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R6n0042 成唯識論疏抄-唐-靈泰 (master)



成唯識論疏抄卷第十八



疏客染等者。若至其位。煩惱是客不得久住。可除遣
故。唯有聖道獨住名主。煩惱無故無故名客。由如客
寄。不可自在。若在生死之中。煩惱名主。有自在故。聖
道名客。不得自在故。


疏云具功德者。疏文中有二解。一能順生功德故。由
證真如。方順生有為法功德也。二真如功德之實性
故。言功德者。功德功夫。德謂功德。謂道位多功德主。
此道位故。名功德也。


疏非言依故異有為性者。解云。言俱義境。且如現在
言悟詮現在法名言俱境。現在語詮過去未來世法
不俱境。乃至過去言亦然。詮三世法。巳曾起言詮故。
未來語亦然。即言語詮三世法。所詮法即隨世也。能
詮言亦墮也。即將世言。以詮世法。世法即是言依也。
若將言語詮真如不墮世。言語即墮世。即將墮之言。
詮非世之法。真如墮世故。非是言依也。


疏云此中有餘約二乘說乃至雖見相貌從易處言
[018-0482c]
者。然論文中說。有苦依在名有餘涅槃依者。且約二
乘人說。以大乘中佛有餘依。即取佛無漏五蘊。名有
餘依者。即難見相貌故。且說二乘有苦依在。名有餘
依涅槃。從易處而言。以雖言有微苦依故。依謂依身
者。若三惡趣中。身以逼迫故。即若重苦依。若人天中。
所有凡聖身。為苦輕故。名微苦依。為阿羅漢身。亦有
咳虵唾等苦。問如何說身名為苦依。答欲界身。即
與苦苦行苦壞苦為所依。若四禪巳口上身。即與行
苦為所依。故說為苦依身。問無色既無身。如何名有
餘依處入涅槃無餘依。答無色界亦有四蘊所依身。
名有餘也。若下二界。即有五蘊所依身也。


疏云亦就實出體通三乘人者。三乘皆約苦依身盡。
名無餘依。未來解脫道中。亦苦依身盡也。


疏云大悲般若常所輔翼者。出無住因。解云。因者所
以義。此言大悲般若。有約立無住名之所由。由大悲
故不住涅槃。異二乘。二乘常住涅槃故。由大智故不
住生死。異凡夫。凡夫常住死故。不住即無住故。無住
三名因悲智以立號。應翻云。由大智故常住涅槃。由
[018-0483a]
大悲故常住生死也。即大悲是恩德。大智是智德。涅
槃是斷德。用恩智二德輔翼於斷德。即名二德具足。
即悲智名不住之涅槃。依主釋。此根本後得智。皆名
大智也。


疏云顯緣此涅槃土地悲故者。此第一解云。緣者藉
也。非是緣慮也。無住處涅槃。即由斷所知障。顯得涅
槃槃。是法空理。意說。菩薩由有法空理深故。即能生
大悲大智。大智不住生死。大悲故即不住涅槃。若二
乘人。無法空理故。即不能生大智大悲也。或由智悲
乃至故名涅槃者。此等二解。緣者緣慮。就二利說。由
大智故。即自利行圓。由有大悲故。即外利行屬。即由
雙具悲智二行故。悲智能證得法空理故。於生死涅
槃。二俱不住。即緣此法空真如。起悲智二用。法空理
即是無住涅槃。涅槃常寂。故云用而常寂。若二乘人。
即無大智悲行故。不能緣證時法空理。而不涅無住
涅槃也。問何故此文中。即說悲智二種。皆能緣證真
如。准下疏文。即說大悲。不能緣真如。下疏文云。大悲
般若者。真如為所緣證智。後得智後得智即般若。般
若能起大悲。答此疏文中。即約久修之者。起無緣大
悲。無緣大悲即能正緣真如時。其無緣大悲。亦緣大
悲。亦能緣外利眾生故。說大悲智能緣真如。若下疏
文。即約初修行者氣力既微。不能起無緣大悲。雙緣
真俗故。即須先起智證真如巳來。方引起後得智中。
方起大悲利有情。各據一義。亦不相違。
[018-0483b]


論云一切有情唯有初一者。一切有情。雖有本來自
性清淨涅槃。而不得也。以異生等未證得涅槃。由如
山海中雖有珍寶。人不得也。若有人取得珍寶。即屬
彼人。此中亦爾。若凡夫身中。有自性涅槃。有而不得。
由如珍寶在山海中。人不得也。若初果其人等。證得
一分自性涅槃。即如人取得珍寶。即屬彼人。若初果
人。亦分自性涅槃。乃至一來不還果。亦令得自性涅
槃。若羅漢圓滿。而得自性涅槃。


疏云直詮入地菩薩有初及第四者。若二乘有學位。
迴心向大入地者。與直往菩薩同時。亦得初及中第
四也。然論文中少也。不明直往菩薩得涅槃故。論文
應言。一切有情唯有初一。二乘無學容有前三。直往
菩薩有初及後。唯我大師可言具得。問涅槃既名圓
寂。二乘無學。煩惱鄣盡。方得有餘。頓悟菩薩。入初地
巳。其俱生所知障中未盡。如何得無住及初一。其前
三果人。俱生煩惱未盡。如何得初一。問二乘唯斷煩
惱。即而得有餘。然第十地菩薩。金剛心既雙斷二鄣。
得有餘無餘者。為初斷一分煩惱邊而得有餘。斷所
知鄣而得無餘。為雙緣約斷二障邊而得有餘無餘
者。為約斷一分煩惱邊而得有餘無餘。斷所知鄣而
得無住。為雙約斷二障邊。而得有餘無餘。


疏云若斷轉得果乃至答應廣說者。言斷轉得果者。
即斷煩惱轉果者。而得後三涅槃果也。其事云何。若
二乘人。起金剛心。斷非想第九品煩惱。無間道時。即
[018-0483c]
同時即雙得有餘無二涅槃滅無為果。其實解脫道
中。方得涅槃。今言無間道時即得涅槃者。即約無間
道正斷煩惱將名得。其解脫道。在未來故。其二涅槃
得雖同時。顯有前後。若斷煩惱鄣盡巳。即顯得有餘
涅槃。為有身者有故不顯得無餘涅槃。若身智滅巳。
顯得無餘涅槃故。故斷縛得果。及何位次同時果時。
果時者即是顯有前後也。若菩薩在真見道無間道
中。正斷分別二鄣時。即名得無住。更涅槃果。實是解
脫道中。方得涅槃。此言無間道中得涅槃者。亦約將
得名得。以無間道正斷二鄣故。言得涅槃也。亦名斷
縛得果。若菩薩至金剛無間道。正斷俱亦二障時。即
同時雙得有餘無餘二涅槃擇滅擇滅無為果也。即
名斷縛得果。亦約將得名得。如前作法。實解脫道。得
二涅槃也。由斷却二鄣也巳。告依身滅故。名無餘依
涅槃。由鄣得無漏五蘊身故。即名得有餘涅槃。即佛
得二涅槃時。後亦同時顯亦同時。非即前後也。異時
者。在菩薩見道。先得無住涅槃。後至金剛心時。方得
有餘無餘二涅槃也。


論云善逝者。在因果為名。逝者往也。名善逝也。如來
者。在果具因為號。


論云雖無實依而現似有者。此論文中第一解。不盡
理也。即佛等現有金鏘馬麥等。名佛有餘依涅槃。


論云非苦依在說有餘依者。此第二解。即為勝也。非
苦依者。即佛身中有無漏五蘊。名佛有餘依也。
[018-0484a]


疏云時言世尊二乘有餘生法乃至無無餘依者。彼
經意者。為引二乘不定性者迴向大。有餘生法不盡
故有生者。即二乘無學。雖無分段生死。而更有餘變
易生故不盡。即是苦諦也。有餘梵行不成故不純者。
即二乘人。雖證得有餘依擇滅生空理。而未得無住
涅槃。若得無住涅槃。即名純也。即是滅諦。即全得名
純。若半得半不得。名不純也。事不究竟故當有所作
者。三乘唯得生空智。名不究竟。未法空智。雖得生空
智。更須修法空智。名尚有所作。即是道諦也。不度彼
故尚有相所斷者。二乘人唯將斷煩惱障。未斷所知
障。二乘更須所知鄣。故云尚有所斷。是即集諦。度者
越也。二乘不越所知障。去涅槃界遂。問何以得知梵
行即是涅槃滅諦。答如有頌言。梵行巳成立。聖道巳
善修。受盡時歡喜。由如捨重病。明聖道者。即是道法。
梵行即是滅諦涅槃。


疏云唯有如來成就一切功德者。即佛成就十力無
畏等。一百四十不共功德。


疏云阿羅漢不成就一切功德者。雖阿羅漢亦得成
就無諦願智六通等。皆是共有功德。阿羅漢不成就
十力無畏等不共功德。故言不成就功德。言得涅槃
者是佛方便語者。然彼經亦以一乘為我。亦令二乘
迴心向大。欲佛說定性人得涅槃。即不是方便說。以
定性人。自乘中唯得前三涅槃故。更不得餘涅槃。即
定性人名實得涅槃。不是佛方便說。若佛不說定性
[018-0484b]
人實得涅槃者。即是佛方便語。以不定性人。雖別得
有餘涅槃。仍未得無住涅槃。其自性中。涅槃未圓。即
說不得涅槃。言得者。是方便語也。前約有餘便無說
有。乃至唯說於無者。


論中云然聲聞等乃至說無涅槃者。此文即依有餘
說無也。


論云非彼實無乃至有餘涅槃者。此文即依有餘說
有。論云爾時未證乃至無無餘依者。此文即是依無
餘說有。論云非彼後時乃至無餘涅槃者。此文即是
依無餘說有。


論云或說二乘乃至不依前三者。此論文即依無住
說無也。眾時求證無餘圓寂者。問二乘無學金剛心
中。解脫道中。以雙證有餘無餘。為身智在。伹未顯無
餘涅槃。如何此文云。爾時證無餘圓寂。無住處者。即
是涅槃。涅槃者即是解脫離縛。其無住涅槃。既是非
擇滅。如何言無住涅槃是解脫。答下有二說。前言斷
所知鄣知涅槃故者。即是前文云。四無住涅槃。謂即
真如出所知鄣等。


疏云伹鄣所知不招生故今為此難者。今不約所知
鄣。所知鄣能發業。為其難也。今但約所知鄣。不能招
生故。令為難也。非於爾時斷煩惱等。意說。由所知鄣。
能悞犯三業。即第二地中。斷所知障。悞犯三業愚。非
是第二地中。由煩惱鄣。悞犯三業。即說第二地中。斷
煩惱悞犯三業愚也。
[018-0484c]


論四圓寂諸無為中乃至中二擇滅攝者。此初師說
此四說。此四涅槃。即於地諸無為中。是何者無為中。
攝諸無為者。即是四無為或六無為或非無為中。此
四涅槃中。若初後涅槃即是者。如無為攝。若中二涅
槃。即是擇滅無為攝。若第二師。論文云。即四涅槃於
諸無為中。初涅槃是真如無為。後三皆後三皆是擇
滅無為所攝。


疏有是擇滅非是涅槃謂斷煩惱鄣因中所得滅者。
如前三果人。謂斷煩惱障。唯得擇滅。不得涅槃也。


疏云或六行得滅是彼分涅槃者。外道所得。彼分涅
槃。無不是涅槃。既伏煩惱。即是非擇滅。不是涅槃。疏
主別令引外道涅槃。在此第二句中說也。彼者彼外
道。分謂少分。世尊語彼外道曰。若我果中。用無漏斷
惑所得。名為涅槃。汝既唯伏惑得者。即是彼分涅槃
攝也。


疏云所依轉盡者。所依者是身。意說。二乘所依身盡
方顯無餘。若金剛心。斷煩惱縛時。即顯得有餘所依
縛盡。初得果時乃至瑜伽論說是非擇滅攝者。意說。
金剛心時。得二涅槃時。於後有苦身。皆得非擇滅。仍
至現在仍未得非擇滅。以此身由故。此現在身若無
巳。亦得非擇滅。由如對法論中說依如人身上。入見
道時。斷分別煩惱。於後如人身得非擇滅。此現在如
人身。不得擇滅。此身若死巳。即得非擇滅。又於涅濕
槃生。即身上得見道巳。於後有濕生法。得非擇滅。於
[018-0485a]
現在濕生身。仍未得非擇滅。若此身死巳。即得非擇
滅也。乃至依卵生身。得見道亦然。今此有餘無餘亦
爾。此文意說。如阿羅漢。得有餘依涅槃。無餘依涅槃。
此二涅槃。皆同時得。約顯位即有前後。如何羅漢果
金剛心無間道。斷煩惱盡。解脫道中。即得有餘依涅
槃。同時亦得無餘依涅槃。以有餘涅槃無餘涅槃體
是一故。問何故說阿羅漢。先得有餘。後身智無時。即
得無餘。答此二涅槃。雖同時得。約顯位即有前後。是
阿羅漢。雖身智在位。由斷煩惱鄣故。顯得有餘依。後
身智無位。即顯無餘涅槃。此後身更不生。皆由前金
剛無間道。由真如力斷煩惱鄣。所以令後果更不生。
由如對法論中。說惡趣果名見道斷。且如入見道時。
無間道中斷分別分別煩惱。所捨得人本所本中。三
惡趣下三界趣。至解脫道中斷。皆永不生。得非擇滅。
則名見道。惡趣果惡趣果雖斷。相仍未顯。其初果人。
第一身死巳。又受一身。如是極七返。有受七生身巳
來。皆不受惡趣果。斷此初果。第二第三身巳後。更不
受惡趣果。方顯顯前見道之力。能斷惡趣果。由如得
阿羅漢果。金剛心斷煩惱時。雙得有餘無餘依涅槃。
雖得無餘。其相未顯。復所依身智死巳。方顯巳前所
得無餘涅槃。若前師說。無學身智死巳更不生。不斷
縛故。即是非擇滅攝。若金剛心。斷煩惱縛。得有餘無
餘涅槃。即是擇滅攝。若見道中。斷分別煩惱縛。即是
擇滅。若見道斷惡趣果等更不生。既不是斷縛。即是
[018-0485b]
非擇滅。故引對法瑜伽論見道中。惡趣果不生。是非
擇滅攝。若後師說。若金剛心煩惱鄣時。及見見斷分
別煩惱。此等一向是擇滅攝。若見道惡趣果更不生。
亦是非擇滅攝。若佛得有餘無餘涅槃無住涅槃。皆
得時顯位之同時也。即約成佛時。金剛心時。斷二鄣
盡。至解脫道。即雙得有餘無餘二涅槃。亦同時捨苦
依身故。即顯得無餘涅槃。及得無餘五蘊身故。即顯
得有餘涅槃。顯得及顯位皆同時。問設非擇滅云何
蹔離染永不後生故者。此問意云何非擇滅中。即有
蹔時緣闕。非擇滅即是究竟。得非擇滅耶。


疏云學見聖跡者。此文即約二乘人入見道說也。學
者見道能緣之智。聖緣者。即是四聖諦。四聖諦即是
三世如來智所遊履之跡。今者初果人。緣四諦時。即
名履跡。三世如來聖跡之處。卵濕二生者。以多惡癡
故。所以得聖更不受之。及於及後有若受若取得非
擇滅者。即是閏生煩惱愛取支也。意說。得初果巳。既
有七生。即於受七生身時。得智閏生。七身上愛取支
巳。既更不愛第八有。第八有得非擇滅。即所受第八
之身不得生。其能閏第八身上愛取支。亦不得智。雖
有閏生。第八生愛取種在。更不生現行。而得非擇滅。


疏云故此二非是永滅攝者。即是不種想受滅二無
為蹔伏定鄣。得二無為。是非擇滅攝。及所此所依變
異不變異等者。即說煩惱是能依。三受是所依。即由
先有樂受為所依故即起貪。由是先有苦受為所依
[018-0485c]
故即起嗔。由先有捨受為所依即起癡。故說三受為
煩惱所依也。問既聖起無間道乃至豈非慧也者。此
問前師曰。既用聖慧無間道。斷定鄣變異受等。如何
不得擇滅。而言無間道斷二受等。而得非擇滅耶。


疏若有漏亦非擇若無漏不斷漏種者定非擇者。若
前師意說。若如用有漏無間道。有漏無間道雖是慧。
能伏變異受。得不動不變異受。得想受滅無為。皆是
非擇滅攝。何妨用無為道中無間道。無間道雖是慧。
唯斷二受。斷餘所知鄣等。不斷煩惱漏種者。皆是非
擇滅攝。若入見道。惡趣果永不生等。及餘蹔伏者。皆
是非擇滅攝。若用無漏道。斷漏煩惱縛。唯是擇滅。若
後師說。若聖道斷二受。及斷所知鄣。及斷煩惱鄣等。
皆是擇滅。其二受亦是所知障攝故。斷二受即得擇
滅也。入見道惡趣果永不生者即是非擇滅攝者。蹔
伏二受不起者。即是非擇滅攝。


疏云又此應徵薩婆多乃至亦得擇滅故者。前師云。
我用聖慧無間道。斷變異受等。得二無為。是非擇滅
攝。汝後師即雖我云既用無間道斷二受得二無為
應是擇滅攝。汝後師亦應徵應難。薩婆多師。亦用無
間道。斷不染污無知。應得擇滅。然薩婆多師說。若無
間道斷煩惱等得擇滅無為。若用無間道。斷不染汙
無知。不得擇滅無為。其有漏無間道斷煩惱。亦得擇
滅無為。既許有漏道斷或得擇滅者。亦應有漏道無
漏道。斷不染汙無知。亦應得擇滅。不染無知者。即同
[018-0486a]
大乘中所知鄣也。彼乘說。其初不染無知。即是劣慧。
由聲聞緣覺身中。有劣慧故。不得成遍智。若佛身中
無慧劣故。得成遍智。又薩婆多說。擇滅非擇滅。皆於
法上建立。若擇滅即於一切有漏法上建立。且如一
个心王。與遍行別境。及六大煩惱地法。及加尋伺。此
十八法。相應俱起。後若起聖道。斷十八法上大四相
小四相等。此眾多法上。皆得一个擇滅無為。斷餘染
法。然亦又擇滅通三世有。若斷過去世所有染法白
法。後得不起。不別行者身故。故擇滅通過去世。若斷
現在世上染汙法。令俱不起。得不別行者身故。所以
擇滅。通現在世上。若斷未來染法上。法前得不起。不
別行者。所以擇滅。過去未來世故。擇滅遍三世。唯於
有漏上立。不得向無漏道諦上立擇滅故。擇滅即立
寬。問法狹也。若非擇滅。唯於有為法上立非擇滅。唯
通未來也。不通過去現在世。如過去法。以起落漏。現
在法以起。其非擇與法體。俱落入過去。其非擇滅唯
令未來世中未法令不得起。不別行者。即是緣闕所
顯。其未來染法。既不得起。即送非擇滅。得別行者身
故。非擇滅法寬。而世狹也。然大乘非擇滅擇滅。唯向
無為上。即極難見相㒵也。


疏或復大乘乃至亦有何求大者。此第二解云。前師
意說。大乘中。如見道中無間。斷分別因故。其餘八難
等果。永不得生。即是非擇滅攝也。後師說是非擇滅攝。


疏云既爾定知無餘先得所依後無乃至實得於前
[018-0486b]
無餘亦爾者。此文意說。二乘金剛心。斷煩惱時。巳得
無餘涅槃。後所依身無時。方顯巳前無餘涅槃。後身
智無時。方名得無餘涅槃。由如得不動想受滅無為
等。且如得初禪定時。以離欲界苦憂二受。亦少分得
不動無為。雖少分得不動無為。以初禪中。由有喜樂
受動勇故。至得第二禪時亦照。如何第三禪時。以離
憂受。亦少分得不動無為。為第三禪由有樂受。未名
全自不動無為。故下得三禪定時。皆不建立不動無
為。若得第四禪時。即離苦憂喜樂四受。方名全得不
動無為。動者動勇。即被四受等之所動也。令得第四
禪定。不被四受等動故。名不動也。如離第四禪。得空
處定時。亦少分得想受滅無為。乃至離非想地。方全
得想受滅無為。故二無為巳前少分得。約全得處。方
顯巳前所得無為。故言得第四禪定不動無為。想受
准知。無餘涅槃亦爾也。又有不還果有三滿。謂得見
事名根滿。得不還果故名果滿。得滅定故名定滿。既
有不還果。依未無定斷四禪巳下煩惱。不斷巳下變
異受。不得不得不動無為。其人又便別起聖道斷二
受。方得不動無為。或用世俗道。伏四禪以下變異受。
而得不動無為。想受滅無為亦斷。若前師云。若斷二
受。若世道伏二受。後退不還等。皆是非擇滅攝。若後
師云。若用聖道斷二受。即是擇滅攝。若用世道伏二
受。後退與不退。皆是非擇滅攝。又如無學果。有根滿
非定滿。謂是不動種性。不得滅定。有定漏非根滿。謂
[018-0486c]
退種性。得滅定。故知有阿羅漢。依未至定。斷三界煩
惱。得無學果。不斷二受。不得二無為。得無學巳後。別
起聖道。斷二受。方得二無為。以阿羅漢。依初未至。斷
三界染。不斷二受。初禪根本定尚不得。何況二無為。
若異生世道伏。或得第四禪定。即決定得不動無為。
以是欣厭觀有漏離次下也。然異生雖離第四禪染
時。亦少分得想受滅無為。乃至離無所有處染時。亦
少分得想受滅無為。以為異生不得滅定。不能滅有
頂杝捨受盡故。則不全得滅受想無為。所以於異生
身上。而不建立得想受無為。今約立二無為者。皆約
聖更得也。若少分得。不名為得也。又總問言之。前後
二師說。斷無堪任性。皆不得性擇滅。若小乘說。斷却
善法無取法上所緣縛。令或得不別行者身。即於善
無記等上。亦得擇滅。斷染法亦得擇滅。若大乘不然。
唯約斷障。即得擇滅。若於善法無記等法上。亦不得
擇滅。如成佛時。雖捨却有漏善。及無記法劣無漏等
性。任運自滅。亦不得擇滅也。若前師說。十地菩薩。初
地菩薩見道中。斷分別煩惱。即得擇滅。及成佛時。斷
修道煩惱。亦得擇滅。若十地中。雖斷所知障。不得擇
滅。若後師說。十地中斷所知障。及初地見道中。及第
十地中金剛心。斷煩惱障。即斷二障。皆得擇滅也。二
受即是所知障故。斷二受時。亦得擇滅。或由先斷或
後永不生此義應思者。此文第二解云。即由金剛心
時。斷煩惱劫故。即後有身永不生。若見道中斷分別
[018-0487a]
惑故。後惡趣身。亦永不生。皆非得擇滅。前後師皆同。
即三無為中是擇滅攝者。然有二本。


疏云文不同有本言三無為者。即約論文中。第二師
說。後三皆擇滅說也。有一本云二無為中是擇滅者。
即約第二師不動想受滅。皆是擇滅攝。以斷鄣得故。
二取疏文皆正。此若約無間道斷乃至即對法第二
等文為正者。即是前疏云。對法第二說。有二應斷法。
乃至二受滅中。建立不動。及想受滅。然此對法論文
但總說。亦不別分別言斷二受。而得擇滅。得非擇滅等。
然此論中前後二師。即各解對法論文不同。若前師
解對法論中說二受滅者。即約二受。若伏若斷。皆得
非擇滅。若後師解對法論中斷二受者。即得擇滅無
為故。後師前師。各說對法論文為正。境及行相乃至
名為微細者。其所緣境。能緣行相。唯有諸佛能知之。
若十地菩薩等。皆不能知。故名微細也。名一切種智
者。即是緣事智。及一切智者。即是緣理智。由此如來
不忘失法者。此即是百四十不共法中。無忘失法也。


疏純簡因無漏者。然十地因中。有漏同地。不名為純。
若成佛巳。恒起無漏。則有無漏間起故。故名純也。


疏云自心心所不緣着本質如現餘三智鄣等乃至
親照本質故者。此第一解云。若大圓鏡智。緣他平等
性智等三智。既不能親緣着三智本質。但變起三智
影像相分。三智影像相分。於圓鏡智上現故。名能現
也。若大圓鏡智。能親變起五根。五根身變五塵變五
[018-0487b]
塵等即名能生。既五根身及立等。是第八識親相分
故。第八識親能緣之。故云親生本質也。又自土等法
乃至但從此生名為能生者。第二解云。即八識所變
自五根身中等法。五根身中等法。總是親相分境。即
第八識親能緣之。故身土等。即於第八識上現故。名
能現也。若第八識。不能親現著前立智前立智。但從
第八識中種子生故。名為能生也。能生者。前七轉識
現行。皆從第八識中種子。故名能生。此解為勝。一切
方能現者。方能現故。一切處能現者。於此一一處中。
即遍一切處中。即遍一切處。皆能現也。


疏云又自第八識上別種所生乃至名能現別種生
故者。此第三解云。第八識上。從別種所生自色心等
法。即於自身中。所有無漏色法等法。皆從第八識中。
別種子生故。名能生也。若第八識大圓鏡智。示現智
他眾生五趣身時。緣他有漏有情。及五趣等。於智上
現。名為能現。於佛身中。無有別種子。能生他有漏五
趣身故。故佛所現五趣身。即名獨影。唯從見相分。即
從自假種別生故。亦名別變。故云無別種生也。若言
佛有別種子。生他有漏五趣者。便成大過。以無漏不
生有漏故。若緣無漏等所起相分。即從實種生故。如
前第二卷巳說。若凡夫緣無漏所起相分相分。皆從
佛種別生。即是分別變。是獨影唯從見也。和尚解云。
能現者。謂第八識大圓鏡智。能變起根身等相分。相
分於見分上現。即見分能現相分。自證分能現見分。
[018-0487c]
名能現。


疏云平等性智者真如理智乃至今我無故自他平
等性者。疏中有二解。一云。真如理通與一切法為性。
即真如名平等性也。智緣此真如平等性故。故此智
名平等性智。即是真如。若和尚又文外解云。即約此
智中。有悲智二法。於懸親中。而行平故。即此智雖緣
餘事時。此智名平等性智。此平等性。唯別屬能緣智
也。第二緣之第七識者。在因中有我見故。即有自他
差別。不名平等。今在佛果。我見既無。自他平等故。名
平等性智。今後解為勝。


由緣無住涅槃故乃至非智是所立名為建立者。緣
者藉也。由藉有法空理無住涅槃故。此第七識。恒共
悲智相應。即悲智名所立。涅槃名能立也。問何意論
文中。即說第七識。能建立無住涅槃耶。答據實而言。
十地位中。即本由第六識能建立。得無住涅槃。第七
識無。不能建得無住涅槃。即由因中。第六識妙觀察
智。引平等智。平等智至果上殊勝。方名能建立無住
涅槃。由如俗間。由父母故。方生得一兒。兒由父母。方
得有漏也。即父母是本。兒子是末。即本由父母養。此
兒報業熟。能漸漸長養令兒長。於兒得長大學業成
熟者。皆由於父母也。先時父母家業不貧不富中間
也。後兒得長大巳。家業學問。即勝於父母千倍萬倍。
即眾人皆識。此兒得名望。父母不得名望也。今此亦
爾。妙觀察智此空時。即引起平等性。若起初禪法空
[018-0488a]
妙觀察。即引起初禪平等智。乃至引起有頂亦然。如
是漸由妙觀智父母。經因中二大僧祇劫。養平等智
兒。學業等令其殊勝。至第八地巳去。即平等智。得十
地平等。如是漸漸長大。至佛果中。其平等智功能。即
勝妙觀千倍萬倍。其佛平等智。即能為十地菩薩。現
他受用身。及現他受用土。亦能建立無住涅槃。得十
平等。其妙觀察智至果位。唯能說法無為。多力能多
力能。由如兒長大。至勝父母千倍也。亦如老鵄鷄巢
中出鳥子。是此中大意也。若得成佛。方起成事智。㝡
是陳遠。豈養兒。


疏或由此智所顯者如無住處。解云。第二解云。由悲
利他行。不住涅槃。由智自利行。不住生死。由有悲智
故。方能證法空真如。即由悲智。能扶堅建立得真如。
悲智名能建立。真如所立也。佛地論云乃至名為令
味。味者。即能證智名一味。不約所證理名一味。即由
平等智。常證無住涅槃。處不改張。約易名一味也。神
用莫方者。莫者無也。方者他也。意說。餘世間法。不能
化於此法。即神用無此攝之。為妙總持定門。門者即
是眾多義。即定及總持等。一一皆有眾多門義。門非
是遊履名門。然二乘人妙觀智。亦少分能觀自共相。
後得智亦能然少分說法也。


疏云入出諸禪者。唯妙觀察智。能入正法禪。遊諸等
至也。


疏一觀自共相妙理名妙觀察乃至作用差別。疏文
[018-0488b]
中應云。一觀自共相妙理。名妙相察觀智。二起總持
業。妙觀察智。三現無邊作用差別。謂現通等名妙觀
察智。於理為勝。


疏所作之成成所作即智者。所作者。謂起化身神通
利樂有情。是所作也。成者成立成辦。即由此智。於所
作神通等。而得成辦。問所作既是神通所作。有情等
其神能作。應言所依之智。如何所作即智。思之。


疏不能作根心乃至似意業縛者。不約化作變五根。
及心王并心所及業果。今言化心心所。即是相分。於
心意也。如下當辨。


疏云諸餘功德智差別故者。即餘功德。是智助伴也。


論云此轉有漏乃至而得此四智者。此論文。即釋莊
嚴中轉識得智之文。疏文說迴觀智轉五識等。此中
唯約第六識得者。然莊嚴論。即是舊辨譯名迴觀智。
新經論中。名妙觀察智。差云妙觀察智。轉五識得者。
即不正義。如下當有。


疏轉強得強者。因中識能果上智強。即轉因中強。得
果上強智。故名轉識得智也。


疏云如前所轉捨中淨然言異熟識種現俱時捨故
者。此中第一師義。即是前所棄中第一師也。金剛心
既捨異熟識種子。其異熟識現行。亦在金剛心。與種
同時捨也。


疏對法第十解金剛喻定無間滅盡等生者。然前念
金剛心無間道滅巳。後念盡智方生。如即是正義也。
[018-0488c]
不言金剛心與盡智俱時智也。然金剛無間道。及後
念解脫道。皆是妙觀察智。妙觀察智俱時亦能引起
平等性智。至解脫道。即別起鏡智。當爾之時。亦未引
起成別起巳後後念中。方引起成事智。若至金剛心
時。亦不起有漏五識也。然解脫道。即是盡理體也。然
大乘中。金剛無間道。斷二障盡巳。至解脫道煩惱
更無餘。故解脫道。即名盡智。煩惱更不生故。其妙觀
智至解脫道。亦名無生智。即一个智體。義說為盡智
無生智。又餘二智亦得名盡智。又若盡智身中名盡
智者。即四智總名盡智。若能能緣者真如。故名盡智
者。即餘成所作智。餘三智名盡智也。若小乘薩婆多
說。盡智無生智體各別也。若鈍根阿羅漢。唯得盡智。
不得無生智。若利根阿羅漢。亦得盡智無生智也。即
是先起盡智。智者一切苦我巳知。一切集我巳斷。一
切滅我巳證。一切道我巳修。次後即起無生智。無生
智者。謂一切苦我巳知。不復更知。一切集我斷不復
更斷。一切滅我巳證不復更證。一切道巳修不復更
修也。


疏云前師解對法盡智生時文云乃至如異念言俱
有等。解云。前師解對法云。彼文即約無間道時。巳生
盡智。盡智仍未圓滿。至解脫道。方盡智圓滿。故言無
間道與盡智同時生。彼文不言無間道時仍盡智等
未起。言無間道。即無間道時。即盡智生。名無間也。又
如異念前念當同名俱時。何況俱時而不得名無間
[018-0489a]
也。法師禪云。如餘處名無間道者。即道生時。不被此
品煩惱而成漏間。名無間也。若舊經中。名無間道。即
取此道生時。不時此品煩惱而成滿礙。名無間也。故
知前師非也。


疏云真見道中此智即起第六引生。解云。初入見道
中無間道時。妙觀察智。平等性智。同時而起。由第六
識引起平等性智。二障頓依乃至起必同時者。此文
即約頓悟菩薩。入見道時。頓斷二障。其平等妙觀。必
同時起。若漸次斷乃至唯法見道者。即說漸悟菩薩。
在二乘位。既得妙觀智。後迴心修行。得入菩薩法空
觀見道。方得起平等性智。即是起生空智。斷分別煩
惱障。即念起妙觀智。若後起法空觀。斷所知障。即後
念平等性智。即斷二障。既有前後。其二智亦有前後
也。


疏法空地後盡未來故乃至不同因位一切皆同者。
若法空地後得成佛巳。其無垢識。決定恒與一說俱。
謂第七識平等性智也。成佛巳後。其平等性智。自力
既勝。即任運自起平等性智。亦不藉他第六識。方起
平等性智也。若第六識。或入生空時。或入法空時。其
第七識。恒常入法空。更不入生空也。設第六識。入生
空時。第七識恒是法空也。故不同因位。若在因中。若
第六識起我執。第七亦起我執。若第六起生空。引第
七識。即起法執。若第六起妙觀智。入法空時。引第七
起平等智。即入法空。若第六識。依初未至定中。入妙
[018-0489b]
觀智。引平等性智。亦是初未至定也。若六入初禪無
漏妙觀察智。引平等性智。亦是初禪。乃至第六識依
非想地。入滅盡定。引平等智。亦是非想地也。因中第
七識。不得自在。一切時由他第六識引起也。故因中
第七。與第六一切皆同也。亦不同地者。若成佛巳後。
其平等性智。與第八識。恒在第四禪。同一地也。若第
六識。或又四禪八定。乃至入八九次第定。故言不同
地。若異生位中。第七八識。亦同一地繫。若十地之中。
第七識第八識。或同地或異地。如身在初禪地。初禪
平等性智。即七八同地。若身在初禪。或起非想地平
等性智。即是不同地。餘者准知。


論云此後展轉至無學性乃至解行地盡者。意說。若
二乘定性不定性。皆從初果。至二乘無學所巳來。亦
得起生空妙觀察智也。即此不定性二乘。有學無學。
迴心巳去。至地前解行地疑巳來。皆得起三乘生空
妙觀察智。


疏漸悟菩薩入者至解行地終者。二乘人得四果巳。
迴心向大。地前一大阿僧祗劫滿。勝解終地巳來。皆
得起二乘人生空妙觀察智。不得菩薩空妙觀察智
也。入初地方得。


疏云頓悟者至無學位。解云。疏文中。意說。頓悟菩薩
得入初地巳。至成佛位巳來。皆得起菩薩生空妙觀
察智。然疏文說頓悟菩薩至無學位者錯也。准論文
中應言。若二乘定性不定性。問十地菩薩亦入法空。
[018-0489c]
何故但言入生空。答論文既不許法空。故知十地位
中。若入法空也。必帶生空故。入生空時亦有法空也。
故言入法空觀。亦觀亦顯有法空。


疏云加行心乃至亦違其意者。意說。由前加行。擬作
細法空觀法。入法空觀巳。即遠第七識中。法執不行。
得起平等智。


疏有唯生觀乃至或二俱者。此文意說。成佛巳去。唯
第六識。起生空妙觀智。生空妙觀智。或觀理非事。或
觀事非理。或二種俱觀皆得也。其第六識中。亦得起
法空觀。若大圓鏡智。平等性智。此二智中唯有法空
智。必無生空智故。在因中位。若第六識起生空智。唯
伏第七識。或執不行。亦不能引起第七中起生空智。
若第六識起法空智。方引起第七平等智。佛果上第
七識第八識中。唯起法空智也。若佛果位五識中。雖
有二說。有說得起生空後得智。由意識引起故。有說。
唯法空智。由解脫道後。第六法空智引生故。引此第
二解。雖言初地即亦得起乃至不解外事起麤或者。
問若見道中。不得起五識者。如何前初菩薩。於見道
中一剎那中。而頓得十百見百世界等。


論云有義成佛身方得初地者。若金剛無間道時。即
平等妙觀二智同時而起。至解脫道時。妙觀察智。即
引起圓鏡智。次巳後後得智中。引起成所作智也。問
如何名根本智。答此正體智。能生他後得中智故。說
此正體智。能生他後得智故。說此正體智。名根本也。
[018-0490a]
問如何名後得智。答若五地先起根本智。後方引生
後得智。又先由證真。後方達俗。故名後得。即如了俗
由證真故。說名後得。


疏地前種增入地二智者。地前由聞熏習。亦無漏種
增長。入地即生無漏現行。故入地種現二增長。


疏地前用增長入地體增乃至唯護法師。解云。若地
前由有漏多聞熏習。令無漏種功用增長。入地巳去。
無漏現行處。熏成無漏種子。則是無漏種子體亦增
也。然此疏文中。既雙取新熏本有種子。即唯是護法
師義。亦不是前二師。唯立本有師義。唯立新熏師義。
然此疏文。且總相說地前種增也。若委細說者。若地
前由聞熏習故。唯熏發妙觀平等二智。本有種增長。
亦名用增也。以為入見道巳。即生妙觀平等二智現
行故。所以地前熏此二智種增。若地前亦不能熏大
圓鏡成所作二智種增。以正義中。入見道巳。十地之
中。不得起大圓鏡成事二智現行故。若入地巳去。得
生平等妙觀二智現行。二智現行復能熏種。故入地
二增。亦是種體增也。若在十地之中。唯熏發大圓鏡
成所作二智。本有種子增故。故此二智。在十地中。即
名種增長。亦名用增。生當果功用說。不新熏成二智
種故。即無體增也。若成佛巳上。生此二智現行。唯有
現行故。即有現增。以不新熏成種故。即無體增。不爾
更應種增長故。即無種增用增也。乃至聞成佛巳前。
平等妙觀亦然。故大圓鏡成所作。唯有本有種。而不
[018-0490b]
新熏種也。


論云行相所緣不可知故。解云。此第一師。即引前初
能變中不可知門以解之。若第八識。唯緣真如。即行
相所緣。名不可知。若第八識緣俗智。行相所緣。有可
知耶。


論云餘一分二准此應知者。其餘妙觀平等。其體是
一。而分根本後得智用。皆准大圓鏡智應知。


疏行相所緣也。解云。行相者是分。所緣者謂鏡也。


疏或似後得乃至真觀後生。第一解云。然佛地論說。
若餘三智。即由有根本。引起後得。即有本後二智各
別。若此成事智。既無根本引。如何成事智中。有後得
智。今者解云。其果上成事智。即以因中平等妙觀後
得智。若因中十地菩薩。妙觀平等後得智。不證真故。
故今此佛果上。成事智上。別用於以因因。中平等妙
觀後得智不證者故。即以後得智故。佛果上成所作
智名後得皆。其體不是後得。第二解云。或佛果上成
事智。如他因中平等妙觀後得智。唯依俗故。今此果
上成事智唯緣俗。所以果上成事智名後得。


疏因有二類種果唯一類種乃至未獲述之者。解云。
十地因中根本智種。後得智若別種。若成佛有一類
種。而有二用也。若生二用。二用即迷現行忘也。然此
中應分別。且如從初地至五地巳來。即根本後得二
智各別種生。不可說一種子而生二現也。若從五地
巳上乃至佛果中巳來。即根本後得智而同一个種。
[018-0490c]
同一个。種而生二用。或多个種同生現行。現行能有
二用。雙緣真俗。獨五地巳上。能了真俗二智。行相互
為會令相應。所以根本後得智。同一个種。由如大乘
中說。五受用別種生。其事云何。若欲界中在在五色
者。名苦名樂。在意地者。名喜名憂等。故欲界中五受。
各別種生。不得同種生也。若初二近分有喜有捨。亦
各別種。若第三禪中近分。根本中智樂。亦各別種生。
若第四禪巳上捨。各別種生。此等即同五地巳前本
後智各別種。唯初二根本地中。喜樂同種生。即一个
現行受。而有二用。能悅心故。即名為喜。能悅身故。即
名為樂。又動勇故。即名為喜。安靜故即名為樂。故初
二根本地乃至利樂有情者。此師意說。第八識是前
七識之根本。故云第八能現自受用身。若第七識。是
前六識之依。故云能現他受用身。若成事智是末故。
現變化事耶。


疏諸智相見分別門如前等九卷解訖者。應是第八
卷中解。不是第九卷中解也。


疏有無漏門如隨識中辨。解云。若解善無漏門。如隨
前三能變中解也。


疏假實分別門者。此文意說。明諸心所幾實等。如前
應知。


疏總有四種乃至故不說之者。雖轉依義總有四種。
既前頌文云。捨二麤重故須得轉依。須得轉依即是
所證得。佛果上所生得。所顯得故。今此中唯取所證
[018-0491a]
得果。菩提涅槃。所生所顯也。不取餘三轉依。其餘三
中。雖有迷悟依。真如即十地菩薩所得十真如。即是
迷悟依中攝。若至十地中。真如即名悟依。若真如在
生死中。即名迷依。故此十真如迷悟依。即是因中位。
即能證得中攝。及前能斷道。皆是因能斷道故。十地
修行故。即斷十鄣。而證十真如。故十真如十鄣。皆是
能修道之作具也。故真如迷悟依。能斷道斷十鄣十
行等。皆是因中能證得中攝。非是果上所證中攝。所
以此中皆不取也。


論云前修習位乃至究竟位相者。解云。意說。十地行
等。即名能證得。皆是因位攝故。前十地中行因所得
轉依。謂佛果上菩提涅槃等。此佛果上涅槃。即是此
中究竟位體相。


疏此即離彼相應縛義者。若染心心所。即有相應縛。
然菩提涅槃。既是無漏故。離彼相應縛也。


疏非漏根增離二縛義者。謂離相應所緣縛也。


疏初性唯染者。即是相應縛。唯是染心心所也。


疏彼通一切有漏者。後所緣縛。即是有漏性善無取
法。若煩惱緣有漏善無記時。即煩惱毒氣。入善無記
法中。令善無記法而成漏性。善無記時。即煩惱漏生。
由如以眼者。自答其眼根煩惱。有漏善無記法。亦復
如是。若煩惱緣無漏法。無漏法即損緣煩惱。由如以
眼觀日。却損其眼根。煩惱緣他無漏法。亦復如是。


疏有第七所知障俱者。此中意。據實所言。唯第七識
[018-0491b]
中我執煩惱名漏。其所知不名為漏。今者約所知障。
與他漏法。為所依故。所知障亦得名漏。故前文云。又
所障為有漏依也。圓簡二乘者。即簡二乘無學。二乘
無學唯得生空智。同前三涅槃。不得法空智。及無住
處涅槃。及餘功德故。二乘無學。不名為圓。


疏長續尚字意乃為遠者。此中應言。此菩提涅槃。即
是無漏界。此菩提涅槃。即是無漏界。此菩提涅槃。即
是不思議。此涅槃即是善。此菩提涅槃即是常。乃至
安樂解脫身等亦然。即此流至於下也。


疏無為功德所藏有為功德菩提所含者。若言涅槃
時。即含藏一切無為功德。即涅槃名能含。無為是所
含。此言含者。即約舉時。攝得一切無為功德。即涅槃
名能含。無為所含。此言含者。即約舉涅槃名時。攝得
一切無為功德名含。非如第八識能含藏諸種子名
含也。若言菩提時。即含一切有為功德。即菩提名能
含。餘有為功德名所含。此舉菩提時。即一切有為功
德。皆名菩提。即如五種般若等。亦攝一切法故。亦非
如第八能含種。或是因義或為所緣乃至或為緣生
作他利樂事者。此疏文。即解論中或為因義能生第
五乘等論文也。然此中言佛果上菩提涅槃。涅槃為
因能生五乘者。非是將他佛果上菩提涅槃。為名言
種子。一分種子。即親能生他菩提乘。一分種子。即生
他聲聞乘等五乘善根。而為因緣。亦無是事。今者便
說佛為因。能生五乘者。即或約所緣。即佛果上菩提
[018-0491c]
涅槃為緣境。即五乘起善心。緣佛果菩提。而欣樂故。
即生得他五乘道。或為增上緣者。即由佛果上菩提
涅槃故。即令五乘眾生長善滅惡。廣轉傳說者。或由
佛菩提根本智。親證真如涅槃故。即生後得智。後得
智即生大悲。大悲能現佛身。說十二分教。令諸五乘
有情聞此教巳。即長善滅惡。故名展傳說也。具此等
緣。方生五乘眾生。生長善滅惡。得世出世利樂事故。
故名能生五乘也。


疏約於此位依於相體者。此第一解云。然彼勝鬘經。
及無上依經。所覆不得顯故。即名在經。名如來藏。此
中即約佛果上二果。體能攝藏。謂菩提體相。能攝有
為功德。謂涅槃體相。能攝無為功德。或彼約有障無
鄣乃至故不同者。此第二解云。彼經說在纏名如來
藏者。即約有二鄣故。故名在纏名如來藏也。由無障
故。即出纏故。即名法身也。此中即約本末說。謂涅槃
為本。即能攝無為功德。由菩提為本。即攝得餘末有
為功德。


疏此餘大眾部。解云。若大乘部說。一切如來。無有漏
法。


疏佛智通等者。智為四智。通謂六通也。


疏云時訶身語現起入滅現有背痛似苦集諦者。若
時訶調達時。而上亦努眼現嗔色。即是身業。上業中
出惡言云癡人。即是語業。此時訶即是似集諦。若王
宮生。即是現起也。若雙樹滅入涅槃。即是入滅。及現
[018-0492a]
背痛等皆名似苦諦也。


論云集論等說乃至五外界者。此中問意。此中既說
佛身皆是無漏。彼集論即說。十五界唯有漏。既十五
界唯有有漏。如來是無漏。即佛果佛無漏法。即如來
無五根五境五外界等。


疏云十有色處法處少分者。十有色處者。即是五根
五塵。法處少分者。謂法處有命根同分等。皆是有漏
也。


疏非蘊處界有情所攝者。此第一師說。如來雖有十
八界。以絕名言故。即佛十八界。亦非是十八界繫攝
等。


疏如來根境皆以意識妙定為先身乃至以相麤故
可受用故者。此第二師說。如來十八界中。唯有三界。
謂有意界法界意識界。佛無五根五塵五識等十五
界也。即諸如來五根五境。皆是法界中攝等。即不是
十五界攝。即如來由第六識入定。定力為先。變五根
五塵。其第八識。亦隨他第六識。後變起五根塵等。五
根塵等雖是第八識變。然由第六識中定力。為先變
故。此第八所變五根五塵。皆是法界中攝。除佛巳外。
自餘菩薩。及異生等五識。即依此佛所變身上似扶
塵。及外五塵上。託為本質。菩薩異生等。又重變起五
塵影像相分。然佛所變五塵即細。既是定果色。即是
法界不攝。唯是外五境攝。又如佛由定力所變五根。
亦是五根。五根無發識用。由如無色界諸天變起定
[018-0492b]
果色。淚下如雨。亦無五根。雖是五塵法界中攝。佛所
變五根。既是定果色。明知不是五根。如來無所依五
根。所緣五境。五識不得生色。識亦非有故。佛無十五
界也。雖定果色。似其五根五識。實非根也。若餘菩薩
異生等。所變起相分等。即是麤外塵攝。又餘菩薩等
五識所變起五塵相分。以相麤故。亦非是佛五塵攝。
然餘菩薩所變五塵。即是菩薩五塵。可受用之。然菩
薩等。不變起佛六根相分。又若由第六識中定果。變
起五塵等。即是外五塵類故。又是無情故。故定果所
變五塵。即是法界中攝。若執第六定果力。引起天眼
耳根。天眼耳根既是有情攝。天眼耳根即是內六處
攝。不是法界攝。又第六緣十八界。即是十八界攝。不
言是第六識緣故。即是法界攝。又五塵三識緣。謂五
識第六識八識。此之三識。皆能緣五塵。若五根二識
緣。謂第八識及第六識。此二識皆能緣五根。若第八
識為意根。亦有二識緣。謂第七第六。能緣第八識也。
若五識唯有一識緣。謂第六識能緣五識。又加自證
分。即有二識緣。謂五識自證分。各各緣五識見分也。
若法處所攝色有五種。若兩个同種同色根。影光明
闇。為所礙色。即是極逈色。極略可知。遍計所起色中
有二釋。一云。若大乘經部師說。鏡中無面像。水中無
自。由鏡面淨故。遂令眼識返見自面等。若執鏡中實
有面。水中實有自者。即是遍計所起色。若薩婆多宗
說。鏡中實有面。水中實有自等。巳上即是實義解。二
[018-0492c]
云。若第八識所變五根五塵。即是實也。若第六識變
五根五塵等。即是遍計所起色。此第二解。即是傍義
非正也。


疏及十八不共法經者。經中明十八不共法。即名十
八不共法也。非別有經。名名之為十八不共法。


疏前後剎那別異起故然行迅速。解云。或前念起觀
智說法。後念起成所事智。而起變化身。或前念起成
所事智現化身。後念起妙觀智說法。然前後二智。起
迅速故。然以並起二智也。


疏此平等智既能變起受用變化二身即為根境而
依之或乃至名平等智。此師意說。平等性智。既能變
化他受用身。及變化身。他受用身及變化身上。變起
五五根及前五境。此識皆依他受用身上五根。緣色
等五塵。化地上菩薩。即名平等性智。此平等智。若依
化身上五根。緣五色境。化地前異生等。此智則名成
所化智。據實言。唯是一个平等。有二種作用。則名平
等智成事智也。此師。由如一意識菩薩。意識雖是一
意識。若依所緣色。即名眼識等也。


論云如轉生死者。問如何言有漏法。生者即是生起
現行。死者是滅相。若爾佛身中有法。既有生滅。應亦
有生死。


疏論此緣麤事乃至成事智轉五識得者。此師意說。
若平等智品。緣麤事境時。即說此能緣麤事境平等
智。名為成事智也。故說成事智。轉五識得。據成事智。
[018-0493a]
即是他平等智上作用也。即是第二師緣佛唯三界
實餘十五界者。此師意說。佛唯有意界。意識界。法界。
餘十五界。皆名虗。謂五根五境。即是法界攝。若佛五
識。非是五識界攝也。


論云謂餘成就十八界中唯有後三通無漏者。謂餘
者。謂餘二乘。及十地菩薩。唯成十五界是有漏。後三
通無漏攝。謂餘成就等出麤識境者。即論文言。謂餘
十八界中後三界。餘十五界是。餘十五界是漏者。即
是出二乘十地菩薩十五界有漏。麤無之境體佛成
熟者等顯知一切也者。後論文中意說。佛成熟十八
界。即是無漏。即顯前論文云。非說一切。即約佛十八
界皆無漏。伹言佛即顯菩薩及至識是識用者。意識
論中。但言約所成十八界。皆是無漏。即返顯菩薩二
乘所成十五界皆通有漏。十五界皆通有漏故。即是
麤惡之境體。菩薩二乘。准知此有漏十五界。故知能
知能知十五界唯有漏者。即顯我智之境。若如來十
五界唯無漏。諸根相續。一一無邊。唯佛勝智。方能知
之。若餘十地菩薩二乘等。無不知也。又解麤淺者。麤
者即是所知十五界境體。淺者即是能知有漏十五
界之我也。


疏非說有情十五界等皆唯有漏者。今准此疏文。佛
亦名有情。佛是有情。十八界即唯無漏。


疏說如來妙色身者。此兩行頌。即彰如來三身功德。
若如來妙色等四句。即彰如來化身功德。如來色無
[018-0493b]
盡智慧亦復然。即彰佛自受用功德。如來色無盡者。
即是轉無常色獲常色也。智慧亦復然者。即是轉無
常受想行識四蘊。而獲常受想行識四蘊。一切法常
住者。即彰法身功德也。


疏云智之與境皆具此二義者。智者謂四智菩提。境
者謂清淨法界也。


疏云智微妙性相甚深者。智者謂四智。性者是清淨
法界真如性也。


論云又善白法性故者。問何故此即說無漏法為白
法。乃餘黑白四種業中。即說無漏是非黑非白攝。合
具四義。四義者。能論文。一此又是善白法性故。二清
淨界乃至極巧便故。三二種皆有順益相故。四違不
善故。又云若違四不善合具四義。四義者。一自性故。
二遠離生滅極安隱故。三妙用無方極巧便故。四順
益相故。違四不善者。一不善之法。是惡法性故。二不
善之法。有生滅不安穩故。三不善之法。不巧便故。四
不善之法。違此四不善故。無漏名善也。


論云論處等八唯無記如來豈無五根三境。解云。此
文意說。此之四句。收他外難。謂有外難曰。既說如來
四智皆是善者。何故對法論說。十二處中。五根三境
是無記性。如來既無五根三境。問既說四智心心所
法是善。何故將五色根等。以難心法。答前論云。四智
品極攝一切有為功德。其五根三境。亦在四智心品
中攝。故說四智是善。即將五根等是無記以難也。又
[018-0493c]
前說四智是無漏界外人。即將十五界是有漏以難
之。今既說四智是善外人。即將五根等無記以難之。


論云此中三釋廣說如前者。此中答慧如前。答有漏
中。論文還應云。有義。如來功德身上土。甚深微妙。乃
至絕諸戲論。非蘊處界法門所攝。第二有義。如來五
根五境妙定生故。法界色攝。乃至論說五識性散亂
等。第三有義。如來功德身上。如應攝在蘊處界中。後
三皆通善無記等。集論等說五根三境是無記者。彼
依二乘麤淺境既。非說一切。謂餘成就十二處。是無
記也。


論云一切如來身土等法皆滅道攝者。問如何身土
是有為即滅諦攝。答如愚意者。若佛法身及法性土。
是無為故。即是滅諦攝。若自受用身。及他受用身。變
化身。及自受用土。地受用土。變化土。皆是有為故。是
道諦攝。


疏次正解真如來五法者。謂清淨法界。四智菩提。解
真如未五法者。謂清淨法界。四智菩提。名之為五也。


疏然此二解并前四解。云一是滅諦攝。亦是善。二道
諦攝故是善也。故云有二解。此二解并前四令六解
者。如愚意者。一云。說佛身土滅道攝。二云說佛身土
非苦集故。并前四解即有六解。無斷常者是根身乃
至是他身相屬續常義者。然此文中且總相說。應言
若自受用身。即是不斷者。即約成佛巳去。始終相續
不斷絕也。若他用變化時時化緣將畢。即有願絕。後
[018-0494a]
時餘處還起身也。名為相續也。


疏莊嚴論說三種常如常施食乃至斷別不盡相續
常義者。謂法身名凝然常。彼身不斷常。化身相續常。
雖說報化二身是常。還有生滅。如言此人有施食。此
人舉時等。即有施食。掖中即不施食。又如言此人家
勢富貴常受快樂。然此人亦有不受快樂時。今言報
化是常者。非如法身常住不滅。報化身等還有生滅
也。問何故如來報化二身。得常有耶。答由如來昔在
因中。有法空智。斷不所知障證法空理窮盡故。故成
佛巳即自受用不斷常盡未來際故。聲聞人。唯斷煩
惱障。同假擇滅無為法空智故。又不證法空理。即證
理不窮盡故。聲聞人不得自受用身。即灰身滅智。又
如由昔日中有悲願。誓度一切有情利樂他故。後成
佛時。即得他用。及變化身。亦無盡也。若聲聞人。無悲
願故。不擬利他故。聲聞人。不得受用及變化身也。理
實斷所知障。證法空理。正得自受用身。傍亦得他受
用身變化身。若悲願正得他受用。及變化身。傍亦得
自受用身。由如所知障。正障菩提。兼障涅槃。說煩惱
鄣。正障涅槃。兼亦能障菩提。此斷所知障。及悲願等
亦爾也。


疏若初唯生得不滅者便違佛說乃至違比量故者。
此文即是破當常現常也。然智者法師。執有常當者。
說一切眾生。若未得成佛。即色心是無常。若三大劫
修因。當來得成佛巳。眾生若未得成佛。即色心是無
[018-0494b]
常。若三大劫修因。當來得成佛巳。佛色心即常住不
生滅。由如真如是凝然常也。現常者。智法師說。一切
眾生身中。常有佛子。無生無滅。此佛子故。鼻眼耳一
切皆是。由如母胎中有娠兒。由母數數喫食津閏。今
此娠兒。漸漸長大。後即出胎。眾生身中佛子亦爾。由
三大劫多聞令熏習。此身中佛子。漸漸長大。後時即
得成佛。今破云。生者皆滅。一向記故。又作量云。佛色
心等定有生滅。因云從因生故。由如凡夫。或應返顯
凡夫色心應不生滅。從因生故。由如來也。


論云清淨法界眾相寂靜故名安樂者者。此真如雖
十相。名眾相永靜樂者也。


論云四智心品永離惱害故名安樂者。此四智名安
樂者。即是五樂中覺法樂。


論云此二自性皆無憂根者。然真及四智。俱名為樂
者。即是五樂中。無根寂樂也。非如有漏善逼身亦受
生相。身亦受生相者。即是業繫也。即由有漏福非福
不動善業故。滅三界中。令有情受生死身。安謂安足
者。諸經論中。即無別安體。二乘解脫身者。言解脫者。
即是依生空真如上所得假擇滅。言身者。即是生空
真智名身故。彼名真如。是二乘解脫身乃至是五分
法身中解脫知見者。意說。二乘所得生空真如。生空
真如即是二乘解脫身故。二乘真如為解脫身。非是
五分法身。五分法身即是解脫數。此二乘解脫身。即
佛生空真如無為。名解脫身也。若二乘菩提。即是五
[018-0494c]
分法身中解脫知見。解脫知見即是盡智無。然此五
分法身。唯是無漏法。不通有漏法。一戒香者。即取道
共戒也。二定香。即取八地中無漏定。三慧香者。即無
漏慧能緣有為。四解脫香者。即與無漏慧同時無漏
勝解數。能卞四諦理。苦我巳知。不復更知等。五解脫
知見香者。即是無漏慧能緣無為也。然此五分法身。
少分亦通前三果人也。若二乘無學身中。慧香解脫
知見香。即是盡智無生智也。能緣有為無為無為等。
若前三果人。有解脫知見香及慧香。即但取無為漏
慧。以為緣有為等。名慧香解脫知見香也。又云。戒者
謂道共戒。定者謂無謂非取第於定。慧者緣有為名
慧香。緣無為名解脫。現知見香。或無學名見慧解脫
者。即是與盡智無生智。俱時勝解脫數。解脫知見者。
即盡智無生智。若佛身中盡智者。煩惱無餘故名盡
智。煩惱更不生。名無生智。不初自求。以緣盡無生智。
以如來樂利他有情不息若二乘人。即約息求。以解
盡無生智。一切苦我巳知等。即名盡智。一切苦我巳
知不復更知等。名無生智也。


疏彼菩提果是五分法身中知見者。解云。二乘所得
菩提。即是五分法中。解脫知見。盡無生智是也。體生
義者。意說。三身皆有體。


疏依止義。解云。若如所有性為門。即將理攝事。即無
為攝有為。或四諦亦得一切法盡。何法不是四諦。或
二空亦攝得一切法盡。何法不是二空故。或三解脫
[018-0495a]
門。亦攝得一切法盡。何法不是三解脫門。故經云。一
切法亦如也。眾聖賢亦如也。若十八界中攝四諦。四
諦即名為事。若安立中攝四諦。四諦即唯是理故。如
所有性。即將理攝事。即有為依無為。若盡所有性。即
十八界十二處中。亦攝得一切有為無為法盡也。故
約盡所有性中。即是無為依有為也。依止義者。若法
身即與報化二身為依止。若自受用身。即有為法。更
互相依止。若他受用變化身亦然。眾德眾集義者。若
法身故。是所聚集處。即法身亦名聚也。若起化身。亦
有多法聚集也。故通三身若總若別者。如愚意者。若
總者。即三身總名法身。以體依窮義故名別者。唯清
淨法界。得名為身。若自受用他受用變化。不得法身。
復有勝義別立三身者。即依前法身中。約勝義以分
三身。言依勝義者。即知論文云。自性身具足真常功
德等。若自受用身。即具諸如來。乃至廣大法平等。乃
至他受用變化身亦准知。尋思路絕者。非是不定中
尋思。但約三界虗妄以以所。名為尋思也。


疏無十相者。謂無五塵相。男女相。生異滅相也。


疏積集有礙之體者。解云。佛自受用色身。亦名變礙
義是色義。雖十方一切佛自受用身。更互相遍。仍名
十八界攝。受礙以解之。如世間燈光是色法。更互尚
不相鄣礙。何況如來。而相障礙也。


疏第二五法攝三身門者。即將清淨法界四智菩提。
此之五法。巳攝三身也。有義初二攝自性身。乃至故
[018-0495b]
知二身皆有實智者。如愚意者。此初師。又云為二。初
別解三身。後引證立理。就初中分三。初攝自性身。謂
從有義初二。至而證得故文是也。第二攝受用身。謂
從中二智品。至得受用身故是也。第二攝化身。謂從
後一智品。至難思化故是也。


疏第二師自性又有四一據舉二引證三解違四立
理者。如愚意者。一據舉者。謂從有義初一攝自性文
是。二引證者。謂從說自性身。至非色心故更是。就引
證中更分為四。一引莊嚴論。


疏莊嚴論說三種常。解云。謂凝然常。不斷常。相續常。


疏佛地論云如餘論說竟不出是何論。解云。莊嚴論
中亦說也。然須勘折者。然莊嚴論。即無抄者。此中意
即勘復論文中義。具安此間唯識疏抄中著也。


論云有義初二攝自性身乃至故知三身皆有實智
者。然准論文中。此不正義師。即不立有自受用身。亦
不說用何智而成自受用。此師但說鏡智實成法身。
平等智實成他受用身。若成事智實成佛身。觀察智
唯說法也。若後正義師中。方立有受用身。用四智實
成自受用身。


疏云說法斷疑者。菩薩既入見道巳。斷二鄣中疑。今
者十地中斷疑者。即斷十地菩薩。於事不解之心名
疑也。


論云又智殊勝具備三身。解云。然攝論有十殊勝。謂
所知依所知因果差別智殊勝等。即說智殊勝中。具
[018-0495c]
攝三身耶。二引取佛地論。及深密經。三引世親菩薩
金剛論。四引佛地及對法攝大乘論。三解違者。謂從
然說轉去藏識者。至彼實性故文是。四立理者。謂從
自性法身。至色心等物文是。


疏初據智攝者。如愚意者。謂從四智品中真實功德。
至種種身相。攝變化身文是。即據四智以攝三身。自
受用中有三。一別證。二解違。三說。如愚意者。一引證
者。謂從圓實鏡智。至轉諸轉識得受用故文是。於中
有二。初引莊嚴論。二引攝論。二解違者。謂從雖轉藏。
至云何身攝受是。三說相者。謂從又受用身攝初不
共。至下文有色心皆受用攝文是。


疏以為證得妙理者。意說。由平等智證得平等性故。
所以此智得自他平等。能化十地菩薩也。


疏據實二身亦四智俱現乃至相似後智用者。然此
四智。唯成自受用身。然第八識能變起實五塵。五塵
皆有實用。若餘三智皆能變似五根五塵。五根五塵
皆無實用。又此四智。皆能現他受用身。此四智俱能
現化身四智能說法。且如平等性智。繫餘三智。餘三
智及平等智。即現化受用身。又由成所智。由生因中。
利他無漏成熟。即成所作智。繫餘三智。餘三智及成
所作智。皆能現化身也。故知。四智皆能現他受用變
化二身。若大圓鏡智。不能現他受用變化身者。豈可
鏡智不能親緣他用變化他身故。其鏡智不能現二
身故。今但約相中他用身。似後平等智作用。其變化
[018-0496a]
身。即似後成事智作用。即前例四智中鏡智居先。餘
三智在後。故說平等成事。皆名後智。解化身等中有
三。初出理。次解違。後說相者。如愚意者。初出理也。謂
說又他受用事實智為體文即是。解違者。謂從雖說
化身。至發此二智自受用文是。於中有二。初合攝論。
後全攝論文。須說相者。謂從然變化身。至故別說有
文是。


疏但明二智現二身體非二身也者。但說平等成事
二智。能現他受用變化身二身。體非二身。即是二智
也。第三他化身相中有四。一據舉。二立理。三引證。四
會違者。如愚意者。即就前文第三說相中。以分四段。
一據舉者。謂從然變化身。至無明配質法文是。二分
現者。謂從若不爾者。謂從若不爾者。至尚不知故文
是。三引證者。謂從由此經說。至分現故。於中有三。初
引涅槃經。次引佛地經。後引深密經。四會違者。文謂
從隨說變化。至故不說有文是。論無形質法者。即是
他心相分心也。


疏化無量化人之類皆令有心為引他故者。若佛欲
化變眾生等師。即化作化人。方便接引。如須達長者。
最初見佛。不解禮佛之軌則。在佛邊坐。是時如來。遂
化作一淨居天。光明赫奕。威儀庠序。動止可觀。即前
禮佛。以百千倍。而歎佛德。須達見巳。遂教學彼天威
儀。而作禮佛也。


疏此涅槃經下他地經。下他地經者。即論中引佛地
[018-0496b]
經云。又說如來成所作智化作三業。


論云何聲聞及傍生等知如來心者。聲聞知佛心者。
如者諸弟子五命年無欲須侍者。是時五百阿羅漢
作禮。而求作侍者。如來皆不許。是時阿那律入定。觀
見如來心。如來心偏向阿難。如日初出照於高山等。
傍生知佛心者。如佛神往質師長者家。質師長者家
大富。無有男女。佛既與兒時。佛至一林邊。有一獼猴。
從阿難索鉢取蜜。阿難不與鉢。如來許與鉢。時獼猴
知佛心與鉢。又從阿難索鉢。即是傍生知如來心也。


論云雖說變化無根等用乃至故不說有者。此論文
云違。問瑜伽八十八說。四事不可作。一者五根。若化
作五根。即無發識等用。二者心有。三者心所。答化作
心心所。有先緣慮等用。四者業果。即是異熟。若化作
異熟色。即不能令受苦樂等用。若外等流色亦容作
也。如何此論文。如來能化心等。然此論會彼論文云。
一云彼瑜伽論說。四事不可化者。而依餘二乘菩薩
等。餘二乘菩薩等不能化四事故。不依如來。如來能
化作四事。故彼論言不說化事。又第二解云。如來雖
化作根心等。然化根無實發識用。作心無實緣慮用。
故瑜伽說。別化四事。或文為正也。又無根等用乃至
不爾者香等亦應然者。此文即會大論中四事不可
作。即佛化五根。即無實根等用。故大論說。不作根等
不同化色聲即實用。若佛地色身。及化聲說法。即於
欲色二界。皆有實用。餘化香味觸三。即無實用。其事
[018-0496c]
云何。等佛菩薩。於色界中。雖化香味觸三塵。其色界
中有情。既不契段會。故於化香等法無實用。若作香
味等。於欲界中。亦有實用。謂佛化香等疑食。餘欲界
有情。亦得受用。


疏應以木石為難乃至不得為例者。外人難曰。他受
用及化身。既無實心。應如木石。解云。此他用變化身。
修生化有情。有十功德。不可將木石為例。


論云亦兼利他為增上緣乃至故俱利攝者。此段文
意。得明法身。亦通二利。其法身若與自受用身為依
故。故法身即是自利攝。其法身亦兼利他。即法身為
增上緣。與他受用變化身為依。令他用化身利有情
故。其法身即是利他。


論云而屬佛法相性異者。若真如與四智覺為性。即
名為相故。真如即名為身。若與諸法為性。住持自性
故。真如即名為土也。故身土別。問自受用身。眼耳諸
根。一一皆遍法界。如何分出身土。且如人身。身為能
依。土為所依。即有身土差別。答若自受用身身土別
者。若與心心所與覺為依有執受。即名為身。若執受
用是所取緣。即名為土。由如人身。身中有執受。即名
為身。若人身中所有運熏等。即名為土也。


論云然隨地其量無邊者。意說。法身是性。餘色等有
為是相。相既遍一切處。其性隨相。亦遍一切處。


論云謂圓鏡智乃至利他無漏者。意顯由因中平等
妙觀智。修自利無漏等。
[018-0497a]


論云諸根相好一一無邊者。根謂五根。意說。若化身
上。即有三十二相。八十種好。若阿彌陀佛。即是第二
地菩薩所見他受用佛。其阿彌陀佛身上。即有八萬
四千相。八萬四千好。若令自受用佛身上。即有無量
相無量好也。


論云因圓無際者。若他受用土中。即有十六圓滿。六
圓滿中佛土名周圓者。其圓國土形量。即桿梯。猶如
蕗葉。即他役用身。於土上住。若他土及作用土。皆桿
梯為身及土。皆悉麤淺故。即土在下身在上安置。若
自受用國。及自受用身。其形量即圓國。由如雞子。形
量身與土。皆悉遍滿。其自受用土中。即無圓滿。即自
受用身。及心功德及土。此三法即互相雜。一一皆遍。
由如解者一身令成微塵國。國一處令成人形。其人
即眼中有絺。絺中有眼。一一皆相續入含。此亦自受
身及土。功德智慧。此三即不可說在土下。若身巳上
無土。土則不遍。若土巳下無身。身應不遍。今者應言
土中有身有智慧。智慧中有身及土。身中有土及智
慧。即眼中有絺。絺中有眼等。四一一皆平遍也。故論
功德智慧。既非色法。隨所依身。言遍一切處也。如愚
意者。相好可無邊。其根但廣大故名遍。非是有多五
根名無邊也。前解勝。


論云或大或劣或勝者。若初地菩薩所見他受用佛。
名小名劣。二地所見他受用佛。名大名勝。乃至巳後
准知。如初地菩薩所見他受用佛。此初地菩薩。入第
[018-0497b]
二地時。此他受用佛。或時滅却身巳。又變作第二地
受用身。或時不滅。即轉初地菩薩所見他受用身。轉
作第二地中他受用佛。餘者准知。


疏唯見百佛見百世界化佛乃至變化身土者。若初
地菩薩。即一个他受用佛。見一百大化佛。見一百个
百億一四天下小化佛。見一百个三千世界。後准知。


疏他受用法樂增同自受用乃至土變化者。若自受
用身佛。即自受用法樂。若他受用佛。令他十地菩薩
受用法樂。若十地菩薩見他受用佛。現神通等。其菩
薩心無不珍重。不生希奇相。菩薩若聞他受用佛。說
一四句法時。即心生敬重。作希奇想。菩薩即受用法
樂。故他受用身。同自受用身。俱名受用。然疏中錯解
云。他受用法樂增者。難曰。既他受用佛。是相分心。不
是實心。如何受法樂。疏中應言。自受用即用受用法
樂增。若受用身。令他菩薩受用法樂增。既受用義意。
二身俱名受用。問變化身何故不名受用身。亦令他
二乘異生。受用法樂故。答若二乘凡夫。但聞佛說法
時。心亦不多生敬重。亦不作希奇想心生敬重。故化
身唯名變化。即不名受用故。後受用身。及變化身。即
約所化根機。以他用變化之名。又自受用佛。若第八
識唯捨受。若第六識即有喜樂捨受樂受。若五識唯
有樂捨受。又自受用身土中。佛土不說法。亦不捨。以
無法可說。無疑可破。以諸佛若知諸法盡故。諸佛無
相向說法可答。
[018-0497c]


論云隨未登地有情所宜化為佛或淨或穢或大或
小者。或淨者即是一三千界。一三千界中有一大化
佛。所變土名淨名大。若一四天下。小化佛所變土。名
小名穢。又此四天下化佛土中。若人乘八萬歲。海水
漸滅。處處皆有明珠妙。彌勒佛下生時。名淨名大也。
若人壽百歲。海水漸增。有荊蕀沙礫時。即名小名穢。


論云餘二身土隨諸如來乃至有共不共可然。此論
文唯攝大乘論第十卷中。為除外難故。有此文也。外
難曰。其十方諸佛。即有無邊。何故今者一國土中。唯
有一个佛出世。不有百千佛同時出世耶。答然所化
生。有共不共。若共者即百千諸佛。同化作一身一土。
而來化生故。此一佛中。即有十方佛。以諸佛事相雜。
由如大海水。如百流水皆至於海。若取得海一滴水
時。即是取得一切河中水。今此亦爾。若見一个佛時。
即見一切佛也。乃至不共准知。若十地菩薩宜百千
佛者。即百千佛。同變化一个他受用佛。而成化之。若
十地菩薩。宜見一个佛。即一如來變化一个他受用
佛。而成化之。若十地菩薩。宜見一个佛。即一如來變
化。其化佛亦然。有何所以。一由有情種性故。或多屬
一。或一屬多。二由因中發佛力故。亦或多屬一。或一
屬多。


疏此文一往佛地大好者。然此論文。解三身同異少。
然佛地文大廣。


疏引彌勒菩薩所化善根及熟等者。若彌勒當來下
[018-0498a]
生時。三會第二會。度九十四億人。九十四億人曾得
向釋迦遺教中受三歸也。第三會度九十一億人。九
十一億人曾得人人向釋迦佛遺教中。受三歸也。第
三會度非非稱佛名者。彌勒佛弟子。彌勒亦然度之。
名為共。若彌勒唯度曾結緣有情。名不共也。


論云無漏識上所變現者乃至十二等者。然此文中。
皆約有漏無漏八識上。親相分說。不約疎相分說也。
又此無漏心。緣有漏無漏法時。其相分。與能緣見分。
同無漏善性。若約三科。即相與見別也。即見分是心
相。非心等故。明無漏處。即論中伹言蘊等識相不必
皆同。不言善等識相不必皆也。若有漏心中。緣漏無
漏法。實起相分時。是相分與見必同。是有漏善。約善
等三性即不是。或能緣見分唯無記。所緣通三性。或
能通三性。所緣相唯無記。或能緣是色故。論中明有
漏處。即雙言善等識相不必皆同。蘊等識顯此應知。
亦不必皆同。是此文之大意也。


疏第八身土雖實緣淨穢者。應云八識皆通緣淨穢。
下自當知。


疏自受用者唯無乃至非餘所知變故者。若自受用
土。有佛無漏八識。皆能變之。其土唯淨。唯是無漏。唯
佛能知。唯佛能變。餘菩薩等。亦不能知不能變。


疏他受用土體唯是淨乃至非有穢心之所變故者。
若他受用土中。如六識後得智所變者。即唯淨唯無
漏。若十地菩薩第八識及五識所變者。即唯淨唯有
[018-0498b]
漏。若第七識入無漏心後得智中所變者。即唯淨唯
無漏。若有第八識。唯緣第八識。不能變土也。若第六
識。在七地巳前。有漏心所變土者。即唯淨唯有漏。若
第六識入無漏後得智所變者。即唯淨唯無漏。若八
地巳去第六識中無漏觀常相續。即第六識所變者。
即唯無漏。設七地巳前六識中。蹔時起煩惱。不久長。
所以所變土。亦名淨攝。若化土中。雖二乘及餘異生。
亦起善心。而變土故。亦不久故。從長時說。亦是穢土
攝。


疏本質佛所變者非穢故能變之者乃至據相似者。
然疏中答不盡理。既佛菩薩更互相狡而本質如何。
及乃至本質唯佛所變。應答言他受用土。既其人生。
故唯是淨。色界異生有漏善業。感色界身土。尚許是
淨。何況他受用中土也。此據相似者。雖能變者。識通
有漏無漏。別有所變土。亦通漏無漏。而所變土相挾
相似。以有漏無漏土一種。皆名為淨土。


疏若變化土本質通淨穢乃舍利弗等所見異故者。
若變化土中。佛八識所變者。唯無漏通淨穢。若十地
菩薩八識所變者。若第八識及五識所變者。即唯有
漏通淨穢。若第六識無漏若變者。唯無漏通淨穢。若
有漏第六識所變者。即唯有漏亦通淨穢。若第六識
無漏後得智所變者。即唯無漏通淨穢。若有漏第七
識。唯異熟識。不能變一土也。二乘有二解。第一云。謂
若隨彼二乘等乃至即有漏心皆通淨穢者。此文意
[018-0498c]
說。即約二乘後得智少分能變土也。謂若二乘第六
識中無漏後得智所變者。唯無漏通淨穢。然二乘人
無漏後得智中。緣事狹少能變時。後得智中。猶緣事
也。不能多時緣事。即二乘人無漏心中。多少緣四諦
理故。又能緣事者。多分即與四諦理事合緣之。無唯
緣事後得智也。若菩薩無漏後得智時事也。若地前
菩薩。及二乘等。及餘異生有漏識中。餘七識所變者。
亦唯有漏通淨穢。二云。或二乘人。全無緣事無漏後
得智。即二乘有漏心中所變土。唯是有漏通淨穢。如
梵王見淨。舍利見穢。淨者即如生西方彌陀佛國土。
七寶為地等。或如佛足指按地。令三千界清。其餘異
生二乘中。第八識及前六識。亦能隨佛所變淨土繫
時變淨土。然五識上親相分。亦名乃為土攝。非如第
八識所變土有處用。然許二乘有少分緣事後得智
勝中。即前解為勝。螺髻者。即故上髻。即髮髻螺旋。由
如佛常佛中故。相似合梵王。即是八地巳上菩薩。第
四梵王也。


疏今此文中總約三法者。謂蘊處界三法也。淨與不
淨理必須同乃至非如有漏心相見性有別者。淨者
即是土相分。不淨者即是識土。此文之意說。若無漏
心變起淨土穢土相分淨穢。雖不同此相分。即從能
緣心制性。能緣心既是善是無漏。此所緣相分。是亦
善無漏故。約性言無。即獨影唯從見。見與相分。同善
善無漏。若能緣心。緣蘊處界等。即是性境不從心。即
[018-0499a]
能緣是心。所緣蘊等。即通有色非色故。故云無漏心
所起相相分與見分。同是善無漏。非如有漏見分相
分。或別性或同性。具如鼻舌身三識。三識通三性。其
所緣香味觸境。唯無記。即緣心所緣境生各別。或有
同性者。即如心無漏識變起變味觸三境。變味觸三
境即唯善唯無漏。餘異生等。鼻舌身識三。是善性時。
即託佛所變香味觸三。似為本質。變起香味觸三相
分。即有漏心中。能緣鼻舌身三識。是有漏是善性。所
緣香味等相分。從本質判性。亦是善也。故親相分。亦
是有漏善性故。有漏心中相分。相分與見分一向同
是有漏性。善等三性。不安皆同。乃至無漏心。緣他有
漏貪嗔。是法本質時。所變起應相分。相分唯善唯無
漏。若有漏心緣無漏時。變起應相分。相分即是有漏
是善性。


疏蘊等識相分必皆同乃至亦各有異者。此文意說。
各心緣蘊處界等時。其所緣親相分蘊處界等。不可
隨能緣心。即識蘊攝中所緣蘊等。還來色心等十八
界。且如第八識親分中。變起五根塵。即能緣十處。及
能緣法處中少分。謂定果實色。及五識緣五塵。及第
六識第緣十八界時。此等所緣十八界等。還是十八
界攝。不隨能緣心判性。即是識界攝。及是法界攝。以
見分及十八界。非是一類種子故。各各從自色等心
等種生也。故所緣相分。不從能緣心。是識蘊攝。其見
分相分。既純從無漏善種子生故。見相二分。同是善
[018-0499b]
性。同無漏也。


疏乃至相應法相分亦然等者。上來唯心王見相分。
此下明心所見相分。如所心中。且如來受蘊。緣十八
界時。此蘊界等。即不隨於受。而是受蘊攝。色心別故。
乃至想等。皆准此知。作用法不同雜種生色心者。作
用者。謂心能緣慮作用。色有變礙作用。受有領納作
用也。不可有漏同無漏難者。不可難言。有漏中相同
有漏。即能緣心。或道三性所緣。或無記。即見相不同
性。其無漏中見相。同是無漏。亦可能緣與所緣各別
性也。問如何佛能變穢土耶。答佛雖種子。皆是無漏。
而相中所緣。似穢土。穢土即荊蕀沙礫等。然佛所變
穢土相分。即因緣變攝。若餘有情。因佛神通。見他方
淨土。他方淨土眾生難見。而不得受用。相分即是分
別變攝。


疏何故界繫見相許而漏必同者。此中問意。且如身
在欲界。由得定力。引得色界中天眼耳根。即許欲界
第八識見分。緣上界天眼相分。其所緣相。與能緣見
分。同是有漏。同是無漏。而不許可是有漏。如是無漏
耶。


疏如無漏緣使相分唯有漏者。使者即是煩惱也。且
如有善心人。見佛之時。即受起親相分。親相分從本
質別性。即相分是善性。又是有漏能緣之心是善性。
亦是有漏也。或如佛起無漏五塵。餘有情五識。託為
本質變故。相分。相分約性言之。從本質判性。其相分。
[018-0499c]
即是善性。約漏無漏言之。其相分從能緣心判性。即
是有漏。如有外道邪見人等。見佛之時。向外道等。嗔
心邪見。不善心。緣佛之時。所變現相分。相分是善性。
約漏無漏言之。其相分從能緣心判性。即是善性。相
分從本質判性。又相是有漏能緣心。是不善性攝。同
有漏。其三性別也。又解。若外道邪見人。起嗔見強威。
緣佛善色之時。雖本質是善無漏。此外道等所變地。
親相分。相分從能緣心以判性。其相分亦是不善性。
是有漏能緣之心。亦是有漏不善。此解即與無漏心
無漏心上相分。相分是善無漏。能緣之心。亦是善無
漏也。


疏緣虗空等能緣心通三性相分唯無記。解云。此初
任運心緣虗故。故能緣通三性。所緣相分唯無記。然
大乘中。虗空非擇滅。即是勝義無記。其能緣虗空等
心。即通三性。若皆純種唯一性者。乃至應不成失者。
此文意說。若見相同一種生。即見相皆同一性者。難
曰。應能緣見從所緣相伴性者。其能緣三性。或見分
應是無記性。若所緣育等相分。而說能緣見判性者。
其所緣相分。應通三性。若言香等相分。而從能緣見
判性者。其所緣相分。應通三性。若言香等三境通三
性者。即諸論言香等三性無記。不成之過失故。相見
別性也。不可說約第八所變乃至例亦應然故者。亦
不可言第八識所變相分。即是無記性。以能緣見分
是無記。所緣相分應是無記。則說鼻舌身三識。所變
[018-0500a]
香等三境。香等三境而通三性。次能緣見分通三性。所
緣三境亦應通三性。或三境通善無記二性。鼻等三
識所變相。即是香處味處觸處攝。若言香等三境通
三性者。諸論中無文說也。諸論唯說八唯無記。難云。
若爾大乘中。說虗空非擇滅是無記。其能緣空等之
心通三性。應能緣心既通三性。其所緣虗空等。亦應
通三性。既緣空之心通三性。所緣空等是無記故。其
鼻舌三識。能緣是三性。所緣是無記。


疏應言途三性諸法文故。解云。若香味觸三境。唯通
善性。及無記性。若異生等所變香味觸。即是無記性。
若佛所變香味觸。即是善性。其香味觸不通不善性。
諸論無文說故。蘊等識相。或相見分因。或相見分異。
類此應知。乃至明知相見分不必皆同者。如愚意者。
蘊等同異等見相同異。與前無漏中蘊等識中義相
似三身生滅門。皆此中應對。三身幾身是有始有終
等。應撿前抄。


疏化自他身色俱非等者。此中應對三身業化自者。
即如天女自變身。如舍利弗有化他者。即如天女變
起舍利弗令如天女。無有亦變化者。非自非他者。如
變外山河等。三身相對四句門者。如彌勒疏中。即有
兩重四句。有受用非變化。謂自受用。有變化非受用。
謂猿猴鹿馬身。有亦受用亦變化。謂他受用變化身。
第四句者。即受用非變化。謂自受用。有變化非受用。
謂猿猴鹿馬化身及變化身。有亦受用亦變化。謂他
[018-0500b]
受用身。生法二身於三身門者。生謂生智。唯攝他受
用變化身。不攝自受用。法身者。謂五分法身。若自受
用身中。即有實五分法身。若他用變化。即有五分法
身。


疏上來巳依略廣及位等約能變識等訖者。略者。即
前由假說我法等一行半頌。廣者次二十三行半。位
者即末後五頌明唯識位也。


疏變現所變名為行相者。此師意有二分。即說本質
境是所緣也。親相分名行相。能緣之心。名之為事。唯
以難陀二分義少分有異者。然前難陀二分俱實。此
師即立二分。以似難陀師。然見實相虗。即與難陀有
異。此所現土如識變故者。此師既說相分虗疎。其他
用土中。珍寶國土相分。即是虗也。如日及輪者。此喻
二分也。輪者即是光也。意說。日喻自證分。光喻見分。
光所明之處。即喻相分。故光及所照處即是假也。如
燈及光者。亦喻三分說。燈涅槃喻自證分。光喻見分。
所照處喻相分故。見相見虗也。設緣色等乃至不及
於識者。意說。見分亦是不實。不及識自識是實。如緣
過未乃至見不及識自體分者。見分緣過未等時。變
起相分。相分是所緣。緣過未見分。未見分是行相。即
此相分雖有。仍不實故。其緣過未之見分。雖體非無。
以此見分緣虗境故。故能見分行相。即是不定心也。
故見及相分。皆不及自體分。相分雖有非稍實法者。
初師言。如第六識。緣過去未來之時。見分雖變起相
[018-0500c]
分。即不如緣現色等相分也。以現色相分。即稍實於
過去之相分也。此師即外境。是所緣相分名行相。見
分名事。同小乘解。彼內證故此所不論如緣自體者。
如愚意者。若真如是圓證故。若無分別智緣真時。真
如由如自證分。被見分緣。又此中唯明有為見相是
虗。亦不論無為真如故。真如與自證分皆實。不遮緣
過未但得似彼者。此師雖緣現在五塵相見俱實。亦
不遮緣過未時。相分是假也。前師相見即識種生此
師相見與識別種者。問何故前師相見與識自種生。
即識相見是虗。自證是實。後相見與識別種生。即說
三分俱實。答前是獨影。後通性及帶質故別。


疏若是似者應非緣真者。此文意說。不可說不可真
如是實智即不實也。不可實之智能緣真如實。故能
緣所緣俱是實也。內是依他外是遍計者。然有兩重
外。一者即是依他是內。遍計所執性實法名外。二即
親相分名內。疎所緣緣名外也。為破執故雖為愚夫
非真心之理豈佛非有者。此文意說。然論文中。但言
或諸愚夫迷執於境乃至解脫生死者。意說。為破愚
夫執故。所以論中。唯言為愚夫執。非心言理。即執有
心外之道理。故說唯識言為破愚夫執也。雖論中為
破愚夫執心外法。不為佛說唯識。豈佛非有唯識耶。
故知。愚夫迷故。遍言獨言愚夫。佛以了唯識故。不了
與佛說法故。此文中不言為佛說唯識也。即佛後得
智無有相見乃至餘作二解故是所執者。然第三師
[018-0501a]
中。有二解。此第一解云。佛後得智。無見相分。若餘有
漏善心。及因中後得智中。有見相分者。即是法執。又
佛似有見相故。即現有淨穢土相分。由佛不作二分
也解。故非所執。餘有情作見相二分解故。即是所執。
此等皆是不正義也。又佛自在了達三世乃至或佛
不現餘人自見者。此第二解云。即計有見相分以為
佛證。不可言性故。餘人不證不可言性故。故見相皆
執。故證文中言無見相者。依餘有情說。不依佛說也。
或佛雖不現淨穢等土相分。然餘人即自見佛有淨
穢土相分。此亦是不正義。


第三釋結施願分者。然論云此論三分乃至無增減
故者。此文即釋也。言釋者。意說。三十餘但名唯識。不
得名成唯識。故論云。此本論名唯識三十也。若十卷
長行。即名成唯識。不得單名唯識。即由長行。而來立
得三十頌唯識也。故論云。此論三分成立唯識。是故
長行論文。名為成唯識論。即此文中。釋長行論文。得
成唯識之名故釋也。結釋施願分者。此文到。應言釋
結施願分。從次前論然相分等依識變巳來即釋也。
此論三分成立唯識。即是結也。後之二頌迴施發願
也。即第二師解論文者。如愚意者。即此第十來論文
中。既有明見相分。即是第二師明三分。陽實為正。而
科此文。又云此下即是測法師疏。故言第二師解論
文也。初一頌半名初。次二十三行半名中。後五行頌
名後。純一名初。圓滿名中。清白梵行名後。以教成教
[018-0501b]
者。即將長行及餘論教。成立此唯識三十頌教。教既
巳。即將成唯識道理也。以理成理者。即將此量道理。
此唯識道理。能疏中取初中後善等科此論文者。即
不當也。然瑜伽論。約論始終一代說短分初中後。言
淨者乃至教理俱得者。意說。由修治故者。如得照淨。
由教成教故。所成之教得明淨。由理成理。理得明淨
也。由三十頌顯乃至非增減者。即前第一初中後科
三十頌。第二境行果科三十頌。第三依生相位科三
十頌。第三依性相位科三十頌故。依此三家。科三十
頌。即非增非減義也。


成唯識論疏抄卷第十八