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
第五十四
唐清涼山大華嚴寺沙門澄觀述
疏。後一望上顯同下。明第三盡此句顯意
標名。言滿種智者。釋一切智智字。此有
二意。一上一切智。是根本智。重言智者。是
後得智。此二無礙名一切種智。二依論經
意上一切智是佛。下智字是佛智慧。故論云
得一切智人智滿足故。二義皆是種智。疏
自力辨中下解妨問意云。他力唯一句自力
有十句者。答謂。他力總彰佛加。不在彰
於佛德。自力欲彰剛藏勝德故具列多句。
後後勝前前則無德不備。如無作法淨。即
[054-0422c]
勝有作善法淨。教化眾生勝前自利身淨。已
勝前三皆顯二利滿故。身淨中受位過於
位滿。後報勝於現前得涅槃道。後勝於
前同佛種智。謂位極尊勝方顯剛藏從因至
果無德不備。方堪說法故廣顯之。疏第
二意加者。當時如來但意地冥被與其智力。
都無言說。皆集經者言。疏總中身有二種
者。論經總句云。與金剛藏菩薩真實無畏身。
無畏即無能勝義。上力被下故名為與。雖
己之智即不可他用。約為緣助故得言
與。如鬼入身尚增智辯。況於如來。問此與
為暫為永。答有三義。一就實相。金剛藏上
契佛心佛力下被。相應為與此與則常。二
就化體。既金剛藏化周法界。無時不說。隨
說即與無有暫廢亦得名永。三就化相。
有說不說。說時即與。此則非永。然此總句
亦總亦別。總謂總攝十句為無能勝身故。
別謂此句即當色身。後九句別唯屬名故。二
名已去即得名身。身者聚義。疏後與無礙下。
釋別句。於中有四。一總顯別句不通色
身。二所加通三下解妨難謂有難云。上云
口加增辯。意加益智。身加增威。今何意加
而增身威。此即難前身勝故為此答。亦是
此釋云。如實意者。能加則局所加則通。故
隨一業皆加三業。今此意加故益身勝。由
意得智便說無礙即益口也。三在心名智
下。會論同經。正顯所加通加口義。四一與
不著下。隨文別釋。九中前八與其自在說
智。後一與其殊勝化業。前中相從攝為三
[054-0423a]
對。初二句一對。前句說能後句能說智。令
知世法。次三句為一對。初句說能。後二句
能說智。於中前句方便智。後句了理智。後
三句為一對。前二句說能。後一句說智。令
知教法。然案文影略故為此判。實則智能
皆通諸句。故總名與智。已總科判。今當別
釋。今初一不著辯才。疏文有四。一此上即論
標名峻若懸流無澁滯故。二說法不斷無
滯礙故即是論釋。三謂無偏住著故不滯
事理。即疏釋論四云無礙樂說。疏舉經帖下
八大同。疏二與堪辯。此論標名。分別法相
下。疏以論意會經。由解法相故。能正說解
故名堪。正故名淨。從論云下。別示堪相。
解此四事名解法相。故堪說法。於中二。
先舉論正釋。後此言緣者下。疏釋論文。於
中三。初取意略釋。次然其此四下。略指二
經。後今依雜集下。引論正釋。於中二。先正
釋。後而彼經論下。明其次第。疏所應成義
者。謂自體差別者。即聲為自體。常無常等而
為差別。又色是自體。形色顯色表無表等而
為差別。言現量等者。等取比量聖言量。不
違立宗等言者。等取於因。因唯一字。何故
不言不違宗因。今等取言。云何等言。如
云聲是有法定無常故。宗法因云。從緣生
故。此言既多。今立宗等言。四字攝之故云
等言。疏如火能燒等者。此釋自相。下釋共
相。疏三任放辯才。於中三。此標名。言說恣
心故名任放。二說不待下論釋三謂隨門下
疏釋論。然論經云與善憶念不忘加。論釋
[054-0423b]
加字云是不忘加意力。故所以偏就此釋者
意加正為不忘故。疏四能說辯者。初舉論
謂字下。疏會論就經。疏五不雜辯下。初舉
論三義無亂故云不雜。次三同智下。疏釋
論。無法不爾下會經。疏六教出辯。然論但
云得佛十力不壞。於可度故者。斷煩惱
故。釋曰。謂令眾生斷惑出離故名教出。而
論經云與佛不壞力故。故有不壞之言。今疏
云化物。即是教義。斷惑是出義。論無得果
之言。今會經文成道二字。疏八無量辨中先
舉論言修多羅等。等餘二藏。次言六正見
者下。疏釋論此六正見即深密中六種理趣。
已如普賢三昧品說。此中名小異爾。其能
知教法合云教道。前三為本。後三次第釋
於前三。就其所知名為理趣。就其能知名
為正見。全與前同。若約今文前三即理行
教。略無果耳。疏上十已辯他力者。然論文中
無有自力他力之文。以前口加中有自他
力二辯才故以義例之。故此上已有佛正
與智故為他力。具德堪加故為自力。疏何
以得此三昧者。疏徵得三昧之由。上總句
中由得三昧故得偏加。今徵意云。三昧殊
勝何以能得。下別顯下。答有二因。一宿願深
重。謂因中發願。欲證十地智光三昧。故今
得之。二是現緣。即三昧身攝功德也。現身
無德雖有宿願亦不能入。然諸菩薩皆具
此德。隨門顯法在金剛藏。故偏言其有。
又據佛力能加草木何要有德。欲令菩
薩進修具德。上契佛心方得加故。表此地
[054-0423c]
法證方說故。疏此復八種下。就總開別。於
中有三。初總科。二別釋。三總顯為因。今
初。先出論文。謂前四下疏釋。疏一善淨深
心下別釋。此一句中文有五節上句牒經。
二云是因淨者。是論立名。三信樂至極趣菩
薩地盡皆清淨故者。是論釋義。論中具云。一
因淨深心趣菩薩地盡清淨故。如經善淨深
心者。信樂等復是一切善根本故。今疏取後
論向前釋其信樂字。是論釋經深心。即初
地契理淨心。論主但云信樂。其至極兩字。
即是疏釋深心之言。以信樂殷重故曰深
心。由此深心故能得第二第三乃至十地。
為菩薩地盡。即論等字。既至地盡障無不
除。云盡清淨。四故云善淨即疏以論會經。
五此一為眾行本故名為因。即疏釋論立
名即復是一切善根本也。既此為因則顯下
德為其行體。疏謂二即智淨趣菩薩地盡
修道真如觀者。舉論則顯初句是見道。故次
如日輪下義取論釋。具足論云。此真如觀內
智圓滿。普照法界猶如日輪光遍世界故
然。今疏文言含法喻。疏三身轉淨者。助道
能得出世報身名身。初地已上受身非。一
後後勝前前名生生轉勝。總由助道福行
淨故。疏四心調伏淨空有自在名心調伏。
言善斷等者。不著有故斷麁煩惱。不住
無故斷微細習。無住而斷故稱善斷。言故
云修治者。以論會經。無住是菩薩本業即
是修治故。論經云善修本業。本業即今經所
作。亦是以無住心修前證助。以為本業言
[054-0424a]
此即斷德者。初是智德則顯助道是其恩德。
已配三德。下配三道。故有亦言。疏五聞攝
淨。謂聞持智。而為能念其無量法。即是所
念持即是念。具能所持故為法器。論云一
切如來所說祕密法者。一切明廣祕密顯深。
若不持法不能利他。以聞持而為方便。
其無量言便含二義。一多無分量。二深無分
量。疏上八句下。第三總顯上八行能為因
義。疏謂由深心能起行等者。前明深心是
起行方便。起行即是精進故。深心為精進因。
二由得如智故常不忘。三由助道成勝勢
力。四由不住道。不住空有生死涅槃故無
染著。五由自念法能斷他疑。六由神通故
令他敬重。敬重即是信入。疏七轉法理因者。
即無錯謬總持法。是教法理是義理。化流
名轉。謂正法滅時假餘外法流通誦持彼
正法義故。以總持持餘尊法為教理流轉
之因。疏八教出離因者。具足論云。教授出
離因。即經法界智印善印故。謂教授於他。由
契法界自出取相。即化而無化也。亦令他
出。次引論釋此意明下疏釋論。疏不離本
處等者。今經但云各申右手。論經云爾時
十方諸佛不離本處。以神通力各申右手
故疏為此釋言。即四通者。智論云。一如意
通轉變自身。以大音聲聞一切等。二者幻
通轉變外事。三法智通。智法無礙。四聖自
在通。能於苦中生於樂想。於彼樂中能生
苦想。於苦樂中生於捨想。如是一切今於
自身但延促一多故。是如意非餘三也。疏
[054-0424b]
所以起者。三昧事訖等者。徵其起因。乃有
四義。論主但云即三昧起者。以三昧事訖故。
又得勝力說時復至。定無言說故。釋此論
文乃通二勢。一當句釋。二相承釋。即今疏
意後後躡於前前。若當句釋者。言事訖者。
上入三昧為顯已證故能宣說。今已顯竟
故名事訖。二前入三昧為受佛加。今佛已
加云得勝力。三前入三昧為觀物機。隨順
受法物悟在今故云時至。四前入三昧顯
證離言。今說起定反顯所入寂滅離言故
云定無言說。當句則顯入定有其四義。句
句不同相躡。則得勝力。言含於多意。謂顯
證得加觀機已竟。皆名得力應存二釋。疏
第五普告下。本分者若約教道分三分者。此
下當其正宗。正說地故如品初所明。例如
法華方便品去以為正宗。此中本分如雙
歎二深。下請分如身子三請。說分如彼廣
明開權顯實。故前四分為序。即起說之由。
令物生信。今此本分舉法歎勝令起樂欲。
是所成行。文中有四。一釋名。二解妨。三科
判。四釋文。今初。何名為本生下二分故於
此中略示綱要。有體有相說分之中。說於
地相以顯體故。請分聞於名體而申請故。
若別說者。十名地相即說分本說分廣顯十
地相。故云為廣本。此中地體即請分本請分
廣顯地體寂滅出言道故。故云亦與請分
為其本故。疏不請而說下。二辨妨。妨云
下待三請此何不請。答有二意。前意疑說。
後意疑法。謂設知欲說不知說何。此即無
[054-0424c]
問自說經也。問上言佛加為令說法。何言
不知為說不說。答諸佛雖加不知剛藏承
力。說不問上言說不思議諸佛法明。云何
言復不知欲說何法。答不思議法中門別
非一。故猶不知。若爾上以能加同名金剛
藏。則知所為是金剛法。云何不知。答藉相
表知而非決定。猶名不知為說何法。疏
文分為三下。三科判也。科為三段。若別對
者。對下請中互相成起。此初地體起下請
中地體寂滅。後顯寂滅成此標體。此彰要
勝起下大眾令生樂欲。下自陳。有根有欲
即成於此。其第二段自對說分。此能起彼。
彼能成此可知。疏今初地體已如前辨下。
四釋文即品。初有十體。一離言體。二所證
體。三能證體。四能所契合體。五隨相體。六
三昧體。七就德體。八隨要體。九總攝體。十唯
因體。今此即當第八隨要。以六決定而為
體也。疏就總中言菩薩願下。釋此總句文
有六段一解菩薩。疏於大菩提下二解願
義。於中有二。初正釋願。願以希求為義
故。後即下初地中發菩提心者。即指下初
地住分之中菩提心。生即是此願故。下論文
還指此願。故彼文云。生是心者是本分中願
善決定。良以心願體一故二處相指兩處之
文俱顯地體。謂此世真證善根以能增長
順趣菩提故說名願。亦名發心。體雖是同。
隨義有異。心願不同。言義異者。謂於大菩
提起意趣向是發心義。要彼屬己是其願義。
問願善是諸地體。說分已下皆是地相。何故
[054-0425a]
偏指初地發心。答曰。就始言故。又問。願善
是體。說分已下但是地相。云何指相而得顯
體。答總相指彼在地相中。分別指彼即相
所顯。果分發心是此願矣。疏此願所以下。
第三釋善決定義。願是希求。若地前願不
得稱善決定今是證智相應之願。相應之願真能隨理故名為善。此善即是決定之義。
疏真智即善下。第四會六釋。於中有二。先
正釋。後故論下引證。迴文未盡。合言善決
定者。善即是決定。疏此已入初地下。第五
揀善決定。地前亦有相心之善。非真智攝。
不名決定。地前亦有決定。復非至順於理
不得稱善。故地持說決定有三。一種性地
名為決定。定為佛種。二解行地名為決定。
定能發心。三初地已上名為決定。今是第三。
揀非前二。疏若通論決定下。第六通顯決
定得名。唯取第三決定耳。下別句中有六
決定。一一皆具今之六義。疏後別中此善決
定有六種者。釋此別句經前有三。初就總
開別。二瑜伽下指文引證。既諸論皆說
故要為六。疏此六行相下。三通相料揀。先從
後漸收。後是故自體下順牒結示。疏一無雜
等者。文總有四。一牒經。二即觀相善決定
者。論主立名總中開出故有決定。三真如觀
一味相故者。即論釋也。真如觀釋觀。一味相
釋相。理絕妄情說之為真。諸法體同目之
為如。照理名觀。觀之體狀。故名觀相。四謂
正體緣如下。疏釋上論正體緣如轉釋真
如觀。言正體者。揀非後得是根本智名為
[054-0425b]
正體。此是能觀如是所觀緣即觀義。故唯識
云。若時於所緣智都無所得。爾時住唯識
離二取相故。境智即是二取。離二取相故
為一味。即以一味為觀之體相。一味是喻。
如海雖廣同一鹹味。亦如眾藥煮之一器
其味無別。能觀所觀皆無所得即為一味。
言則無帶相之雜者。以論會經。經云無
雜。論以一味相。釋無雜也。若是地前現前
立少物。謂是唯識性以有所得故非實
住唯識。未能忘如為帶如相。此相為雜。
今俱無所得故無此雜。疏二不可見者。牒
經是真實善決定者。論立名也。非一切世間
境故者。是論釋義。謂此真智下。疏釋於論。
由此句明行體離過。行成離妄故曰真實。
緣觀不覩名非世間境。言出世間故者。轉
釋非境。既是出世。世智安知。經云不可見
斯乃契實。反望情想虛妄由來不有故名
為出。非有世間對之出也。謂此真下疏釋
可知。疏三廣大如法界者。牒經勝善決定即
論立名。此明行德行合法界。隨義廣大故名
為勝。疏論總釋下。以論釋相。然論有二段。
一總釋。二重料揀前段。疏中先舉論文。後
此中上句下。疏釋論上句。即論云大法界
故。下句即一切諸佛根本。以地智是諸佛根
本故。如法界之廣大也。從法界所以下。別
釋二句。先釋所如法界。後今能如地智為
下。合上二義法界為悟之根。今地智為菩
提智根。法界為諸法性。今地智為佛本性。
況體合下。釋成上義。地智所以得如法界
[054-0425c]
者由契合故。合則一味。離於二取故無所
如。智即是如。況復相契如是方是真實如法
界矣。疏下開義釋下。即論第二重分別。於
中二。先疏假問生起。後論總釋云下。舉論
解釋。先總後別。總中先舉論文。後言一體者
下。疏釋論既是一體異名故不妨將勝釋
於廣大。便更將高釋廣理亦無違。四義同
體故。疏法爾者即是界義者。梵云達摩馱都
此云法界。亦云法爾故。疏一雙釋大勝下。
論釋能如文有三段。義包四字。於三段中
皆初句標舉論意。次舉論文。後疏釋論。並
顯可知。疏故隨義下。總結上三節。又大字
為總故。上四節皆有大言。餘之三義在三
別中。雖無其名義無遺矣。然其三段皆應
有說大白。第二顯廣云說大乘。第三顯高
特云白也。疏是因善決定者是論立名。二此
有下論釋。三有釋云下。疏釋論。於中三。初
敘昔。二此順法相下。辯順違。三今更下。申
正釋。於中分五。一正釋言用雖虧盈者。正
揀智體非無常義。智體如空空非無常所生
之色有起有滅。如用應機說為無常。言
究竟如空者。謂畢竟無有不如空義。二若
會下會三身。明報身不在無常因中。三
設智為了因下。遮救。恐彼救云。智為了因
了於涅槃。若為生因生於菩提。故今答云。
性淨菩提亦了因所了。本具智慧光明義故。
四故論云涅槃道下釋成上義。古譯菩提
名之為道。是故疏云道亦菩提明論亦說
菩提涅槃以為常矣。用是無常若別對菩
[054-0426a]
提涅槃因者。即寂之照是菩提因。即照之寂
是涅槃因。寂照既融二果亦融。故云若相融
攝故不在言。五言無常愛者下隨難釋論。
疏大善決定者此句標名。二隨順下論釋相。
三即普覆名大。疏釋論名。疏論又云次前下。
舉論釋不住義。於中二。先舉論。後謂由下。
疏釋論。於中三。初牒論正釋。二敘異解。三
廣釋不住。今初又二。先正釋。後前雖有應
用亦智所成者。遮難。恐有難云。常果因是
智。無常果因為用。既為應用豈不是悲。答
因善中已成不住故為此答。二有云下。
敘異解許不違理。即遠公意。謂常果因能
得涅槃。故於世間不一向住。無常愛果因。
及此大善能隨世間。故於涅槃不一向住。
三然約雙遮下。廣釋不住之義。復有二
義。謂住不住。論意即是雙住之義。云非一向
住不言無住。然即由非一向住故成無
住。猶如船師非一向在此岸住。亦非一向
在彼岸住。故成無住運載眾生。而言謂大
悲故常處生死等者。等字多義。一者等取大
智。故常處涅槃是俱住義。二大悲故不住
涅槃。大智故不住生死。即二俱不住。又一
明俱不住者。有二義故不住生死。一見
生死過患故不可住。二由見生死本空
故無可住。上二皆約智故不住。有二義
故不住涅槃。一見涅槃本自有故不待
住。二由不異生死故不可住。又智與理
冥無別異故。能所絕跡故無能所住也。則
雙不住生死涅槃。上皆約智。二明俱住者。
[054-0426b]
有二義故住於生死。一由見過患起大悲。
故住為練除也。二見空故住不怖也。上句
約悲。下句約智。又有二義。一見過生厭故
住。二見空即涅槃故住。此即常在生死。恒
在涅槃也。此二皆約智。前了相。後了性。
有二義故常住涅槃。一常證理故住。二常
化眾生故住。以所化眾生即涅槃故。上句
約智。下句雙具悲智。又合生死涅槃二境
體無二故。無偏住處故云無住。又即住此
無二之處故亦云住。又合住不住之二行
以為無礙。良以不住為住。住為不住。唯一
無分別行故無二也。又合境行二門。以法界
法門絕能所故平等。法性唯一味故無境行
之異也。上開則多門。合則無二。開合無二。
總為一大無障礙門。言思斯絕。疏六為一
切下。是不怯弱善決定文中有三。初論立名。
於深能入故不怯弱。二上入下論釋。三論
經下。疏釋論會經。言與入智地反覆相成
者。智造佛境即入智地。故得佛護此以入
智地成佛護。由得佛護得入智地。即佛護
成智地。疏論下。六相圓融者。論云善決定者
總相。餘者是別相。同相者善決定。謂六種同
名善決定故。異相者別相故。一觀相。二真
實。三勝。四因。五大。六不怯弱。相別不同故
不同前別。分一總句為六決定。以為別
相。成相者略說故。壞相者一一廣說故。如世
界成壞。前文已有故云類前可見。疏二中以
生成住持故者。出同說所以。然生之與成。
望於佛果。始起為生。終滿為成。亦可生為
[054-0426c]
因成為緣。因有二種。一證二教。果亦有二。
一是性淨。二方便淨。望性淨果。證道為因。
教道為緣。望方便淨果。教道為因。證道為
緣。因果功德皆因地智。而住地智能持有
斯勝能。故三世同說。疏同說之言文在地相。
義兼地體者。地體最為要勝故。又依論經
初無寄問徵起。釋不怯弱善竟。便云諸佛
子。此菩薩十地。是過去未來現在諸佛。已說
今說當說故。論先云復此十地生成佛智
住持故。如經諸佛子此菩薩十地等。方牒
向前所引經文。明是三世同說地體六決
定也。疏三列名中為對治十障下。疏文有
三。初總明。二別釋。三料揀。今初。即唯識論
文指在說分。然本論此中文有三段。初
列十障。二釋十地名。三總以喻顯。今疏唯
廣第二喻。顯略標初段。即今總明。今當具
顯論文故。論問云。何故定說菩薩十地。對
治十障故。何者十障。一者凡夫我相障。二
者邪行障。三者暗鈍於聞思修等諸法忘
障。四者解法慢障。五者身淨慢障。六者
微細煩惱習障。七者細相習障。八者於無
相有加行障。九者不能善利益眾生障。
十者於諸法中不得自在障。義如下說。
疏今依本論略釋地名者。即論第二段也。
論先徵云。何故十地初名歡喜。乃至十名
法雲。疏此有二義。上則論文。此下疏釋。
二利創成是其教行由前修習。今得初成
非前能加。故云無上。聖位新得即是證行。
理即聖家故名為處。此地證始故名為初。無
[054-0427a]
上揀前初證揀後上二喜事故生歡喜。即
是喜心。疏此有三義下。釋論。一因離者三
離之義。本地具足。今當略釋因惑起業詺
惑為因。攬因成行詺業為果。行體清淨故
能對治。然惑有二。一麁。二細。犯亦有二。
一麁。二細。細即誤犯。麁即故犯。由麁煩惱
起於故犯。由細煩惱起於誤犯。今無細惑
故不起誤。何況故耶。此之三義即同十住
毘婆沙論。疏此唯一義下。疏釋於中三。初
順今經文。聞思修等是所知法。順法正解
故名為照。照法分明稱為顯現。言當地所
聞者。以此地中亡軀求法故。疏若準下二
引論重釋彼無行慧者。義如下釋。疏然唯識
下。三引他經論釋。以此一地與經名別。故
引他論。於中有四。一雙標經論。二謂成就
下。唯識論釋。三此則三義下。疏釋論文。四
然三慧就初下。會今地論。謂唯識以得三
慧方發證智故。慧光為後。疏此亦兼下二
義。疏釋二義中。前約內證。後約外用。據
能燒惑應名火地。但火能燒未必有焰。今
取有焰故能普照。疏五得出世間智下。先
舉論文。遠公意云。上二句解難度。難度即
釋勝義。今疏但通釋。此唯下疏釋於中有
二。先總明。後以三地下別顯。初三地下。是
一難度。四地下是二難度。多滯已下結前難
度。謂三滯世。四滯出世。云滯二邊。上明
所度之境。從今得出世下。是能度之法。此
句由得四地已度世間故。論云十平等心
實難得故。從又能隨下。即是論文。巧方便
[054-0427b]
智已入五地能度出世。前三滯俗違真。第
四滯真違俗。今已度前故化眾生而無著
俗不違真。證出世智而起用故。真不違
俗。則前四地不能勝也。若爾六地已上豈
不然耶。故疏通云此初得故。疏六般若下。
先舉論。後謂妙達下。疏釋。於中有二。初解
大智。準龍樹云。智有二種。一小。二大。小謂
因分緣照之解。即妙達緣生。大謂果分滅觀
智心。即疏引無分別。今取所引故云大智。
次親如目下釋現前義。後對後下釋有間
字。若遠公意。二智皆有間。二智皆現前。疏此
或下。疏釋論。於中三。初為三義釋。次
第對論三節可知。第二合唯下。為一義
釋。先標。後然善下別釋二字。文並可知。疏
此亦三義下。疏釋第一義。釋報行純熟曲
有二義。一以變易果為報。二依此下。約行
德釋所有行德。由前修起故名報行。成就
在今故云純熟。即下經釋名中。名為無功
用地。先以成就故。二釋無相。三釋無間。即
下經名為力持地。他不能動故。意明功用
不動。二合一義中輪王喻者。七地菩薩煩
惱及相已不動故。而非報行不動。梵王捨欲
生於梵天。即功用不動故。證合唯一義。遠
公意云。離功用相名為無相。空有雙現故
曰無間。則無相無間俱非前地無相無間
也。疏得無礙慧下。疏釋。然其論文義通一
地。剋字取義即說成就。於中有三。初得無
礙力。即口業成就。謂內具無礙之智。外以
美妙言說名無礙力。二說法成就者。即智成
[054-0427c]
就。三利他行者。即法師自在成就故。疏云遍
說遍益方名為善。疏十得大法下。先舉論。後
此有下疏釋。先以法身為雲。此地菩薩法
身普周一切法界。云大法身。第二義以佛
說為雲。能受為法。即法器故。論釋第十
既云得大法身具足自在。恐濫於佛。故寄
對顯異。先對下歎勝。論云如是受法王位。
猶如太子而得自在。後對上彰劣。論云。是
處有微細智障故不自在。對治此障故說
佛地。釋曰。謂金剛心後微細障盡種智現前
故。第三次下論云。總喻十地。疏略不出今
當具之。於中二喻。一喻十地在障未出。二
喻十名所顯之德。前中亦二。先喻菩薩云
又如懷孕在藏。菩薩十地亦復如是。以諸
地有障故。二喻如來。於中又二。先喻體圓。
後喻用極。前中論云。如子出時。佛亦如是。
事究竟故。二喻用極。論云。又如生時諸根
覺了。佛亦如是。於一切境界。智明了故。在
文可知。但喻於障。與前小異。前之十障在
十地前。如第十地於諸法中不自在障。在
於九地若斷此障則得十地今明十障。障
在當地乃障於後。如十地有障未得成
佛。故猶喻在胎。出胎生時方喻於佛。無有
障故。第二喻前十名之德。論但有喻而無
合法。而於胎中分為十時。以喻十地。論
云。藏有十時。一陀羅婆身時。遠公云。前三
梵語難解。彼疏不釋。今以類取即俱舍涅
槃之梵語也。陀羅婆者。即最初羯剌藍。涅槃
云歌羅邏。則大同也。俱舍譯為凝滑。亦云
[054-0428a]
和合。順今論意。即喻初地。如智契合。離於
生澁。初託聖胎故。論云。二者得捭羅婆身
時。釋曰。即當俱舍次生頞部曇。此云胞也。
喻如二地初成戒身之體。論云。三者尸羅
陀身時。即俱舍閉尸。此云軟肉。如第三地
忍辱柔軟亦禪定柔軟也。論云。四者堅身時。
下皆唐言。即俱舍云閉尸生鍵南。鍵南此云
堅也。正與此同以四地出世法身堅固。又
精進堅牢故。論云。五者形相似色身時。即俱
舍次鉢羅奢佉。此云支節。與形相似義同。
謂五地涉俗不住道行。則於一身有支節
分段也。上之五位屬胎中名色支。其第五
位兼六處支。俱舍更有兩句。云後髮毛爪
等及色根諸相。論云。六者性相似身時。即猶
屬上支節之位。已具六處。如頭等六分成
智身性。論云。七者業動身時。於其胎中已
能動轉。即七地中得方便智起殊勝行故。
論云。八者滿足身時。釋曰。此下喻後三地行
德滿足。論云。於中有三種根滿足時。男女
相別滿足時。廣長諸相滿足時。釋曰。根滿足
者。即六根。即俱舍云及色根也。如八地報
行純熟。二男女相別滿足時。即俱舍云諸根
相。謂九地分自利利他二行故。三廣長諸相
滿足者。亦即俱舍諸相字攝。謂第十地得大
法身。充滿一切。一切功德皆已滿故。下論結
云。如是十時諸地相似故。釋曰。上來論文總
喻十地。大旨易了故。疏不存恐尋論者不
能曉了抄具釋也。疏此十得名略有四對。
下第三料揀可知。疏初句證行者。即經向菩
[054-0428b]
提最上道。謂諸佛證此為因者。釋經道字。
十地證智為佛因故。今經但云最上。論經
則云增上勝妙法。故疏云最上最勝。疏次句
阿含者。即經亦是清淨法光明門。言法門名
為法體者。則顯光明是用。體有二義。一即
上地法由此證真故能了俗名為光明。二
即後得智為體。能了一切餘法。餘法門者差
別法也。疏後二句別顯其相者。初句即經所
謂分別演說菩薩諸地。疏釋可知。疏後句顯
上證道者。即經佛子此處不可思議所謂菩
薩隨證智。此有二句。疏云一者是義句故。若
分二者。上句歎勝超劣。下句示其體相。本
分竟。疏此下請中三者。疏文有三。初總科。
二顯意。三釋文。疏所以默者下。二顯意也。
然通論請分。總有三意。一明請中所顯之
法。二依法生成之行。三以請對說互相起成。
今三段中具此三意。文中有二。一顯默所
以。二釋請所以。前中令生愛樂請法行
故。文中又二。先立理即借老子意。彼道經
云。將欲歙之必固張之。將欲弱之必固彊
之。將欲廢之必固興之。將欲奪之必固與
之。是謂微明。釋曰。意明君子行權。反經
合義。將欲歙歛眾生情欲。則先開張極其
侈心。令自固於愛欲之念。則當歙歛矣。彊
弱等例然。此道甚微。而動則著明矣。故云是
謂微明。今借此意將欲為說。必先默然令
其敬請是欲說也。疏欲令大眾渴仰請說
者。正顯意也。總云請說細辨多意。一令菩
薩敬請。二如來加請以顯重法。三希佛加
[054-0428c]
被聽者。四冀佛教其說儀。義在下科。而論
但云何故默然住。欲令大眾渴仰請。故。復
增菩薩尊敬法故。今疏將論初意以釋默
之所由。後意轉釋請意。疏所以俟請下。
第二釋請所以。此疏有二意。前意之中自
有二義。一為生行生於恭敬重法行故。
由上首大眾。及於如來加被請說。知法可
重故增恭敬。二為起說之由令恭敬故。剛
藏便說。疏二前本分下。是疏第二意。亦曲
有二意。一為生行。謂生正解解亦行故。若
以請對說請為生解說為生行。若但就請
解亦名行。對所顯法就人名行故。二者顯
法。即次疏言云何生解等。謂徵釋上解便
明顯法。云何顯法請分。為欲顯於地體離
言念故。疏得說默之由者。由解脫月意第
一怪默騰疑請。第二金剛藏法深難受止。
即默所以。故經云。菩薩行地事。最上諸佛本。
顯示分別說。第一希有難。微細難可見。離念
超心地。出生佛境界。聞者悉迷惑。即默所
以中顯地體也。疏令眾生解下。釋上顯法
之意。便成第三請說相成之義。此中正明以
請起說。然下說中意義有二。一者明行。二
者明說。今請對彼亦有二義。一對彼後行
命其起行。若不正解後行顛倒隨聲取著。
行亦謬故。正今文意。二望後教。亦為起教。
眾有謬解剛藏不說故。上辨起說意。云何
以說成此請耶。以後說因分行相。言教詮
表。顯斯地體真實離相。今明請意故略不
論說能成請。疏即復由此下。釋第三段所
[054-0429a]
以。言即復由此者。上說默之由。顯於地體
甚深玄妙。本為彰默之意。傍令物解。第三
段中將欲為說特明義說二大顯法之深
玄。令知所說但是說因說大可說。因於說
大悟解深義。亦為令眾不隨聲取離謬
解故。故有即復之言。疏第二請中三家。請
殊等者。疏文有四初總科為三。二出三所
以。三明三次第。四釋上首請。疏所以要三
家者下。第二出三所以。於中三。初總明顯
深。二眾首顯揚下。別明。三前之下結歎。二
中有四。一正助分別。二相因分別。三主伴
分別。四因果分別。今初眾首為正。餘二為
助。疏道大兼亡下。第二相因分別。相躡起
故道微則自濟。道大則兼亡。亡字無心。此訓
無也。兼於無道之人。故論語云。夷狄之有
君不如諸夏之亡也。若加於心。兼忘兩字
出於莊子。意於自他兩忘。若人相忘於
道術。魚相忘於江湖。雖有深意非此所
用。疏為順請主此眾堪聞。言不虛者此第
二家因第一家起也。謂初剛藏云法深難
受故止不說。次解脫月歎眾堪聞。請云此
眾無諸垢。志解悉明潔等。眾若不請則非
堪聞。今解脫月此言虛謬故。大眾請則言
不虛。疏為成請者。如來護念而生信受。言
有徵者即第三請。亦躡第一家生。謂解脫
月末後雙歎人法。請云佛子願承佛神力分
別說此不思議法。此人當得如來護念而生
信受。何以故。說十地時法應如是得佛護
念。得護念故。於此智地能生勇猛即其文
[054-0429b]
也。為成此言故。有第三如來加請文云若
為善逝力所加當得法寶入其心。即護念
生信言有徵也。疏此約因請生請者。總
結上意亦是次第者。此中正顯三家所以。
下文方說三家次第。今此所以兼於次第
故。致亦是言耳。疏又佛請者下。第三主伴
分別上首為助。但可名請。如來為主故有
加言。疏又前二家下。第四因果分別。疏前之
二請下。第三結歎。此言因於天台而生。謂
彼法華經疏歎身子三請竟云。餘經無此
殷勤之請。唯華嚴解脫月請金剛藏可為
連類。而彼因人請於因法。此請佛慧故亦
不同。今此翻明法華劣。此略言但是一家。
細分乃有多異。彼是一家。此有三家。一
不同也。彼之一家但是聲聞。此有三家是佛
菩薩二不同也。彼唯三請。此有五請。三不同
也。彼唯因人請。此有佛請。四不同也。但彼
云法華請果。華嚴請因者。然此請因乃是佛
因。說分等中因果兼說。是故經云此是菩薩
向菩提最上道。亦是清淨法光明門。又云如
來大仙道智起佛境界。第十地後校量佛德
地影像分。十山依地。十德依海。皆明因果
相順。又有因果二分。令於因門徹見果海。
所入智地亦通果故。法華雖然請說佛智。
及下廣說但示因門故。說眾生皆有知見。
諸佛智慧即此證道。其智慧門即此教道。教
證二門該因徹果。非此獨因各隨所弘自
揚聖教耳。疏三請次第者下。第三明次第。
初上首請。次由前二止下。大眾請。後聽說
[054-0429c]
理窮下。如來加請。今初眾首下。第四別釋
上首。於中有四。初辨三請意。二通妨。三科
判。四釋文。今初自有二意。一順世得中故。
二以止有三下對止須三故。上意通諸經。
下意正是今意。言抑揚當時者。三止皆抑。
三請皆揚。謂初止通抑不堪。次止正明法
深難受。後止劣者不堪故皆抑也。請皆揚者。
初請怪默騰疑有疑欲問。次請歎眾堪聞
後請雙歎人法皆是揚也。夫請法者必歎人
歎法。歎法有教有證。歎人歎說歎聽。故
請儀具矣。疏二家助成各唯一請者。第二通
妨。謂有問言。若三有表餘何不三。通意可
知。疏然依三請下。第三科釋疏今初下第四釋文。疏雖似初二徵默所由者。文具
二意。前意約所歎分別歎說歎聽。故分為
二。後釋約徵請分別徵請互有故。依前
判言互有者。如初二中何故不說。即正顯
徵默所由。既云何故不開演亦是請說。為
順眾欲。如後三中此眾皆欲聞願為分別
說。正是請順欲說。若為宣說眾疑即除。相視
恭敬義兼徵默。故論經云迭共相瞻住一切
咸恭敬。即上句正是怪默意也。故云互通。歎
說歎聽則不互有。故依前判。疏合為徵問
之辭。總言何故不解釋。細論何故是徵問
之辭。不解釋是徵問之相。中間淨覺是徵問
所以。故疏合云謂有中間淨覺無過。何故不
解釋耶。疏聖德雖多下。釋偏歎所以。具能
所治下。別釋淨義。疏別歎淨覺有二下。釋
此別句。疏文有三。初開章總釋。二初中由
[054-0430a]
有下。依章別釋。三然念智下會通違妨。疏
一雜覺者。常等四倒思求名覺。穢濁之心
目之為雜。以四念為治者。觀身不淨等能
治淨倒等。疏二雜覺因者。想心見倒能生
四倒名雜覺因。憶想分別即三倒也。憶是心
倒。想是想倒。分別是見倒。令心亦倒不能
見如。妄取染淨因果相故。謂隨名相轉
下。即疏釋論。由不了如故隨名相。若得
如智斯倒自亡。疏離慳嫉過者。悋法為
慳。忌勝為嫉。正是說法之過。三善根中無
貪在初。瞋為菩薩大障。故論舉瞋等貪。
說法懈怠者。有人雖無慳嫉而墮開演
故。疏無不樂說者。有人雖勤而無巧慧。凡
所言說令他不樂故。此不樂之言乃屬於
他。亦可屬自。若爾何異不懈怠耶。謂復有
人心勤欲說。無有辯才故不樂說。疏然
念智正為治雜覺等者。第三通妨難也。謂
有問言雜覺是過。有念智等即得名離。慳
嫉是過。功德具等豈非能治。何以前覺偏名
攝治。此離慳等為離過耶。故為此通。前由
先有雜覺故。修念智治之。此先無貪等
自無慳嫉故別立名。前猶以藥治病。後猶
內有妙藥眾病不生故有二別。又遠公釋
云念智內德對治義顯。不貪無失離過義彰。
故有隱顯理實具通。
大方廣佛華嚴經隨疏演義鈔卷第五十四
[054-0430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