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d0025 法華遊意-隋-吉藏 (T)




No. 1722 [cf. No. 262]
法華遊意


胡吉藏造


開題序



蓋聞無上調御一切種智,內鏡三明、外流七
辨,蓄莫限之質、適無方之化,並皆會道無匪
稱機。至如《妙法蓮華經》者,斯乃窮理盡性之
格言、究竟無餘之極說,理致淵遠,統群典之
要,文旨婉麗,窮巧妙之談,三聖之所揄揚,四
依之所頂戴。昔仙人薗內未曜此摩尼,今靈
鷲山中方灑茲甘露,良以小志前開故早馳
羊鹿,大心後發方駕此白牛,斯實薩埵之
明訓、道場之玄軌也。此經文雖有七軸,義有
二章:一、開方便門,二、顯真實義。開方便門者,
開兩種方便;顯真實義者,顯二種真實。假三
車於門外為引耽戲之童,設化城於道中以
接疲怠之眾,謂乘方便也;皆是吾子等賜大
車,既知止息同到寶所,謂乘真實也。燃燈
授記、伽耶成道、王宮誕生、雙林唱滅,謂身方
便也;逸多不見其始,窮學莫惻其終,六趣
無以攝其生,力負無以化其體,謂身真實也。
[001-0633c]
兩門既為方便,所以言麁;二種並云真實,故
目之為妙。夫借一以破三,三除而一捨;假修
以斥短,短息而脩忘。然則言窮慮絕,何實何
權?本性寂然,孰開孰覆?故理超言外強稱為
妙,為物作軌則目之為法,道玄像表假喻蓮
花,所言經者,妙顯無言寂滅,古今莫改,體
可揩摸,故云經也。


法華玄十門分別。


 一來意門 二宗旨門 三釋名題門
 四辨教意門 五顯密門 六三一門
 七功用門 八弘經門 九部黨門
 十緣起門


第一、來意門者,


問:
佛何因緣故說是《妙法
花經》耶?諸佛不以無事及少因緣而自發言,
今有何等大因緣故說是經耶?


答:
妙法蓮花
其義無量,所謂因緣亦復非一,今略序綱
要開十門:一者、欲為諸菩薩說諸菩薩行
故說是經。


問:
始自華嚴之會、終竟法花前集,
四十餘年,諸大乘經已說菩薩行,今何因緣
復更說是經耶?


答:
有二種菩薩:一、直往菩薩,
二、迴小入大菩薩。自昔以來為直往菩薩說
菩薩行,今欲為迴小入大菩薩說菩薩行,故
說是經。


問:
何以知始自華嚴之會、終竟法花
之前,為直往菩薩,今為迴小入大菩薩耶?


答:
〈踊出品〉云「是諸眾生始見我身聞我所說,
即便信受入於佛慧,除前修習學小乘者,
如是等人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既
稱「始見我身」者,即是寂滅道場見盧舍那
佛,「聞我所說」謂花嚴之教,故知自昔已來為
[001-0634a]
直往之人說菩薩行;「除前脩習學小乘者」,則
知爾前未為二乘說菩薩行。「如是等人我今
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智慧」,則知今為迴小
入大之人說菩薩行也。


問:
經文何故但據二
人?


答:
初舉為於大始,後標教於小終,一化中
間則可知也。


問:
何故前為直往菩薩,後為迴
小入大之人?


答:
直往之人久行佛道福德利
根,是故前為;迴小入大之人不行佛道薄福
鈍根,是故後為。故〈方便品〉云「有佛子心淨柔
軟亦利根,無量諸佛所而行深妙道,為此諸
佛子說是大乘經」;「鈍根樂小乘法、貪著於生
死,於諸無量佛不行深妙道,眾苦所惱亂,為
是說涅槃」,乃至「今正是其時,決定說大乘」。故
知菩薩利根先聞大道,聲聞淺劣後入佛慧,
明既其證也。


二者、欲受梵王請故說是經。


問云:
昔波若等教已明受梵王請故說之,與
今何異?


答:
請有二時,酬亦兩種。請二時者,初
請說一乘根本法輪,後請說三乘枝末之教。
酬亦二時者,自昔已來受請說三乘之教,今
方得酬其請說一乘根本法輪。是故今明受
請與昔為異,具如〈方便品〉及《智度論》初卷說
也。


三者、欲明十方三世諸佛權實二智互
相資成故說此經。然諸佛之心未曾權之與
實,豈是一之與三?故內外並冥、緣觀俱寂,但
於無名相中假名相說,欲出處眾生故,強稱
權實。則於互有相資成故,非實無以辨權、非
權無以辨實,實有起權之功、權有資實之用,
是以文云「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謂從實起權;
「我設是方便令得入佛慧」則以權通實。但稟
[001-0634b]
教之徒或執權喪實、或執實喪權。執權喪實
者,自昔已來執三乘教人不能悟入一實者
也。執實喪權者,謂稟《法花》一乘菩薩既聞道
理唯一無有三乘,遂守其理一失於三用。如
《法花論》釋〈藥草喻品〉「為破菩薩病故來,雖一
地所生、一雨所潤,而諸草木各有差別」。此明
理雖是一隨緣有三,豈可守一而失三用耶?
然昔稟三乘教人既喪於實亦復失權,執一乘
教人既其失權亦復喪實,故此二人皆失如
來權實二智,並住顛倒虛妄斷常。欲破今昔
互失之緣,令識如來權實二智互相資成;既
識二智便入佛慧同歸一道,故說此經也。


四者、欲說三淨法門故說此經。然眾生本性
寂滅未曾垢淨,雖非垢淨,於眾生顛倒是故
成垢,但此垢重眾生不可頓拔,故諸佛菩薩
漸漸出之,所以開三淨之教:一者以五戒十
善淨於三塗;次說二乘以淨三界;後明一
道以淨二乘。以三塗為重苦,三界為中苦,
變易為下苦,故說三門以淨其三垢。三垢既
滅則三淨亦忘,故說此經也。然說三淨為止
三垢,垢若不留淨亦便息,了悟諸法本性
寂然未曾垢淨,乃入於佛慧直至道場也。


五者、欲說三攝法門故說此經也。總談
群聖垂教凡有三門:一、攝邪歸正門,二、攝異
歸同門,三、攝因歸果門。攝邪歸正門者,釋迦
未出之前凡有二邪:一、在家起愛眾生,二、出
家諸見外道;此二並乖正道故稱為邪。故〈方
便品〉云「以諸欲因緣備受諸苦毒」,即起愛之
流也;「入邪見稠林若有若無等」,謂諸外道
[001-0634c]
也。乃至〈譬喻品〉云起愛譬彼毒虫,諸見喻同
惡鬼,如來出世攝彼二邪歸五乘之正。此二
人中有無聞非法者,以人天善根而成就之;
有三乘根性者,以三乘法而攝取之。故攝彼
二邪歸五乘正也。二、攝異歸同門者,若稟教
之徒聞昔三乘而頓悟一道者,不須復更說
法花之教;但鈍根之流雖捨二邪更對執五
異,今欲攝茲五異同歸一乘,謂攝異歸同門
也。三、攝因歸果門者,攝前五異同歸一乘但
是因行,今為欲令修因證果故說如來真應
兩身,謂攝因歸果門。《法花》之前但有初門,
斯經既融會一化則具足三門。然明此三門,
意欲為通寂滅無言之道,令玄悟之賓體斯
妙極未曾邪正,乃至豈是因果耶?故此三門
無教不收、無理不攝、如空之含萬像、若海
之納百川。


六者、欲說三種法輪故說此經。言
三種者:一者、根本法輪,二者、枝末之教,三者、
攝末歸本。根本法輪者,謂佛初成道,花嚴
之會純為菩薩開一因一果法門,謂根本之
教也。但薄福鈍根之流不堪於聞一因一果,
故於一佛乘分別說三,謂枝末之教也。四
十餘年說三乘之教陶練其心,至今《法花》始
得會彼三乘歸於一道,即攝末歸本教也。


問:


此經何處有三輪文耶?


答:
〈信解品〉云「長者居
師子坐,眷屬圍遶羅列寶物」,即指《花嚴》根本
教也;「喚子不得,故密遣二人,脫珍御服著弊
垢衣」,謂隱一說三,謂枝末教也。如富長者知
子志劣,柔伏其心乃教大智,謂攝末歸本教。
又〈譬喻品〉云,如彼長者雖復身手有力而
[001-0635a]
不能用之,但以慇懃方便勉濟諸子火宅之
難,然後各與珍寶大車。初句謂隱根本,次句
謂起枝末,後句謂攝末歸本,即三輪分明之
證也。


問:
初明根本、後明攝末歸本,此二何異?


答:
昔南土北方皆言:《花嚴》是究竟之教,《法花》是
未了之說。今謂不然。此經明初一乘救子不
得,後辨一乘救子方得。得與未得義乃有
殊,初後一乘更無有異。若後說一乘救子方
得遂是不了義教者,初說一乘救子不得亦
是不了義教;若初救子不得遂是不了教者,
則諸佛出世便欲以不了義法用化群生,便
乖諸佛本意、傷父子恩情也。今明《法花》與《花
嚴》有同有異。所言同者,明一道清淨平等大
慧故。〈踊出品〉云「是諸眾生始見我身聞我所
說,即便信受入於佛慧,除前修習學小乘者,
如是等人我今亦令得聞是經入於佛慧」,佛
慧即是平等大慧,故知《花嚴》與《法花》同名平
等大慧,諸佛知見無有異也。所言異者,略明
五種:一、化主異。《花嚴》化主多名盧遮那,《法
花》化主稱為釋迦;又《花嚴》一佛所說,《法花》則
普集分身諸佛說;《花嚴》則菩薩說,《法花》
則佛自說。二者、徒眾有異。《花嚴》為直往菩薩
說,《法花》為迴小入大人說;《花嚴》純為菩薩說,
《法花》雜為五乘人說;《花嚴》頓為菩薩說,《法花》
漸漸為菩薩說。三、時節異。《花嚴》始說一乘,
《法花》終明究竟。四、教門異。直說一乘平等大
道無所破斥,名為花嚴教;此經破三乘執固
然後始得歸於一極也。五、約處異。《花嚴》七
處八會說,此經一處一會說。


問:
《法華》亦有多
[001-0635b]
處多會以不?


答:
同在靈鷲山,故唯有一處;而
約前後凡有淨穢三時:初分之經在穢土中
說;〈見塔品〉已去竟於〈屬累〉第二分經在淨土
中說;〈神力〉一品十方通為一土中,合在淨穢中說,始自〈藥王〉終訖〈普賢勸發品〉還在穢土
中說。


問:
三種法輪,《法花》具幾種?


答:
一往則《花
嚴》為根本法輪,自《花嚴》之後《法花》之前為枝
末之教,此經則屬攝末歸本。然《法花》結束一
化,該羅頓漸則具足三輪,然此三輪皆是無
名相中為眾生故假名相說,然寂滅之道未
曾有三亦無不三,無所依止也。


七者、欲
釋聲聞菩薩二種疑故演說此經。聲聞二種
疑:一者舊疑,如身子云「我等同入法性,云何
如來以小乘法而見濟度」,又云「欲以問世尊,
為失為不失,四十餘年常懷此疑」,謂舊疑也;
如云「初聞佛所說心中大驚疑」,則是新疑也。
菩薩舊疑者,昔稟三乘之教,既執道理有三,
或疑退墮二乘地,或疑進成佛道。今疑者,疑
佛所說今昔相違,昔說有三今不應明一,今
辨有一昔不應說三。大小二人聞說此經兩
疑皆息,故〈方便品〉云「菩薩聞是法疑網皆已
除,千二百羅漢悉亦當作佛」。


問。聲聞新舊二
疑所有文證,菩薩新舊疑出何文耶。


答。身子
三請中云,求佛諸菩薩大數有八萬,欲聞具
足道,當知菩薩亦有疑也。


問:
八萬大士皆法
身菩薩,何容有此疑也?


答:
身子權行接引
實人,法身菩薩府同新學,故無過也。


問:

薩聲聞疑有何異也?


答:
聲聞自謂究竟,聞非
究竟,是故生疑。菩薩無此疑也,而但有上二
[001-0635c]
種之疑,所以為異。


問:
釋疑有何益耶?


答:

不釋疑,則聲聞無進道、菩薩有退路。今開方
便門示真實相,釋大小之疑,則菩薩無退路、
聲聞有進道,是故此經為益之深也。



者、欲說中道法故說此經。


問:
何以知欲說
中道耶?


答:
二周說初皆放眉間白豪光明,
上不以頂、下不以足。放眉間光明者,表二周
之說皆明中道法也。初周明一道清淨,一道
清淨即是中道;第二周明一法身,一法身亦
是中道。然法身更無有二,隨義立名,故知二
周皆明中道也。


問:
何故明中道耶?


答:
道未曾
偏中,但為對昔偏病是故說中。所以然者,如
來昔說五乘為顯不五,既無有五亦無不五,
本性寂然無所依倚名為中道,中道即是妙
法。但稟教之徒聞昔說五乘,遂作五乘異解,
故墮在諸邊。稟人天乘者墮在生死邊,求聲
聞緣覺乘者墮涅槃邊,學三藏教者墮在小
邊,學摩訶衍者墮在大邊;乃至昔稟五乘異
墮在異邊,今聞一乘作一乘解者墮在一邊。
今破此諸邊令心無所著,即是《妙法蓮花經》,
故名中道也。


九者、欲顯諸菩薩念佛三
昧故說是經。自昔已來未具足顯身真實
真方便故,凡夫二乘及始行菩薩猶未識佛,
故不解念佛亦不解禮佛,但以有所得心念
佛者,便是念有所得竟不念佛,有所得心禮
佛,乃是禮有所得亦不禮佛。不禮不念,則佛
非彼師、彼非弟子。今既開身方便身真實,
方解禮念、始名師弟子。


問:
昔緣云何未識佛
耶?


答。昔執雖多不出三種:一者、不識本一迹
[001-0636a]
多,二者、不識本無生滅應用有生滅,三者、不
識釋迦久證法身非伽耶成佛。為對此三病,
故示三種教門:一者、普集分身示本一迹多,
明釋迦之與淨土之佛皆是應迹,非此淨
穢乃為法身,故法身不二、迹身不一。又若執
應身不一、法身不二者,亦未免二見、有所
得心,即是不動而應十方現前,既不動而
應、雖應常寂,故此應身則是法身。如《涅槃》云
「吾今此身則是法身常寂而應」,不失應身故
不二而二,開於本迹二而不二,未始二身。二
者、開塔並坐生滅互顯。多寶滅既不滅,則顯
釋迦雖生不生,不生不滅名為法身,方便唱
滅稱為應用。若復言法身自不生不滅、應身
自生滅,還成生滅無生滅二見。今明王宮生,
生而不起;雙樹唱滅,滅而不失。故生滅宛
然未曾起謝,生滅宛然故是應用,未曾起謝
稱為法身。三者、過去久成佛、未來不滅,稱
為法身。燃燈授記、伽耶成道,自為方便身。


問:
釋迦久證法身,法身有久近不?


答:
法身無
久近,以法身無久近故則知悟亦無久近。所
以然者,悟本悟於法身,法身既無久近故,則
知悟亦無久近。若爾,釋迦久悟而實無久,當
知今近悟亦無有近,故知遠悟亦無有遠,故知近遠無二,不二而二,不失古今也。


問:
何以
故但明此三義耶?


答:
就釋迦應身,必備此三,
初則法身不二、迹身不一,未知不二之身為
有生滅為無生滅?故次明法身無生滅、應身
有生滅。雖明法身無生滅、應身有生滅,未知
釋迦為始證法身、為久證法身?故第三次明
[001-0636b]
久近。一切諸佛多具前二義,釋迦則具足有
三句。


問:
三身云何辨於權實?


答:
法身但實而
非權,化身但權而非實,應身有二句:一者內
與法身相應名為應身,法身既常故應身亦
常,此即應身是實而非權,故《涅槃經》云「諸
佛所師所謂法也,以法常故諸佛亦常」;二者
外與大機相應淨土成佛故名應身,此之應
身是權而非實,故七卷《金光明》云「應化兩
身是假名有,非是真實,念念生滅故名曰無
常」,則其證也。既識三義即便識佛,故今念佛
三昧倍復增益。又合此三種以為二義:前之
二義以明身之權實,後之一義以明壽之權
實。《涅槃經》亦明長壽與金剛身,所以但明此
二者,眾生唯有形與壽命,隨順之亦明斯
二也。


問:
《大品》云「云何念佛?以無憶故」,既其
無憶,云何念也?


答:
了眾生與佛本來不二,
即不見佛為所念、眾生為能念,故內外並忘
緣觀俱寂,故名無憶也。


問:
《大品》可有斯文,
今經何處明斯念佛也?


答:
〈壽量品〉云「如來如
實知見三界之相,無有生死若退若出,亦無
在世及滅度者,非實非虛非如非異,不如三
界見於三界」。三界即是眾生,故知眾生與佛
無二,寧有能念所念義耶?故《中論》云「生死、
涅槃無有二際」。眾生、法身義亦如是。斯即經
論大宗,必須依斯禮念也。


十者、欲為現
在未來十方眾生如實分別罪福果報,故說
是經。如一言毀法及謗持經人,則獲廣大罪
報;一念隨喜則招無邊之福。所以然者,夫論
罪福從乖符理生,此經既說實理,故信之福
[001-0636c]
多、毀呰之罪重。一舊疏本明說經因緣甚
廣,今略明十門也。


第二、明宗旨門者,自古至今明宗旨與體,或
言是一、或言是有異。言其異者,以教為體、以
理為宗,故《涅槃》釋七善文云「知法知義」,知法
者謂十二部經,知義者謂教所表理,故以能
表之教以為經體,所表之理用以為經宗。言
宗體一者,所表之理既是理宗旨,能詮之文
還詮宗旨,故宗體不二。今明一之與異隨時
用之,貴在得悟,義無定也。昔在會稽,撰釋法
華宗旨凡有十三家,今略明即世盛行,有其
三說:一云以萬善之因為此經宗。所以然者,
斯經文雖有七軸而宗歸一乘,是者即因
也,故乘以運出為義,運載行人從因至果,
至果則更無進趣,是故非乘。如《大品》云「是
乘從三界出,到薩波若中住」,《智度論》釋此語
云「乘到菩提變名種智」,故知以因為乘。《勝鬘
經》云「於佛果上更無說一乘法事」,故則知果
非乘矣。


問:
此經初分明因門、後分辯果門,云
何偏以因乘為宗?


答:
後章辯果為成前因,以
行一乘之因得壽量之果,故舉果成因、以因為
宗。


二者有人言,此經以果為宗。所以然者,
夫欲識經宗宜觀經題,題云妙法者謂如來
靈智為體也,陶冶塵滓眾塵斯盡故名為妙,
動為物作軌即所以稱法,自因位以來麁法
未盡,不得稱為妙,既以果德為妙法,即以果
德為經宗,是以釋迦以玄音始唱歎佛智甚
深,多寶讚善稱大惠平等,即其證也。三有人
言,此經具以一乘因果為宗,故初分明一
[001-0637a]
乘之因,後章明一乘之果,借蓮花為喻者,此
花不有而已,有即花實俱含,此經不說而已,
說即有因果雙辨也。


問:
今所明者為與舊同?
為將他異?


答:
今總觀經論,宜開四句不同:一、
破而不取,二、取而不破,三、亦取亦破,四、不取
不破。言破而不取者,今不與舊同亦不與舊
異。所以然者,求上來義不成,或不可與其
同、或不可與其異。求上諸義既不可得,與誰
論同異耶?


問:
云何求上義不成耶?


答:
今以三
意往推,即知其前義為失:一者總攝三師不
出因果,而正觀論盛破十家因果,則一切因
果不成。今略題數門示不成相:三師既以萬
善為因、壽量為果,為萬行因內有壽量之
果、為無果耶?如若其有果,即因無生果之能,
果無酬因之用。若萬行之因無壽量之果,雖
修萬行終不生果;若萬行因無果而生果者,
萬惡亦無佛果應生佛果。又《大品經》云「若
言因中有果、因中無果、亦有亦無、非有非無,
如是之人即謗佛法僧繫屬於魔,是魔眷屬」,
豈是一乘因果義耶?又因中有果、因中無果、
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是僧佉、衛世師、勤沙婆、
若提子外道之義,非佛法矣。縱又修萬行為
因、壽量為果者,萬行之因為待果起而滅、為
不待果而滅?若待果起而滅則名為常;若不
待果起而滅則名為斷。既是斷常則不成因
果,以何為此經宗?又既是斷常則障一乘妙
法,云何用障法為宗?又若言一念之善相續
至佛果者,為滅已而續、為不滅而續?若滅已
而續則有能續、無所續;若不滅而續者則有
[001-0637b]
所續、無能續,云何續至佛果耶?以經論推之,
並無此因果與誰同異耶。二者、縱有此因果
者,彼便謂道理有此因果則成有所得,經云
「有所得者無道無果」,以何為宗?又有所得者,
經云「不動不出」,都非乘義,云何用為經宗?《涅
槃經》云「有所得者名為無明」,寧用無明為平
等大慧經宗?「有所得者名二十五有」,云何用
二十五有為眾德經宗?


問:
《大品》與《涅槃》自可
論有得、無得,《法華經》明低頭舉手一豪善之
並皆成佛道,豈簡有得之善非一乘耶?


答:

與無得蓋是眾經之旨歸、聖觀之淵府,辨得
失之根本、示佛教之偏正,豈不該羅《法花》?又
即此經文自辨得與無得,今略舉三文:一、
初開宗即云「我以無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
著」,二者、後〈流通〉富樓那歎佛云「甚奇世尊以
智惠方便拔出眾生處處貪著」,處處貪著者
著小著大、著三著一,故知此經正明無所得
也。又此經盛談寂滅,如云「是法不可示言辭
相寂滅」,又云「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寂滅
相即是無得實相異名,不應言此經辨有所
得也。三者、則用此經文責之,若言乘是因者,
是義不然,今講《法花》宜以《法花》為證。《法花》明
三車一車皆悉是果,故〈譬喻品〉云「今此三車
皆是在門外」,即三界外果德為車,故下合譬
談皆以果德合之,舉涅槃合羊車,舉自然惠
合鹿車,舉佛果四德智合牛車,舉大涅槃
果德合大車,故云「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
又舉佛果眾德以合大車,故云「悉與諸佛解
脫三昧」,故名等賜大車,則知三車一車皆
[001-0637c]
是果乘非因乘矣。又此經秤名「妙法」,妙法
者佛果德無不圓、累無不盡,故名為妙;因
德未圓、累猶未盡,不名為妙。則應以果為正
宗,因非正宗也。次問第二,若偏以佛果為
乘者,是亦不然。諸子求車,佛即賜車,諸子
得車即諸子得果,故云乘是寶車直至道場,
即知以因為乘寧非乘也。又《大品》等經皆明
乘是因義,何得偏用果為乘耶?次破第三,因
果為宗,是亦不然。此經初分始終盛談果德,
今略引三證:一者、開宗略說歎佛智惠甚深,
二者、廣說開佛知見,三者、多寶證說歎大惠
平等,故知初分始終盛談果德,非明因矣。以
此眾義求三家解釋並皆不成,故無可與同
異。


問:
何故要須洗破諸計?


答:
若有因果等見
即是有所得,有所得名之為麁,不名為妙;有
所得名為非法,不名為法,有所得即是不淨
染著,非是蓮花。今息因果等見即是無所得,
無所得故名曰妙法、稱為蓮花,故是經宗。


問:


何以得知息有所得見即是妙法蓮花耶?


答:


今略引三證:一、《正觀論》云「從因緣品來推求
諸法,有亦無、無亦無、亦有亦無亦無、非有非
無亦無,是名名如、法性、實際、涅槃」,故知求有
所得因果,不可得即是妙法。二者、《法花論》釋〈方
便品〉云「我以無數方便引導眾生令離諸著,
著有四種:一者著界,謂三界等;二者著地,
謂欲界地乃至滅盡定地;三者分著,謂在家
著五欲、出家著名利;四者乘著,著小乘、著
大乘等」。故知有所著不名妙法,無所著即是
經宗。三者關中肇公《百論.序》云「蕭焉無寄理
[001-0638a]
自玄會,儻然靡據事不失真,變本之道著乎
茲矣」,故知心無所依著即是妙法,為此經宗
也。


第二、取而不破者,要須前來破洗有所得
執斷常心畢竟無遺,然後始得辨佛因緣假
名方便用,若眾生應聞因為宗得悟即為說
因,應聞果為宗得悟者即為說果,應俱聞
因果為宗得悟則為說因果。三世諸佛菩薩
說經造論,意在眾生得悟為正宗,而教無定
也。


問:
何以知然耶?


答:
凡引六證:一者、《文殊
問經》云「十八部論及本二皆從大乘出,無是
亦無非,我說未來起」。二者、《大集經》云「雖
有五部不同,皆不妨如來法界及大涅槃」。三
者、《攝大乘論》云「諸佛唯以利益為定而教無
有定」。四者、《智度論》明,六家釋波若,論主不判
其是非,以皆出佛口並能開道常益物故,無
非正經。五者、《中論.觀法品》云「諸法無決定相,
諸佛有無量方便,或說一切實、或說一切不
實、亦實亦非實、非實非非實,四句並皆得道,
皆是佛法」。六者、求那跋摩三藏遺文偈云「諸
論各異端,修行理無二,偏執有是非,達者無
違諍」,故知適緣所宜教無定也。


第三、亦立亦破者,因果等三雖出經文,非是
正意,故須破之。所言立者,今一往對上三
師所明,此經以非因非果中道為體,因果等
為經大用。


問:
因果等為用、非因果為體,此出
何文?


答:
〈方便品〉中明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
義,此偈頌上因果之法;次偈即云「是法不可
示,言辭相寂滅」,此偈即明非因果義。故知以
非因果為體、因果等為用。因果、非因果既爾,
[001-0638b]
三一、近遠、權實亦然:非三非一為體,三一為
用;非近非遠為體,近遠為用;非權非實為體,
權實為用。然他義但得經用不識經體,既不
得體云何得用?設使得用用義不成。若執因
是乘者即斥於果,執果是乘者便破於因,各
執因果即彈雙用因果。而此經始終具四句
明乘義:一者、因乘非果乘,即諸子乘此寶
車直至道場;二者、果乘非因乘,故云「佛自住
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生」;
三者、雙用因果為乘,即含前二句;四者非
因非果為乘,謂「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


問:


乘是運出義,非因非果云何是乘耶?


答:
說非
因果令眾生出四句越百非,故名真運出義
也。又經云「佛性有五種名」,五種名中名為一
乘。而經既明佛性是非因果,一乘豈不得是
非因果耶?雖有三句四句為乘用,第四句為
乘體,故說上三句歸於非因非果,第四句亦
由非因非果故有因果等用也。


問:
古舊誰用
非因非果為經體耶?


答:
《注法花經》採江左安、
林、一、遠,河右什、肇、融、恒,八師要說著於經
序,故云「出宅求車何小何大,滅城採寶孰
近孰遠,教凝於三一之表,果玄乎丈六之外」
也。


第四、非破非立者,然實未曾有三家義之
可破,亦未曾有今義之可立。若有破有立即
是可以言宣,何謂「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
耶?肇公《涅槃論》云「須菩提無言以顯道,釋
梵絕聽以雨花,釋迦掩室於摩竭提,淨名杜
口於毘耶離,故口以之而默。豈曰無辨?辨所
[001-0638c]
不能言」,即是《法花》「言辭相寂滅」,寂滅寧有破
立之可存耶?若能如此照達,即是《法花》之宗
旨也。斯之四句蓋經論之大宗,開道斥病之
妙術也,必須採之以貫通眾義。


第三、釋經題目,更開七門:


 一立名意門 二立名不同門 三轉不轉門
 四具義多小門 五前後門 六翻譯門
 七釋名門


第一、立名意門者,《涅槃經》云「低羅婆姨實不
食油強名食油,涅槃亦爾,實無名相強名相
說」。涅槃即是法花之異名,涅槃既無名相強
名相說,法花亦無名相強名相說。所以強名
相說者,欲令眾生因名以悟理、因理以起行、
因行以得解脫故也。


二、立名不同門者,眾經或佛自立名,或待弟
子發問然後方立,或序品之中預前立名,
或正說之內方始立名字,或隨說一義即立
名字,或說一經竟最後制名,或一經之內但
標一題,或一經之內立於多名,或有眾經立
於一名字,或有一部無別立名,立名不同略
有五雙十義,具如《淨名玄義》已廣述之。今此
《法花》是佛於正說中自立名字。若依經,佛但
立一名;若《法花論》,明一部始終有十七種名
字,如彼廣說也。


三、轉不轉門者,一切佛經立名有二:一者、名
字古今不轉,二者、隨佛出世名字改易。如《涅
槃》云「或名法鏡或云名甘露鼓」等,今此《法花
經》於二種中名字古今不轉,故大通智勝佛、
威音王、二萬日月燈明,及釋迦佛所說,皆
[001-0639a]
稱妙法蓮花。所以有轉不轉門者,蓋是隨宜
不同,適時而說也。


四、具義多少門者,眾經立名多小無定,或一
義立名,或二義立名,或三義標名。一義立
名者,或但人、但法、但處、但時、但事、但喻。但人
者,《提謂》之流;但法者,如《涅槃》之例;但處者,如
《楞伽》也,此翻為度處;但時者,即《時非時經》
也;但事者,謂《枯樹經》等也;但喻者,《金光明》等
也。二義立名者,或法譬雙舉,如《妙法蓮花》;或
人法俱題,如《維摩詰不思議解脫》等也。三
義立名者,如《勝鬘師子吼一乘大方便》,勝鬘
者謂為人名也,師子吼謂喻名,一乘大方便
即法名也。


五、前後門者,依天竺梵本前皆無題,但云悉
曇,此言好法亦名成就,立名皆在經末。而
迴後在初者,蓋是翻經之人隨震旦國法,欲
令因名字不同識部類差別故也。


六、翻譯門者,依梵本云「薩達摩分陀利修多
羅」,竺法護翻薩為正,故云「正法花經」;晉羅什
翻薩為妙,故云「妙法蓮花經」,逕山慧遠雙用
前二,更加兩名,謂「真法好法」。今謂天竺一題
名具含眾義,譯經之人隨取一義故各別翻
之耳。所言具含多義者,然諸佛所行之道未
曾邪正,為對內外二邪故立為正:一者、九
十六種所說之法,稱之為邪,如來所說之法
目之為正,故對彼異道之邪明佛道為正。二
者、昔執五乘之異,乖於一道,名之為邪。所以
然者,道尚無二,寧得有五?故執於五異乖於
一道,故稱為邪。以對彼二邪故,明佛所行道,
[001-0639b]
稱為正法。言妙法者,諸佛所行之道未曾
麁妙,為對二麁故歎美為妙:一者、外道所說
之法有字無義,是即淺近之法,故名為麁;
出世之法有字有義,目之為妙。二者、對五乘
之麁,故歎佛乘為妙。又五乘是方便之說故
稱為麁,一乘是真實之法故稱為妙。次言真
法者亦有二義:一者、外道之法目之為偽,諸
佛所行稱之為真。如《涅槃》云「是諸外道虛
假詐稱無有真諦」,故明佛法有於真諦。次對
五乘之偽以辨一乘之真,故〈方便品〉云「唯此
一事實,餘二則非真」,二尚非真,況五乘實耶?
言好法者亦有二:一、對外道邪見名為惡法,
諸佛法正見稱為好法。《涅槃經》云「求二乘
者名為不善,求大乘者名為之善」,善即是好
法。


問:
一乘教起但應對彼五乘,何故亦對外
道耶?


答:
涅槃教乃斥三修比丘,而復簡外道
故,外道無有真諦及盜竊佛常,今明佛法為
妙,豈不對外道非妙及五乘之麁耶?


問:
既具
四名,何故獨稱為妙?


答:
凡有三義:一者、經有
妙文而無正稱,如云「我法妙難思」,又云「是乘
微妙清淨第一」,即其證也。二者、妙是精微深
遠之稱,立妙名則稱歎義便,以我法微妙凡
夫二乘及以始行菩薩不能思量義。若云我
法正難思義,則方言不巧、於義不便也。三者、
次就義推,夫正以形耶受稱,妙以待麁得
名,宜以九十六法為邪,如來五乘之法稱正,
故正在五乘之法也。五乘雖正,正而猶麁,唯
一乘之法乃稱為妙,故妙主於一也,不得云
外道為麁、五乘為妙,亦不得云五乘為邪、一
[001-0639c]
乘為正。外道之形佛法,其猶石之與玉;五乘
之與一乘,同皆是玉,但玉有精麁,故以五乘
為麁、一乘為妙也。


第七、釋名門,今解達摩之法則釋妙義。此經
文雖七軸,宗歸一乘,宜以一乘之法為妙。故
〈譬喻品〉云「是乘微妙清淨第一,於諸世間為
無有上」,此偈對四乘之麁歎佛乘為妙。上半
對二乘之麁嘆佛乘為妙,下半對人天乘之
麁嘆佛乘為妙。「是乘」者,謂佛乘也,「微妙清淨」
者,歎佛乘也,以德無不圓故云微妙,累無不
盡故名清淨。又夫論累者所謂麁也,在麁既
盡則眾德並圓,累盡德圓故稱為妙。又累無
不盡不可為有,德無不圓不可言無,非有非
無則中道之法,故稱為妙,同大涅槃空不空
義,以空無二十五有不可言有,有常樂我淨
不可言無。而一乘與大涅槃更無有異,故〈譬
喻品〉云「舉大涅槃合於大車」,故云「不令有人
獨得滅度,皆以如來滅度而滅度之」,則其證
也。所言第一者,〈方便品〉云「唯有一佛乘,無有
餘乘若二若三」,則知第一之名對二三而起
也。以二三乘累猶未盡、德猶未圓,如《涅槃》
云「二乘之人但見於空、不見不空,故不行中
道,不得稱為第一」。諸佛如來德無不圓、累無
不盡,具見空與不空義,行於中道,故稱為第
一也。「於諸世間為無有上」,人天為世間,世
間乘則非妙,故云於諸世間為無有上也。



來總釋偈竟,今次別釋偈文。夫造十惡業報
感三途故稱為麁,五戒招得人報則以人乘
為妙;人乘樂少苦多故稱為麁,十善感得天
[001-0640a]
身則苦少樂多則天乘為妙;人天未勉生老病
死故名為麁,聲聞得出三界故名為妙;聲聞
福少鈍根稱之為麁,緣覺福厚利根名之為
妙;聲聞緣覺累猶未盡、德猶未圓故稱為麁,
唯有佛乘德無不圓、累無不盡故稱為妙。


問:


今明一乘為妙,與舊何異?


答:
釋此經者凡有三
說:一云,此經雖辨一乘之因,猶感無常之果。
是以文云「過去過塵沙未來復倍上數」;又〈藥
草喻品〉云「究竟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終歸
於空者,終灰身滅智入無餘涅槃,故猶是無
常;至《大涅槃》方辨常住。既是無常則應是麁,
但對前諸經未辨過去過塵沙未來復倍上
數,故歎此經以為妙耳。若望涅槃教,則猶是
麁也。第二釋云,此經已辨於常,猶未顯了,但
是覆相明常。所以然者,此經未除八倒、不明
四德,但明壽命無窮,故是覆相辨常;至涅槃
教方顯了辨常。第三釋云,自小乘之教則辨
無常覆相之說,一切大乘經皆是常住顯了
無餘。今總評此三說,初釋是下根之人,次釋
是中根之人,第三是上根之人也。所以然
者,初釋為謗法過甚深,故是下根;次說毀呰
少輕,秤為中根;第三乃言究竟而封執成迷
教,故是上根人也。此皆就有所得中自開
三品。


問:
初釋云何謗法過深?


答:
今以四處徵
之,則知為謗深也。一、用《法花》前教為難,二、
用《法花》正文責之,三、尋關河舊說,四、以義推
難。法花前教,謂大小《波若》及《淨名》等經。
《大品.常啼品》云「諸佛色身有去來、法身無去
來」,《金剛波若論》云「三身異體故,離彼是如
[001-0640b]
來」,故知如來非有為法,身即是常住。《淨名.
方便品》云「此身可患厭,當樂法身」,蓋是毀生
死身無常,即歎法身常住,故逼引之教成、欣
厭之觀立。若生死無常法身復改起滅者,則
同可厭棄,何所欣哉?故逼引之教不成、欣厭
之觀行不立。〈弟子品〉云「法身無漏諸漏已
盡」,此明無有無常因也,「法身無為不墮諸數」,
此明佛果無為常住也。尋《波若》、《淨名》,是《法
花》前教當辨常住,《法花》居二經之後,寧是無
常耶?
次、用法花文破之。〈方便品〉云「我雖說涅
槃是亦非真滅,諸法從本來常自寂滅相」,此
文明今昔大小二滅之真偽也。昔小滅非真
滅,今大滅是真滅;昔小涅槃非真涅槃,今大
涅槃是真涅槃。若爾者,即昔小常非真常,今
大常是真常。〈譬喻品〉云「但離虛妄名為解脫,
其實未得一切解脫」,聲聞之人但斷四住惑,
名離虛妄,未斷無明住地,即顯今教具斷五
住地名一切解脫。若爾者,小乘之人二生死
之因未傾故是無常,如來五住地並盡所以
是常住。乃至〈壽量品〉云「壽命無量阿僧祇劫
常住不滅」,文處甚多,不可具列。
問:
若此經已
明常住,何故〈壽量品〉云「復倍上數」耶?
答:
《法花
論》云「復倍上數者,示現如來常命不可盡故」,
則知此文非無常矣。
三、用關河舊釋者,關中
僧叡面受羅什《法花》,其經〈序〉云「分身明其不
實,壽量定其非數」。分身明其不實者,釋迦與
諸佛互指為分身,則知俱非實佛,實佛者謂
如來妙法身也。壽量定其非數者,壽者不可
數,明如來壽命不墮諸數中,是常住。與《法
[001-0640c]
花論》玄會也,又與《淨名經》「佛身無為不墮諸
數」其義同也。河西道朗著《法花疏》,釋〈見寶塔
品〉「明法身常住理無存沒,亦〈壽量品〉明如來
壽量同虛空,一切世間唯身與命,今隨從世
法亦明斯兩,故前明法身常、後辨壽無滅」,與
《涅槃經》前明長壽、後辨金剛身無異也。
第四、
明用義難者,凡有十義:一者、此經雖明因果
而妙義在果,因未圓極則猶未妙,若佛果猶
是無常,無常則苦,既無常苦則無我不淨,乃
是麁法,何名為妙?二者、經云「為一大事因緣
故出現於世」,何容終始以無常不了麁法以
化物耶?此則乖父子恩情、傷諸佛本意。三者、
前明一乘異昔三乘,後明常住異昔無常。以
一乘異昔三乘故,得以一乘為藥破於三病;
以常異昔無常故,亦得以常住為藥破無常
病,則是雙治之義。若今猶是無常者,但有
以一破三,無有以常破無常,則治病未圓、顯
理不足。四者、若一乘異三,而一乘之果猶是
無常者,則還同昔異,終是三乘,則無一乘教,
都無兩治也。五者、又若今一異昔三而無常
猶同昔,則因果果聲聞果同羅漢,都非義
也。六者、前文明身子為請主,而身子小乘中
之極、執異之窮,故說一乘令改小入大捨異歸
同,則大有接小之義、小有欣大之理,則初分
經機教符會;後分經彌勒為請主,彌勒是因
位之窮、無常之極,若說佛果猶是無常,則果
無接因之理、因無欣果之義,便機教相乖也。
七者、天親釋〈壽量品〉明於三身,伽耶成佛為
化身,久已得佛壽命無量為報身,無有生死
[001-0641a]
若退若出、非實非虛非如非異為法身,既具
明三身,豈非是常住?八者、《涅槃經.菩薩品》
云「如《法花經》八千聲聞,得受記別成大果實,
如秋收冬藏更無所作」,故知《法花》顯了究竟,
豈不明常耶?九者、二萬日月燈明佛說《法花
經》竟便入涅槃,當知說了義之法已竟然後
滅耳,若未說了義之法則便不得滅也。十者、
若言品題如來壽量便是無常者,此有四句:
一、無量說無量,如《涅槃》云「唯佛覩佛其壽無
量」;二、有量說有量,如釋迦方八十年;三、有量
說無量,如無量壽佛;四、無量說於有量,如《金
光明經》乃至此經,亦如《花嚴》云「如來深遠境
界其量齊虛空」也。


次破第二說,謂此經是覆
相明常者,是亦不然。即上十義明常顯了,
不應妄謂以為覆相明常。又此經開二方便
門、顯二真實義。開二方便門者,謂乘方便、身
方便也;顯二真實義者,謂乘真實、身真實
也。乘方便謂三因三果,乘真實謂一因一果,
身方便謂生滅無常之身,身真實謂無生滅
常住身。若猶是覆相,則是方便之門未開,
真實之相未顯。


問:
若此經已顯了明常,何用
《涅槃》更說也?


答:
眾經明義各有大宗,《法花》廣
明一乘、略辨常義,《涅槃》廣明常住、略辨一乘。
所以然者,《法花》既明道理唯一,則知唯一佛
性,既明壽命無盡,即知是常,不復廣辨。但
鈍根人聞《法花》一乘不悟,廣明佛性釋成一
乘,廣明常義釋成壽命長遠,方得了悟。


問:

故以知《涅槃》為鈍根人說耶。


答:
此經明有二
子,一不失心,二失本心。從《花嚴》至《法花》,為不
[001-0641b]
失心子說,並皆得悟之,不須說《涅槃》。失心
子毒氣深入失於本心,故聞《法花》不悟,唱滅
說常方得解了。二者、自說於《法花》已悟,聞說
《涅槃》便復進解。三者、復有眾生不聞《法花》直
聞《涅槃》而得悟者。相傳云,《寶性論》云「《大品》等
為利根菩薩說,《法華》為中根人說,《涅槃》為下
根人說」。又如雖同是波若,而波若有無量部,
雖同明常,明常何妨亦有多部耶?如七卷《金光
明》已廣明常住,可得不復說《涅槃》耶?


次破第
三,明此經已辨常住,此語應無簡,然但今以
正道望之猶未究竟。若執常住則計生死斷
滅,此乃是斷常二見乖傷中道,故《中論.成壞
品》云「若有所受法則墮於斷常,當知所受法
若常若無常,故知有所得取著皆墮斷常二
見,既墮斷常則非是佛亦不名為妙。外人
問云:『有所受法者不墮於斷常,因果相續故
不斷亦不常。』龍樹答云:『涅槃滅相續,是則為
斷滅。』」此明得大涅槃滅生死相續故是斷滅,
得大涅槃常住則便是常住。經亦云「見生
死無常名為斷見,見涅槃常名為常見」,故知
執斷常則墮二見,非佛非妙。


問:
若三種釋佛俱
不成者,今云何辨佛而是妙耶?


答:
就龍樹《中
論.觀如來品》盛談法身破十二種見,初明空
有四句非佛,或言佛是世諦有,或言佛是真
諦空,或言佛具有空有二諦所攝,或言佛非
空非有出二諦之外。如此四見皆非法身,空
有四句既非法身,常無常四句、邊無邊四句,
義亦如是。外人問云:「若有十二種計但非
佛者,應無佛耶?」論主答云:「邪見深厚者則說
[001-0641c]
無如來。」故知非是無佛。外人又問:「佛若非無,
便應是有。」論主答云:「如來寂滅相,分別有亦
非佛也。」外人又問:「若佛非有非無者,云何運
心觀佛身耶?」論主答云:「如是性空中,思惟亦
不可得。」故知微欲寄心則乖傷佛矣。若然者,
豈可用常住之見用為佛耶?


問:
蓋是《中論》遣
蕩之言、對邪之術耳。未知《法花》明佛,其相云
何?


答:
《中論》云「如來寂滅相」,分別有亦非佛。《法
花》云「諸法寂滅相,不可以言宣」。論主猶引《法
華》寂滅相明於法身。《論》既辨法身出於四句,
此經豈有不絕百非耶?故〈壽量品〉略明法身
具足十不,謂不如三界見於三界,無有生死
若退若出,亦無在世及滅度者,非實非虛,非
如非異,然能乘佛既非常非無常,所乘之法
亦非常非無常,所乘之法亦非三非一,但
為對昔三故強歎為一,為對昔謂佛無常故
假說常耳。說一說常,名為用妙;非常非無常、
不三不一、言辭相寂滅,秤為體妙。


問:
既以佛
乘為妙,一化始終皆辨於佛,亦得並是妙
不?


答:
約一化始終,五種論之:一、根本妙,二、枝
末妙,三、攝末歸本妙,四、絕待妙,五、無麁妙。根
本妙者,謂《花嚴》之會明一乘因果究竟法身,
故彼文云「欲令眾生生歡喜善故現王宮生,
欲令眾生生戀慕善故示雙林滅,如來實不
出世亦不涅槃。何以故?法身常住同法界故。」
二、枝末妙,「於一佛乘分別說三」,三中之二目
之為麁,佛乘為勝故稱為妙。故此經云「唯一事實,餘二則非實」。三、攝末歸本妙,即此經
中所辨佛乘究竟圓滿,故稱為妙。四、絕待妙
[001-0642a]
者,上來三種妙是皆對麁明妙,未是好妙,
然第四妙非麁非妙,不知何以目之,強歎為
妙,故是絕待妙也。


問:
何處有此絕待妙文?


答:


《涅槃》云「對苦說樂,樂還成苦,非苦非樂方名
大樂」,又云「不因小涅槃名大涅槃故」,《智度論》
云「十八空為相待空,獨空非相待空」,既有待、
不待二空,寧無待、不待兩妙?又羅什學士道
場惠觀著《法花.序》云「秤之為妙而體絕精麁,
寄花宣微道玄像表,頌曰『是法不可示,言辭
相寂滅』,二乘所以息慮、補處所以絕崖。」作
序竟,示羅什,羅什歎曰:「善男子!自不深入經
藏,不能作如是說也。」又《注法花經》云「非三
非一盡相為妙,非大非小通物為法」,故知絕
待釋妙,關河舊宗也。


五、無麁妙者即淨土法
門,故香積菩薩云「我土無有聲聞辟支佛名」,
即無麁也,「唯有清淨大菩薩眾」,謂有妙也。《智
度論》云「七珍世界純諸菩薩」,亦是其事。此
五種妙即是次第,又攝十方三世諸佛淨穢
二土一切教門。


問:
已知此經辨正果妙,亦得
辨因妙不?


答:
有人言,此經明因未辨佛性,但
明萬善緣因成佛,望前三乘之因故名為妙,
若望後《涅槃》佛性正因,未是妙也。今以十
種文義推之,不同此釋:一者、大乘若有三則
有三性,既道理唯一佛乘,所以唯一佛性也。
二者、若言此經但明善人有佛性、惡人無佛性,
異《涅槃經》者,常不輕菩薩見增上慢四眾惡
人云「我不輕汝等,汝等行菩薩道,必當作佛」。
《法花論》釋云「示一切眾生皆有佛性,故悉當
作佛」。以此推之,知非善人獨有佛性。又〈譬喻
[001-0642b]
品〉勸信文云「汝等若能信受是語,一切皆當
得成佛道」,此分明說一切成佛,豈簡惡人?三
者、若此經但有一乘名故不明佛性者,蓋是
未識一法多名故生此謬耳。《涅槃》云「佛性有
五名,一乘則五中之一」,又言「佛性亦一非一。
云何為一?一切眾生同一乘故為一。云何非
一?非數法故」,則知佛性與一乘皆是異名。四、
引例釋之,若言此經無佛性語即是未明佛
性者,《涅槃》、《花嚴》無八識之名,亦無變易生死
之語,則》涅槃》》花嚴》應未明八識及二生死也。
五者、《寶性論》云「《究竟一乘經》說有如來藏及三
寶無差別」,此經既明究竟一乘,則知亦辨如
來藏,故〈信解品〉云「而不為我分別汝等當有
如來知見寶藏之分」,其證也。六者、《中論.四諦
品》云「雖復懃精進修行菩提道,若先無佛性
終不得成佛」。長行釋云「如鐵無金性,雖復鍛
鍊終不成金」。若此經不明佛性,雖修萬善不
得成佛。七者、天親《釋金剛波若》上已明佛性,
況《法花》耶?八者、《涅槃經》引《摩訶波若》云「我
無我無有二相」,此明眾生無我與佛性真我
更無有異,而《大品》已明佛性,況《法花》耶?九
者、夫見佛性方得常身,〈壽量品〉既明常,豈
得此經不明佛性?十者、人語難依聖語宜信,
天親《法花論》七處明佛性:一者〈方便品〉云「唯
佛與佛乃能究竟盡諸法實相」,論云「諸法
實相者,謂如來藏法身體不變故」,乃至釋
〈法師品〉云「知去佛性水不遠故」。以十種文義
往推,即知此經已明佛性,即因門究竟謂
因妙也。次釋蓮華經言「無名相法為眾生故
[001-0642c]
假名相說,欲令眾生因此名相悟無名相,蓋
是垂教之大宗群聖之本意」。所以無名相中
假名相說者,如《大品》云「一切眾生皆是名相
中行」,今欲止其名相,故借名相令悟無名相
矣。通而言,妙法與蓮華皆悉是名相,故
經云「說大乘經名妙法蓮華」;據別而言,妙法
則是無名而名,蓮花是無相而相。故此經之
題,法喻雙舉、名相俱陳也。舊云,外國稱分陀
利,此翻為連花。今謂分陀利未必翻為蓮花,
《涅槃經》云「人中蓮花、人中分陀利花」,既其兩
出,似如為異。今謂蓮花為通,分陀利為別,
所以然知者之,凡引五證:一、《涅槃經》迦葉
問云「云何處濁世不污如蓮花?」佛具舉優鉢
羅花、波頭摩、拘物頭、分陀利四花答問。
即知蓮花通四華,故舉四華答之。二者、《大品
經》有文列外國四華,謂優鉢羅、拘物頭、波頭摩、分陀利花;此有文列此土四花,謂青蓮
花乃至白蓮花。三者、《地獄經》云「優鉢羅地獄
形似青蓮華,波頭摩地獄其形似赤色,拘物頭地獄其形示黃色,分陀利地獄形以白
蓮花」。四者、《悲花經》列四華云「分陀利者謂白
蓮華」。五者、謂《法顯傳》及天竺諸僧皆云「分陀
利者白蓮華也」。故知蓮華是通,白蓮華是別。
又此華凡有三時,未敷之時名屈摩羅,敷而
將落名迦摩羅,處中盛時秤分陀利華。即知
分陀利是四色中是一色,三時中是一時,以
其處中盛時榮曜備滿足鮮白分明,以喻斯
經也。


問:
即此《法華》有斯文不?


答:
妙音菩薩
為弘通《法花》,故來化作八萬四千眾寶蓮華,
[001-0643a]
閻浮檀金為莖,白銀為葉,金剛為鬚,甄叔
迦寶以為其臺,即知是白蓮華。以八萬四千
法藏皆攝入法華,今欲示弘白蓮華經,故前
現白華之相也。


問:
《智度論》云「陸生華中須
曼那花為第一,水生中青蓮花為最上」,今何
故乃舉白華為喻耶?


答:
青蓮華形相則妙,故
譬如來之眼,白華所況為勝,宜喻於此經。所
以然者,欲辨此經其義明白,故以白華為喻。
何以知然?此經二章瑞相皆辨於白,初段放
眉間白毫相光,開乘方便門、顯乘真實義;次
〈見寶塔品〉初又放眉間白毫相光,欲表開身
方便門、顯身真實義。以此經開二方便、示二
真實義最顯明故,舉白花為喻。


二者、白是眾
色之中本,明一乘為三乘之本,故於此一
說三;說三為一,令歸於一法身。一法身
垂於應迹說於應用,為令悟於法身,故初章
以一乘為本。次段以法身為本,欲顯二本之
義,故以本色為名。三者、駕御大車即是白
牛,白牛喻平等大慧,無有漏之垢故秤為白。
此經文雖七軸宗歸大慧,故舉白牛為喻也。


問:
無漏出何文?


答:
〈方便品〉云「又告舍利弗,無
漏不思議,甚深微妙法,唯我知是相,十方佛
亦然」也。四者、乃至普賢乘六牙白象護人
通法,亦顯菩薩所乘之法,德無不圓、累無不
盡,故乘六牙白象王來也。


問:
於四花中何故
不借餘二為喻?


答:
屈摩羅時,華猶未開形相
未妙,喻昔來諸教未開方便門、未顯真實義,
故不得喻於此經;迦摩羅時,花既將落形好
欲毀,喻法花後教已開方便門、已顯真實義,
[001-0643b]
亦不得喻於此經。唯分陀利處中盛時形相
可愛,喻於此經正開方便門、正顯真實義,微
妙第一。故華有三時,喻教有三種。故〈法師品〉
云「已說今說當說中,此法花經最為第一」。


問:


何故舉蓮花為喻?


答:
略有三義:一者、離喻,二
者、合喻,三者、遍喻。
言離喻者又有三義:一
者、此花不有而已,有則花實俱含。此經不說
而已,說則因果雙辨,故以蓮花喻於因果。二
者、由花開故而實現,由言教故而理顯,故以
蓮華喻於理教,是以經云「其義深遠其語巧
妙」。三者、花未開而實未現,花開則實方顯,未
開方便門則真實相未顯,開方便門則真實
相方顯,故以花開喻方便門開,實現譬真實
相顯也。
次合譬者略明十義:一者、此花從種
而生,喻一乘必有其種。頌曰「天人兩足尊,知
法常無性,佛種從緣起,是故說一乘」。二者、此
花從微至麁,喻佛乘漸漸增長。頌曰「漸漸
積功德,具足大悲心,如是諸人等,皆已成佛
道」。三者、此花增長滿足出濁泥水,喻佛德無
不圓、累無不盡,出離生死諸濁泥水。頌曰「如
來已離三界火宅,寂然閑居安處林野」。四者、
此花雖出泥水而不捨泥水,喻佛雖出四流
之外不捨三界之中。頌曰「是時長者在門外
立,驚入火宅方宜救濟」。五者、此花微妙鮮潔
第一,如佛乘五乘中第一。頌曰「是乘微妙
清淨第一,於諸世間為無有上」。六者、此花為
凡聖稱嘆愛敬,佛乘亦爾,為世間出世間凡
聖稱嘆愛敬。頌曰「佛所說可,一切眾生所應
稱嘆供養禮拜」。七者、此華臺葉具足,喻佛乘
[001-0643c]
萬德皆圓滿。頌曰「無量億千諸力解脫禪定
智慧及佛餘法」。八者、此華諸佛菩薩而坐其
上,大乘亦爾,為諸佛菩薩而住其中。頌曰「佛
自住大乘,如其所得法,定慧力莊嚴,以此度眾
生」。九者、此花開合有時,喻一乘之法隱顯有
時,昔日即隱、今日即顯。頌曰「所以未曾說,說
時未至故,今正是其時,決定說大乘」。十者、劫
初成時大梵天王坐蓮華座,為一切眾生之
父,《妙法蓮華》亦是三世諸佛根本。〈藥王品〉云
「如大梵王為一切世間之父,此經亦爾,為一
切賢聖學無學人及發菩薩心者之父」。《普賢
觀經》云「方等經是諸佛眼,諸佛因是得具五
眼,佛三種身從方等生,是大法印印涅槃海」。
所以方等生三種身者,由方等故了悟實相
斷諸煩惱,斷諸煩惱故法身現,法身現故有
應身,有應身故有化身,有三身故說十二部
經,說十二部經故有法寶,有法寶故有僧
寶、故有三寶、故有世間三善道,故知《法華》
是世間出世間本也。
問:
《法華論》釋云何?
答:
《論》
云「以佛乘出離二乘濁泥水故,喻如蓮華」,
又云「此花諸佛菩薩而坐其上,此經亦為令
捨二乘鄙賤之人同得入一乘,與諸佛菩薩
同坐妙法蓮華之坐,故借蓮華為喻」。猶是十
義中兩義耳。
三遍喻者,《大集經》云「慈悲為莖,
智慧為葉,三昧為鬚,解脫為敷,菩薩蜂王採
甘露味,是故我禮《妙法蓮華》也」。


第四辨教意門,南方五時說、北土四宗論,
無文傷義,昔已詳之,今略而不述也。夫論
四生擾擾,為失虛懷,六趣紛紛,寔由封滯,
[001-0644a]
故知迴流苦海以住著為源,超然彼岸用無
得為本,但累果非一故息倒多門,或始終俱
大,或初後並小,或始小終大,或始大終小,或
一時之內大小俱明,或無量時唯辨一法,或
說異法而前後不同,或明同法而初後為異,
良由機悟不一故適化無方,不可局以五時、
限於四教也。所言始終俱大者,如《涅槃》云「我
初成道已有菩薩曾問是義,與汝所問等無
差別」,故知後辨涅槃、初亦辨斯教。初後俱小
者,如《智度論》云「從初轉法輪至大涅槃集作
四阿含」,即其事也。初小後大者,鹿園初說小
乘,鷲山已去明於大法。初大後小者,菩提樹
下初說《花嚴》,後趣鹿薗方明小教。一時之內
大小俱明者,如《智度論》云「顯示教門即波羅
捺薗說大小,祕密之法則雙林明大小」。或無
量時明一法者,如《智度論》云「波若非一坐一
時說也」。或說異法前後不同者,如《智度論》云
「須菩提聞《法花經》辨一切成佛,復聞《波若》明
菩薩有退,故今問此菩薩為畢定為不畢定?」
《法花》、《波若》名為異法,而《波若》或在《法華》之
前或在《法華》之後,故前後不同。
問:
何以得知
在《法華》前說耶?
答:
《智度論》釋三百比丘脫衣
上佛云「有人言,十二年未制戒」,即知《波若》
在十二年已前說之。《法華》,成道已來四十
餘年方乃演說。又〈信解品〉云「明付財竟後方
會父子」,亦是《波若》在前《法華》居後。而向所引
畢定品文,即《法花》在前《波若》居後。
或明同法
而前後為異者,如五時同是《波若》之法,而《仁
王經》云「二十九年說四種波若,第三十年說
[001-0644b]
仁王波若」。如是等事不可具陳,略舉八
條示聖教無方,不應限局五時及四宗之義
也。


問:
若爾者,則大小無分、淺深渾亂,何得論
明聲聞菩薩兩藏經開大小二種乘耶?


答:

教雖復塵沙,今以二義往收,則事無不盡:一
者、赴小機說名曰小乘,赴大機說稱為大乘
教。而佛滅度後集法藏人,攝佛一切時說
小教名聲聞藏,一切時說大乘者名菩薩藏,
則大小義分、淺深教別也。


問:
何以得知唯有
兩藏?


答:
《中論》云「前於聲聞法中說十二因緣,
後為已習行堪受深法者,以大乘法說因緣
相故」。《智度論》云「阿難、迦葉結集三藏,彌勒、
阿難、文殊結集大乘藏」。《地持論》云「十二部經
名聲聞藏,方等經名菩薩藏」,而《大品》、《思益》、《法
華》、《涅槃》此四經,皆對昔小秤讚今日大,則
知一化始終俱明大小二教也。


問:
此經云唯
有一佛乘,云何乃立大小二耶?


答:
如來赴大
小二緣,故說大小二教也。雖說二教,終為顯
一乘故。〈藥草喻品〉云「於一切法以智方便而
演說之,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故知
教無異表、緣無異悟。然對異故明不異,在異
既無則不異亦息,故云「是法不可示,言辭相
寂滅」。若守大小二藏及封執唯一乘者,此皆
成一異兩見,未悟本來寂滅,非學佛法人也。


問:
就《法華》始終有幾種教。


答:
或一教、二教、三
教、四教乃至十教。言一教者,一切皆是一乘
教,如〈藥草喻品〉云「於一切法以智方便而演
說之,其所說法皆悉到於一切智地」,以所表
理既無二,能表之教亦一也。言二教者,謂大
[001-0644c]
小乘二,如上說也。言三教者,謂根本法輪、
枝末之教及攝末歸本,亦如前說也。言四教
者,〈方便品〉偈文明於四教,謂四調柔:一、以
人天乘調柔,令離三塗;次、以二乘調柔,令離
三界。此二調柔,令離界內惑也。三、以自教調
柔,令二乘人得口自說大法,以自知教調伏
其心;四、以他教調柔,諸佛菩薩為其說大
法令小入大。此二教使其離三界外小乘惑
也。此四調柔二乘人令入一乘,為一乘之方
便也。故〈信解品〉云「如富長者以方便力柔伏
其心乃教大智」也。
言十教者,一者頓教,謂初
成道時即以大乘頓化窮子,但根性未堪,是
故息化也。二者漸教,從說人天乘乃至《法華》,
皆是漸說大乘也。然頓教正化直往菩薩,漸
教則化迴小入大人也。就漸教之中復開二
種:一、世間教,即人天乘,如冷水灑面譬也;
二、出世間教,從趣鹿薗說二乘教,終竟《法華》
也。就出世間教中復有二種:一、小乘教,二、大
乘教。初趣鹿薗說小乘教,從《波若》已去謂大
乘教也。就大乘教中復有二種:一者、自說大
乘,即《大品》付財命說之事;二者、他教,從《大品》
已後諸方等教,佛與菩薩為小乘人而說大
乘也。此二種教謂密說大乘,至於《法花》謂顯
教小乘人大法也。此之五雙十教,並現〈信解
品〉文也。


問:
《大品》等但是漸說大乘,亦是頓耶?


答:
凡有四句:一、頓而非漸,則初成道為諸菩
薩說花嚴教也;二、漸而非頓,謂人天及二乘
教也;三、亦漸亦頓,即《大品》教也,為菩薩說《大
品》,《大品》於菩薩為頓,以《大品》中具足明一切
[001-0645a]
大乘法故。〈信解品〉云「佛勅我等說最上道,修
習此者當得成佛」,故名為頓。而命小人說於
大法,為入一乘方便故,於小乘人名為漸也。
四者、非漸非頓者,上之三句並是教門,因此
教門欲顯無言之道,不可論其漸頓也。


第五、明顯密門,又開四別:一、通就諸經論明
顯密,二、別舉《大品》對《法花》論顯密,三、就《法花》
內自論顯密,四、料簡之。


總明經論顯密者,大
明一化凡有四門:一、顯教菩薩不蜜化聲聞,
即花嚴教也。大機已熟故顯教之,小器未
堪不宜密化,故羅烈珍玩正為宗親,窮子躃
地未堪授珍寶故。二、顯教聲聞不蜜化菩薩,
即三藏教也。誘引將順正為二乘,更遣餘
人不蜜化菩薩。三、顯教菩薩蜜化聲聞,即
波若教也。嚴土化人正教大士,付財命說密
化小心。四、顯教菩薩顯化聲聞,即法花教也。
大士疑除故顯教菩薩,羅漢作佛故顯化聲
聞。此之四門即是次第,三句屬菩薩藏收,顯
教聲聞不蜜化菩薩屬三藏教攝。然《華嚴》、《大
品》及以三藏,當教明義唯有一轍,《法花》結會
始終是則具足四門。


問:
若《華嚴》但顯教菩薩
不密化聲聞者,則應但明大法,何故亦辨小
乘?如〈賢首品〉云「或說聲聞小乘門,或說緣覺
中乘門,或說無上大乘門」,乃至〈性起品〉中具
說五乘之教,何由爾耶?


答:
總談一化復有傍
正四門:一、正顯真寶傍開方便,則華嚴教
也。為諸菩薩說究竟因果,故正顯真實;夫為
菩薩必須化物故,亦令大士知三乘是權,故
傍開方便。二、正閉方便正隱真實,則三藏教
[001-0645b]
也。不明三乘是權,故正閉方便;不顯唯有一
乘,故正隱真實。三者、正顯真實傍閉方便,則
波若等教。明大乘究竟,故正顯真實;未開三
乘是權,故傍閉方便。四、正開方便正顯真實,
即法花之教。以辨三乘是權。故正開方便;明
唯有一乘,故正顯真實。


問:
《法花》明三乘是權,
可得顯一乘是真實;《大品》未辨三乘是權,云
何得顯一乘是真實耶?


答:
《法華》對權顯實,《大
品》辨二乘為劣、大乘為勝,故以大乘為真實
也。


問:
何文辨《法花》與《大品》已明真實?


答:
〈信解
品〉云「一切諸佛所有祕藏,但為菩薩演其實
事,而不為我說斯真實」,故知《大品》已顯真實。
又《大品》自為菩薩說,故顯佛乘是真實;未為
聲聞說佛乘,故不明三乘是方便。《法花》正為
聲聞人說佛乘是真實,故開三乘是方便。


問:


若《大品》明小乘為劣、大乘為勝,名已顯真實
者,三藏之教亦明二乘為劣、大乘為勝,亦應
已顯佛乘是真實?


答:
《大品》等教正明大乘傍
及小乘,故正顯真實;三藏之教正明小乘傍
及佛乘,故不正顯真實。又大品教具足顯了
說佛乘,故正顯真實;三藏之教雖明佛乘猶
是隱覆之說,故不正顯真實。何以知然?如三
藏教明王宮實生、雙林實滅,從凡得聖樹王成
佛,故《法花》云「長者脫珍御服著弊垢衣,以
是方便得近其子」,此是說三藏教中佛明是方
便,故知明小教雖明佛乘為勝,猶未顯真
實。此傍正四門,三句屬菩薩藏,正閉方便正
隱真實屬聲聞藏。餘經當教明義唯有一門,
《法華》結會始終具足四句,此皆一途依〈信解
[001-0645c]
品〉大判為言,眾經更異文,亦有別餘義也。


第二、《大品》對《法華》論顯密。


問:
《智度論》第一百
卷云「《波若》非祕密法故付屬聲聞,《法花》是祕
密法故付屬菩薩」,云何稱祕密非祕密耶?


答:


祕密不祕密有二門:一、以大乘為祕密、小乘
非祕密。大乘甚深不妄傳授故秤祕密,小乘
淺近可隨宜而說故非祕密。如《智度論》云「顯
示教中說羅漢斷煩惱清淨,菩薩未斷煩惱
故不清淨;祕密法中說諸菩薩得無生忍具
六神通超出二乘之上故菩薩清淨」。此則以
小乘淺近故非祕密,大乘甚深故名祕密。二
者、就大乘中復有祕密非祕密。如《大論》第百
卷說「《波若》不明羅漢作佛故非祕密,《法花》明
羅漢作佛故是祕密」。


問:
《法花》明羅漢作佛,何
故是祕密?《波若》不明羅漢作佛,何故非祕密
耶?


答:
《法華》明羅漢作佛甚深難解故是祕密,
《波若》明菩薩作佛其義易解故非祕密。故《智
度論》云「羅漢作佛,至佛時乃解,論甚深者正
可論其餘事」。龍樹既云未解、至佛時乃知,故
羅漢作佛甚深難解。《涅槃.現病品》偈云「如佛
所說阿羅漢,一切當皆至涅槃,如是甚深佛
行處,凡夫下愚不能知」,故知羅漢作佛為難
解也。


問:
羅漢作佛何故難解耶?


答:
此望昔教
為言故秤為難解。以昔教明羅漢煩惱已盡
不復更生,如無明糠脫,故後世因中不復更
生;今教遂明羅漢作佛,故於昔教為難解。


問:


昔教於誰為難解耶?


答:
正於聲聞人為難解,
故《論》云「大藥師能用毒為藥,小藥師不能
用毒為藥」。菩薩能解二乘作佛,如解毒為
[001-0646a]
藥,故《法花》付屬菩薩;聲聞但解菩薩作佛,如
解用藥為藥,故《波若》付屬聲聞。不解二乘
作佛,如不解用毒為藥,故《法華》不付聲聞,
所以《法華》於聲聞人為難解。


問:
若《波若》但明
菩薩作佛、未明二乘作佛,則波若教劣;《法華》
明菩薩作、佛復明二乘作佛,則法華為勝。何
以得知然?《智度論》釋〈問乘品〉列十種大經,
《法雲經》、《大雲經》、《法華經》,如是等經中而《波若》
最大。既稱最大,則《法華》為劣。前後相違,云
何會通?


答:
《法華》、《波若》互有勝劣。若為聲聞人
明二乘作佛,則《法花》勝、《波若》為劣;若為菩薩
明實惠方便,則《波若》勝、《法華》劣。所以然者,
《波若》六十六品辨於實惠,〈無盡品〉已去二十
四品明方便惠,此二惠是為十方三世諸佛
法身父母,故《淨名經》云「智度菩薩為母,方
便以為父,一切諸導師,無不由是生」。既廣明
法身父母,故於一切方等經中最為深大。餘
經不正明此義,故不及《波若》。又《波若》廣明實
相,故於眾經中最為深大。所以然者,三乘得
道及以斷惑、辨懺悔重罪,此之三義悉依實
相,而《波若》正廣明實相,故三義得成。餘經不
正明實相,故有劣波若。是以兩經互有優劣,
破龍樹前後有於二文。


問:
此解何所出也?


答:


叡師《小品.序》說《波若》、《法花》二經互有優劣之
義云「《法華》鏡本以凝照,《波若》[穴/俱]末以解懸。
解懸理趣,菩薩道也;凝照鏡本,結其終也。終
而不泯則歸途扶蔬有三寶之迹,擁惠不
夷則亂緒紛綸有惑趣之異,是以《法華》、《波若》
相待以期終,方便、實化[穴/俱]一以俟盡。論其窮
[001-0646b]
理盡性、夷明萬行,則實不如照;取其大明真
化解本無三,則照不如實」。照則《波若》,實則《法
華》,故互有優劣,則其證也。


問:
若二經互有優
劣,何故《智度論》復云「《法華》是《波若》異名」?


答:


《波若》、《法華》同是正觀平等大慧,顯道無異,故
云《法華》是《波若》異名也。是以《論》云「《波若》是
一法,佛說種種名,隨諸眾生力,為之立異字」。
今但約教、為人,故有差別。波若教明直往菩
薩作佛,法花教明迴小入大菩薩作佛。經
約人不同而作佛無異,如長者大宅及以七
珍始終無異,但付財之時未得說窮子是長
者兒,委家業時始得會其天性以為付子
之也。


問:
《波若》未明二乘作佛,得是不了教
不?


答:
《波若》明菩薩作佛,此事顯了,于時大機
未熟,故不得說二乘成佛。約此一邊,亦得稱
為不了。


問:
若爾,何得《論》釋〈畢竟定品〉云「須
菩提聞《法花經》明一切成佛,復聞《波若》辨菩
薩有退,是故今問佛為畢定為不畢定。此問
意審二經之同異。佛答云『菩薩畢定,畢定者
畢定成佛也』」。既明畢定成佛,則唯有一佛
乘,不退為聲聞則顯無二乘。此意明波若同
法華教,何得云《波若》未明二乘作佛?


答:
已如
前通,《波若》非一時一座說,初分未明二乘作
佛,故與《法花》異;後分明菩薩不退,顯有一無
二,與《法華》大同,故不相違也。


第三、就法華自
論顯密。


問:
若《法花》顯教菩薩、顯化二乘者,則
《法花》是顯了之教,始終應無覆相之說。若
爾,〈化城品〉明三千墨點猶為十六王子沙彌
之位,〈壽量品〉明五百萬億阿僧祇世界末為
[001-0646c]
微塵,成佛已來復過是數,則壽量之佛是顯
了之言,十六王子便是覆相之說,何得一部
皆顯了耶?


答:
夫立教隱顯要鑪冶始終,今約
一經大分四轍:一、䨱而不開,二、亦開亦覆,三、
開而不䨱,四、不開不䨱。䨱而不開,初之
一品,嘉瑞交興、妙輪將轉,而未弊二權,猶
隱兩實,謂覆而不開。亦開亦覆者,始從〈方便
品〉終竟〈法師品〉,但明乘權乘實,所謂亦開;猶
隱身權身實,秤為亦䨱,故三千墨點始開結
緣之始,十六數猶掩成佛之初。開而不䨱
者,即後分經也,俱廢二權、雙顯兩實,則教無
纖隱、理無豪翳,致有十二深益、八種嘉瑞。不
開不䨱者,夫借一以破三、三除而一捨,假脩
以斥短、短息而脩忘,故言窮慮絕,何實何權?
本性寂滅,孰開孰䨱?理超言外,強秤妙法,道
玄像表,假喻蓮花。


第四料簡顯密。


問:
小乘亦
是說密一乘不?


答:
佛說小乘意在悟大乘,
故說小乘亦是密說一乘也。


問:
小乘就何文
是密說一乘耶?


答:
如云「三乘人同得人無我、
同斷煩惱、同入無餘」,即是密說三乘同歸一
道也。


問:
《大品》唯付財是密說一乘,更有餘義
耶?


答:
《大品》中明三乘人同是一如、同入法性,
即是密說三同入一乘。


問:
顯說一乘為何人
耶?


答:
為三種人:一者、為不定根性聲聞令入
一乘,二者、為練已定根性聲聞令入一乘,
三者、為直往菩薩令知有一無三但進不退
也。


第六、論三一義。此經始末論三一開會,凡有
十門:一者、開三顯一,二者、會三歸一,三者、廢三
[001-0647a]
立一,四者、破三明一,五者、覆三明一,六者、三
前辨一,七者、三中明一,八者、三後辨一,九
者、絕三明一,十者、無三辨一也。


開三顯一者,
開昔三乘是方便、示今一乘是真實,故云
開三顯一也。會三歸一者,會彼三行歸一佛
乘,故云「汝等所行是菩薩道」也。廢三立一者,
廢昔三教、立今一乘教,故云「於諸菩薩前,正
直捨方便,但說無上道」也。破三明一者,破其
執三異實之情,以明一乘之道也,故文云
「唯有一乘法無三」也。覆三明一者,如來赴
三一兩緣,常有三一之教,昔則以三覆一,今
則以一覆三。三前明一者,未趣鹿苑之說
三前,寂滅道場已明一實之教,謂三前一
也。三中明一者,從趣鹿苑說於三乘:佛乘第
一,緣覺第二,聲聞第三,謂三中明一也。三後
明一者,三乘之後法花教門,以會彼三乘同
歸一道,謂三後明一也。絕三明一者,如無言
世界,外則無言無示,內則無慮無識,故不論
一三而已,即以此為佛事,故則復是一,故云
絕一也。無三辨一者,如香積菩薩云「彼土
無有二乘名字」,謂無三辨一也,「但有清淨大
菩薩眾」,謂有一也。前之五種就義論一也,
後五種約時處前文不同教門差別,故開
五也。


問:
云何名會三歸一耶?


答:
欲識會三歸
一,先須知開一為三。開一為三者,昔指大乘
之因說為小乘究竟之果也,今還指小乘究
竟之果即是大乘之因,故名會三歸一也。


問:


小乘人謂是究竟,為是迷因?為是迷果?


答:


實是大因謂是小果,故是迷因也。


問:
一三有
[001-0647b]
此十句,近遠亦有十門耶?


答:
亦有十門,如
〈壽量品〉文疏已出也。


問:
今明一乘,為是三中
一?為三外有一耶?


答:
此經始終具有二義:
一者、猶是三中一。所以然者,以歎五乘攝
乘義盡。人天乘則攝世間乘,三乘攝出世間
乘,若爾則一乘猶是三乘中之佛乘也。故文
云「十方佛土中,唯有一乘法,無二亦無三」,此
以一二三為數,則以一乘為一,緣覺為二,聲
聞為三,則知一乘猶是三中一也。又文云「但
以一佛乘,為眾生說法,更無有餘乘,若二若
三」,此明以佛乘為一,聲聞緣覺二乘為餘乘。
故下文言「更遣餘人」,則知餘人屬二乘也。既
言「無有餘乘」,則無緣覺之第二、聲聞之第三,
故知佛乘猶是三中之一。此文其例甚多,不
須疑也。二者、一乘非是三中之一。如〈信解品〉
說,「長者以方便力密遣二人」,則以二乘為方
便,「脫珍御服著弊垢衣,方便附近子,語令懃
作」,則佛乘亦是方便,則知三乘並是方便。
今明一乘是真實,故知一乘非是三乘中之
佛乘也。


問:
以何義故明一乘是三乘中佛乘?
復以何義明一乘非是三乘中佛乘耶?


答:
欲,
明三乘攝出世乘盡故,對二乘之方便明佛
乘是真實,故文云「唯此一事實,餘二則非真」,
所以明一乘是三乘中之一也。就佛乘中復
自開真、應,昔為二乘人說佛方便身,故佛乘
是方便身,即以今教明佛身是真實,故真實
之乘異方便佛,如師子座長者異著弊垢衣
長者,以約今昔兩教明佛有權實不同,是故
一乘非三乘中之一也。


問:
此經中始末或言
[001-0647c]
「佛以方便力示以三乘教」,則三乘並是方便;
又云「唯此一事實,餘則非真」,是則二方便。
兩文相違,何以通會?


答:
此二文猶是一義,
無相違也。「於一佛乘方便說三」,次云「一乘是
真實二乘是方便」,如人手內實有一菓,方便
言三菓。次第考論者,一菓是實,二是方便,
故說三說二並是方便,猶是一義不相違也。


問:
為會三歸一?為會二歸一?


答:
此且猶是一
義。《智度論》云「於一佛乘開為三分」,如人分
一斗米為三聚,亦得合三聚為一聚,亦得會
二聚歸一聚,會三會二猶是一義,不相違也。


第七、明功用門。


問:
何故受持讀誦、書寫解說、
供養恭敬、尊重讚歎,障累內消、祥瑞外發耶?


答:
昔有天竺僧弼法師云:「此經有三義故勝:
一者、眾經不泯三為一,此經獨三泯;二、持
者現得六根清淨,三、普賢等諸菩薩親乘六
牙白象來護人通法。」故障累內消、祥瑞外發。
今明不正有此三事。此經是眾經之實體
也,諸佛之祕密藏,融釋大小該羅今昔,理
致淵遠超四句之表,有十事奇特出眾經之
外。言十事者:


一者、化主不可思議、餘經或釋
迦自說、或四佛共談,至如《法花》十方分身俱
來法會,三世等覺同赴鷲山,是以文云「一一
方四百萬億那由他國土諸佛如來遍滿其
中,如是十方諸佛皆悉來集坐於八方」,此謂
現在佛集;多寶佛踊現,明過去佛集。現在有
十方佛,過去但明多寶者,《法花論》云「此以略
攝廣,明一佛之用總攝過去一切佛用,即與
現在廣略互現」。諸大菩薩普會鷲山,謂當來
[001-0648a]
佛集。以三世等覺同赴鷲山,大小諸經未有
如斯之盛集,謂化主不可思議也。



者、徒眾不可思議。八方世界一一方四百
萬億那由他國土諸佛各將侍者,又下方千
世界微塵數菩薩從地涌出遍滿虛空,乃至
沙竭龍宮不可思議大士雲集靈鷲山;雖復
鹿薗稟道之眾、鵠樹聞經之賓,亦未有如斯
之盛集之也。是謂徒眾不可思議也。



者、國土不可思議,靈塔踊現、普集分身、三變
八方同為淨土,乃至〈神力品〉云「于時十方世
界通達無礙如一佛土」。至如仙人苑內匹此
太遙,力士河邊方斯亦遠,是為處所不可思
議也。


第四者、教門不可思議。如方廣、《花嚴》偈凡
十萬偈,《摩訶波若》數亦同然,如此等經尚以
為多;至如大通智勝所說恒河沙偈,威音
王佛所明二十千萬億那由他偈。所以辨其
文多,意欲顯其義廣,是謂教門不可思議
也。


第五者、時節不可思議。燈明佛說
此經六十小劫,大通佛所說八千劫,妙光菩
薩八十小劫,十六沙彌八萬四千劫,釋迦佛
時踊出大士問訊之間五十小劫,說經之時
當不可量也。所以辨說經時長,亦為顯文多
義廣,是謂時節不可思議也。


第六
者、神力不可思議。將開波若時,釋迦獨出現
靈祥欲震金鼓,四尊共呈嘉瑞;未若斯經
十方分身共現七種神力,滿百千歲然後攝
之。是為神力不可思議也。


第七者、利
益不可思議。如〈分別功德品〉明聞經得十二
[001-0648b]
種利益,始自無量恒河沙菩薩悟無生忍,終
則八方世界微塵數眾生發菩提心;如〈調達〉、
〈藥王〉、〈妙音〉、〈觀音〉、〈陀羅尼〉、〈妙莊嚴王本事〉、〈普賢勸
發〉,總陳八品,得道者不可具陳。謂利益不
可思議也。


第八者、功德不可思議。從初
至後嘆法美人功德無量,如〈隨喜品〉說「第五
十人聞一偈隨喜轉教,勝於施四百億萬
阿僧祇世界六趣眾生一切樂具及令得阿
羅漢果」,是為功德不可思議也。


第九者、
明乘權乘實不可思議。如三藏等教唯辨小
乘,《波若》諸經但明大乘,未若《法花》說實歸本
泯寂異途,開會一三融釋大小,使羊鹿無息
駕之累,白牛有直進之功。是為乘權乘實不
可思議也。


第十者、身權身實不可思
議。餘經或但明生法,或直辨三身;至如多寶
踊現示真常應滅,分身嚮集表本一迹多,並
開近顯遠囊括古今,使悟應滅難期、知長短
無二,令菩提心力堅固猛利、念佛三昧倍復
增益。是為第十身權身實不可思議也。後之
二事蓋是一經大宗,即以釋前八事。所以有
前八不可思議,有良由此經具開二權、雙
示兩實故也。


第八、弘經方法。


問:
尋如來出世善巧化人,四
依菩薩妙能通法,末世凡夫云何弘經?


答:
〈法
師品〉云「佛滅度後,若有善男子善女人欲說
是經者,當安住三法:一者入如來室,二者
著如來衣,三者坐如來座。入如來室者,大
慈大悲心是也;如來衣者,柔和忍辱心
是;如來座者,一切法空是。具此三法然後以
[001-0648c]
不懈怠心為四眾說法。」佛垂妙軌,宜可依之。
慈悲有隱覆之功,喻之如室;柔和忍有障弊
之用,喻之如衣;空理可以安心,目之為座。
詳此三門則為次第,大悲拔苦、大慈與樂,蓋
是種覺之洪因、弘道之本意,欲說妙法,宜前
建此心,是故第一明入如來室。既於極惡之
世欲弘窮善之道,必多留難,宜應忍之,是故
第二明著如來衣。雖復慈悲外覆、和忍內安,
若無空觀虛明則二行不成,何由悟物?是故
第三辨坐如來座。內備三心、外懃說法,則道
無不隆、人無不利,故令安住三法弘《法花經》。


問:
何故起慈悲名入如來室?


答:
〈譬喻品〉云「我
亦如是,眾聖中尊、世間之父,一切眾生皆是吾
子」,則知此經明父母之道。父則有樂無苦,
子則有苦無樂,今大悲拔子之苦,大慈與子
之樂,令一切眾生普皆成佛,故說《法花經》。末
世法師既代佛弘經,亦宜學佛之行,是故慈
悲名如來室。若為利養名聞、勝他勢力而講
說者,則不拔苦與樂,乖父子恩情,非弘佛乘
之道也。


問:
何故柔和忍辱名如來衣?


答:
譬如
稚子未有所知,兼為惡鬼之所嬈亂,如毀辱
於父,父則生愍惻,懃加救療不起瞋心。此
經既明父子之道,一切眾生觀力未成,為煩
惱鬼之所嬈亂,若毀辱於佛,佛深生憐愍,以
《妙法花》藥懃救治之不生慎恨。末世法師既
代佛弘經,亦應學佛和忍,若起瞋恨便與佛
乖,非弘佛道矣。是故柔和忍名如來衣。


問:


〈法師品〉云「是《法花經》如來在世猶多怨嫉,況
滅度後」。何故說此經時多留難耶?


答:
世人云,
[001-0649a]
良藥口苦、美言逆耳,此經廢五種乘之異
執、立一極之玄宗,故斥凡呵聖、排大破小,指
天魔為毒虫、說外道為惡鬼,貶執小為貧賤、
挫菩薩為新學,故天魔惡聞、外道逆耳,二乘
驚愕、菩薩怯弱。如此之徒喜為留難。世間多
怨嫉,言豈可虛哉。又一切眾生無始已來,
多起十惡業、小有人天之因,起人天之因尚
少,求二乘者轉希,學佛道者彌復難得。所以
然者,若不起凡見聖見,捨小心發大心,種中
道善根,然後始得聞一乘極教耳。但眾生皆
有凡聖大小之障,聞說一乘,不能信受,故憙
為留難。


問:
何故知一切法空名坐如來座?


答:


畢竟空觀者為成二行及辨弘經大宗,為成
二行者雖有慈悲,若無空觀者則見有眾生,
眾生成緣,名凡夫慈;若無空觀者則見有諸
法,成於法緣,成二乘慈。是以知一切法空,不
見有眾生及以諸法而起慈者,名無緣慈。無
緣慈者謂如來慈,故以畢竟空觀成慈悲行。
若無空觀而起忍者,則不成無生忍,亦非法
忍;以有畢竟空觀而起忍,則成無生忍及以
法忍。故此和忍是如來忍,名如來衣。次明畢
竟空觀成弘經大宗者,若無空觀則破三著
一,麁惑雖去細染尋生;以有空觀,雖復破三
心不染一,名無所得也。又〈藥草喻品〉云「究竟
涅槃,常寂滅相,終歸於空」,即知空為諸法之
體。昔說五乘謂從體起用,今會五為一則攝
用歸體,故言終歸於空為諸法之體。今既弘
法則宜識其體,識體故則識其用,體用具足
方可弘經也。又但明三法者,夫為法師要具
[001-0649b]
三事:一、入講堂,二、被法服,三、登高座。若無慈
悲則不入講堂,心不和忍便無法服,若無空
觀則不登高座。黨闕此三事,安可弘經說法?
既具此三事,受持讀誦等乃至四威儀三業,
皆須安住此三也。悉合此三門以為二義,成
十種法師。
一者、慈悲忍辱名之為行,觀畢竟
空秤之為解,謂解行法師。自有解而無行、有
行而無解、無行無解、有行有解。前三可為弟
子,後一方是法師。
二者、慈忍為福德,空
觀為智慧,謂福慧法師。是故經云「具二莊嚴
能問能答」。
三者《大品經》云「住於二法魔
不能壞,一者知一切法空,二者不捨一切眾
生」。若見有眾生不知諸法空,即墮有邊,為
魔所壞;若知諸法捨於眾生,則墮空邊,亦
為魔所壞。今具此二法,則遠離二邊常行中
道,即魔不能壞,堪於後世為物弘經,謂難壞
法師。
四者《淨名經》云「譬如勝怨乃可為
勇」,如是兼除老病死者是菩薩心,以修空觀
所謂自行,慈悲和忍所謂化他,具自行化他
謂雄勇法師。
五者、知諸法空越凡夫地,
具於慈忍超二乘境,非凡夫行非賢聖行,是
菩薩行,謂道行法師也。
六者《大品經》云
「菩薩住於二諦為眾生說法,常行慈悲忍住
於世諦,知畢竟空住第一義」。以依二諦為物
弘經,則所言不虛,謂誠諦法師。
七者《智
度論》云「解四悉檀,則知十二部經、八萬四千
法藏無相違背」,今常行慈忍謂三悉檀,知畢
竟空了第一義,作四悉檀為物弘經,則識
一切教無相違背,謂無諍法師。
八者、即
[001-0649c]
此經云「又見佛子定慧具足,以無量喻為眾
講法」,常行慈忍名之為定,知畢竟空目之為
慧,以具足定慧為物弘經故,名具足法師。


九者、即此經云「又見佛子心無所著,以此
妙慧而求佛道」。以觀畢竟空故不著生死,常
行慈悲故不住涅槃,於生死涅槃心無所著,
謂無所著法師。
十者《攝大乘論》云「知諸
法空名為菩薩,常行慈忍謂摩訶薩」,謂菩薩
摩訶薩法師。又〈安樂行品〉云「辨於四行
亦示弘經模軌」,具如文疏述也。


第九、明部黨不同。此經有新舊二本,古本
名「正法花」,燉煌同處沙門竺法護,以晉太
康七年或人云十年八月十日譯出此經,授
優婆塞聶承遠,九月二日訖,張士明,張仲政
筆受也。新本名「妙法蓮花」,羅什以魏秦姚
興弘始十年二月六日於長安大寺譯出,亦
云弘始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於長安逍遙薗譯
出也,即晉安帝時。觀、叡二法師並云「弘始
八年集四方義學沙門二千餘人譯出斯經」。
叡公云「于時聽受領解之僧八百餘人,皆是
諸方英秀一時之傑竭也」。今謂「十年翻譯」,字
之誤也。羅什以秦弘始三年二月二十日至
長安,弘始四年正月五日即就翻經,弘始八
年八月二十日終於長安。不應十年更翻譯
也。又胡僧枝[彳*苗/一/田/一],魏甘露元年於交洲譯出六
卷,名「法花三昧經」;又沙門支道良,晉代康元
年抄譯為五卷,名「方等法花經」。此二本南土
皆無也,唯有一卷《法花三昧經》,又有一卷《薩
曇分陀利經》,當別尋經目錄也。然晉有前後,昔有江右名為西晉,此經猶居外國。自從無王度江左稱為東晉,至晉安帝義熙中此經始度。然此經度江將三百年矣
[001-0650a]


第十、明講經原由。經既有二本,初講亦有兩
人。漢地以竺法護為始,護公以永熙元年八
月二十八日,比丘康那律師於洛陽寫《正法
花經》竟,與法護口挍古訓譯出深義。九月
本齊,十四日於東牛寺施設檀會講此經竟,
日晝夜莫不歡喜。次新翻《法花》竟,道融法師
於長安講之,開為九轍,時人呼為九轍法師。
自爾已後,著述講說者不可具陳也。
法華遊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