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道集卷四
廣州南海寶象林沙門弘贊在犙輯
畜生道
述名
畜生者。梵語。帝利耶瞿榆泥。此云旁行。又曰旁生。由
其形傍。故行亦傍。皆負天而行。又其受果報傍。故名
傍生。由先其造作增上愚癡身語意十惡行。往彼生
彼。稟性闇鈍。不能自立。為人畜養。故號畜生。然胎卵
溼化。水陸空行。徧滿人間。山野。澤中。欲色界天。修羅。
地獄。鬼趣。皆悉有之。是故以傍生譯之。由不屬畜養
[004-0150a]
者多故。樓炭經云。畜生有其三種。一魚。二鳥。三獸。於
此三中。一一無量。正法念經云。種類不同。有四十億。
復有蜎飛蠕動。微細昆蟲。非數所知者。皆名傍生。其
形大小各異。飲食亦殊。而鳥之大者。不過金翅大鵬。
頭尾相去八千由旬。高下亦爾。兩翅各長四千由旬。
以龍為食。莊周云。大鵬之背。不知幾千里。將欲飛時。
擊水三千里。翼若垂天之雲。搏扶搖而上。去地九萬
里。方乃得逝。要從北溟。至于南溟。一飛六月。終不中
息。準此。猶是小金翅鳥也。獸之大者。無過於龍。如難
陀。䟦難陀。二龍王。身繞須彌山七帀。頭猶山頂。尾在
海中。魚之大者。無過摩竭。即鯨魚也。身長三百由旬。
或四百由旬。乃至七百由旬。眼如日月。鼻如大山。口
如赤谷。齒如白山。莊周所謂吞舟之魚也。又云。水獸
大者。如巨靈之龜。首冠蓬萊。海中遊戲。言其小者。形
逾微塵。非凡眼可見。故佛不聽天眼觀水。但以肉眼
看水。無蟲。即得飲用。莊周云。鳥之微者。不過鷦鷯。於
蚊子鬚上養子。有卵鬚上孚乳。其卵不落。雖然如此。
豈同天眼所見者。處處皆遍也。如經所說。畜生種類。
各各差別。業因得報好醜。亦各不同。如龍驥麟鳳。孔
[少/隹]鸚鵡。山鷄𦘕鴙。為人所貴。情希愛樂。如豺狼虎豹。
獼猴蚖虵。梟鴟等。人所惡見。不喜聞聲。而壽極長者。
不過一劫。如大龍王等。壽極短者。不過蜉蝣之蟲。朝
生暮死。不盈一日。中間長短。豈能定之。若其業報未
盡。捨身又復受身。故舍利弗尊者。觀一鴿。過去前後。
[004-0150b]
各八萬劫。猶不得脫鴿身。復見祇陀林石上。眾多金
色螻蟻。七佛已來。尚不能離于蟻身。故知一失人身。
萬劫難復。此之謂歟俗以莊周為虛誕。不信鷦鷯之說。可取西洋顯微鏡一觀。即見
蚊之鬚眉。身毛麤長。豈無鷦鷯孚乳者。哉。大鵬證驗見後。
大法炬經
大法炬經云。佛言。一切眾生。皆悉隨其形類。而置名
字。如鳥[少/隹]等。而彼餓鬼。眾生之中。無有決定差別名
字。勿謂天定天也。人定人也。餓鬼定餓鬼也。如一事
上。有種種名。如一人上。有種種名。如一天上。乃至餓
鬼畜生。有種種名亦復如是。亦有多餓鬼。全無名字。
於一彈指頃。轉變身體。作種種形。云何可得呼其名
也。彼中惡業因緣未盡。故於一念中。種種變身。法句
喻經云。昔佛在舍衛國。為天人說法。時城中有長者。
財富無數。為人慳貪。不好布施。食常閉門。不喜人客。
若其食時。輒敕門人。堅閉門戶。勿令有人妄入門裏。
乞丐求索。爾時長者欻思美食。便敕其妻。令作飯食。
教殺肥鷄。薑椒和調。煑之令熟。即時已辦。敕外閉門。
夫妻二人同坐。一小兒。著坐中央。便共飲食。夫妻取
鷄肉。著兒口中。如是數數。初不有廢。佛知此長者宿
福應度。化作沙門。伺其坐食。現出座前。便呪願之。且
言。多少布施。可得大福。長者舉頭。見化沙門。即罵之
言。汝為道人。何無羞恥。室家坐食。何為傏𠊲。沙門答
曰。卿自愚癡。不知羞恥。今我乞士。何故慚羞。長者問
曰。吾及室家。自共娛樂。何故慚羞。沙門答曰。卿殺父。
妻母。供養怨家。不知慚恥。反謂乞士。何無羞愧。長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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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已。驚而問之。道人何故說此。答曰。案上鷄者。是卿
先世時父。以慳貪故。常生鷄中。為卿所食。此小兒者。
往作羅剎。卿作賈客大人。乘船入海。舟輒失流。墮羅
剎國中。為羅剎所食。如是五百世。壽盡來生。為卿作
子。以卿餘罪未畢。故來欲相害耳。今此妻者。是卿先
世時母。以恩愛深固。今還與卿作婦。今卿愚癡。不識
宿命。殺父養怨。以母為妻。五道生死。輪轉無際。周旋
五道。誰能知者。惟有道人見此。覩彼愚者不知。豈不
漸恥。於是長者㱇然毛豎。如畏怖狀。佛現威神。令識
宿命。長者見之。即識宿命。尋則懺悔謝過。便受五戒。
佛為說法。得須陀洹道以修羅攝于天鬼畜。故云五道。若兼修羅。則名六道。既有
三惡道。應有三善道為當。但譯人略之也。
天竺
○闍夜多尊者。詣城乞食。見一烏。便微笑。弟子
問之。尊者曰。過去劫中。我欲出家。父母不聽。強為聘
妻。得一子六歲。我復欲去。父母教兒抱住我脚。啼哭
言。父若捨我。依誰養活。先當殺兒。然後可去。由此兒
故。不得出家。從是九十一劫。流轉六道。未曾得見。今
以道眼觀見彼烏。乃是前子。愍其愚癡。久在生死。是
以微笑。若障人出家。非止報於惡道。後得人身多生
無目。是故智者。見人出家。方便成就。勿作留難出付法藏
經。
晉
梓潼
○杜願。字永平。梓潼涪人也。家巨富。有一男名
天保。願愛念。年十歲。泰元三年暴病而死。經數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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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所養猪。生五子。一子最肥。後官長新到。願將以作
禮。捉就殺之。有一比丘忽至願前。謂曰。此豚是君兒
也。如前百餘日中。而相忘乎。言竟。忽然不見。四顧尋
視。見在西天。騰空而去。香氣充市。彌日乃歇。
沙門
○支遁。字道林。陳留人也。神宇雋發。為老釋風
流之宗。甞與其師辯論物類。謂鷄卵生用殺之。未足
與諸蜎飛蠕動同罰。師尋亡。忽現形來至遁前。手執
鷄卵。投地破之。見有鷄雛出殻而行。遁即悟之。悔其
前言之失。俄而師及鷄雛。並滅不見右二出冥祥記○卵在鷄腹。已
有識神投之。如人在胎無二也。
隋
宜州
○城東南四十餘里。有一家姓皇甫。居家兄弟
四人。大兄小弟。皆勤事生業。仁慈忠孝。其第二弟名
遷。交遊惡友。不事生活。大業八年。母在堂內。取六十
錢。欲令市買。且置牀上。母向舍後。其遷從外來入堂。
左右顧視。不見人。便偷錢將出私用。母還覓錢不得。
不知兒將去。遂勘合家良賤。並云不得。母恨不清。遂
鞭打合家大小。大小皆怨。至後年遷亡。託胎家內母
猪腹中。經由三五月。產一豚子。年至兩歲。八月秋社
至須錢。賣遠村社家。得錢六百文。社官將去。至於初
夜。合家大小見猪。先以鼻觸其婦。䁕夢云。我是汝夫。
為取婆六十錢。枉及合家浪受楚拷。令我作猪。今來
償債。已賣與社家。社家縛我欲殺。汝是我婦。何忍不
語男女贖我。婦初一夢。忽寤心驚。仍未信之。復眠還
[004-0151b]
夢如是。猪復以鼻觸婦。婦驚著衣。向堂報姑。姑已起
坐。夢亦同婦。兒女皆同夢見。一夜束裝令兒及遷兄。
并持錢一萬二千文。母報兒云。社官儻不肯放。求倍
與價。恐天明將殺。馳騎急去。去舍三十里。兒既至彼。
不云己親。恐辱家門。但云不須殺。今欲贖猪。社家不
肯。吾今祭社時至。猪不與君。再三慇懃不放。兄兒怕
急。恐慮殺之。私憑一有識解信敬。曾任縣令。具述委
曲實情。後始贖得。既得猪已。驅向野田。兄語猪云。汝
審是我弟。汝可急前還家。兒復語猪。審是我父。亦宜
自前還家。猪聞此語。馳走在前還舍。後經多時。鄉親
並知。兒女恥愧。比隣相嫌者。並以猪譏罵。兒女私報
猪云。爺今作業不善。受此猪身。男女出頭不得。爺生
平之日。每共徐賢者交厚。爺向徐家。兒女送食往彼
供爺。猪聞此語。瀝淚馳走向徐家。徐家離舍四十餘
里。至大業十一年內。猪於徐家卒。信知業報。不揀親
疎。皎若目前。可不慎歟。長安弘法寺。靜林法師。是遷
隣里。親見其猪。法師向余說之。
楊州
○卞士瑜者。其父在隋。以平陳功。授儀同。慳悋。
甞雇人築宅。不還其價。作人求錢。瑜父鞭之。作人怒
曰。若實負我。死當與我作牛。須臾之間。瑜父死。其年
作家孕產一黃犢。腰有黑文。橫絡周帀。如人腰帶。右
跨有白文斜貫。大小正如象笏形。牛主呼之曰。卞公
何為負我。犢即屈前膝。以頭著地。瑜以錢十萬贖之。
牛主不許。死乃収葬。瑜為臨自說之爾。
[004-0151c]
洛陽
○大業中。有人姓王。常持五戒。時言未然之事。
閭里敬信之。一旦忽謂人曰。今當有人與我一頭驢。
至日午。果有人牽驢一頭送來。涕泣說言。吾早喪父。
為母寡養一男一女。女嫁而母亡二年矣。寒食日。持
酒食祭墓。此人乘驢而往墓所。欲渡伊水。驢不肯渡。
鞭其頭面。破傷流血。既至墓所。放驢而祭。俄失其驢。
還本處。其日妹獨坐兄家。忽見其母入來。頭面流血。
形容毀顇。號泣告女。我生時避汝兄。送米五升與汝。
坐得此罪。報受驢身。償汝兄五年矣。今日欲渡伊水。
水深畏之。汝兄鞭捶我頭面盡破。仍期還家。更苦打
我。我走來告汝。吾今償債垂畢。何太非理相苦也。言
訖出。尋之不見其母。兄既而還。女先觀驢頭面。傷破
流血。如見其母傷狀。女抱以號泣。兄怪問之。女以狀
告。兄亦言初不肯渡。及失還得之。言狀符同。於是兄
妹抱持慟哭。驢亦涕淚皆流。不食水草。兄妹跪請。若
是母者。願為食草。驢即為食。既而復止。兄妹莫如之
何。遂備粟送王五戒處。乃復飲食。後驢死。兄妹収葬
焉。
冀州
○臨黃縣東。有耿伏生者。其家薄有資產。隋大
業十一年。伏生母張氏。避夫將絹兩疋乞女。數歲之
後。母遂終亡。變作母猪。在其家內。復產二豚。伏生並
已食盡。遂便不產。伏生即召屠兒出賣。未取之間。有
一客僧。將一童子。從生乞食。即於生家少停。童子入
猪圈中遊戲。猪語之言。我是伏生母。為于往日。避生
[004-0152a]
父眼。取絹兩疋乞女。我坐此罪。變作母猪。生得兩兒。
被生食盡。還債既畢。更無所負。欲召屠兒賣我。請為
報之。童子具陳向師。師時怒曰。汝甚顛狂。猪那解作
此語。遂即寢眠。又經一日。猪見童子。又云。屠兒即來。
何因不報。童子重白師主。又亦不許。少頃屠兒即來
取猪。猪踰圈走出。而向僧前牀下。屠兒遂至僧房。僧
曰。猪投我來。今為贖取。遂出錢三百文贖猪。後乃竊
語伏生曰。家中曾失絹否。生報僧云。父存之日。曾失
兩疋。又問姊妹幾人。生報云。惟有一姊。嫁與縣北公
乘家。僧即具陳童子所說。伏生聞之悲泣不能自已。
更別加心供養猪母。凡經數日。猪忽自死。託夢其女
云。還債既畢。得生善處。兼勸其女。勉修功德。
唐
京兆
○貞觀中。魏王府長史韋慶植。有女先亡。韋夫
婦痛惜之。後二年。慶植將聚親賓客備食。家人買得
羊未殺。夜慶植妻夢其亡女。著青裙白衫。頭髮上有
一雙玉釵。是平生所服者。來見母涕泣言。昔甞用物。
不語父母。坐此業報。今受羊身。來償父母命。明旦當
見殺。青羊白頭者是。特願慈恩。垂乞性命。母驚寤。旦
而自往觀羊。果有青羊。項膊皆白。頭上有兩點白相。
當如玉釵形。母對之悲泣。止家人勿殺。待慶植至。放
送之。俄而植至催食。厨人白言。夫人不許殺青羊。怒
即命殺之。宰夫懸羊欲殺。賓客數人已至。乃見懸一
女子。容貌端正。訴客曰。是韋長史女。乞救命。客等驚
[004-0152b]
愕。止宰夫。宰夫懼植怒。又但見羊鳴。遂即殺之。既而
客坐不食。植怪問之。客具以言。慶植悲痛。發病遂不
起。京下土人。多知此事。崔尚書敦禮。具為臨說。
長安
○市里風俗。每至歲元日已後。遞作飲食相邀。
號為傳坐。東市筆生趙大。次當設之。有客先到。向後
見其碓上有童女。年可十三四。著青裙白衫。以汲索
繫頸。屬於碓柱。泣淚。謂客曰。我主人女也。往年未死
時。盜父母百錢。欲買脂粉。未及用而死。其錢今在厨
舍內。西北角壁中。坐此盜罪。今當償父母命。言畢。化
為青羊白頭。客驚告主人。主人問其形貌。乃是小女。
死已二年矣。於厨壁取得百錢。似久安處。於是送羊
僧寺。合門不復食肉。盧文勵。傳向臨說爾右七出冥報記。
文宗
○食厨御膳烹鷄子。忽聞鼎中有聲極微。聽乃
羣卵呼觀世音菩薩。悽愴之甚。監宰以聞帝。遣驗之。
果然。帝歎曰。吾不知佛道神力。乃能若是。敕自今不
得用鷄子。又一日食蛤蜊。有擘不開者。焚香禱之乃
開。俄變為大士像。帝召太山惟政禪師問之云云。即
詔天下寺院。立觀音大士像。奉祀焉出統紀。
京都
○西市北店。有王會師者。其母先終。服制已畢。
至顯慶二年內。其家乃產一青黃母狗。會師妻。為其
盜食。乃以杖擊之數下。狗遂作人語曰。我是汝姑。新
婦杖我。大錯。我為嚴酷家人過甚。遂得此報。今既被
打。羞向汝家。因即走出。會師聞而涕泣。抱以歸家。而
復還去。凡經四五。會師見其意止。乃屈請市北大街
[004-0152c]
中。正是己店。北大牆後。作小舍安置。每日送食。市人
及行客。就觀者極眾。投餅與者。不可勝數。此犬恒不
離此舍。過齋時。而不肯食。經一二歲。莫知所之過齋時。即
過午時也。
并州
○李信。文水縣之太平里人。身為隆政府衛士。
至顯慶年冬。隨例往朔州赴蕃。乘赤草馬一匹。并將
草駒。是時歲晚。凝陰風雪嚴厚。行十數里。馬遂不進。
信以蕃期。期逼。促撾之數十下。馬遂作人語。謂信曰。
我是汝母。為生平避汝父。將石餘米乞女。故獲此報。
此駒。即是汝妹也。以力償債。汝復何苦。敦逼如是。信
聞之驚愕。流涕不能自勝。乃拜謝之。躬負鞍轡。謂曰。
若是信孃。當自行歸家。馬遂前行。信負鞍轡。隨之至
家。信兄弟等。見之悲哀相對。別為厰櫪養飼。有同事
母。屈僧營齋。合門莫不精進。鄉閭道俗。咸歎異之。時
工部侍郎溫無隱。岐州司法張金停。俱為丁艱在家。
聞而奇之。故就信顧訪。見馬猶在。問其由委。並如所
傳。
汾州
○路伯達。孝義縣人。至永徽年中。負同縣人錢
一千文。後乃違契拒諱。及執契作徵。遂共錢主。於佛
前為誓曰。若我未還公。願吾死後。與公家作牛畜。言
訖。未逾一年而死。至二歲時。向錢主家牸牛。產一赤
犢子。額上生白毛。為路伯達三字。其子姪恥之。將錢
五千文求贖。主不肯與。乃施與隰城縣啟福寺。僧真
如。助造十五級浮圖。人有見者。發心止惡。竟投錢物
[004-0153a]
布施右三出冥報拾遺。
明
韶州
○曲江縣劉村。劉家。於崇禎末年。畜一牡狗數
年。一日入厨下。劉妻慮狗偷食。以木杓擊頭。遂死。其
夜狗託夢主人曰。我是叔之姪子。因負叔銀八錢。為
叔守護家庭。債償已畢。叔寤。未之信。復寐。夢如前。次
早將狗後山埋之。是夜。狗復託夢叔曰。蒙叔大恩。埋
我後山。今被同鄉某偷去。食猶未盡。尚有一腿。懸在
厨竈上熏。次早主人往山看。果被盜去。至盜者家問
之。初不肯認。主人曰。尚餘一腿掛廚上熏。并說狗之
因緣。其人驚怖。愧謝不已犙親聞錄之。經說一切眾生。輪迴五道中。互為眷屬。
斯言不虛也。今人所養六畜。或負債而來償。或愛家而來生。凡眼不見。誰知非自眷屬。而殺而食者。可不傷心
哉。
清
紹興
○王漢冲言。其紹興府。順治庚子年。東關有婦
人。五十歲。常假募化作佛事騙人。忽病數月。漸化為
猪。嘴長生毛。喜同猪臥。聲亦似猪也。
廣州
○羊城。橋與王子潘君。寓葉鳴岐館樓讌飲。有
鼈四隻。擬烹供客。橋與潘君。極言其多異。不宜殺。岐
曰。吾曾見鼈中有物。似回子狀。頭面衣褶皆全。橋曰。
回子在鼈中。亦大怪矣。又常聞鼈託夢於人求救。而
人為口腹。頓昧惻隱之心。嗟哉右二出鐵橋集○大清初。羊城四牌樓市
中。宰一大鼈。腹中有四死孩子。人見以問余。余曰。此名鼈寶。能為人言。非祟也。鼈生則生。鼈死隨死。如人身毛
孔八萬戶蟲。人死隨死也。有人欲見者。畜鼈于盤。屏處窺伺。每至望日。月至。中天。鼈舉頭望月。其寶出於鼈頂
[004-0153b]
上唱舞。頭似回回。人欲得之。要得其法。俗云。若得者。剖脚肚以藏之。遇地下有寶。即報人知。余少年時。曾聞有
人煮鼈。鑊中喚救命。及開鑊。而鼈已死。祇謂鼈怪。寧知其寶。而可殺乎。余昔住靜英德縣西來山白象林。有沙
彌心空。擬次日赴墟買生放。是夕夢有四十五人。求救命。次早往墟。遇田蛤一籠。數之。得四十五。遂買回放之。
然一切眾生。希生怖死。食息苦樂。與人無殊。形雖萬類不同。其性一也。人皆習俗久而不察。或殺或食。共結萬
世之怨。一朝報至。悔何及哉○田蛤。亦名田鷄。別名蝦蟇。嶺南多食。
錄諸經文
淨度三昧經云。罪福相累。重數分明。後當受罪福之
報。一一不失。菩念受天上人中身。惡念受三惡道身。
一日一夜。貪瞋癡惡念。不可數計。種未來生死根。後
當受八億五十萬襍類之身。百年之中。種後世烖。甚
為難數。魂神逐種受形。徧三千大千剎土。大智度論
云。好殺之人。有命之屬。皆不喜見。若不好殺。一切眾
生。皆樂依附。故持戒人命欲終時。其心安樂。無疑無
悔。若生天上。若在人中。常得長壽。是為得道因緣。乃
至成佛。住壽無量。殺生之人。今世後世。受種種身心
苦痛。不殺之人。無此眾苦。地持經云。殺生之罪。能令
眾生墮三惡道。若生人中。得二種果報。一者短命。二
者多病。如是十惡。一一皆備。五種果報。一者。殺生何
故受地獄苦。以其殺生苦眾生故。所以身壞命終。地
獄眾苦。皆來切己。二者。殺生何故出為畜生。以殺生
無有慈惻。行乖人倫。故地獄罪畢。受畜生身。三者。殺
生何故復為餓鬼。以其殺生。必緣慳心。貪著滋味。復
為餓鬼。四者。殺生何故生人而得短壽。以其殺生殘
害物命。故得短壽。五者。殺生何故兼得多病。以殺生
違適。眾患競集。故得多病。當知殺生有如是苦。是則
[004-0153c]
殺他。還是自殺。其有智者。肯自殺乎。餘九惡。詳如經文藏典
所載。過去劫時。釋迦如來。曾為師子。象王。麞鹿。獼猴。
鴈。[少/隹]。共命之鳥。乃至鼠蝨等。昔有一鼈婦懷孕病。語
其夫曰。我欲得獼猴心肝食乃瘥。夫曰。猴在山中。云
何能得。婦曰。不得當死。夫往山中。見猴樹上。曰吾與
卿為友。或此山無果。我能乘載卿度水。往別山有好
果處。豈不快耶。猴即可之。異日猴騎鼈背度水。至中
流。鼈曰。我婦思汝心肝食。故與為友。猴曰。何不早說。
我心肝猶掛樹上。未將來。可載我還取來。鼈便乘猴
至岸。猴即上樹。久而不下。鼈曰。善友何不下來。猴曰。
誰有閑心掛樹枝。猴者。釋迦世尊是。鼈者。調達是。又
昔有一仙人姓迦葉。山中修行。語蝨云。我若入禪定
時。汝勿齩我。令我心亂。我出定時。恣汝所食。後時有
一跳蚤。俗云狗蝨問蝨曰。阿姨。汝何肥白。蝨曰。我如主教。
出定恣我飲食故也。蚤於異時。俟仙入定。亂唼仙人。
仙人即嗔。焚火。抖衣。蚤即跳去。蝨被燒死。蝨者。世尊
是。蚤者。調達是。又一生。佛與調達為共命之鳥。一身
二頭。在一毒樹下踞。世尊頭睡。調達頭見一毒花墮
地。即便食之。欲毒死彼頭。不知二命俱喪。故知今人。
不可與人為怨。世世相值。皆為讎對也。佛未成道既
爾。我等於六道中。生死輪迴。無不受萬類之身。今若
不離惡修善。萬類奚免。有智者。當自思之。一一俱詳
藏經。文多不能具錄。統紀云。祭天地。祀宗社。必殺牲以備物。皇王以來。用以為法。有
國家者掌之為故。且不敢有所議也。夫司天地之化。所以稱上帝。稱皇天后土者。至聖至神也。烏有神聖。而好
[004-0154a]
殺牲牢之命。肯歆腥臊之食哉。由夫上古之俗。茹毛飲血。以是養己。必以是事神。樸陋之見。曾不知牷牢腥臭
之為瀆也。蒸民即粒。俗不能變。聖賢教世。師古法以著之禮經。於是後王遵而行之。莫或敢議其可否者。以養
己猶古。不思事神之不當瀆也。夫果於殺命。不仁也。薦以腥臭不義也。以不仁不義。為養己之舊習。尚當思有
以節。以求全好之心。豈於事天地祖宗之神靈。而欲以牲牢腥臭之物以瀆之哉。自佛法東漸。勸修齋戒。天帝
尚知事佛。豈人事天。而不知事佛乎。知所以事佛。則不當以牲牢瀆天。為可信矣。惟有梁武皇。魏獻文。孝文。二
帝。敕郊廟祭祀。不用牲牷。而易之以蔬麪酒果。可謂違古而道。奉黍稷薦明水。是亦三代之祀法也。烏在乎牲
牢腥臭之物哉齊宣帝從僧稠禪師受菩薩戒。永不食肉。盡停五坊鷹犬。傷生之具。及境內屠殺
隋文帝三年。詔天下正五九。并六齋日。不得殺生命唐高祖武德二年。詔正五九月。及
十齋日。不得行刑屠釣。永為國式。如意元年。敕斷天下屠釣武后敕斷天下屠釣肅宗詔天
下立放生池。凡八十一所。顏真卿撰碑宋太祖詔民間二月至九月。不許採捕彈射。著於令
真宗詔天下州郡放生池。悉與興復。無池之處沿江淮州郡。近城五里。並禁漁捕。詳附八關齋法後。
音釋
大鵬
孔氏志怪曰。昔楚文王。少時好獵。有人獻一
鷹。異時俄而雲際有物。凝翔飄颻鮮白。而不辨其
形。鷹見即竦翮而升。矗若飛電。須臾羽墮如雲。血
灑如雨。良久。有一大鳥墮地而死。兩翅廣數十里。
喙邊有黃。眾莫能知。時有識者曰。此大鵬雛始飛。
故為鷹所制。
欻
音忽。倐起也。
㱇
音瑟。悲意。
櫪
音力。食牛馬槽器也。
歆
虗今切。吸平聲。神饗氣也。
牷
音全。祭祀之牛色純曰犧。體完曰牷。
[004-0154b]
附
順德
○黃連村。馬翁芝。為人不信善。性好嗜狗。其子
娶勒樓伍侯創女為妻。創季子出家於鼎湖山慶雲
寺。字目修。康熈庚申十二月十四夜。夢身在黃連俗
姪店中。忽見翁芝。惶遽奔至曰。師當救我。修問何事。
翁曰。有人捉我。修曰。可入此店房內。我為閉戶。隨後
即有數人逐來云。捉翁芝。修曰。此吾姪空店。無人。我
為看守耳。數人遂去。次日修向同寮僧曰。俗親馬翁
芝。死將二十年。吾未甞記憶彼。何以昨夜有此異夢。
午後。即有數獵人。將犬從山後。逐一麞至。麞惶怖。跳
入寺內。困篤臥地。不能動起。僧眾呪願護之。將夜。修
抱回自寮。席以草。蓋以衣。拊摩至夜半。方能動起。次
早用葉裹齋菜豆腐與食。隨修出入。馴如家犬。始悟
前夢。數日後。修引出寺外放之。竟不肯去。修曯曰。若
實吾親。當去。後倘有難緣。我再救汝。乃勉強而去。時
有識者。見麞皮毛稀疎。謂將有二十年矣。不久。回寺
右溪邊而死。匠人見。欲剝皮。未獲刀。修因事偶至溪
邊。見匠人持刀將剖。修遂救免。以麞全身葬之。有難
緣再救。語不虗也。犙錄之噫。一切眾生。靈性叵測。昔鼎湖方丈後渠竇口。有一
蟾蜍。大如小碗。黃黑班色。而腹甚皤。令人可厭。侍者持出三重門外溪邊放之。夜即回至本處。如是再三。後持
出山外。數十丈懸岸叢樹上放下之。三日復還本處。余即誡之。不許再放。任其自安。後有鄉人送一狗至。每日
向之怖吠。彼乃上山梅樹下。剖一穴藏之。以頭朝方丈也。又羅浮山。蝴蝶。小者大七八寸。大者二三尺。其色各
異。亦有五彩兼備。豐艷耀目。其繭大如拇指或如雞卵。人取繭回。或數百里。或數千里。藏一二月。或三五月。至
三月中。懸於簷下。或花果樹邊。當出之夜。即有一蝶來伴之。此是雌。彼雄者來。此是雄。彼雌者來。一二時間。或
半日。一日。即俱飛去。人雖萬物之靈。豈能若是乎。如昔蔡京進。太師楚國公。京喜食鶉。預籠畜而烹之。曾夢鶉
[004-0154c]
數千訴于前。其一致詞曰。食君廩中粟。充君箸下肉。一羹數百命。生死猶轉轂。看君壽千春。禍福相倚伏。京甚
畏之出漢溪詩話○此集刻在先。翁芝事在後。故續入此○羅浮山。在廣東惠州府。蟾蜍。俗云蝦䗫。
地獄道
列名
地獄者。胡言泥犁。梵音名捺落迦。捺落名人。迦名為
惡。惡人生彼處。故名捺落迦。有翻為不可樂。或翻苦具。或翻苦器由彼
先時。造作增長。增上暴惡。身語意惡行。往彼令彼相
續。故名捺落迦。地獄者。從義立名。謂地下之獄也。又
獄者。局也。謂拘局罪人。不得自在。故名地獄。婆沙論
云。謂彼罪人。為獄卒阿傍之所拘制。不得自在也。然
此之一道。有其多處。或在地下。或處地上。或居空中。
故梵本不云地獄。而言捺落迦。論云。此贍部洲下。有
大地獄。洲上有邊地獄。及獨地獄。或在谷中山上。或
在曠野空中。或海邊廟中。餘三洲。惟有邊獨地獄。無
大地獄。如此地獄雖多。準三法度論經。總為三攝。一
熱。二寒。三邊。
第一熱獄有八。在贍部洲下。謂此洲下有五百由旬
土泥。次下有五百由旬白墡。次下一萬九千由旬。有
七大獄。於中安立。次下二萬由旬。是無間獄。從洲下
至無間獄底。共有四萬由旬。無間縱廣高下。各二萬
由旬。七獄一一縱廣有萬由旬。贍部洲。下至無間。上
尖下濶。猶如穀聚。八獄於中重壘而住。長阿含經云。
大地獄。其數總八。其八獄。各有十六小獄圍繞。謂其八獄。
各有四門。一一門外。各有四遊增。有情遊彼。其苦增故。一煻煨增。二屍糞增。三鋒刃增。此增復有三種。一刀刃
路。二劒葉林。三鐵刺林。此三種。皆鐵林。故同一增攝也。四烈河增。并前本獄。以為十七。如是八大獄。并諸眷屬
[004-0155a]
總有一百三十六所。故經中說。有一百三十六捺落迦也一等活獄。亦名更活。或獄卒唱令生。
或冷風吹活。兩緣雖異。令活一等。故名等活獄。由習近殺害。樂習增長。墮此獄中。人間五十歲。此獄為一晝夜。
壽五百歲。如上四天王壽二黑繩獄。先以鐵繩拼。後以鐵斧斫。由習近殺生偷盜。墮此獄中。人
間一百歲。此獄為一晝夜。壽一千歲。如上忉利天壽三眾合獄。亦名眾磕。兩山下合。以磕罪人
由習近殺生。倫盜。邪婬。墮此獄中。人間二百歲。此獄為一晝夜。壽二千歲。如上夜摩天壽四呼呼
獄。亦名叫喚。獄卒逼趣罪人。叫呼而走。由習近殺盜婬妄。墮此獄中。人間四百歲。此獄為一晝夜。壽四千歲。
如上兜率天壽五大呼獄。亦名大呼喚。四山火起。欲逃無路。號咷大叫。由習近殺盜婬妄。勸人
飲酒。墮此獄中。人間八百歲。此獄為一晝夜。壽八千歲。如上化樂天壽六燒然獄。亦名炎熱。
火鐵狹近。於中受熱。由殺盜婬妄飲酒邪見。墮此獄中。人間一千六百歲。此獄為一晝夜。壽一萬六千歲。如上
他化天壽七大燒然獄。亦名大炎熱。山火相搏。鏟炙罪人。由殺盜婬妄。以酒飲人。邪見不信。
或破比丘比丘尼戒。墮此獄中。壽經半劫八無間獄亦名無擇。一投苦火。永無樂間。既苦無間。
何所可擇。無彈指頃歇苦。由作五逆業。墮此獄中。梵名阿鼻。此云無間。亦名無救。觀佛三昧經云。阿鼻獄受大
苦一日一夜。如人間六十小劫。如是壽命盡一大劫。具五逆者受罪五劫。復有眾生。犯四重禁。虛食信施。誹謗
邪見。不識因果。斷學般若。毀十方佛。偷僧物。婬泆無道。逼掠淨尼。毀辱所親。此人罪報經十萬四千大劫。復入
東方十八鬲中受苦。南西北方。亦復如是。
第二寒獄。亦有八。在此洲外。鐵圍山底。仰向居止。罪
人於中受寒凍苦。一頞浮陀獄。由寒苦所切。肉生細匏二泥羅
浮陀獄。此云疱裂。由寒風吹。通身疱裂。此二獄。從身相受名三阿吒吒獄。由寒苦增
甚。脣動不得。惟舌得動。故作此聲四阿波波獄。由寒增甚。舌動不得。脣作此聲五嘔
喉獄。由寒增甚。脣舌不得動。喉內振氣。故作此聲。此上三獄。約受苦聲。以立名也六[鬱-山+止]波
羅獄。此云青蓮華。此華葉細。由肉色細坼。似此華裂七波頭摩獄。此云赤蓮華。由肉色
大坼。似此華開八分陀利獄此云白蓮華。由彼骨坼。似此華開。此上三獄。從瘡相受名。此八
獄中。眾生極寒所逼。由身聲瘡變異。故立此名。若小寒氷獄。隨處亦有。如後劉薩訶所見者。按地藏經。大地獄
有十八。次有五百。乃至千百。名號各別。十八泥犂經。具十八名字。一一獄中。受苦各異。壽命長短不同。詳如二
[004-0155b]
經。此不繁錄。
第三邊獄。有三。一山間。二水間。三曠野。受別業報。此
應寒熱雜受。㽵椿錄云。孤獨地獄。在閻浮提諸處。有
八萬四千座。苦報轉輕。如僧護。億耳。所見者今總約其報。第一
根本極重之罪。殺父母。殺阿羅漢。破和合僧。逼奸淨
尼。出佛身血。無有懺悔。五逆之罪。及上上品十惡業。
感八大地獄。上中品十惡。生寒冰等地獄。上下品十
惡。生孤獨小地獄中。經云。閻羅王一念之惡。便總獄
事。自身受苦。亦不可論。閻羅大王。昔為毗沙國王。與
維陀始王共戰。兵力不如。因立誓願。願我後生為地
獄主。治此罪人。十八大臣。及百萬眾。皆悉同願。毗沙
王者。今閻羅王是。十八大臣。今十八獄主是。百萬之
眾。今牛頭阿旁等是。地獄經云。閻王住地獄間。宮城
縱廣三萬里。銅鐵所成。每日晝夜三時。有大銅鑊。滿
中烊銅。自然在前。有大獄卒。臥王熱鐵牀上。鐵鈎擘
口。烊銅灌之。縱咽徹下。無不燋爛。彼諸大臣。亦復如
是。受罪畢。復起治事。十八獄主者。一曰迦延。典泥犂
獄。二號屈遵。典刀山獄。三名沸進壽。典沸沙獄。四名
沸曲。典沸屎獄。五名迦世。典黑耳獄。六名[山*蓋]傞。典火
車獄。七名湯謂。典鑊湯獄。八名鐵迦然。典鐵牀獄。九
名惡生。典[山*蓋]山獄。十名呻吟。典寒冰獄。十一毗迦。典
剝皮獄。十二遙頭。典畜生獄。十三提薄。典刀兵獄。十
四夷大。典鐵磨獄。十五悅頭。典[厂@火]河獄。十六穿骨。典
鐵柵獄。十七名身。典蛆蟲獄。十八觀身。典烊銅獄。如
[004-0155c]
是各有無量地獄。以為眷屬。獄有一主。牛頭阿旁。其
性𠒋虐。無一慈忍。見諸眾生。受此惡報。惟憂不苦。惟
恐不毒。或問阿旁云。眾生受苦。甚可悲念。而汝常懷
酷毒。無慈愍心。阿旁答言。如此罪惡諸受苦者。不孝
父母。謗佛。謗法。謗僧賢聖。罵辱六親。輕慢師長。毀陷
一切。惡口。兩舌。謟曲。嫉妒。離他骨肉。瞋恚殺害。貪欲
欺詐。邪命邪求。及以邪見。懈怠放逸。造諸怨結。如是
等人。來此受苦。每至免脫之日。恒加勸諭。此中劇苦。
非可忍耐。汝今得出。勿復更造。而此罪人。初無改悔。
今日得出。俄頃復還。展轉輪迴。不知痛苦。令我筋力
身疲。此諸眾生。從劫至劫。與其相對。以是事故。我於
罪人。無片慈心。故加楚毒。望其知苦。知慚知恥。不復
更還。觀此眾生。真實至苦。終不肯避。決不修善。往趣
涅槃。既是無知之物。不知避苦求樂。所以痛劇。倍於
人間。何容於此而生慈忍。正法念經云。閻羅王為罪
人說偈曰。汝得人身不修道。如入寶山空手歸。汝今
自作還自受。叫喚苦者欲何為。餘諸地獄相狀刑具。
及受報差別等事。經論備載。此不繁錄。然凡夫所造
善惡之業。如形影隨身。人死但亡其身。不亡其行。如
然火夜書。火滅字存。火至後成。今世所作。後世成之。
故經云。若言業無住處者。是業住於過去世中。待時
待器。得受果報。如人服藥。經於時節。藥雖消滅。時到
則發。好力好色。身口意業。亦復如是。雖是過業。時到
則受。譬如小兒。初所學事。雖念念滅。無有住處。然至
[004-0156a]
百年。亦不忘失。餘如經說。
提謂經
提謂經云。長者提謂白佛言。三長齋。何以正月一日。
至十五日。復言。如何名禁。佛言。四時交代。陰陽易位。
歲終三覆。以校一月六奏。三界皓皓。五處錄籍。眾生
行異。五官典領。校定罪福。行之高下。品格萬途。諸天
帝釋。太子。使者。日月。鬼神。地獄閻羅。百萬神眾等。俱
用正月一日。五月一日。九月一日。四布案行。帝王。臣
民。八夷。飛鳥。走獸。鬼龍。行之善惡。時與四天王。月八
日。十五日。盡三十日所奏。同無不均。天下使無枉錯。
覆校三界眾生。罪福多少所屬。福多者。即生天上。即
敕四鎮。五官大王。司命。增益壽算。下閻羅王。攝五官。
除罪名。定福祿。故使持是三長齋。是故三覆八校者。
八王日。是也。亦是天帝釋。輔鎮五官。四王。地獄王。阿
修羅諸天。案行比校。定生注死。增減罪福多少。有道
意。無道意。大意小意。開解不開解。出家不出家。案比
口數。皆用八王日。何等八王日。謂立春春分。立夏夏
至。立秋秋分。立冬冬至。是謂八日。天地諸神。陰陽交
代。故名八王日。月八日。十四日。十五日。二十三日。二
十九日。三十日。皆是天地用事之日。上下弦望朔晦。
皆錄命上計之日。故使於此日。自守持齋。以還自校。
使不犯禁。自致生善處。如經所說。佛語無二。誰敢不
信。儻或有疑。如後所出。當自知之涅槃。此云不生不滅。
晉
清河
○趙泰。字文和。貝丘人也。祖父京兆太守。泰郡
[004-0156b]
舉孝廉。精思典籍。年三十五時。甞卒心痛。須臾而死。
心尚暖。留屍十日。平旦喉中。有聲如雨。俄而穌活。說
初死之時。有一人來近心下。復有二人乘黃馬。從者
二人。夾扶泰掖。徑將東行。至一大城。崔嵬高峻。城邑
青黑。將秦向城。入經兩重門。有瓦屋。可數千間。男女
大小。亦數千人。行列而立。吏著皁衣。有五六人。條疏
姓字。云當以科呈府君。泰名在三十。須臾。將泰與數
千男女。一時俱進。府君西向坐。簡視名簿訖。復遣泰
南入黑門。有人著絳衣。坐大屋下。以次呼名。問生時
作何罪。行何福善。汝等辭以實報。比恒遣六部使者。
常在人間疏記善惡。具有條狀。不可得虗。泰答。父兄
仕宦。皆二千石。我少在家修學。而日無所事。亦不犯
惡。乃遣泰為水官監作使。將二千餘人。運沙裨岸。晝
夜勤苦。後轉泰水官都督。知諸獄事。給泰馬兵。令案
行地獄。所至諸獄。楚毒各殊。或鍼貫其舌。血流竟體。
或披頭露髮。裸形徒跣。相牽而行。有持大杖。從後催
促。鐵牀銅柱。燒之洞然。驅迫罪人。抱臥其上。赴即焦
爛。尋復還生。或炎爐巨鑊。焚煑罪人。身首碎墜。隨沸
翻轉。有鬼持叉。倚于其側。有三四百人。立于一面。次
當入鑊。相抱悲泣。有劍樹。高不知限量。根莖枝葉。皆
劍為之。人眾相訾。自上自攀。身首割截。尺寸離斷。泰
見祖父母。及二弟。在此獄中。相見涕泣。泰出獄門。見
有二人。賷文書來。語獄吏言。有三人。其家為彼於寺
塔中。懸旛燒香。救解其罪。可出福舍。俄見三人。自獄
[004-0156c]
而出。已有自然衣服。完整在身。南詣一門云。名開光
大舍。有三重門。朱采照發。見此三人。即入舍中。泰亦
隨入。前有大殿。珍寶周飾。精光耀目。金玉為牀。見一
神人。姿容偉異。殊好非常。坐此座上。邊有沙門。立侍
甚眾。府君來。恭敬作禮。泰問。此是何人。府君致敬。吏
曰。號名世尊。度人之師。有願令惡道中人。皆出聽經。
時云。有百萬九千人。皆出地獄。入百里城。在此列者。
奉法眾生也。行雖虧始。尚當得度。故開經法。七日之
中。隨本所作善惡多少。差次免脫。泰未出之頃。已見
十人升虗而去。出此舍。復見一城。方二百餘里。名為
受變形城。地獄考治已畢者。當於此城。更受變報。泰
入其城。見有屋數千區。各有坊巷。正中有瓦屋高壯。
欄檻采飾。有數百局吏。對校文書云。殺生者。當作蜉
蝣。朝生暮死。劫盜者。當作猪羊。受人屠割。婬泆者。作
[鴳-女+隹]鶩麞麋。兩舌者。作鴟梟鵂鶹。捍債者。為驢騾牛馬。
泰案行畢。還水官處。主者語泰。卿是長者子。以何罪
過。而來在此。泰答。祖父兄弟。皆二千石。我舉孝廉。辟
不修行。堅志念善。不染眾惡。主者曰。卿無罪過。故相
使為水官都督。不然。與地獄中人無有異也。泰問主
者曰。人有何行。死得樂報。主者曰。奉法弟子。精進持
戒。得樂報。無有謫罰也。泰復問曰。人未事法時。所行
罪過。事法之後。得以除否。答曰。皆除也。語畢。主者開
縢篋。檢泰年紀。尚有餘算。三十年在。乃遣泰還。臨別。
主者曰。已見地獄罪報如是。當告世人。皆令作善。善
[004-0157a]
惡隨人。其猶影響。可不慎也。時親表內外。候視泰五
六十人。同聞泰說。泰自書記。以示時人。時晉太始五
年七月十三日也。乃為祖父母二弟。延請僧眾。大設
福會。皆命子孫改意奉法。勸課精進。時人聞泰死而
復生。多見罪福。互來訪問。時有太中大夫。武城孫豐
關內侯。常山郝伯平等十人。同集泰舍。欵曲尋問。莫
不惕懼。皆即奉法也穌。音蘇。死而更生也。
沙門
○支法衡。晉初人也。得病旬日亡。經三日而穌。
說死時有人將去。見如官曹舍者數處。不肯受之。俄
見有鐵輪。輪上有鐵爪。從西轉東。無持引者。轉駛如
風。有一吏呼罪人當輪立。輪轉來轢之。翻還如此。數
人碎爛。吏呼。衡道人來當輪立。衡恐怖自責。悔不精
進。今當此輪耶。語畢。吏謂衡曰。道人可去。於是仰首。
見天上有孔。不覺倐爾上昇。以頭穿中。以手搏兩邊。
四向顧視。見七寶宮殿。及諸天人。衡甚踊躍。不能得
上。疲而復還下。渴欲飲水。乃墮水中。因便得穌。於是
終身持戒菜食。晝夜精思。為至行沙門由其一念自責悔心。乃脫
鐵輪之苦。今人可不終身自勉乎。
并州
○劉薩訶。西河離石人也。長於軍旅。不聞佛法。
尚氣武。好畋獵。於太康二年。年三十一。暴病而死。體
尚溫柔。家未殮。至七日而穌。說云。將盡之時。見有兩
人。執縛將去向西北行。行路轉高。稍得平衢。兩邊列
樹。見有一人執弓帶劍。當衢而立。指語兩人。將訶西
行。見屋舍甚多。白壁赤柱。訶入一家。有女子美容服。
[004-0157b]
訶就乞食。空中聲言。勿與之也。有人從地踊出。執鐵
杵。將欲擊之。訶遽走。歷入十許家皆然。遂無所得。復
西北行。見一嫗乘車。與訶一卷書。訶受之。西至一家。
舘宇華整。有嫗坐于戶外。口中虎牙。屋內牀帳光麗。
竹席青几。復有女子處之。問訶得書來否。訶以書卷
與之。女取餘書比之。俄見兩沙門識訶。問曰。汝識我
否。訶答。不識。沙門曰。今宜歸命釋迦文佛。訶如言發
念。因隨沙門俱行。遙見一城。類長安城。而色甚黑。蓋
鐵城也。見人身甚長大。膚黑如漆。頭髮曳地。沙門曰。
此獄中鬼也。其處甚寒。有氷如席。飛散著人頭頭。斷。
著脚。脚斷。二沙門云。此寒氷獄也。訶便識宿命。知兩
沙門。往昔維衛佛時。並我師也。作沙彌時。以犯俗罪。
不得受大戒。世雖有佛。竟不得見。從再得人身。一生
羗中。今生晉中。又見從伯。在此獄。謂訶曰。昔在鄴時。
不知事佛。見人灌像。聊試學之。而不肯還直。今故受
罪。猶有灌福。幸得生天。次見刀山地獄。次第經歷。觀
見甚多。獄獄異城。不相雜廁。人數如沙。不可勝計。楚
毒科法。略與經說相符。自訶履踐地獄。示有光景。俄
而忽見金色暉明皎然。見人長二丈許。相好嚴華。體
黃金色。左右並曰。觀世音大士也。皆起迎禮。有二沙
門。形質相類。並行而東。訶作禮畢。菩薩具為說法。可
千餘言。末云。凡為亡人設福。若父母兄弟。爰至七世
姻媾。親戚朋友路人。或在精舍。或在家中。亡者受苦。
即得免脫。七月望日。沙門自恣受臘。此時設供。彌為
[004-0157c]
勝也。若制器物。以充供養。器器標題言。為某人親。奉
上三寶。福施彌多。其慶逾速。沙門。白衣。現身為過。及
宿世之罪。種種惡業。能於眾中。盡自發露。不失事條。
勤誠懺悔者。罪即消滅。如其弱顏羞慚。恥於大眾露
其過者。可在屏處。默自記說。不失事者。罪亦除滅。若
有所遺漏。非故隱蔽。雖不獲免。受報稍輕。若不能悔。
無慚愧心。此名執過不反。命終之後。尅墜地獄。又他
造塔。及與堂殿。雖復一土一木。若染若碧。率誠供助。
獲福甚多。若見塔殿。或有草穢。不加耘除。蹈之而行。
禮拜功德。隨即盡矣。又曰。經者尊典。化導之津。波羅
蜜經。功德最勝。若有善人。讀誦經處。其地皆為金剛。
但肉眼眾生。不能見耳。能勤諷持。不墮地獄。般若定
本。及如來鉢。後當東至漢地。能立一善。於此經鉢。受
報生天。倍得功德。所說甚廣。略要載之。訶臨辭去。謂
曰。汝應歷劫備受罪報。以曾聞經法。生歡喜心。今當
現受輕報。一過便免。汝得濟活。可作沙門。洛陽。聖家舍利
臨緇。今山東濟南府建業即金陵報恩塔鄮陰今寧波府阿育王塔成都。蜀府五
處並有阿育王塔。又吳中兩石像。育王所使鬼神造
也。頗得真相。能往禮拜者。不墮地獄。隨心所願。成得
道因緣。訶作禮而別。出南大路。廣百餘步。道上行者。
不可稱計。道邊有高座。高數十丈。有沙門坐之。左右
僧眾。列侍甚多。有人執筆北面而立。謂訶曰。在襄陽
時。何故殺鹿。跪答曰。他人射鹿。我加創耳。又不噉肉。
何緣受報。時即見襄陽殺鹿之地。草樹山㵎。忽然滿
[004-0158a]
目。所乘黑馬。並皆能言。悉證訶殺鹿年月日時。訶懼
然無對。須臾有人以叉。叉之。投鑊湯中。自視四體。潰
然爛碎。有風吹身聚小岸邊。忽然不覺還復全形。執
筆者復問。汝又射雉。亦甞殺鴈。言已。又投鑊湯。如前
爛法。受此報已。乃遣訶去入一大城。有人居焉。謂訶
曰。汝受輕罪。又得還生。是福力所扶。乃遣人送訶。遙
見故身。意不欲還。送人推引。久久乃附形而穌。遂奉
法精勤。而即出家。字曰慧達。太元末。尚在京師。出冥報記
梁高僧傳云。後還本鄉。東造丹陽。諸塔禮事已訖。西
趣涼州。出肅州酒泉郭西沙礰而卒。復有種種神異。
事繁不錄高座沙門。或是地藏菩薩也。薩訶。是梵語。即娑訶字。故餘處或作荷何字。佛祖統紀
云。劉薩訶。病死入冥。見觀音大士指徃會稽阿育王塔處懺悔。既甦出家。至會稽鄮縣。烏石山。求不見。偶一夜。
聞地下鐘聲。倍加誠懇。經三日。忽從地湧出寶塔。高一尺四寸。廣七寸。佛像悉具。飛至一山。訶精勤禮懺靈瑞
甚多。即於其地建剎奉塔。安帝敕造塔亭。禪室。度二七僧住持守護。今寧波府阿育王塔是也。阿育。此云無憂
佛滅度後一百年出世。為鐵輪王。統此贍部一洲。聞佛受記。遂興隆三寶。使鬼神一日中。起八萬四千佛舍利
塔。此東震旦。有一十九所。今云五處。人皆共見餘或隱沒地中。言七月望日者。盂蘭盆經云。佛言。行慈孝者。應
先為所生現在父母。過去七世父母。於年年七月十五日。佛歡喜日。僧自恣日。以百味飲食安盂蘭盆中。施十
方自恣僧。願現在父母。長壽無病。無諸苦惱之患。乃至七世父母。六親眷屬。得出三途。應時解脫。生人天中。福
樂無極。云云。
上虞
○唐遵。字保道。晉太元八年暴病而死。經夕得
穌云。有人呼將去。至一城府。未進頃。見從叔自城中
出。驚問遵。汝何故來。遵答。違離姑姊。並歷年載。欲往
問訊。本明當發。夜見數人急呼來此。即時可得歸去。
而不知還路。從叔云。汝姑喪已二年。汝大姊兒道文。
[004-0158b]
近被錄來。既蒙恩放。積日方歸。家已殯殮。乃入棺中。
搖動棺器。冀望其家覺悟開棺。棺遂至路。落檀車下。
其家或欲開之。乃問卜者。卜云不吉。遂不敢開。不得
復生。今為把沙之役。辛勤極苦。汝宜速去。勿復住此。
且汝小姊。又已喪亡。今與汝姑共在地獄。日夕憂苦。
不知何時可得免脫。汝今還去。可語其兒。勤修功德。
庶得免之。於此示遵歸路。將別。又囑遵曰。汝得還生。
良為殊慶。在世無幾。儵如風塵。天堂地獄。苦樂報應。
吾昔聞其語。今覩其實。汝宜深勤善業。務為孝敬。受
法持戒。慎不可犯。一去人身。入此罪地。幽窮苦酷。自
悔何及。勤以在心。不可忽也。我家親屬生時。不信罪
福。今並遭塗炭。長受楚毒。燋爛傷痛。無時暫休。欲求
一日改惡為善。當何得耶。悉我所具。故以囑汝。勸化
家內。共加勉勵。言已涕泣。因此而別。遵隨路而歸。俄
而至家。家治棺將竟。方營殯殮。遵既附屍。屍尋氣通。
移日稍瘥。勸示親識。並奉大法。初遵姑適南郡徐漢。
長姊適江夏樂瑜。小姊適吳興嚴。晚途懸遠。久斷音
息。遵既瘥。遂至三郡。尋訪姑及小姊。姊子果並喪亡。
長姊亦說兒道文殮。棺動墮車。皆如叔言。既聞遵說
道文。橫死之意。姊追加痛恨。重為製服把沙役者。經云。鬼神道中。
擔沙負石填河塞海罪報。是也。
武昌
○程道惠。字文和。世奉五斗米道。不信有佛。常
云。古來正道。莫踰李老。何乃信惑胡言。以為勝教。太
元十五年。病死。心下尚暖。家不殯殮。數日惠甦。說初
[004-0158c]
死時。見十許人。縛錄將去。逢一僧云。此人宿福。未可
縛也。乃解其縛。散驅而去。道路修平。而兩邊棘刺森
然。略不容足。驅諸罪人。馳走其中。肉隨著刺。號呻聒
耳。見惠行在平路。皆歎羨曰。佛弟子。行路復勝人也。
惠曰。我不奉法。其人笑曰。君忘之耳。惠因自憶先身
奉佛。已經五生五死。忘失本志。今生在世。幼遇惡人。
未達邪正。乃惑邪道。既至大城。逕進廳事。一人南面
而坐。見惠驚曰。君不應來。有一人著單衣幘。持簿對
曰。此人伐社。殺人。罪應來此。向所逢僧。亦隨惠入。申
理甚至。云。伐社非罪也。此人宿福甚多。殺人雖重。報
未至也。南面坐者曰。可罰所錄人。命惠就坐。謝曰。小
鬼謬濫。枉相錄來。亦由君忘失宿命。不知奉大正法
故也。將遣惠還。乃使暫歷觀地獄。惠欣然辭出。導從
而行。行至諸城。人眾巨億。悉受罪報。見有掣狗。嚙人
百節肌肉散落。流血蔽地。又有羣鳥。其嘴如鋒。飛來
甚速。鴆然血至入人口中。表裏貫洞。其人宛轉叫呼。
筋骨碎落。觀歷既徧。乃遣惠還。復見向所逢僧。與惠
一銅物。形如小鈴。曰。君還至家。可棄此門外。勿以入
室。某年月日。君當有厄。誡慎過此。壽延九十。時道惠
家。於京師大街南。自見來還。達皁莢橋。惠將入門。置
向銅物門外。樹上光明。舒散流飛屬天。良久。還小奄
爾而滅。至戶聞屍臭。惆悵惡之。時賓親奔弔。突惠者
多。不得徘徊。因進入屍。忽然而甦。惠後為廷尉。預西
堂廳訟。未及就列。欻然頓悶。不識人半日乃愈。計其
[004-0159a]
時日。即僧所戒之期。頃之還為廣州刺史。元嘉六年
卒右五出冥祥記○其僧。必惠宿世師。不爾。何以殷勤若是乎。初張道倰在蜀。要家家輸米五斗。不然。即使
鬼到其家。故世稱為五斗米道。
巴丘縣
○巫師舒禮。晉永昌元年病死。土地神將送
詣太山。俗人謂巫師為道人。路過福舍門前。土地神
問吏。此是何等舍。吏曰。道人舍。土地神曰。此人亦是
道人。便以相付。禮入門。見數千間瓦屋。皆懸竹簾。自
然牀榻。男女異處。有誦經者。唄讚偈者。自然飲食者。
快樂不可言。禮文書名已至太山門。而身又不至。於
是遣更錄取。禮觀未徧。見有一人八手四眼。捉金杵
逐。欲撞之。便怖走還出門。神已在門迎捉。送太山。太
山府君問禮。卿在世間。皆何所為。禮曰。事三萬六千
神。為人解除祠祀。或殺牛犢。猪羊鷄鴨。府君曰。汝罪
應上熱熬。使吏牽著熬所。見一牛頭人身。捉鐵叉。叉
禮著熬上。宛轉身體燋爛。求死不得。已經一宿。二日
府君曰。禮壽命應盡。可頓奪其命。校錄籍者云。餘算
八年。府君曰。錄來。牛頭人復以鐵叉。叉著熬邊。府君
曰。今遣汝歸。終畢餘算。勿復殺生淫祀。禮忽還活。遂
不復作巫師出幽冥記。
長安
○沙門帛遠。字法祖。本姓萬氏。河內人。才思儁
微。敏浪絕倫。誦經日八九千言。研味方等。妙入幽微。
世俗墳索。多所該貫。祖至晉惠之末。欲潛遁隴右。以
保雅操。會張輔為秦州刺史。先有州人管蕃。與祖論
義。屢屈深恨。向輔所譖。輔收之行罰。眾咸恠惋。祖曰。
[004-0159b]
我來畢對。此宿命之結。非今事也。乃呼十方佛。祖前
身罪緣。歡喜畢對。願從此後。與輔為善知識。無令受
殺人之罪逆。鞭之五行。奄然命終。輔後具聞其事。方
大惋恨。道俗流涕。眾咸憤激。共分祖屍。各起塔廟。輔
雖有才解。而酷不以理。橫殺德僧。百姓疑駭。因亂而
斬焉。管蕃亦卒。時有人姓李名通。死而更甦云。見祖
法師。在閻羅王處。為王講首楞嚴三昧經。云。講竟。應
往忉利天。又見祭酒王浮。披鐵械鎖。求祖懺悔。閻王
訶云。世間偽經毀盡。你罪方脫。猶有令人信邪之罪。
昔祖平素之日。與王浮每爭邪正。浮屢屈。既瞋不自
忍。乃作老子化胡成佛經一百卷。以誣謗佛法。殃有
所歸。死方思悔。今人盛引傅奕韓朱之文為實錄。甘
與王浮同一罪藪。誠可悲夫出梁高僧傳并統紀○通載云。唐乾封。帝詔僧
道會於百福殿。定奪化胡經真偽。百官臨證。三教首座。議論紛紜。有僧法明者。察其是非。即排眾出曰。老子化
胡成佛之際。為作華言化之。為作胡語誘之。若作華言。則胡人未善。必作胡語。既傳此土。須假翻譯。未審道流。
所謂化胡經者。於何朝代翻譯。筆授。證義。當復為誰。於是舉眾愕然。無能應者。公卿列辟。咸服其切當。忻躍而
罷。有敕搜聚天下化胡經焚棄。不在道經之數。既而洛京恒道觀。栢彥道士等。奉表乞留。詔曰。三聖重光。玄元
統敘。豈忘老教。偏意釋宗。朕志欲還淳。情存去偽。理乖事舛者。雖在親而亦除。義符名當者。雖有冤而必錄。自
今道經諸部。有記及化胡事者。並宜削除。有司條為罪制。魏書云。正光元年。明帝召佛道二宗門人。殿前齋訖。
敕諸法師。與道士論議。時沙門曇謨最。與道士姜斌對論。帝與百官臨看。姜斌論無宗旨。帝又問開天經。何處
得來。是誰所說。遣中書侍郎尚書等。就道觀取經。時一百七十官讀訖奏云。老子止著五。千文。更無言說。臣等
所議。姜斌罪當惑眾。帝加斌極刑。時有菩提流支法師。諫帝乃止。配徒馬邑。備載梁高僧傳。又隋末道士輔惠
祥。改佛涅槃經。為長安經。後事發被誅。通載云。元世祖。至元十八年。十月二十日。敕報恩禪寺。林泉倫長老下
火。就大憫忠寺。焚燒道藏偽經三十八種。卷有數千。除道德經外。盡行燒燬。無有遺餘。玉音頒下。道士愛佛經
[004-0159c]
者為僧。不為僧者。聚妻為民。時罷道為僧者。七八百人。挂冠於上永。福帝師殿之梁拱。其先謀占梵剎四百八
十三所。還佛寺二百三十七所。後凡經三載。又恢復佛寺三十餘所。詳備通載。下火法語。文多不錄。今時三官
經。乃明初道士偽造。其文俚語。然三官既不知出在何代。鑑史無文。又非西域人士。云何而作梵語。云閻浮提。
足見其謬。道士見佛經有正五九齋。遂妄立正七十。以喜世俗福祿解厄之心。母乃誘他財利。用肥己口。其餘
受生經。北斗經。玉皇寶誥。皆近代偽撰。謂某星斗是某佛。然佛是人天導師。出世聖人。天帝猶歸依聞法。得證
須陀洹果。佛豈復降為星斗。猶天子而為僕𨽾耶。習俗不悟。禮拜無倦。固不獲福。而且得誣佛之罪。致令識者
取笑。藏中昔有受生經。乃說釋迦如來往劫為鼈王。救商人難。非今偽造支干。生人還受生錢者。今道士為人
祈福建醮。不審誦者何經。喃者何語。智者自當察之。
趙
石長和
○趙國高人也。年十九時。病一月餘日亡。家
貧未能及時殯殮。經四日而甦。說初死時。東南行見
二人治道。在和前五十步。和行有遲疾。二人治道。亦
隨緩速。常五十步。而道之兩邊棘刺森然。皆如鷹爪。
見人甚眾。羣走棘中。身體傷裂。地皆流血。見和獨行
平道。俱歎息曰。佛子獨行大道中。前至見瓦屋采樓。
可數千間。有屋甚高。上有一人形面壯大。著皁袍。臨
窓而坐。和拜之。閣上人曰。石君來耶。聞魚龍超。精進
為信。你何所修行。和曰。不食魚肉。酒不經口。恒轉尊
經。救諸疾痛。閣上人曰。所傳不妄也。閣上人問都錄
主者。審案石君名錄。勿謬濫也。主者案錄云。餘三十
年命在。閣上人曰。君欲歸否。和對曰。願歸。乃敕主者
以車騎。兩吏送之。長和拜辭。上車而歸。倐忽至家。惡
其屍臭。不欲附之。於屍頭立。見其亡妹。於後推之。踣
屍面上。因得甦活。道人支法山。時未出家。聞和所說。
[004-0160a]
遂定入道之志。法山者。咸和時人也出冥祥記。
宋
廣陵
○李旦。字世則。以孝謹質素。著稱鄉里。元嘉三
年。正月十四日暴病死。心下不冷。七日而甦。含以餘
粥。宿昔復常。云。有一人持信旛來至牀頭。稱府君教
喚。旦便隨去。直向北行。道甚平淨。既至。城閣高麗。似
今宮闕。遣傳教。慰勞問。呼旦。可前至大廳上。見有三
十人。單衣青幘。列坐森然。一人東坐。披袍隱几。左右
侍衛。可有百餘。視旦。而語坐人云。當示以諸獄。令世
知也。旦聞言已。舉頭四視。都失向處。乃是地獄中。見
羣罪人。受諸苦報。呻吟號呼。不可忍視。尋有傳教。稱
府君信。君可還去。當更相迎。因此而還。至六年正月。
復死七日還活。述所見事。較略如先。或有罪囚。寄語
報家。說生時犯罪。死為作福。稱說姓字。親識鄉伍得
免。旦依言尋求皆得之。又云。甲申年。當行疾癘。殺諸
惡人。佛家弟子。作八關齋。心修善行。可得免也。旦本
作道家祭酒。即欲棄符籙。本法道民。諫制。故遂兩事。
而常勸化作八關齋祭酒。道士舊稱為祭酒道。
益州
○索寺釋智達。行頗流俗。而善經唄。年二十三。
宋元徽三年六月病死。身暖不殮。遂經二日稍還。至
三日旦。而能言視。自說始困之時。見兩人皆著黃布
袴褶。一人立于戶外。一人逕造牀前。曰。上人應去。可
下地也。達曰。貧道體羸。不堪涉路。此人復曰。可乘輿
也。言畢而輿至。達既昇之。意識怳然。不復見家人屋。
[004-0160b]
及所乘輿。四望極目。但覩荒野。途徑艱危。示道登躡。
至于朱門。牆闥甚華。達入至堂下。堂上有一貴人。朱
衣冠幘。據傲牀坐。姿貌嚴遠。甚有威容。左右兵衛。百
許人。皆朱柱刀列森然。貴人見達。乃斂顏正色。謂曰。
出家之人。何宜多過。達曰。有識已來。不憶作罪。問曰。
誦戒廢否。達曰。初受具足之時。實常習誦。比逐齋講。
恒事轉經。故於誦戒布薩。時有虧廢。復曰。沙門時不
誦戒。此非罪何為。可且誦經。達即誦法華三契而止。
貴人敕所錄達使人曰。可送至惡地。勿令太苦。二人
引達將去。行數十里。稍聞轟磕閙聲沸火。而前路轉
闇。次至一門。高數十丈。色甚堅黑。蓋鐵門也。牆亦如
之。達心自念。地獄此其是矣。乃大恐怖。悔在世時。不
修業行。及大門裏。閙聲壯。久久靜聽。方知是人叫呼
之響。門裏轉闇。無所復見。時火光乍滅乍揚。見有數
人反縛前行。後有數人執叉叉之。血流如泉。其一人。
乃達從伯母。彼此相見。意欲共語。有人曳之殊疾。不
遑得言。入門二百許步。見有一物。形如米囤。可高丈
餘。二人執達擲置囤上。囤裏有火𦦨。燒達身半體皆
爛。痛不可忍。自囤墜地。悶絕良久。二人復將達去。見
有鐵鑊十餘。皆煑罪人。人在鑊中。隨沸出沒。鑊側有
人。以叉刺之。或有攀鑊出者。兩目沸凸。舌出尺餘。肉
盡炘爛。而猶不死。諸鑊皆滿。惟有一鑊尚空。二人謂
達曰。上人即時應入此中。達聞其言。肝膽塗地。乃請
之曰。君聽貧道一得禮佛。便至心稽首。願免此苦。伏
[004-0160c]
地食頃。祈悔特至。起而四望。無所復見。惟覩平原茂
樹。風景清明。而二人猶導達行至一樓下。樓形高小。
上有人。纔得容坐。謂達曰。沙門現受輕報。殊可欣也。
達於樓下。忽然不覺而甦。達今猶存。在索寺也。齋戒
逾堅。禪誦彌固達雖善經唄齋講。不免散亂。心逐名利。復廢布薩誦戒。故感地獄報。今人
出家。專以如來無上法寶。貿彼世間財利。戒律既不關心。布薩何有。況達云。有識已來。不憶作罪。今時能有幾
人。請自揣思。寧無愧懼哉。
多寶寺
○釋道志。住北多寶寺。眾僧令知殿塔。自竊
帳蓋等寶飾。所取甚眾。後遂偷像眉間珠相。既而開
穿垣壁。若外盜者。故僧眾不能覺也。積旬餘而得病。
便見異人。以戈矛刺之。時來時去。來輒驚噭。應聲流
血。初猶日中。一兩如此。其後疾甚。刺者稍數。傷痍徧
體。呻呼不能絕聲。同寺僧眾。頗疑其有罪。欲為懺謝。
始問猶諱而不言。將盡二三日。乃具自陳列。泣涕請
救曰。吾愚悖不道。謂無幽途。失意作罪。招此殃酷。生
受楚拷。死縈刀鑊。已糜之身。惟垂哀恕。今無復餘物。
惟衣被氈履。或足充一會。并頻請願。具為懺悔。昔偷
像相珠有二枚。一枚已屬嫗人。不可復得。一以質錢。
在陳照家。今可贖取。道志既死。諸僧合集。贖得相珠。
并設齋懺。初工人復相珠時。展轉迴趣。終不安合。眾
僧復為禮拜燒香。乃得著焉。年餘而同學等。於昏夜
間。聞空有語。詳聽。即道志聲也。自說云。自死以來。痛
備縈毒。方累年劫。未有出期。賴蒙眾僧哀憐救護。贖
像相珠。故於苦酷之中。時有間息。感恩無已。故暫來。
[004-0161a]
稱謝。言此而已。聞其語時。腥腐臭氣。苦痛難過。言終。
久久臭乃稍歇。此事在泰始末年。其寺職事者已具
錄之。
沙門
○僧規者。武當寺僧也。時京兆張瑜。常請僧規
在家供養。永初元年。十二月五日。無痾忽暴死。二日
而甦。自云。五日夜。五更中。聞門巷間。嘵嘵有聲。須臾。
見有五人秉炬火。執信旛。逕來入屋。叱咀規。規因頓
臥。五人便以赤繩縛將去。行至一山。都無草木。土色
堅黑。有類石鐵。山側左右白骨填積。行數十里。至三
岐路。有一人甚長壯。披鎧執仗。問曰。五人有幾人來。
答。正一人耳。五人又將規入一道中。俄至一城外。有
屋數十。築壤為之。屋前有立木。長十餘丈。上有鐵梁。
形如桔槹。左右有匱貯土。土有品數。或有十斛形。亦
如五升大者。有一人衣幘並赤。語規曰。汝生世時。有
何罪福。依實說之。勿妄言也。規惶怖未答。赤衣人語
局吏云。可開簿檢其罪福也。有頃。吏至長木下。提一
匱土。懸鐵梁上稱之。如覺低昂。吏謂規曰。此稱量罪
福之秤也。汝福少罪多。應先受罰。俄有一人衣冠長
者。謂規曰。汝沙門也。何不念佛。我聞悔過。可度八難。
規於是一心稱佛。衣冠人謂吏曰。可更為此人稱之。
既是佛弟子。幸可度脫。吏乃復上匱稱之。稱乃正平。
既而將規至監官前辯之。監執筆觀簿。遲疑久之。又
有一人朱衣玄冠。佩印綬。執玉板。來曰。算簿上。未有
此人名也。監官愕然。命左右收錄云。須臾見反縛向
[004-0161b]
五人來。監官曰。殺鬼何以濫將人來。乃鞭之。少頃。有
使者稱天帝喚道人。既至帝宮。經見踐歷。略皆金寶。
精光晃昱。不得凝視。帝左右朱衣寶冠。飾以華珍。帝
曰。汝是沙門。何不勤業。而為小鬼橫收捕也。規稽首
諸佛。祈恩請福。帝曰。汝命未盡。今當還生。宜勤精進。
勿屢遊白衣家。殺鬼取人。亦多枉濫。如汝比也。規曰。
橫濫之厄。當以何方。而濟免之。帝曰。廣設福業。最為
善也。若不辦爾。可作八關齋。生免橫禍。死離地獄。亦
其次也。語畢。遣規去。行還未久。見一精舍。大有沙門。
見武當寺主。白法師弟子慧進。皆在焉。居宇弘整。資
侍自然。規請欲居之。有一沙門曰。此是福地。非君所
得處也。使者將規還至瑜家。而甦右五出冥祥記○今僧好遊白衣家
者。請觀僧規。況其持戒無虧。由心涉俗情。定慧不存。故被殺鬼所錄。儻其無善可嘉。豈遇貴人教令念佛悔過
并天帝。勉之勸進乎。
齊
仕人
○時有仕人姓梁。甚豪富。將死。謂其妻子曰。吾
平生所愛奴馬。及諸使用。日久稱人意。吾死以為殉。
不然無所乘也。及死。家人以囊盛土。壓奴殺之。馬猶
未殺。奴死四日而甦。說云。當不覺去。忽至官府門。門
人因留止。在門所經一宿。明旦見亡主。被鎖。兵守衛。
入官所。見奴謂曰。我謂死人。得使奴婢。故遺言喚汝。
今各自受其苦。全不相關。今當白官放汝。言畢。而入。
奴從屏外闚之。見官問守衛人曰。昨日壓脂多少。對
曰。得八斗。官曰。更將去壓。取一斛六斗。主則被壓牽
[004-0161c]
出。竟不得言。明旦又來。有善色。謂奴曰。今當為汝白
官。又入。官問得脂耶。對曰。不得。官問。何以。主司曰。此
人死三日。家人為請僧設會。每聞經唄聲。鐵梁輒折。
故不得也。官曰。且將去。主司白官。請官放奴。即喚放。
俱出門。主遣奴傳語其妻子曰。賴汝等追福。獲免大
苦。然猶未脫。更得造經像。以相救濟。冀因得免。自今
後勿設祭。既不得食。而益吾罪。言畢而別。奴遂重生。
而具言之家中。果以其日設會。於是傾家追福。合門
練行出冥報拾。遺○今有殉葬者。覩斯當醒。免橫死他。自加重罪。
周
拔虎
○武帝好食鷄卵。一食數枚。有監膳儀同名[托-七+友]
虎。常進御食有寵。隋文帝即位。猶復監膳。開皇中暴
死。而心尚暖。家人不忍殯之。三日乃甦。能語。先云。輿
我見至尊。為武帝傳說。忽見人來喚。隨至一處。有大
地穴。纔到穴口。見周武帝。儀同拜之。帝曰。王喚汝證
我事耳。使者令儀同拜王。王問曰。汝為帝作食。前後
進白團幾枚。儀同不識白團。顧左右。左右曰。鷄卵名
白團也。儀同即答。帝食白團。實不記數。王謂帝曰。此
人不記。當須出之。帝慘然不樂而起。忽見庭前有鐵
牀。并獄卒數十人。皆牛頭人身。將帝臥牀上。獄卒用
鐵梁壓之。帝兩脇剖裂處。鷄子全出。俄與牀齊。可十
餘斛乃盡。王命數訖。牀及獄卒。忽然不見。臨。外祖齊
公。親見儀同。歸家具說出冥報記。
隋
冀州
○外邑中。開皇初。有小兒年十三。常盜鄰人鷄
卵。燒煨食之。後一朝。村人未起。聞外有人扣門。呼此
兒聲。父令兒出應之。見一人云。官喚汝。因引兒出村
南。舊是桑田耕訖。未下種。小兒忽見道右。有一小城。
四面門樓。丹素甚嚴。兒怪曰。何時有此城。使者呵之。
勿言。因至城北門。令小兒前入。小兒入閫。城門忽閉。
不見一人。惟是空城。地皆熱[厂@火]碎火。深纔沒踝。小兒
忽呼叫走。趣南門。垂至。即閉。又走趣東西。亦皆如是。
未至則開。既至便闔。時村人出採桑。男女甚眾。皆見
此兒在耕田中。口似啼聲。四方馳走。皆相謂曰。此兒
狂耶。旦來如此遊戲不息。至食時採桑者皆歸。兒父
問曰。見吾兒否。桑人答曰。兒在村南走戲。喚不肯來。
父出村外。遙見兒走。大呼其名一聲便住。城[厂@火]忽然
不見。見父而倒。號泣言之。視其足。半踁已上。血肉燋
乾。其膝已下。洪爛如炙。抱歸養療。髀以上。肉如故。膝
以下。遂為枯骨。鄰里聞之。競來問由。答見如前。諸人
看其走處。足迹通現。了無[厂@火]火。良因罪業。觸處見獄。
於是邑人男女。無揀大小。皆持齋戒。至死無虧。有大
德僧道慧法師。本冀州人。具為臨說。同其鄰邑言也
出冥報記○是知地獄無處不有。但受罪者。自見之耳。
京兆
○開皇八年。杜祈死三日而甦云。見閻羅王問
曰。卿識周武否。答。曾任左武侯司法。甚識。王命一吏
引至一鐵屋。於鐵窓中。見武帝。身極瘦。作鐵色。著鐵
枷鎖。泣曰。大家何因苦困乃爾。答曰。我大遭苦困。今
[004-0162b]
得在此。大是快樂。祈曰。作何罪業。受此苦困。帝曰。我
以信衛元嵩言。毀廢佛法。故受此苦。祈曰。何不注引
元嵩來。帝曰。我曾注之。然曹司處處搜求。乃遍三界。
不見。若其朝來。我暮得脫。卿還語世人。為元嵩作福。
早來相救。如其不至。解脫無期。祈甦。以冥事勸助作
福云出冥報記。及續高僧傳○元嵩。益州人。少出家。聰潁不偶。徉狂漫走。觸物摛詠。周歷二十餘年。
人莫知測。此亦權乘逆行菩薩。如提婆。達多等。孰能測哉。
文昌
○大府寺丞趙文昌。於開皇十一年內。身忽暴
死。至於數日。惟心尚暖。家人不敢入殮。後時得語。眷
屬怪問。文昌說云。吾死已。有一人引至閻羅王所。語
昌云。汝一生已來。作何福業。昌答云。家貧無物可營
功德。惟專心誦持金剛般若。王聞此語。合掌斂膝。讚
言。善哉善哉。汝能受持般若。功德甚大。不可思議。王
語所執之人。好須勘當。莫令錯將人來。使人少時之
間。勘當。知錯。即報王言。此人實錯。計活。更合二十餘
年。王聞此語。即語使人。汝引文昌向經藏內。取金剛
般若經將來。使人受教。即引文昌向西行五里。得到
藏所。見數十間屋。甚精華麗。其中經卷。皆悉徧滿。金
軸寶帙。莊飾極好。文昌見已。善心彌發。一心合掌。閉
目。信手抽取一卷。大小似舊誦者。文昌忙怕。恐非般
若。求使却換。使人不肯。然見題云。功德之中。最為第
一。昌即開看。乃是金剛般若。文昌歡喜。將至王所。王
令一人執卷在西。昌令東立。面向經卷。遣昌誦經。使
人勘試。一字不遺。並皆通利。時王放昌還家。仍約束
[004-0162c]
昌云。汝勤受持此經。勿令廢忘。令一人引昌從南門
出。欲至門首。便見周武帝。在門東房內。頸著三重鉗
鎖。即喚昌云。汝是我本國人。暫來至此。須共汝語。文
昌見喚。即走至武帝所。便即拜之。帝曰。汝識我否。昌
云。臣昔宿衛陛下。奉識陛下。帝云。卿既是我舊臣。汝
今還家。為吾具向隋文皇帝說。吾諸罪並欲辯了。惟
滅佛法罪重。未可得竟。當時以衛元嵩教我滅佛法。
比來數追元嵩未得。以是不了。昌問元嵩何處去。王
追不得。帝云。吾當時不解元嵩意。錯滅佛法。元嵩是
三界外人。非是閻羅王所能管攝。以此追之不得。汝
語隋帝。乞吾少物。營修功德。冀望福資。得出地獄。昌
受囑。辭行少時。出南門外。見一大糞坑中。有一人頭
髮片出。昌問引人。此是何物。引人答云。此是秦將白
起。坑趙卒。寄禁此中。罪報未了。引人將昌至家。得活。
昌經三日。所患漸瘳。昌以此事具奏文帝。文帝出敕。
徧國內人出一錢。為周武帝轉金剛般若經。兼三日
持齋。仍敕錄此事。入於隋史出隋史及冥報記。
齊州
○靈巖寺。文帝十六年。釋道相。暴亡。至冥府。見
勢至菩薩。引觀地獄。有榜云。沙彌道弘。為眾僧作餛
飩。先盜食一鉢。當墮鐵丸地獄。然弘數年口瘡。聞相
說。乃為眾僧設供。如彼所見。有三十餘人罪報。道相
七日內。十三度死。見菩薩指示罪報。相以語諸人。即
各賠償。獄榜隨滅。又見一榜題云。此人盜僧杏樹。截
作梳材。寺僧道郭。拾得殘木一橛。仍堪作梳。直八十
[004-0163a]
錢。當墮火燒地獄。相還說之。郭聞說。即時償還。又煬
帝二年。僧道明亡。同房僧玄緒。暮行野間。忽見寺。往
投之。遇道明不異平日。見眾僧粥。皆作血色。舉體火
然。緒具問之。明曰。此是地獄。吾為取僧柴一束煑染
色。忘不賠償。當一年然足受罪。褰衣見膝下並焦黑。
因曰。公幸為我。買柴百束。賠還常住。并寫法華經一
部。可得免苦。緒許之。歸寺依言為辦。重往尋寺。寂無
所見出僧鏡錄。
雍州
○長安縣趙文若。於大業中。死經七日。家人大
斂。將欲入棺。乃縮一脚。家人懼怕不敢入棺。文若得
活。眷屬喜問所由。文若報云。當死之時。見人引向閻
羅王所。問文若。汝生存時。作何福業。文若答曰。受持
金剛般若經。王歎云。善哉。此福第一。汝雖福善。且將
汝示其受罪之處。令一人引文若北行十步。至一牆
孔。令文若入孔。隔壁有人引手從孔中捉文若頭引
出。極大辛苦。得度牆外。見大地獄。鑊湯苦具。罪人受
苦。不可具述。乃有眾多猪羊鷄魚鵝鴨之屬。競來從
文若債命。文若云。吾不食汝身。何故見逼。諸畜生等。
各報云。汝往日時。某年某月某處。食我頭脚四支。節
節分張。人各飲噉。何故諱之。文若見畜引實。不敢拒
逆。惟知一心念佛。深悔諸罪。不出餘言。乃求諸畜。我
得活時。具修福善報謝。諸畜見為修福。一時放却。其
引使人。將文若至王所。說見受罪處訖。王付一椀釘。
令文若食之。并用五釘。釘文若頭頂。及以手足。然後
[004-0163b]
發回。文若得甦。具說此事。極患頭痛。及手足痛。久後
修福。痛漸得瘥。從爾已來。精勤誦持金剛般若。不敢
遺漏寸陰。但見道俗親疎。並勸受持般若。後因使至
一驛廳上。暫時偃息。似如欲睡。于時夢見一青衣婦
女。急速而來。請救乞命。文若驚寤。即喚驛長問云。汝
不為吾。欲殺生否。驛長答云。實為公欲殺一小羊。文
若問云。其羊作何色。答云。是青牸小羊。文若語云。汝
急放却。吾與價直。贖取放之。良由般若威力。冥資感
應也問曰。今人一生已來。烹宰六畜魚鳥等。難以數計。又諸劫賊殺害人民。不可計算。何以暴死還
甦者。不見一人耶。答曰。彼等罪重諸人。捨身即入八寒八熱大地獄中。長劫受苦。難有出期。故無人能見。今死
而復甦。皆是邊獨小地獄耳。即小地獄。而罪重者。亦難得見。如上子鄰法師母。及下慧如同學之類是也。
京城
○真寂寺。沙門慧如。少精勤苦行。師事信行。信
行亡後。奉遵其法。隋大業中。因坐禪修定。遂七日不
動。眾皆歎異之。以為入禪定也。既而慧如開目。涕泣
交流。僧眾怪問之。答曰。火燒脚痛。待視瘡畢乃說。眾
皆詰問。慧如曰。被閻羅王請行道七日滿。王問須見
先亡知識否。如答。欲見二人。王即遣喚一人。惟見龜
來䑛慧如足。目中淚出而去。更一人者。云罪重不可
喚。令就見之。使者引慧如至獄門。門閉甚固。使呼守
者。有人應聲。使者語慧如。師急避道。莫當門立。如始
避而門開。大火從門流出。如鍛星火。迸著如脚。被燒
之。舉目視門。門已閉訖。竟不得相見。王施絹三十疋。
固辭。不許。云已遣送後房。眾僧爭往房視之。則絹在
牀矣。其脚燒瘡大如錢。百餘日乃愈右二出冥報記○真寂寺。即今
[004-0163c]
化度寺是也。
六道集卷四
音釋
鶩
音務。野鴨。
鴟梟
上音笞。惡鳥。食小鳥。下音驕。不孝鳥。大則食
其母。
嫗
音據去聲。老婦也。
灌佛
浴佛經說。人浴佛施錢寶。當分三分。一供佛。
二供經法。三供僧用。
炘
音欣。熱也。又光盛也。
桔槹
上音戞。下音高。汲水機也。
殉
音徇。古或以土或木。作偶人。同殉葬。末世無知。
以人同葬也。
囤
音豚。聚米穀器。俗名穀圍。
餛飩
上音魂。下音吞去聲。厚味。或[麩-夫+丐]或米粉作。內
有饀。或圓或匾。亦名匾食。
裨
音悲。補也。益也。附也。
噭
同叫。
晃昱
上音黃上聲。寬明也。下音欲。日光。
寧波府鄮縣
附郭。鄮音茂。
烏石山
在鄮山阿育王寺東南十里。石上有袈裟
紋。明顯可觀。
[004-0164a]
吳中石像
一維衛佛。即毗婆尸佛。一迦葉佛。浮海
而來。在蘇州城內開元寺。康熙九年。有寄住僧法
慧。募人裝金。使工匠改像為時相。全失本真。不久
法慧與匠人俱亡。十九年。余到開元設供瞻禮。惋
慨無已矣。
塔
梵語塔波。或云窣堵波。或云浮圖。華言聚相。是
藏佛舍利之塚。謂如來於三大無數劫。福慧熏修。
眾德之餘。聚成舍利。或如來成道說法等處。皆建
塔以表遺跡。或有舍利。或無舍利。悉名佛塔。使人
天瞻仰。滅罪生福。此方不達。以為風水。始由浙江
錢塘江。每年數次。潮水忽至。浪頭湧高二三丈。溺
舟壞舍。忠懿王。使力士射之不息。永明壽禪師。勸
王建六和塔江邊鎮之。其潮遂寢。今時潮至。浪高
不過數尺。因此後人效之以為風水。亦由如來德
所加被福人。然須潔淨。不可穢污。方有徵驗。
舍利
此云佛身靈骨。釋迦如來涅槃。以悲願力。從
[曷-曰/月]湧出三昧火。而焚金軀。成末舍利。八斛四斗。大
如豆或如麻。能放光現瑞。變化非一。天上。人間。龍
中。起塔供養。滅罪生福。雖云八斛四斗。然亦出於
數量之表。凡有緣求者。皆得之。
八難
一地獄。二畜生。三餓鬼。四長壽天。五北俱盧
州。六盲聾瘖瘂。七世智辯聰。八生在佛前佛後。此
八皆為障道。不得見佛聞法。故名為難。
八關戒齋
一不殺生。二不偷盜。三不婬欲。四不妄
[004-0164b]
語。五不飲酒。六不著香華鬘。不香塗身。七不歌舞
倡妓。不往觀聽。八不坐臥高廣大牀。九不非時食。
前八名戒。後一午後非時不食名齋。合名八關戒
齋。惟聽一日一夜受。或六齋日受。或十齋日受。或
隨有暇日。即受。要從戒師明曉戒律者受。由受持
此戒。即關閉地獄餓鬼畜生三惡道門。為人天路。
出世因。成佛作祖之根本。功德不可思議。詳載諸
經論。及八長養功德經。今亦集已成秩。名八關齋
法。
齊武帝。永平元年。帝幸華林園。設八關齋戒。帝微
時避難揭陽山中。累石為浮圖。忽有一樹生其側。
狀如華葢。後帝不豫。詔諸沙門祈佛七日。天香滿
殿。
梁高祖武帝。造光宅同泰寺。國內普持六齋八戒。
周孝宣帝。重隆佛日。造素像四龕。一萬餘軀。寫般
若經。二千卷。六齋八戒。常弘不絕。
魏孝武文帝。諱日上中興寺。建八關齋。中食竟。從
臣袁敏孫等。更進魚肉。帝怒。並與免官。詔六宮舍
女。皆持年三長齋。月六日受齋戒。
隋文帝。開皇十年。歲旱。詔曇延法師。率眾祈雨。雨
不降。帝問何故。對曰。事由一二。帝遣京尹蘇成。問
一二之意。延曰。陛下躬萬机之政。羣臣致股肱之
力。雖通治體。然俱愆玄化。欲雨不雨。事由一二也。
帝識其意。敕有司擇日。於正殿設儀。請延升御。座
[004-0164c]
授八戒。羣臣以次受訖。方炎如焚。而大雨沛然傾
注。帝悅。自是延每入朝。必親手奉御饌供之。詔興
法師入太與殿。授菩薩戒。復詔天下正五九月。及
六齋日。不得殺生命。
開皇十三年。冬十月。智者大師。過岳州。為刺史王
宣武。授戒法。沙門曇捷等。請講金光明經。其俗聞
法感化。一郡五縣。一千餘所。咸捨漁捕。
晉簡文帝。有烏巢太極殿。召曲安遠筮之曰。西南
女人師。能除此怪。時尼道容。住歷陽烏江寺。召見。
帝以華置席下。驗其凡聖。容所坐華不萎。謂帝曰。
陛下當奉行八關齋戒。自然消弭災怪。帝如言行
之。羣烏運巢而去。敕建新林寺以居之。
侍郎白居易。字樂天。自號香山居士。嘗勸一百四
十八人。結上生會。在鉢塔寺。依如大師。受八關齋
戒九度。
建業
即金陵。秦併天下。改為秣陵。吳時改為江寧
府。高宗改建康。南聚寶門。外直道。名長干街。因名
長干塔。永樂改為報恩塔。僧史略云。晉孝帝中。劉
薩訶至丹陽。望見長干有異氣。於光處掘地。得舍
利三顆。爪髮各一。於是造塔。一級藏之。後增至三
級。康僧所求舍利。亦藏其中。梁天監元年。立長干
寺。出塔舍利及爪髮。髮青紺色。伸之隨手長短。放
之則屈為蠡形。於是高大其塔。名阿育王塔。元末
[燬-臼+白-土+工]。永樂十年重建。純用五色琉璃磚瓦。凡九級。每
[004-0165a]
級八門。舉高十四丈。照耀雲日。上設黃金珠寶頂
其輪相露盆鈴鐸。皆用銅。今無知者。易為銕。塔時
放光。或燈。或佛。或聲震如雷也。丹陽縣。在鎮江府。
東南九十里。鎮江府。在金陵東南三百里。
附
雲蓋山
○釋守顒。因供僧資物有餘。而僧無食堂。念
曰。既無食堂。可將僧餘物造堂。以供僧食。遂造之。後
代住持智禪師。夜坐丈室。忽聞焦灼氣。及枷鎖聲。視
之。乃有荷火枷者。枷尾倚於門閫。智驚問曰。汝為誰。
答。前住當山守顒也。不合將供僧物。造僧食堂。故受
此苦。望為估直食堂。填設僧供。乃可免耳。智如其言。
為償之。一夕夢顒謝曰。賴師力。獲脫地獄。生人天中。
三生後。復為僧。今門閫。燒痕猶存出僧傳。并人天寶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