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r0084 華嚴經傳記-唐-法藏 (T@JIA)




華嚴經傳記卷第四


京兆崇福寺僧沙門法藏集


諷誦第七


* 釋普圓
* 釋普濟
* 釋辨才
* 釋慧悟
* 釋曇義
* 苑律師
* 中天竺日照三藏
* 居士樊玄智
* 于闐國沙彌般若彌迦
* 京師人姓王失名
* 比丘尼無量


轉讀第八


* 釋法念
* 釋普安
* 釋法安
* 釋解脫
* 釋明曜
* 師子國沙門釋迦彌多羅此云能友
* 居士高義成
* 釋弘寶


諷誦第七



釋普圓者。不知其氏族也。聲議所述。似居河
海。周武之初。來遊三輔。容貌魁梧。言顧弘
緩。有大夫之神采焉。多歷名山大川。常以頭
陀為志。樂行慈救。利益為先。人有投者。輒便
引度。示語行門。令遵苦節。常誦華嚴一部。依
之修定。用心彌到。不覺經過晨夕。有時乞食。
[004-0165b]
暫往村聚。多依林墓。攝靜思惟。夜忽有鬼來。
形極可畏。四眼六牙。手持曲棒。身毛垂下。徑
至其前。圓開目詳覩。都無懼色。不久便退。其
例非一。有人從圓乞頭。將斬與之。止而不取。
轉復乞眼。方欲剜施。又復止之。便從之索手。
遂繫腕著樹。齊肘斬而與之。心悶委地。因斯
卒于郊南之樊川也。道俗哀慕。如喪考妣。分
其闍維之骨。數處各修塔焉。


釋普濟。雍州北山人也。初出家依止圓禪師。
業行精苦。獨處林野。不宿人代。跏坐修禪。至
于沒齒。栖遲荒險。不避豺虎。雖遊浪物表。手
不擇卷。恒誦華嚴一部。依而結業。兩日一遍。
以此為常。其聲調雄。亮聞於理外。曾用心
苦。至乃嘔血數斗。廢誦絕食。經于三日。同道
者哀之。將備湯藥。濟曰。經言世醫所療治。雖
差還復生。如來所治者。畢竟不復發。何用
云云。於此乎。乃沐浴潔淨。嚴具香華。禮十方
佛。抗聲高誦。遂平復如故。自佛法淪廢。便投
太白諸山。行不裹糧。依時噉草。咀嚼咽飲。
都不為患。願像教一興捨身供養。修普賢行
生賢首國。開皇之始。大闡法門。思願既滿。即
事捐捨。引眾集於灰谷之西崖。廣發弘誓。
自投而殞。遠邇填赴。充於巖谷。為建白塔
于高峯焉。通師云云


釋辨才。未詳其氏。幼而出家。師事裕法師。諮
承教義。以華嚴至典眾稱玄極。馳精挹翫。莫
得其涯。慨障累縈纏。將加啟懺。乃別護淨。造
香函盛經頂戴。旋遶歷于三載。遂夢。普賢菩
薩。指授幽深。因忽誦得其文。始終如鏡。才既
[004-0165c]
感茲聖助。厲自其常。於是義理兼通。時開導
利。後不知所終。又有僧。失其氏諱。見才嘉
瑞。爰發深衷。因習頂戴。承文殊師利庇景清
涼。心祈聖力。時遊禮謁。來往周旋。經初不
捨。每暮輒以三椅杖。置經于上。燒香頂拜。
跏坐其下。思擇希微。以為恒務。凡一十七年。
所感同前。函今見在。其時汾州抱腹巖。有沙
彌名慧求。亦於塔中。頂戴此經。三載之後。文
義俱曉則時號此塔。為華嚴也。


隋禪定道場釋慧悟。共一僧同志遊涉。隱遁
終南。一受華嚴。一持涅槃。木食巖栖。經于多
載。各專其業。無輟晨昏。忽有一人。無何而
至。拜訊既訖云。請一師就家起供。二德相推。
彼人曰。望請華嚴法師。其僧乃整嚴衣鉢。與
彼相隨。前行不遠。僧問。檀越家在何處。答
曰。在此正南。僧曰。南唯山㵎。詎有村落。答
云。弟子是此山神。宅居巖壑。請師勿怪。僧雖
驚惕心怪非常。然猶攝石崎嶇。僶俛而進。
神曰。師受持華嚴。未得神通耶。答未得。神即
捧僧。以騰空俄至所居。忽見綺宇華堂非常
壯麗。庭羅珍饌。供擬千僧。將至齋時。神乃延
僧。處之高座。僧曰。更有僧不。神曰。大有。須
臾當至。僧曰。貧道夏臘既卑。不應此座。神曰。
師受持華嚴。理宜尊勝。俄見異僧執錫持盂
飛空降趾。數過五百。不知何從。其僧驚起將
欲致禮。竝皆不受云。請莫起動。師既受持華
嚴。即是我等。所尊敬處。各自默然食訖。飛空
而去。莫測所之。唯獨此僧。罔知攸適。僧告神
曰。幸願檀越。垂示來途。其神庭內有十餘小
[004-0166a]
兒。狀可三歲。露形遊戲。神語童曰。汝等一
人。供侍法師。諸童相推。踟蹰未進。神勵聲呼
之。一童子便即依命謂僧曰。請師開口。既視
口中乃云。師大有病。童遂取手爪上垢。投僧
口內。須臾復云。師更開口。見已言曰。師病略
盡。童即踊身。飛入僧口。果是藥精。僧遂得
仙。神曰。勞師降重。更無厚供。以此輕酬。幸
不怪嘖。僧曰。慚愧檀越。言不能盡。受持功
德。竝用資薰。於是執別。飛騰雲際。還至舊
處。跏座空中。遙語同侶曰。余華嚴經力。蒙致
仙藥。人仙位別。不可同居。共住多時。幸施
歡喜。當來之世。相見佛前。於是凌空杳然
遠逝。其所誦本亦隨同往。莫知所在。有五眾
禪師道樹者。禪門高行。義學所宗。具說其事
云。所親委曲。


隋釋曇義。并州人也。幼而出家。住十力寺。堅
持禁戒推諸代務。苦節頭陀。常居五臺山。願
依文殊大師策修勝業。每日誦法華兩遍。讀
華嚴一帙。以此為恒。如是因修。積有年稔。後
與弟子曇訓。遊歷諸臺。禮拜供養。因至南臺。
見一比丘尼。莫知名號。布衣疎素。儀貌清雅。
至其所居。廓無屋宇。唯見坐處。四周豎材橛。
擁草為筵。筳以當茵酋座。於中跏坐。義遂敘
致暄涼。因問作何行業。尼答。唯誦華嚴。義便
請聞之。尼云。今與大德。僧尼有異。日既將
嚑。不宜在此。請往谷南。止於石室。義乃躊躇
未去。尼將自起避之。義曰。意望聞聽華嚴。是
以遲疑戀仰。尼曰。但至彼宿。應亦得聞。義遂
依言。至彼石室。相去隔谷。可五六里。燒香遙
[004-0166b]
供。便聞尼誦華嚴。聲韻分明。猶如咫尺。初誦
第一。遙見尼口兩吻出光。將至二軸。其明轉
盛。至第三已去。光遍山谷如晝日。遙見尼形。
有同對面。後至五更。兩帙方畢。後遍誦至第
六帙。其光漸收。經徹之際。光亦收盡。義等暨
于旦日。齎持香華。以申供養。廣發弘願。禮別
而歸。後與諸人。再更尋求。莫知所在。曇義
弟子曇訓。後至京師太原寺。向賢首法師親
說。


京師延興寺苑律師。德行精苦。堅持禁戒。以
貞觀年中。途經㶚橋。舍於逆旅。日既將夕。因
而寓宿。俄有異僧儀服麁弊同至。主人別房
而止。遂命淳醪良肉快意飲噉。律師行潔氷
霜。勃然恥穢。其僧食已。乃漱以灰豆。閉戶居
室。誦大方廣佛華嚴經。俄頃之間。一軸尋畢。
苑即束身。抱愧則佇玄音。未至五更。便終
六帙。苑深自悔嘖。抱悲泣交懷。入房禮懺。因
而分訣。不告名字。莫知所之。


日照三藏又說。甞遊南天竺國。止一伽藍。名
堀忧遮。此名雁也。見彼寺諸德。竝受持華嚴。
因問。此伽藍何因取名於鳥。彼僧對曰。昔有
一比丘飲噉。同俗每誦華嚴。以為己業。命終
之後。由破戒故。生南海作一雁。身大可三丈。
猶作人語。誦經不輟。時有一清信士。泛海採
寶。忽值惡風飄船覆沒。唯執片版。遇止一洲。
衣糧俱絕。懷憂而住。忽聞樹上有誦經聲。即
便候聽。乃見一雁誦華嚴經。怪歎良久。遂讚
言。善誦善誦。雁聞讚聲。即下樹語人云。汝能
為我。造僧伽藍不。答曰。我身命不濟。何能
[004-0166c]
造寺。雁曰。汝若能作。當附貴寶送爾還鄉。人
曰。如言甚善。雁遂負人於背。飛至寶山。此人
識寶。乃多採諸珍。同附雁背。飛空越海。送於
天竺。至岸而下。雁云。願君為我。造僧伽藍。
還用我名。以題寺號。信士既媿深恩。銜悲而
別。奉其珍物。以事啟王。王乃封邑五百戶。令
為造寺。由是以雁為名也。


樊玄智。涇州人也。童小異俗。願言修道。年十
六捨家於京師城南。投神僧杜順禪師。習諸
勝行。順即令讀誦華嚴為業。勸依此經修普
賢行。又服膺至相寺整法師。入終南山。溫
習斯典。遂得一部周畢。後每誦經。口中頻
頻獲舍利。前後相仍凡數百餘粒。隨身供
養。分施諸人。名山勝地。無遠必造。後因遊止
坊州赤沙鄉。村北谷有山焉。去村三里。於中
有石窟。學道者所居。智止其中。二十餘載。晝
誦華嚴。夜修禪觀。優遊卒歲。以此為恒。誦
經之際。每有雜類鳥獸。咸萃林中。寂然無聲。
以聽音德。豺虎猛獸。時亦馴伏。甞為惡人劫
集。推墜巖下。雖懸岸百仞。宛然無損。至永淳
元年。人見龕內有光。怪往觀之。乃見居士久
從遷化。眾共出之。光乃隨滅。焚屍起塔。時年
七十餘。


于闐國有一沙彌。名般若彌伽薄。有戒行每
誦華嚴。以為恒業。既歷年歲。屢感靈祥。時忽
有二人。來至其所。禮拜問訊。合掌側住。沙彌
怪其形異。問所從來。遂以手指天答云。弟子
只在彼處。因引沙彌至靜處。竊謂曰。諸天令
遣弟子奉請法師。沙彌驚懼。迴惶無已。天曰。
[004-0167a]
願起慈心。勿生恐怖。請師閉目。沙彌僶俛。因
從之。遂被此天持至天上。乃見樓殿宏麗煥
爛非常。天主跪而請曰。諸天命與修羅鬪
戰。屢被摧衂。今屈法師。誦華嚴經。引天兵
眾。希仰法力。令我天眾剋彼修羅。沙彌如其
所請。乃乘天寶輅。執天幢幡。心念華嚴微妙
經典。尋諸天眾對彼勍敵。修羅見之自然潰
散。既退之後。諸天欣悅。咸云。任法師所願。
我當與之。沙彌云。我不求餘。願唯無上菩提。
諸天謝曰。如師大願。誠非我力。未審。法師更
求何事。答云。餘非所願也。凡經少時。遂則送
歸本鄉。所有衣服。皆染天香。郁烈𣱦氳。終身
不滅。其後數載。右脇而臥。無疾而終。自云。
得生淨佛國土。永昌元年二月四日。于闐國
三藏法師。因陀羅波若。在神都魏國東
寺。親向沙門賢首說之云。此事經今三十五
年矣。


文明元年京師人。姓王。失其名。既無戒行。曾
不修善。因患致死。被二人引。至地獄門前。見
有一僧云。是地藏菩薩。乃教王氏。誦一行偈。
其文曰。若人欲求知三世一切佛。應當如是
觀。心造諸如來。菩薩既授經文。謂之曰。誦得
此偈。能排地獄。王氏盡誦。遂入見閻羅王。王
問此人。有何功德。答云。唯受持一四句偈。具
如上說。王遂放免。當誦此偈時。聲所及處。受
苦人皆得解脫。王氏三日始蘇。憶持此偈。向
諸沙門說之。參驗偈文。方知是華嚴經第十
二卷夜摩天宮無量諸菩薩雲集說法品。王
氏自向空觀寺僧定法師說云。然也。
[004-0167b]


比丘尼無量。俗姓閔氏。京師長安人也。家
風修善。闔門蔬食。竝誦經典。無輟晨昏。母趙
氏初夢。一梵僧持二金果。授而謂之曰。與爾
良種。宜善護持。因有娠焉。遂誕無量。性戒天
全。情欣出俗。年十一。其姊教誦般若觀音等
經。略無開悟。無量深自慚恥。後改授華嚴。持
卷披文。有如宿習。日誦五紙。以自勉勗。未盈
三月。二帙便了。後因勤勵損心。更嬰他疾。停
誦累年。情深悔恨。遂於佛前。焚香立願。誓持
華嚴行菩薩道。因即瘳愈。所祈獲遂。諷誦忘
疲。年甫十八。一部都畢。溫習積稔。尤更精
進。至永淳二年有詔度人。其家男女五人出
俗。無量住道德寺。弟慧嵩年十四。又誦涅槃
一部。住慈悲寺。二果之夢。將非其事乎。自外
三人各誦諸經。數百餘紙。道俗咸共奇之。以
為希有。無量既入道。已後志節彌堅。每誦華
嚴。三日一遍。以為恒業。盡受具戒。苦行愈
殷。不服繒纊。唯衣布疊。不受僧利。不食僧
厨。六時禮懺。三業無替。加以立性溫和。志懷
慈愛。每見諸貧病。莫不深思悲慜。有道之徒
咸歎曰。雖是女人。斯則丈夫所難及也。


轉讀第八



釋法念。姓王氏。大原之茂族也。年三十出家。
性簡傲憙遊。放頗從習。眾莫齒之。嘗夢。入幽
司具受楚毒。及覺轉念悛革。而未知津向。時
遇沙門智炬等。頻[曰/月]冥感。遂專誠轉讀不息
晨昏。每一執經。涕泣橫墜。若此者三載于茲
矣。後忽眉毛墮落。瘡疾遍身。念弄慶交襟。欣
斯現受。大設施會。以答神功。懃加轉讀。復經
[004-0167c]
三載。乃身瘡漸愈焉。念自爾廣勸士俗。依之
懺洗。繕𨵃之家。十室而九。年六十有八。終於
所住。


釋普安。姓廓氏。京兆涇陽人。小年依圓禪師
出家。苦節損削世務。而性在和忍。不喜怨酷。
或代執勞役。受諸懃苦。情甘如薺。恐其事盡。
晚投藹法師。通明三藏。常業華嚴。讀誦禪思。
依之標擬。周氏滅法。栖隱兮終南山之楩梓
谷西岐。深林自庇。廓居世表。潔操泉石。連蹤
禽魚。又引靜淵法師。同止林野。轉擇幽奧。
資承玄理。加以遵修苦行。亡身為物。或露形
草莾。施諸蚊虻。流血被身。初無懷憚。或委身
臥屍。用施豺虎。望存生捨。以祈本志。而虎豹
雖來。皆嗅而不食。常懷介介。恨不副其情
願也。于時天地既閉。象教斯蒙。國令嚴重。不
許逃難。京邑名德三十餘僧。避地終南。投骸
未委。安乃總召詳集。洲渚為心。幽密安處。
自在顯露。自行乞索。不懼嚴誅。故得衣食俱
豐修業無廢。亂世知士。安其謂歟。時有重募。
捉獲一僧。賞物十段。有人應募來欲執安。
安則慰喻曰。觀卿貧煎。當願相給。為設食已。
俱共入京。帝語此人曰。我國法急不許道人
民間。爾復助急。不許山中。若爾遣他。何處得
活。朕觀此道人。神釆志氣。非苟求活者。宜放
入山。不須撿挍。爾後屢遭擒訪。獲免如前。時
藹法師。避難在義谷杜映世家。堀窑藏之。
安被放還。因通禮覲。藹曰。安公神志絕倫。不
避強禦。蓋難及也。安曰。今蒙脫難。乃惟受持
華嚴力耳。凡所祈誠。莫不斯賴。因請藹還山。
[004-0168a]
親自經理。四遠承風。投造非一。藹乃與安。
更開其所住。具如別傳。隋文創曆。佛教大興。
廣募遺僧。依舊安置。時楩梓一谷三十餘人。
應詔出家。竝居官寺。唯安欣茲重復。不為名
馳。依本山居。守素林[堅-臣+虍-七+一/谷]。時有清信士。於子午
豹林兩谷合㵎之側。結茅鑿窟。延而處之。初
有大石。正當其上。恐下損屋。將欲轉之。安念
曰。願移餘處。莫損龕舍。石遂迸避餘所。眾
怪歎。安曰。華嚴力也。龕東石壁㵎左。有素頭
陀者。鄉川巨害。縱橫非一。陰嫉安德。思將誅
殄。與伴三人。持弓挾刃。攘臂挽絃。將欲放
箭。箭不離絃。弓不離手。怒眼舌噤。立住經
宿。唯得出聲喚叫而已。行路聞之。遠近雲會。
鄉人稽首。歸誠謝焉。安曰。余了不知。蓋華
嚴力也。若欲除免。但令懺悔。如語教之。方蒙
解脫。又龕西魏村張暉者。以盜為業。夜往安
所。私取佛油瓮受五升。背負而出。既至院
門迷昏失性。若有所縛。不能動轉。眷屬鄉村
同來為謝。安曰。余不知蓋華嚴力乎。語令懺
悔。扶取油瓮。如語得脫。又龕南張卿者。來
盜安錢。袖中持去。既造家內。寫而不出。口噤
無言。鄉人家室。將其歸懺復通而返有程廓
村程暉和者。頗懷信向。恒來安所。聽受法要。
因患致死。已經兩宿。纏屍於地伺欲棺殮。
安時先往𨝽縣。返還在道。行達西南之德行
寺。東去暉村五里。遙喚程暉和何為不見迎
耶。連喚不已。田人告曰。和久死矣。何由迎
也。安曰。斯乃浪語。吾不信之。尋至其村。厲
聲大喚。和遂動身。傍親見之。乃割繩令斷。安
[004-0168b]
入其庭。又大喚之。和即屈起。匍匐就安。令屏
棺除器。覆一筥笭。以當佛坐。令和遶旋。尋
服如故。更壽二十許載。後遇重病。來投乞救。
安曰。放爾。遊蕩非吾知也。便遂命終。時安風
聲搖逸。請謁肩隨。興建福會。每多通感。有昆
明池北白村老母者。病臥床枕。先瘖百日。指
撝男女。思見安形。子念母意。請安至宅。病母
既見不覺下迎。言問起居。奄同常日。遂失病
所在。于時聲名更振。村聚齊集。各率音樂。巡
家告令。欲設大齊大會。村中白遺生者。家途
壁立。而有四女。妻著弊布齊膝而已。四女赤
露逈無條綫。大女名華嚴。年已二十。唯有麁
布二尺。擬宛布施。安引村眾。次至其所居。愍
斯貧苦。遂度而不入女思念。由我貧煎。
不及福會。今又不修。當來倍此。周遍求物。閴
爾不從。仰面悲號。遂見一把亂𥞪用塞明
孔。挽取抖捒。得穀十餘顆。採以成米。并將前
布。擬用隨喜。身既無衣。待至夜暗。匍匐而
行。趣齋供所。以前施物。遙擲眾中。十餘粒
米。別奉炊飯。因發願曰。女人窮業。亦自昔種
得。竭貧行施。用希來報。以十餘粒黃米。投
飯甑中。必若至誠。貧業盡者。當願所炊之飯。
變成黃色。如無所感。命也奈何。作是誓已。掩
淚而返。於是甑中。五石米飯。竝成黃色。大眾
驚嗟。未知所以。周尋緣搆。乃云。白遺生女之
願力也。齋會之濟率。獲粟十斛。尋用濟之。
安等後以事聞奏。遂得度華嚴。出家住寺。終
身受持華嚴經也。安居處雖隱。每行慈救。年
常二社。血祀者多。周流救贖。勸修德義。遂使
[004-0168c]
不殺之邑十會而九焉。甞於龕側村中。縛猪
三頭。將如烹宰。安聞往贖。社人恐不得殺。求
價十千。安曰。貧道見有三千。可以相與。眾各
不同。更相忿競。忽有小兒羊皮裏腹。來至社
會。助安贖猪。既見爭競。因從乞酒。行飯行
舞。煌焜旋轉。合社老小眼竝失明。須臾自隱。
不知所在。安即刀自割肉告曰。此彼俱肉
耳。猪喫糞穢。爾尚噉之。況人食米。理豈不貴
也。社人聞見。一時同放。猪既得脫。繞安三
匝。以鼻喙觸。若有喜謝之儀。故使郊之西南
五十里之內鷄猪絕嗣。乃至于今。其感發慈
善。皆此類也。性多誠信。樂讀華嚴。一鉢三
衣。累紀彌勵。開皇八年。頻勅入京。為皇儲門
師。長公主營建靜法寺。後延住寺。名雖
帝宇。常寢巖阿。以大業五年十一月五日。終
于靜法禪院。春秋八十遺。骸於終南。起塔在
至相寺之側矣。


釋法安。姓彭。安定鶉孤人。少出家。居大白山
九隴精舍。慕禪為業。麁食弊衣。卒終老。
開皇年中。往江都造晉王。王一見如舊。處之
於慧日道場。王所遊履。必請以隨之。駕幸
太山。時遇無水。安以刀刺石。忽焉奔注。王嗟
歎問云。何力。答王力也。初與王入谷。見一僧
著弊衣。乘白驢而來。王問何人。答斯朗公也。
及至神通寺。見一神狀甚郁偉。在講堂上。憑
鵄吻下觀人眾。王又問之曰。太白山神。從王
者也。時人號為三百歲。其眠竟不施枕。頭無
委曲延首床前。口輒涎流。或至斗許。未知其
故也。爾後諸奇。未遑廣錄。大業之始。帝彌重
[004-0169a]
之。威轢王公。見皆屈膝。行路道俗。敬之若
神。又往五臺等名山。觀禮聖迹。并召請隱逸。
以裨皇化。慧日道場。二千餘人。四事資須。
資安而立。帝又於東都。立寶楊道場。特延安
亦於中樹業。安每讀誦華嚴。遂積寒暑。或
云。普賢境界。常現吾前。又入九隴山。可百餘
里。於石室內。鐫寫華嚴。因即號為華嚴堂也。
至大業十一年。無病而終。春秋九十八矣。帝
令送柩于太白。今墳域存焉。士俗懷之。立
像祈福。其鐫經之處。峯崖幽險。近智以守見
不之。之者以路絕莫曉也。


釋解脫。俗姓邢。代郡五臺縣人也。七歲出家。
志業弘遠。初從介山之右抱腹巖慧超禪師。
詢求定捨。超特有知人之鑒。識其成器。告眾
曰。解脫禪習沖明。非爾徒所及。勿同常輩令
其執僧役也。脫未幾而啟悟凝深略盡涯極。
年十八乃博訪群宗。疇諮碩德。新聞舊解。竝
昇堂奧。具戒之後。復精練毘尼。俄反故居。於
五臺西南之足佛光山。立佛光精舍。依之綜
習。脫常誦法華。又每讀華嚴。曉夜無輟。後
依華嚴。作佛光觀。屢往中臺東南華園北古
大孚寺。求文殊師利。再三得見。初則禮已尋
失。後則親承言誨。告脫云。汝今何須親禮於
我。可自悔嘖。必悟解耳。脫敬承聖旨。因自求
乃悟無生。兼得法喜。遂慨茲獨善。思懷廣
濟。祈誠大覺。請證此心。乃感諸佛。見說偈
曰。諸佛寂滅。甚深法廣劫修行。今乃得。若能
開明此法明。一切諸佛皆隨喜。脫更問空
中。寂滅之法。若為可說得教人耶。諸佛即隱
[004-0169b]
但有聲告曰。方便智為燈。照見心境界。究竟
真實法。一切無所見。又甞本洲都督。請傳香
受戒。法化既畢。將事東歸。都督及僧徒。送至
東城門首。日將嚑夕。脫恨不得燒香供養。蹙
踖慚愧。忽聞城上有聲曰。合掌以為華。身為
供養具。善心真實香。讚嘆香烟布。諸佛聞此
香。尋聲來相度。眾等懃精進。終不相疑誤。時
脫獨聞此聲。彌加勇猛。自爾之後。證入逾深。
高山景行。是焉欣屬。於是遠近輻湊。請益如
流。諮承教誨日。盈三百。既而大樹爰集。有待
成勞。乃策茲四眾。俱令一食。其房宇褊隘。露
坐者多。遂使瓶鉢繩床映滿山谷。脫恂恂善
誘隨事指撝。務改其所滯。略無常准。故遊門
之伍。莫或𨶳其庭隩也。然足不出寺。垂五十
年。學成禪業者。將餘八百。自外希風景。漱波
瀾復過乎數倍矣。余每尋傳記。多見古人。雖
衡岳慧思十信。顯其高位。台山智者五品。標
其盛烈。至於獎訓門人。使成其羽翼者。未有
如斯之眾也。若非行位超絕。俯迹同凡。必是
妙德加持。助其弘誘耳。又恒岳之西。清涼東
南。俗名之大黑山。有清信女。先來盲目。常
獨在山中坐禪。恒洲道俗。每六齋日。常齎香
華珍味。來就供養文殊師利。於正食時。忽聞
空曰。五臺佛光山內。文殊師利菩薩。在彼教
化。汝可往彼。必得悟道。亦竝同聞。莫不欣詠。
則依空告。馳往佛光。其間險阻二百餘里。盲
女抗手先登。初無引示。脫見之驚起即受深
宗。據斯以言。脫或大聖之權迹耳。及將終命。
知已諸德經宵欵別。夜有大虫。至脫恒所飲
[004-0169c]
泉。悲號良久。到明日中時。如常剔落。禮拜僧
眾。訖還本禪房。端然坐化。時年八十一。貞觀
十六年也。道俗哀慟。若喪所天。即於寺內。鑿
龕而處。龕面西向。開咫尺雙扉。至今觀之。儼
如生也。脫未終。甞謂親里曰。我沒後當有大
人顯我名也。清涼之號於茲復興。及今上麟
德元年九月。勅會昌寺沙門會頤果毅甄萬
福。送衲袈裟。奉其遺陰。并向諸臺。供養聖
迹。自遐邇歸心之士。莫不永懷斯地。遠驗脫
言信矣。


釋明曜。未詳姓氏。少出家與解脫禪師。頗同
遊處。而師友事之。謙撝柔順。未甞見喜慍
之色。常讀法華。又披閱華嚴。手不釋卷。老而
彌篤。形長七尺。言令抑揚。又依脫禪師。習佛
光觀。甞絕粒隨脫。往大孚寺。祈請文殊師利。
到華園北。遇一大德容服異常。從王子燒身
谷出。徐徐直進。至大孚寺東佛堂南。將欲東
趣。曜欣躍戰懼。時步而前望。親承接足。盡
其誠敬。未至數尺。而忽失之。悲慨良久。彌
增懃厲。西京會昌寺沙門會頤。奉勅往五臺
之日。親承頂禮。時年一百六歲。而神彩無墜
焉。不知其所終也。


師子國長季沙門。釋迦彌多羅者。第三果人
也。此土云能友。麟德之初。來儀震旦。高宗天
皇。甚所尊重。請在蓬萊宮。與長年真人懷化
大將軍。同處禁中。歲餘供養。多羅請尋聖迹。
遍歷名山。乃求往代州清涼山。禮敬文殊師
利。甞至京師西太原寺。時屬諸僧。將轉讀華
嚴妙典。乃命譯語問云。此是何經。答是華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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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羅肅然改容曰。不知此處亦有是經耶。合
掌歡喜。讚歎久之而言曰。此大方廣功德難
思。西國相傳。有人以水盥掌。將讀此經。水之
所霑灑。及虫蟻。因此捨命後得生天。何況受
持讀誦。蓋不思之福也。


高義成。晉洲臨汾縣人也。家風信奉。鄉隣推
挹。以咸享四年二月。於洪洞縣賢劫寺。請華
嚴經。於家內塔中。轉讀日正中忽有奇
光。如日照鏡中。華於壁上。久之方歇。次第二
遍光。照佛堂周於四壁。由是遠近同觀。莫不
歎其感徵也。


文明元年。天竺梵僧三藏法師日照。在京師
西太原寺翻經之。次云。至南天竺國。近占波
城。有一僧伽藍。名毘瑟奴人名也於中有諸頭
陀僧等。竝小乘學。後忽有一大乘法師。持華
嚴一帙。來至其處。小乘諸師。既不相敬。
彼大乘師。乃留帙而去。不知所適。諸小乘學
者。情盡不信。遂持此經帙。投之井內。後數見
井中。光輝煥赫。上衝於外。有同烈火。以物鉤
漉。果得華嚴。雖久在水中。都不霑濕。小乘
學等。便信此經是佛所說。猶將不及小乘。遂
置在小乘經律之下。及至明旦。輒見在上。乃
訶諸群小。誰復輒移。對曰元無人動。乃還
置下。明又如初。復在其上。若此者數焉。小乘
諸德。咸大驚嗟。方知此經過於己學。以身投
於地。宛轉號泣。懺謝迴心。專共授持。華嚴一
經。盛于此國。諸小乘輩舉宗歸敬。同深信
焉。


釋弘寶。不知其氏族。居淄州鄒平縣蔡丘之
[004-0170b]
南。十八出家。住弘真寺少小患癭。後時轉
劇。救療莫瘉。遂大如斗。於是首不能俛。視唯
天外。驟雨飄風。流入鼻口。飲食滲漱。非意艱
辛。豈直親隣輕鄙。亦乃自懷悲毒。年三十五。
忽遇一僧。教讀華嚴。除其宿障。寶乃精心懇
志。曉夜披尋。懺洗六時。方祈百遍。至四十餘
遍。夜夢。有人手執利刀割癭將去。覺後數日
癭上生瘡。瘡作膿頭。大如棗許。以手微按。出
膿數合。日日如之。向經三月。自爾瘡癭漸消。
卒就平服。則咸享二年之首也。寶及門人弘
軌法律等。悅浮生之再造。感聖力之冥通。悲
慶交襟。罄捨衣鉢。敬寫此經一部。轉讀受持。
日不暇給。數歲之間。方終本願。於是遠近願
心。共弘茲典也。
華嚴經傳記卷第四


文永十二年乙亥正月中旬之候。為聽聞五
教章三十講。暫栖息栂尾高山寺之處。自
彼寺住侶惠日房辨清之手。借得華嚴傳
五卷。點本之間。喜悅銘肝之餘。下向南都
之後。誂能書之輩令書寫。此傳之內。當卷
者。表誂當寺下野公瞻惠令書寫之。假名
并姓誂同宿大夫之慶實令付之。裏書者。
主同年四月二十五日酉時於東大寺尊勝院
新學問所手自書寫之畢。及老耄之間雖
眼腫手振。猶勵拾螢之勤。懇記飛鳥之路
耳。此假名姓裏書者。土御門大納言入道
顯定卿之所記錄也。即以彼禪門自筆之點本
寫之。可為無雙之證本也。


建治元年乙亥六月四日午時於同院家新彌勒堂。
[004-0170c]
合寫本等奉讀之畢。前權僧正宗性。聽眾。
良曉得業。慶實法師。談義之後。即於當院
家新學問所。為後覽記之。右筆華嚴宗末
葉行道僧宗性。年齡七十四。夏臘六十二
抑此料紙者。去文永三年之曆暮秋九月
之候。後嵯峨天皇所降賜也。不慮之朝恩。
面目頓餘身之間。漸漸取出之。以寫如此
之要書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