具者。謂邊際臥具。諸臥具中最極鄙劣
下極邊際。因此復能順生寂定。非沈掉等下
兩句。如次釋堅精進及勇猛斷二惡修二善
故。於諸善品生起欲故者。釋頌中生欲及不
增惡。於諸欲中極憎厭者。釋無有欲及憎惡。
為修善品乃至習睡眠故者。釋前睡眠為有
堪任及心安靜。應時時眠不應令疲。其似惛
沈亦此所攝。若心沈沒至不居靜故者。初釋
離睡眠。思惟光明淨妙相故。後釋離掉舉
修似掉舉相。遊行乞食行利他時不居靜故。
或不居靜亦解離睡眠。若時居靜增睡眠故。
於先所犯便生憂悔者釋前惡作。於所不犯
無憂悔者釋離惡作。後後殊勝生希慮者。釋
於勝生希慮翻顯於前前微劣不希不慮。此
顯似疑除真疑相。上之五蓋皆說似蓋以離
真蓋。殷重無間正方便者。殷重者一切種也。
即具足修。無間者是恒時也。正方便方便修
也。危逸所依地者。人天之身名所依地。由
欲失財故危逸也。彼諸欲如枯骨故令無飽
滿者。即後舉頌釋前頌。如段肉故眾多共有
者。亦舉後釋前。猶如草炬正起現前極燒惱
故者。唯在後頌。前二頌無。非法因緣如大火
阬生渴愛故等下五故字。並舉前釋後。第三
段釋體義伽陀中。文分為三。初結前生後。次
舉九十一頌釋應作九十一頌半。後第十九卷末總以一頌結
[005-0419c]
上所明。成十四段。此卷中合有五段。初一
頌名惡。第二有四頌名說。第三有五頌名貪。
第四有三頌名流。第五有三頌半名怖。第六
有三頌名類。第七有二頌名譽。第八有三頌
名池。第九有五頌復名流。第十有四頌復名
貪。第十一有五頌名作。第十二有五頌名劬
勞應作四頌半。第十三有三頌名得義。第十四諸行無
常下。四十四頌半名論議應作五頌半。此中或以頌初所
明。或以宗義而為名號。如後頌釋。釋第二應
說等頌中。有四番釋。第三番中略不解第三
頌。諸有為法皆三種言事之所攝故者。俱舍
云。世路言依此。三種者即三世路也。言事者
即言所依事。無為不然。此即總舉有為。即此
義中別說妙欲以為應說。應說想者名也。由
說欲名彼方解故。彼不擎鼻內懷貪願者。勸
諸比丘不應如彼狂醉之象擎舉其鼻直往他
家規求所欲。第二番釋中。初頌顯示待時諸
欲者。釋初句。以應說故所以待時。如前初番
四復次釋。於欲邪行者。即第二句依應說安
住。邪行果者。即下半頌集招生死。第二頌中
上半頌名捨欲應理。後半頌修行被譏不應
道理。及待時欲者。後半亦顯欲必待時。若欲
受用待時方得故。第三亦爾者。亦是捨慢求
無慢。第三番釋第二頌中。顯於諸欲能了知
故者釋初句。次二故字釋第二句。次三故字
釋第三句。第四番釋前三頌中。景云。謂佛世
尊於餘經中為諸天說苾芻不能顯揚如來聖
教大義而我獨能。爾時諸天於苾芻所生凌
蔑心及於自身而生憍慢。由佛為說前三頌
[005-0420a]
故諸天領悟捨凌蔑心及憍慢心。基師復解
佛為彼天說前三頌時彼領悟。聞前二頌深
厭諸欲。聞第三頌捨陵蔑心并斷憍慢。第三
有五頌釋貪中。初一頌問。後四頌答。答中初
三方便觀。後一根本觀。方便觀中。初一厭境
觀。次一不淨觀。第三有三觀。一苦.二無我.
三身念住觀。長行釋中。若攝諸根不欲貪等
下。釋第四頌根本觀。將釋彼頌。預
前料簡。了知是已未離欲貪下下。
正釋本頌。亦可又此欲貪纏及隨眠略於有二
種下方乃釋第四頌。
貪欲生五因中。第二由欣樂欲樂。三由取男
女等有情想。四有猛貪逼迫。第四釋流三
頌。初一頌天女問。餘二頌世尊答。云何苾芻
多所住者。於憂喜捨三多住何受。下答住捨
越五暴流當度六者下。答斷五下分結時。度
五根暴流。斷五上分結時。當度第六意根暴
流。云何定者能度廣欲愛而未得腰舟者。此
問學人云何斷五下分結方便未得無學時意
腰舟。如世度海以葫蘆或皮袋或餘作為浮
囊梙置腰上名曰腰舟。海喻生死。意識如腰。
慧如舟故。二頌答中。初頌正答。後頌結答。長
行釋中唯釋後二頌答。而能靜慮審慮諦慮者。
初中後別故。若和合愛者。謂未得勝境。若增
長愛若不離愛者。謂已得勝境。若不合愛者。
未得惡境。若退減愛若別離愛者。謂已得
惡境。復有差別云何修習於無尋定等者。前
番已釋修無尋定是斷五下分結方便。由初
靜慮有三識身。當生喜捨而起癡愛。尋等未
[005-0420b]
盡故依無尋伺定修斷方便。今此差別。依第
二靜慮復數修習名如彼善斷。又前復次明
依欲界聞思等持厭諸尋故名無尋定。是斷
下分結方便。依初靜慮離欲界欲下分結斷。今第
二差別。修第二靜慮。無尋伺定。令下分結遠。
名如彼善斷。餘如前說者。謂了法永解脫皆同
前釋也。如經說慚軸意腰舟者。慚如車軸能
攝善輪駕御智車運度危厄。腰舟如上。第五
三頌半怖中。分三。初一頌半請。次一頌答。後
一頌讚。十資身具者。如前第二卷釋。


第十八卷


十四段解體義伽陀中。上已五段訖。此卷有
次八段全。并第十四段少分。此初解類有三
頌。初一頌問。後二頌答。問中有五。一獎勝
生。二開出道。三於何師學。四住何法學。五不
懼死。答中。初一頌半答初二問。標具九德。既
成勝人。能獎勝生。及開出道。後半頌答後三
問。以法以正以制以導者。景云。謂以佛法及
以王正法惡者顯制善者顯導。泰云。奘有
四義。一以教法。二說正因果。三以戒律制。四
以三乘導。基云。以法者道理。以正者順益。以
制者軌範。以導者奘勸。又以法者教。以正
者理。以制者以此教理制御。以導者訓示非
以威嚴而刑罰之。謂因力故者布施也。士用
力者諦實也。助伴者慧捨也。云何泉謂六觸
處者。六處如泉。煩惱如水。泉所出故。或安受
受所攝者。基公解云。安受謂喜。受所攝謂樂。
又以悅心名安受適身名受所攝。不安返此。更
有一解。安受謂喜樂。受所攝謂身心也。或受
[005-0420c]
種子也。第九段又釋流中有五頌分為二段。
初兩頌顯異生有學等漸次能越暴流。後三
頌明得究竟道永越暴流。初兩頌中。前問後
答。答中初一句明異生由正信越欲暴流。後
之三句皆有學越餘三流。四流義如前第八
第九卷等釋。後三頌釋中。二十二處者。如下
聲聞地廣說。及顯能證第一住道者。謂能證
滅盡是。第十貪四頌中。初一頌問。次一頌答。
次一頌結。後一明對除。釋中若依景基兩師
所判分為四段。初釋初頌。云何潤生下釋第
二頌。釋第三頌中取文不同。景云。謂略有六
種別欲下是。基云或有手力下是。又有沙門
下釋第四頌。今判為三。初釋初頌。云何潤生
下釋次二頌。又有沙門下釋第四頌。諾瞿陀
樹者。此樹本從一種子生。後枝長大倒垂入土
。自有聚生。又鳥食樹子核墮樹岐。又生
多樹根依樹岐。如是展轉。從本一樹出生多
樹。水名共緣。故貪恚等皆以潤愛而為共緣。
各自種子而為別緣。摩魯迦條者。藤葛之類。
此喻諸欲。舊云摩婁迦子。六種別欲猶如林
樹。貪能纏繞故喻藤葛。略義中於諸中二種
別縛者。論文自釋名為別縛。各別種生名不
共因。皆由愛潤名為共緣。斷方便斷勝利者。
第四行頌中。上半頌明了無常性已不起貪
著名斷方便。後半頌明度暴流已終無有退
名斷勝利。若貪若欣乃至愛品等者。六別欲
中所生愛恚品。如前應知。耽嗜即是第六於
外五塵之尋思。第十一作有五頌。初一頌問。
餘四頌答。釋中初釋問頌。第二又顯如來依
[005-0421a]
第一義下釋初答頌。由此顯示學與無學下
釋第二答頌。此則顯示諸婆羅門下釋第三
答頌。得靜慮者永斷一切下釋第四答頌。若
未離欲。為度欲流運足動手發勤精進。名未
極底。若已離欲。名得源底。庸預進斷上分諸
結不運手動足勤加精進。名非諸身分。第十
二段有五頌。前四行半頌劬勞中。有三問答。
初二句是一問答。明佛度暴流。天喚佛名苾
芻。次二句是第二問答。明佛無攀無住已度
暴流。下有三頌半是第三問答明佛無攀無
住度暴流相。於中初一頌問。下二頌半答。答
中初一頌半舉障。後一頌明治。如如我劬勞
者。明佛昔日六年苦行虛為劬勞。如是如是
劣者。由行苦行善法退失故名為劣。如如我
劣已如是如是住者。知我善法退捨邪行。如如我住
已如是如是漂者。復往外道欝頭藍子等所
隨順觀察名為漂流。下明治中。佛復於菩提
樹下棄捨一切非方便攝無益精進名捨劬勞。
無減劣者善法增長。如是廣說鮮白下者。此
句含有二義。由不知足修故不遑而住。即翻
前住。更不求餘外道師等自然成佛故無漂
流。此中祇焰應知者。結上所說頌是應頌伽
陀。長行有三。初舉無攀無住指同前說。謂
涅槃滅定等者。若就涅槃離現纏故名無攀
離隨眠故名無住。若就滅定滅想名無攀滅
受名無住。世尊依昔已下。第二解第三答文。
先總釋頌中障治。後別釋。非方便者眤健陀
所日食麻麥邪自苦行也。嗢達洛迦者。是猛
盛義。舊云欝頭藍子。於彼修非想定。阿邏茶
[005-0421b]
者。是逢遇義。即舊阿藍加藍也。於彼所修無
所有處定。即顯苦行在樂行前。此中四義捨
劬勞等四句經文如次配釋者。謂復於後
時坐菩提座下為第一句捨劬勞。所有善法
遂得增長是第二捨劣。如如善法既增長已
下第三捨住。既由如是不知足下第四捨漂。
故言如次。云何復依涅槃無依無住以顯差
別下第三却解初二問答中無依無住。先就
涅槃解後就想受滅解。無依者度現纏無住
者度隨眠。還復止住下地生因者。謂還退起
第四禪惑故。住彼因故心便定趣彼所得
果者。欲界命終生第四靜慮。如對法說。頗有
聖弟子已離色界欲得無色界寂靜解脫定後
生色界耶。答曰有。謂得滅盡定退生色界中。
即此是也。此頌意說外道有邪劬勞等。我世
尊已離生死劬勞等證涅槃者定已離彼故。若
聖退者有劬勞等。不退聖者定已離之。第十
三段得義伽陀中。一頌半問。一頌半答。了知
其初者知集因也。下三了知苦滅道如次。善見
善知善鑒善達者。以集等四諦智如次應知。
第十四段諸行無常下。有四十四頌釋論議。
中分為二十七段。辨揚深理故名論議。釋初
頌中文分有四。初釋初總句。有非恒有無非
恒無故。生與滅皆是無常。無常之言通總三
世及別過去。蘊及取蘊皆名諸行意在取蘊
者。蘊體通漏無漏。取蘊唯漏。今此義中意明
取蘊故也。第二若過去生過去所得下。如次
釋第一句無常第二句有生滅法。過去世已
生滅名無常法。未來世當生可滅名有生
[005-0421c]
法。現在世現生將滅故名有滅法。三世諸
行皆有滅法。言皆過去故等者。已往諸法
名皆過去。簡於現在名已謝滅。又簡未來名
生已沒。第三若彼諸蘊在於未來下。釋第三
句。若諸有情下釋第四句。苦因滅故當生解
脫說之為樂。麁重息故現安樂住說之為樂。
若依小乘釋此四句云諸行無常者立宗。有
生滅法者是因。生必有滅者通外難。難云過
現有生滅可是無常未來唯生無滅云何是無
常。為通此難故云由生必滅故是無常。略義
之中有九對別釋。初六復次如次配諸行及
彼寂靜無為法。名遍知者。所證從能證道為
名也。諸有為行觀起無願不見我故。即觀為
空。故空無願觀諸行起。一隨順戲論者。謂四
見或苦諦下一切煩惱。二怖無戲論。謂我見
或滅諦下一切煩惱。此二法與現觀相違。今
顯二法斷依處即苦滅諦。所知無倒性即
上半頌。所證無倒性即下半頌。外道執世間
常謗涅槃故。此名不共也。第二段頌中第一
句是道諦與滅諦為跡。第三句由道諦證滅
諦。第二句集諦為苦諦因跡。第四句由有集
諦常受苦諦。釋中。依四所依立四護者。即以
四種不放逸為四所依立四種護。由不放逸
令命得全即立命護。由不放逸令身得全即
立身護。由不放逸心離雜染即立心雜染護。
由不放逸修涅槃道即立正方便護。若善修
習此無縱逸等者。景師云。羅漢今身雖調善
死。此死亦由過去不調善死故有今死。於現
在不由不調善死而於未來俱不由死。以更
[005-0422a]
不生故。若有縱逸補特伽羅現不調死。亦由
過去不調而死。於現於未皆不調死。基師又
云。謂修道諦諸有學者於過去世已死之時
未習道故可由不調善死。現在未來由習道
故不由不調善死。諸阿羅漢未來無死亦名
不由調善死及不調善死。縱逸翻此。略義中。
處非處性自業作性者。景云。由明無逸是不
死迹放逸是死迹即是處。異此所明是其非
處。由明無逸者不死縱逸者常死。即顯自業
業力境也。基云。處非處性善惡因果順相生
故。自業所作非他所作及無因故。師於弟子
作所應作教誡法故。諸弟子等自所作義依
於師授修斷法故。第三段頌中明其五義。一
惡尋思。二猛利貪。三隨觀妙。四增染愛。五堅
固縛。長行隨釋此五為五段。第四段頌釋
中。謂能順惡戒冗戒因緣者。能發惡身語名
惡戒因緣即舊所云惡尸羅也。污惡善戒故
名惡戒。非戒體惡。犯諸善戒之根本名冗戒
因緣。釋此頌中唯解上半。第五段頌中文分
有二。先釋上三句。後釋第四句。釋上三句中
謂以八種觀觀諸有情業業果報。於中復二。
初別明八觀。後如是戒善男子下結為四行。
初行第二行如次各攝三。第三第四如次各
攝一。其略義中明善惡業并得果處名如理
思業業果報。乃至止止此諸惡業終不應為
等。名如理思為先之法隨法行。


第十九卷


釋第十四論議中。有二十七段。上已釋五段。
此卷論第十九卷二十二段。四語之中。初語總標。後三
[005-0422b]
別釋。善說善言善論者。景云。體一義異故有
此三。基云。善說。是總句。後二是別說。體名
善言。說義名善論。善言善論皆有善說三相。
善說三相或別配後三句。或隨所應通後三
句。或有愛語非諦非法等者。此舉世間愛語
諦語。或有法語亦諦等者。返顯出世二語。以
頌初標賢聖語故。其愛語相四十三說。愛語
有三。謂慰喻慶悅及勝益語。廣如彼說。第二
頌中由行信等五種善事得三種果。獲正信
者信也。恥居家者慚也。受持戒者戒也。得衣
服等者施也。所有正法等者法也。此釋初句。
彼既成就釋下三句。初名譽果即第二句。次
解脫果證解脫處。清淨諸天眾同分中者。景
云。二施所引福智資糧是欲界法得欲天界。
亦可彼由此展轉修起靜慮發無漏慧圓滿
故。因此後生五淨居天。不出彼天而證解脫。
故云證解脫處。故上論云雜修定者生五淨
居。亦可除梵天無想。自外餘天皆是證解脫
處。基云。無漏名清淨。聖自在名天。此釋第三
句。後得生天果。釋第四句。復有差別下。第二
復次重釋頌文。第三頌釋中分三。初釋初句。
次諸惡行所應速遠離下釋第二第三句。諸
不善名惡。外道無利諸邪苦行名無義因。
皆遠捨故。第三若於增上四聖諦等下釋第
四句略義。中先聞正法如理思惟是初句。法
隨法行是第二第三句。得勝利果是第四句。
第四頌釋中。有三復次。第二云所有飲食言
說遊行者。此三如次是三頌處無染。然處
無相住猶有餘苦隨逐不名極圓滿。或為自
[005-0422c]
利飲食遊行無染。或為利他言說遊行不動。
遊行之言通上二利。處無相住如泛清池。
餘苦隨逐名厭泥淤生死之海。第三云慧解
脫有學身證及俱解脫如次三處者。由此三
人煩惱障盡非定障。定障盡故非煩惱。二障
俱離。故說如次。略義中。離三界欲於佛聖旨
猶有餘依。即諸無學名為智者。離欲界貪勝
進道攝。即第四向名為不動。已離欲貪起勝
進道故。或第二向并果及第三向為離欲貪
起勝進道故。其不還果如泛清池。又顯解
脫等持智慧三勝利者。諸解脫觀觀光明遠
離定障故成無染。等持觀空非我不動。智慧
照斷。若泛清池。又顯心慧學所得果者。
景云。謂慧解脫不染如空無所著。俱解脫如
泛清涼盈滿池不樂淤泥生死海。言及顯增
上心慧二學者。即顯有學證不動猶如帝釋
幢。基云。心學果名不動。慧學果如泛池。心慧
二學如空無染。或如次第。心慧學果如空無
染。心學如天帝幢。慧學如泛清池。第五段有
五頌中。分二。初四異生後一聖者。聖者具見
佛之法化故名見。其異生中初一欲貪邪分
別者。第二天眼見佛不定者。第三肉眼見佛
不定者。第四內外俱障都不能見。金剛般若
云。若以色見我以音聲尋我彼生癡邪見
不能當見我。即此異生前四所攝。彼說二乘
雖達諦理未證法身。亦不能知佛色身等非
第一義。不名能見內外二身。制多者。泰云。此
翻應供養處。舊云尸提譌也。光云積聚義。
第六段一頌釋中有四。初釋初句。第二若有
[005-0423a]
已度五暴流下釋第二句。定俱愛味名有染
時。然有於此染愛味中執為己有。我能愛味
於定執堅不捨。此後染心染
前自心愛定之取。此復能愛於前所愛名為
貪染。因此愛故當來苦生亦名為染。此生煩
惱非定煩惱故說招生。此即第六暴流之
相。第三若染自取於所染心下釋第三句。若
染自取者是後染心。於所染心者是前定心。
謂由後染心於次前所染心能不隨順而生愛
染。發起功用攝受一處令不流散。為遮止染
修第六意暴流之對治作意故。此能染心現
在亦無能染相應之心。即所染不相應之心
自性淨故名無染心。此中意說於所染心不
隨功用故離縛所緣無有染污。於無染心故
離縛相應。二縛離故當苦不生亦名無染。以
重緣貪能潤生故。第四若有於彼隨作功用
下。釋第四句。按四分律伊羅鉢龍向
那羅陀說偈言。何者王中上染者與染等。云
何得無垢。何者名為愚。何者流所漂。得何名
為智。云何流不流。而名為解脫。那羅陀梵志
即以此偈。向佛說。佛以偈報言。第六王為上。
染者與染等。不染則無垢。染者謂之愚。愚者
流所漂。能滅者為智。能捨一切流。天及於世
間。不與流相應。不為死所惑。能以念為主。諸
流得解脫廣說因緣如彼律中受戒犍度。今
此一頌與彼答初行偈相似。第七段。城者內以
攝持外有捍禦。內攝四法外禦信解。故喻
城也。相應善法二種心城者。一善說法二毘
奈耶。第八一頌釋。分三。初釋初二句。第二彼
[005-0423b]
於此定正安住時下釋第三句。不生愛味無
所依止也。第三彼由如是正方便故下釋第
四句。略義中。四種擾亂者。第一即初二句。第
二第三即第三句。第四即第四。第九段一頌
釋中有四。初釋初句。第二又佛示現內寂靜
下釋第二第三句。如因其㲉卵生雞等下釋
第四句。此中差別下重釋捨命行義。初句明
得差別。後三明捨差別。俱舍者。泰云。此名
繭。繭能生蠶。佛之名身從色身出如蠶從繭
出。基云。㲉藏義。得菩提後與未得前色身
相似名曰等生。少相似故。餘四蘊名身生。與
因全別名不等生。內寂靜樂者示現獨處林
野。及沙門樂者示現持戒無悔善樂。二樂為
因心便得定。諸勝定力能捨二行。一壽行即命行二
有行即餘有漏蘊。有行寬壽行狹。從寬為論
頌無壽行。此所捨色身生示現有漏。與前相
似名與前正等。其無漏四蘊名身生非所示
現。捨故與前不等。故二差別。色身如㲉藏。
無漏四蘊破㲉而出。如雞等生。差別亦爾。
此中名色二身等不等義何以重說者。前辨
得菩提時色身名身與前等不等義。後明般
涅槃時捨色名身與前等不等。謂佛尊若不
棄捨諸壽行等者。此有二說。一云佛壽百年。
但年八十捨第五分。二十年為一分壽故。經
多說迦葉佛二萬歲時出。釋迦佛人壽百歲
時出。二云釋迦佛大分應壽百二十歲。四十
年為一分。但年八十捨第三分壽。諸教多言
此四十人壽一百二十五歲。東洲二百五十
等。准大集經後解為勝。彼說佛壽為三分故。
[005-0423c]
壽行命有何差別。壽是限量經時久近義。命
是活義。壽命即行。佛顯於有知足。故捨壽行。
為顯於命亦得自在。為須跋等却後三月方
滅度故留命行。然以所捨餘分所有福業施
弟子。略義中。及顯棄捨所依因緣者。二樂
為因定自在也。第十段一頌釋中。景師云。長
行兩復次釋法體何異。解云。體即同。同是欲
恚癡愛。前番指法體後番約人失。略中還二。
前云此中略示諸界諸品愚夫纏縛者。略前
廣中初復次義。復有差別下略前廣中後復
次義。如是四法當知能障諸聰慧者。四應知
法依次配障可知。基判有三。初依諸釋。次辨
略義。後依惡者。又初依三界在家出家。次辨
界義。後依欲界在家惡者以釋本頌。不數學
者不比數記括義。第十一段一頌釋中分四。
初汎釋三求。第二此中欲求有求攝者下釋
初句。第三若樂沙門及婆羅門下釋第二句。
第四又此一切三門所攝下釋後兩句。第十
二段一頌中。一住皆無愛。二戲論皆無愛。三
喻牆離愛。四喻塹離愛。故說阿羅漢永離貪
愛。由四相故遊諸世間天人不識。釋文分二。
初釋下半頌牟尼遊世間天人不能識。阿羅
漢名牟尼證寂默法故。後云何離愛諸阿羅
漢下釋上半頌。顯示離愛別彰四相。魔怨主
者所謂貪愛。略義中羞不應羞等者。求屬他
財是不應羞。而生輕誚名羞不應羞。營屬己
財名曰應羞。耽翫繫攝名應羞不羞。合成一
處也。求有斷滅名不應怖。訶毀勤趣名生怖
見。生天縱樂名為應怖。讚說希求名無怖見。
[005-0424a]
名第二處妄生輕毀。第十三段一頌中。熏除
者。薰謂熏修。除謂除滅。第十四段一頌釋中。
文分為四。初釋初句。第二若有復能於善說
法下釋第二句。第三如是善修正方便已下
釋第三句。第四又修如先所得道故下釋第
四句。受持七種依福業事者。此有三說。一云
即七聖財施最增上所以偏說。二云前說八
施中翻前七有過。三云俱舍等說。如契經言
諸有淨信若善男子或善女人成就有依七福
業事。若行若住若寐若覺恒時相續福業漸
增福業續起。無依亦爾除無表業。解云。有依
七福業者。一施羈旅客。二施路行人。三施有
病人。四施侍病人。五施園林。六施常乞食。七
隨時施。此云七種即是彼也。第十五段一頌
釋中分三。初釋初句。一切種因緣處所者。景
基等云。十惡業道名一切種。貪恚癡等名一
切因緣。造業之境若情非情及資具。等名一
切處所。泰云。所依種別起諸惡行名一切種。
因緣同前。五趣處所名一切處。第二彼由三
相下釋第二句。依戒起定依定起慧依慧證境名
三相。第三如是具足下釋第三句。不釋第四
結句。喗法師釋初句辨戒。次句辨慧。第三句
辨定也。略義中。三學者謂初二句學。果者謂
第三句。不與他共者是第四句。第十六段一
頌。釋中。初釋初句。難可調伏已上釋難調。雖
強安處下釋輕躁。輕舉躁急性數易故。第二
雖強安處內寂止中下釋第二句。第三諸聖
弟子於如是等下釋第三句。第四彼既如是
善調伏心下釋第四句。略中。左道乖正道理
[005-0424b]
謂上兩句。不隨左道之心者謂第三句。所得
勝利第四句。第十七段一頌中。初句是總所
因。後三句是所得四功德。釋中。四功德。一能
飡遠離味。二靜慮。三常委念。四受無染喜樂。
憚謂懼憚怯怖。無憚者無此也。解脫喜樂謂
無為。無染喜樂謂有為。略義中。毘鉢舍那所
作即頌中靜慮也由審慮道理獲
得毘鉢舍那成其所作。故前說靜慮後說慧
作。第十八一頌中。初兩句是所成就五支。後
兩句是所斷五支。一無工巧活謂無四事。一
不憍邪活命。二不恃有勢家。三不規名族。四
不詐受聖說。如世異生依止工巧以為業
非法希求。真實苾芻則不如是。不依此四起
非法希求飲食衣服猶如彼故。二無輕自己。
若於衣食非法貪聚不持衣鉢名輕自己。苾
芻不然名不自輕。三樂勝。希愛沙門希愛學
處堅固禁戒。四諸根。謂淨命喜足等。即喜根
慧根念根等。五盡解脫。結縛纏種皆解脫故。
名成五支。一無家終不捨戒退還俗網。二無
所貯積。受財受境。三無希望。不希財命知而
妄語。四斷欲。無不與取。五獨行。貪欲已盡無
伴孤遊離非梵行妙達因果。諸惡皆盡不計
惡因無因招果。名斷五支。隨其義勢別配釋
文。第十九一頌釋中。分四。初釋初句。第二又
此現在隨其自體下釋第二句。第三若有聰
慧由此四相下釋第三句。第四彼能超度下
釋第四句。心者通八識。無量差別自體展轉
者謂三性四差別而轉云云。及因展轉者。謂前
前心為因生後後自體心故。或心種子及餘
[005-0424c]
緣能生心體皆名因展轉。前際叵知故名遠
行。下五十七云。由於前際無始時故遍緣一
切所知境故名遠行。彼文偏說意識作業。此
通一切。故不相違。一一而轉者。無第二眼識
等一時生故。亦非一切種三性頓現前故名
獨行。五十七有二義。一一一轉故。二為主宰
故。名為獨行。此中因前遠行說識從緣起。
乘文便故已遮無作者。獨行中略亦不相違。
然此心體現在起時心性不定。數加轉易間
斷。名不畢竟轉。畢竟者。始終相似相續之義。
其五色根或異熟同與長養異。雖初暗劣後
明殊勝。始終相似相續而生名畢竟轉。種種
品類異生時生異滅時滅等者。異者別義。謂
三性品類別異生。如善心異餘二性品生時
而生。異餘二性品滅時而滅。餘二性亦爾。又
如煩惱中貪俱品異於餘品若生若滅。然彼
心體自性非染。其性染體前後相似可得。及
由心性本淨其染體不可得。故不成實名無
身。此中意說心體速謝異類生滅不畢竟轉。
不同色根初後相似畢竟而轉及無染體。故
名無身。五十七云。無色無見亦無對故名為
無身。此未來世居四識住等者。此若隨經部
師理門義說於未來世有心隨眠居四識住。
可於後世從隨眠起有往有來。緣歷境義名
寐於窟。未來識種現居識住當來可生是寐
窟義。依真實理門釋此文者。若未來世居四
識住之識在現在世本識之中而有隨眠。可
於後生有往來義名寐於窟。五十七說依止
色故名寐於窟。彼說有色界識非未來識。此
[005-0425a]
說通三界識三世別識。以釋頌文。理不相違。
遠行者。說過去識。獨行無身二義說現在識。
寐於窟者說未來識。即三世四義識名為四
相。非去來世而無獨行及無身義。現用可知。
從增說現。略義中景云。心於過去此略遠行。
長時染污無作者性此略獨行。作者性於
現在世性是剎那。此據三性間起無有相續
色身。自性清淨者。此略無有染污身。於未來
世等下。此略當起放逸不放逸識相續道中
假說染淨。以未起故但住現識種中名寐於
窟。略不解彼下半頌文。泰云。心體非惑故自
性清淨。於未來世凡有放逸聖無放逸。故染
淨別。基云。長時染污者即前際叵知。無作者
性即心自體展轉及因展轉義。此亦解遠行。於
現在世性是剎那貪嗔等轉易不畢竟故。自
性清淨染污之體不成實故。此解無身。然闕
獨行。於未來世有放逸故。於後生有往來
義。即寐於窟。由不放逸故清淨。即聰慧者了
知彼心住陸地等。即下半頌。第二十段有十
頌。中有五問答。二頌為一。皆初問後答。釋中
有二。初總指經頌。後隨別釋。波羅延者是經
名。從請人為名。波羅名彼岸。延之言趣。梵音
迷底履此云慈氏。即族姓。名字阿氏多。此言
無能勝。舊曰彌勒阿逸多並譌也。問若爾何
故婆沙論云。慈氏菩薩現於世時。阿氏多王
於壤佉。然即不可言慈氏字阿氏多。答現見
多人同名。故無相違。言世間下。別釋五。初釋
初答。第二又惡說法者由無明門下釋第二
答。第三。又惡說法者及在家者下。釋第三答。
[005-0425b]
第四乃至彼法未永滅來下。釋第四答。第五
若諸有學斯應顯了下。釋第五答。皆唯釋答
不解諸頌。初明染污法若因若果。次明能斷
諸染因體。次明總別果蘊滅位。次明於二
受不生欣樂得六恒住唯無學法後終盡位。
後明異類諸有學者所作眾事。釋初頌中。初
釋初句。三種世間是通世間。二種世間三中
別立。無明覆世間出家者外道也。善說法者
由有明故下釋第二句。若諸在家異類白衣
下釋第三句。三戲論者。一三言事。二四言說。
三尋伺。三種言事謂三世法。四種言說謂見
聞覺知。言事唯名戲論。所分別故。違順思惟
名為塗染。能分別故。能增長故能隨順故。此
中惡說法者。無明所覆下釋第四句。前三句
因。此一句果。初是無明。次是放逸。後是違順
分別思惟。釋第二答中。又惡說法者下釋初
句。如是無明放逸戲論下釋第二句。若出世
間正見所攝下釋第四句。於世流漏若伏若
永下釋第三句。釋伏義。次頌隨文便前後不
同。釋第三答中有二。初又惡說法者及在家
者下汎釋染淨二品不顯了顯了二類差別。
後諸阿羅漢斯已顯了下總釋頌意。已顯了
者謂阿羅漢。應顯了者謂諸有學。釋第四答
中亦總釋頌意。釋第五答中有四。乃至委悉
所作釋初句。一常所作。二委悉作。此之二種
是應更作不放逸事。通是一切有學所作故
有學異類。若諸有學下釋第二句有兩番釋。
初說下上分結合名無染污心。無染污即心
無濁。後又於諸欲不耽著下。別釋二結。不配
[005-0425c]
無染及無濁義。第三又於一切有苦法下釋
第三句。第四修習如先下釋第四句。第二十
一段六頌釋中分六。如是總名諸欲愛味巳
上釋初頌。第二又彼希求下釋第二頌。第三
又復毒蛇下釋第三頌。第四又諸欲自性下
釋第四頌。第五又於事欲下釋第五頌。第六
若於諸欲下釋第六頌。諸寶珠等名共相應
者。同七寶數。謂可重故。一切處同用。翻此即
名不相應也。此六頌中。初三頌明諸有學觀
染遠離。後三頌明諸無學觀染永絕。略義中。
事欲名愛味。煩惱欲名過患。斷二名出離。此
初三頌如次配之。次二頌是愛味能為過患。
後一頌是出離功德。第二十二段一頌半釋
中。文分為三。初總釋頌意。泰云。此頌中明造
作賢善五觀行故。名造賢善頌。次謂能捨離
下。別顯五相。屬釋頌文。色等諸法及彼安立
者。所詮能詮也。初法第二法毘鉢舍那者。初
學成滿二分位也。後由此五相下。結修梵行
極成真善。前卷有五段。此卷二十二段。合成
論議中二十七段。體義伽陀中有三。此末一
頌是第三段。以十四門結頌上義。泰云。自諸
行無常後所引頌論辨體義。更不別法。故云
論義十四也。
瑜伽論記卷第五之下終
[005-0426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