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j0061 蘇悉地羯羅經-唐-輸波迦羅 (T@YUAN)




蘇悉地羯羅經卷下


唐天竺三藏輸波迦羅譯


分別悉地時分品第三十三



復次我今解說吉祥成就時節。行者知已。尋
求悉地。謂時節者。八月臘月正月二月四月。
此等五月白十五日。應作上成就。其四月時。
必有雨難。其二月時。必有風難於正月時。必
有種種難。唯有臘月。無諸難事。於八月時。
有雪雹霹靂之難。如上如說之難。皆成就
相。此五箇月。但令求作成就法事。亦當應
作扇底迦事。即此五月。黑月十五日。應作
中下。二成就法。亦當應作。補瑟徵迦事。阿
毘遮嚕迦事。於月蝕時。成就最上之物。於日
蝕時。通上中下。成就之物。或月一日三日五
日七日。或十三日。應作成就。諸一切事。若作
最上成就。應取上宿曜時等。或與三種事
法相應。其所成就。亦依三事而作。或如本法
所說。或依本尊指授。然十二月一日至十五
日。於其中間。應一切成就。及事。或取本尊
指日。或諸月中。黑白十三日。亦得成就。七
月八月。是雨時後節。應於此時作扇底迦法。
九月十月。是冬初節。應於此時。作補瑟徵
迦法。三月四月是春後節應於此時作阿毘
[003-0655b]
遮嚕迦法正月二月是春初節。應於此時。通
一切事。五月六月。是雨初節。要欲成作者。
下悉地。如是春冬及雨後節。亦應成就。三種
悉地。此中九品分別。隨類分配。於初夜分。下
成就時。於中夜分。中成就時。於後夜分。上成
就時。於初夜分。是作扇底迦事。時於中夜分。
是作阿毘遮嚕迦事。時於後分。是作補瑟
徵迦事時。於此三事。九品分別。隨類相應知
其時節。於其時分。所現之相。辨上中下。然於
日月蝕時即當作法。不觀時分凡猛利成就。
及阿毘遮嚕迦事。日月蝕時。最是相應。凡起
首成就。三日二日一日斷食。上中下事類日
應知。


《蘇悉地羯羅經》圓備成就品第三十四



復次當說本法闕少。成就支旦。若恐身力不
濟。勿須斷食。念誦遍數滿已欲起成就。更須
念誦。護摩華香供養。種種讚歎。觀念本尊。取
白㲲縷。童女合繩。如前作法。繫作七結。誦明
七百遍。於晨朝時。以繫其腰。夢不失精。佛部
真言。索俱摩[口*履]真言。


唵惹曳俱摩[口*履][鯈-魚+里]訖羅畔馱𩕳莎嚩訶


蓮華部真言。索短[口*籠]儗抳真言。


唵𡀔訖釤 矩嚕矩[口*籠]儗抳 莎縛訶


金剛部真言。索忙莽鷄真言。


唵句爛駄[口*履]畔駄畔駄 虎吽泮


初中後分間誦求請句。若自本法無求請句。
應取安之。然此三明。當部用之。其持誦繩。每
日繫持。作法光顯。若作曼荼羅時。念誦之時。
於節日時。皆須繫持。令除難障。又合眼藥。蘇
[003-0655c]
嚕多安膳那濕沙蜜。龍腦香。蓽撥丁香。皮
得伽羅香。白生石蜜。各取等分。擣篩為末。
以馬口沫相和師搗研。復以此明。持誦百八
遍。成就之時數數洗面。以藥塗眼。除去懈
怠。及所惛沈有諸難。起夢預敬見。佛部合
眼藥真言曰。


唵 入嚩攞路者泥 莎縛訶


蓮華部合眼藥真言。


唵弭路枳𩕳沙縛


金剛部合眼藥真言。


唵畔度[口*履]揖跛羝莎縛訶


此三真言。本部持用合眼藥或單呪水。數洗
面眼。亦得除於惛沈睡障。


若成就時。念誦疲乏。白檀香和水。用部心
明。持誦七遍而飲三掬。欲成就時。先以水灑
身應取善相。方欲成就。具善相者。謂高結
輪鉤魚右旋印。白蓮華幢莎悉底迦印。滿
瓶萬字印。金剛杵華鬘。或見端正婦人。瓔珞
嚴身。或見懷姙婦人。或擎衣物。或見歡喜童
女。或見淨行婆羅門。著新白衣。或見乘車象
馬根藥及果。或見奇事。或聞雷聲。或聞誦吠
陀聲。或聞吹螺角。諸音樂聲。或聞孔雀鶻
鷓鸚鵡鶴吉祥鳥聲。或聞善言慰諭之音。謂
起首安樂成就可意之言。或見慶雲閃電。微
風細雨。或雨天花。或有好香。及見暈蝕。於
此相中。天所降者。為上成就。於空現者。是中
成就。於地現者。為下成就。於此三相。九品分
別。如上所現。皆是吉祥及此不見者。即不
成就。見此相已。深生歡喜。以如是心後方便。
[003-0656a]
作成就事法。


《蘇悉地羯羅經》奉請成就品第三十五



次說奉請成就之法。如前所說。時節星曜。及
瑞相等。於作曼荼羅法中。及成就法。中廣已
陳說。若不善相現時。即以部母明。護摩牛
蘇。經一百八遍。然後作法。亦得成就悉地。
前所分別曼荼羅地。亦應依彼而作成就。若
上成就。於山上作。若中成就。於池邊作。下
成就隨處而作。或與真言相應處作。若不於
此處作。成就稍遲。於有舍利骨制底之中。作
一切內法真言。皆得成就。佛生處等。八大制
底。成就之中。而最為上。然於菩提道場。無一
切難。能與成就相應。魔王尚於彼處。不為其
難。況餘諸類。是故一切真言。決定成就。凡
是猛利。成就於塚間作。或於空室。或於一
神獨居之廟。或逈獨樹下。或於河邊。當作成
就。若欲成就。女藥叉者。於林間作。若欲成
就。龍王法者。於泉邊作。若欲成就。富貴法
者。於屋上作。若欲成就。使者法時。於諸人
民。集會處作。若欲成就。入諸穴法。於窟中
作。此是祕密分別成就之處。揀擇地定已。
先應斷食。如曼荼羅淨地之法。或如念誦室
法。應淨其地。處所清潔。速得靈驗。初以成
就。辦諸事真言。或用軍荼利真言持誦。白芥
子等物。散打其地。辟除諸難。以佉達羅木。為
橛四枚。其量二指。折藏籤剗一頭。如一股
杵。以紫檀香。泥塗其橛上。復以緋線纏之。以
跋折羅橛印。作拳執之。以此真言。持誦一百
八遍。釘於四角。橛頭少現。作一白幡。於曼荼
[003-0656b]
羅。東面懸長竹竿上。以金剛牆真言持誦。鐵
末百遍。作三股跋折羅頭。皆相接圍。繞曼荼
羅。為金剛牆。復以金剛鉤欄真言持誦。鐵末
百遍。亦作三股拔折羅。各橫置於竪拔折羅
上。繞曼荼羅。為金剛鉤欄。外曼荼羅門。以軍
荼利真言。以拔折羅印。而護其門。第二重門。
以訶梨帝母。而護其門。中台院門。以無能勝。
而護其門。此等護門。三部通用。或其一通
護三門。此三聖者。皆摧諸邪。無有能壞。此是
祕密護成就物。其台中心。埋五寶物。若於人
民。集會之處。作曼荼羅時。其五寶物。不應埋
之。但置所成物下不。若於中庭。及與室內。
或佛堂中。作曼荼羅時。亦復如是。以上五處。
但持誦香水灑。即便成淨。不假掘地。若於本
念誦。室中作此法。速得成就。於諸窟中。不合
作成就法。於壞室中。亦不合作。欲作曼荼羅
時。七日已前。於黃昏時。以敬仰心。觀念諸
尊。如對目前。而奉請言。於三部內。一切諸
尊。及於本藏中。諸尊與眷屬等。我已久時念
誦護摩。堅持戒行。以此真言。如供養諸尊。
願後七日。降赴道場。哀愍我故。受此微供。以
大慈悲。令我成就。如是乃至。滿其七日。依持
啟請。然後作法。又閼伽華香飲食。及讚歎等。
每日暮時。別供養一方護世神。乃至三方。皆
應如是。又以香塗手。持誦其手。以按其物。而
奉請之。復以燒香。薰物奉請。又復斷食。取好
時日。略作曼荼羅。用奉請物。或但用一色。作
圓曼荼羅。唯開一門。中置八葉蓮華。其量二
肘。次餘外院。隨意大小而作。先於內院。置三
[003-0656c]
部主。西門北置摩醯首羅及妃。佛右邊。置
摩帝殊囉施。左邊置佛眼。次觀自在。右邊置
摩室利。左邊置六臂。次金剛。右邊置恾莽
計。左邊置明王心。西邊門南。置吉里利忿
怒。及金剛鉤。如上所說。皆於內院安置。次於
外院。置八方神。及置能辦諸事真言主等。內
外二院。心所敬重真言主等樂。皆應安致。
外門比邊。置荼利。門南置無能勝。各以心
真言。而請供養。於蓮華上。置成就物。而供養
之。或於蓮華上。置滿迦羅賒瓶於上。置其成
就之物。或於蓮華上。置合子。於中盛物。或蓮
華上。置其瓦器。於中盛物。其或於華胎中。
盛置蓮華上。以手按持誦其物千遍。或一百
遍。次後持誦。華以擲物上。次復以蘇和安
悉香而燒熏上。次復香水。微灑物上。次復
次部母明王。持誦其物。於曼荼羅。所有諸
尊。各以彼等。真言持誦其物。次復以牛蘇
護摩。或用牛乳。或以蘇蜜胡麻。和作護摩。
後以啟飲護摩。於本法中。所說諸物。皆應
護摩。各以曼荼羅內。所有真言。遍作護摩。各
以真言持誦香水而灑其物。如前所說。光顯
物法。此亦如是持誦。自眼用看其物。心誦
真言。如是作法其法物即成奉請。凡一切
物。作奉請法。速得成就。或於本法。所有一切
供養。及祭祀法。一一皆應。具作此奉請法。曼
荼羅中亦通受持其物。亦通光顯其物。於中
若作成就諸作障者。亦不得便。亦通淨物。依
灌頂法。亦通灌頂其物。亦通灌頂自身。此是
祕密。能辦諸事。勝曼荼羅。若作此法。無不得
[003-0657a]
成。


《蘇悉地羯羅經》補闕少法品第三十六



我今當說補闕少法。從受持物已。每日三時
澡浴。三時供養。及作護摩。手按其物。三時換
衣。節日斷食。供養等法。皆須增加。三時禮
拜。懺悔隨喜。勸請發願。三時讀經。及作曼
荼羅。三時歸依受戒。三時護身。如是作法。定
得成就。或由放逸。致有闕少。即應部母明。持
誦二十一遍。便成滿足。若闕此法成就亦闕。
或若有闕。更須念誦。一十萬遍。復應作此曼
荼羅。補前闕少。然後方作成就。其曼荼羅。方
四角安四門。如前所說。分布界道。東西置
佛。右邊置佛毫。左邊置佛鑠底。右邊置佛慈。
左邊置佛眼。右邊置佛輪王佛頂。左邊置白
傘蓋佛頂。右邊置帝殊羅詩。左邊置勝佛頂。
右邊置超越佛頂。左邊置須菩提。右邊置阿
難。於西南角致鉢。於西北角置錫杖。右邊
置訶利底母。左邊置無能勝。於曼荼羅外。置
能辦諸事。中央置輪。於上置其所成就物。或
置本尊。外院置八方神門。兩邊置難陀及拔
難陀龍王。各以本真言請。或以部心明都
請。依法供養。然後護摩。其諸尊等。或置其
印。或致其座。以本真言。成淨火已。護摩蘇
蜜。一百八遍。又以酪餅。及用胡麻。各以本
真言。護摩百遍。其事畢已。復誦百遍。此是祕
密。補愆過法。所供養物。皆須香美。其所獻
食。用烏那羅供獻。及砂糖和酪。作此法者。
諸尊皆得滋充歡喜。速得成就。非但補闕。亦
應半月半月。或於節日。或復每日。作此曼荼
[003-0657b]
羅。供養諸尊。皆得滋充。速與成就。若不辦
時。隨力而作。如前所說。佛部曼荼羅法。此蓮
華部法。亦皆同彼。唯改圓作。方其量隨意。
東西置觀音自在。右邊置馬頭明王。左邊
置毘首嚕波。右邊置三目。左邊置四臂。右邊
置六臂。左邊置十二臂。右邊置能滿諸願。又
右邊置耶輪末底。左邊置大吉祥。右邊置多
羅。左邊置戰捺羅近門。右邊置濕吠多。左邊
置車拏羅縛悉𩕳。中央置蓮華。曼荼羅外。
置本部。能辦諸事。此是蓮華部補闕曼荼羅
法。如前所說。佛部曼荼羅。此金剛部。亦復如
是。然須方作。其量隨意。東西面置執金剛。
右邊置明王。左邊置忙莽計。右邊置軍荼利
忿怒。左邊置金剛鉤。左邊置棓。左邊置大
力。右邊置拳。右邊置遜婆。左邊置提防
伽。右邊置鉢梛𩕳乞差跛。左邊置忿怒火
頭左邊近門。置金剛可畏眼。左邊近門。置
金剛無能勝。曼荼羅外。置本部。能辦諸事。諸
餘外院。及供養法。皆如前說。此是金剛部補
闕之法。如是供養畢已。求得好夢。晨朝澡
浴。著白淨衣。以稻穀華。及青俱蔞草。香美
白華。供養所作曼荼羅地。然後以牛糞遍塗
掃。却復作三簸多護摩。右邊置酪俱蔞草蘇
蜜胡麻。及餘所有護摩之物。皆置於右左。
置遏伽器率蘇杓。當置於前隔蘇。次置
杓。前用成辦諸事真言。灑其物等。諸部主
尊。安置供養。用本真言。以頞伽。請其本尊。
亦復安置。自身前置蘇。蘇前置火。蘇火
中間。置成就物置。
[003-0657c]


初自身。次蘇次物火。次本持尊。及部主尊。


如前五種之物。置次應知。部主左邊。置帝
闍寧明。右邊置成辦諸事。如前所說。謂護
摩法中。次第安置。初敷青俱蔞草。置和酪
餅。散稻穀華。獻縛悉底。供以好美香供
養。然後依法。作護摩事。所成就物。置於金
器。或銀熟銅。石商佉螺木縛弭迦土器等敷阿說他。
樹葉於上置器。或敷有乳樹葉。或閼伽樹葉。
或芭蕉樹葉。或蓮華蓮葉。或新淨白㲲。隨
取敷之。又葉五重。先敷地上。置成就物。復以
葉五重。而覆其物。或可是散。或種種衣。或諸
雜物。次第應知。所盛之器。然後以不散亂心。
作簸多法。以心光明其物。及散灑之。手執
杓緩率其蘇。置其物上。誦本真言。至其莎
字。即瀉爐中。呼其訶字。還觸其物。却至蘇
器。如是去來。三處觸物。不得斷絕。是名三簸
多護摩法。經一千遍。或一百遍。或觀真言廣
略。或復成就上下動重。乃至護摩。二十一
遍。此名都說。遍數之限。三簸多時。以杓遍霑
其物。皆令潤膩。初置物時。先以水灑。次按持
誦。次復看。次獻供養。護摩畢已。還須如是。
於成就曼荼羅。所說三種。成就之相。作此法
時。若有相見。即須禁之。應知不久即得成
就其物。若大置於右邊。應左手執者。置左
邊而三簸多之。若成有情之物。作其形像。杓
觸於頭。而作護摩。若欲成自身。以杓觸頂。
而作護摩。若為他故作之。簸多者。但稱其
名。作護摩。其成就物。復有三種差別。一但
稱名。二以物蓋隔之。三但露現眼所觀見。如
[003-0658a]
是皆用其蘇。而作護摩。若不獲蘇。當用牛
乳。或蘇和乳。或用三甜。或觀成就差別。應
當用酪。如本所說。而用護摩。或以油麻護
摩器仗。若成吠多羅者。應用堅木香心護摩。
或用蘇合等護餘計香。或觀其物差別。及
與成就差別。當取諸類香物。與法相應者。而
作護摩。若成犬肉。還用彼脂。諸餘肉類。彼復
如是。其成就物。或盡置於前。以此所三簸
多法。說護摩之法。當應廣作。三簸多法。護
摩其物。如是作已。速得成就。三簸多已。洗灌
令淨。然後如法。灌頂畢已。供養護持。置本尊
前。更加種種飲食。供養本尊。及當祭祀。八方
護世。亦須如法。供養護摩之地。然後以諸澡
豆。及阿摩羅。八日如法澡浴。於其午時。手
按其物。而加念誦。又更別辦其線。依前如
法持誦。臂釧衣灰芥子水。一一皆須如前持
誦。欲作成就之時。如是護身之物。先須持誦。
擬充後用。如是念誦。護身諸物。成就之時。有
所用處。皆即有驗。是故應須。預先持誦。備擬
華等。供養之物。亦須加法持誦。置於側近。
次則依作曼荼羅。如法供養。而作成就。用
能辦諸事真言。持誦五色界道線。纏四橛上。
以上軍荼利真言。持誦瓶。置外門前。所纏
之線兩頭。俱繫瓶項。梢令寬縱。每出入時。
思念軍荼利舉線。而入其線。若以軍荼利真
言持誦亦得。或取本法真言持誦亦得。如前
所說。辟除難法。先淨其處。然後作法。其時於
外祭祀八方護世天神并諸眷屬。於其瓶上。
置拔折羅。或置有果枝條其瓶及線。或用當
[003-0658b]
部明王持誦。或用部心。或部母持誦。以護
其處。或於當部。所有契印。各於本方。而安置
之。以辟諸難。其橛以金剛橛真言。持誦百遍。
其橛上一頭。作三股杵形或一股形。如是作已。於淨室
外。四角釘之。若曼荼羅。於界道角釘之。此
名金剛橛法。能辦諸事。其曼荼羅。或用乾末
彩色。或用種種香末。或以濕色。用牛毛筆畫。
於諸角外。畫三股杵。其諸界道。遍作三股杵
形。還用金剛牆真言持誦。復於其界。杵形之
中。更復橫置一杵。遍應如是。側名金剛鉤
欄。還用金剛鉤欄真言持誦。如是作已。無有
能壞。是故於中。作成就法。於諸門中。及門
外。各置拔折羅。其成就法。或於淨室中作。或
於露地作曼荼羅。其量五肘。或七或八。或觀
其所成就事。隨事大小而作。諸門當中。置拔
折羅。於諸角上置瓶。於外門前。置能辦諸事
瓶。於內東西。置法輪印。右邊置佛眼印。左
邊置毫相印。右置牙印。左邊鑠底印。右置
五種佛頂。次第左右。安置於佛部中所有諸
尊。隨意次第。左右安置。最後兩邊。置阿難及
須菩提。次下近門。置無能勝。次於外院。東面
置悉達多明王。北面置大勢至尊。南面置妙
吉祥尊。西面置軍熱羅尊。東面右置梵天及
與色界諸天。左置因陀羅上。至他化自在王。
乃至地居天神。於東南方。置火神與諸仙人。
以為眷屬。於南方置焰摩王。與毘舍遮。布單
那諸魔怛羅。而為眷屬。於西南方置泥唎帝
神。與諸羅剎。而為眷屬。於西面門置縛嚕拏
神。與諸龍眾。而為眷屬。門北置地神。與諸阿
[003-0658c]
修羅。而為眷屬。於西北方置風神。與諸伽嚕
拏。而為眷屬。於北方置多聞天王。與諸藥叉。
而為眷屬。於東北方置伊舍那神。與諸鳩槃
荼。而為眷屬。復於西面。一所之處。置日天子
及與曜等。復於西面。一所之處。置月天子。
與宿圍繞。於西門曲兩邊。置難陀拔難陀龍
王。於佛部中。所有使者等類真言及明。於其
外院四面。隨意安置。然後依法。啟請次第。供
養護摩念誦。於最中央。安其本尊。或成就物。
如於曼荼羅法所說護身等事。此亦如是次
第應行。此是佛部成就諸物曼荼羅法。一切
諸難。無能得便。於中作法。速得成就。一切
諸尊。增加衛護。前以五彩色。作曼荼羅。唯
改圓作。方於其內院東面處。中置蓮華印。
右置七多羅明。左置七吉祥明。次左右置六
大明王。右置半拏羅縛悉𩕳。左置邪輪末
底。近門兩邊。置一髮明妃。及馬頭明王。於
外門前。置能辦諸事瓶。於門及角。置拔折羅。
中置蓮華。於其外院。置其梵天。及因陀羅摩
醯首羅等。淨居諸天。及無垢行菩薩。光鬘菩
薩。莊嚴菩薩。無邊龍王菩薩。遜陀羅及優
波遜陀龍王。及商結持明仙王。與諸持明
仙。俱如前諸方護世。於此部中。所有使者。諸
類真言及明。隨意安置。如前所說。安置次第。
此亦如是。一切諸難。無能得便。應當此中。作
成就法。如前方作。如前所界道。於內院東
面。置蘇悉地羯羅。右置吞金剛明妃。左置金
剛秦明妃。右置遜婆明王。左置計唎枳里明
王。右置拔折羅尊。左置跋折羅但吒。右置
[003-0659a]
金剛母特伽羅鎚。左置金剛商羯羅。右置金
剛鉤明妃。左置忙莽計明妃。於其外院。東
邊置勝慧使者。金剛慧使者。摩醯首羅及妃。
多聞天王。及諸藥叉。其於外門前。置辦諸
事瓶。於金剛部中。所有使者。真言及明。部
多。毘舍遮。乾闥婆。摩睺羅伽。及持明仙。八
方護世。各於院次第安置。然後啟請如法供
養。護摩念誦。起首成就其所。啟請諸尊應用。
明王真言。或用部母明。請於曼荼羅。所有諸
尊。名為置瓶。如前曼荼羅。所有堪法。此
成就法。亦皆如是。若於此等。曼荼羅中。作成
就者。縱不具足。護身之法。亦得悉地。為彼諸
尊。自有誓願。若請我等。赴曼荼羅者。以虔
誠心。如法供養。我等當與彼所求願。是故於
此。應知無難。必為加護。若用部心真言。及以
部母。或用明妃。能辦諸事真言。并及部內護
身真言。而用啟請。護身諸界。速得成就。此是
三部祕密之法。復次說通三部。祕密曼荼羅。
如法界道。置拔折羅。中央置本部主印。其前
置本真言主。或如前置羯羅詩瓶。其物盛於
器等之中。置其瓶上。內院東面。置如來印。北
面置觀自在印。南面置金剛印。西面右邊。置
嚕達羅。左邊置多聞天王。如前所說明王曼
荼羅。此亦如是。次第安置。右邊置部母明。
左邊辦事明。蓮華金剛二部。左右亦爾。西
面右面嘺唎。右置落乞濕彌。東西兩角。
置鉢及支伐羅。北面兩角。置但拏柱。及軍
持瓶。南面兩角。置拔折羅。及持伽羅。西面
角置輪羅及寶瓶。於外門前。別立置處所。
[003-0659b]
置無能勝。東面門前。置訶利帝母。南面門前。
置句吒祗唎迦。北面門前。置翳迦契吒。於
其外院。隨意遍置諸印。如法啟請供養。此是
祕密都曼荼羅。於中所作。成就諸物。皆得
悉地。頂行於此。尚不得便。何況諸餘毘那夜
迦。以諸美香華燈。種種飲食。持誦光顯。然後
供養。如於念誦。及於曼荼羅所說供養。此亦
如是應作。若於淨室中作。亦復如是。其曼荼
羅主。種種供養。應加四倍。此是祕密之法。
供養畢已。次應於外。如法祭祀。以酥然燈。
其炷鮮淨。供養本尊。一一之物。皆須奉獻閼
伽。若是作法本尊。速得有驗。以明王真言。
持誦白芥子。或用能辦諸事真言。或用先持
有功真言持誦。近致成就物邊。用辟諸難。
便即退散。又用本印主印。置於左邊。或但
持誦大力。置於左邊。於其八方所。各置丈
夫。初於東方。其人作帝釋裝束。手執拔折羅。
形色一如帝釋。於南方。其人作焰摩裝束。手
執但拏棓。於西方。其人作龍王裝束。手執
羂索。於北方。其人作毘沙門裝束。手執伽陀
棓。於東北方。其人作伊舍那裝束。手執三股
叉。於東南方。其人作大神裝束。狀如仙人。
手執軍持。及數珠。於西南方。其人作羅剎
王裝束。手執橫刀。於西北方。其人作風神裝
束。手執幢旗。帝釋白色。焰摩黑色。龍王紅
色。毘沙門金色。伊舍那白色。火神火色。羅
剎王淺黑雲色。風神青色。其所著衣。皆亦如
是。其人皆須受戒。極令清淨。有大膽勇。善作
護身之法。形色端正。盛年肥壯。所執器仗。皆
[003-0659c]
須持誦。於頸兩肩。交絡華鬘。備白芥子。善知
難相。若有難至。即散白芥子。而用打之。或擲
華鬘。或難眾多。現大怖畏。當以所執器仗。而
遙擬之。彼若相逼。以器仗擊。散白芥子。及擲
華鬘。以器仗擬。及擊之時。不得移動本處若
移本處。彼當得便。是故應當。須不動本處。於
本藏中。所有護身之印。難摧伏者。持誦供養。
置己身邊。若有極大猛害邪來。應自用彼諸
印。以擲打之。或以前來持誦有功真言。誦白
芥子散擊邪者。必若不止。即應出外以好飲
食。加以豐多。如法祭祀。彼諸難眾。一切護
法。總有九種。謂辟除諸難。結地界。結虛空
界。結曼荼羅界。結方界所。結金剛牆。結金剛
鉤欄。護物護身。以除諸邪。作成就時。如斯
等法。皆須憶念。或若不辦前護方人。應當置
其當方器仗。此亦不辦於諸方所。置那邏遮
器仗。或張弓揣箭。置諸方所。或與助成就人。
明解藏法。有智方便。持誦有功。戒行清潔。
立在門中。助辦諸事。辟除諸邪。乃至內院
外院。彼皆應助。所有一切諸事。至於暮間。皆
須辦足。日纔沒已。即起首作。成就之法。中間
因時。出曼荼羅外。含水漱口。軍荼利真言。
用持誦三掬。或以本尊心真言。持誦少許
牛蘇。而用飲之。所有疲極。當得除愈。復以
蜜和和蓽撥。用佛部母明持誦。以塗其眼。昏
沈難起。即便除愈。先以誠心。面向東立。觀察
諸尊。歸命啟請。於其三種。吉祥瑞應。於中隨
得好相。以歡喜心。而作成就。隨見先瑞。成就
亦爾。是故行者。應觀先瑞。先當須臾。觀察
[003-0660a]
酥悉地羯羅明王。次則右繞。辦諸事瓶。入
曼荼羅時。隨所逢瓶。皆右繞過到已。頂禮
尊。及以遍觀。各各以本真言。而奉閼伽。或
以部心真言奉獻所請諸真言主。當以明王
真言請召。所請明主。當以明妃請召。已視
本印。及請本真言明等。或但都視一印。誦
其真言及明。若如是作。速得悉地。其成就物。
有置閼伽器中。或致瓶上。或掬合手內。或
但心念。或致縛羅弭迦器。或致葉上。或致於內本尊之前。所成諸器。皆以牛黃塗之。
次用白芥子作護。次持誦摩辣底華。供養其
物。牛黃塗故。便成禁住。用其芥子。便成作
護。以華供養。須成光顯。此三種法。次第應
作。不得廢闕。於本尊前。置成就物。於中不
得。餘物間隔。成就之物。用兩種法。以為作護。
一謂手印。二白芥子。令成就物。速有驗故。
數獻閼伽華香等具及酪。數應供養。其助成
就之人。護其物故。常在其處。如是安置。供養
物已。然後以手按之。或以眼觀。以其不散心。
徐徐持誦。中間數數。光顯其物。如是相續。竟
夜持誦。勿令間斷。其夜三時。以閼伽等。次第
供養。若須出外漱口。令助。成人替坐物前。續
次念誦。其持誦人。有所廢忘。其所助人。皆須
補闕。持誦之時。若大邪至助成之人。應拒
其邪。如不能禁。行者應自。散白芥子。以辟
其難。助成之人。持誦其物。于時東方。有是
邪現。謂大雷電。應知帝釋之邪。於東南方。
有是難現。謂火色大人。或如日盡。應知即
是火天之難。於其南方。有是邪現。謂死屍
[003-0660b]
形。甚可怖畏。高聲叫喚。手執大刀。皆悉劓
鼻。手執髑髏。盛人血飲。頭上火然。應知即是
焰摩之邪。於西南方。有是難現。謂雨其屎
尿。穢曼荼羅。及種種形。甚可怖畏。應知即
是泥唎羝難。於其西方。有是難現。謂雨雷電
霹靂雹等。應知即是龍王之難。於西北方。有
是難現。謂有大黑風起。應知即是風神之難。
於其北方。有是難現。謂大藥叉。及女藥叉。惱
亂行者。應知即是多聞天王難。於東北方。有
是難現。謂象頭猪頭狗頭異形。各持火山。
應知即是伊舍那難。於其上方。有諸天現。具
大威德。應知即是上方天邪。下方之難地動
及裂。應知即是阿修羅邪。作上成就。方現
斯邪。如是等邪。於中夜現。凡上成就邪相
還大。中下成就。准此應知。於夜三時。是其上
中下相。與時相應。即是不相應。即非成就。
其三種相。謂煖相氣相光相。如是三相應
次第現。若上成就。即具三相。若中成就。具前
二相。若下成就。唯現初相。或若持讀虔誠。
於初夜時。三相次第現者。即以部母明。禁住
其光。以明王心。禁住其相。及以持誦。牛黃
塗灑。或以手按。或用蘇灑。或以散華。或散白
芥子。或但灑水。禁住其相。便即受用。亦果其
願。或若初夜。或即便禁住。但作念誦。至其本
時。方可受用。其中成就。准此應知。於其初
夜。下悉地成。於其中夜獲中成就。於明相
動時獲上成就。其中成就中夜成者。如法禁
已。縱至明曉。受用亦得。其下成就。准此應
知。各於本時。其助成者。若不受用。亦不為吉
[003-0660c]
其物縱成不即受用。又不禁住。至其平曉。亦
不受用。其物猶若萎華。亦如穢食。無所堪
用。以念誦故。啟請真言。入其物中。時既過
已。其驗亦失。又成就物。雖初相現。然不成
就。當時若禁其相。以後還作光顯等法。及諸
節日。供養灌頂。便作成就。經於三年。若不成
者。當知此物。不可得成。上成就法。限至三
年。若中成就。至第六月。若下成就。不限其
時。損成就法。亦復如是。


《蘇悉地羯羅經》被偷成就物却徵法品第三


十七


我今當說被偷之物却徵之法。其物成已。或
作成就之時。其物被偷。偷物之時。或見其形。
或但失物。不見偷者。于時不擇日宿。亦不斷
食。發起瞋怒。現前速應。作此曼荼羅法。用燒
屍灰。三角而作。唯開西門。於外門前。置其
本尊。內院東角。置蘇悉地羯羅明王。右置金
剛忿怒。左置大怒。左置金剛拳。右置金剛
鉤。右置金剛計利吉羅。左置毘摩。右置熱
吒。左置賓蘗羅。右置阿設寧。左置商羯羅。
右置微若耶。右門置迦利。左門置難地目
佉。左置金剛軍。右置蘇摩呼。及置諸餘大
忿怒等。為成就故。次第安置。如法啟請。以赤
色華。及赤食等。次第供養。如前所說。阿毘遮
嚕迦法。於此應作。門外所置本尊。應以美妙
華等。如法供養。於其外院。置八方神。及置本
部諸餘使者等尊。亦須如是。供養於中央作
護摩法。其爐三角。一一如前。以收纖佉陀
羅。以己身血塗。而用護摩。或用苦練木。或
[003-0661a]
用燒屍殘柴。而用護摩。火著已後。以燒屍灰。
和己身血。而用護摩。及以毒藥。己身之血。芥
子油及赤芥子。四種相和。而用護摩。復取此
四種物。作偷物者形。而坐其上。以左手片
片割析。而作護摩。若有能伏瞋者及明法者。
應作此法。其偷物者。慞惶恐怖。齎持親付。行
者便應。施彼無畏。于時與彼作扇底迦法。若
不作者。彼便命終。或所將物。更復加添。密置
尊前。又成就物。盜將日久。若欲追取。即應作
此通三部。成辦諸事。曼荼羅。四方而作。中央
安置蘇悉地羯羅明王印。內院南面。置金剛
忿怒。大忿。忙莽雞。金剛鉤食。金剛拳。金剛
火。金剛母特伽羅。金剛怖畏。金剛商羯鎖。
計利吉羅。慧金剛無能勝及。置諸大忿怒。
及諸使者。諸大威德。真言主等。於其南西。
次第安置。內院北面。置能滿諸願。觀自在。馬
頭明王。多面多手。能現多形。耶輸末底。大吉
祥。落乞濕弭。濕吠多。半拏羅縛悉𩕳跢羅。
戰捺囉。未羅。所有真言及明諸使者等。各各
次第。如法安置。內院東面。置金輪佛頂等。諸
餘佛頂。佛毫佛眼佛。鑠底佛牙。佛慈及無能
勝等。自餘明主。及能辦諸事真言等。諸餘
真言及諸使者。於其東面。各各次第。如法
安置。近門外者。亦復如前。依法安置。於其
外院。八方神。西門邊置梵天王。及與眷屬。
西門北邊。置摩醯首羅及妃。言那鉢底等。
諸眷屬俱。及七忙怛羅母。及八龍王。并諸
眷屬。阿修羅等。與諸眷屬。歸依佛者。大威
德神。於其外院各如法次第安置。至誠啟
[003-0661b]
請。次第供養。於外西面。置護摩遮。以蠟作
其盜物者形。置箕中。依阿毘遮嚧迦法。啟
請祭祀。供養護摩。次以刀割其形。而作護摩。
或依本部所說。阿毘遮嚕迦法。依彼而作。或
本尊自盜。及不與成。亦如是作。從黑月五
日至十四日來。中間作法。說為勝吉。其形復
以杖鞭。及以火然。種種猛法打棓。以末但那
剌。依金剛橛法。用刺身分血。黑芥子油。和
鹽。遍塗其身。隨意苦楚。而置害之。復以蓋
屍之衣。而覆其形。以赤線纏獻赤色華。持誦
自服努目視之。於真言中。置訶責句。每日
打之。若將物來。即當休止。中夜應作是猛利
法。用俱微那羅來。塗黑芥油。而作護摩。
又以毒藥。及己身血。芥子油鹽。及黑芥子。總
與相和。稱盜物者。而作護摩。經八百遍。或
但用己身血。和鹽。而和護摩。如是苦持。若
不還物。即應更作至死猛法。於阿毘遮嚕迦
法中所說殺法。遍作其法。於真言置其殺
句。若將物來。即止其法。從乞歡喜。彼若已用
其物。將餘物替。亦止其事。或已用其物。復無
物替。但來悔謝。亦止其事。施彼歡喜。彼或損
失。及分與他。隨殘所有。持來還者。亦止其
事。施彼歡喜。應當以金剛微那羅真言。而
作護摩。或用大怒。或用不淨忿怒。而作護摩。
或於當部所說。却追失物真言。而作護摩。然
此三種真言。通三部真言。


唵阿䞘奇乙反那曳𣣹寫 縛㰤曩野莎縛訶


火天已持圓食一明一燒滿三圓食供
養。
[003-0661c]


火天又護摩真言曰。


唵阿䞘那曳 𣣹寫 合寫縛㰤曩野[指-匕+口/└]比[指-匕+口/└]
比儞跛野 莎縛訶


又持蘇一明一燒亦滿三遍供養火天。


金剛部瞋怒金剛真言。


唵 枳里 枳里 跋日囉 矩嚕馱吽泮


以此真言一明一燒火食作法成就護摩法
真言曰。


娜謨剌怛 那怛羅耶野 那莫室戰拏跋日
囉 播拏曳 摩訶藥叉拪那播嚲曳 唵㰤囉㰤
囉 跋日羅摩詫 跋日囉 度曩度曩 跋日囉
 馱㰤馱㰤 跋日囉 播者播者 跋日囉 那囉娜囉
 跋日囉 娜囉耶娜囉耶 跋日囉 弭那囉耶弭那
囉耶 跋日囉瞋娜瞋那 跋日囉 頻娜頻那 跋日
囉 虎吽泮


誦此真言。作護摩法。速得成就。若得其物。或
得替物。即護其物。兼及護身。當於節日。次第
而作。光顯等法。其中成就物。下成就物。皆以
一分奉施世尊。一分奉施阿闍梨處。一分奉
施先成就者。一分奉施同伴等人。一分自取。
分作兩分。一分自用。一分奉施比丘比丘尼。
鄔波索迦鄔波斯迦等。諸有末物法皆如是。
先以閼伽。奉獻尊等。後取本分。其先成就者
分。以閼伽供養。倍其價直。自取受用。其價直
者。供養是也。其阿闍梨。若不在時。其分還酬
直。而自受用。其價直者。心生慚愧。即是價
直。出曼荼羅外。奉先成就者時應。作是言。
先成者受取本分。手執閼伽。第二第三。應
如是唱。若無取者。即當持與。同伴之人。勿懷
[003-0662a]
疑慮。彼等以虔誠心故。以供養故。堅持戒故。
侍行人故。即是先成之人。是故其分。彼等應
受。三唱之。彼同伴者。應如是報。我等即是
先成就者。行人自分其物。與同伴等。其物
若少。不可分者。即安膳那。及牛黃等。不可分
也。應當以心。作其分量。而自受用。有如是
物。唯一人用。不可分者。輪刀等是。隨其本
法。所說成就。應如是作。其㡧像等。亦不可
分。於本法成就之物。其量縱少。任意加本
量。而作成就。與同伴等。成依先成依之人
物量。而作成就。縱減其半。亦得成就。或於本
法。所說分量。皆須依行。行人分物。與同伴
時。應處分言。汝等隨我。種種驅使。彼然諾
已。後當與之。或若一身。成就利益餘人。依
此藏教。或餘法中。若皆通許。分與同伴等
時。隨其功勞。節限分物。不應偏黨物成就已。
先應供養本尊。深生慚愧。慇勤再請。然後可
分。一切諸部。法皆如是。中下成就。准此應
知。深生慚愧。恭敬供養。及施財物。所得進
止。依其處分。以如是事。酬還物價。物成就
已。先獻閼伽。如法分與。誦本真言。及作手
印。以心觀念本尊。及誦明王明妃真言。及
至觀念。然後受用。其物隨意。昇空至眾仙所。
彼無能壞。及以輕蔑。縱有怨敵。亦無能損。彼
成就者。常念本尊。不應廢忘。其成就物。常須
心念。或以眼視。為持明王真言法故。諸仙恭
敬。持明王妃故。無諸怖畏。作三摩耶印。及
作部印。及明視物。皆不應廢。與仙相見。應
先起敬。而問訊言。善來安樂。復後何至。有所慰問
[003-0662b] 。善言而答。遊行空時。不應於神廟上
過。及獨一樹。并四衢道。諸仙居處。及以城郭
祭祀之壇。婆羅門集會處。邪法仙眾所居之
處。亦不應過。增上慢故。經彼等過。必當墮落。
為放逸故。而墮落者。應持誦明王真言。及
以思惟。若已墮落。及欲墮時。便得本位。虛空
雖易形色。天眼見道。譬如聖者。起心即至。
如亦在定。不動即至。是故遊彼。先成就路。以
福力故。自然衣服。隨意宮殿。用華林園。觀種
種諸鳥。天女遊戲。歌舞伎樂。種種欲樂。熾然
光明。猶如劫初。如意寶樹。能滿諸願。為居止
故。寶石為座。下流渠水。軟草布地。種種瓔
珞。發身娛樂具。諸吉祥樹。有甘露果。乃至
隨意樂憶念之處。皆現其前。縱如此已。常
須護身。不應廢忘。應住清淨園林。及諸山頂。
并海洲島。江河潬渚。以遊戲故。應住其處。於
彼便有。如前勝境。或與光成仙眾共住。


《蘇悉地羯羅經》成就具支法品第三十八



我今復說具足作悉地法。其物不成者。如法
禁住。護持藏棄。如前更作。先念誦法。乃至還
作。成就之法。如是作已。若不成者。重加精
進。又更念誦。作成就法。如是經滿七遍。猶不
成者。當作此法。決定成就。所謂乞食精勤念
誦。發大恭敬。巡八聖跡。禮拜行道。或復轉讀
大般若經七遍。或持勝物。奉施僧伽。或於
入海河邊。或於海島。應作一窣堵波。數滿
一百。於一一窣堵波。前如法念誦。滿一千遍。
最後第一百塔。若放光者。當知作法。決定成
就。復作一千窣堵波。於一一前。念誦一千
[003-0662c]
遍。假使造無間罪。其數滿已。不須作法。自然
成就。又一切真言念誦一俱胝。決定成就。若
作時念誦者。經十二年。縱有重罪。亦皆成
就。假使法不具足。皆得成就。又念誦遍數。及
時滿已。即當應作。增益護摩。或復作成辦
諸事曼荼羅。於中而四種護摩。或於山頂。
或於牛群。先所住處。或恒河渚。平治其地。作
曼荼羅量百八肘。置一百瓶。於其四門。立
柱為門。各於門前。建立寶臺。種種莊嚴。以作
名華。枝條作鬘。繫其門柱。及角幢上。遍圍其
處。以蘇然燈。滿百八盞。布曼荼羅。及一百
八香爐。燒諸名香。亦置其處。內院一面。其量
七肘。外院一面。三肘餘。是中央。所有啟請。
及供養等。皆悉如前。准護摩法。次當別說。
於中以本真言。置羯羅舍金瓶。其瓶四面。
作護摩法。於其內院。東面遍置佛部諸尊。其
北面遍。置蓮華部中諸尊。於其南面。遍置金
剛部中諸尊。於西面置嚕達囉神。及多聞天
王。并眷屬。如前所說使者等尊。內院若不
客受。當置外院。其護方神。與諸眷屬。各置本
方位。其三部主。及嚕達羅。多聞天王。先置本
處。次復各置明王明妃辦事真言等。并諸使
者。次第安置。於外門前。置軍荼利尊。及置
無能勝尊。如是依法。作曼荼羅。或已用本
部心。而作啟請。次第供養。即於四方。而作念
誦。然後其瓶四面所置之爐。各依彼部中。作
護摩法。是名增益諸尊護摩。其供養食。用那
羅獻。作法已。一切諸尊。便成增益。如是念
誦護摩已。更以部母真言。而護摩蘇。次佛
[003-0663a]
本尊真言。乳糜和蘇。而作護摩。更以部母
真言。胡麻和三甜。而作護摩。又以部母真言。
用蘇護摩。作此法已。得一切尊。即便充足。及
成就增益。圓滿具足。悉皆歡喜。速與成就。
若作此曼荼羅。乃至七度。決定成就。如前
念誦。及巡八塔。乃至七遍。作此曼荼羅。若不
成者。即以阿毘遮嚕迦法。苦治本尊。以蠟作
其形像。取其真言。而念誦之。先誦部母。及明
王真言。中間置本尊真言。阿毘遮嚕迦法護
摩。用芥子油。塗其形像。便著忙熱。若伏他
著。遍身皆痛。以瞋鞭打。及以華打。用前二真
言。以其瞋心。而作供養。譬如治罰鬼魅。治罰
本尊法亦如是。如斯之法。依教而作。不得自
專。若尊來見。與其成就。滿本願已。則止前
事。作扇底迦法。或以毒藥。自己身血。胡麻油
鹽。赤芥子總相和。竟。中夜護摩。本尊于時
慞惶。唱言止止莫為。即與成就。如是作法。經
三日已。亦復不來。與成就者。又加勇猛。以無
畏心。便割己肉。護摩三遍。本尊即來。乞彼歡
喜。心所求願。即與成就。若有闕過。一一而
說。假使犯五無間。經於九夜。割肉護摩。決定
而來。與其成就。此是與真言。鬪諍之法。以無
畏心。如法護身。方可而作。必不空過。得成就
已。即應速作扇底迦法。若說愆過。即須補
闕。於諸成就事中。此曼荼羅為最。於中作三
種事。得三種果。於中應作一切諸事。及以護
摩。治罰本尊。如治鬼魅。每時供養皆。用新
物。護摩之物。亦復如是。此法不應放逸。澡浴
清淨。如法護身。不應輕慢。明解藏教。方以此
[003-0663b]
法。治罰本尊。若違此者。即便自損。
蘇悉地羯羅經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