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15 法華文句記-唐-湛然 (T@JIA)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安樂行品



今古釋品皆有生起十緣五緣等,及明來
意三意五意。今則不爾,但隨品文勢逐義
釋之,不必一概。故至釋此品,應委騰前
四品之意,謂法師下三,通以法師室衣座三,
為流通之軌,故釋前三品題及以消文,咸
[009-0316b]
依此三明品元意,若隨文相別生起不同
文起盡耳。以〈法師品〉是流通之始,是故具列
三法為軌,況流通者演布正說?故令說者
依三建志,方能光顯所弘之典,令物慕仰
法可弘通,冥資顯益是如來使。若不爾者,
何故世尊命弘經人,量其功用堪掌任者,
故使此土他土上方下方進否異轍。若己自
行不長物信,如熱病者而貨冷藥,是故不
可率爾傳經,故三周開顯若法若喻不逾
三德,若修若性準而則之,性德不當開與
不開,修德隨時轉名赴物,在今同異無非
一乘。一乘者,佛性也。具如《大經》佛性三種即
是祕藏。故流通之首還約此藏以之為軌,
所以法師名室衣座,以於敷弘義便故也。
〈寶塔品〉中若從塔說,塔踊在空,座也;處處證
經,室也;眾寶莊嚴,衣也。若從釋迦,在空,座
也;入塔,衣也;命弘,室也。又以三佛表於三
身亦此三耳。多寶,衣也;釋迦,座也;分身,室
也。若從三變所表說者,初變表破見思,座
也;次變表破無知,室也;後變表破無明,衣
也。故命弘者令依三法弘此妙三,若〈調達〉
中身為床座,若非深達此三,安能輕生重
法?故相好之身必有法、報,法身,衣也;報身,
座也;應身,室也。若從因行,五波羅蜜,衣也;
般若波羅蜜,座也;慈悲喜捨,室也。況師弟成
道具足三身。至〈持品〉偈文,彰灼三法而弘
此經。


此〈安樂品〉雖為始行,亦以三德而用
題品,以一品內無非三德及三德行。於中
為五:先以三義總釋,次明四行來意,三明
[009-0316c]
四行次第,四明四行體異,五正解釋。初文二:
初標列,次釋。釋中先略、次廣。略中初依事釋
者,二業安樂進於弘經口業之行。若附文中
二,先附〈法師〉,次附今品。初文皆約三德三
軌故也。法身若有三德之行,故使所嚴法
身安也。故《玄》文云:「法身體素天龍之所忽劣」
故具三法,共導弘經之行。


問:
若爾,與涅槃
何別?


答:
妙法秖是一心三德,本來不別,彼寄
示滅名涅槃耳。


附今品文即進為行,秖
由自進,是故弘經。法門者,引諸經論所列
三門,釋成此意,即「不動」等於中列釋,釋中
一一皆先出行相,次明所離,三結意。初「不
動」者正是中道,引文並表不動故也。「五受」
者,經云:「行亦不受,乃至不受亦不受。」彼經
在衍為破三藏家不受凡夫之五受,故下
廣釋通從外道等四句及以絕言,絕言亦捨
故五不受,乃至圓教四門及絕。若爾,未證
實來俱名為受,若著圓門五受尚名為受,
體教入理理無所受,方名不受。


次廣釋中
初廣事釋中因果對辨,秖是展轉釋此安
樂行三,令識極地三耳。「大品」等者,且借彼
經如實巧度以對小耳。彼衍門中三教皆是
因果俱樂,剋體論之應須更簡,樂名既同
但以偏圓而用判之。通教三乘因果俱偏,
別教菩薩因偏果圓,圓教菩薩因果俱圓,故
以俱樂並圓為今品名。所引《大經》菩薩猶
通。「絓是」下結品文意,必用七方便簡,方應
今經。


次廣附文中,廣附上品釋成今品,
以今品四行不出三業止觀及慈悲故。於
[009-0317a]
中為三:先立能趣及所趣境,次「行有」下釋
能趣行,三問答料簡。於能趣行中為十,初
列三行,次「止行」者下解釋,三「總此」下結對境
行,四「境稱」下結歸品名,五「大論」下引證,觀
境即因果也。六「因時」下判位,七「因名」下判因
果名異,八「又因」下判因果名異,以辨化用。
云「三業」等者,三業、三密、三輪並三德異名,意
密即般若,口密即解脫,身密即法身。九「如此」
下總結,十「此行」下引同會異。總有二重:初
總、次別。別自分三,總別皆悉名異義同。「總而
言之」等者,總不異者,如來涅槃人法名殊,大
理不別,人即法故;別不異者,此中離為忍
衣等三,彼經離為法身等三。「此明」下釋於兩
處不異之相,故引彼經寶樹等三及以五行。
初三譬法身等三,三喻具如《玄》文及《釋籤》所
引,即《大經》第十文也。依此座等以對三德,
亦應可見。又五行中亦與衣等同者,聖行,
座也;天行,衣也;餘三,室也。梵行室因,病兒室
果,應知今品具斯十意,正在於因。因中正
被五品之人,或至六根,是故品題從行為
目,即安樂家之行也。


三料簡中先問,次答
文意者,雖復旁正兩處互有,今且分折攝
以對二悉,然彼此皆四則有無無疑。「一子地」
者,《大經》云「聖行住三地,戒聖行住堪忍地,
定聖行住不動地,慧聖行住無所畏地,梵行
成住二地,慈悲喜成住一子地,捨成住空
平等地。」今且引慈悲一子而反質,持弓執
箭未是通途故,云何曾無攝受?五地同在
初歡喜地,此地無種不為,普現色身隨宜
[009-0317b]
益物,故折攝兩門收一切教,或出或沒不
應偏難。今云同者,同味同理同因同果。「廣
法門」至「不記也」者,準望前解。又應更以種
種三法通釋此文,具如十種三法,準例可
知。若以此義為四悉者,三法異即世界,解
脫即為人,般若即對治,法身第一義,二釋並
云皆四悉故。


次「此品」下釋來意,又二:先明
深行不須,次「若初依」下正明始行須者故來。
初文明不須之人。云「若二萬八十億」等者,
〈持品〉初二萬菩薩眷屬俱,皆於佛前發誓弘
經。有經本云「八千億」,應云八十億。即〈持品〉
中諸尼索記,佛與記已,諸尼說偈讚佛已,
爾時世尊視八十億諸菩薩等。佛稱讚已,是
諸菩薩念佛告勅,當如佛教等。「深識」下正
明不須之行,具對四行以論不須。初深識
權實故不須初行,以初行中令不與二
乘共住等,恐濫受權法故。「廣知」者,明不
須第二行,以第二行中令不說漸法之過,
令不倚圓蔑偏,偏秖是漸。「又達」下明不須
第三行,以第三行中令將護二乘,及令不
以圓訶別。「神力」下明不須第四行,以第四
行中令後得神通,方令入實。「若初依」下,始
行之人無此四故,以四行防護兼堪自進,
故云「欲修圓行」,欲利他故,故云「入濁弘經」。
「為濁」下明無此四故,自他俱失。「為是」下正
結來意。言「若初依始心」者,五品六根並屬
初依,始心即在五品初心,故初品中雖非
說法之位,隨力弘經須此四行;至第三品
正當說法以資自行,說即是弘,理須此品
[009-0317c]
以為方法。


三「此安樂」下行次第中四:先明不
次第;次「今且」下寄於前品,以明次第不同之
相;三「若約」下約行次第;四「雖作」下約行無
次,具如智者釋四行文。四行既是三業止
觀及以弘誓,俱行俱運止觀同時,況一一行
攝一切行,況前初品衣座室三無三差別,故
無次第。


四明行體者先出古釋,初師初云
「假實」者,何教無之?未顯今行。「說法」、「離過」雖
似一途,而無慈悲止觀之相。第四「慈悲」而
濫向三行。基師所釋不及前師。龍師初行
稍近今意。南嶽所釋若望天台,仍未委悉。
故今師釋云「止觀」等者,前三皆有慈悲、止觀,
且初身業又三:先明有所離故不墮,次「有
止行故」下具三方軌,三「止行離」下具足三德。
於中先明具德,次明相生,「餘口」下例者,三
業俱有慈悲,誓願亦具止觀,故四行例同,
故知還用前品為今行相,若不爾者,非善
弘經。


五正釋者,釋「行處近處」中,先三古師,
次章安破者,以初家行淺近深,即初兩家。於
中次家二釋,初釋因果別,後釋通因果,故
破初家及次家初釋云十地有行非獨初
心。次破後家者,瑤師以七住已上為行,七
住已前為近,故引《淨名》等覺極深亦名為
近。「若兩行」去總判三家互失。言「兩行」者,行
近兩處俱得名行,所以俱淺俱深並皆有
過。言前品者,指〈持品〉中能忍違從,即深行
也。何關此中言七方便者,權行所行不涉
今品。「然行名」下立理破也。得名雖別二義
相假,一一行中皆習近故俱通深淺,不可
[009-0318a]
並深俱淺及互深淺。然今品文始行正當並
淺而永異古師,以通俱深異七方便,淺名
雖通其意則別,下去約位義通於深,以深
攝淺故也。「又行近」下引義以破,既是〈法師品〉
中衣座室三,理無淺深。「又忍辱」下約行以
破。「若爾」下徵起釋疑。「詣理」下正判。言「詣理」
者,以《經》云「住忍辱地」故也。


附事者,離十惱
亂等事中下文亦觀空等,如引義中寂滅
忍與畢竟空豈容深淺?但對事說得忍衣
名,約理以說得空座名,故附事必依理,從
理必經事,不應圓行事理條然,亦如二諦
必真俗相即,各說一邊非無所詣,約行準
說。


問:
既對衣座,何不對室?


答:
室通二行亘
於始終,二行雖殊慈悲義等。


問:
標云慈悲熏
止觀導三業,下釋但見止觀三業,而無慈
悲者何?


答:
誓願不孤通前遍導,況皆有為
說咸是慈悲。


問:
初身業文但云行近,何名為
身?


答:
行近二文,但廣略異,故離十惱亂正
當於身,約近論近灼然在身,當知住忍亦
身住也。忍地即是陰實相也。一十八空還觀
界入。
若是口意二文止觀明著,身何無耶?


答:


口意別明身中合舉,既近處三皆云助觀,助
前止觀,其言雖單即是雙助止觀故也。


「今
約三法」下正釋行處,即從「忍地」至「亦不行
不分別」文也。約三法增數以為三重。初約
一法,又二,初標一法即緣諦也,直緣一諦
而立三行,但云一法者,以能從所但受一
名。「一諦為一切」下明一理功能,理既能為一
切所歸,故能依三行功亦如之。於中又五:
[009-0318b]
初列功能有三,即所歸作本無分別也,故三
為行緣於一處。次「一切所歸者」下釋三行
也。三「無三行」下對處結名。四「如此」下明與
前品三法義合。五「是名」下總結。釋中自三:初
又二,先消經,次結名。消經意者,所住之地
謂實理也。次「眾行」去,明能住行即依理起
行。「此即」下結名。云「行不行」者,理雖無行依
理而行,行得理息即名不行。能住是行,人
得理故能行勝行,行即不行,故云「行於不
行之行」也。次釋第二行者,亦先消經,次結
名。消經者,亦指前一地為一切本,本謂
忍地,住一地故具柔和等三,初「如萬物」下
總牒前一地立第二行,初句譬說,「眾行」下
合譬,「若得」下正明能生之功,於中別消三
句,此即約理方有「能柔」乃至「在驚能安」。「無
量」下德釋功德所由,「地無所生」指前實理,
「而生功德」即柔和等。「即不」下正結行名,依
理不行而行於行也。釋第三行者,亦先消
經,次「即是」下結行名。言「遍無分別」者,行與
不行性相無二,見諸法實名不分別,無不
分別名亦不行不分別。「三無三」下對處結
名,以得實處故,使其行有一三相。四「如
此」下與前品義合者,初句總標,「休息」下對
前三句,休息即行不行,隨生即不行行,遍無
即非行非不行。五「是名」下總結可知。故知一
法即三法,三法為本故先明之。


次約二法
者,即以生法二忍消文,於中為四:初標,
次「二忍」下會異名,即二空是。三「二空」下辨
異,於中初標,次「何者」下釋異相。真俗假實
[009-0318c]
通於三教,今意在圓,何但異二乘耶?且隨
難辨故暫對之。言「真俗假實明二空」者,真
諦即法空、俗諦即生空,俗假真實,故《玄》文云:
「世諦破性,真諦破假」,假破即相空,性破即性
空,故真俗不二。二空俱時,為對所破以分
真俗,即不思議之真俗也。通中亦有此之二
空,名同義異,俱時不殊須善斟酌。三「若更
開者」下,明開合也。若開為四忍,「柔和」兩字
為伏忍,「善順」兩字為順忍。「又復」下為無生
忍,「亦不」下即寂滅忍。若為五忍,即離順忍
中「善」字,餘同四忍。若為六忍,即離伏忍中
「和」字,餘同五忍。若更開為四十二忍,但於
無生、寂滅二忍中出;若對住前,隨前四五
六忍增減可知,義皆通後。若言一地具四
十一,則地地四十一忍,亦地地有伏順等。合
則依前為四為二,二復為一同立忍名,地
地無非伏、順、無生、寂滅。四「今且」下正釋,仍
離二空以為四忍,則經中諸句皆具二空
四忍,於中為十:初標,次列名,三「此四忍」下
舉別異圓,四「今圓」下出今圓意辨異於別,
五「大經」下引證,六「若約」下約無淺深以明四
忍,七「聞生死」下消經,八「行此」下以三法結,
九「二空」下結名,十「是名」下總結。初、二如文。
三舉別教中,即以二忍判彼四忍,即伏順
在地前,故云「生忍」。無生在地上,寂滅在極
果,故從初地依法得忍,通名「法忍」。四今圓
中圓位,諸忍俱無淺深。五引證不二,明文在
茲。六「約無淺深立四忍」者,若借別名圓,
且以伏、順為住前,無生為登住,寂滅為妙
[009-0319a]
覺,暫離對當行理必融,故云皆見中理,應
如今文以初伏忍亦通金剛,寂滅無生亦
通於下。七正消經中,所以不消住忍辱地
等者,向立圓四忍皆由住忍辱地,故且置
之。又不消法忍但略消生忍者,但生忍義
深、法忍可識。於生忍中又不消柔和善順
者,即不卒心不驚去是柔和等德,既了不卒
暴等前則準知,故知四忍並依理者,為顯
圓故。於略釋中初之二句,釋「而不卒暴」。次
「聞佛」下釋「心亦不驚」,此句既融餘句可見。故
云「聞生死涅槃」乃至「非難非易」,則知其心常
住忍地。八以三法結,亦是行不行等三行
也。九、十可見。


第三約三法,又八:初直標三
法。次「三法」下示三法相。三「住忍」下正消經
文,初句總,「柔和」下別,別中言「忍見愛」等,此真
諦空由依中理,且據空邊故云見愛,若從
理說即同體見思。四「此則」下結名。五「行亦為
三」下結成三行三法。六「是為」下總結。七出
異解。八「彼明」下約教通斥。「不融」下「云云」者,應
具明圓相以顯今經,若不然者非安樂之
行。次「云何名近處」下,釋近處,為對離邊應
約去聲。「近」「遠」兩字,若對所近,應並上聲;今
明能行對所離法,故皆去聲。於中為四:初
標,次「遠十」下列三門,三「上直」下示三來意,
四「就初有」下正釋三處。列中三學皆云「助」者,
始行弘經須此助故,三學能助助於正行。


問:
非遠非近即是正行,云何言助?


答:
此是觀
行初心之則,附此三學名所附為助,助法
弘通故云「助」耳。皆云「附」者,非全正體附近
[009-0319b]
而已。又如初門但是隨要略引於十,戒亦
未周。次門且云修攝其心,定亦未周。第三
似正圓慧,慧亦不周。何者?若正立圓,戒須
指《梵網》,無非具足;若圓定慧,須十法成乘;
具辨諸境,一往且明十八空耳。


三示來意
者,對上行處以辨廣略而為異也。今欲重
明故說之也。


問:
何故所助通名觀耶?


答:

論修行具如《止觀》,若汎爾通論則舉觀攝
止,故弘經行者須專修妙觀用三為助,方
稱聖旨。當知行處即正行,近處即助行,正
助合行三行兼理,故非遠近對事設觀,以
助照理之正觀也。


問:
若正助合行,何故向
云助真似耶?


答:
正助合行可入真似,若正
一向在於真位,何名發心二不別耶?


言「非
持刀仗」等者,今明圓行對所辱境處中而
說,不同凡夫刀仗自防,亦非二乘棄捨不
觀,雖復正行須遠其事,以十八空觀其
能所,豈同凡小若棄若防。皆云「廣上」等者,
文雖前後行必同時,說雖廣略法體無二,
故用前略以對今廣,不同古德分擗經文。


四正釋中初釋約遠論近中,「豪勢」者,恐人
恃附失正道故,初似小益久則大損。「邪人
法」者,恐人染習迷於正理,正觀未成切須
防斷。在家事梵名為「梵志」,出家外道通名
「尼乾」。「路伽耶」等者,注家云:前如此土禮義名
教,後如此土莊老玄書。「伽耶陀」亦云「韋陀」,
「近兇戲」者,恐散逸故。「那羅」此云力,即是捔
力戲,亦是設筋力戲也。近旃陀羅令人無
慈,近二乘人令人遠菩提故,西方不雜
[009-0319c]
故云「或來」,既未受大無妨小志,故云「隨
宜」。欲想殺害菩提心故,欲想如《止觀》第八
記。不男壞亂菩提志故,五不男者,謂生、劇、
姤、變、半,生謂胎中或初生時,劇謂截等,姤
謂因他,變謂根變,半謂半月餘即不能,
廣如論釋。危害難處不合入故,譏嫌增他
不善心故,畜養妨人正修業故。如是十法
諸教皆然,但離二乘諸教小異。今弘圓經
須屬圓人,此當因緣、約教兩釋,但闕本迹。
若欲立者,本離十種二邊境界,迹示離此
十種惱耳。


「觀心十種云云」者,令比類說之,
應作總別二種,總者無非法界,何所可離?
何所不離?非離非不離而論離耳,還同
非遠非近而論近。初心雖了一切本無,而
須數數近於遠離。別者遠離三教教主豪
勢,二邊之行即是邪行,二邊人者即名邪人,
二觀神通名為兇戲,三惑尤害殺三智命,偏
空滅想名二乘眾,偏觀真俗名為欲想,乃
至尚離上地法愛,滅色住空名為不男,方
便觀智皆害圓極,一切俗境名為譏嫌,遠離
魔外名不畜養,一一皆以所離為境,皆以
三觀為近,皆以三惑為遠。


「近近處」者,《大論》
問:菩薩云何自靜等?《論》答云:如病將身等。
具如《止觀》第四記。「三意云云」者,如向所列
定心、定處、定門也。列竟即應廣釋廣簡,心
謂能期之心,處謂五緣中處,門謂五事調
心,未暇廣論,故二十五方便隨要列二,如
是三法皆令親近。此約對前遠以說近,
近此近法故云「近近」。


非遠非近而論近者,
[009-0320a]
初開三章作境智釋,「又觀」下全約觀釋。初
文三:標門、列章、解釋。解釋者,初「觀」字標智,
中間「一切法」三字標境,後「空」字文中不釋,但
是結成智境。「若單論」下明境智意,智即〈方便
品〉初五佛智慧,境即〈方便品〉初十如實境,但
下「空」字隨位判之,但此屬弘經之行,彼屬
五佛所顯。又「單論」等者,今正明觀,何以舉
一切法耶?舉所顯能,故空顯於觀,一切法
家之空觀也。


次別釋者,「如實相」三字別釋境
也。「二邊三諦」者,二邊對中中必三諦,三而不
三名無一異,三諦如實對七辨異,故云「實」
耳。實即無相遍相一切,故云「實相」。「不顛倒」
者,別釋智也。具如〈方便品〉初,今不多說。境
為觀中諸句所觀,但能觀觀部內尚少,故於
此中其文稍廣。「無八顛倒」者,無於常無常
等各四,即表中道。然常等之名名兼界外,
以變易中非但獨有無常等倒,望於雙非
仍有出假常等四倒,若不立雙非,義則不
爾,具如《止觀》第七文。以雙樹表之,諸法即
中,故無二死。倒即生因,無因必無果,故《大
論》中喻如墮巖,雖未至地即名已死。「不退
者」,契寂滅理入薩婆若,以從圓故因立果
名。「不轉」者,必定不為凡小所轉。尚乃不
為三菩薩轉,況復凡小?須約六即以論不
轉,下去準知。


「如虛空」者,先立譬也。不為二
邊轉故,故觀者叵得但有名字。次「中道」下
合也。但有名字即性空,名字亦無即相空,
此即所得二空觀體。「無所有」下出二空相,無
所有即性空相,一切言語道斷即絕言思
[009-0320b]
為相空相。性空中云「無自」等者,應約真妄
互論自他及以共等,今真如理正當無因,而
云無無因者,無彼外人,無因故也。具足二
空故不生不出,「出」者退也。今是觀行三不退
也。言「惑智等不生」者,具足應云行位因果
等,但是文略。今略明者,惑智及理體本不生,
惑智稱理,故俱不生。釋不出中言「如來治」
者,全體即是,故無可出。「不起者」,以入理故
方便理教一切皆寂。「無名者」,重牒前無所有
等詮所不能詮,理非名故。「無相者」,相所不
能相,又云十境所不相也。「無所有者」,重歎
觀體。「無量者」,非界入陰諸數法故。「無邊」者,
非如偏小分限法故。「無礙」者,遍入諸法故。
「無障」者,無能遮止故。雖復多句,秖是能觀
無相無作與境合耳。對十八句立十八觀,
對一切法名一切空。


三「但以」下結者,初總
結諸句莫非因緣。「上直明」下明結束意。上
多明雙非,且云中觀照於中境,豈有中觀
不照二邊?今此重明照於二邊,用結諸文以
顯中觀不思議體。言「理性畢竟清淨」者,重
牒中境是雙照境,故云「如上所說」。於中為
三:初約初句以明雙照二邊境也。中體無
作二邊從緣,以無作觀照緣解惑。「又因緣」
下重釋者,即以初句而為空邊照於緣生,
緣生故空,空名涅槃;即以次句而為有邊
故云顛倒,倒亦從緣,且從倒邊故名顛倒。
用前中觀無偏而照,言「意顯」者,勝以因
緣一句義開兩境。然初文不釋顛倒者,顛
倒即是說由,故不別釋。今從「故說」下不別
[009-0320c]
釋者,故說即是妙教,教必被機,不必須云
顛倒故也。「常樂」之言無別他釋,故總在後
示因緣顛倒三諦,以明觀法,即常樂三觀
故也。三「又但」下又合前二句,同為三諦之
境。凡從因緣生顛倒之法,皆妙境體,由本
有境說上諸觀。亦由第二說用觀故,故有
第三結說結觀。又於結中三重釋者,由於
上來諸境也。初釋由顛倒故說,次釋由二
邊故說,第三釋由不思議故說。雖三釋不
同,共顯一致,雖顯一致不無親疎。初說
從機故云顛倒,從機語通次說漸親,由二
邊故中本無說,第三全約不思議三諦體說,
雖有親疎觀法無別,同觀三諦一實之境,
故常樂一句無所離合,所以前後共成一意。


次「又觀」下通上下文,全作觀釋。於中又二:
初作觀體觀相以釋,次「凡有十九句」下,作
十八空總別以釋。初云「觀一切法空如實相」
云「標觀體」者,實相是所觀,以所顯能觀方
有體。次「不顛倒」下釋觀相。云「九句」者,對下
十八單複不同,故但九耳。複故但九:一不顛
倒等,二不退等,三如虛空等,四一切語言等,
五不生等,六無名等,七無量等,八但以等,九
常樂等。略出三句示複句相,令餘準知。此
中九句訖「常樂觀」也,下十八空唯至「無障」。


次引《釋論》釋如虛空等,更釋不生等句,以
由如虛空故,三世不攝。初「如虛空」者總標
也。「無入」是不生,不從於現以入未故。「無出」
是不出,不從於現以出過故。「無住相」是不
起,即現在不住。《攝大乘》意引,與《大論》同。復
[009-0321a]
引《大論》四十三者,存異釋耳。


次約總別作
十八空者,於前體相亦可以為總體別體
總相別相,今總別者,於前九句除後二句,
以餘七句離為十七,進取如實相句合為
十八,以前七中初之三句二二為句,第四
句單,第五六句三三為句,第七一句四句為
句,故使句法盈縮不同。此十八空從所得
名,能空秖是一大空耳。大無大相即圓空
也。故次文云「中道正慧」,即是能空,故句句中
皆有能空及以所空,能空即是如不無斷等
也,所空即是顛倒乃至礙障等也。如云「顛
倒」,顛倒是內,內顛倒空故名為「不」,下去準
知。於空空中先立能所者,餘句所無,以
此句中能所名同,是故別顯,餘文相別是故
不論。於中雖復所空名空,望能空智猶名
為有,此中甚略,委釋相狀及以離合,具如
《止觀》第五記。若曉妙境及圓十觀,方了此中
十八觀境,若不爾者,彼《止觀》文乃成徒設。
故彼正當安樂行人之觀法也,故知始行須
達彼意,方可弘經。若具不愜,為利為名
為眾為勝,復肯同於二乘道不?大乘進退
審自思之。所以勤勤於弘經者,願共霑斯
大利故耳。故彼境境結成大車,故彼觀觀皆
依實相,四十餘年祕要之教,教已難覩,所
詮行理何由可曉?自非四依弘法之力,末
學迷滯安遇斯文?遇而不求,何異日月於
盲者耶?何異雷霆於聾者乎!但今文中觀
法未周,屬在彼部,文雖不委品相略周。今
粗點之使緣心有在。何者?實相妙境也,慈
[009-0321b]
悲發心也,止觀安心也,一切破遍也,十八道
品也,亦不分別通塞也,離十惱亂助道也,
夢中所見表後三也。通括四行十觀略周。
通論又以四行助十,若四若十並涉因果,
四總十別,若總若別,俱通橫豎,四行事儀且
在於始,十法導理無不剋終,豈涅槃行獨
在於始?又此十八名在《大品》,《大論》委釋,經
通三教論釋復含,但簡二乘而不細辨通
別菩薩,是故讀者彌須置心,故須對經一
一圓釋。


「偈中」等者,義異故開,意同故合,故前
行近以廣顯略。「上行近」至「次第」者,上文行
三雖有三釋,應取第三離為三諦、釋以三
重,釋各遍消,故不同於近中三也,但得云
「各」。言「復不次第」者,非但不次亦乃通總,頌
中多是近處文。故「應入」下至「頌事遠近」者,
約遠論近也,亦應云頌雙標行近。「亦是頌
人空行處」者,前行處中第二作二空消文,
於二空中離十惱亂,亦當生空柔和善順。
言「即兼」者,近中遠近亦同生空法空,還於
遠近修空修觀故耳。又遠近等三亦秖約前
行三而已。準偈標結,俱雙故也。


「常離國王」
等者,乃至官長準例可知;非直弘法,他皆
準此。「作此謗比丘」等者,世謗者言:既比丘作
此,為佛聽耶?佛法爾耶?「韋陀」者,具如《止觀》
第十記。所以不許親韋陀者,或恐人疑,比
丘教彼言佛法若斯。又復外道常思佛過,
若親近此或謂比丘須彼,則佛法不如於
彼,故誡內眾勿親近外法。乃至六諦二十
五諦等,具如《止觀》第十記。乃至讚詠,準此
[009-0321c]
可知。


「初為跋耆子說阿毘曇」者,故知別有阿
毘曇藏,是佛自說。人不見者,諍計云云,或
謂是十二部中論義部者,不然。言「相續解
脫經」者,是佛自說故且名經。當佛滅後阿
難所結集者,名修多羅。「五百集」者,初名解
脫,後廣集法相乃名為論。「欲相」者,頌中雖
無欲相之言,以長行有故今略釋。《俱舍》云:
「六受欲交抱執手笑視淫」,今依舊名目。「須輪」
者,修羅耳。如《中阿含》云:「有一異學問簿拘
羅云:汝於正法中已八十年,頗曾行欲事
不?簿拘羅言:莫作是語。更有別事,何不問
耶?異學又問:汝於八十年起欲想不?答:
不應作如是問。我八十年未曾起欲想,尚
未曾起一念貢高,未曾受居士衣,未曾割
截衣,未曾倩他作衣,未曾用針縫衣,未
曾受請,未曾從大家乞食,未曾倚壁,未
曾視女人面,未曾入尼房,未曾與尼相問
訊,乃至道路亦不共語。」八十年坐,故知衣食
等欲想一切尚無,況復染欲想耶?弘法之徒
觀斯龜鏡。世人笑他濫大乘者以為合雜,
在小檢者亦可思詳,況今弘經息譏為本
云云。


「八精進」等者,具如《止觀》第二記。「又復不
行上中」等者,約廢權說,故前三教名上中
下,或指三乘或三菩薩。「不倚圓」等者,佛尚以
異方便及餘深法用助正道,後學順教豈可
固違?習實尚微而蔑偏小,須順佛旨將護
物機。


問:
偏圓與權實何別?


答:
通則不別,別
論小異。偏圓約教、權實約法,法即教下所詮,
通於理智行等。


問:
佛世觀機恐物墮苦,先
[009-0322a]
以小接次以偏引,末代弘法豈必然耶?


答:

云助者,舉況而已,恐倚圓蔑偏。然弘經者
隨其行位,若始行者具如今文不以小答,
若深位人始未弘法,必以生滅等三方能
顯於圓頓,具如《止觀》諸文皆先漸後頓。


「面
譽」等者,如對二人偏譽一人,其不譽者義
當對毀,然好譽者必當善毀,令他懷此,故
須並息。又面譽如對毀,故智者息之。


問:

讚小善,安遮面譽?


答:
好面譽者未必讚
善,讚通隱顯、制面防喻,故安樂行人自護
防彼。


亦不得「約張說趙長」等者,寄張家長
說趙家長,故令趙家謂說張長而譏已短,
謂見趙行懺,云張人勤,豈不令趙謂以張
勤而譏己怠?似善法罵故不應為。若向張
說趙短,復令張人謂向趙人而說我短。故
《大論》云:「自讚、自毀、讚他、毀他,如是四法智
者不為。何以故?自讚者是貢幻人,自毀者是
妖惑人,讚他者是諂佞人,毀他者是讒賊人。」
智者應以四悉籌量而護自他。「若歎二乘」
等者,對大歎小,令失大故。若毀二乘,或
令二乘大小俱失。此約始行二乘人也。亦是
習小助大之人,如《涅槃》中二乘是也。「不生
怨嫌心」者,「怨」字去聲,損己則怨,違情曰嫌。
若作平聲者,傷己未重,心積大仇,安樂
行者尚去順己之喜,況構無怨之恨?《大集》
云:「過去世時有羅剎王,於俱留孫佛法中出
家,發菩提心,誦持大小乘法聚各八萬四
千。由意嫌頭陀比丘,云不誦經典猶如
株杌。由此墮獄受大苦惱,從獄出已受羅
[009-0322b]
剎身,於賢劫末樓至佛所方脫羅剎身。」常
人尚爾,況安樂行為弘大典,將護小行。又
怨怪嫌責、怨深嫌淺,淺深俱捨方稱正行。此
口安樂行中所言心者,為制口故。「觀諸法
空」等者,心已住於畢竟空理,牒前行法,故
必不執大而輕於小,但隨順法相復順物
情,尚不令順法而違物情,況令違法而復
背機。故從「若不見」去但答大法。隨義而答
有三者,三種語也。智者語即可答,王者語、愚
者語即不可答。


「不應以圓行呵別」者,《經》雖但
云「學佛道」者,以藏通菩薩雖亦求佛,與小
共故猶屬小攝,既云求短,以權有短是故
爾耳。「比丘」下云「訶通」者,四眾通有三乘故
也。「去道甚遠」復云「別」者,以通教中復有別
機。「沈空」下却釋通也。豈踊出菩薩補處尚皆
不識一人,云何令修此等行耶?況人未出
預說行耶?況復出已赴命弘持,不見更
令有修行處?經又亦不應戲論諸法,此中
不須引《中論.觀法品》。見論愛論彼乃通屬三
界之惑,亦不須引《淨名》見苦斷集,是則戲
論,此乃別斥小乘果人。又不應引《大論》。若
言非有非無是戲論法及第四句名戲論謗
等,今制嘲謔之論妨安樂行耳。故知釋義
須望本經,棄淺從深未為當理。


「止觀二
行各有四」者,此中初二行頌止四,次三行頌
觀四。初止四者,初一行頌第一離嫉諂,次
一句頌第二離輕罵,三一句頌第四離諍
競,四半行頌第三離惱亂。次三行頌觀四
者,初一行頌第一大悲,次一行頌第三大師,
[009-0322c]
三二句頌第二慈父,四二句頌第四等說。「但
其皆曾發心」者,以皆曾發偏小之心,入實
不遙通成大機,即慈境也。「此悲境攝一切三
界內者」者,文中既不云出家,則知是界內流
轉之徒。《經》雖但云「非菩薩」,以大例小驗知
亦不發小,準前大小俱是慈境故也。應知
與樂拔苦隨舉一邊,故各釋妨令通大旨。
《經》云「不聞不知」等者,據理而言,偏亦應有
不問不信等,圓亦應有不聞不知等。


問:
云何
得知前三是權、後三是實?


答:
準正發誓文,
但牒後三而為是經。


《經》「以神通」等者,二力
秖是福智二嚴。「深觀如來室衣,共為大善寂
力」者,不起即衣、現儀即室。言「八萬」等者,秖
是小乘八萬而已。如《俱舍》云:「牟尼說法蘊,數
有八十千」,未關於大。


第五「隨功」者,始自七
賢終至羅漢,並有定慧分故。「城即涅槃」者,
即第四果也。「得有漏」者,賢位法也。六合譬中
次第合六,初合初,「而諸」下合第二,「如來」下
合第三,「其有」下合第四,「於四」下合第五,「而
不」下合第六。合與珠中《經》云「見賢聖」等者,
《太集》云:「知苦壞陰魔,斷集離煩惱魔,證滅
離死魔,修道壞天子魔。」今不云天子魔
者,以小乘多斷三魔、未壞天子魔故,然
有壞義。《經》云「有大」等者,如來見此小乘賢
聖已除界內因果,名「與陰戰」,至般若後
名「大功勳」,故三毒等且在小中。爾後時長通
云「歡喜」。煩惱障中初又三,即貪等三毒,次十
六行云「一切」者,準下釋一切,始自十信終
至妙覺,故知三惑但在欲界麁三毒耳,以
[009-0323a]
十信具除三界惑故,下去猶有見思等三,
故云一切,以一切言通收三惑俱轉故也。
安樂既是如來之行,故弘經者預表果成,故
知弘功其力不小。


問:
何以至此即歎教耶?


答:
此在迹門流通之末,前已明佛去世後弘
經功深,古佛證經、今佛成道,二萬八十萬億
此土他方宣通之益不可測量,人獲妙功
良由法實,故流通末重辨所通。所通者何?
三周開顯,故舉輪王威伏兵眾獲勳,勳有大
小故所賜不同。


此四行後復結成者,顯四
行功成,能行此行兼弘經力,化功歸己果
相先彰,故使大士剎那夢逾億世,表一生
弘教功超累劫。初十信中既云慈悲,又云
正見及以無癡,慈悲是弘誓似發,正見無癡
是界內真成,即無見修二惑故也。住中既
云見佛,表自當得八相,即分真無生忍位
也。見身處中表入實也。歡喜以表入歡喜
住,發心見中與初地等,故亦云「喜」。得三總
持具三不退,「佛知」者得記之由,下去得記可
知。「修習云行」者,前非無行不別而別,至此
最得行名故也。「證諸」者,諸言正表斷三十
品。言「無垢」者,初住已得,為順《大經》且從
初地;若云入金剛定,義當等覺,合在第十
地中。此中明信等五根乃至八正者,釋佛
道也。所行之道不逾七科,隨要略明信後
四科耳。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
[009-0323b]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釋踊出品



先以四悉通釋,於世界中初明命赴之由,
次「如來」下正明命赴。「師嚴」等者,二義互明,道
在師故道尊,師有道故師嚴,師嚴故命不
可違,道尊故有命必赴,由師具二故「鞠躬
衹奉」。次正明命赴。所言「命」者,一由〈寶塔品〉
末云「佛欲以此妙法華經付屬有在」,此命
猶通。二由下文他方菩薩八恒沙眾請他土
弘經,佛止之曰:我娑婆世界自有六萬恒河
沙眾。即別命也。故經家敘之。諸菩薩聞釋
迦牟尼佛所發音聲從下發來,「四方奔踊」者,
「奔」疾也,恭之至也。自在升此故是世界,下
三共成初感應也。「三世」下為人者,有法、喻、
合。初法者,自本成來三世益物,故此三世
皆屬過去,今佛自當現在益物,菩薩弘經且
在於當,慧利既廣非心所測。舉月譬者,一
月本也,萬影迹也。但使有水應之不倦,豈
可以三世思之?若不撥影,安知天月?明
諸菩薩實本難測,冥顯如來迹不可量。「召
過」等者,若不開迹,降佛已還無能知者,今
欲顯本先出本屬,具有二世善根增長,故
召本人示現人,令現人生現善,使本人
弘現經,令當人生當善。「虛空等為對治」者,
約所表也。虛空理也,本迹事也。事有本迹
理無早晚,惑者迷理而暗本迹,故執近迹
[009-0323c]
以失遠本,本迹尚迷況不思議一,故本之弟
子居下虛空,本地之師經久虛空,今之師弟
在今虛空,久空今空下空上空雖則體一,然
本弟子元知近迹,今之弟子猶迷遠本,破
執近故召昔示今,今弟子因疑致請聞說
方破,破執近惡故云對治。「寂場」去第一義
者,寂場舍那示始成故父少,寂光菩薩行久
著故兒老。譬「樂力」者,父何以少子何以老,
準下父子譬意,父久先服種智還年之藥,父
老而若少,子亦久稟常住不死之方,子少而
若老,雖各有服餌之功,而父子久定。此之
四悉雖通釋今文,並意兼後品,然初一悉
文在今品,第二意兼後品,三四二悉探用
後品,皆是助後以成顯遠,善生惡破見本
故也。故知世界即是三悉之由,故〈踊出品〉專
在世界。「文云」下引證,總證四悉,即四悉因
緣故集。「流通叚」下「云云」者,應具述諸品,如
下委論。又二十八品唯有十一品半本迹流
通,十六品半以經力大舉法舉人,引今引
往,東方西方,若顯若祕,總身別身,或逆或
順,往佛今佛自微自著,現益當益畜益人益
男益女益,親益疎益事益理益等,稱之不已
故耳。又半品四信之文去取不定,況本迹二
處流通意別?故注「云云」。故本門流通永異諸
部。


他方菩薩聞通經福大者,已聞迹門說
流通竟,以募勝福而欲流通。如來止之者,
上廣募弘經,今他方請弘,何故不許?故以
三義釋之,初所任別故無二世利,則無世
界益;二他方於此無臣益者,即無為人;第
[009-0324a]
三二義,迹疑不破即無對治,遠本不顯無
第一義。


問:
諸佛菩薩共熟未熟,有何彼此?
分身散影普遍十方,而言己任及廢彼耶?


答:
諸佛菩薩實無彼此,但機有在無無始法
爾。


故以第二義顯初義云「結緣事淺」,初從
此佛菩薩結緣,還於此佛菩薩成熟。「平等
意趣」義如前云。由此二義須召下方,故一
召下方亦成三義,是故止彼。無三義者無
四悉益,召下三義即具四益,初子弘父法
有世界益,次「以緣」下緣深利多有為人益,三
「又得」下近疑破故有對治益,遠本顯故有第
一義益,此是召本弘經之益。於前四悉,但
在世界、為人,斷疑即是本,由此中未述。「住
處」下釋本處也。先出土名,次以四德釋之,
三「是為」下結名。本有四德為所依,修得四德
為能依,能所並有能依之身,依於能所所
依之土,二義齊等方是毘盧遮那身土之相。
若云塵剎重重相入、重重相有重重事等重
重說等為未了者,以事顯理,若不了此一
旨,誰曉十方法界唯有一佛,亦許他佛。若
許他佛,他亦身土重重互現互入互融,當知
秖是約一論遍。四「以不」下釋住意。五「下方」
下釋下方也。「法性之淵底」釋下也。「玄宗之
極地」釋方也。玄理之宗故名「玄宗」,宗謂宗
致,取果所期,此諸菩薩分到所期,且云極
地。又地裂者,地覆本屬如迹隱本,今開迹
顯本故裂地表之。然諸菩薩於此已前亦
曾有迹,雖但顯本於理未彰,但弟子被覆
義當覆師,弟子若顯師無不顯,故顯弟子
[009-0324b]
義當顯師。


言「在下不屬此空中不屬彼」者,
在下空故不屬此界,住於空故不屬彼
界,以彼表無,以此表有,以空表中。「出此
不在上」者非上界也。「不在此下」者,此界在
上空之下,此即是下,故云「此下」。復以上界
表無,此界表有,空亦表中,故上下二空俱
表中理,理即寂光。「來之由者」下至「皆如上
說」者,從聞命下四句故來,是結釋品四悉
意也。亦是止他方、召下方三義,故云「如上」。
若依法門者,此五字應合著「六萬非多」下,「非
多」已上仍屬因緣,亦不須移。「一即一道」等
者,既云法門須通因果,事則從多至少、法
門從少至多者,義當依理起行故也。增至
六度既結為六萬成圓觀行,行依妙境故
度成萬度實無萬,六中各萬秖是一萬無別
萬也,六全是萬無別六也。一一度行無非
法界,界無界相,秖一剎那即一道也。一六既
然,二三四五準此可見。是則六中無不一
多一切具足,當知一道至五眼來,一眼一
諦皆具一萬,無非三觀觀法界也。皆云「善
者」不通迷故。「多不多」空也,「一不一」假也,「雙
非雙照」中也。言「云云」者,應須具論妙境妙
觀,具如上下不復更云是彼菩薩之行德
也。


「就初三業供養」至「遍見」者,此乃感應道
交。於五十劫令如半日,此明如來不可思
議延促之事,顯於如來自在之力,則顯無
機雖借雖隱而亦不能於長見短於狹
見廣。鏡豈惜妍?由形故耳。有人云:聽法
之志而忘其長。或云:長短斯亡、長短斯在。此
[009-0324c]
並得感而失應,何以抑於如來神力耶?借
子夜切。「拜繞」下更釋感應。初釋三業供養為機。
「五十劫」下釋感應相,初釋即長而短,「四眾」下
釋即狹而廣。於長短中又為四:初略示,次
「如來」下明非長而長,三「解者」下約解惑判即
是赴機,四「斯為」下明現長短意。初文者,即
八自在中之一也。次文者,佛眼觀之長短不
二,四眼觀之不無長短,故赴長短機令見
不一。第三文者,解惑俱機故使菩薩即短
而見長,執者即長而見短,如萬像森羅,凡
夫謂異,二乘為如,如來見之,非如非異、
而如而異。既云「令諸大眾謂如半日」,即促彼
長令其見短,故云隱長;廣狹亦爾。如有漏
報法尚乃盲者在明而無見,蝙蝠於夜而
能視,故知明暗在眼非境爾也,況機應相
召今昔之力。


問:
既云惑者,何名妙機?


答:
菩薩
已破無明稱之為解,大眾仍居賢位名之
為惑,機中辯位故云解惑。


四「斯為」等者,現
此非長非短之長短及非廣非狹之廣狹,明
成佛既久化迹必多,所以為下非本非迹之
遠本及非少非多之廣迹,而為先兆也。故知
開竟尚達非遠非近之遠本,況復近迹?若
未開顯尚昧近迹,況非遠非近之遠本?以
未知久本而為惑者,斯理必然。及至開
顯,咸知本無長短遠近斯存,故名「不思議
一」,故先現之密表非本非迹之本迹。「四眾遍
見」下明廣狹中,亦先略示,次「夫肉眼」下釋。
肉天二眼任其自力所見不遙,今忽見遠
知非己力,即知如來現此神變必說妙法。
[009-0325a]
次「雨猛華盛」譬見應也。「龍大池深」譬知真
也。「見應」下合譬也。見諸菩薩應相既多,必
並證得彌法界真,秖向見短之人而見於
廣,廣若是機短豈專應?既見即狹之廣,理
亦方見即短之長,密表當破無明故且抑
其一分。


陳問偈中亦頌前二,初一行頌前
如來安樂,初二句正頌安樂,次二句雖云
教化亦屬安樂耳。次一行頌第二意,「易度
下」言「云云」者,令出頌中二句之意。「但舉四
人」云「欲擬」者,比擬也,亦對也。「如華嚴」下引
同也。「四十位」下言「云云」者,明彼此佛慧既
同,人法相望亦等,但彼迹此本、彼兼此獨,乃
至如後十義不同,本迹雖殊彼此俱四,咸
為導首故得例之。雖有加與不加及名
不等,為知不是彼法慧等。「薄須塗熨」者,猶
如嬰兒為病服藥,暫須斷乳權以毒塗,藥
勢歇已洗乳令服,初乳後乳乳體不殊,中
間為病進否權設。亦如癰瘡熱氣正盛,且
須冷熨熱休息冷,初身後身其體不異,為
熱暫熨熱退如初。此入彼入二處不異,但根
鈍者入時未至,如癰如嬰尚須塗熨,以酪
等三暫時調熟故云「薄」耳。


言「十意」者,雖佛
慧不殊,化緣生熟,顯晦仍別,是故略須述
其異同,不可事異令佛慧殊,豈佛慧同令
教一概?二酥時異佛慧必同,況復猶是一佛所
化,應須了知異本非異。於中先列、次釋。列
中第三語互,準下釋中此應題云「橫豎廣
略」,至下釋中二處各別。


次釋中初「始見今見」
者,《華嚴》始見,經文自云「始成正覺」,後文秖是
[009-0325b]
廣明因果之相、依正通同,所以一經之內三
處明文,即〈世主品〉初、〈名號品〉初、〈十定品〉初,皆
云「於菩提場始成正覺」,以成始故見者成
初。今即《法華》,乃於王城開佛知見,能見所
見境智何殊?


二「日照」下「開合不開合」者,《華嚴》
望小且名不開,猶帶於漸故名不合。於彼
不入為今今入,更開於小,三味調之,今經
方合。言「五味」者,兼論初後耳,況彼不合者
今亦合之。故知彼經開亦不遍逗機未足、
合亦不周尚存權迹,應知彼開亦是此開,
然亦此合何殊彼合,一佛化事同異宛然。但
彼無小機在初名頓,自開小後名漸歸
頓,開合雖殊二頓不別。


三「豎廣橫略」者,《華
嚴》且約入法界邊,及從初住終至十地名
為豎入,經四十二位故名為廣,且約不用
六方便邊故名橫略,方便對實故名為橫。
若準廣論行願、佛身佛土、相好名字,身土四
句主伴十方,亦是橫廣。然自在大豎中論
橫,故云橫略。此述一化遍歷五味,味味諸
教,教教相望故名橫廣。從初至後處處得
入,故名豎廣。本迹二門無不入實,又名
豎廣。又亦應言若本若迹皆論久遠,三世
益物永永不窮,亦名豎廣;三世化中八教相
入,故名橫廣。況復放光橫敘他土諸菩薩
行,答問豎敘過去化儀,三周三節說領述
記,復得名為橫廣豎廣,並是如來巧順物
宜稱適當會。當知此廣何殊彼廣,況彼豎
廣義含橫廣,故顯密不同說時未至,凡有
施設語不同耳。


第四「本一迹多」等者,唯《華嚴》
[009-0325c]
但以一臺為迹中本,本非久遠故使千葉
成迹中迹,但臺望千葉以之為本,縱令十
方互為主伴,十方亦復不離一塵,一塵秖
在此臺此葉,當知秖是迹中依正,是故迹多
與眾經共。所以《法華》迹說與眾經同,《華嚴》
但與迹中分同。然已廣敘依正融通,何事
不明久遠之本?若論本門與眾經異,《華嚴》
即被《法華》本異,《華嚴》雖有久遠行因,但是
今日一番之因,尚未曾云中間一番之果,況
有中間數數成佛?當知此異則異於彼,故
云「本獨」。若言不異,伽耶尚是,華嚴寧非?開
則俱開不思議一,此乃以《法華》之遠本,異《華
嚴》之近迹,故知教門不得不異。


第五「被加」等
者,《華嚴》多是加菩薩說,乃至文殊、普賢及入
法界,尚是菩薩自說,不見佛印之文。《法華》
除敘文殊釋疑,及流通中有諸菩薩發誓弘
通,皆是佛述,及以對佛便為有印,故本迹
正經皆佛自說。雖加不加皆成佛慧,化儀
施設時處不同,印與不印其理一也。須知
同異,以顯化由。


第六言「不變土」者,淨穢不
同常自差別,今云變者,穢為施權、變表顯
實,穢屬五濁元在小機,機會權開土變為
表,故顯本已純諸菩薩,淨土不毀而眾見
燒。又彼則種種世界不同,淨不妨穢,此則
寶樹華菓遊樂,穢不妨淨,況常寂光土端醜
斯亡,寂光所對咸有淨穢,雖變不變佛慧
何殊?豈由初後變不變殊令佛慧異?若也
不信不毀之說,乃固執於見燒之文,而以
《華嚴》形斥《法華》,如人毀訾其身稱讚手臂,
[009-0326a]
故知約迹言變不變,淨穢難思體同名異。


第七「多處不多處」者,七處八會與二處三會,
雖多少不同,所說何別?豈多少異令佛慧
殊?若以同一報土亦非多處,此中橫對四
土處却成多,還以彼多對此寂光,多亦即
一,彼此體一佛慧不殊。


第八「斥奪」者,亦可
更云彼如聾如瘂,故有斥奪,皆與佛記故
無斥奪。又有小須改故餘經斥奪,彼經無
小故當部無斥。又別教權說,此權易轉故
不須斥,小乘難轉故須斥奪轉。


九「直顯實」
等者,雖有別教,以易開故,故且云「直」。須
決了者,小難開故,故須云「開」。


十「利鈍根」者,
據次第調熟名為「鈍根」,今無不開,豈得鈍
鈍?若據兼別,彼仍一鈍、此乃鈍利,故約五味
判諸利鈍,良由此也。一往且從會於鈍者,
故云「鈍」耳。所以至此機同感同故佛慧同,約
化儀說故須辯異。「若識理同」等者,


問:
一切
諸經,乃至草木理無不等,何獨《法華》?


答:
教之
同異具如《玄》文,雖一切理同,說在今教,今
所歎者歎能詮教,故諸教中無。


「舊云」等者,
先出古釋,次「今以」下十文並之,方知二部
了滿同等。「云云」者,乃至應以多重並決而
破古師。「與問碩異」者,先問何故?「問家隨喜
能問人」,即指諸菩薩能問諸佛。「聞已信行」
者,即指諸菩薩所化之人,聞菩薩說已而
能信行。「我等隨喜」者,隨喜能問發起大利,
隨喜菩薩所化之人。「如來述歎」,但云汝等能
於如來發隨喜心,何故與上問語乖耶?「碩」者
大也。「然能問」下答可見。「此亦密表壽量」者,
[009-0326b]
今歎菩薩尚是古佛,密表今佛非今成也。
若非今成必有遠本,求得彰灼故云「密
表」。乃須委相密表之意,故注「云云」。


「已如向
辯」下結云「此約四悉」等者,須示此下悉檀
四文及意,初是世界,次三「又」字是餘三悉。此
約彌勒不識邊無四悉益,由問故識,識即
四益。初文「爾時彌勒及八萬大士」者,恐文誤,
準經文云「八千恒沙」,初中初約來者,次約
去處,「若來」下結上二事。所以今見皆不識
者,此有二義:一約權教,雖於十方橫豎遊
履,教權時淺不測本人。二約實道,雖居補
處,猶在迹中,豈可云知?若實位高,為眾發
迹應須發起,約十方界去來異故識不識
別,以不識故無世界益。「後不知前」是為人
者,前進之人有所證善,彌勒不知彼之內
善,自善不生故無為人,雖先進位深豈過
補處,雖云末學,無垢位成,如何得以前後
判之?亦用前二義通之可見。所化異故屬
對治者,夫化物者本治物病,彌勒不知真
應,無彼利物之道,即不識病無對治也。然
智人知智蛇自識蛇,豈補處之人不識其
真應?亦具二義,雖同補處久近不等,故知
近者不測遠者。「密開壽量」是第一義者,即
此一部最極之理,豈非第一?生云:「以其悟
性非十住所見,故彌勒不識一人。」然彌勒
位在補處,何以判為十住?又不知生以彌
勒證何十住?有人云:彌勒何不直問長壽,
如《涅槃》中問長壽耶?今答:此都不曉,今謂
伽耶近成,不知過去長壽,由見地踊不
[009-0326c]
識,因疑眷屬所由;佛答其由須論長壽,
故眷屬現豈徒然哉!故知地踊為生疑故現,
如來為顯長故召之,故遠近二由皆為說
遠。迦葉童子已於此中聞長壽竟,於彼但
問長壽之因,故彼經云「云何得長壽」,即問因
也。已聞過去為顯未來,故問長因以生
佛答,此難彼易理數如然。「云云」者,令點出
四悉,釋之如向。「請答師主」下「云云」者,釋出
請意。「抑待彌勒云云」者,答問之益不在於
我,故不為答,抑待釋迦答彌勒問,故云
「待彌勒」耳。何者?彌勒所問事迹不輕,釋
尊一代未曾顯說,因茲答問廣顯長壽,
此一代玄祕在佛自開,汝自當聞我不應
答。


「師子奮迅」等者,此中二釋,前諸所釋用
義不同,良由此也。從前釋彌勒不知,乃至
此中云「十方」者,多指八方,總云十方耳。又
「私謂」至「此點四德云云」者,須述四德對三
世意,此之四德非前非後,隨德流類有三
世用,故以四德對於三世,不別而別,思之
可見。一切萬德對用皆然,況四既非四、三亦
非三,若欲略對三四名相者,神通是菩薩
遊戲故名為樂,益盡來世故得是常,餘二
易見。「三行頌三世」者,前師子等以明三世,
文中亦無三世之語,但以義勢同三世耳。
今頌亦爾,直以「佛無不實語」等一偈半文而
用通之,語既不虛,必知三世益亦真實。「雙
答雙釋」者,雙答從來及以師主。「下方空中」引
《大論》云「有底散」者,「底」者下也,「散」者空也,此
[009-0327a]
但消名;若出體狀,即約教釋者是也。文初
云四後云約教,即四教足。非想是有漏底,
空是真諦底,邊際智是俗諦底,皆以極釋也。
是則初一是藏,次一是通,次一是別,今經是
圓。以中為底,於四釋中但云釋底不云
散者,底即散故不復別釋。「云云」者,應簡真
中教門各二故底不同,今是開顯圓中道底。
「從不依止」等者,居止下空並不依於上下
人天。言「人天是二邊」者,約所表釋,人多滯
著表有邊,天住淨福表空邊,居此空中
以表中道。


「初五行半」等者,又二,初四行答師
弟,次一行半答處所,於中又二,初半行正
答處,次一行歎菩薩德。「下三頌雙釋」者,於
中又二:初二行半頌釋師弟,次半行頌釋
處所。《經》不云「處」但云「久遠教化之」者,前正
答中已云處竟,故但以時而釋處也。過去
久遠於何處化化令入實,即空中也。言「云
云」者,應消經文兩問雙釋之意,略如向辯。


「白佛」下準下文,此應先開為二:初騰疑,次
請答。「執遠疑近」者,


問:
彌勒既不知其數、不
識一人,云何得知久植善根?


答:
秖由不知
不識,并由佛歎住處德業既多又深,豈近
成佛之所化耶?


結請中《經》但舉難信者託
物不信拒而擊佛,令必有答。「色美」等者,以
色等為喻者,總在年少為言耳。「指百歲」等
者,先略合譬,次敘。「淮北諸師用譬釋譬」者,
先釋譬,次合。釋譬言「子不服藥」者,且據不
現劣應之身而云「不服」,仍以勝表本故云
「百歲」,既云「若佛及佛」則顯彌勒不知。次「如
[009-0327b]
來」下今合譬,今師用之故無非斥,合文仍
略。言「如來橫服垂應藥」者,智契深理,由豎
服於真諦之藥,處處益物,乃由橫服垂應
之藥。真諦藥者,假即空故,權即實故,自行冥
故。垂應藥者,空即假故、實即權故、化他起
故,如是初心由橫豎不二之妙藥也。此之
三藥無前無後,真諦藥者,以治病故。垂應
藥者,以還年故。不二藥者,以延壽故。以
還年故雖老而少,現不二身故云「本地」。「九
次第定是善入」者,從禪至禪無間入故。「奮迅
是善出」者,從禪至禪皆經散心,以散名「出」。
「超越是善住」者,雖經起散住禪宛然。「畢法
性為善入」者,「畢」者窮也,窮法性故。「首楞嚴」
者,能現威儀故。「王三昧」者,如王安國故。此
中約教藏通同者,所證同故。「據因為善習」等
者,自淺階深故云「次第」。言「云云」者,善出善
住皆應從果立名,因皆善習如向分別。此
中不論本迹者,既是本中弟子未須論迹。
「信者即增道」下「云云」者,未來稟權多疑遠本,
應須委約諸方便教明不信者,消今文意,
今文並約久成明信而論增道,增道必損
生,具如後品。


釋壽量品



初文所以不明四悉為因緣釋者,即前品
未得四悉益者,今此答竟即是四益。此中為
二:初引古通釋,次正釋品。初文又四:初明
諸師異解,次「前代」下縱諸師以破光宅,三
「鷸蚌」下今四句釋。四「問」下問答料簡。


初睿師
敘意者,舉分身以釋壽量,而以理況事,並
[009-0327c]
舉不足以釋足意,明壽而非壽方名為壽,
身而不身乃可為身,並由得理能現身壽,
故云「然則」等也。所以初句壽得理故方非
長而長,次句身得理故乃異而無異,壽既
數而非數,身亦分無所分,以理性非量故
不可以數求,法身非形故無得以身取,
分身既以法身為身,壽量亦以常壽作壽,
故便引普賢多寶而為興類。普賢居菩薩
極位,尚名為賢,可表伽耶成亦非成,多寶
滅度甚久而出證經,預表雙林滅亦非滅,今
謂以非壽釋壽,理實如然。但似不答所問,
彌勒問踊出菩薩從誰發心等,意疑伽耶成
來未久,如何所化身相難思,本既不疑長
壽,何須以非長而長為答?但先以長為
答顯所化多,長壽之由其唯法報,是故今
以三身釋之。《法華論》意亦復如是。


河西與
睿意同詞劣,意云:應身本是法身,法身真化
分而不分,故云不異。無生無滅故云理一。
故以多寶滅而非滅,用釋釋迦量即無量,
故云「與太虛齊」等。若爾,引多寶現不云密
表,應當多寶現即是釋迦長壽,何須更名
壽量品耶?況但是法身而失報應,若言釋
迦量即無量,秖可顯未來長壽,與《大經》同,
如何得知過去壽量耶?故今先知壽無量
劫,然始方云不思議一。


道場觀意,以《法華》
為乘始,以《涅槃》為乘終,終始隔部,所以木
可。等是隔部,何不以《華嚴》為乘始?若以
會歸為乘始者,教行人理一切皆會,會已
無始亦復無終。若迹門為乘始者,又不全
[009-0328a]
然。若但乘始,何故法說中明佛智等,譬喻說
中明至道場,因緣說中云至寶所?所以初
釋惟初中五句,意云今之與昔或已入住
行向地等,入復增進,唯有一分鈍根聲聞,於
此終開仍入初住,豈名乘始?若初住名始,
彈指如何?故不依此能判經部。若《涅槃》澄
神為乘終者,說《大經》時十仙諸外道並初
發心,復無量人退菩提心。又《法華》之始則在
物機,《涅槃》澄神約於教主,由《法華》教主久
成,故《涅槃》澄神不滅。又滅影為息迹,則《法
華》猶迹,澄神為本,非今經本,應知今經以
久遠實成為本,中間今日示成為迹,若依
他釋本迹二門俱屬乘始。若不釋本直於
迹中明始終者,具如《玄》文乘妙中說。注家
先舉非存亡出脩夭為非壽量,用釋壽
量。次明壽量意。然釋兩字,仍似顛倒。存亡
之數是量,脩夭之限是壽;一期曰壽,壽內之
數曰量故也。次「法身」下明意者,重舉向非
壽非量之體,非形牒非壽,非年牒非量。
此違《論》文。「使大士」下正明說壽量意,意令
菩薩修踐極照,令知如來遠壽之體。是大
士智之所遊,所遊既深故云「踐極」。達彼非
壽故名為「照」。「不以」兩字貫下百年,「期頤」者,
「期」要也,「頤」養也。百歲之人不知衣食,要假
孝子而扶養之。今佛不然,故云「不以」。


生公
意者,雖亦明無長無短長短恒存,故與上
三家其意稍別,仍闕注家說壽意也。於中
初明伽耶色身形壽不實,用為法身無壽
之表。「然則」下以形例壽,萬形一致,顯身分
[009-0328b]
而不分;古今為一,明壽量即非量。「古亦今
也」下明今古不二,當不思議一。然準今文
先須辯長,後方明一。言「古亦今」者,明本
佛古不異伽耶之今。「今亦古」者,明伽耶今
不殊本佛之古。「無時不有」下重釋形壽。「無
時不有」釋壽也。「無處不在」釋形也。無時不
有非獨今日,無處不在豈專伽耶?「若有時」
下明形壽在物,應非有無。次「是以」下秖指
近成即久成也,故云「伽耶是也」。次「伽耶是者」
下,轉釋也。雖指其是謂近非近。「伽耶既非」
下,明短既非短長亦非長。次「長短」下,真俗
相對以釋長短,真乃長短斯盡,俗則長短恒
存。生公意云:一身之處三身備矣,近成之果
與遠果同,故八十之壽即無量壽。道理雖
然,須先各判方可融通。驗前諸師偏得片
意,並以法身為極皆違《論》文。《論》文但指過
去報壽為長,何得用法身非壽以釋?法身
非壽諸教常談,但未曾說久成遠壽,故知尚
不及於注家踐極及以生公長短恒存。然不
云恒存之長,諸經未說,當知消當文非無
一意,釋遠趣出自一家,故說佛慧彼此悉
同,若論遠壽一向須異。


「前代」下却存諸釋,
諸釋皆不以壽量為無常,光宅乃以壽量
為延壽,若約今師三身四句,望諸師意並
無可存。「又惑」下引古師難。次「今為」下通難,
先略破古人,次正釋,先引事云「鷸蚌相扼」
等者,引《春秋》事,具如《止觀》第五記。但用事
不同,彼但借相扼之言,此正用乘弊之意。
「我乘」下正釋。今如彊秦,使常無常家如燕
[009-0328c]
趙也。「及金光明」者,彼第一卷〈壽量品〉云:「相信
菩薩自思惟言:何緣釋迦壽命短促,方八十
年?如佛所說二因長壽,一者不殺,二者施
食。佛無量劫具足十善,云何短促?思是事
時,其室自然廣博嚴事,因見如來希有瑞相,
乃感四佛為其說偈。偈云:諸水滴山斤地塵,
空界可知其數,無有能知如來壽者。」品文
具有此義者,即此品後文具三身義,還攬此
三分為四句,是故應知今品題意迹中指
本,本具三身故不偏執常與無常。今正
應以本地之長用開迹短,曉長本已,方達
本理無復長短,故借迹中三身四句對本
以釋。當知本迹俱具四句,本四俱本、迹四俱
迹。


「問若壽量」等者,《涅槃》亦云「惟佛與佛其壽
無量,無量故常」,明常既同,經應不別;經部
雖異,二常何殊?答中為二,先反質令同,次
分別辯異。初「反質」者,一乘既同,俱常何咎?《大
經》云「一切眾生悉一乘故」,其部雖異,常理何
殊?若部異常殊,亦應部殊乘別。「云云」者,雖
如向述,亦應更立名異義同,而為多並。「分
別答者」,先《涅槃》,次《勝鬘》。初「涅槃」者,明常雖
同廣略稍別,亦應結云豈廣略別令常不
同?次文云「為一明一」者,三外之一自為一
機,非會三一故但云一。部屬方等、對斥
偏三,未至法華不應云「會」。「云云」者,亦應
更云,帶不帶異,一乘何殊?亦應具約五時
明會不會一乘共別。


次「問近成是方便」等者,
今師假設,先引《華嚴》、《大經》以定。次「若爾法華」
下引《法華》,於《華嚴》、《大經》為妨,《法華》若興皆
[009-0329a]
開成遠,則法華中無復方便,何故本後不輕
却近?「當知」下結難。「若爾會三」下,以迹例本,
本門開已更近,亦應迹門會已不會,應知
此中文略。須先結云迹門會已無更不會,
所以本門遠已無更不遠,縱不輕中更明近
迹,不可長壽更令短促。次「若爾」下重以迹
例本,以定道同,故一切諸佛悉皆爾也。「若
爾」下難諸佛壽同,何獨釋迦長壽可歎?「若獨」
下結難,若獨釋迦壽長,則有佛道不同之
過,故云「前諸義壞」。答意者,捨異從同,一切
諸佛悉皆如此,故云「亦然」。意在同顯實本,
不必長短悉齊。「又諸菩薩」下引證,且引願
長,豈即全等?「此即」下結同。「亦不偏言」者,明
常壽等,顯往時異長短不同,望未來常一
向平等,故諸佛顯本各有遠近,若論壽體
無得復云一近一遠,故諸菩薩聞長壽已,
亦願未來說報身壽,如今釋迦但開迹已
無復近遠。「故知」下明本迹體用,體用即法應
相望,若應迹相望不無近遠,約近迹應望
本初應得有近遠,故對緣長短無別長短。
所以不云報身長者,欲以法身亡其長
短。又欲顯於諸佛道同,其實開三佛道可
同,事成久近不可同也。以是方可破他諸
師,故云「諸師不可師也」。


問:
既云遠成真實
近成方便者,亦可云近成真實遠成方便
不?


答:
若初住中本下迹高被物說遠,即其事
也。故諸菩薩發願利物,隨四悉益亦可說
長。


問:
若爾,那知釋迦不是初住?


答:
今顯實
已不復隱本,故知非也。是則初住說長為
[009-0329b]
權,開權說近為實。既有本下迹高,亦有
本近迹遠,用此高下開諸經中長短俱常。
既了諸經長短俱常,自曉今經久遠之本,唯
云常者尚未可依,驗知諸師計無常者不
可依也。


「問義推」等者,如向所說,《法華》明常
道理實爾,據文不如《涅槃》常顯,故今經明
常似無文據。答意者,詮教也,宗旨也。糟糠
及橋並能詮教,能詮雖異失旨如糠。「問橋」
具如《止觀》第十。此且通途以斥執者。「又教本」
下別明化意。前雖通斥,今別明四悉,宜長
宜短被物不同,即因緣也。「又文」下以部望
部據多少論,非全無文,即約教也。「若隨多
棄少」等者,忽若俱少則二經俱棄,非魔何謂?
具如《涅槃》第七〈邪正品〉中,不知法身常住
皆名魔說。又此經處處明法身者,略如向
引,但名異義同,人便迷名而失其旨,若但
隨名尚是魔說,況多少耶?亦如《玄》文同體
異名中說,即是實相寶渚非如非異,平等
大慧等。


「問既明法身」等者,若明法身無
三德者,當知則非常住法身。答文可見。
《論》文亦云「成就三身」,三身即是三德故也。


次正釋品名為二:先通,次別。初中先釋
如來,次釋壽量。初云「通號」者,且指如來
一名,餘九非無,初號最顯,具如下釋。具通
三身並具十號,略如《止觀》第二記。次釋壽
量,「詮量也」者,壽家之量故曰「詮量」,故釋「量」
字「詮量十方三世三佛」等,故云也。次「今正」下
結歸品意,乃指今之本佛何故爾耶?以如
來名通,壽量亦爾,不可局故,故須且通。題
[009-0329c]
名雖通,意則局本,故結歸也。


問:
法報是本、應
身屬迹,何以乃言「本地三佛」?


答:
若其未開
法報非迹,若顯遠已本迹各三。


次「如來」下別
釋,亦先釋如來,先置廣從略。所言廣者,如
四身、十身、三十三身、無量身等,從義既廣,今
從略名以消品目。所言「二三」者,二即真、應,
三即法等。不云化者,化應一往其體大同。


問:
《華嚴》十身,此但二三,身數既少攝義不周,
是則此經身義不足?


答:
義有通別,通義可
爾,別則不然。彼通云身,故云十身盧舍那
也。別釋如來,故不應云業報佛國土佛等。
若欲通收彼經十身,應開為四,則以化身
攝於業報,智即報身,虛空屬法,餘皆化攝。
故知此經亦立多身,則〈妙音〉、〈觀音〉三十三身、
十法界身,或己或他即其事也。況今釋品如
來之名,故但可二三,諸教定故、消名便故。復
釋本迹方在今品,故知今品即是本地二三
如來。


初「二如來」者,先借《論》文如實之名,次
釋此名以成真、應。又二:先真,次應。真即法
報二身合明,故舉境智和合以釋真身。「乘
是」下釋也。既但以如智契境,故屬真身。《論》
中秖一如字釋中境智各雙言之者,秖是能
如如於所如,所如如於能如,此用《金光明》
意也。「若單論」下明境智和合,成因取果闕一
不可。次「道覺」下結成真身,因果滿故,故云
「義成」,所以真身云「成」,應身云「生」。「以如實」下
明應,又二:先以報為本,前釋真身,「乘實道」
三字屬因,今因成果全屬果用,用本所證
契境之智,乘於果上利物權道,即實而權
[009-0330a]
故云「實道」,故以方便生於三界。次「來生」下
正明應身,亦借《成論》小名以顯圓義,善簡
名義理則可歸。


次明三如來中,但離二為
三。於中又三,先出三如來義通本迹;次「又
法華」下,別顯本地三如來也;三「論云」下引
經論證。初文又三:先出正釋,次「法身」下翻
名,三「是三如來」下融通。初又二:先借《大論》
立義,次「如者」下解釋。《論》文一句三身具足,初
以如之一字,名為法身,指所如之境,還指
所證為來,故云「不動而至」,此即如非因果
而通因果,來字在果不通於因。次報身如
來,又三:先正釋,次「從理下」結得名,三「故論
云」下結示論文。初文者,專約報身解其二
字,但初「如」字義與前異,前「如法」二字屬所,
今「如」之一字屬能,法通境智,智謂能如,境
即所如,智還乘於所如之境得成於果,故
云「乘於真實之道」。次「智稱」去釋今「如」字所以
也。雖即智如於境,然如從境立名,故云「從
理名如」等。次引論者,如能稱於法相故也。
解即屬智,稱境而解即能如也。以解滿故
名之曰來。準此,法身亦應引《論》文,云「如法
相」也。但是文略。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


唐天台沙門湛然述


三明應身,又四:先正釋,次引證,三明應相,
[009-0330b]
四引論同。初文者,先明應由,由智稱境示
能說身,說即應也。自報無說故言「以如如境
智合」,但云「以如」不云「法如」者,法既屬於境
智,用此境智能起應故,以解屬智別對報
身,應非無智且以稱機用擬於說,故他受
用亦得名報亦得名應,若勝若劣俱名應
故。故知大師善用《論》文,妙至於此。次翻名
中具三身也。近代翻譯法報不分、三二莫
辯,自古經論許有三身,若言毘盧與舍
那不別,則法身即是報身;若即是者,一切
眾生無不圓滿,若法身有說眾生亦然。若
果滿方說,滿從報立。若言不離,三身俱然,
何獨法報?生佛無二,豈唯三身?故存三身,法
定不說,報通二義應化定說,若其相即俱
說俱不說,若但從理非說非不說,事理相
對無說即說、即說無說,情通妙契、諍計咸失。
「沃焦」者,舊《華嚴經.名號品》中,及《十住婆沙》中
所列,大海有石其名曰焦,萬流沃之至石
皆竭,所以大海水不增長,眾生流轉猶如焦
石,五欲沃之而無厭足,唯佛能度是故云也。
前二身名一切常定,故應身名十方各有不
可說佛剎微塵名號,故彼品中新經云「釋迦
如來亦名毘盧遮那」,舊經云「亦名盧舍那」,
舊經意明應身異名,故總彼二經三名具足
其體本一。但新經意以毘盧為舍那,舊經
直舉他受用報,義復何失?三融通中四:先略
示意,次引教,三修性,四引論。初如文,引
教中三:先引經,次總結,三問答釋妨。引經
中二:先引《大經》者,意明三德秖是三身,三
[009-0330c]
身具如諸文所釋。引《梵網》等三結經者,以
義大旨與三經同,而義意撮要,若《華嚴》中
十方臺葉互為主伴,此《梵網經》唯一臺葉,故
天台戒疏判云,華臺華葉本迹之殊。所以華
臺華葉本迹定者,被緣雖別道理恒同,所
結既同能結豈別?《像法決疑》意亦同於所結
故也。「普賢觀云」,準上可知。結與釋妨,文相
可知。


「若但」下約修性縱、橫、不縱不橫以判
圓別者,即是約教,於中先別、次圓,後以藏
通況之。言「修縱性橫」者,非圓妙也。性德
之名名通別教,別教雖有性德之語,三皆
在性而不互融,故成別義。若三皆在修,前
後而得,道理成縱,具如《止觀》第三及記。故
知今經不說縱橫,若性若修三皆圓妙云云
「又法華」下明本迹也。先正示同異,爾前非
不明圓三佛,但與法華迹門義同,非今品
之三如來也,故云「永異」。


問:
《論》中但指報為
久遠,應指伽耶法非今昔,如何三佛悉指
於本?


答:
《論》雖互指,理必咸通,豈昔有報而
無餘二?豈今但應而無法報?以中間今日
悉具三身但自實成,望於中間今日所現
身處,通屬應化故且對之。又法身雖即不
當今昔,約修相望還分近遠,下釋壽量可
以準知。故今日中間節節具三。


次引論,如
文。次釋壽量兩字,即向三如來之壽量也。
故釋壽量中各具足三義,於中先略釋壽,
次廣釋量,此是壽家之量,故廣釋量即是廣
壽。初釋壽中先釋字義,次「真如」下即以字
義而通三身。次釋「量」字,於中為七,初明
[009-0331a]
義通,隨三如來自無定故,以成三句用釋
三身。次「復次」下更專以四句消前三身。三
「一身即是」下融通三身。四「隨緣」下赴機不
定。五「此品」下約身以判。六「復次」下判於本
迹。七問答釋疑。


初立三句者,即是前二三
如來之壽量也。既但開合之殊,今但從三為
便。於中三:先釋字,次對身,三立句。次「法
身」下,即以三句釋三身也。


初法身為四:初
略標,次「有佛」下釋出所以,三「文云」下引證,四
「蓋是」下結歸。初如文,次釋所以中又二:初
正出法身所以,次「不論」下簡異二身,又二:
先身,次壽。初簡身者,「不論相應」簡非報身,
「與不相續」簡非應身。「與」字引下句耳。「不論」
兩字貫下二句。次簡壽中「亦無有量」簡非
應壽,「及無量」簡非報壽,「亦無」兩字貫下二
句,故以「及」字引之。故《華嚴》云:「法界非有量,
亦復非無量,牟尼已超越,有量及無量。」彼但
迹中約體用論,體必雙非、迹能雙用,此乃約
用明體,故云「超越」。若直引此以證久本,良
未可也,以彼不云已成壽故。「文云」下三引
證,兩句並雙非報應。


詮量報身中亦四:初
標,次「以如如」下正釋,三「文云」下引證,四「此是」
下結。正釋中二:初正釋,次「境既」下釋出所
以。先正釋中二:先正明,智契於境故有報
身。次「境發」下借義釋名,由冥故發發方名
報,是故得有難思之壽。次所以中二:先法
次譬。「函」境也。「蓋」智也。由相稱故有含藏用,
所藏之物方任外資。引文者,初句證報體,
次句證報因,次句證報用,次句證報力。



[009-0331b]
詮量應身中亦四:初略標,次「應身」下釋所
以,三「文云」下引證,四「此是」下結。次所以中三:
先明功能,次「緣長」下應用,三「云云」下明應
即體。引證中初二句證應相,次二句證應
用。


「復次」下約四句,中二:初正釋四句,次「四
句」下四句料簡。初正釋中先正釋,次總破古。
初正釋者,依身次第不依句次第,故初法
身為第四句,報身即第二句,以金剛前未
名報故,即第一句是有量也。而未名佛,且
云無常,其實更須分別同異,金剛至凡節
節異故,應身即第三句。言「通途」者,欲以四
句收一切故,故以第一句自金剛來,通
及凡夫,故非佛之言所攝該廣,況復凡夫
亦得以為三身之本,故入初句。次破舊中
云「兩謗」者,品中明常不以常解,名為減
謗。品無無常用無常釋,名為增謗。次四句
料簡中又二:先結前生後,次正解。於中文
自分二:初言「別者」,三身別釋,分句屬人,所
屬楷定故也。釋報身中先定句,次釋疑。於
中先明法報義等同第四句,次「但取」下明對
句意。「凡夫共」者,今文釋佛,但三身之外皆
屬凡收,故文尚以金剛之前不屬三身並
入凡例。言「別教」者,三身別別各對句故,故
是別教分別之相。次「通途」下通釋也。各具四
句,三身互冥故云「圓釋」,三身各四故云「通途」。
於中初通標,次一一通釋。初法身四句中,
云「雙破凡聖八倒」者,凡四聖四中理任運常
雙破故;然亦須簡八倒體狀,如前十八空
中說也。第三句言「無常」者,無彼常故。第四
[009-0331c]
句者指寂為法身,兩亦而照。次報身四句中,
皆須約智。初「雙非」者,境既雙非,智必稱境。
第二句中云「出過二乘故」者,小智但有,計
無常故。


問:
此中雙照與向何別?


答:
向以寂
即法身寂而常照,此中約雙照之智故得
為別。


問:
法身是境,境何能照?


答:
相照四句具
如《玄》文。


應身四中,非報身故非常,非生死
故非無常。「兩存」者,雙具前兩。


凡夫四句中先
明用句所以,今明如來何得通凡?為咸
四句。既一句對凡,今既通釋望佛非無,況
復性德三身具足諸句。言「性德無名字」者,
未有修故,明無果佛四句故也,但約理三
以立四句。第三融通者,「一身即三」,不同他
釋三身定計,是故身句皆悉互通,名通義通
理通法通,通而恒別方釋妨也。第四隨緣中
三:先示相,次引經,三「所以」下釋出所以,即
約教判也。言「若諸菩薩未登地住」云「同前」
者,同二乘也。「與奪」者,以他受用亦名應故。
地上見者是他受用,但以報應二名而論
與奪。「大經」下更舉《大經》三譬,以證三身。五
「此品」下約身以文義判品,令知久成。又
三:初正出本報;「何以故」下釋出所以,上冥
法本、下契物機;三「以此」下結成本報。六「復
次如是」下,廣約本迹示今品意。於中又四:
初正明本地三身為本,即正示也。次「諸經」
下與諸部以辯異,三「非本」下明本迹之由,
四本迹雖殊不思議一。於中又五:初正明
本迹體性,性即實相,實相非久誰論其本?
實相非近誰論其迹?實不思議故名為一。
[009-0332a]
次正斥肇師,言「寂場」者,若以叡師九轍中
仍寄多寶表本,而肇公指釋迦本迹,須云
寂場。三「復次」下更舉近中多種本迹,通斥諸
師。四「今攝」下,別示久本近迹,明不思議。五
「如此」下結異。初、二如文。第三文三:謂標、釋、
結。釋中又二:初別約三諦以論本迹。「復次
此三」下,總約三諦三一不異以論本迹,且
約次不次以論總別,若別若總俱不思議,
但據設應之相用法不同致成總別,皆
依本時即總而別,乃能用於即別而總,總
別不二適時言殊。然於別中出別相者,從
真起應但以神通通名為應,俗則但指俗
諦三昧以之為本,隨方便教得作此說。
「未知」下總結。


四別示中三:先正簡示,次示本
迹相顯,三「本迹」下示不思議。初簡中言「三番
四番」者,「三番」三諦也。「四番」加一心。若本若
迹皆攝褺者,攝屬褺持,「褺」字亦重疊也。三四
重褺同在本迹故也。若本若迹皆有如是
四三本迹,在本在迹隨時別故,簡中間本
迹為迹,本地本迹為本。他人不見今經本
迹,但知從勝專求法身,如此法本與眾經
共,勝翻成劣;若得久本則近迹不失,若但
云法身則尚失中間,況復遠本。「從箇」下明
本迹相顯,從於本地本迹之本,垂於中間今
日本迹之迹,如是本迹久近相顯,方知本是
迹家之本、迹是本家之迹。三本迹不思議者,
即是約理。


五結異,如文。


七料簡中先問意
者,勝方名異,諸經所明法相此經尚少,應
劣諸經,何得反能超異諸說?次答中二文,
[009-0332b]
皆云「種種」,不出因果及以自他。文有譬、合,
前文云「業」即能行之行,「寶」即所行之法,「位」即
所階之果,方便教中行因獲果,故云「種種」。
若無法身常住之壽,因果無歸,故知諸經諸
行不同,皆入今經常住之命。此常住命一體
三身遍收一切,此約自行。次「大經」下更約
自他,具如「法門」下雙合。「海中之要」下結出勝
意為三:謂法、譬、斥。斥云「非異是何」,法性法
身,智即報身,應即應身,故法性海中要豈過
此,故應皆以三身合喉等四。然諸經中豈
無三身?但為兼帶及未明遠,是故此經永
異諸教。若不爾者,諸檢諸經,何經明佛久
遠之本同此經耶?何以苦貶久成之德為
釋疑耶?此若釋疑,〈方便〉亦是釋現相疑,〈方
便〉釋疑則〈序品〉為正,方可此中〈踊出〉為正,
況他並判以為流通。然《論》中自列十種無上,
一種子無上,指澍雨譬;二行無上,指大通事;
三增長力無上,指化城譬;四令解無上,指繫
珠譬;五淨土無上,指多寶現;六說無上,指髻
珠譬;七化生無上,指踊出菩薩;八成道無上,
指壽量三菩提;九涅槃無上,指醫子;十勝妙
力無上,指下諸品為餘殘修多羅。當知《論》
意指〈分別品〉去為餘殘修多羅,即正經之殘,
流通分也。望今所判唯差半品,若以功德
而言可俱屬流通,今從記領,判屬正耳。並
異諸經,故云「無上」。
若爾,雨譬已前豈非無
上?


答:
雨譬已述譬及領解,〈方便品〉已判甚
深,甚深秖是無上異名,況〈方便品〉已是譬本。
若以〈方便〉去八品為正,猶得迹門中正,若
[009-0332c]
以十三品為正,復雜迹門流通,故知取迹
流通為正;棄本正為流通,深不可也。具
如別記。


故知本地三身,即諸經諸身之喉,如
衣之襟、諸根之目,如屐之蒵。「蒵」字從草,出
《風俗通》。故知今明本迹,不與諸經諸師同
也。


此品《文句》疏文稍繁,前後難見故前錄出,
但依此開。開顯文二:先誡信;次正答,又二:
長行、偈頌。長行二:謂法、譬。初法說為二:一
三世益物,二總結不虛。初三世為二,初過
去為二:初從「如來祕密」下出執近之謂,二
從「然善男」下破近顯遠。初文又三:初出所
迷之法,二出能迷之眾,三出迷遠之謂。次
破近顯遠,又二:初顯遠,二益物所宜。初又
二:法說,譬說。譬說又三:初舉譬問,二答,三
合。次益物所宜中又三:初益物處,二「拂迹
上」疑,三「若有眾生」下正明益物所宜。於中
又二:一感應,二施化。於中又二:先明形聲
益,次得益歡喜。先形聲又二:先形,次聲。形
益又二:一非生現生,二非滅現滅。聲益如
文,得益歡喜如文。次「從諸善男子如來見」
下,現在益物,又二:先機感,次應化。於中又
二:一非生現生,次非滅現滅。初文又二:一現
生,次現生利益。現生又二:一現生,二非生。
第二現生利益中二:先形聲,次不虛。不虛又
二:先不虛,次釋不虛。又二:初照理不虛,次
從「以諸」下明稱機不虛。於中又二:先機感,
次施化。次明非滅現滅,又二:一非滅現滅,
二現滅利益。初又二:初本實不滅,於中又
二:初明果位常住,次舉因況果;二從「然今」
[009-0333a]
下迹中唱滅。次現滅利益又二:初不滅有
損,二從「以方便」下唱滅有益。初又二:初不
滅有損,次廣釋。次有益中二:先歎佛難值,
次釋如文。第二總結不虛為三:先明諸佛
出世必先施三,次明皆為化物,三皆非虛
妄。次譬中二:開、合。開譬為二:一良醫譬三
世,二治子譬不虛。初文又三:一醫遠行譬過
去,二還已復去譬現在,三尋來譬未來。過去
又二:初發近顯遠,二化益所宜。今但化益,上
化益又三:一處所,二拂迹,三正化。今但正化,
上正化又二:一機感,二正應化。今具譬之,
今就初文為二:初如有良醫超譬應化,從
多諸子息追譬機感,次正應化已上譬文勘上法文



文有三誡。「三請」至「鄭重」者,請中既云「如是
三白已復言」者,當知至四。佛於三請之後,
又云「汝等諦聽」,即第四誡也。并前迹門誡許
及三請,即五誡七請。「鄭重」如前釋。「昔七方便」
至「誠諦」者,言七方便權者,且寄昔權,若
對果門權實俱是隨他意也。以圓人中亦
有無生忍者,易聞遠故置而不論,故此自
他隨用別故,具如《玄》文。


「法說中未來語少」者,
但指「常住不滅」四字,為未來文也。「譬說偈
中文多」者,長行譬說中從「其父聞子」已下文
是,其文尚少;偈法說中從「我見諸眾生」下
十行半文,故云多也。「一身即三身」等者,文中
二解各有其意,初釋約三身法體法爾相即,
次釋約今昔相望,以今法體望昔故也。亦
可前釋通諸味、後釋斥他經,唯在今經故
也。即祕密家之神通,故還約三身以釋,故
[009-0333b]
知神通力言隨於諸教教主故也。故廣約諸
味簡已,更約今昔簡之,方顯本地三身神
通。若釋小乘及以漸教,則不得以此中三
身釋之。引《大品》者,此經舉一切世間皆
謂近成,唯列天人脩羅不云三惡者,然計
近者亦多在此三,故引為例。前雖有二乘
之名從初以說,若被開已俱成菩薩,故今
但從開邊以說。彼《大品》意云「勝出」者,但勝
出小,小在此三亦不須三惡,故暫引同。從
「此法身地」至「長遠之說者」,法忍菩薩尚自須
聞,當知壽量非說不知。然得無生者,亦
聞應即法身,但不聞久成而已。言「自應」等
者,但不同界內經歷五味跨涉本迹,七請
五誡方乃得聞,以見一分法身理合得聞
長遠,故前文云,地住已上得聞常故,但常
與餘時異,故更論之。「破近顯遠略有十意,
如玄義云云」者,《玄》文第九明用中,有十門
不同,彼具列釋兼與迹門十意,以辯同異,
今但略舉破廢二門。注家云,無始之壽晦而
未彰者,此不應爾。何者?此中正明久遠之
長,以破伽耶近成之短,彰灼顯著何晦之有?
又言:何佛不然?此亦不爾。久近不同長短
別故。


言「直下塵被點之界」者,此中經文不
云「下點」,但兼彼迹文成其語耳。《僧傳》云:
「準羅什舊經,無『一塵一劫』四字,有齋高僧
曇副,誦經感夢云少一句,後果得之。」若
《金光明》云:「一切海水可知滴數,無有能知
如來之壽」,此亦明未來之壽,非過去也。若
引證此殊不相關。「益物處」者,此之娑婆即
[009-0333c]
本應身所居之土,今日迹居不移於本,但
今昔時異,見燒者謂近、照本者達遠,故《經》
云:「我土不毀常在靈山」,豈離伽耶別求常
寂?非寂光外別有娑婆。「於是中間」等者,先
正釋,次「或有」下出古,三「今謂」下破古。正釋
中初總立能拂,次「疑因」下示所拂事,先標,
次「昔教」下釋出所疑,次「今拂」下正示拂相。正
由經文先舉事竟,結云「皆是方便」,即名為
「拂」。昔於諸教雖見不同而生於疑,乃不
知是果後方便等,及如是示差別意,即說
值然燈等及在然燈之世入涅槃也。次古
釋者,又有人云:說然燈者,說他為我,為平
等意趣。經文但云「我說他身」,何須改云「說
我為我」?今釋意云,是釋迦菩薩入滅,不得
云是然燈涅槃,亦非釋迦爾時於然燈世已
曾成佛而般涅槃,不可二佛一時興故,是
故但以得記弘法壽終為果。「佛眼」等者,既
對佛眼舉於兩應,故他受用亦應攝也。人
天及以法眼皆云華報者,非無近果讓佛
報故,其土既爾身豈不然?「信等諸根」者,既
為如來本地佛眼所觀,窮其久遠照其根
源,故此五根須約本地中間緣了,復經漸
頓大小及人天乘。名同體別,通得名為信等
五根,以人天乘通名緣因故也。此乃望彼
遍開通成緣了。於中先約漸頓判,次約大
小人天以判。小即漸初,「漸中利鈍但云藏
通」者,漸通具四,以別圓同入華嚴中頓教
攝也,是故且以漸中界內巧拙,對於利鈍
通在方等、般若二味。又以小對人天辯利
[009-0334a]
鈍者,且以優劣相望故耳。但人天乘遍在
一切大小教中。「十界」至「二因也」者,應云十
法界中亦有惡法,而言「不用」者,以十法界
是生善機處,故不取惡。但十界中展轉相
望,有五乘七善及圓實等種,是故聖人更立
方便傳傳引出,良由有機機宜不同,不可
頓出。


問:
若爾,佛果既極,如何亦得名生機
處?


答:
此中論機及辯利鈍故,佛法界未是
佛果故,彼《玄》文十界交互以論機緣,則果佛
機通在十界故也。若直宜以佛界度者,則
是佛界有佛界機,若未宜佛界則漸於菩
薩界而成熟之,乃至地獄即至地獄方迴
心者是也。具如《釋籤》。亦如觀音、妙音現身不
同。


「自說名字」等者,既對十界,或但論四聖
以辯勝負及應勝劣,當知此中且對佛界
勝劣應耳。所以頻論者,恐仍謂法身說法
故也。「橫論即十方」者,昔十方也。「約豎處所」至
「然燈佛」等者,以釋迦望昔值然燈名儒
童時,非取他然燈以望我也。若取他佛,
非我豎也。若指然燈佛身,則可引類而已,
故云「如今」等也。言「生法」者,如下所釋勝劣
各有生法二身。次約橫中云「亦如華嚴十號」
等者,〈名號品〉云:「如來於此四天下,現種種
身,種種名,種種食,種種形,種種相,種種脩
短,種種壽命,種種處,種種根,種種生,種種
業,令諸眾生各別知見。又於十方各有十
千名號,令諸眾生各別知見。」既云「如來於此
四天下」等,故不得將他佛以望我也。豎中
亦然。「又諸經」下明佛有三身,自互相望名字
[009-0334b]
不同。初通標,「或說」去舉三身相望亦得是
橫,「法身佛」去乃至「般若首楞嚴」者,於法身中
又有異名不同,《般若》是智、《楞嚴》是定,不思議
定慧並法身之異名,具如《止觀》釋名中。以《大
經》佛性有五名也,但舉法身餘二仍略,以
橫望故即得以佛望佛,如前豎望秖得以
佛望往菩薩身耳。今既已成,可得橫望。「或
說壽二萬」至「可知」者,此借他佛以顯釋迦,
如彼諸佛故皆云「如」也。「縱橫可知」者,釋迦、
彌勒即縱也,對現十方即橫也。若自身今
望往日壽即豎也,望自身壽即橫也。「如玄
義云云」者,彼《玄》文壽命妙中,具明迹中四佛
壽命,及以本中大小不同、優劣相望,及以彼
此而論橫豎,然不以優劣判本迹,但以久
近判本迹耳。令辯同異故注「云云」。


「或三
身相望」者,於一教中自以三身而有優劣,
用為大小則義通別圓。次「或三身各別皆為
小」者,此乃別圓相望,圓大別小故也。「例三點
云云」者,秖是並別及非,縱橫即譬別圓,具
如《止觀》第三。古師六釋皆為縱橫,今師三釋
不縱不橫,若更於縱橫判大小者,小乘三
德為小,別教三德為大。「亦復現言當入涅
槃」,此指開迹竟文者。若開迹竟,得言雙
林是示滅度為益物故,以今準昔亦復如
是。


「師子奮迅」等者,奮迅之名及十功德,通
於本迹乃至初住,今須簡之,此是久成現作
現在。「有十德」者,前九可見。如第十云「具上
十善」,即如四觀觀其十善,圓即上上十善
也。十善秖是三業,故云「身三」等,故四三業節
[009-0334c]
節不同。故上上者至果名為師子奮迅中第
十功德,秖是三業隨智慧行及三密等,故佛
果地亦以師子三昧奮他塵垢。若論諸佛
世世皆然,餘九準此。「云云」者,委釋十相,辯
中間今日世世皆有,現在迹化由本功德。


「如
來見」下乃至「樂小法者」者,以久近相聖為小,
佛以本地佛眼見之未宜遠說,以樂近
說,為樂小耳。「華嚴」至「人耳」者,先引經,此
是〈十地品〉初金剛藏止解脫月辭也。「案彼經」
下今文判也。故知彼經以未至回向為不
久行,此但次第行耳。若普賢行,初發心住已
圓證竟,豈至地前云不久行而不為說?若
言寄次而論不次,何故初住不亦且次第
耶?故寄次之言須有典據。故彼以不久行
為樂小者也,今文乃以樂近成為樂小。但
引因類本非即本文,若云對小乘為樂
小者,地前住前及藏通菩薩尚不被小,況
彼經十地?況今經本門?「師云」者,引南嶽說
同為證。「今當」下大師於下通約教道,始自
弊欲終至別教,通名樂小。「德薄垢重」者,其
人未有實教二因故也。言「下文云諸子幼
稚」者,指下醫子譬文,尚未堪聞圓,況開遠
耶?「見思未除」者,且消譬中幼稚之言,定未
知遠。


次「問」者,若前四味但樂近成為樂小
者,《華嚴》頓部諸味中圓,及以因門,云何亦為
樂小法者?答中四義,三在因門,第四在果
門,故樂小之名尚通弊欲,何況小耶?故今果
門別在樂近,故前三人中前之二人,自退
大後著愛著見,此人尚不樂於小乘,況圓
[009-0335a]
乘耶?次一是著三方便教,尚不堪聞圓,況
復聞遠?所對別故,故對果門以樂近為樂
小,故知果門圓人賢位猶有樂近成者。若
果門之後一切開已,初心亦聞,況賢位耶?末
代未曾發心亦聞,況發心耶?


問:
末代咸聞,佛
世安簡?


答:
佛世當機故簡,末代結緣故聞。若
得此意,凡諸法相所對不同,何須問言圓
不應樂小?


「前明利鈍」至「兩應」者,前明兩機
通漸頓教,總判利鈍,故今總以兩應言之。
「劣應」至「法身生」者,二應之相,經文各有生
法二身生相,當知兩處相望,不可以乘栴
檀樓閣濫同貫日之精,不可以種智圓明
同正習俱盡,復以十方七步不同,而表勝
劣,故知兩處皆無久成。「但以」至「作如是說」
者,未開但說云「生」,開已方云「非生」。今述昔
垂方便,對今開已之言,故總云耳。「餘經」至
「非生」者,一往且從小乘以說,如佛問均提:
汝和尚戒身滅不?乃至知見身滅不?皆答云:
不。佛印許之。既許不滅故云「不破」。若大乘
中亦非不破。又雖以大破小,但大小相奪
大小仍存,終無以遠而奪於近,故云「尚不」
等也。故今經望寂場遮那之體既是迹成故
云「正破」,未及委論四教,且約兩處成相,即
曉藏通二身是劣應耳,別圓二身是勝應也。
文中雖云「兩應各有生法二身」,然劣應之上
五分法身義同生身,勝應之上雖云生身
義同於法。「言值然燈」至「說他身」者,以然燈
佛身為他身者,若準此意,他身之言應存
兩釋,示即必在於我、說則兼於自他,如今
[009-0335b]
之說彌陀亦成我事及彌陀事,緣相關故,
如一眾會或集十方或集一方,或往十方,
或往一方。「示現依報」者,非直現土,土塵皆
說,具如《華嚴》。「上過去」至「世界之益」者,一往
且以得歡喜邊名為世界,豈過去世無餘
三耶?故云「似」也。今明皆「不虛」者,今現在文
皆具四悉,俱至本門故也。故知過去還須
具三。「大論四悉檀並實」者,彼論通以第一
義為衍門法相,以三悉為三藏,故各有其
實。「篤論」下彼《大論》意剋判虛實,一在衍門
故實,三在三藏故虛。言「緣中」者,如向隨
緣不定,機在於小小即名實,如三藏人
於此四悉則三實一虛,通別二人則三虛一
實,圓乘則一切俱實,凡夫則一切俱虛。「若以」
下借此虛實判二門者,以此二門對於漸
頓二種眾生,未曾當機為虛、當機為實。且
置四悉而以因果相對辯虛實者,於中先
以七方便人對二門判,次以實人對二
門判,若方便教二門俱虛,因門開竟望於果
門則一實一虛,本門顯竟則二種俱實,故知
迹實於本猶虛。「約圓頓」下若本圓人望於二
門亦秖一虛,雖云「更不別得」,非無增道
益也。若於昔教曾密顯遠,對此二門亦名
二實,準前亦應云「更不別得」,不無二門增
道之益。「若五十起」去,對此二門猶名俱虛,
又前教密開不來至此亦名俱實。於踊出
眾非虛非實亦名為實,自欲得故。於滅相
者此虛彼實,於有退者現虛當實,影響發
起亦非實非虛、有虛有實,於迷教者一
[009-0335c]
切俱虛。


「問」意者,昔是昔教、今謂二門,今昔本
迹俱名入實,以昔望今為二虛者,應當今
日二門實相勝昔實耶?實本無二,今昔豈
殊?答意者,且以迹答,本準可知。教門前後
入實無殊,初指華嚴、次指二味,「壞草菴入」
即指法華,入時在人非理別也。次「例」者,以
小例大,此乃以橫例豎。若還以豎例豎,
應云鹿苑入小與二味中入小不殊,此則
入大入小無處不有。五味從次第相生,鈍
小從顯露以說。「此中六句」者,明今日應身
即是久成法身,不思議一故云「照理」等,故本
迹者寄事以說。「如實知見」等者,《論》云:「如來知
見三界相者,謂眾生界即涅槃界,不離眾生
界有如來藏故也。」「無有生死」等者,《論》云:「常
恒清淨,不變義故。」「亦無在世」等者,《論》云:「如來
藏真如之體,與眾生界不即不離故。」「非實」
等四者,《論》云:「離四種相,以四種相是無常
故。」當知《論》意諸句皆圓,是故諸句皆云「與眾
生界不即不離」,故今並作圓常中道佛性釋
之。不作此釋尚不能見昔教中實,況開
顯實?況久遠實?故此須指本智照境,不見
斯旨徒消本門。


言六句者,初「如來」去,二「亦
無在世」去,三「非實非虛」,四「非如非異」,五「不如
三界」去,六「如斯」去。於中初明句意者,如來
明見應云「法界」,何以但云「三界相等」?為令
眾生知垂迹處無非法界,法身常住故云
「如實」。「感法身」者,機擊法身令起二應,故名
為「感」,不可單以法身為應。「如實」下正解。
解中初第一句,「若準」下句中云「無二死」,應
[009-0336a]
云無二種三界之因相也。直云「三界」者,能
知見者名之為智,所知見如如即中境,中
境不出三界故也。於所見中既通凡聖,
今以如來知見皆實,餘所知見望佛皆虛
而猶有因,佛如實見故云「無因」,離三界已
無別理故。「無生死」去,即無二死果也。「起集」
下結上無二死家之因果耳。故有五住集
名「退」,有二死果名「出」,而云「無常果現」者,
二死望中二俱無常,別指二土以為二死,
通論金剛已前尚名無常故也。「亦無在世及
滅度者」者,亦是雙非二邊因果。此之二句及
兩雙非,故云「此四」。故前從如實知滅度者,
約如理所離,次二句者,共顯中體,後之二
句約能見說。「若雙非」等者,此之四句並成雙
非,此雙非言若彼結之即成遍句,其言雖
顯,恐與權教雙非相濫,是故重釋雙非結
句,若屬一邊並在權教。「例如」下出結句相,
以餘結句結今雙非令成偏句,則非圓
實,故歷諸句次第結之。結初句云「非生非
死」等者,以生為生死邊,以死為涅槃邊,是
生是死乃是雙照。若結為生成生死邊,非生
非死乃是雙非;若結為死但成涅槃,退出亦
然。下二準此。若雨結已復更雙非方顯中道,
故云「今皆非之」。今經中直爾雙非顯中,不
偏結句故唯圓極。「如此之流」者,此例尚多,即
「乃至」已下文是。如單複具足,處處雖有雙
非之言,以句結之各有所屬,故一切見唯
結成有,二乘諸句唯結成無,此有此無但成
別俗,非此有無秖成別中,今明圓理故須
[009-0336b]
細辯。《經》云「如來如實知見」,儻以二乘等釋
則有毀佛之辜,然此結句唯在一家,判諸
經論一切句法以辯文義宗趣不同。《淨名疏》
中因釋〈迦旃延章〉,旃延但云「苦義空義無我
等義」,義在三藏,《淨名》結成通義。呵云:空無
所起是苦義等,當知空無所起是無苦無
樂,但結歸於苦;既云無起,復云是苦,故但
成通。若云空無所起雙非空有結成樂義,
即成別意,別以出假為樂故也。若更雙非
別教苦樂,方成實中,如是廣出,況復單複
具足亦遍諸教,如四教四門,門門四門,門門
四悉,一一悉中復有四悉,即成門悉各有
具足,故別具足更須非之。圓門起見尚墮
有句,安得更成複具等耶?故知若見非見若
門若悉,皆須以法方能定句,終無以句能
定法體。故釋義者,不觀句下法體所歸,如
何能辯法句淺深?如何能消今經雙非?若
以法定,隨舉一句即成實理。


「不如」下釋第
五句。「不如三界」者,「如」者同也,不同餘人見
於三界述佛見也。佛必權實二智具足,必
不同彼二種三界所見二邊因果之因。「不如
二種」至「之相」者,秖是二死及以五住,應知
三界名通通界內外,若界外立三界名者,
以外準內故也。中理未窮通名見惑,通三
界也。變易土中勝妙五塵名欲界思,不思議
法塵名上界思,《淨名疏》中委出其相。


次「唯佛
一人」下釋第六句,「如斯」已下文也。既總云「如
斯」,覽前所照通成一見,故皆重牒前五實
句,共明權實二智之相,故前實智唯照實
[009-0336c]
境,今加權智隨物見權,明非見而見等,即
二智不二,故云如眾生見示二死身隨他意
等。次文牒前初句如實知見三界之相等,雖
如實見亦於眾生見處而見,具五眼故。「如
實知見」下牒前「無有生死」等,次「亦無」下牒
前「亦無在世」等,次「無實」下牒前「非實」等,次「無
三世」下牒前「非如」等,次「同於」下牒前「不如三
界」等,皆以如來明見以為權智,一一釋之。
「如來」下牒前「不如三界」已下文也。如來雖即
自如實見,物機不同所見各別,故佛亦以隨
類而見而垂應之。


「以諸」下明機感中,初明
機相即四悉機,「欲令」下明應相以逗四機,
一一悉中能所皆足,自為四別。既云「種種」
故對漸頓以釋,所以《玄》文中十門解釋,一一
門中具足諸教,此依圓教消經而已。「性即
為人」者,先正釋,次釋疑。初正釋中凡言「為
人」,所為必擬生其宿善,宿善不改今方可
生,故性屬生善。次「習欲」下釋疑者,先立疑,
「釋云」下釋。釋中先正釋,次舉例,三「性欲」下結
同。「如因」下舉例者,如《大經》云:「善男子!一切
眾生身與煩惱俱無先後,雖無先後要因
煩惱而得有身,終不因身而有煩惱。」性欲
亦然,雖無先後,必因習欲方乃成性。結同
者,今雖性前欲後,終須欲義居先,故云「習
欲成性」。世界名欲,此準禪經,具如《止觀》第
一云「禪經從因故云樂欲,大論從果故云
世界。」次釋行中,善生惡滅俱得名行,故於
行中以分二悉,廣如《玄》文料簡行起宿善
治破現惡云云。次釋憶想中更為四,初得名
[009-0337a]
所以,明第一義而通於初,且以相似解起,
對治麁惑未入真道,慧名為想,次「漸頓眾
生」下,明四悉次第,由三悉故第一義來,於
諸內外凡位亦得名第一義也。但想慧名
須在因位,如五品前修行五悔初入隨喜,
尚乃得名為第一義,況入內凡位耶?又隨
喜前獲少定心,尚亦得名入第一義,況入
初品?三「隨其」下明入真之緣。四「乃至」下明
憶想通後至金剛心。


問:
應云初住,何以
云地?


答:
從漸頓來,且寄地位。


「欲令」下至「若
干因緣譬喻」者,此用五佛章中施權之言皆
云「種種因緣」等,以申今文本迹俱有漸頓
之化。


「如為懈怠」等者,舉小對大,如《俱舍論》
釋忍位中,始從下忍三十二觀,乃至上忍
留一行相入世第一,但所留行二義不同,
利名見行、鈍名愛行,利人又二,著我多者
留無我行、著我所者留於空行。鈍人又二,
著我慢多者留無常行、懈怠多者留於苦
行。今文且舉鈍中二人。復諸論師諸計不同,
不能具述。通教中云「亦如是」者,觀門雖巧,
諦觀次第不殊三藏,然約四門四悉二空三
假,與藏不同,且約大同亦名種種。頓中別
圓,雖三十二及入不二種種行類,亦何出於
各四門耶?「無有虛出」至「昔虛為實故」者,「為」
字去聲,稟權出界名為「虛出」,三乘無不皆
出三界,人天無不為出三途,並名為「虛」,如
來本為一實施權,無有毫差而皆入實。


「寄此四字」者,「常住不滅」也。既其不滅,益至未
來。「舊人」下先舉舊計。云「前過恒沙」等者,古
[009-0337b]
師見經中有「所成壽命」之言,謂為果壽。乃
指前文「過於塵界」,為前過恒沙,以非恒沙
可能喻故,乃用世界以之為喻,于今未
盡,為後倍上數。又古人見「復倍」之言,便為
有限,況復不知是實因壽,而云神通?經中
云「復」,他云「後」者,章疏之言。從此已後復倍
上數,如是並為神通延壽。意言:今雖未盡
必有盡時。《經》「舉因況果」者,明本行菩薩道
時,所感因壽尚自未盡,況果壽耶?古人不
曉,判屬無常。故知以不盡之因壽,況不盡
之果壽,明因果俱常;古釋反令因果無常。
「云何棄所況」等者,彼見能況有所成之言,便
為所況之果,但《經》文中前已明果,何重言
之?言「縱令」者,指初住位分得常壽,豈有初
住真變易壽,便同分段有無常耶?若言盡
者,何當盡耶?何名分常?分但對佛及以後
地,準行證文自應知之。「譬如」下舉太子祿
以為況者,猶是分況,對□人財言「不盡」耳。
「捩」字里結切謂抝捩也。「抝」字鳥飽切不順之貌,謂
棄於常而取無常。
法華文句記卷第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